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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老旧小区整治方案,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本着“业主自愿、政府扶持、部门联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稳妥的开展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升老旧住宅小区管理水平。
二、总体工作目标
2007年的总体工作目标是完成新*区等5个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改造工作。整治工作完成后,基本恢复管理运行功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达到环境整洁、生活方便的目标。
三、工作内容
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改造工作包括环境整治、联合执法、配套设施建设和实施物业管理等四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一)环境整治的主要工程项目
房屋修缮类:
1、外墙面的涂料粉刷;
2、破损落水管整修、更换。
绿化调整类:
1、花草树木调整,草坪铺设、补种、修剪;
2、原有景点及休闲健身场所整修、完善;
3、路沿石修补、破损窨井盖整修、更换。
(二)管理用房和公共设施项目建设
1、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经营用房的修补、建设或增补、扩建。
2、居民委员会、警务室、社区活动中心用房的修补、建设或增补、扩建。
3、宣传栏、告示牌的增设。
4、公共场地的硬化、增补、修补。
5、电子监控设施和房屋的整修、补建、扩建。
6、封堵院门、增设大门。
(三)联合执法工作
1、违章建筑、棚厦,侵占公共场地、破坏和损毁绿化现象的清理整顿。
2、马路市场、摊点的清理。
3、建立统一的广告设施,依法清理野广告。
4、对占用或闲置的公建配套设施及其收益进行清理、清退或调整,明晰产权归属。
(四)实现物业管理工作的转轨
1、筹建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或进行换届选举。
2、建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运行和物业管理各项制度。
3、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4、做好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住宅小区移交接管工作。
四、项目管理要求
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工作要求,对列入整治计划的老旧住宅小区基本情况认真研究,明确整治内容和标准,做到精心组织、精心管理、精心施工。
(一)综合整治项目要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二)综合整治项目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造价审计规定;整治项目和范围要在业主大会批准的范围内,在相关小区公示,接受居民的监督。
(三)综合整治项目要对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造价。
(四)综合整治项目要严格按计划进度要求组织实施。
五、工作职责
(一)各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职责
1、牵头做好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改造工作的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
2、抓好居民委员会的建设,与市民政局联合,完善居民委员会组织。
3、组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或换届选举工作,与市建设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建设、移交接管和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工作。
(二)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市建设局:
1、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求,做好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改造工作的组织协调;
2、具体负责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负责对小区内占用或闲置的公建配套设施及其收益进行清理、清退或调整,明晰产权归属;
4、负责组织小区综合整治与改造工作的建设、竣工验收、移交接管的指导、监督工作;
5、负责供气、市政、园林、环卫设施检修、改造、维护工作;
6、按照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抓好综合整治工作进度的安排、调度、检查;
7、监督指导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
市规划局:
1、负责审定小区封闭和配套设施的补建方案,并提供相关的配套资料;
2、以原有规划设计要求为依据,负责落实应当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增补配套完善的设施设备具体指标。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负责拆除小区内的违法建筑、设施;
2、会同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对小区内的马路市场、乱设的摊点进行清理整顿。
市工商局、民政局、经贸局:配合各街道、各部门做好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市物价局:负责物业管理服务费等收费标准的审定工作。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配合民政部门确定困难家庭物业管理服务费、综合整治与改造费的补助方式、标准。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市财政拨付资金的及时到位,协助做好工程造价的审计工作。
市公安局:协助各街道、各部门做好老旧住宅小区整治与改造工作,保障联合执法工作的实施,维护整治与执法工作秩序,依法查处破坏小区公建配套设施等影响公共安全的行为。
相关管线、设施设备专业管理单位:供电部门负责小区内供电线路、设施设备调整方案的制订和实施;供水部门负责小区内供水线路、设施设备调整方案的制订和实施;供气部门负责小区内供气线路、设施设备调整方案的制订和实施;广电部门负责小区内广电线路、设施设备调整方案的制订和实施;通讯部门负责小区内通讯线路、设施设备调整方案的制订和实施。
六、资金来源
(一)按照原有的规划设计要求应当配备而未建设的房屋和设施设备,由原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补建和改造资金。
(二)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管理的管网设施设备由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
(三)其他改造资金采取以下方式筹集:
1、设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新兴北区、新兴南区和荆河小区筹集方式
(1)市财政承担20%;
(2)原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30%;
(3)所属街道财政承担10%;
(4)业主承担40%,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2、未设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奎文北区和馍馍庄小区二期筹集方式
(1)市财政承担50%;
(2)原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30%;
(3)所属街道承担10%;
(4)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或续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或按照实际需要,向业主收缴综合整治与改造费用的10%。
七、实施步骤
(一)动员发动和调研摸底阶段(3月24日至3月31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动员会议,各部门、街道办事处按照会议要求,做好层层动员,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开展宣传工作。同时组织人员开展调研,核算费用,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二)实施综合整治与改造阶段(4月1日至11月10日)。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按照分工,加强协作,开展全面整治与改造工作。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阶段(11月11日至11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将对全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与改造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与考核,表彰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为加强对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位明同志任组长,市长助理王文奎,市政府党组成员、建设局局长周长秦同志任副组长,行政执法、规划、水务、民政、物价、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经贸、广电、供电、公安、财政等部门和荆河、龙泉、北辛、善南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周长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绍猛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市政府各部门、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专门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积极主动的做好配合工作,把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与构建和谐社区结合起来,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任务结合起来,与切实改善群众生活和居住环境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形成合力,大力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
(二)抓好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组建和换届工作。按照法定的程序,组织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对已经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其依法开展工作。
(三)进一步明确任务,积极开展综合整治与改造工作。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制订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预算的基础上,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按照本方案进行落实,并同步做好施工队伍的招标、工程造价的审查、施工监理与行政执法等工作。
(四)做好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和住宅小区的移交接管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行综合整治改造后,尽快完成住宅小区整体移交接管,由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管理队伍后,物价部门要及时审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实施物业管理。同时,居民委员会要做好计划生育、优军优抚、帮教扶贫、人民调解等工作。有关部门和所属街道办事处要加强配合和业务指导,加强业主委员会与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协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论文摘 要: 文章明确提出了加强首都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围绕这一 观点从提升城市整体管理水平、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区和展示首都城市良好形象 的角度,阐述了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是首都城市建设管理面临的重要课题,分析了目 前 老旧住宅小区的管理现状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 的对策和建议。
城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薄弱环节。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整 体形象,必须对城市老旧住宅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标本兼治,城市才能和谐发展。作为我国 的首都北京,更应该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不惜人力、物力、财力,进一步完善综合整治机制 和配套的法规政策,切实把城市老旧住宅小区建设好、管理好。本文结合首都北京的老旧住 宅小区现状谈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 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是提升首都城市整体管理水平的需要。
目前,我国各地对老旧小区的界定稍有不同,但一般是指早期建设的那些设计建设标准 低、配套不全、设备过时老化、管理不善、人文环境差的旧住宅小区。北京市的老旧小区一 般 建于20世纪90年代以前,约有1580多个,在全市3000多个小区中占有半壁江山。如西城区 ,仅直管公房老旧小区就有76个,而在东城区138个住宅小区中老旧小区就有93个,占到2/3 。由于受历史的局限,这些老旧住宅小区无论在公建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标准 方面,还是在管理模式、运作机制方面,都无法满足首都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特别是 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老旧住宅小区形成产权逐步多元化,小区维护和管理资金渠道逐步枯 竭,管理水平降低,管理功能退化,致使老旧住宅小区人居环境环境与新建小区形成强烈反 差,已经成为首都城市建设管理的落后地带。只有大力加强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尽快将老 旧小区的建设和管理搞上去,提升首都城市整体建设和管理水平才有坚实的基础。
2.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需要。城市老旧小区大都先天不足,后天 营养不良,导致小区居民日常生活面临许多问题和实 际困难。比如,小区道路维护不足,路面坑坑洼洼,路灯缺失,影响居民出行;私搭乱建挤 压侵占市政管线和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隐患;小区雨水污水混流,房屋前后下水管道破损, 堵塞严重,基本丧失城市防洪功能,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每到汛期,能否确保老旧小区安 全渡汛,成为政府不放心、房管单位最担心、群众感到痛心的老大难问题。老旧小区的居民 迫切希望尽快改变这种状况。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对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努力改善住用 和环境条件,并建立健全正规有序的管理机制,以形成小区维护管理的良性循环。从首都城 区近几年进行综合整治的老旧小区并引入规范管理的试点情况看,群众反映很好,小区居民 普遍感谢政府解决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实际问题,改善了群众的生活环境 ,提高了群众的生活质量,为老百姓办了实事、办了好事。
3.加强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需要。一个安全优美、舒适和睦的生存空间对 于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有着 十分重要的作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目标,首要的不是追求经济效益,而是努力寻求社会 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综合整治的意义不仅在于简单改善、维持社区秩序,保 障住户基本的居住条件,还在于可以协调社区内各方面的关系,化解各种不平衡、不和谐因 素引发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营造一种和谐的人文环境。通过全面的综合整治,使老 旧住宅小区原有毁损的道路及时修补,严重缺失的照明设施得到增设,方便了群众出行;私 搭乱建被拆除,腾出的场地用来建设绿地、停车场和休闲健身活动场所等等,居民居住的条 件改善了,环境优美了,心气也就顺了,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自然会得到提升。
4.加强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是展示首都城市良好形象的需要。
小区是城市的细胞。随着首都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一批批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管 理先进的新建住宅小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给居民们带来强大的视觉冲击和心理感受, 已经成为展示首都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的重要窗口。然而,一些老旧小区相比之下就黯然 失色,老 旧小区的“脏、乱、差”状况,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到首都城市形象。可以这么讲, 没有老旧住宅小区居住面貌的根本改观,提升首都城市内涵和整体形象就是一句空话。从已 完 成综合整治并实行规范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情况看,都达到了整洁干净、亮化美化的要求, 较好地融入了首都现代化的城市格局,不仅增强了城市的吸引力和辐射力,实现了物业的保 值增值,而且也为展示首都城市形象锦上添花。因此,我们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创建文明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时候,更应该重视老旧住宅小区的建设和管理。
二、老旧住宅小区管理现状及综合整治面临的问题
1.老旧住宅小区管理现状。一是房屋本体和基础设施陈旧老化,甚至缺失,缺乏系统保养 和维修。也就是说老旧小区都到了“问题阶段”, 如房屋外墙粉刷面起壳风化;内楼道墙 面楼梯扶手脱落锈蚀,没有公共照明;多层楼房顶层防渗漏功能退化,房屋前后下水管道破 损、堵塞,雨水、污水混流,化粪池定期得不到清理;小区道路老化,路面破损甚至没有路灯;绿地杂草丛生、布局混乱,有些公共绿地甚至被人用来种菜。消防设施设计标准低, 高层楼房高层房屋电梯、没有专用消防泵和消防控制柜,消防设施自然损坏、人为破坏和被 盗现象严重,造成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是生活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主要表现在 各类违章搭建多,破墙开门多,阳台改为厨房、厕所以及“房中房”现象多,无证摊点多, 车辆乱停乱放多,已成为影响城市容貌的顽症。几乎每一个老旧住宅小区都有违章建筑, 一些个人、单位、街道未经规划 部门许可,擅自在小区内主干道两侧乱搭亭棚,破院墙开门,影响小区交通和景观,破坏了 小区绿化。机动车、自行车无序停放,随意占用便道,造成交通拥堵。老旧小区的建筑一般 比较分散,难以达到相对封闭和独立,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进出;有的小区由于没有围墙和门 卫值班室,车辆失窃和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老旧住宅小区中,由于多 方面的原因,房屋出租率普遍较高,居住人员和外来人口多,甚至是“三无”人员聚居地。
三是公共配套设施缺少、被占用现象严重或者说小区分布零散,公建配套无人问津。一 些老旧住宅小区,建设之初,只是为了解决居民住房困难,规划方案比较简单。居民活动场 所、公共绿地、自行车库、停车场等配套设施与居民实际需求的矛盾相当突出,环卫设施不 完备,有的没有垃圾箱和垃圾中转站,垃圾房、公厕、果壳箱等设置过少,有的地方甚至是 空白。大多数小区原有公建配套设施规划配置比例较低,仅有的一些公建配套设施有的也被 挤占挪作它用,一些小区居委会用房已转租或出卖给其他单位,小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 之间 关系不和,争房、争权、争地盘,矛盾重重。这些年市政府加大了投入改造力度,部分老旧 住宅小区条件有所改善,但上述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要彻底改变这种情况,需 要认真分析整治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予以解决。
2.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必须解决的有四大问题。一是整治合力能否形成问题。老旧小区整治涉 及 的整治任务重,内容范围广,涉及建设、规划、工商、城管、房管、街道、水利、自来水等 政府十多个部门或单位。无论是在整治工作方面还是在整治投入方面,仅靠个别部门是难以 承担这项任务的,必须条块结合,共同参与,明确任务分工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的 合力,才能确保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强力推进。二是整治经费的筹措问题。首都城市老旧小 区1000多个,整治经费动辄数亿元。如果全部由政府或部门承担,财政将无力承受,如果全 部由企业承担,既不现实也不合理。再加上由于房改体制的推进,住宅产权已呈多元化, 因 此,不能再揪住开发单位或原产权单位不放,应立足于小区找资金,尽最大可能、最大限度 地合理利用小区闲置土地或简陋房屋进行二次开发,在不要政府和企业投入、不影响规划的 情况下,实现资金平衡。资金无法平衡的缺口部分,再由房屋产权人、原房屋产权单位、房 屋建设单位、政府及政府部门按一定比例进行合理分摊较为合适。三是综合整治完成,后续 管理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政府应通过建立市场机制来培育老旧小 区百姓的市场观念,即政府花钱买机制,百姓花钱买服务。要让广大居民懂得,房屋的产权 已经多元化,作为产权人要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只有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对老 旧住宅小区整治完的后续管理实施监督,才能真正维护自身的利益,落实长效管理的机制。 同时,要让广大街道、社区干部懂得,老旧住宅小区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管理服务也应从过去 的政府行为转变为市场行为,要转变政府职能,逐步转换角色,积极主动地做好退位和补位 工作,把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完的后续的管理工作让位于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 ,并加强监督管理。否则,整治成果将前功尽弃。四是一些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利益调整问题 。 整治势必牵涉到原有利益格局的调整,尤其是腾退已被占用的原公建配套设施,回购街道办 事处、居委会等投资自建的配套设施,这将影响到一些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同时根据规划和 小区服务与管理的需要,补建必要的配套设施,也存在利益机制的调整问题。为切实维护广 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老旧小区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管理机制的建立,只有强化政策 约束,才能确保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尤其是配套设施的腾退、回购与补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才 能巩固整治成果,扩大市政府对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社会效益。
三、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对策和建议
采取渐进式,逐步推进试点的方式,实施和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的综合整治是一项顺民心 、得民意的利民工程。针对当前面临的许多困难和问题,笔者建议采取如下对策: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对老旧住宅小区整治进行整体规划 ,制定专项计划,列为“折子工程”。按照政府组 织、居民参与的原则,因地制宜,积极进行房屋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延长房屋使用寿 命,改善房屋使用条件。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每年由区(县)提出计划,编制预算,并组织街 道(乡镇)具体实施。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安排专项资金,保证整治资金来源;同时,要积 极引入市场机制,调动社会资金、力量共同参与老旧住宅小区整治。
2.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形成合力,强力实施综合整治。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牵涉面广, 经费缺口大,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 程。市、区各级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牵头成立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整治工作常设领导机构 ,作为市区各级常设综合整治办公室。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制定整治总体规 划方案,研究落实产权产籍清理、整治资金筹措、小区硬件设施建设等重要 事项,解决工作进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顺利进行。
3.因地制宜,建立适合老旧小区特点的管理模式和长效管理机制,保持老旧住宅小区 综合整治成果。老旧居住小区整治工作完成后,要通过解决管理责任主体、资金来源、管理 机制等问题 ,建立适合老旧居住小区特点的管理模式、机制,杜绝整治后的反复情况,保持整治成果, 从根本上改变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政府的角色不仅仅在于前期整治时期的支援“造血”, 更在于从政策、资金、技术、人员等多方面入手,引导小区提升自己的“造血”功能;在管 理模式上,可以根据综合整治后房屋、环境、配套设施、业主或使用人的经济承受能 力 ,以及对物业管理的实际需求情况照符合老旧小区实际、尊重居民意愿的原则,区分小区的 不 同情况和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后续管理模式,促进老旧小区管理的良性循环。对于配套设 施相对独立,较为完善,又有一定规模的老旧小区,可以采取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 委员会,依法选聘物业企业,对小区进行物业服务。对于不具备实行物业企业服务条件的小 区,可以由社区居委会代表社区居民,依法与房屋和设施设备维 修、保洁、保安等专业服务企业签订委托管理和服务合同,专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提 供服务和收取报酬。也可以由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待业、失业人员组成维修、保洁、绿化等 队伍,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4.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法规,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政策和法规保障。对新 建小区,国家和地方都有各种建设、管理方面的法规条例;但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及后续管理,各地均没有具体的法律规章和管理办法。从近几年全国各地对老旧住宅小区综 合整治的经验与教训来看,首都老旧住宅小区综 合整治,同样面临与各地类似的重重阻力与困难,不仅需要落实整治的大额资金,也需要治 理历史“积淀负债”,如整治势必牵涉到原有利益格局的调整,尤其是腾退已被占用的原 公建配套设施,回购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投资自建的配套设施,这将影响到一些单位和个 人的利益,同时根据规划和小区服务与管理的需要,补建必要的配套设施,也存在利益机制 的调整问题。为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老旧小区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管理 机制的建立,只有强化法律和政策约束,才能确保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尤其是配套设施的腾退 、回购与补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才能巩固整治成果,扩大市政府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社会效 益。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并非几个部门简单的短期突击工作就能达成目标,也并非简单对小 区面貌予以临时性的修补,而是对旧住宅小区居住秩序与居住环境的修复与重建。这样一项 综合系统的整治工程,需要制定相应配套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来加以规范,需要制定相应的 完整周密而又科学的整治方案,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指挥和配合管理机制,才能有效推进。
总之,要通过对北京市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把“老旧小区”建设成为一个个各具特 色的环境优美、舒适方便、安全文明的和谐社区,建设成为首都居民的幸福家园。
参考文献
1.陈刚.城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问题初探.中国房地信息,2003(12)
论文摘 要: 文章明确提出了加强首都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围绕这一 观点从提升城市整体管理水平、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区和展示首都城市良好形象 的角度,阐述了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是首都城市建设管理面临的重要课题,分析了目 前 老旧住宅小区的管理现状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 的对策和建议。
城市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薄弱环节。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整 体形象,必须对城市老旧住宅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标本兼治,城市才能和谐 发展 。作为我国 的首都北京,更应该高度重视这个问题,不惜人力、物力、财力,进一步完善综合整治机制 和配套的法规政策,切实把城市老旧住宅小区建设好、管理好。本文结合首都北京的老旧住 宅小区现状谈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 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是提升首都城市整体管理水平的需要。
目前,我国各地对老旧小区的界定稍有不同,但一般是指早期建设的那些设计建设标准 低、配套不全、设备过时老化、管理不善、人文环境差的旧住宅小区。北京市的老旧小区一 般 建于20世纪90年代以前,约有1580多个,在全市3000多个小区中占有半壁江山。如西城区 ,仅直管公房老旧小区就有76个,而在东城区138个住宅小区中老旧小区就有93个,占到2/3 。WWW.133229.CoM由于受 历史 的局限,这些老旧住宅小区无论在公建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标准 方面,还是在管理模式、运作机制方面,都无法满足首都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特别是 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老旧住宅小区形成产权逐步多元化,小区维护和管理资金渠道逐步枯 竭,管理水平降低,管理功能退化,致使老旧住宅小区人居环境环境与新建小区形成强烈反 差,已经成为首都城市建设管理的落后地带。只有大力加强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尽快将老 旧小区的建设和管理搞上去,提升首都城市整体建设和管理水平才有坚实的基础。
2.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需要。城市老旧小区大都先天不足,后天 营养不良,导致小区居民日常生活面临许多问题和实 际困难。比如,小区道路维护不足,路面坑坑洼洼,路灯缺失,影响居民出行;私搭乱建挤 压侵占市政管线和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隐患;小区雨水污水混流,房屋前后下水管道破损, 堵塞严重,基本丧失城市防洪功能,给居民生活带来不便。每到汛期,能否确保老旧小区安 全渡汛,成为政府不放心、房管单位最担心、群众感到痛心的老大难问题。老旧小区的居民 迫切希望尽快改变这种状况。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对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努力改善住用 和环境条件,并建立健全正规有序的管理机制,以形成小区维护管理的良性循环。从首都城 区近几年进行综合整治的老旧小区并引入规范管理的试点情况看,群众反映很好,小区居民 普遍感谢政府解决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活实际问题,改善了群众的生活环境 ,提高了群众的生活质量,为老百姓办了实事、办了好事。
3.加强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需要。一个安全优美、舒适和睦的生存空间对 于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有着 十分重要的作用。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的目标,首要的不是追求 经济 效益,而是努力寻求社会 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综合整治的意义不仅在于简单改善、维持社区秩序,保 障住户基本的居住条件,还在于可以协调社区内各方面的关系,化解各种不平衡、不和谐因 素引发的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营造一种和谐的人文环境。通过全面的综合整治,使老 旧住宅小区原有毁损的道路及时修补,严重缺失的照明设施得到增设,方便了群众出行;私 搭乱建被拆除,腾出的场地用来建设绿地、停车场和休闲健身活动场所等等,居民居住的条 件改善了,环境优美了,心气也就顺了,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自然 会得到提升。
4.加强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是展示首都城市良好形象的需要。
小区是城市的细胞。随着首都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一批批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管 理先进的新建住宅小区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给居民们带来强大的视觉冲击和心理感受, 已经成为展示首都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的重要窗口。然而,一些老旧小区相比之下就黯然 失色,老 旧小区的“脏、乱、差”状况,甚至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到首都城市形象。可以这么讲, 没有老旧住宅小区居住面貌的根本改观,提升首都城市内涵和整体形象就是一句空话。从已 完 成综合整治并实行规范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情况看,都达到了整洁干净、亮化美化的要求, 较好地融入了首都 现代 化的城市格局,不仅增强了城市的吸引力和辐射力,实现了物业的保 值增值,而且也为展示首都城市形象锦上添花。因此,我们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创建文明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时候,更应该重视老旧住宅小区的建设和管理。
二、老旧住宅小区管理现状及综合整治面临的问题
1.老旧住宅小区管理现状。一是房屋本体和基础设施陈旧老化,甚至缺失,缺乏系统保养 和维修。也就是说老旧小区都到了“问题阶段”, 如房屋外墙粉刷面起壳风化;内楼道墙 面楼梯扶手脱落锈蚀,没有公共照明;多层楼房顶层防渗漏功能退化,房屋前后下水管道破 损、堵塞,雨水、污水混流,化粪池定期得不到清理;小区道路老化,路面破损甚至没有路灯;绿地杂草丛生、布局混乱,有些公共绿地甚至被人用来种菜。消防设施设计标准低, 高层楼房高层房屋电梯、没有专用消防泵和消防控制柜,消防设施自然损坏、人为破坏和被 盗现象严重,造成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是生活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主要表现在 各类违章搭建多,破墙开门多,阳台改为厨房、厕所以及“房中房”现象多,无证摊点多, 车辆乱停乱放多,已成为影响城市容貌的顽症。几乎每一个老旧住宅小区都有违章建筑, 一些个人、单位、街道未经规划 部门许可,擅自在小区内主干道两侧乱搭亭棚,破院墙开门,影响小区 交通 和景观,破坏了 小区绿化。机动车、自行车无序停放,随意占用便道,造成交通拥堵。老旧小区的建筑一般 比较分散,难以达到相对封闭和独立,任何人都可以自由进出;有的小区由于没有围墙和门 卫值班室,车辆失窃和刑事案件时有发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老旧住宅小区中,由于多 方面的原因,房屋出租率普遍较高,居住人员和外来人口多,甚至是“三无”人员聚居地。
三是公共配套设施缺少、被占用现象严重或者说小区分布零散,公建配套无人问津。一 些老旧住宅小区,建设之初,只是为了解决居民住房困难,规划方案比较简单。居民活动场 所、公共绿地、自行车库、停车场等配套设施与居民实际需求的矛盾相当突出,环卫设施不 完备,有的没有垃圾箱和垃圾中转站,垃圾房、公厕、果壳箱等设置过少,有的地方甚至是 空白。大多数小区原有公建配套设施规划配置比例较低,仅有的一些公建配套设施有的也被 挤占挪作它用,一些小区居委会用房已转租或出卖给其他单位,小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 之间 关系不和,争房、争权、争地盘,矛盾重重。这些年市政府加大了投入改造力度,部分老旧 住宅小区条件有所改善,但上述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要彻底改变这种情况,需 要认真分析整治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予以解决。
2.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必须解决的有四大问题。一是整治合力能否形成问题。老旧小区整治涉 及 的整治任务重,内容范围广,涉及建设、规划、工商、城管、房管、街道、水利、自来水等 政府十多个部门或单位。无论是在整治工作方面还是在整治投入方面,仅靠个别部门是难以 承担这项任务的,必须条块结合,共同参与,明确任务分工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的 合力,才能确保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强力推进。二是整治经费的筹措问题。首都城市老旧小 区1000多个,整治经费动辄数亿元。如果全部由政府或部门承担,财政将无力承受,如果全 部由 企业 承担,既不现实也不合理。再加上由于房改体制的推进,住宅产权已呈多元化, 因 此,不能再揪住开发单位或原产权单位不放,应立足于小区找资金,尽最大可能、最大限度 地合理利用小区闲置土地或简陋房屋进行二次开发,在不要政府和企业投入、不影响规划的 情况下,实现资金平衡。资金无法平衡的缺口部分,再由房屋产权人、原房屋产权单位、房 屋建设单位、政府及政府部门按一定比例进行合理分摊较为合适。三是综合整治完成,后续 管理问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政府应通过建立市场机制来培育老旧小 区百姓的市场观念,即政府花钱买机制,百姓花钱买服务。要让广大居民懂得,房屋的产权 已经多元化,作为产权人要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只有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对老 旧住宅小区整治完的后续管理实施监督,才能真正维护自身的利益,落实长效管理的机制。 同时,要让广大街道、社区干部懂得,老旧住宅小区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管理服务也应从过去 的政府行为转变为市场行为,要转变政府职能,逐步转换角色,积极主动地做好退位和补位 工作,把老旧住宅小区整治完的后续的管理工作让位于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 ,并加强监督管理。否则,整治成果将前功尽弃。四是一些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利益调整问题 。 整治势必牵涉到原有利益格局的调整,尤其是腾退已被占用的原公建配套设施,回购街道办 事处、居委会等投资自建的配套设施,这将影响到一些单位和个人的利益,同时根据规划和 小区服务与管理的需要,补建必要的配套设施,也存在利益机制的调整问题。为切实维护广 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老旧小区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管理机制的建立,只有强化政策 约束,才能确保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尤其是配套设施的腾退、回购与补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才 能巩固整治成果,扩大市政府对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社会效益。
三、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的对策和建议
采取渐进式,逐步推进试点的方式,实施和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的综合整治是一项顺民心 、得民意的利民工程。针对当前面临的许多困难和问题,笔者建议采取如下对策: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对老旧住宅小区整治进行整体规划 ,制定专项计划,列为“折子工程”。按照政府组 织、居民参与的原则,因地制宜,积极进行房屋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延长房屋使用寿 命,改善房屋使用条件。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每年由区(县)提出计划,编制预算,并组织街 道(乡镇)具体实施。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安排专项资金,保证整治资金来源;同时,要积 极引入市场机制,调动社会资金、力量共同参与老旧住宅小区整治。
2.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形成合力,强力实施综合整治。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牵涉面广, 经费缺口大,是一项事关全局的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 程。市、区各级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牵头成立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整治工作常设领导机构 ,作为市区各级常设综合整治办公室。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制定整治总体规 划方案,研究落实产权产籍清理、整治资金筹措、小区硬件设施建设等重要 事项,解决工作进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顺利进行。
3.因地制宜,建立适合老旧小区特点的管理模式和长效管理机制,保持老旧住宅小区 综合整治成果。老旧居住小区整治工作完成后,要通过解决管理责任主体、资金来源、管理 机制等问题 ,建立适合老旧居住小区特点的管理模式、机制,杜绝整治后的反复情况,保持整治成果, 从根本上改变老旧小区的居住环境。政府的角色不仅仅在于前期整治时期的支援“造血”, 更在于从政策、资金、技术、人员等多方面入手,引导小区提升自己的“造血”功能;在管 理模式上,可以根据综合整治后房屋、环境、配套设施、业主或使用人的 经济 承受能 力 ,以及对物业管理的实际需求情况照符合老旧小区实际、尊重居民意愿的原则,区分小区的 不 同情况和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后续管理模式,促进老旧小区管理的良性循环。对于配套设 施相对独立,较为完善,又有一定规模的老旧小区,可以采取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 委员会,依法选聘物业 企业 ,对小区进行物业服务。对于不具备实行物业企业服务条件的小 区,可以由社区居委会代表社区居民,依法与房屋和设施设备维 修、保洁、保安等专业服务企业签订委托管理和服务合同,专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提 供服务和收取报酬。也可以由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待业、失业人员组成维修、保洁、绿化等 队伍,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4.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法规,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提供政策和法规保障。对新 建小区,国家和地方都有各种建设、管理方面的法规条例;但对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及后续管理,各地均没有具体的 法律 规章和管理办法。从近几年全国各地对老旧住宅小区综 合整治的经验与教训来看,首都老旧住宅小区综 合整治,同样面临与各地类似的重重阻力与困难,不仅需要落实整治的大额资金,也需要治 理 历史 “积淀负债”,如整治势必牵涉到原有利益格局的调整,尤其是腾退已被占用的原 公建配套设施,回购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投资自建的配套设施,这将影响到一些单位和个 人的利益,同时根据规划和小区服务与管理的需要,补建必要的配套设施,也存在利益机制 的调整问题。为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老旧小区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管理 机制的建立,只有强化法律和政策约束,才能确保老旧小区整治工作尤其是配套设施的腾退 、回购与补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才能巩固整治成果,扩大市政府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社会效 益。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并非几个部门简单的短期突击工作就能达成目标,也并非简单对小 区面貌予以临时性的修补,而是对旧住宅小区居住秩序与居住环境的修复与重建。这样一项 综合系统的整治工程,需要制定相应配套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来加以规范,需要制定相应的 完整周密而又 科学 的整治方案,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指挥和配合管理机制,才能有效推进。
总之,要通过对北京市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把“老旧小区”建设成为一个个各具特 色的环境优美、舒适方便、安全文明的和谐社区,建设成为首都居民的幸福家园。
今年中心将《房屋登记办法》和房产综合管理信息新系统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了房屋权属登记机制。区共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25起,登记面积60.88万平方米;新建房、商品房初始登记115起,登记面积151.29万平方米;商品房、存量房登记4022份,登记面积49.12万平方米;预告登记1980份;上缴契税8418.11万元;上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共2449.76万元。
二、加强物业服务管理,提升全区物业服务品质
(一)全力以赴,争创第三届文明城市
作为物业主管部门,我们一方面对全区物业公司软硬件整治工作做到指导有方、督促有力,另一方面全体出动参与创城。共粉刷墙面12000多平米、修补路面460多平米、新划停车位约1800个、清运垃圾140多车,完成了全区三个街道办事处共41个住宅小区、社区和居委会的整治工作,同时还协助烟海加油站、胜利油田疗养院等单位做好卫生清理工作,圆满完成了创城工作任务。
(二)加大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力度
为提高全区居民小区的生活质量,中心于年初开始了老旧居民小区整治活动,7月份完成了海景花园小区的综合整治工作,下半年,根据其他老旧小区入住情况及小区配套情况,建立业主档案并制定出《区老旧居民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三)做好园区平改坡项目相关工作
下半年,中心对园区内50家企业进行走访摸底,经过三个月的努力,完成了《园区平改坡实施方案》和部分施工设计效果图。目前,监理、材料的招标工作也已完成。
三、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今年住房保障建设首次与民政部门联合,增加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证环节,区共有458户家庭认证成功,有188户家庭选购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租赁补贴的发放范围也首次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全区共有79户家庭签约,较往年有大幅度提高。
四、建立房管系统网站,实现信息及时更新与公布
中心网站经过6个月的紧张调试,现已面向社会公开。网站涵盖了单位职能、政策法规、政务公开及公众参与等内容,使民众足不出户便可了解最新的房产政策、楼盘预(销)售情况及小区的三维鸟瞰图等信息,为民众提供更为快捷方便的服务。
自2007年以来,针对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建设的45个住宅小区(下称老旧小区)主体严重老化,年久失修,环境脏乱差的情况,滕州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持续开展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程,目前仍有15个老旧小区没有进行改造。因此,2012年将15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作为政府为民办事的十件实事之一,累计投入资金3600余万元的资金,按照“构建和谐城乡、打造民生城建”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业主自愿、部门联动、相互协作、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以为民、便民、利民,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宗旨,以建设文明、和谐、平安住宅小区为目标,以整治小区环境脏、乱、差为重点,积极稳妥的开展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老旧住宅小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老旧住宅小区管理水平。拟整治面积124.54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1711户。整治后的旧住宅小区达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体制。整治项目主要内容为:疏通和更新小区主、支排水排污管道,增设或更新排水排污检查井井盖;化粪池清污;硬化小区内主、次道路,更换路沿石,适当扩宽路面;增加小区停车位面积;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章违法行为;调整绿化方式,补植适宜树种;楼体粉刷工程(包括楼体外墙和楼梯间内墙);维修和更换落水管;未实施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整治完成后具备条件的要组织筹备成立业主大会,指导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暂不具备条件的由驻地居委会牵头,组织开展保洁、保绿、保安等基础;改造影响居民生活的供电设施,未向供电部门移交的组织实施移交;合理增设健身器材,完善小区标识、公益宣传橱窗等设施;其他具备整治条件的项目等12项。
力争通过综合整治,使我市老旧小区的的环境明显改观,秩序明显好转,设施功能也明显改善,虽然近几年老小区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与居民群众的愿望相比,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总结我市老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矛盾与困难:
1、社会期望膨胀,老小区整治目标难以完全实现。居民和小区管理单位希望通过老小区整治解决所有问题。例如,解决文化休闲问题、车棚出租问题、公建配套问题、专业改造问题等,这些给小区整治赋予了太高的目标,也给老小区整治工作造成巨大的压力。
2、工程错综复杂,单一网络难以妥善协调。老小区整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房管、政法、、发改、公安、财政、建设、水利、规划、园林、城管、体育、物价、供电、电信、邮政、广电、移动、联通等多家单位与部门,需要各单位和部门共同配合,密切协作,更需要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有一些部门认为老小区整治是物业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造成协调众多行政部门和专业单位的联动有些力不从心。
3、管理后劲不足,整治效果难以长久维持。老小区由于建造时间早,建设主体多元化,小区的规划设计、功能布局以及各项生活配套存在较多缺陷,与开展常规性的物业管理要求有较大差距。而老小区由于自身功能不完善,严重影响了物业公司的自我维持与发展。老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低、收缴难,严重影响了物业公司的正常营运。近几年老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不时有退出的现象,小区整治后并不能彻底走出长效管理后劲不足的困境,也影响了整治效果的长久维持。
对策建议
1、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明确部门职责。进一步加强综合整治工程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完善的工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新增政法、体育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结合我市实际,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提升工程要按照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市、街道、社区三级联动机制。市政府与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实施年度目标考核。
2、进一步加强调研,科学合理确定新一轮整治内容。在全面总结以往老旧小区住宅综合整治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充分考虑老小区居民群众的愿望,以缓解停车难等问题为重点,从设施配套、生态环境、文化提升等方面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功能。
3、做实做细综合整治方案,确保综合整治工程安全、高效、优质。要强化项目管理,积极推行标准化管理,规范建设程序,节约建设资金,保证工程质量。要做好工程建设前期调查、招投标、项目推进、现场施工管理、初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工程管理要严格实行规划设计、招投标、监理审计监管、考核验收等制度。
4、进一步加强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效果
(1)建立健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同时还要明确水、电、气等专业部门的维修责任,分清责任范围,避免推诿扯皮。
(2)建立健全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监督制度。市政府应该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探讨顺应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符合我市实际特点的老小区维修基金管理模式,制定相应的维修资金管理与使用具体办法。或由相关部门共同成立一个联合管理机构,专门负责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及管理,做到维修资金运作公开、透明。
(3)加大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市场的支持力度。政府应当通过综合整治工程,使老小区具备物管条件后,再引进市场机制下的物管服务。同时,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通过一系列的优惠和补贴扶持物业管理公司接手老小区。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社区办辖区内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社区办安全主体责任
1、落实安全责任,提高管理能力。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成立社区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安全重点领域的包保台帐,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加强安全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知识培训,通过培训,使社区干部、网格员更全面的了解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提升安全生产专业知识,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贯穿到社区具体工作当中。
3、加大安全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社区要充分运用 “月月演”、党员活动日等活动载体,紧紧围绕老旧小区用电安全、烟花爆竹、交通、消防、秸秆禁烧等相关知识采取一封信、发放宣传单、知识问答、入户面对面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同时,特别关注未成年人、孤寡留守老人等弱势群体安全教育引导,营造人人重视安全舆论环境,全面防控,确保安全事故“零死亡”。
(二)老旧小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危房摸排及改造整治。开展城市老旧小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结合美丽社区建设对辖区内的城市老旧建筑安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等建筑,确保覆盖全部、不留死角。结合排查情况,对辖区内老旧房屋设立警示牌,告知居民请勿靠近,督促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切实落实安全责任,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
2、房屋老旧线路改造整治。重点对辖区内老旧房屋的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线是否套管,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安装漏电保护器等问题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造册建档,督促居民及时更换有问题的线路,消除电气安全隐患。
(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小区私拉电线充电安全整治。一是对小区内私拉电线、“飞线” 充电情况进行摸排,建立台账,结合社区创城工作,在有条件的社区安装充电桩,劝导居民剪除飞线。二是组织人员对116 个小区弱电线进行全面排查,组织电信、移动、安广、联通四家公司对85个无物管及老旧小区户外网线乱、杂、安全隐患现象大整治和11个新小区楼道内网线在外、乱整治。
2、消防通道堵塞安全整治。针对小区消防通道、楼道内电瓶车乱停放、杂物乱堆放现象进行排查,入户对小区居民进行一对一宣传,告知消防通道堵塞的危害。并组织人员及时清理防通道、楼道内的电瓶车、杂物,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3、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小区内电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促物业公司定期维护,有效降低电梯故障率。配合城管等部门定期对辖区内液化气站内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责任人及时整改。结合“安全生产月”、“小区月月演”等多种形式进行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4、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配合消防大队等单位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对辖区内无物管小区消防车通道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对无物管小区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
(四)社区办辖区内行业经营专项整治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一是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全面开展经营许可条件“回头看”。二是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全面开展监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2、小服装企业生产安全整治。对辖区内各类服装生产加工企业全面摸排,建立台账。积极开展安全消防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消防通道、灭火器设备、禁止一切明火及“三合一”场所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督促企业做好安全隐患消除工作。
3、其他小微企业安全整治。督促本辖区内小微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力做好辖区内安全宣传、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及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灾害信息及应急知识宣传。
(五)城市市容安全整治
1、户外广告牌、灯箱安全整治。开展各小区内户外广告牌、灯箱隐患排查,对辖区内设置的户外广告牌、标语牌、画指示牌等,确保内容健康、外型美观、整洁坚固。凡色彩剥蚀、陈旧、危及公共安全的,及时整修、加固或拆除。
2、高空抛物安全整治。一是利用多种形式做好宣传,提高小区居民安全意识,及时清理自家阳台、门窗及室外悬挂物,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高空坠物;二是做好监督检查。组织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多进入小区,多抬头观察,一旦发现高空悬挂物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居民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3、小区内路面坑洼积水安全整治。开展小区内路面坑洼积水情况隐患排查,对小区内积水严重,影响居民正常出行的坑洼,安排专业人士现场勘察维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7月)。根据《区“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社区办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实行“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社区干部及网格员具体到企业、到小区、到点”的工作模式,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进一步细化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结合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专项整治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辖区内安全上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区直各部门各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制度,结合社区实际,补充完善具体制度,加快形成安全生产常态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社区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社区办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社区办其他班子成员及社区干部为成员,组织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x委发〔2013〕x号)及上级相关会议精神,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以提高居民居住环境质量和服务满意度为目标,以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为重点,以创新创优为牵引,加大组织推进力度,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全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跨越式提升。
二、工作重点
(一)加快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一是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国家、省制定的新的《物业服务标准》即将下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构建多层次、多等级、多业态的服务标准体系,推行市场准入和分等级管理,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强化监督检查,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二是支持智慧物业建设。贯彻落实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指导意见,结合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各县(市)区都要树立1-2个特色鲜明的智慧物业典型,试点、推广智慧物业小区应用系统,建设智能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和电子投票平台,综合开发利用各类信息资源,开展智能家居、公共设施管理、智能停车管理等智能化物业服务综合管理应用,拓展物业企业经营区域与范围;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和社会资本对已建成小区进行智慧物业改造,实现小区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信息化,推动互联网技术与物业管理服务的深度融合,提升物业服务标准化、智能化水平。
(二)抓好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巩固老旧小区整治成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17﹞x号)精神,各区要认真研究分析整治后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按照“基本保洁、基本保绿、基本保安、基本养护”的“四个基本”要求,对成片小区全部实行市场化运作的物业管理模式,提高专业化物业(准物业)管理覆盖率,对个别散居楼群,可因地制宜实施社区、市场化保洁等多元化的物业管理模式。做好整治后检查考核工作。按照《关于调整xx市城市长效管理考核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徐城管委发〔2017〕1号)规定和要求,把市区老旧小区整治后长效管理列入对主城区各区、街道办事处每月、年度专项考核重要内容,每月列入城市管理情况进行讲评通报,直接与主城区各区、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工作奖惩挂钩。我局将牵头组织联合市公安局、市城管局,采用日常检查、随机检查、专项检查,明查或暗访等方式,对各区、街道办事处进行月度、年度考核评价,确保2017年、2017年主城区整治后的老旧小区竣工验收合格一个、列入考核一个。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各有关县(市)区要积极做好铁路宿舍“三供一业”的物业移交工作。通过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营造老旧小区宜居环境,不断提升居民的满意度、幸福指数和老旧小区管理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牢基础。
(三)强化前期物业招投标市场管理。严格执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做好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工作和中标企业的备案工作,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xx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系统建设,努力实现全市前期物业管理共用一个电子化招投标平台,共享评标专家库资源。要积极研究探索优化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机制,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监管,改革物业项目招标中评标分值构成权重比例,加大投标物业企业业绩、诚信度、服务质量、品牌、企业及项目奖惩等在投标中的比重,优选好的物业服务企业进入物业市场,使物业服务企业在源头上优胜劣汰;鼓励政府购买物业服务和业主大会重新选聘物业企业进入物业招投标市场,规范物业服务招投标市场秩序。按照《xx市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标准与细则》(徐政办发﹝2013﹞224号附件2),加大对中标企业的物业项目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大考核力度,确保新建物业项目交付一个管好一个。
(四)做好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工作。认真做好维修资金的归集工作,科学规范搞好保值增值。按照市政府140号令的要求,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管理工作。加快建立维修资金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开设维修资金专题网页。健全完善使用维修资金工程企业备案库,解决申请人选择施工企业难、质量难保证等问题。多层面开展维修资金业务法规培训,引导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施工企业等规范使用维修资金。
(五)继续抓好平安物业创建工作。根据市综治委《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意见的通知》(徐综治〔2017〕3号)《关于印发xx市平安物业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徐物创办发〔2017〕1号)等文件精神,2017年要在全市继续开展平安物业创建工作。各物业管理项目要以构建平安和谐小区为目标,以建立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强化住宅物业小区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全面推进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防范措施,保障物业管理小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稳定、文明、安全的人居环境。通过开展平安物业创建活动,物业小区内安全事故、治安和刑事案件等发生率逐年下降,不发生因物业服务措施不到位而引发的有重大影响的恶性事故、案件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按照2017-2018年三年创建方案要求,2017年,各县(市)区物业小区创建覆盖率要达到90%、达标率要达到85%%以上,并涌现出一批平安建设的示范单位。
(六)继续做好省“931”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依据省“931”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续接两年计划和市2017年“931”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续接工作考核细则(暂行),各县(市)区要按照与省、市签订的目标书任务,科学制订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抓住整治关键环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整治质量。按照市整治办统一部署和要求,局物业管理处要对各县(市)区2017年省“931”整治工作(老旧小区整治部分)加强指导、考核,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七)开展市区创建文明城市优秀物业小区评选活动,提高小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效。2017年,是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最后一年,也是决定创建成败最关键的一年。为深入推进物业小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市区范围内继续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优秀物业管理小区评选活动。创建工作以《xx市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为指导,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市委市政府与房管局签订的责任状为依据,通过推动物业小区物业创优,促进小区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进一步提升物业小区物业管理整体水平。通过创建,物业管理小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氛围浓厚,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小区环境整洁优美,业主文明素质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带动全市小区创建的示范小区,并按照《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优秀物业管理小区检查评分标准》,达到80分以上的物业管理小区占80%以上,物业费的收缴率80%以上,业主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80%以上。对创建获奖物业企业除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外,在获奖后的一年内参加招投标时分别给予一定加分,对创建不积极、服务质量差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相应处罚,记入物业服务行业“黑名单”。通过创优评选活动的开展,推动小区物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八)组织示范物业项目评价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评价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江苏省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服务质量评价标准(试行)》(苏建厅公告〔2017〕45号)等相关行业规范,结合我市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城市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要求, 2017年在全市组织县(市)区、市、省三级示范物业项目评价工作。围绕提升居民居住环境质量这一目标,突出“规范行为、诚信服务、质量提升”物业服务项目评价核心环节,自下而上开展物业服务项目评价工作。各县(市)区先行开展,评选出各县市区示范物业项目,参加xx市年度示范物业项目评选;评选出的市级示范物业项目,再择优申报江苏省年度示范物业项目。通过选树一批县(市)区、市、省三级示范物业项目,并充分发挥示范物业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我市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跨越式提升。
(九)加强对物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研究探索。物业服务行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社会各界关注度比较高。二级及以下物业企业资质审批取消后,物业服务行业如何健康规范良性发展,是个新课题,新挑战,机遇与挑战并存。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研究探索二级及以下物业资质审批取消后,在国家、省有关监管的意见出台前,加强物业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方法、路子,并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物业管理和物业行业发展健康有序。
三、要求及措施
(一)优化服务措施。今年,全市物业服务行业要把服务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各级物业管理部门要为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服务,为企业解难题,化解矛盾,要深入一线做调研,针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的新办法,为物业服务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另一方面,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为业主服务工作,把提高服务质量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要强化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措施,以服务赢得业主,以服务拓展市场。同时,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就要转变思想观念,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思路和举措,在创新中推动发展。
(二)落实属地管理。物业属地管理是《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市委2013年42号文件及配套政策的重要内容。按照“市级指导、县(市)区级主抓、办事实施”的原则落实好各级物业管理责任,坚持社区日查、办事处周查、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月查并通报,把物业管理日常监管落到实处。各县(市)区要突出问题导向,指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抓好物业企业退出项目管理和承接查验工作,杜绝“带病”交付;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指导,严格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审查,指导、规范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提高业主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物业企业与业主合法权益。
(三)加强物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约束是物业行业日常监管的重要抓手。要按照省、市有关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各领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研发建设物业行业信用监管平台,完善物业行业信用基本信息,研究制订《物业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物业企业、物业项目和项目经理等信用档案,达到集信息录入(采集)、查询、汇总、通报(惩处)为一体的物业行业信用监管体系。要主动与市经信委(市信用办)、市场监管部门对接,纳入全社会信用建设、监管体系,使物业行业信息建立、奖惩与全市信用体系建设一体化。各县(市)区可将所有物业项目及项目经理(含联系电话)的信息公开,实现与“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互联互通,将物业服务有效投诉纳入行业信用体系。
今天召开全区老旧小区、街巷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统一思想,克难奋进,推进**年全区城管建设项目的步伐。
老旧小区、街巷整治工作,是今年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几次书记、区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梅园街道、新街口街道作为先期试点,分别对演武新村小区及周边环境和老虎桥、蓁巷进行了综合整治,效果非常明显,为下一步全面开展全区性的综合整治工作闯出了路子。下面,我就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讲三点意见,最后请区委梁书记再给大家作指示。
一、充分认识老旧街巷、小区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
开春以来,全区进入了新一轮大规模城市项目建设的重要时期。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区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国际型人文绿都标志区”的总体工作思路,积极推进全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近年来,我区通过加快城市建设步伐,老旧街巷、小区改造,无论是通行能力,还是环境面貌都得到了很大改善,全区城市整体功能得到很大提升。
但是,我们还应该清醒认识到,目前许多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老旧小区、街巷存在的违建多、道不平、路不通、灯不亮、下水道不畅、店招不规范、噪音油烟扰民等问题,在全区各街道都不同程度存在。卫生死角、脏乱差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有的路段和小区问题还相当严重,极大地损害了城市整体形象。这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与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很不适应,与省会城市中心城区的地位也不相符,与区委、区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为此,全区上下要围绕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以改善城区面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强化城市管理、加强源头建设为重点,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大规模的老旧小区、街巷综合整治活动,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力求实现城区面貌的较大改观和人居环境的全面提升,为创建“国际型人文绿都标志区”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突出重点,有序推进,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今年,全区将一次性整治8个老旧居民小区和16条背街小巷,这也是历年来区城管系统整治任务最重、和整治规模最大的一次活动。到今年9月底,将全面实现各项综合整治目标,打造出一个特色鲜明、景观优美、生态良好、管理有序、文明和谐、适宜创业居住的城区环境。日前,区政府已与各街道和相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街道的《整治方案》亦已制定完善,全区上下,要按照“突出重点,分工负责,有序推进”的原则,认真抓好落实。
1、拆除违法建筑和乱搭乱建。近几年我区开展大规模拆违活动,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各类违法建设还没有得到彻底根治,此次街巷小区整治,要把拆除违法建设,乱披乱拉乱挂当作首要任务来抓,要结合今年“双拆”任务,彻底进行根治,做到还路于民,还空间、绿地于小区。
2、整治背街小巷和小区周边门头店招。对背街小巷和居民小区周边所有门头店招进行出新改造,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力争达到白天美化,夜间亮化的效果,努力提升街巷小区整体水平。从根本上解决“路不平,水不畅、灯不亮”的问题。
3、整治街巷、小区的市容环境。要对街巷、小区地面进行硬化、绿化,对下水道彻底进行治理,对小区卫生死角彻底清除,彻底解决街巷、小区,坑洼不平、污水横流、垃圾遍地的问题。要对街巷、小区立面进行美化,彻底消除乱贴、乱画等脏乱差现象。要对居民小区自行车棚统一进行改造,彻底解决乱搭乱建车棚和乱停车现象,还广大居民一个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
4、整治居民小区噪音和油烟扰民现象。在居民小区进行铝合金加工和加工油炸食品扰民,是近几年居民群众反映最多的问题。老百姓反复举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复提案和建议,新闻媒体反复曝光,各级领导反复批示,因此这次老旧小区整治要以此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花大力气集中解决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
5、完善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在抓紧实施街巷、小区综合整治的同时,要进一步探索、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日常管理责任体系,真正形成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和“五位一体”为核心的城市管理体制,建立起条块结合、责权统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依法管理的新机制,打基础,抓基层,促和谐,彻底解决长效管理问题,确保街巷、小区整治效果持之以恒。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街巷小区综合整治是一项推动经济和社会、生态与人文协调发展的系统工程,工作内容多,涉及面广。因此,我们要动员各级各部门的力量,并广泛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为人民群众最满意的工程。
1、分工合作,各负其责。为加强全区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专门成立了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认真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各项整治工作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部署,条块结合,权责对等,分工负责”的原则,齐抓共管做好工作。各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发挥主战场和主力军作用,严密制定整治方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切实把辖区内的整治任务完成好。区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职能,落实例会制度、督查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做好综合协调、统筹安排和督促检查的同时,积极为街道解决街巷小区整治工作中遇到难点问题,为整治工作保驾护航,确保各项整治工作扎实向前推进。
2、广泛发动,社会互动。这次街巷、小区综合整治的根本目的是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整治的成果惠及整个社会。要动员和发动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都来积极参与综合治理。街道、社区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环境整治,教育引导居民遵守城管法规,自觉维护居住环境的良好秩序,努力构建一个干部群众广泛参与,上下密切协作、共建共管的良好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