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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工作要点8篇

时间:2022-04-23 13: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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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工作要点

篇1

一、工作目标

全力实施依法治州战略,深入推进法治农牧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州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以厉行法治为主题,加强学法普法宣传,以规范用法为目标和主要工作内容,全面贯彻落实《省依法治省纲要》和《关于法治建设的意见》,紧扣推进农业综合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以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以充实执法队伍,武装执法装备,创新执法方式为抓手,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植物检疫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农机监理专项整治行动和送农牧业科技下乡、送法下乡等活动,全面推进依法管理、重点领域依法治理和依法治州“10+1”专项行动,积极推进全州农牧业各项事务步入法治轨道,努力为农牧区和谐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二、组织保障

组织保障是全面推进全州农牧业系统依法治州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的前提和关键。今年是我州农业、畜牧合并后的第一年,职能职责的整合和调整,使得我州大农业的地位更加突出,推动现代农牧业跨越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奔小康的任务更加紧迫,责任更加重大,站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工作起点上,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推进全州农牧业系统依法治州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把依法治州和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和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副局长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畜牧局推进依法治州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负责具体工作的科室和人员,完善了相关制度和要求,确保了全州农牧业系统推进依法治州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的高效运行。

三、工作内容

根据州委办《依法治州2015年工作要点》(委办〔2015〕38号)通知要求,结合全州农牧业系统业务工作特点和按上级业务部门要求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实际情况,今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大力推进依法执政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依法治州的制度和工作机制,依法依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切实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加强法制立法调研,探索评估地方性法规执行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制度。

4、着力保证公正司法,努力推进司法改革和司法公正。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完善当事人权利义务,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等制度和程序。

5、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推进农牧业综合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和载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

6、深入推进社会依法治理,构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积极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法治化,构建公共安全预防预警体系,健全依法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加强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全面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强力推进依法治州“10+1”专项行动。

7、建立健全推进依法治州和法治建设保障落实机制,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实行执法人员资格证动态管理制度和执法人员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执法普法考评机制。

篇2

一、法治宣传教育方面

(一)建立健全五项制度。制定加强全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五项制度:一是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党委中心组学法要做到年度学法计划、学习内容、时间、教材、笔记“五落实”,每年进行2次以上法治专题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年底结合年终述职专题汇报;二是建立健全会前学法制度,每季度定期会前学法1次以上,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水平考试制度,对拟提拔的干部、拟任命的干部,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四是建立新录用公务员法律知识测试制度;五是建立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制度。

(二)加强执法司法公职人员法治能力培训。建立执法司法公职人员法治能力培训制度,组建由专兼职人员组成的培训团队。以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行政法规等为主要内容,年度内对所有的执法司法公职人员进行1次集中轮训和考核,提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开展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以“法律七进”、“法制赶场”、“三月综治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为载体,编制印发与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通俗法律读物、宣传资料,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律普及活动,把“六五”普法不断引向深入。镇属各单位、村(居)委会要设立法制宣传专栏,每年4期以上;加强农村普法工作,每户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通过各种方式,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

二、依法执政方面

(一)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建全镇法律顾问人才库,各村(居)、镇属各单位要聘请法律顾问,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做好镇政府的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法律咨询和集体讨论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和重要政策等方面发挥好法律把关的重要作用。

(二)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机制。强化法律的刚性约束和制度约束,增强党政机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三)完善和落实党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以外,党委的决策事务都应公开,党内事务应当通过党内会议、文件、简报等方式及时向党员公开,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要通过网站、报刊、电视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三、依法行政方面

(一)实行政府依法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实行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策机制,制定重大事项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评价制度,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合法。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分期分批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继续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强化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运行。推进和完善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实现提速增效。

(三)完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依托现有政务服务平台,完善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一体化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全部纳入交易服务平台。

(四)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系统建设。推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政职权动态调整制度,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全面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建立完善包含行政职权目录、便民服务中心、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行政权力运行监察平台的“一目录、一中心、二平台”运行系统,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实时到位。

(五)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整合执法主体,开展相对集中执法权工作,推进综合执法,下沉执法重心,提高基层执法效能,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问题。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各行政执法主体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职权核准公告等制度。

(六)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以最全规范、最优标准、最小自由裁量、最大公开和最严监督要求优化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正。

(七)集中清理和处理积案。统一建立积案台账,严格依法执行案件时限规定,逐案落实责任单位,限期办结。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加快建设“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强化执行征信建设,提高执行工作质效。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

(一)依法治理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对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城镇房屋拆迁改造及商品房建设、涉法涉诉、国有企业改制、企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库区移民、违法建设整治、交通秩序、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出租车主、医患纠纷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采取挂牌督办等方式集中攻坚化解。深入推进“诉非衔接”,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机制,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二)依法治理重点区域矛盾纠纷。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旧城改造地、校园周边、车站、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的管控和综合整治、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提高依法治理水平。

(三)依法治理秩序。规范行为,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畅通渠道,对缠访闹访、越级牟利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行动,建立网上受理的平台和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依法终结制度。

五、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方面

(一)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调动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积极性,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深入推进法治镇创建,大力开展法治细胞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标准和考评细则。今年我镇要创建法治示范镇、1个诚信守法企业、1个依法治校示范校。各类法治细胞创建活动实行动态管理,对创建成功的单位要定期进行复查或抽查,在复查(抽查)中不合格的单位要取消资格。

(二)切实推进依法治村(居)工作。积极参加全省开展的法律进万村(居)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各村(居)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向村(居)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建设力度。

(三)在宗教场所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着力强化宗教场所的依法治理,开展文明寺庙创建,推动宗教场所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社会管理。

六、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落实方面

(一)明确落实责任。成立镇依法治镇领导小组,研究和解决依法治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依法治镇日常工作。各村(居)、镇属各单位要建立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本地、本单位法治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分解责任,明确时限,确保工作落实。

(二)严格工作考评。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司法公正等方面,分别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细则。把依法治镇工作纳入全镇综合目标单项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司法公职人员建立法治档案。

篇3

一、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1、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时调整充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2、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落实依法行政情况统计制度。

(二)全面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机制

1、认真落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县交通系统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实施办法。

2、加快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民主化进程,对涉及社会重大事项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听取和采纳公众意见情况说明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高度重视交通政策和交通法制热点问题的研究。

3、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三)继续深化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结合制定交通执法考评体系制定具体考核细则,加强对执法单位、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

2、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适时开展经验交流活动,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落实行政听证制度。

3、大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严格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开展宪法颁布实施的宣传日活动,加大对法制的宣传力度,通过广场宣传、图片展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为建设法治政府造势,展现依法行政工作成果。

(五)推进政务公开,实现阳光政务

全面公开交通各项政务,特别是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交通行政管理政务。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五项制度。

(六)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

推行公开办案,“阳光复议”,保障申请人行政复议参与权。提升复议效果,着力规范案件复查(复核)审核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二、交通法制工作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交通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1、严格执法人员文化准入制度。按省厅执法人员文化准入制度要求,严把执法人员文化准入关。

2、建立健全在岗培训制度,开展灵活多样岗位培训。进行分层次培训、交叉培训、全体执法人员轮训。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岗前培训。

3、继续开展执法人员体能技能达标训练活动,增强执法人员的体能、技能。水上执法人员必须掌握游泳技能。

4、加强执法证件管理。做好全县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进入交通运输部证件管理系统的考核录入工作。

(二)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

1、结合交通行政执法服务月开展执法整顿活动。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

2、积极开展文明执法活动,结合便民和公正公平的主题,各单位有针对性推出本单位的文明措施。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树立“执法为民、让人民满意”的交通执法形象。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果

1、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规范》,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良好的社会形象。

2、在全县交通系统全面实施处罚、许可后反馈单制度。

3、继续落实执法文书会审评比制度。在全县交通系统开展执法文书“四查”、“四评”活动,即每周各执法单位组织自查并进行自评;每月各执法单位互评并进行点评;每季度县局组织抽查并进行讲评通报。

(四)继续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做好六五普法验收活动。继续开展普法宣传及教育活动,重点做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普法学法工作。

2、继续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包括网站、宣传窗,报纸、广播电台宣传交通法律法规,扩大交通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度。

篇4

一、科学谋划,尽早启动“七五”普法

1.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在全面总结“六五”普法基础上,群策群力、集思广益,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围绕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促进稳定,扎实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编制工作,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议。

2.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结合全市第三届法治文化节等活动,及时举办“七五”普法启动仪式,精心设计种类丰富、格调高雅,具有吴文化特色的法治文化活动,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法治宣传的积极性。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集中宣传,形成强大的“七五”普法宣传声势,着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知晓率。

3.搞好动员、部署。进一步抓好“六五”普法情况和经验总结,安排部署全市“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工作,并择优推荐省、全国表彰。尽早策划部署,落实准备工作,召开“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大会,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面部署“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层层抓好动员发动。

4.抓实各项基础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完善有关普法工作制度,出台《市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考核验收办法》,科学合理分配考核项目权重比例,加强考评结果应用,强化考评导向作用。建立“七五”普法组织领导体系,抓好工作任务分工,明确责任。着力做好“七五”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普法志愿者等普法骨干遴选、培训工作。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内容宣传

5.深入宣传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和媒体平台,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的精神,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的任务要求,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宣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法治中国建设成就,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6.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形成宪法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好宪法宣誓仪式。积极创办宪法教育专门阵地,开发创作宪法知识宣传作品,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意义、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

7.深入宣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紧扣我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着眼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大力宣传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服务全面深化改革”主题教育活动;着眼推动农业现代化,大力宣传农业经营体制、耕地保护补偿、农业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宣传文化交流、文化娱乐、文化产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从严管党治党,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改革发展时代需求,大力宣传与“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密切相关的投资、贸易、金融法律法规。

8.深入宣传法治创建实践。注重应用各类媒体,宣传我市科学立法、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司法、法治宣传等法治建设的经验、成果,展示形象,增强信心。加强对法律法规、热点事件、司法案件的法治解读,准确阐释社会生活所蕴含的法治理念和原则,深化群众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认识和信仰。坚持德法同行,把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精神文明创建有机融合,精心策划、组织好“法润•法治宣传春风行动”等活动,倡导崇德尚法的社会风尚。

三、精准普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9.着力培育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宪法法律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进一步明确公职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接受法律知识培训的时间、内容等具体要求,把学法用法工作与日常工作开展和述职述廉考核相结合。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菜单式”选学课程中法律课程的比例,提升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强化法治思维养成。依托普法网站、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组织在线学法考法活动,以考促学,切实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

10.不断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充分利用青少年学法系列教材《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读本》释法明理,切实落实课程课时。开展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课教师轮训,提高师资水平。动员发动各级各类学校创办校园学法阵地,结合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有计划地兴建各类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并充分发挥其宣传、培训、组织法治教育活动的作用。进一步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方法路径,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提高教育实效。

11.持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务工人员的普法宣传。组织开展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宣传活动,提高依法管理水平。结合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等工作,积极探索农民工学法用法的新举措。针对农民工工作、生活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月、送法进企业等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抓好在农民工集宿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各类法治宣传阵地、农民工法治学校、新市民学法俱乐部建设,有计划地开展各类学法活动,丰富农民工法治文化生活。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重视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发挥,积极引导农村“两委”干部不断提高依法履职和服务的能力。

12.深入开展基层法治实践。科学的法治实践和严格规范执法是最好的普法。要继续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和“依法治校示范校”评比活动,不断夯实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基础。认真组织好第七批国家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十二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加强对已创建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动态管理,全面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治宣传制度,推进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质量和整体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在参与民主法治实践中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意识。

四、注重特色,做强法治文化品牌

13.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推动各条线、行业筹建以宣传部门法为主的法治宣传阵地,加大各级各类学校和企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更好地实现“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目标。充分发挥已有各类法治文化阵地的综合效能,重点在提质扩面、增强效能上下功夫。加大全市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建设和升级改造力度,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全覆盖,逐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实体化运作。深化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开展第六批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申报命名,并择优推荐申报第五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14.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鼓励社会各界将传统历史文化和现代精神与法治元素有机融合,开展法治漫画、动画、法治题材民间艺术品等征集评比活动,创作、挖掘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发动社会力量创作优秀法治歌曲、小说、故事、微电影。动员法律、文化、宣传相关专家参与法治文化作品繁荣行动,助力法治文化作品研发、选荐、推广工作。进一步完善市级法治文化作品资源库,积极参加全国、全省组织的各类法治文化产品评选征集活动,扩大法治文化作品的影响力。

15.创新法治文化传播方式。强化“互联网+”思维,加大普法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和应用力度,进一步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互融互通,以宣传形式多元化对接互动型服务型法治宣传新模式,积极培育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新媒体普法平台,不断提升新媒体法治宣传的影响力。转变思路,更多地应用新媒体组织开展意见征集、民意调查和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协同合作,举办新媒体应用培训,不断提高普法工作者新媒体应用水平。

16.举办第三届法治文化节。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精选活动内容,精心策划方案,广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办好第三届法治文化节,通过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体现法治为民、惠民的要求。

五、立足效果,夯实法治宣传工作基础

17.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抓好工作联动和分工,建立联络员联系制度,落实宣传计划、总结备案和重点工作项目汇报制度,推动各市(区)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纳入本级政府绩效考评内容。强化“大普法”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开展“以案释法”、“法治大讲堂”等活动,根据不同需求为不同群体打造特色普法产品,提高普法精准化程度,着力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不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提质增效。

18.壮大各类普法队伍。选优、配齐、配强法治宣传专职人员,确保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保障到位、运行顺畅。成立“七五”普法讲师团,抓好普法联络员、普法信息员、法治副校长等普法骨干队伍的遴选、培育和管理,不断壮大“七五”普法志愿者队伍,着力造就一支有激情、能创新、重实干的“七五”普法生力军。坚持向成熟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和积极孵化新型社会组织“两手抓”,鼓励基层积极探索,促进部门联动,大力培育多元化的社会普法组织。

篇5

一、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1、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念。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局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专题法制讲座、领导干部述法考核等载体和制度,切实做到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和能力。

2、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局党组依法决策的各项程序规则,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程序规定,进一步提高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全面推行依法行政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国务院机构改革为契机,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着力点,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制度,理顺食品执法主体,改变食品“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体制带来的政出多门、职能交叉的现象,进一步明确食品药品安全各监督部门的职责,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2、推动机关职能转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反对“”,坚决纠正“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等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进一步推动机关职能向行政相对人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转变。

三、深化法治文化建设

1、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全面落实我局“六五”普法规划,改革和创新普法宣传机制。在全局宣传一盘棋、构建大宣传格局的基础上,更加突出“法治惠民”普法品牌创建活动,塑造具有食品药品监管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品牌。二是不断深化和拓展“法律七进”活动的对象、内容和形式,在普法对象上更加注重青少年和基层群众,在普法内容上更加注重实效性,在普法形式上更加注重多样化。三是加强与各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良性互动,扩大宣传效果和影响力。

2、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一是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党员活动室为依托,加强机关学法阵地建设,完善法治教育宣传栏、机关法治学习园地;在办公场所、机关周边设置法治名言、警句、格言,确保每人一套法律知识读本,通过潜移默化的法治文化熏陶,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二是丰富法治实践,坚持将法治文化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法治文化渗入到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依法治理中。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1.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一是完善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制度,坚持立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行政处罚决定前三次审核制度,提高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性;对执法案件的调查、审理、处罚等程序层层把关,严格对照“十看”进行内部审核,积极参加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案件大评查”活动,不断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防止权力滥用,杜绝行政不作为,推动全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规范、合理行使。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凡是情节复杂或涉案货值、罚没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重大违法案件,都要由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2、落实内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一是实行行政执法权利义务告知、行政处罚案件“一事三卡”和案件回访制度,通过在行政执法前向行政相对人发放告知卡、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放监督卡、在行政处罚后发放回访卡,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体系。二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试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试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制度。

3、健全外部全方位监督制约。一是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监督,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机制。二是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等社会机构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三是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主动、及时、准确公开应该公开的政务信息,特别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四是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功能,及时对行政权力库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权力库信息完整、准确,加强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提高权力运行质量。

五、维护稳定,做好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工作

1、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通过加强宣传和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合理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案件,要认真进行答辩,按规定提交被诉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有关背景材料,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局指派人员应积极出庭应诉。加强与法院、纪检监察、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交流,积极做好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自觉履行诉讼义务,认真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

3、促进“两法衔接”工作。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明确移送工作程序,定期召开四方联席会议,努力在涉刑移送立案标准上求得共识,建立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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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森林公安局、各股室、基层站所和下属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报告对依法行政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依法行政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对促进全市“两个环境”有效改善的积极作用,切实增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要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二)认真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以“良法善治、公正诚信”为主题,认真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在林区干部群众中开展“公生明、廉生威”的法治文化教育、《森林法》宣传教育、《森林防火条例》等宣传教育,促进林区依法治理工作上新台阶。

(三)加强法制机构自身建设。法制机构、行政执法单位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针对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多渠道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政府和本部门领导提出意见建议,切实当好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同时,要紧紧围绕科学重建工作中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努力为灾后重建提供法制保障;

二、坚持学法用法,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一)深化中层干部学法活动。林业局中层干部要自觉学法、尊法、守法,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要进一步落实好自学法律和专题法制讲座制度,制定学法计划,确保学法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二)建立健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拟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要把依法行政和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必修课程,纳入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内容。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森林公安、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严格执法,进一步做好执法民警、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要把培训情况、考试成绩作为工作考核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依法推进执法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一)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法治县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目标,丰富创建内容;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推进“林区法治示范点”等评比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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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法治制度保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统计法治工作在综合考评中的分值比重,把考核情况作为衡量地区、专业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完善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统计行政约谈制度,配合省局做好统计工作问责办法等相关制度调研工作,研究制定联网直报条件下统计报表催报等制度。贯彻落实统计法律顾问制度,依托专业力量推动统计法治化进程。

(三)加强法制监督。严格执行统计工作重要文件、重大执法决定等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完善一般性文件的法制审核流程,严把文件出台法律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讨论决定时,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二、深化法治宣传、提高依法统计意识

(一)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制定统计“七五”普法宣传规划,明确全市统计“七五”普法宣传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积极与司法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将统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列入全市普法宣传规划。

(二)编印统计普法读物。编印党政干部统计普法宣传读本,提高统计法律法规宣传针对性,提升基层党政领导干部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知晓度。

(三)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手段,充分利用民间力量,社会组织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积极开展优秀统计普法宣传作品评选活动。

(四)做好重要时点集中宣传。利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全国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大活动和重要时点,集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

(五)建立普法宣传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按季度报送本地区统计法治宣传具体实施情况,并及时报送统计普法宣传信息、图片等资料。

三、加强统计监督、维护统计法律权威

(一)开展统计工作大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工作大检查,重点查处干预联网直报企业数据、非法代填代报统计数据等统计违法行为。

(二)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提升统计系统干部职工求真务实、廉洁从政、依法统计的思想认识。

(三)夯实统计数据质量。制定实施本地年度统计监督检查计划,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专业执法检查力度。推广随机抽查,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县(区)局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无空白。

(四)积极开展农业普查执法检查。认真做好农业普查执法检查,受理农普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举报,查办农普活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

(五)加强统计行政指导。加大行政指导工作力度,规范行政指导工作流程,采用多种方式开展行政指导工作,落实权利义务告知、约谈问责、限期整改、回访等制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六)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级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梳理,依法有序推进本地“双公示”工作。完善《市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办法》,依法界定失信行为,依法披露失信企业信息,查处的统计违法行为同时在省信用平台和市局平台曝光。

四、采取有力措施,夯实法治基础

(一)提升统计执法能力。加大专职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统计法制人员对统计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能。加强市、县两级专业统计人员执法业务能力建设,提升专业人员统计法律法规熟悉程度和运用能力。

(二)提升法律运用能力。加强联网直报条件下统计违法行为认定、证据收集等执法程序的培训学习,强化科技在统计执法中的应用,运用联网直报平台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五、规范中介服务、深化统计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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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法治保障,构建法治经济社会秩序

1.构建法治经济秩序。围绕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的推进实施,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市场监管与服务,深入开展建筑市场、燃气供应市场等专项整治活动,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以道德为支撑、法律为保障的信用制度。积极推进依法治企、诚信经营工作。不断推进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内在动力和实际能力。加强诚信建设,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大力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部门主导、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公共安全监督管理、“两新”组织建设以及网络虚拟社会管理控制,进一步引导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规范社会行为,着力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各种矛盾。进一步健全依法调解矛盾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加强劳动争议、物业纠纷、征地拆迁等重点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二、推进科学决策,提升行政效能

3.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坚持依法决策,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出台,必须切实遵循征求群众意见、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各项程序。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推出改革举措、作出重大项目决策的必经程序,促进稳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并建立决策跟踪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

4.提升行政效能。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快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把可以让县(区)实施的行政执法权力下放给县(区)住建主管部门。推动建筑市场、燃气供应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取得新进展。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化,促进说理执法、执法事项提示、行政监管劝勉、轻微问题告诫、重大案件回访等执法方式制度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评议,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三、推进法治文化,增强法治意识

5.提升法治意识和能力。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论述,准确把握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重要作用的新要求,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实施党委(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述学制度。党委(组)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充分发挥市委党建手机报、手机党校等载体作用。推进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努力增强全系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形式、阵地和载体,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继续抓好“12.4”法制宣传日、“法治宣传月”等活动。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中期迎检工作。

6.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鼓励基层各类文艺骨干和积极分子参与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推动建设不同类型、不同特色、不同规模的法治展板、法治画廊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充分运用系统各单位网页等现代传播手段,努力打造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传播平台。积极推进公园、居民小区法治文化永久性阵地载体建设。

四、实施法治惠民,让群众共享法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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