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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专业经济法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1.学习主体的特殊性
经济管理类专业的经济法课程,学生作为课程学习的主体并没有多少相关法学背景知识。大多数高校的经济法课程都是安排在大二、大三阶段,与思想政治教育及法律基础知识课程有一段间隔,且任课教师多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在教学时弱化法律基础这部分课程内容,导致学生在学习经济法课程时与法律基础知识无法很好对接。同时,在学生对经济法课程的认知、学习热情、学习方法、学习效果等方面,较法学专业学生也有一定的差距。但由于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的经济学、金融学等基础知识掌握较好,反而对经济法课程的部分内容比较容易理解。因此,课程内容的选取应该更多地考虑到适时原则、量力原则和满足原则。
2.经济法课程内容的特殊性
近年来经济法作为一个部门法已经在学界达成基本共识,经过多年的研究也确定其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宏观调控法以及市场规制法。但多年来由于受“大经济法”观点的固有影响,经济法课程内容除了上述三个方面外,还包含民法、商法、诉讼法等内容。就学生的未来应用角度,经济法学以外的民商事法律可能更贴近实际,但是因此也造成了学界的经济法学和所谓“经济法课程”内容产生冲突,实属不该。同时,经济法相关教材五花八门,有针对法学专业的经济法教材,也有针对各种考试的经济法教材。单看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适用的经济法教材,体例多种多样,包含法律法规众多,品质参差不齐,内容设置缺陷也是不一而足,以民商法内容为主已经不甚稀奇,有的教材放弃了经济法基础理论部分直接用民法基础理论取而代之,有的教材混淆相关概念。对于学生来说,教科书很可能就是他们了解经济法这门课程的主要渠道,如果产生了错误的第一印象,学习了错误的知识,后果将会很严重。
3.教师要求的特殊性
经济法课程的学习主体以及课程内容的特殊性也对教师本身提出了特殊要求。除了法学相关知识要深厚、保持与法学前沿问题接轨,教师的知识面也一定要广博。法学是注重逻辑思维的一门学科,如果只按照法学教育的思路去面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不一定能够取得相同的结果。教师应该对经济管理类专业知识与思维也要有所涉猎,与经济法学知识相互结合,才能在经济法教学中游刃有余,满足教学的实际需要。教师的责任心也要更强,如面对学生对经济法课程学习热情不高的情况,不能对课程敷衍了事,充分的课前准备、情绪饱满的课堂表现、细致耐心的课后辅导,都能够激发学生学习的热情。教师在教学中的作用不仅是传道授业,也是引领者、示范者。尤其是法学教师,对于法律精神的弘扬,对法的信仰,遵循法律的谨慎态度都会在潜移默化中传递给学生。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以学术和道德为重,对学生尊重、用心,学生自然会感受到,进而亲近教师,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反过来促进课程教学。
二、非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实践的策略
1.激发学习兴趣,间接开展法制教育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兴趣是求知的不竭动力,也是非智力因素最重要的构成部分。学生的学习动机越来越倾向于功利性,认为理论性的知识没有实际用途,并且枯燥乏味,需要死记硬背,往往以期末突击作为应付考试的方式。在经济法教学中首要考虑的问题应该是如何激发学生对经济法课程的学习兴趣,否则一切都是空谈。在兴趣的带动下,学生往往会变被动为主动学习,深入思考。首先,教师要转变教学思想,突破以往以教师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换位思考,创设情境,将课程内容带入到日常生活中,以小见大,使学生充分领略经济法知识在实际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使其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教学设计要坚持科学性和思想性相结合、理论联系实际、系统性与循序渐进相结合等原则,由讲授为主转向指导学生独立学习与研究。其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摒弃沉闷的灌输式教学,用活泼幽默的语言将经济法课程知识轻松地展示出来,循循善诱,先提出问题,再引导学生思考,自己解决问题。改变以往对法学类课程就是“催眠”课的成见,使知识富有魅力,提高课堂实效。第三,激发学生对知识的高层次追求。人的好奇心都是与生俱来的,对知识的渴求也是一种天性。但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部分学生开始信奉“读书无用论”,或将学习视为追名逐利的工具。教师应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知识观,用知识的吸引力感召学生,弘扬正能量。使学生体会学习与不断探索的乐趣,培养受益一生的学习习惯。多数经济管理类专业在整个大学期间,除了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律基础和经济法之外,再无其他法学类课程,在法律基础逐渐被弱化的背景下,经济法课程便间接承担了普及法律常识、培养法律信仰和树立法制观念的作用。经济法教学中经常涉及各个法律部门的一些基础知识,介绍给学生时可以同时进行懂法、守法的法制教育,培养学生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仰。
2.因材施教,注重实用性
经济法课程涉及法律法规众多,但一般高校开设的经济法课程均为一个学期,课时较少,无法容纳全部课程内容。针对经济管理类的不同专业在课程设置上要有所区别。比如对财会类专业要注意结合相关资格考试;对经济学类专业要侧重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的内容;对于管理类就应该将合同法、企业法和社会保障法等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使课程内容安排各有侧重,详略得当。同时对本科和专科学生,即使是相同专业的经济法课程也要有所区别,课程内容安排方面,专科学生课程的难度以及理论所占的比例都要比本科学生低,应保留重要的知识点,向解决实际问题这一目标倾斜,充分体现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另一个要点就是注重实用性。与法学专业不同,非法学专业学生对理论知识掌握不需要过深过难,经济法课程知识与非法学专业知识的结合点多体现在专业知识的实际应用当中。理论知识不能完全摒弃,但要把握深度,理论的学习是为了学生更好地理解立法原意,掌握相关知识点,进行实际应用。教学中切忌本末倒置,过于强调学理知识,激起学生的厌烦和逆反心理,起到反作用。
3.选取适合教材
对于不同专业的本科、专科学生,不同的理论和实践要求,对教材的选用也是不一样的。选好教材,是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重要一环。针对目前市面教材的混乱现状,选择教材应把握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教材内容能够反映我国当前经济法律制度的最新进展;二是教材难易适中,体例明晰,重点突出,便于学生学习,减少额外的笔记,将注意力集中至教师的课堂讲解;三是穿插典型案例,带有课后练习题。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并无法学思维的训练,如果在学习中辅以案例,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学习之后有配套的习题作为课后训练,既可以巩固所学知识,增强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可以提高课堂实效,实现教学目标。
4.教学、考核方法得当
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应采取多种教学方法综合运用。除了传统的讲授法,更应灵活加入案例教学法、互动教学法以及实践教学法等。在众多教学方法中,多数教师都非常推崇案例教学。诚然,案例教学在法学教育中的优越性无可比拟,能够将枯燥繁琐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是一种非常好的教学手段。但由于非法学专业学生往往不具备相关法学背景知识,在案例的选取上不能够采用法律专业性较强的综合性案例,会喧宾夺主,于课程学习无益,还会打消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案例在教学中只要刚好能够说明知识点就可以。案例可以在课堂知识学习之前作为导入,也可在学习之后作为知识的巩固,也可以典型案例的分析作为学习知识的方式。无论哪一种,都要注意整体比例,如果一味安排案例,会打乱课堂情境创设,使学生陷入目不暇接、囫囵吞枣、知识学习出现半生不熟的状况,事倍功半。
三、结语
一直以来,经济法被学界戏称为“大杂烩”。法学部门的划分,一个主流的标准就是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而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和其他学科存在一定承担的交叉,比如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经济管理机关、经营主体、消费主体和社会中间层,其中国家经济管理机关涉及行政法内容,作为经营主体的公司涉及商法内容,作为经营主体的合伙企业涉及民法内容。而作为经济法重要内容的劳动法又与社会保障相重合。经济法作为国家调整经济运行的法律规范,其内容十分庞杂,包括总论、经济主体法、市场规则法、宏观调控法和社会保障法,且不像民法、商法那样法规集中,仅作为土地、水、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保护法的土地部分就包括《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于经济法课程本身的特性,不同专业的教师应当对经济法的课程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做到与专业相呼应,有的放矢。以笔者为例,笔者在给法律专业的学生讲授经济法时,必须做到紧扣司法考试,面面俱到。由于法律专业的学生有一定的民法和商法基础,所以经济主体法重点讲授社会中间层,社会保障部分重点讲授劳动法,其他内容简单介绍一带而过,市场规则法重点讲授,宏观调控法选择讲授。而笔者给会计专业的学生讲授经济法时,往往围绕会计职称考试内容,主要集中介绍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合同法、金融法、税法等内容。
二、会计专业学习经济法课程的问题
笔者作为专职老师长期活动在教学第一线,为我校医事法律专业的学生讲授经济法。笔者曾受邀给其他院校的专业比如会计专业教授过经济法,在讲授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
1.培养目标不明确
对于一个专业来说,其所有的课堂设置都应当围绕着专业本身来建设。这个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什么,要为社会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这个专业设置了什么课程,课程在不同学期具体安排,所设课程对这个专业有什么意义,这门课程要达到什么目的、取得什么教学效果,都应当是学校预设好的。所以,在讲授前首先应当明确专业的培养目标,对不同专业的学生,应当根据其培养目标设计合理的授课内容。而一些高职院校培养目标并不明确,笔者在受到一次民营学院的教学邀请时,为进行合理的教学安排,向其教务部门详细询问授课专业、授课学时、相关课程,而其教务部门觉得奇怪,他们认为只要是同一课程内容应该是一样的。
2.法律基础欠缺
笔者受邀给其他院校的会计专业教授经济法时发现,学生对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十分陌生。过去高等院校的《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是分别设置的,《法律基础》在高等院校中的时间安排一般是30-40学时,而2006年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各大高等院校将这两门课合二为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据统计授课时间还是30-40学时,以我校为例,总学时48学时,但理论课时仅有32学时,而法律基础部分一般是8-10学时,类似基本的普法教育,所以学生大都只了解一些皮毛,对专业法律知识所知甚少,没有积累法律语言,更没有形成法律思维。笔者在讲授经济法时发现,学生对课堂上老师所提到的法律名词十分陌生,光介绍一些基本的法律名词就占用了大量的教学时间,教学时间十分紧张。
三、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安排
笔者认为,对会计专业的学生来说,基于专业的特殊性,在经济法课程的讲授过程中应当进行科学、合理的教学安排。
1.确定教学内容
对会计专业的学生来说,经济法是工具,学生应当灵活掌握未来职业过程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了解基本的规范,处理相关的问题。与此同时,经济法是开启未来职业资格的“敲门砖”。我国对会计职业资格有一定的要求,无论是初级会计职称还是中级会计职称,甚至高级会计职称、高标准的注册会计师等,经济法都是其中必考科目之一,不容回避。比如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需要考两门,其中一门就是经济法基础。由于学时有限,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安排较为紧张,整个课程围绕会计职称考试内容,以在章节中介绍重要知识点的形式进行,通过真题和练习题的辅助加深记忆。在教授中按照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大纲安排章节内容,今天包括总论、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合同法、金融法、税法、反垄断等内容。
2.明确教学目标
[关键词]远程开放教育网上教学面授辅导利弊教学模式改革
一、网上教学的利弊分析
(一)课程教学中网上教学的优势
1.网络上信息量大,而且查找方便、迅捷网络的出现给人们建造了一条“信息高速公路”,可以很方便迅捷地获取各种信息,电大作为一个系统,有着资源上的优势,学生可以上本校的网站、省电大的网站及中央电大的网站,观看vOD点播,利用网络课件学习等。
2.突破时空限制
网络学习不分时间、不论空间,突破时空藩篱,可解决学员的家学矛盾、工学矛盾。学员可以通过网络查找资料、观看VOD点播、利用课件学习,更可以在网络上与其他学员进行讨论,有问题还可以与教师利用BBS等方式进行交流。随时随地都可以学习,为上班族们搭建了终身学习的平台。
3、网络教学方式更有利于推动学生自主学习
“师生分离”和“教导分离”促使网络教学方式从传统的教师主导型转向了学生主导型,客观上推动了学生主体参与知识建构活动,使教学过程更趋科学、合理。
(二)课程教学中网上教学存在的问题
1.过于依赖学员学习的主动性
网上学习的前提是学生必须具备明确的学习目的、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但是学员来读书的目的是有差别的,对于那些主动性不强的学员来说,平时因为师生分离,他们可能很少自觉学习或根本不学,作业也可以抄袭其他同学的,再加上网络上信息资源极为丰富,学员在学习中要进行信息的选择,学生如果自我管理和控制能力不强,很容易迷失在网络中。长此以往,他们就无法达到学习目标。而且这样的学员还可能影响到其他学员。
2.教师难以获得面对面的信息反馈
单纯依靠网络来进行教学,学生与教师缺乏面对面的交流,情感上会产生疏离感。对于教师来说,如果每天对着录音录像的机器讲课,而无法获得当面的即时的反馈,怎么能做到因材施教呢?特别是一些课程中的难点问题,学生很难通过自学就掌握其中的要领,教师如果在教的过程中不能及时得到反馈,也很难有针对性地进行讲解。
3、学员在网上学习中难以获得认同感和激励
在传统的集中面授中,教师可以在课堂上对学员进行及时的认可、鼓励,让学员感觉到自己的努力得到了认可,在这样的激励中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和热情。但在网络教学中,学员很难得到这种即时被认可的感觉,长期下来可能会丧失学习的热情。
二、经济法基础课程中面授教学的利弊分析
(一)课程教学中面授辅导的优势
1.学生可以获得及时的激励并实现师生情感的互动
面授辅导中学生与教师是面对面的直接交流,教师能够给学生即时的表扬和鼓励,使学员获得被认同的感觉,提高他们学习的动力和热情。而且课堂上学员相互之间、学员与教师之间,面对面的交流无疑对加强情感上的交流和互动有着很大的好处。
2.便于教师获得即时的反馈,特别是关于难点问题
集中面授辅导中教师与学生是面对面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就可以获得学生即时的反馈,从而得知该知识点学员的掌握情况,并及时调整自己的教学设计,实现一个互动的过程。特别是对于课程中的一些难点问题,不同的学员可能掌握的情况也不一样,是否需要再讲解或者需要再巩固,这些往往很难从网上教学中获得。
3.讲评作业采用面授辅导的形式更有效
笔者在几年来的教学过程中尝试过不同的方式来讲评作业,实践证明,要给学生留下深刻的印象,要使他们对作业中的一些问题更明晰,还是通过面授的方式来讲评更好。如果把答案直接放在网上,学生通常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二)课程教学中面授辅导存在的问题
1.集中面授辅导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大工学矛盾、家学矛盾是成人接受继续教育的最大桎梏,如果单纯依靠面授,无法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就无法保证他们的学习时间,更无法达到教学目标,保证教学质量。
2.单纯的面授辅导由于时间有限,信息量不够
学员能够到学校来接受面授辅导的时间本来就是有限的,在这有限的时间里,如果教师既要进行系统的讲授,又要进行重点、难点的辅导,还要进行作业的讲评,显然是不现实的。但是在一门课程的学习过程中,这些都是必要的,如果有所缺失,就无法完成教学目标。这些缺失的时间用什么来弥补呢?答案只能是通过网络教学来完成这个任务。
3.难以适应不同学员的要求
学员所从事的工作、原本的专业基础、学习能力都有所不同,面授辅导课很难适应这些不同基础、不同能力的学员的需求,如果结合网络教学,大家利用业余时间自主学习,那么就可以在学习过程中各取所需。
三、财经专业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模式的探索和思考
(一)转变自身观念,也要引导学员转变思想观念
教师自己首先要转变思想观念,注重引导学员更好地利用现有的资源进行学习,而不是像以前那样满堂“灌”。同时,教师还要引导学员转变思想观念,告诉他们如何查找学习资源,引导并组织学员进行学习讨论,逐渐帮助学员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二)不断提高自己,结合课程特点,整合并建设相应的资源
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开展其实给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在这种模式下教师从信息的传递者变成了学生学习的指导者,教师必须从系统的角度去考虑组织学生学习的整个过程和安排有关细节,他们的工作包括建设相关资源、引导学生学习、组织学生讨论课程内容、为学员解答疑难、批改学生作业和考试试卷、给学生的学习结果评分等,所以这就要求教师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水平,还应当具有比较高的课件制作能力、良好的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在建设或者整合资源的时候,要注意结合本课程的特点,以经济法基础课程为例,笔者在实践中注重在课堂中和课堂外针对实际情况,理论联系实际来进行教学,比如每堂课最后都要进行案例讨论,帮助学员巩固学员的学习成果,培养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且,考虑到很多学员将来要参加本专业的职称考试或者注册会计师的考试,笔者搜集了一些以往这些考试的题目,放在课程网页上,提高学员课后复习的积极性。
(三)根据需要安排必要的面授辅导,着重于难点的讲解和作业的讲评
对于难点的讲解,面授教学是不可缺少的,因为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可以即时得到学员的反馈,并针对问题有所侧重地讲解。特别是在财经专业的经济法基础课程中,学员们大多对法律方面的基本原理和一些概念缺乏了解,对如何应用法律规范来分析案例的方法还没有掌握,所以对这些问题进行有侧重的讲解,是很有必要的。此外,作业是保证教学质量的一个关键环节,学员在完成了作业后如果能够集中进行讲授,错误及时得到纠正,对于存在的问题就会印象更深刻。
(四)建立与学员的良好互动关系,并作好监控工作
在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模式下,因为师生面对面的时间并不多,所以教师更需要与学员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比如用“公告牌”安排教学进度;决定教学进程的启动、停止;授课和学生的相互活动,分组讨论;对学员提出的问题迅速作出回应,并提出建议;定期浏览和回答学员的信件、网上“读书报告”和学习计划;保证学员的参与和交流畅通,鼓励学生的团体学习精神等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全面了解学员的学习状况,“开放”不等于“放开”,“自主学习”也不等于“自由学习”,只有对教学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才能保证教学质量。在此,强化形成性考核的作用,怎样把形成性考核工作落到实处也是非常重要的,要定期收缴和批改作业,书写评语,如有抄袭,及时指出,不参加形成性考核或者形成性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
[参考文献]
[1]李雯“家里蹲”大学一国际网络让你在家拿文凭[J].世界教育信息,1999,(3).
[2]王汉澜.教育评价学[M].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5.
【关键词】即时通讯软件专业化ICQQQ贸易通阿里旺旺
一、即时通讯的概念
即时通讯(Instantmessaging,简称IM)是一个终端连往一个即时通讯网路的服务,允许两人或多人使用网路即时的传递文字讯息、档案、语音与视频交流。即时通讯不同于e-mail在于它的交谈是即时的。大部分的即时通讯服务提供了presenceawareness的特性——显示联络人名单,联络人是否在线上与能否与联络人交谈。即时通讯比传送电子邮件所需时间更短,而且比拨电话更方便,无疑是网络年代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目前中国最流行的有QQ、MSN、GoCom、POPO、UC、LAVA-LAVA等,而国外主要使用ICQ、MSN。在当今社会,即时通讯软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渗透蔓延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也由此引发了即时通讯软件业内连年的厮杀与混战。
二、即时通讯的发展历程
ICQ是即时通讯当仁不让的鼻祖程序。1996年,四位以色列的年轻人开发出了极具传奇色彩的ICO“坏小子”,这个可供网上寻呼的“小玩意”,使得IM的概念由此诞生,并创造了因特网时代的又一个新的神话,或者,我们可以说是,ICQ开启了一个IM新的网络时代。IM应用凭借其实时在线交互的特性迅速风靡全球。不久之后,美国在线公司收购ICQ,投入4亿多美元的重金,使之不断发展,臻于完善。目前,全球ICQ的用户已经逾1.5亿,在全球拥有广泛的用户支持,但缺乏中国本土化支持仍是其最大缺点。
在众多实力公司争相效仿ICQ的过程中,中国的QQ凭借其良好的地缘优势,迅速脱颖而出。QQ是中国国内即时通讯的龙头老大,用户数量稳坐其位。与其他中文通讯软件相比,考试吧QQ以其漂亮的界面、合理的设计、良好的易用性、强大的功能,稳定高效的系统运行,赢得了用户的青睐。
MSN是即时通讯领域的又一领军人物。MSN在全球约有5000万用户,在中国用户量则位居第二。事实上,MSN更多的偏重于办公阶层用户,其简单的操控性让我们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它的使用要决。最让人津津乐道的功能就是把汉字做成彩色的表情图片,在占用资源上比同类软件优胜、稳定性超强、语音与视频质量上佳。因此MSN成为企业职员们相互通信的首选工具,且用户群体还在日益扩大。专家分析,资本的介入,加快了行业的发展,导致了竞争的加剧,并将催化即时通讯市场走向细分。
飞信的到来似乎如期而至。飞信是中国移动推出的一项业务,可以实现即时消息、短信、语音、GPRS等多种通信方式,保证用户永不离线。实现无缝链接的多端信息接收,让您随时随地都可与好友保持畅快有效的沟通,亦掀起了一场专业化势头显着的“飞热”。
根据易观国际近期《2008年第2季度中国即时通信市场季度监测》显示:2008年第2季度中国即时通讯市场九个主要IM产品(QQ““阿里旺旺““MSN““飞信““等)总注册账户数达到13.3亿,同比增长25%,其中活跃账户数达到4.25亿,同比增长13%,最高同时在线账户数达到5351万,同比增长40%。从这一连串的数字中,我们就能深刻体会即时通讯发展之迅猛,用户数量连年呈几何级数递增,确实,我们必须承认,即时通讯给了我们无限的可能性和前所未有的便捷。
三、即时通讯的专业化
2003年10月,着名的电视商务服务商阿里巴巴开发了“贸易通”(阿里巴巴将其命名为AliTalk),这是为商人度身定做的免费商务沟通软件。“贸易通”的发展源于阿里巴巴公司的定位,阿里巴巴是全球领先的B2B电子商务公司,也是阿里巴巴集团的旗舰业务。阿里巴巴通过旗下三个交易市场协助世界各地数以百万计的买家和供货商从事网上生意,三个交易市场形成一个拥有来自240多个国家和地区超过4,500万名注册用户的网上社区。
阿里巴巴“贸易通”出现的意义在于,第一次将网上即时通讯技术应用于商务领域,使即时通讯走出了单纯聊天的框架,真正实现商务价值,是一款完全在办公环境中应用的网上即时通讯服务。“贸易通”具有QQ“MSN的常用功能,其用户群是企业及其员工,还整合和阿里中文站的全部操作,包括阿里助手、客户管理系统、商友速配等实用功能。“贸易通”强大的功能和鲜明的定位,使得电子商务和即时通讯服务完美结合,标志着即时通讯走上了商业化应用的发展方向。
而目前“贸易通”升级版的“阿里旺旺”则发展势头更为明显,其用户已经超过一亿。这是继考试吧QQ之后,我国第二个用户过亿的即时通讯平台。这样,在全球用户过亿的即时通讯中,中国独占两席,另两个分别是微软公司的MSN、雅虎公司的雅虎通。根据着名调研机构iResearch的《2008年第二季度即时通讯市场研究报告》表明,2008年1-7月份阿里旺旺-淘宝版月度覆盖人数上超过MSN,仅次于QQ;在网上交易市场上,阿里旺旺的市场率位列第一。截至目前,旺旺“群”总数已超过250万,再次刷新互联网上商务性及时交流社区的总规模数。依托于阿里巴巴平台创立的阿里旺旺,兼具了淘宝旺旺和贸易通地多重优点,对客户需求了解也有着天然优势,已成为商务人士进行即时交流的首选。同时报告显示,阿里旺旺的品牌知名度比第一季度上升6.4%,使用者对阿里旺旺商务特性中“便捷的商务功能”认知度远远高于其他IM。
“同比2007年1月的2千多万注册用户,旺旺在短短一年半的时间里,实现了连翻五番的神话,快速高效的完成了破茧成蝶地蜕变”。阿里软件市场总监王冠雄表示,“在竞争激烈的IM领域中,作为最有价值的即时通讯平台。”
2009年5月,阿里旺旺携手前程无忧,推出“亮灯计划”。从一个单纯的在线通讯工具成功渗透到商务人士的求职方面,当然,这是一个新的起点,旺旺的上升空间还十分之大。旺旺已经不仅仅定位于IM软件的角色,而是提升到一个IM平台,尽可能地满足用户的各种需求,富有鲜明的专业化应用特点。
早在5年前,就有业内人士预测,新的国际资本将为即时通讯软件指明下一个热点,即商务应用。赛迪顾问也认为,未来中国即时通讯市场将会逐渐向综合化、专业化、互联互通和安全化发展,从而带动市场持续快速的增长。从ICQ到贸易通到阿里旺旺,我们用心记录着IM从大众化到专业化一步步的发展历程。
参考文献:
山东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县域经济的发展。2003年,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对经济强县和欠发达县分别实施不同的鼓励政策,赋予经济强县更大自,并加大对欠发达县的扶持力度。使山东省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综合实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一)山东省县域经济发展概况
目前,山东省共有县级单位140个,除去市辖区,共有91个县(市),包括31个县级市和60个县,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65.5%,占全国列入县域经济统计范围的2072个行政单位的4.4%。行政区域土地面积为125063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面积的79.67%。2006年末全省县域总人口6616.4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71.27%,占全国县域单位人口总数9.62亿的约6.89%。2006年末单位从业人员4864187人,占全省单位从业人员的52.47%;年末乡村从业人员30179498人,占全省乡村从业人员的79.89%。
在平均规模上,山东县域经济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由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中心举行的第四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中,山东省县域经济平均规模中人口、GDP、地方财政收人、人均GDP四项指标,分别在全国排第5、第4、第5和第6位;在第七届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的数量上,山东与浙江省以25个并列全国第一位。2006年,全国地方财政收入预算内收入超过5亿元的县共有204个。其中山东34个,占全国的16.7%,仅次于浙江的36个。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6000元以上的县共有118个,山东18个,占全国的15.25%,列全国第三;其中已有14个县(市、区)地方财政收入超过10亿元。不仅如此,据2007年山东省统计公报,省内30个欠发达县亦进一步激发内部活力,各项经济指标均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总体来说,山东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总体水平在全国位于前列。但单项竞争力水平和单个县的竞争力不突出,与浙江、江苏相比,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而且山东省县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东西部差别明显。从反映县域经济发展水平的三个基本经济指标(国内生产总值、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农民人均纯收人)可以看出,山东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存在一个均匀的自东向西递减的状况。2005年,县域经济最发达的威海和最不发达的菏泽相比,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农民人均纯收人三项基本指标上,威海分别是菏泽的9.2倍、9.7倍和1.97倍。
(二)山东省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农民转移就业的主要成效和具体做法
山东是人口大省、经济大省、农业大省。2006年底,全省总人口9309万人,农业人口6055万人,占总人口的65%,其中农村劳动力3854.2万人。多年来,山东省政府一直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作为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举措。通过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乡镇企业,统筹城乡发展就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取得了显著成效。2006年,全省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的133%。到2007年末,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的有1907.9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为49.5%。2006年农户劳动力中,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占41.5%,比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在非农产业劳动力中,到乡(镇)外打工的人数占34.2%,其中,省内占75.8%,省外占24.2%。
山东省农村劳动力70%以上在县域范围内,可以说县域经济和小城镇是吸纳劳动力的主要渠道。山东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正是依托了山东省县域经济迅速崛起和小城镇的迅速发展。主要做法有:
一是实施“双30”工程,增强县域经济实力,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构筑主阵地。“双30”工程,即“突出抓好30个经济强县和30个欠发达县,促强扶弱带中间,推动县域经济全面发展”。这是山东省发展县域经济、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大战略举措。2004年,“30强”和“30弱”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均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分别累计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336.7万人和93.5万人,比“双30”工程实施前分别增长了15.2%和19.5%。
二是实施“两集中”工程,加快县城和中心镇建设,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提供重要载体。“两集中”工程即“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这是山东省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措施。该工程的实施,特别是加快山东半岛城市群建设,实现了全省城镇化发展的新突破,山东省城市化率由2000年的38.3%提高到2005年的45%,共转移了农村劳动力600多万人。
三是实施“龙头带动”工程,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提供基础、和平台。“龙头带动”工程,即“培植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推进农业产业进程”。这是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最直接的渠道。目前,山东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到8716个,其中销售收入过100万元的龙头企业有6822个,过亿元的有684个。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共吸纳149万人就业,推动基地农户979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48%。
四是针对各地劳动力资源需求的实际,大力实施“西输东接”工程。通过东部城市开展企业用工需求状况调查,岗位空缺信息;西部地区开展基层劳动力资源状况调查,实现东部用工企业与西部劳动力资源丰富地区“点对点”的定向劳务输出,减少了农民外出就业的盲目性,提高了劳务输出的成功率。仅2006年开展“为半岛制造业送技工”行动,山东西部地区就向东部企业输送劳动力达32万多人。
此外,为提高农民技能,山东西部地区还以百家特色劳务培训基地为中心,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网络,突出特色培训,并发放培训补贴,开展了“订单式”、“定向式”和“储备式”培训。2006年,山东省劳动保障部门共组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47万多人,有效提高了农村劳动力的业务技能和就业质量。
二、发展县域经济是现阶段农民转移就业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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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末,我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84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农村剩余劳动力约为2亿左右,就业压力较大。就山东省来讲,按照2010年城市化水平50%计算,农村户籍人口将由2006年末的6054万下降到4500万,农村劳动力转移总量大体为1500万人。而就我国目前的经济、社会发展现实情况看,大、中城市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大大降低,而县域是农业产业向城市延伸和城市产业向农村延伸的结合点,是沟通城乡的桥梁和纽带,具有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独特优势。可以说,县城及城镇在中国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具有的独特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途径。
(一)发展县域经济。促进中小企业及服务业的发展,可以更多地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
发展县域经济,重在发展中小乡镇企业。乡镇企业投资规模小,投资方向和投资形式多样灵活,适合民间资金少、资金分散的特点,容易创办。因此,政府如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可以引导更多的农民开店建厂,可以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可以让更多的农民离开土地到乡镇工作。
乡镇企业的发展,势必促进城乡服务业的发展。乡镇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水、电、气的供应,需要通讯、燃料、卫生、金融等方面的服务。这些需求将促进更多的资本投资于服务业,从而促进城乡第三产业的发展,带动更多的农村人员从事各种各样的服务,使更多的农村富余人员转人非农劳动。
从过去情况看,1984—2007年期间,山东省农村非农产业就业增长率为6.5%,年均增量为47万人。其中1990—2007年间山东省农村非农产业就业增长率为3.4%,年均净增量为34万人。而1995年以来,随着乡镇企业吸纳劳动力成本的提高,接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趋于减少,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在减弱。但仍然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一个重要途径。(二)农村劳动力向县市及城镇转移付出的成本更低、效率更高
发展县域经济,解决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其就业成本也是较低的。第一,由于农村富余劳动力户口在农村,一般外出务工都是短期劳动,务工人员对用工单位除工资要求以外,一般没有太多的如住房、交通等特殊福利要求,这就降低了用人单位的人力使用成本,这些企业更愿意雇佣农民工工作;第二,劳动力本地就业,无需外出务工证、计划生育证、暂住证等费用开支和办证手续,无需支付昂贵的中介费用,政府也无需为安置务工人员花更多的资金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客观上也减少了大、中城市的就业压力,降低了大、中城市吸纳这部分劳动力所进行的包括城市设施等在内的各种支出;第三,农村富余人员就近就业,亦工亦农,农忙时务农,农闲时务工,进退自如,减少了来回路费,照顾了家庭,提高了劳动效率,降低了就业成本。农村劳动力大量向县市及城镇转移,每年的春运民工流的巨大压力也会得到一定缓解。
2007年山东省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中,转向省会城市的占3.3%(35万人);转向地级市的占8%(85万人);转移到县城的占17.8%(187万人);转移建制镇的比重为26.7%(280万人),小城镇吸纳劳动力的优势在逐步体现。
(三)我国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总体素质水平也决定了他们更加适合转移到县域经济的产业中发展
县域经济的产业特点是以发展劳动密集型的产业为主,为了错开与城市工业的竞争,也为了发挥县域经济的区位优势,县域经济的产业选择以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主要是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业,发展制造业、加工业,发展县乡服务业、特色旅游业,发展现代种植业、养殖业。这些行业一般对劳务人员的技术含量要求相对较低,对体力劳动能力要求相对要高,其提供的岗位正适合农村富余人员工作。因此,县域经济的发展,可提供更多适合农民就业的岗位,可以吸纳没有更多非农技能的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
三、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农民转移就业的政策建议
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农民转移就业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加强对社会经济结构调整的宏观调控和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组织管理非常必要。
(一)进一步推进县域综合改革,扩大县级经济管理权限。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
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县域经济发展,确立就业优先的经济发展思路。努力走出一条经济和就业双增长的新路子。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过于集中的权力下放,赋予县级更大的发展自和决策权。凡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不需要国家和省里预算内投资的、不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其审批权都应该下放到县一级;凡是能一步到位将审批改为备案的,应该一律取消审批;农村小城镇建设的规划权、外贸进口权也应该下放至县一级;对于少数根据法律法规确实不能下放的审批事项,应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限时审批。除了省市两级向县一级简政放权外,县一级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重点,应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县域经济发展环境。
(二)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扩大农业的自主消化能力
农业是县域经济的基础。据有关方面统计,农业的充分发展,可吸纳近一半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山东省地处我国东部,是农业大省和劳动力大省,有着极大的劳动力优势和地域、气候优势。所以,在农业内部,要充分发挥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生产优势,如水果、蔬菜、花卉、畜产、特产、中药材生产等,同时要进一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农产品区域布局。
一是要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农业产业化可以让农民实现专业化生产,使之有组织地进入市场,可以避免生产的盲目性,解决农产品的“卖难”问题,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可以更多地解决就业;同时,农业产业化可以通过农产品的加工、购销,延长农业的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如果把粗放农业转变为半粗放农业或者是精品农业,就可以消化许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
二是要认真促进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山东省农村内部的第三产业还很薄弱,而第三产业是最能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地方。不仅要抓农村传统三产的发展,如农村的商业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还要充分发挥当地优势,推广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服务技术,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信息咨询、社区服务等新兴产业,提高第三产业发展水平。
国际经验表明,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同步发展,对于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是至关重要的。城市本身的集聚效应就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主要依靠“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农村就地吸纳模式,已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加快城镇化进程将成为今后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而实施这样一个新的战略,关键是解决好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引导乡镇企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小城镇接近于农村,乡镇企业大多集中在小城镇,农民就近转入小城镇就业,与土地的关系维持一段时间,既可以降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成本和就业风险,又能够有效地避免在大中城市吸纳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农民大量涌入城市所产生的种种问题。为了促进小城镇的发展,应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乡镇企业连片集中发展,建立大批乡镇工业小区,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集聚。
二本
是要形成合理的城镇规模结构。在现阶段,大中城市及小城镇之间在就业机会、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等方面仍存在着悬殊的差距,城市的积聚效应仍然是很明显的。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要积极发展小城镇,使其中一部分升级为小城市;另一方面。还要进一步发展大中城市。今后,城镇化政策的核心要由控制城市规模为主转移到发挥城市积聚效益和形成合理的城市层级结构上来。
(四)发挥比较优势,进一步培育壮大特色经济
县域经济的生命力在于发展县域特色经济,山东省县域经济发展比较好的地区,大都有显著的特色经济支撑。如:寿光、苍山的“菜园子”;招远的“黄金”;东阿的“阿胶”;栖霞、五莲的“果品”;沾化、无棣的“冬枣”;诸城的“贸工农”一体化等等。这些特色经济有的是传统品牌、资源优势,有的是产业创新、规模化优势,特色经济及其链条式产业链带动效应,使山东省县域经济呈现五彩缤纷的发展格局。这些特色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增加了更多劳动就业机会。
在确立县域经济特色时,应结合本地历史文化、本地特产、资源条件,综合考虑县域交通运输、产业结构、市场需求、科技水平等因素,做好特色经济规划,发展特色产业集群,建立“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竞争优势,以此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
(五)加强教育培训,多渠道、多层次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社会各方面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面对劳动力市场的新态势和县域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是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关键。首先,要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投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农村人口的整体素质,扫除文盲;其次,要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要根据山东省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的实际情况设置专业和课程,使广大农村劳动力尽快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为顺利就业创造条件;最后,要建立农村成人教育体系,举办各种形式的专业技术、技能知识和文化培训班,提高农村人口的综合素质,为实现农村劳动力的顺利转移创造有利条件。
摘要:本文对证券经纪业务的困境进行深度剖析,提出券商要走出困境应树立品牌、走专业特色的道路。
关键词:证券经纪业务经纪人
在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初期,证券经纪业务的暴利引发了激烈的竞争。这种竞争一方面加快了这一新兴产业的发展,同时也带来了券商发展的不确定性,甚至生存危机。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部统计,2002年128家会员平均亏损1534万元。形成券商经纪业务这种惨烈状况的原因,除了市场周期的影响外,笔者认为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其中主要的原因就是业内外的恶性竞争。因此,分析我国证券经纪业务竞争的形成机制和后果,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证券经纪业务陷入困境的根源剖析
1恶性竞争
券商间竞争的状况与动因价格大战。券商之间的价格大战是竞争的主要形式。在2002年5月1日实行浮动佣金制之前,我国证券交易佣金管理制度是固定佣金制。所有券商都十分重视核心价值客户,认定这20%的客户为他们创造了80%的交易量。由于各券商提供的服务没有较大的区别,除了通道服务外,都是通用信息传递,咨询无特色。因此,最有效的手段就是手续费打折。因有价格管制的存在,佣金的总体水平还是稳定在券商的保本点之上。浮动佣金制的出台,对价格大战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有的中小券商希望以此为契机,抢占市场占有率,于是出现了“零佣金”口号,价格大战进入了白热化阶段。免费午餐。为了留住客户,各营业部提供了不同程度的以免费午餐为主的一系列生活服务,这笔开支在暴利时代或行情火爆的时期,对营业部来说是一笔小数,但到了行情清淡时期,占到了营业部经营费用的5%~10%,是营业部的沉重负担。装修攀比。以豪华装修为主的硬件比拼成为不少营业部打出的星级服务旗号,一般营业部都有500万元左右的固定资产和递延资产,每年的摊销压力非常大,占到营业费用的20%左右,加上每月的房租水电费等刚性成本,行情低迷时,自然要亏本。政策法规上走钢丝。有关法规明确规定营业部不准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不准自行受理客户资产托管业务。但还是有不少营业部铤而走险,通过三方协议的形式变通进行。
导致竞争不断升级的原因有:券商无系统和明晰的市场竞争目标,利润不是公司唯一的经济目标,不能在利润平衡点达成妥协。券商往往是利润和市场占有率两项指标都要,时而重视前者,时而重视后者。企业数量过多。全国130多家券商都想分切已经饱和的大蛋糕,但第一名市场占有率不超过10%,前30名市场占有率之和不超过30%,在市场占有率上并没有形成垄断地位。大券商有资本和管理资产规模的优势,但在品牌认同度上没有优势,提供的咨询服务也无本质上的区别,因此,过多的竞争者在同一市场上,竞争无法达成妥协。客户的需求同一性太强。客户的投资主要不依赖于券商的个别研究产品,而是对消息和政策的把握。券商用品牌竞争代替价格竞争的难度很大。
2产业选择
一个新兴产业诞生后,许多进入者便开始寻求自己的生存空间和市场地位或市场影响力,便开始了彼此之间的自由竞争。产业发展选中竞争者(选中者)还有下列原则:其一,成本越低退出越晚;其二,效率越高被选中的可能性越大。因此,优秀的企业、优秀的券商应该留下来。那么,在产业的自由竞争中能确保优秀的企业都会永远被选中吗?
在现实生活中,不乏那些有创新精神、效率高、为广大客户所喜欢的企业,但很多都消失了,而那些保守、低效率、高成本的企业却因种种原因生存下来了。
因此,没有节制的恶性竞争对产业的发展是有害的,过度竞争就会使券商没有实力来进行创新。过度竞争还可能诱使券商在政策法规上进行博弈。因而竞争需要管理部门和竞争参与者共同修订规则,以求得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4壁垒保护
在我国证券经纪业发展的初期确实存在暴利,使暴利消失的力量除了业内的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外,还有行业之间的资本及经营者转移,研究经纪行业的健康发展还必须研究行业之间的相互影响。暴利或超额利润的存在主要是因为对于新的进入者有门槛和壁垒存在。根据经济学的贝恩定义:在某些行业,必然存在某种类型的进入限制,使得其他企业不能利用有利的市场状况,结果是系统性的利润大于其他行业,进入壁垒是企业获得超正常利润,不受进入威胁的因素。现阶段我国证券经纪业进入的门槛还相当高,这也是当前许多券商处境艰难、但还能生存的原因。
5暴利消失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证券业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这种壁垒也在慢慢冰释,社会环境又在从另一个方面对证券经纪业的超常利润进行侵蚀。
这种超常利润的消失过程规律,在西方经济学中称之为租金耗散假说,许可证制度使先入者或在位者获得了一种租金,竞争使得租金趋于零。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把这一过程描述为产业利润的平均化过程。资本的属性是追逐利润,行业间的资本转移会使利润在行业间趋于平均化,即社会资本得到水平大体相同的利润。行业间的不同资本或资本代表人进行反复的较量,最后或合作或替代,分享了这些超额利润。
因此,业外的资本和其他市场参与者通过不同的途径参与证券经纪业务的竞争,必将使该行业的利润水平降至行业平均水平。因此,传统的券商必须寻找新的利润空间和赢利模式。
二、证券经纪业务发展的整体趋势
面对市场化、规范化和国际化所带来的冲击,券商的高利润时代已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市场化转型和更加激烈的专业化竞争,目前的同质性金融服务与粗放式的经营模式将会发生重大变化。经纪业务的竞争模式由价格竞争向服务竞争过渡
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和客户需求趋于个性化、复杂化,证券经纪业务将经历从价格竞争到产品竞争再到服务竞争的变迁。在服务竞争阶段,营销和服务成为核心竞争要素,各主要券商在前期积累的客户服务经验的基础上,纷纷建立起健全的客户服务体系和客户管理机制,从而为主要客户提供系统完善的服务。
营业部由交易通道向金融超市转型佣金市场化及进入壁垒不断降低给传统的营业部模式带来严重挑战,营业部作为交易通道的价值迅速下降,而客户对交易的安全、便捷性及服务的个性化、专业化要求却不断增加。这就要求营业部由传统的通道提供者转变为客户资源开发和服务中心,为投资者提供综合性、个性化和专业化的服务。同时,营业部的存在模式也将发生转变,由中心营业部、证券服务部、技术服务站、网上交易服务站等服务网点组成的虚实结合、层次多样、布局合理的立体营销网络组织将取代单纯的营业部模式,成为经纪业务营业机构的主要形态。
以证券经纪人制度为核心的营销组织模式日益成熟证券经纪人负责市场开发和客户维护,是证券经纪业务与客户接触的第一线人员。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要求券商在经纪业务中必须注重客户资源开发和维护,这就使得证券经纪人的地位日趋重要。西方券商借鉴了保险人制度的成功之处,普遍建立了相当完善的经纪人制度,通过经纪人为客户提供财务计划书、为客户投资交易各种金融工具提供便利、提供及时的金融信息资讯、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提供投资组合等高质量的经纪服务。随着我国券商在经纪人管理机制、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方面的探索日益成熟和深入,证券经纪人在券商今后的经纪业务中将会逐步承担现有证券营业网点的职能,并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客户关系管理将成为客户服务的重要手段客户关系管理就是在理解不同客户、不同需求的情况下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它是通过优化的管理方法对客户进行系统化的研究,通过识别有价值的客户、客户挖掘、研究和培育,改进客户服务水平、提高客户的价值和忠诚度,同时达到缩减成本、寻找新的市场和渠道、为企业带来更多利润的目的。为使对客户的管理逐步迈向规范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很多券商正在努力开发和建设自己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以期提升客户服务能力。
三、管理模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利润平均化凸现了科学管理的重要性,在经历过价格战的阵痛之后,我国券商开始重新审视自身的管理模式,并通过流程重整、技术革新实现低成本扩张。
实施以客户为中心的业务流程重组与经纪业务职能转型相适应,经纪业务的管理模式开始转型,对传统经纪业务实施流程再造,实施以客户、市场为导向的流程管理将是证券经纪商的又一发展趋势。具体而言,业务流程的重组包括客户资源开发流程、客户维护和管理流程、产品供应流程等内容。客户资源开发的核心就是要充分重视客户需求、进行营销观念的创新、形成业务特色以达到获得客户资源、吸引增量客户的目标。客户维护和管理流程则要求根据客户交易行为特征来细分客户群,对客户资源进行分级分类的维护和管理,让客户满意并留住客户。产品供应流程则为目标客户提供更多真正满足客户需要的产品或高附加值的服务。业务流程重组将有效延伸经纪业务价值链,证券经纪商的投行、研究、理财等各业务部门与经纪部门之间的联系得到有机整合,产品和服务创新能力不断加强,经纪业务也将由单纯的通道服务向为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投资产品、理财产品以及咨询产品的综合转变。
集中交易模式将逐步取代分散交易模式传统券商经纪业务基本上是一种基于营业部的分散交易模式,每个营业部相互独立、不仅公司资源难以利用、成本较高,而且风险难以控制。推行集中交易模式将各营业部的后台系统统一起来集中处理,为证券经纪商构筑一个整体的交易平台,改变证券经纪商内部营业部相互分割的经营形态,各营业部共享各种资源,形成整体优势;同时集中交易也将改变营业部的功能,使其由交易、清算、托管、营销于一体的功能定位向营销、客户服务的服务中心转变,并大大降低证券经纪业务的运营和管理成本,有效控制风险。但由于集中交易投资巨大、技术要求较高,券商推行集中交易也往往采取渐进路线,因此现阶段,集中交易、区域集中交易和分散交易模式并存的局面将继续维持。
技术创新的发展使经纪业务的形态由现场交易向非现场交易转变非现场交易特别是网上交易的出现,大大突破了传统经营中地理区域的限制,能有效降低券商的服务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使券商间的竞争进入一个崭新的起点。各券商在整合和压缩有形证券营业网点的同时,纷纷加大以网上交易为主的非现场交易拓展力度。目前网上交易发展迅速,在某些证券经纪商的经纪业务总额中已经占到35%以上,而柜台交易等现场交易的比重则持续下降。非现场交易的工具和手段也呈多样化发展态势。
经纪业务的外延将进一步拓展除了通过整合自身资源以外,证券经纪商还尽可能地与银行、电信等存在潜在投资者客户群体的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尝试不同产品的交叉销售,不断拓展经纪业务的服务边界。
[论文摘 要]经济法是应用型本科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程,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中占有重要地位。文章针对在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了对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改革的若干建议。
在我国,应用型本科教育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的转变应运而生。为培养出适合社会与市场需要的应用型本科人才, 在专业方面下功夫必不可少, 而其中作为向专业方向发展的专业基础课的地位也是至关重要, 在学生知识能力构建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目前,专业基础课已成为制约专业延伸、发展的瓶颈。如何推动专业基础课在应用型人才培养中的改革,已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
经济法课程作为高校的专业基础课, 面向除法学专业以外的大多数专业本科生开设,是经济学、管理学以及工学等专业的必修课。由于经济法课程的实用性,各高校尤其是应用型本科高校非常重视经济法的教学工作,在教材编写和教师培养上都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但不容否认的是,在经济法的教学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需要我们改进,以适应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培养。
一、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学定位不准确,内容欠缺针对性
在应用型本科高校,开设经济法课程的专业很多,比如国际贸易类、工商管理类、财务管理类、金融类等。不同专业的学生对经济法知识的需要有所侧重,更不同于法学专业的本科学生。而目前,一些高校在经济法的教学名称和内容设置上与一般的法学本科专业相近似,即使有所改动,也只是法学专业课程的压缩版。在教学实践中,教师也容易忽略不同专业学生的差异性,对不同专业学生讲授相同的内容,忽视学生的需求,导致教学效果不佳。
(二)教材选用不合理,缺乏专业适用性
目前,市面上出版的经济法教材版本繁多,但很多都缺乏专业适用性。比如,有的教材只是对现行法律条文的罗列,缺少对法律条文的分析和应用;有的教材涉及面过广,重点不突出;有的教材只是纯理论分析,缺少相应案例。而教师在选用教材的时候也不够慎重,不同专业往往选用同一种教材,在教学的过程中又往往按照自己的讲义进行授课,导致教材成为摆设,学生缺少课下进行预习和复习的范本。
(三)教学方法欠缺灵活性,考核方式陈旧
目前,高校传统的经济法教学多以讲授为主,教师往往只注重对法律条文的解释,而在教学方法上也不重视案例教学和多媒体教学。经济法的教学内容丰富但抽象,理论性强但又需要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如果只是采取传统的教学模式和方法,很难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与此同时,学生也只是被动地接受,为了完成任务或修满学分,很难真正地参与到经济法的教学活动中来。
另外,经济法的考核方式也较为陈旧,多以试卷为主,题型稳定。而学生往往为了得高分,只是在备考时对所学内容进行强化记忆,不利于思维的开拓,很难达到期待的教学效果。
(四)教学对象的法律基础知识薄弱
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一般在高年级开始,学生在学习过法理学、民商法、刑法、经济法等课程后才能学习经济法课程。但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课程一般在第三、第四学期,甚至在第一学期开设。许多学生在学习经济法之前都没有学习过基础的法律知识,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花大量的时间去解释法的基本知识、法律术语,加大了教师的教学难度,而学生在学起来也较为吃力。
二、对经济法教学改革的思考
(一)根据专业需要,调整教学内容
经济法课程涉及内容众多,教师在有限的学时内不可能将全部知识一一讲解,因此可以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有选择有侧重地进行介绍。针对不同的专业,结合其专业特色选取不同的章节进行重点讲解。例如,对于财务会计类学生,可以重点讲解《会计法》、《税法》,并可以和会计师等考试相结合;对于市场营销专业学生,可以重点讲解《合同法》、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对于人力资源专业学生,可以侧重讲解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对于工商管理专业的学生,可以侧重讲解《公司法》等商主体方面的法律法规。这样,在同一结构体系下与不同专业结合并有所侧重,使基础课融入到整个专业知识体系中,才能更好地体现因材施教的教学方向,有利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二)合理选择教材,凸显专业适用性
教材对于大学教学至关重要。教材的选择:一要有利于教师授课;二要可供学生自学。目前,经济法的教材很多,有适用于法学专业学生的教材,有专门为财经、管理类学生编写的教材,还有适合各种资格考试的辅导用书。因此,教师在选择教材的时候要多比较,针对不同的专业特点,选择不同的教材。同时,在进行选择时还要关注教材的质量。一是要选择最新的经济法教材,能及时反映我国新颁布或修改的法律法规。二是在选择的内容上,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要选取实际应用型的教材,特别是有大量典型案例支撑的教材。这样才会有利于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增强他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材选择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课程改革的成功与否。
(三)改良教学方法,改革考试方式
教学方法的改革是整个教学改革的关键环节,传统的教学方法以讲授法为主,而在经济法的教学过程中,要尝试将多种教学方法灵活结合。针对应用型高校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可以重点采用以下方法:
1.案例法
案例法是国外较为流行的教学方法,可以变注重知识为注重能力, 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实践能力。经济法是一门理论性、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对非法学专业学生,如果只是单纯地分析法理、罗列法条,学生会觉得难以理解且枯燥无味。因此,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切勿照本宣科,使学生丧失对本门课程的兴趣。在教学的过程中,要引入大量的案例,对现实问题进行讨论和分析,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案例教学法中,案例的选择也十分关键。教师要选择有针对性、代表性、启发性的案例,确保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2.课堂讨论法
课堂讨论是师生进行沟通的有效方法, 每一次课,可以选取一个当前与经济法有关的热点问题,组织学生进行分组讨论,并让每组同学推荐代表将讨论结果进行总结汇报。在这一环节,让学生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帮助学生提高其表达能力和思辨能力。在组织讨论的过程中,要引导学生充分感知教材,丰富学生的直观经验和感性认识, 启发学生对材料进行比较、分析和概括。最后,还要注重组织和引导学生对问题的分析和总结,使学生的讨论有始有终。另外,也可以让学生自己选择感兴趣的案例进行讨论分析。作为大学教师,除了给学生讲授理论知识外,还要培养学生的研究兴趣和学习能力,启发他们延伸和加强课堂学习的内容。课堂讨论可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动性。
3.多媒体教学法
目前,在各高校多媒体设备已经普及,教师在教学中应积极使用现代化教学设备,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等新型教学手段,将有关经济法的典型案例以视频等多种形式直观地传递给学生。这样,不仅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还能活跃课堂气氛,增强教学效果。
同时,还可以对经济法课程的考核方式进行一定的改革,加大实践环节在期末分数中所占的比例,使学生在课堂讨论和实践操作中的表现在期末成绩中都有所体现。
(四)调整教学计划,适应非法学专业学生
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开设经济法课程之前要先开设法律基础课程。最好在高年级进行开设,如大三的第一学期、第二学期。高年级的学生理解能力较强,学习目的也较为明确。另外,针对对不同专业、不同的教学对象开设的学时也应有所区别,如对经济管理类的的学生可开设54学时课时,对工学类专业的学生可开设36学时课时。教师针对不同的授课时数和内容,可灵活把握,张弛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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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经管类专业 经济法 教学改革
一、经济法学的特点
1、前沿性
经济法学是一门崭新的,有别于传统法律观念和制度,甚至具有某种颠覆性元素,适用现代社会而产生的新兴学科。经济法最能反映现代信息时代的经济生活,具有尖端性。
2、经济性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强调社会整体的意志和利益即社会本位。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特定的经济关系,目的性很强,其内容不可避免的具有很强的经济性或专业性,从而使经济法具有较强实用性。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与其他法有普遍的联系,具有跨学科性的特点,是边缘性学科。经济法与民法和行政法的关系最为密切,以国家利益为主导的行政法和以当事人利益为指向的民法二元法律体系在现代社会出现了不足和偏差,产生了校正这种偏差的以调整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的经济法。同时,经济法与其他学科尤其是经济学、社会学交叉融合,如经济学中的竞争、外部性、垄断、成本和效益等概念渗透于经济法学中。
3、政策性强,变化快
经济法根源于国家对经济的调控和参与,强调政府主导性特点,从而使宏观调控政策对经济法产生直接影响。我国处于改革向纵深发展时期,且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经济发展日新月异,国家调控的经济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中,从而经济法具有变化快的特点。
4、结构松散,体系庞杂
经济法知识的跨度非常大,而且内容庞杂,涵盖了与社会经济生活相关的诸多法律知识,章节繁多。如企业法与公司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证券法、国有资产管理法、财政法、税法、银行法、价格法和对外贸易法等等。同时,法学专业的经济法体系与非法学专业经济法体系有很大差异。
二、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1、经济法课程的学习比较枯燥乏味
经管类专业的教学计划中,经济法属于专业基础课,学生在思想观念上并没有把法律作为主课或者重要课程看待,传统的授课方式下,学生学习法律基本上都是从法规到法规,从法律条文到法律条文,既单调又乏味,因而学生对本课程的学习很大程度上是应付式的,影响了授课效果。
2、课时少、内容多,学生缺乏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
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课时一般不多,因专业而异。以云南农业大学为例,目前经管学院经济学、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电子商务、信管、行政管理六个专业的经济法课都是48学时。在此之前,学生一般只是在大一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中学习过少量法律知识,这样有限的课时,需要学习的经济法律、法规数十个,涉及经济领域的各个方面,要了解的法律理论、法律原则和规则很多,很繁杂。
3、学生重视程度不够,不能主动学习相关知识
由于经济管理学院的学生都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他们对于经济法课程大多数并不重视,认为与自己将来的就业没有太大的关系,不需要花太多精力去学习,课下大多不会主动去学习相关的知识,甚至有时候对老师明确要求需要上网查找的补充性资料,能完成的学生比例也不是很高。
4、经济法教学体系杂乱,难以选择一本合适的教材
经济法是法学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各高校开展经济法课程的教学时间较晚,大多是上个世纪90年代后才开设的,体系不成熟,现有大学教材的编排与设计一般参考法学专业教材,现存版本教材很多理论性较强,而有的经济法教材则财会金融类内容较多,还有一些经济法教材则把与经济有关的法律都涵盖其中,即“大经济法”。教学中,我们用过多种版本的教材,用过法学专业性较强的经济法教材,也用过通识性较强的经济法概论教材。但是这些教材给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学生要么反映学理性的东西太多,看不懂,要么反映教材过于简略,不能支持他们分析实际案例。因此,选择一本适合不同经济管理类专业的教材并不是件易事。
5、实践实验教学环节的缺失,使获得的法律知识难以巩固
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学科,经济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的具体应用,这就要求教学中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经济法律的实务能力,因此实践实验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法律实务能力至关重要。目前教师一般是通过案例教学以及结合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问题来增强学生的应用能力。比如,三鹿奶粉事件就涉及到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三鹿的破产,让同学们重新审视企业破产法的立法缺陷和什么是依法办事。但总体来讲还是教师发挥主导性,与实际情况还有一段距离。
6、考核方式单一,不能有效考察学生能力
囿于缺少科学的考核体系,目前大多数学校包括笔者所在学校多是以闭卷考试的形式作为主要的考核方式,虽然加入了平时成绩的考核,但所占比例很小。这样容易给学生带来只要期末之前背一背,就能过关甚至得高分的印象,忽略平时素质的培养和能力的累积,无法有效考核到学生真实的掌握情况。
三、经济管理专业类专业经济法教学改革的建议
1、立足素质教育,融入现代公民意识的培养
作为未来的国家一线建设者,本科生们必须具备现代公民意识,具有社会责任感。作为非法律专业学生开设的除法律基础以外的又一门法律课程,经济法教学责无旁贷地负有培养现代公民意识的使命。经济法教学应当在知识传授的过程中,向学生灌输蕴涵在法律条文深层中的公平、正义、秩序、效率等基本价值理念,通过课堂、实训、考试等活动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以及诚信观念。经济法教学通过这种融入,让学生不仅成才,更要成“人”。
2、根据科学的培养目标确定授课内容
根据不同专业的培养要求,选择一本通用性的适合经济管理学生的经济法教材,适当进行取舍,制定授课计划。在内容上,在用4—6课时普及民商法基本理论的前提之下,针对不同专业,重点选取几个相关部门法讲授。比如会计专业,侧重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票据法等;而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则侧重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企业破产法、市场规制法等;电子商务专业侧重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公司法、工业产权法等。其中,合同法、公司法对于所有专业的同学都很重要,在学时分配上要有所侧重。在深度上,做到学一个部门法,懂一个,精一个,同时引导学生掌握学习的渠道和方法。
3、多种教学手段配合增强教学效果
(1)授课前提示与学生预习相结合。在授课前提示学生注意本课的知识点和重要内容、难点内容,使学生在听课前就对本课内容有个大概了解,可以有的放矢地听课和记笔记,提高学习效率。
(2)多媒体与板书相互补充。为方便教师的讲解,多媒体投影屏应当放置在黑板的一边,教师可以按照授课进程的需要自由地在两种教学方式中转换,更好地发挥两种教学模式的优势。同时,将短线鼠标改长线鼠标或者无线鼠标,这样教师可以不必来回奔走,可以面对学生讲解,为师生之间的互动创造条件。
(3)选用互动式教学模式引导学生参与课堂教学。改变教师为主体的授课模式,让学生也成为课堂的主体,积极参与到教学活动中来。可以采用案例式教学、启发式教学、讨论课形式来增强与学生的互动。具体实施过程中,案例式教学要选取有代表性同时又能涵盖一个阶段性知识点的案例,使学生能在一个案例中对所学知识有个整体的、全面的认识。同时,案例的选择要具有较强的时代感,最好是当前的热点问题,这样才能引发学生的兴趣和参与的热情。讨论课的形式就更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仅仅扮演组织者的角色,完成给学生分组、布置讨论任务的工作即可,在学生积极展开小组讨论的时候,教师应该控制全场,及时给各组以必要的指导,控制分组讨论的时间。分组讨论结束时,教师要鼓励各个分组积极表达自己观点,并及时总结和点评学生观点,给予肯定和评价。
(4)开展模拟法庭教学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尝试开展模拟法庭教学,让学生体验去探寻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全过程,使他们的自学能力、逻辑思维、人际交往等多方面能力得到培养。让学生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融入到实践中。如笔者所在院校,在2011年、2012年、2013年的第三学期尝试让经济学专业的同学走出去到基层人民法院旁听法庭庭审,回校后以小组为单位开展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尝试过两种做法,一种是从材料的准备到角色的扮演到“法庭”庭审全由学生自己作主,各组组长作为评委打分,教师进行评价;另一种则是由教师选择适当的案例分给各小组,由各组学生对素材进行研究,准备司法文书进行庭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5)改革考核方式补充课堂教学的不足。经济法考试应该以能力考核为主,从单一评价到多元评价,改变现在的平时成绩多以出勤、作业为主的考核方式。可以增加平时考试的次数,并以一定比例计入到最终的成绩之中,具体可以结合每个专业的课时,平时安排1到2次的中期考试,每次覆盖的内容大多为1—3章不等,占到20%的比例,平时表现占10%,案例讨论和论文等大作业的形式占到10%,最后期末考试占60%。在考核内容上也可以多样化,将讨论课上的表现计入平时表现考核中,适当增加案例分析报告、调研报告、小论文等阶段性成果的考核。
(6)完善教学内容。高等院校《经济法》教材应采用21世纪课程教材或优秀教材,并针对不同专业制定不同内容或同一内容不同侧重点的教学大纲。教学过程中密切联系实际进行教学,让学生认识到法律就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与我们的社会经济生活密不可分。多方面收集最新的教学内容和经济法案例,对现有的《经济法案例集》的内容要经常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力图克服同类教材、资料存在的“重理论、轻实践”的弊病,遵循“体系健全、结构完整、反映新成果、勇于创新”的原则,以案例为素材,以法条为基础,着力于培养学生应用所学经济法知识分析处理经济纠纷案件的能力。
实践证明,教师必须结合学生实际,把教学的成功和失败之处总结出来,不断改进教学的各个层面,才能有效地保证授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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