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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8篇

时间:2022-04-22 15:39:5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篇1

关键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措施

中图分类号: S611 文献标识码: A

目前,民用建筑电气安装较混乱,设计不满足规范,很多住宅的电气设计未考虑电器快速发展的趋势,这不仅制约居民使用家用电器,减少社会效益,也存在不安全的因素。随着家用电器的普及,规范住宅的电气设计成为炙手可热的问题。

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原则和目标

1.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原则

1.1.1 满足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

建筑的电气设计原则需要满足如下几点:

1) 满足照明的色温、照度、显色指数;

2) 满足舒适性空调的新风量及温度;

3) 满足其上下、左右运输通道的畅通无阻;

4) 满足特殊的工艺要求,如:娱乐场所的部分电气设施用电、展厅工艺照明和电力用电等。

1.1.2 考虑经济效益

节能应该按照国情考虑经济效益,应该使增加的一些投资,在几年或者较短的时间里用节能减少的运行费用来进行回收。而不能由于节能,过高消耗投资,增加其运行费用。

1.1.3 无谓消耗能量的节省

无谓消耗能量的节省是节能的关键。首先找出能量消耗与建筑物发挥功能无关的地方,进而考虑采取的节能措施。例如变压器功率损耗、传输电能线路的有功损耗均为无用能量损耗,对于量大面广照明容量来说,宜通过先进技术降低其能耗。

1.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目标

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设备的选型应该满足居民在居住期内(30~50 年) 的用电增长,把居民远期的负荷发展作为依据,居民的生活用电到达中等的电气化水平作为目标。

2) 根据居民的生活情况,使民用建筑每户的供电在 4~ 10kW 水平,同时保证在居住期内,不再进行改造。

3) 电能质量合格,家用电器正常工作。

4) 为新建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作参考,使电气的安装一次满足要求,不做重复建设。

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常见问题

近几年来,发现很多建筑的电气设计者对一些规范条文理解的差异,导致设计上不尽合理,导致过于浪费,过高消耗投资,还有一些会带来居民在电气上不安全及使用不方便等问题。本人设计在以下的几个主要方面遇到:

1) 根据 《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50053- 94 第 2.0.1条七:变配电房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房,且不宜与上述场所贴邻。在纯住宅楼设计时往往考虑设在一层,楼上卫生间位置局部设置夹层,但是往往屏蔽、降噪等措施做的不到位,导致楼上住户频频投诉。根据最新实施的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 GJ 242- 2011,4.2.2 条:当配变电所设在住宅建筑内时,配变电所不应设在住户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住宅建筑疏散出口的两侧,不宜设在住宅建筑地下的最底层;已比较明确要求住宅楼住户楼下不能设置变配电房,故纯住宅楼变配电房还是室外独立设置或贴邻底层架空比较好。

2) 根据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 GJ 16- 2008 第 13.9.12 条 2:当消防用电负荷为二级并采用交流电源供电时,宜采用双回路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自动切换应急照明配电箱。当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附电池组时,可由单回线路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由于理解的差异,现在遇到有些审查和校对人员都要求住宅楼消防电梯前室一两个应急灯也要求单独设置双电源切换箱,这样感觉显得有点浪费。根据最新实施的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 GJ 242- 2011,9.3.1 条后面的条文解释:住宅建筑一般按楼层划分防火分区,扣除居住面积,住宅建筑每层公共交通面积不是很大,如果每层每个防火分区来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显然不是很合理。考虑到住宅建筑的特殊性及火灾应急时疏散的重要性,建议住宅建筑每4 层~6 层设置一个应急照明箱,每层或每个防火分区的应急照明应采用一个从应急照明配电箱引来的专用回路供电,应急照明配电箱应由消防专用回路供电;故本人觉得还是分层设置比较合理;除非前室面积比较大同时楼层又比较高,才采用预分支电缆每层设置应急照明箱。

3) 一些旧住宅配电改造的设计中,直敷布线或穿防蜡管,当导线遇垂直敷设时,不经过任何保护便进入明装照明开关,均不符规范要求。

4) 当暗敷线路按照最近路线来敷设时,由于民用住宅的面层较薄,线路管线的交叉不容易处理;此外,照明线路常用顶棚灯接线盒来进线分线,居民铺木地板时,常打断地坪内敷设的管线,引起电气不安全及使用不方便。暗敷线路沿着板孔、墙缝,与地面垂直或平行敷设,便可避免以上问题的发生,因为管线的交叉可在墙缝里解决,照明线路在墙拐弯处用接线盒分线,而不是顶棚灯接线盒,因此居民可根据《住宅使用说明书》的配电平面图,熟悉进入灯具线路具体的位置及方向,进而避免铺设木地板过程中将管线打断。

5) 由于忽视浴室电气安全的措施,施工时往往漏设局部等电位端子箱或做假局部等电位端子箱,故在浴室中发生电击的危险机率很大。人体潮湿时接触电阻一般非常小,因此接触电压很小时仍会造成严重的电击甚至死亡事故。

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注意事项

3.1 室外部分的主要事项

一般的出线回路按普通插座、照明、厨房插座、电热水器插座、空调插座等回路设计。另外一种方式,除厨房及电热水器插座回路以外,其余插座按房间的分片区设回路,这种方法设计的线路敷设方便,并且交叉的地方少。

按规范要求,对每栋楼的进线断路器设置漏电保护,其断路器极数和漏电动作电流等的选择尤为重要。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规定“当装设漏电电流动作的保护电气时,应能将其所保护的回路所有带电导线断开。”住宅设计多数为单相负荷或者单相负荷和三相负荷共同在,这样N线就不可能维持地电位,故应采用三相四极漏电断路器。设置漏电保护是为了防止电气成灾,按照相关规范规定,使其额定动作电流不超过0.5A。

3.2 室内部分的主要事项

住宅居室内,主要注意电热水器、浴霸、厨房燃气报警器插座配置,出售的浴霸为两灯头、三灯头和四灯头的,均配备单相三极插头及配套开关;电热水器也配备三极插头,在设计时应根据卫生间布置来预留单相三极防溅插座。家用壁装式的可燃气体报警器是单相两极插头,故可以和抽油烟机共同使用插座(单相二加三极的插座)。此外,对于洗衣机等所用插座用带开关型的比较好。

4 结语

电气设计作为民用建筑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未引起专业人员对其标准的足够重视,住宅电器安装较混乱,设计不规范,很多住宅的电气设计未考虑电器快速发展的趋势。新技术、新产品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不断涌现,伴随着问题不断暴露和解决的过程,不断探讨研究、总结经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将日趋成熟并健全发展。

参考文献

篇2

[关键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节能措施

中图分类号:F7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36-0112-01

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原则和目标

1.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原则

1.1.1 满足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

建筑的电气设计原则需要满足如下几点:

①满足照明的色温、照度、显色指数:

②满足舒适性空调的新风量及温度:

③满足其上下、左右运输通道的畅通无阻:

④满足特殊的工艺要求,如:娱乐场所的部分电气设施用电、展厅工艺照明和电力用电等。

1.1.2 考虑经济效益

节能应该按照国情考虑经济效益,应该使增加的一些投资,在几年或者较短的时间里用节能减少的运行费用来进行回收。而不能由于节能,过高消耗投资,增加其运行费用。

1.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目标

①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设备的选型应该满足居民在居住期内(30-50年)的用电增长,把居民远期的负荷发展作为依据,居民的生活用电到达中等的电气化水平作为目标。

②根据居民的生活情况,使民用建筑每户的供电在4-10KW水平,同时保证在居住期内,不再进行改造。

③电能质量合格,家用电器正常工作。

④为新建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作参考,使电气的安装一次满足要求,不做重复建设。

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常见问题

近几年来,发现很多建筑的电气设计者对一些规范条文理解的差异,导致设计上不尽合理,过于浪费,过高消耗投资,还有一些会带来居民在电气上不安全及使用不方便等问题:

①根据《10KW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第2.0.1条七:变配电房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房,且不宜与上述场所贴邻。在纯住宅楼设计时往往考虑设在一层,楼上卫生间位置局部设置夹层,但是往往屏蔽、降噪等措施做的不到位,导致楼上住户频频投诉。根据最新实施的《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4.2.2条:当配变电所设在住宅建筑内时,配变电所不应设在住户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住宅建筑疏散出口的两侧,不宜设在住宅建筑地下的最底层:已比较明确要求住宅楼住户楼下不能设置变配电房,故纯住宅楼变配电房还是室外独立设置或贴邻底层架空比较好。

②根据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3.9.12条2:当消防用电负荷为二级并采用交流电源供电时,宜采用双回路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自动切换应急照明配电箱。当采用集中蓄电池或灯具内附电池组时,可由单回线路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由于理解的差异,现在遇到有些审查和校对人员都要求住宅楼消防电梯前室一两个应急灯也要求单独设置双电源切换箱,这样感觉显得有点浪费。

③一些旧住宅配电改造的设计中,直敷布线或穿防蜡管,当导线遇垂直敷设时,不经过任何保护便进入明装照明开关,均不符规范要求。

④当暗敷线路按照最近路线来敷设时,由于民用住宅的面层较薄,线路管线的交叉不容易处理;此外,照明线路常用顶棚灯接线盒来进线分线,居民铺木地板时,常打断地坪内敷设的管线,引起电气不安全及使用不方便。暗敷线路沿着板孔、墙缝,与地面垂直或平行敷设,便可避免以上问题的发生,因为管线的交叉可在墙缝里解决,照明线路在墙拐弯处用接线盒分线,而不是顶棚灯接线盒,因此居民可根据《住宅使用说明书》的配电平面图,熟悉进入灯具线路具体的位置及方向,进而避免铺设木地板过程中将管线打断。

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注意事项

3.1 室外部分的主要事项

3.1.1 配电系统

按照《住宅设计规范》的规定,住宅的供电应选用TN-S、TT、TN-C-S三种方式接地。对高层电梯住宅附有配电所时选用TN-S系统,在设计中由城市公用的低压线路来供电的民用建筑常常选用TT系统,居民小区的每幢建筑由小区变配电站来配电时选用TN-C-S系统。

3.1.2 入户电源进线

大多数民用建筑,一般每户均采用单相电源进线。随社会发展及生活水平提高,高级民用建筑冬季采暖和夏季降温已经不完全采用原来的分体式空调完成,而由家庭小型的中央空调系统取代。该系统多由风机盘管及空调主机构成,风机盘管仍为220V的电源,空调的主机为380V电源。此时住宅的电源应选择三相电源进线,同时出线回路也应设置一路三相断路器作为空调主机电源。据规范的相关规定,每套民用建筑的进线断路器需采用同时断开相线及中性线开关电器,故对单相电源进线选用双极开关,对三相电源进线选用四极开关。

3.1.3 每户配电箱出线回路设计

一般的出线回路按普通插座、照明、厨房插座、电热水器插座、空调插座等回路设计。另外一种方式,除厨房及电热水器插座回路以外,其余插座按房间的分片区设回路,这种方法设计的线路敷设方便,并且交叉的地方少。

3.1.4 每户电源进线不小于10mm2

目前,住宅小区存在大户型及小户型这两种设计的情况。小户型常为30-40m2,其装设功率多为4-5KW户,若这种情况也按照每户电源进线不小于10mm2这个规定,既没有必要,又不经济。小户型多数为电梯公寓,其套数多,每户的电源进线若均采用10mm2,对工程造价将产生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当房地产商对设计的要求既质量高同时又节省工程造价的情况。故对于类似的小户型名用建筑,应将每户电源的进线减少至6mm2。

3.1.5 电能表选型及表箱设置

住宅大的照明计量表箱设置方式在规范中中有相应的详细规定,但是对集中式的计量表箱内电表数量没作规定,多层民用建筑一般设于首层嵌墙暗装,这就对建筑的墙体造成了较大影响。而高层民用建筑设在管道井内,由于表箱太大,这就对管道井尺寸有了更高要求。

3.1.6 漏电断路器极数及漏电动作电流的选择

按规范要求,对每栋楼的进线断路器设置漏电保护,其断路器极数和漏电动作电流等的选择尤为重要。据《低压配电设计规范》规定“当装设漏电电流动作的保护电气时,应能将其所保护的回路所有带电导线断开”。住宅设计多数为单相负荷或者单相负荷和三相负荷共同存在,这样N线就不可能维持地电位,故应采用三相四极漏电断路器。

3.2 室内部分的主要事项

住宅居室内,主要注意电热水器、浴霸、厨房燃气报警器插座配置,出售的浴霸为两灯头、三灯头和四灯头的,均配备单相三极插头及配套开关;电热水器也配备三极插头,在设计时应根据卫生间布置来预留单相三极防溅插座。家用壁装式的可燃气体报警器是单相两极插头,故可以和抽油烟机共同使用插座(单相二加三极的插座)。此外,对于洗衣机等所用插座用带开关型的比较好。

4 结语

电气设计作为民用建筑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未引起专业人员对其标准的足够重视,住宅电器安装较混乱,设计不规范,很多住宅的电气设计未考虑电器快速发展的趋势。新技术、新产品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不断涌现,伴随着问题不断暴露和解决的过程,不断探讨研究、总结经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将日趋成熟并健全发展。

参考文献

[1] 魏霞.住宅电气设计问题探究[J].科技信息.2009.

[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3]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42-2011.

篇3

关键词 接地保护系统;N极型式;重复接地;联接

中图分类号TM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83-0064-02

0引言

接地涉及到电气工程的方方面面,从高压到低压、弱电系统。但对于接地型式的理解、重复接地的要求及做法、等电位联结的实质等,很多图纸上说明模糊,甚至交代的做法有误,对规范的理解不透彻。本文通过对几个案例的分析,加深对民用建筑接地的理解。

1 TN-C-S系统和TN-S系统的区分

案例:某一建筑物A的电源由建筑物B(设有变压器)的备用回路引来,采用三相四线(~220/380V)制引入。A建筑物电源进线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后N线与PE线严格分开。那么对于建筑A来说,它的接地保护系统属于TN-S还是TN-C-S接地系统?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第109页12.2.2条文说明中的阐述,“建筑物采用TN-C-S系统时,在建筑物的进线处设置重复接地,将系统变成TN-S系统以后才能设置进线隔离开关,这就大大提高了PE线的可靠性”。这句话从侧面反映出TN-C-S系统经重复接地后可形成一个局部的TN-S系统。

一般民用建筑内部接地系统都是一个局部TN-S系统。但在设计说明中阐述其接地系统型式还应确定其上级配电系统,即其接地型式应“追根溯源”,从其电源点(变压器)看起。以本案例为例,A建筑物电源进线以三相四线制引入,其PEN线在电源进线处做重复接地,这是一个典型的TN-C-S系统,其设计说明中应明确交代该建筑物接地系统采用TN-C-S系统。

2民用建筑的重复接地和进线开关N极的型式

案例:某一建筑物A的电源由建筑物B总配电柜(进线开关带漏电保护)的备用回路引来。

1)建筑物A的电源为三相四线引入,进线处是否做重复接地?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第171页12.4.9条的阐述,“在装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后的PEN导线不允许设重复接地。”显然,如果重复接地,很有可能将会使建筑物B的进线开关跳闸。

建筑物A接地要想满足规范要求,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引入,进线处PE线作重复接地。也就是说我们许多情况下取电源时,如果在上级电源情况不明的情况下,采用三相五线进线是绝对安全可靠的。

2)建筑物A的进线开关选用三极还是四极,如果选用四极,N极的型式选用哪种?

A型:N极不安装过电流脱扣元件,且N极始终接通,不与其它三极一起合分;

B型:N极不安装过电流脱扣元件,且N极与其它三极一起合分;(N极先合后分)

C型:N极安装过电流脱扣元件,且N极与其它三极一起合分;(N极先合后分)

D型:N极安装过电流脱扣元件,且N极始终接通,不与其它三极一起合分。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第72页7.6.8每4条的阐述,“在TT或TN-S系统中,当N导体截面与相导体相同,或虽小于相导体,但能被相导体上的保护电器所保护时,N导体上可不装设保护。当N导体不能被相导体保护电器所保护时,应另在N导体上装设保护电器保护,并应将相导体电路断开,可不必断开N导体。”从这一条看,普通民用建筑如充分考虑三相分配均匀,N线电流一般不会大于相线电流,可选择A型。另外,在有可控硅调光系统的情况下,谐波电流在中性线上产生了叠加,中性线电流大于相线电流的情况出现的机率大大增加,此时,选择C型或者D型更加合理。

N极是否安装过电流脱扣元件,主要取决于N线电流大于相线电流的机率。N极是否需要始终接通则取决于N线所带电位造成的危害。一般民用建筑根据规范要求都要做等电位联结,N线所带电位与建筑物处在一个等电位面上,造成安全威胁的可能性很小。论安全性,C型安全性最好,最可靠。论实用性,A型可满足一般情况下的使用要求。(注:规范殊要求的地方以规范要求为准。)

3重复接地的距离要求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条文说明中第109页12.2.2条的阐述,“条文中没有对多处接地的做法以明确的规定。例如,两重复接地之间的最大距离,原因是每个地域的环境不一样,千差万别,统一规定有困难。设计中保护导体,水平敷设时可按50m,垂直敷设时可按20m。当然在长干线的终端处,PE导体应作接地”。由些可见,设计过程中可以电源进线处的重复接地可以50m作为重复接地的参考距离。建筑物内重直方向以20m作为重复接地的极限距离也不难理解。建筑高度超过24m即为高层建筑,每20m内与楼板内钢筋或柱内主筋相连,增加了接地干线的可靠性,同时也起到一种等电位联结的作用,使建筑物变成一个近似的法拉第笼,有利于电磁屏蔽和防止雷电电磁脉冲的引入。

4辅助(局部)等电位联接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第176页12.6.6第2条规定:“在一个装置或装置的一部分内,当作用于自动切断供电的间接接触保护不能满足本规范第7.7节规定的条件时,应设置辅助等电位联结。”设置等电位联结的核心作用是降低接触电压,当接地故障保护不能满足要求时,就要采取辅助等电位联结的方式来降低接触电压,使人体处在一个局部等电位面上。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第181页12.9.2第2条明确规定浴室要做局部等电位联结。浴室内0区的安全电压为12V,一旦发生漏电危险,总等电位联结很难保证人体的接触电压不超过12V,故而要求浴室要做局部等电位联结。

辅助等电位连接的设置,关键是要看接地故障保护能否满足安全电压和故障切断时间的要求。越是安全电压要求低的场所(如潮湿场所)和故障切断时间要求短的设备(如手持设备和移动设备)就越有必要做辅助等电位联结。要确定其有效性,可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中第77页式7.7.4(R≤50/Ia)来验证。

以上通过几个案例的分析,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关于接地的若干问题,希望对大家在接地问题的理解上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篇4

关键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步骤;对策

中图分类号:S611文献标识码: A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居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家用电器也随之增多,在这种情况下居民家中的电气线路、 配电设备也越来越复杂。如果在建筑电气设计过程中控制不好的话,就会出现问题,因此一定要把电气设计视为重中之重,确保在建筑电气设计中不会出现问题,这样才能保证广大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一、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基本步骤

1.电气工程中主要包括了设计与安装这两个部分,而两者之间相辅相成且缺一不可,也即是说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建筑电气设计,才能够进行后续的电气安装施工,才能够确保电气安装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在民用建筑工程当中,设计工作往往安排在项目决策之后,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纸设计。在一些重要性较高、规模较大、设计难度较大的工程中,在开始初步设计之前要综合所有备选设计方案选择出一个最优化方案,以便能够正确指导工程开展。

2.在电气设计工序正式开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首先要对电气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批准文件和计划书进行详细地检查,看看是否与实际工程的范围和内容一致。其次,我们设计人员在设计之前要做好全面的调查分析工作,将一切工程可能会应用到的相关资料都收集齐备,对电气工程的基本施工要求了如指掌,这是电气工程设计质量保障的必要前提。

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常见问题

1.相关专业设计文件衔接不清。电气设计的相关专业设计文件衔接不清,不按规定协调配合的问题普遍存在,极易导致施工错误,例如:目前普遍利用建筑物结构钢筋作为防雷接闪器,引下线及接地与等电位联结装置,按规定应在电气施工图中标出联接点、预埋件,说明敷设方式及技术措施;并在土建施工图中有相关的预埋件详图及相关的标注与说明。而实际上多数施工图仅在电气图中有防雷接地图,且标注与说明相当简略,土建施工图中则常无任何相关的说明与标注。这给工程监理及施工都带来很大困难,若施工单位经验不足则极易因工种配合不当而造成施工错漏。

2.敷设消防线路的问题。在现在许多电气工程的设计图纸中发现,在对消防线路进行敷设时使用到的是pvc塑料管材,线路的基本走向是穿过吊顶,这与国家颁布的电气工程设计规范是有出入的。在规范中详细指出,一切与消防有关的电气线路如自动消防灭火控制、联动网络控制、紧急广播和通信等等,都是需要采用金属管材包裹以达到良好的保护效果,同时将线路暗敷在不易燃烧的建筑结构内部,保证金属管材保护层的厚度在3cm以上;如果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对消防线路进行明敷,也要设置好完善的管道防水措施以避免暴露在外的消防线路受到水流影响导致短路,影响其正常使用功能。

3.建筑物防雷问题。在实际设计过程中,一些本该设置防雷措施的建筑物没有防雷处理,在雷雨天气极易受到雷电侵袭而危害到其内的电气系统,威胁到建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常见问题的对策

1.严格遵循相关原则,提高设计水平。在现代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应严格遵循电气设计的基本原则,并结合先进的设计水平,才能有效保证电气设计的质量。电气设计人员在相关设计需求与基本原则的指导下,在良好的电气设计管理中,进行科学合理的电气设计,进而使建筑的电气的使用要求与电气的安全要求得到保证。电气设计应遵循的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类:《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等,以上述相关规定为基本原则,进一步的实现建筑电气使用要求、建筑电气使用安全、建筑电气节能等的保证,促进我国节能型社会的快速发展。

2.保证电气设计的有效性与适用性。相关电气设计人员应充分的了解民用建筑电气的需求并科学的进行分析,才能作出科学的电气设计,并有效保证电气设计的有效性与适用性。在进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时,应重视建筑功能需求及局域用电的需求等,并结合建筑主要功能对于电气的需求指数进行供配电的设计。如:居住房屋与商业建筑在用电量与用电负荷上存在明显区别,对此各自的电气设计也应进行针对性的合理设计,进而使建筑的电气设计方案能够具有良好的有效性与适应性,充分满足建筑的电气系统要求。

3.针对电气设计中敷设消防线路的问题,我们设计人员应该足够重视起规范中的内容,不再设计走向为穿过吊顶的消防线路,因为这种设计方法不仅会使消防线路受到外界各种因素的腐蚀而致使基本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而且在火灾发生时可能导致消防线路第一时间就被损毁,不能起到火灾时期的应急处理作用,将火灾给建筑物内人员财产带来的损失扩大化。实际设计过程中,只要是规范中提到的消防线路,我们都要采取暗敷的形式将线路全部布置在建筑墙内及板内,并用金属管材包裹保护。

4.在防雷设计当中部分设计人员还在采用传统的设计方法,直接将防雷装置安装在建筑物上,目前运用这种方法是及其不科学的。防雷装置设备的安装要首先考虑安全问题,所以在民用建筑过程中建筑物的金属导体可以加以利用来作为防雷装置。这样对建筑物中的人和物就能起到更有效的保护作用。另外地下水位很高的时候,建筑物内的钢筋与大地基本是绝缘的,这是因为钢筋外面的一些包裹素材都是防水水材料形成绝缘体,有塑料,橡胶等。因此需要特别注意这一问题,解决办法就需要在建筑物外面四周敷设闭合状的水平接地体作为建筑物的接地装置,这样才能满足接地电阻值的要求。另外,在防雷措施当中,设计人员更要注意防止电波侵入这一重要环节。在实际设计当中设计人员只重视防止击雷,忽视防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因此为了防止雷电波侵入,设计人员对电缆进出线,在进出端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等与电气设备接地相连;应在进出处装设避雷器并与绝缘子铁脚连在一起接到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上。

5.线路损耗能应该尽量的降低。导线的长度应该要尽量的控制。导线太长的话,能量需要运载的路线就越长。所以,避免能源的损耗也要尽可能的使用较短的导线。首先,在线路的布置上,应该遵循的原则是两点之间线段最短,也就是尽量的不要让线路绕弯;然后,低压的线路最好一直朝前走,不要回头或者尽可能的少回头,这样就减少了能源在线路当中来回打转而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再次,变压器的安装最好要靠近承载压力最近的地方,这样就能够将供电距离缩短。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开发,高层民用建筑越来越多。在高层民用建筑和功能比较复杂的多层民用建筑中,完善合理的电气防火设计和节能设计能够在降低能耗的同时,有效的避免发生电气事故火灾,同时如果一旦发生火灾,也能够使建筑物内各种消防用电设备持续可靠运行。及时有效的疏散人员、物质和控制火势的蔓延。为此,在民用建筑设计方面,应把电气防火设计和能源消耗指标作为全面技术经济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保证使用和防火要求的前提下,以提高能源利用率和综合效益为主要途径。

参考文献:

[1]尤春良.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29 (27):78-79.

[2]徐辉.浅谈环保节能设计再绿色建筑中的应用[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13).

篇5

关键词:一类高层;负荷分级;电源;供配电

本文作者通过近期设计的一个工程案例――清香岭居住宅小区,结合当前国家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图集,来阐述带商业服务网点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的供配电设计要点,特别是负荷分级、电源的设置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一些设计人员应注意的建议。

清香岭居住宅小区分为A、B、C三个地块,B区为别墅和多层住宅,B区总建筑面积约为4万m2,C区为一类高层住宅单体建筑,地下两层,地上27层,C区总建筑面积约为2万m2,本文均不做阐述;A区总建筑面积约为10万m2,建筑主体高度为85.2米,结构高度为108米;地下一层为人防工程和车库,地下二层为人防工程(本工程因现场地形,局部出现地下二层);地上共有6个塔楼(顺序依次为F1栋、G栋、F2栋、F3栋、F4栋、F5栋),一层、二层裙房均为商业服务网点,三至二十七层均为住宅;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1.6万m2,人防工程共分为3个防护单元,人防类别为常6级乙类二等人员掩蔽所,人防总建筑面积为4543.2 m2。

1 负荷分级

1.1 地下车库负荷分级的确定

本工程地下车库停车数量为346辆,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3.0.1条和9.0.1.1条,地下车库的防火分类为Ⅰ类,本工程地下车库消防水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排烟设备、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若设计有机械停车设备和升降梯的车库,机械停车设备以及采用升降梯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梯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10.1.1条,一类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故在地下车库中一类高层民用建筑所用的消防设备用电负荷均为一级负荷。

地下车库中排污泵和生活水泵等非消防负荷等级均为一级负荷;地下车库人防区走道照明为一级负荷,普通照明为二级负荷;地下车库非人防区走道照明为一级负荷,其他普通照明为三级负荷。

1.2 地下人防工程负荷分级的确定

根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7.2.4条 续表7.2.4(战时常用设备电力负荷分级)的要求:基本通信设备、音响警报接收设备、应急通信设备、柴油电站配套的附属设备、应急照明用电负荷等级为一级,重要的风机、水泵、三种通风方式装置系统、正常照明、洗消用的电加热淋浴器、区域电源的用电设备、电动防护密闭门、电动密闭门和电动密闭阀门用电负荷等级为二级,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的其它负荷为三级负荷。

1.3 一、二层商业负荷分级的确定

本工程一、二层各商业服务网点面积均小于200 m2,根据《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2014)7.3.1条第3款的要求:“小型商店建筑的用电应为三级负荷”,故一、二层各商业服务网点按三级负荷供电。JGJ 48-88版规范要求“高层民用建筑附设商店的电气负荷等级应与其相应的最高负荷等级相同”,设计人员应注意新版规范对负荷分级的变化。

1.4 住宅负荷分级的确定

根据《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3.2.1条,本工程为一类高层住宅建筑,消防用电负荷、应急照明、航空障碍照明、走道照明、值班照明、安防系统、客梯、排污泵和生活水泵为一级负荷;住宅建筑内其他用电负荷为三级负荷。

2 配变电所及柴油发电机容量及位置选择

2.1 配变电所位置的确定

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6栋塔楼一字排开,端到端水平距离约为400米,塔楼建筑主体高度为85.2米,根据《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4.3.3条的条文说明:“供电半径一般为200m~250m ”,方案确定为设置1个10kV开关室和3个配变电所;F1栋、G栋和F2栋住宅楼由#1配变电所供电,设置于三栋塔楼地下室中间位置;F3栋、F4栋和F5栋住宅楼设置#3配变电所,设置于F4栋塔楼地下室;地下室、一层、二层裙房由#2配变电所供电,设置于地下室中间位置,均满足供电半径要求。

关于配变电所所址的选择,《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4.2.1条第7款规定:“不应设在厕所、浴室、厨房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且不宜与上述场所贴邻。如果贴邻,相邻隔墙应做无渗漏、无结露等防水处理”,配变电所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应注意上方是否为一层商业服务网点的卫生间。

同时还应注意,《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4.2.2条有规定:“当配变电所设在住宅建筑内时,配变电所不应设在住户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住宅建筑疏散出口的两侧,不宜设在住宅建筑地下的最底层。”故在做纯住宅楼时应注意配变电所正上方是否为住户。

本工程局部出现地下二层,配变电所不宜设置在地下二层,《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4.2.2条有规定:“配变电所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层,但不宜设置在最底层”。

配变电所设置在地下室时应有相应的防水、排水措施,《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4.3.4条有规定“配电室内的电缆沟,应采取防水和排水措施。配电室的地面宜高出本层地面50mm或设置防水门槛”。

2.2 配变电所内变压器容量的确定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4.3.1 条规定:“住宅建筑应选用节能型变压器。变压器的结线宜采用D,yn11,变压器的负载率不宜大于85%”,同时根据供电部门要求,功率因数补偿应达到0.9及以上。本工程通过负荷计算:#1配变电所设置两台SCB11型1000kVA的住宅用电干式变压器,#3配变电所设置两台SCB11型1000kVA的住宅用电干式变压器,#2配变电所设置一台SCB11型630kVA商业用电干式变压器和一台SCB11型630kVA公共用电干式变压器;各配变电所的两台变压器低压侧均采用母联柜连接,保证变压器不同时停电检修时一级负荷和二级负荷的供电。各变压器负载率均在75%~85%之间,符合规范要求。

2.3 柴油发电机容量的确定

关于柴油发电机作为应急电源的容量确定,《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中3.5.4条有规定,现摘录如下:

“3.5.4 应急发电机的负荷计算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当应急发电机仅为一级负荷别重要负荷供电时,应以一级负荷别重要负荷的计算容量,作为选用应急发电机容量的依据;

2 当应急发电机为消防用电设备及一级负荷供电时,应将两者计算负荷之和作为选用应急发电机容量的依据;

3 当自备发电机作为第二电源,且尚有第三电源为一级负荷别重要负荷供电时,以及当向消防负荷、非消防一级负荷及一级负荷别重要负荷供电时,应以三者的计算负荷之和作为选用自备发电机容量的依据。”

本工程将消防用电设备及一级负荷之和作为应急柴油发电机容量的依据。

同时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11.0.12条规定“消防水泵控制柜应设置机械应急启泵功能,并应保证在控制柜内的控制线路发生故障时由有管理权限的人员在紧急时启动消防水泵”。当紧急时启动消防水泵,柴油发电机的母线电压将会下降,影响发电系统的稳定;设计中为消防水泵提供备用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容量选择应考虑当最大一台消防水泵全压直接启动时的电压降,需满足规范要求值(发电机母线电压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80%)。

2.4 柴油发电机组安装位置的确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中6.1.1条第6款有规定:“发电机间、控制室及配电室不应设在厕所、浴室或其他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贴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5.4.13条第2款摘录如下:

“5.4.13 布置在民用建筑内的柴油发电机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2 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

本工程柴油发电机房设置于车库内,上方为草坪。GB 50016-2014版防火规范出来以前,设计人员往往考虑少占用或尽量不占用车位,柴油发电机房经常布置于一层商业的下方(此位置多剪力墙,不能设置停车位),现在此条列为强制性条文,设计人员应注意规范的变化。

3 人防电站的确定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7.2.13条第1款条文说明:“建筑面积大于5000m2的防空地下室应设置内部电站,除供本工程供电还需兼作区域电站向邻近防空地下室一级、二级负荷供电,柴油发电机组总功率大于120kW时应设置固定电站,柴油发电机组的台数不应少于2台。对于大型人防工程也可按防护单元组合,设置若干个移动电站,分别给防护单元供电。”

本工程人防总建筑面积为4543.2 m2,同时根据其他各专业提供的电气条件,一级和二级负荷总功率小于120kW,故该人防工程未在内部设置固定电站,在人防工程中间位置设置人防配电室,战时电源由防空地下室地面附近的拖车电站、汽车电站引来。

4 低压侧供配电系统及线缆选择

4.1 低压侧供配电系统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6.2.4条规定:“ 每栋住宅建筑的照明、电力、消防及其他防灾用电负荷,应分别配电”。在低压配电柜系统图中,按非消防照明、非消防动力、消防照明、消防动力、人防等分类设置配电柜。住宅采用树干式配电,每三层设置一个电能表箱,同一层四个家居配电箱均接于同一相;动力负荷均采用放射式供电;单相用电设备均匀地分配在三相回路中。

关于应急照明电源箱的设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13. 9.12条有规定,本工程消防用电负荷为一级,应急照明由主电源和应急电源提供双电源,均采用专用回路,由配变电所低压柜引来;各塔楼采用树干式供电,楼梯间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按多个楼层设置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应急照明配电箱;地下层各防火分区采用放射式供电,按防火分区设置末端双电源自动切换应急照明配电箱,提供该分区内的备用照明和疏散照明电源。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2008)13. 9.8条的规定:“ 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系统的分支线路,不应跨越防火分区,分支干线不宜跨越防火分区”。在地下室各防火分区设置消防总箱单独配电,由低压柜放射式供电至各分区消防总箱。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7.2.14条第1款规定:“ 供电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每个防护单元应设置人防电源配电柜(箱),自成配电系统”;故在各个人防防护单元设置人防总箱,由电力系统电源柜和外部电源柜引来,各人防总箱均设置进线总开关和内、外电源转换开关。

4.2 线缆的选择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6.4.3条和6.4.4条,消防设施供电干线均采用无卤低烟阻燃耐火线缆,明敷的非消防供电干线采用无卤低烟阻燃线缆。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10.1.10条第3款“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我们在设计带商业服务网点的高层住宅建筑时,非消防配电线路和消防配电线路均共电缆井敷设,应注意电缆井内的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供电线路、消防联动控制线路应采用耐火铜芯电线电缆,报警总线、消防应急广播和消防专用电话等传输线路应采用阻燃或阻燃耐火电线电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11.2.2条有规定。

4.3 线缆敷设

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11.2.1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应采用金属管、可挠(金属)电气导管、B1级以上的钢性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10.1.10 条规定:消防配电线路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并敷设在电缆井、沟内时,可不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明敷;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

5 接地系统

本工程低压配电接地系统采用TN-S系统,各电气系统的接地采用共用接地网,接地网的接地电阻

根据《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242-2011)10.2.1条和10.3.4条,在配变电所做总等电位联结,装有淋浴或浴盆的卫生间做局部等电位联结,电气竖井内的接地干线,每隔3层与相近楼板钢筋做等电位联结。

6 结语

以上是笔者设计带商业服务网点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供配电的一些思路和做法,如有不足之处,请设计同行批评指正。

【1】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 JGJ 16-20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S】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2】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14

【3】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JGJ 242-2011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S】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4】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GB 50067-9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S】 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7

【5】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GB 50038-2005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S】 北京: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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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常见问题;设计措施

中图分类号: TD2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的总数正在不断增加,建筑水平也越来越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也在向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与此同时,建筑物居民对建筑工程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就给我们建筑工程企业提出了更高层次的挑战。电气工程作为现代建筑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担负着改善人民生活、方便居民起居的重要职责,其安全和质量性能也受到了相当程度的关注。

一、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基本原则

随着现代建筑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人们对建筑物中的电气设计的要求也有所提高,并提出新的要求。提出新的要求主要是基于安全的考虑,给人们生活品质的要求提供保障,同时这也是建筑物的经济型和节能型的要求,所以在进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过程,必须要严格遵守以下几条基本原则:

1、建筑物实用性和安全性要求

建筑物的一个最为基本的要求就是建筑物一定要满足最为基本的实用性和安全性的要求。尤其是民用建筑,里面居住的人员很多,实用性和安全性是最基本的要求。一个建筑物的实用性将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建筑物内人员工作环境的舒适程度,建筑物的安全性就是满足建筑物内部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也是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原则。

2、建筑物的经济型要求

建筑物的节能型是现今建筑的一个重要要求,由于在刚刚兴起的民用建筑中,能量的消耗和浪费,不仅会给家庭带来一定的损失,同时也还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损失。为此在进行家庭电气设计的时候需要实现考虑到建筑物节能的属性。在设计的过程中,必须要满足我国现今的一些具体情况,需要对建筑物事先进行最为常规化的节能设计。这样在进行电气设计的时候才能够有效的控制成本,使得所需的费用最低。

3、建筑物的功用性要求

民用建筑的主要用途就是文人们提供居住的地方,解决人们的住房问题,为此建筑物在设计的过程中需要满足建筑的基本要求。对于民用建筑而言,首先需要满足的就是建筑物内的照明问题和空调的温度问题,这样在进行电气设计的时候才能够更好的满足用户的要求,给人们提供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满足人们的各类要求。

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常见问题

1、不符合规范的设计深度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是具有一定特殊性与危险性的工程,我国相关部门对建筑电气工程的设计施工都作出了相应的详细规范条例和设计标准,以约束建筑电气设计人员与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尤其是对于建筑电气设计工作,建设部更是颁布了关于建筑电气设计深度的相关规定。但是从目前我国的建筑电气设计现状来看,很少有建筑电气的施工设计方案能够达到设计深度要求。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建筑电气设计人员并没有对电气工程的施工环境进行实地考察,也没有考虑到设计方案在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中的可行性,就根据自己的经验和专业知识盲目进行设计。这种设计虽然符合电气设计规范中对设计技术方法的要求,但却不一定能够符合建筑电气工程的设计要求。很多时候会出现实际进行电气施工安装时,按照设计方案会增大施工难度,或浪费更多电气工程材料,而修改设计方案又会浪费很多时间,影响施工进度,极大的影响了建筑电气工程的整体施工质量。

2、民用电气设计中的设计思路不够合理

现阶段的民用电气在设计的过程中,有很多的问题都是由设计层面引起的。在电路设计的过程中,没有考虑到电气线路的材料选择和回路设计问题,但这些问题都能够引起家用电路中的很多与之相关的问题,严重的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

3、忽视电气节能设计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加速以及我国的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建筑物以及设备也迅速的增加,建筑物的能耗问题也成为了现在我国一个比较大的问题。而目前的很多建筑电气节能设计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比较好的解决。建筑设计上虽然已经对电气节能的问题有所重视,但是由于自身的设计水平的问题,设计者对室内的节能问题还是没有很好的处理。

4、电气设计中的防火设计不够合理

近些年来,在我国民用建筑的火灾发生原因中,因为民用电气设计问题引起的火灾在我国民用住宅火灾中占有很大的比例。目前在民用电气防火设计中存在着以下问题:电气的设计不够完善,存在着很多的缺陷,再加上在施工的过程中没有完全的按照国家的相关技术指标和规范。这样就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问题,甚至造成火灾。

三、加强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措施

1、加强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深度

在建筑电气工程的施工设计中,必须要根据具体的建筑工程特点进行电气施工设计,并且要不断的优化设计方案,对设计方案进行严格审查,改正其中存在的常识性错误,增大建筑电气设计的深度,确保建筑电气设计的可行性与科学性。例如在进行照明系统的设计中,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设计深度的规定进行设计,对电气设备与材料进行合理的选择,并且在设计图纸中详细标注所使用的设备或材料的型号、规格、编号等,以保证建筑电气施工效果能够达到设计的预期效果。

2、在设计层面严格要求

在设计层面出现问题将会直接影响到后期的电气安装问题,在建筑设计的层面上,必须要对建筑物的电气设计有一个整体性的清晰思路。在施工的过程中。相关的设计人员和施工单位需要对电气设计的一些相关性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查,对设计中的不合格设计要进行指出和限期性的修改,在修改好后在进行复核,这样才能够从设计层面上杜绝电气设计中的安全隐患问题,保章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选择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

民用建筑功耗问题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了有效的降低民用建筑的功耗,在进行建筑电气设计的过程中,需要进行与之相关的节能措施的电气设计。在设计时可以利用计算机来模拟居民用电的负荷,看选用什么样的材料才能既满足节省材料,又满足安全设计的需要。最终达到节能设计的目的。另外需要在计量装置的设计中,根据家庭用电的要求进行合理的布置,同时在电线和照明控制方式的细节方面,都应该进行合理的布置,特别要注意照明方式的控制,要避免照明不到位的现象,同时还要满足不浪费能源的要求,大胆选用节能环保新产品新设备,这样才能达到节能设计的目的,降低建筑能耗。

4、强化电气设计中的防火设计意识

为了有效的避免火灾的发生,在设计的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设计规范,对那些技术细节进行仔细的研究和认真的处理,有效的预防电气火灾的发生。在民用电气防火设计中,需要设计相关的保护措施,一般都需要设计有漏电保护功能的断路器。另外在设计的过程中还需要考虑到电路中的负载问题,需要避免由于长期的运行和电气的运行负载过大而引起的火灾。在电路设计的选材上,需要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电线,不能够为了节省成本,采用一些不合的电线,这有确保以上几点问题的要求,才能够有效的避免因电气防火设计不合理而造成的家用电气火灾的发生。

结束语

目前,建筑电气的建设逐渐向自动化、节能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这些方面必然对电气设计有许多新的要求,使建筑电气的设计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技术要求越来越高。一个设计的合理性直接影响电气设备的成本,以上只是讨论了较大系统方面的影响,而在实际的细部设计中还有许多值得探讨的关于更安全、更可靠、更好的节约成本的问题,只有经过仔细的设计,根据实际情况,即为将来发展留出裕量又节省投资,这样才是一个合理的设计。

参考文献

[1]肖奇志.电气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综述[J].建筑电气,2007.

篇7

关键词:高层建筑;办公建筑;电气设计

中图分类号:TU20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各类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的涌现在祖国的大江南北。与此同时,办公建筑的数量也日益增多,建筑规模也不断扩大,从单一的小型办公楼发展到形式多样的办公综合楼。

无论是从供配电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办公信息化、智能化、人性化的角度着手,电气设计都面临着新的挑战和考验。往往,矛盾与发展并存,压力与机遇同在。因此,如何做好高层办公楼电气设计工作,紧跟时代步伐,提升供配电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一、建筑电气设计的概念及其特点

1、建筑电气设计的概念

设计是一个构思表达、再构思表达、反复推敲、不断深入发展和进行评价的过程。基本上可以概括为博览、创意、构思、表达等几个阶段。设计过程从一开始到深入下去,各阶段思维的广度、深度都不同,表达方式、工具也可能是多样化的。表达方式和工具要适应思维的速度,推动思维发展成熟。

2、建筑电气设计特点

建筑电气设计是一门融汇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与通风工程技术为一体的综合性工程技术,基本包括了分析、构思、立意、论证、计算、定案、表达为一体的设计过程。在设计过程中,除了要掌握必备的国家和行业规范外,还需要全面了解各个专业的相关知识及行业动态,立足于各个专业的要求,设计出符合规范标准,满足用户需求的工程项目。

二、高层办公建筑供配电设计的主要内容

1、负荷分级

负荷分级是电气设计的前提和基础,用电负荷等级宜根据建筑类别、建筑等级、建筑规模及用电对象来确定。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规定,通常一类办公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50m的高层办公建筑的重要设备及部位按一级负荷供电;二类办公建筑和高度不超过50m的高层办公建筑以及部、省级行政办公建筑的重要设备和部位按二级负荷供电;三类办公建筑和除一、二级负荷以外的用电设备及部位均按三级负荷供电。

确定了负荷分级后,应根据用电负荷类型与级别确定供电方案。与高层办公建筑电气关联的用电设备品种繁多,总体可分为以下几类负荷:一、照明负荷:照明灯具、插座、电加热设备等。二、空调负荷:冷水机组、空调机组、空调用泵类设备、新风机、冷却塔等。三、动力负荷:电梯、水泵、送排风设备、防排烟设备、洗衣及厨房设备等。

2、电力负荷的计算

负荷计算是设计的灵魂和基石,贯彻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始终。由于受地理条件、经济条件、用电对象、生活工作特点等种种因素的影响,造成用电负荷不定的因素较多,要准确进行负荷计算难度较大,需要设计人员详细了解建设单位的用电特点,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建筑物的用电设备情况。

一般来说,高层办公建筑在负荷计算时,所采用的计算方法多为单位指标法和需要系数法。方案设计阶段可采用单位指标法,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阶段采用需要系数法。单位指标法用于前期的负荷估算,以利于前期确定供电方案、设备用房及电气竖井的位置和大小,为施工图阶段打下良好的基础。办公建筑单位用电指标为:30~70W/m2,变压器装置指标为:50~100VA/ m2。通常施工图设计阶段采用需要系数法计算,采用单位指标法进行复核。通过这两种方法相结合,计算得到的数据更加客观、科学。

3、供电电源的设置

电力负荷精确计算完成之后,要进行供电电源的配置。对于高层建筑来说,通常为了保证建筑用电的可靠性,高层建筑都会配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供电电源(或双回线路),具体数量视建筑物内部的电力负荷等级及负荷容量来定。实际供电时,建筑物中所配置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电源同时供电,并互为对方的备用电源。当然,除了供电电源之外,高层建筑内部还要设置相应的应急发电机组,目的是防止建筑电路发生运行故障后,整栋建筑物失去电源,无法在短时间内恢复用电。应急发电机组能够在电源故障后15秒钟内自动恢复建筑用电,为建筑居民提供及时、可靠的供电服务。

4、主要电气设备的选型

(1)高压开关柜的选型

就现代高层建筑的空间格局来看,大部分高层建筑工程的变配电室设置在建筑主楼地下室。高压开关一般不采用油断路器,而采用真空断路器。开关柜必须采用具有“五防”功能的真空断路器高压开关柜。

(2)电力变压器的选型

同高压开关柜的选型一样,电力变压器的选型也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做严格把关,尽量不要在高层建筑主楼内设置油浸式电力变压器,以免引起火灾,对建筑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根据规范要求,设置在民用建筑中的变压器,应选择干式、气体绝缘或非可燃性液体绝缘的变压器。当单台变压器油量为100kg及以上时,应设置单独的变压器室。因此,在选择电力变压器时,除了要满足相应的技术要求外,还应考虑建筑防火间距及人员疏散等问题,选用干式变压器较妥。

配置变压器时,应考虑其供电可靠性、季节性负荷率变化大、维护方便等因素,尽可能将不同类型的负荷分组或分变压器供电,以利于减少电能损耗,单台变压器容量不宜大于1600KVA。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宜装设两台及以上变压器: 一、有大量一级或二级负荷;二、季节性负荷变化较大;三、集中负荷较大。

5、变配电所位置的确定

现代高层办公建筑的用电量相当大,在确定变电所位置时,应尽可能变配电所深入负荷中心,低压供电半径不应超过250米。通常在建筑物底层或中间设备夹层设置变配电所,这对于提高电能质量,缩短供电半径,减少线路损耗,减少有色金属消耗量,节约电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6、低压配电

低压配电应根据负荷等级、负荷类别、负荷容量的不同,采用与之相匹配的供电方式。通常对一、二级负荷采用双电源供电(二级负荷可采用双回路供电),对三级负荷采用单电源供电。对于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与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消防负荷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在低压配电设计过程中,由计算电流选择开关与线缆,对于大多数设计师来说已是耳熟能详。但是,上下级开关选择性匹配及确定合理的供电半径往往容易被忽视。一般应尽可能减少配电级数与保护级数,上下级开关尽可能按照定时限选择性、准延时选择性、能量选择性、逻辑选择性的原则来选择。线缆供电半径宜根据开关的灵敏度、线路电压损耗、线缆经济电流密度等因素综合考虑,以促使供电方案达到最佳化。

三、电气线路防火问题

为了防止电缆引起火灾和尽可能减少氯化氢的有毒气体,应该大力的推广适用于不同场合要求的低烟低卤阻燃和耐火电缆。另外耐火母线槽和耐火电缆桥架的采用是防止电气线路发生火灾的主要措施。当负荷的密度达70W/时,20层以上的超高层与高层民用建筑物,适宜选用密集型的母线槽。配电的线路采用密集型母线槽和传统的电力电缆配电方式相比较,有很多突出的优点,在国内外高层与超高层的民用建筑低压配电干线中采用广泛。

在民用建筑物中10kV电力电缆用量较小,火灾的危害性也相对要小。而低压配电线路,由于几乎敷设在建筑物的各个部位,因而发生火灾隐患和危害性比较大。为了防止低压配电线路的电气火灾,除了应该尽量减少线路的短路、过载和接地的故障外,还需要在低压配电线路发生火灾时,能够有效的限制火势沿配电线路的路径蔓延。超高层、高层民用建筑的电气竖井比较长,一旦发生火灾,竖井则成为通风道,会产生烟囱效应。因此需要妥善的处理每层配电及弱电竖井的地面,应将各种电气线路孔洞的空隙,采用和建筑物有相同耐火等级的材料。堵塞严实,形成楼层竖井间的防火密封隔离。电缆在楼层间穿通时,穿板套管两端管口空隙也应作封闭隔离。

同时,针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为一级的高层办公建筑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结束语

总之,高层建筑电气的设计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繁杂,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也增加了电气设计的难度,在实际的电气设计过程中,电气设计人员首先应充分意识到电气设计对整个高层建筑完成质量与用户安全的重要性,积极分析设计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进一步完善高层建筑电气设计工作。

参考文献

[1]《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2006

[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3]《10kV 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94

[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6]国标图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与施工》 D800-1~8

[7]肖奇志.电气施工图审查常见问题综述[J].建筑电气,2011.

[8]邓星文.浅析高层建筑电气设计[J].城市建设与商业网点,2009.

[9]姜波,郑向阳.改善高层建筑电气设计水平的有效途径[J].科技创新导报.2009.

篇8

关键词:民用建筑;供配电设计;解决对策

一、引言

民用建筑中的供配电设计是建筑电气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设计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民用建筑电气设备的投资、运行、管理等。在设计过程中,除了要注意做到人生安全性的保障外,还必须对供电的可靠性、技术的先进性等问题进行思考。目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民用建筑中居民用电量越来越高,我国目前的状况还无法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因此,供配电设计人员应该意识到其中的差距,有责任将设计做到更加经济、合理、实用,让有限的资金充分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

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特点

电气设备种类繁多,占据整个工程设计的主要地位。其中有电气照明设备,诸如楼道走道的照明设计、市内、楼道走道、安全和疏散诱导照明等等;电梯设备:客梯和货梯等等;给排水设备:生活水泵及消防泵;制冷设备:冷水机组等;锅炉房用设备:鼓风机和引凤机等;消防设备:排烟风机、正压风机等等。另外,耗电量大,但由很强的稳定性。在设计方案中,电气的用电量特别高,特别是在消防及日常生活方面,电量负荷极大,因此在建筑的时候,要采用两个独立的电源对其进行供电。

三、建筑电气设计基本原则

首先,经济性。在资金运营管理上,必须控制建筑电气初期的投资及实际操作中的成本费用,尽量做到经济合理。其次,安全性。无论什么,安全永远应该放在首位。建筑电气设计也是如此,在设计的时候应该将安全因素充分考虑在内。只有在安全的前提下,才能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施工时候,要保证工作人员和负债人的安全和设备的安全,最大可能的减少运行中可能出现的故障,预防潜在危险的发生。此外,在平时工作中,做好安全检查工作,为安全稳定工作提供可靠保障。然后,可靠性;由于建筑电气设备一般在高电量下工作,因此必须提高电气设备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而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营。最后,灵活性。在进行建筑电气设计使,尽量使电气设备的操作简单化,方便工作人员的操作。

四、民用建筑供配电设计中常见的问题

近年来,由于很多很多民用建筑供配电的设计者缺乏对设计原则的理解,以及在一些规范条文理解上存在的差异,导致设计非常不合理,最终出现过分浪费、投资消耗过高、给居民带来安全隐患、使用不方便等问题。在民用建筑供配电设计中主要会遇到如下问题。

4.1、缺乏对相关规范的了解

我国《10kV及以下变电所涉及规范》中明确做出规定:变配电房不能设置在浴室、经常积水的地下室、厕所等地方,并且也不能与这些场所相毗邻。一般而言,民用建筑小区住宅楼在设计时通常将电配电房设计在一层,楼上的卫生间位置设置局部夹层。但是这种设计通常会由于屏蔽性能差、降噪处理措施不到位等原因而导致楼上住户的频繁投诉。我国于2011年最新颁布并实施的《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明确规定:当配变电所设在住宅建筑内时,配变电所不应设在住户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住宅建筑疏散出口的两侧,不应该设置在住宅建筑低下的最底层。这些规定都比较明确的要求住宅楼下不能设置变配电房。

4.2、供电设备的设置不符合规范

根据我国《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规定:当消防用电负荷为二级并采用交流电源供

电时,宜采用双回路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自动切换应急照明配电箱。当采用集蓄电池或灯具内附电池组时,可由单回线路树干式供电,并按防火分区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但是,在实际设计中,由存在着在理解上的偏差,民用建筑供配电设计人员、民用建筑的审查人员、校对人员经常会要求在住宅楼消防电梯前室的一两个应急灯也要求单独设置双电源切换箱。从设计的经济性考虑,这样做很明显比较浪费。如果在民用建筑的每一层的每个防火分区都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那就更不合理了。

4.3、选择电缆及导体截面时考虑欠周全

在民用建筑供配电设计中,很多设计人员在对电缆及导体的截面积选择进行设计时,通常只对负荷计算出的电流满足要求即可,根本不考虑用电设备的端电压,远距离供电。例如:在高层民用建筑中的电梯、建筑屋顶的小风机等设备。由于电能在传输过程中存在线路的电压损失问题,当电能传输到用电设备端时,此时的电压已经无法满足电压的偏差与电机启动的要求。我国《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中明确规定:对用电设备端电压的偏差允许值的要求为:电动机为±5%,一般工作场所的照明为±5%,而对于那些远离变电所的小面积一般工作场所的照明、应急照明、道路照明、警卫照明等为+5%、-10%。

五、民用建筑供配电设计中注意事项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方式

5.1、入户的电源进线注意事项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大部分民用建筑中居民用电量逐年增加,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全球变暖及其他环境问题的出现,冬季和夏季人们的采暖及纳凉基本依靠空调来实现,很多家庭中安装了大功率的中央空调、电热水器等电气设备。值得注意的是,家庭用的小型中央空调中系统是由风机盘管及空调主机共同构成的,风机盘管的电压为220V,空调的主机电压为380V。那么供配电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就必须注意此时住宅的电源应选择三相电源进线,而出现的回路也应选择设置成一路三相断路器作为中央空调的主机电源。

5.2、配电系统地注意事项

按照我国出台的《住宅设计规范》中的规定,民用建筑住宅的供电应选用TN-S、TT、TN-C-S三种方式接地。对高层电梯住宅附有配电所时选用TN-S系统,在设计中由城市公用的低压线路来供电的民用建筑常常选用TT系统,居民小区的每幢建筑由小区变配电站来配电时选用TN-C-S系统。

5.3、室内部分设计的注意事项

目前,民用建筑中室内的主要供配电设计主义电热水器、浴霸、厨房的燃气报警器等的插座的配置问题。例如:一般而言,浴霸主要分为两头灯、三头等、四头灯,均需配备单相三极插头及配套的开关;再例如:电热水器也应配备三极插头,设计时一定要观察卫生间的布局来预留单相三极防漏插座。

六、结束语

在一定程度上,建筑的发展直接带动了电气设备的发展和进步,而科技的运用也为电气设备的应用带来了机遇。随着电气设计越来越精品化,新产品和新技术也不断涌现,也促进了电气设计和施工持续发展和日渐成熟。民用建筑的不断完善与发展,供配电设计作为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引起设计人员的高度重视,设计必须规范,考虑电气未来飞速发展的趋势,努力实现民用建筑供配电设计的经济性、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

参考文献

[1] 徐家汇,马志杰.建筑供配电设计中应急电源EPS的应用[J].中国西部科技.2013(09)

[2] 马可可,冯志祥.浅谈住宅小区箱变供配电设计中的几个问题[J].大众科技.20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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