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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创建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2-02-03 12: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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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创建工作计划

篇1

学校力求通过此次开展的语言文字示范创建活动,强化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语言文字的应用水平,并由此推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

一、 主要举措

㈠组织管理体现常态化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在全面推行素质教育的今天,我校对语言文字工作在教育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了进一步的认识,那就是: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教育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对学生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造就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的需要。开展示范校创建活动,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青少年人文素养具有重要意义。我校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到整个素质教育工作之中,把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纳入管理常规,纳入基本功训练,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逐步形成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格局和工作模式。我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就语言文字工作举行会议,研究、部署和指导工作。也使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不断健全、日渐完善,现已覆盖全校,各项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各岗位都能积极配合专管员开展有效工作。学校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经常化、制度化活动常抓不懈,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中长期发展计划及各学期的工作计划和总结中,在各处室、各教研组的学期工作计划及总结中都切实体现了对语言文字的重视。

2、加强制度建设。我校从实际出发,制定并完善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奖惩制度,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到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和规定之中。如建立语言文字工作专项总结表彰制度;切实执行对校园用语用字的监督监测以及督促整改的制度;将普通话和规范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聘用、业务考核、职务晋级、评优评先等内容和条件;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将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的基本要求和评优评先的基本条件等。这些规章制度的实施,促成了学校自上而下、从教师到学生校园语言文字规范局面的形成,从而进一步强化了教职工和学生用语用字的规范化意识,使校园语言环境得到了有效的净化。

3、抓好常规管理。

⑴学校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综合管理内容,以文明学校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为契机,不断提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

⑵将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纳入师资管理要求,向全校教师发出“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倡议,领导班子带着使用普通话,并接受老师监督。在师资队伍建设中认真组织教师参加教师普通话等级测试,目前大部分教师普通话测试合格。

⑶将教学用字规范纳入教学管理常规。实行一票否决制,不讲普通话不能进课堂。要求教师必须做到:口语练习与日常教学相结合,自觉努力与监督措施相结合。做到普通话不单是课堂语言,而且是校园语言,形成人人都讲普通话的良好氛围。

⑷将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纳入学生管理要求。在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中将“在公共场合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作为重要内容,在评先评优中将语言文字规范意识、语文综合能力纳入考评内容。

4、更新管理手段为加快语言文字工作向现代化发展,我校积极推进语言文字管理手段现代化建设,在学校网站开设语言文字工作网页,及时报道我校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情况,形成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信息化的显著特色。

㈡教育教学力求规范化。

我校把推广普及普通话作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学生的培养目标,作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还把语言文字规范意识的培养纳入学校课程标准,在学校培养目标中明确规定:“学校全面推广国家通用的普通话(以《汉语拼音方案》为准),推行规范汉字(以《汉字简化方案》为准)。各年级开展普通话培训,将语言文字规范化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加强学生普通话训练和书写规范化训练,提高学生文化素质和文化修养”。学校规定,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使用规范的普通话。学校教师之间、教师学生之间对话交流使用规范的普通话,在网络交流以及平时领导开会、做报告、召开年段会、班会管理会议上,都使用规范的普通话,尽管人际交往中存在着口语、俗语、甚至口头禅,但都统一采用标准的汉民族语言文字,努力使交流顺畅,不存在语言沟通上的障碍。切实发挥语文课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培养。并将语言文字规范化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加强学生普通话训练和书写规范化训练,提高学生文化素质和文化修养。从学校实际出发,我校就初中各年段分别从口语表达、写作,课内训练等方面制定学生语言文字能力要求和各项培训工作,并认真落实,效果良好,我们有培训内容,有能力目标,在师生努力下,学生口语表达能力提高了,能复述课文,情景对话,即兴演讲,能写好各种文体的作文。同时,在课堂教学中,我校注重听说读写能力训练的常规化,重视语文习惯养成,狠抓预习常规,诵读常规,明确提出诵读要求,加强听课常规和作业常规检查,开辟阅报栏,开放图书馆,办手抄报,课前三分钟练习说话,多写精评。

㈢推普工作突出活动化。

结合每年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学校精心规划、科学组织,开展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活动。如:教师朗诵比赛,学生演讲比赛,教师“三字”比赛,学生书法比赛、以“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为主题的征文比赛、以“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为主题的手抄报比赛。这些活动将个性化、特色化、严肃性、趣味性相结合,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支持,参与面广、宣传教育影响大,有力地促进了我校推广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充分发挥了校园广播站和校园网站的语言文字宣传示范作用。校园广播站的广播员、主持人全部经过挑选上岗,每次播出提前准备,力争将校园动态、优美诗文、同学作品以最规范、最优化的形式呈现给全校师生。学校网站上设有语言文字工作的网页,及时报道我校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情况。广播站、网站自设立以来,受到了老师、同学极大的欢迎,成了校园美丽的风景线。学校每学期举行关于“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的班级黑板报评比。并张榜表扬胜出的班级,为学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效果提供量化依据。

篇2

为确保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的顺利达成,努力出色完成教育系统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兴庆区教育局的有关工作要求,现制定我园20__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计划如下:

一、领导重视,经常性的开展专项研究创摸工作会议。

将“创模”工作纳入幼儿园全园计划之中。每季度召开专项会议一次,使“创模”工作与幼儿园整体管理工作互相融合、相互渗透、互为促进。为保证“创模”工作的计划性、织性和实效性,特成立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xxx(幼儿园党支部书记 园 长)

副组长:xxx(幼儿园党支部组织委员 副园长)

成 员:xxx(幼儿园党支部宣传委员 工会主席)

xxx(幼儿园保教主任)

xxx(幼儿园总务主任)

xxx(幼儿园团支部书记)

xxx(幼儿园教研组长)

二、加强对环境教育课程的管理,严格落实环境教育进课堂制度。

结合幼儿园各年龄班目前正在使用的“五大领域”教材(我区的本土教材),做到每学期的环境教育活动不少于6次。同时,要求各班班主任借助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的机会,把在家庭中开展环境保护教育的内容和方法进行适当的宣传。力求在培养幼儿的环保意识和环境保护能力方面积极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三、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实践月”活动。

今年,结合我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和争创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实际情况,我们把四月确定为幼儿园的“环境保护宣传实践月”。在宣传月中,党支部协同幼儿园行政、工会、团支部在全园教师、幼儿、家长中开展广泛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橱窗(宣传环境保护节日、环境保护的做法、绿化小知识等)、各年龄班开展“保护湖城湿地”、“沙尘暴产生的原因”、“减少白色污染(结合国家新颁布的‘限塑令’)”、“春季小种植”、“争当生活中节能将耗的小能手”等主题教育与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园师生、家长的环境保护意识,使生活中关注环境保护、自觉进行环境保护逐渐成为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和习惯。

篇3

根据xx字[~]23号文件,及《xx中心初中关于开展“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校将从~年8月下旬起开展“大手牵小手 共创文明城”活动。

一、活动目的: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德育工作,引导学生在自觉遵守公共道德规范,做文明小市民的同时,以学校为主阵地逐步辐射到学生家庭和社会活动场所,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的积极作用,带动家长用实际行动关心、支持、参与争创活动,进一步培养学生关心他人,关心社会的良好道德品质。

二、活动主题:“文明从我做起,争当文明小标兵”

“小手拉大手 共创文明城”

三、活动对象:xx一小全体师生

四、活动安排:

(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全体教师对创建全省文明城市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学校各职能部门的任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全体班主任

(二)、树立典型,提出倡议,宣传发动

1、由少先队提出倡议“团结一心创文明城市,积极行动当文明市民”。

2、评选学校文明典型,成立少先队文明小卫士领导小组,每天分批值日。

(三)、分层次开展活动

1、通过开展“四个一” 系列教育活动,在学生中广泛开展文明城市教育、公共道德教育和文明行为规范教育活动,促进广大学生争当“文明小标兵”。活动的具体内容为:

(1)开展一次国旗下宣讲活动。少先队向同学们宣讲开展争创文明城市文明学校的重要意义。(第二周)

(2)开展一次主题班队会活动。各班结合《xx市民卫生守则》进行以“文明从我做起,争当文明小标兵”为主题的班队会课。(第二周)

(3)各班级出一期“文明从我做起,争当文明小标兵”为主题的黑板报。(第二周)

(4)全校学生与家长共同学习《xx市民卫生守则》并完成一份“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城”的手写报。(第八周)

2、长期开展教育活动,形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

(1)、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文明督导制度,及时监督纠正学生中存在的不文明行为。建立奖惩制度,每周评选流动红旗,每月评选一批文明班级,文明学习随时在晨会上进行表扬。

(2)、与城管局联合在我校的“红领巾一条街”举办“小手牵大手,共创美家园”主题签名暨义务保洁活动。(时间待定)

(3)、积极开展洁净校园活动。认真组织扫除活动,清理校园及校园周边卫生,不留校园卫生死角。

(4)、制定校园文明值周制度,教育和监督学生随时随地都不乱扔果皮、纸屑,自觉维护校园的整洁。

(5)、创建领导小组处将主动配合周边社区经常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活动要求

篇4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创建活动,着力构筑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工作体系、服务体系、保障体系和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残疾人基层康复服务的长效机制,不断满足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全面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为促进我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体责任,民政、卫生、残联等部门协同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并有效开发利用社会资源,为康复对象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2、因地制宜,满足需求。立足社区实际,依据社区康复对象的具体需求制定适宜的康复工作计划,以普惠性的制度安排和困难残疾人特别扶助政策相结合,保障基本康复需求,为康复对象提供个性化服务。

3、预防为主,抓早抓小。大力宣传普及残疾预防和康复知识,建立健全预防机制,落实随报制度,从0—6岁儿童抢救性康复抓起,做到早期干预、早期预防、早期康复。

三、目标任务

2010年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室设置率100%,社区建立康复站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设置率不低于90%;社区康复协调员配备率100%,培训合格率95%;残疾人康复需求筛出率不低于辖区人口总数的2%,康复服务建档率90%以上;残疾人及亲友的满意率不低于85%。

四、职责分工

1、街道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具体制定并协调实施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计划,建立工作队伍,组织人员培训,督导社区的创建工作;开展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普及康复知识,指导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

2、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在校残疾学生参加康复训练,依托区培智学校开展教育康复,宣传康复知识,教育家长预防残疾。

负责指导社区将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纳入社区服务工作计划,采取优惠措施,扶助贫困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

负责发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基层工作队伍的优势,开展出生缺陷监测,做好病残儿童首报,普及防残知识,预防先天残疾。

3、财政审计局。负责及时安排全街道残疾人康复工作经费并监管使用。

4、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将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精神病防治工作,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直接提供康复服务;会同区残联制定残疾人参加医保优惠政策,保障残疾人基本医疗。

5、各社区。负责制定本辖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计划,建立创建工作机构,配齐康复协调员;落实社区康复工作经费;推进社区康复室建设,开展康复需求调查,建立康复服务档案,提供直接服务或转介服务;完成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方法步骤

1、组织筹备阶段(2010年1月—2月)。学习上级残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实施方案,提出阶段性任务和工作标准,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责任,落实创建工作经费。

2、推动实施阶段(2010年3月—7月)。按照实施方案,采取先行试点、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普遍推开的方法,逐步开展全国社区康复示范区创建活动。

3、自查评估阶段(2010年8月—9月)。对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进行自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迎接检查阶段(2010年10月—11月)。全面迎接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区)活动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六、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开展“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创建活动的领导,成立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残联,负责创建活动开展等日常工作。各社区相应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负责抓好具体落实,认真开展创建活动。

篇5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的加强生态省(市、县)和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的要求,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改善我市生态环境状况,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弘扬生态文明,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全面推进生态**建设,依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县、生态市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列入**市年度生态示范创建(包括生态县(市)创建、生态示范区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创建、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计划的县(市、区)、乡(镇)、行政村。

二、考核标准

按照国家、省、市制定的生态县、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考核验收标准。

三、考核验收程序

(一)市政府每年以责任目标的形式,向各县(市、区)下达生态示范创建任务,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任务落实单位,并报**市环保局备案。

(二)列入**市省级以上创建名单的县(市)、乡(镇),经过创建,自查达到验收标准的,将申请验收报告、总结材料、技术报告报**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组织初步验收,合格后报**省环保局进行正式验收(审核)。

(三)列入**市市级生态示范创建名单的村,经过创建,自查达到验收标准的,将申请验收报告、总结材料、技术报告报所在县(市)环保局,由县(市)环保局组织初步验收,合格后报**市环保局进行正式验收。

四、奖励办法

(一)目标奖励

完成生态县(市)或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目标,并通过环境保护部验收,每个奖励50万元,记重大业绩一次。

完成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并通过环境保护部验收命名后,每个奖励总额10万元;完成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并通过**省环保局验收命名后,每个奖励6万元。逐级申报命名的,奖励金额补足总额。

完成国家级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经过环境保护部验收命名后,每个奖励总额5万元;完成省级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经省环保局验收命名后,每个奖励总额3万元;完成市级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经**市环保局验收命名后,每个奖励1万元。逐级申报命名的,奖励金额补足总额。

(二)特色奖励

鉴于生态示范创建的示范性和先进性,为鼓励探索和创新,设立特色奖励,每年在全市范围内挑选2个在生态示范创建中对环境改善、污染治理、生态建设方面具有推广、示范、借鉴意义的生态工程予以褒奖。特色奖励最高金额为5万元,由**市环保局组织专家进行先进性评价,视其科学性和推广性价值予以一定奖励。

(三)先进个人奖励新晨

对在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进行奖励。奖励对象为政府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县(市、区)、乡(镇)、村领导及环保相关人员。奖励名额为全市每年10名,奖励金额为每人20**元。

以上奖励所需资金列入市政府年度环保预算,目标奖励和特色奖励资金应用于受奖励单位的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五、处罚办法

对逾期未完成生态示范创建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在全市通报批评,并依据所签定的责任目标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生态县建设考核指标

2.生态示范区建设考核指标

篇6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开展以“清理确权,服务,动态管理,全程监督,盘活增效,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示范点创建工作,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为促进科学发展、跨越赶超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分级办点、以点带面的原则,通过认真遴选,确定乡(镇)、村两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示范点,在办好示范点的同时,指导面上全面开展创建活动;二是坚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重点地开展创建活动,突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坚持创新实践、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示范点创建工作中,要突出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两大主题,力求创建工作出经验、创特色、求实效,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二、创建内容和标准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示范点创建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机构设施、管理制度、委托、运行管理、档案资料等六个方面的内容,创建标准为:

1、组织领导落实。县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示范点创建活动,完善领导管理体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示范点创建工作。

2、机构设施健全。示范点创建活动机构健全,具体业务人员充实,岗位职责明确;相关业务场所建设到位,办公设施设备配置齐全。

3、管理制度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规范,服务工作制度、工作职责、操作流程健全完善;集体产权交易组织机构、范围、方式、程序、规则、监督机制、评审办法、信息公开等操作流程规定具体实用。

4、监管规范。委托协议签订规范,会计业务运行流畅,业务处理准确及时,审核衔接合理,运行程序合法有效,“三资”监管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全面准确、更新及时,及时开展相关业务的指导、检查、督促。

5、日常管理有效。村级预决算管理执行到位;财务收支管理严格,审签准确;经济合同、财产物资、往来结算管理严密;产权交易方案合理,实施程序规范;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村办实体财务监管措施落实。

6、档案资料齐全。账薄凭证、文书资料、财务报表、经济合同、财务公开等档案资料严格按照“一村一柜”要求收集整理、存放有序、安全完整。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5月下旬至6月上旬)。各乡镇、村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创建活动方案,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中旬至9月中旬)。各乡镇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和各自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县直相关部门及时开展检查指导和督办。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公开栏等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宣传,为创建活动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下旬至10月中旬)。乡村两级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示范点创建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剖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材料于10月10日前上报县纪委监察局和县财政局(经管局)。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下旬)。10月下旬,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经管局)等单位组织专班,对全县示范点创建项目开展检查考核,准备迎接省市考核验收准备。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有主要领导挂帅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财政局(经管局),下设督导检查组和业务指导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办检查等项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示范点创建工作,必须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组建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篇7

一、创建目标

到2015年底,在全区创建环境宣传教育点20个;分两批进行:第一批2014年,计划创建10个;第二批2015年,计划创建10个。

二、工作机构

创建工作由区环保局组织开展,为推进工作落实,区环保局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创建工作。

三、创建对象和标准

(一)创建对象

在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建设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先进典型;在区域内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生态环保示范工程,具有良好的生态文明、环境保护与社会形象,同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的,注重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在全区有较大影响和较高水平的,教育辐射面广的单位,计划在企业、风景区、公园、学校、社区、生态镇、村等等中选取。

(二)创建标准

1.积极倡导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模范执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自身各种污染源控制、生态环境保护等全面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在环境友好型建设或生态建设方面有较突出表现的先进典型。

2.有健全的环境宣传教育点领导机构和创建工作计划;能定期组织参加或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知识的教育培训,生态文明意识强,环境教育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3.具有为社会公众获取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环保知识和技能提供宣传服务的展览、学习、接待等专门场所,宣传教育设施齐全。

4.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管理,有开展各项环境宣传教育活动的专兼职人员。

5.单位规划有序,布局合理,环境整洁,具有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示范作用的优美环境,有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资料、宣传栏、环境标志牌、宣传广告、标语等。

四、创建步骤

(一)前期调研、准备阶段(2014年1月-6月)

1.开展工作调研,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研究拟定创建范围和对象,制定创建标准要求。

2.进行宣传发动,(创建工作分两年进行,2014年7月—11月为第一批10个;2015年1月—11月为第二批10个)。先选取2014年10个创建点,进行宣传动员,组织创建工作培训,着手开展第一批创建工作。

(二)实施阶段(第一批2014年7月—11月;第二批2015年1月—11月)

1.各创建点根据市区创建环境宣传教育点工作方案,按照标准要求,制定本创建点创建计划,成立创建机构。

2.开展内部人员业务学习培训,建立相关环境保护制度,针对本创建点存在的环境问题制定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做好环境宣传教育点的基础示范工作。

3.各创建点在区环保局指导下,按照创建标准要求落实创建内容,建立宣传角、宣传栏等硬件措施,并落实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第一批2014年12月,第二批2015年12月)

各创建点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我检查评价、纠正,在全面完善的基础上向区环保局提出验收申请,区环保局组织人员对各创建点进行相关材料和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给予通过。

五、创建奖励

篇8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系列活动,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切实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着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建设和谐文化、培育文明风尚,为建设三力和进位创强提供强大精神支撑、营造文明和谐社会环境。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成立创建工作小组,召开创建文明示范一条街活动大会,全面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分别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落实。

第二阶段:集中实施阶段。各单位各门店要按照区文明办和办事处的统一安排,集中落实各项整治和创建任务。办事处将组织人员每月进行督促检查,每季度对各单位创建情况进行通报。并适时召开工作促进会,协调解决试点创建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2月10日前,办事处将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深入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区文明办。

三、考核标准文明示范一条街创建。动员各级各部门、各文明单位及全体市民,从我做起、全员参与、整体联动、共建共享,努力把人民路建设成为卫生示范、平安示范、服务示范、文化示范的文明示范一条街。具体考核标准详见《“文明示范一条街”创建考核实施标准(试行)》。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夯实责任。为了保证创建工作,各单位要切实认识到行业系统及“文明示范一条街”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将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日程,统筹兼顾,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为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制定详细的创建工作计划,确定专人办理业务,并投入一定经费,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确保创建工作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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