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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权利保障条例8篇

时间:2022-02-06 11:40:5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篇1

认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确保审计机关党员干部依法审计、廉洁从审,是当前审计机关党建工作中的一件大事,要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争先创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并着重做好如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思想道德和廉政教育上下功夫,筑牢廉洁勤政的思想基础。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政准则》,掌握精神实质的基础上,要在审计机关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廉洁从政教育,促使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进一步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为清正廉洁提供保障。坚持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加强对审计工作廉政风险点的剖析和把握,重点控制一线审计岗位、审计定性处理过程腐败易发环节,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规定。抓好制度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做到日常有检查,阶段有督查,年终有考核,切实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真正让制度成为行政和管理的主要依据和手段。

三是在加强内部管理上下功夫,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审计业务管理,重点强化对审计过程和审计质量的控制,严格执行新的“审计法实施条例”,严把审计质量关。加强机关行政管理,积极探索科学的行政管理方法,规范行政程序,明确行政责任,坚持按程序办事,做到运转协调、公正透明、规范高效。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加强对经费支出的控制和财产物资的管理,充分体现和实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审计工作“八不准”,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按照中央、省、市委和省审计厅的要求,严格控制车辆购买和公务接待费用开支,严禁以各种名义向被审计单位转嫁、摊派或报销任何费用。

篇2

一、加强对“四绿”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生态县建设、“五大战役”、重点项目建设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协办任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一是对“四绿”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生态县建设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四绿”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生态县建设的规划、建设、评审三个环节,严肃查处违规使用专项建设资金和政策不落实的行为。二是对“五大战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障各项工作高效廉洁推进。三是对重点项目建设,如村镇环境整治、“家园清洁行动”等行业专项资金和惠民资金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截留、挪用和侵占行为。

二、注重惩防并举,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协办任务)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夯实廉政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一要强化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二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促进住建系统廉政文化大发展。三要认真落实廉洁自律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四要治理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治理利用公权力投资入股或为亲属经商办企业谋利,开展党员干部参与违章建筑专项治理。五要严格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开展机关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工作,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专项治理;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查纠“小金库”,注重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

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机关服务质量。一是深入推动《关于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的十条意见》的落实,积极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窗口”活动,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优化服务,提高效能。二是深化治理庸懒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庸懒散治理工作的意见》(松效〔2013〕2号)精神,建立健全效能投诉直查快办机制,着力解决干部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效能不高、纪律不严等庸懒散问题。三是加强效能考核管理,将效能考核与干部奖惩、晋升、评优评先相挂钩,建立健全机关工作人员激励机制。

3.构筑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梳理各单位各股室行政职能,认真查找容易产生腐败或不廉行为的工作岗位作为廉政风险点,拟定风险防范措施,明确风险责任人,并绘制岗位流程图和风险防范图,印发各单位各股室执行,以规范和警示行政权力的运行。

4.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政务公开意见和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及新闻等其它媒介公开各项行政事务、政策法规,实现办事公开透明,促进权力透明运行。

5.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性。严肃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侵占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案件。对那些逾越制度“红线”、突破道德“底线”、碰及纪律“警戒线”、触犯法律“高压线”的人和事,要坚决予以严惩。

三、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协办任务)重点纠正征地拆迁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严格执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依法维护被征地拆迁群众合法权益。首先,要加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宣传力度,扩大对具体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面,使从事征收工作人员懂法、守法,依法实施征收;多渠道、多形式向被征收人和广大市民宣传《征收条例》,使被征收人明白自身权利和义务,保障房屋征收工作顺利实施。其次,要加强房屋征收队伍建设,组建和充实政策业务水平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责任心能吃苦、敢打硬仗善做群众工作、能依法办事的房屋征收队伍,加强法律和业务培训,并在房屋征收实践中不断磨砺和提高。第三,要严格依法行政,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规范房屋征收工作流程,提高房屋征收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自觉接收群众监督,确保征收公开、公正、公平。第四,要化解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防范化解房屋征收矛盾纠纷的应急处置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第五、要做好新条例实施前项目的衔接工作,对新条例实施前已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而未完成的项目要进行全面清理,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的一般原则,同时考虑对一个项目的所有被拆迁人补偿安置标准一致原则,应按照原规定及《拆迁安置实施方案》执行,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新旧条例的平稳过渡与有效衔接。第六、要完善房屋征收制度建设,明确各级政府、征收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建立行之有效的房屋征收工作程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国土资源、住建、公安、监察等部门既分工又协作的房屋征收工作新局面。

四、继续纠正保障性住房、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不正之风。(主办任务)完善并规范运行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主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1.按时保质完成省上下达我县2013年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340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户任务。一要建立联动协调机制,通过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例会制度、协调督导制度、工作简报制度等,形成县政府总揽协调、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二要落实责任考核机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县有关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单位与责任人,按时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三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坚持财政投入为主,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四要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工程监理制度,加强跟踪、监督和检查,及时整改、排除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安全。

2.公平公正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按照“三坚持、三确保”的要求,搞好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查与分配工作。一是在申请程序上要坚持社区或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的“三审三公示”制度,确保分配公平、公正、公开。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通过街道和社区宣传栏、建设信息网及其它相关渠道进行公示。二是在审查中坚持入户调查制度,确保调查结果真实。调查工作由住建部门会同乡镇(街道)、民政、国土、监察等部门,逐户进行入户调查,全面了解申请人经济条件和住房状况,有效杜绝不实申报。三是在管理上坚持动态运作模式,确保住房保障政策真正惠及弱势群体。通过对已配租家庭的不定期回访和年审,适时掌握配租家庭的人员、经济收入和住房变化状况,及时调整适宜配租家庭。

3.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运营管理。一是结合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保障性住房配租家庭信息档案,实现市、县、街道、社区居委会四级信息联动,改善并规范保障性住房配租运营管理。二是建立日常巡查制度,每月对承租家庭开展巡查,对承租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或存在转借、转租行为,或私自改变住房用途的,或一定期限未居住或缴纳租金的,应退回承租住房,无法退出的以调整租金处理;对隐瞒家庭情况、弄虚作假骗租的,责令其退还住房并按市场租金补交承租期房租。

五、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推行“区间抽选法”、《县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管理暂行办法》、《县关于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的通知》等招投标制度。(主办任务)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我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制度,降低工程招投标社会成本,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增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科学、公平、合理性,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源头防腐工作。积极推行“区间抽选法”、《县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管理暂行办法》。二是加强招标投标监管,通过对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机构的宣传教育、开展检查等,对企业经营行为、工作质量、合同履约、诚信守法以及人员执业素质等的规范,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两场联动”机制,按照统一的诚信信息平台、诚信标准、诚信法规和奖惩机制,通过对施工企业和建筑业中介机构信用等级的评定,将信用评价与施工预选承包商和招标比选工作结合起来,营造激励诚信、惩戒失信的市场环境;加快工程招投标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远程评标和本地电子化评标工作;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行为,严肃查处内外勾结等违纪违法问题。

六、进一步规范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从业行为。(协办任务)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市外(市)建筑业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备案制度。对市外建筑业中介机构在市建筑市场从事中介经营活动实行备案管理。凡在我县辖区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介经营活动的市外建筑业中介机构(招标、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按规定要求在承接业务前提供完整、真实、合法、有效的证件资料向市住建局申请办理备案登记。经审查符合要求、备案登记并取得《外来驻市建筑业中介机构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业中介经营活动。

2、严格实施建筑业中介活动前的备案审查。对在我县开展中介服务的中介机构实行项目备案管理。建筑业中介机构在项目中介服务前必须将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服务内容、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材料报县住建主管部门备案,经备案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展项目中介服务,未经备案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不得进行项目中介服务活动。

3、加强中介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管。县监察、住建、发改等相关监管部门应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在中介活动的各阶段、各环节实施强力监管,结合《市招标机构动态管理规定》、《市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实施细则》的实施,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系统,逐步实现监督检查、责令改正、动态记分管理等监管活动标准化、公开化,有效提高对建筑业中介机构的监管效率。通过加强和完善动态记分管理手段,有效遏制建筑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4、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建立培训与从业紧密衔接的工作制度,形成建筑业中介机构服务收费与服务能力及水平相联系的取费制度,调动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主动参加培训,提高服务技能水平的积极性,推行“先培训、后从业”“未培训、不上岗”的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有效提升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

篇3

一、组织领导

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主持研究布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立和健全本单位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年中、年底要提交总结报告。

二、宣传教育

强化党风廉政教育。把和《实施纲要》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学习、遵守、贯彻、维护的活动。主要负责人要有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心得体会文章或调研文章。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主要领导干部要给党员干部上廉政教育课。树立和宣传本单位干部群众身边的勤政廉政典型。

三、制度建设

坚持和完善各项廉政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领导干部坚持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制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告知反馈制度。逐步推行党务公开,重视处理和解决党员权利保障方面的实际问题。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群众接待日制度和处理来信来访制度。

四、监督制约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对党员干部遵守“五不许”规定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狠刹“四股歪风”。对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继续实行(政务、厂务、村务、办事)公开制度。支持加强多种监督形式,注重对下一级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

五、廉洁自律

1.坚决遏制党员干部收送红包、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不正之风。

2.认真执行会计集中核算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认真治理用公款吃喝玩乐和报销个人费用问题。

六、查处案件

1.做好举报工作。及时办理上级交办、转办的重要件;重要件主要领导要亲自阅签、亲自督办、亲自抓落实。案件回复率达到100%,办结率要达到100%。

2.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特别是利用人权、钱权、物权、审批权搞权钱交易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

七、纠风治乱

1.认真落实在全国全省宣传战线开展的“三项学习教育”活动。认真贯彻《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条例》精神,加强行业管理,坚决杜绝“有偿新闻”、“人情报道”、“吃拿卡要”等现象发生。

2.加强制度建设,有效防范收费收取徇私情、业务拿回扣、设备器材购买拿回扣等易出现问题的方面和环节。

八、源头治腐

1.制定反腐倡廉宣传工作方案。

篇4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

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单位领导与各部门经理签定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党风廉政建设有人抓,有人管的工作格局,坚持党风廉政建设长抓不懈,按时准确上报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报表、材料,并向干部职工通报相关情况。

(二)搞好宣传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适时传达中央、省、州、县党风廉政会议精神,发挥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基础作用,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党员及领导干部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采取自学与集中组织学习相结合的办法,有针对性地对干部职工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先后组织学习了《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和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材料,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遵纪守法的意识,受教育面达100。

(三)以预防为主,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开言路,实事求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纠正存在的不正之风,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做到民主科学决策。

2、认真执行《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规则、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文件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公车管理制度等规定,并无违纪现象发生。

(四)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开展纠风治乱工作。

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政务公开管理规定,做到工作人员职责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内部财务管理在干部职工中半年公布一次。

2、今年,我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干部职工清正廉洁,做到严管自己的配偶、亲属和子女,严守财务纪律,无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及以权谋或变相现象,无公款违规请吃请喝、铺张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经验和体会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政治性很强、收效很大的工作,需要用长久的措施来坚持。同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紧密结合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单位实际来开展,要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2、要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坚持标本兼治,从思想上、制度上筑牢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堤防,认真落实反腐败“三项任务”,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建立责任制,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个人。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模范和表率,领导干部必须严以律己,廉洁高效,勤政爱民。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个别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认识不到位,影响教育学习效果,有待今后加强教育管理。

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学习教育和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有待今后进一步完善。

四、下年工作打算

1、继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文件精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不断加大党内外监督的力度。

篇5

发生交通事故后,高女士于2014年3月份以流动党员身份向朋友暂住地所在村委会缴纳了党费,该村委会在未核实的情况下,应高女士要求出具了一份事故发生期间暂住地在该村的情况证明。

随后,高女士向当时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部门经过调查核实,最终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高女士不服提讼。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公司已安排宿舍的情况下,高女士没必要也不太可能选择一个距离工作地较远的地方作为暂住地。高女士未提供其他证据,仅凭村委会未经核实而出具的书证,无法证明其暂住该村的事实。高女士从公司宿舍去朋友处的路线不能视为合理上下班途中,在此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应认定为工伤。

高女士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职工往返于不确定的、非经常性的吃饭住宿地点的途中,因缺乏与劳动者从事本职工作的必然联系,不宜认定为上下班途中,否则将不适当地加重用人单位的用工责任,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评析:

对于高女士前往朋友暂住地的途中是否属于上下班途中的争议,应结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基本精神及案件的实际情形进行判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一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篇6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了给广大群众提供一个优美、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营造节日期间欢乐祥和的氛围,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以“人人动手、美化家园、喜迎国庆”为主题的群众国卫生运动活动周,有效地清理环境卫生,提高我县环境卫生水平。现将活动周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9月24日至30日为活动周,活动周期间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其中,9月29日统一组织《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集中宣传及开展全县群众国卫生突击活动。

二、活动内容

(一)集中整治环境卫生。广泛动员全县各单位和广大居民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清理垃圾卫生死角,清除乱贴乱画、乱堆乱放,消灭“四害”孳生地。特别要抓好城区各主、次干道和乡镇街道卫生突击整治,以及汽车站、广场、商场、医院、机关、学校、宾馆、餐馆、景观地区、集贸市场、居民小区(村庄)等窗口单位和重点单位的卫生,为广大群众创造整洁舒适的节日环境。

(二)开展《条例》宣传。《条例》是我省第一部爱国卫生地方性法规,自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提高广大群众对《条例》重要性及现实性的认识,更好地树立爱国卫生的法制观念,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认真指导、督促乡镇、村、街道、社区居委会、相关部门利用各自的宣传阵地,借助黑板报、宣传栏、小广播、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做好《条例》的宣传和爱国卫生知识普及工作。县广电局要利用广播、电视大力宣传《条例》,使《条例》的内容家喻户晓。宣传重点:爱国卫生实行法制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爱国卫生运动中的职责;单位、个人参加爱国卫生活动的权利和义务;单位、个人违反《条例》强制性条款的法律责任。

要认真开展好集中宣传。9月29日上午8:30,县卫生、工商、交通、农委、文体、环保等部门要在禹王路中段设立集中宣传咨询点(拉横幅,展出宣传板报,散发宣传资料),通过集中宣传,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爱国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条例》在现实生活中的指导意义,明确参与爱国卫生工作的权利和义务,自觉遵守各项公共卫生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公共卫生秩序,提高我县综合环境卫生水平。

三、整治重点

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整治工作:

(一)加强各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力度,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并做好各垃圾收运点的消杀工作,做到无清扫盲区,无积存垃圾,无垃圾地倒现象,提高群众对环卫清扫工作的满意度。

(二)按照“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要求,开展单位卫生大扫除。全县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及沿街门店要对“门前三包”责任区内的环境卫生及单位内部卫生进行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做到室内清洁,室外秩序井然、环境优美。

(三)抓好各集贸市场专项卫生治理。消灭有损市容环境卫生形象的脏乱差市场,整治骑路市场,杜绝市场外溢现象发生,严格落实好垃圾日产日清等各项卫生保洁制度,确保市场卫生整洁、经营有序。

(四)抓好公共场所、食品行业卫生监管工作。在节前对县内的中小餐馆、食品超市、街头食品门店(摊点)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对无证经营及卫生设施不合格的依法予以处理,切实采取措施做好食品卫生工作,严防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重点抓好汽车站、商场(店)、医院等窗口单位卫生的同时,窗口单位应在门前、厅内等适当的部位摆放鲜花,为群众出行、购物、就诊营造一个优美的节日的环境。

(六)抓好城镇居民生活区、城中村等环境卫生治理。动员党员带动广大居民进行卫生大扫除,彻底清除生活小区内的卫生死角,清理非法张贴的小广告,清除乱涂乱画、乱堆乱放,改善生活环境。

(七)继续开展好除“四害”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在认真组织搞好室内外卫生的同时,要有重点地做好夏末秋初灭蚊蝇及秋季灭鼠活动,铲除孳生地,为降低“四害”密度、减少虫媒传染病打下良好的基础。

(八)各乡镇、村要组织广大农户动手清理房前屋后的垃圾,清扫禽舍、猪圈卫生,减少蚊蝇孳生地,并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教育广大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减少各类传染性疾病的发生。

四、活动要求

(一)县爱卫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县爱卫会组成部门尤其是行政执法、卫生、建设、农委、工商、教育、文体、环保、文明办等部门要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责,在开展好自身卫生整治活动的同时,认真组织、监督、检查各所属单位、监管部门开展好集中卫生整治活动。

(三)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以本次活动为契机,不断创新爱国卫生工作机制,推进爱国卫生的长效管理,依法加强爱国卫生执法力度,保障《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努力改善我县环境卫生面貌,为全县的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迎国庆爱国卫生运动活动周宣传标语

一、《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贯彻执行《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创建美好家园

三、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四、严格遵守《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做讲卫生讲公德的好市民

五、全面动员,人人参与,扎实开展“爱国卫生周”活动

六、搞好环境卫生加强个人卫生

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市容整洁

八、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

篇7

为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进我镇民主法制建设,根据__*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5月份在全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具体任务和措施,是促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必要途径和方法,为了认真开展好此次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__*为组长,镇人大主席(分管政法领导)__*为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农技站、畜牧站、民政办、办等镇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将各个部门、单位紧密的结合起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活动主题

第五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以“建设新农村,送法进万家”为活动主题。通过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将法律送到千家万户,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村民依法行驶权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度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能力,提高村民群众依法自治和农村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活动内容

1、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目标,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宣传的重点法律法规是: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条例、湖南省可再生能源条例法律法规。同时要将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重要的宣传教育内容。

2、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月,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村民自治模范村、模范乡镇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切实提高农村群众依法自治和农村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3、以服务“三农”为宗旨,联系实际解决突出问题。要针对农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题,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矛盾开展法制宣传,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要积极为农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活动步骤

全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5月14日至21日):宣传发动。认真召开有关部门和各村干部工作会议,各单位、村组召开群众大会,传达、贯彻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同时制定方案,明确任务。

第二阶段(5月21日至6月16日):组织实施。围绕这次活动确定的目标任务,组织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阶段(6月16日至21日):搞好总结上报工作。以各村、各单位搞好活动开展情况专题材料,上报镇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归总写书面材料上报县依法治县办。

五、活动措施

围绕活动主题,本着贴进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利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好这次宣传教育活动,使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真正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组织全镇干部深入村组,利用法制分校、学习室等宣传阵地举办村、组干部、党员法制培训班。利用赶集的机会,组织干部上街摆摊设点,散发法制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同时,利用向外出务工人员寄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

2、加强青少年

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其“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观念。要求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要在宣传月活动期间,深入学校为师生上两堂法制课和作法制报告一次,并由学生将所学法律知识带回家中,送法到田间地头,开展“全家共学法”活动。

3、围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认真开展好“__端午节龙舟赛”及__*镇第二届“人口杯”大型文艺汇演活动,利用__*等形式宣传法制、法规。同时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电影、墙报、挂图和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月活动既有声势又有实效。

篇8

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具体任务和措施,是促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的必要途径和方法,为了认真开展好此次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人大主席(分管政法领导)***为副组长,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农技站、畜牧站、民政办、办等镇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将各个部门、单位紧密的结合起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活动主题

第五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以“建设新农村,送法进万家”为活动主题。通过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将法律送到千家万户,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村民依法行驶权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度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能力,提高村民群众依法自治和农村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活动内容

1、以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目标,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宣传的重点法律法规是: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条例、×××可再生能源条例法律法规。同时要将hjt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重要的宣传教育内容。

2、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月,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村民自治模范村、模范乡镇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切实提高农村群众依法自治和农村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3、以服务“三农”为宗旨,联系实际解决突出问题。要针对农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题,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矛盾开展法制宣传,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打击“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要积极为农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活动步骤

全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5月14日至21日):宣传发动。认真召开有关部门和各村干部工作会议,各单位、村组召开群众大会,传达、贯彻文件精神,提高认识;同时制定方案,明确任务。

第二阶段(5月21日至6月16日):组织实施。围绕这次活动确定的目标任务,组织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三阶段(6月16日至21日):搞好总结上报工作。以各村、各单位搞好活动开展情况专题材料,上报镇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归总写书面材料上报县依法治县办。

五、活动措施

围绕活动主题,本着贴进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利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好这次宣传教育活动,使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真正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组织全镇干部深入村组,利用法制分校、学习室等宣传阵地举办村、组干部、党员法制培训班。利用赶集的机会,组织干部上街摆摊设点,散发法制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同时,利用向外出务工人员寄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

2、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其“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观念。要求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要在宣传月活动期间,深入学校为师生上两堂法制课和作法制报告一次,并由学生将所学法律知识带回家中,送法到田间地头,开展“全家共学法”活动。

3、围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认真开展好“**端午节龙舟赛”及***镇第二届“人口杯”大型文艺汇演活动,利用***等形式宣传法制、法规。同时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电影、墙报、挂图和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月活动既有声势又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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