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08: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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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样调查数据统计
此次调研活动调查了新区3个镇、4个街道共37处较大规模的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并就宿舍建筑面积、住宿人数、建筑层数、建筑产权性质、消防安全状况等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了解。
二、抽样调查数据分析
(三)建筑层数:3层及3层以上的集体宿舍有24处占64.9%,最高的有六层。
(四)建筑性质:37处集体宿舍中有20处为企业自建,供本企业员工居住,政府、企业出资建造的有11处,厂房改建的有6处,调查中没有发现建筑性质为居民住宅的集体宿舍。
(五)消防安全状况:消防安全状况调查内容分为审核、验收手续、防火分区、疏散设施、灭火器设置、室内消火栓、自动设施、人员安全意识、管理力量、管理台帐9个子项目。调查发现37处集体宿舍中仅有4处(占10.8%)全部符合上述所有项目,其余的集体宿舍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消防手续不齐全、消防设施不完善。统计表明:审核、验收手续、疏散设施、室内消火栓这三个子项目的合格率尚不到60%(审核、验收手续合格率为48.6%、疏散设施合格率为59.5%、室内消火栓合格率为45.9%),防火分区、灭火器设置的合格率也只有66.7%和64.9%。由此可见,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状况令人堪忧。
三、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难点
(一)群体特征:流动性大,人员具体情况难以掌握。外来务工人员大多数处于动态流动之中,所以只能通过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群体分析来进行宏观管理。外来务工人员的情况复杂,分布范围广,行踪不确定,给具体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
(四)社会管理: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少,消防安全关注度低。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分布凌散、管理难度大,一些地区政府部门在对其管理中虽已纳入消防安全内容,但由于职责不够明确,缺少专门管理力量,平时指导缺乏针对性,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人手紧、任务重,对外来流动人员的生产生活场所难以实施经常性的消防监督管理。此外,专门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较少,消防知识普及率较低,以及社会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关注较少,增加了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难度。
四、加强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探讨
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的消防管理工作已经是迫在眉睫,我们要把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火灾防范能力、减少火灾侵害作为关爱新XX人的实际行动。就如何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消防安全管理,我们进行了以下一些探讨:
(一)将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网格化管理模式。近年来,公安派出所三级管理工作机制的推行,将XX消防的基础控制和社会安全管理导
向了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我们可以将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基层政府和公安、民政等各政府部门的职责。将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工作以目标责任考核的形式纳入政府的管理内容之中,或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建立健全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推动流动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法制化,最终形成一个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实行综合治理的外来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格局。
(二)将外来务工人员列为消防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现状,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可以从基础着手,并采取以下几种模式。一是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作用。联合有关部门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画册等各种媒体开展消防知识宣传,以生动形象的方式让外来务工人员直观地了解并掌握消防常识,及时发现身边的火灾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把火灾遏制在萌芽状态。二是充分发挥社区宣传作用。联合辖区内各居委会开展多种外来务工人员喜闻乐见的消防文艺汇演,定期组织外来务工人员观看消防录像带,开展消防知识竞赛,在社区设立消防宣传栏张贴消防安全图片,在人员密集区域张贴防火标志,出动流动宣传车,利用小喇叭和巡逻晚呼等传统形式进行宣传。三是充分发挥学校宣传作用。联合辖区学校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发放大队消防宣传资料,定期组织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到大队进行参观学习,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消防安全知识,达到通过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的目的,从而提高整个群体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调动外来务工人员参与大队消防工作的积极性。四是充分发挥用工企业作用。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定期指导企业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学习和培训,指导企业内部开展黑板报展评、广播宣讲、举办消防运动会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学习消防知识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五是充分发挥消防宣传部门教育主力军作用。消防部门应主动走进企业和外来人员集中住宿地,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使外来务工人员学会基本的自防自救方法,并掌握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及内部疏散和逃生自救基本要领,学会如何发现和整改工作岗位和住宿环境中的火灾隐患,从而不断提高外来务工人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积极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地的消防安全环境。目前,新区外来务工人员已有73万余人,集中居住点250多处且相对集中在坊前、梅村、旺庄等地,其中上规模的聚居地有20余处。改善此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环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抓源头管理。有关职能部门明确此类建筑投入使用前必须办理申报登记手续,在业主办理申报登记手续过程中,对有关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把关。二是抓过程监督。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应将此类场所列入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强监督和指导,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三是抓隐患整改。对防火分区、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协调政府和相关业主,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人员,及时予以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以政府名义挂牌督办。
古商城在给自己添光增彩的同时,其自身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先天的不足:狭窄的通道,水源的缺乏,建筑结构的复杂,电气线路的老化凌乱,消防设施的简陋等方面亟需解决;后天的问题:游客人流的聚集,表演、餐饮、住宿等营业性场所增加,加之城内居民用火用电频繁,这也从某些方面加大了古商城的消防安全隐患。
一、**商城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分析
(一)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消防安全管理困难。由于历史的原因,**商城建筑房屋产权复杂,有单位房、房管所公房、公私混合房、私房四类,消防安全管理涉及部门单位较多,由于经费短缺和主管部门重视力度不够等原因,各职能部门、社区居委会和企业等单位的消防管理领导组织机构和制度不健全,导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能得到有效落实。
(二)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目前,**商城由湖南省天一旅游有限公司管理。该单位单位对于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在资金投入上不足,致使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条件得不到改善,单位的消防设施配置不齐,自防自救能力较差。另外古商城内部居民均为弱势群体,以老弱病残居多,自防自救能力差,生活用火、用电不规范,部分居民在木质阁楼上使用煤炭进行生火取暖、做饭,烘烤腊货、脲片;同时婚丧喜庆、节假日期间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
(三)消防设施简陋匮乏。城市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城市建设的发展,古商城内的消防供水管网为枝状,消防供水与生活用水共管,管径为65㎜,供水水压不够,古商城内的9具消火栓分布杂乱,达不到消火栓保护半径标准,缺乏保养,居民住宅消防设施一片空白,10个“太平缸”大都损坏,只能作文物参观,不能使用。
(四)历史遗留的火灾隐患。一是地形复杂,弯多坡陡,加之“七冲八巷九条街”的市井格局,由于过去古城内街道小巷是码头,青石板铺而成,通道狭窄,消防车无法进入。二是内部古建筑群(窨子屋)多为两进两层或两进三层、三进三层,三层上南北间有天桥连通,窨子屋多为依山势而建。建筑结构多为木质,地板、柱子、屋架、隔墙都是木料,耐火等级低;加之年久失修,经过明火常年熏烤和自然侵蚀,部分木料近似碳化,房屋相互毗连防火间距严重不足。三是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危及古商城消防安全。电线老化、绝缘破损情况较为严重,电线未穿管,直接敷设于易燃木构件上并且相当凌乱。敷设之初,仅考虑照明用电;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器物品广泛使用,用电设备明显增强,超负荷现象严重,极易酿成火灾。
二、**商城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一)明确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根据新《消防法》和国务院十五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商城的实际情况,洪江区消防大队一方面坚持勤请示多汇报。引起区工委、管委领导高度重视,将消防工作纳入管委工作日事议程,每年至少两次以上把古商城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以书面文字材料向区工委、管委领导作详细汇报,提请区管委召开办公会专题研究解决。另一方面积极为政府出谋划策,当好参谋。认真研究古建筑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全区年终综合治理考评,全面加强古商城消防安全管理。同时还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关系,明确其消防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全区消防工作会议上,区管委与古商城内街道办事处、建筑产权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古商城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责任状》,将古商城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措施和期限明确细化,落实到位。
(二)强化联合执法,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认真贯彻公安部60号、106号、107号令精神,考虑到**商城文物遗址保护涉及部门单位较多,火灾隐患问题整改难度大。一是严格督促天一旅游公司和二街办事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及其职责,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24小时值班和消防巡查措施,建立防火档案,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指导天一旅游公司制订灭火应急方案,并组织、灭火疏散演练;同时加强对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专兼防火人员的培训教育力度。二是提请管委组织文化、旅游、建设等单位加强联合检查。针对古商城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由建设部门牵头,文化、旅游部门要加大文物建筑危房维修改造;建设部门要督促房产局公房租赁规范,待开发景点部位严禁将公房承租、转让,减少古商城城内的常住人口,督促自来水公司加强古城周围和内部市政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电力公司对古商城电气线路按照先景点线路后住房的顺序进行改造。三是加强行政许可方面的配合。严把审批关,努力从源头杜绝火灾隐患。建设、文化部门对于存在生产、生活用火危及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一律不得予以批准;建设部门要严格控制古商城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对新建的违章建筑要予以;文化部门对于在文物古建筑内经营的娱乐场所,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或改变使用用途。
(三)加大消防设施建设经费投入力度。建议古商城旅游开发改造过程中,管委和开发建设单位要投入资金加强市政消防设施建设,消防供水与生活用水分离,消防供水管网改为环状,供水管经达100mm以上,水压应考虑消防用水的要求,增设市政消火栓,同时对锈蚀的市政消火栓和壁栓进行全面保养。添置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每具消火栓配置5盘13型65mm水带和一支消防水枪;天一旅游公司应将每处景点重要部位配备4具4kg干粉灭火器,所有太平缸要进行维修,同时每个太平缸旁添加2个水桶,公共消防设施交付给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管理使用。通过消防部门的努力,由区管委出资为二街办事处一次性配置了3支水枪、3把扳手、8盘水带和70具干粉灭火器,并对锈蚀的消火栓进行了更新;天一旅游公司也增添了4000余元的灭火器材。
(四)建立义务消防队。古商城内部要建立1支10人以上专职消防队,由青壮年男子和具有消防经验人员组成,通过消防培训演练,专职队人员要会报警、会使用消防设施、会疏散人员,每天负责古商城内部的打更、巡查和安全教育等工作。
2013年7月1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根据《调查报告》中披露的情况,造成这起事故的原因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3个层面的责任缺失。
企业 主体责任缺失
《调查报告》指出,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宝源丰公司主厂房一车间女更衣室西面和毗连的二车间配电室的上部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当火势蔓延到氨设备和氨管道区域时,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这一区域发生物理爆炸,致使大量氨气泄漏,介入了燃烧。
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是宝源丰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本不落实。
企业出资人,即法定代表人,没有“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意识,严重违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生产、重产值、重利益,要钱不要安全,为了企业和自己的利益无视员工生命。
在建设企业厂房的过程中,为了达到少花钱的目的,企业主未按照原设计施工,违规将保温材料由不燃的岩棉,换成易燃的聚氨酯泡沫,导致起火后火势迅速蔓延,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企业从未组织开展过安全宣传教育,从未对员工进行过安全知识培训,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虽然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但从未组织开展过应急演练;违规将南部主通道西侧的安全出口,以及二车间西侧外墙设置的安全出口锁闭,致使火灾发生后大量人员无法逃生。
企业没有建立健全、更没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虽然制定了一些内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但主要是为了应付检查和档案建设需要,没有公布、执行和落实;总经理、厂长、车间班组长不知道有规章制度,更谈不上执行;投产以来没有组织开展过全厂性的安全检查。
企业没有逐级签订包括消防在内的安全责任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综合办公室主任,以及车间、班组负责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安全职责和责任。
企业违规安装布设电气设备及线路,主厂房内电缆明敷,二车间的电线未使用桥架、槽盒,也未穿安全防护管,车间吊顶内的空间大部分连通,埋下重大事故隐患。
企业未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未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消除。尤其是2010年发生多起火灾事故后,没有认真吸取教训,也没有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和彻底整改存在的事故隐患。
监管部门 监管责任缺失
根据《调查报告》披露的情况,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还包括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缺失。
公安消防部门
事故企业所属的米沙子镇派出所,未能认真履行全镇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的职责,发现宝源丰公司符合《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后,未将其作为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向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上报,且未进行盯防和监控。对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检查不力,未对该公司进行实地检查,未及时发现其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并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尤其是对2010年宝源丰公司多次发生的火灾事故,没有会同德惠市消防大队进行认真查处,致使该企业没有吸取事故教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事故发生后,米沙子镇派出所还与企业有关人员共同对消防检查记录进行作假。
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违规将宝源丰公司申请消防设计审核作为备案抽查项目,在没有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前提下,违法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未发现和督促纠正建设单位擅自更换不符合防火标准的建筑材料的问题;未按照《吉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将宝源丰公司列为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施重点监控;未指导米沙子镇派出所对宝源丰公司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2010年宝源丰公司多次发生的火灾事故没有认真查处。
德惠市公安局督促指导开展辖区内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工作不力;对米沙子镇派出所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疏于监管。
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未能发现和纠正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违规将宝源丰公司建设项目,作为备案抽查项目、违法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等问题;监督指导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全覆盖安全监督检查不力;对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失职问题失察。
长春市公安局督促指导德惠市开展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工作不到位;对德惠市公安局及其消防大队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疏于监督检查。
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宣传贯彻《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不到位;对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及其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存在的问题失察;在业务培训、队伍建设、督促干部依法行政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吉林省公安厅对全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检查督促不到位,对长春市公安及其消防机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失察。
建设部门
米沙子镇建设分局监管人员没有执法资格证件,责任心不强、监管水平低;工作严重失职,放松安全质量监管甚至根本不监管;对宝源丰公司项目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资格审查不严,未能发现和解决该公司项目设计、施工、监理挂靠或借用资质等问题;在工程建设中,未能发现并查处宝源丰公司擅自更改建筑设计、更换阻燃材料等问题。
德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宝源丰公司工程建设监管工作严重失职。该站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对宝源丰公司项目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资格进行审查,未能发现和纠正宝源丰公司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挂靠或借用资质等问题;对宝源丰公司进行项目检查时,未发现和查处工程监理人员没有资质、监理日志和月报等工程资料不全、建设施工方擅改建筑设计更换建筑材料等问题;在宝源丰公司项目工程建设资料不全、工程各方质量行为不清的情况下,违规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致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投入使用;对辖区内工程建设的日常监管不扎实、不落实,现场质量检查不认真、不深入、不全面,站负责人工作极不尽责,参与现场检查的次数少,对所负责项目的监管内容和进度不清楚且工作缺乏计划、随意性大。
德惠市住建局对宝源丰公司项目工程建设招投标及工程验收等重点环节监督把关不严,导致该项目出现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人员挂靠或借用资质的问题;对下属的德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指导、监督、督促、检查不力;对宝源丰公司项目建设的安全质量问题严重失察。
安全监管部门
米沙子镇安监站工作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清,日常监管随意,检查记录残缺不全;对宝源丰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对公司特殊岗位操作人员资质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未认真督促企业和消防部门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督促镇有关部门落实吉林省、长春市开展防火专项行动工作不力,且发现宝源丰公司没有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的问题后,未认真督促整改。
德惠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发现宝源丰公司使用存储液氨后,未对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和查处;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监管不力;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和消防部门落实吉林省、长春市开展防火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扎实;监督指导市属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工作不到位。
地方政府 监管职责不落实
《调查报告》指出,这起事故还暴露出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不力。
米沙子镇人民政府重经济增速、重财政收入、重招商引资,对宝源丰公司建设片面强调“特事特办、多开绿灯”,要“政绩”而忽视安全生产。委任的镇安监站站长和工作人员,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监管知识,不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对镇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以及属地监督管理职责的指导和监督检查不力;未按要求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甚至自身违法违规行政,致使宝源丰公司存在大量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不认真落实吉林省、长春市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专项整治的部署和要求,部署工作针对性不强,监督检查措施不得力,没有发现和监控该镇存在的多处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不严肃、不彻底,检查安排随意,没有计划、没有记录,发现隐患后没有跟踪整改和回访,使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消除和解决。
德惠市人民政府片面地追求GDP增长,片面地强调为招商引资项目“多开绿灯、特事特办”,忽视安全生产。未能很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在督促企业、基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工作不得力。2012年以来,在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冬春防火百日会战,以及安全隐患大排查治理工作中,市政府只是作了安排部署,没有对层层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存在盲区死角,未能发现和解决宝源丰公司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不力,导致宝源丰公司出现严重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以及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工程建设审批权下放给米沙子镇人民政府和米沙子工业集中区后,未能督促指导其开展相应的安全和建筑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导致基层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不落实,企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和整改消除。
长春市人民政府没有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未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吉林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工作部署;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对“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不严、抓得不实;监督指导长春市属有关部门和德惠市人民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到位。
制定春节期间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小区面临突发安全、消防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事故发生时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事故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机构设置
在物业公司的领导下,小区成立20xx年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应急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应急措施
小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后,物业安全应急小组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控制事态、封闭现场、疏散群众,对伤员实施抢救、切断一切火源,防止火灾蔓延,并向有关部门报警,寻求救援,应急小组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及时调度救援力量,指挥现场救助,疏散群众维护现场,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如发现有伤亡情况迅速与附近医院等抢救单位联系抢救。
四、火灾扑救
1、扑救火灾时,在物业领导未到达时,由安全应急小组长统一指挥,参加扑火人员必须服从指挥。
2、在扑火的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业主和扑火人员的生命财产以及重要公共设施的安全。
3、在扑火力量上,坚持以消防大队人员专业力量为主,应急小组的扑火人员为辅的原则。
4、安全应急小组长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如遇火势大难以控制威胁到其他居民财产安全时,应在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以便确保其他居民的财产安全。
五、预防宣传、检查
1、在春节前,组织义务消防队伍进行因烟火引起火灾的处理方法演练。
2、由社区义务消防宣传组上门入户进行宣传各种火灾的处理方法。
3、因家庭油锅着火,居民应立即盖上锅盖,切断电源。
4、因家庭液化气泄漏引起火灾。宣传居民选择逃生,立即拨打119,应急小组人员与居民维护好现场。
5、春节到来之前,要继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小区重点部位、消防薄弱环节开展大检查。
六、工作要求
1、小区安全应急小组在防火工作中应履行职责,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火灾时做出快速应急反应。
2、把业主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业主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力争把火灾的损失降到最底程度。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3、在火灾扑救时小区安全应急小组长必须到达现场,并且要保持通讯的畅通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或不接听电话。
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一、目的:
春节将至,为了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春节”期间各类消防突发事件,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矿渡过一个安定、祥和的节日,按照我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现为做好“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特制定以下消防应急预案。
二、预防措施
(一)防火安全措施
1、对矿区各地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将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对矿区内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3、配备足够的消防应急器材,用以应对节日期间各类消防事故突发事件。
4、节日期间每班安排巡视人员,对矿区办公楼、生产车间进行巡查,发现与防火安全相抵触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制止,及时消除。
5、节日期间增加夜间巡逻岗,主要看护附近居民燃放烟花的职责,确保我矿消防安全。
(二)用火用电安全措施
1、值班室需要使用电暖气取暖时要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允许用电炉取暖,并且人走断电。
2、生产车间使用火炉取暖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做好通风措施,以防煤气中毒。
3、要求节日期间放假的各个单位做好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除生产需用火用电的其余地方均可灭火断电,以确保春节期的消防安全。
(三)烟花爆竹安全措施
1、必须在远离电气设备及线路和木料的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2、在烟花爆竹燃放期间,指派专人在现场进行不间断巡逻;配备灭火器材,以便及时发现火情并及时制止。
3、由专人在现场监督巡视燃放情况,随时清理燃放后的纸屑余火。
三、应急预案
(一)应急机构及职责
组长:值班科长
职责: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和抢救工作,下达各项行动和命令。
成员:当班执勤民警
职责:服从指挥并积极完成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发生火灾事故,应迅速组织进行灭火,并采取以下措施:
1、已到现场人员应就近取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2、向应急组长通报火情。
3、疏散起火部位就近职工。
4、组织救火人员进入火场前,应做好必要的防护准备,保证自身安全。
5、一旦火势蔓延,应急组长应视火情拨打“119”电话报警时,应简要说明火情发生地点、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和电话,并派人在路口迎候消防车。
火警报警内容:
(1)着火单位、场所的具体名称和详细地址;
(2)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单位;
(3)什么特质着火;
(4)火场有无被困人员;
(5)火势大小;
(6)火场有无爆炸物品等。
6、火灾扑灭后,负责人员应保护火灾现场,进行火灾事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划清责任,整理有关材料,写出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并提出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消防安全措施方案(一) 消防安全责任制
项目部是防火安全管理的重点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从思想上、组织上、装备上做好火灾的预防工作。建立火责任制,将防火安全的责任落实到每个施工班组,每个施工人员,明确分工,划分区域,不留防火死角,真正防火责任:
(1)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 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配置,消防设置和器材,设置防火标志。
(3) 实行定期或不定期防火安全检查,必须实行每月放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建立巡查记录。
(4) 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5) 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 消防安全措施方案
(1) 领导措施:应当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工作,将防火纳入安全生产一项重要工作,项目经理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人。安全防火预警机制,防止避免火灾发生。
(2) 组织措施: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建立管理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建立义务消防队伍。
(3) 技术措施:结合防火重点部门,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开展防火培训,提高管理及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新的防火安全技术,从施工工艺,技术上提高预防防火事故的防范能力。
(4) 物品保障:做到消施设施的建立,定期更换过期的消防器材,淘汰易燃可燃的材料,从新阻燃材料和物质上解决火灾危险电源。
(5) 火灾险情的处置:同意外情况发生火灾事故,千万不要惊慌,应一方面迅速电话报警,一方面组织人员积极扑救。
(三) 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
(1) 施工现场有畅通的消防通道和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工具齐全、设置点位合理、有效、符合防火规定要求,不擅自挪动。
(2) 施工人员严格执行明火作业规定,有明点防火标志,定期对放火安全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对难以消除隐患,要限期整改。
(3) 在施工现场贵重、易燃、易暴、剧毒等物品,设专人、专库、不乱放,异建立严格领用、回收制度。
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高堂大厦、琼楼玉宇,由于自然或人为的火灾,顷刻之间化为乌有。近代就有天安门城楼遭雷击起火。秦代的阿房宫、始皇陵,楚人一炬,可怜焦土明清两朝的北京故宫,几百年间烧毁过多少次,现在真正的明代以前建筑,已经所剩无几了。古建筑古建筑起火,造成的火灾损失是无法以金钱来估量的。除建筑物本身的艺术价值以外,在建筑物内一般还保存着大量的历史雕塑、绘画、古代碑刻等具有极强欣赏价值的珍贵文物和艺术品。古建筑是祖先给我们留下来的珍贵遗产,一旦发生火灾,造成严重的后果,我们都有可能成为历史的罪人。
古建筑往往和当地的自然景观融为一体,成为当地的旅游资源。成为当地政府收入的一部分,一旦发生火灾,肯定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同时如果火灾扑救不及时,造成游客伤亡事件,会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1998年临汾市尧庙发生特大火灾,烧毁广韵殿砖木结构建筑一座,尧王等泥塑9樽,直接经济损失450多万元,损毁的历史文化价值更为巨大。
其次,我认为引起古建筑火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木质建筑,极易燃烧。
因为大多数古建筑都是木质建筑,木材经过一百多年或几百年的干燥,成了极易燃烧物品,特别是一些枯朽的木材,火灾载荷远远高于现行的国家标准所规定的火灾负荷量,火灾危险性极大。再加上古建筑一般都有油漆彩绘以及屏风、挂画垂帘等大量可燃装饰,一旦失火,室内散热差,温度升高快,很容易引起轰燃。
(二)人为火灾隐患较多。
(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古建筑火灾。
再次,我国的古建筑,由于容易发生火灾和蔓延,难于施救,是消防工作者千百年来棘手的问题。对于古建筑灭火的复杂性有以下几点来决定的。
(一)建筑部局决定了其灭火的复杂性。
古人基于空间和相互照应的初衷把古城内的建筑设计成了珠联璧合式的构造,形成一种:登上一户屋顶便可游万家灯火的奇观。这就决定了一旦起火,即有可能形成火烧连营的后果。如1964年,承德外八庙的普佑寺遭雷击烧毁,今仅存遗址;1985年4月坐落在甘南高原上的拉卜楞寺大经堂发生火灾,连同正在展出的1000多件珍贵文物,被无情大火毁于一旦。
(二)人口众多决定了其灭火的复杂性。
古建筑往往都是旅游胜地,游客往来众多,一旦发生火灾 ,现场混乱不堪,如果是在平常,工作人员如果疏散得当,会减少人员伤亡,如果是在大型宗教集会活动时,一旦发生火灾,很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三)交通不畅决定了其灭火的复杂性。
有的古建筑远离城镇,建于偏远的高山深谷之中,交通不便,有的消防车根本无法通行。一旦发生火灾,消防部队鞭长莫及,延误了灭火战机。有的古建筑还设有门槛、台阶,消防车根本无法通行,只能望火兴叹。
(四)设备不足决定了其灭火的复杂性。
古建筑设计建造时并不像现代人设计楼房那样把消防设施都列在其中,大多数古建筑周围都缺乏灭火设备。后期为了保护古建筑原貌,不破坏建筑的完整性,很少在古建筑中增加现代建筑消防设施,这就造成古建筑一般无消防水源、无消防车救火或有车无路、有水无设施的尴尬局面,唯一能够用的多是一些轻便灭火器、消防桶等简单的灭火设施,对于燃烧猛烈、蔓延迅速的古建筑火灾真可谓是杯水车薪。
古建筑是历史文物的一个重要方面,具有重要的历史、艺术、科学研究价值以及重要的纪念和教育意义。古建筑是珍贵的,其价值也是无法估量的。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我们非常明白,防火工作是主要工作,是第一位的。以上的情况是我们不愿看到的,我们从事消防工作,应该忧天下之忧而忧,乐天下之乐而乐。那么我们怎么才能有效的预防其火灾的发生呢?我觉得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好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确保全体员工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结合本公司的情况,特制订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 公司办公室,负责全公司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全公司消防器材的定期维护更换保养(消防器材年检);负责检查、督促各基层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2. 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3. 各基层单位需设立专职(兼职)消防安全员,负责消
防器材的日常检查、上报。
4.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如研究、部署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需在公司安全生产例会中提出议程。
二、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制度
1.每半年组织一次对本单位员工的集中消防培训。
2.对新上岗员工或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
3.消防培训由各基层单位和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应有培训通知、签到、记录、试卷等形成工作台账。
4.消防培训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5.各基层单位应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119消防日活动、重大节假日和季节变化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活动。
6.消防宣传应采取张挂消防横幅、标语、图片、设立消防宣传专栏、开展知识竞赛、组织参观消防站等形式。
三、防火检查制度
1.各基层单位的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各部门应每周一次,单位应每月一次,填写好检查记录。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2.防火检查应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岗位负责人组织实施。
3.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8)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9)火灾隐患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0)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4.防火检查时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四、防火巡查制度
1.各单位设立专人开展防火巡查;
2.各单位需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
3.防火巡查时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4.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发现的问题,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5.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
6.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5)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五、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的购置、更换、年检统一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各基层单位的行政部门负责消防设施日常检查和维修。
2.各基层单位消防工作职责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室进行维修。
3.消防设施所在部位岗位是对应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责任部门、责任人,要严格遵守消防设施的使用管理规定。
4.单位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5.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专业消防机构备案。
6.消防设施管理符合下列要求:
(1)灭火器应有明显标识;
(2)生产设备、机械设施、配电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3)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7.消防器材配置及摆放要求:
(1)灭火器的配置要严格按照办公楼、车间厂房的消防设计图纸进行配置,使用单位不得随意更改灭火器的数量。灭火器的类型要根据配置场所的火灾类别、危险等级进行配置,使用单位不得随意更改灭火器的类型。
(2)灭火器应设置在消防栓下方,车间厂房需设置在入口等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3)灭火器需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放置在画有警戒线的专设区域,灭火器的铭牌要清楚,外观无灰尘; 灭火器上方须粘贴标示牌标示。
(4)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如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5)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各基层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归口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
2.将具体安全疏散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责任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人员,明确管理和使用状态要求。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以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2)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它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3)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4)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5)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6)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七、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1.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1)每年对消防灭火器进行年检一次,保证压力在正常范围。
(2)每半年对建筑消防设施(消火栓)进行一次检查,保证消防栓出水压力在正常范围。
2.消防安全疏散系统
(1)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灯每季全部检查一次;
(2)每周对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检查一次。
3.消防设施其它方面
(1)对配置的移动式灭火器材每天检查,每月清洁、保养一次。
(2)对消防设施检查、测试后,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3)及时修复故障和损坏的消防设施。
(4)检查情况及时向单位分管领导汇报。
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基层单位在防火巡查、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各基层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并对整改完毕的进行确认。
3.对于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
4.公司应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保障。
5.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
6.对专业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消防专业机构。
7.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整改。
九、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各单位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采购电器、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3.电器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4.对电器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长时间超负荷运行。
5.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确应生产经营需要拉接临时线路应履行单位内部审批手续,进行负荷核算,后由专业电工操作。
6.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7.下班后应切断生产、经营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十、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1.火灾事故的现场,要严加保护。
2.认真调查访问,切实掌握起火前和扑救中的情况,确实起火时间,取得佐证,弄清起火原因。
3.仔细勘察现场,确定起火点,收集起火原因的物证。
4.搞好综合分析,将调查访问现场勘察和技术鉴定取得的种种材料连贯起来。
5.写出调查报告,火灾原因的最后确定,要严肃谨慎,重证据,重调查研究,防止主观的轻率下结论。
6.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处理事故规定,要在24小时内进行快报。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机关、团体、创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单位给予精神及物质奖励。
(1)认真开展防火安全工作,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在预防和防止火灾事故等方面成绩显著的;
(2)发生重大、特大火灾、自然灾害时,不顾个人安危,奋力参加扑救、抢救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成绩显著的;
(3)勇于对破坏消防设施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顾个人利益的;
(4)防火安全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记功的;
(5)经常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学习和训练,成绩突出。
2.各基层单位、各部门没有按照《机关、团体、创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开展防火安全工作,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尚不够负刑事责任的,部门或直接责任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和记录处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警告。
(1)私自将消防器材挪用;
(2)故意损坏消防设施情节轻微的;
(3)消防机构组织不健全、不完善,不组织职工学习和训练;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各基层单位或部门责任人处以警告。
(1)所属单位负责人不制定本单位消防管理制度,不制定防火预案;
(2)灭火器材缺失,没有及时配齐。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由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成立了深圳市“12·1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任事故调查组组长,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法制办、省总工会等部门和深圳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事故调查组邀请了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专家组协助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近日,省政府批复同意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违法搭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有关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公开如下:
一、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荣健市场b区a栋a56号商铺西南角上方的自制冷藏室空气冷却器电源线路短路引燃商铺内可燃物蔓延成灾。
(二)间接原因。
1.荣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1)安全意识淡薄。荣健公司作为荣健市场建设、经营和管理单位,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了自身经济利益而无视消防安全;法定代表人许日送在事故发生后,未能组织员工进行有效疏散和初起火灾扑救,反而擅自驾车离开现场逃往外地。
(2)违法建设经营荣健市场。荣健公司在荣健市场建设过程中未办理国土规划相关用地审批、报建手续,未经公安消防部门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以及开业前安全检查;违规搭建大量铁皮棚房,顶棚彩钢板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内部没有承重墙体和防火分隔,整体互相连通,导致燃烧时释放出大量有毒浓烟并迅速扩散,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3)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荣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不明确;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不彻底,未能及时消除违规住人、用电隐患及消防设施不完善等事故隐患。
(4)用电安全管理混乱。荣健公司雇请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违规布设电气线路,导致荣健市场存在室外路边低压电缆头制作不规范、敷设高度严重不足,且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整体配电干线、入户线敷设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通讯电路与强电线路未分开敷设;电缆线任意接驳、浮拉、拖地、多线缠绕;电源线路绝缘破损、老化未及时进行更换;插座回路未独立安装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保护接地线采用缠绕及钩挂方式等大量用电安全隐患。
(5)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不到位。荣健公司从未组织荣健市场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用电及消防方面的培训;未按规范要求建设市场消防设施,未安装火灾紧急报警装置,商铺未设置紧急疏散出口,造成人员未能及时逃生。尤其是违规将荣健市场内消防栓锁闭,消防水管网总阀未调至最大状态,导致火灾发生后无法及时扑救初期火灾。
2.a56号秦晋果业商铺经营户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
(1)消防安全意识淡薄。a56号商户未履行租赁合同和防火责任书,擅自改变商铺结构,大量使用彩钢板、木材等材料违规搭建阁楼,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板保温隔热。未对存在的消防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消除,尤其是在周边商铺经常性地存在电线开关“跳闸”的情况下,没有引起警醒,及时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2)存在“三合一”问题。a56号商户无视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将经营、储存和居住场所合为一体,未采取有效防火分隔和消防安全技防措施。尤其是在相关监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违规住人专项整治后仍拒不拆除和迁出。
(3)违规安装自制冷藏室和配电线路。a56号商户用电安全意识淡薄;聘请无相关资质资格的人员使用铁皮层、聚氨酯泡沫保温层、压缩机、冷凝剂等设备、材料违规自制冷藏室;配电线路使用不阻燃管穿管,线路乱拉乱接;在自制冷藏室及电源线附近堆放可燃物及杂物或可能导致电源线发生机械损伤的物品;未规范安装漏电保护。
3.黄家威违法组装销售自制冷藏室。
黄家威违法组装自制冷藏室卖给a56商铺使用,并负责电线连接工作。经查,该自制冷藏室是一个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和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因素。
4.深圳市公明根竹园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根竹园公司)出租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
根竹园公司违法将未办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手续、没有消防许可手续的土地及上盖建筑物出租给荣健公司建设经营市场。同时,根竹园公司未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相关规定,对荣健公司擅自建设铁皮棚房行为实施有效监督,也未督促承租方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和向有关部门报告,未履行出租场所消防安全责任。
5.公安消防部门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不力。
(1)XX年1月以前深圳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原光明消防大队负责公明办事处的消防监督工作,该大队未认真履行职责,对辖区防火监督管理工作监管不力,在发现荣健市场未进行消防报建、验收便擅自经营的问题后,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市场实施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未能有效消除荣健市场未经消防许可擅自经营的问题,工作严重失职。
(2)XX年1月以后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公明派出所负责辖区(含荣健市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在发现荣健市场未取得消防许可而擅自营业的情况下,未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未能有效制止该市场消防违法行为和消除该市场长期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工作严重失职。
(3)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负责辖区消防监督检查的业务指导,对公明派出所业务指导不力,未能督促其严格依法实施监管、消除辖区内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4)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负责辖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公明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疏于监管。
6.土地监察及规划国土部门对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监管不力、指导督促不力。
(1)公明街道办事处执法队对荣健市场内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行为制止不力、查处拆除不力,对荣健市场内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规模不断扩大问题失管失控,工作严重失职。
(2)光明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未认真履行辖区内规划地违法行为的日常督查职责,对荣健市场内长期存在的违建问题失察;对查违中队及公明办事处执法队开展市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巡查检查和查处整改工作指导、督促不力。
(3)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未能正确履行职责,违规为荣健市场违法占用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部分国有未出让土地补办了临时用地手续。
7.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把关不严。
光明新区城市建设局为荣健市场违法占用辖区基本生态控制线内的国有未出让土地违法建设补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存在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8.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对荣健公司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监管不力。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对于荣健公司擅自在其登记注册的住所外违法建设大面积铁皮棚房用于经营行为监管不力,日常巡查流于形式。
9.根竹园社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力。
根竹园社区片面强调增加社区收入而忽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能严格督促辖区内市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责任;个别干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收受荣健公司老板许日送的巨额贿赂,为该公司违法建设等行为提供便利。
10.公明办事处存在消防安全监管等方面履职不到位问题。
(1)公明办事处对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不到位,对于辖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发现荣健市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后没有跟踪整改;XX年3月至11月公明办事处在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和XX年6月至9月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中,部署工作针对性不强,监督检查措施不力,未能及时消除荣健市场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违规为荣健市场出具相关用地证明材料,并为荣健市场办理有关证照和规避违法建设查处,致使该市场存在大量违法建设。
近年来,共享民宿的消费浪潮逐渐盛行,其供给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多样化,用户体验社交化,通过共享平台可以降低房东、房客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交易风险,为房客提供更好的体验,受到诸多青年人的关注。据相关调查报告显示,2017年主要共享民宿平台国内房源300万套,房客超7600万人,交易规模约145亿元。然而,这种新兴共享经济在带来自由、便捷、多元体验的同时,伴随而来的还有噪音扰民、民宿信息与实际不符、卫生条件差、消防安全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如不得到有效规范,将困扰共享民宿的持续发展,并引发社会问题。
当前共享民宿存在多方面的问题:一是虚假刷单致使民宿条件线上与线下不符。口碑是民宿的根本,通过快速刷单吸引房客,提供了一条提升口碑的捷径。刷单造成虚假的好口碑现象,扭曲了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使用户反馈失真,容易制造“劣币驱逐良币”效应。据报道,曾有房客通过网络信誉入驻某一民宿时,发现其居住环境、条件、卫生等均与评价不符,致使房客与房东产生纠纷。二是主体责任缺失致使管理不畅引发矛盾。一方面,民宿平台不充分履行其管理责任,对房东及其的房源,只进行程序性审查,没有审查其本质上是否真实。另一方面,房东在追求入住数量和效益的同时,忽略了对住房环境、安全及服务的优化,从而引起“民怨”。此外,住户在入住民宿时,其频繁进出也引发了物业管理、治安防控、小区卫生、噪音等问题。三是法律监管漏洞造成监管“灰色地带”。民宿本质上是住宅改商用,需要获得相关法律法规的认可、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甚至要有全体业主的同意。然而在实际运营中,尚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为其提供指引,进而导致政府部门管理缺位、乏力,为共享民宿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不确定性。鼓励创新与规范发展并行不悖,市场呼吁探索适应民宿发展规律的运行模式,专家学者也建议对待新业态、新模式既要包容审慎、又要守住底线。
为此建议:一是加强对民宿平台、运营房东的管理。市场监督部门应加大对民宿平台的监管,对于虚假刷单、虚假宣传及不规范信息行为及时予以查处。民宿平台与运营房东应加强行业自律,自觉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审查民宿信息,对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民宿,坚决退出平台。二是提升房客规范意识。加强对房客的宣传教育,引导其通过正规平台预定民宿,提升房客隐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指导房客合法、安全使用“共享民宿”,杜绝在民宿内从事违法等扰民活动。三是制定统一的法律规定。尽快制定民宿经营管理有关规定,对民宿在经营许可、硬件条件、消防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进行统一规定,明确平台、经营者和房客之间的权利义务,规范各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