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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工作督查要点,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提高执法水平,继续深入开展反失职渎职专项治理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反失职渎职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市发改委关于在全市价格监督检查系统开展杜绝失职渎职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市发改发〔〕66号)、《市发改委关于继续开展杜绝失职渎职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市发改发〔2013〕35号),提高主动参与的自觉性;认真学习与价格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对近3年来的案卷逐一清理,以案卷为切入点,清理不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达到规范执法行为,杜绝失职渎职行为发生的目的。
(二)对查找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建章立制,规范办案程序,促进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加强市场价格的监管
(一)市场常态化监管。2013年日常监管的目标任务:一是明码标价监督检查,以商品房、大型商场、超市为检查对象;二是打击价格欺诈行为,在商业服务领域进行;三是抓社会反映的价格热点问题,保持价格举报电话的畅通,认真办理价格举报投诉案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重点时段市场价格监管。加强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前后价格和服务的监管。
(三)价格异动状态下的价格监管。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上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和打击价格违法行为。
三、根椐上级发改部门的统一安排,实施价格专项检查
(一)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
(二)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
(三)开展教育、卫生收费专项检查。
(四)开展其他领域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
四、积极推进反价格垄断的实践工作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反价格垄断工作,在日常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努力发现和提供辖区内可能存在的价格垄断线索。
五、积极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探索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
2014年安监局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和__市、__市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责任落实为着力点,突出作风建设、廉政教育和惩治防范,不断强化各项举措,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服务、监督和保障职能,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坚强政治纪律保障。
一、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确保党员干部不想腐
(一)积极开展主题教育。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围绕反对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通过加强政治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理论修养、提高实践能力,加强作风修养、做到勤政务实,加强纪律修养,保持清正廉洁。一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抓好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积极开展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武装头脑、凝聚共识、引领工作,将党员干部思想统一到上级指示精神上来,做到“明明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二是深入开展优良传统教育。积极开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教育,坚持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做到始终心系群众、服务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三是深入开展从政道德教育。通过努力加强道德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断加强个人诚信建设。
(二)深入开展法纪法规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廉政准则》等,深刻理解领会党内法纪法规实质内涵,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坚决反对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通过抓好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问题上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自觉抵制。
(三)丰富廉政教育形式。一是以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为载体,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参加“读廉书、观廉片、写廉文、唱廉歌、听廉课、上廉网、做廉题”。二是利用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教育。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促廉。到革命历史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严格按照市纪委工作要求,将廉政教育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列入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创新教育方式和载体。
二、狠抓制度完善落实,确保党员干部不能腐
(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依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积极推动局班子成员、各科室(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完善落实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督促检查四个环节,不断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与保障机制。
(五)梳理规范安全生产“六权”运行。认真对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的要求,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深入推进风险岗位廉政管理,加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减少岗位廉政风险。重点是严格规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权、安全执法权、事故调查权、检查考核权、中介机构监管权、安全培训权等“六权”运行,着力解决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事故调查处理不严等问题。
(六)督促落实廉政制度。一是督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28条办法”、“六项禁令”、__市“28条办法”和__市“八项要求”等有关规定。二是督促民主集中制的执行落实。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局党组会议、行政会议议事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三是督促述职述廉、个人重要事项报告、谈心谈话、廉政监督卡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并开好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风廉政建设会。
三、突出纪律监督监察,确保党员干部不敢腐
(七)建立健全监督监察机制。完善定期督查、随机抽查等日常监管机制,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同时,积极探索加强派驻纪检组监督监察功能的有效途径,寓监督于各科室(行政执法大队)业务工作之中,通过参与重要工作、参加重要会议等方式,着力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工作尤其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标准化达标考核、宣传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防范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苗 头性问题,提高监督效能,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八)开展事故“回头看”专项督查。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要求,对201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回头看”专项督查,督点内容为执法监察中的问题,主要是: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处罚是否符合自由裁量权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文秘站:)或个人的行政处罚是否执行到位,对事故的防范措施是否得到认真落实、事故背后是否存在腐败问题等。
(九)强化作风效能检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加大正风肃纪和效能检查力度,认真整治庸懒散乱,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有效预防机关及工作人员中存在的办事不用心、工作不主动、服务不到位、公务不节俭、形象不端正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凡被上级部门查实的违纪人员,严格按上级要求从严从重处理,并追究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四、充分发挥纪检组协调职能,强化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
一、抓住工作重点是实现督查目标的内在要求
没有重点就没有章法。要做好督查工作,必须正确把握关键环节,及时确定工作重点,做到有的放矢。
一是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年度党委工作要点所列事项,重要会议、重要文件所作的决策部署等,是督查工作的重中之重,需要常抓不懈。特别是对经济发展、生态建设、社会稳定、文化建设、民生工程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决策部署,要及时作出督查安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对决策执行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准确反馈,对决策落实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是领导同志批示及交办事项。党委领导同志批示、交办事项等,需要即时或在一定时段内办结,对这类事项的推进落实,除了注重时效性、确保办结质量外,还要由点及面、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达到查办一件、带动一片的效果。
三是领导关注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领导关注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多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这些问题如果发现不及时、解决不到位,将有可能演化成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督查部门应发挥主观能动性,善于从中敏锐捕捉动向,明确工作重点,切实提高督查实效。
二、优化工作方法是增强督查实效的重要途径
讲究方法,才能事半功倍。因此,我们要注重探索督查工作规律,不断优化工作方法。
一是学会借势发力。督查部门要借助领导的权威,在必要时请有关领导同志直接参与到重要督查活动中来,增强督查工作的权威性,推进督查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注重超前谋划。“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做到超前谋划,首先要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做到计划前置、措施前置、工作前置,对可预见事项提前介入,早谋划、早动手。其次要做好基础性工作,注意积累材料,及时掌握情况,主动了解领导关注事项,做好迅速介入的准备。再次要站在领导的高度“谋其政、想其策、当高参”,部署工作任务和反馈工作落实结果,不能仅仅当“传声筒”,对事关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材料,必须对其进行分析、思考、鉴别,创造性地进行工作。
三是坚持求真务实。求真务实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方法。督查工作的任务是推进决策部署的落实,更需要讲实话、想实招、干实事、求实效。要坚持“情况在一线掌握、工作在一线开展、问题在一线解决、典型在一线发现、成果在一线创造”的“五个一线”工作法,实实在在地摸清情况,客观全面地反映问题,扎实有效地解决问题。
四是做足结合文章。督查与目标绩效考核同为推进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有效措施,应该结合起来,形成合力。督查旨在解决突出问题、推进重点工作,是过程管理中的“点”;目标绩效考核目的是引导各级各部门努力工作、争先创优,是结果管理中的“面”。两者的结合,就既能以点促面,发挥督查的“推进器”作用,使督查工作的突破成为打造优良绩效的基石;又能以面带点,发挥考核的“风向标”作用,将取得优良绩效的良好愿望化为推进督查工作的强劲动力。
五是用好现代技术。在督查工作中应用信息技术,充分发挥其快速、便捷、规范运行的特点,可以节省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不仅提高工作效率,而且有利于督查工作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发展。因此,继续探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是督查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创新点。
六是狠抓协调联动。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往往需要几个部门互相配合、共同推进,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将对工作全局造成影响,甚至使决策落实功亏一篑。因此,要督促综合协调部门或牵头部门发挥总调度、总枢纽作用,主动汇总有关情况,全面把握落实进度,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相关责任部门要主动做好配合衔接工作,及时汇报总结,合力推进决策部署落实。
三、加强队伍建设是做好督查工作的根本保障
打造一支领导信得过、用得上、打得赢的督查干部队伍,关键在于加强培训,锤炼作风,提高能力。
一是加快知识更新,做到“三勤”。督查人员要敏锐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加快知识更新,勤于钻研、勤于思考、勤于总结。勤于钻研,就是对党委的决策部署,如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等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使其转化为督查工作的行动指南;勤于思考,就是反复推敲、仔细琢磨,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和促进工作的措施;勤于总结,就是工作进展到一定阶段或任务完成后,及时进行反思,总结经验,查找不足。
二是加强业务训练 做好督查工作要抓重点、优方法、强队伍第2页
,实现“三快”。缺乏足够的业务训练,优质高效服务就无从谈起。为此,必须抓紧配强人员,及时组织培训,努力实现“三快”,即办理快,接到任务快办,不拖沓;协调快,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办理事项,头脑清醒,快速梳理,协调组织落实;反馈快,有了结果第一时间反馈,没有结果的及时反馈进展情况。
一、发挥职能,开展多项价费监督检查
(一)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分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大型超市,大型卖场、商品房销售等虚构原价、虚假打折、虚假宣传等价格欺诈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好重大节假日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加强对生活必需品价格、客运服务价格等监督,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涉农收费和公共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检查,重点查处自立项目收费、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等违规行为。
(二)续继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将春季、秋季开学收费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以检查促管理,以检查促规范,全面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三)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特别是相关部门对小微企业减免、降低、暂停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及时监督检查,保护小微企业轻松上阵,提高市场竞争力。
(四)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对相关部门开展收费专项检查,做到检查从严,规范到位,防止价格违法行为反弹。
二、立足基础,规范价格执法行为
从两方面规范化价格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规定办案人员的具体价格执法行为,从立案检查到结案归档,在对办案人员加大知法懂法培训,全面理清执法过程,约束行政权力,规范文书制做。二是严格规范违法案件审理行为,坚持执法程序合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坚持案审会集中审议制度,全面提高价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保障联网,推进案件网上系统管理
自今年1月1日起,12358全国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四级联网运行,要进一步和落实价格举报任制,规范举报工作流程和办理行为,严格按照工作规则处理群众举报,提高处理举报效率,推进案件网上系统管理。
四、完善功能,提升价格服务工作
一、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
进一步强化纪律建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敢于较真、勇于担当,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权威。把严格执纪作为最大的政治担当,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思路,从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都要突出纪律特点,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以及市委《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若干规定》,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注重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针对执纪监督问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时俱进完善制度规定。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法规制度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增强贯彻执行法规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市政令畅通。加大对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的督察和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违纪违规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优良的作风保障“十三五”规划的贯彻实施。
二、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整治“”问题
坚持抓常抓细抓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坚持日常监督不放松、节点监督不留空白,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整治“”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奖金津补贴等问题。
坚持严党风、树新风。建立健全教育引导机制,结合学习贯彻《准则》,强化理想道德教育,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家规家风的教化作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民风社风。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带动作用,大力宣传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勤廉从政的先进典型,为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党员干部营造良好环境。
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高压态势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用“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腐败,坚持目标方向,把握力度节奏,形成持续威慑。坚决查处严重违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突出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督查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职责范围内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排查,特别是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监督,坚持盯紧盯狠,决不放松。实行台账管理,逐项明确责任主体,促进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
四、严格教育监督管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一、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一)加强重点时段市场价格监管。对传统节日、长假期间和出现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重点敏感时段要加强市场监管,建立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价格应急预案,防止价格异常波动。
(二)加强不正当价格行为监管。对社会反映较大,行业普遍存在的价格欺诈、恶意囤积、哄抬价格,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强力推行明码实价,倡导诚信经营。
(三)开展重点行业价格秩序整治。围绕对物价指数影响较大,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涉及面广、问题较多的商贸、电信、农产品等领域,开展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与建立行业规范结合起来,力争整顿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
(四)开展反价格垄断实践活动。配合市物价局开展查处价格垄断案件的实践,重点对交通物流、烟草、保险、铁路客票代售、汽车驾驶员培训、建材等领域开展反垄断调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二、深入开展清费治乱减负
(一)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银行强制收费、捆绑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等违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负担。
(二)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重点对交通、工商、质监、税务、环保、城管、公安(消防)、司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林业、安监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收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不执行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政策,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其他机构办理并收费的行为。
(三)开展涉农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围绕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主线,特别是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重点工作,加强对国土、房管、城建、水务、农业、畜牧等部门收费监管,对农村建房、农机服务、有线电视、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等领域收费问题开展检查,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四)开展资源性产品价格专项检查。配合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适时组织开展成品油、天然气、电力、水价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国家改革政策,擅自涨价,提前或者推迟调整价格,以及借价格调整之机乱收费的行为。
三、全力关注民生价格热点
(一)继续开展教育医药收费检查。要抓住重点、创新方式、务求实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中小学“择校费”、“捐资助学费”、医院违反药品加价政策、强制检查检验乱收费等问题,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严厉处罚,坚决杜绝屡禁不止,屡查屡犯。
(二)深入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配合国家房地产价格调控政策措施,继续加大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工作力度,对辖区内在售楼盘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坚决查处未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预售房源、将未售房源标示为已售等违法行为,确保“一套一标”政策落到实处。
(三)切实开展旅游行业收费检查。坚决查处旅游经营者利用“零负团费”等虚假价格宣传招徕游客,以及擅自减少旅游景点、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行为,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构建良好的旅游市场环境,扩大旅游消费需求。
四、大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
(一)扎实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将价格公共服务融入到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先服务先规范后查处,做到服务一个领域,规范一个领域。继续加强对农村价费信息传送工作,加强重要民生领域的价费公示的更新,特别是教育、医疗、商场、景区、涉农等领域的价费公示的更新。开展价格公共服务进电信行业工作,规范电信行业的明码标价。
(二)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建立健全价格举报工作责任制,规范价格举报工作流程和承办行为,处理好群众价格投诉举报。进一步完善“12358”价格举报平台,积极配合国家“金价工程”价格举报信息系统建设,提高价格举报办理工作信息化、现代化水平。
(三)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结合整顿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和明码标价工作,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将价格诚信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畴,建立健全经营者价格诚信档案,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和“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树立价格诚信正面典型,选择部分地区、部分行业逐步推进明码实价。
(四)努力加强价格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热心人士参与价格监督,完善企业物价员制度,广泛建立群众、职工价格监督服务站点,建立价格社会监督网络,完善价格社会监督。
五、加强基础建设工作,提升价格执法水平
(一)强化价格行政执法监督。加强立案、调查、审理、定性、处理多个环节的执法监督,把好法律关、程序关,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
一、督查方式
旗政府督查室在接到旗政府副旗长的批示件后,立即与林业局和防火办取得联系,了解防火工作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准备等情况。根据全旗防火工作安排拟定了期间防火督查工作要点并以通知的形式在绿原网上进行公布,要求各防火责任单位和地区在前对照督查要点立即组织开展自查和整改,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报政府督查室。同时,以电话抽查的方式,分不同时段对部分重点单位、重点地区的防火值班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防火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督查发现:
1、根据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的安排,各单位、各地区认真落实了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了防火责任状,并召开专门的防火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开展了形式多样、多层次、大范围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营造了人人知防火、人人懂防火、人人抓防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2、大部分乡镇能够严格按照旗人民政府对期间的防火工作部署,加大了防火检查工作,对辖区内高火险地段采取站山头、守坟头等办法,看死看守,做到了“人员、设备、车辆、宣传”四到位。
3、期间未发生重大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据统计,全旗在期间除镇发生4起草原火灾外,其它地区未发生大的森林草原火灾。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
1、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各乡镇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不十分清楚,对各地区防火专业队伍建设情况、防火值班电话及值班人员等情况掌握的不准确,工作缺乏主动性;
2、部分乡镇对防火专业队伍建设未按要求组建和培训;个别乡镇防火器材及设备未接规定存放和检修;
3、大部分乡镇及国有林场对辖区内野外用火单位(主要是矿山企业)的防火监管措施还未完全到位。
4、由于去冬今春我旗降雨(雪)量多于往年,降低了森林草原火险等级,个别地区产生了麻痹思想,对防火工作有所放松。
四、工作建议
1、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各地区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实现全县水利系统督促检查(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督查工作是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及上级机关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各项工作顺利实现的重要措施,是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水利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秉公办事,敢于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 督查工作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办公室和监督组具体负责。
第五条 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把督办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办、站、股、室、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和单位完成局里交办的各项督查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局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
第二章 督查范围
第七条 督查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水利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我局党总支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全局干部职工会有关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督促检查全县水利工作会议以及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专题会、协调会等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督促检查上级机关领导及本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来文、来电及交办重要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六)督促检查各部门和下属单位有关水利事项的请示报告办理情况及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复情况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落实情况;
(八)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八条 督查工作分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日常督查为按照年度督查计划进行的督查,主要是对目标责任制、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的督查。专项督查是未列入日常督查任务的督查,主要是对局党总支、局务会等有关会议的决定落实情况、领导批文、阶段性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的督查。
第九条 日常督查按计划、审批、执行、考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计划:每年年初由办公室根据全年工作计划提出初步督查计划,报局务会审批。
(二)审批:经局务会审批后,形成正式的年度督查计划;
(三)执行: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督查;
(四)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将列入督查事项的工作进行专项总结抄送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督查计划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局务会;
(五)通报:对督查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六)归档:有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条 专项督查工作按照立项、计划、反馈、督办、审核、通报、归档的程序进行。
(一)立项:根据阶段性中心工作及局领导的批示及局务会等有关会议决定,由办公室填制督查任务表报请领导批准、立项、明确督查要点。
(二)计划:由监督组会商有关承办单位,由承办单位按督查要点,拟定落实计划。
(三)反馈:监督组及承办单位将落实计划报局领导审阅,根据局领导意见,修改落实计划。
(四)督办:监督组根据承办单位的落实计划进行跟踪督查。
(五)审核:监督组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督办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六)通报:对督查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通报。
(七)归档:督办事项办理结束后,相关督查资料要按照文书档案的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第十一条 各承办单位对督查事项要制定相应的落实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认真办理,对落实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有关落实情况要形成相应记录和报告。在办复期限内提前1日送办公室审核。
第十二条 各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公文传递程序,各种发文应抄送办公室。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分级负责制。督查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第十四条 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要把督查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督查时限制。督查事项必须有明确的时限要求,严格按照时限考核。
第十六条 责任追究制。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督办任务的,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