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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工作要点8篇

时间:2022-11-09 13: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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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工作要点

篇1

局属各支部: 2007年,我局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区委和区纪委的部署,围绕我局工作大局,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全面履行赋予的职责,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实现党风政风的好转,优化发展环境,为营造城管事业强势而努力奋斗。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文选》和hjt同志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实施纲要》,不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和法纪的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夯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

2、加强警示教育。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视教育,教育领导干部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形势,珍惜自己的荣誉、珍惜家庭,在大好形势面前保持清醒,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观念,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3、要做好举报和案件审理工作。进一步畅通、拓宽举报渠道,发现案件线索。建立完善举报工作网络和机制,剖析案件原因,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4、要继续推进纠风工作,加强效能建设。坚持纠建并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工作作风问题的查究力度,督促机关工作人员依法、高效、廉洁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5、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彻底清查“小金库”。对于私设“小金库”以及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有价证券和实物的行为,一经发现,先予免职,再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要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6、继续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全面推进教育、制度等各项任务的落实。

7、要严肃党的纪律,坚决举证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要落实领导干部接待和联系群众制度,健全利益协调机制和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要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切入点,继续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篇2

调查和完善2015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不断提高参合群众的实际补偿水平。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重点加强对参与门诊补偿的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门诊补偿金额过高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入户随访;从2014年11月1日起开展25种常见病种相关治疗的新农合定额补偿,充分发挥新农合的经济杠杆和利益导向作用;积极协调承办机构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工作,进一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积极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立市脑卒中防治中心;进一步落实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年--2020年);健全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预防接种工作,加强培训和督导考核,进一步提高疾控服务质量。完善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深入开展急救知识进万家活动,培养和打造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加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

编制我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医疗机构的审批、校验和管理,进一步规范一级以下医疗机构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工作,开展“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建设活动;强化医疗安全管理,继续开展医疗不良事件医疗纠纷案例分析讲评,探索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强化医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继续开展中医中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中医,提高中医人才服务能力水平。

篇3

(一)提高项目组织化程度。各单位要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和技术指导组织,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做到有场所、有人员,切实承担项目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省和市考核要求,全面梳理,健全台帐,做好迎接国家、省现场考核的准备工作。

(二)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推动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到位。2013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不低于30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巩固现有服务项目,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贯彻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要求,将补助资金及时分配到项目单位,严禁截留或挪用。各单位要将40%以上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并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将相应比例的经费按月补助到村。加强补助资金审计,建立资金拨付、使用信息社会公示制度,把政府考核、群众参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各单位要对项目资金实行专帐、专人管理,做到项目财务凭证独立建账,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二、提升项目服务质量。

(一)完善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指标要求,并重点研究解决在老年人健康体检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的动态规范管理、妇女儿童保健项目免费措施的落实上存在的问题,做细做实各项工作。完成公共卫生项目服务人员的全员培训,村以上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培训率100%。着力抓好指标检测、定期报告、信息公示、逐级督导、质量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强化精细化和制度化管理。

(二)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专业公共卫生及其他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的分工协作机制。要充分发乡镇卫生院项目主导作用,认真指导村级机构主动配合做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健康档案管理、慢性病管理、老年人及妇女儿童健康管理相关工作。

(三)解决难点问题。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指标的要求,并重点研究解决在老年人健康体检管理、重型精神病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的动态规范管理、妇女儿童保健项目免费措施的落实上存在的问题,做细做实各项工作。开展难点调研、重点督导、工作点评和现场观摩,加强典型解剖和示范引导,探索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科学调整机制,不断提高项目服务质量。

三、增强项目实施效果。

(一)强化绩效考核。依据项目三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明确绩效考核目标任务,优化考核方法,简化考核流程,标化考核结果,推进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制度化建设,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全面完成10类41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年度工作任务,努力提升城乡居民项目接受度和优良服务感受度。

篇4

一、牢牢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正确理解把握中央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战略决策,指导人口计生工作的具体实践。继续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首要任务。

加强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开展纪念计划生育“三为主”方针确立30周年活动,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社会舆论氛围;评选表彰一批“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单位”,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继续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遏制违法生育反弹势头,确保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

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力度和分值权重,签订2013-2015年人口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各级各部门的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中期评估,落实分级负责、分类保障、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完成既定的人口发展规划目标。

二、着力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促进人口发展质量全面提高

继续开展“计划生育示范服务站”创建活动,推进计划生育服务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城市社区人口计生服务设施,提升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能力,促进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好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和其他免费技术服务。

切实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落实经费投入,配备好必需的技术人员和设备;加强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检测和数据统计、信息报送等工作,确保检查质量;建立巡回督导、定期通报和约谈制度,确保覆盖80%以上的目标人群,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实施“退出育龄期妇女宫内节育器取出”项目,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药具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切实维护群众生殖健康。

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回头看”活动,加大考评力度,实行动态管理,落实退出机制,加快计生优质服务提质提速。

三、积极应对人口结构性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继续加大打击“两非”力度,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和区域协作,建立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定期督查机制,组织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重点地区的督导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不断完善宣传倡导、利益导向、孕情随访、统计监测和B超监管、女婴保护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终止14周以上妊娠查验证明、实时通报和住院分娩实名登记、信息共享制度,确保出生人口性别平衡。

密切关注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分析并提出对策措施,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切实加强城乡基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促进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创新

大力开展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夯实基层工作基础。深化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因地制宜地推进村级合同化管理,加强基层队伍、网络、阵地、制度建设,推进工作重心下移、管理服务关口前移;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团体作用,扎实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活动,表彰第四批示范村(居),进一步完善群众工作机制;推进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推行村级计生主任星级管理,做好城市社区计生协管员选配工作,落实责任、报酬,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深入开展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升年活动,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推行城市社区计划生育网格化管理,规范城市社区属地管理和单位法人责任制;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完善流出地和流入地双向管理、双向考核制度,加强信息采集和交换,巩固提高“一盘棋”工作水平,重点信息反馈率达到95%以上;大力推广流动人口“支部(商会)+协会”的管理服务模式,深化区域协作;全面推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技术服务免费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考核办法,加快建立“网格管理、规范运行、均等服务、信息支撑、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工作格局。

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人口计生信息化应用水平。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启动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初步构建市级全员人口数据库;积极参与市级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提高县级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应用水平;强化人口日常统计,充分运用WIS和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做好数据信息采集、分析、利用等工作,全面提高统计信息质量;开展“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办证服务,推进人口计生专线网络提速,做好信息安全和网络舆情监控工作。

五、不断加大政策推动和利益导向力度,促进计生家庭和谐幸福

在政府层面,继续加大计划生育政策推动力度。认真落实好现有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救助政策,特别是要落实好城镇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30%一次性养老补助政策,保障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不断扩大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覆盖面,努力探索将城市失业、无业计划生育家庭纳入其中的办法;推动各项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衔接、兼容,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政策环境。

在村集体层面,继续加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力度。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在宅基地划分、责任田分配、村(居)集体收益分配等方面体现男女平等,并适当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倾斜,让计生家庭及时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利益。

在社会层面,继续加大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创建力度。联合方方面面的力量,整合各种资源,深入开展生育关怀项目和计生助福行动,关注解决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求;认真实施好计划生育“幸福家庭”工程,从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等方面,帮助提高计生家庭发展能力,并重点帮助解决孤儿监护、留守人口、老年空巢、残疾受灾等家庭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全面强化人口计生系统自身建设,促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进一步巩固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成效,切实做到转作风、重规范、提效能;不断深化“和谐人口・阳光计生”服务品牌内涵,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继续加强人口计生干部业务培训和绩效管理,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积极改进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提倡少发文发短文、少开会开短会,进一步清理精简文件、简报,压缩会议数量、规模和经费开支。

篇5

一、科学有效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

全市卫生系统要把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充分准备、加强监测、立足“四早”,果断处置,继续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落实防控措施,科学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确保防控工作有力、有效、有序、有度开展,坚持科学有度,突出重点,早诊早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围绕最大程度减少重症和死亡病例发生这一目标,要将疑似病例及早使用抗病毒药物和患者救治作为首要任务,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诊疗能力,确保检测试剂和抗病毒药物及时、足量配备到医疗机构,落实“四早”措施,按照“四集中”原则,积极救治患者;进一步强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重症肺炎病例、流感样病例和外环境监测等基础工作,扩大除哨点医院外的流感样病例监测范围,加强风险评估,做好疫情趋势研判,严格执行病例诊断报告制度;继续发挥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优势,加强信息沟通和统筹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和加强活禽市场消毒、休市、关闭等源头控制措施;继续公开透明、及时信息,普及防控知识,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公众科学认知、理性应对疫情。

二、强化完善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与120联网建设

根据省、市政府制定的《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市级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平台,强化县级卫生应急决策指挥中心基础建设,完善指挥软件系统,加强应急指挥决策软件系统与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对接融合,完善应急指挥决策平台的后台数据支撑,提高实战运用能力,发挥指挥协调作用。同时,结合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建设的相关硬件要求,加快视频交换平台的更新,完成视频会议系统的改造建设。完成各辖市120与省联网任务,加强全市120联网运行管理,及时准确做好车辆调度单网络填报,信息完整率不低于90%,确保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启动,快速高效抢救患者及伤员。

三、基本完成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任务

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任务。江大附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分别作为市级综合类、核和辐射类、烧伤类、中毒类和传染病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丹阳、扬中、句容三个辖市人民医院作为县级综合类和传染病类两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要认真对照《省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加快建设进度,全面完成基地建设,实现我市紧急医学救援资源、力量和网络在市、县二级全面覆盖。市和辖市两级要探索建立基地“平战结合”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日常管理和内涵建设,提升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平时”要做到组织架构健全、职责任务明确、规章制度完善、预案流程清晰、人员分工科学、硬件设施达标、物资储备到位、培训演练严格;“战时”要做到应急响应迅速快捷、各个环节衔接严密、整体运行顺畅高效,队伍拉得出、伤员收得下,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科学有序展开。

四、全面提升各类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市和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对照标准和实际需求,继续加大对各类应急物资和实验室检测设备的配备力度,根据中毒处置、核和辐射、水质监测等应急检测要求,以及各类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所需个人防护装备和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购置计划,依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立健全全市卫生应急实验室网络,错位发展,根据不同特色建立专业参比实验室,完善公共卫生应急联合检测工作机制,逐步构建区域性卫生检测中心。继续按最需要原则添置实验室(含移动实验室)仪器设施等装备,加快疾控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检测能力水平,强化卫生应急库建设和应急物资的储备,全面提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满足及时、快速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

五、深入推进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工作

继续加强各类突发急性传染病监测、检测和应对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预警研判机制,切实提高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不明原因肺炎以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防控工作,提升疾病的早期发现、报告意识和能力。依托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实时监测分析、研判和引导,整合利用120、12320等相关资源信息,初步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指标体系,提升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早期研判能力。全面深入推进全市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加强风险评估技术培训,开展风险评估报告(表)质量抽查和督导检查,市和七个辖市区疾控机构须按要求定期完成风险评估报告,一旦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及时进行专题风险评估。要加强与农林、检验检疫部门人畜共患病防控合作,加强信息交流和技术共享,建立并完善同时调查、信息共享、共同处置的应急处置机制,定期开展形势会商和风险评估,实现突发事件由被动处置向主动预防转变,提高风险监测、识别和管理水平。

六、切实加强和完善卫生应急队伍处置能力

全面加强全市各级应急队伍建设,合理设置传染病处置、中毒处置、核辐射卫生应急处置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优化队伍结构,强化培训,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进一步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卫生应急救援能力。今年下半年,将组织开展一次由市卫生局牵头,全市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和市级专业应急队伍共同参与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以全面提升应急队伍处置能力。全市各级卫生部门应合理有效落实卫生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储备,确保满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要求。健全完善各级卫生应急队伍日常管理和应急调用机制,组织卫生应急专家针对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和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评估活动。加强市、县两级卫生应急师资、骨干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全省突发事件医疗救治技术、急性中毒处置、人禽流感防治知识等业务培训,提高我市各级应急队伍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现场处置能力。

七、高标准完成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达标任务

以贯彻省卫生厅《省卫生应急能力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和市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履行〈国际卫生条例(2005)〉加快推进我市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契机,认真制定和落实卫生应急能力建设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组织体系,构建组织健全、功能齐备的卫生应急工作体系。市和各辖市区要全面系统制定、修订原有应急专项预案,各辖市区要制定利于操作、实用便捷的工作简案,确保各项卫生应急相关政策、法规和预案得以有效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市和各辖市区要对照标准逐级开展对各自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检查评估和督导,做好迎接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卫生厅对我市督导检查的准备工作,确保2014年6月前实现《国际卫生条例(2005)》规定的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目标要求,2015年底前市、县两级卫生应急能力要通过整改全部真正位居全省前列。

八、积极开展应急示范市(区)创建工作

对照国家和省《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建设标准》,有条件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基础台帐资料,强化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努力加快国家级和省级卫生应急示范市(区)创建。同时,各地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基层卫生应急管理和可持续发展模式,以卫生应急示范市(区)创建为抓手,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公众,积极开展群众性卫生应急科普知识宣传和培训演练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活动,大力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提高居民卫生应急知识知晓率和行为素养。

九、快速有效做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其它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两大任务,各级卫生部门要把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有效应对和科学处置每一起突发事件,千方百计救治伤病人员,科学开展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加强中东呼吸综合症等输入性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检测技术储备和应对能力建设,提高早期鉴别能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终始保持高度警觉和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特别加强节假日、重要敏感时段的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要每天关注疫情、舆情,开展网络舆情实时监测、分析研判和引导回应,高度重视突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沟通和信息工作。加强部门合作,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和相互通报机制,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合力。要科学研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规律,把握各类事件的特殊性和阶段性,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既全力应对,又不浪费资源;既全面出击,又不引起社会恐慌。认真做好各类重大活动(会议)应急保障。建立环境污染损害健康事件发现、研判及处置的预防控制体系,认真做好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及医疗保障的卫生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协助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结算工作,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基本实现发票机打分割,确保救助基金工作顺利开展。

篇6

各县(市)要参照金华市区设立基层卫生事业专项资金的做法,争取当地政府安排设备购置、房屋修缮、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资金补助,不断提升基层的硬件水平。按照A、B、C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类配置医疗设备,并加强医疗设备的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设备利用率。全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计划纳入“十三五”建设项目库。着力改善金华市区江北主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房屋、设备等配置。

启动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全市强化建设20家左右中心镇卫生院,中心镇卫生院住院功能全面开展,使其具备开展一、二级手术和助产技术的条件和能力。所有县(市、区)2016年每千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乡镇范围的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床位数增加0.1张。

继续做好定向培养社区医生工作。分期分批选派骨干到先进地区基层医疗单位结对培训进修。加快编外人员的入编工作,婺城区、金东区、东阳市、浦江县要争取明显提高基层人员“在编率”。积极完成基层卫生人才2016年各项培训任务。

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是我市今后一段时期内基层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载体,要常抓不懈,抓出成效。所有县(市)于2016年6月底前出台签约服务政策,核定签约服务经费标准,明确签约服务费用于对签约医生及其团队的劳务补贴和工作奖励,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及其他应得的奖补经费总额等政策措施。推行跨乡镇(街道)责任医生签约竞争机制。按照《金华市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规范与考核办法(试行)》(金卫〔2016〕16号)文件,认真开展签约服务和考核评估。全市2016年创建1-2家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省级培训基地,每个县(市、区)培育1家以上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示范点。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为重点,2016年全市“规范签约率”达到20%以上。

针对一些基层卫生单位还存在“考核分配不合理”等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改革措施,研究制定“标准化内部考核方案”,进一步体现优劳优酬,切实提高考核的公平度和提升考核的整体效率。探索开展“目标年薪制+全员浮动工资制”改革试点。

开展基层卫生单位特色专科评审工作,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差异化发展,发展基层急诊、中医药服务、社区康复、慢病、老年病、医养结合等特色服务项目,重点培育“一院一品”。争取2016年有20%的基层卫生单位通过特色专科市级评审。

加快HIS、LIS、PACS、心电检查、移动随访、签约服务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提高工作效率。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影像、心电、检验等方面的远程诊断中心,诊断中心设在县级及以上医院龙头科室,实时传输图片和数据,实时传送专家诊断报告,缓解基层诊断人员和诊断能力不足问题。通过远程会诊,使影像诊断、检验结果分析等诊治水平逐步同质化。全市建立医学检验、影像会诊等中心的县(市、区)达到6个以上,力争于2017年基本完成基层医疗卫生信息全面共享。

按照《金华市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拉开医保补偿差距,加快提高参保人员在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费用的报销水平,合理拉开乡镇、县及县外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引导群众优先利用基层卫生资源。2016年各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人次(含乡镇范围的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就诊人次)占比维持在65%左右。

落实市、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对口支援工作,建立起扎实有效的结对帮扶关系。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县级以上医院建立联合病房、联合门诊,推进县级医疗资源下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下沉覆盖率要求达到50%以上。

在义乌市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争取通过政府对基层卫生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含修缮)、设备投入(含信息化建设)、人员培养和培训经费、人员经费(含基本工资、当地同类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的单位缴费财政补助部分、住房公积金)等实施足额专项补助,对全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部分基本医疗服务试行“标化工作当量”方法,实施政府付费购买,努力争取获得更多的改革红利。

针对行政村和居民人口分布实际情况,按照“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进一步调整设置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已有合理规划但没有完成设置的,要填平补齐。新建的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由村委提供土地或村公共用房。对规划后多余的现有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可通过转为门诊部、诊所的方式予以解决。

2016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不低于45元,认真落实国家、省规定,新增部分全部用于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监管,认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效果评估。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到60%。60周岁以上参保老年人体检率65%以上,中小学生、儿童健康体检率达90%。

(一)创建“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5月1日前完成群众的

满意乡镇卫生院单位自查自评,5月20日前完成县级初审,6月上旬完成市级全面复核,迎接省级抽查。(二)开展“等级乡镇卫生院回头看”。对全市第一轮评审通过的21家甲等卫生院、72家乙等卫生院进行“回头看”,市级对每个县(市、区)抽查1-2家乙等卫生院和20%的甲等卫生院,迎接省级抽查。

(三)积极参加全省全国基层卫生技能竞赛。国家竞赛分全科医疗城市组、全科医疗农村组和社区护理组三个项目。各县(市、区)按照竞赛要求于5-6月组织选拔赛,市级竞赛安排在7-8月份举行,并选送优秀选手参加省级选拔赛。

篇7

一、以提高农民受益水平为目标,狠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一是提高参合农民筹资水平。及时开展新一年度新农合筹款工作,力争实现参合率稳中有升。按照省市要求,将参合农民个人筹资标准从15元提高到20元,使人均筹资总额从2008年的95元进一步提高到100元。

二是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落实《唐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我县《关于加强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管理的暂行办法》,加大监督力度,实行责任到人。推行农合网与医院内部网络的联接,在原有2家医院的基础上,力争在奔城、胡各庄、柏各庄、司各庄、长凝、扒齿港等较大中心卫生院和京东医院建立网络接口。利用网络平台,加强对定点医院服务行为的动态监控。认真落实与定点医院的服务协议,严格控制合作医疗目录外用药和诊疗项目的使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

三是提高经办机构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合作医疗管理站人员管理办法,发挥其对所在医院的监督制约作用。加强基金管理,落实报销公示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继续推进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依托市级管理平台,在二院、煤医附院、妇幼和二五五等全部市级定点医院实现出院即报。

二、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管理

一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保障医疗安全。以《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为重点,加强对院长和医务人员的法制教育,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意识。健全医疗、护理、功能检查、放射、化验等各个科室、各个诊疗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目标,实现诊疗工作的规范化。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优先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操作规程,杜绝医疗责任事故。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加强监督,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依法依纪落实奖惩。

二是努力争取资金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积极争取资金,按照《唐山市乡镇卫生院基本装备标准》的要求,进一步改善卫生院装备条件。按照《唐山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的要求,继续有计划地开展人员聘用,努力解决基层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

三是加强医务人员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在职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根据临床需求举办3期培训班,安排80名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培养急需的业务人才。积极鼓励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支持参加执业医师、执业药师和执业护士等资格考试,提高医务人员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以落实《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为重点,加强乡医业务培训。

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强化院长队伍的竞争意识,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加强后备干部的推荐、考核和培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后备干部队伍。围绕医院管理的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院长的教育,强化对院长的日常监督和定期考核,努力打造一支有知识、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

五是加强医院财务工作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和《补充规定》,落实固定资产购置处理、开支审批、大宗药品采购和车辆管理等制度,确保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强化财务监督和审计,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针对医院管理中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医院财务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

三、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卫生应急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认真总结在手足口病防控和食用问题奶粉儿童筛查诊治中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健全卫生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快速有效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医疗机构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中的责任。

二是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情监测、报告制度,每日审核和分析医疗机构疫情报告情况。主动加强预警预测工作,认真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加强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建设,防范手足口病、霍乱等肠道传染病,做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调查及处置工作。加强鼠疫和流行性出血热的防治工作,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认真实施艾滋病项目,广泛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加强对性病、艾滋病疫情的监测报告,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实施高危人群行为干预。认真实施结核病控制项目,加强发现、转诊、追踪和治疗工作,确保医疗机构的病人报告率、转诊率和病人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保持在100%,做好双重感染病人的发现和治疗工作。

三是扎实推进免疫规划工作。按照“三固定”、“五统一”的要求,加强接种门诊建设,加强冷链管理,认真落实告知制度,保证接种安全有效。加强流动儿童管理,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和查漏补种工作,保证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率和新生儿首针接种及时率保持在95%以上。继续实施强化免疫,防止麻疹暴发流行,保持无脊灰状态。继续坚持每月例会制度,加强对预防接种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系统的管理,保证数据录入准确、上传及时。

四是加强母婴保健工作。加强对镇村两级妇幼医生的培训,提高人员业务素质。认真落实妇幼工作考评标准,加强对基层妇保、儿保工作的督导,确保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0/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6‰以下。继续推进新生儿“两病”筛查工作,降低残疾发生率。加强对医疗机构产科的监督考核,完善孕产妇危重症抢救绿色通道。

四、突出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整治和医疗市场清理两个重点,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一是加强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管。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强化对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监督,落实监管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积极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指导,重点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餐饮单位和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的监管。严格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推行食品原料进货索证索票、验收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认真规范从业行为。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暴光力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或非食用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强化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法制观念,确保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日常监督执法,严格规范社会办医的执业行为。重点查处出租承包医疗场所、超范围行医、擅自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和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等行为,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和异地行医,认真清理违法医疗广告。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严肃查处不经审批聘用卫生技术人员的行为。开展技术人员资质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无资质的上岗人员,严肃查处违规医疗机构。结合换发乡村医生执业许可证工作,认真规范乡医执业行为,查处违纪违规乡医。

三是强化公共场所和职业卫生监督。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推行量化分级管理,落实卫生管理制度,普及消毒知识。开展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组织供水人员体检和培训。认真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监督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建立和完善防治制度,组织职业健康检查,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对16家放射工作单位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加强放射工作场所监测,开展个人剂量检测,确保放射安全。

五、加强行风建设工作,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行医教育,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将教育与管理相结合,严格执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

二是全面推行院务公开。认真落实院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药品采购、财务收支、评先评优等情况,接受职工监督。重点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以及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杜绝乱收费现象。

三是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实现招标到品种、到价格,解决不同时间、不供应商药价不同的问题。扩大招标医疗机构范围,逐步把全县所有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全部纳入药品联合招标的范围。

四是落实惠民政策,方便患者就医。认真落实济困病房制度,落实对城乡低保人员和农村“五保户”的“一免三减”措施。不断改善医疗服务,继续推行检查结果互认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篇8

一、推进体系建设,增强队伍合力

(一)整合卫生计生执法队伍

贯彻国家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精神,落实省委编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改革完善市县两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整合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资源,建立和完善乡镇(街道)、社区(村)卫生计生监督体系,理顺工作机制,强化综合监督职能,夯实队伍基础,提高综合监督效率。

(二)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培训

进一步分层次、多形式开展全县监督人员,尤其是卫生计生转岗人员和新进人员的培训。卫生执法大队要积极落实监督协管员培训工作。

(三)提升监督执法信息化水平

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信息的推送,提升监督效率。加强信息报告精细化管理,建立信息报送监测机制,强化数据的分析利用。做好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信息收集、汇总、分析、报告。继续推行执法过程全记录,推动监督信息公示,强化公众和社会监督。

二、强化日常监管,切实履行职责

(一)强化医疗行业监管

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社会反应强烈的问题,强化医疗行业监管,坚持服务与指导,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推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规范、提升质量。开展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试点。深化血液安全监管。

(二)加大公共卫生执法力度

做好新修订的《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工作,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开展居民住宅区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和水质现场检测情况监督抽检;以游泳场所、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为重点,开展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继续推行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

(三)推进计生日常执法工作

加大我县两孩政策实施后的监督执法检查和违法查处力度,对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及相关服务行为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巩固打击“代孕”工作成果,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新修订的《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督促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五)狠抓重点专项整治

组织开展医疗机构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干细胞临床应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美容医疗机构、重点浆站专项整治,以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为导向,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六)完成重点监督抽检任务

根据市支队下达的《2016年监督抽检计划》,配合市支队按照监督抽检程序开展相关卫生计生监督抽检工作,力争全市监督和抽检任务完成率和结果及时上报率、公示率均达到100%。

三、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

(一)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建立并执行县本级随机抽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切实提高监管效能。在全县重点专项和监督抽检工作中试行“双随机”抽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