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16:44:35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示范单位申报材料,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开展“四项清理”活动的精神实质,全面增强打造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单位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局党组和中心组专题组织学习“四项清理”工作的政策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四项清理”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四项清理”工作的调查摸底核实工作,梳理涉及“四项清理”的问题与重点。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操作程序。制订打造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单位的目标和具体内容,切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二是继续深化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确保林业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关于单位资金帐号申请和设立的有关规定,不得另设单位资金帐号;严格执行单位资金管理规定,规范资金运行流程,杜绝资金体外循环;严格执行资金审批监管制度,坚持谁经办、谁审批、谁负责;严格追究资金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重处重罚;严格执行资金阳光运行要求,坚持资金的用途、额度、效果、责任部门“四公开”。
三是深入开展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确保建成廉洁工程、富民工程。规范建立林业工程项目设计论证,立项申报,实施方案审批,财政预决算评审,实施业主确定,实施过程监督,竣工决算审计,工程项目资料清理归档等重点环节的制度和机制,推行项目实施规范化管理。明确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并将责任细化,确保责任落实。加大工程项目的检查力度,检查要有财政审计人员参加,检查项目要细、要深、要全,不走过程,要从项目现场,到资金运行,到项目资料,一一对照检查,通过检查和治理推动项目规范实施,确保建设廉洁工程、富民工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班广良同志为组长,郭玉飞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属部门各司其职,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制定措施,明确责任
一是、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县畜牧局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二是、将创建活动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科室,做到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三是、将创建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目标,对完不成目标的实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我局通过采取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一般学习与典型案件教育相结合、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开展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一是、在4月份派出2名业务骨干参加市法制办组织的集中培训学习。二是、按照我局制定的培训计划,于4月11日、12日邀请市畜牧局朱凤仙、张吾林等有关专家在县畜牧局四楼会议室对局执法人员,参加人员55人,培训的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主要内容是《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有关业务技术知识,培训结束后进行了统一考试。三是、7月份组织42名执法人员参加县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培训班
四、完善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从完善制度入手,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完善了《行政处罚告知制度》,明确了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有告知行政相对人确认执法人员身份权利,有陈述,申辩或听证权利,有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利,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各项权利;二是、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执法人员必须依法律法规为准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程序执法,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做到文明执法,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三是、完善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避免和减少执法过错,提议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同时也修订完善了《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
五、认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
按照县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实施意见,我局对执法依据进行了认真梳理登记。印制了河南省畜牧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学习材料60份发放到每个执法人员手中,并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有效地规范了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促进行政处罚行为的公平、公正。
怀远县2019年度双拥模范单位申报表
申报
单位
褚集镇人民政府
申报人 数
36
军民共建
对象名称
中国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武装部
双
拥
工
作
事
迹
重要
节日
慰问
活动
1、春节慰问。镇党委委书记刘化俭、副镇长崔媛媛、民政所所长陶淦,慰问退役军人项友岒、赵化雅、刘贵福等69位退役军人发放慰问金20500元,大米20袋、20桶油。
2、慰问县人武部。镇党委委书记刘化俭、副镇长崔媛媛、人武部部贾德义,前往怀远县人武部向部队全体官兵致以节日的祝贺和亲切的问候,并送上了慰问品,感谢县人武部一直以来对褚集镇的支持和帮助,就当前征兵工作进展情况向县人武部领导作了汇报,双方畅叙军民鱼水情。褚集镇将一如既往的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积极为部队排忧解难,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有创
新有
特色
的工
作及
具体
成效
1、双拥工作与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工作相结合。
褚集镇在双拥工作上积极创新,将双拥工作与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工作相结合,开展了一系列有创新、有特色的活动,“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最美退役军人”在我镇得到较好开展,军属在活动中充分感受到了人民政府对于均属家庭的关怀,体现了人民政府与军属之间的鱼水情谊;
2、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带动贫困军属家庭致富。
引导退役军人创业就业,以现代化农业生产基地为后盾,以智慧型大农业为发展背景,专注于生态农业到农副产品加工销售。合利用圈层电商等多平台,进行直播电商,互动营销等圈层电子商务模式。秉承"共存、共创、共赢''的合作理念,与多家大型电商平台,知名APP平台等展开了深层次、多方位的合作。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退役军人陶良宣创办的怀远县轩宇种植专业合作社必将展开"互联网+大农业"的模式,带动了当在经济发展。
本
单
位
意
见
本单位已被评为怀远县双拥模范单位,特申请发放2019度双拥创建奖,共36人,计 260190元。
同意申报
(公章)
2020年7月30日
主 管
部 门
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县双拥工 委审 批意 见
(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一、积极开展各项申报工作
1、申报全国科技先进城区
今年是国家科技部开展“2007-2008年度全国县区科技进步考核”年。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科技局全力以赴,积极寻求省科技厅、市科技局支持,同时主动与区有关单位协调,就全区科技进步工作领导情况、科技政策与法规的执行情况、科普工作情况、基础性科技进步工作情况、科技进步工作特色及成效5个二级指标的12500字的申报材料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总结,形成了一套较为全面的申报材料。12月底,从科技部传来好消息,我区第6次荣获“全国科技先进城区”称号。
2、申报全国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
在省、市地震部门支持下,年初,区科技局参考了往年市局以及其他县区的申报材料,结合我区防震减灾工作特色,认真梳理,对2008年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总结,开展了2008年度工作总结以及档案资料整理工作,编制了《区科技局2008年度防震减灾综合评比材料》,共分区情简介、行政综合管理、安全民居工程、地震应急工作等六个方面,结合照片说明以及各种档案材料,上报国家地震局参加评比。6月,国家地震局正式下文,申报工作获得圆满成功,区科技局在全市三县四区中唯一荣获“国家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
3、参加省科技厅开展2007-2008年度的科技局工作考评
按省科技厅要求,科技局总结了2007-2008年开展的科技工作,填写科技考核相关数据,总结尤其在通过引导自主创新、服务科技企业、创建科技平台、争取科技项目、开展科技统计等领域积极开展的工作;通过与高校、企业联系,全力探求科技成果转化之路;建立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扶持初创型科技企业成长发展;主动为企业服务,协助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等方面的经验。2月,经过省科技厅考评,区科技局荣获2007-2008年度全省“科技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二、全面推进科技工作
1、加强对高新技术(科技型)企业服务,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1)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服务工作。通过专利申报服务、申报政策法规宣传与协助等方法,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为申报企业解决困难。2011年共有15家企业申报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今年已有10家通过认定,目前按新办法申报的我区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37家。
(2)建立区专利窗口。与华信知识产权有限公司联合,建立了区专利窗口,为辖区内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质快捷的专利服务,大力推动我区专利申请与保护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今年,全区申请专利817件,专利授权数为341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数为120件。
(3)全力组织参加自主创新对接会。按照市里统一布置,以宣传科技发展为目的,选择了六家设计单位共十个设计方案,突出新颖、体现创新思维,精心优选方案。挑选了一批有代表性的科技产品、科研成果参加自主创新对接会,受到广泛好评,完成了推广科技创新成果、展现科技风采的任务。
(4)完成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调查的统计工作。经调查统计,我区2008年申报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共获得所得税减免优惠约2000万元。
2、加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的服务与管理。加强服务中心管理,在孵企业安达数控公司已成功“毕业”,搬迁至自建的“安达科技产业园”,开始产业化生产,成功孵化。及时调整楼层,拿出两个楼层近2000平方米办公用房,面向初创型科技企业出租,为他们提供创业平台。近期已成功引进怡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润谷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华信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入住孵化。我局正大力宣传,积极联系引进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重点帮助发展前景较好的小型科技型企业。
3、认真组织《市科学进步条例》讨论稿意见征求和修订工作。组织合工大、江淮、紫金制管、安凯等各高校、企业代表、专家对《市科学进步条例》讨论稿提出了30多条行之有效的建议与意见,对《市科学进步条例》的修改制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4、开展了对辖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研究所等进行调研。今年以来,我局加大了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积极加强双方的沟通交流,就建立成果转化平台、与科技企业结对互助等问题多次磋商,初步建立了向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的渠道,并在下一步推动企业与学院、科研小组的直接交流问题上有了较为明确的工作思路。通过努力,我局与合工大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明确下一步将进行企业与学院乃至科研小组的直接对接,共同促进产学研结合,推动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防震减灾工作
1、积极应对肥东梁园地震。4月6日肥东梁园发生Ms3.5有感地震,我区有震感,我局第一时间请示震情,并向有关领导作了汇报,同时展开震情值班,接听来电,耐心解释,安抚群众,平息谣传,全区很快恢复了正常的工作生活。
2、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利用防震减灾法颁布实施日、防灾减灾日、唐山大地震纪念日、汶川大地震纪念日等时机,开展以“加强防震减灾意识,促进安全民居建设”和“加强震灾防御、保障经济发展”为主题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联合广播电台推出《科普之声》节目,于9月7日起每周五定期播出,主要介绍地震科普、防震抗震等知识以及全区科技工作动态;利用科技信息网防震减灾专栏,刊载防震减灾宣传知识,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积极组织学生适时利用电化教室和课外活动,开展地震科普讲座,召开防震减灾班会。
3、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阵地建设。大圩站将观测不方便的新民村深水井调整到余墩村,并设立了《地震前兆观测知识》和《地震群测群防注意要点》标识牌;增加了三个固定的地震科普宣传栏(镇政府、余墩、晓星小学);增设两名现场兼职观测员。在市地震局的关心协调下,我区正式接收烟墩镇群测群防信息站的管理及信息上报工作。
4、积极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3月,分别对市四十八中和五十六中两所被评为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的学校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了检查,同时赠送科普图书1000多册。四十八中编制了《市四十八中防震减灾工作评比材料》,参加省地震局评比。
5、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进一步健全了各级地震应急机构,修订完善了各级应急预案,全区应急工作基础得到较大提升;8月,启动了校舍安全工程,对全区60所中小学159栋校舍进行了初步排查;区财政预拔100万启动资金,用于校舍的鉴定,此项工作于10月25日如期完成,目前正在开展校舍加固设计招投标工作;率先在芜湖路街道曙宏幼儿园成功开展了地震应急疏散示范演练活动;9月,全区42所中小学和区机关大楼都进行了疏散演练。
四、积极开展科普工作
1、多形式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结合“科技活动周”、“科普日”、防灾减灾日、唐山大地震纪念日、汶川大地震纪念日宣传活动,开展科普教育,着力提升城区居民科学素质。一是深入推进科普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在义城镇农贸市场和芜湖路街道组织开展全区“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保护生态环境”“科技奥运”、“日全食”“防震减灾”大型宣传活动;安排50块科普展板在区行政服务大厅和镇街村居巡展;组织50名母亲带着孩子一起参观市科技馆,开展智慧宝宝科技游;向干部及群众发放科普小册子10000份。二是开展青少年系列科普活动。组织20块科普展板进校园巡展活动;组织600多名学生听取科普报告会3次;组织选手参加2011年市24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得一等奖5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0项,占全市(包括市属高中)获奖面的20%;第四十六中代表队在刚刚结束的2011VEX澳大利亚悉尼国际机器人公开赛中荣获了最佳能力奖和最佳编程奖。
2、加大科普投入,提升科普宣传能力。一是新增科普画廊20个、200多米,覆盖了各村居及大的住宅小区。二是在广播电台推出《科普之声》栏目,每周五定期播出。三是购买各类科普图书2000余本,帮助社区和学校充实科普阅览室;为各村居及农技协科普宣传员征订110份2012年科技报;与市四十中联合创办机器人工作室;支持师范附小装备400多平米的科技长廊,积极打造科普示范点。
3、以点带面,积极开展科普示范活动。按照市科协的“五个一”标准(即有牌子、有组织、有场所、有阵地、有活动)要求,进一步夯实了科普工作基础。目前,省科普示范社区有1家,市级科普示范单位8家,市级科普示范学校2家,市级科普教育基地2家,还有4家正在申报市级科普示范单位。
2012年工作安排
2012年,在开展好常规工作的同时,重点完成如下工作:
1、完成市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指标年度指标。按照市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指标年度分解任务,增强服务,加大自主创新推进力度,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使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数达到47家;专利授权数超过209件(发明专利达到70件)。
2、建立区科技进步及推进自主创新体制。在省、市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加大调查研究力度,结合我区科技工作实际,制定区科技进步及推进自主创新工作措施,坚持边试行、边完善,力争2012年完成推进科技进步及自主创新体制主体框架搭建。
3、实施重点培育计划。在中小科技企业和汽车配套科技企业中,选择1-2家企业和1-2个重要课题,选择研发力量较强的课题组,主动联系,力争与高校研究团队建立项目合作关系,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加快课题成果转化,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步伐,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4、加强自主创新培训工作。举办2-3次自主创新理论培训班,加强对企业管理团队和科技研发团队培训;联系2家以上自主研发意向强的科技企业,邀请相关专家重点指导服务。
5、加大科普宣传。认真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整合资源,加强统筹协调,把工作重点放在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四个主要人群上,加强经常性的科普工作,打造科普平台,继续做好科普之声,科普网络栏目,举办科普讲座、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等,着力提高公民素质。加大争创市科普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6、继续完善地震应急体系。加强街镇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完成2个社区、40个学校、1个企业的应急培训和演练。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营造浓厚的环境文化氛围,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为的“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促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双创”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创绿”工作,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引导,不断提升市民的环境意识,将保护环境、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公众日常生活之中,进一步培养公众良好的生产、生活、消费习惯,促进社会良好风尚的形成。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达到促进环境保护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城市科学发展的目的。
二、创建范围
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村庄、绿色学校(中小学、大学)、绿色幼儿园、绿色饭店(宾馆)、绿色医院、绿色家庭、绿色机关等。
三、创建目标
今年计划在每个行业创建区级绿色单位6-8个、市级绿色单位3-5个、省级绿色单位1-2个。按计划完成上级分配的目标任务。
四、创建任务分工
区双创办负责全区绿色系列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环保分局协助区双创办负责对各单位创建工作的检查、审评和验收,区直各部门负责本系统创绿工作的组织、督促、检查。其中绿色企业由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社区由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村庄由各镇办负责组织实施,绿色学校由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家庭由妇联组织实施,绿色医院由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绿色饭店由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实施标准
对照《省创建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指南》和评审细则,依据市双创办文件精神,制定我区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村庄、绿色学校、绿色幼儿园、绿色家庭、绿色医院、绿色饭店等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评审细则。其它行业标准参照执行。
六、审报条件
1、单位做出关于实施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的决定,并形成正式文件。
2、设立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的绿色文明示范工程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3、制定具体行动计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自查自评并自评打分。
4、运用多种方式和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绿色文明环境教育、清洁生产、环境标志认证和绿色消费等内容,为环境保护工作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5、单位内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文化氛围,单位水、气、声、渣等废物治理彻底,稳定达标。有良好的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
6、县区绿色单位命名一年以上可申报市级命名,达到市级绿色单位命名一年以上可申报省级命名。
七、创建步骤
1、各主管部门制定、下发相应创建工作的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2、创建“区级绿色单位”的,由其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向区环保局审报,创建“市级绿色单位”的单位向各自主管部门提交创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环保局进行审查,区环保局审查合格后向市环保局“创绿”组委会申报。
3、环保局创建标准对创建区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进行验收,并配合市“创绿”组委会对申报市级绿色文明单位进行验收。
4、验收工作结束后,将负责对达到标准的单位命名为绿色文明单位。
八、申报与审查
1、单位申报:
(1)申报区级绿色单位,创建单位到环保局领取并填写“绿色单位申报表”,连同申报相关材料报区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2)申报市级绿色单位。各创建单位将申报各项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环保局,经区环保局审查后上报市“创绿”组委会。
2、审查:
(1)申报区级绿色单位。由各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报送区环保局,并对由其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做出书面审查意见。
(2)申报市级绿色单位。由区级主管部门报送材料至区环保局,区环保局审查后报市“创绿”组委会办公室,并由其对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做出书面审查意见。
3、现场评估:
(1)申报区级绿色单位。书面审查达到要求的,区环保局将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进行现场评估,提出评估验收意见。评估、验收工作结束后,提出拟表彰命名或向上级推荐命名的单位名单,报区政府审定。(2)申报市级绿色单位。由区环保局配合市“创绿”组委会进行评估和验收。评估、验收工作结束后,拟定表彰名单以及拟向上级推荐表彰命名的单位名单,报市“双创”办审定。
九、表彰命名
区级绿色单位经审定后,由区政府表彰命名,并向获得“绿色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授牌。有效期为5年。市级绿色单位由市组委会负责。
原则上只有获得下级政府命名且达到一年以上的单位才有资格申请上一级命名,但条件成熟的单位经“创绿”组委会同意也可以越一级申请命名。
原则上每年命名一次本级绿色单位。
各级绿色单位在获得命名后,应不断巩固、深化和提高创建成果,凡在5年内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其它重大有损绿色单位称号的,或在5年后没有通过复查验收的单位,取消其命名称号。
十、要求
1、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环保科普知识及创建绿色单位相关知识宣传,营造浓厚的氛围。积极倡导节水、节电、节能,绿色消费等绿色文明的行为,使广大公众和单位职工积极参与绿色单位的创建活动。
一、支持范围
“企业消化吸收与再创新专项”支持企业对从国内外引进的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并形成新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标准。重点支持企业建立产学研结合的长效机制,对引进的技术进行再创新。
二、申报条件
申请专项资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企业条件
1.基本要求:企业在*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中方控股;
2.人员要求:员工人数不低于50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有优秀的管理团队、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
3.经营业绩: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企业年研发投入占企业年销售额的3%以上;
4.财务要求:财务管理规范,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状况良好;
5.知识产权要求:具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由专门的机构或人员负责知识产权事务,拥有一项以上的自主知识产权;
6.对获得过本专项支持企业的要求:获得过本专项支持的企业,待项目验收后方可继续申报。
(二)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技术为引进技术,知识产权明晰,无产权纠纷;项目实施后应能够促进相关产业技术竞争力的提升;
2.项目属于软件、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农业科技等高新技术领域;
3.消化吸收再创新和技术引进的资金投入比达到1:1以上;
4.项目实施后,核心技术能形成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新的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的技术标准被国家有关部门确定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被国际标准组织采用;
5.项目产业化前景好,项目实施后应能够给企业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使企业竞争能力有大幅度提升,能对产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6.每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支持方式与额度
(一)支持方式:本专项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对申报企业进行择优支持。
(二)支持额度:每家企业资助额度不超过80万元。
四、申报与受理
(一)申报时间和地点
本专项实行集中申报、集中受理。*技术交易促进中心受*市科委委托负责受理专项项目申请。
申报时间:20*年4月25日—5月30日
地址:*市海淀区苏州街甲49号三楼专项管理部
咨询电话:*
(二)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浏览*市科委网站*、*技术交易促进中心网站*的政府专项申报栏目或*市知识产权创新服务平台网站*的政府专区下载填写项目申报书,并在*技术交易促进中心网站*的政府专项申报栏目注册,登陆后进行网上申报。
2.报送书面材料。经*技术交易促进中心网上审核确认后,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申报截止日内,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报送*技术交易促进中心。
(三)申报材料
1.《*市科委“企业消化吸收与再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20*年度)》,同时报电子版;
2.附件
(1)项目可行性报告,同时报电子版;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书等复印件;
(3)是"*市专利示范单位"或"*市专利试点先进单位"的企业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4)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如有审计报告请提供),并加盖企业财务章;
(5)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6)企业标准管理制度及牵头或参与研制技术标准的有关证明材料;
(7)企业近三年获得政府资助的相关证明;
(8)项目引进知识产权或技术的合同(属于从国外引进的,要有中文对照)、财务凭证、引进技术的专利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引进的知识产权或技术属于多个所有权人时,要出具其他所有权人同意实施转让许可的相关证明;
(9)与申报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复印件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复印件等);相关的查新报告、检测报告、获奖证明或标准建议书、申请书、立项书、标准文稿等;
(10)二次开发属于产学研联合开发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发的,需提供有关的合作协议书或意向书;
(11)其它相关资料:企业资质证明、获奖证明、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或技术的检测证明等。
(四)装订
申报材料按A4纸张打印,其中《*市科委“企业消化吸收与再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20*年度)》独立装订,项目可行性报告及其他附件热压装订成册。以上材料一式七份,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五)情况查询
一、养老服务机构福利工作
(六)一福院、二福院切实履行社会职责,按照要求收养“三无”老人和儿童福利院失智、失能大龄儿童;在老龄委和社工人才处的指导下,积极探索“爱心护理”和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使一福、二福成为全市养老福利机构的骨干和示范单位。
二、儿童福利事业
(二)组织开展“重生行动”项目二期工作及对手术对象进行筛查上报工作,要求各区、县、市按照通知要求,严格依据审查范围,对我市“重生行动”手术对象进行筛查上报,并及时得到治疗。
(四)按照省厅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为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顺利发放和孤儿信息录入工作顺利完成。我处及时组织召集各区、市、县和局属福利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对孤儿录入系统进行培训。要求按照省、市文件精神,严格把关,仔细审核申报材料,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及时申报录入系统。在7月按每人每月360元下拨了2012年孤儿生活费316.656万元,并督促各区、县、市及时发放到位。下一步我处将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按照程序和规定,办理增发和停发孤儿基本生活费手续。将审批发放工作与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建设相结合,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虚报现象,扎实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做到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孤儿基本生活权益。
三、残疾人福利工作
(四)四个中心认真做好转型的前期工作,根据编办下达的职责,一中心积极配合做好“儿保”中心的服务管理工作;二中心配合优安处做好散葬烈士坟墓管理工作;三中心配合救灾处做好救灾物资储备、救灾知识宣传工作;四中心配合民管处做好民办非企业组织和社团的登机管理工作。
四、彩票公益金管理工作
1、一福院共安排了3087.23万元,其中老人康复楼项目安排480万元,待签订代建合同后按进度拨款;特教区建设项目安排598.23万元,前期已拨付60万元,待签订施工设计总承包合同后按进度拨款;金阳老年公寓安排2000万购置和装修,一期购置款1080万元已拨付,装修已招标,即将按合同拨款,购置尾款待房屋产权手续齐备后按合同付款;福利机构医疗补助9万元已拨付。
2、二福院共安排964万元,其中“三无”老人安置楼拨付608.5万元建设款,145万元购置内部设施待招标结束后按合同拨款;福利机构医疗补助拨付9万元;污水处理160万元和省厅资助41.5万元未拨付;
5、其他项目:拨付县九庄烈士陵园30万元,示范性农村公墓20万元、修文硝厂3万元、按摩医院49.88万元。
截止目前,福彩金共下拨2093.93万元,其余资金根据项目的工程进度拨款。
五、福利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一)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三无”老人安置楼
(二)精神病院住院部项目(2011年实事项目)
(三)精神病院门诊楼项目(2011年实事项目)
(四)社会福利院老人康复楼项目(2011年实事项目)
社会福利院老人康复楼项目总投资1188万元(不含装修和内部配套设施等费用),建筑面积4866平方米;资金来源为:各级福彩公益金、财政拨款、申请上级专项建设资金。资金到位580万元,目前项目已开工。
(五)社会福利院特教区改造
(六)儿童福利院残疾儿童康复楼项目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三无”人员床位数仍旧比较紧张,应对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床位贮备不足;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的发展较为缓慢,管理亟待加强;
(二)国办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缓慢。
(三)“老有所养”行动存在地区间发展不平衡
在下一步工作当中,我处将按照局的安排和部署,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加大指导力度,督促各区、县、市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老有所养”行动计划的各项目标,积极支持、鼓励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
(二)督促、指导联系的局属单位做好各项工作,完成局党委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配合做好“四个中心”转型前期工作。
(三)以建设项目为抓手,强力推进市级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民政发展基础。
(四)继续做好孤儿信息录入工作,积极探索困境儿童的生活救助工作。
一、目的意义
池塘养殖是水产养殖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的重要基础,是渔(农)村发展、渔民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途径。但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人民对优质水产品需求不断增长,当前我省水产养殖业生产方式和基础条件已与社会发展需求、国际市场要求不相适宜。许多早年建设的水产养殖池塘,面临水域环境恶化、养殖设施老化、新技术应用滞后、养殖病害频发、质量安全隐患增多等突出矛盾和问题,严重制约了我省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实施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建设,对“散、小、杂、乱”的“插花式”水产养殖池塘进行统一规划和整理,增加投饵机、增氧机等养殖设施,建成设施完善、配套齐全、集中连片的标准化现代水产养殖基地,可以提高水产养殖基础设施装备水平,更好地推广新品种、应用新技术,实施标准化生产,为提高单产、保证水产品质量、促进渔业增产增效提供保障。同时,对提高我省渔业资源利用水平,促进水产养殖标准化的技术应用,深化渔业经营体制改革,改善和保护渔业生态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原则要求
㈠符合规划:项目区域符合当地水产养殖规划,项目县(市、区)要制订相应的池塘改造和建设计划。项目申报单位应持有有效养殖证(含临时养殖证),新建设的池塘项目在项目验收前必须取得有效养殖证。
㈡自愿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应为具备法人资格的水产养殖单位(企业),鼓励渔业合作社和渔业商会等经济合作组织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开展池塘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资金配套能力。
㈢连片规模:项目申报单位申报的建设区域养殖池塘要集中连片,连片池塘规模淡水的不小于50亩、海水的不小于500亩。
㈣健康养殖:项目区域养殖池塘的养殖水质要符合无公害养殖用水水质标准,实行无公害养殖;养殖池塘周边不得混建畜禽养殖设施或混养畜禽。
三、目标任务
全省计划建设改造养殖池塘规模为5万亩,其中利用省级资金扶持建设3.5万亩,各设区市目标计划任务详见下表;利用中央财政现代渔业生产发展资金扶持建设1.5万亩,项目任务另文下达。项目实施区域淡水养殖池塘建设改造以三个内陆市为重点,兼顾沿海淡水池塘较多的县(市、区)。海水养殖池塘建设改造重点在个设区市实施。省厅将在综合各地项目完成情况及督查、通过验收情况基础上,结合各地项目申报和工作开展情况,调整各地计划任务并分批下达各县(市、区)具体任务。项目实施原则上在月日前完成。
四、补助标准
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建设改造资金筹措采取项目承担单位自筹为主,地方积极配套,省级按一定标准予以补助的办法。池塘改造项目资金的拨付,必须按照项目验收程序通过项目验收合格后才能根据相应补助标准拨付补助资金。
㈠补助资金和分类。申请池塘建设改造补助的要符合池塘改造的标准要求。
改造池塘补助标准分为一类标准化池塘和二类标准化池塘两个类别:一类标准化池塘是指改造池塘护坡内坡四周采用砖石、水泥板(厚度5cm以上)、水泥混凝土(厚度5cm以上)、防渗膜(350gm2以上)等材料建成的,垂直高度不小于2米的,不分海淡水池塘每亩补助1600元以内。二类标准化池塘是指改造池塘护坡为夯实土坡或其他简易护坡,不分海淡水池塘每亩补助800元以内。
新建标准化池塘,不分海淡水池塘每亩补助1600元以内。对于同一项目申报中包含旧池塘改造和新建池塘混合类型的,其中申报一类标准化改造池塘或新建池塘面积不得少于申报面积的50%。
鼓励业主在池塘建设改造时设置尾水净化塘或者尾水排放处理池,面积不超过总养殖水面的10%,净化塘或处理池面积计入同类型池塘改造面积进行补助。
㈡资金使用范围。专项资金用于池塘标准化建设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池塘标准化建设所需的清淤、挖深、塘形改造、固基、护坡以及道路、电力、进排水设施、投饵设施、增氧设施等基础设施规范化改造建设等。
㈢资金拨付程序。项目补助资金采取验收合格后下达资金的方式。即标准化池塘建设改造项目完成后,统一由各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由设区市根据各项目验收的具体情况,提出资金补助意见报省厅,省厅核实后会同省财政厅将补助资金下达各县(市、区),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现代渔业生产发展项目建设县项目资金按现代渔业生产发展资金专项管理办法进行拨付。
五、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实行逐级申报制度。凡申请省级项目必须编制项目申请材料,并向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经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后汇总上报省厅,由省厅审批下达任务。池塘建设改造项目所有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装订或复印,汇总表统一用Excel表格格式。
㈠项目申报单位向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1.省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改造项目申报表;
2.有效养殖证或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新建标准化池塘在项目验收前应取得有效养殖证;
3.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4.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资金承诺书;
5.其他材料:池塘改造前的图片等;
6.项目申报单位填写的项目简明表;
7.申请省级资金50万元的项目需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建设内容,预期目标,标准化池塘设计方案,实施计划和具体措施,建设资金预算及资金筹措等。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六份,需附电子文档。
㈡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上报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材料要求:
上报项目之前,必须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地点进行审核,检查材料填写的完整性,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并简要写明支持申报理由。
县级应向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请示文件;
2.经审核按照优先顺序,以及申报类型分两个类型填写申报项目汇总表;
3.分年度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建设改造规划或实施方案;
4.按照汇总表顺序所对应的各项目申报单位的《省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改造项目申报表》及所有附件材料。其中,申报表上县级部门需要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六份,不需要装订成册,需附电子文档。
㈢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复核上报省厅的材料要求:
各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各县(市、区)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必要时对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建设地点进行核实,填写复核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
各设区市向省厅提交的材料包括:
1.项目请示文件;
2.经审核的各县按优先顺序填写的申报项目汇总表;
3.项目申报汇总简表和经复核的各县申报汇总表;
4.各县分年度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建设改造规划或实施方案;
5.根据简明表顺序,以县为单位,所对应的各项目申报单位的《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改造项目申报表》及所有附件材料。其中,申报表上设区市级部门需要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不需要装订成册,需附电子文档。
㈣省厅核定下达任务:
省厅根据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和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各地项目计划报送情况,核定下达度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建设改造项目任务。
㈤上报项目资金补助请示文件:
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将省厅下达的项目任务告知项目承担单位,责任落实到位,并在10日内会同县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请示文件(一式五份),按照省级核定项目建设任务填写建设项目汇总表报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财政厅,同时抄送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六、项目验收
具体内容详见《标准化水产养殖池塘建设改造项目验收办法》。
七、职责分工
㈠省厅职责。负责制定政策,统筹规划,核定各地项目任务,对各地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统筹协调全省项目管理;建立项目数据库;核准各地项目补助资金额度;汇总报送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做好执行情况总结和绩效评价督查工作。
㈡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辖区内项目复核、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指导和项目验收工作;汇总报送项目规划、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
㈢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责。负责项目选择、项目建设的具体实施和项目初验工作;汇总报送项目规划、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做好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自评工作。
八、有关要求
㈠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制定工作实施计划,落实措施,广泛宣传,选好池塘建设改造工程项目示范单位。各地要在明确具体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员等工作基础上,负责抓好项目的全过程实施。
㈡强化指导,搞好服务。各地要积极帮助项目承担单位解决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保障项目顺利开展。积极争取当地财政和金融信贷机构筹资投入池塘改造,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建设,鼓励龙头企业、产品加工、出口企业等经济实体广泛参与。对项目和已完成改造项目,要积极应用现代渔业科技和设备,推广优良品种、先进养殖模式及技术,实行标准化生产管理,加强科技保障。
㈢严格标准,规范实施。项目建设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应标准,以及申报的建设内容和要求组织实施,变更建设地点和内容的,取消该项目。
项目建设应建立基本档案。项目县要以各个项目承担单位为单位,逐个建立生产、技术资料以及项目实施进展等方面的档案信息。
㈣完善月报,按时报送。项目进度实行月报制度,即项目承担单位按项目建设进度填写进度表于每月日前向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由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进度表于次月日前将上月项目实施情况报告设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设区市汇总后于次月日前报省厅。现代渔业生产发展项目建设县池塘改造月报表发送设区市的同时发送省厅。延误或逾期不报者将予以全省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