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3 18:22:28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保护环境格言,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间已至2018年。在过去的2017年给我留下了精彩而美好的回忆。在这段时间里领导给予了我足够的宽容、支持和帮助,让我充分感受到了领导 “海纳百川”的胸襟。在工作中,我也感受到了“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的豪气,也体会到了工作的艰难和坚定。
在2017年的工作中,我曾带领团队主持了保定宏协承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4万套汽车门窗框项目、徐水县宏达精铸厂年产9000套精密金属模具技改扩建项目、保定市腾川塑业制造有限公司新建年产45000吨塑料制品项目等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编制验收报告;编制了保定市东方发展塑业有限公司、保定市军威食品制造有限公司、高碑店市东马营鑫天龙无纺布加工厂、高碑店市隆信塑料制品厂等公司的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完成对保定沐泽铜材有限公司扩建年产4000吨电工软铜绞线及纸包绕组线项目、顺平县曲寨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20万m3商品混凝土项目、顺平县鑫旺制革厂年产1800吨箱包壳及200吨汽车板扩建项目等的现场采样及监测工作。
通过对近一年的工作、学习,现在我已经能熟练掌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排污许可证换证监测报告、设施验收报告、自行监测方案等报告编制工作;能操作公司的检测设备仪器,并对如烟尘采样器,双路烟气采样器,环境空气采样器,声级计等进行正确维护,可以从容应对因机器设备问题所带来的突发状况。同时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我也学到了很多专业知识与标准文件,如大气、噪声、水、土壤等的采样方法与执行标准。
面对如此严峻的环境生态形势,环境保护已经成为我国当前必须更加重视的战略问题。环境保护税制体系通过经济约束将环境成本内化,敦促和约束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经济手段,在世界各国得到广泛应用。
一、我国环境税收体系现状
我国现阶段还没有开始征收独立的环境税,但是现行的一些税种如资源税、消费税、车船使用税、城建税、土地使用税等,都直接或间接地对保护生态环境起到一定的作用。按照OECD对环境税的广义定义,我国税收体系中,税基为交通燃油、供暖及加工燃料、废弃物和污染排放等与环境相关的税收都可以归类于环境税的范畴,主要有以下几类:
第一类是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具有直接意义的税种,主要是资源税和耕地占用税。下一步资源税计征范围可能将在石油、天然气的基础上扩展到其他资源产品,如煤炭等。
第二类是有利于环保的各项税收措施。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立足于鼓励资源综合利用、促进废旧物资回收、鼓励清洁能源和环保产品、鼓励污水处理,优惠手段包括免税、减半征税、即征即退、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和简易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两法合并后进一步统一和规范,政策取向更加清晰;消费税从设立税种到税目调整,环保用意非常明显。
第三类是支持环保事业的税收措施。涉及到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和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多个税种。
第四类是以保护环境为目标的若干行政规费。主要包括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排污费目前由环保部门征收,收费项目包括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超标噪声。某些环保规费明显具有税收特征。我国现阶段调节污染者行为、补偿环境侵害、筹集防治污染资金主要是通过排污收费制度来实现的。
此外,还有与环境有关的税收补贴以及生态补偿机制。我国一些地方还存在对各类资源补贴的政策,这些补贴对于稳定物价和经济发展有一定的作用。
二、我国现行环境税收体制存在的问题
(一)税费关系混淆,环保税长期缺位
环保主体税种缺位,意味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观念及立法远不适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环境税开征相关研究已经引起政府、学界的重要关注,但是种种困难也客观存在,一些技术性困难无法回避,这也是造成环境税开征不断延后的重要原因。
(二)资源税、消费税和与机动车有关的税种不完全适应环保需求
1、资源税。税种设立目的不明确,侧重于调节级差收入,对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资源的节约使用关注不足;从量定额征收(目前石油和天然气已改为从价征收),基本无视资源的环境价值,难以平衡国家财产权利和矿业权人利益;单位税额偏低;与市场供求状况和矿产品成本构成严重背离,调控乏力;征收范围偏窄,不仅有悖于税收的公平原则,而且影响到后续产品的合理比价。
2、消费税。电池等一次性污染产品、污染性电子产品、船和飞机等机动工具未列入征税范围;虽按排气量分档设置机动车税率,但对低污染的小排量轿车和使用清洁能源的机动车的政策激励力度不足,税率与污染程度关联不紧密;政策滞后,不利于引导企业采用更高环保标准。
3、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和燃油税均未按环保因素分档设计税率。
(三)环保性税收措施零乱
1、增值税。一是生产型增值税极大地挫伤了企业购进环保、治理污染等设备的积极性,这是当前发展循环经济最为突出的制度。二是过多的税收减免影响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运行,背离“中性”原则,扭曲社会资源配置。三是优惠措施杂乱,整体感和协调性差。四是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高征低扣,税负不公。
2、企业所得税。免税范围窄,受益面小,政策措施相对粗糙,减免标准欠清晰。
3、关税的问题主要是出口税率过低,不利于充分发挥其限制紧缺资源出口的作用。
(四)税收优惠手段单一
考虑环境保护因素的税收优惠单一,缺少针对性、灵活性,影响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效果。国际上通用的加速折旧、再投资退税、延期纳税等方式在我国几乎没有应用。
(五)政策信号混乱,某些条文相互冲突
国家在制定产业目录时,尽管环保是重要依据,但左右产业政策的关键因素还是经济。现行税收政策多以经济目标为主要导向,实行了一些经济和环保相冲突的优惠措施,这些政策在执行中同时发挥了正面经济效应和负面环境效应。
三、环境税制的国际经验
(一)发达国家广泛运用环境税制应对环境问题
发达国家的环境税收手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排放污染所征收的税,这类税收主要是对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和汽车排放的尾气等行为课税。二是为减少自然资源开采、保护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而征收的税,如开采税、森林税和土壤保护税。三是对高耗能、高耗材行为征收的税,也可以称为对固体废物处理征税。如油税、旧轮胎税、饮料容器税和电池税。四是对城市环境和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为征税,如噪音税、垃圾税。五是对农村及农业污染所征收的税,如超额粪便税、化肥税和农药税。六是通过税式支出的方式鼓励环境保护。
(二)国际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1、多种经济手段共同促进环境保护
发达国家在注重发挥税收作用的同时还采用了多种经济手段促进环保。具体来说,税收做“加法”,使排污者承担污染排放的成本;财政做“减法”,对治理污染的企业给予补贴,支持污染治理技术研究攻关;金融对企业治理污染所需贷款给予倾斜;引入排污权交易等市场手段,调动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
2、循序渐进的税收推进方式
环境税收制度的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国际上各国也是在碳税体系经过多年实践获得一定经验并做好充足准备的基础上,才进行更广范围的征税。我国可采用逐步引入的方式,集中力量先行开征一种或少数几种影响力广、操作难度较低的税种。
3、重视税收差别的运用
为了避免环境税对企业竞争力产生影响,有的国家设计了灵活且相对复杂的税制,对部分企业采用经济和行政手段进行管理。环境税的目标是双重的,可以在合理的程度内既达到一定的环境保护目标,也使利益各方可以接受。
4、专款专用的税收分配方式实现绿色收入的返回
美国对于环境税收实行专款专用的使用方针,保证了税收收入的定向和高效使用。同时通过告知纳税人所纳税款将被全部用于与改善环境有关的活动,或运用到那些受新税种影响最大的群体身上,有助于新税种获得支持,同时还促进了排污治理的良性循环。
5、严格的征收管理方式
发达国家环境税征收严格,惩罚严厉,对制度充分发挥环保管理作用起到了重要的保障。相较而下,我国的征管专业化水平较低、执法力度较弱,不利于环保税制度的落实。
6、重视配套制度安排
发达国家完善的环境制度体系和政府长期性战略规划为环境税的征收打下良好的制度基础,同时其环境税坚持同整体税制改革相结合,避免了重复征税。
7、重视税制改革的社会基础培育
公民自觉的环保和纳税意识是排污税制度及其他环保税收制度充分发挥作用的社会基础。如英国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公民的环保和纳税意识,将主要由政府重视的环保工作变成全民参与、人人重视的环保事业,使之有了广泛坚实的基础。
四、我国环境保护税制改革的相关建议
我国的环境保护税收体系构建应主要从排污费改税、建立新税种、调整已有税种三个方面进行。
(一)排污费改税
把部分排污费改为税可作为我国构建环境税体系的第一步。我国目前征收的环境费主要包括:超标排污费、污水排污费、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污水处理费、生态环境补偿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具有税收“三性”特点的费直接求同合并变为税,异同部分采取并设结合的办法。改税后可由政府授权的环保部门代为征收。与环境有关的税收纳入地方税,与资源有关的税收列为中央与地方的分享税。
(二)开征新税种
开征环境保护税,是建立环境税收体系的核心问题。环境保护税的设计,既要考虑理论上的合理性,又要考虑实践中的可行性;既要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更要适合本国的国情。在开征初期应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先对重点污染源和易于征管的对象征税。目前,在各种污染源中,废水、废气和垃圾对我国环境的污染最为严重,对其征税也具备了多年征收排污费的经验。所以,环境保护税的征税范围应暂定为废水、废气和垃圾,税制内容由水污染税、空气污染税和垃圾税组成。以废水、废气和垃圾的排放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税率必须与环境污染治理成本相一致。首先,税率水平要适中;其次,实行累进税率,从量征收;再次,应根据废水、废气的排放浓度和污染危害程度,实行差别税率;对不同类型、处理难度不同的垃圾,如有毒垃圾与无毒垃圾,实行有差别的税率,从量计征。
环境保护税的计税依据,应针对不同的污染源,本着有利于控制环境污染、简化税收征管的原则确定。第一,水污染税应以实际污水排放量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对于实际排放量难以确定的,可根据纳税人的设备生产能力或实际产量等相关指标测算其排放量。对城镇居民排放的生活废水,由于其排放量与用水量差别不大,因而可以用水量为计税依据。第二,空气污染税以烟尘和有害气体的排放量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第三,垃圾税以垃圾排放量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课征。
(三)调整相关税种
1、调整和完善现行资源税
(1)扩大征收范围,将目前资源税的征收对象扩大到矿藏资源和非矿藏资源,增加水资源税,以解决我国日益突出的缺水问题。开征森林资源税和草场资源税,以避免和防止生态破坏行为,待条件成熟后,再对其他资源课征资源税,并逐步提高税率,对非再生性、稀缺性资源课以重税。
(2)完善计税方法,加大税档差。将现行资源税按应税资源产品销售量计税改为按实际产量计税,对一切开发、利用资源的企业和个人按其生产产品的实际数量从量课征。通过税收手段,加大税档差距,把资源开采和使用同企业和居民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以提高资源的开发利用率。
(3)鉴于土地课征的税种属于资源性质,为了使资源税制更加完善,可考虑将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并入资源税中,共同调控我国资源的合理开发。同时扩大对土地征税的范围,并适当提高税率,严格减免措施,加强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耕地意识。
2、完善消费税制度
首先,强化消费税的环境保护功能。消费税应该在环境保护方面充分发挥调节作用,限制破坏生态环境的消费,鼓励和保护资源环境的绿色消费。其次,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将那些在使用中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各类包装物列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再次,适当提高消费税税率。适当提高汽柴油、鞭炮、焰火、一次性木制卫生筷和实木地板等破坏生态环境的产品的税率。
3、完善车船税制度
车船税的改革同样面临着功能转换的问题,要突出车船税的环保功能,必须将车船税按辆或净吨位计税改为按排量、动力分类分级计税,对不同性能、油耗、尾气排放量的车船,实行差别税率。这样,纳税的多少与能耗直接相关,有利于改善机动车辆尾气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局面。
4、完善增值税制度
增值税制度的改革也应朝着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发展。在增值税转型之前,可率先对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环保产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其抵扣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对其他企业购置使用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方面的环保设备,也应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对企业进口的环保设备、仪器等,在进口环节应给予一定的增值税减、免税优惠;对企业新研制的“绿色产品”和“清洁产品”,以及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的产品,可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5、完善企业所得税制度
除《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优惠外,企业所得税还应进一步丰富优惠内容,如对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环保企业实行加速折旧制度,对其他企业的环保设备也实行加速折旧办法,对企业利用“三废”生产产品取得的所得免征所得税,对环保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所得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等等。
6、完善现行保护环境的税收支出政策
(1)减少不利于污染控制的税收支出。严禁或严格限制有毒、有害的化学品或可能对环境造成重大危害产品的进口,大幅提高上述有毒、有害产品的进口关税。
(2)鼓励企业开展环境领域的科技研究与开发的税收支出。政府对防治污染的研究与开发除了直接给予研制、开发控制污染新技术的企业预算拨款外,还可以大量利用税收支出,鼓励企业从事科研活动,增强治污税收支出的整体效应。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是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建设与运行状况以及“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的重要步骤,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最后一道关卡。按照工作流程,依次为试生产核准、验收监测、项目验收等3个环节[1]。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因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也需要重新认识。近来来,全国各地也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13号令)制定了一系列适合本地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实施细则,强化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的开展,促进了环保验收工作的推进,提高了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工作的效率,对项目验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环境管理的不断深入和细化,原有的实施细则已不能适应管理的要求,理顺验收工作机制,优化工作程序,对于推进建设项目进程,提升环境管理水平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2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现状
为提高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效率,各地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13号令),制定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强化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的开展,促进了环保验收工作的推进,提升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水平。
而随着环境管理的不断细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也逐步扩大到环评、监察、总量、监测等多个部门。在职责分工上,环评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试生产核准;监察部门承担试生产核准前现场监察及验收前现场核查,并会同环评部门、总量部门和监测部门开展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而监测部门也从仅负责环保设施处理效果及排放情况现场监测,发展到为相关部门开展环境管理检查等诸多工作,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也从单纯的监测结果与评价发展为现在的监测、检查和管理等面面俱到[2]。
3存在的问题
3.1技术与管理交织,职责不清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分技术与管理两个方面,技术层面上的“环保设施处理效果及排放情况现场监测”由监测部门承担,并出具监测报告,相对比较单一。管理层面的内容,包括从环保设施的建设运行、环保制度的执行到环评批复的落实等,而且随着环境管理的不断强化,管理内容也不断增加,如强化建设项目施工期的环境监督管理(监理)、清洁生产审核、危废处理处置、应急预案及风险评估、公众意见调查等大量环境管理内容,也纳入到验收工作当中。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技术层面的验收监测报告不仅有验收监测的情况,还包括了所有环境管理的要求,原先环保设施处理效果及达标排放监测与评价却有所弱化。技术报告中涵盖管理要求,也不能完全发挥管理作用,使管理水平大打折扣,影响到环境管理的进一步深化。
3.2反复核查,影响验收进程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程序,经过试生产核准前现场监察、核准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应该具备验收监测条件。但往往监测部门接受企业委托进行现场踏勘时,会发现一定数量的项目与环评批复有重大变更,如环保设施未建成或未运行、居民拆迁未到位等批建不符[3]。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约有60%建设项目,因批建不符、工况不满足等不能正常推进。在整个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全过程中进行了3次环境管理检查,不仅造成了人力、物力上的极大浪费,也存在着重复核查、反复核查的现象,影响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进程。
4改革建议
4.1修订管理规定,明确权责主体
明确环境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的权责,转变目前监测部门扮演行政和技术双重角色的局面,由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协助,修订《建设项目2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细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规程,确定环境管理检查、监督、监测和验收的责任主体及分工。并推进企业自行开展清洁生产、风险评估、公众意见调查和环境监理等工作,防范突发事故。
4.2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
注重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建立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管机制,扩大环境监理试点范围,变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哑铃型”为“圆柱形”重要举措。环境监察部门强化试生产核准,加强试生产核准时现场监察工作,替代后续验收监测、项目验收现场检查的重核工作,对批建不符和故意拖延不申请验收的项目加大督察力度。
4.3加强部门衔接,强化沟通机制
构建管理部门、技术部门沟通机制,环评、监察、总量、监测建立责任联动制、业务流转单制,强化联系人制度、问题项目沟通协调会制度,实现建设项目问题闭环反馈,加快问题项目的推进速度。
4.4信息公开,推进统一管理
建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公开平台,纳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全过程,统一公开建设项目试生产、监测、验收信息。监察部门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一体化管理,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批复。
参考文献:
[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R].北京:国家环保总局,2001.
[关键词]资源税;税制改革;可持续发展
[DOI]10.13939/ki.zgsc.2017.09.224
在我国,通过资源税制征收制度可以实现保护生态环境,又能增加财政收入的双赢局面。资源税的征收能够充分地控制人们利用资源,加快资源的使用效率,能够快速地帮助建立友好型和环境节约型社会。制度建设的过程中,资源税同样也面临着诸多的实际问题,在发展中我们要对资源税进行调节,并在一定的生态环境下促进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资源税在实践中进行了总结式的概括,发现了在发展中资源税制改革中所面临的问题。因此我们在研究的过程中,要根据我国的发展国情和国外的相关经验,进行深入的资源税税制改革,在改革的背景下,积极探索一定的解决方案的治理措施,建立相关完备的配套改革制度,才能真正实现资源与环境保护下的可持续发展。
1 资源与环境保护下的资源税理论分析
1.1 环境保护下的可持续发展理论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当前可持续发展努力的方向,追求的是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环境的高质量发展的理念。由于当前的社会及生态环境的约束,以及人均资源的可占用较少的情况下,积极提高资源的环境承载能力,逐步提高能源的消耗水平,全面快速地推进资源的可持续性,才能满足当代人的需要,真正契合当代人的理念,又对后代人有着积极的作用,因此,环境保护下的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内容及目标,就是保证环境的可持续,以及经济和生态的可持续,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能够使得自然环境得到优化配置,要求人们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坚持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1.2 资源税的理论知识
资源税是一种税制形式,政府通过税收的手段能够增加对资源开采的有效控制。通过税收的形式来限制人们过度地利用资源和开采资源。积极维持当前资源的能耗和需求的总体平衡。通过资源税制改革,能够有效地帮助资源类型企业获取资源的优化配置。
1.3 资源税对促进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作用
我国的资源税主要是针对部分自然资源进行征税,征税的课税对象仍然是一些矿产品等自然资源。从可持续的理念来看,特别是当前我国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不仅仅是社会的需要,更是资源环境发展的需要,因此,积极地拓宽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开展资源税的征收,才能真正地遏制ψ试吹睦挠茫防止对资源的无序利用,减少对资源的无序开采,才能真正地实施保护和监管。通过利用资源税的征收杠杆作用,减少对资源的损失和浪费,有利于资源型企业自身提高开发效率,积极提高能源使用率。促进其最大限度地、合理地节约和开发自然资源,进一步减轻和缓解经济发展带来的资源矛盾。
2 我国资源税的现状
2.1 资源税费制度的变迁
2011年,我国进行新一轮的资源税制改革。从最早的无偿开采阶段,直到现在的资源税费制度,改革经历了数次的变迁。对资源的使用约束也越来越法律化和规范化。税制改革的变迁,逐渐地从成立开始的无资源税阶段,到实施第一代资源税制度,再逐步地发展到税费并存的制度局面,发展经历了一系列的变迁。特别是六届常委会提出的矿产资源法,给予了在资源方面的立法约束,更是提出了对矿产资源的实施要有偿开采。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开采矿产资源需要缴纳一定的资源税和资源补偿税,通过税制的调节有利于促进我国自然资源的优化配置。
2010年6月1日起,我国开始全面实施新一轮的税制改革。针对当前自然资源的稀缺以及供求不平衡的现状,我国在对资源的保护上进行了全面深化的改革,开始了新一轮的资源税制改革,将传统的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5%的税率仍然是这次改革的突破点。这次改革不但有利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还可以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真正地让资源实现优化配置,实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运用。
2.2 我国资源税存在的问题
(1)资源税的立法层次比较低。虽然现阶段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但是法律层面上的资源税税收法律仍然比较薄弱,国际上针对税收制度的资源税层面上的税收法律,从立法层次上来看,难以真正地实现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和保障。人们并没有真正意识到环境的重要性,最终造成了环境污染。所以需要我们不断地去完善资源税法,促进法律层面的监管制度的建立,才能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2)资源税税制设计不合理。税制上的征税范围过于狭窄,征收的范围上要不断地扩展,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行业,还要涉及一些可再生及不可再生自然资源的征收。不仅仅是对矿产资源,还要对其之外的资源进行征收,这样才能真正地体现税收公平的原则。另外,单位税额较低、整体上难以起到调节的作用,虽然是税制的重要部分,但是以上的缺点仍然存在,会直接影响到资源税的整体收入。虽然目前我国资源税税收在总体上看是增加的,但是单位税额较低,会使资源税的调节功能难以充分地发挥其本质的意义,就会造成资源税过度开采的浪费,最终影响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目标实现。
(3)我国征收资源税出现重复的税费征收。政府在执行职能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费用化的现象,在权利的使用过程中针对一些矿产资源勘探、开发、转让等方面,会造成一定的腐败现象,使得其本身的调节作用,难以真正地发挥到极致。政府在建设资源税税制体系上,往往盲目地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巧设明目进行相关费用的征收,征收方式也常常会增加征收的管理费用和消耗一定的成本费用,逐渐加重企业的税负负担。
此外,资源税分配机制不合理。针对税收管理的权限要在统一的领导下进行分级管理,其中资源税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资源的供求矛盾越来越突出,各地方政府往往为了表现政绩,对资源进行过度的开采和浪费,最终造成难以治理的局面。因此地方政府要建立较为全面的税收管理机制,积极调动起税收的杠杆作用,特别是在税制改革的进程中,我国进行了努力的尝试,例如,制定了相关的优惠政策,实施税收减免和免税政策,一定程度上达到了积极的意义,但是负面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减少了政府的资源税税收,不利于地区之间的社会经济平衡,最终导致资源回采率极低,不利于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 基于资源与环境保护下的资源税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在环境保护的大背景下,资源税能够引导资源合理使用。加快环境保护的力度,特别是在当前日益紧张的资源形势下,环境问题仍然是重中之重,资源与环境的双重问题,是当前所面临的问题之一。我们要在税制设计上和立法宗旨上,进行积极的探讨。逐步强化资源税的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功能,提出一些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资源税制改革建议。
3.1 提高资源税的立法层次
我国在税收体制及体系的建设上,要结合当前的国际形势及本国的税制法制体系,全面提升资源税法法律层面的效能。政府部门在征收管理上要严格地按照我国资源税暂行条例,逐步完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更为全面的税收征管机制,激发出其真正的内在价值,需要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其也同样依赖资源的综合运用。资源税如果能够实现高效的调控,就能真正地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资源优势要想真正地转化为经济方面的优势,就要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加快我国税收方面法制化建设。我国税制改革从第一代变迁到第二代,资源税条例已经修改了多次,人们对环境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烈,发展中资源税的性质也在悄然地发生改变,逐渐地转变为环境税,这是当前结合我国国情后进行的资源税的税制改革的方向。
3.2 建立完善的资源税体系
3.2.1 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
现行7个税种的资源税在我国的改革中,要不断地扩大征税的范围,建立全面的征收理念,加快完成全面保护资源的发展目标,真正意义上实现社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效地优化和配置资源,发展中合理地优化配置,能够将征收的范围逐步扩大,还要将范围扩展到不可再生自然资源上,将其也纳入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中,例如有些稀有的矿产品有非金属矿产、非金属矿原矿、面临紧缺的水资源以及滥开采的森林资源等。在扩大范围情况下,逐步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可以将水资源和森林、草原资源等进行有效的开发和利用,真正地解决由于水和森林中产生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过上述分析,我国资源税要进行进一步的深化改革,逐步将一些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逐步地纳入征税范围中。逐渐形成一个与资源税相关的全面系统的资源税体系,积极改进相关的税制体系,资源税在改革方案中要从税率、税目上进行实地考察,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最终确定最为优良的方案,积极地完善资源税体系。
3.2.2 完善资源税计税依据,调整资源税的税率
在市场上能源价格不断上涨的背景下,我国要加强资源税税收征管,真正将税收与资源市场价格进行挂钩,以便于从源头进行控制,逐步防止税收流失。在税率上,要真正地体现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由于有些自然资源,一经人类开发就难以实现尽快的恢复和补充,所以要在资源税税率上进行不断的控制。目前,我国的资源税税率标准较低,产生资源税在使用上出现一定的成本费用,合理利用的局面难以真正地实现,难以形成有效的价格机制。因此在税率的设计上,要根据实际情况,最大限度地反映企业开采资源的边际成本,税率上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差别税率,循序渐进的过程才能真正地避免对经济造成一定的影响。
3.2.3 调整资源税的分配制度,实施税费合并
财政上要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其资金的投入力度,将重点资源进行重点的资源税税收。特别是在一些资源比较丰富且经济水平较低的地区,设立有效的监督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也可以实施有效的监督机制。
实施资源税与相关税费的合并。在合并的基础上,实施“费改税”。以税代费,这样才能够实现税费统一。将一些资源税费纳入到国家统一管理中去,合并到资源税税种中,积极建立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长效补偿机制。针对特殊的资源要征收特殊的税种,例如针对森林、草原、湖泊资源等。资源税的征收要严格地依据资源税税收体系的内容进行,逐步减少开采过程中的不合理现象,减少企业负担的同时防范风险,增加国家的税收收入,减少税收征收成本,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3.2.4 调整资源税税收优惠政策
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策略,针对现有的资源税税收优惠政策做出进一步的调整。从源头上给予积极的控制,不仅要制定较为完善的优惠税收政策,还要坚持资源税的设立原则,尽量减少资源税的优惠。积极鼓励资源的节约,才能促进可持续发展。积极协调资源税与其他税种的关系。例如环境税收体系需要协调资源与其他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关系,做到有效的税收整合管理,然后再进行配套的改革和完善。
4 结 论
总之,合理的资源税税制配置,可以有效地缓解环境对社会的影响。特别是在大环境下,积极倡导节能环保的理念下,我国也要及时地转变观念,逐步改变经济发展的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理念,高效地开采和利用资源才是关键。当前我国全面实施全新的资源税税制改革后,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形势有着一定的积极促进作用,有利于我国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逐步实现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我国经济转型,从传统的粗放型向集约型改变,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源税税制改革,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生态环境,才能促进经济社会资源的可持续及良性发展。
⒖嘉南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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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吴垠.我国矿产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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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对策研究 经济转型进程中农村环境保护执法问题研究 城镇化建设与农村环境保护 城镇化背景下农村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路径 城镇化中农村环境问题 贵州喀斯特山区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研究 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探讨 广西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环境保护对策 农村城镇化进程中环境保护问题探析 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小学环境教育主题提炼的实践研究 城镇化进程中农村资金体系构建研究 浅析农村城镇化的环境保护工作 农村环境保护问题研究 农村环境保护立法研究 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留守幼儿家庭语言环境现状调查及对策 城镇化进程中农村金融改革的路径选择 城镇化进程中农村金融改革的新思路 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农民角色转型 城镇化进程中农村报的新闻实践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13年3月27日。
②李佐军,盛三化:“城镇化进程中的环境保护:隐忧与应对”,《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第72页。
③“全国环境统计公报(2010年)”,http:///hjtj/qghjtjgb/201201/t20120118_222703.htm,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12年1月18日。
④“环保部长:不少农村‘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京华时报》,2013年7月10日。
⑤贺思源:“论我国环境执法机构的重构”,《学术界》,2007年第1期,第198页。
⑥焦必方,翟孝强:“日本‘干净’的农村现代化得益于何”,《环境保护》,2010年第15期,第17页。
1、爱绿护绿,保护环境;勤俭节约,珍惜资源。
2、还”地球妈妈“一张洁白、干净的”脸“吧!
3、手下留情,足下留青,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4、保护环境,就是爱惜生命。
5、植树造林,功在千秋。
6、留住草的美,体现你的美。
7、捡起一张废纸,就是消除一份污染。
8、爱祖国,护绿化,保清洁,爱家园。
9、兴我中华,爱我昆山。爱护家园,人人有责。
10、让绿色与我们共存!
11、天空湛蓝,河流洁净,花儿娇艳——理想家园。
12、鸟语花香的家园,需要我们共同去创造。
13、地球只有一个,失去它,我们到哪里去寻找家园。
14、和大自然心与心的交汇,共创地球美好家园。
15、水是一切生命的起源点。
16、保持地球生态平衡,就是保护人数自身。()
17、绿化做得好,染污就减少。垃圾分类放,环境有保障。绿色社会,共同铸造。
18、含一滴水,还一份真情。
19、人类是花的根,环境是未绽的花苞,根努力就能开出美丽,反之只有枯竭、谢落。
20、保护环境,刻不容缓。
21、让白色染污永远消失!
1、下列选项中,属于家庭美德基本要求的是( ) 正确答案:B
A、 保护环境
B、 男女平等
C、 服务群众
D、 平等尊重
2、下列选项中,属于家庭美德基本要求的是( ) 正确答案:C
A、 诚实守信
B、 保护环境
C、 夫妻和睦
D、 平等尊重
3、下列选项中,属于家庭美德基本要求的是( ) 正确答案:D
A、 爱岗敬业
B、 保护环境
C、 服务群众
D、 尊老爱幼
4、我国自古就有“君子成人之美”、“为善最乐”、“博施济众”等广为流传的格言,把帮助别人视为自己应做之事,看作自己的快乐。这是社会公德中( ) 正确答案:D
A、 保护环境的要求
B、 遵纪守法的要求
C、 爱护公物的要求
D、 助人为乐的要求
5、公共生活属于“( )社会”。 正确答案:B
A、 熟人
B、 陌生人
C、 外国人
D、 无职业者
6、维护公共程序的基本手段是( )。 正确答案:D
A、 法律
B、 道德
C、 风俗
D、 法律、道德、风俗、宗教教规、礼仪等
7、社会公德涵盖了( )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D
A、 人与人
B、 人与社会
C、 人与自然
D、 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
8、下列哪项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 ) 正确答案:D
A、 警告
B、 罚款
C、 拘留
D、 逮捕
9、公民之间应该和睦相处,互助友爱,与人为善。这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中 ( ) 正确答案:A
A、 团结友善的要求
B、 明礼诚信的要求
C、 勤俭自强的要求
D、 敬业奉献的要求
10、人们在公共的领域、公有的环境、公用的场所中,彼此开放透明,且相互关联的共同活动,被称为( ) 正确答案:D
A、 公共领域
B、 公共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