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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自查情况报告8篇

时间:2023-01-17 15: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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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自查情况报告

篇1

一、认真动员部署

我局将财经纪律执行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了局党政办公会议,对方案进行了学习,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组织部署了实施的方案,张贴了执行财经纪律的群众监督告示,鼓励职工对我局的资金情况进行监督。

二、成立执行财经纪律情况领导小组

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队长为成员,其余人员为监督员的工作小组,设立了日常工作机构。

三、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

(一)我局落实了举报制度。我局将县纪委监察局公布的举报电话张贴上墙,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组织干部职工对2008年以来的财务帐务情况进行了自查。一是自查了2008年至2009年6月以来是否违规使用的公务车辆、超标准接待公务接待;二是自查了是否存违规报销通讯费、违规发放奖金及津补贴情况。通过自查,我局不存在上述情况;

(三)我局对执行财经纪律、财经制度情况进行了自查;通过自查我局无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情况。

(四)对2008年至2009年6月份的城乡低保、五保对象的保障金发放情况是否落实进行了自查;对4050人员工资发放情况是否落实进行了自查;对是否拖用救灾救济款、捐赠款等专项资金情况进行了自查;通过自查,我局不存在拖用专项资金情况。

篇2

近日,**镇纪委按照县纪委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联合镇组织办等部门,对2018年以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6名公职人员(其中一人为非党员干部)及51名非公职人员的决定执行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切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领导重视,成立工作专班。镇党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临沭县纪委下发《关于开展全县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提出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确定由镇纪委牵头,成立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小组,党政办、组织办、纪检办、财税所等单位、办公室负责人为自查工作小组成员,协助镇纪委完成自查工作。

二是周密部署,明确工作任务。镇纪委及时组织召开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自查工作部署会,传达县纪委《关于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各办公室人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要求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纪律处分执行情况专项自查工作,积极配合镇纪委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有效发现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落实。

篇3

集团公司纪委:

按照集团公司纪委关于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的工作要求,XX公司纪委及时行动,对公司纪委十以来办结案件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履行了执纪监督问责职能,维护了党纪党规的严肃性。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明确工作任务。XX公司党委主要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开展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由公司纪委牵头对公司十以来受到纪律处分人员的决定执行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公司纪委及时组织纪检监察部、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再次学习了《关于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认真领会文件精神,要求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自查自纠工作。

二是严格要求,全面开展自查。经过对公司纪委十以来办结案件受到纪律处分的人员梳理,共有29人次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合同处分,有14人次受到经济赔偿、罚款处理。通过查阅档案资料、薪资清单、职务任免等资料,整体执行情况良好。所有处分决定均在作出之后向本人及所在单位进行了送达,并通过正式红头文件的形式向全公司进行宣布,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同时均进行了归档处理。在处分执行中,有1人按决定进行了降职,并调出所在单位降职使用,同时调整了待遇,其他人员不涉及降职问题;受处分人员在处分影响期内没有晋职、评先评优等情况;有1人为留用察看处分,在处分期内表现良好,公司纪委按期对其进行了处分解除,其余人员到期自行解除;受处分、受处理人员中,经济赔偿10人次共计194877.03元,罚款4人次共计15226元,停发效益工资一个月2人次,所有涉及金额中除2020年同一人2次经济赔偿共计32745.4元还未执行到位外,其余均已经执行完毕,全部上缴到了公司财务部。自查工作中,我们及时按照执行情况填写了《xx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表》。

三是认真对待,整改发现问题。xx公司在自查工作中,虽然处分决定的整体执行良好,但是也存在受处分个人所在单位传达不及时、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跟踪不及时、2020年当年经济赔偿未及时收缴等问题。自查中,对2020年当年处分的经济赔偿正在收缴,预计在10月内完成,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杜绝避免出现类似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纪律处分决定的执行是提升纪律审查工作质量的重要内容,对此我们有两项建议:1.加强对相关文件、规章制度的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以便能更好地开展具体工作;2.进一步健全由纪检部门、人事部门、财务部门、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协作落实的执行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沟通,聚焦重点环节,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纪律处分执行水平。

篇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在柳树口镇上下营造学习宣传贯彻《规定》的浓厚氛围,普遍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履职意识,规范履职行为,根据柳树口镇关于开展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4月16日—7月16日为对照检查阶段。

《规定》从坚定理想信念、践行根本宗旨、严肃作风纪律、强化履职与监督、倡导文明风尚5个方面对农村基层干部提出了原则要求;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规定了与农村事务密切相关的19种禁止行为;对村两委干部,围绕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守法5个方面规定了22种禁止行为。同时,《规定》明确了实施与监督的责任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理措施等。

对照检查阶段是在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贯彻学习《规定》氛围的基础上,通过开展问卷调查、组织网上评议、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抓好对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不足,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整改。重点开展四项活动。一是进行问卷调查。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征求群众对农村基层干部在廉洁履行职责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农村基层干部严格按照《规定》中“8个严禁41个不准”要求,结合自身履职情况,逐条对照检查,认真撰写自查报告。三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就贯彻落实《规定》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四是组织网上评议。利用阳光农廉网积极开展“双述双评”活动,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在网上进行述职述廉,由群众网上评议。

篇5

根据《关于印发<汉滨区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汉区编发〔2017〕36号)要求,结合广播影视工作实际,我办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履行“三定”规定、“九定”方案。

一是我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细化了广播影视办工作目标任务、宣传工作目标任务和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目标任务。二是组织各科室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就如何履行“三定”规定、“九定”方案、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机关作风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得到普遍加强。为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履职尽责,全面开展自查评估工作

(一)职责落实方面。全面履行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九定”方案赋予的职责,无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履行职责的制度、措施和工作机制完善,有明确的牵头、协调、配合的职责;增强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职的责任心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重点任务分工,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职能履行方面。在“三定”规定、“九定”方案的基础上,对职责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无职能交叉重叠、衔接不畅的问题。推动部门职能及时进行清理、调整、优化,使职责配置更加衔接紧密、执行顺畅,同时,又将具体职责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位同志,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依法行政方面。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行使行政职权合规合法,程序规范;监督制约机制健全。

篇6

一、自查对象

镇政府所有在编人员。

二、自查内容

(一)领导值班。检查领导值班及应急领守情况。

(二)在岗出勤。检查机关干部执行上下班制度情况,工作人员是否有迟到、早退、中途脱岗现象。

(三)工作秩序。检查不作为、慢作为,精神状态不佳等问题。

三、自查措施

(一)领导重视,积极行动

3月15日,我镇收到《通知》后,及时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同志为组长的整顿机关工作秩序领导组,对我镇开展整顿机关工作秩序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明确导向,全面自查

我镇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展开自查工作。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党委书记同志亲自抓,并指出了机关工作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自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自查发现,全镇机关干部职工整体工作秩序良好,能够按照上级要求和相关规定认真履职,工作积极性普遍较高,但仍然有个别同志存在不能按时签到、值班离岗及上班期间玩手机等问题,影响了机关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

(三)对症下药,积极整改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镇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的认识,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工作,对照上级要求及自查结果,积极认真整改。根据存在的问题,在完善机关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8条硬性规定:

1、严禁上班时间利用机关电脑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严禁上班时间擅自离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禁无故关闭通讯工具以致联络不到、影响工作。

4、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

5、严禁工作时间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到办公室。

6、严禁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7、严禁以基层调研、检查工作为名奢侈浪费和参加一切不该参加的活动。

8、严禁随意表态许愿、乱发议论,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篇7

一、评议的目的:

通过述职评议,帮助代先伦找准差距,完善措施,克服不足,加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经济发展办主任的履职能力,促进其他部门负责人的履职,密切人民群众与人大政府的联系,提高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二、评议的时间:2005年4月至6月

三、评议的内容:

范围是在任职期间和今后的工作,主要是:

1、执行《农业法》等有关经济发展法律法规,推进我乡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情况;

2、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办理情况;

3、执行国家方针政策;

4、依法履职和勤政廉政的情况;

5、经济发展办主任的其他工作。

四、评议的组织:

人大主席团决定成立由周耕玉任组长,骆泽敏为副组长,王世远、李旭、张小芳、张召银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领导评议工作。

五、评议的阶段工作:

1、4月5日前

乡人大主席团书面通知代先伦,要在4月15日前,根据评议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自纠, 以书面的形式将汇报材料打印2份交乡人大主席团。

2、4月20日前

对代先伦的履职情况进行调查。乡评议领导小组召开评议准备会,组织乡人大代表和部分群众学习《农业法》法律法规等。针对汇报材料,安排有关评议的调查研究工作。确定中心发言人。参评人要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收集整理评议素材。

3、4月25日前

召开评议会。代先伦要按时到会听取意见,乡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等列席评议会议。代先伦应如实汇报情况,严肃认真听取评议意见,认真回答提问,进行说明。中心发言人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建议批评意见。

乡人大主席团根据参评人的意见,拟出评议意见。

4、5月10日前

根据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或改进计划,在一个月内将整改方案或改进计划报送乡人大主席团。经乡人大主席团同意后,在5月20日前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5、5月30日前

篇8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四个统一”为目标,以履职尽责为基础,以强化基层监管组织化程度和提升基层监管履职能力为抓手,通过履职竞赛引导、数据监测控制、督查通报保障等手段措施,促使基层强化监管基础工作,准确执行监管工作制度规范,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基层监管运行组织机制,全面实现基层监管人员“会检查、能办案、懂监管”的基本要求,从而达到基层依法履职、规范尽责、积极行政、高效服务的职能建设目标。

二、工作目标

从2013年起,用三年时间,全面实现“基础工作扎实、组织运行高效、监管履职到位、职能形象提升”的基层监管工作建设目标。具体目标内容包括:

(一)2013年推进目标

1、基础工作方面:(1)监管干部全面掌握《省工商系统信息化应用应知应会手册》,熟练操作经济户口管理软件,会使用经济户口信息系统相关工具查询、掌握自己或部门的工作情况。(2)准确执行经济户口管理工作各项制度规定,规范实施户口维护、巡查组划分、重热点标注、规定检查、监督管理、警示管理、案件管理等业务软件操作,准确规范率100%。登记人员熟练使用登记软件、登记质量符合规定。(3)熟知管辖区域内经济户口数量及类型分布,掌握重热点行业户口数量及行业分布;巡查组或网格监管人员还应掌握辖内户口的在业情况和拥有使用商标情况,重热点行业户口的经营地址、主要经营项目以及重点监管事项等情况,处在流程中的管理个案和所办案件情况等。(4)工商所(分局)有明确的监管工作岗位责任制,监管工作组织流程、责任流程清晰,层次感强,无责任死角。

2、监管绩效方面:(1)辖区内持照(证)经营率、亮照经营率100%;监管人员会对无照经营采取正确的监管措施,会办理无照经营简易程序案件,50%监管干部会办理无照经营一般程序案件。(2)两名以上监管干部取得企业年检委托授权资格,年检程序、质量符合规定;监管人员办理验照准确规范率100%。(3)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规问题处理率达100%;针对问题的监管措施的及时、准确率达到70%以上,程序合法、适用法规准确。(4)建立并执行监管责任移交制度和履职困难报告制度,工商所(分局)负责人和监管骨干应会统筹、指导制度的执行,应移交或应报告的监管个案做到100%移交或报告,有效控制问责风险。

3、监管素质方面:(1)30%监管人员能对一般违法行为采取准确的监管措施,主办常见违法行为的一般程序案件且案件质量符合标准,监管人员主办的一般程序案件达到基层工商所(分局)所办一般程序案件30%。(2)监管人员熟知重点行业户口的检查事项,并积极规范地实施管理,行政指导率达到100%;50%监管干部掌握除注册资本以外登记事项的检查技能,能对常见违法行为实施检查。

(二)2010年推进目标

1、监管绩效方面:(1)全面达到省级文明工商所考核细则中监管履职业务工作指标。(2)辖区内杜绝存在连续经营1个月以上且未在监管流程中的无照经营行为。(3)工商所(分局)分行业建立辖区内重热点市场主体的工商联络员网络,结合行业特点组织自查、自律或组织集中指导培训不少于60%;结合专项检查或自行组织对热点行业户口的实地检查不少于50%。(4)针对问题的监管措施的及时、准确率达到90%以上,程序合法、适用法规准确;工商所(分局)内部监管责任的有效流转达到100%。

2、监管素质方面:(1)100%监管干部掌握除注册资本以外登记事项的检查技能,能对常见违法行为实施检查;50%监管干部掌握注册资本审查、检查技能,取得年检授权资格。(2)100%监管干部会办理无照经营一般程序案件;60%监管人员能对一般违法行为采取准确的监管措施,主办常见违法行为的一般程序案件且案件质量符合标准;20%监管干部能主办较大、较疑难的一般程序案件;监管人员主办的一般程序案件达到基层工商所(分局)所办一般程序案件60%。

(三)2011年推进目标

1、监管绩效方面:(1)组织重热点行业主体自查、自律或组织集中指导培训的面不少于80%;结合专项检查或自行组织对热点行业户口的实地检查不少于80%。(2)重点行业主体规范化管理(落实管理要求)的面达到80%以上。(3)监管问题的规范处理率达95%以上。

2、监管素质方面:(1)100%监管人员能对一般违法行为采取准确的监管措施,主办常见违法行为的一般程序案件且案件质量符合标准;50%监管干部能主办较大、较疑难的一般程序案件;30%监管干部能主办注册资本一般程序案件;监管人员主办的一般程序案件达到基层工商所(分局)所办一般程序案件80%。

三、推进措施

(一)建立数据监测技术体系,及时纠控工作偏差

市局和直属局、分局要建立基层监管工作数据监测指标体系,安排专人负责定期、不定期地对基层经济户口管理工作中的户口维护、巡查组划分、重热点标注、各种规定检查、监督管理、警示管理等业务数据实施监测,并对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作出定量、定性分析。通过分析找出基层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其存在的原因,指导、督促基层予以纠正。

市局拟每季度监测一次,对每次监测的问题及存在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并向问题单位发出整改通知;通报的问题以及整改的情况纳作条线和单位综合考核的内容。

(二)继续强化监管履职督查,促使监管工作规范

督查主要围绕监管履职的规范性、真实性、有效性开展,重点查处履职中的弄虚作假行为,着力指导、督促基层规范履职、有效尽责,积极排解基层监管履职中的问责风险。

市局每季度组织一次基层监管履职情况督查,结合数据监测情况有重点地开展。督查方法主要有:重点检查、随机抽查、观摩互查、现场测试、数据核实、实地走访等。对督查结果予以通报,并向存在问题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通报的问题以及整改的情况纳作条线和单位综合考核的内容。

具体督查内容见附件。

(三)坚持开展监管效能竞赛,推动基层监管水平提升

基层监管履职效能竞赛作为基层业务能力建设的有效抓手,应常抓不懈。从2010年开始,每年的效能竞赛贯穿全年,起始时间为上年竞赛的截止日,截止时间由当年竞赛方案确定。

竞赛内容主要围绕当年的推进目标编制,突出监管能力和效果,体现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每次竞赛产生优胜工商所(分局)12个,基层监管工作标兵20人,并予以通报表彰;各直属局、分局参赛单位的平均成绩名次,纳入直属局、分局综合考核内容。

通过竞赛,旨在不断丰富市局层面组织、管控经济户口管理工作的思路、经验和方法,强化直属局、分局以监管履职为重心的工作理念的确立和工作主动性的树立,充分调动基层监管履职的积极性、自觉性和成就感,提升基层履职效能。(登记履职检查另见注册条线考核办法)。

四、组织保障

在工商事业发展规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履职大检查”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任:市局分管监管业务副局长

副主任:企业处、监察室、信息中心负责人

成员:公平处、个、商广处、市场处、消保处、外资处负责人及各县级局分管局长。具体负责草拟计划;拟定方案;组织实施数据监测、履职督查工作;数据监测、履职督查工作情况;指导基层监管履职工作,答复基层监管履职疑难问题;组织对各局基层监管工作的评价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检查程序标准。对基层人员的履职检查要严格按标准实施检查;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检查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标准一致,收集的材料、反映的情况应真实有效;发现问题要一查到底,严防走过场;坚持检查与业务辅导相结合的原则,推动基层监管人员在监管工作中做到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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