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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卫生所诊所整改报告,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1 新农合发展现状和主要成效
该县于2015年10月被列为山东省省新农合第二批示点县。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新农合累计筹集基金10313.15万元,基金共支出9702.92万元,截止2015年底累计结余610.23万元;根据初步统计,2015年全县参合农民164677人,每人筹资290元(其中个人50元,政府240元),筹资额达4775.63万元; 2015、2016年农民参合率分别达96.9%、98.5%。基金运行安全,筹资水平和参合率逐年提高。新农合开展以来,已经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居民看病难的问题,提高了农村居民的医疗保健意识,进一步缩小了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差距,提升了农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水平,使农民活得更有尊严,使农民的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
在工作上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1 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
县委县政府把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一项普惠性民心工程,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成立了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及监督委员会,各乡镇(街道)村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新农合领导小组,县里还成立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县新农合日常业务管理,为新农合制度的实施和发展提供了组织领导保证。
1.2 农民群众的认识不断提高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把提高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认知度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多种渠道,积极宣传新农合的宗旨、特点、重要性、筹资方式、补偿范围、管理办法等有关政策。每年都召开全县新农合工作动员大会,签订县乡参合率目标责任书,各乡镇(街道)还通过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和以会代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宣传,把新农合惠民政策普及到千家万户,加深了农民对新农合制度的了解,提高了他们的参合积极性,增强了农民群众的互助共济意识,参合人数和参合率逐年提高,为广大农民抵御疾病风险和缓解因病致贫返贫奠定了基础。
1.3 医疗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全县15家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全省统一药品目录,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补偿范围;配备了专用电脑、安装了医院收费管理系统和新农合操作系统,2015年底开始,参合对象到全省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就诊,出院时就能进行即时结报,方便了群众就医报销;2015年起实现新农合补偿与农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2015的上半年完成16万参合对象“一卡通”个人基础数据采集工作,为提高新农合信息化水平打好了基础。
1.4 参合农民受益程度逐年提高
一是新农合补偿范围进一步扩大。建立了普通门诊、特殊门诊、住院补偿以及重大疾病补充补偿等多种形式补偿。2015年每人每年提取15元,建立重大疾病补充补偿、参合农民当年住院费自付超过2万元的,超过部分按70%比例补偿,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我县当年有74人受益,补偿总额达57.97万元,患者最高补偿额达14.35万元。二是补偿比例不断提高 。普通门诊补偿从20%提高到50%,特殊门诊不设起付线,从零增加到26个病种,补偿比例为50%,最高年封顶线从原来8000元提高到2万元。三是住院补偿大幅提升。乡级、县级、市级、市外补偿比例分别提高到95%、80%、60%、55%;起付线分别降到50元、300元、500元、600元;参合对象医药费用补偿年封顶线从2万元提高到8万元。
1.5 基金监管逐步规范
一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立了基金财政专户和基金支出账户,对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二是建立了基金支付三级审核制度。即定点医疗机构初审、县管理中心复审、县财政部门终审后,将补偿款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严防基金违规支出。三是实行了医疗服务监督制约机制。把新农合工作纳入年度各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屡教不改的医疗机构给予暂停下拨新农合基金、通报、警告直至取消定点医疗资格的处理;确定费用控制目标,对定点医疗机构次均门诊费、次均住院费用等指标进行量化管理,超出部分由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扣回;开展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控制基本药物目录外药品的使用数量,在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建立新农合补偿信息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政策宣传不够深入细致
一是宣传不到位。在调研过程中,有关人员反映,乡镇村两级主要任务是按县里下达收缴任务筹资,一些具体的新农合政策如报销的病种、报销的比例、报销程序等他们也一知半解,所以他们在农户收钱时也给群众说不清楚。实施新农合的主要“窗口”--医院,对新农合政策宣传更少,只是按照上级文件执行有关政策,导致了看似都在宣传,可效果并不理想,使老百姓对新农合政策含糊不清,给新农合工作的开展带来诸多不利因素。二是宣传形式单一,力度不够。在走访座谈时农户普遍反映,只是在收钱时才给他们讲新农合政策,往往群众在就医时想问没地方问。部分群众对补偿办法和补偿标准了解不够、报销期望值与实际情况有时不相符,致使产生怀疑,抵触情绪,影响了继续参合的积极性。在问卷调查的农户中,只有一半的农户认为是自愿参合的,30%的农户认为是上级政府规定要参加才参加的,还有20%农户认为是乡村干部硬压才参加的。三是部分农民对新农合的政策不够了解。没有真正了解新农合制度的意义,对“以保大病为主”和“体现互助共济”的宗旨理解不够,掌握不透,一些青壮年家庭由于自己身体好、生病住院的概率低,仅从自己短期得失的角度考虑,参合积极性不高。四是在外农民工新农合资金收缴不方便。我县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他们往往要春节过年才回家,新农合政策宣传无法到位,也影响了参合率的提高。
2.2 政策保障目标狭窄、农民总体受益面小
一是定点医院就诊少、个体诊所就医多。从问卷调查分析,村民看病有40%的人选择在没有报销的村卫生所就医,有40%的人选择在乡镇卫生院诊治,有20%的人选择在县级及以上医院看病。在调研中,群众普遍反映,偏远村庄农民群众到定点医院看病路途远、车费贵,额外费用高,不划算,平时头疼脑热都是在本村卫生所开药,不愿意去有补偿报销的定点医院看病。二是定点医院费用高、吸引力小。据查2014、2015年1-4月份,定点医院次均普通门诊费用分别为141.78元和105.43元,而村级卫生所、个体诊所次均门诊仅15-20元。一些常用新药没有列入补偿目录,有的医生常开药品目录之外的药,新农合虽然有补偿报销,但实际花费仍然比村卫生所、个体诊所高,因此,定点医院对农民群众吸引力不大。一患者感冒发烧在县医院住院治疗花费1716.79元,补偿范围内费用1124.78元,仅占65.5%,实际补偿660元, 范围内费用补偿比58.6%,实际补偿比仅38.3%。
3 对农村医疗保险工作的几点建议
3.1 加强领导,认真解决新农合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新农合各项制度建设。县政府把门诊纳入新农合补偿报销范畴,是从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政策向服务于更多农民常见病、多发病诊治的门诊拓展,是诊疗“扩面”的重要举措,能让更多的农民得实惠。有关主管部门要针对运行过程中突出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从制度上、机制上认真加以解决。对50%左右农民游离于体制之外就诊看病问题认真分析,要有质的转变,通过政策设计要适时扩大特殊门诊病种范围,让更多更困难的群体受益,使制度更加完善,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大的实惠。
二要协调处理好政府、医院、农民三者利益关系。解决好需求方、供给方和政府三方吸引力不足问题,使政府花同样的钱让农民疾病得到更好的治疗,医院少成本多看病,农民少花钱看好病。特别是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已由财政供养更应当突出公益性、服务性。
3.2 加强管理,积极创新乡镇卫生院医疗管理运行机制
一是在管理机制上,建立乡镇卫生院院长负责制。医务人员提供规范化、标准化和优质化的医疗技术服务,是新农合定点医院的基本要求,严禁把基层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破除以药补医旧体制,医生看病要与创利脱钩,与医疗质量、服务水平挂钩。二是在人才培养上,抓紧配齐配强乡镇卫生院的各类卫技人员,解决专业人员短缺问题。要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采取选送和委托代培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实现每个乡镇卫生院有4名全科医生的目标,增强解决常见病多发病的能力,提高医疗和服务水平。三是在设备配置上,要在政策资金和管理方面加大投入,逐步解决医疗设备简陋、技术能力低下问题,不断提高基层卫生院诊疗水平,让农民能就近就地看病,使广大农民群众更好地享受医疗卫生服务。
霍乱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甲类传染病,我区是霍乱常发地区,历史上曾发生过霍乱大流行,近年来,随着肠道传染病各项防控措施强力推进,霍乱传播途径得到有效控制,发病率明显下降。2000年以来我区共发生10例霍乱病例,均为O139群霍乱弧菌引起,2012年刘桥镇发生2例霍乱,说明我区外环境中仍存在霍乱弧菌,另外,2010年周边地区已经出现近年来少有的O1群霍乱疫情,市其他地区在外环境中亦检出了O1群霍乱弧菌,根据霍乱流行规律,一旦发生流行菌型变化,疫情暴发甚至流行的风险明显增加,同时群众生食海(水)产品等不良饮食习惯并未根除,综合性防制措施稍有放松即会出现流行。
二、主要问题
全区霍乱防制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腹泻病门诊流于形式,未归口诊治;少数医疗机构腹泻病门诊设施或药械不全,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设置难以到位;采样对象针对性不强或用药前采样;医疗卫生人员霍乱防治知识不熟悉等。
三、防制目标
我区霍乱的防制目标是实现“三不”,即不发生霍乱死亡病例,不出现疫情扩散导致的二代病例,不发生中、高强度流行;全区霍乱的年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四、对策措施
霍乱防制是全区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点,必须以健康教育、业务培训为先导,以《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为武器,切实加强疫情监测、疫点疫区处理和饮水饮食卫生管理,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性防制措施。
(一)霍乱防制准备工作
1.健全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迅速恢复并及时调整充实霍乱防治领导小组,各医疗机构要成立霍乱病人抢救治疗小组、疫情处置小组,各卫生所要成立霍乱疫点疫区处理小组。各小组成员必须熟悉业务,增强工作责任心,以适应迅速救治病人和扑灭疫情的需要。
2.强化培训。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组织卫生管理人员、防疫人员、检验人员和临床医护人员等进行霍乱防治知识和技能的专项培训,层层统一思想,提高整体水平。培训应侧重在提高防制工作的质量上,一是对防制工作本身进行培训,明确工作任务,规范各方面工作要求;二是强化具体业务人员如腹泻病门诊、内科门(急)诊医务人员、疫情处置人员、采样检索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应对处置能力;三是加强乡村医生、个体诊所、厂校医务室医生的培训,规范社区诊疗。2013年,卫生部重新修订了《霍乱防治手册》(第6版),各单位要对其中所更新的霍乱防治技术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全面培训。
各医疗卫生单位务必于3月底前组织一次霍乱防治业务集中培训,乡村医生、个体诊所、厂校医务室医生的培训工作由各卫生所统一组织。培训结束后,各医疗单位将院内培训人数、考试人数纳入培训小结报给当地卫生所,卫生所将辖区内各医疗单位培训情况连同乡村医生、个体诊所、厂校医务室医生培训情况及本所人员培训情况收集汇总后于4月10日前电子版报区疾控中心,区人民医院、中医院霍乱防治专题培训情况直接报送区疾控中心。
3.药械准备。各医疗单位要配备必要的抢救治疗药品、器械及病床等,抢救治疗药械两套,放在区统一制作发放的霍乱抢救药箱中。各医疗单位、卫生所要配备足量的消毒杀虫药品,包括饮水消毒药物、污物排泄物消毒药物、快速灭蛆灭蝇药物等,放置在专用消毒药箱中,具体要求参照附表。抢救、消毒药械应专人管理,及时补充更新。
4.开设腹泻病门诊。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在4-10月开设腹泻病门诊,4月1日起正常工作,根据防治形势需要或上级要求,适当延迟关闭时间。省腹泻病监测哨点医疗机构全年开设腹泻病门诊。
腹泻病门诊要严格按照《省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试行)》要求设置,基本要求为:①房屋设施:一级医院(包括各级医院分院)腹泻病门诊可固定内科门诊兼室,二级医院应专辟独立小区,综合医院纳入感染性疾病科,规范设置,业务用房齐全。医院有醒目的导引标志,腹泻病诊室门口有醒目的标志,兼室的要另设腹泻病诊治专桌并有标牌。设置纱门纱窗、洗手池(非接触式水龙头)、紫外线灯(最好为动态消毒机)、采样用屏风、诊疗桌椅、诊疗床、便器、医疗废除物收集箱、垃圾桶、腹泻病观察室。②资料药械:腹泻病人登记薄、采样管或消毒棉签、保菌液、增菌液(放冰箱冷藏)、标签、送检单、洗手消毒药品、抢救消毒药箱等,霍乱防治领导小组、抢救治疗小组、疫情处置小组及腹泻病门诊工作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制板放大上墙。③医务人员:至少有1名相对固定的临床医生和1名兼职护士、检验人员,熟悉霍乱的临床特征、流行病学、防治对策及报告处置程序的基本内容,熟练掌握霍乱的救治、消毒隔离、采样检测等方法。
腹泻病门诊开诊期间,要严格执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按照腹泻病门诊消毒工作要求,做好日常清洁消毒工作,医疗废弃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消毒处理记录齐全,严防发生院内感染,导致疫情传播。
(二)流行季节防制措施
1.广泛健康教育。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通过广播、板报、宣传栏、有线电视等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肠道传染病防制知识,做到“高密度、大容量、广覆盖”,并突出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生食海(水)产品、食物制作加工要生熟分开、饭前便后洗手和有泻早治、无病早防以及流行期间不举办大规模聚餐等内容,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防病能力,把住“病从口入”关。
2.强化疫情监测。各医疗单位要对所有前来就诊的腹泻病人进行详细登记,对重点人群采样检索,以早期发现病人为目的,确保检索率达到规定的要求。
(1)规范腹泻病人登记。加强腹泻病例归口管理,各医疗单位应采取预诊办法,保证腹泻病人到腹泻病门诊就治,减少污染和交叉感染的发生。腹泻病门诊开诊期间,除晚间急诊和腹泻病门诊外,其它门诊不得诊治、登记腹泻病人。腹泻病门诊医生必须对所有就诊的腹泻病人,详细询问病史、流行病学史、聚餐史并进行必要的生命体征测量,在全区统一印制的新腹泻病人登记簿上专册规范登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对外地病例,住址要进行双登记。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生要将所有就诊的腹泻病人在综合信息登记簿中规范登记。每镇每月腹泻病人登记数不少于该镇总人口的5/万,每医院每月腹泻病人登记数不少于服务人口的3/万。
(2)切实做好病原检索工作。每个腹泻病门诊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配备适量的采样瓶及采样管或采样棉签,对疑似病人、重点人群中的腹泻病人(包括饮服行业、流动人口及来自疫区、有聚餐史、有流行病学史的腹泻病人)等对象采集粪便或/和呕吐物等标本进行检索。尽量在抗菌素使用前采集粪便标本,确保疫情及时暴露。每医院每月检索数不少于服务人口的1.5/万,在此基础上,各医疗单位检索率不得低于腹泻病人总数的20%,各镇每月检索率不得低于腹泻病人总数的15%,流行季节(4-10月)检索总数不少于辖区年末总人口的1‰。每社区卫生服务站5-8月份以上述重点人群为主,每月于用药前采样送检1份,遇到霍乱疑似病人必须立即采样送检。
检索要求:各医疗单位、各社区卫生服务站采集的腹泻病人粪便或/和呕吐物一律用碱性蛋白胨水保存,医疗单位由本院检验人员免费采用金标法作初筛或及时送区疾控中心检验科(为切实提高霍乱疫情发现及时性和敏感性,各医疗单位要尽量使用金标法初筛),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时送当地卫生院免费采用金标法作初筛。初筛阳性标本立即送区疾控中心进一步作常规细菌培养,分离的细菌经区疾控中心鉴定确认后方可确诊为霍乱病人。初筛阴性标本不再作常规细菌培养。对疑似病人(无痛性水样便或米泔水样便)在进行金标筛检同时,必须立即送区疾控中心作常规细菌培养。所有病人便样要同时进行O1群和O139群的病原检测。对临床症状典型和/或金标筛检阳性的,初次细菌培养阴性时需进行二次及以上的增菌培养。各单位金标法初筛情况要详细登记,记录完整真实,并建立出入库专帐,做到帐剂一致。
各医疗单位及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每旬末将本旬就诊的腹泻病人数、送检数、自检数、疑似病人数向卫生所报告,并详细登记备查。卫生所汇总后每旬逢“1”向区疾控中心报告镇级及村级上一旬数据。区人民医院、中医院于每旬逢“1”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区疾控中心汇总后每旬逢“2”向市疾控中心报告。
3.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区疾控中心及各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疫情报告及时畅通。一旦发生霍乱疑似或临床诊断病例,基层医疗单位应立即以最快方式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如发现聚餐者中出现3例及以上腹泻病人时,应及时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各个体诊所、厂校医务室要增强霍乱疫情的敏感性,发现可疑病例或腹泻病例明显增多时要及时向当地卫生所、区疾控中心报告,以便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控制可能发生的霍乱疫情。确诊病例必须由区疾控中心进行确认和报告,霍乱确诊病例同时要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报告。
4.规范社区诊疗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进一步规范对腹泻病人的诊疗工作,做到“五要”。一要询问有无聚餐史或流行病学接触史;二要与霍乱进行鉴别诊断;三要发现霍乱疑似病人立即电话报告疫情并护送至镇医院;四要在使用抗生素前采集粪便标本;五要告知病人注意随访,并对重症腹泻病人于2小时内进行回访。
5.开展腹泻病监测。根据省统一部署,我区今年继续开展省腹泻病综合监测工作,区人民医院、区二院、金西卫生院、西亭卫生院以及金西三姓街村拖桥社区卫生服务站、金乐油榨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西亭草庙村周桥社区卫生服务站等7家单位作为省腹泻病监测哨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做好腹泻病登记、旬报及标本采集送检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6.实施外环境监测。根据市霍乱防治工作要求和本区霍乱流行形势,于4-10月份选择有代表性的点,开展环境水体、海(水)产品及食品霍乱病原监测工作,重点关注近几年霍乱多发地区,规范采样方法,提高检测能力,以及时发现疫情线索。
7.加强流动人口卫生管理。流动人口是霍乱的高发人群,同时也是造成霍乱扩散蔓延的重要因素,必须加强卫生管理。各地应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卫生管理机制,改善流动人口聚集地、居住地的卫生条件。招用流动人口较多的单位、工地以及船只集中的港口、码头、船闸等场所,应健全卫生设施,改善饮水及饮食卫生条件,并设立专职或兼职卫生员,以便及早发现和治疗腹泻病人。
8.强化法制观念,加强饮用水饮食卫生管理,大力开展以“三管一灭”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要依法强化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管理,尤其要强化对镇自来水厂和自备供水系统的监督监测,保证供给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分散式给水应落实饮用水消毒措施。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尤其要加强个体饮食摊点、建筑工地、厂校集体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各卫生所、各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做好农村民间厨师的培训和管理,加强农村家宴聚餐的卫生监督指导,严防霍乱食源型传播和食物中毒的发生。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加强粪便管理,减少蚊蝇滋生,尤其要加强农村的管粪改厕,积极推进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减少对水源的污染。同时要密切注意灾害性气候预报,提前做好有关抗灾防病工作应急准备。
(三)疫情发生后的对策措施
1.强化控制措施,全力扑灭疫情。霍乱疫情处理要从疑似病人抓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旦发现临床症状较为典型的疑似病人,在组织力量抢救治疗的同时,迅速按确诊病人的要求规范处理,确保用药前采样送检,并立即报告区疾控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各类诊所一旦发现霍乱疑似病人,除不得擅自截留外,还应及时护送至就近医院隔离救治。要迅速成立现场处理组,明确流行病学调查组、实验室检测组、医疗救治组和后勤保障组等职责,制定现场调查处置方案,落实各项调查处理措施。要及时划定疫点、疫区,严格隔离治疗传染源,重症病人可在就地抢救治疗的同时,报请上级医疗机构会诊,确保霍乱病人就诊后不死亡。
要强化疫点疫区处理的各项措施,及时扑灭疫情,减少续发病例的发生。疫点内要认真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在疫点所在村民小组或相当于1个村民小组范围,开展每天1次为期1周的灭蝇灭蛆和井水消毒工作,做好记录。及时追踪调查密切接触者和共同聚餐人员,实施医学观察、卫生宣教和开展粪检霍乱弧菌等工作。一旦接触者出现腹泻等相关症状或粪检检出霍乱弧菌,应尽快予以核实诊断和实施隔离治疗。对粪检阴性且无腹泻等相关症状者无需采取服药措施。同时还应对疫区内人群进行适当的卫生管理,迅速组织人员以镇为单位(重点是疫点周围的若干村)开展为期1周的主动查治腹泻病人工作,镇卫生所必须组织乡村医生分片包干,主动上门调查,发现腹泻病人,立即给予霍乱敏感药物(氟哌酸等)进行消菌治疗,18周岁以下儿童青少年服用痢特灵或黄连素,查治结果要有记录,力争将病人治愈在到腹泻病门诊就治之前。疫区内要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加强饮用水卫生、饮食卫生、粪便管理,改善环境卫生等。同时,要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提示的线索,积极开展传染源追溯和外环境检索工作,采集不同水源水20份以上及可疑食品和接触者粪便标本进行霍乱弧菌检索。凡发现因聚餐或水污染引起的霍乱暴发疫情,应全面登记暴露人群,尽快采样及进行服药消菌治疗,对可疑食物或水源应尽可能采样检测。一旦发现对疑似病人不报告、不采样送检、不进行疫点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
2.加强指导检查,及时总结评价。发生霍乱疫情后,区疾控中心要及时派人赶赴疫点,指导疫情处置工作。对于疫情发生较为严重的地区,区将派出工作组或医疗队,协助当地做好病人的抢救治疗和扑灭疫情工作。要与当地医疗卫生单位一起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查明传播途径和流行因素,采取针对性的防制措施,有效控制疫情扩散蔓延。疫情解除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对防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价。
3.进一步强化饮用水及饮食卫生管理,控制暴发疫情的发生。在流行高峰季节,要进一步强化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和管理,在高发地区可对分散式给水开展饮用水消毒,要加大食品卫生监督力度,增加监测频次,控制水型和食物型暴发疫情的发生。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造成水型或食物型霍乱暴发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依法查处。
五、成效评估
根据防制工作目标及工作要求,对全年霍乱预防控制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具体包括:
(一)控制指标
即实现“三不”目标,全区霍乱的年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二)工作指标
落实霍乱防制对策措施,主要考核指标包括:
1.加强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
2.准备工作:开展业务培训;相关设备、器材、药品充足。
3.腹泻病门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设的腹泻病门诊应布局合理,符合消毒隔离要求;及时开诊并正常使用,登记报告及时、准确,其它门诊日志上不得登记腹泻病;医疗机构检索数大于登记数的20%,各镇区检索数大于登记数的15%、总人口数的1‰;能及时发现和成功抢救治疗病人。
4.疫情报告和处理:疫情报告及时、准确、规范,及时率100%;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时、准确;疫情处理从疑似病人抓起,现场处理各部门职责明确;疫点、疫区划定明确;传染源有效隔离治疗率100%;疫点内人群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和实施医学观察率100%,预防服药消菌治疗率达100%;标本采集、送检规范,检验方法符合要求;消杀灭方法正确,规范;在疫区内,主动查治腹泻病人,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同时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和处理情况;根据控制效果调整控制措施;疫情结束后及时进行资料整理、总结分析和评估;疫情处理过程中相关数据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记录完整、规范。
5.业务资料:有关霍乱防制工作的报表、霍乱病人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要填写完整,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年底完成工作总结和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报告。
6.实验标本:及时采集、检测标本,区疾控中心完成分离检测后,霍乱菌株立即送市疾控中心,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保存、运送和管理菌株,不得擅自保存菌株,对菌株的管理做到有记录可查(菌株的来源与去向,包括上送和销毁等)。
二0一九年上半年,我所坚持在县卫计局和市卫生监督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医疗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积极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我所2019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卫生行政许可情况
1、受理情况:本年度上半年共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25家,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许可7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4家,放射诊疗许可1家。2、发放情况:本年度上半年共计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4家。住宿场所8家,其中招待所1家、旅店7家;美容美发场所14家,其中理发店10家、美容院4家;浴池1家;候车室1家。本年度上半年全县共计变更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家(书店)。本年度上半年共计新发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6家,复核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1家。共计新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家。共计新发放射诊疗许可1家。
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情况
1、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我县目前有各类公共场所164家,(持合格有效健康证392人),其中住宿场所59家,美容美发场所92家,沐浴场所5家,歌舞厅4家,书店1家,游泳馆1家,影剧院1家,候车室1家。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我县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109家,卫生信誉度等级均为c级。其中住宿场所59家,应量化分级管理47家,已量化分级管理47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美容美发92家,应量化分级管理53家,已量化分级管理53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沐浴场所5家,应量化分级管理5家,已量化分级管理5家,量化分管理率达100%,歌厅4家,应量化分级管理4家,已量化分级管理4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全年共监督管理各类公共场所164家,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70人次,监督管理覆盖率达72.5%,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档案161家,建档率达100%。 开展市政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单位监督监测、建档、量化管理工作 目前,辖区市政集中供水单位1家,该净水厂建档并进行量化评级,其信誉等级为c级,量化分级管理率为100%,净水厂14名直接管供水人员都持合格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从业,持证率达100%,净水厂配备水质检测化验室,每月按时对出厂水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卫生监督所存档备案,其所使用的涉水产品有卫生许可批件。二次供水单位43家,建立档案43份,建档率达100%,由于43家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规范,不具备办证条件,目前均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积极开展农村小型集中供水设施的监督检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单位34自然村,下达整改意见书34份。其中百吨以上千吨一下集中供水单位3个自然村。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已纳入卫生监督协管范畴。
2、医政卫生监督 我县正常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有80家,县级医疗机构4家、乡级医疗机构11家(卫生院)、村卫生所(卫生室)44家、个体诊所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企事业诊所13家。监督检查情况:一是贯彻落实省市县《蓝盾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整顿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上半年共立案查处无证行医案件2件、现结案一件罚没款人民币贰仟三佰元整;另一件转交给卫键局给予处罚。二是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上半年监督检查县级医疗机构4家、乡级医疗机构11家(卫生院)、村卫生所(卫生室)27家、个体诊所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企事业诊所 13家,共计63家,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诊疗的违法行为,根据局精神对违法医疗机构13家给予了警告处罚。三是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监督检查中未发现有非法采供血事件。四是开展“保健”百日行动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82人次,按照工作要求监督员共排查了各类会馆、社区、广场、公园等密集场所共计40个(家),未发现有开展中医、中药诊疗活动的行为。
3、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 上半年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3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消毒隔离制度落实
建立有消毒隔离组织、制度,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了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工作,消毒和灭菌效果均达到要求,消毒效果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并对医护人员进行消毒隔离知识培训,严格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医疗器械均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医疗废物监督情况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能够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实行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内容登记完整,设置有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及专兼职人员,建立有管理责任制,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都使用专用有标识的黄色包装袋和利器盒,建立有医疗废物暂存设施并符合要求。无在院内丢弃或在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的情况。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设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城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兴乡卫生院、孙吴镇卫生院、四家个体诊所和十三家企事业卫生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分别转运至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暂存,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将收集的医疗废物集中转运至黑河市净城医疗废物处理厂进行处理,并严格执行转运三联单制度,其余各医疗机构均自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并能及时焚烧处理。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一家企事业卫生所对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口腔器械未放入专用利器盒内,对其进行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我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建有医源性污水消毒处理设施。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建立有污水处理管理制度和污水处理意外事故应急方案,配备污水处理工作人员,并经过相关培训,但因无相关设备未开展污水消毒效果监测。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建立有污水处理管理制度和污水处理意外事故应急方案,配备污水处理工作人员,并经过相关培训,但因无相关设备未开展污水消毒效果监测,传染病门诊、留观室和病房无污水局部消毒处理设备设施。
4、职业放射卫生监督 职业卫生 我县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家,双随机抽查中未抽检,但进行了正常的日常监督,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在检查见到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有专人、专柜保管,职业健康检查设备正常运转;取得黑龙江省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合格证11人。2019年4月25日以健康中国 职业健康同行为主题在人民广场进行了宣传活动并发放宣传册。放射卫生 2019年上半年对我县放射诊疗单位2家,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办证率100%,(由于各乡设备的落后和其他原因今年未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均开具证明)。放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剂达到100%,个人健康档案建档率100%。各医疗机构对放射诊疗场所配置了工作人员防护用品(铅围裙等)及受检者的防护用品。
5、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上半年对十二个卫生协管站检查中,孙吴县各卫生监督站挂牌齐全,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组织制度,均设有办公用房,其房屋有的卫生监督站小于20平方米,站长、副站长均达到职位要求,协管员达到2名.均未配置电脑等协管专用设备。十二个卫生监督协管站工作职责基本落实,都建立健全完善年初计划、季度计划及小结、能够按时限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及时上报巡查违法信息。卫生监督协管巡查信息报告率百分百。个别卫生监督协管站未按照建档情况,各行业监督频次开展巡查工作。
6、学校、母婴卫生监督工作全县共有学校17所,其中城镇8所,农村9所;托幼机构21所。为提高教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确保儿童身心健康,5月20日,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教体局等10个单位对县内21家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联合检查,结合春季传染病高发期的工作实际,特别是今年春季气候异常,布置工作,认真细致逐项检查,避免工作有漏项、有缺项、有死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检查中发现,各个托幼机构重视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卫生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规范上墙。制定了清洗消毒制度、都建立了传染病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制度和病愈复课诊断、晨检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和公共突发事件报告人,做好相关记录。备有有效消毒剂,能够按照消毒配比对教室、楼梯、玩具、门把手进行消毒。传染病卫生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对托幼机构的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和健康教育,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督促他们养成“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的良好的卫生习惯。在每日的晨检的时候,重点注意观察学生是否有发热、咳嗽、手足口腔是否有疱疹等现象,一经发现立即隔离,通知家长将学生带离学校治疗。并做好登记,上报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计生监督局。此次检查工作,使各个托幼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更加规范化,对规章制度执行更加自觉和积极,广大教师和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更加安全、舒适和美好,尽量减少春季传染病的发生。
7、计划生育卫生监督
按照市卫健委《2019年黑河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针对全县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孙吴县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获得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取得母婴保健考核合格证的人员数分别是14人和7人。符合国家要求,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及业务范围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在醒目位置张贴“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标语,到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检查,没有发现有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等法律证件的管理和使用。
8、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强化卫生监督执法
上半年,我局组织监督执法人员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系统学习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监督执法范围和职能职责,熟练掌握监督执法程序、医疗服务监督管理、监督执法调查取证等方面知识。开展全体监督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学习4次。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及其它宣传活动向社会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宣传手册5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上半年,按一般程序的处罚案件2件,罚款人民币4300.00元。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按照上级部署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2、强化非法行医与非法采供血的打击力度,继续严肃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全面推进。
3、开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工作。
4、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一是加强公共场所日常性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卫生监测;三是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5、加强对医用放射诊疗机构监管。
综合汇报
根据省、州部署的食品化妆品项整治、重点公共卫生监督检查、推进卫生综合执法、放射治疗管理、打击非法行医、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等各项工作,为迎接省厅的检查,我所将2006年1月至7月初开展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重点公共卫生监督检查及打击非法行医等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食品卫生监督
1、根据《XXX卫生局关于印发餐饮业卫生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6]22号)文件要求,我所于2006年2月底开始着手安排此项工作。依据《食品卫生法》、《XXX食品卫生条例》、《餐饮业卫生管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指南》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深入餐饮经营单位、学校食堂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开展监督检查。
结合我县对餐饮业单位的上半年一次的日常监督此次监督检查前后共出动人员共53人次,共检查餐饮经营单位341家,其中餐饮经营单位291户次,企事业单位食堂3户次,学校食堂47户次。每到一个单位先结合《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管理自查建议项目”让各相关单位进行自查。在检查中,重点对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照、健康培训证的持证情况、经营加工场所、厨房、库房、冷藏设施、专间、餐饮具消毒设施及保洁设施、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健康情况、添加剂、包装材料的索证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整治。共查出无证经营户5家,无健康培训证上岗13人,厨房、餐饮具消毒及保洁设施不合格58家。食品原料、添加剂不符合卫生标准或无合格证2家,共查获并销毁不合格食品123公斤。对无许可证进行经营5家进行限期办理卫生许可证,对查出无健康证上岗的人员立即责令办理健康培训证,厨房布局不合理、餐饮具消毒不合格、保洁设施不完善的处以行政警告,并均按《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推荐的各类餐饮业场所布局要求、推荐的餐饮具清洗消毒方法”拟出整改意见,限期改进。
2、根据《XXX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许可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X卫发[2006]20号)文件精神,我所结合上半年的常规监督于2006年3月底至4月初对辖区内所有已发放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逐一进行清理,监督检查不符合整治内容的问题,并向生产加工企业发出卫生监督意见。此次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及个体经营户56家,其中糕点副食加工店17家、米线饵丝加工店9家、豆制品加工3家、酒厂15家、农特产品加工6家、粮油加工店4家、调味品生产2家。共查出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2家,其中粮油加工店1家、农特产品加工1家,责令其限期到卫生监督所补办卫生许可证;共查从业人员96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83人、无健康证或健康证失效的13人,已责令限期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健康证;查出生产场所不符合规范的3家,查获并销毁过期劣质食品3类共计130Kg。
3、根据《XXX卫生局关于印发〈XXX2006年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6]74号)文件精神,结合《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XXX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要求,以粮油、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散装酒)、盐、调味品、保健品、儿童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为整治与监管为重点,以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重点抓好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消费三个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我所制定了重点打击保健品虚假夸大宣传,使用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等行为,重点严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宣传对疾病具有预防或治疗作用以及完全未经批准和特定保健功能,重点筛查调节血糖、减肥、抗疲劳3类保健食品。并明确了检查的统一时间:2006年3月至6月。保健品在我县销售形式多以药、专卖、及义诊等,结合我县实际确立了以打击“专卖”、“义诊”等非法销售为主的检查思路整治我县的保健品市场。并于3月中旬确定了各乡镇情报员,制定了相应的报告、收集、联络等制度及方案,从根本上保障了此次专项检查的完成。截至6月底我所共检查了36家药房(店),3次义诊、专卖,共查处了非法保健品4种300余盒,其中一起移交药品管理部门。
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上半年的监督检查对婴幼儿食品、瓶(桶)装水、彭化食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健康证。共检查婴幼儿食品、彭化食品经营单位15家,瓶(桶)装水经营单位3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3家,31家均有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其中2家无健康证从业人员2人,责令限期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健康证明。
4、组织全所职工在所务会上学习并落实《XXX卫生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X卫发[2006]94号)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我所于6月初征订了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进一步健全卫生许可证申请和发放审查制度,分别对从事食品生产加、经营和餐饮业、食堂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规定了必须具备的申请条件;从食品卫生管理、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卫生防护措施、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方面加强书面和现场审查,严格审查程序,严把发证关;全所职工通过对文件的学习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越权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权责一致思想,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并向社会分开投诉举报电话:4020708、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广大食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使食品卫生许可工作成为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窗口工程;确保2007年6月1日前如期完成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更换工作。
5、组织全所职工在所务会上学习《XXX卫生局大理州教育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XXX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61号)、《XXX卫生局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开展学校学校食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月行动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53号)文件精神,联合教育局各有关部门于2006年6月10日——6月30日对我县辖区内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食堂33家进行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学校周边食品摊点进行了清理整顿。通过此次监督检查,明确了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各学校建立了仓库管理台账,购物索证、产品与实物相符;本次共检查全县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食堂33家,其中持有卫生许可证33家,持证率100%;共查从业人员71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65人,持有效健康证率91.54%。针对现场检查33家进行处理,其中责令停业整顿4家;责令限期改正6家;给予行政警告1家。对其它学校食堂存在不同程度的卫生问题提出批评指导。通过这次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给予严厉的整治,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有了新的改观。对学校周边食品摊点共检查45家,其中责令限期改进的食店8家,对食品摊户没收三无产品200kg,并予以当场销毁。严厉打击了学校周边三无食品摊点。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食物中毒隐患,为学校饮食卫生创造了一个较为安全的环境。
二、公共卫生监督
1、组织学习并落实《XXX卫生局关于〈大理州2006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卫发[2006]86号)文件精神,我所于2006年7月3日至7日共出动18人次,历时五天对我县化妆用品经营店7家,美容店、美发店52家,药店及超市18家进行清理整顿。重点对药店和化妆品专卖店等经营环节开展监督检查:经营化妆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宣传疗效、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是否注有适应症等。建立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4520708及设立举报箱。
2、根据《XXX卫生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大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于2006年5月中旬起着手安排此项工作。
(1)、此次检查宾馆旅店15家,共检查15家均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查从业人员105人,其中持有效健康培训证103人;有卫生管理制度15家;有消毒设施15家;摆放单位数8家;无处罚户。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规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促进了公共场所的进一步规范经营,特别是对无健康证从业人员责令限期进行健康体检,对宾馆旅店未放置安全套的要立即解决,要求落实好卫生管理制度;对公共场所经营客用化妆品的单位进行指导,进一步完善了公共场所的规范经营。
(2)、本次共监督检查我县所辖区内集中式供水有5家,其中自来水厂4家、集中式供水点2家。我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共5家,其中持有效卫生许可证4家,无卫生许可证1家,共有制水人员46人,其中持有效健康证40人,无健康证6人。对无卫生许可证的集中式供水单位责令立即办理有关证件,无健康证的制水人员立即进行健康检查。对5家供水单位的水源水、水厂制水设施、消毒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对水源水环境保护较差有2家,对供水未进行消毒1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令限期改进,要求立即对水源水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整改,对未进行消毒的供水单位予以行政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确保饮用水消毒设施的建立。
三、卫生综合执法监督
依据《XXX卫生综合执法监督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查考核。综合管理部分总分300分,自查得分258分;行政执法部分总分700分,自查得分665分。
四、职业卫生监督
根据《XXX卫生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我所于2006年3月29日至6月中旬出动20人次共监督检查企业11家(合资1家、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共10家),其中触尘企业8家,有毒有害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3家。在触尘企业中有2家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3家建立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正常执行;3家有岗前、岗中培训制度;2家建有主要防护设施;4家备有防尘口罩、工作服、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并正常使用;1家有危害公害栏、警示标志及警示说明;1家建立粉尘浓度定期监测及评价制度(由州环保局定期监测),并有监测记录;3家有职业危害告知制度;8家均无职业健康监护;2家有合同告知;8家均无使用童工及安排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期女职工从事粉尘作业;无可疑尘肺病人。使用有害化学品的3家中除1家建立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及有风扇、电动排气扇等防护设施外,其它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制度及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和合同告知工作均未开展;3家均未发生过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五、放射卫生监督
根据《XXX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贯彻实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加强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X卫发[2006]181号)文件结合《XXX卫生局关于转发〈XXX卫生厅关于印发〈2006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X卫发[2006]113号)文件精神,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共检查开展放射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10家,从业人员13人,均持有有效的放射性同位素及放射线装置许可。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设备均按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和放射防护检测,均设置有辐射警示标志,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均持有放射防护培训证,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剂量监测记录。
六、医疗机构监督
1、打击非法行医:县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对医疗机构和医药服务市场开展执法检查,以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基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队,负责非法行医相关案件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和监督管理工作。通过近一年来多次对医疗机构和医药服务市场的执法检查,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至2006年7月,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329人次,车辆60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52户次,其中县级医疗机构17户次,镇卫生院16户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9户次,个体诊所23户次(含原个体医),村卫生所196户次。查处各类非法行医案件22起,给予警告2户,限期改正3户,取缔1户,罚款11起金额共24000元,没收用于非法行医的药品及医疗器械4箱(件),价值约1500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广告案件1起。
2、根据XXX卫生局X卫发(2006)第101号《2006年XXX医疗废物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本县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本县从2006年4月20日至7月10日对本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检查17家县乡医疗机构,2家个人诊所、12家村卫生所,主要检查医疗废物内部管理情况、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建设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内容包括查看记录和现场及从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措施情况。在检查中可以看出这两年来,各医疗单位都对此项工作加强了管理,按照卫生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要求,做到集中收集和焚烧处理。但也发现一定的问题,如:政府未制订过渡性处置场所;州级卫生环保部门曾经承诺塑料性一次性用品集中后有价回收未落实;有的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较简单,各部门责任规定不很明确,缺乏专人管理和处理;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选址不符合要求,未能上锁、防盗、成封闭状态;记录不完整,储存时间长,未能做到当日处理;没有专项费用。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从两方面入手加强管理:一是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医疗单位领导充分认识医疗废物的危害性和一旦出现问题将对社会安定产生的不良影响,提高他们做好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健全和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各个工作步骤都必须确定责任人,要对医护人员加强污染物管理的安全教育,重点工作要求量化,细化,设立每日记录台帐,出现问题要按责任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同时我执法人员也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现场监察,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的扩散。
XXX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一、加强教育,重在实际工作上落实
(一)支队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以开展“保先教育”、“八荣八耻”和市局开展的“树忧患意识,创行业新风”等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大家学习政治理论,把政治理论学习和抓好稽查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对照标准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形成了人心向上,积极工作的良好风气。
(二)切实加强廉洁自律教育,严格执行廉政执法的相关规定,文明规范执法,执法人员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政制度,不执“利益法”和“关系法”。____年,稽查支队无一人因违纪而受到查处。
通过夯实思想基础,支队全体同志进一步增强了党性,端正了态度,提高了觉悟,加强了群众服务意识,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支队的各方面工作都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二、科学管理,重在队伍素质上提升
(一)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稽查支队把制度的建设和落实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根据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对现有制度进行完善,建立规范执法、规范服务的新机制。并以各项制度的落实狠抓了队伍建设,在文明办公和文明执法上下功夫,对内要求保持清洁的办公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纪律,对外则树立公正、公平执法形象,努力塑造了一支规范文明的稽查队伍。
(二)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人员素质。按照年度学习计划,本着“用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认真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理论学习,提高队员的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并选派人员参加市局、省局组织的各项培训共计__余人次。__月份,支队还组织召开了各县(市)局稽查大队队长专训会,会上不仅培训了业务知识,还互相交流了稽查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交流,使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办案能力普遍提高。全年共办理简易程序案件___起、一般程序案件__起,已全部办结,无一起案件受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做好档案管理,奠定工作基础。支队今年重点对涉药单位的档案进行了清理和完善,把所有涉药单位的相关信息收集入册,并重新编订了档案内容,加入了经营企业违法广告警示与抽验制度、广告品种备案登记制度等动态管理项目,使档案管理更趋于科学。支队还收集了主要负责人和单位的联系方式,建立了通讯录,为下步监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求真务实,重在监管效果上突破
(一)抓好中心目标落实
支队围绕全年_项工作目标,积极、稳妥的推进市场监管工作。
_、加强__区药械市场日常监管。支队以规范药械购进渠道和整顿药械使用行为为重点,对__家乡镇卫生院、__家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单体药店及药品专柜、___余家村级卫生所、个体诊所及分门诊进行了检查。处理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件__起,处罚使用假劣药械案件__起,购进纪录不真实、完整案件__起,罚没款金额总计_.__万元。
_、开展了对血站、防疫站、结防所的医疗器械使用情况的检查。支队配合市局器械科对市内血站、防疫站、结防所等__家机构进行了检查,重点对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单位资质的合法性、储存、养护环节进行了规范,对存在未及时索取相关资质、库房混乱等问题的_家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查封扣押了_家单位注册证失效的相关医疗器械。
_、推进规范药房建设工作。支队在进行市场检查的同时,对各卫生院所的规范药房建设进行了规范和评定,现城内___家、乡镇___余家医疗院所达到“示范药房”等级的有__家,“达标药房”等级的有___家。已圆满完成市局在全年工作目标中要求的达标面__。
_、集中整顿了外县(市)药械市场。支队先后开展了对五个县(市)的市场检查,共检查___余家涉药单位,对存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未建立药品购进记录等问题的___家单位进行了处罚,罚款金额总计为__.__万元。
_、开展了药品的监督抽样工作。完成了在__区的__批抽样任务,另外还完成了对所属县(市)的___批次(全年共___批次)。
_、推进了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支队已完成了各涉药单位基础材料的收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企业档案,年末全部评定到位并予以授牌。
_、开展了对一次性无菌器械销毁的规范工作。支队继续巩固了北林区医疗机构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销毁成果,城乡各医疗院所的检查面已达___。
_、配合市局市场科进行了对疫苗、连锁店统一购药、外埠OTC品种进入市场、义诊变相卖药、中药饮片的专项整顿。
(二)强化重点问题整改
_、规范了OTC药品的经营行为。开展了对北林区_家药品经营企业的检查,重点对OTC药品购进单位的资质、购进和验收环节以及对药品包装、标识等情况进行规范,对存在索取供货单位资质不全、未认真执行购进验收制度等问题的单位下达责令整改 通知,并跟踪问效,对_家拒不整改到位的企业给予行政处罚。
_、整顿隐形眼镜的经营行为。支队配合市局器械科对北林区的__家眼镜店进行了检查,对无证经营隐形眼镜的__家眼镜店给予了“警告”的处罚,督促了这__家眼镜店进行申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_、牙科整顿工作。从__月份开始,支队开展了对__区各牙科院所的复查验收,重点对牙科院所使用医疗器械及相关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目前__区__家牙科院所已全部复查验收完毕,经评定已有_家达到了“示范用械牙科院所”,_家达到“规范用械牙科院所”的标准,并对_家存在问题的牙科院所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下步,支队将对验收合格的牙科院所授牌。
(三)促进工作亮点提档
_、开展了对经营企业的两次全面检查。支队对_家企业开展了重点为GSP的执行、药品分类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情况的全面检查,对_家企业下达了违反GSP责令整改通知书,对_家经营违法广告品种的企业下达了警示通知书,并对其中_家的广告品种进行了监督抽样。对各企业存在的处方药抄方量小于销售量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_、走访了“两员”工作站。支队与__区所属的__个“两员”工作站的兼职站长进行了沟通联系。召开了“两员”培训会,现场征求了相关意见和建议,指导了相关工作,并进行了关于有效发挥“两员”作用的探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_、对突发事件进行了整顿。支队对_月份突发的“齐二药”事件和_月份国家局暂停使用“鱼腥草注射液”等_个品种的紧急通知以及_月份的克林霉素事件进行了整顿,城乡___余家的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全部检查到位。共查封“齐二药”__个品种,约_._万支,设立回收点回收了五种假药中的“盐酸奈福泮”__支;查封了鱼腥草注射液_._万余瓶(支)、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____余瓶。
_、理顺了稽查工作职能。从_月份开始,支队增加了七项稽查综合职能,在人员紧张、工作全新的情况下。一方面保证各项工作不耽误,另一方面保证相关职能不耽误,妥善做好了各项稽查职能的交接,全年转发省、市局协查函、专项整顿文件__个,查处上级交办的案件__起,向省稽查局及所属县(市)局传递药品检验不合格报告书___份。面对突发的“齐二药”事件和暂停“鱼腥草注射液”等七个品种以及克林霉素事件的部署,每天能够及时、准确的上报各种报表和信息,受到了省稽查局的肯定。
_、快速查处了举报案件。全年共查处举报案件__起,全部办结完毕。典型的主要有__康泰药店出租柜台,案查封扣押了__个品种;__医药经营假药清血败毒胶囊案;__县周影无证经营药品案;__县中医院私配制剂案;__市__乡__药店批发药品案等。
四、存在问题
(一)目前推进“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在城乡的发展不平衡,城乡各医疗院所的硬件设施配置差别较大,为今后统一“规范药房”标准带来了困难。
(二)农村“两网”建设工作的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就目前工作情况来看,如何有效的提高“两员”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两员”的作用需要进行更深一步的探索。
*年以来,我市积极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特别是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部门联合开展了以农村基层医疗机构为重点的规范化药库药房创建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我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医疗机构药房的软硬件建设得到了明显的加强,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是,从*年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情况来看,部分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在药品的购进、贮存、使用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基础设施设备配备不全,药械购进、使用行为不规范,药品质量安全隐患仍然存在。为认真贯彻酒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酒政办发〔*〕21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以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促进各医疗机构药库药房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为目的,通过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和医疗机构创建规范化药库药房工作,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意识,促使医疗机构逐步改善和提高药房软硬件设施和条件,逐步形成规范、完善、有序的药品使用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推动我市医药经济健康、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药库药房建设工作,进一步创新药品使用环节的监管方式,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基本实现购进渠道规范、硬件设施合理、制度记录健全、监督管理到位、药品使用安全有效。具体目标为:
(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专科医院和各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药库药房规范化覆盖率达100%;
(二)城镇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包括计生、妇幼、疾控、厂矿卫生所(室)、个体诊所、各类门诊(除一点两证)药库药房规范化覆盖率达90%以上;
(三)对已建成的规范化药库药房跟踪检查率100%;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计生所药库药房规范化覆盖率达80%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规范化药库药房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成立酒泉市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库药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科副科长李琳娜担任,具体负责创建规范化药库药房的各项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和分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负责市直及肃州区城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工作,并对各县(市、区)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负责对本辖区医疗机构已建成的规范化药库药房的跟踪检查;对未创建的进行考核验收。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行动,按照《酒泉市医疗机构药库药房规范化管理指导标准》(见附件)和具体的验收细则,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提高人员素质,严把进货关,做好药品分类摆放和贮存管理,切实抓好规范化药库药房的创建工作。
四、主要任务
1、全面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药品采购渠道,从合法的药品经营企业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各县(市、区)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监督和管理,全面落实药品购进验收、索证索票及药品质量承诺书等规范化管理措施,努力实现从配送源头到零售终端的药品安全一体化管理。医疗机构应设置与诊疗规模相适应并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药品调剂、储存、养护等设施;储存、陈列药品应按要求分类摆放;药品调剂、储存场所应与诊疗、注射等区域分隔。建立健全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及药品效期、不合格药品处理等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真实、完整的药械购进、验收等各种记录台帐,并按规定保管。
2、规范药品调配行为,促进安全合理用药。各县(市、区)卫生局要督促和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处方调配、临床用药等管理制度,规范处方行为,通过提供技术指导和加强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和医务人员合理用药水平,纠正药物滥用、特别是抗菌药物滥用现象。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要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特殊药品、中药饮片、含兴奋剂药品的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要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确保药物不良反应及时监测,有效预警。
3、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要继续加强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针对性抽验,要认真贯彻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甘食药监安[*]92号)精神,加大对基层中药材(含中药饮片)、急救药品等品种的抽验比例,对抽验不合格的药品要依法严厉查处;开展联合执法,通过部门联合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防止假劣药品进入医疗机构,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4、开展规范化药库药房创建活动。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要参照《酒泉市医疗机构药库药房规范化管理指导标准》,在巩固农村医疗机构规范化药库药房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机构确定以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等,联系本地实际,修订和完善具体的建设标准和验收细则。对已建成规范化药库药房的医疗机构,要进行全面的跟踪检查;对尚未建成的,要按照新修订的建设标准和验收细则组织检查验收。
五、工作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年4月20日至*年5月1日)。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组织药品从业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酒泉市医疗机构药库药房规范化管理指导标准》,成立药械管理组织,认真开展规范化药库药房建设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年5月1日至*年6月30日)
已建成规范化药库药房的医疗机构,要对照指导标准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找出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对尚未通过规范化药库药房验收的,要按照新修订的建设标准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和自查自评,自评符合标准的,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上报自查报告并提出验收申请。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局要认真做好规范化药库药房的验收和跟踪检查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年5月10日前将检查范围涉及的医疗机构名单和实施方案以书面和电子文件形式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法规科和市卫生局医政科。
(三)考核验收阶段(*年7月1日至*年9月20日)
由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提出申请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对已建成规范化药库药房的医疗机构进行跟踪检查。
(四)评价汇总阶段(*年9月20日至*年10月20日)
各县(市、区)上报检查结果,并书面上报工作总结。
六、奖惩措施
(一)医疗机构创建规范化药库药房工作考核验收结束后,由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联合授牌,并在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对考核验收未通过的医疗机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二)对取得规范化药库药房的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减少检查频次及抽检品种数。对未达到规范化药库药房标准的,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及抽检品种数。
(三)各县(市、区)应将医疗机构规范化药库药房创建工作与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对在创建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将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对建成规范化药库药房的医疗机构,在确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机构以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是建立健全药品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核心内容。医疗机构作为药品流通环节的终端,药品质量是否可靠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局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库药房规范化建设的领导,创新机制,强化措施,扎实推进药库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库药房规范化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2、从严要求,扎实推进。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库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对管理不到位,规范化建设滞后的医疗机构,要进行重点监管。对已取得规范化药库药房的医疗机构要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跟踪检查,发现问题依法查处。
3、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环节。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局要进一步加强协作,相互沟通,齐抓共管,狠抓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共同促进医疗机构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要主动与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搞好协调,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共同做好辖区内药品使用环节的药品质量监管工作。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卫生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要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药械管理的关键岗位和人员,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药事部门有关人员的培训,使其正确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社会宣传的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基本用药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一、管理职责
1、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应保证本机构执行国家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本标准,对本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
2、医疗机构应设置药品质量管理机构或专职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乡镇以上(含乡镇)医疗机构应设立药品质量管理机构。
3、医疗机构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各项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定期检查和考核,并如实全面记录。制定的有关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
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等工作岗位的质量责任制度;药品购进验收的管理制度;药品储存养护的管理制度;药品陈列养护的管理制度;药品调配及处方管理的制度;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和报告的制度;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制度;卫生管理制度;人员培训体检的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的管理制度;有使用中药饮片的医疗机构,制定符合中药饮片购销存管理的制度;使用特殊药品的,制定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储存、保管和使用管理的制度;
二、人员与培训
1、负责人应熟悉国家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药品质量管理的人员应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的技术职称。
3、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经资格认定的人员,方可在医疗机构内从事相应的药学专业技术活动,从事药品采购、验收、养护、保管人员应具有初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医疗机构从事药品相关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监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上岗证。
4、医疗机构每年应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发现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应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
5、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本单位药械从业人员进行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和考核,并建立档案。
三、设施和设备
1、医疗机构应有与其开展的诊疗业务相适应的药房和药库,并且环境整洁、无污染物。药房、药库应与诊疗、办公生活等区域分开。
2、医疗机构药房和药库应配置以下设施设备:
(1)便于药械陈列摆放的设施设备,药械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2)药库应配备符合药品标准要求的常温、阴凉和冷藏保管的设备,按照药品储存要求设置常温,阴凉,冷藏库(区);各药房、药库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调节和检测温、湿度的设施设备;
(4)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及防盗、防火、安全用电等设施设备;
(5)中药饮片所需的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的设施设备。
3、设置药库的应划分合格、发货、不合格、待验、退货等库(区),中药饮片仓库零货称取应设专区。以上各库(区)均应设有明显标志,实行色标管理,其中待验、退货为黄色;合格、发货为绿色;不合格为红色。
四、过程管理
(一)购进与验收
1、医疗机构必须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本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工作;使用药品的相关科室或人员不得私自购进药品。
2、村卫生站(室)、计生所可以委托本乡镇卫生院代为采购药品、医疗器械。乡镇卫生院不得将药品代购资格转包给个人或者其他单位,销售药品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3、购进药品、医疗器械应以质量安全为前提,从合法的企业进货;首次从供货企业购进药品应索取供货企业合法证明文件,确认其合法资格,建立档案并做好记录。
4、购进药械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并审核以下资料:
(1)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药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药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向生产企业直接购进的,还应当索取相关品种的生产批文和首次购进药品报告书。
(2)有保证质量条款的书面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3)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购进进口药品时,除应向供货单位索取上述资料外,还应索取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2)《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购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同时还需索取法定药品检验所核发的批签发证明文件。
上述资料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整理,归档备查。
5、购进药械,必须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应根据原始凭证逐批验收并记录,验明药品、医疗器械合格证明和其他包装标识,必要时送检验机构检验。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医疗器械购进记录。
6、从药品库房分发至各药房以及乡(镇)卫生院代为辖区卫生所采购的药品,应有内容齐全的药品调拨单,调拨单应有双方签字。
7、购用植入介入器械,还应建立使用记录,医疗设备档案。
(二)储存与养护
1、药品、医疗器械应按规定的储存要求分类存放,并做到:
(1)药械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区)中;
(2)在库合格药品、不合格药品、待验药品及退货药品放置相应库(区),实行色标管理;
(3)药品与仓库地面、墙、顶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
(4)药品应按批号集中码放;近效期的药品按月催销并有明显标志。
(5)药品与非药品、内用药与外用药之间应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6)特殊药品应当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登记,帐物相符,其使用应符合特殊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2、药品养护工作必须做到:
(1)做好药房、药库温、湿度的监测,每日应上、下午各一次定时对其温、湿度进行监测。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2)对库存药品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对质量不稳定的药品、近效期药品、长时间储存的药品应重点养护;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性进行养护。
(3)对药房、药品仓库进行清洁卫生,保持药房、药库干净整洁、药品陈列摆放整齐,药柜、货架无积尘。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复查处理。
3、医疗机构应对质量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其管理重点为:
(1)发现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上报;查明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分清质量责任;
(2)不合格药品要有明确标识、放入不合格库区,并按照规定报废、销毁并记录。
(三)调配和使用
1、医疗机构必须在依法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凭执业医师或符合条件的医生处方调配药品。
2、持有《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单位,必须按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GPP)组织配制。配制的制剂应严格在本院使用。
3、调配拆零药品时,人员、工作环境、工具、包装袋应当符合要求,应注明规定的内容。批量拆零应建立记录。
4、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要求审核处方合理性,促进合理用药。
5、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经处方审核发现有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发现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
6、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发出药品时应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
一、 坚持预防为主,全面开展综合性疾病防治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注重做好日常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和人间禽流感的预防及非典防治工作,有效防止了重大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
(一)辖区各医院均设有预防保健机构或专职人员,强化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1-12月份全区共报告各类法定传染病21种763例,总发病率为236.43/十万,无传染病死亡病例报告,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 。其中,重点疾病为:肝炎212例;菌痢251例;猩红热24例;肺结核81例;流行性腮腺炎26例;尖锐湿疣17例;淋病31例。
(二)1—12月份全区共使用生物制品19种,累计下发使用各种疫苗120198人份,“五苗”接种率达到95%。
(三)与区教体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我区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校建立防治重大传染病预防接种制度的通知》(殷卫[2005]5号文件),并按要求于今年4、5月份组织辖区各接种门诊对7岁、17-19岁人群开展了2215人次的麻疹、风疹、腮腺炎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四)今年4月份,对区北蒙办事处大碾屯小学发生的12例水痘病例情况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在对4例现患病学生进行了个案调查后,对该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目前患病学生都已恢复健康。
(五)在年初,成立了人间禽流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疫情应急处理技术指导小组、疫情应急处理小组及预备队,印发了《突发人间禽流感应急处理预案》、《人间禽流感防治知识》等宣传资料10000多份;举办了辖区各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共200余名参加的 “殷都区人间禽流感防治知识培训班”。 加强了辖区7个集贸市场的禽类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场所和辖区160家经营鲜活禽类食品及餐饮单位监督检查。掌握了辖区98家专业畜禽养殖户及高暴露人群情况,辖区各医疗机构均制定了相应的人间禽流感防治预案,组建了人间禽流感防治机构,实行疫情值班制度,完善报告制度;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原则,实行了24小时疫情值班制和流感样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专项报告制度等,及时准确应对了人间禽流感疫情。
(六)印发了《殷都区卫生局关于加强SARS疫情监测报告的通知》,强调了疫情的监测与报告管理,并对辖区各单位的SARS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实行了通报制度,根据4月份全国非典疫情情况,及时启动了疫情应急预案。
(七)为进一步加强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切实搞好我区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在区政府成立殷都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基础上,我局又成立了“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艾滋病防治专家组”,具体负责全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和技术指导、对外交流、咨询服务等。并于今年8月份,开展了全区有偿供血人员普查,基本摸清了辖区的HIV感染者底数。本次普查,共入户调查77491户,调查人口233392人,累计登记既往有偿供血人员217人,累计采血150人,查出HIV感染者1人,并对其和既往确认的1名HIV感染者进行了个案调查;截至目前,全区共有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4名。
二、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加大卫生监督检查力度。
(一)卫生监督队伍的建设,直接关系到卫生监督的质量和效果,1—11月份,共组织90名卫生监督人员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为我区卫生监督工作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开展了春节、五一和十一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进行了奶制品、饮料、散装食品、月饼及化妆品市场等12项专项治理,检查单位(场所)2850户次,发现各类隐患195处,当即整改148处,限期整改47处,责令停业整顿4家,监控重大隐患1处,制作现场笔录1284份,下达监督意见书1307份、处罚告知书11份,罚款8500元;查处过期、标识不清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2300公斤,奶制品150公斤,饮料875件;查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化妆品12盒、无产品检验报告单的卫生用品20包。有力地打击了非法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食品市场和公共场所卫生环境。
(三)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周宣传活动。共出动人员25人次,车辆5次,设置咨询台2个,宣传版面4个,发放宣传材料2700份,举办食品安全教育课6班次216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采取了卫生监督科室分片包干的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卫生监督覆盖率已达100%,同时,利用对从业人员限期体检,集中培训等办法, 严把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关,今年1—12月份共体检5737人,培训各类从业人员3823人;对52名职业禁忌人员进行了调离,调离率达100%。
(五)认真做好《卫生许可证》审批工作。依据《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把好《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的审查、发放关,做到合格一户、签发一户,1—12月份,共签发《卫生许可证申请书》1251份。
三、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市场秩序。
全面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坚持医疗机构按规划设置、按法律管理、按标准评审,有效促进了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一)加大了打击非法行医力度,全年共查处非法行医21家,没收过期医用药品、医疗器械价值7000多元,罚款20400元。有效净化了我区医疗卫生市场,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医疗卫生秩序。
(二)根据《河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暂行办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圆满完成乡医注册工作,共计有219人通过信息确认免试注册,60人通过考试进行了注册。
(三)完成无正规学历再教育培训工作,全区共有219名无正规学历的卫生人员参加了无学历再教育学习(其中市中医药学校69名,市卫校130名,其它中专院校20名),为下一步乡镇卫生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和农村卫生所(室)在岗乡村医生逐步向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转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根据省市统一安排,圆满完成了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共有75人报名参加,其中,中医24人,西医51人,执业医师16人,执业助理医师59人。
(五)按照市卫生局新确定的年审工作内容,以“查问题、定措施、促改进”的指导思想,根据“六统一,八不准”的要求,采取现场检查、现场办公的工作方法,完成了全区215家医疗机构的年审、校验工作。在年审检查中,从医疗文书的书写保管,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外租赁科室情况、一次性卫生用品的使用与销毁、传染病的报告与管理、非典防治预案落实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促进了医疗机构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
四、加强医疗卫生保健,服务辖区广大群众。
(一)西郊乡卫生院、新兴医院、区直门诊所按照“以人为本,患者至上”医疗卫生服务宗旨,提出“三个一切”、“五心”、“五有” 的服务措施,即:一切为了患者、一切服务患者、一切方便患者;接诊热心、检查细心、解释耐心、治疗精心、让病人放心;入院有人接、住院有人管、检查有人赔,出院有车送、回家有随访,热情为患者服务。西郊乡卫生院门诊接诊约3.8万人次,住院收治1900余人次,开展手术近1000台,业务收入 280余万元;新兴医院全年门诊接诊约2.5万人次,住院410 人次,业务收入112余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5.7万元;区直门诊业务收入10.3余万元。
(二)区妇幼保健所1—12月份,共计完成0-7岁儿童系统体检1896人,新建卡203人,入托体检2666人,病弱儿童建档5人,系统体检率达85%;妇女孕产期保健515人,新建卡69人,婚前体检22人,其它类别体检134人,围产期体检率85%;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程序,共发放398份;门诊接待人数2150人次,妇女病普查1500人。
(三)为推动我区社区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开展,结合我区卫生规划要求和社区居民需求,自今年6月份开展创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工作,对原有的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迎接了省卫生厅组织的专题调研和督导。截至目前,我区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分别是:梅园庄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纱厂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铁西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2个,分别设在钢六区和钢二区。
五、提高审批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为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区卫生局成立了审办股,审办股充分落实授权内容,坚持热情优质服务,树立了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从成立至今,共接待群众办事、咨询2300余人次,全年工作无投诉。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9月份开展百分考核以来,卫生局窗口9月、10月连续2个月夺得“优质服务窗口”、“优质服务标兵”称号,收到群众赠送“热情服务,执政为民”的锦旗一面。全年共发放《卫生许可证》1150个,其中:食品类952个,公共场所类198个,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5470个,“两证”正确发放率100%。
严格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从2004年以来,共免费办理《卫生许可证》180个,免费金额1800元;免费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145个,免费金额7250元;免收个体医疗机构管理费11025元;合计19825元。
六、全力以赴,努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制定了《殷都区卫生局创卫工作台帐》、《殷都区卫生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制度》、《殷都区卫生局创卫工作网络图》、《殷都区卫生局“创卫”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殷都区卫生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任务分解及百分检查评分标准》等,深入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确保了省初验工作成功。
(一)健康教育。在省初验之前,争取区政府成立了区健康教育所,在区卫生局、防疫站、教体局、西郊乡、各街道办事处和辖区各厂矿、企事业单位都建立了健康教育组织,固定了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基本上形成了覆盖全区的以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的健康教育组织为骨干,以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单位的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为依托的健康教育网络。
在全区共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68个,发放社区居民健康知识应知应会宣传单13万张,健康知识应知应会手册近7万册,开展包括观看录像、参加讲座、有奖知识答卷、组织展览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工作,发放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基本健康知识应知应会宣传单3万份,行业创卫明白卡5000余份。
按照《安阳市医疗卫生单位健康教育工作规范》,要求辖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在病房、门诊严格按标准开展健康教育,严格落实健康教育处方制,在门诊、病房、候诊室等处均设置了健康教育宣传栏,向病人及其家属讲解医疗保健知识,免费赠阅疾病预防宣传资料,确保了住院病人相关疾病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我区各医疗机构目前共设立各类健康教育宣传栏45个。
按照《安阳市教育局、安阳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全区各学校均设置了健康教育课程,对开设健康教育课的师资安排、教案编写、课程进度做了明确规定。各学校坚持做到了教员、课本、教案、课时、效果评价五落实。各学校的健康教育课的开课率均达到了100%。
(二)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加强日常工作的同时,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9类60条中涉及公共卫生系统的4类30条任务,进行认真分解,安排到相关科室,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做到责任明确到位。先后制定印发了《殷都区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殷都区公共卫生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并于9月召开了“殷都区公共卫生系统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动员会”,全体卫生监督人员及辖区380余家从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对我区卫生系统的创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加强“五小”门店整治,夯实创卫基础。先后组织召开4次“五小”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转发了《安阳市“五小”门店专项治理标准》1200份,制作印发《安阳市殷都区创卫办“五小”整治联合执法意见书》、《安阳市殷都区创卫办“五小”整治控制决定书》和《安阳市殷都区创卫办“五小”整治督查通知书》2000多份。
(四)认真搜集整理汇总归档了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及局机关“创卫”工作文本资料,共装订成册五套33本。
七、其它重要工作
(一)截至目前,预算内收入完成102.5633万元(其中局本身完成20.719万元,妇幼保健所完成1.5万元,防疫站80.3443万元);预算外收入完成13.3324万元(其中局本身完成5050元,防疫站完成6.8274万元,妇幼保健所完成6万元)。
(二)为顾全钢花路建设大局,西郊乡卫生院率先拆除了该院防保科、车库等部分建筑。区政府已经向市政府请示在市第五人民医院搬迁后的原址上,以西郊乡卫生院的设备、人员等现有资源为基础,组建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或殷都区人民医院,前期准备工作正在积极筹制。
(三)筹建北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立项、 规划等相关手续已经全部办妥,平面图、效果图已经出台,资金也筹措完毕。并已向土地部门申报了办理土地相关手续。
(四)为了保证《行政许可法》在卫生系统能够顺利实施,制定有关行政许可的配套制度和实施流程图,参加了区组织的《行政许可法》宣传日活动,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审批。
(五)区防疫站检验室于今年第一季度取得了省卫生厅颁发的《卫生检验机构资格认证书》。
(六)于“5.8”世界红十字日,参加在市政广场举办的中国红十字会建会100周年纪念活动,同时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动员活动,发放宣传品400余册。
(七)根据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政府纠风办印发的《殷都区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实施方案》及其通知要求,我局及时进行了整顿工作部署,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4名超出着装范围人员予以整顿清理。
(八)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多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区卫生局与辖区各医疗机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业主、局属各二级单位每个工作岗位等都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共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222份。
(九)按照区武装部和区防汛办要求,分别成立了区民兵医疗救护队(55人)、卫生防疫队(30人)和防汛抢险医疗救护队(55人)。
八、存在的问题。
(一)区健康教育所虽然建立起来了,但是办公场所、人员和经费没有落实到位,如果不尽快落实,将影响我区健康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卫生监督体制不顺畅,由于我区的卫生监督队伍在区卫生防疫站,而目前防疫站在工作中由于受经费供给方式的影响,在日常监督工作中,重收费,轻管理,这就是造成我区“五小”门店管理水平低下的主要原因。如果不尽快理顺卫生监督体制,建立一支专门的卫生监督队伍,全区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效率仍将低下,从业单位卫生状况很难有效彻底改观。
(三)西郊乡卫生院的经费问题,目前还没有得到落实。
(四)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专项资金没有建立。
九、2006年工作目标。
(一)以艾滋病、禽流感、非典为重点,防止重大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完善疫情报告网络建设,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低于2% 。
(二)切实加强免疫预防集中接种工作,“五苗”接种率维持在95% 以上,安全注射率达100%,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95%。
(三)严防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件发生,保持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切实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检测,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从业单位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从业人员全部持有《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五病”调离率全部达到100% 。
(四)加大全区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居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70%,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60%。
(五)继续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
(六)预算内收入完成77万元(其中局本身完成15万元,妇幼保健所完成2万元,防疫站完成60万元);预算外收入完成12万元(其中防疫站完成5万元,妇幼保健所完成7万元)。
(七)积极完成区委、区政府、市卫生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2006年工作措施。
(一)争取区健康教育所的办公场所、人员、经费尽快到位,及时、有效地开展我区的健康教育工作;
(二)按照国家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办事规则,待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具体方案下达后,尽快完成区卫生防疫站的撤并整合,成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卫生监督所,理顺体制,促使区卫生监督所成为一支专门、高效的卫生监督检查机构,改变卫生监督方法、方式,提升我区卫生状况。
(三)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行业标准,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明确目标,把我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工作真正、全面落实到实处。
(四)认真做好西郊卫生院的搬迁重建的各项工作。
(五)按照《殷都区(2002—2010年)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实施方案》,争取区政府建立农村初保专项基金,与有关部门配合,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各项初保目标的落实。
(六)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无证行医。个体医疗机构管理模式实行微机化管理,上网公布,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七)以非典型肺炎、人间禽流感、霍乱、O157:H7出血性肠炎、乙型肝炎、性病艾滋病为重点疾病,以高危人群、在校学生、流动人口为重点人群,加强疾病监测、预防和控制力度,完善疫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健全报告网络,防止疫情反复。
(八)加大预防艾滋病宣传力度,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
(九)加强预防用生物制品管理,加大生物制品监督管理力度,年内开展2—3次生物制品执法检查,确保生物制品供应渠道正规、制品安全。
(十)加大宣传力度,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碘缺乏病、降氟水质分析、鼠疫等地方病的防治工作。
(十一)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技术规范》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医疗保健机构的消毒效果的监督监测,加强消毒产品的监督监测,配合区爱卫办做好全区病媒生物的杀灭和监测工作。
(十二)加强食品卫生监督,配合国家食品打假,开展各项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街头饮食摊点卫生设施标准》并积极推广,保证街头食品卫生安全;强化管理,严管重罚,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积极参加全省“百案评奖”活动;同时,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全面提高监督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技术强的卫生监督队伍。
(一)基本情况。我市民营医院是从上世纪____年代初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初创时期以“简、便、廉”为特色吸引病人,运行有其独有的特色和优势。一是经营理念先进,适应市场能力强。民营医院所走的是市场化操作模式,以市场为导向,不与公立医院有正面的比拼,市场需要什么,大众需要什么,就供给什么;二是宣传力度较大,注重塑造品牌,舍得花钱,经费投入比公立医院大;三是服务意识强,以患者为中心。灵活的管理机制和强烈的市场意识使民营医院在服务上明显优于传统的公立医院,这也是民营医院能够赢得患者信赖和满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优势。我市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老百姓看病难、住院难的就医问题。
1.民营医疗机构规模:全市现有民营医疗机构246家,其中医院7家,门诊部12家,诊所177家,医务室50家。
2.涵盖诊疗科目:涵盖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
3.医护人员总数:有医护人员1199人,其中医师678人,占全市医师人数的39.77%,护士521人,占全市护士人数的31.44%。
4.拥有床位数:共有床位300张,占全市床位总数的11.11%。
5.年门诊量和住院情况:年门诊量17.09万人次,年住院量3100人次(不含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二)优势特色。目前,我市具有专科特色的民营医院有三亚安宁医院、三亚东南眼科医院、三亚口腔医院等。它们在满足患者特殊的医疗需求的同时,自身取得较好的发展,也补充政府在医疗卫生事业方面的投入不足,对活跃医疗市场、方便群众就医、遏制非法行医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1.专科特色较为明显。专科设备相对先进,种类齐全,极大丰富诊疗手段,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如东南眼科医院。
2.服务彰显人性化特色。民营医疗机构普遍注重人性化的服务,注重服务细节,想病人之所想,能通过优良的服务吸引患者,多数患者或家属认为民营医院的服务比公立医院好。
3.运行机制灵活。人、财、物的决定权在投资者手中,可以有效地配置医院内部资源。在管理体制上,机构简化,管理人员身兼数职,管理成本较小,效率较高。在用人上,普遍实行合同制,优胜劣汰,人员能进能出。由于自负盈亏,使投资者更加注重成本效益,想方设法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民营医疗机构更加关注市场,对社会需求敏感,在经营理念上更加注重营销,注重广告宣传。
民营医疗机构特点是自主决策、自负盈亏、独立经营管理。我市民营医疗机构虽然有了一定的发展规模,但还存在一些先天不足和政策扶持方面的薄弱环节。
(一)规模普遍偏小,发展很不平衡。民营医疗机构均没有政府投入,同时绝大部分还承担纳税的义务,一切投入都是投资者自己掏腰包,造成规模小。全市现有民营医疗机构只有华侨医院达到二级医院的条件,其余均为员工十几名、床位不足30张的小型医疗机构,日门诊量多数不足100人,手术年不足300台。
(二)场所面积不足,制约业务发展。目前得到政府审批拥有医疗建设用地的民营医疗机构只有华侨医院,但目前征地拆迁工作尚未完成,绝大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场所均为租赁,工作用房面积严重不足。
(三)人才队伍匮乏,人员流动极大。一是人才缺乏。从调查中了解到,民营医院的待遇和社会地位并不足以吸引大医院的中坚力量,更无法与大医院金字塔状的人才储备状况相抗衡,多采取聘请公立医院离退休的高职称人才作为专家队伍,招聘刚毕业学生作为基础人员,形成“两头大、中间小”的人才哑铃结构,没有建立合理的“金字塔”型人才队伍。所以,人才缺乏是制约民营医院发展的重要因素。二是专技人才培养思路存在问题,人员流动性大,人员队伍极不稳定。大部分民营医院注重短期效益和成熟人才,不注重自己医生队伍的培养,使得民营医院缺乏后劲。“医学人才越老越值钱”的观念一度被民营医院奉为至宝,然而在医学高新技术日新月异发展的时代,退休医生不论是知识结构,还是接受新技术的能力都很难达到与时俱进,靠这样一支“夕阳队伍”参与医疗市场竞争,显然难成大气候。有执业资格的年轻人只是将民营医疗机构作为暂时的落脚地,一有机会都往公立医疗机构任职,或大学毕业生为考执业资格在民营医疗机构工作,跳槽成为较为普遍现象。三是卫生技术人员学历偏低,大部分为专科以下毕业人员。
(四)群众信任度低,发展缺乏规划。一方面大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只能提供简单的、低水平的医疗技术服务,以“简、便、廉”为特色吸引患者就医,无市场竞争优势,难以满足患者多样化、多层次的就医需求,因此如果患病或疑难病,群众仍对民营医疗机构不够信任,首选公立医疗机构。另一方面由于民营医院发展时间短,品牌、技术能力等还得不到认可。再者少数民营医院自身经营不规范,虚假宣传、过度医疗等行为也影响了人们对民营医院诚信的判断,给患者带来痛苦也给整个市场带来信任危机。部分民办医院的经营者对医院自身的发展缺乏规划,对关系到医院发展的一些政策和问题,如
进入医保的政策、营利性医院和非营利医院的区别等问题,还不清楚或存在模糊认识。同时,忽视了自身内部管理、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形成医疗特色在医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一些医院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药品管理等方面不规范或存在一定问题。(五)制度上有歧视,缺乏竞争优势。医疗保险定点就医报销方面还存在制度上的歧视,多数民营医院不享受商业医疗保险的报销待遇,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营医院的发展。继续医学教育在民营医院机会缺乏,民营医院工作者可支配时间减少,医生难得有时间完成论文和课题研究,往往很少有课题和论文拿来评高级职称,且职称评定中也存在歧视现象。
总之,我市民营医疗机构虽然得到一定发展,但大部分民营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层次较低,缺乏市场竞争力。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我市民营医疗机构无论从医疗技术、服务质量还是办院规模上都有待进一步提高。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明确指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有利于增加医疗卫生资源,扩大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医疗服务需求;有利于建立竞争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民营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相比,具有经营机制灵活、融资渠道多元、办医形式多样、市场开拓意识和服务意识强等优势。同时,社会资本更多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后,政府可以节省更多资源投入基本医疗服务,更好地保障社会公平。所以,我市应大力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加快发展。为此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加快医改进程,鼓励和支持民办医疗机构的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精神,第一,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尤其在专科特色、服务群体等方面给予适当的引导,促进各种社会资金有序进入医疗卫生市场。第二,政府要发挥规划布局上的主导作用,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坚持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方便群众就医的原则,引导民营资本理性进入医疗市场。通过政策引导,吸引有实力的投资者兴建高水平、有特色的专科医疗机构,如开设高质量的牙科、中医诊所等,满足不同群体对医疗和健康服务需求。第三,完善非公立医疗机构土地政策,将非公立医疗机构用地纳入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第四,将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政策。第五,在人才方面,政府要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制定优惠政策,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一是民营医院可实行股权分散化。民营医院属个人或企业投资,要想吸引和留住人才,就必须进行股权的分散化。股权的分散化可以提供民营医院发展所需要的大量资金,也能够提升民营医院的管理效能。二是民营医院要为员工提供社保、医保等社会保障项目。三是在职称评定、晋升时,政府要给予、支持民营医院享受与公立医院同样的待遇。四是民营医院要建立婚假、产假及病假制度。五是民营医院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引进人才的户口和孩子入学问题,这同样需要政府的支持。六是对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民营医院要尽力提供宽松的生活环境。
(二)发挥宣传引导作用,塑造民营医院品牌。民营医疗机构也要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办医方向和宗旨,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按照卫生部门核定的执业科目开展诊疗活动,遵守诊疗技术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树立依法诚信服务观念。同时,要引入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病人至上的服务理念,提升救死扶伤、高效便民的医德、医术、医风水准,维护民营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能充分发挥自己优势且群众需求量大、公立医疗机构尚无暇顾及的项目,采取“错位竞争”方式,树立自己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特色品牌,医疗机构品牌是医疗机构的整体识别系统和医疗特色、服务满足方式和医疗机构人文环境、医疗机构价值观的综合体现,是广大人民群众和患者对该医疗机构的印象、认同度和价值观的综合评价,这对于民营医疗机构尤为重要。鼓励和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开展科技创新,可以建立具有自身优势学科的专科医疗机构,如整形美容、康复科、眼科等,还可以从社区卫生服务人手在预防、保健、康复等方面上下功夫,通过一流的服务与技术,低廉的收费来吸引病员。另一方面,作为民营医疗机构更应自觉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自觉执行财务、税收、物价等政策规定,用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
(三)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民营医疗机构必须走出单纯依靠退休人员的发展模式,要自主培养、引进人才,建立长远的发展战略。通过完善各项奖励机制,从福利制度、员工关怀等方面着手,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做到机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提高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