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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赏析论文8篇

时间:2022-03-03 03:18:26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艺术赏析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艺术赏析论文

篇1

论文的撰写是对我们学习的一个总结,每篇论文都要有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正确的标准格式大家都知道吗?跟着学术参考网的小编一起来学习吧。以下整理的关于建筑艺术论文参考文献,供大家在写作当中阅读借鉴。

建筑艺术论文参考文献:

[1]孙巍巍,刘松茯.建筑技术属性的拓展——从原生态技术到艺术技术[J].华中建筑,2007,25(1):148-150.

[2]张蔚."无为顺道"与中国古建筑技术和艺术的发展[J].华中建筑,2010,28(12):134-136.

[3]周耀,王鹤,张建奎等.论建筑技术和艺术对早期玻璃幕墙的影响[J].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0(4):385-389.

[4]熊星.建筑艺术与建筑技术的矛盾统一——关于建筑艺术与建筑技术教学及学科设置问题初探[C].//第十届全国建筑技术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6卷.2004:112-113.

[5]高静,刘加平,户拥军等.地域建筑文化的三种技术表现[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5,37(2):200-203.

建筑艺术论文参考文献:

[1][法]维克多·雨果:《巴黎圣母院》,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版。

[2][法]安德烈·莫洛亚:《雨果传》,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

[3]陆楼法、陆忆征:《惊涛骇浪中的浪漫诗章:雨果传》,世界图书出版公司上海分公司,1994年版。

[4]张永和:《作文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

[5][英]罗宾·米德尔顿、戴维·沃特金:《新古典主义与世纪建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9年版。

建筑艺术论文参考文献:

[1]潘谷西《中国建筑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2]李泽厚《美的历程》,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8

[3]梁思成《中国建筑史》,百花文艺出版社,2005

[4]柳肃《古建筑设计》,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9.2

[5]田永复《中国仿古建筑构造》,化学工业出版社,2009.8

[6]杰弗里余丁《向艺术致敬--中美视觉艺术管理》,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3

[7]诸葛凯《裂变中的传承》,重庆大学出版社,2007.4

篇2

教学媒介指的是在进行舞蹈艺术赏析课程中所需要的软硬件设施,硬件包括音响设备,软件则指的是音像制品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于高清晰度的媒介的选择是最好的。如,视频播放器的选择,DVD要优于VCD,EVD比DVD拥有更加明显的技术优势,EVD在原有DVD技术基础上改善了音响、画面质量,增加了数据压缩比率,因此,选择EVD这一媒介要比DVD、VCD更优。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未来高清高质量的音响设备会不断更新普及,学校也要及时进行设备更新。除了音乐设备,在现阶段的教学过程中,多媒体的运用也是必不可少的。除了舞蹈本身,还有灯光、舞美等各方面的设计,而这些,仅通过视频播放器很难达到效果,需要利用现代化的多媒体技术,给学生营造一个具体可感的空间,通过全方位场景的展示,让学生有身临其境的感觉,更好地达到舞蹈艺术赏析的目的。在软件设施方面,教师要为学生准备足够丰富的音像资料,从古至今,从国外到国内,无论是古典舞曲、民族舞曲、现代舞曲等,凡是精品都应该尽可能展示给学生,让他们对舞蹈艺术有系统的了解;与此同时,教师也要跟随形势,对目前热门的舞蹈进行展示、欣赏、评价,让学生对舞蹈的发展有相应的认识,知新的同时温故。

2.引导学生结合时代感知舞蹈

艺术始终是时代的风向标,舞蹈艺术同样是时代的先导,总能够引领潮流时尚,总能折射时代的变换。当我们回顾传统的各类型舞蹈,每一个舞蹈类型都与当时所处的时代紧紧相连,与时代的风云相生相伴、相辅相成。我们生活在现代社会中,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艺术的普及;我们生活在艺术社会中,现代化的活力体现在艺术领域中。无论是歌曲、舞蹈还是影视,既体现着传统的人文内涵,也展示着现代的精神风貌。因此,在舞蹈艺术赏析的教学过程中,既要涵盖民族舞,还要包含芭蕾舞,当然,也不能少了对现代舞的赏析。我们的民族舞蹈体现的是各个民族的文化传统、风俗习惯,中国幅员辽阔,经过漫长的岁月和文化的积淀才造就了如此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形象生动的舞蹈。教师在进行民族舞赏析过程中,要让学生了解不同民族的语言、习俗等,让学生在认识民族文化的基础上感受舞蹈的价值;而对于现代舞来说,它是冲破了芭蕾舞的束缚应运而生的舞蹈,并且结合了多种舞蹈的元素,很多舞蹈艺术家经过多年的研究探索,才使得这一舞蹈形式拥有众多的表现风格和表现形式,并形成了不同的艺术流派。在进行现代舞的赏析过程中,教师要结合舞蹈内容,给学生讲解现代舞的形成过程,要学生边看边学、掌握舞蹈要领、心领神会。

3.通过对精品的赏析鼓励学生创新

当学生在欣赏舞蹈艺术作品的时候,他们往往会跟随音乐节拍而动,跟随画面中的舞蹈动作而动,全身心地感受着作品中传递出的动作和情感,体验着画面中舞者的喜悦或者忧伤、低沉或者高亢。学生对于作品中所传递出的情感体会越深,对于作品的记忆也越深刻,对于舞蹈的回味也就越持久。因此,为学生创设一定的舞蹈环境,引导他们体会作品中的情感,不仅能够帮助他们更好地认识作品,而且能够扩展他们的思维,对于他们创造力的培养有很重要的辅助作用。

篇3

关键词:鲁迅 杂文 艺术性

鲁迅先生的杂文无疑是一座艺术宝库。其美如辽阔天空如浩瀚海洋。但专家学者的研究往往不够全面,本文仅从鲁迅先生杂文的艺术性角度进行赏析,望能借一斑而窥知全豹。

一、鲁迅先生前期杂文的艺术性

鲁迅先生对其杂文的自我评价是“论时事不留面子,砭锢弊常取类型”(《伪自由书前记》)。从“不留面子”上可知其爱憎分明,有“诗”一般的浓烈感情;从“常取类型”上可见其形象性和典型性,有“诗”的特质。鲁迅作为伟大的思想家,需要经常性地思考问题,然而,同时也是文学家的鲁迅在论及时事进行思想表达时,怎会满足于一般说理和程序推论?其会通过形象思维,捕捉艺术形象,开创生动感人表达方式,寄情理于其中。鲁迅的杂文有运转自如的辩论和得心应手的擒纵,其逻辑思维能力极强。并且逻辑力量不单是罗列理论,更有诗情画意的文字表达。所以说,鲁迅先生前期杂文在艺术性上拥有“诗”的因素和形象性特征。

比如,鲁迅先生的《灯下漫笔》,其表达阶级对立思想时语言形象而不抽象。“因此在我们目前,还可以亲见各式各样的筵宴,有烧烤,有翅席,有便饭,有西餐。但茅檐下也有淡饭,路旁也有残羹,野上也有饿殍;有吃烧烤身价不资的阔人,也有饿得垂死的每斤八文的孩子。”由此可见语言的形象性和写实性。对比鲜明强烈,并可借以突出矛盾的典型化特征,通过热烈爱憎惊醒读者,为下文将“中国的文明”比作“人肉的筵宴”做好铺垫。

可见,鲁迅先生前期杂文艺术性的最大特点就是寄道理和感情于具体形象之中。

二、鲁迅先生后期杂文的艺术性

鲁迅先生后期杂文愈加全面和深刻有力。在《三闲集·序言》中,其提出“一向是相信进化论的”,然而1927年血的事实却让其思路“因而轰毁”,之后1928年关于革命文学的论争中其阅读了“科学底文艺论”,并对普列汉诺夫的《艺术论》进行了翻译,“以救正我——还因我及于别人——只信进化论的偏颇。”由此可见,鲁迅后期杂文的艺术性主要体现为辨证地看待问题。

鲁迅先生针对当时一些人片面性理解陶潜、钱起等人始终持批评态度。

当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为世人所欣羡时,鲁迅却写道:“但在全集里,他却有时很摩登,‘愿在丝而为履,附素足以周旋,悲行止之有节,空委弃于床前’,竟想摇身一变,化为‘啊呀呀,我的爱人呀’的鞋子,虽然后来自说因为‘止于礼仪’,未能进攻到底,但那些胡思乱想的自白,究竟是大胆的。就是诗,除论客所佩服的‘悠然见南山’之外,也还有‘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刑天舞于戚,猛志固常在’之类的‘金刚怒目’式。在证明着他并非整天整夜的飘飘然。”(《且介亭杂文二集·“题未定”草(六)》)当钱起的“曲终人不见”被人们认为“表现的是消逝”,“江上数峰青”“表现的是永恒”,推此一联为诗美的极致时,鲁迅却说从钱起的《省试湘灵鼓瑟》全诗分析,是不好证成“醇朴”或“静穆”的。该诗为应诗而作,自然无法在考卷上大发牢骚。但如再读钱起的《下第题长安舍》,“一落第,在客栈的墙壁上题起诗来,他就不免有些愤愤了。”(《且介亭杂文二集·“题未定”草(七)》)

鲁迅先生认为,“倘要论文,最好是顾及全篇,并且顾及作者的全人,以及他所处的社会状态,这才较为确凿。要不然,是很容易近乎说梦的。”“正如李白会做诗,就可以不责其喝酒。如果只会喝酒,便以半个李白,或李白的徒子徒孙自命,那可是应该赶紧将他‘排绝的’。”(《且介亭杂文二集·“招贴即扯”》)“譬如勇士,也战斗,也休息,也饮食,自然也,如果只取其末一点,画起像来,挂在妓院里,尊为大师,那当然也不能说是毫无根据的,然而,岂不冤哉!”(《且介亭杂文二集·“题未定”草(六)》)

鲁迅先生后期杂文在知同代之人论当今之世时,更多地显示出了全面、辨证地看问题的艺术性。比如在《且介亭杂文二集·忆刘半农君》里,鲁迅在肯定刘是“《新青年》里的一个战士”,“活泼、勇敢,很打了几次大仗”的同时,客观地指出了刘的“活泼,有时颇近于草率,勇敢也有失之无谋的地方”,并且“几乎有一年多,他没有消失掉从上海带来的才子必有‘红袖添香夜读书’的艳福的思想”。但鲁迅仍承认刘的为人,“确是浅。但他的浅,却如一条清溪,澄澈见底,纵有多少沉渣和腐草,也不掩其大体的清。”纵然后来两人因思想差异弄得“几乎已经无话可谈”,“不过,半农的忠厚,是还使我激动的。”

可见,鲁迅先生后期杂文艺术性的最大特点就是对待事物全面分析,一分而二,区别对待。

总之,我们要按照前后两个时期对鲁迅先生杂文艺术性进行赏析,它们之间相互联系,又能够相互印证其艺术性。

参考文献 《伪自由书前记》。

2、《灯下漫笔》。

篇4

现在,本文必须面对一个基本困难,而且必须对其展开有效的回应:为什么有的时候,经过我在上面讨论的说理方式、经验常识和法律原理的论证交锋,人们没有争议了?这个困难可以用另外一种方式加以提出:尽管存在着说理方式、经验常识的“多样化”或“地方性”,以及法律原理的不同理解,为什么这些障碍有时没有阻挡“一致意见”的形成?这一困难意味着,我在上面分析的说理方式、经验常识和法律原理,从社会法律实践上讲,有时也许并不是可以不断展开争论的,而且,它们在获得成功的时候恰恰增加了法院裁判的权威性。这点,是强烈支持法律论证应当充分的关键理由之一。[33]

针对本文所讨论的终审裁定书的法律论证而言,也许有朝一日会出现“人们所说”的没有争议的情况。这是可能的,尽管从目前看来不大可能,因为,我们毕竟起码看到裁定书明确标出“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的字眼,这是明显的“运用‘集体’应对外来某方压力”的一种有效策略,也是暗示外在争论持续存在的修辞象征。而且,我们的确看到了不少人还在争论着。[34]自然,这一情形不是我所关心的核心,我所关心的核心在于回应困难。我们依然从这份裁定书入手。

第一,我们需要注意一点,也即我们通常是在什么意义上使用“没有争议”、“一致意见”这类陈述的。在我看来,这类陈述的使用,总是隐约地指向特定群体、特定场合、特定时间的。换言之,人们所说的“没有争议”和“一致意见”,是在特定群体、特定场合、特定时间内显示意义的。在条件限定的情况下,的确有如“人们所说”的,曾经出现过“没有争议”或者“一致意见”。但是,同时也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针对一个源自有争议案件的法律论证,我们如何可以想象所有人在所有时刻产生“没有争议”、“一致意见”?相反的意见或者争议,总是可能的,而且有时又是我们未曾觉察的。于是,问题在于什么主体、什么场合、什么时间出现 “没有争议”或者“一致意见”。就这份裁定书而言。我相信而且某些人也会同样相信,其中所提到的该法官和辩护人,以及二审法院里的某些法官当然包括审判委员会里的某些“重要法官”,对裁定书中法律论证的“充分”是没有意见的。在他们之间可以看到“没有争议”或者“一致意见”。然而同时,这才是重要的也是显而易见的,其中另外一些主体比如控方以及二审法院的“异议”法官,依然可能持有不同意见。这意味着,在特定主体之间是可以看到“没有争议”的,在另外一些主体之间是可以发现“争议”的。而且,所有这些是在特定时间及特定场合内呈现的。之所以提到特定时间和特定场合,这又是因为并不能够排除在此时间之前之后以及在另外场合,赞同者变成了不赞同者,还有不赞同者变成了赞同者。此案中的辩护人就一定始终而且将来也都赞同裁定书的“充分”论证?控方就一定始终而且在将来也都对其加以拒绝?显然,这是不一定的。因此,从较大范围来看,第一,我们要问“在谁之间没有争议”,第二,“什么时候没有争议”,第三,“什么条件下没有争议”,以及反之“在谁之间存在争议”,“什么时候出现争议”,“什么条件下产生争议”。

此外,公开化的裁判文书是要进入社会的,其阅读者当然并不限于具体诉讼结构中控方、辩方和二审法院。作为佩雷尔曼“一般听众”[35]概念的社会阅读者,是潜在地不断增加的。至少现在我们已经看到,这份裁定书自公布后通过网络已经走入社会,越来越多的社会阅读者加入了阅读行列,或赞同或反对地加以讨论。社会阅读者的角色复杂,以及数量的不断增加,意味着本文前面提到的说理方式、经验常识和法律原理的“多样化”和“地方性”的进一步的加入,尽管,在这种“多样化”和“地方性”不断加入的同时,也在出现着新的特定群体、场合、时间的“没有争议”或者“一致意见”。[36]因此,不仅从更大范围而且从动态角度来说,我们都能而且更能发现人们不经意使用的“没有争议”及“一致意见”等陈述究竟是在什么意义上使用的。

也是因为这个理由,本文所主张的“不应充分论证”,其没有而且也不可能彻底否定特定群体、特定时间和特定条件的“没有争议”或者“一致意见”所呈现的经验事实,而是直指经由潜在变动而带来的可能的“对立意见”,同时提醒对前一经验事实保持必要的清晰认识。谁能否定本文多次提到的“多样化”和“地方性”在动态的社会中完全可能带来新的“疑问招惹”、“话语纷争”?[37]

第二,即使针对特定群体、特定时间和特定条件下出现的“没有争议”或者“一致意见”,我们也是可以追究其中一个问题的。在我看来,没有争议,主要是因为原有争议据以作为自身基础的说理方法、经验常识和法律原理,可以出现几方之间的暂时“融合”,[38]准确来说是特定主体、时间、场合、条件中的几方“融合”,而这种“融合”的根本原因又在于一方在说理方法、经验常识和法律原理上运用自己的“知识相对丰富”,得以暂时战胜对方的“知识相对有限”,从而实现暂时“说服”对方或使对方暂时“失去”论辩能力。这是“没有争议”这一过程发生的基本机制。

显然,如果情况的确如此,那么首先我们可以发现,这种“知识相对丰富”暂时战胜“知识相对有限”,其所解决的问题是理解上的“是否很有道理”,而不是纯粹的法律事实问题以及纯粹的法律规定问题的“多少”,所以,其无法像连续不断地确定具体事实一样,更为准确来说像“1+1=2所以2+2=4是必然的”一样,给予人们以确定不移的认定信息,从而不断增加无法抗拒的接受份量。就此而言,暂时“说服”以及使对方暂时“失去”论辩能力,其所带来的暂时“融合”没有并且也不可能直接增加“科学、实证、逻辑”意义上的法律理解。我们再回到裁定书。在阅读这份裁定书的过程中,我们接受二审法院的R37、R38(假定接受),和我们接受二审法院的R35,是不同的。前者没有增加我们的“科学、实证、逻辑”意义上的法律理解,后者则增加了。通过前者,我们只是发觉自己被带到了一个思路上,发觉“比较可信”,从而比较相信一个看法:因为民事诉讼中一方败诉后采取极端行为是极为罕见的,而且因为流露极端行为情绪和倾向才有可能使人预见,所以,民事诉讼中应当预见极端行为是有基本前提的。与此相异,通过后者也即R35,我们确凿无疑地知道了根据最高法院以及相关的具体法律规定,如果在判决之后出现了新的证据从而使判决与事实不符,那么该判决不属错案。在这个意义上,所谓“很有道理”或者“充分”所带来的“没有争议”,不是牢固结实的,而是软性易变的,其和运用明确法律规定(包括法律原理)和一般形式逻辑所带来的“没有争议”,不可同日而语。

接着我们可以发现,“知识相对”这一概念,也许正是我们理解“没有争议”或者“一致意见”何以是在特定群体、特定时间和特定条件下出现的关键概念。换言之,因为在说理方法、经验常识和法律原理上,“知识相对丰富”或者“知识相对有限”必定是存在的,所以,我们才能看到乃至才能谈论特定群体、特定时间和特定条件下出现的 “没有争议”或者“一致意见”。

第三,更为重要的是,即使我们看到一个特定情形下的“一致意见”、“没有争议”,发现这是“令人欣慰”的,对于一个当下具有争议的案件,我们也是无法断定“使得法律论证充分”在将来其作用对此案件究竟是保持争议,还是催生争议,还是消除争议。对本文提到的裁定书中的法律论证,当下就是有争议的,而问题的重要同时在于,我们怎能依据过去可能出现过的特定情形中的“没有争议”,来断定这份裁定书引发的法律论证“充分”注定可以消除争议?因此,探讨“一致意见”以及“没有争议”的机制,探讨法律论证是否应当充分,也意味着我们必须关注未来时态的理解问题。只要社会存在着说理方式、经验常识、法理认识的“多样化”和“地方性”,那么,并不存在一种逻辑可以证明:过去具有的“一致意见”或者“没有争议”,在将来完全可以带来没有争议的皆大欢喜;也不存在一种逻辑可以证明:过去较多的“一致意见”或者“没有争议”(假定其的确较多),将来可以带来较多的“一致意见”或者“没有争议”,而非相反,亦即更多的意见纷争。何况,它们本身无一不是处在特定情形之中的。

概括来说,通过“‘很有道理’或者‘充分’的法律论证有时实现了没有争议”这一经验,来设想并主张推进法律论证的充分,也许不是恰当的思路。[39]

除了上节提到的基本困难,本文必须面对另外一个基本困难:纵然说理方式、经验常识和法律原理的使用,并不一定终结人们可能产生的争议,但是,它们至少可以表明法院裁判的正当性,表明法院裁判是理性的、有根有据的。[40]这意味着,这种争论的开放不会削弱反会增加法院裁判正当性的社会认同。[41]这是强烈支持法律论证应当充分的关键理由之二。

这里涉及两个问题。其一,通过“充分”的努力,能否表明法院的法律论证是理性的?其二,法院裁判正当性的社会认同与这种“充分”努力的相互关系是怎样的?

先论其一。我不否认,通过所谓充分的法律论证,有时的确可以使人认为“法院裁判是理性的”、“是有根有据的”,而且“还是具有正当性的”。在有些情况下,充分的陈述裁判理由,的确为法院赢得了“并非任意”、“并非专断”、“理性审理”直至“司法公正”的赞誉。[42]但是,表现法院裁判是理性的、有根有据的一个基本前提是,法院在不断努力“充分”的过程中的确表现了难以指摘的“道理呈现”,至少是暂时的难以质疑的“道理呈现”。众所周知,仅仅讲出某些道理,仅仅说明某些根由,仅仅陈述某些理据,并不足以让一种法律论证变成通常理解的“理性”或者“有根有据”。如果这些通过法律论证体现出来的道理、根由、依据遭遇了有力的反驳,或者,更为严重的是,经过反驳,人们认为反驳表达出来的道理、根由、依据才是“真正的”或者“可以接受”的,或者至少是“比较可以接受”的,那么,谁会认为曾经阐述出来而又遭遇反驳的道理、根由、依据是理性的、有根有据的?这意味着,准确来说,当人们提到法院裁判正当性的社会认同,要求法院裁判的理性和有根有据的时候,人们不仅在希望法院应当讲出一些道理、根由、依据,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在希望这些内容是无法辩驳的、不可动摇的。于是,进一步的问题就是法院裁判能否通过这种“充分”的努力,实现无法辩驳、不可动摇。在我看来,并且通过前面几节的分析已经表明,这种“充分”的努力至少时常是颇为难以实现这一“理想”的,虽然不能认为毫无可能。

因此,可以指出,通过“充分”的努力,时常难以表明法院的法律论证是理性的。[43]

此外,我们还需小心翼翼地分辨这种“理性”以及“有根有据”其在法律语境中的性质。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至少可以发现,类似本文讨论的裁定书中的“说理方式”、“经验常识”和“法律原理”,其带有对话意识、说服一方的策略,甚至带有“化解对立”的积极预期[44].这种对话意识、说服一方的策略,以及 “化解对立”的积极预期,就一般社会政治生活意义而言是极为宝贵的也是应该竭力发扬的。但是,这不是我们将其推入司法领域尤其是法院裁判理由生产机制的一个理由。[45]因为,所有这些意识、策略和预期,其所体现的理性是种“政治理性”,在法律语境中更准确地来讲是种“立法理性”。在政治领域中,在立法过程中,我们必须具有起码民主的对话意识、相互说服的设想,以及“化解对立”的宽容愿望。这是现代政治生活以及立法运作的基本要求,毕竟,社会时常没有确定不移的唯一正确的公共理想。与此不同,司法固然是在解决纠纷争议,然而司法终究不是解决政治立法问题。司法至少不应是对话、相互说服、希望化解对立的过程,而是依法裁判的过程。司法是在依据某个标准(至少理想上是如此)解决相关的社会问题,尽管对此标准人们可能有时具有不同的理解甚至相反的理解直至发生争议。[46]这是司法的特性所在。因此,司法也就需要有别于政治理性或者立法理性的某种理性。我们再看本文提到的裁定书,其中R30,尤其是我们反复提到的R22后半部分、R37和R38的理性探讨。通过这些“理性探讨”,我们可以发现,二审法院是在运用对话技术、说服修辞、克服对立等策略并且是在无形之中建构新的标准,这是运用政治理性或说立法理性的明显表现。我们暂且不说是否应当允许司法活动运用立法理性方式去解决案件纠纷,[47]我们起码可以认为,这种“理性”的司法活动是种错位的理性表达,其不大符合司法运作的基本目标。我们至少可以认为,司法运用的理性应当是符合司法目的的自恰理性,也即司法理性。[48]其与相互印照的“有根有据”应当是司法的“有根有据”,而不是政治、立法的“有根有据”。而且,我们不要忘记了,在对话、说服、化解对立的过程中,还有一个“知识相对丰富”驯服“知识相对有限”的问题,以及与此相关的“没有增加确定法律信息从而逐步令人确凿无疑”的问题。司法是不应当这样展开的。

在这个意义上,即使认为通过“充分”的努力可以表明法院裁判的理性,这种理性,依然是可疑的甚至不是我们期待的标准意义上的司法理性。

再论其二:法院裁判正当性的社会认同与这种“充分”的努力,其相互关系是怎样的?

首先,我们可以注意,中国当代相当一部分主张法院应当充分说明自己裁判理由的学术文本,都在提到英语国家重要法官的“充分”法律论证写作,并且时常有意或者无意地以其作为中国制度变革的蓝本模式,尽管,这些学术文本时常也提示了司法制度的基本区别。[49]在我看来,在观察英语国家的法官法律论证写作的时候,尤其是在“这种充分判决是否带来裁判正当性的社会认同”问题上,人们有时带有了部分的浪漫想象,也即仿佛这些国家的法官“充分”的法律论证写作与 “法院裁判正当性的社会认同”有着某种内在联系,[50]因而在中国实现“法律论证充分”是可以带来同样效果的。

实际上,这些国家的法官“充分”的法律论证与“法院裁判正当性的社会认同”的联系,并非像人们想象得那样联系紧密或者那么乐观。相反,我们倒是可以轻松地发现,在英语国家,一份“颇为充分”的裁判文书出现后引起人们争议是司空见惯的。旁观者经常看到的恐怕不是“一致推崇”,而是“不断讨论”,或赞同或反对。而所有这些 “不断讨论”又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法院裁判正当性的社会认同,甚至法院的“公正形象”。关于“负面影响”这点,我们可以注意为什么在英语国家尤其是美国,经由法律推论从而对法院裁判正当性提出深度怀疑的现实主义法学理论、批判法学理论和狭义的后现代法学理论,首先得以产生,并且迅速蔓延;[51]以及在这些国家以律师作为标志的法律专业人士最为关心论辩修辞、对立判例、胜诉技巧,从而时常“漠视”法院可能作出的公正裁判这种行业现象竟然如此普遍;[52] 以及在这些国家关于法庭辩论、展示律师技艺、暗示法律推论的重要,从而批判法院裁判正当性的大众文化运作,比起大陆国家而言可说大行其道。[53]此外,我们可以注意英语国家的“繁荣”的法学学术生产,尤其是美国的。在美国的法学学术文本当然包括一般媒体表现出来的文本中,人们可以看到大量的对复杂裁判论说的不断争论,出现了许多对法院的批评。其实,一个现象是值得注意的,也即英语国家针对法院裁判所从事的法学学术生产,时常多于大陆国家。其中原因固然是复杂的,但是有一点则是可以加以分析的。这点就是英语国家的法学学术生产时常瞄向了“裁判论说”。我们可以注意许多英语法学学术著作,时常研究讨论法院的裁判论说,从中引出法律理论的研究。[54]一个较为典型的辅的例子说明,就是英语国家的法学教材时常备有大量的司法实践裁判论说的举要及分析。应当认为,针对法院裁判的学术生产主要是从两个方面展开的,其一是裁判结果,其二是裁判论说。裁判结果自然可以成为学术生产的一个刺激来源,而且学术生产者可以从多重角度对其展开分析研究,这也是大陆国家法学学术生产所从事的一个重要工作。但是,对裁判结果和裁判论说进行双重研究,显然不同于仅仅对裁判结果作出研究。“两个对象”和“一个对象”的区别不是决定性的,然而肯定是重要的。深入来说,裁判论说特别是“充分”的裁判论说更为涉及或者直接涉及说理、常识、法理,所以,其为法学学术生产提供了更为广阔更为直接的刺激需求,因为,学术生产常与“推论”有着天然关联。这从一个方面说明了为什么英语国家的相关法学学术生产多于大陆国家。当然,法学学术生产的多少并不必然说明法院裁判社会认同的问题,因为,社会公众可以而且的确时常不去理会法学学术生产。然而,其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说明这个问题的。因为,如后面将要提到的,一般社会听众是有可能从对裁判结果的关注转入对裁判论说的关注的。于是,源于争议案件的裁判论说其所引发的法学学术生产的复杂,通过媒体传播方式以及法律教育方式,总会渗入社会意见的生产,使其变得较为复杂,从而较为可能影响裁判结果的社会认同。进而言之,针对法院裁判论说而出现的学术生产的多少,其可以从侧面说明裁判论说的“充分”对法院裁判社会认同的完全可能出现的反向刺激。另外可以作为补充说明的是,在其他许多国家尤其欧洲大陆国家,并不“充分”的裁判文书反倒时常同样可以获得法院裁判正当性的社会认同,而且,那里人们对法院裁判的反应一般来说是比较平静的,除了一些极个别的情况。[55]

所有这些现象的原因,也许正是在于,在开始阶段,广义的社会听众通常更为直接关注裁判结果,对裁判论说通常并不在意,然而,当案件本身就已进入争议视线,尤其是当这些听众开始进入争议的时候,对裁判结果的关注就容易(起码较为容易)慢慢转入对裁判论说的关注,于是,在这里也是在这时,与其说社会听众更为关注裁判结果,不如说社会听众更为关注裁判论说,一定要对裁判论说提出若干个“何以如此”的质问,从而当法院提出裁判论说并且面对多样化、地方性的质疑而乏力自圆其说的时候,社会听众也就容易出现对法院裁判的怀疑甚至不予理解。这里的转化时常是自然而然的。就此来说,法院裁判正当性的社会认同的缘由是复杂的,同时,“充分”的法律论证和社会认同的背离关系比起两者之间所产生的合谋关系,可能是更易出现的。也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在参考外国裁判理由“充分”的意义的时候,更为重要的是深入地理解判决理由“充分”的内在结构之中可能包含着我们并不希望的某种负面机制。这种负面机制是具有共性的。

其次,认为裁判论说充分与法院裁判的社会认同存在着某种内在关联,有时和人们认为“思考理性”与公正有着内在关联,是相互联系的。人们容易认为,越是增加“思考理性”,越是容易实现公正或者达成公正共识。而公正实现了,或者公正共识出现了,法院裁判的社会认同也就自然而然的不是问题了。[56]但是,尽管我们可以假定甚至认定公正实现和公正共识的出现,是法院裁判的社会认同的一个基本条件,然而,实现公正和公正共识的出现,显然并不一定是“思考理性”运作的结果,有时也许与“思考理性”是根本无关的,更为极端者,有时甚至越是增加“思考理性”,越有可能无法实现公正,越有可能引发“公正共识”的分裂,至少,“思考理性”的增加既有可能引发“公正共识”的实现也有可能引发“公正共识”的缺席。经验有时说明,一些公正的实现以及公正共识的出现,是历史变迁的自然产物、人们直觉的产物、人们妥协的产物,甚至是人们斗争的产物。更何况“何为思考理性”其本身也是可以争的,“何为公正”以及“何为公正共识”其本身又是可以争论的。在法律语境中,诉讼以及司法审判制度的普遍存在,已经反向说明了利益纷争总是普遍存在的,[57]而利益纷争的普遍存在足以说明社会理解的多样性和地方性是普遍的,而所有这些,又从根基上动摇着“思考理性和公正”的可能勾连。这样,我们就有理由至少认为“思考理性”不是容易而是较为可能不易走向公正。在法律语境中,实现公正以及公正共识的达成,也许更为依赖“思考理性”之外的其他种类的实用智识资源。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与其对“充分”的法律论证激起振奋的期待,不如对其保持慎重的对待。“充分”的裁判论说的解放,可能是较为容易削弱对法院裁判的社会认同的,至少是不易增加对法院裁判的社会认同的。

篇5

一、语言亮点的有序模仿

实践证明,写作教学要充分发挥模仿的有效性,让学生从模仿中开始,从简仿到繁仿,由仿辞、仿形到仿神、仿意。无论是哪种仿写,我都要求学生仿中有变,仿中有新,都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写出真实感受。而且这种以仿带写、以仿促写的方法,可以推动学生向完全独立性的作文过渡,能促使模仿的东西内化为学生自己的东西,能促使学生深刻体会优秀作品的共性与个性,掌握写作技法。

笔者认为,积极提倡模仿、借鉴范文亮点,培养良好语感,不失为作文教学的有效举措。下面笔者就几个语言亮点来谈谈实践操作和体会。

(一)妙用动词,形象准确

前苏联作家阿・托尔斯泰曾经指出:语言艺术中最重要的是动词。因为全部生活都是运动的,大凡运动的东西,往往最富有感人的魅力。要有意识地丰富自己的动词词汇,让动词给我们的文章造型。

1、赏析动词。教师在讲解范文时,要对范文的动词进行认真的赏析,通过赏析,让学生抓住所描写的动作的特征,从而体会动词的妙处。

2、连词成段。在经过对一系列动词的赏析之后,接着进行把动词连词成段的写作练习,即要求学生运用给定的动词连词成段。

3、扣题写话。在经过以上两个环节后,学生对动词的造态功能已有一定的了解,接下去就让学生进行写话训练,即不规定动词,但要求能连用几个动词,扣题写一段话。

(二)、妙用拟声,生动传神

在句子中恰到好处地运用拟声词,能生动形象地表现事物的特点、人物的心情、动作的状态,使读者产生联想,产生身临其境的感觉。

1、感受拟声词。欣赏短文,体会拟声词的妙用。让学生朗读感受拟声词妙处,感觉到了大自然各种声音的美妙,同时也引起了学生对生活的关注,从而感受到生活的美,激发起他们享受生活、热爱生活的感情。

2、寻找拟声词。在完成第一个环节后,第二个环节是让学生来找找生活中有哪些常用的拟声词。

3、用词写话。在上述两个环节的基础上,让学生按照情景进行拟声词写话训练。

(三)描摹色彩,笔下生花

生活离不开色彩,色彩为生活增添无限美丽,更为许多学生的写作提供良好的素材。在习作时我们可以这样训练:

1、赏读语句。让学生赏读一些带有色彩的句子,体悟这些语句的表达效果。

2、欣赏亮点。即让学生欣赏中考满分作文的亮点,激发学生的创造欲望。

3、色彩描写。即让学生有意识地开展色彩描写。

怎样才能辅导好学生作文的色彩描写呢?一要指导学生对事物认真观察;二要指导学生平时注意积累表现色彩的词语;三要指导学生在作文时画龙点睛地巧妙运用。

当然,语言亮点的模仿,除了以上列举的几种之外,还有妙用古诗词、排比比喻修辞模仿、幽默造趣等多种形式的模仿,教师在指导学生进行片段模仿时,可以灵活处理,随机进行。做到不拘一时,不拘一格。

二、篇章形式的有序模仿

一般而言,初中作文的常见结构模式有总分式、分总式、并列式、层进式、对比式等几种,对于篇章形式的有序模仿应注意结合文体特点,学生写作的原有风格去进行,不可一刀切。下面就议论文的写作指导作为例子加以阐述。

初三的作文指导,议论文是新接触的体裁,在指导学生进行议论文写作时,我重点安排学生对并列式和对比式的结构模式的模仿,并列式的议论文写作按“3×3”的格式进行模仿,具体地说,就是提出三个并列的分论点,每个分论点单独为一段,每段再按照“提出分论点、列举事例来论证分论点、道理论证分论点”三个层次进行论证,对比式的议论文写作模式按“3×2”的格式进行模仿,就是从正反两方面提出分论点,每个分论点单独为一段,每段再按照“提出分论点、列举正(或反)面事例来论证分论点、道理论证分论点”三个层次进行论证,这样,学生在初学时有本可依,动笔时思路清晰,能迅速成文。

三、不拘一格,渐成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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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古建园林赏析,素质课,教学改革

 

高等教育越来越重视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素质课程的建设是普遍提高大学生的科学素质和人文素养;提升大学生人文精神、人文素质的重要手段。针对高校开设艺术类素质课,是在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手段,艺术类素质课可以使学生健身娱人、陶冶情操、启迪智慧、挖掘想象力、开拓形象思维、、增强创造力,同时也是当今高校教育发展方向。艺术教育对人的创造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起着重要的作用。

古建园林欣赏作为一门精神产品的艺术类素质课,主要目的是让学生领略中国古典园林艺术和西方古典园林艺术的审美活动。课程主要是从传统建筑园林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力求深入浅出,以提高大学生艺术情操等综合素质为目的,从旅游鉴赏的角度阐述了中西方古典建筑、城市、园林艺术的产生和发展,从文化渊源、典型案例、历史典故中,提供给学生可以实际应用的可操作性的并带有趣味性艺术知识和精神粮食[1]。古建园林赏析课程是一门非常重要的艺术类素质课,针对大学素质课教学的现状,怎样提高这种课程的教学质量是值得我们一起探讨的。下面多年的素质课教学实践出发,从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来讨论艺术类素质课程的教学。

1 艺术类素质课程的重要性

1.1提高学生的文化品位与审美素质

由于中国高校艺术教育相对滞后,大学生在艺术上的文化品位不够浑厚可能导致心理上的不健全,对真、善、美的认识理解出现了偏差。大学生作为高层次的“文化型,创新型人才”应该有更高的审美修养教育论文,特别是气质、情感、涵养、风度、形貌、言谈举止等各个方面都应更加得体。艺术类素质课程的开设是提高大学生审美素质的重要途径,如古建园林赏析课程,是一门具有景观鉴赏价值和体验自然真谛的综合艺术。课程介绍中西方古典园林艺术的发展、演变、特征、美学思想,配制大量鉴赏价值较高的经典案例。

1.2培养学生艺术鉴赏能力与创新能力

教育家早已意识到教育需要多一点引导、激励及自我潜能研发,少一点死记硬背的机械记忆期刊网。而约翰·海瑞思曾说:“真正的教育就是发现,而真正的教师是勘探者。”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要相互理解、相互促进。所以艺术类课程的开设是培养学生艺术鉴赏能力与创新能力的重要措施,清华大学早就实行了“大学生艺术素质必备”,其中一个环节就是没有艺术选修课学分的学生不允许毕业,艺术对人的创造精神和创造能力的教育和培养,是艺术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最高境界,越来越成为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园林赏析本身就是对东西方艺术的一种鉴赏,而经典园林却是设计者创新能力的体现。

2 素质课教学存在的问题

综合素质课是大学课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素质教育是指遵循教育的一般规律,以学生的素质全面、和谐、充分发展为目的,按照因材和因需培养的原则,以理论联系实际为基本方法,能够反映自身专业特色的多种科学的教育。近些年,大学课堂素质课的规模不断壮大,质量不断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学生对各类知识的需求,但同时其仍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去探讨。

2.1 素质课程选择受到限制

综合素质课,顾名思义其价值在于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尽可能地塑造相对完善的个体。学校应在综合素质课选修过程中的科学性、计划性问题上给予学生必要的指导,避免“盲目放羊”状况的出现。在功利化的教育背景下,有些教师为了生计去挣“工分”而拣轻避重讲求“效益” 变得更加现实, ,而许多大学生也不是认真规划、合理选择素质课,或者是学校素质课本身就少,学生没有选择余地,导致学生如何拿够规定的学分,如何能轻松拿到学分,怎样不去上课也可以拿到学分还能取得好成绩成为他们追逐和选课的依据。所以像电影欣赏、音乐欣赏就成了学生素质课的首选,而有些真正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课程却无人问津。

2.2课堂教学质量较差

“只有不合格的老师,没有不合格的学生”,少部分老师对待素质课的敷衍态度对课堂来说是个致命的伤害。据调查,高校有部分教师没有经过系统教育课程的学习,有些教师可能专业学术能力强却没有良好的表达能力,讲课沉闷无趣引不起学生的兴趣;有些教师可能在讲课内容把握上没有抓住重点热点,或者所讲内容太专业化,其所讲并非学生所想听或者能听懂的。当然也不排除有些课堂是学生自身原因,无论教师讲得多么生动也不能引起学生的注意,种种情况势必造成师生双方配合不够默契。

3 提高素质课教学质量的方法

针对高校素质课教学现状,以古建园林赏析素质课的教学实践出发,本人从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研究入手教育论文,为提高大学素质课程的教学的质量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3.1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改进

教学方法的改进是提高素质课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古建园林赏析是一门专业性较强的学科,教学最终目的是要让学生提高综合文化素质。上课时如果像针对专业学生一样讲解就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采用理论与经典案例相结合教学方法让学生轻松掌握。如“挖湖堆山”“一池三山”的造园手法以四大名园之一皇家园林颐和园为案例,而讲到“欲扬先抑”“开门见山”的艺术法则却用私家园林代表拙政园为案例来分析,用高清图片说明,同学们的记忆深刻,比纯粹理论授课的效果显著。针对古建园林赏析课还可以采用“直观法”教学,把学生带到城市公园实地上课,把公园当作教室,另外“互动式”教学在素质课也应该经常使用,由于素质课多为外专业教师上课,相互交流较少而经常出现老师唱独角戏的情况。要让学生搜集阅读一定量的信息、参加些社会实践活动、搞一些调查研究、写一些小论文等等,来锻炼学生观察、认识社会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教学手段的多样可提高艺术类素质课教学效果,“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教师上课一定要能吸引学生的眼神,教学手段单一很容易使学生审美疲劳,多媒体教学以其直观、形象、生动的特点为课堂教学增添了生机和活力,各种媒体的组合应用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多媒体在教学上应用越来越广泛。在古建园林赏析课程知识丰富,如果单凭课堂的泛泛讲授,学生对课堂知识理解,很难使学生对园林艺术的精华产生深刻的认识,上课时除了用大量经典的图片,还可以用高清的视频图像来辅助教学。传统的教学手段,往往不能胜任对各种多媒体资料的快速传递,而基于网络平台的教学会较轻松地解决这一问题。网络上关于古建园林的知识很多,因此改变传统的灌输式的教学手段,积极推广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师生双向互动的教学模式,教育应该注重学生个体的体验、反思,批判、追问意识以及相应多种能力的养成期刊网。因此,教师要给学生提出一定的问题来思考,思考要与社会人生联系起来,而且要让学生自己去寻找解决思路和办法,之后还要进行交流。总之多种教学手段的应用是提高艺术类素质课的教学效果的保障。

3.2引导学生科学地选修素质课,加强素质课课程建设管理

艺术类素质课主要目的是提高学生自身的品味和趣味,同样也可强化其专业及未来职业的针对性教育论文,在课程学习态度上要努力让学生树立这样的理念,认真对待各门课程不仅是对自己负责的表现,更是对国家、社会提高人的素质、培养高素质公民的教育理念的积极回应,从而使其在心理上塑造一种积极的印象。学校应该尽量多开设门类齐全的素质课,在学科专业上加以限制,让学生每学期都有较大的选择范围,既能提高学生的综合文化素质,完善其知识结构,又能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2]。

加强综合素质课课程建设,切实满足师生综合素质课课程建设的需要。加强教师队伍、教材、教学资源及图书资料等方面的建设。重点扶植、建设一些具有代表现的课程。把地方文化教育和宏阔的视野相结合,这样的教学要求必须是动态的校本课程开发、校本教材编写和教师校本教育的教学状态并形成互动,构成合力,建构良好文化素质课建设理念和机制。每门课程应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尽可能攀登到所学学科的高峰。因此,最好的教材就是要使学生以最短的路径到达学科学科前沿。若没有适当的教材可以选用,学校应当考虑编写适合素质课教学要求的特色教材。课程教学应该是一个开放的系统,而不是一个自我封闭的系统。学校要加强素质课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管理引导教师采取启发式教学、讨论式教学、参与式教学、实例式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真正做到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真正实现素质课教学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刘托.园林艺术[M],山西教育出版社,2008

[2]苏志翠.大学生选修综合素质课中的问题、原因和建议[J],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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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专业隶属于现在的音乐与舞蹈学院,作为曾经艺术系四个专业中唯一的音乐舞蹈类专业,在之前的发展都是较为缓慢和不健全的。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和发展,音乐表演专业如今已经成为了音乐与舞蹈学院的重点建设专业,为百色学院培养更多应用型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音乐表演专业的发展主要是从课程设置、实习基地建设、毕业音乐会、教师教学观摩音乐会和教师音乐会、学生专业比赛等几个方面进行改革建设的。

一、课程设置

围绕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结合调研结果以及本专业岗位的社会市场需求,以实践式课堂与舞台相结合为主要教学模式,从2015级开始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

在课程设置方面减少部分不适应发展的理论课程,调整部分实践课,新开设部分实践课,探索新的教学途径,不断提高教学的实用性和科学性,促进对技能型、实用型人才培养。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调研反馈结果以及岗位能力的要求,对2015级音乐表演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做出了以下调整:

精简课程,删掉或者整合部分理论课,减少学时学分。如删复调课,整合曲式与作品分析课和歌曲写作课为曲式分析与歌曲写作课,将舞蹈方向的乐理和视唱练耳课整合成乐理视唱课等。

优化课程,增加特色课程,总体课程结构更加合理。将原有的舞台表演艺术课升级,并更名为作品排演课。夯实理论基础,增加少量课程,如声乐作品赏析、器乐作品赏析、音乐论文写作等。

技能性课程比重增大,实践性学分比重明显增加。

通过开设的课程或者在课程内容中体现,如民族特色课程有原生态艺术表演,作品排演,壮、苗族舞蹈,瑶、彝族舞蹈等,红色课程有红色歌谣赏析等。

通过毕业演出检验学习成果,演出内容部分体现出民族性的特色和革命性的特色。

二、完善基地建设

为加快音乐与舞蹈学院转型发展,提高音乐表演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丰富舞台表演和演唱能力,熟悉舞台表演的流程,了解舞台设备的使用等,2014年百色学院与百色市民族文化传承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在原有共建教学实践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合作。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分别从合作办学,共同育人,合作就业,共同发展提升合作水平。其中,合作办学作为继续深化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聘请相关业务骨干为客座教授或者实践指导老师,对比赛、演出等进行指导,共同参与音乐表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过程;共同育人作为选拔一定的优秀学生可以参加艺术实践活动,同时,根据实践经验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尝试新的教学改革,逐步丰富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内容,提高合作水平,不断完善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成果;合作就业作为录用我院优秀本科毕业生,实现双方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可以举办专场音乐会、舞蹈专场、特色文艺演出等,还可以进行各种类型、各个层次的演出、作品创作,同时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民族文化传承与保护等方面开展合作,为服务地方和发扬民族文化做出贡献。

通过近年与百色市民族文化传承中心的合作以及大量的舞台艺术实践,使得音乐与舞蹈学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的艺术视野更加宽广,艺术审美和舞台演出层次得以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较以往有较大提升。由于学习歌舞团的不少原创节目或经歌舞团教师指导过的参赛节目,在各类比赛中都获得了较好的成绩,学生们的舞台实践能力也有了较大提高。总结的经验告诉我们,今后必须继续保持互利共赢的合作思想和指导原则,继续发挥各自优势,实现互补和资源共享,继续加强双方人员往来和沟通,建立形成一套更加牢固顺畅的合作机制,把课堂教学与艺术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挖掘优秀的民族资源,培养更多优秀的艺术人才。

三、改变毕业论文的形式

将毕业论文以论文答辩和写作的模式,改成论文写作和音乐会并存。音乐表演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进行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音乐表演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有其专业特殊性和特殊要求,为更好地体现这一专业特色,促进学生业务学习,在经过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决定音乐表演毕业论文(设计)以毕业音乐会(舞蹈专场)形式为主,论文撰写(理论研究)形式为辅的方式进行。音乐表演的毕业论文(设计)采用举办毕业音乐会(舞蹈专场)或撰写毕业论文(理论研究)的形式进行。

毕业音乐会(或毕业舞蹈专场)具有专业学术性质,是学生表演水平及组织排演能力的重要体现。在完成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既要遵循科学研究的一般规律,又要符合本科教学的基本要求,体现思想性、创造性、学术性、专业性与艺术性的特点,注意突出红色、民族和边疆的独特资源优势和应用型人才办学特色的要求。围绕选定曲目(剧目)、指导、中期检查、评分、答辩等环节,制定明确的规范和标准,指导教师要了解与检查筹备毕业音乐会(或毕业舞蹈专场)工作的实施情况,组织质量检查活动,做好毕业音乐会(或毕业舞蹈专场)工作的总结等。并要符合如下要求:

(一)应设置一定的准入条件

根据专业主修学生第五、第六学期专业课的平均成绩划线,后15%的学生不具备开音乐会(舞蹈专场)的资格,只能以论文撰写(理论研究)的方式作为毕业和取得学位的重要条件。

(二)学生自主原则

学生举办毕业音乐会(舞蹈专场),要综合运用所掌握基本知识和表演技能,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策划、组织、统筹、排演一场具有专业性质的毕业音乐会(或舞蹈专场)。整个过程中,指导教师给予必要指导,但主要以学生为主。

四、建立教学观摩音乐会制度和教师音乐会制度

在各项改革的内容中,教师教学观摩音乐会是属于从教师的层面自己进行改革,提倡教师每年举办一次教师教学观摩会,形成长效机制,以此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提高教风、学风,形成学术氛围浓郁的良好教学环境。观摩音乐主要是提高教师对于教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对自己近段教学集中的展示和检验,是能较客观的体现出教和学的成果,同时也是一次教师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相互学习交流的良好机会。具体改革内容如下:

(一)规范音乐会的内容和形式

对于音乐会的曲目要求、演唱水平、海报节目单制作、服装装扮等各个方面,教师要严格把关,精心设计。

(二)实行奖励性政策

鼓励教师举办教学观摩音乐会、教师音乐会等形式的音乐会。对于超过每年举办一次的教师,每次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音樂会后总结

音乐会后教研室对音乐会中间出现的问题和值得大家学习的方面都要及时进行总结,不断在改进中提高音乐会的水平。

通过改革观摩音乐会、教师音乐会,教师和学生都收获了知识,也发现了问题,同时达到了教学相长的教学目的,提高了教师的教学水平和学生的专业水平,增强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丰富了学生的舞台经验。

五、设置专业比赛项目

百色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目前的能够参加的唯一声乐或者舞蹈比赛项目就只有学校一年一次的校园文化艺术节中的歌手比赛或者舞蹈比赛。但这两个比赛形式都是在全院的范围内进行的业余比赛,就是说对于学习歌唱和舞蹈专业的同学要同其他学院的业余选手进行比赛,这样跟其他学院的同学就没有可比性。基于这样的考虑,建议二级学院在院内举办专业性较强的比赛项目。

具体比赛规则如下:

(一)每年举办一届声乐类和舞蹈类专业比赛

争取由学院团委举办,提高比赛规格,扩大比赛影响,将比赛与红色合唱团一起打造成学院的精品项目、特色项目,为百色学院实施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添砖加瓦。

(二)由各教研室制定科学严谨的比赛规则

声乐和舞蹈教研室进行充分的论证和讨论之后决定改变以往比赛不够严谨和规范的行为,制定出具有专业性和科学性的比赛规则。

(三)实行奖励性政策,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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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名称:

舞蹈艺术欣赏

—— 一门值得我们认真学习的课程

学生姓名:

系 别:

音 乐 系

专 业:

音 乐 学

指导教师:

一、综述国内外对本课题的研究动态,说明选题的依据和意义: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呈现了诸多发展趋势,包括:经济全球化、以信息技术为导向的新技术革命、全球经济的市场化以及区域经济一体化等。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发展,人类生存方式、文化价值观念 、文学活动以及艺术文化等也都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响 。

我之所以会选择《舞蹈艺术欣赏》课程作为我关注的问题,是因为我觉得,在这个变化多彩的社会中,我们这些正处于毕业阶段的高师音乐系学生应多学习专业以外的多面知识,以不变应这万变的复杂社会。

虽然《舞蹈艺术欣赏》这门课程并不成为我们系的一门必修课程,但这门课程的重要性并不亚于专业课程。“舞蹈艺术欣赏”与其他艺术的关系是如此的紧密,对舞蹈中各种知识的了解与掌握对音乐系不同专业的学习是很有帮助的。从我自身的体会来说,舞蹈艺术欣赏对学习舞蹈专业很有帮助,对舞蹈艺术作品的反复领悟、探究、剖析形式美以及构成美的技法,不仅直接培养了舞蹈艺术欣赏能力,为自己的表演和创作寻找到坐标,而且对舞蹈专业工作者来说,也是一种受教育的过程,是开阔眼界,学习并借鉴他人舞蹈艺术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变化万千的舞蹈世界中不仅要通过自身的实践,还要多看、多听、多鉴赏,因此,《舞蹈艺术欣赏》课程的必要性是不容忽视的,更要成为我们音乐系的一门核心课程。

二、研究的基本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基本内容:

一、开头

⒈由学习者在《舞蹈艺术欣赏》这门课程中的课堂表现引发我对学习者的调查;

⒉学习者的态度是由于《舞蹈艺术欣赏》课程本身的几大特殊性所导致,分别是:

① 学习者——本系各个专业学生;

② 课程时间的安排——大四的第一个学期;

③ 课程的性质——非必修(选修)的专业课程;

二、⒈ 舞蹈艺术欣赏的概念;

⒉ 分析舞蹈艺术欣赏与其他艺术的关系;

⒊ 特别提出《舞蹈艺术欣赏》课程对舞蹈专业学生的重要性;

⒋ 从感知方面来谈欣赏舞蹈的三个层面 :

①形象感觉 ②体验想像 ③探究领悟

⒌舞蹈艺术欣赏的审美价值;

三、结尾

呼吁全系学生要用更为认真的态度来对待《舞蹈艺术欣赏》这门课程。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1. 为什么《舞蹈艺术欣赏》课程不能得到重视?

2. 什么是舞蹈欣赏?

3. 舞蹈艺术欣赏与其他艺术有没有关系?

4. 舞蹈艺术欣赏课程对专业学习者有没有作用?

三、研究的步骤、方法、措施及进度安排:

1、网上、图书馆搜集相关资料;

2、请教指导老师黄平副教授,确定选题方向;

3、与同学共同讨论本课题,互相交流意见;

4、写好开题报告;

5、根据已选题目进一步搜集资料,并拟好论文提纲;

6、论文写作;

7、论文修改并定稿。

进度安排:

1、9月10日——10月30日 依据论文参考选题,作好论文先期搜集工作;

2、11月1日——11月20日 选题,写开题报告;

3、11月24日——05年3月6日 开题报告定稿,接受毕业论文任务书;

4、3月6日——3月20日 论文写作阶段完成初稿并接受论文中期检查;

5、3月20日——5月10日 修改论文阶段;

6、5月10日——5月15日 论文答辩。

四、主要参考文献:

[1] 田静主编 《中国舞蹈名作赏析》 人民音乐出版社 19490-1999

[2] 汪流 《艺术特征论》 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 1986

[3] 科林伍德 《艺术原理》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5

[4] 选自《全国舞蹈教育研讨会文集》中黄小明著《试论高校素质教育中〈舞蹈艺术欣赏〉课程的特殊性 》

[5] 宗白华 《美学散步》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7

[6] 贾作光《贾作光舞蹈艺术文集》文化艺术出版社1992年版

[7] 于平著 《中外舞蹈思想教程》 中国戏剧出版社 1994

[8] 王宏建主编 《艺术概论》 文化艺术出版社 2002

五、指导教师意见:

签名:

六、教研室意见:

签名:

注:此表由学生本人填写,一式三份,一份留系里存档,指导教师和学生本人各保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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