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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贸易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欧美农产品贸易摩擦的处理方式
(一)欧盟处理农产品贸易摩擦的方式。欧盟采取的对策比较温和,逐步调整自己的农业政策,使之有利于缓和与美国的贸易摩擦。
1.使用WTO允许的“绿箱”补贴政策。根据WTO规定,出口价格补贴的“黄箱”政策是世贸组织的规定。“蓝箱”补贴原本也无须承担削减义务,但多哈回合谈判框架明确指出,各国的“蓝箱”支持量不得超过该国某一历史时期内农业总产值的5%,农业总产值的5%意味着目前使用“蓝箱”政策的国家将面临“蓝箱”补贴的调整乃至削减。由表1可见,欧盟“蓝箱”补贴远超过多哈回合谈判框架规定的5%的封顶限额。按多哈回合谈判框架中“蓝箱”政策的要求,欧盟将面临“蓝箱”政策的大幅度削减。因此,转而使用WTO允许的“绿箱”补贴政策是欧盟较为可行的方法。由表2可见,“黄箱”和“蓝箱”补贴相对较多,这是“黄箱”和“蓝箱”补贴引致的直接利益使然。比较而言,“绿箱”补贴使用较少,因此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由于欧盟拥有充足的资金,完全可在WTO规定所允许的范围内利用“绿箱”政策大力支持欧盟内部农业的发展。一方面,通过公共基金或财政开支提供农业科研、病虫害控制、培训、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检验服务、市场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一般性农业生产服务,扶持和促进农产品生产。另一方面,利用单亲家庭农场补贴、自然灾害救济补贴、一般性农业收入保障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源储备补贴等一系列补贴政策保障农产品的生产和生产者的收入。
2.推进多功能农业建设。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欧盟就提出“多功能农业”概念,并在1998年对“多功能农业”做出定义。欧盟认为,除生产功能外,农业还包括水土保持、田园风光的管理与加强、环境保护、灾害预防及农村地区的生存与发展。也就是说,农业产品不仅包括商品,而且还包括一些诸如保护环境、保护文化遗产、维持生物多样性、良好的田园风光等公共物品。因此,农业应是多功能的。多功能农业可使农业与其它产业(包括环境)得以更好的匹配,使农业发展可持续,继续发挥其在各产业中的基础性地位与作用,从而成为保证其他产业得以持续的必要条件之一。农业提供的多功能公共物品不属于《农业协议》所管辖的可贸易的商品范畴,而应属于“非贸易关注”,应得到政府的补偿。否则,公共物品将由于市场的失灵而供给不足。这样,欧盟就可对属于“非贸易关注”的多功能农业进行名正言顺的补贴。事实上,“多功能农业”正是为维持农民补贴而另立的名目。同时,多功能农业的补贴有助于解决农业政策实施鼓励集约型农业所造成的严重环境问题,有利于欧盟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使农业生产者的收入有所保障。
3.发展欧盟农产品贸易促进项目。农产品贸易促进项目是欧盟委员会1999年1月正式向欧盟理事会提出的,建议在欧盟范围内制定协调一致的一系列贸易促进政策,以推动欧盟农产品的出口,并为出口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及开展诸如宣传、调研、产品推广等各类商业活动提供每年约为1500万欧元的经费支持。同年12月,欧盟理事会批准了此项建议。农产品贸易促进项目为帮助欧盟出口企业占领非欧盟市场提供政策、信息服务及资金上更充分的保障,巩固和扩大欧盟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份额。欧盟农产品贸易促进项目分批执行,与美国相比规模较小,但针对性和延续性很强,从每批和单个产品看,欧盟投入的经费不高,但从其项目的延续性和整体性来看,欧盟对农产品出口支持是有相当大力度的。
(二)美国处理农产品贸易摩擦的方式。美国更多地选择贸易报复与经济制裁手段迫使欧盟作出妥协和让步,并愈来愈多地采用双边、地区甚至单边方式向对方施压。
1.交替采取多边、双边和地区谈判方式。随着欧盟经济实力的迅速增强,在许多问题上美国很难通过多边谈判来解决。因此,除多边方式外,美国愈来愈多地采取双边、地区和单边方式来处理和解决同欧洲、日本及其他国家的贸易争端。美国农业竞争力较强,欧盟无法与其展开竞争,只能走保护的路子。欧盟的农业政策是设置种种障碍,如配额、卫生检疫标准、环保标准,劳工标准等办法来维护贸易的进行。这些做法阻碍了美国和世界许多国家的出口,引起诸多不满。尤其从上世纪80年代后半期起,在欧共体加速建立统一大市场后咄咄逼人的压力下,美国开始交替采取多边、双边和地区谈判的方式与欧共体等国家展开市场争夺战。美国也不放弃利用一年一度的美、英、德、法、意、日和加拿大七国首脑会议与竞争对手讨价还价、施加压力。.运用贸易立法手段实施保护。美国在1974年贸易法的301节中专门制定了实施贸易歧视的报复措施,1979年的《贸易协定法》增加了反补贴和反倾销的内容,1988年的《综合贸易和竞争法》抛弃了美国一直坚持的自由贸易口号,追求所谓的“公平贸易”。可见,美国贸易政策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规范化和法律化,实施贸易政策的行动和措施都能从法律中找到依据。
3.建立复杂繁多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美国农产品贸易保护政策不仅具有与欧盟一样的关税和非关税措施,也有各种经常变化和复杂的技术标准和规定,如对包装、标签、品质等方面的严格要求。美国颁布的限制农产品进口的《食品、药品、及化妆品管理法》十分苛刻,是打着维护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幌子阻止外国农产品进入。
二、启示
欧美农产品贸易摩擦在较长时期内仍会存在,甚至可能会激化。但合作和谈判已成为主要的解决方式,各国都会以理性的态度加以处理。对中国而言,立足于贸易对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和对经济增长的长期影响,利用贸易摩擦、以摩擦作为促进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契机和动力、创造新的竞争优势,应是中国应对贸易摩擦的最佳选择。
(一)不轻易使用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当中国面临国外贸易壁垒时,更多的应是反省自身的出口产品结构或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不可动辄指责贸易伙伴施加贸易限制或壁垒。必须看到,美国在处理对欧盟的贸易争端时所采取的贸易报复与经济制裁的措施并没有收到理想的效果,只会恶化对外贸易环境,遭遇更多、更严厉的反报复。中国在处理与美国、欧盟、日本等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矛盾时,应尽可能地使用磋商、谈判的手段,必要时才诉诸单边贸易报复或多边争端解决机制。温和的政策与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争端的化解。
国际贸易专科论文范文一: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实务的影响
摘要: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逐渐获得了各国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广泛的关注。世界贸易组织也顺势建立了特殊的专门研究电子商务政策措施的电子商务工作组。
关键词:电子商务;国际贸易
电子商务的兴起把各种各样的企业都置于共同的平等竞争的环境下,这不仅有利于各类企业提高自己的竞争力并增加更多的贸易机会,并且在很多层面上都大大降低了企业交易的费用。电子商务的应用过程中采用了先进的网络技术,相比以往的国际贸易过程,当今电子商务模式下的国际贸程序得到了很大简化,中小型企业也可以很轻松地进入到国际贸易市场主体的大军中。
一、促使贸易的主体和贸易的方式产生创新
利用电子商务来完成国际贸易离不开基础网络的有效参与,网络平台的运用使资源在生产资料和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下达到了更为合理的分配。在整个经济领域实现了商品流、信息流、物质流及资金流的四合一统一流程。这时最大的经纪人就成了信息网络,信息不完全的扮演进出口中介的企业也逐步显得落后而不能满足贸易的需求而被淘汰。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着信息的实时沟通交流,使货物与服务没有阻碍的自由流动着,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零库存变为可能。
二、国际化大市场逐步形成,加快了经济贸易一体化
这个虚拟的贸易大市场是通过电子商务建立起来的,无形的网络信息的传递打破了过去以地域存在为依托的市场观念并逐步形成了一个全方位开放的立体大市场。市场信息得以传播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网络环境的创制,世界市场逐渐被连接到一个个单一的网络环境中。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扩大化运用改变了全世界市场经济之间的关系,国与国之间的经济交流合作也在这样的背景下越来越密切。国际贸易在更高的层次上超越了地理界限的制约缘于虚拟市场的形成及进一步扩大。信息虚拟市场的形成使商品和服务也可以完全自由的流动在全球市场范围内并显示出贸易的公开完整性和直接流动性特点,这就避免或者减少了由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不完全而引起的市场扭曲现象的频繁出现。相同或相似质量的产品或服务在整个市场上面临着更加公平而口益激烈的竞争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价值规律作用的完全发挥。但另一方面,我们必须看到,由于通过电子商务进行交易,出于交易者本身的直觉很大部分或者一部分被虚拟的网络所埋没,这就增加了交易的不确定性。再加上网络黑客以及病毒等的入侵,所增加的网上交易风险也是不可忽略的。
三、国际贸易中的市场营销模式发生变化
任何有组织有规模的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都会有自己的营销策略。当今社会经济市场的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企业要想在诸多竞争对手中独树一帜获得更多的竞争优势,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去使用各种招数来赢得客户的青睐。互联网中的网络营销作为一种促销手段出现了企业销售活动的新途径和新方法的使用,该模型可以提高个人和组织成功实现快速交易发生的可能性。企业的这种营销方式的产生给企业的经营者带来了很多未曾预料到的好处,真可谓是一举多得。网络营销在电子商务条件下显示出了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是,做产品宣传可以在网络上直接进行,这就造就了网络营销的一个特别重要的特点即低成本。第二是,在网络营销模式下,顾客可以主动选择自己所需要的信息,这样可以缓解甚至消灭传统模式下顾客对推销人员和传统广告的抵制情绪。第三是,通过网络模式的建立,顾客可以直接登录企业的网页与企业进行及时的信息沟通,例如对商品或服务信息的咨询、购买货物后对商品服务的评价及建议等,客户和企业之间是很容易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的。
四、给国际贸易政策提出了新命题
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逐渐获得了各国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广泛的关注。世界贸易组织也顺势建立了特殊的专门研究电子商务政策措施的电子商务工作组。作为一种全新的贸易交易模式,电子商务在其理论的发展及现实的实践操作中都给现行的国际贸易政策提出了一些前所未有的命题。这些命题包括了电子商务根本性质的界定问题、国际贸易的安全性问题、关税问题以及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挑战问题等等。这些现实性的问题对国际贸易的良好有序发展产生着极为不利的影响。当前,国际贸易体系己经就货物和服务贸易达成了两项重要的协议,即关税贸易总协定和服务贸易总协定。而电子商务因其自身的多种特征和一些空前出现的新特性对人们提出了更多的要求,要求人们在以后的贸易政策制定过程中加强对其规则约束的核心点和其难以界定的电子商务行为处理程序的研究。将电子商务运用到国际贸易中面临非常重大的安全性问题是不可避免的。目前来看,世界上并没有形成系统的统一的国际法来对网上犯罪进行打击,各国的立法也没能够及时的跟上电子商务的发展步伐,有关立法也相对不完善。如同地下经济样,网上犯罪无孔不入,如对其他企业知识产权的窃取、利用非法手段对竞争者的打击,恶意冒充竞争者进行不发贸易活动等。许多公司在不知不觉中就面临着各种潜在的威胁、不明理由的起诉、消费者信息的泄露等。电子商务进行过程中会要求购货方公开自己的一些私人信息如姓名及银行卡卡号和详细住址等等,这样一来就增大了消费者的信息泄露可能性,消费者的安全问题就不会得到很好的保障。一些商业公司也在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搜寻客户的数据资料来建立信息数据库。而这些数据库显然没有足够的安全机制做后盾。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增加了全世界整体的经济福利,整体经济福利的提高给各类生产商和贸易商带来了巨大的商业利益,国际分工进一步扩大化,这样就提高了全世界的经济福利效益。但是它也带来的严重的发展不平衡问题也是不能忽视的,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在对经济全球化过程参与全球利润的分配上与发达国家相比其差距定会越来越大,如果发展中国家不能够跟上经济全球迅速电子化、网络化发展的步伐,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带来的任何优势和福利在发展中国家将分配的相对较少。对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它们仍然面临着巨大的考验。
参考文献
1、试论构建现代的国民经济学李欣广;当代经济研究2007-05-15
2、中国法律经济学研究中的非法学化问题以我国民商法和经济法的相关研究为例周林彬;法学评论2007-01-13
国际贸易专科论文范文二:环境贸易壁垒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
近年来,国际贸易中出现了一个新的名词叫环境贸易壁垒,还有一种说法绿色贸易壁垒,主要指一些国家借着环境保护的名义对一些外国产品提出不合理的标准与要求,对外国产品的进口进行一定的限制。这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本文将着重针对环境贸易壁垒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它对国际贸易产生的深远影响。
【关键词】环境贸易壁垒;国际贸易;影响;环保
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成为全球普遍关注的一大问题。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同时也将面临环境贸易壁垒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制约与限制,在这种严峻的发展形势下,我国必须对自己当前的发展局势进行科学的分析,采取有效措施来削弱国际环保法规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影响,从而使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占据优势地位,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一、环境与国际贸易发展的关系
人们的生产活动都不开对环境的依托,在国际贸易的发展过程中,环境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经济的发展势必会对环境造成不可避免的影响。目前各国纷纷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经济的发展不应该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并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来保障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平衡。自从绿色浪潮进入了人们的视线,绿色变成了所有健康、环保的代名词,这不仅使人们的生活观念有了一定的转变,而且对国际贸易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近年来,环境问题频发,全球变暖、水土流失日益严重,这引起了世界各地人民对环境问题的普遍关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国际贸易的进行,人类发展并不能摆脱对环境的依托与利用。尽管各国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护环境,促进环境与经济的和谐发展,然而,从目前的情况看,环境与国际贸易并未达到一个平衡点,并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首先,国际贸易的发展确实给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存在一些不协调的因素,另外,一些国家往往会在贸易过程中对其他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进行干预,这实际上对广大发展中国家形成了贸易壁垒,发展中国家在科学技术以及生产经验方面都落后于发达国家,因此在很多方面达不到环境的标准,再加上一些国家制定了双重标准,这就对其他国家的贸易形成了一定的环境贸易壁垒。
二、环境贸易壁垒问题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
(一)对国际贸易的发展速度产生了影响。
近年来,环境贸易壁垒的蔓延日益加快,这与国际贸易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从当前的情况看,国际贸易发展速度较为缓慢,这使广大的发展中国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出口贸易受到了极大的制约,也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就拿我国的发展实际来说,2003年我国的高档消费品出口总额达到了684亿美元,与5年前相比,足足增长了20多倍,并且所占比重达到了31.2%。然而,我国的出口贸易之所以陷入了困境,是因为一些发达国家对我国实行了环境贸易壁垒,他们所制定的一些相关环保的标准,超出了我国目前的生产能力范围,因而,我国的国际贸易发展速度呈现了缓慢的趋势。
(二)对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产生了制约。
一直以来,广大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依赖性比较强,这些国家的生产技术水平有限,与发达国家有着明显的差距,一些产品的输出主要是靠直接从大自然进行掠夺,而发达国家往往以较低的价格对这些资源实施购买,然后再利用自身现有的技术水平与先进生产技术,对这些生产资料进行加工、改造,从而将能源产品转换为具有较高技术价值的新产品,并将这些产品重新定价,以超高的价格销往各大发展中国家,获取高额利润,这之间的价格差是难以想象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了生产所必须的能量与资源,又不能在这期间获取相应的补偿与回报,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另外,发展中国家在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较为宽松,因此,一些发到国家更愿意将一些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以逃避本国的环保法律的限制,这使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恶化更加严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一直处于霸主地位,而发展中国家尽管近年来已经实现了充分有效的发展,仍然处于弱势,在国际竞争中处于劣势。
(三)环保产业得到了有效发展。
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下,世界各国对环境保护给予了极大的重视,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政策来保护环境,并对一些高污染企业进行了限制,倡导绿色企业、环保企业,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许多新兴的环保企业实现了充分有效的发展,形成了完整的发展体系,全面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并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中,使环保产业得到了充分的发展。目前环保意识已深入人心,人们的思想观念与消费心理都有了一定的转变,为绿色市场的建立提供了必要的支持。环保产业也为发展中国家的国际贸易指明了一个新的方向。综上所述,市场经济体制下,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也有所提高。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必须认清当前的国际贸易形势,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使我国能够打破环境贸易壁垒,使我国的国际贸易走上一个新台阶。
【参考文献】
论文提要:通过对传统贸易理论和新贸易理论的介绍,以及国内对这两种理论不同观点的分析,认为这两种理论在我国是相互补充的关系,对我国外向型经济发展都有一定的作用。
对于国际贸易理论,理论界有两种流派:一种是向来占主流地位的李嘉图的比较优势学说和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说,我们称之为传统贸易理论;另一种是随着国际贸易的空前繁荣和发展,20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以来,以克鲁格曼、赫尔普曼、迪克西特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提出的新贸易理论。
传统贸易理论假设在完全竞争的前提下,各国间进行自由贸易,由市场机制决定价格,对关税、进口限额等保护贸易或限制贸易的政策持否定态度,它考虑的是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如何在世界范围内最优配置经济资源的问题。按照李嘉图的学说,各国都应该致力于自身有相对比较优势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交换自身相对劣势的产品,以提高世界福利。按照赫可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说,各国应该出口那些使用本国密集要素,进口那些使用本国非密集要素的产品。传统贸易理论解释了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现象。
20世纪七十年代以来,国际贸易领域出现了新的变化,如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量大大增加、产业内贸易量日益增加、跨国公司在国际经贸活动中作用空前加强等现象,这些都是传统贸易理论无法解释的,于是新的贸易理论随之产生。新贸易理论对前者进行了否定,认为国际商品市场具有不完全竞争和规模收益递增两个基本特征,从而合理地解释了国际贸易领域的新现象。新贸易理论提出的是战略性贸易政策,即一国政府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条件下,借助研发补贴、生产补贴或出口补贴等政策手段,保护国内市场,扶植本国战略性产业的成长,实现规模经济,抢占国际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或者通过进口征税攫取外国垄断利润。
以上两种理论归结到国家外贸政策上就是自由贸易和保护贸易政策,对这两种政策国内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认为传统贸易理论更适合我国,战略性贸易政策不切实际;另一种则恰恰相反。下面笔者将从他们的观点出发,结合我国实际来分析着两种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性问题。
一、主张传统贸易理论的主要观点
(一)我国现阶段不具备战略性贸易政策赖以实施的条件,战略性贸易政策在我国不乐观
1、战略性贸易政策实施成功的关键在于行业的不完全竞争特性,至少在国内市场上应具有规模经济。据发达国家经验,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实施对象包括商业航空部门、半导体、电信设备部门、汽车部门等。而在我国这些行业企业规模普遍偏小,重复生产,地理集中度偏低,达不到最小有效规模。
2、战略性贸易政策易导致新的市场扭曲,首先,将扭曲微观经济主体。我国许多重要行业多属国有企业,企业在内部转制中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还带有一定的行政色彩,不是市场竞争中自然产生的,缺乏竞争力。在这种情况下对其进行扶持反倒会使其依赖性增强,甚至引起大量的非生产性寻租,造成效率流失。其次,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全面实施必然需要政府的大量补贴或经济支持,这往往过多占用稀缺经济资源,导致过高的机会成本,从而削弱我国的比较优势产品的出口。
3、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成功还取决于单方面采取战略性行动,即假定外国没有采取相应报复措施。显然,这种理想状态不可能达到。
4、鉴别战略部门需要大量、及时、充分、可靠的信息,而且政策制定稍有失误都将导致极为严重的后果。
(二)传统的贸易理论更适合我国
1、我国贸易的伙伴国多为发达国家。有资料显示,与我国贸易的伙伴国多为与我国资本劳动比率差别大的发达国家或地区,如中国香港、日本、美国和欧盟是我国的四大贸易伙伴。以2007年出口为例,至2007年11月底,我国出口额为11,036亿美元,对上面四大贸易伙伴的出口就占我国出口总额的62.9%。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对外贸易理应并且必须建立在比较优势的基础上。
2、我国出口商品更多地面临完全竞争的国际市场,我国在国际市场上控制能力差。我国目前出口的工业制成品中,绝大部分是粗加工的轻纺产品和一般机电产品,是低附加值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并且不具备生产资料的独占性、规模收益和专利技术等形成垄断的因素。但是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还是有相当强的国际竞争力,这是我们的比较优势。
3、当前世界经济正趋步走向全球化、一体化,各国的生产、贸易和投资日益融为一体,特别是WTO的加入,各国之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正逐步取消,顺应这股国际潮流,才会有更大的经济发展空间。
二、主张新贸易理论的主要观点
(一)传统贸易理论会导致我国贸易条件的恶化,并且许多假设与现实不符
1、传统贸易理论会导致我国外贸条件恶化,比较优势陷入低水平循环的陷阱。比较优势论虽然在短期内有利于世界资源的优化配置,但在长期内却导致各国贸易条件的变化。由于发展中国家主要出口初级产品,技术进步慢,需求弹性低,且规模收益递减,完全竞争特征明显;而发达国家主要出口技术产品,需求弹性高,且规模收益递增,这样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贸易就是一种“不平等贸易”,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将日趋恶化。如果发展中国家一味奉行比较优势论,将在国际分工中处于越来越不利的地位,落入“贫困陷阱”。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面对这样的情况应该积极改变外贸条件。
2、由于主流贸易理论的诸多基本假设与现实严重不符,它就更不能解释世界贸易中的如下现象:首先是里昂惕夫之谜展现的美国进出口商品结构的实证分析与该理论不符;其次是国际贸易伙伴结构揭示出的国际贸易主要在发达国家之间而非在要素禀赋不同的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进行;最后是国际贸易内容主要是资本品与资本品之间的贸易而非资本品与劳动密集型产品或资源密集型产品之间的贸易。而新贸易理论恰恰可以解释这些现象,从而可以为我国外贸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理论依据。
(二)新贸易理论、特别是国家干预的政策可以为我国经济水平提高发挥很好的作用
1、有利于实现产业高度化。发达国家对于发展中国家(两者的产业结构级别通常不同)的竞争优势是由产业级别决定的,两者间的贸易越自由对发达国越有利,而同产业结构的发达国家或者是发展中国家之间则由于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的存在并不会使某国自然具有竞争优势,所以政策主张倾向于干预。因此,我们看到的是一方面多边贸易体制致力于减少管制,促进自由贸易;另一方面似乎是一种所谓“战略贸易理论”的形成正掀起为保护正言的逆流。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可以从这两种看似对立的理论得到启示:接受现有国际贸易格局的产业发展政策会使发展中国家陷入一种低水平增长,并且在国际贸易利益这块日益膨胀的“馅饼”中分得的份额越来越小;干预的贸易理论与产业政策的结合是发展中国家实现产业高度化的手段。
2、有利于控制本国市场,开拓国外市场。首先,“战略性贸易政策”框架内的多种贸易干预措施可以防止或限制外国企业进入国内市场,增加本国企业成本竞争性;其次,出口补贴可降低本国企业的成本,增加其市场份额和利益;最后,通过产业政策和贸易政策的紧密结合可以支持具有高度技术机会和外在型产业的发展。转
三、这两种贸易理论在我国目前都有其适用性,不是可以相互替代的
(一)发展自己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出口自身相对优势的产品,这是传统贸易理论的核心所在,我国在任何时候都应该遵循这一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优势,也只有这样才能在国际贸易中有利可图。就这方面而言不是新贸易理论可以替代的。但是我们还要看到我国的对外贸易目标不是片面追求量,追求向外度,而是在扩大开放和扩大对外贸易中利用国际资源和国际市场提升国内的产业结构。
任何国家的贸易比较优势和贸易比较利益地位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其原因是一国的生产结构类型和贸易结构类型在不断逆转。这种贸易结构类型逆转的速度,决定了一个国家在国际分工阶梯中有相对的位置。如果一个国家不能适时地完成生产结构类型和贸易结构类型的逆转,或者贸易结构类型的逆转滞后于生产结构类型的逆转,那么它将处于贸易比较利益的劣势地位。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不可能也不应该靠自身的贸易比较利益来改善自身在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中的利益分配,更不可能自发地完成动态比较成本优势和贸易比较利益地位与产业结构调整的结合。对此,我国应该正确把握国际经济的变化趋势,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运用国家干预力量扶植和促进重点产业发展,开发新的比较优势;同时,利用国际投资及采取相关政策来促进自身生产结构和贸易结构类型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转化,才是取得在国际贸易中比较利益地位的必要条件。
(二)新贸易理论强调贸易利益不仅来自比较利益,而且来自对外开放产生的规模经济和技术外溢效应,这对我国外向型发展战略的确定,有着重要的理论启示和政策意义。
1、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分工,推进贸易自由化进程。贸易自由化也是传统贸易理论所倡导的。如果企业参与国际贸易,产品所面临的市场就会扩大,需求会增加,企业生产规模就会扩大。由于生产处于规模经济阶段,产量的增加使产品成本降低,从而在国际和国内市场上都增加了竞争能力。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必须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分工,推进贸易的自由化进程,不仅要看到国际贸易带来的直接利益,更应看到参与国际经济分工所能带来的技术外溢和边干边学的效应。不能把扩大进口和开放市场看作是一种“入世”的代价,是为了获得某种权利而不得不承担的“义务”。
2、新贸易理论中关于商品生产模式和贸易模式的不确定性能给我们一些借鉴意义,尤其对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政策具有指导价值。由于商品生产模式和贸易模式是不确定的,一国政策就能够根据自己的经济目标,通过适当的干预,较灵活地调整生产要素的组合,使生产模式向所期望的方向发展,从而达到调整产业结构、保护幼稚产业的目的。例如,我国有13亿人口,汽车工业市场潜力很大,发挥规模经济的潜力也很大,政府管制引导产业向规模经济方向发展应是我国保护和发展汽车工业的主导措施。
3、政府干预作用内生化是比较优势形成的关键因素。将政府干预作用作为比较优势内生为国际贸易理论的一个变量,是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一大进步,而比较优势依然是国际贸易的基础。一方面技术变量已成为现代企业和国家相对比较优势形成的关键变量,而技术变量的提升,无论是来自于“边干边学”,还是R&D,都与法律、投资激励等形成的经济环境密切相关,都需要通过政府的支持,即取决于政府的干预情况;另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资源禀赋的内涵发生了变化,相对于“自然资源”而言,“创造型资源”(如信息、知识资本、创新、制度、技术等)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企业以及一个国家越来越依靠这类资源来获得比较优势,因而政府干预也被内生为主要因素,成为直接影响这种“创造型资源”比较优势形成的关键变量之一。
因此,我们不能妄加断言地说哪种理论好,哪种更适合中国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应该切合我国自身的实际从不同的角度来选择、来组合。(作者单位:洛阳理工学院)
参考文献:
[1]克鲁格曼.《国际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国际贸易学论文范文一:国际贸易中环保措施的理论
摘要:理论分析表明,环境要素充裕的国家,密集使用环境要素的高污染产品具有比较优势,将扩大对高污染产品的出口;环境要素稀缺的国家,高污染产品处于劣势,将减少对高污染产品的出口,由此环境要素通过改变比较优势影响到两国贸易结构。
关键词:国际贸易;环保措施
一、环保措施产生的原因
(一)客观原因
全球环境问题的产生以及国际贸易对环境的影响是环保措施产生的首要客观原因。目前全球许多环境问题威胁着人类的安全与健康,例如土地沙化、温室效应、能源浪费、生物多样性减少、森林面积减少、海洋过度开发、荒漠化、化学污染、空气污染、极地臭氧层空洞等。为了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环保措施势在必行。国际贸易的发展并不是造成环境问题的根本原因,但在进行贸易的过程中,如果忽视了环境保护,则国际贸易会直接或间接地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比如危险废弃物、危险化学品和濒危物种等在国际间的运输和交换,如果处理不当,危险品就可能严重破坏输入国的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另外,某些普通商品及其包装也会对环境造成危害,如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纺织品中的偶氮染料和家电产品的超标准辐射均会损害人体健康;天然包装材料(木材、稻草等)隐藏的有害生物会危害进口国的森林和农作物;各种商品消费后形成的废弃物特别是包装废弃物也会对环境造成污染。由于这些负面影响的存在,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力求通过制定相应的公约法规,解决特定的环境问题,实现环保目标。因此,环保措施的产生对保护生态环境、人类及动植物安全有着积极的一面。
(二)主观原因
环保措施是一把双刃剑,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常常被贸易保护主义者利用,成为阻碍国际贸易的一种绿色壁垒。因此,环保措施的产生,名为保护环境与人类健康,实为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自18世纪以来,贸易保护主义就一直以各种形式活跃于国际贸易领域。当今世界,随着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特别是GATT/WTO多个回合的谈判,传统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如数量限制、许可证制度、外汇管制等)日益弱化,继续公开使用这些壁垒,必定会引起其他国家的不满和报复。在这种情况下,贸易保护主义需要寻求一种更具隐蔽性、合理性、灵活性的手段,而环保措施正是一种最好的手段。此外,从技术上来讲,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在环保资金投入和技术水平上存在差距,因此不同国家对环保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同,这就决定了各国环境标准的参差不齐、难以协调。西方发达国家的各类环境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比较严格,产品的环境成本尽可能实现内在化;但是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标准较低,环境成本远未实现内在化。因此,发达国家的一些学者认为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由于环保要求低,价格低廉,严重威胁了发达国家产品的竞争力,导致其在国际贸易中市场份额下降,从而损害其国内的福利和经济繁荣。因此,发达国家需要对进口产品设置形形的壁垒以抵消由于劳动力价格、运输和原材料价格等其他竞争因素给其产品带来的不利影响。此时,各种以保护自然环境、动植物安全及人类健康为借口的环保措施应运而生。
二、环保措施与贸易发展的理论研究
(一)传统的国际贸易保护理论
传统的贸易保护理论主要包括重商主义和李斯特的幼稚工业保护论。重商主义政策主张增加出口以扩大贸易顺差并力图在一定时期内保持顺差。至今仍有许多国家的国际贸易思维方式以此为指导,当今许多国家间的贸易摩擦产生的根本原因之一便是重商主义理论中所追求的贸易顺差。当一国贸易出现逆差或顺差减少时,该国的外贸政策便会向保护主义的方向倾斜。因此当发展中国家的一些低成本、低环保要求的产品大量出口到发达国家时,影响了发达国家的贸易顺差,此时发达国家便会通过各种苛刻的环保措施来提高进口标准以保护本国产品的竞争优势。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理论主张通过限制进口和征收高关税的办法来保护国内有前途的幼稚工业。发达国家虽然科技领先、技术发达,但与发展中国家相比,某些部门或行业仍处于比较劣势地位,不具有出口竞争力,对于这些幼稚行业,发达国家必然会利用其在环保科技上的优势制定环保措施来保护其贸易利益。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有关数据,中国的纺织品、皮革制品和食品行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而这些行业也正是受发达国家的环保措施影响较重的行业。
(二)环保措施与新贸易保护理论
新贸易保护主义是特指二战以来西方发达国家的各种贸易保护理论及其政策措施。它有别于重商主义的奖出限入,其保护手段并非直接针对产品的进出口,而是通过国家立法间接限制外国产品进口,保护本国产业。以往常用的手段是反倾销和反补贴,进入90年代以后,新贸易保护主义更多地表现为寻求多边贸易体系下的合法性、合理性保护:保护的商品不断增加;保护措施多样化,从非关税措施的明显性保护转向隐蔽性保护;保护制度更为系统化,从单纯贸易政策转向经济、竞争政策等;保护程度也不断提高。环保措施就是在这一趋势下产生的。以往主要通过调整关税、放宽或加严进口配额或许可等方式进行保护,主要是从商品数量和价格上实行限制,更多体现的是商业利益;环保措施则不同,它的出发点更多是考虑商品对环境以及人类和动植物健康的影响,体现的是社会利益和环境利益,不仅采取关税等措施,还涉及国内政策和法规。合法合理的环保措施可以减少国际贸易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以及动植物的安全,但如果被滥用,则会暴露贸易保护主义的种种弊端,阻碍贸易的正常运行,影响国内的行业及整体经济的发展。虽然贸易保护理论和自由贸易理论相对立,但并非不兼容,二者可以为共同的贸易利益而统一起来。环保措施虽有可能成为保护贸易主义的一种手段,但其产生也反映了自由贸易体制下对比较优势的重新界定和扩展。因为外在性会改变自由贸易与投资的福利效应,如果比较利益在比较宽松的环保要求下获得,贸易将给生态环境带来很大的负面效应。因此,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应在其具有竞争力的产品或行业中,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形成广义的比较优势,以期获得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利益。
(三)环保措施与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影响满足后代人需要的能力,强调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核心思想是经济发展应建立在社会、环境、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可持续发展首先强调发展,环境与发展密不可分。环境保护需要经济发展所提供的资金和技术,而环境保护的好坏则是衡量发展质量的指标之一;同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需要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性。其次,可持续发展强调全球范围内的可持续发展,强调当代人的发展不能以损害后代人的发展为代价。发达国家在其发展过程中消耗了大量能源,排放了大量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因此,发达国家应对全球环境问题负主要责任。在环境问题上,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是不能处于同一起跑线上的。环保措施的产生虽然顺应了可持续发展的趋势,但其对国际贸易的负面影响也体现了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在环境问题上的不合理要求。可持续发展倡导环境保护,以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它包含了当代与后代的需求、国家主权、国际公平、自然资源、生态承载力、环境和发展相结合等重要内容,从理论上反驳了以往把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相对立的错误观点,为协调贸易与环境关系提供了理论依据。目前,环保措施已经成为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争论的焦点之一。发展中国家认为这是发达国家设置的一种绿色贸易壁垒,而发达国家则声称是要通过环保措施来改变发展中国家的环境观念。孰是孰非,暂且不谈,关键要弄清环保措施对经济贸易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三、环保措施对贸易的影响
对于这个问题,本文借用HO要素禀赋模型来分析。环保措施主要是通过影响一国的比较优势,进而影响两国的贸易结构。HO理论认为由于各国要素禀赋的不同,一国应出口本国富裕要素生产的产品,进口本国稀缺要素生产的产品。在HO模型中并未考虑环境要素。在环境要素越来越重要的今天,环境应被视为一种生产要素。因此,将HO模型稍加修改来分析环境要素对比较优势的影响,进而分析其对贸易的影响。假定:两种要素即环境和劳动力;生产的两种商品即密集使用环境要素的高污染产品和密集使用劳动力的低污染产品;其余的假定与HO相同。假设I国为环境富裕国家,II国为环境稀缺国家(假定由于贸易双方制定环保措施的力度不同,监管、环境保护松弛的国家为环境要素富裕的国家;环境监管、环境保护严格的国家为环境要素稀缺的国家。),两国的生产可能性曲线为:显然,在封闭经济下,I国由于环境为富裕要素,生产可能性曲线偏向高污染产品X,在国内相对产品价格P(i)下,A为I国的最佳生产点和消费点;II国由于环境为稀缺要素,生产可能性曲线偏向低污染产品Y,在国内相对产品价格P(ii)下,C为II国的最佳生产点和消费点。显然P(i)P(ii)。在开放经济下,国际交换价格P(int)必定位于P(i)和P(ii)之间。这时,I国的最佳生产点将从A转移到B;II国的最佳生产点将从C转移到D,两国新的最佳消费点为F。可见,由于环境要素丰裕度不同,影响了两国产品的竞争力。I国的高污染产品由于环境要素充裕(如环境保护标准低)获得比较优势,出口上升,而低污染产品则处于比较劣势,出口下降;II国的高污染产品由于环境要素稀缺(如环境保护标准高等)处于比较劣势,出口下降,而低污染产品则处于比较优势,出口上升。对小国而言,作为世界价格的接受者,由于实施环保措施,环境要素相对稀缺,生产点将从A点转移到B点,即生产要素从高污染产品转向低污染产品,高污染产品生产下降,低污染产品生产上升,贸易双方的外贸结构也相应改变。对于大国,作用世界价格的制定者,当实施环境监管时,高污染产品生产下降,低污染产品生产上升,将导致国际高污染产品价格上升,低污染产品价格下降,进而影响贸易双方的贸易结构。由于各国的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治理污染的成本和环境标准不同,环境要素在各国存在明显差异,已经成为企业生产中不可忽视的生产要素。理论分析表明,环境要素充裕的国家,密集使用环境要素的高污染产品具有比较优势,将扩大对高污染产品的出口;环境要素稀缺的国家,高污染产品处于劣势,将减少对高污染产品的出口,由此环境要素通过改变比较优势影响到两国贸易结构。
参考文献
1、国际贸易、偏向型技术进步与要素收入分配张莉;李捷瑜;徐现祥;经济学(季刊)2012-01-15
2、论国际贸易与国际物流的关系杨长春;国际贸易2007-10-20
国际贸易学论文范文二:国际贸易中绿色贸易壁垒应对管理
摘要:总之,随着绿色贸易壁垒普及化发展,中国企业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如何在国际市场中占据有利地位,这些是中国企业必须积极考虑的问题。
关键词:国际贸易;绿色贸易
一、绿色贸易壁垒造成的不利影响
随着绿色保护主义日趋强化,在近几年的国际贸易中,我国许多出口产品就是因为无法达到这些国家制定的绿色标准而遭到国际市场的排挤,在国际市场上我国出口贸易不但无法进一步做大做强,甚至难以得到巩固,有着被逐步削弱的趋向。负面影响几乎波及到我国出口贸易的所有领域,具体表现:
1、经济损失。
发达国家制定的环境技术标准极为严苛,使我国的出口商品极难打入目标市场,有失自由市场的公平性。据数据统计显示,我国出口贸易每年因绿色贸易壁垒而遭受的损失占出口总额的23%,经济损失总额超过数百亿元。若长期受限于绿色贸易壁垒,中国企业乃至中国经济都将面临巨大损失。
2、扰乱市场。
发达国家订立的准入认证标准也相当高。我国出口企业需要付出相当多的公关费用及人力成本,才能顺利进入目标市场,给我过出口市场的平稳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冲击。若绿色贸易壁垒广泛实施,中国贸易商品在国际市场中的占有比越来越少,破坏了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协调性与稳定性。
3、削弱优势。
面对贸易壁垒带来的限制影响,发达国家针对税收采取了相关调整,建立符合本国利益的绿色补贴政策,这显然是有利于发达国家的经济决策。从本国来说,这种方案制约了我国出口商品的优势,无论是税收政策或市场占有等,均不利于中国本土商品走向国家,大大降低了中国商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二、中国绿色贸易壁垒应对管理措施
经营思想决定着企业未来走向,以及市场战略调整方向。长时间以来,中国企业经营缺乏观念意识,主要表现与市场风险意识缺乏,影响了经营者调整市场决策。我国必须建立符合国际经济准则的应对策略,避免绿色贸易壁垒对产业发展造成的损失。
1、贸易自由化。
贸易经济是国家经济建设重点,对提升国民经济产值及国民经济收益具有深远影响,也是新时期各个国家经济战略改革重点。当一个国家经济发展达到一定程度,其环境污染问题趋于减少,这是贸易给环境带来的正规模效应。贸易自由化的法规和保护环境的法规是没有抵触。但在实践中,贸易自由化要根据世界各国实际情况进行,相互维护彼此国家的经济利益。
2、贸易持续化。
在关贸总协定的体制中,类似绿色贸易壁垒这类非关税壁垒的争端也经常发生,如何避开绿色贸易壁垒造成的不利影响,这是每一个进口国家需要深入考虑的问题。按照绿色贸易壁垒协议,进口国可以从保护环境、保护资源、保护健康的角度出发,对中国贸易经济事业提供相应的决策指导。从贸易经济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为各个国家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
3、贸易法制化。
法律是一切经济活动的根本前提,也是维护贸易国双方利益的基本保障。如果借助绿色贸易壁垒恶意控制进口商品则属于经济违规行为,不符合世界经济健康化发展,不符合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我国无论是政府层面、行业层面还是企业层面,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应对这场建立在环保与贸易冲突为背景下,产生的贸易规则的浪潮。
4、贸易创新化。
我国政府应通过外交及政策手段在国际贸易中进行调节;行业协会应运用合理标准的制定以及良好的引导,营造良好的行业分为;各企业在生产链及供应链中加入绿色创新理念。中国企业要坚持创新改革之路,对贸易决策实施创新化调整,让我国无论是在国内生产还是在对外贸易中都打下坚实的基础,在应对绿色贸易壁垒不断加强的国际市场上取得先机,争取更有利的国际贸易地位。
结论
总之,随着绿色贸易壁垒普及化发展,中国企业面临的挑战越来越大,如何在国际市场中占据有利地位,这些是中国企业必须积极考虑的问题。为了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带来的不便,企业要建立更具国际化的经营管理体制,从自由化、持续化、法制化、创新化等方向为指导,积极构建绿色贸易壁垒应对策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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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农产品面临的贸易环境
(一)高关税仍是当前世界农产品的主要保护手段。乌拉圭回合将农产品全面纳入自由化谈判之列,大幅度削减农产品关税也是多方关注的议题。但据WTO综合数据库显示,2001年所有成员的农产品配额内平均关税达62%,配额外关税达123%。而且,仍存在大量非从价关税、关税高峰、关税升级现象。如,美国的非从价关税占43.8%,欧盟的占43.6%,日本的占15%,加拿大占28%。大量非从价关税的存在隐藏了实际保护水平,未能实现wro关税透明化目的。根据Gernat、Lairt和Turrini2002年研究显示,关税高峰农产品中,关税超过30%的农产品,美国有20%,欧盟有25%,日本则达30%。欧盟的加工食品(不包括初加工阶段)占所有关税高峰的30%,税率从12%到100%不等。美国实行关税高峰的产品包括橘子汁(31%)、花生油(132%)以及某些烟草产品(350%)。日本的加工食品占关税高峰产品的40%,包括罐装的肉和肉制品、腌制水果和蔬菜、果汁、咖啡及烟草等。
(二)各国仍继续运用各种支持农业的条款扶持其农产品出口。价格的不稳定性是农产品市场的一个普遍特征,也是所有wro成员关注的一个政治性、社会性问题。世界各国政府都进行干预,避免国内市场受变幻莫测的世界农产品价格的影响,保障农民的收入水平及国内生产的存续。在市场不稳定及价格持续低迷时,美国通过贷款扶持计划和差价支付,欧盟则通过共同农业政策的不同计划,经合组织成员国通过多项国内支持计划来保障农民的收入水平和农业生产的存续。据经合组织(OECD)统计,OECD国家农民收入中的40%来自政府的补贴,其中日本、挪威、韩国和瑞士达66%。OECD国家目前每年对农业的补贴总额达3600亿美元,其中90%集中在欧盟、日本和美国。高额补贴使发达成员的农产品得以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价格优势。而我国在人世承诺中提出不使用扭曲贸易的补贴。
(三)发达国家采用新兴的贸易壁垒保护其国内市场。乌拉圭回合谈判以来,国际农产品竞争已从过去单纯的关税、非关税措施,转向以技术性壁垒为主的限制政策和措施。目前,技术性贸易壁垒已成为发达国家农业保护的最主要、最有效的手段。据调查,我国有90%的农业及食品出口企业遭受国外技术性壁垒的影响,每年造成的损失达90亿美元。技术性壁垒占各种贸易壁垒的比重已上升到80%左右,发达国家在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品等劳动力密集产品的进口上设置的品质、标准等技术壁垒、环境壁垒不断加强,特殊保护措施和反倾销诉讼的运用也日益增加,使我国具有潜在比较优势的农产品出口势头受阻,农业结构调整受到很大限制。2004年,美国对我国出口农产品因技术壁垒扣留的达816起,占其总数的43%;日本达476起,占其总数的43%。总体而言,我国出口农产品受到较为严重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制约。2005年以来,我国出口农产品被通报或扣留数量不断增长。就领域而言,主要集中于加工食品和饮料、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等传统农产品领域。被通报和扣留的原因,按照批次由大到小排序依次为:不符合卫生要求、限量超标、未经注册批准、包装与标签问题、缺少证书、有毒有害物。目前,发达国家实施的农产品技术壁垒又有新的变化,增加了食品反恐壁垒措施、身份认证壁垒措施、知识产权壁垒措施等新的名目。从发展变化趋势看,技术壁垒对我国农业造成的长期影响很快就会超过大宗农产品进口的压力,成为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四)随着农产品协议的实施,我国的贸易保护措施不断削弱。《WTO关于新一轮农业谈判市场准入问题的研究报告》认为发展中国家需要一定水平的关税保护。该报告提出:尽管所有WTO成员都对市场的不稳定性及其对农民的影响表示关注,但整体而言发展中国家处理这些问题的手段和能力尚不充分。另一方面,鉴于农业对发展中国家经济的绝对重要性,包括大量农业人口的生存安全问题,价格的波动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更大。对中国来说,根据人世承诺我国2004年以前处于过渡期,2005年,我国农产品关税水平降至15.4%,而全球农产品关税平均水平为62%,我国成为世界上关税最低的国家之一;取消各种非关税壁垒,对大宗农产品的关税配额大大放宽,最少达国内产量的5%,大豆及菜籽油产品已在2006年取消配额。虽然乌拉圭回合农业协议对延迟关税化做了例外规定,但该例外条款的时限性很强,规定农业协议生效时满足特定条件的产品可推迟关税化。中国作为农业协议生效后加入世贸组织的成员,已失去利用此例外条款的权利。因此,目前中国的农产品传统保护性措施相当薄弱。(五)我国设置新的贸易壁垒的技术水平有限。科技水平的差异导致技术贸易壁垒的强化,由于发展中国家科技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技术法规、技术标准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发展中国家目前的农产品技术标准水平普遍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因此难于构成贸易保护的壁垒。虽然我国对农产品制定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但我国农产品在制定标准时偏重国内市场。由于对IS09000国际质量管理系列标准和IS014000国际环境系列标准论证缺乏了解和研究,对引用或参照采用国际标准考虑不多,现有的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有相当大的差距,其中很多产品的环保、检测技术标准更是空白,在我国制定的《标准化法》中,农业标准化工作没有纳入其调整范围之内,对农业标准化的管理没有相应的法律基础作为依据。因此,我国的标准难于构成技术壁垒。
二、我国农产品贸易的适度保护策略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及贸易自由化的潮流中,我国的农业是比较薄弱的环节。由于农产品易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市场价格变动频繁,因此,各国政府都对农业进行程度不同的保护。对我国这样一个农业人口占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消除贫困、促进就业、减轻城市的人口压力始终是政府的头等大事。因此,我们要在全球化的进程中对农业实施可行的适度贸易保护策略。
(一)继续利用农产品配额管理手段。作为农产品关税化的产物,关税配额制度延续了乌拉圭回合前的农产品保护格局。农产品的关税配额也作为我国农产品保护的重要手段。在关税化过程中,虽然关税配额能使少数农产品增加市场准人机会,但由于实施期内一般不增加关税配额量,且配额主要分配给传统的贸易伙伴,关税配额制度中的关税高峰超过了30%,因此,配额制度仍然是发展中国家目前保护农产品的可行选择。从我国对11种重要农产品的配额管理来看,配额内税率不足10%,配额外最惠国税率平均50%,普通税率平均达128%。因此,配额以外的农产品成本过高几乎难于进口,关税配额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我国农民的利益。
(二)运用特别保障条款。在农业协定中规定,当进口农产品的数量急剧增加影响到国内生产时,就可以动用特别保障条款,即当某种农产品进口突然增加,或价格剧跌到一定限度时,允许进口国对该产品征收一定的附加税。特殊保障机制有两种形式,一为对付数量急增的“数量触发”,另一为对付价格剧跌的“价格触发”。进口数量触发指当农产品某年度的进口数量超过前3年进口量的平均水平(即触发水平,是依据该进口国的进口量占消费量的比例而确定的),则该进口国可动用此特殊保障条款,但税额最高只能达到约束税率的1/3,且加征期以当年为限。价格触发指当进口产品价格下降且低于1986~1988年进口参考价格平均水平的10%时,可动用特殊保障条款。
(一)两者的内在机制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相互紧密联系
货物贸易可促进服务贸易较快发展,而货物贸易又能推动服务贸易的健康发展,进而带动国家、社会经济的共同发展。随着服务贸易的发展,对货物贸易也有了新要求。其次,当货物贸易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对服务贸易的市场需求也会有所增加,这样就促进了与服务贸易的共融发展,体现了两者的相互协调与促进。
(二)服务贸易促进货物贸易发展的机制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当前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约占全世界贸易总贸易量的25%左右,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提高了服务贸易的数量规模,同时也为货物的贸易便捷性与简化交易过程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推动了货物贸易健康发展。带动商务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并降低货物贸易成本。生产者、消费者与贸易交易的过程均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服务对象,在进行贸易交易或面对生产者的服务过程中,衍生出了对商务服务业的旺盛需求;在发展服务、商品贸易时,商业服务业对其的推动作用不可忽视。除此之外,服务贸易发展不仅为货物贸易的发展提供优质、廉价的服务,而且可进一步降低贸易成本,最大程度提高企业的经济利润。
2.我国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发展现状
(一)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发展较为缓慢
且水平有待提升对我国传统的服务贸易行业而言,新兴服务贸易的发展和货物贸易的发展较为缓慢,两者的协调机制密切度不高;我国的服务贸易竞争能力与实力均较弱且层次不高,未能为货物的生产提供较好的服务。
(二)新兴产业与传统产业的服务贸易比重失衡
从我国的服务贸易比重结构而言,传统部门的贸易比例大、新兴服务部门贸易出口比值小,高科技产品的出口数量少且贸易主体较为单一。根据2009年国家商务部统计的贸易进出口数据可知:我国服务贸易的进口中,运输项目仅占30%左右、旅游项目占约28%;而传统的服务项目进口比值占约61%。因此我国的服务贸易比重严重失衡,主要还是以传统的服务贸易为主;
(三)我国的贸易商品结构有待优化与升级
我国外贸合作伙伴主要集中于日本、欧盟、美国以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中国与这些国家的货物贸易均维持在较大的顺差幅度,从货物贸易地区的结构而言,进出口排名中都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我国与这些发达国家的差距大,导致贸易发展地区性不平衡。其次我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与货物贸易增长较为缓慢且贸易的规模也较小。当前我国货物的贸易地区结构集中现象严重,导致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发展长期依赖发达国家,因此存在的风险很大。
(四)不合理的服务贸易结构差距大
从我国服务贸易的部门结构而言,国内传统服务部门中的贸易所占比例很大,例如运输业与旅游业;然而面对新兴服务业部门的贸易比值就相对较少,我国贸易结构中的信息服务、计算机以及金融、建筑等行业的竞争优势明显高于其他的产业;在我国的服务贸易的出口竞争中,优势相对较大的产业是旅游业,同时旅游业对我国出口服务贸易的贡献很大。由此表明我国的服务贸易结构中差距较大,长期如此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
3.我国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共融协调发展的途径
(一)注重服务贸易发展的带动作用
在确保发展服务贸易的同时,还应重视其对货物贸易发挥的带动或引领作用,这样才能够为顺利实现两者的共融发展提供有利条件。重视对服务贸易的全面发展,进而充分发挥其优势,最终通过服务贸易进一步提高货物贸易的发展水平,为较快地提升我国在国际社会分工中的更高地位,为增加商品的贸易利益奠定基础。
(二)健全并完善服务与货物贸易管理机制
健全完善服务贸易、货物贸易的管理体系,以便促进我国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的协调发展。首先建立满足服务贸易总协定要求的管理协调机制,进一步发挥政府部门的监督与职能,较快确保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的健康发展。我国的服务贸易管理欠缺规范,健全服务、货物管理机制需加大整顿的力度,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与人员的责任,为有效制定发展规划做准备。完善服务、商品的贸易体系,重视宣传与扶持政策的落实,加大对服务、贸易等重点领域的出口;切实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互充分结合,确保两者的共同繁荣与发展。
(三)扩大和货物贸易关系密切的服务
贸易出口积极学习并善于借鉴他国的优秀经验,更快更好地实现我国货物与服务贸易的协调发展。可采取从贸易结构方面着手,充分利用我国当前货物贸易的良好发展势头,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拓宽服务贸易的出口;有效利用服务贸易、货物贸易两者的促进作用。此外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的总体发展水平,改变滞后现状,更快实现我国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两者的共融发展。
(四)提高货物贸易的技术含量
以推动新兴服务贸易全面发展服务贸易与具有附加值较高的制成品贸易之间的联系紧密,进行制成品的贸易或生产活动时都需要服务贸易提供与之相匹配的服务,共同推动两者的相互协调发展。其次提高货物产品的出口附加值以及产品的技术含量;充分发挥货物、服务贸易之间的促进、推动机制,进而改变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被动局面,顺利使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共融发展。通过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改变我国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滞后发展局面,真正提升两者的整体竞争力,最终推动我国整个贸易稳定、健康的发展。
(五)利用服务创新实现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协调发展
随着世界经济贸易的发展,创新变得日益重要,创新可以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从而能够使经济竞争力得到提升,服务贸易的发展得到有效推动,并为货物贸易发展服务。应该积极参与服务创新,通过制造业服务化,提升货物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促进货物贸易的发展。通过服务创新提升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竞争力,尽早实现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带动货物贸易质量的提升和货物贸易的持续发展,从而达到两者的互动及协调发展。
(六)充分利用各项资源优势提高贸易产品附加值
国内经济的迅速发展与世界经济的带动作用下,当前我国的对外商品贸易结构发展较快;贸易发展过程中应不断研发新技术,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与技术含量,还可充分合理地利用国内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外贸人才。其次重视进出口贸易的均衡发展问提,确保增加国内各产品的进出口比例,进而提高出口的制成品数量逐年上升,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附加值等方面的信息,最终提高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位置,更好的促进我国贸易经济的健康发展。
(七)坚持自由平等的贸易与平衡发展
想要更快地促进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的协调发展,就应该坚持自由平等的贸易原则;我国初级产品与资源性的贸易产品占贸易总量的很大比重,不利于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因此坚持自由贸易可减少我国因长期顺差导致的经济与政治压力、减少部分经济摩擦引起的问题。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正值高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利用好各项优惠政策、资源,在立足国内的服务贸易基础上,确保提高货物的附加值与服务质量,保障国内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均衡发展。
4.总结
(一)中美两国创意产品贸易总额全球领先
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际贸易中心共同的《2010创意经济报告》显示,2008年,中美两国已成为世界创意产品贸易额最大的两个国家,其中中国每年的创意产品出口已经突破800亿美元,在全球创意产品出口市场所占的份额已突破20%,达20.7%;而美国在全球创意产品进口市场更是多年来持续占据20%以上的份额,位居世界第一。如表1和表2所示,中国创意产品年均出口额和进口额由2002年的323.23亿美元和26.23亿美元,增加到2011年的1256.46亿美元和95.78亿美元,年均增长16.3%和15.5%;美国创意产品年均出口额和进口额由2002年的170.51亿美元和683.31亿美元,增加至2011年的343.76亿美元和836.95亿美元,年均增长8.1%和2.3%。
(二)中国创意产品出口排名世界第一
由表1可以看出,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前后,中国的创意产品出口额均超过美国创意产品出口额,特别在2008年和2011年金融危机前后差距最大。2008年和2011年中国的创意产品出口额分别为848.07亿美元和1256.46亿美元,分别超过美国350.0亿美元和343.76亿美元。并且通过图1可以看出,美国创意产品出口受到金融危机的冲击要大于中国所受到的冲击,因为在金融危机后,中国的创意产品出口虽然遭遇了一段时间的衰退却迅速在2011年达到了历史最大值,而美国的创意产品出口虽然也在持续回升,但恢复幅度远小于中国,并且2011年的出口额低于2008年。
(三)美国创意产品进口排名世界第一
由表2可以看出,中国的创意产品进口额从2002年的26.63亿美元持续增长到2011年的95.78亿美元,但一直未突破100亿美元大关;而美国,由2002年的683.31亿美元增长至2011年的836.95亿美元,大幅高于中国。由图1可以看出,美国的创意产品进口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同样大于中国,中国的创意产品进口在金融危机前后一直保持相对平稳的增长;而美国创意产品贸易进口额由2007年的955.25亿美元下降到2008年的899.71亿美元,2009年更是下降到717.21亿美元,其后虽然保持增长,2011年的进口额也未能超过金融危机前的2007年。(四)两国净出口情况相反如表3所示,在创意产品方面,中美两国的净出口情况刚好相反,中国呈现出多年的贸易顺差,而美国则表现为贸易逆差。并且中国的贸易顺差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前后均表现出逐年递增的情况,由2002年的296.6亿美元增长到2011年的1160.68亿美元。金融危机前,美国的贸易逆差保持着增长的状态,由2002年的512.8亿美元增加到2007年的631.77亿美元;金融危机发生后,美国的贸易逆差总体上处于减少的状态,由2007年的631.77亿美元减少至2011年的493.19亿美元,但总体上逆差仍然较大且较为稳定。
二、中美两国创意产品分类贸易情况分析
(一)两国创意产品出口情况
2002—2011年中国始终保持着相对稳定的出口结构,以手工艺品、设计、新媒体和视觉艺术类产品为主要出口对象,其中设计类产品的出口比重多年保持在70%左右,并在2011年达到76.94%;而视听产品、表演艺术品和出版类产品出口占比很小,三大类产品的出口总额占比不到3%。美国的创意产品出口结构以艺术工艺品、设计、新媒体、出版类产品和视觉艺术品为主,2002—2011年艺术工艺品和出版类产品的出口比重呈现出逐年递减状态,分别从2002年的8.47%和22.03%降到2011年的3.87%和14.61%;设计产品的出口比重保持着相对稳定的状态,多年来占据美国创意产品出口的首位;而新媒体和视觉艺术出口比重则表现为逐年递增。
(二)两国创意产品进口情况
2002—2011年,中美两国设计类产品进口占各自创意产品进口的比重均居首位,其中2011年中国和美国的设计类产品占创意产品出口比重分别为49.65%和67.71%。与美国相比,中国的创意产品进口结构相对均衡,即便是占比最大的设计产品也没有超过50%。同时,中美两国视听产品和表演艺术类产品占比均不足1%;两国艺术工艺品占比均呈现递减趋势。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