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2-10 20: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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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会议印发的《xx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五项清单”》和《县级领导包抓督导环境突出问题工作方案》严肃指出了我县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整改意见,客观中肯、实事求是。我们环保部门对照工作职责和整改要求,诚恳接受、坚决整改。下面,我代表县环保局就抓好整改落实作以表态发言。
一、持续用力,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对于中央、省委环保督察和省大气污染专项督查交办的环境问题,我们将严格实行整改“责任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抓到底。严格落实整改“销号制”,建立问题台账,加强跟踪督办,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逐条落实,不能立即解决的制定方案、限时整改。严格实施整改“公开制”,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公众等参与整改、监督整改,适时将整改情况和整改结果向全社会公布。对于督察组移交的案件线索,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该处罚的处罚,绝不手软。
二、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辖区环境隐患。坚持日常工作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加强各类问题的排查梳理,对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挂牌企业增加监察执法频次,对存在主观故意或恶意偷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坚持“零容忍”和铁腕治污降霾方针,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让守法成为常态、违法无处藏身,时刻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环保事中、事后监管不松懈,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后督察,对各项整改问题严格限定时间,定期回访核实整改情况,确保查一案、改一案。
三、统筹推进,坚决落实环保工作任务。下一步,我们将以中省环保督察和省市环保督查工作为契机,树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保持守护xx蓝天、碧水、净土的定力,扭住环境违法行为整改落实这个关键,以保护生态不计其利、面向未来不计其功的责任担当,严格工业企业和自然保护区环境执法监察,加快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和6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抓好三水河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加强农村连片整治项目运行监管,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力推进县域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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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19年度,自治区反馈我市民意调查群众意见建议共37条,涉及到经济、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易地扶贫搬迁、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问题,其中涉及我局的共1条,即:“百色市靖西市存在水质量问题,建议能加强污水处理方面的工作。”问题编号:120190100900017,现将有关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
(一)制定本部门整改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根据靖西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靖西市2019年度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的通知(靖绩发〔2020〕5号)文件要求 ,我局高度重视,根据要求及时制定本部门的整改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我局与水利局联合排查发现,岜蒙乡水源地达到“千吨万人”供水规模,日供水规模达1200吨,供水人口达20000人。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存在广西信发铝电有限公司1号赤泥库、靖西市银健资源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信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靖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西市“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方案的通知》(靖政办发[2020]34号)文件要求,将岜蒙乡饮用水取水点搬迁岜蒙水库,取消原岜蒙乡饮用水取水点及水源保护区饮用。根据2019年岜蒙水质监测报告数据显示,岜蒙水库水质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类标准。二是在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我市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局加大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截止目前我市共进行四个批次的农村环境污水整治项目,主要涉及20个行政村48个自然屯共45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目前有30座污水处理站已建设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社会评价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法,提高服务。
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水、大气和固废等各项治理工作,XX镇组织召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会议,传达上级重要工作精神和工作要求,30个村(社区)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两委”参加会议。
会议上播放了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视频;同时,XX镇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XXX所长通报了各村(社区)第一季度环保工作考核情况,就目前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整改工作要求进行具体部署,具体方案如下:
一、强化属地管理
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安排足够人力物力全面落实辖区内企业覆盖巡查,重点检查企业环保证、环评手续、验收等环保资料是否齐全,污染治理设施是否配套生产正常运行等,并将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环保部门沟通反馈。
二、加强河涌监管
(一)按要求做好河涌保洁工作,落实专人专职;
同时,村(社区)要做好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环保意识,严禁河涌乱扔乱倒行为,保持河涌良好面貌。
(二)对于河涌两岸的乱搭乱建现象,一是要做到严控增量,保证不新增违建构筑物;
二是对于存量部分,要落实责任人,发公告并限期整改拆除,未能拆除整改的将联动镇综合执法办进行强制拆除。
(三)做好各自辖区黑臭水体收集上报工作,后续将由环保部门进行专业监测治理,并制定规划方案;
另外,务必严禁侵占、回填河涌的行为。
三、完善厕所管理
厕所生活污水直排是导致河涌黑臭的原因之一,村(社区)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辖区内公厕、家庭户厕进行排查。对于住户无化粪池污水直排河涌的、化粪池未清渣导致污水直排的建立台账,并限期整改。
四、保持高效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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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南通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通指办〔2019〕60号)要求,现对我市有关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联系电话:0513-87513049
如皋市关于“部分城市河道污泥淤积严重,水质较差”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对部分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我市紧紧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整治工作目标,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重点攻坚,扎实推进6条突出环境问题城市河道整治工作,加快补齐河道治理短板,着力改善城市水环境,现将整治工作汇报如下:
一、整改任务基本情况
2018年,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通过的《省人大常委会关于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对部分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的通知》将我市宏坝河、解放港、龙游河、内外城河、幸福河、宝塔河等6条城市河道“部分城市河道污泥淤积严重,水质较差”问题列入重点环境问题清单,作为省人大、省政府督办项目,要求2020年底前完成整治销号。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省人大、省政府重点环境问题反馈意见,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从整治技术、施工管理、长效管理等多方面进行研究,成立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领导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印发《如皋市幸福河等城市河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皋政办发﹝2019﹞62号)文件,从总体要求、高质量推进、强化监督检查、保障措施等方面明确责任部门、目标要求,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整治任务。
1.完成幸福河整治。针对幸福河沿线惠政小区污水混入雨水管网直排、幸福河过益寿路涵洞流水不畅、西段河道环境较差等问题。组织实施惠政小区控源截污工程,将混入雨水中的污水集中收集至污水处理一体化净化设施处理。实施幸福河过益寿路连通工程,完成过路顶管(DN1200)施工,实现龙游河至红星河全线畅通,增加了水体流动性。对幸福河西段进行环境治理,实施污水收集、木桩护岸、绿化种植、景观配套等综合整治。
2.完成解放港整治。解放港南侧以居民为主,北侧为居住小区,居民私搭乱建、占用河道、污水直排现象严重。2019年,组织实施解放港黑臭整治,拆除河道保护红线内居民的违章搭建,开挖河道拓宽水面。实施控源截污工程,新建污水管网700米,化粪池25座,将沿线居民的生活污水全部收集进市政污水管网,消除直排口16个。实施生态修复,采用木桩护岸方案,种植水下植物3800余平米,河道生态得到明显改善。为解决断头补水不足问题,实施解放港活水工程,新建提升泵站1座,从红星河补充优质水源。通过综合整治,彻底改变解放港周边整体环境。
3.完成内外城河整治。内外城河主要依靠连接龙游河北端管道(DN800)补水,水量不足,流动性差,还存在混接雨水管网的污水入河,外城河长期未清淤等问题。2019年,组织实施内外城河控源截污,完成12个混排口截污,将混入的污水及初期雨水排入市政管网,基本消除内外城河外源污染。实施龙游河与外城河连通工程,实现城河从龙游河自流补水,提升城河水质。新建内城河水循环净化系统,将内城河的水净化处理后再排入内城河,既提升了水质,又增加了水体流动性。组织实施外城河清淤,着力消除内源污染。
4.完成龙游河整治。龙游河北端为断头,为实现活水连通,2018年,实施龙游河(福寿路-宁海路)综合整治,搬迁龙游河宁海路至外城河北延线内的5家企业,拓宽河道,沿线配套近水走廊、小游园、厕所等公共设施。2019年,实施龙游河北延工程,拆除城南一中车棚、操场,新建开挖河道358米,采用仿木桩和叠石相结合生态护岸,打造滨水绿廊景观。新建龙游河大桥、宁海路两座景观桥梁,彻底打通龙游河,实现龙游河、外城河、宝塔河等河道自然连通。龙游河整治共绿化7.5万平米,新建生态绿道5000余米,慢行骑行绿道3000余米,真正实现一河一景,一步一景。
5.完成宏坝河整治。宏坝河存在北侧城中村居民及周边小区污水混排、河道两端断头等问题。2018年,我市完成宏坝河清淤、驳岸、绿化等综合治理。2019年,对宏坝河(宏济桥-万寿路)35#地块城中村进行整体搬迁,共搬迁商户、居民920余户,彻底解决了北岸居民污水直排的突出问题。今年,又组织宏坝河排口全面排查工作,对育贤小区附近3个混排口实施控源截污,消除外源污染。针对宏坝河断头问题,新建东皋路强排泵站1座,既达到平时河道补水目的,又满足雨季防洪排涝要求。
6.完成宝塔河整治。宝塔河(李渔路-茅雉河)因沿线居民侵占、长期失修,成为沿线居民排污沟,周边环境差。2018年,实施宝塔河东延工程沿线居民搬迁。2019年,在完成西段河道整治的基础上,新建开挖河道250米,拓宽水域面积1万余平米。新建茅雉河管闸2座,增强了平时蓄水、雨季排涝功能。实施全线沿河驳岸、生态种植治理,新建木桩护岸520米,景观绿化1.13万平米,新建透水混凝土园路800余平米,配套公厕、停车场,近水平台等设施,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三、整改取得的成效
根据整治方案,我市幸福河等6条城市河道整治工作已经完成,打造了一批城市河道治理的样板工程。城市河道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经定期水质检测,6条城市河道水质明显提升,城市水环境明显改善,已达到整改销号要求。
【生态环境局】9月份工作总结及10月份工作计划
一、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及形势分析
截至9月24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x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三,较去年同期(x微克/立方米)下降x%,较20xx年同期(x微克/立方米)下降x%;优良天数比例为x%,全省排名并列第二,较去年同期(x%)上升x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x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二,较去年同期(x微克/立方米)下降x%。
下一步,继续开展污染源巡查,精准溯源,做好问题督办、整改和跟踪督查工作,推进城区面源污染管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部署好今年秋冬季工作任务,组织开展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积极谋划部署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9月18日下午,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省政协党组副书记xx率省督导组来我市,就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导。
8月25日-27日,省生态环境厅第三专员办来我市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导工作;9月8日,省生态环境厅下文同意我市20xx年国家警示xx县开发区废水直排问题通过验收;9月9日,省生态环境厅总工xx来我市调研,现场核查了双桥污水处理厂整改情况、xx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情况。9月8日,我局组织各县市区召开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工作调度会,争取于10月底前除部分工程性措施外,全部完成整改。9月11日,我局组织相关单位就双桥污水处理厂、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集中供热问题召开了专题调度会,对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要求。
下一步,按照“突出重点、强化调度、保证质量、提前完成”工作思路,高标准完成整改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除扬子鳄问题外)、省专题片反映问题力争于10月底前完成整改。其余问题包括省级督察反馈问题,确保年内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市生态环境局重要工作进展
(一)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南漪湖水环境治理。推进南漪湖空天地一体化监管平台和南漪湖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督查相关县市区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情况。二是通报1至8月水污染防治工作有关情况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督促各地加快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确保完成年度考核任务。三是完成重点流域“十四五”规划要点编制工作。四是持续做好如何排污口管控工作。五是继续做好水断面生态补偿测算工作。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开展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截至9月25日,全市未发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生态环境部未通报我市火点。二是按月调度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项目进展,20xx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整治项目215个,截至8月底,已完成207个,完成率96%。三是严格落实《xx市20xx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实施方案》,在全市4个重点园区进行挥发性有机物走航,开展涉VOCs企业帮扶指导,宣贯挥发性有机物夏季攻坚相关政策和要求,按周调度各县市区挥发性有机物夏季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四是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部署好今年秋冬季工作任务,修订上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及问题清单处理情况报告并上报市政府,向省厅报送第三季度宣城市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二是深入推进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排查、重金属减排和核算工作。截止目前,省厅初步反馈我市“十三五”重金属排放绝对减排量331.75kg,超额完成国家10%减排控制要求,协调解决了郎溪县得奇电镀园内6家企业重金属总量调剂问题。三是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市级抽查工作,开展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482人次。四是推进农村污染防治工作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四)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
持续推进垂管改革工作,出台了《宣城市生态环境系统人员调动管理办法》。
(五)自然生态保护与生态创建工作
一是完成20xx年下半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查,制发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方案,向省厅报送20xx年下半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查结果和处理工作情况。督促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更新xx省自然保护地整改工作调度系统信息。二是做好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迎检工作。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现场核查点位督查。三是组织召开郎溪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xx20xx年)评审会。四是陪同做好xx市政协生态修复工程调研和xx市人大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考察活动。
(六)环境执法监管
一是不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20xx年1月至8月,全市共检查企业996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992人次。二是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截至20xx年8月,我市共排查“散乱污”企业1081家(含广德),已完成整改1075家(整顿规范类171家,已完成170家;取缔关闭类910家,已完成905家)。
(七)生态环境监测
一是扎实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二是重点做好土壤和空气质量监测。三是稳步推进各类专项监测工作。适时启动宣城市鳌峰区域夏季挥发性有机物加密监测;完成宣城市3家省级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排污单位专项执法监测;完成宣城市7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2家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督促全市272家排污许可重点单位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平台上传自行监测方案和手工监测数据,目前我市联网率和方案上传率均列全省前列。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继续抓好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行动以及扬子鳄保护区问题整改等“2+10+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各项工作。
2.做好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复核迎检准备工作,待生态环境部正式下发复核通知后按要求补充开展各项工作。
3.开展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组织验收销号工作,开展2020年自然保护地遥感监测线索实地核查。
4.持续推进南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督促相关县市区落实南漪湖整治方案,加快实施水污染治理工程。
5.完成“千吨万人”乡镇以下水源保护区“划、立、治”工作。
6.完成xx县级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上报省厅待审。
7.向省厅上报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启动我市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8.重点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进一步压实禁烧工作责任。
9.持续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继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加强调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10.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系统垂管改革工作。
11.做好全市大气、水质自动监测数据进行实时监控与分析。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市场和宣传等手段,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明确各方环境保护责任,严把环境准入关,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努力实现工业集中区产业结构合理化、区域布局集聚化、企业生产清洁化、环保管理规范化、执法监管常态化,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善工业集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工业集中区现有环境敏感目标搬迁,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到2020年,实现工业集中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及风险防范体系基本健全,循环化、生态化、低碳化、清洁化水平明显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单位产值能耗明显下降,基本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工业集中区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任务分工
(一)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
1.科学规划工业集中区布局。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建设规划须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衔接。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和地下水现状监测调查工作。
责任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
2.严把环境准入门槛。按照建设规划环评要求布局相关产业,入园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得引进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三高”企业,对达不到卫生防护距离、不能满足总量控制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得引进。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环保局、工贸局、安监局
(二)加强企业污染防治
3.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业集中区污水产排企业要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外排废水必须达到环评批复的排放标准。化工和涉及重金属污染物产排企业必须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规定,进一步完善废水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做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4.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业集中区废气、粉尘排放企业要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废气、粉尘收集和处理设施,加强对物料和固体废物堆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并确保正常运行,外排废气、粉尘必须达到环评批复的排放标准要求。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规定,设置废气排放口。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5.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业集中区内企业对环评批复中明确为危险废物和暂按危废管理的固体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进行严格管理。转移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不能自行利用或处置的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的经营单位进行处置,不得擅自倾倒、转移和处理处置。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6.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环境项目。对污染严重、职业病危害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应依法责令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工贸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能源局、兰炭产业服务中心
(三)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7.乌兰色太、何家塔等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和工业固废处置场、垃圾填埋场于2017年底前完成选址及前期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大柳塔试验区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国土局、水务局、林业局、环保局
8.上xx树峁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于2017年内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西沟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国土局、水务局、林业局、环保局
9.加快推进工业集中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017年底前完成前期规划,2018年底前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国土局、水务局、林业局、环保局
10.统筹推进工业集中区绿化工作,探索实施“一区一类”园林式绿化,切实将工业集中区打造成为绿色型、景观型、碳汇型生态园区,不断释放工业集中区的生态效应,力争2018年底完成工业集中区环境提升工程绿化任务。
责任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住建局
11.加快集中供热设施建设。积极推行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逐步关停供热范围内的分散燃煤锅炉。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发改局、环保局
(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12.开展环境保护大排查。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会同环保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集中区内所有企业进行一次环境保护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依法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要求,督促落实到位。企业应制定详实的整改方案,按时保质进行整改,直至达标排放。不能达标排放、不符合生产条件的坚决不能允许生产,落后的、污染严重的必须依法关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排查,并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整改
责任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局、工贸局、能源局、兰炭产业服务中心
13.加大环境监测力度。加大对工业集中区企业的环境监测力度,增加监测频次,及时掌握企业的排放状况。依法查处工业集中区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对工业集中区内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14.加大惩处力度。依法综合运用按日计罚、限产限排、停产整治、停业关闭、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手段,对工业集中区内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环境问题突出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实行区域限批。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公安局,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五)强化信息公开
15.加大工业集中区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工业集中区相关企业落后产能淘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排污费缴纳、行政处罚和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情况等环境信息。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工贸局、安监局,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16.畅通公众参与渠道。积极向社会公开环境污染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通过开通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交流。对涉及工业集中区的环境、投诉案件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人或举报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市上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环保局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工业集中区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业集中区污染整治工作。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要切实担负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履行对环境实施统一监管的职责,加强工业集中区污染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工业集中区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市发改局、环保局、工贸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监管责任,认真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部署会,统一思想,明确工作任务,要求全县各相关单位认真开展环保大检查,全面排查环境隐患。
同时,下发了《关于成立XX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关于印发XX县环境保护大检查等四个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环保委主要成员单位为成员的XX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全县开展大检查进行了周密部署,明确了五项检查内容:一是开展污染源大排查,重点排查辖区内工业园区企业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正确以及重点排污企业环境守法等;二是加强与城建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快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三是全面排查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四是加强对赣江源头保护区的日常巡查,确保饮用水源保护区无安全隐患;五是全面检查环境案件处理情况。重点对群众反映的案件和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开展检查。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
1、召开了全县环保工作调度会。
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主持,县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乡(镇)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主要有三个议程:一是通报了半年来我县开展环保大检查的工作进度和成效;二是对半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差距;三是对我县确立的环保大检查三项重点整治行业进行安排部署。通过会议,各成员单位充分认识到了环保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形势的紧迫性,同时增强了落实好环保大检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各成员单位纷纷表示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和“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通过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主要开展了以下专项检查:
(1)工业园区企业专项检查。自环保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我县着重对县工业园区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入园企业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全面消除存在的环境隐患,严防工业园区成为污染集中区,促进园区实现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专项检点是入园企业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等。通过检查,园区企业基本上能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但是有少数企业仍存在不执行环评制度、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到位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此,我局对园区内百顺竹业有限公司、XX东进稀土金属冶炼工贸有限公司和XX金威漆包线厂有限公司等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迅速制定整改方案,积极落实整改,彻底消除环境隐患。目前,该3家企业已按要求进行整改,其中2家已整改到位。
(2)矿山专项检查。为加强矿山环境监管,我局对辖区内营前铅锌矿和任氏萤石矿进行了一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检查内容主要是对企业尾矿坝、污水池、污水处理厂等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尾矿坝管理工作,做好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检查表明,2家矿山开发企业较好地处理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两者关系,合理地开发利用资源,同时能对尾砂库及时进行清理,修筑拦砂坝,对沉淀池坝基进行加大加固,消除环境污染风险隐患。
(3)石板材加工企业专项检查。我县石板材企业主要集中在XX乡店背村,共计有16家石板材加工企业。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有效治理石板材行业的环境污染一直是我局的重点工作。今年,我局监察大队人员以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和全部检查的方式,对石板材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确保:一是所有企业的生产废水必须经沉淀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不得有任何跑、冒、滴、漏等现象,一经发现违规排放的,一律停止生产进行整顿,经验收达标后方可重新生产;二是所有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做好防尘处理,切割生产车间产生的粉尘应集中收集后外排;三是产生的废石、废料等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得沿河倾倒,不得占道堆积。截至目前,XX石板材企业均能正常生产。
(4)畜禽养殖场专项检查。当前,全县畜禽养殖场尤其是农村畜禽养殖场污染严重,很多养殖场没有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污染设施建设不全,处理污水能力达不到国家规定排放的标准。为此,我局开展了畜禽养殖场的专项检查,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针对群众投诉强烈的畜禽养殖场,我大队工作人员联合县畜牧水产局执法人员,到各养殖场实地调查,督促排污不规范的养殖场完善排污设施,确保污染物规范排放。今年以来,我局共对全县11家规模养殖场进行检查,并对XX江裕丰畜牧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要认真完善污染治理措施,全面整改到位。
(5)砖厂专项检查。为确保环保大检查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我局对全县范围内的红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安顺页岩红砖厂、营前红砖厂等17家砖厂进行了一次专项执法检查。此次检查对所有砖厂的生产情况、产量、用煤量进行摸底调查,收集和掌握相关数据。同时对17家砖厂的废气排放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XX犹鑫页岩墙体节能材料厂和XX红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存在无环评报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等环境违法问题,对此,我局监察大队人员现场对犹鑫页岩墙体节能材料厂下达了《停产整顿通知书》,要求其停产整顿;对红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并补齐相关环保手续。同时对各砖厂负责人就如何加大环保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进行了宣传和指导,提高了企业负责人环境保护意识。
3、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在此次环保大检查工作中,我局深入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严把环评审批及“三同时”验收关,遏制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截止6月22日,共计排查未批先建企业5家,久试不验企业13家。对此,我局已责令3家未批先建企业停止生产,并对其他2家下达通知书,要求其尽早完善环保手续;对13家久试不验企业下达通知书,告知其久试不验的主要原因,要求企业加快整改力度,争取早日通过验收。目前,13家久试不验企业已全部提交验收申请,其中XX县汇禾实业有限公司已顺利通过市环保局验收。
4、环境保护网格划分工作开展情况
自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我县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等四个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划分了15个监管网格单元,编制了《XX县环保监管网格划分工作手册》,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并结合网格单元的工作特点,建立健全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网格单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XX县环保监管网格划分工作手册》进一步明确了环保监管网格工作要求,为每一位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员明确了作职责,充分发挥乡村基层单位参与环境保护的作用,构建覆盖全局、责任到人、职级到位的环境监管机制,以实现环境监管全方位、全覆盖。
5、加强案件的查处力度
一是认真办理办结上级环保部门交办的案件、部门的转办案件以及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不断完善查处工作,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严格落实查处责任。涉及环境违法行为案件及时办结认定并结合实际处理,涉及群众举报案件及时查处并向群众反馈。今年以来,我队共调查处理群众污染投诉案件44件次,其中,12369电话投诉案件12件,群众直接来访或上级转办案件32件。接到群众的投诉后,我队及时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答复人。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保安全、抓质量、求发展”为主题,突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工作顺利进行。正确处理好推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和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相互联系,齐心协力,努力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广泛宣传,制定完善,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等,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校园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无上访事件,无周边环境问题。以求师生平安,秩序井然。
三、工作任务与措施
(一)明确工作重点。
根据局文件精神,学校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重心:1.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危害等教育;2.要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遵纪守法观念;3.要加强对校舍和教学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危房、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倒屋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4.对容易引发火灾、人员集中的场所作重点检查,要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好;5.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工作;6.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创建宽松、民主、和谐的心理环境;7.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
(二)广泛宣传,增强师生安全意识。
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是新形势下学校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关系到教育系统的稳定,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要充分利用班级、晨间谈话、专栏宣传,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要求以及安全防范知识等。积极引导和教育师生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师生的安全防护知识和卫生常识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注意防电、防水、防火、防毒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学习。并注重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四)完善制度,安全工作有章有循。
结合学校实际和创建平安校园的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完善安全和卫生管理制度,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大型活动审批制度、流行病预防隔离制度,使得相关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际工作中依章办事,狠抓落实。
(五)排查隐患,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
为确保师生安全,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排查安全和卫生隐患。对学校存在的安全和卫生隐患要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并一一进行登记造册,逐一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针对我校实际进行排查:1.危房、危墙、基建场地等基础设施。2.食堂、护栏、阳台、窗户、户外体育设施等。3.用电设施。4.交通方面。5.师生饮水、食品卫生。6.学生课间活动。7.环境卫生。8.教育不当造成的隐患等。9.校园周边环境。对以上隐患排查情况均要有专人负责督促整顿,确保各项安全防患于未然。
(六)加强周边环境治理。
严厉打击破坏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人和事。依法治理周边环境。注重协调与全体家长之间的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理解。消除误会,增进了解,密切关系,努力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得以正常进行。要教育学生远离网吧、游戏厅等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远离不洁的小摊商贩等。
(七)开展活动,创建工作不拘形式。
为促使全校师生人人重视、人人参与创建工作,学校拟在全园开展以下几项活动:1.开展“安全与卫生知识”专题讲座。2.开展“安全在我身边”安全教育活动。3.组织“安全隐患全面排查与整改”专项活动。4.创建活动与优秀班集体评比活动紧密结合。促进创建工作的全面展开。
(八)加强领导,创建工作常抓不懈。
园长为组长,副园长为副组长,其他行政、教学、后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本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并且分工负责有关工作,责任到人。使得该项工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