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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35.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1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同点
1.二者制定的目的都是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二者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都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3.二者都是以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为前提,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按照借贷记账法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4.二者都要遵循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和及时性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不同
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3.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三条、第四条规定, 符合该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该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该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该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该准则;执行该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计量属性不同
1.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2.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3.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4.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5.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
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时,应当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即按照实际发生时的金额确认会计要素。
《企业会计准则》更注重谨慎性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并未强调谨慎性问题。因此,采用《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企业应当根据其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而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企业在资产损失发生时才确认其损失。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是从保护投资者利益出发,对报表编制主体即经营者会计行为的规范,其目的是约束报表编制主体向报表使用者说实话,使报表使用者根据财务报告的分析作出正确的经济决策;《企业所得税法》是从国家利益出发,是对纳税主体涉税行为的规范,其目的是保证国家税源安全、完整、及时。
由于会计与税法的基本出发点不同,由此决定了对具体经济事项的确认与计量不同,由此可能存在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
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企业,只对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准备或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问题,与税法规定基本一致,差异较小。因此,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企业,没有暂时性差异,不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只会对出现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进行纳税调整即可。而采用《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企业,根据规定可能选用历史成本外的其它会计计量属性,会计与税法的差异较大。因此,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暂时性差异进行调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要求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七十九条规定,小企业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报表附注。
我国会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小企业的财务人员业务水平相对较低,不能较好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小企业的经济业务比较简单,根据重要性原则,小企业可以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既考虑了小企业的具体困难,又考虑了会计政策执行的有效性,是科学发展观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家支持小企业发展的重大举措。
参考文献:
[关键词] 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会计科目设置;账务处理;财务报告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5 . 05. 018
[中图分类号] F23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5)05- 0038- 02
随着当今社会中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和多样,小企业也发挥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日益重要的作用并逐渐成为了主要的社会经济力量之一,因此,加强小企业的管理以及促进小企业的发展是保持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保障,也是关系到国民经济以及社会稳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战略。《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正是基于以上的发展背景,并与《企业会计准则》共同发挥其应尽的义务和职责。但是《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还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本文就以“浅析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为话题进行了比较和分析。
1 适用范围的区别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主要是针对那些不对外筹集资金且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那些以个人独资形式或是合伙形式建立的小企业)而言,它们往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只要是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就可以对《小企业会计准则》或是《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自由选择使用,但是,选定了任何一种准则之后,就不能再遵循另一准则,具有独一性。
《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主要是参照其规定来针对那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含公司)。其中,对于那些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是排除在外的。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凡是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也参照《企业会计准则》来执行。
2 会计科目设置的区别
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少设了25个一级科目,这是体现在会计科目设置上的区别。这样做的原因主要有两个:①相对来说小企业经济业务较为简单,所以将《企业会计准则》中的部分科目于以合并或是归并就比较合理和科学了。例如,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科目设置中就被合并为应收股息,而原材料和包装物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就被归并为材料等。②小企业会计核算的特点是简化性,并且在小企业会计核算中并没有某种科目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从而减少设置。
3 账务处理的区别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在财务处理上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8个方面,即:
(1)资产清查处理的区别。《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是没有进行设置的,因此,在进行财产清查过程中,如果小企业发生了资产的盘盈或盘亏情况,就会采取直接处理的方式进行。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在遇到了资产的盘盈或盘亏情况就需要将待处理的资产进行处理,那么,这就使得财产清查要经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的核算才能得以进一步的处理操作。可见,在实际的操作中,《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设置“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的做法较为简明扼要,易于实际操作,更为合理和科学。
(2)不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区别。针对小企业中的会计人员较少以及高素质会计人员更少的现状,《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是没有进行要求的,仅仅是要求小企业对短期投资、存货和应收款项计提跌价或坏账做出准备。这是因为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在确定性方面具有难度,需要较高的职业判断力,而这些在小企业中是欠缺的。
(3)长期投资核算的区别。根据小企业投资业务较少的特点,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针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了简化成本法或是简化权益法进行核算,其前提是基于重要性原则的。首先,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成本法的规定,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对于投资收益的确认是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开始进行的,这属于该企业独有部分,分别要以“应收股息”科目进行借记和“投资收益”科目进行贷记。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并不需要做出关于投资前还是投资后被企业实现的利润分配的严格性区分。当然,如果是在投资当年取得而被投资单位分派的,是属于以前年度实现的利润时,就必须要进行冲减投资成本的会计操作。其次,《小企业会计准则》权益法简化核算主要反映在两方面:①当取得投资时不进行单独核算股权投资差额的操作。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以现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情况,不单独进行股权投资差额核算和由此所进行的差额摊销,而是要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进行入账操作,对于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是需要进行扣除性操作的。②只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损进行处理而不再对其他任何所有者权益变动进行处理。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小企业来说,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在进行调整时是按照该小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来进行核算的,并没有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之外任何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进行相应处理的规定,这就体现出了《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简化性特征。
(4)专门借款费用核算的区别。《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专门借款费用核算简化性操作和处理,即: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在进行借款费用的核算是不予资产支出数进行挂钩性关联操作的,而是要求将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核算之中。这种有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核算方法大大简化了核算手续,但是,在实际的应用中也很可能导致资本化金额被夸大的现象,从而出现了固定资产价值的多计算和本期利润少计算的问题,但从长远角度看又可以使未来时期中得到折旧费用予以抵销。
(5)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计量的差别。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是基于合同或协议来约定应支付价款以及可使得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间所发生一切必要支出的,这就避免了《企业会计准则》过于繁琐的计算方法,因为后者会涉及到诸如职业判断或是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等操作,大大简化了融资租赁固定资产计量的实际操作性。
(6)所得税账务处理的区别。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规定,对于所得税的财务处理也进行了简化,即:小企业以当期应交所得税的计算为基础,通过“所得税”科目进行借记的标记和“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进行贷记的标记来实现所得税账务处理。从中不难发现,小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是基于本期应税所得与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付税款法进行当期所得税费用计算的,而对于由于时间差而出现的部分可以在本期得以确认或是抵减,而非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资产负债表中的规定进行或者是一项负债、一项资产的形式进行所得税财务处理操作的。
(7)其他资产核算方法的区别。与《企业会计准则》仔细比较之后不难发现,《小企业会计准则》还对其他一些资产转移价值核算方法等进行了简化。例如,《小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是采用“一次摊销”或“分次摊销”方法的,而《企业会计准则》对于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是采用的“五五摊销”方法;《小企业会计准则》在短期投资期末是依据总成本与总市价来孰低计量的方法来进行计算的,而《企业会计准则》在短期投资期末是依据分项比较计量来进行计算的,这就使得其在短期投资转让时对于已提跌价准备具有了非结转性。
(8)待转资产价值核算的区别。《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是以外商投资企业待转的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价值为内容来进行财务操作的,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是以小企业接受的非现金资产捐赠和现金资产捐赠同时为内容进行财务操作的。
4 财务报告方面的区别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规定,小企业只需要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这两张基本报表,并且这两张基本报表具有内容较为简单性的特点。此外,根据小企业的实际业务较少的特点,有些发生较少或是不发生的业务在报表中进行了项目删减操作。这种简化性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较之《企业会计准则》来说就具有了易于操作性和科学合理性的优势,便于其发挥实际的功能且具有更具体的针对性。
此外,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写法、核算方法等其他方面都进行了简化和调整,这就使得小企业会计人员能够以更加有效和快速的方法来掌握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并可以更好地建立一些账面记录,从而为小企业财务工作提供更大的便利,加强了小企业的财务管理力度和有效性,提高了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最终有助于小型企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地发展,具有积极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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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刘俊辉.浅谈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J].商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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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王宇峰,青.浅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点及其实施对策[J].市场论
坛,2012(5).
2011年底,财政部出台了最新版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新出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内容上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存在着十余处的不同。这些不同之处会对符合中小企业确认条件的企业在收入的确认、费用的计提、纳税等方面将会产生重要的影响。这些影响会对中小企业会计从业人员产生重要的变化,也会对中小企业会计报表做提供的信息准确度产生重要的影响。所以,通过对比的方法,找出《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不同之处,并从中找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优缺点,就显得尤为重要。取之所长,补之所短,将会充分发挥该准则的作用。
2.《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比较
2.1中小企业历史成本计量的比较
在会计计量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需要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等会计计量属性中对本企业的会计要素进行计量。而《小企业会计准则》仅要求中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对相关的会计要素进行计量。
2.2 公允价值的相关要求的比较
中小企业金融资产的确认与入账价值的比较:对于企业的长期债券投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按照公允价值入账,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按照成本(即购入价加上相关税费减去实际支付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入账;对于那些长期投资的利息收入来说,《小企业会计准则》不再要求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而是要求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债券的本金和其票面利率计算;而对于投资期在一年内,并可以随时变现的短期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则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两个科目,余姚分别计入。这样对于小企业来说,就会显得比较繁琐,因为大部分中小企业的日常相关业务并不需要做的这么细,也没有过多的投资项目。《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中小企业只需要根据所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投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即可。在长期债券投资或者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中的债券折价和溢价的摊销核算当中,《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所持有的债券在持有期内在确认相关利息收入时要按照直线法进行摊销。实际利率法是采用实际利率来摊销溢折价,其实溢折价的摊销额是倒挤出来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按照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期初债券的账面价值*实际利率。
②按照面值计算的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③在溢价发行的情况下,当期溢价的摊销额=按照面值计算的利息-按照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
④在折价发行的情况下,当期折价的摊销额=按照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按照面值计算的利息。
直线摊销法是指企业将债券购入时的溢价或折价,按债券从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内平均分摊的一种方法,各期投资收益不变。按照直线摊销法,投资企业每期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都是固定不变的,在每期收到利息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这样看来,对于小企业来说,使用直线摊销法更加简单,也更符合中小企业的日常业务往来。
2.3 中小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的比较
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中小企业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应根据本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影响程度、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是否可靠取得等方面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规定中小企业一律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2.4 中小企业所得税的核算的比较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即以转销年度的所得税率为依据,计算递延所得税款的一种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来核算所得税,这种方法比较繁琐,需要公式: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来倒挤出利润表项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所得税的核算,即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在实际业务中,需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相比较而言,这就大大简化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2.5 中小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的比较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四个部分,可不必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也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进行了相应的简化,如删除了预收账款、预付账款、应付股利等科目;利润表则减少了对相关利润的调整与细分。这样积满足了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也减轻了中小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的压力。另外,《小企业会计准则》也降低了对财务报表附注披露内容的要求,也减少了披露内容。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背景;意义;差异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出台背景
长期以来,不管是对已经基本上建立起比较完备的现代企业制度的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还是对在规模、经营管理水平以及会计信息需求上都无法与大企业相比的中小企业,我国一直实施无差别的会计信息揭示制度,这种“一刀切”的做法使得我国企业发展出现不平衡问题,尤其对于小企业来说,这种统一的会计制度过于繁琐复杂,不仅使小企业会计人员疲于应对,还需要付出过高的成本,不利于小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同规模的企业应分别适用不同繁简程度的会计制度。因此,会计体系的改革也是势在必行。从2004年《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不断完善到2011年10月《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我国会计体系正不断适应小企业会计自身发展需要,为小企业的内部活力涌流提供更加宽松的发展空间。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出台的意义
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也关系着民生和市场的稳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是国家落实支持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小企业平稳有序发展的重要措施。首先,新准则的实施不仅满足了小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释放了新的活力,也体现了我国会计体系的不断成熟;其次,《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也保障了小企业会计人员在进行日常业务核算时能够更加简便地为企业提供更合理、全面、准确的会计信息,从而保证会计信息使用者能够做出合理、正确的决策。除此之外,新准则简化了会计核算要求。在会计计量方面,小企业要求采用历史成本法计量;在财务报告方面,不要求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小企业的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主要为税务部门和各大银行,小企业会计准则需要满足税收征管信息的需求与银行信贷相统一,然后来确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这样的措施有利于抵消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别,也可以使小企业的税收压力有所减轻,实现税收公平;最后,中小企业使用更加科学、统一的会计标准,有利于保证小企业会计信息的可比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从而提高小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提升企业效益。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比较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新变化
1、取消计提减值准备。为了简化会计核算,减轻企业纳税负担,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于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投资活动也不计提减值准备。如果实际发生了,计入营业外支出,冲减相关科目。如果确认的减值准备又收回了,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2、会计科目的变化。小企业会计准则增加了一些会计科目并扩展了一些会计科目的核算范围。例如,营业外收入、周转材料、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就周转材料而言,小企业可以另设“周转材料”来单独核算企业库存的周转材料。小企业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新增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都包括在其核算范围内。同时,中小企业也可以设置在库、在用、在摊明细科目,使会计科目更加完整清晰。
3、财务报表的简化。中小企业的规模较小,股东权益也相对比较简单,所以在财务报告方面,不要求小企业对外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对各报表的具体组成项目也作了适当的简化和调整。比如,不再包括“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这一项目等。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
1、它们的适用范围不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同时满足不承担社会公众责任,经营规模较小且既不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也不是子公司这三个条件的小企业。相比较而言,《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更广,更适用于规模较大、会计核算体系健全合理的大型企业集团。一般来说,企业如果采取了《企业会计准则》核算会计业务,那么之后不能再更改使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而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使用规定相对宽泛一点,可以选择再使用《企业会计准则》。
2、所得税处理方面的差异。《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中小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应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算出的基础上,来确认所得税费用。而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中,企业一般应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以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确认为所得税费用。如此,大大简化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减轻了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
3、财务报表方面的差异。《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对外提供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四张报表,报表内容相对复杂,会计科目以及项目核算也较多。相对来说,《小企业会计准则》只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因为小企业规模小,日常经济业务相对简单,所以删除了一些业务核算中很少涉及的项目。比如,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项目减少了预付账款、应收账款、递延税款借项等,负债项目减少了预收账款、应付股利、专利应付款、递延税款贷项等,所有者权益项目减少了已归还投资项目;利润表中减少了补贴收入项目。
4、由于中小企业的规模限制,《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涉及一些《企业会计准则》已经作过规范的业务。比如,资产减值损失、股份支付、企业合并、合并财务报表、分步报告等。由此看出,两者之间规定的账务处理有所不同。相比较而言,《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更全面,生成的会计信息质量也更高,但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更适用于中小企业的发展要求。
综上所述,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结合了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适合其发展的规定,简化了会计核算要求,对减轻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工作压力和负担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同时,使会计信息更加准确合理,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正确合理决策,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不足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其两面性,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亟须改进。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在小企业日常业务中不会经常遇到的问题没有作出明确而合理的解释与规定,而直接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则进行处理。由于两项准则的适用范围不同,若对此问题界限模糊,一概而论,就可能造成小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失实,从而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
(二)虽然《小企业会计准则》已尽量做到使小企业会计处理方法和税法中的规定相一致,但是在超标准的业务招待费和税收滞纳金等问题的处理上,仍然与税法相关规定存在差异。例如,在小企业的在建工程试运转过程中产生的产品或副产品收入确认的问题上,《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中相关规定存在出入。税法中规定把这些收入确认为企业的当期收入,而《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这些收入不作为企业收入确认。在此问题处理中存在的差异,使得小企业在计量时既要调整试运转收入当年的所得税申报,还要调整未来固定资产折旧年度的所得税申报。复杂繁琐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小企业的会计工作负担。
(三)中小企业会计人员的规模庞大,但是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虽然他们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但对新的会计准则适应力差,不能很快掌握新的会计知识和会计手段,其文化程度难以满足现代企业会计核算的需要,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有些方面内容过多、过细,关于解散和清算事项出现较为频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各项核算衔接不适等问题。这样影响了小企业内部管理结构的合理性,不利于小企业的内部监督和持续健康发展。
五、《小企业会计准则》完善建议
(一)小企业要深入学习掌握《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小企业会计人员的自身素质;同时增强小企业负责人依法、守法的法律意识。
(二)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监督制度,可以学企业的做法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内审机构,由专门的审计人员来监督会计工作;也可以进行岗位之间的监督,制定岗位轮换制度,确保会计核算的有效性。
(三)积极引导小企业按照准则规定建账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务管理,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依法纳税,符合条件的可以依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低税率等优惠政策。
(四)税务部门要随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不断完善报税系统,同时加强监督,执行跟踪服务,要及时关注准则对小企业业绩、财政税收、持续发展等的影响。
(五)政府要加大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宣传,为经济发展营造健康良好的环境,同时中小企业也要积极配合政府政策,两者相互协调促进,为国民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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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准则;历史成本;纳税调整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18-0091-02
一、体现内外结合的理念
20世纪90年代后,一些主要发达国家(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等)开始推行差别报告制度。例如,英国早在1997年制定了《小型报告主体财务报告准则》(FRSSE);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也在2009年7月制定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其做法是允许一些会计主体不按照某些会计准则的规定或是整个会计准则体系编制财务报告。差别报告制度主张不同的主体应遵循不同的会计准则,即会计标准的制定要适应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目前,单独制定适用于中小企业或小企业的会计标准,减轻小企业在提供财务报告方面的负担,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
在结合国际通行做法下,中国充分考虑到小企业的会计目标、会计信息使用者需求、会计机构、人员配置、会计核算水平等特征,制定出台了《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现了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特色在于,中型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有条件的允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这些要求高于《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内容设计既符合中国小企业发展实际,也符合国际倡导的《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结合各国实际加以应用的理念。
二、简化会计核算要求及方法
1.初始计量统一采用历史成本。(1)小企业以支付现金取得的短期投资,要求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扣除),不按公允价值计量(区别于企业会计准则)。(2)小企业的长期债券投资要求按照成本(购买价款加上相关税费减去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入账,不要求按照公允价值入账(区别于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3)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由建造该项资产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支出(含相关的借款费用)构成,而不再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区别于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其作为固定资产增加的时点为办妥竣工决算手续时,而非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要求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确定。不按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会计计量基础。(5)非流动负债应当按照其实际发生额入账,而不再要求按照公允价值入账。(6)资本公积仅包括资本溢价。资本溢价是指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出资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无其他资本公积部分。(7)收入的确认,要求小企业以发出商品或者提供劳务交易完成和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为标准,减少关于风险与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同时就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明确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时点,不再要求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收入的计量,要求小企业按照从购买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不再要求小企业按照从购买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或者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的金额。(8)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构成销售费用,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计入购入商品产品成本。
2.后续计量采用简化核算法。(1)短期投资持有期间确认的投资收益(股利、利息等),计入投资收益,而不再冲减投资成本处理(区别于小企业会计制度)。(2)对长期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要求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债券本金和票面利率计算,不要求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而不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要求小企业统一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按照应分得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收益,不要求严格区分投资前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的分配还是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的分配。企业不再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及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取得等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4)长期借款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在应付利息日计提利息费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财务费用,不按照借款摊余成本和借款实际利率计算。
3.资产减值不计提减值准备。2005年实施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对各项减值均予以确认,这一规定与所得税法中对资产损失的认定存在差异,因而形成了会计所得税与纳税所得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需在申报纳税时进行调整。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充分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对任何资产都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短期投资不再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2)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符合条件之一的,发生时,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将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3)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不再计提减值准备,发生时作为损失处理。
4.“营业外收支”赋予新内容。《小企业会计准则》扩大了“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科目的核算内容。(1)小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即:现金短款、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长期债券投资损失、长期股权投资损失等,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该规定不再通过管理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或资产减值损失等会计科目核算,统一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2)小企业发生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存货盘盈收益、外币汇兑收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等,于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收入”。(3)对固定资产盘盈,不再要求作为以前年度差错,不调整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而是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
5.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将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所得税费用;《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在计算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基础上,确认所得税费用。
6.会计政策变更及差错更正采用未来适用法。《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均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或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三、会计信息披露简化明确
1.取消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对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对外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所有项目进行折算。
2.简化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四个组成部分,小企业不必编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小企业会计准则》对现金流量表也进行了适当简化,无须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等信息。
四、与税收法律相协调
小企业最主要的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之一是税务部门。为满足税收征管信息需求,《小企业会计准则》大大减少了职业判断的内容,基本消除了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其主要表现在:(1)资产损失确认与计量与税法保持一致。小企业不再资产减值准备,发生时符合条件的列为损失,与所得税法保持一致。(2)资产折旧年限和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与税法保持一致。《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时止,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十年。这些规定与所得税法保持一致。(3)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内容和摊销期限与税法保持一致。《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其摊销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其对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内容、摊销期限均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完全一致。
五、与《企业会计准则》相衔接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虽适用范围不同,但相互衔接协调。如,小企业不经常发生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未作规范,这些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小企业今后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或者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自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综上所述,《小企业会计准则》以国际趋同为理念,以《会计基本准则》依据,以中国小企业发展的实际为根本,以规则为主导,规范了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它的贯彻实施,将会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健康地发展。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Z],2011-10-18.
[关键词]小企业 小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处理
纳税调整
《小企业会计准则》于2011年10月18日,并将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全国小企业范围内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于促进小企业改进和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政府经济管理水平、促进小企业健康发展和完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小企业规模小、业务简单、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相对单一等实际情况,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进行了适当简化,并减少了与税法的差异从而减少了小企业的纳税调整。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同时满足下列3个条件的企业(即小企业):
(一)不承担社会公众责任
“承担社会公众责任”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企业的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如上市公司和发行企业债的非上市企业、准备上市的公司和准备发行企业债的非上市企业;二是受托持有和管理财务资源的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如非上市金融机构、具有金融性质的基金等其他企业(或主体)。
(二)经营规模较小
经营规模较小是指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三)既不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也不是子公司
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需要编制合并报表,其股东就成为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对该企业从高要求,应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需要编制合并报表、统一会计政策,因此子公司也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核算方面的主要不同
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核算方面主要有以下不同之处:
(一)简化了票据贴现的会计处理
对于商业承兑汇票(附追索权)的贴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贴现息在票据贴现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确认为利息费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贴现息在贴现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二)简化了商业企业进货费用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进货费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销售费用。
(三)简化了资产分类,取消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1 小企业对外投资按投资期限长短和性质划分为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不再区分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同时,对各项资产采用成本计量,取消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因此也不再确认公允价值变动,不需要设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2 不再划分投资性房地产。小企业对于企业的房产和地产不再区分自用还是出租,全部作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计提折旧或进行价值摊销,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相一致。
(四)各项资产以成本计量,不再计提减值准备
小企业对各项资产以成本计量,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不再计提减值准备。对于坏账损失、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在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因此小企业也不再设置各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五)简化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小企业准备长期持有的权益性投资划分为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按照成本计量,对于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不再区分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而直接按照换出资产的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分得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六)简化了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1 对于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作为成本入账,不再确认未确认融资费用。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按规定计入租入固定资产的价值,并提取折旧费用,予以分期扣除”相一致。
2 小企业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确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从而减少了小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
3 小企业对于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和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计入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摊销。从而对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内容、摊销期限均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完全一致。
4 车间固定资产修理费计入制造费用。
(七)简化了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1 小企业不再划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不能可靠估计的,按不低于10年期限进行摊销。
2 无形资产的摊销统一采用年限平均法。
(八)简化了长期债券投资的核算
小企业持有的长期债券投资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利息确认为投资收益,对利息收入的确认采用合同利率法,债券溢折价摊销采用直线法。
(九)简化了财产清查结果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对于资产的盘盈盘亏均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盘盈资产在处理时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资产在处理时扣除责任人赔偿全部计入营业外支出。对固定资产盘盈不再作前期差错更正处理。
(十)简化了收入的会计处理
1 小企业对于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与税法规定相一致,减少了纳税调整。
2 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按照从购买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不再考虑价款的收取采取延期方式实质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问题。
3 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在发生时直接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不再区分属于本年度的销售还是属于以前年度的销售,不需要判断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4 跨年度劳务不再判断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否可靠估计,全部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十一)损益类项目的划分有所改变
1 小企业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不再计入管理费用,而全部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2 小企业汇兑损失计入财务费用,但汇兑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
3 小企业商品流通企业管理费用不多的,可以不设置管理费用科目,将管理费用并入销售费用科目核算。
4 小企业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十二)简化了借款费用的处理
一方面,小企业对于借款利息费用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计量,不再采用实际利率法。另一方面,对于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计入相应资产成本,一般借款利息费用直接计入财务费用,不再考虑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暂停资本化、资本化金额的确定等,简化了会计核算。
(十三)简化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对所得税的核算采用应付税款法,将计算的当期应纳税额确认所得税费用,不再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
(十四)简化了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再要求区分不同情况采用追溯调整法、未来适用法和追溯重述法分别处理。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主要不同
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
(一)不要求编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
小企业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4个组成部分,不必编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
(二)对财务报表进行了适当简化
小企业的利润表以净利润为终点,不再反映每股收益、其他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小企业的现金流量表也进行了适当简化,无需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当期取得或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等信息。不再对支付的职工薪酬进行分析,对于支付给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开发项目人员的薪酬也在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下“支付的职工薪酬”项目反映。
(三)简化了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制度
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原《小企业会计制度》相比较,在会计核算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改进:
一、资产方面
(一)资产按照历史成本计量,不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项目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与长期债券投资等各项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等应收及预付款项、原材料及库存商品等存货。具体变化为长期股权投资与长期债券投资不需要计提投资跌价准备,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不需要计提坏账准备,原材料及库存商品等存货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各些资产损失在实际发生时才予以确认,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如长期股权投资损失在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应收及预付款项在坏账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
(二)调整了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取消了后进先出法。
(三)长期股权投资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
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采用单一的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一般应当保持不变,除非发生追加或收回投资,同时小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向原《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需要考虑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而这样大大降低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难度。
(四)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与税法协同
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的房产和地产无论用途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计提折旧或进行价值摊销,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相一致。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付款总额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入账,不再确认未确认融资费用。根据税法的规定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从而大大减少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
原《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根据合同受益年限、法律规定年限孰低确定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如果二者均未规定年限,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而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不能可靠估计时,按不低于10年期限进行摊销,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
二、负债方面
(一)借款利息采用合同利率计算
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的负债以实际发生额入账,不需要再考虑公允价值;借款利息按照借款本金和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不要求按照借款摊余成本和借款实际利率计算。
(二)不包括或有负债等负债事项
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涉及应付债券、预计负债和或有负债等负债事项。
三、所有者权益方面
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只包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部分,去除了原《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外币资本折算差额、其他资本公积等不分。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和外币折算差额不再确认为资本公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四、收入方面
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列举出分期收款销售商品、销售退回与折让等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明确规定了这些销售收入的确认时点。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确认收入。销售退回、折让在发生时直接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不再区分属于本年度的还是属于以前年度的销售,同一年度内开始并且全部完工的劳务,应当在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跨年度劳务全部按照完工进度确认劳务收入,不再判断劳务交易结果能否可靠计量。
五、财务报表方面
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对现金流量表进行了简化,在附注中增加了纳税调整的说明。同时不强制要求小企业编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利润表不再反映每股收益、综合收益等项目。现金流量表的编制采用直接法,不采用间接法,附注中没有明确要求提供间接法编制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无需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企业基本情况、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等信息,披露内容大为减少,披露要求也有所降低,。
通过以上比较分析,可以看出新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立足于我国小企业发展现状,做到了简单易懂、可操作性强,与我国税法尽可能保持一致,是一部为我国小企业量身定做的企业会计准则。新准则的实施,对于全面提升小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促进小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保证新准则的顺利实施,要做好对小企业会计人员的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小企业实施新准则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制度.2004
关键词: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思考
1 引言
小企业以其成立门槛低风险系数不高的特点,在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今天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了起来,它活泛的市场适应能力和相对灵活简便的运行方式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坚力量。根据最新的数据显示:我国企业法人总数的99%是小企业法人,他们所实现的利润,创造的销售收入以及实现的工业总产值分别是全国总量的40%、57%、60%(王保平,2011)。我国2011年最新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在2004年《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与时俱进,淘汰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已经明显过时的内容,解决了在新发展形势下小企业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问题,更适用于现阶段的小企业。于是如何充分发挥《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优势,并让之在小企业当中得到广泛的实施成为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正式实施前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2《小企业会计准则》改进内容分析
2011年最新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修正和改进了《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汲取了社会各方的意见与建议,进一步规范了小企业的会计行为。《小企业会计准则》充分考虑到了小企业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职业判断能力不高的特点,最大程度上简化了小企业的会计处理,其具体改进如下。
(1)会计科目的改进
《小企业会计准则》充分考虑到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的特点,总共设置了66个一级会计科目,比《小企业会计准则》多出6个,比《会计准则》少了60个。《小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前者)的会计科目设置上与《小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后者)有所差别,但从细节来讲前者与后者并不是单纯的此增彼减关系,而是前者相对的保留了后者的基础科目,并在此基础上合并分解、去掉了一些此时不再适用的旧科目,最后再根据现阶段小企业的发展形势增加了更适合它们去应用的新科目。
(2)主要账务处理的改进
《小企业会计准则》不仅在会计科目上较之《小企业会计制度》有更利于小企业去应用和执行的改进,而且在具体的账务处理上也有所改进,主要账务处理的差别如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以上对《小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对比发现,《小企业会计准则》更加简化了会计账务的处理,且国家在外部环境也给予了小企业一定程度的支持和调和。因此,小企业作为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内部动力,其自身有足够的理由和条件去推进《小企业会计准则》在其范围内的大力实施。
3《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可能会面临的问题
(1)小企业界定标准不统一影响准则的实施。
首先是新兴第三产业的小企业没有具体的界定标准造成准则实施困难。针对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小企业划分覆盖到的行业也比较全面,界定范围所需要的调查数据的来源也比较可靠。在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相对成熟的衬托下,如何界定还未成熟发展的第三产业里的所有小企业成为当下需要思考的问题。最新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对第三产业的行业划分还不够全面仔细,只是粗略的涉及到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物业管理、房地产、软件信息和餐饮业。其次是制造业行业里的小企业划分不全面造成准则实施困难的问题。在我国,制造业被详细的分为了三大类:轻纺、资源加工和机械制造,其中机械制造所占的比例最大,涉及到的行业也最重要。而我国现行的小企业行业界定标准中对制造业的划分部分却显得很不细致,只是从中提取了几项发展程度较为成熟的行业做为代表,而没有细致的体现出制造业的具体三大类。因此,这类新兴产业如此笼统的界定与划分规则对于小企业来说缺乏明确去对号入座的依据,进而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实施也带来了无法完全覆盖到所有小企业的负面影响。
(2)部分符合界定标准的小企业可能不愿意执行准则
在2011年的《小企业会计准则》颁布之前,我国通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制度》政策。但是此制度在小企业中的实施率很低,把调查人员针对不同地区研究出的相关数据进行综合可以发现,虽然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比率因为各小企业所处地理位置不同或者是发展程度不同而或高或低,但放眼全国来说总的执行比率都偏低。因此我们应该对《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正式实施后可能将会面临执行率不高这个问题予以重视。
4解决《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阻力的措施
(1)明确小企业划分标准
广义来讲,在界定没有被细致划分的小企业时,可以从管理角度出发,也可以从会计角度出发。如果从管理角度出发,划分小企业的主要机构是相关的政府部门,政府对小企业的界定是出于方便管理的目的,扶持、优惠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制定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小企业外部最大的使用者税务机关的要求。而如果是从会计角度出发,划分小企业的机构则主要由准则制定机构来进行。他们对小企业的划分是为了显示出会计的可比性,最终目的是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和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式,以此为管理者和信息使用者服务。对比国际来看: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规定99名雇员以下的企业为小型企业;在美国,雇员人数不超过50的企业都被划分到小企业的范围内;英国则是质与量的结合;欧盟的标准是雇员人数在250人以下且年产值不超过4000万欧元、或者资占年度负债总额不超过2700万欧元、且不被一个或几个大企业持有25%以上的股权。其中:雇员少于50人、年产值不超过700万欧元,或者资产年度负债总额不超过500万欧元,并且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日本的标准则是按行业划分。所以对我国而言,最重要最核心的应该是以各个行业的小企业自身发展的形势和特点为出发点,结合相似行业的参考数据对小企业进行细致的划分,让小企业能顺利对号入座,有依据的去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现阶段我国的小企业界定标准应以财政部的规定为标准,再在此基础上细致划分。
(2)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全方位的宣传工作争取在《小企业会计准则》正式实施之前制造出一个良好的环境氛围。加强对小企业内部管理的监管以及提高小企业负责人依法管理会计工作的觉悟,帮助小企业负责人转变观念并引起他们足够的重视。一般来讲,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有些时候会因为家族企业或者是垂直管理的原因,导致企业拥有者直接参与财务的核算,这就为出于个人利益偷税漏税和造假行为提供了相当大的便利;或者是因为小企业内部的财务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素质较低,出现一些账务不规范,无法被正规审计的现象。所以科学的内部管理是很需要的。明确分工,岗位分离,开设独立的会计部门,雇佣有素质的会计从业人员并定时对其进行培训,以达到与时俱进的效果等科学的管理方式值得在小企业中广泛推广,这将是会计核算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保证。而另一方面,对于屡禁不止的会计造假行为则应该制定相关法律政策加大其处罚力度。
(3)制定科学严谨的内部管理机制
加强对小企业内部管理的监管以及提高小企业负责人依法管理会计工作的觉悟,帮助小企业负责人转变观念并引起他们足够的重视。明确分工,岗位分离,开设独立的会计部门,雇佣有素质的会计从业人员并定时对其进行培训,以达到与时俱进的效果等科学的管理方式值得在小企业中广泛推广,这将是会计核算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保证。而另一方面,对于屡禁不止的会计造假行为则应该制定相关法律政策加大其处罚力度。
(4)降低企业转换会计制度的工作量和工作成本
企业会计制度之间的相互转换是一项涉及到会计政策变更的复杂工作,小企业在选择究竟使用哪种会计制度的时候要考虑到自身会计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且职业判断能力不足等问题。不仅要充分立足于自身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的发展速度,而且要在注重长远利益的基础上选择适合自己使用的会计制度。小企业经济业务相对简单,盈利能力又不如大企业,所以小企业很是看重实施准则工作所需要花费的成本。《小企业会计准则》充分考虑到了小企业会计从业人员的知识结构水平以及小企业规模的特点,将会计科目和各项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给予了最大程度的简化。而且对于小企业需要提供的会计信息和报表也尽量给予了既浅显又明了的操作方式,这样让小企业里的会计从业人员需要相应作出的职业判断也减少了。
(5)对于会计基础薄弱的小企业充分发挥会计中介机构的记账和审计功能
作为没有特别指定会计工作人员或者是还没有能力去建立单独的会计核算部门的小企业,记账机构是规范会计核算的最佳选择。因此提供记账的各个会计中介机构,应充分、精准并且全方位的掌握小企业会计准则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相应的具体账务处理方式,对小企业会计业务所涉及到的所有步骤和环节进行记账,这样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经营者来说是个省事而且规范的选择。对于自己有单独的会计核算机构的小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应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强对其的审计工作以此来保证小企业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会计师事务所应以小企业会计准则作为审计工作的标准来审批小企业的会计报表,并提供审计报告,对于不符合各项准则标准的小企业则拒不提供审计报告,从而达到用外部力量促使小企业去严格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王保平.写在《小企业会计准则》瓜熟蒂落时[J].财会学习,2011(1):01.
[2]纳鹏杰,朱俊晶.发挥各方力量确保《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J].企业经济,2005(4):160-161.
[3]王朝晖.《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解读[J].财会通讯,2011(8): 1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