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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工作要点8篇

时间:2022-11-25 14: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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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工作要点

篇1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共检测车辆120.2万辆,查处非法超限车辆2341辆,移交交警部门2224辆, 扣分2191辆,卸(分)载货物8.3万吨。。黑名单列管232辆。干线和农村公路超限超载率分别为0.12%和0.17%。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各县市区认真履行治超职责

2018年2月7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文件,对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人员予以调整。在以前年度治超工作考核和日常明查暗访的基础上,结合各县市区存在问题,下发了市治超工作任务及治超工作要点,明确当年工作目标和分项考核指标以及任务分解;同时,根据我市治超工作和各县治超侧重点,对各县市区治超考核分值进行了调整,夯实各县市区治超主体责任。

(二)紧盯作风转变,认真开展治超执法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顿

一是针对媒体曝光、国务院执法大督查及部暗访部分省市超限站治超“不作为”等问题,加强日常明查暗访力度。利用冬春训和“大走访”等活动机会,在各治超执法单位全面开展了思想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市公路局就路政执法与治超制度的走向研究、路警联合治超相关文件解读、作风纪律警示教育、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等方面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对所有参训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考核,进一步巩固了学习成果;二是确保源头治超信息管理平台有效应用。市运管处组织全市源头治超信息管理平台操作人员参加了全省源头治超信息管理平台系统操作培训班。参训人员进行了笔试和实操考核,进一步提高了治超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为扎实推进源头治超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开展治超站点规范化建设活动。根据部《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和市局“三基三化”中“五个一”创建标准,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前,各农村公路超限站按照宫里超限检测站规范化建设模式,有条不紊地开展创建活动;四是积极组织开展执法评议考核,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执法人员言行举止,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四是加快迁站和新建站建设进度。

(三)强化创新引领,路警联合治超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深入推进

针对各超限站联合当地交警对辖区重点盲区路段、绕行严重的区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打击了短途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对站区车辆闯站现象,联合交警进行了货运车辆闯站行为治理活动,规范了站区检测秩序。干线公路按照路警联动执法工作流程和防污治霾统一安排,扎实开展路警联合执法和防污降霾整治活动,有效控制了城区道路扬尘抛洒现象。,对入境的14辆非法超限大件运输车辆进行精准查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治超工作能按照市局2018年治超工作要点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农村公路重点路段进行了每月不少于7天的巡查、稽查。由市公路局牵头,联合辖区交警、运政,进行为期半年的联合整治。至12月底,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检测车辆 1576辆,查处超限车辆96辆,交警扣分438分,分载货物2560.5吨。为确保我市辖区沿交警、运政执法人员采取流动巡查和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治超工作。多次开展县域内路警、路运专项整治活动,同时,联合海事部门加大

(四)加强源头监管, 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和“黑名单”制度及联合惩戒工作

市运管处印发了《关于加强源头治超监管和排查整治不规范执法行为的通知》,在全市运管系统范围内开展了加强源头治超监管和排查整治不规范执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各运管所深入源头企业,组织开展乱象排查和明察暗访活动。运管所深入重点源头装载企业、厂矿进行了源头治超宣传,普及超限超载法律知识,讲解超限超载社会危害;管所组织辖区内源头装载企业负责人,集体观看超限超载警示教育片,使大家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自觉落实源头治超主体责任。对于在治超联动中和异地抄告、移交的违法案件信息,运管所逐一核实、登记,按“一超四罚”和“黑名单”制度分别进行责任追究,并建立专门违法台账,记入“车辆信誉档案”、“驾驶员诚信档案”、“货运企业信誉档案”、“源头装载企业信誉档案”。市运管处积极督促指导各县市区运管所加强联合惩戒主体信息报送,严格核查,确保失信情形信息报送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市运管处在全市源头装载企业密集区域开展了一次源头治超专项活动,。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促进路警联合执法有效开展

在各超限站安装了路政治超管理系统,并与省局终端对接联通。同时,对各站执法人员及时进行了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业务操作要领和排除设备故障的能力。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先期试点安装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全市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建设电子抓拍系统投用。有力地推动了全省路警联合执法深入开展和超限站电子抓拍系统的建设工作。

(六)强化安全治超理念,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我们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指示精神,落实安全责任。特别是针对今年安全生产严峻态势,加强执法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强化自身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制度落到实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强化治超执法人员安全教育,重点加强了对职工宿办楼、检测区等要害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同时,在上路执法的过程中,坚决按照部省文件要求,真正把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无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我们结合各项安全活动,在日常随机明查暗访中,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尤其是在元旦、春节、清明、端午等重要节日,都要对各单位的人员值班、安全防范措施,交通保畅情况进行统一安排,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八)扎实安排部署,全力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省市的要求,制定印发了全市治超收费系统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省界代子营超限站配合潼关畜牧部门设立了生猪及产品调运检查点,检查登记车辆38台次。协助检查点无害化处理非法拉运生猪一批105头。

存在问题

近两年,国、省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新规,治超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经过几轮路警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我市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治超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个别县市区政府治超工作还存在等、靠、拖思想,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的治超体系未完全建立。

3、在治超重点县市区,部分路段和区域超限运输车辆时有反弹、群众举报不断。

4、源头监管亟待提高。一是治超站(场)检测信息与运管机构的信息平台未发挥有效作用、利用率较低。二是个别运管所讲条件,以不是本辖区的车辆和抄告信息不全为由拒绝接收辖区联动超限站抄送的案件材料。三是个别县市区源头监管缺失,有待加强。尤其是对新增或临时开设的储煤场、沙场、石料厂缺乏有效管理措施,导致区域内超限车辆增加,路面治超压力增大。

2019年治超工作安排

一、工作目标:

    加强路面管控和源头治理,干线和农村路超限率分别控制在2%,3%以内,源头企业监管率稳定控制达到96%以上。

    二、工作措施

1、以考核为抓手,进一步落实县级政府治超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根据国、省治超新规,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治超工作情况,建立治超工作督查、约谈机制,争取将相关部门的治超工作纳入县级考核,完善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2、持续深入推进路警执法工作。各治超站要结合正在进行的“扫黑除恶”运动,利用治超电子抓拍系统数据,联合驻地公安对“车托”护送车辆以及恶意堵塞交通、冲卡拒检及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快速打击,进一步净化执法工作环境,切实保护一线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对逃检、闯站车辆和故意扰乱正常检测秩序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加强与市网信办沟通协调,把我市干线和农村公路重点路段的市公安天网监控卡口视频接入市治超收费监控平台,为流动巡查提供依据,提高巡查工作效率。

3根据我市治超实际,针对超限反弹重点源头、路段及区域,适时开展路警联合执法整顿。市公路局要加强路面管控工作力度,联合交警加大流动巡查频次和密度,对绕行盲区路段,联合驻地开展集中整顿,确保干线公路和重要桥梁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营,坚决防止发生压垮桥梁等重大安全事故。市公路处要切实发挥督促指导作用,加强巡查检查,对各县市区农村公路治超出现的新动态新情况要提出指导意见,并督促落实。市治超办要加强督查督办,积极协调解决治超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篇2

一年来,**在省厅、省局、公司以及管理处治超工作领导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全省治超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治超工作要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企业文化为引领,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加强治超站点正规化、科技化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高速公路治超工作成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治超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培训,强化队伍建设。为提高治超人员素质,树立治超执法人员形象,我站积极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制订了年度培训方案,治超人员以班为单位治超相关法律法规,省治超工作新规定、新标准集中培训。同时严格要求治超人员做到挂牌上岗,着装整齐,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办事。对待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无理取闹的司乘人员,我治超人员更是理智、冷静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化解工作中的冲突和矛盾,保证工作的平稳推进。树立了良好的交通执法形象。六月,我站积极参加了**举行治超业务技能比武活动,通过参加技能比武活动,一是提高了治超业务水平,增强治超人员责任感,确保治超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二是提升了员工之间的配合、协作能力;三是加强治超员之间的交流,相互学习经验,以便更好地服务司乘。

二、加大宣传力度,收费站车流量大、超限车辆多,我市设立“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点”后,由于承运人不了解办理程序及办理时需要提供的资料,造成司乘人员往返次数多,办理时间长,有些车辆甚至需要三天时间,部分承运人被车托误导,经济损失严重。针对这一现象,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急司乘之所急,解司乘之所需,印刷了五千份《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宣传资料。从需要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车辆、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所需提供的资料和证件、对运输不可解体物品车辆的处理程序、办证地点、乘车路线、收费情况详细进行了说明,并公开了信息中心、办证点咨询电话及热线电话,充分展示了我们治超队伍服务社会的新形象。所以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印制了宣传单,向过往司机分发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创造舆论氛围。对过往司乘人员认真讲解治超政策和安全运输的利弊,劝导其支持治超工作,守法运输、合法运输。尽最大努力缓解路面治理工作压力,做到标本兼治。

三、加强管理,完善机制

1、加强岗中学习和设备及标准认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省治超工作新规定、新标准,坚持依法治超,实行岗位负责制,认真落实岗位职责和责任追究办法。全部检测仪器已按要求检修并经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定认可。

2、加强现场安全教育。完善了治超现场标志,确保人员、车辆、设备安全。上岗前除执法教育外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夜间执法人员统一穿着反光标志服装,完善现场照明灯光,防止出现人身安全事故。

3、严格执行治超相关政策,对受检车辆,认真填写《超限超载车辆登记表》、《超限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登记表》、《持有超限运输通行证的车辆登记表》、《55吨以上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移交表》。自*年*月*日至*年*月*1日共检测货运车辆总数*辆,劝返*辆,超限率为*%。

4、结合实际,与治超人员签订了《廉洁自律保证书》,*不定期和治超员进行“谈心”,有效地规范了治超工作,防止公路“三乱”的发生,保障了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

5、加强稽查力度,每月定期、不定期进行稽查,稽查范围包括:检测纪律、车牌补登、标准的认定、人员的在岗在位情况、着装是否规范、检测区域的环境及卫生等情况。,治超工作以来未发生执法人员违法违纪和“三乱”现象。

6、针对我*的治超工作实际,*积极展开调研活动,先后两次与*进行沟通和交流,形成了《*治超工作的调研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篇3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30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增强治超工作的紧迫感

*年6月以来,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由于产生超限超载的各种因素尚未彻底消除,个别地方工作出现松懈,超限超载有所反弹,治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发展和提高行政能力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认识,克服麻痹和畏难思想,按照“巩固成果、力度不减、突出重点、有效推进”的工作思路,继续加大治理力度,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切实做好各项治理工作。

二、落实责任,完善治超工作机制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制定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把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落实分管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和检查督促,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务必把工作落到实处;交通、公安、发展改革、经贸、物价、工商、质监、安全监管、法制和宣传等部门要互相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挥联动机制,使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交通、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公安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对已公布更正表的“大吨小标”车辆进行恢复和更正工作;工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对汽车非法改装企业的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打击、取缔非法车辆改装企业,并公开曝光;各地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公路沿线的厂矿企业和各类货场进行清理整顿,对放行超限超载车辆问题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三、标本兼治,进一步推进治超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国家八部委《关于印发*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公路发〔*〕89号)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具体的治超工作方案。省治超办要在总结过去一年治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部署落实今年全省的治超工作。

(一)继续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坚持联合治超,保证足够的路面执法力量,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严管重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等要求,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卸载,坚决遏制超限超载反弹。对于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要坚决依法查处。

(二)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管理,必须坚持由交通、公安部门派出专门人员组成专业队伍实行联合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依法行政,对乱收费、乱罚款等公路“三乱”行为和违法乱纪人员,要严肃处理,并接受舆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要认真落实措施确保交通畅通和物资的正常运输,继续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的“三不”政策,确保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畅通;要切实减轻大型货车的车辆通行费负担,促进运输市场的良性竞争。

(三)落实经费,加大对治超检测点、卸货场的建设力度。除省给予适当资金补助外,由各地级以上市连续3年,每年从汽车养路费地方切块资金中安排不低于实际切块包干资金总额的2%作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经费,专项用于执法经费补助、卸货场地建设和设备购置等治超经费的支出。各级交通、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经费落实和专款专用,对不按规定落实专项经费或挪用资金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篇4

一、工作原则

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责任倒查,长效治理”的总原则和“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声势更大,治理更彻底,监管更到位”的总要求,全面彻底治理各种形式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促进治超工作持续深入有效地开展。

二、工作目标

一是基本消除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全镇行政区域内道路货物运输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根本遏制,无严重超限超载运输现象。二是基本消除货运源头违法装载行为。做好货运源头台账制度,非法货运源头要及时取缔,货运源头企业组织日常巡查,重点源头企业开展经常性的巡查监管。三是基本消除非法改装车上路行驶行为。继续进村入户深入细致地开展马槽车的清理和复查,确保不遗漏一台货运车辆、不放过一台马槽车。使车辆超限超载率稳定巩固在0.3%以下,逐步建立符合治超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要求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镇治超整治工作的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镇狂飙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四、整治内容

镇政府各部门、各驻镇单位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联动各方、周密部署、严管重罚、标本兼治,展开无缝隙拉网式整治大行动,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实施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一律依法扣留;非法车辆改装窝点、违法装载货运源头一律依法取缔;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一律拘留;“治超不力、敷衍应付的一律问责”等综合治理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超限超载行为。

(一)严厉查处货运源头各类违规装载行为,完善机制,监管到位。

一是严打“四种行为”。即:严厉打击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行为;严厉打击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车辆装载、配载行为;严厉打击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行为;严厉打击接纳、纵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对货运源头、源尾企业出现违法装载行为或接纳、纵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一律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严厉处罚。二是强化“四项机制”。一是强化企业自律机制,增强企业治超自觉性。企业治超工作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要求各货运源头企业必须依法认真履行源头治超义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场),同时自觉抵制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厂(站、场)。二是强化监管巡查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以村、组(居委会)为单位,把区域内所有货运源头企业、源尾企业和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全部划分网格,形成责任网格体系,责任明确。及时组织对辖区内所有货运源头企业重新进行排查摸底,认真核定企业年货运规模,并建立货运源头企业监管档案。制作货运源头企业分布图,及时取缔非法货运源头,消除源头监管漏洞。依法加大对所辖区区域所有货运源头及源尾企业的监管,对所有货运源头及源尾企业按程序送达规范装载《告知书》,明确告知企业治超工作责任、义务和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法律依据。实行货运源头单位分类监管制度,对一般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管实行“每周必查”,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监管由镇相关部门安排人员全天候到岗到位驻守监管。三是强化培训上岗机制,实行持证上岗制度。镇政府定期邀请区治超办专业人员组织货运源头企业治超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治超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和指导,建立企业治超从业人员培训档案,未按要求培训的不得上岗。各货运源头企业要将治超纳入企业员工培训和考核内容。四是强化治超科技监测机制,提升治超监管手段。要督促所有合法的货运站和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必须配备固定磅秤

(二)严厉查处短途超载、非法驳载、夜间偷运等违法行为。

在全镇主要干道安排人员全天候值守,全面禁止双超车辆上路行驶,依法保护农村公路安全。在辖区内全面围堵、拦截违法双超车辆,对经认定的违法双超车辆,一律就地强制卸载,同时依法进行处罚。加强流动稽查短途超载、避站绕行等违法行为,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要货物集散地的综合执法整治,严厉打击边界地区短途驳载行为,加大流动稽查短途超载、避站绕行等违法行为,对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查的,按《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顶格处罚。

(三)开展镇区道路保卫战。

加大治超力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在镇区实行“限货、限载、限行”措施,确保镇区道路安全畅通。一是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要求所有进入镇区道路的货运车辆在装载时既不能超过规定的超限标准,原则上也不能超过行驶证的核定载质量标准。二是坚持卸载、依法管理。治超执法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车辆是否超限超载,必须经过称重检测后方可认定。对检测后认定为超限超载的车辆,必须在实施卸载、消除违法行为行为状态后方可放行,不消除违法状态的一律不得放行。

(四)开展割马槽车行动歼灭战。

由各村驻村干部联合各村干部再一次入户深入细致地开展马槽车的清理和复查,确保不遗漏一台货运车辆、不放过一台马槽车。新发现和未彻底恢复到位的马槽车、非法改装车辆,及时报告镇治超狂飙行动领导小组和镇政府,再由镇治超狂飙行动领导小组和镇政府做到见车就查,查实就扣,扣下就割,强制恢复车辆原状,并一律顶格处罚,确保非法改装行为不反弹。

五、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开展治超狂飙行动整治行动,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重要举措。各级部门要充分认识车辆非法改装、拼装的严重危害性和集中行动的极端重要性,树立“抓治超就是抓科学发展”、“抓治超就是抓优化环境”、“治超不力、无路可走”的思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短视行为,顾全大局,着眼长远,把治超工作作为年行政执法的重点予以统筹部署,切实抓紧抓好,务必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治超狂飙行动宣传教育力度,把宣传教育贯彻治超狂飙行动工作全过程。镇政府要专项整治通告,发放“告货运公司的公开信”,发放“货运源头及源尾企业装载告知书”全面实现治超工作的“三个基本消除”目标。要在国省干线和村道主干道和村道口悬挂宣传横幅,通过走访运输企业、重点企业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使集中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政策措施众所周知。要加大对治理成果、正面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引导车主、货主和广大驾驶人员自觉抵制和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全力支持治超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治超执法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进一步严格执行治超执法“五不准”和“十条禁令”等规定。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必须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标准执行。对现场所扣车辆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抢、防破坏等工作,确保整治秩序和暂扣车辆安全。现场执法要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符合程序规定、法律文书规范统一。

(四)强化责任,严厉问责

镇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内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和本次集中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镇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态度坚决,一抓到底,务求实效;要积极调处化解不稳定因素,制定工作预案,依法果断处置突发性、,确保社会稳定。相关责任部门对镇集中整治行动负有监督、督导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是部门监管第一责任人。镇政府对相关责任部门治超狂飙行动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对治超狂飙行动责任落实到位、整治效果好的部门和做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交通建设项目投资和交通公路有关经费安排给予倾斜;对不重视治超狂飙行动工作、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篇5

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保证国家税费不流失,规范运输市场经济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全市各相关部门齐心协力,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统一行动,形成强大的治理氛围,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外挂车辆的认定条件

根据《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91〕交工字714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54号)的规定,对悬挂外省、区牌照,在我市境内营运或停泊超过2个自然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认定为外挂车辆:

(一)在我市境内组织运输货源或从事运输经营业务的;

(二)运输车辆大额税费在外省缴纳,小额税费在我市缴纳的;

(三)我市居民、企业或经常居住地在我市的居民、企业所有或实际使用的车辆;

(四)我市居民或企业在本市境内购买车辆时,委托经销商或中介机构直接办理外省牌照的;

(五)车辆在我市保险公司投保或由我市经济实体为其提供购车贷款或担保的;

(六)在我市营运的车辆,没有按规定到车籍地交警、运管部门办理年检审和车辆检测手续的;

(七)我市居民或企业所有车辆转卖外省后,车辆的实际使用人、货源地等未发生变化的;

(八)车辆在我省收费站办理通行证(月票)或在交警部门办理了外地车辆驻在通行证的;

(九)在我市营运(含租赁外省车辆)或参与工程施工的车辆,未按规定办理调驻登记手续的。

三、部门职责

治理外挂车辆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大的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调,通力合作,集中时间,联合稽查,各司其职,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一)交通部门

1.在市交通局领导下,由*交通规费稽查征费所牵头,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配合,对外挂车辆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要充分掌握车主(或车辆实际使用者)居住地、车辆停放地、行驶区域、主要货源地、运费结算地和车辆运营等方面情况,通过各种有效方式进行调查取证,摸清本地区外挂车辆底数,做到证据确凿,为外挂车辆认定提供可靠依据。

2.稽查征费所要认真执行《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91〕交工字714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54号)和《关于印发20*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公路发〔20*〕89号)的规定,加强对外挂车辆的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工作,做到应征不漏。

(1)对在20*年4月10日前主动转回我市的外挂车辆,在缴纳交通规费时,可以采取包干缴费的办法,并给予适当优惠;20*年4月11日后对稽查到的外挂车辆,一律按我省标准征收养路费、客货运附加费,欠费车辆还要课收滞纳金。对无营业执照的,交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2)对经核实发现计征吨位与《关于印发20*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公路发〔20*〕89号)规定核定吨位不符的车辆,应对差额部分按我省标准补征交通规费。

(3)对发现持假牌证、假缴费凭证的车辆,按我省规定全额追缴养路费,课收滞纳金,并依法处罚。

3.交通运管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规定,加强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管理。

(1)对在我市从事营运挂外省牌照的车辆进行一次普查和清理。积极主动做好道路运输企业和广大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

(2)对被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又拒不纠正的外挂车辆,应从重处罚。

(3)对认定的外挂车辆未在我省缴纳运管费的,自20*年4月1日起一律按我省标准征收运管费。

(4)积极配合征管部门做好外挂车辆调查取证工作。运管部门于20*年4月10日前,将掌握的外挂车辆信息提供给治理外挂车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每月末向征费所提供一次外挂车辆信息。

4.市公路管理段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外挂车辆的管理,按照《关于印发20*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交公路发〔20*〕89号)等文件精神,加大路面执法力度,配合搞好外挂车辆的治理。

5.各通行费收费站应严格按规定征收车辆通行费,严禁给未按规定在我省缴费的外挂车辆办理减免征手续或购买月票通行。同时,要利用多种信息技术手段做好外挂车辆调查取证工作,为相关部门治理外挂车辆提供工作支持,并给予积极配合。

(二)公安部门

1.在治理外挂车辆期间,及时为返回我省的持有外省(区)落籍手续的外挂车辆办理上牌落户手续。

2.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对20*年以后转入内蒙古、自治区及黑龙江齐齐哈尔和甘南地区的货车进行核查,将车辆清单以及转出方、转入方自然情况,于20*年4月10日前报市治理外挂车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依法严厉打击在我市境内为外挂车辆办理各种违法手续的个人和中介机构。对妨碍和阻挠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地税部门

1.要认真开展运输业务经营状况的调查,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外挂车户和外挂车辆企业的税收控管,确保应征不漏。

2.要进一步规范车辆税收征管工作,公平税负。从事货运业的代开票纳税人(无论是否为“外挂车辆”)到地税窗口开货运发票,应按我省确定的道路运输业税收综合征收率征收。

3.要加强与交通、公安部门配合,及时取得相关部门认定的外挂车辆信息,及时为其在居住地(或营运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纳入征管范围。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要加强对从事道路运输企业经营的管理,规范营业行为,对拉拢车辆“假转籍”、从中渔利的非法中介机构和经济组织的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2.认真查处无照擅自开展营运业务的各类运输企业,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和调查取证阶段,4月1日-4月10日。

1.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特点,通过在新闻媒体公告以及在车辆集散地、各收费站、各涉车税费征收窗口发放宣传单或上门上户等多种形式宣传治理外挂车辆工作,营造治理工作的舆论氛围。

2.各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同时交通部门要将整理后的相关资料及时提供给各部门使用。

3.各涉车税费征收部门要尽快提出优惠政策具体实施意见,并抓紧落实。

(二)治理阶段,4月11日-11月30日。

1.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分工,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充分利用稽查、核查等手段,开展治理外挂车辆工作。

2.各部门要加大对治理重点、难点以及非法中介组织或个人打击的工作力度。对外挂车辆和无照经营车辆,加强监管,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总结交流治理外挂车辆工作经验,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同时部署下一步整顿治理外挂车辆工作。

五、经费来源

为保证治理外挂车辆活动的顺利开展,专项治理经费列入20*年的公路养路费基金预算。同时为加强各部门的配合,调动参加治理外挂车辆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对参与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公安、工商及有关部门人员,由征费所按补收费额的6%予以奖励;对揭发和查获违反《吉林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车辆的有功人员,由征费所按补收费额的10%予以奖励,每人每次奖金最多不得超过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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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站领导坚持原则,思路清晰,真抓实干,不徇私情,清正廉洁,具有创新思维和工作能力;站内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热爱岗位、熟悉业务,无和违法乱纪现象。

二、客运市场监管。开展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在辖区内每月组织2次以上专项行动,按月上报查处非法营运整治工作成果。对辖区进城的非法营运车辆实行包保责任,实现零目标。落实农村客运车辆技术维护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驾驶员持证上岗。开展对辖区内农村客运车辆安全设施、驾驶员安全教育检查,防止超载。加强客运站日常管理,规范运管员驻站工作。

三、加强源头治超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办法》;加大路面巡查力度,重点打击大吨位、擅自改装等违章行为。

四、村村通班车管理。加强村村通班车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定期到路面进行巡查,每月向所客运股上报辖区村村通班车班车发班时间、班次、路线、冷热程度等。

五、大力发展货运企业。各交管站要主动与辖区内货运企业联系,到企业进行调研,每半年召开一次经营业户座谈会,了解业户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各交管站对辖区内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不少于2次,对查处的隐患进行彻底整改,遏制产生新的安全隐患。督促辖区客运站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完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无重大特大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做好行业稳定工作。

七、加强维修市场管理。不定期开展维修市场监督检查或暗访工作,及时向所维修股上报相关结果,把好车辆技术关。

八、规范执法行为。全面实施查处分离、罚缴分离、错案追究制。执法人员熟知交通法规,并能在执法过程中正确运用。询问笔录规范、准确、详实、及时,积极协助处罚办完成案件处理。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车辆稽查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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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计重收费;治理超限超载;思考

中图分类号:F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2005年以来,我区部分干线公路及高速公路开始计重收费,对超限运输载货汽车实施加价收费,实行了计重收费。几年来,在实现站点标识统一、设施完备、信息共享的基础上,通过加大治超科技含量,节约人力、物力,用科学技术提高治超的效率,实现了三类管理、治超站到管理局到区交通运输厅的三级信息传递,建立起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为服务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结合工作实践,本人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1.我区计重收费工作基本情况

1.1我区计重收费基本情况

从2005年12月1日起,宁夏回族自治区干线公路及高速公路陆续实施了计重收费,对超限运输载货汽车实施加价收费,按照车货总质量超总轴限幅度的不同确定加收标准。对于超限幅度分别为:30%-50%(含50%)、50%-100%(含100%)、100%以上的车辆,正常质量和超限30%以内的部分暂按正常车辆的基本费率收取车辆通行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100%的部分重量,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6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100%以上的部分重量,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目前我区所采用的计重收费系统通过设置在收费站出口前端的动态称重装置与车型识别装置,对收费车辆进行以重量划分的车辆分类,从而体现出多收益者多支付的收费原则。

1.2计重收费实施的相关法律、政策依据

在制定实施计重收费工作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法律政策依据。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该法第五十六条、六十七条规定:“在收费公路上从事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活动,给公路经营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第六十三条规定:“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收费标准,由公路收费单位提出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二是交通部2005年10月28日的《关于印发收费公路实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49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三是一些地方法律政策。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 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关于宁夏公路车辆通行费同一车型及载货汽车计重收费标准的通知》(宁价费发[2007]130号)等。

2.从实践来看我区计重收费的优点与不足

2.1计重收费的优点。计重收费改变了过去依据车辆核定装载质量和车型分类来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做法,是对车辆通行费收取方式的调整和完善。计重收费的目的是要体现“多用路者多交钱、少用路者少交钱”以及“轻车少收、重车多收、超限车辆加收公路补偿费”。通过这样的经济和价格手段来消除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利益驱动,减少其利润空间,从而有效鼓励合法运输,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通过实践,可以看出计重收费对扼制违法超限运输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公路损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补偿。

2.2计重收费的不足。一是计重收费偏重于事实效果,忽视法律性质。计重收费作为一种经济手段,重视经济效果,比如对超限车辆收取高额通行费,效果显著。但是,计重收费后对超限车辆收取的高额通行费属于什么性质?是赔偿性质还是惩罚性质?和基本通行费有无法律性质上的差异?计重收费后还能不能对超限收取赔补偿费?计重收费在制度上没有明确这些问题。二是计重收费可能会对治超工作产生负面影响。计重收费所宣称的“超限车辆多交钱”容易造成误解,驾驶员就会认为,只要交了钱,不管超限超载与否都可以上公路行驶,只是多交一些钱而已。计重收费只是对超限车辆的一种经济制约,改变不了超限车辆违法事实的存在,超限车辆缴纳的高额通行费只是对已经使用的收费公路支付的费用,对超限车辆仍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和卸载。三是计重收费增加收费公路业主排斥治超的可能性。收费公路业主单位运营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尽可能多的经济利益,这本无可厚非。但资本的逐利性使得资本所有人天然地排斥任何可能影响其收益的事物。如果治超效果显著,必然引起公路上通行车辆的单车吨位减少,从而减少业主单位的通行费收入。在现行社会制度下,业主单位不一定会采取公开的对抗治超的行动,但消极对抗是有可能性的。

3.从实践看,目前现行计重收费存在的缺陷目前因各种条件的限制,计重收费政策在设计上和实施办法中尚存在一定的弊端,主要如下:

3.1重收费入口放行,出口收费。缺乏约束力。根据交通部印发的《关于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称重设备安装在收费站出口处,这个规定不仅与国家九部委的“治超”工作要点中关于“称重设备安装在入口处”的精神相背离。且这种操作办法不利于消除超载车辆对路面的破坏。导致目前存在两种质疑:一是出口收费意味着超载车辆缴交超额费用后,超载运营即被合法化:二是计重收费尤其超重收费实际上变成了以处罚为目的收费,不能实现“以防为主”的目标。这显然与国家的“治超”精神相背离。不免又陷入“以罚代管、以罚代治”的旧框框。

3.2 货物卸载带来的问题尚无妥善解决方法。目前试行的计重收费系统。主要是以经济手段为主,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在行政手段中。以对超载车辆进行罚款和卸载为例,由于卸载的货物品种繁多。在强行卸载的情况下,路政部门必须考虑货物的堆放场所以及货物是否安全、是否腐烂变质等问题,但目前此项工作比较薄弱,一是路政部门不愿卸载;二是即使个别有卸载,但不能妥善处理以上问题。

3.3 逃费车辆增多,造成非收费公路破坏的加剧。根据收费公路设计的原则,在建设收费公路的时候。相对应的有一条非收费公路与之相平行。由于在收费公路上实行计重收费,对载货汽车实施计重收费,超限运输部分实行加重收费,对恶意超限运输车辆进行处罚的新收费方式。超限运输车辆在利益的驱动下,将会千方百计地避开收费站,绕道而行。而这些绕行的非收费公路,通常都是技术等级比较低的县乡公路,经受载货或超重车辆的辗压后更易变得千疮百孔,导致维修成本会不断增加。同时非收费公路等级低、路况差,也给行车安全带来了隐患。

3.4 计重收费系统安装成本高,技术不够完善。计重收费的主要功能部件由称重系统、轴类型识别器、红外分车器以及收费工控机四部分组成,收费公路为将现有收费系统改造为计重收费系统,需要安装计重设备、改造现有收费台、再加上与此相关的其他费用支出,这将是一笔较高的成本,将影响到计重收费的综合效益。另外,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区域差异大,系统所受的影响也不尽相同。虽然我国有大批称重设备的生产厂家,但设备的精度,设备的后续服务等都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提高和完善。

篇8

一、全面完成全年的各项任务指标

至目前,底庙、马栏两个乡镇五级客运站、已经完成建设工作,清塬客运站已经完成土地征迁。全县拥有客运车辆187辆,客运班线38条,货运车辆2207辆,维修企业201家,完成客运量103万人次,同比增长17%,货运量1045万吨,同比增长22%,全县道路运输各项工作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

二、主要工作方法及成效

(一)、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运输市场综合服务能力得到迅速提高。

1、客运管理方面从简单的数量投放型积极向控制总体数量、追求管理精细化转变,实现了我县客运服务品质迅速提升。目前我县的通村客运实际上承担着县城通乡镇和乡镇通农村双层任务,我们为了进一步解决偏远地区群众候车时间较长、部分通村客运线路经过重点集镇时间集中于某一时间段,而平时发车班次不足等通村客运在去年运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在充分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先后几次召开客运企业负责人、驾驶员代表、社会群众参与的座谈会,形成通村客运线路调整方案,并以公告形式将调整方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最后形成了广泛共识,平稳实现对8条线路,11辆客车的调整。同时我们积极督促两家客运公司通过加强对车辆调度管理,通过提高发车班次、延长车辆运营时间等方式使通村客运真正承担起我县通乡镇和通村庄两大任务,保证群众方便快捷出行的需求。

2、货运管理由粗放型管理向有目的的政策调控转变,不断探索道路运输业强化支农的方式、方法。我县的货运运力由于种种原因一直热衷于煤炭外运,往往造成我县农产品外运困难。我们从今年开始,从行业引导和政策调控两方面着手,改变了这一状况。今年8月份,我县马栏镇土豆销售困难,外运困难就是因素之一,我们急群众之所急,积极动员各方力量出主意、想办法,通过给予一定优惠政策等措施,动员了一批车辆参加马兰土豆外运,解决了群众燃眉之急,得到社会各界认可,中央电视台记者“走基层”栏目组对此事还进行了专题报道。

3、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服务业行业管理手段由简单审批向市场培育和调控转变,使我县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整体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为了适应市场需要,提升我县维修服务档次,今年以来,我们通过派工作人员到我县王勇汽车维修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指导,引导其主要负责人到其他企业参观等措施成功实现了我县这家规模较大、维修经验丰富的三类维修企业升等为二类维修企业。使全县有二类维修业户达到4家,三类维修业户197家。最大限度的为运输经营者提供方便的维修服务。由于历史原因我县一直没有一家经营手续合法,管理规范,培训能力较高的驾驶员培训学校,今年我们积极协调各方因素,目前由我县职中驾驶员培训班和咸运集团旬邑驾校联合组建的咸阳市汽车运输培训学校旬邑驾校已经完成前期可研申报、初步评审等工作,正在报上级核准阶段,此项工作必将进一步提高我县驾培机构的教学水平和综合能力。

(二)、以品牌建设、诚信建设为载体,道路运输业社会形象得到快速提升。

1、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今年来我们结合“交通示范县建设活动”在客运企业中先后开展了“客运文明线创建”、“文明驾驶员竞赛”、“星级客运站创建”等活动,通过对先进的表扬,达到了以点带面,推进全县客运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整体提高。

2、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全面落实。在继续坚持对运输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同时,我们严格落实《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办法》,将全县所有道路运输驾驶员纳入诚信考核项目内,从安全生产、遵守法规、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将诚信状况作为从业人员准入和退出的重要考核指标。今年以来,我们对出租车乱涨票价,拒载,货运车驾驶员,超限运输等15名违章驾驶员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严管。这些措施有力提高了我县道路运输业整体社会形象。

(三)、以“打黑”为着力点,确保了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1、“打黑”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打黑”工作一直是我们长抓不懈的工作重点,面对无证经营、非法经营、争抢客源、站外上下乘客、宰客、倒客等严重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不断创新稽查方式、完善稽查机制,多次召开企业负责人、车主代表、社会群众参与的座谈会倾听群众意见,了解存在的问题,灵活稽查工作方法,针对旬中门前、医院附近长期聚集的非法营运车辆,我们采取中队划区管理,实行责任包干,落实治理责任取得了明显效果。

2、专项治理活动成效显著。按照市运管处工作安排,5月份我们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黑车”、取缔维修“黑摊点”等道路运输行业非法生产专项整治行为。9月份又针对全县“黑驾校”猖獗,群众反响强烈的实际,我们及时开展了全县范围内非法驾校清理整顿工作。对全县“黑驾校”进行了全部取缔,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止11月底,我们共查处各类道路运输违章行为334起,其中无证经营“黑车”56两,非法维修摊点27起,非法驾校11家,查处各种违规经营车辆240余辆,处理群众举报案件13起,有力打击了非法经营者的嚣张气焰,保障了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转。

(四)、以长效机制构建为契机,促进了源头治超工作向制度化转变

1、货运源头装载企业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责任义务等进一步明确。通过督促各货运源头企业建立专门治超组织机构,明确装载、开票、计重等人 员及其负责人的治超责任,建立健全企业货物装载登记制度等措施,进一步落实了企业治超主体责任。我们先后与政府公示的全县11家货运企业签定了治超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形成了有效的约束力和制约力。

2、科技治超得到积极推行。今年我们充分利用县煤炭收费处的监控平台,派驻5名运政执法人员对各煤矿装载情况进行监控,能够及时发现和制止超限超载运输,有效提高了治超效果。

3、治超保证金制度得到落实。我们认真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开通了预算外资金专户,先后多次抽调人员到各煤矿进行宣传、催交,至目前,已征收到位8个煤矿60万元,其他煤矿正在督促缴纳之中,从根本上落实了源头装载单位的治超责任。

4、治超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我们对政府公示的11家货运源头企业继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长期派驻人员进行全天候24小时监管。5月份按照县政府的安排又增加了黑沟、留石村两家煤矿的派驻监管工作,做到了防患于未然。目前,“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治超长效机制已基本形成,源头治超形势明显好转,全年累计向各重点货源地派驻运政人与智能3000多人次,出动区域监管和巡查监管人员多人次,共检查货运车辆34852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21辆,劝返卸载货物104吨,源头超限超载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

(五)、以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监控为工作目标,使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得到新提高

1、安全基础教育得到认真落实。今年我们继续认真落实召开安全例会制度,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把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作为雷打不动的政治任务来抓,使各运输企业能深刻领会并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的相关文件精神,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患未然,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等理念,从源头上有效杜绝安全隐患,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2、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成绩斐然。今年5月份我们根据县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通知要求,积极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检查内容和检查标准,通过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运输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对安全制度不健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的企业限期整顿,消除了安全隐患。在11月份,我们又按照县局安全专题会议要求认真开展了“冬季客运安全大检查活动”。在检查中我们发现我县长途客车存在着少数车辆不进站上客、不按核定线路经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行为。我们及时开展了“省、市际客运秩序专项整顿活动”,对全县所有省市际客运车辆经营线路、发车站点进行了详细排查,及时对相关企业的13辆违规车辆采取了有效措施,纠正了违规行为,大大扭转了长途客车塬区发车所导致的车辆安全监管缺失、经营矛盾频发,乘客投诉不断等问题。

3、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今年我们认真做好了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在“春运”、“五一”、“十一”期间加大了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和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特别是对客运车辆进行多次全面检查,严禁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参加旅客运输,保证了我县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4、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们与所有客运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企业安全责任,提高了道路运输企业搞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促进我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六)、以不断强化自身建设为手段,使服务行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

1、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今年我们以省运管局信息化建设为契机,积极强化我所信息化建设,先后投入2万余元对所信息室按有关要求进行了装修,并派出6名业务强、懂电脑的同志参加了省运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目前,设备调试和人员培训已经全面完成,现正在进行行业资料采集工作区域网调试工作。

2、职工学习培训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今年我们在年初就制定了有效的年度教育学习计划、长远规划及各种教育学习的规章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措施,建立健全了职工学习的各类台帐。并由主要领导负责培训、考核的管理工作。逐步使我们的学习日趋制度化、日常化。职工的学习意识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以前的“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为创建学习型机关打下良好的基础。从而为我县道路运输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人才保证。

3、各种技能比赛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根据行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各类技能比赛,不断激发道路运输行业广大从业人员爱岗敬业、刻苦学习、钻研技能、争创一流的服务意识,提升其职业技能水平;今年我们按照上级安排,认真开展了运政执法岗位练兵比武和运政法律法规竞赛,并选派4名同志代表咸阳市参加了省厅举办的比武活动,取得了良好成绩和反响。

4、按照市局安排深入开展“转作风、强管理、提水平、树形象”活动。在道路运输行业开展“转作风、强管理、提水平、树形象”活动是市交通运输局在为了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行业服务水平,动员和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爱岗敬业、遵章守纪、创新思维、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正确决定。我们在这次活动中,按照市局有关要求健全了组织 领导、制定了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安排组织实施。现在第一阶段各项目标任务应经按要求顺利完成,全所职工学习理论素养、执法水平、业务水平、服务能力都得了进一步提升。我们现在正在认真落实第二阶段各项任务。

(七)、以强有力的制度建设,使党建工作、政风行风建设得到新发展

1、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今年我们根据形势需要,重新修订了我所《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并按照“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的要求,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让人民群众对我所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在日常工作中,要求全所职工积极推行优质文服务,大力倡导文明用语,工作中必须用到“您好”、“请稍等”、“慢走”等文明服务用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今年年以来我们不断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工作中坚持日常检查和不定期明察暗访相结合,严格查处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等行为,将执法规范情况纳入了工作责任制考核范围;严格执行规范执法、文明服务的十条禁令,有效防止了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以罚代管”、“只罚不管”、“只罚不纠”等行为发生

3、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得到提高。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县上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扎实开展了各项中心工作。在县“三为”主体教育活动实践阶段,我们认真开展“我当一周村官活动”,我所所有职工先后共分五组深入排厦社区戚家村,按照“三带三问三帮”活动的要求先后走访全村60%的家庭,了解他们了解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共形成调查表200余张,《我的“村官”报告》5份,此举有力的改进了干部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同时,我们积极派部分人员参加我县苹果有害生物防控,灾情救援等重大活动;圆满完成了春节焰火表演执勤,马兰革命纪念馆文艺晚会及开馆仪式执勤等工作工作,在两次执勤中,所有参加执勤的同志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纪律观念接受了组织考验,受到了社会认可。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经验:

一是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近年来国家的西部大开发和西咸一体化的步伐不断加快,为我县的道路运输事业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随着我县道路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道路运输的作用会越来越重要,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个难得的历史契机,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明确重点、围绕中心,不放松、不懈怠、把机遇转化为动力,把动力落实为成效,实现我县道路运输行业跨越式可持续发展。

二是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我县的道路运输市场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总体上还存在着发展数量不足,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我们要在通过推行严格的运输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同时,不断的稳步推进改革,开拓创新,积极探索行业发展的路子,积极为道路运输业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提供一切有利条件,方可促进我县道路运输业快速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三是团结一致、艰苦奋斗。由于历史、体制等多方面原因以及行业自身的特点,决定了道路运输行业必须依靠上下各级的共同努力和通力协作,才能减少矛盾、化解纠纷,促进行业协调健康发展。我们只有保持并发扬团结一致的精神和艰苦奋斗的品质,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团结一致、艰苦奋斗才能在行业发展、提供应急保障运输,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绩,把我们的事业不断推进到一个新高度。

20__年工作要点

20__年,我们将在县局的领导下,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发展现代道路运输业为中心任务,牢固树立现代化、集约化、一体化、精细化、信息化、低碳化“六个理念”,坚持数量增长与质量提升并举;全面创新与重点突破并举;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并举;自我发展与协同发展并举,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__年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七项工作:

1、强化管理,优化结构,着力提升我县道路运输市场服务质量

20__年我们将通过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等手段加大对经营者的引导力度,重点保证通村客运要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不断,公司化、市场运营进一步规范化,使通村客运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得到快速提高,为群众安全、快捷、舒适的出行提供保证。

2、强化服务,深入引导,加快我县货运市场现代化步伐

按照“政府主导,交通协调,企业经营,社会参与”的思路加快我县货运站场建设力度。争取年内完成县城货运市场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和3—5个重点乡镇货运站的前期调研工作。同时加大对现有货运企业的领导和扶持力度,加快企业向现代化物流公司转变,鼓励企业向仓储、装卸、信息咨询等服务延伸,促进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目标发展。

3、健全机制,夯实基础,努力提高我县维修、驾培市场管理水平

维修市场管理坚持总量控制,质量提高、市场调节的思路,以二类以上维修业户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不断提升我县维修行业服务质量和总体规模档次;驾培市场要求驾培机构在提升教学质量上下工夫,不断打击各类非法驾校,保证全县驾培工作的健康科学发展。

4、创新手段,标本兼治,进一步规范运输市场秩序

不断探索运输市场监管的新方式、新办法,在继续坚持多年来行之有效的“领导包片、中队长包线路、职工包营运车辆,鼓励运输业户举报”等手段市场整治措施同时,建立规范化的巡查、处罚、抄告流程。对于稽查队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应及时将车辆违章情况通知所属企业并抄告相关股室,相关股室要将其违章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记入其企业档案和个人从业记录,并对所属车辆长期多次违章、安全整改不力、发生无理堵门、上访等恶性事件的经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企业降级或取消经营资格的处理。

5、预防为主,强化监管,确保全县运输生产安全形势的持续好转

继续坚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职责,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安全规章制度。以开展“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等专项活动为载体,重点落实安全生产负责制和安全生产问责制;以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为契机,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应急条件、基础设施、技术设备等方面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是我县道路运输行业基本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6、创新思维,多措并举,实现源头治超向科技治超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