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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一样的女子冷漠8篇

时间:2022-07-12 13:34:46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风一样的女子冷漠,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篇1

她的名字,叫安琪儿。

知道吗?有一个天使,他曾因为自己的私语和一时的冲动,而堕落了自己。

他的名字,叫路西法。

——题记。

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这个天使。堕落天使。

兴许有的人,会看不起他。但是,没人知道他的痛苦。

爱上天使恶魔,和爱上恶魔天使的女孩。

才是最痛苦的。

那个女孩,就是我吧。

至少我是这么想的。

呵。

“后来,我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后来,终于在眼泪中明白,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刘若英的《后来》。

手机响了。

“砂,”寂的声音。

勾起嘴角,“寂,怎么了?”

“我……你过来下好么?”

无奈,只好拿起外套,走出门外。

“寂?”推开门,看见寂。

她的头发凌乱的不成样,衣服只穿了一件衬衫。

“寂?”好心疼。看到她这样。

走过去,抱着她。“寂,亲爱的,我来了。”

“砂?”她的声音好嘶哑。

我们躺在床上,她紧紧地靠着我。

“砂,我好冷。抱我。”寂?她,好无助。

没有说话,只是紧紧地用手抱着她,希望把自己的温暖传递过去。

“砂。”她叫我的名字,“我好怕,好怕你离开我。我怕别人说我们两个,但是我又不想离开你。”

“寂,可怜的孩子。是不是又看小说看的太晚了?下次不准这样。”责备她,但又怕伤害到她,只能再次,紧紧地,抱着她。

“砂。我好怕。真的好怕好怕。”

“亲爱的,放心。我不会离开你。就算是死,我也会陪着你。”

在别人看来,我和寂,是同性恋。

两个女子,却常腻在一起,甚至于睡觉都抱在一起。

可是没人知道,我和她,都是喜欢用文字来表达我们的忧伤。

一样的女子,一样的高傲,一样的优秀,一样的不屑,一样的忧伤。

拥有一样的风采和文笔。

笑起来都风情万种,而一旦不笑,面对的,就只有冷漠和桀骜不驯。

没人看到过,我们俩的忧伤。因为我们都是这样,只会把悲伤藏在心底。

始终被认为,是同性恋。

只有我们俩知道,我们抱在一起,是一种互相安慰的方式。

一起看言情,一起吃饭,一起睡觉。

再深的山盟海誓,也比不过,我和寂的爱。

就这样下去吧。

我无所谓。只要幸福就好。

篇2

是谁在轻声咏叹青春的哀愁?是谁在高声呼喊青春的迷茫?是我,在岁月的沧桑中叹息,在日复一日的单纯与失落中叹息。

――题记

我自私,我放纵。十七岁,我站在青春的最高处,望我走过的风雨。

自私与放纵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而这样的代价,我想我是永远也负担不起的。总会随风而逝的是时间,总会不遇而安的是冷漠。别人的不信任或是我的不诚恳,在我心里,越想越逼真,越想越深情。简单又复杂,羡慕又嫉妒的心情,却始终低着头,在某个角落闷闷不乐地看郭敬明写的悲伤的小说。

传说上帝造人的时候,为惩罚亚当夏娃偷吃禁果,便把一个人撕成了两半,让他们迷失在人群。只有找到另一半,他们才能合成真正意义上的一个人,才能获取幸福,否则,只能痛苦终生。然而,茫茫人海,我们找到另一半的概率有多大?谁也不知道,但从世间许多不完满的爱情来看,似乎很少有人能够找到自己的那一半吧!

从繁华的街道走到一个陌生的地方,累得不成样子。点燃一支名谓“黄果树”的香烟。有种不遇而安的感觉,也像是在拼命的躲避。冷漠的烟在我嘴唇边缘燃烧,消耗我失落的孤单。十七岁,能否随梦而飞?模糊的双眼,我站在烟雾后面,在暗黄的空气里安静地等待,等待我在水一方的伊人出现。

远远看去,你走在他的背后。你身穿牛仔,看见你还一样可爱迷人的难掩的笑,自己的苍白更清晰地被无限制放大,涌动着孤立的心灵。这个雨夜黄昏,如同逝去的某个冬天的夜晚。来了,走近了。你不敢多看我一眼,你已经有新的人选填补了你那失落的漏洞。你身上的熟悉的味道,触及我最深情的心有灵犀。一样的打扮,一样的香味。关于我们的有过,或许会因光阴逝去而淡腿,彼此离开只会越来越远。无论怎么看你,你决心已定地要离我远去,走在他的身边。我知道我没有给过你最唯美的幸福,我没有给过你最完满的甜蜜。犯下的错,彼此都不会原谅。手牵手,不回头,消散在人群。

你不说我也知道,就算你说了我也懂,我只想让你看见我在为你哭泣。关于过往,我只会怀旧不会守旧。在别人面前,相信你仍然还是难掩的笑容。所有的嘲笑当作没有。雨中漫步,黄昏泪流,我们不会在伤悲……分开后,各自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另一半。看着你走,我不会再作一次最深情的挽留。你走之后,我会寻找你的替补。简单又复杂,羡慕又嫉妒的心情,依然始终低着头,在某个角落闷闷不乐地看郭敬明写的悲伤的小说。靠小说来打发空虚的时间,被老师提醒无数次,可是没用,因为我那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思还找不到心灵的归宿。像是一条河流,汹涌奔腾的东流去。于是,整个冬季,没有寒风,没有冰雪,我爱上了郭敬明最悲伤的文字。我也是个孤独的孩子,在小说里,我看到了你们女子梦寐以求的慰藉,我看到了我悲伤的影子。找到了和你相似的孩子,听到了最美好的心声,于是,我把这样一个与你如此相似的女子当作我的另一半,我也一样的找到心灵的慰藉。

借着夜里的走廊路灯,在这空虚无助的光阴里,我看完了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幻城》《1995――2005夏至未至》《悲伤逆流成河》……郭敬明写意的忧伤成了我每天冷漠与自私的玩笑,学小说里面的他们一样生活着。所有关于青春的秘密,都被郭敬明那小子洞穿,而后他又一个一个将它们温柔地撕碎。如此的懂我们的青春,如此地懂得释怀。爱上了他的文字,迷失了自己,习惯了一种诗句的表达。眼泪像是一条河,而诗句的表达却成了我治疗所有创伤的妙药。

篇3

从认识开始,楚昕就知道乔苏有恋物情结。

那时,范佩瑶刚和楚昕分手。不能算是分手吧,因为他完全被动,毫不知情,范佩瑶就当着他的面钻进了一辆豪华凯迪拉克。

正为此事恼怒之际,范佩瑶打来电话:楚昕,你说我是个虚荣的女人堕落的女人都行,反正我想实现我的模特梦,金钱与人脉你都给不了我,分手吧。

用田文豪的话说,是被拜金女踢了甩了。

楚昕无论如何接受不了,开始对女人不再相信。

就是在他不再对女人相信的时候,遇见乔苏的。遇见,亦是凑巧。

楚昕和田文豪去喝咖啡,田文豪说,咖啡比女人有味道,能暖心。本来他是不喜欢喝咖啡的,听到这句话,便去了。

走进去,一眼便看见乔苏,像猫一样慵懒地蜷缩在米色的沙发上。清瘦颀长的人,装在宽大的麻色上衣里,锁骨极好看;紫色的长裙铺曳在夕阳的柔光里。最醒目的是那脸色,白得近乎不健康的苍白。他的感觉是,像从古墓里走出来的人。

他被吸引住了,7米的距离,算是远观一个人,也算是近观一个人。有服务员的声音,她抬头,正好遇上他的目光。楚昕是多么成熟理智的人,竟然没有反应过来,还一直看着她。这可不像他,受范佩瑶那么大的侮辱,他都没有浑浑噩噩过,竟然被这么一个女子给灌了。

乔苏真的像一只猫,目光中掠过一丝挑衅,在他走向座位的瞬间,她很平静地站起,拿起包,朝外走了。服务员追过来,喊:“小姐,你还没有结账。”

“那位先生结。”她对着服务员指了指他。

戏剧性的,他被推到了舞台上。他顿时蒙了,服务员彬彬有礼地站着,当着田文豪的面,尴尬地掏出了钱。等再抬头,发现她已经不见了。

田文豪问:“老情人?”

他竟然不知道如何回答。

再遇见,是在一位朋友的杂志公司。他写了一部书稿,需要插图。朋友说,美编室的乔苏插图做得特别好,就是这女孩冷漠孤傲,一般不轻易给别人帮忙,你来见面碰碰运气吧。那时,楚昕并不知道那个猫一样的女子,叫乔苏。

于是,他便去了。路过美编室,看到了她,还是清水似的长发,没有血色的脸,安静地埋在一堆漫画书中。

隔着落地玻璃,他怔怔地站住。朋友带他进去,极为简单地介绍:“乔苏,美编,插图非常好。”

他第一次知道她的名字,乔苏。他把书稿递过去,很默契地,像多年的老朋友。

她低头,把书稿翻看了一遍,然后,就把书稿放进抽屉里。这是她同意别人的方式。

他问:“什么时间取?”

她说:“该取的时候,和你想取的时候。”

这女人,如同第一次相遇,再一次迷住了他。

那半个月,楚昕一直在琢磨这个叫乔苏的女子。乔苏,他第一次见她就惊呆了。是他不够爱范佩瑶吧,爱了,才有这种感觉的。

书稿取回,刚翻几页,他就被惊呆了。不止配了图,每一幅图还配了一行文字,每一幅图,每一行文字,精辟至极,将书稿的质量和品位立即提高了一个层次。他竟不相信那温暖的图片和文字,出自这么一个冷漠的女子之手。

他为乔苏的用心,感动起来。突然有了强烈的,想见她的欲望。

拿出手机,打电话:“晚上请你吃饭,绿凌阁,你喜欢的地方。”

他竟然霸气地肯定,沿江边的绿凌阁,是她喜欢的地方。

席间,他开玩笑地说:“你有点森茉莉的味道,不对,还有一点张爱玲的味道。”

她竟然回答:“我同她们一样,恋物,恋衣服。”

他笑笑,觉得很有意思。说:“没有女人不爱衣服。”

她低头:“不一样的。恋物是种病。”

月光下,他看她的脸,苍白的苍白的,像黑夜里的月亮。

虽然有心理准备,可第一次去她的屋子,他还是惊呆了。

各种各样的衣服,竟然挂满了屋子,墙壁上、梳妆台上、衣柜里,连窗户上也是。不止这些,还有堆着的,专门买了搁物架,堆满了。她打开柜子给他看,整整齐齐叠着,一摞一摞,从高到低,像叠好的花瓣一样。还有,穿旧了的,不知道多少年,颜色陈旧得像隔了个世纪,早买了新的了,还是不丢,一直放着,珍藏着。

他立刻就想到了《北京爱情故事》里的杨紫曦,为了童年的一个未竟愿望,疯狂地收集鞋子。于是,开玩笑道:“准备当收藏家?”

她靠在门框上,不言语,安静地看着他,从嘴角挤出一点点笑。

轻声说:“衣服懂我。”

楚昕清楚,自己是爱上她了。一个男人是否爱上一个女人,感觉就能告诉他。

田文豪可不这么想,而是警告他,恋物是一种病,恋物的女人心里都有阴暗潮湿的一面,有轻微的抑郁症,恋物的女子都不温暖,要爱上她,你得做好住进医院的准备。

他说,她这病,赴汤蹈火,我也治定了。

每个女人都有恋物情结,不都照样恋爱了?

他是逃不出她的迷魂阵了。因为,他相信她是个温暖的女人,漫漫长路上,爱会融化她的。

恋物是种病。楚昕高估了自己的治病能力。

他对她竭尽一个男人全力地好,从经济到精神,可是她依恋的还是衣服,而不是他。每晚,他搂着她睡觉。而醒来,她便独自一人睡在床的一侧,怀中抱着睡衣。

他有点搞不懂她了,心里竟然莫名地惆怅起来,想起了范佩瑶的妩媚风情。

春天,他要去巴黎出差,说:“给你带点什么。”

乔苏说:“衣服吧。”

楚昕无论如何也不能把如此恋衣服的乔苏,与那些灵气逼人的图画、文字联系在一起。

可是,爱她,就愿意为她做一切。

巴黎的夜市在全世界有名的热闹,楚昕在灯光旖旎脂粉暧昧的香榭丽舍大道上,认真仔细地逛着一家一家的时装店。每一件都经过他的精心挑选。然后,空运,从巴黎到上海,满满地两大包衣服,各式各样裙子,长袖的,吊带的,拖地的,中式的,西式的。还有睡衣,是她喜欢的棉质,温暖的颜色。

她疑惑地看着,问他:“你自己去买的?”

他点点头。

出乎意料地,她只是轻轻地说了声谢谢,并没有千娇百媚地跑过来拥抱亲吻他,或者一夜缠绵。

倒是,第一次,她给他讲了她的故事。

她有一种心理上的依恋,谁也不知道。父母婚姻不幸福,父亲有钱,也花心,童年的时代,夜里常常被父母的争吵声惊醒。父亲摔东西,母亲在冰冷的黑暗中声嘶力竭地哭。

她一个人把头蒙在被窝里,那种黑暗和与世隔绝的窒息让她感到安全。母亲是个心高气傲的人,等那个年轻的女孩子抱着孩子上门的时候,母亲没有一句话,出国走了。父亲为了报复母亲,死活不让她跟着母亲走,她成了父亲报复母亲的武器。

母亲走后,她就夜夜抱着母亲的衣服睡觉。她说,那衣服上,沾有母亲的气息,那是能让她感到有安全感的唯一东西。

她撩起长裙,大腿上,有着深褐色的疤痕,继母打的。

她低头:“衣服能给我安全感,任何时候,它们都会无条件地陪着我,没有怨言。而人不能,我这算是抑郁症吧。”

他说不出地心疼,把她拥在怀里:我是医生,可以对症下药。

楚昕明白了,二十几年,衣服成了她痛苦情感的转移点,也成了痛苦留在记忆里的标志。要移除,需要在合适的气氛和合适的状态下。

家里的衣服太多了,大多她都是买了,拿回来就一直在包装袋子里,没有打开过,更不要说穿过。只要乔苏买,楚昕一句话不说,全部给她买回来,为一个所爱的人,他觉得值得了。

照旧,每个夜晚,他一如往常地抱着她睡觉,睡着了,她滚到一侧抱着衣服睡,他再把她搂过来。

乔苏说,衣服能给我安全感,你不能,任何人都不能。

楚昕不介意,说,她并不是不爱他,只是比别人在乎,所以更害怕失去。

二十几年,一直做惊恐的梦。后来,她竟然做了一个不同的梦,梦到了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地点和梦境,是他。醒了,她给他讲,第一次,不再是从噩梦中醒来。

他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抵达了她心里最坚硬与冷漠的地方。

终于有一天,乔苏醒了,发现抱着睡觉的不是衣服,而是楚昕的臂膀。原来,不知何时,她已经习惯抱着他的臂膀才能安然睡觉,而衣服,早已被她放置在地毯上好多天了。

篇4

记忆总是会给出自己一个错觉,只消一个缺口就会倾盆而出。记得的总是美好的,哪怕是曾经值得自己哭天抢地要死要活再提及也总是云淡风轻的表情,没有悲伤,没有愤懑。哪会有那么多值得自己耿耿于怀一辈子的事,哪会有那么多值得自己悼念一辈子的人。

食色者,性也。男人女人,相互补给,相互依偎,没有感情也能安然无恙度过余生。爱不爱,自己不说,谁会知道。一段刻骨铭心磨到最后只剩相互掐架争吵的恨之入骨,或者是冷漠的如若旁人。感情说到底就是这样,你需要它,如此美好,天旋地转;你不需要它,弃之如唾,绝不怜惜。性是爱的生产品,爱是性的牺牲品。

心情不好时会喜欢大吃一顿,每次必选麻辣烫,看着食物在辛辣的汤里翻滚,沾上可口汁液的味道,总能吃的满头大汗,就像眼睛里的沙子一样,揉出来就不难受了。起风时总会穿很少,大风猎猎的打耳旁掠过,像惊恐一样奔跑的声音,冰冷彻骨才触摸得到来自心里疼痛的温度。

深秋的夜里楼下的草坪还是会有蛐蛐的声音,不甘随着时光的流动而在露水深重的早晨结束生命,以聒噪的叨扰证明自己存在过的痕迹。世界上总会存在蛐蛐一样的人,不甘平庸却别无选择的人生,最终以哗众取宠的方式博得关注与仰望,却来不及看别人眼里的不屑和嗤之以鼻。命运总是太过悲哀。

每次自习完回宿舍的路上,夜晚清冷的空气里夹杂的桂花甜腻的香味,嗅进鼻子竟给桂香平添了清雅的芬芳。世间的事总会是这样的阴差阳错。黑夜掩盖了真实,却将明晃晃的月光心里。

岩井俊二的电影里《情书》最好看。梵高的画里《星空》最美。《卡农》和《神秘花园》,我都会喜欢。清少纳言的文字读起来像中国人。

年轻点的时候喜欢蓝色的天空会多一点,后来再年长些会觉得阴天比晴天好,因为晴空是来不得半些情绪的,而阴天,每个人都会喜欢它由阴转晴的过程。我总是毫无保留的对你好,所以我教给了你自私,高傲和狂慢。

篇5

深夜,抵达凤凰国际机场。站在人来人往的出口,眼神扫过每一张等待和寻找的脸,终于发现了那个面容干净,眼睛大大的男子。就是他了。

我站在离他五米远的地方看着他。一天的工作和几个小时的等待让他看起来有些疲惫。他的眼睛一直盯着出口,努力地寻找等待的人。可是,始终没有出现。

电话响了,他收回焦急的目光,回头的瞬间看到了我,一个奇怪的陌生女子莫名其妙地对他微笑。

他接起电话,很着急的样子,很快,听到他冲电话大吼:琥珀,你闹够了没有?

到达的人差不多都已经离开,只剩下继续在等待的人。谁也不会把一个陌生男子的悲哀放在眼里。冷漠,匆匆而过。

他稍微平静了一下情绪,开始向外走去。我跟着他上了机场大巴,坐在他的斜后方,45度,刚好可以看到他的侧脸,一半明媚,一半忧伤。

汽车沿着海边的公路向市区驶去,带有腥味儿的海风轻抚脸颊,发丝在潮湿的风中张牙舞爪。深夜的大海是如此的忧郁和深沉,仿佛轻声吟唱着生命之歌。那一刻,我的灵魂得以洗礼。

但是,此时,我却已踏上一条罪恶的路,对不起,无辜的人。我们都是好孩子。

汽车喘息着停在路边,他下了车,向更繁华的地方走去。我跟在后面。路边商店的橱窗里印着我们的影子,一前一后。在温暖橙黄的KFC外面,他,停下,转身,望着我,等待我的回答。

你好,我叫了了。我跟着他停了下来,嘴角一抹浅笑,用很轻的声音介绍自己。

为什么要跟着我?他挑起眉毛审问我,眼睛里带着假装的敌意。

我饿了,能请我吃肯德基么?我还是那个欠揍的微笑,说出了更让人大跌眼镜的话。

他果然惊愕了两秒,然后莞尔,侧身推开了KFC的大门。

我坐在他的对面,目不转睛地望着他。头发、眉毛、眼睛、鼻子、嘴巴、手。每一个细小的部分都被我放在心里研究了百转千回。的确是个吸引人的男子。眉眼间的坚定能许给一个幸运的女子无比坚实的未来。我在心里小小的叹息,了了永远只是他生命中擦肩而过的那个人。很多事情都是在开始就注定了结局。我是一个预感很敏锐的女子,或许这是我的悲哀。

你跟我这么远的路就是为了让我请你喝橙汁么? 他突然的问话吓了我一跳。我没有回答,伸手抹去了沾在他嘴角的沙拉。警惕或许是每一个都市人的本能吧,现实生活中的人不会认为自己莫名其妙地被一个陌生女子跟踪是一件浪漫而有趣的事情,何况还是一个看起来有些冷漠的神经质女子。

“我喜欢橙汁的颜色,很温暖。橙汁的味道酸酸甜甜的,像爱情一样。但是,我总是习惯加很多冰,即使是大冬天。”我的目光一直游离于不停搅动的橙汁中,慢慢地把整个心都浸到了那片冰凉的温暖里。

他仿佛被我的话给说懵了,片刻才回过神来。“你这丫头说话挺有意思的,但是我们该说再见了。”

出了门,他向右走,我站在原地数数。 一、二、三――回头。

他停在街道的拐角处。站在繁华的尽头,一半黑暗,一半明亮,像即将回归天堂的天使,拥有静谧的气场。深夜的街头,闪烁的霓虹,陌生的城市,陌生的男子,以及KFC映照出来的巨大光晕。对视,沉默。时间长久地停驻。

终于,他投降了,远远地招手。“走吧,小妖,我带你回家。”

『苏堇:一个坐着南瓜马车的小妖闯进了王子的舞会。一切皆有变数。

琥珀色的眼睛。琥珀色的头发。

琥珀。

她不是我的琥珀。她叫了了。

我曾做过一个梦。梦到自己走在深夜的街道上,马路两旁的店铺都打佯了,人们也都回家了,甚至连流浪汉也不见了。空空的,静静的。我双手插在兜里,缓缓前行,昏暗的路灯拉长我单薄的身影。我不知道我这样行走的目的是什么,或许是要回家,或许只是简单的午夜漫步。突然,一只白色的小猫从旁边小巷的阴影中窜出来,透亮的眼睛泛着琥珀色的微光,它轻声的“喵喵”叫着,用柔情似水的眼光望着我。我愣愣地看着这个猛然闯进我视线的小家伙,浓郁的夜色宣泄下来构成灰暗的背影。上帝会安排一些东西突然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因此我相信命中注定。于是我在梦中把小猫带回了家。

从梦中醒来之后,那个昏暗的镜头一直深深地印刻在大脑里,挥之不去。

日子在平淡和疲惫中溜走,每天晚上都习惯性的上网看一个叫L的女子写的文字。只是一些琐碎的话,自言自语,却能让人的心沉静下来。我每天在这样的安抚中才能入眠。我问过那个女子,为什么叫L。她说L是“离”的意思。

有一天,在给L文字的回复里说了那个梦,然后我看到一张图片,白色的皮毛,琥珀色的眼睛,是梦里的那只猫。贴图的人叫琥珀。我有些兴奋地在她的资料里找到了联系方式。或许真的会有命中注定。

了了窝在沙发上睡着了。安静地,带有一些疲惫。琥珀色的头发耷拉下来遮住了琥珀色的眼睛。我帮她拨开头发,随手拿起电话,手指反复在数字键上摩挲,但,最后依然叹息着把电话搁下。

这么晚了。琥珀或许早已睡了吧。

迷离的夜色混杂着皎洁的月光透进来,书桌的相框里,朦胧中依然能清晰地感觉到照片中女子灵性的容颜。

女子穿着一字领的白色棉衫,卡其色的七分短裤,光脚穿着帆布鞋。双手插在兜里,靠着栏杆坐在夏日的夕阳中,侧着脸,眼光飘忽到远方。朋友“咔嚓”一下,让一转瞬的时光停留在永久的画面中。

琥珀色的头发,琥珀色的眼睛。她叫琥珀。

琥珀说,这是她想念我时的记录。

琥珀还说,她要来看我。

可是,当我按照预定的时间去机场接她的时候,琥珀却打来电话说她来不了了。一个小时的等待只换来这简单的一句话,连一个完整的解释都没有,甚至是一个借口也好。

从机场出来,颓然地往回走。蓦然回头,看到了一直跟着的了了。她就那么站在温暖的金黄色光晕中,微笑地望着我,眼里闪烁的琥珀色光芒让我再一次想起命中注定。今天是一个玩笑的日子,琥珀和我开了一个玩笑,了了和我开了一个玩笑,或许上帝会给我一个更大的玩笑。于是,我把了了带回了家,并觉得她是从上帝身边跌落的小妖,像龙卷风一样突然出现,或许某些定数已被改变。

『琥珀:了了,你是我心里蔓延的那一抹疼。

了了去找苏堇了。或许这是我和她心里注定要跨过的坎儿。

了了说,她和他不会有故事。

了了。猫样女子,生性微凉,离群索居,写没有温度的文字,以此为生。了了在网络上的名字只是一个简单的英文字母“L”,了了说,是“离”的意思。其实也是她名字的缩写。

了了是我的妹妹,我是她的姐姐。琥珀色的眼睛,家族遗传。琥珀色是上帝赋予我们的颜色,于是我给自己取名琥珀,而了了却更喜欢用自己去彻底地解释这个颜色,所以她把头发染成了琥珀色,让别人能够直截了当地知道她是一个属于琥珀色的孩子,甚至是不知名的陌生人。

了了。是她自己取的名字。了然一生。无牵无绊。

了了比我先认识苏堇,只是苏堇不知道她叫了了。苏堇只知道她是一个把自己扔进网络旋涡,安然地呆在一个角落里自言自语的女子。空灵的句子比夜更静,比水更凉。苏堇会在了了的文字后边写大段大段的回复,无关其他,也只是在了了的影响下自言自语而已,犹如一个被了了哄着入睡的孩子,心自然的就静了。

有一天,苏堇说他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到一只猫,白色的皮毛,琥珀色的眼睛,他想带她回家。我在后面贴了一张图,是我画的一只猫,其实那是我心目中的了了,一个白色的干净女子。

苏堇找到我,是因为那幅画。苏堇说,琥珀,你是我的猫。苏堇误会了,而我在误会里逃避现实。

了了说,苏堇是你的幸福。了了知道,我喜欢苏堇。了了没有说她也喜欢苏堇。苏堇是我们姐妹之间的劫难。

了了准备离开了。宿命有很多种,她选择的是流离失所。她走之前,我终于鼓足勇气说出那句话,了了,你喜欢苏堇,对么? 我说,了了,去找苏堇吧,你才是他的猫。

琥珀,你比我更适合这样的安定。

了了,你的成全不会让我安心的,会一直成为我心里的结,我明明知道苏堇喜欢的并不是我,却硬是去维护这个误会,这对我们三个人都不公平。

好吧,琥珀,我去帮你解开这个结。

游戏开始了。让它一直继续下去。我该准备遗忘了。了了是我心里蔓延的那一抹疼,我希望她能幸福。

『苏堇:兜兜转转,原来是你。

了了极少说话,总是微笑,如山茶花一样明亮。我没有问起关于她的事,也没跟他说起我的事。

每天下班回家的时候,看到了了或是坐在地板上看电影,或是抱着笔记本写东西,偶尔一个傍晚,她会出去走走,光着脚踩在沙滩上,累了就坐下来发呆,眼光飘忽不定。我突然想起那个叫L的女子,她最近从网络上消失了,我想,她是不是真的离开了呢?有时会想,了了是不是就是L呢?但是很快这样的想法会被自己否定,虽然有命中注定,可世事却很少会有那样的巧合。

了了有很严重的失眠症,她会一整夜的看电影,没有声音,只是画面在动。她坐在那里,也不知道有没有看进去,把自己折腾得很累了,才慢慢睡着。了了不喜欢刺眼的阳光,她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总是把窗帘拉得紧紧的,抱着水杯大口大口地喝冰水。没有了L的文字陪伴,有时了了带来的冷也会自然地把我浮躁的灵魂冻得冰凉。

了了说,她是一个病孩子,找不到病根,莫名其妙。这个像猫一样的女子像一根刺一样扎得我的心生疼,我很想给她大把大把的温暖,让她的世界明亮起来。而我却发现我点不燃她的世界,反而是她影响了我的生活。我突然想起琥珀,那个虽然遥远却总是陪在我心里的女子,透过稀薄的空隙,飘渺的微风,也能把温暖传递给我。而了了的世界只有黑、灰、白,没有凡间的烟火。

自了了出现之后就再没了琥珀的音信,打电话也不通,难道那是一场幻觉么?难道了了才是命中注定的那个猫样女子么?一连串的问题弄得我头疼。

了了说,我要走了。我有一个愿望,一直行走,体验百味人生。

了了是一只猫,可我抓不住她,她是风一样的女子。我开始质疑自己的信仰,开始很想念琥珀。

『琥珀:苏,你是了了给我的幸福。

了了在电话那头说,琥珀,现在你不用再彷徨,不用再害怕了,我和苏堇没有故事发生。我不适合他的生活,而他也不适合我的生活。了了说,琥珀,去找他吧。

了了走了,踏上了自己选择的宿命,她用自己的幸福换取了苏堇一个新的认知。

了了给了我苏堇的地址,我找到了他。我说,苏,了了就是L。了然一生,是了了的愿望,流离失所,是了了的宿命,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她的世界太冰凉,她用寒冷麻痹了整个灵魂。

苏,你是了了给我的幸福,我们要好好生活。

『苏堇:琥珀,你是我的公主。

篇6

电影以一桩抛尸现场开始,以一场侦破案件追捕罪犯为过程。

剧中男主人公,警察身份。因离婚、酗酒、受伤,沦为保安。他独自寻找破案线索。当然,如同希区柯克说:“我认为追赶是电影手段的最高表现。”《百日烟火》中,警察在滑雪场追逐,跟踪嫌疑人。画面总少不了一前一后的紧跟,盯梢,急走。

警察多次紧随。嫌疑犯的妻子,即女洗衣工的目光开始抬起,看警察了。特写脸面镜头,暧昧的泪光,她说着自己的遭遇。

她丈夫虽生却说已经死去,过着人鬼不分的生活。丈夫跟踪和她相好的,然后那些男人神秘失踪。她向警察交代了丈夫的作案过程及行踪,丈夫被抓。此时,我没有看出,情节与题目有什么关联。

案子破了,抛尸者是她的丈夫,似乎没什么惊艳的。再继续看。

警察继续追踪,调查。

原来,观众明白,女人也是杀人犯。洗衣中的一位客人,因一件皮大衣,对赔不起的女子提出卖身的要求,女子不同意。他要女子,女子失手杀了他。她丈夫帮她抛尸。

最后她被警察们抓住了。

皮大衣的主人是那一家叫做“白日烟火”夜总会的老板。之前,画面,男警察带她到高处,让她说出实情。画面中,她眼含泪水,看着远方夜幕黑暗中一点闪光跳动的“白日烟火”的霓虹灯光,全景镜头,拍着城市黯淡中一点红光。在此,点题了,但我觉得还不够,难道因为出现一个叫做“白日烟火”的名号,就取做了影片名?如果换成别的夜总会名,那么电影题目是否会改变呢?

并非如此。

临近剧终,白天,洗衣女工来指认现场,新年到了。观众们看到烟火在警车旁燃放,花火贴着警车即女子的身边爆炸,像朵朵流星一样亮丽。女子指认现场,上车后,电影镜头切换到了女子视角。女子透过玻璃窗,看到了白天并不亮彩的烟火,只有花火。但她嘴角露出了微笑。她看到了烟火的持续燃放,繁丽闪亮。

烟花来自何处?镜头切换,楼顶处,那位男警察像发射火箭一样的,放着可以陪伴女子一程的烟火。烟火,实际是男人爱的深沉表达,不可言说,不可上前不让她坐牢,只好借助烟火,让爱意抵达。他为爱而燃放烟火。女子流转的目光表明,她感觉到了警察的牵挂。

原来,这才是电影取名“白日烟火”的原因。

最开始,我以为是一件谋杀案件如何告破,不是一直在寻找罪犯吗?最后明白,警察爱上罪犯。爱情的产生,前提是什么?

这位警察自己的日子过得并不如意,离婚,受伤,贬职,骑一辆被盗换的破旧动力车,邋遢的衣服,孤独的活着。最底层的没有前途与出路的小人物。

他的性格,执着,聪慧,体贴。其中一个镜头,他怜悯洗衣女工受伤流血的手,特地买来碘酒帮助包扎。又一镜头,带洗衣女工去摩天轮看风景,让她靠着他的肩膀流泪。他有男人的怜香惜玉,同情弱者的本能。还因出身底层,过着没有多少尊严的保安日子,酗酒抽烟睡大街,没有警察的架子与风光。他可能不在乎地位身份差异。换做一位西装革履,婚姻美满的死要面子的警察,是难以爱上女罪犯的。

当然,人物通过冲突得以揭示,而冲突来自决定,决定又源于戏里的前提。人物的决定必然引起对手的决定,这些决定环环相扣,推动戏剧走向终点。

如果不是他在一家煤矿厂做保安,他不会分析出过磅员才可能是在矿厂抛尸的人。如果不是知道过磅员的名字,他也不会寻找到过磅员的妻子,见到去那家街角的干洗店的女人。如果不是女人的低眉无语,满身委屈样,他也不会决定跟踪并喜欢上他。如果不是女人告诉他丈夫的行踪,他丈夫也不会被抓,如果不是丈夫被抓,警察们也不会怀疑她也参与了一起谋杀,如果不是她被抓,他也不会有燃放烟火的行为。换一个角度看,电影以警察被迫离婚开场,以放着爱的希翼的烟火结束。剧终,男人的情感似乎有了着落。哪里是什么破案的?分明是爱情剧。

他是一位一直追求破案的男人。而女人是沉默的说谎犯案者。

冲突是缓慢升级的。

一场谋杀案表现了冲突,为了破案,一场查找与躲避的斗争不可避免。对手,比如女人的丈夫,拿着冰鞋当武器杀人,伪装与反侦察能力强,足够狡猾。警察费尽心机。而他,有着不同于警察的优势,他不是正规警察,没有警服可穿。他身着邋遢的便服,单独行动,他使出了跟踪侦探的招数,寻求到了可靠的证据,种种努力没有白费心血,终于解开了案子。他从冷漠放浪自己变为同情女人,女人从冷漠不敢面对真实变为爱上他。

人物在冲突中证明着自己的性格,展开着故事,本是一个平常的破案故事,到底凭借什么得到了观众的青睐,据说还拿了国际大奖。

让我们再看一下影片场景,舞台画面。画面大场面显示:北方冬天,白雪皑皑。场地泥泞不堪,卡车来往。一带带滚动黑暗煤矿中出现的亮彩抛尸包裹,一场场暗夜中雪地的街灯冷光下的脚印,一片片洁白雪花堆积世界里的罪恶。电影放映完之后,我还想着梦幻的雪白,画面洗衣店在街的转角梧桐树下,灯火下方,画面右方的洗衣店,左边纵深的路,横着的道。

其实,许多电影对“街道”有着永不衰竭的兴趣。《百日烟火》街角的这家干洗店,为警察了解罪犯事实,提供了场景,促成男女情感的交集,是冲突双方的集中地。还有街道延伸处,比如影片中的滑雪场、舞场、理发店、城市道路及地下涵洞等也是。场面拍摄有着画面美学感,延伸感。

暗夜的灯光,看不真切的黑夜,路,行走的警察与女洗衣工,我们看见也许我们生活中习以为常的一家洗衣店,街道建筑和风景,在电影的展现里,又显得熟悉且陌生。符合海尔曼·瓦尔姆对电影所提出的要求: “电影必须是活的绘画。”画面上警察与雪景黑夜融合在一起。摄像机不间断的活动着,推移,行走。

从高处拍摄煤矿厂各个车间的运动,黑色的煤矿滚滚走远,一堆黑矿中花塑料纸包裹的藏尸,触目惊心的现象,引起观众的愤怒和害怕。是谁被杀?为什么要杀人?几乎电影都对恐怖的场面感兴趣。触目惊心的东西,符合人们的需求。自从上古以来,人们就渴望看到各种能让他们间接地对纵火焚烧、残暴无度、痛苦万分和难以言传的享受等有所体验的场景,能看到各种能使人毛骨悚然但又高兴万分、可供观众暗中分享其滋味的场景。

像希区柯克的悬疑片一样,《白日烟火》是利用侦查工作引起悬念的。观众去正视抛尸案,并让观众感觉,这些都是漠不动情的摄影机记录下来的真实生活事件。也许,烟花的燃放才是电影的亮点所在,真情存在。我感叹男主人公的爱的深沉,静默女人散发着被爱的魔力。

篇7

2046,一个东方酒店的房间号码,这是具像的;抽象的,他是周慕云(梁朝伟)笔下的列车,停止时光流逝的一辆列车,大家凝固在回忆中,停滞在最让人沉溺的空洞。

王家卫的电影,一如既往,有无比考验耐性的长镜头,有量身定做的悲惋音乐,以及芜杂错综的人物交错。许多人说看不懂,那是因为包含以往诸如《阿飞正传》影片的情节眼神,镜头切换间失去了时间的规则和情节的流畅;其实整部影片最直白易懂的就是白玲(章子怡)和周慕云的那段感情戏,只可惜,白玲只是2046的一个短暂住客,在周慕云2046小说中的吉光片羽,只是他的一个“喝酒的朋友”。

章子怡的第一次出场便伴着酒,窈窕的身段裹着黑底白钻的旗袍,在穿衣镜前顾盼身姿,手里掂着一个盛了半杯红酒的普通玻璃杯,她孤芳自赏的美艳,尖锐入骨的,犹如红酒未入口时散发的醇香和诱惑。这味道吸引了隔间2047的周慕云。

白玲的举手投足间无不尽显风尘,但是她就像一个莲藕,在欢场的污浊下却仍然保持一颗纯洁的心。她与电话那头打情骂俏时的,时而大笑,时而愤怒,时而妩媚,时而冰冷,几多变化,无不显示着一个风尘女子情感与现实际遇之间的不平衡。或许她的身体并不纯洁,但是她内心对爱情的憧憬却如同少女般纯洁。可惜,她的身份使她就像那些大多数人都能随意消费的红酒。白玲,一个心比天高命比纸贱的红颜。

第一次周慕云拉近他和白玲的距离也是因为酒。圣诞夜白玲和男友分手,她喃喃说道男友答应带自己去新加坡,她换上了夏天的旗袍,却独自守在孤寒的香港。周慕云及时怜香惜玉,陪她喝酒,许诺和她做“一个喝酒的朋友”,不会打她主意,欲拒还休一番之后,两人走入酒馆,一样的普通玻璃杯,一样的红酒,白玲的高跟鞋敲击在地板上,发出百无聊赖的声响,她说这酒喝得好闷,两人便又换地方继续畅饮。

畅饮之后两人依偎在颠簸的人力车上,酒醉的周慕云将头靠在白玲肩头,他的手曾两次试图抚上白玲高开的旗袍下露出的,白玲将他的手一次次地放回。

“一个喝酒的朋友”,这样的定义,本就是男人的幌子,女人自欺欺人的借口。他擅长逢场作戏,她只是他的任何一杯酒;她期待一份真情,期望自己另类的味道让她在他心里变得独一无二。殊不知,一对“一起喝酒的朋友”原本就是暧昧的代名词,如果期待结果,那也只能是虚妄的空想,最多不过是一场宿醉后的暂时欢爱。

梁朝伟的表演无可挑剔,无论是一个情的,一个酒场上的偏偏绅士,还是一个内心冷酷的花花公子,都可以切换自如;而一度被我归为演技天赋不足的章子怡,也表现不俗,甚至有种忘我的投入。在片中她将复杂纠结的情绪演绎得尽显张力。可怜的女人,伪装着坚强,然而那颗害怕受伤的心,却早已在她紧绷的小脸和飞扬的眼角线上表漏无疑。

两人如此一来二去的喝酒,白玲的防备渐渐松懈,连那一点点的骄傲也开始慢慢退化。在周慕云跟狐朋狗友打赌约出白玲输了以后,他来到白玲房间,白玲由嘲笑、得意到与他调情,两人激烈地翻云覆雨。事毕,她对镜拢发,此时的强颜欢笑,如何能掩盖住内心的怅惘。周慕云最终还是选择了离开,留下的钱一片一片地割碎她的心。白玲强忍着受损的自尊,把心放进了盒子里,于是,她的心慢慢与那铁盒子一同生锈,腐烂。

白玲开始爱上酒精,或许醉了以后的放纵才是唯一摆脱枷锁的途径。

“我不知道你喜欢不喜欢我,反正我是喜欢你的。”白玲在嗫嚅了一会儿后说出的这句话。

在白玲的一连串问话后,周慕云保持微笑地说出几个“不能”,白玲发飚似的拿出十块钱砸在他的脸上:“今天算我你!”

她不可能在周慕云心里有所不同;她不可能因为和他上过床便要求他再不碰别的女人;她不可能看到任何未来的奇迹。她曾声称最恨不专一的男人,但是挑了一圈却发现,原来最爱的人却也是最恨的人,这,就是以酒场为起点的游戏。

白玲和周慕云都听着彼此房间床板高频度的吱丫声,不同的是周慕云的淡然,白玲的眼泪。

再后来,白玲搬离了2046,她只作为一个风尘的女子,留在了周慕云的小说里。

白玲的这段戏似乎暂时告一段落了,当她再次与周慕云成为酒桌上偶有擦身的过客时,白玲身边的男人换了,冷漠的表情保护着那颗受伤的心,带着她的思绪回到了最初。

她再次拨通了周慕云电话,一样的酒馆,一样的红酒,灯光映着她苍白的脸庞,一样的眼角眉梢,却少了当初的桀骜。

白玲说她不想留在香港了,让周慕云做她的担保,送她去新加坡的夜总会。这杯酒喝得沉闷阴郁。往事如烟,散了就是散了。她终于还是先走了,拒绝了周慕云送她的风度。他对待喝酒的朋友 向来都很有风度。

在另一个圣诞夜,她又一次来到这个酒馆,没有理由的想念,只为还能碰见他。而他却在圣诞夜,去找了另一个女人,一个他喜欢过,曾¾期望带走的女人――苏丽珍。

原来感情是场你追我赶的疲惫游戏,做他“喝酒的朋友”,从一开始就被排除在外了。

最后一次的会面仍是喝酒,一样的酒,一样的人,一样的座位昭示的却是物是人非的苍凉,她躲在门后,忍住了眼泪,看着他一张张数着曾¾付给她的过夜费,这些钱,换一杯离别的酒。

他送她回到逼仄阴暗的楼阁,她现在的住处。仰起头,用最后的那一点点力气伪装从前的冷傲与强势,只为让他再留一夜。他说:你曾问我什么是不能借的,是回忆。

他不回头的离开,像一列列车驶向黑暗,她的眼泪终于无可抑止的倾泻,倾泻。

篇8

我跟任何人都一样,曾经都拥有过泡影一样的梦。但都被扎破,如柔嫩的心脏被毒辣的针尖大胆地刺破,瞬间缓缓渗出鲜红色的液体,莹润却包裹着阵痛。这大概是心痛的感觉吧。从无悠的童年至今,谁又告诉了我,梦想终究要破灭的呢?是现实。现实残酷地剥夺了我拥有梦的权利,让我永远置身在黑暗里,让心永远忍受着难以忍受的巨痛。我曾经希望,我能考上直升班,哪怕排在最后一名。我也是付出了很多的努力的啊。可现实冷漠地抛给了我一个白眼,继续去为其他奋斗者倾洒荣誉的光辉了。我承认也许我努力也许不够,但我当初已经到了直升班的最后几名了,残酷的你偏偏不允许我圆结这美丽而珍贵的梦。现实啊,我又能说你什么呢?梦被迫与我相隔一方。我在天涯,梦在海角。现在,梦已是遥不可及了。就算手再长,也抓不住她了。我只有无声地缄默着。我开始在沉默中思索。也许,现实是对的。我误会了他。也许,他真的只是想告诉我……我茫然。告诉我什么?我紧紧抱住双膝,眼也不再天使般澄澈。“无论梦有多远…..”我惊讶于自己这一刹那的真理。真理啊!一头雾水的鱼儿,终于寻到了一份只属于自己的水天堂。我安详地闭上双眼:“无论梦有多远,也不能让它熄灭。追求……”笔下,另一酝酿着对梦的理解的美丽诗篇诞生了。

就这样

与梦擦肩而过了/

遍处是现实

阴郁的鬼笑/

我说

现实你太残酷

让梦不能放飞/

现实冷笑说

你别误会

为了让你懂得追求

我不惜让梦付出代价/

记住

无论梦有多远

哪怕一点点

都要追求

哪怕太遥远

都要追逐

梦是一个美丽的赌注

只要放弃

她浊蓝的火焰

就会永远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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