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17 10:45:48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家乡变化调查报告,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我的家乡是涪陵,虽然前些年还是一个小小的区县,但是,经过我们上一代人的努力,终于换来硕果累累。大到全国经济,小到衣食住行,都有惊人的改善。
在“衣”的方面,从改革开放前单调乏味的蓝绿制服,还打着大大小小的补丁,粗糙简单。到如今的色彩缤纷,衣着的变化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着装上的花费往往反映出一个家庭的消费水平。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消费水平勾勒出一条上升的曲线。人们现实生活中的“三大件”发生了几次变化,从最初的“自行车、缝纫机、手表”到“彩电、冰箱、洗衣机”再到“汽车、住房、装修”,消费量大大增加,咱们买衣裳呀,那是成百成百地花。这可是过去的人根本不敢想的,我们的生活水平的到了大大的提高。
在“食”的方面,从最初的“填饱肚子就算富裕人家”,买粮食还要粮票,到现在的每日必吃得健康、营养,食品供应现在根本不在话下,水果、糕点、菜肴、海鲜······丰富极了,而且内地人也能吃上海鲜,海南人也能吃到新鲜的蔬菜了,现在很多人为吃得太多而发愁,以前可从来没有这种烦恼,听说以前还有许多人为营养不良着急呢。
在“住”的方面,原来大片的砖瓦平房消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片高楼大厦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10年前,七十平方米的房子算宽敞得很,左邻右里都得羡慕得咂舌。而如今,住房达到二百平方米的居民已不少见。而且室内的装修、家具和家居用品也与早年不可同日语。而且随着旧城区改造力度的加大和新城区的开发建设,将会有 更多的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小学生关于环境的调查报告
活动过程:
1、提出问题:该怎样保护环境?
2、选定调查地点,被调查人。
3、对每位被调查对象在平时环境保护方面的表现和行为进行细致访问,了解他们有无破坏环境的行为。
4、小组成员共同探讨我校存在的破坏环境的不良行为,倡议为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净化校园,保护环境。
活动总结:
通过本次调查活动,孩子们的环保意识得到了加强,认识到破坏环境的危害既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也进一步提高了校园主人翁意识和生活实践能力。
小学生关于环境的调查报告
校园环境调查报告
调查地点:校园
调查时间:XX年XX月XX日
根据老师的要求,我对校园的环境进行了调查。
调查情况如下:
1、几个大垃圾桶内经常有废液流出。
2、花草不经常修剪、浇水,显得杂乱无章。
3、池水太脏,水不流动,造成很多脏物浮在水面。
4、有些地方杂草丛生,废物堆积,无人打扫。
5、校园内出入的车辆较多,造成噪音、废气污染等问题。
6、厕所卫生打扫的不及时,没有专门的洁厕工具。
7、窗台太脏,同学们往往什么东西都往上面撞。
8、黑板上乱涂乱画的严重。
我的建议:
1、几个大垃圾桶换成分类垃圾桶。
2、请专门的人定期修剪花草。
3、定期换池塘里的水。
4、让扫地的同学定期清扫杂草。
5、禁止与学校我关的车进入校园。
6、定期打扫厕所。
7、购买专门的洁厕工具。
8、让各班请同学定期清扫窗台。
9、定点擦黑板。
我的结论:
1、为了美化校园,首先要对工具进行处理。
2、然后,对学习氛围做好相关的事。
3、最后,对教室进行每周大扫除。
小学生关于环境的调查报告
星期五下午一放学,我就和几个同学一溜烟儿跑回家。我们用最快的速度吃完晚饭后立即集合前往沱江河、商机厂及市区调查家乡的环境情况。
我们首先来到了沱江河旁,这是流经我家乡的最大的一条河了。可当我亲眼看见那被污染的河水后,我非常吃惊。那些形容河水清澈的美妙语句根本就没办法拿来形容这条河了,只见河底布满了青苔、泥巴、红色的虫子和乌黑的像棉絮一样的沉淀物。水面上漂浮着从厕所里排出的粪便、塑料袋、蔬菜叶子、泡沫、包装盒等杂物。我们一路走到商机厂(这里白天是个家禽屠宰市场),这里河水的情况更糟。河两岸到处都是鸡毛、鸭毛、砖头、煤渣、白天杀鸡留下的捆鸡的稻草,岸边到处都堆满了废物。尽管夏天还没到,偶尔我们都能看见蚊子和苍蝇在空中飞舞。四周的黑泥土散发出一阵阵臭气。就连为数不多的几棵树上还挂着许多冰箱用的泡沫和袋子,还有白天杀兔子留下的兔子脚。
在商机厂的一角,有许多稻草被堆成一团,正在燃烧着,散发出一阵黑烟,天空中就像蒙上了一层薄膜。我们路过一个建筑工地,这里晴天时只要一有车经过,就可以看见尘土飞扬的景象,抬头看看,天空都被一层灰遮住了。
一、主题:了解民生,服务社会
二、对象:全院高职XX级、高职XX级各专业学生
三、途径:开展社会调查。
四、组织形式:以个人或小分队活动为主要形式,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开展实践活动。
五、活动要求:
1、安全第一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各系要提前认真做好活动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不鼓励学生到未知危险的山区等地进行实践活动。活动之前要求学生签订《XX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个人责任书》(责任书见附件)。学生在实践活动时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要注意活动期间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防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做到文明实践,平安返校。
2、科学可行、以人为本原则
实践活动要做到目的明确,内容积极向上,学生可自主联系相关思政课老师,寻求指导。各系积极整合各种资源,在实践各环节为学生提供政策和经验上的指导,为学生顺利开展实践活动提供帮助。
3、合理安排原则
各实践小组应做到实践有目的、有计划,充分准备,恰当分配任务,活动中指定专人作好纪录,对收集的问卷、调查资料等作好整理分析工作。
4、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加强对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报道,重点突出特色活动、实际效果、先进典型和社会反响等。同时重视媒体效应,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与媒体联系,力争获得媒体的关注与支持,增强我院社会实践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六、总结与评优:
1、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个人或小组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交一份调查报告和实践地接收证明到本系(实践地接收证明样本、调查报告格式和暑期实践报告撰写见附件)。
2、各系认真进行总结,每个系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均需交一份社会实践总结。同时附5张以上数码照片(照片要求从不同角度反映社会实践的内容及特点,并配有照片注释)。
3、思政课部将召开全院暑期社会实践总结会,会上请各系推荐优秀团队和个人代表进行经验交流。总结会上同时进行优秀指导老师、优秀社会实践团队及个人的表彰工作,并组织部分获奖者赴韶山、南岳忠烈祠、屈子祠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进行实地社会调查活动。
七、参考选题:本次暑期社会实践可以围绕以下选题开展,也可另拟选题。
1. 城市弱势群体生活状况调查
2. 城镇居民收入与消费情况调查
3. 农民工返乡创业情况调查
4. 农村居民健康情况调查
5. 农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调查
6. 农村合作医疗情况的实施及农民满意度调查
7. 同学家乡所在地科技、文化、教育、农村建设等方面的调查
8. 结合专业所学知识开展暑期实践活动
9. 赴上海世博园考察参观活动
10. 城镇化的调查和分析
11. 就业方式、就业观念变化调查研究
12. 城市中农民工现状调查
13. 公民的环境生态保护意识问题
14.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
15. 大学生就业心理趋向调查
16. 网络社会中人们交往关系的变化与伦理道德的新课题研究
17. 开展大学生诚信状况调查
18. 家乡之最调查
19. 家乡新农村建设现状调查
20. 调查湖南人才市场动态,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21. 家乡普法宣传调查
附件1:XX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个人责任书
附件2:实践地接收证明(样本)
附件3:调查报告格式
附件4:暑期实践报告撰写
一、把语文课变成语文实践课
在教师和学生组成的学校这一特殊空间中,不仅是师生之间单纯进行文化科学知识传授的过程,而是一种生命与生命的交往活动过程,它应充满生命的活力。“新大纲”明确指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在教学过程中,要加强学生自主的语文实践活动,引导他们在实践中主动地获取知识,形成能力,避免繁琐的分析和琐碎机械的练习。”这说明在由学生、教师、学科对象三方组成的教学活动中,学生不是被动的灌输对象,而是对于学科对象的主动自学的求知和探索者。语文课就是在教师指导下的学生自己的语文实践活动课。语文教材中所选的文章在教学中仅靠教师讲,不让学生入情入境地去想一想,做一做,是不会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的,教学效果是难以让人满意的。学生必须真正参与到语文课堂教学实践中去,在学习科学小品文时,让学生亲身经历一下科学发现的过程,亲身体验到科学发现的艰辛和获取成功的喜悦;在学习游记类文章时,让学生深刻体会大自然的神奇与美丽;在学习人物类文章时,让学生更多的从人物的情感与心理变化去做认真体验。学生只有真正被当作了一个活生生的人来对待,情感得到真正的尊重,才会高质量地完成学习任务。由此可见,只有使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重视,学生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课堂教学才会焕发出充满生命意义的色彩。
二、为学生创造更多的参与语文社会实践活动的机会
学生需要大量的课外语文实践来让课堂知识内化为自己的东西,历练自己运用语文的能力。培养学生语文能力不能仅仅拘囿于课堂教学,而应拓展学生学习的时间和空间,从课内延伸到课外,所以作为语文教师必须为学生构建一个开放的语文学习体系。
(一)围绕课文内容让学生多读课外作品。大量的阅读对提高学生的语文水平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可以根据课文内容,为学生选择一些课外阅读作品。如在每学期开学时交给学生们一个书单,罗列一些古今中外的优秀作品。每学期能读几本名著,几十首诗词,几十篇文章,这就确保了学生的课外阅读量,扩大了学生的阅读面,提高了阅读能力,语文水平自然会有所提高。(二)创造条件让学生多写。我们要鼓励学生写日记、周记和读书笔记,或记录文章中名词雅句,或抒发内心所思所想,或进行文学练笔;定期组织作文比赛,比赛结束之后,互相交流,在共同学习中提高了语文能力。(三)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学生多听、多说。有研究资料表明,在人们的社会活动中读和写占活动总量的 25%,而听和说占了75%,可见听和说是多么重要。因此语文的教学不仅要重视书面语言的训练,更要重视口头语言的练习。我们可以通过开展故事会、辩论会、演讲比赛和听广播等语文实践活动,来锻炼学生听和说的能力。
三、鼓励学生投身实践活动,自觉培养综合能力
1选好题材
生物世界是一个绚丽多彩、奥妙无穷的世界。生活在这样美好的世界里,教师应该如何指导学生选择好题材开展科技活动呢?学生们经常无从着手,教师要帮助学生首先选择好题材。选好题材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1题材难易适当、大小适宜,具有可行性
引导学生选择自己熟悉的感兴趣的题材,选题时要根据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水平,选择难易适当的,学生能胜任的题材,同时要考虑到与题材相关的实验材料、仪器设备、时间、产地等可行性条件,切忌脱离实际。当然,小论文题目不宜太大,范围要适当,这样才能有利于搜集资料,进行观察、调查和研究,也能激发学生的积极性。题目太大太广,学生无从着手,容易半途而废且挫伤学生的积极性。
如“洛阳市七年级学生的饮食习惯与营养状况调查”题目范围太大,在教师张颖的指导下改为“洛阳五中七年级学生的饮食习惯与营养状况调查”后,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又如“洛龙区用水情况调查报告”题目范围也太大,在教师张会娟的指导下改为“洛龙区李楼地区用水情况调查报告”后,15名学生经过分工,历时两周,对不同地理位置的20个自然村、30个家庭、4家乡镇企业进行了调查。调查项目涉及生活用水情况、农业用水情况、乡镇企业用水情况。学生们通过调查,呼吁全社会要保护水资源,提醒身边的人要节约用水,同时提出了保护水资源及节约用水的相关建议和措施。其中《洛龙区李楼地区用水情况调查报告》一文获2008年河南省初中生物优秀科技小论文评选一等奖(以下简称省一等奖)。
1.2题材要新,要有创意
创新是科技小论文选取题材的重要特点,也是选题过程中值得努力和追求的地方。学生选题中提出的事实资料,对既往的理论有所补充甚至发展,或是对同一问题已有过资料,但还需要结合当地当前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和统计,仍然是新的、有创意的。
如王金菊老师辅导的学生焦梦迪所写的《鱼的再生》一文,发现小金鱼可以再生出尾来,并配有彩色照片,这补充了再生动物的种类。又如从2008年1月30日开始,50年难遇的大雪席卷中华大地。学生通过新闻知道了政府在道路上撒盐除雪,便于人们出行,但学生不清楚撒盐除雪的道理,于是便询问教师,几个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实验搞清楚了撒盐除雪的科学道理。但教师并没有就此打住,追问学生“撒盐除雪”有没有危害呢?几名学生带着教师的问题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写出了《撒盐除雪后的思考》一文,获2008年省一等奖。
2资料收集
小论文资料收集的过程就是学生开展科技活动、进行科学活动的过程,它为小论文的写作准备了素材。如相关的调查资料、实验数据、观察结果等。根据选题特点,选择收集资料的方法一般有观察法、实验法、调查法等。一般来说,针对不同的题材,应采用不同的研究方法来收集资料。收集资料力求准确、实际,结合课题特点。
2.1观察类科技小论文的资料收集
观察是科学研究方法的第一步,要求以客观的态度,在自然常态下进行。观察法是教育科研中的基本方法,是由研究者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研究提纲或观察表,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去直接观察被研究对象,从而获得资料的一种方法。科学的观察具有目的性、计划性、系统性和可重复性。
如《鱼的再生》一文中,小作者观察了小金鱼的尾巴被大鱼咬断后再生出新尾的过程,并配有不同阶段的彩色照片,使人明白了小金鱼的尾可以再生的事实。
观察的一般要求:①养成观察习惯,形成观察的灵敏性;集中精力勤奋、全面、多角度进行;观察与思考相结合。②制定好观察提纲。观察提纲因只供观察者使用,应力求简便,只需列出观察内容、起止时间、观察地点和观察对象即可,为使用方便还可以制成观察表或卡片。③按计划(提纲)实行观察,作好详细记录,最后整理、分析、概括观察结果,作出结论。
2.2实验类科技小论文的资料收集
实验是获取生物学知识的重要手段,是科学研究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实验是指在人为控制条件下,研究对象的变化,以其结果论证科学结论的一种方法。根据实验目的不同,可将实验分为验证性实验和探究性实验。
2.2.1验证性实验
验证性实验是指实验者针对已知的实验结果而进行的以验证实验结果、巩固和加强有关知识内容、培养实验操作能力为目的的重复性实验。
如洛阳市第二外国语学校的马妍娇同学在学习了“茎的疏导功能”后,利用一枝白色玫瑰在蓝墨水里放了十二天后,变成了价格不菲的“蓝色妖姬”作为妈妈的生日礼物,既验证了课堂上所学知识,又培养了学生节俭的习惯和孝敬父母的品质。崔凤娥老师辅导的《“蓝色妖姬”,智慧的爱》一文获2008年省一等奖。
2.2.2探究性实验
探究性实验是指实验者在不知晓实验结果的前提下,通过自己实验、探索、分析、研究得出结论,从而形成科学概念的一种认知活动。
通过实验得出科学结论的过程中应注意:①分清实验组和对照组。②分析实验设计中的单一变量。③注意实验操作步骤的前后顺序要有逻辑性(前因后果),环环相扣,各步骤要严密、完整。④注意实验用具与试剂及需要控制的实验条件。⑤观测指标的确定:观测指标对自然科学来说是一种标志,即在实验观察中用来指示研究对象中某些特征可被研究者或仪器感知的一种现象标志,通过它可以推测某些特定的事实,并从中得出特定结论。好的观测指标的要求是有用性、合理性、客观性和灵敏性,对人还需是无害的,简言之,观测指标要求可观察或可测量,最后都要达到可记录。⑥在确定好观测指标的前提下,注意实验结果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最后对结果作出科学的解释并得出正确的结论。
如洛阳市第三十中学李静老师辅导的学生廉晓云在《自己动手发豆芽》一文中做了4组对照实验,以探究化肥、无根剂对黄豆芽根长、茎长、子叶大小、茎的粗细、根形与根毛数量、湿重、口感等方面的差异。通过实验对比发现:4号盘——加复合肥和无根剂(6-苄基腺嘌呤)的豆芽最粗,最好看,产量最高,这就是不法商贩用化肥、无根剂等发黄豆芽牟取暴利的原因,从而提出了“我们应该自己动手发豆芽,才能吃得放心,吃出健康”的倡议。《自己动手发豆芽》一文获2008年省一等奖。
2.3调查报告类科技小论文的资料收集
调查法是教育科学研究中常用的基本研究方法,一般由调查者通过问卷、访谈、考察测量等手段,有目的、有计划地搜集有关资料,并对收集到的大量资料进行分析、综合、比较、归纳,从而形成关于某一问题的科学认识的一种研究方法。
运用调查法进行研究,一般分为四个阶段:确定调查课题,制定调查计划;收集资料;整理资料;总结,撰写调查报告。其中,收集资料是调查的重要环节。
2.3.1问卷调查法
调查者运用事先设计好的问卷向被调查者书面了解情况并征询意见。如洛阳五中张颖教师辅导的学生张亦舒等所撰写的《学生饮食习惯与营养摄入调查》一文使用了问卷调查法。调查前编写了调查问卷,对该校七年级160余名学生进行了调查,调查后分别用了4幅柱形图和1幅饼状图对结果进行了统计分析,建议“有良好饮食习惯的同学继续保持;饮食习惯欠佳的同学从小处着手改正;营养过剩的同学加强锻炼,调整饮食结构;营养不良的同学多补充营养。希望大家合理膳食,吃出健康。”《学生饮食习惯与营养摄入调查》一文获2009年洛阳市一等奖。
2.3.2访问调查法
访问者通过上门访问研究对象或利用电话直接与研究对象交谈,获取所需要的资料。如本文前面提到的洛龙区第三初级中学张会娟教师辅导的学生张茜等所撰写的《洛龙区李楼地区用水情况调查报告》一文,使用了访问调查法,在此不再赘述。
2.3.3考察测量法
研究者以测验量表进行实地考察测量,获得第一手相关资料。如洛阳市26中学王运来老师指导的学生王嘉吴等所撰写的《超薄塑料袋的调查报告》一文,是在2008年6月1日起国家“限塑令”开始执行后,学生看到菜市场和有的商场仍使用超薄塑料袋,又看到环卫工人在清理垃圾时清理出来大量的超薄塑料袋,由此,学生们选取洛阳市解放路23号院第3栋楼住户进行实地考察测量,统计分析后为“限塑令”的进一步落实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并发出“拒绝超薄塑料袋,从我做起”的倡议。
运用调查法收集资料时应注意:①根据研究课题的性质、目的和任务,确定好调查对象和调查地点。②拟定好调查计划。包括确定所采用的调查方法、调查项目和调查进程。③选择和编制好调查工具。包括制定调查表格、观察记录表、问卷、访谈提纲等。在编制过程中要遵循一定的技术要求,以保证调查工具的科学性和实用性。④实施调查后对收集的调查材料要进行统计、整理、分析,得出结论性的意见并撰写调查报告,对所研究的问题作出解释,并提出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初中生生物科技小论文在资料收集方面,除了上述方法外,还有文献研究法、采用网络在线投票调查等,由于篇幅所限,本文不再详述。
洛阳市初中生在近两年的河南省中学生生物科技小论文评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有8篇小论文获省一等奖,15篇获省二等奖。科技小论文是科技实践活动的结晶,帮助初中生选好题材和学会常用的资料收集方法,有利于学生写出具有初步的科学性、逻辑性和有效性的小论文,便于学生了解科学研究的一般方法,培养学生初步的科研能力,提高生物学素养,教师任重而道远,愿我们共同努力。
一、化抽象为具体,用丰富的课外资料为学生完整把握教材内容搭建阶梯。
“教材无非是个例子”,所以它不可能靠有限的几页纸就将丰富深邃的知识言尽。作为教师,我们首先必须尽可能多的占有与核心教学内容相关的知识,从中精选有代表性的内容作为引领学生深入探索的引玉之砖。同时还要通过多种方式与渠道,为学生提供丰富的相关学习资料。例如,我在教学《我们为祖先而骄傲》这一主题时,就将“孔子”、“王羲之”这两个人物介绍的作为重点,从孩子们熟悉的关于他们的小故事入手,从这些先贤首创、推崇的至今还对我们的生活产生着影响的思想方法、学习方法深入浅出地讲开去,将几千年前的圣人拉到了孩子们眼前。继而我又以“拜师炎黄先贤”为主题,让孩子们在网络上了解老子、孟子、屈原、苏轼、朱熹……这样的处理是在充分考虑了学生接受能力的前提下,较为准确地诠释了教材的编排意图。
二、大胆舍弃,适当改变,为学生提供切合实际的学习和探究的内容。
编写教材,往往要立足于一个较大的范围。比如我们这套苏教版教材就是以我省省会等城市的基本概况为编写依据的,而使用教材者却遍布于全省城乡各个地区,所以教材内容不可能完全适合每一个使用者。这就需要我们因地制宜,以为教学服务为目的,根据学生实际去开发教材资源,大胆摒弃那些不适合的内容,补充那些能够体现地方特色的内容。例如,在学习四年级上册《家乡的变化》这一单元时,由于我校的学生大多是外来打工者的子女,于是我将各活动主题改变为“我的第二故乡苏州”、“说说苏州的特产”“苏州的变化”。这样的改变,使活动内容切合我校学生实际,更加贴近孩子们的生活,便于孩子们的深入学习和探究。
三、变封闭为开放,加强与其他学科、活动的整合。《品德与社会》课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课程,正是这一
特点决定了我们的教学必须开放,必须有学科整合的意识。这样才能更好地完成本学科的教学,使学生们在学习过程中实现知识的增长与能力的提高。例如,在处理四年级上册第一单元主题四“我为家乡做贡献”这一内容时,我将本学科的教学与我校少先队大队部正在进行的“做环保小卫士”活动结合在一起,让孩子们与学校其他班级同学一起,走出校园,就家乡生态环境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昀后以调查报告、设计环保宣传标语、少先队员环保在行动等方式展开了实践活动的成果。我的学生吸纳了全校学生调研的丰富材料,写出的调查报告内容充实、有理有据,同时“我为家乡做贡献”的活动也由单纯的“提建议”演化成了身体力行的行动。这不能不说是得益于与少先队活动的整合。
四、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教材,科学地处理重复内容。
我们在处理教材内容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均衡性,注意到各部分教学内容之间的联系。同样主题的内容出现在不同的年级段,看似重复,其实在不同的年级,相近的教学内容所要达到的目标是不一样的,它体现的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所以,我们必须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教材中的重复现象,深入体会每个年级段在该内容上所应达到的教学深度,从而恰当的组织教学。例如,三年级上册第一单元中有《说说我自己》一课,到了五年级的上册又有《我更了解自己了》。两者主题看似相近,但在不同的年级段,它们所要达到的教学目标是不一样的:前者只是让学生从昀感性的身边小事中感受自己在成长,而后者却是从诚信的角度让学生得到思想品德的教育。
为了庆祝国庆____周年,歌颂伟大祖国繁荣富强,体验家乡变化,激励广大同学爱国,爱校,爱家乡的情感,繁荣校园文化生活,提高综合素质。特举办此次“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为主题的国庆实践活动。
(一) “向国旗敬礼”网上签名寄语活动
全校学生登录中国文明网、央视网、或其他链接网站,以个人名义,也可以采取小组、团队、班级或家庭等方式进行签名,同时留言寄语。留言寄语内容要主题突出,健康向上,放映真情实感。
(二) 主题活动
七年级:开展“低碳生活,从我做起”主题实践活动。
以“爱我家乡,保护环境,为建设生态博望做贡献”为主线,开展绘画、摄影、环保小制作活动。(任选一种形式,展示活动成果),每班上交作品五份。
八年级: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手抄报比赛”活动。
引导学生重点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明确“三个倡导”的丰富内涵,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要把“三个倡导、24个字”的基本内容体现在手抄报作品中,每班上报作品5份。
九年级:开展社会调查活动文秘站:
要求学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去关心社会发展,去关注社会问题,去尝试解决自己研究的社会问题,成为学生课余生活的有益补充,开辟出有自己特色的社会实践的新途径。
学生以个人分散活动或由居住相靠近的4-6人组成社会实践活动小组,自己推选组长,可以聘请有一定专长的成年人(如本校教师、学生家长等)为指导老师。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必须注意自身形象,认真参加活动,为学校和个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假期过后的一个星期内以班为单位上交10篇社会调查报告。
参考主题如下(也可自选主题)
1)关于生活用水状况调查研究
2)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可行性调查
3)白色污染调查研究
4)交通安全问题研究
5)村民交通意识及对策
6)中学生的消费观念与行为研究
7)中学生的体育锻炼现状
8)中学生的饮食与营养问题研究
9)中小学零用钱数量的调查
活动时间:10月1日——7日;
活动前做好各种准备,并遵守以下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活动期间要注意安全,保证活动的高质量,高效益。
2.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在学校周边、学生家庭所在的城镇社区或者邻近村社开展活动。
关键词:量刑调查刑罚个别化品格证据矫正机构量刑调查表
媒体曾报道,2007年4月19日,丰台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与以往不同的是,被告人住地的司法所所长来到法庭,坐到公诉人边上宣读了一份“社会调查报告”,证明了被告人的一贯表现。“据了解,在刑事案件当中以“社会调查报告”的形式证实被告人的平时情况,并作为法官量刑参考依据,在本市尚属首次。”①事实上,这并不“首次”,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借鉴域外经验,进行了审前调查制度(有的地方称“人格调查”或“品行调查”)的探索和尝试。
所谓“社会调查报告”、“量刑引入社会评价”、“人格调查制度”,其标准的名称是“量刑前调查报告”制度(Pre-SentenceInvestigationsReport,英文缩写为“PSI”),为简便起见,我们通常也可以称其为“量刑调查”。如今天美国的量刑前调查报告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为“犯罪人情况报告”,一部分为“犯罪行为情况报告”,其信息来自于被告人本人、被告人的家庭成员、被害人、其他与被告人经历有关的重要的个人。两个报告的具体内容包括:以前的犯罪和少年违法情况、犯罪行为的描述、被告人职业和工作历史,被告人的从军经历、经济状况、社区居住期限、教育背景、和其他相关资料,吸毒史、滥用药物史、心理和精神病史,被害人是否对其有伤害、被害人陈述一、被告人本人陈述、可能适用的量刑指南条款、被告人是否能够适应社区生活,量刑建议。②以上两部分情况,都将作为量刑时的参考。
量刑调查制度的存在有其深刻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
一、量刑调查制度的理论基础
正如评论者指出,“法律讲究的是以事实为依据,丁就是丁,卯就是卯,犯多大事就该承担多大的责任。”③那为什么在西方国家会产生一种包括了很多与犯罪事实无关的因素的“量刑前调查报告”作为量刑的依据之一呢?这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刑罚个别化理论
在资产阶级思想启蒙时期,作为刑事古典学派最具生命力和代表性的原则:罪刑相适应,在报应刑理念的支持下,要求刑罚应当与犯罪所侵犯的法益大小相适应,要求有罪必罚,无罪不罚,重罪重罚,轻罪轻罚,而此处的罪,是指犯罪行为。报应刑建立在每个人的犯罪都是因为自己的自由选择的前提下,认为犯罪是道德恶劣的表现;犯罪人个人应当承担责任;应当承担与自己行为相当的责任。这就是所谓刑事古典学派在犯罪行为哲学哲学观念上的自由意志论、犯罪原因观念上的道德原因论、犯罪概念观上的行为论、刑罚责任上的个人责任论、刑罚根据和目的上的报应论。
但是,这一观念的问题是,只认识到了问题的一个方面,因为每个人的犯罪都有社会的原因;个人不是完全有选择自由的;犯罪也不一定是道德恶劣的表现,社会也应当承担责任;犯罪概念只考虑行为而不考虑行为人的情况是不妥当的;刑罚的根据除了报应,还应当考虑预防。于是,19世纪中后期,刑事古典学派日渐衰落,刑事社会学派在批判古典学派之基础上逐渐壮大起来。“应受处罚的是罪犯,而不是犯罪。”“矫正可以矫正的罪犯,不能矫正的罪犯不使为害。”④随着李斯特这一著名的口号的提出,出现了刑事社会学派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新观念:犯罪行为哲学哲学观念上的社会决定论(意志不自由)、犯罪原因观念上社会原因论(而不是道德原因)、犯罪概念观上的行为人论(而不是行为论)、刑罚责任上的社会原因论(而不是个人责任)、刑罚根据和目的上的预防论(而不是报应论)。
进入20世纪,无论是古典学派还是实证学派都意识到各自的理论不能很好的遏制犯罪、预防犯罪,所以都取对方之长。因此,现代各国在刑事政策上表现为一般预防与个别预防并重,报应主义与功利(预防)主义兼有,客观行为与主观恶性统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结合。在此基础上体现刑罚的一般预防与个别预防。其中,刑罚的个别预防要求刑罚的个别化,要求刑罚应当与罪犯的个人情况相一致。
行为的社会原因决定论认为:“犯罪并非意志力的驱使,而是个人长期或暂时处于自然环境、道德条件下,内部、外部的因果链条使他们倾向于犯罪”,“任何足以使人类社会不诚实、不完全满意的社会条件,都是引起犯罪的社会因素”,因此,社会和其他非个人意志因素对犯罪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各种人格的罪犯,则需要实施不同的处遇方案”。⑤
1898年法国学者雷蒙?萨雷伊在他的《刑罚个别化》一书中正式提出刑罚个别化理论。萨雷伊对刑罚个别化作了如下表述:刑罚个别化包括法律上的个别化、裁判上的个别化和行政上的个别化。所谓法律上的个别化是指法律预先着重以行为作为标准,细分其构成要件,规定其构成要件,规定加重或减轻情节等。所谓裁判上的个别化是指法官根据犯罪分子的主观情况适用不同的制裁方式。所谓行政上的个别化指刑罚执行机关根据罪犯具体情况执行刑罚。刑罚个别化思想为近代实证学派所倡导,经过他们的努力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明确了以下两个观点:第一,适用刑罚应当以犯罪的个别预防为出发点;第二,刑罚个别化是根据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决定刑罚的适用。⑥
在我国,虽然在立法上没有明确规定刑罚个别化原则,但立法体现了刑罚个别化的精神。例如,我国刑法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里所说的“刑事责任”,就包括了行为人的个人情况的内容。我国刑法第61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在这里,“情节”与“犯罪事实”是并列的,且“情节”前并没有犯罪二字的限定,“情节”包含着反映行为人人身危险性大小的有关内容,如作案动机、一贯表现、悔罪态度等。因此,立法精神体现了刑罚个别化的意蕴。
刑罚个别化要求对于不同的犯罪人,因其个人情况不同适用不同的刑罚,要实现立法上的制刑个别化、量刑个别化和行刑个别化,所以要对可能判处刑罚人进行量刑调查,以确定适当的刑罚。
(二)教育刑理论
刑事近代学派的犯罪与刑罚理念同样包括了教育刑理论。
意大利宪法第27条第3款规定:刑罚不能有与人道相悖的处遇,必须以对被判刑人的再教育为目的。“教育为主”的处遇理念,自然引申出审前调查制度的必要性。因为教育的有效性要求“因人施教”,在每一个具体的犯罪案件中,行为人的人格特征、所处环境、平时表现、致罪原因等各有不同,只有通过细致而周密的调查,查明上述各种因素,才能帮助法官选择最具有针对性的处遇措施,进而使矫正机构实施有效的教育和矫正活动。
自19世纪末的刑事近代学派提出教育刑理论后,便形成了20世纪50年代在欧美轰轰烈烈展开的重返社会或再社会化思潮。罪犯再社会化的思想,以使犯罪人顺利地重返社会为刑事政策的基本理念。对于犯罪未成年人而言,强调再社会化理念尤为重要。未成年人之所以涉足犯罪,就是因为基本社会化过程中出现了问题,通过审前调查活动,弄清问题的症结,对症下药,实施有效的教育、感化和挽救,才能帮助其顺利完成社会化进程,成长为健全而负责任的社会成员,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及人类的可持续性发展。
但是,再社会化原则即指刑罚权的界限与行使,应以犯人再社会化的需要为依据,刑罚的宣告与执行应能作为犯人再社会化的手段。因此,唯有符合再社会化原则的刑罚,才是有意义而必要的刑罚,一切足以阻挠犯人再社会化之目的的构想的刑罚,应尽量避免。在一些国家或地区的刑法典或监狱法典中,明文规定了罪犯再社会化的原则。
罪犯再社会化是人的社会化的一种特殊形式。人的社会化是指个体在与社会相互作用中,将社会所期望的价值观、行为规范内化,获得社会生活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以适应社会、认识社会,从而达到改造社会,不断完善自己人格之目的的过程。罪犯再社会化这一命题是在教育刑理论的基础上引发出来的。行刑社会化要求针对不同人格和自身情况的犯罪人适用不同的刑罚和行刑方式,需要进行社会调查,以确定其需要获得何种需要的知识和技能,需要从哪些方面进行人格完善。
(三)罪犯人权理论
联合国《囚犯待遇基本原则》第5条规定:“除了监禁显然所需的那些限制以外,所有囚犯应保有《世界人权宣言》和——如果有关国家为缔约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所规定的人权和基本自由,以及联合国其他公约所规定的其他权利。”人权事务委员会要求成员国在他们的报告中提供他们执行联合国罪犯待遇标准的情况,参照联合国制定和通过的一系列有关监狱管理和罪犯待遇方面的标准和规则,例如1955年在第一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上通过的《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就是其中之一,另外,还有《囚犯待遇基本原则》、《执法人员行为守则》、《保护所有遭受任何形式拘留或监禁的人的原则》、《关于医务人员特别是医生在保护被监禁和拘留的人不受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惩罚方面的任务的医疗道德原则》等。
刑罚人道化思想体现在刑罚执行过程中,是指要把罪犯当做人看待,充分尊重其人格尊严,不体罚虐待罪犯,实行文明管理,保证其享有各项法定权利,切实关心日常生活并给予相应的物质保障。当代西方监狱学理论强调犯人的法律地位,认为应将犯人视为具有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人,应保障犯人生活、学习条件和探视权、申诉权以及信仰自由的权利等。
实现这些权利要根据罪犯的不同情况对罪犯作不同的权利保障,而这也需要以量刑调查为基础。所以,在美国,量刑调查是被告人应当知道的重要权利。关于量刑前调查报告的介绍,出现在有些社会组织网站“知道你的权利”(KNOWYOURRIGHTS)的栏目中。可见,量刑调查制度,对于选择适当的刑罚以使罪犯在行刑过程中的基本人权得到保障,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量刑调查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量刑调查报告并非中国法官的创造,而是在西方国家早已有之。
早期“量刑前调查报告”的雏形起源于美国的1820年代,最初目的是为法院提供被告人个人的历史和犯罪行为的信息以便于提高量刑的个别化。现代量刑报告制度开始于1840年代,它首先由波斯顿鞋匠约翰?奥古斯图(JohnAugustus,1841-1859)提出。奥古斯图生于1785年,1859年7月21日于波斯顿去世,是一个著名的慈善家。他将他一生的智慧和劳动奉献给了穷人和犯罪人。1840年代,他的是风行美国的戒酒运动的参加者。作为华盛顿戒酒总会的成员,他曾经致力于使男人戒酒,在他的家乡波斯顿,他的主要的工作则是到法院要求暂停或者延迟给予刑罚,他说服法庭和警察局允许他支付罚金和提供友善的监管。在1841-1858年的20多年中,他不断地来往于警察局和法院,保释了近2000名犯罪人。⑦
他相信:“法律的目的是为了改造和阻止犯罪,而不是恶意复仇和报应”,他常出现在法庭的量刑听证程序中。他花了大量的精力去确定哪些人是可以假释的,为法官提供祥细的被告人“个人行为报告”。⑧今天,奥古斯图被称为“现代缓刑之父”,也被认为是现代刑罚个别化措施中假释制度、量刑前调查报告制度、量刑建议制度、社区矫正制度的创始人。
奥古斯图的努力导致了麻省于1878年颁布了美国第一部缓刑法,该法授权波斯顿市长指定警察作为缓刑监督官,当然这在1894年的纽约州法院和1916年的最高法院都曾经受到挑战,两个法院都认为法律并没有授权法院延缓量刑。但改革的潮流不可阻挡,到1925年美国联邦缓刑法出台之日,美国大多数州已经颁布了缓刑法,而与之相配套的量刑建议、量刑调查、社区矫正制度,也已经在美国形成了完整的制度体系。
这些制度中的前提性制度是量刑前调查报告制度,因为对被告人的信息是运行其他量刑措施的前提。到1930年代,当年的缓刑监督警察的任务发生了变化,他们的调查任务不再仅仅为了调查是否应当处缓刑,而且要为整个量刑提供“量刑前调查报告”(Pre-SentenceInvestigations,英文缩写为“PSI”)。经过多次改革,到1980年代,量刑报告在美国已经成了量刑的标准形式,有固定的表格。⑨
在美国纽约南区的一份量刑调查报告表格中,对量刑调查的具体内容作了祥细的要求⑩。根据这一表格,一个量刑调查表必须具备以下内容:A.犯罪行为:描述行为与法律规定中典型案件的差异。B.对被害人的影响:如果被害人是确定的,缓刑监督官舍以给机会让被害人说明犯罪对其影响。C.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如果是共同犯罪,必须描述每一个其他共同犯罪人在案件中的作用从而确立本案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位。D.被告人对司法判决的妨碍:如果被告人曾经企图影响政府的调查,或者有其他妨害司法公正行为,缓刑监督官将建议对该被告人课以更重的刑罚。E.认罪后的刑罚调整:因为认罪给国家的调查和审判节约了时间,作为一种奖励,国家可以对其减轻处罚。F.犯罪档次计算: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以《美国量刑指南》为依据,确定犯罪应当适用的量刑档次。G.犯罪历史:即在过去是否犯罪,过去犯罪对量刑的影响,根据美国联邦量刑指南第四章解释。H.犯罪人性格:这部分要求描述犯罪人的家庭情况和在社区的社会关系。I.药物滥用:即在犯罪前有无药物滥用的历史及其具体情况,这个内容对量刑影响很大,美国国会曾经制授权联邦监狱局,对于在联邦监狱局接受过500小时戒毒治疗的罪犯,可以减刑一年。J.身体状况:包括罪犯是否有病、身体是否健康、医疗条件如何等。K.教育与技能训练:缓刑监督官将与罪犯过去的教师谈话,调查其是获得某种文凭,缓刑监督官还将对其实际文化水平进行检验,不能证明受过高教育的人将接受一马当先40个小时的培训而且在监狱劳动中的报酬也相应减低。L.从业记录:了解其职业和工作习惯,这对刑期的决定影响较小,但是其经历中显示其是否是一个敬业的公民,将会对量刑法官的印象产生影响。M.经济状况:即罪犯的债权债务情况,大多数犯罪将会导致罚金处罚,所有有罪的人都涉及到犯罪评估费和关押费,量刑法官了解这些情况以确定是处以一定的罚金还是一定期限的监禁。N.量刑选择:根据情况,能否适用小时拘禁、社区矫正或者监狱关押。
英国缓刑制度与美国缓刑制度的形成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一般认为,英国的缓刑始于1876年,一名叫德赫福德的印刷工人向英格兰禁酒协会教堂的主席埃利森建议,将该协会的活动扩大到警察法庭,向因酒精致罪的犯罪人提供帮助。这个建议很快被采纳,警察法庭开始任命牧师监护因酒精致罪的缓刑犯,向他们提供帮助,并以慈善之心拯救他们的灵魂,从而使缓刑具有了社区矫正的意义。英国《2003年刑事司法法》规定:“法庭在判处监禁刑、社区刑时必须获得判刑前报告,法庭有责任获得并考虑判刑前报告,如果法庭认为没有必要,也可以在没有报告的情况下量刑。”在英美国家创设这一制度后,德、法、日等大陆法系国家也设立了这一制度。11
日本1948年《少年法》第9条规定:家庭法院调查少年事件时,“务须就少年、保护人或关系人之现状、经历、素质、环境等,运用医学、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及其他专门知识,努力为之。”
2005年1月18日,作为韩国总统咨询机构的“司法制度改革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为“司推委”)成立。司推委是一个为期两年的临时性机构。其2005年工作重点主要集中在法学院制度的引进与否和刑事司法改革的领域。一年来,司推委经8次委员会会议形成了诸多决议,其中与刑事诉讼相关的内容最终形成了“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目前正在国会审议中。法务部检察方面主张使用现有的保护观察官。而法院方面则认为,量刑是法院的固有业务,量刑调查官为法官的辅助者,因此量刑调查官应隶属法院。司推委最终选择了折中的方案,即量刑调查官原则上属于法院,但在侦查程序中,保护观察官可以进行量刑调查。12
在我国香港地区,为了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最适合他本人的矫正措施,法律要求法官在判决时要充分考虑青少年犯罪人的个性、体能、精神状态等情况。在开庭之前,一般由社会福利署的工作人员先对违法青少年的有关个人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犯罪成因、身心发育状况、情感类型、兴趣爱好、成长环境、学业情况等,并起草调查报告向法庭提供。另外,香港还建立了青少年罪犯评估专案小组,该小组由惩教署及社会福利署的专业人员所组成,专责就年龄介乎14至不足25岁的男性罪犯及14至不足21岁的女性罪犯的个案,向裁判官或法官提供关于判刑的综合专业意见。专案小组成员通过研究法庭转介的个案,在其后递交法庭的报告中,推荐最适合的自新计划供法庭参考,以协助对定罪的青少年罪犯作出判刑。13
在我国台湾地区,依《少年事件处理法》的规定,在少年法院专设少年调查官,其主要职责是调查、搜集关于少年保护事件之资料。少年法院在接受移送、请求或报告少年事件后,应先由少年调查官调查该少年与事件有关之行为、其人之品格、经历、身心状况、家庭情形、社会环境、教育程度以及其它必要之事项,提出报告,并附具建议。少年法院依少年调查官调查之结果,参酌事件之性质与少年之身心、环境状态,作出最合适的处分措施。14
1955年8月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第一届防止犯罪及罪犯处遇会议上,各国代表及专家均认为:“实行个别处遇,应从人格之调查分类着手,必先根据精密的调查,由是进而决定个别处遇之方法,始便于分类收容。”这是规定量刑调查的第一个国际文件。
三、我国量刑调查制度的立法化设想
尽管量刑调查制度在我国尚未实现立法化,但有关的司法解释涉及一些这方面的内容。如2001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21条规定:“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者自行进行调查。”这被认为是我国第一次用司法解释这样的规范法律文件的形式确立量刑调查制度。
我国在1989年苏州市平江区的“少年刑事案社会调查制度”15以后,后来实行这一制度的有:青岛市法院系统的“人格调查制度”16、合肥市中院的“量刑前人格调查制度”17、北京门头沟法院的“社会评价报告”制度18、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刑事案件审前调查制度”19、北京市丰台区法院的社会调查报告”20
根据以上各地的实践,我们可以列下表加以比较:
从以上表格可以看出,我国的量刑调查制度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从名称来看,很不规范,表述不一。第二,从调查的适用对象来看,除了丰台区法院以外,其他地方都只适用于未成年人。第三,从可能判处的刑罚来看,大多数法院没有要求只针对轻刑,只有苏州市平江区法院要求只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具有管制、缓刑的被告人适用量刑调查。其目的很明显,是为了“由社区矫正机构根据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综合调查情况及再犯可能性大小,提出是否对其判处非监禁刑罚进入社区矫正的建议。”21第四,调查的主体来看,有社区矫正机构指定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被告人住地的司法所,各地没有统一的机构和人员进行量刑调查。第五,调查的内容来看。家庭背景、个性特点、案件情况、自我认识这四个方面都是调查对象。但只有一个地区要求考虑“社区评价”(北京门头沟法院),只有一个地我法院要求考虑“帮教条件”(苏州市平江区法院),都没有考虑酒精史、药物史(吸毒史)和心理诊断。而以上所有内容,恰恰都是量刑中要考虑的因素。
在我国实行的、有着各种名称的“量刑前调查报告”是既符合现代刑法理念,具有科学的理论基础。判决前调查报告,对于法官决定是否适用缓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对这一制度,急需上升到立法高度进行规范化。
(一)量刑调查制度的前提
在我国,量刑与定罪程序是没有分开的。从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章“第一审程序”的第一节“公诉案件”中,我们找不到一个“量刑”的字眼。在权威的教科书对法庭审判的阐释中,也极少单独提及量刑。实际情况正是这样,我国的刑事诉讼在程序上对定罪和量刑根本就没有作什么划分。其主要表现是:
首先,对证据的审查在形式上并不明确的区分哪些是定罪的证据哪些是量刑的证据。其次,在合议庭评议和随后的宣判中,定罪和量刑也是被捆绑在一起的;而且合议庭评议是处在外人不知的秘密状态下的,即使先前法庭质证和辩论中即使存在过受关注的量刑问题,也很难知晓它们对量刑的影响力。关于英美法国家为什么要将量刑与定罪程序分开,我没有看到有相关的国内文献进行论证,英文文献对此也未见论述:因为定罪与量刑完成不同的任务,牵涉到不同的人的参与,所以被认为自然而然的。
在这样一个程序中,牵涉到大量的被告人品格的信息。而这些品格事实是在定罪即判断被告人犯罪事实是否成立时所禁止的。例如有关被告人平时自私、爱占便宜的品格证据,不应作为被告人犯盗窃罪的根据。22
在英美法中,可采性是指是否被允许在开庭或者审判中作为证据进入的性质或者状态,指证据能否在事实的审理者面前暴露或者出现。也就是说可采性是指一项证据是否具有在法庭上提出并让认定事实的法官知道的资格。如果一项证据根据证据法规定不具有可采性,则不能在法庭上提出,不能被事实的审理者看见和听见,如果被事实审理者看见或者听见,则相当于该证据具有了可采性。事实的审理者不仅仅指陪审团,也指庭审中的法官。因此,证据可采性规则产生的原因和陪审团有关,但是并不仅仅适用于陪审团审判,美国联邦证据规则、各州证据法典适用于一切在法院进行的诉讼。
由于量刑调查报告中涉及的内容有很多是与犯罪无关的,但是又影响量刑的,而这些量刑情节如被告人的品格和习惯,容易在事实问题的判断上造成事实认定者的偏见,所以,将量刑程序从定罪程序中分离出来,是保障法官既不会因为与犯罪无关的事实影响自由心证,又能适当量刑的前提。为此,我们应当将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定罪程序与量刑程序分开。在定罪程序中,确立品格证据制度,不允许品格证据进入定罪程序影响法官心证;在确定之后,进入量刑程序,量刑听证时,应当提交包括了与犯罪无关的信息的量刑调查报告。
(二)名称可以确定为“量刑调查”。
我国现有的多种名称,有的只强调“社会评价”、“社会调查”,但实际上,这是不确切的,因为量刑调查报告虽然包括社会评价,但还要考虑的是家庭情况、性格特征、教育情况等内容,而这些情况不仅包括社会评价,还有一些与社会评价相反的,只有专业调查人士才能理解的情节。如家庭环境和吸毒史,这些是自身道德品质以外的因素,就吸毒而言,如果对此规定为犯罪,很多吸毒者最初是因为被欺骗、引诱甚至于被强廹吸毒,后来无法戒掉毒瘾的人的行为作为犯罪处理。在生活中真正自己主动希望吸毒的是少数。所以对于吸毒者,各国法律往往把他作为治疗对象而不是犯罪主体。而一旦吸毒后引起犯罪,不仅不是重点打击的对象,恰恰应当通过治疗其毒瘾,才能真正防止各种可能由吸毒者从严的犯罪。但是,在这个问题上,社会评价却可能是相反的,认为吸毒者品质很差,应当加重打击。也有的叫做“人格调查制度”,但是除了考虑本人人格以外,家庭情况、文化水平、职业技能等是否有利于于选择社区矫正,也是量刑要考虑的因素,“人格调查”只是这个调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所以,“量刑调查报告”这个名称比较合适,因为这一名称能够概括所有需要调查的内容,抽象的叫做“量刑前调查报告”或者“量刑调查报告”,不会出现以偏概全或者遗漏的情况。这也符合国际上的做法,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都是叫做,Pre-SentenceInvestigationsReport,即“量刑前调查报告”,英文缩写为“PSI”,但考虑到这个调查报告目的是为量刑,当然是发生在量刑之前,不必加上时间定语,就可以直接叫做“量刑调查报告”。
(三)调查对象应适用于可能判处所有刑罚的被告人
我国各地的量刑调查,除了丰台区法院以外,其他地方都只适用于未成年人。量刑调查到底适用于什么人,要看调查的目的是什么。调查的目的是为了让犯罪人得到适当改造,重新回归社会。针对未成年人的量刑调查特别重要,但是,从理论基础来看,成年人,同样需要回归社会,其存在的依据并无不同。因此,要在对未成年人实施量刑调查制度的基础上,推广到所以成年被告人。
如前所述,我国有的法院规定,量刑调查只适用于轻刑。其目的很明显,是为了“由社区矫正机构根据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综合调查情况及再犯可能性大小,提出是否对其判处非监禁刑罚进入社区矫正的建议。”23但问题是,量刑调查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考虑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刑罚个别化在外延上包含:制刑个别化、量刑个别化和行刑个别化三个方面,而行刑个别化则是其中之一。在行刑方式上,矫正刑的执行,以受刑人的不同特点为根据,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执行,以适应矫正犯罪人的需要,即实现行刑个别化。如:将成年犯与未成年犯、累犯、惯犯与初犯、偶犯分别行刑,以免其互相感染,对少年犯予以高于成年犯的待遇,并予以特殊的教育、感化等等”24。“矫正刑又对人身危险性不同的受刑人以不同的方式予以教育、感化与矫正,从而实现行刑方式的个别化”25“科学界定分级处遇等级、规范分级处遇设置,完善分级处遇制度,增强分级处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26。
以上个别化措施说明,量刑调查报告不光是为是否进行社区改造提供依据,其任务要广泛得多。另外,量刑调查的除了“提出是否对其判处非监禁刑罚进入社区矫正的建议”外,还要从量刑公正的角度,考虑对被告人刑罚的轻与重,这些因素可能根本就与“如何改造的”问题无关。
因此,量刑调查针对的对象应当是已经被定罪、可能判处任何刑罚人,而不能仅限于可能处轻刑的被告人。
(四)应当由社区矫正机构进行量刑调查
委托社会上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退休老干部、团市委、街道司法所等民间机构担任社会调查员进行调查,虽然有利于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体现司法民主化理念,但这种由一般公民进行的调查显然专业性不够,难以保障调查结论的科学性,也很难保证其公正性。比较而言,社区矫正工作机构进行调查更为合理。
从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做法看,审前调查大都是由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而这一机构一般就是社区刑罚执行机构,因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植根于社区,在调查的开展上有着其他机构不具备的诸多便利。如英美的缓刑官的职责之一就是为法官提供判决前的报告,就对犯罪人适用监禁还是社区方案提出意见。英美国家的缓刑官虽然也是警察的一种,但是并不进行刑事侦查,而我公安机关的警察则是打击违法犯罪为已任,不能与他们相提并论。
其实,从其具体职能来看,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也是不可取的。审前调查主要是一种人格调查、社会调查,同公安机关进行的刑事侦查在性质和内容上有很大的不同。从实践看,公安机关着力于对案件的侦破和对犯罪事实的认定,因而对行为人人格状况的考察普遍重视不够,即便是考察人格状况,也往往只重视考察那些法定情节,尤其是从重处罚情节,如是否累犯等,而对被告人的成长背景、一贯表现、犯罪原因等很少涉及。尽管有时为了侦破的需要,公安机关也会考察行为人的作案动机,但这种考察仍是浅层次的,并不会系统、深入地考察、分析犯罪的深层次原因。另外,公安机关作为侦查机关,是刑事诉讼中的的控方,由它进行调查,容易出现偏见和不公正。因此,公安机关难以代行审前调查的职责。
在我国目前正在开展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基层司法行政机构是实际上的工作主体,当然,由于立法不健全等原因,当前的社区矫正工作存在执法主体与工作主体相脱节的不正常现象。我们可以以现有的司法行政机构为基础,构建专门的社区行刑机构。将来可通过立法形式,赋予基层司法行政机构审前调查的职能,由该机构的专业人员进行调查。
(五)量刑调查报告包括的具体内容
在我国已经有的、不同地区的量刑调查报告中涉及到了家庭背景、个人特点(包括个人经历、生理、心理特征)、案件情况、自我认识、社区评价、帮教条件6个方面的的某些内容,其实,这些内容都应当是量刑中要考虑的因素,因为以上情况都会影响刑罚的轻重、刑罚个别化的具体措施,也会影响教育的方式,还会影响人道对待罪犯的具体方式,至于帮教条件,则影响社区中能否使某一种刑罚方式变成现实可行问题。所以,以上内容,都应当是量刑调查报告的内容。在美国纽约南区的一份量刑调查报告表格中,其内容实际上也涉及到了上述6个方面27。
参考以上内容,量刑调查的目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查清楚犯罪原因,看是否有从宽或者从严处罚的理由。这些原因在犯罪学上整体概括为家庭、学校与社会环境的原因及在个案中被害人的原因。二是查清楚适合何种处罚进行教育改造的条件,才能达到教育改造和保障人权的双重目的,而与此相关的条件包括:自身生理、心理特征、工作技能,悔罪表现、家庭环境、社区环境、社会评价和容忍度。以上内容有些既是从宽或者从重处罚时框考虑的理由,也是是否适合某种刑罚的理由,有交叉的地方,是两者同时要考虑的因素。综合起来看,应包括以下方面:
1、个人情况。包括具体年龄、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生活经历,以及案发前的身份和社会经济地位,如是在校学习还是务工、务农,是否有辍学、流浪等情况。
2、犯罪情节。包括犯罪的起因、同被害人的关系、被害人是否有过错,以及犯罪的目的、动机、手段,等等。
3、犯罪前后表现。包括平时的一贯表现、有无违法犯罪的前科或其他不良行为、犯罪后的认罪、悔罪态度等。
不良表现,是否接触不良的阅读物、光碟、网站等,是否同具有不良表现的人进行交往,等等。
5、家庭背景。包括家庭成员的构成,监护人的职业、收入、健康情况,父母的个性与和睦情况,父母对孩子的管教情况,等等。尤其要注意,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是否完整,是否存在父亲或母亲去世、父亲或母亲被判刑入狱以及父母离异等情况;父母是否存在对孩子虐待、体罚或管教不当等情况;父母是否具有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父母之间是否因感情不和而经常发生吵骂、厮打现象;等等。
6、教育环境。包括学习成绩如何,对学习、对老师的态度,是否有退学、逃学等情况,学校管理秩序如何,学校是否重视品行教育、法制教育及心理健康教育,是否存在歧视差生、体罚学生等现象,学校周边环境如何等等。
7、社区环境。包括家庭迁移的情况、所在社区的治安秩序好坏、邻里是否和睦、社区评价等等。
8、帮教条件。这是一种现实的考虑,由于缓刑的适用还要在具体的地区具有可行性,所以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
判决前调查报告的内容要求简明扼要,它能够在较短的时间里让法官捕捉到重要的信息,所以,调查报告的简短化和表格化是它的一个趋向,目前,在一些国家和地区通行格式化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不再是叙述性的文字,而是经过精心设计的标准化的表格,法官无须解读冗长的文字就可以直接获得所需的信息。超级秘书网:
参考文献:
①北京法院首将道德表现纳入量刑参考,北京晨报,2007-04-20,。
②ThePre-sentenceInvestigationandReport(PSI),H.Michael.,/thepresentencereport.htm,2007.
③娄献忠:“一贯表现”不宜作量刑参考,扬子晚报,2007年04月22日。
④转引自陈兴良:《刑法的启蒙》,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263页。
⑤[意]菲利:《实证派犯罪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