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2 22: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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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设备性能,有效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
第二章 办公设备的配备及管理
第三条 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再购买,所购办公设备要经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备案。(配备人员见附表1)
第四条 新购办公设备采取公司与个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购买,在规定使用年限后归个人所有。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一般情况是公司所有,个人使用。(见附表1)
第五条 原购办公设备由所在单位登记后统一在公司综合工作部备案,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灭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
第七条 在办公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采取“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办公设备上交公司,由公司返还其剩余年份的出资额。所交办公设备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 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使用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年限费用递增办法包干使用,据实列销(见附表2)
第九条 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资比例。
公司经理、书记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据实报销。
公司副职领导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50%。
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25%。
其他岗位人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基础出资比例。
第三章 附 则
第三条因工作需要,确需购买的办公设备由当事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再购买,所购办公设备要经公司机关有关部门备案。(配备人员见附表1)
第四条新购办公设备采取公司与个人按照一定出资比例购买,在规定使用年限后归个人所有。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一般情况是公司所有,个人使用。(见附表1)
第五条原购办公设备由所在单位登记后统一在公司综合工作部备案,原则上在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再重复购买,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后,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灭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
第七条在办公设备规定使用年限期间,配备人员因工作需要发生调动的,公司范围内调动办公设备采取“机随人走”,公司范围外调动办公设备上交公司,由公司返还其剩余年份的出资额。所交办公设备由综合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其评估后折价处理,原使用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条在规定使用年限期间,办公设备的维修与保养由使用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年限费用递增办法包干使用,据实列销(见附表2)
第九条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岗位不同采取不同的出资比例。
l公司经理、书记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据实报销。
l公司副职领导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50%。
l公司部门负责人、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在基础出资比例上个人降低25%。
l其他岗位人员的办公设备购买费用按照基础出资比例。
第二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率,保持其设备性能,有效节约费用开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办公设备包括为完成工作而购买的摄像机、照相机、便携式计算机、移动硬盘、u盘、手机等。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办公设备由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帐户,发生的费用一律按使用年限及出资比例办理报销。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房屋建筑、市政公用等建设工程(国家另有规定的大中型工业、交通等建设工程除外)和混凝土构件、商品混凝土产品的质量监督,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管机关,是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监督总站)和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监督站),具体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监督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技术监督部门指导。
监督总站负责国家和本市重点工程以及其它重要工程和一、二级混凝土构件厂、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产品的质量管理监督。区、县监督站业务上受监督总站领导,负责本区、县行政区域内监督总站监督范围以外的建设工程和三级混凝土构件厂产品的质量管理监督。
第四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含城市建设开发企业)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管辖范围向监督总站(站)申办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未经注册登记,市建委不予批准工程开工。
建设工程竣工,由施工企业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施工企业向监督总站(站)申报建设工程竣工质量核定。
第五条 施工企业和混凝土构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格按照政府主管机关核定的业务范围承担工程施工或生产业务。按照建设工程和产品的技术要求配备相适应的技术负责人和技术人员。
二、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
三、建立健全建设工程总分包质量责任制。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全部工程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对分包的工程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四、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文件。严格执行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
五、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标准使用建筑材料、构配件和相关设备。不得使用无出厂证明和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无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使用。严禁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弄虚作假。
第六条 监督总站(站)对混凝土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营业资格进行审核。产品出厂须附具产品质量合格证;构件应标明产品型号、生产日期并加盖检验合格证章,实施生产许可证的构件,须按照规定标明生产许可证编号。
第七条 监督总站(站)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设计文件,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一、开工前,核查工程设计、施工企业的业务范围,依法审查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质量责任制)的落实保障措施,审查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
二、施工中,监督检查执行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情况,检查监督施工质量,特别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部位的施工质量。
三、监督检查所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相关设备的质量。
四、竣工后,核查施工企业申报竣工工程的有关技术质量资料,核定工程质量等级。
第八条 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督促施工企业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并参加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竣工的验收。
第九条 发生工程(产品)重大质量事故,施工企业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监督总站(站)报告,由市或区、县建委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调查处理,属进行加固补强等技术处理的处理方案,应由设计单位提出或签认。
第十条 人民防空工程在施工中的质量监督,由监督总站(站)会同市或区、县人防部门进行,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监督总站(站)负责处理。新建人民防空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人民防空工程管理的规定。
第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不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擅自开工的,由监督总站(站)责令限期改正或停止施工,并由市或区、县建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不按规定的范围承担工程施工或进行产品生产的,由市或区、县建委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三、在施工或生产中不执行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操作规程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相关设备,造成质量不合格或质量低劣的,由监督总站(站)责令停工或返工,限期整顿,并视情节轻重处责任单位1000元以上1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处1 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罚款;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弄虚作假,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 万元以上1 0 万元以下罚款。因质量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对单位负责人处5 0 元以上200 元以下罚款,并由单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申报竣工工程,经监督总站(站)质量核定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对责任单位按该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 元处以罚款,并限期返修,使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五、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多次出现不合格工程(产品)事故的,由市或区、县建委给予降低企业等级的处罚,直至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属勘察设计质量不合格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移送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 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法,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对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和混凝土构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须向监督总站(监督站)缴纳管理监督费。其费率标准为:房屋建筑、设备安装等工程为建安工作量的千分之二点五;市政公用工程为施工产值的千分之二;混凝土构件企业为产品销售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为产品销售额的千分之一。
监督管理费为行政性收费,列入工程总概算或产品成本。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城乡建设委员负责解释。
【关键词】IT设备 ERP系统 电子商务平台
1 IT设备管理制度的建立
首先要成立一个多元化的IT设备管理体系,IT设备管理由公司经理、分管经理,主管部门、各部门单位组成。以设备管理制度为指导,以ERP、电子商务平台为采购模式,以桌面终端等设备管理软件为技术手段,使设备管理循序渐进,宜张宜弛。
2 IT设备的审批
首先主管部门依据公司整体需求或部门需求,有计划的进行统一填报。其次IT设备使用部门填写办公设备领用申请表,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设备申请部门持审批表到仓库领取相应的办公设备。
3 IT设备的采购
IT办公设备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台式机等终端设备的采购,一类是打印机等打印设备的采购。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需在电子商务平台中采购;台式机等终端设备需在ERP系统中采购。
3.1 IT设备资产号的创建
IT设备属于零购固定资产类,采购此类设备时需在ERP系统中为每台设备创建资产卡片。
3.2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采购
登陆ECP即超市化采购界面,在目录中选择你需要的物品,添加到购物车。
采购过程分为三部分,第一在ERP设备模块里创建设备产生资产号,第二进入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采购,然后提交生成采购申请。第三进ERP系统进行审批,转换成采购订单完成采购。
3.3台式机设备采购
登录ERP系统选择零购固定资产,表格中填上必填字段,在项目细节中,填写上采购权限,采购方式,招标编号。
4 IT设备的领用流程
IT设备采购完成后,由物资班和信通班依据采购清单统一对设备型号进行核实,仓库保管员按照入库程序进行入库。
IT设备申请部门填写设备领用单,报请公司领导审批。申请部门携带审批表到仓库领取。
5 IT设备采购系统的必要性
(1)IT设备采购系统的建立推动了集中采购的实施,发挥集中采购的优势一直是物资供应管理长期致力于实现的目标,在以往的设备采购过程中,采购的价格没有做到公开透明。ERP采购系统实施后正好填补了这方面的空白,尤其是电子商务平台与ERP系统做到了紧密衔接,做到了设备价格的透明化,最大限度的发挥了采购的价格和资金上的优势。
(2)做到了采购方式的全覆盖,这个采购模式就是说国家电网公司目前有两种采购模式,第一种叫总部集中采购,就是全部由总部来进行操作,把计划报上来,总部组织,评审、发表、开标、平标、定标。第二个模式就是说总部统一监控,省公司具体实施。现在随着集约化越来越高,所有省市县办公设备的采购基本上都能在平台上实现。
[关键词]市级机关;机电设备;优化措施
中图分类号:TV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47-0139-01
由于我国市级机关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非常繁多,为了提高市级机关工作效率,市级机关在办公区域增设大量的办公设备。随着大量机电设备在市政机关的投入使用,其维修和管理方面存在很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有利于提高设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同时能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一、市级机关办公区域机电设备现状
我国市级机关单位有很多,其中包括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技术监督局、市税务局等。这些机关单位分别具有不同的职责,每天需要完成的工作量也非常大。因此,优化我国市级机关单位的各种机电设备,是迅速提高各机关单位工作效率的方法之一。用于市级机关办公的机电设备很多,不但包括市医院使用的各种医疗仪器,还包括市工商局、市技术监督局使用的各种专业电子仪器。不过普遍存在于办公区域的机电设备包括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空调、保险柜等,这些都是目前政府机关办公必备设施。针对市政机关办公区域存在的机电设备管理,主要以下两个问题。第一,部分设备老化,系统没有进行升级和维修管理,工作速度和质量都没有办法体现,必然会面临淘汰。第二,相关工作人员没有管理意识。最常见的现象就是电源插头没拔,虽然是细节问题,但也会形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就个体而言,浪费的电量很少,但积少成多,基于市级机关工作人员的的庞大基数,累积浪费的电量也是非常惊人的。
二、市级机关办公区域机电设备的管理措施
(一) 人员管理制度
机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该高度重视人员管理制度的制定,并要求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使用注意事项和常规管理要求。首先,市级机关可以针对工作人员在机电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探讨分析,从而初步形成机电设备使用注意事项。其次,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未使用的办公设备也应该进行常规管理。每天下班之前必须对办公区域内所有机电设备进行查看,杜绝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没有关机的情况。同时,如果有此类情况的发生,应该在当天值班人员中找到责任人,严格按照机电设备人员管理制度进行罚款或体罚处理。责任人不管是机关管理者还是一般工作人员,都应该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惩罚,不能出现敷衍处理的现象。
(二)设备监督检查
市级机关各部门领导应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不定期抽查制度。这些制度的执行方式可以分为部门内部检查和部门间交互检查。首先,市级机关部门内部应该制定大范围的定期设备检修安排表,可以一个月进行一次,部门内部检修和部门交互检修更替进行。在检修任务完成后,必须上交设备检修汇报,把设备存在的易解决和难解决,甚至未解决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为后续设备检修者提供参考和帮助。其次,市级机关应该制定小范围的不定期检修设备抽查表,可以根据设备的老旧程度、损坏频率以及工作人员的使用需求对设备进行合理的排序检修。同时,检修完成后,检修人员也必须书写设备检修报告。最后,市级机关设备管理部门应该及时整理检修人员的检修报告,进行问题汇总及设备更换、添置等后续处理。
(三)设备保养
目前国家为市级机关配备的办公设备都具备较高的精密性,长期使用必然会出现各种故障。虽然少数的错误指令不会导致设备损坏,但还是会记录在设备记忆程序中,属于潜在危机。当错误指令累计达到一定程度时,设备系统程序就会发生混乱,导致设备无法进行正常工作,甚至会出现系统崩溃,设备完全瘫痪的现象。因此,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是非常必要的,无论是机体本身的零件保养还是设备内部系统的程序升级或错误指令清理。机电设备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对其本身的磨损是非常严重的,零件工作面稍有磨损都会影响设备的工作效率,甚至导致设备无法正常工作。在对设备机体进行保养时,替换的零件必须是采用优良材料制造的,不能使用假冒伪劣的替代品。另外,需要定期为设备进行处理,因为大多数设备不正常工作都是不良导致的。
(四)设备检修
依照长期使用机电设备的经验来看,机体本身故障比指令错误的严重程度更为明显。简单细微的机体故障都能引发机毁人亡的大事故,因此,机关单位应该对机体故障进行及时处理。在检修过程中,必须格外注重某些小故障,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禁止让设备进行故障作业,将小故障放大成为不可修复的大故障,致使设备直接报废,这种做法是绝对不允许的。针对设备检修,市政机关可以将其分为计划维修和预防维修两部分。计划维修是定时定点对设备进行整体检修,要求工作人员根据机械损坏和零件磨损规律对设备进行严格检修。预防维修是根据实际操作情况,对设备即将出现的情况进行修复或检修。另外,由于机电设备系统需要进行更新和升级,且更新和升级频率较高,时间间隔也较短。市级机关可以设立专门的设备检修部门,由具备较强专业能力的工程师组成,随时进行设备检修。
结束语
为了提高机电设备在市级机关办公领域的实际利用率,提升工作人员的办公效率,减少市级机关机电设备资源浪费,本文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意见,要求市级机关在管理制度,设备检修机制、设备保养和维修方面做出以上调整和改进,相信在未来的市政机关设备管理工作中,问题将会有所改善。
参考文献
一、部门职责
(一)公有资产管理部门职责
1、制订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2、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监督管理。
3、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二)各单位(部门)职责
1、各单位(部门)办公设备按“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进行管理。
2、单位(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部门)的办公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各单位(部门)办公室承担办公设备日常管理,没有专门设置办公室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办公设备日常管理。
4、各单位(部门)财务部门(或报帐员)负责办公设备财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核算办公设备的增减。
5、各单位(部门)对其使用的办公设备的安全、完整性负责。
二、管理内容
(一)预算管理
1、各单位(部门)所需的办公设备,应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和财力的可能以及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必须按项目列入单位(部门)预算。
2、每年四季度各单位(部门)要编制下一年度办公设备购置预算,作为单位(部门)年度预算的组成部分。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执行,年中原则上不再受理各单位(部门)追加购置办公设备的申请。
3、各单位(部门)应当科学合理地编制办公设备购置计划,充分发挥存量资产的作用,避免重复配置。
4、积极推动不同单位(部门)之间调剂使用、共享共用机制,在质量、性能可靠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
(二)合理配置
1、办公设备配置,应当以满足本单位(部门)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基本需要为原则,与单位(部门)的机构编制人数、职能设置、业务发展规划等要求相适应。
2、对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办公设备,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配置;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办公设备,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配置标准详见附件一。
(三)政府采购
1、各单位(部门)购置办公设备要严格遵守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2、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办公设备购置项目,必须实施政府采购;对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办公设备购置项目,可以自行采购,金额较大、数量较多的也可以委托中介或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
(四)使用保管
1、各单位(部门)应妥善使用保管本单位(部门)的办公设备,明确部门或专人负责,做到物尽其用,提高使用效率,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
2、对购入、占有和使用的办公设备进行编号,予以标记,建立办公设备台帐,及时、详细记载办公设备的数量、型号、品牌、购置年月、使用部门等。各单位(部门)对使用的办公设备应加强管理,对贵重物品必须有专人使用保管,非经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外借。严禁使用单位(部门)自行调拨、移交办公设备给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
3、各单位(部门)干部、职工因离、退休或工作调动,对其使用和保管的办公设备需办理清点交接,并经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设备交接不清的,人事部门应暂缓办理有关手续。
(五)报废更新
1、各单位(部门)使用的办公设备使用年限须达到规定年限以上或因故损坏,方可申请报废更新,同时必须向区公资办提出资产处置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
2、年末各单位(部门)要会同财务部门进行一次办公设备实物盘点、帐物核对和帐帐核对工作,若发现办公设备余缺、毁损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办理处置报批手续。
3、办公设备的报废、报损等处置情况要及时登记,并通知财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
4、各单位(部门)办理办公设备报废处置手续后,须将原办公设备上交区公资办,由区公资办集中统一处理。
三、工作步骤
1、10月份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各单位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并与财务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核对一致,对有账无物的固定资产要认真填列资产核销申请表,经审核批准后进行资产核销,做到账实相符。固定资产核销申请表详见附件二。
2、11月份各单位(部门)根据本细则的有关要求,编制下一年度办公设备购置预算,连同部门预算一并报区财政局。
3、11-12月份,在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将在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安装实施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信息管理平台,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行操作流程控制,规范各单位(部门)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转移、处置等行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升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今年资产清查各项准备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落实目标责任,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确保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到位。
一、工作总结
1建立和健全、完善管理制度。
* 办公室管理制度。规范办公室上下班时间,加班要求,办公室纪律,办公室值班制度。编制了营销中心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如:打印机纸张、传真机的使用以及电话的使用和控制。办公设备管理和使用规定。建立报表制度。
* 部门饮用水的计划和控制。车辆使用规定,规范用车程序。建立报表制度。
*公司会议制度:部门经理会议每周六下午一次和员工周五一次晨会,并一直坚持下来。
*部门人事权力的划分:入职和离职的审批程序,并在实际中认真执行。
*宿舍管理、整顿、及评比标准的确定和执行。并配备了清洁工具,锁等。安排专人打扫清洁。
*员工行为准则的制定和监督执行。
*公司卫生区域划分及责任人的确定。
*保安管理条例和工作流程的规范,并及时培训。
*入职和离职表格的完善。人员动态表格化分析。
*工资异动表格的完善。
*编制了新的《企业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各部门职责,工作流程等。拟定了公司薪酬体系,绩效考核方案。
*部门岗位清查及《用人申请表》,食堂费用的管理表格化。
2 大胆进行部分人员调整
*食堂人员的重新配置。
*保安人员的调整,不断加强管理。
*新招聘了200名生产车间的工人,特别注重电子厂实际工作经验。
*新招聘了3名工程师,两名部门主管,两名部门经理,不断加强管理。
3增强部门责任感,加大执行力度。
*安排文员坚持对各部门计划的检查和统计。
*安排保安对员工行为的规范检查和监督。
*坚持执行公司制度,时刻以公司利益为重。
4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
*开放娱乐室,装置高音喇叭。
*出黑板报。
*策划和举办元旦联欢会。
5选择了媒体招聘渠道
*中华英才网的开通。
6 员工关系的建立
根据保密自查自评工作部署,对照《****机关、单位保密自查自评标准》,结合***局实际情况,展开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注重保密知识学习。
***对保密工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指示、文件和法规制度,积极参加保密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加强保密意识,提升保密工作能力。
二、完善保密工作机制。
在日常工作中,对业务工作中可能涉及保密工作部分的部署和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将履行保密工作相关情况纳入单位考核内容。及时开展保密工作自评自查,在内控管理制度中,进一步完善保密事项。
三、加强保密设备管理。
按照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使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对于财政专线、政务外网等安全等级要求高的业务网络,配备专用电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严格管控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