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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贸易便利化;韩国;中国
“贸易便利化”泛指货物跨国界移动时,如何在确保在实现合法管理目标的前提下,减少不必要的程序和控制,从而减少相关的成本,使效率达到最大化。“贸易便利化”一词在理解和运用上迄今尚无一个被普遍接受的定义。该词通常被一些旨在提高政府机关和贸易商处理越境管理效率的组织所使用。
①贸易不平衡。中韩建交以来,双边经贸关系不断取得新进展的同时,双方贸易逆差规模连年增长,以2008年1-5月为例,中国对韩进口466.4亿美元,出口291.8亿美元,双边贸易逆差达164.4亿美元。据相关数据统计,自1992年两国建交到2008年底,中国对韩国贸易逆差额累计已达2900多亿美元,韩国成为中国对外贸易逆差最多的国家。如此巨大的贸易对中韩贸易的合理健康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隐患。
②贸易商品结构不合理。由于中韩两国经济发展及产业重点的差异,韩国向中国大量出口的商品主要为资本及知识密集型产品,如技术附加值较高的通讯设备、高档家电、精密仪器、以及汽车机零配件,而中国向韩国出口的产品却主要是初劳动密集型产品,如钢铁原材料、化工原材料、农业机械、重型机械以及诸如农矿产品、纺织服装、皮革等。据统计,2008中韩贸易中,韩国对中国出口电子产品142.2亿美元,中国对韩国出口电子产品仅86.9亿美元。正是由于双方这种产业结构的差异带来了贸易结构的不合理。
2WTO贸易便利化规则对中韩贸易的影响
①促进中韩贸易的发展。我国贸易便利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简化了贸易程序,减少了贸易往来中的纠纷,为我国赢得了许多商业机会。韩国是中国第六大贸易伙伴,而中国则是韩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两国之间强烈的贸易往来需求为两国的贸易往来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但是,由于中韩两国贸易政策和经济环境存在较大差异,两国的贸易在近年来出现了较大的波动性。贸易便利化进程的推进,可以贸易往来中降低税务执行费用、服务费用、处理程序的时间成本、商业机会成本等各项交易成本,为韩国在中国的投资以及出口,关税等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并可降低贸易成本,提高效率。
②促进中韩贸易结构改善。贸易便利化下出台了一系列的新规则、新标准,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国的产业结构,面对便利化的国际市场贸易环境,必须对产业结构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新规则、新标准制定新的企业战略,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国际市场,我国经济才可能获得相应的发展。目前韩国企业对华投资目的正在并且已经发生了相应的转变,投资领域不断拓宽,以内销为目的的服装加工业投资比重也在增加,中间产品也已成为中国对韩出口的主体。2008年中国对韩国出口的产品中中间产品位居第一位,占57.4%,增长2.4%,根据统计,我国从韩国进口的产品中中间产品由占2005年对韩进口产品的82%降到2008年的71.1%,同比下降了10.9%。可见,贸易便利化的实施对中韩贸易结构的改善起到了较大的促进作用。
3贸易便利化条件下优化中韩贸易的对策
①改善双方贸易结构。要优化双方贸易结构,首先要拓宽贸易范围,实现出口商品的多元化。对中国而言,要注重加大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对韩国的出口,二是要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打破“中国制造”的廉价印象,实现以质取胜,在复杂的国际竞争中保持乃至扩大市场份额。②扩大双方相互间的直接投资。由于国际贸易环境的恶化,相对于2007年,2008、2009年韩国对华投资件数、规模和比重都有所下降。2008年韩国对华投资项目个数下降19.01%,实际投资下降7.89%,致使我国外贸出口企业收到了较大的影响,在2009年世界经济持续低迷的环境下,我国国应该努力改善投资环境,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引导韩资根据产业结构和地区发展的需要,到东北地区、西北地区投资,加快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产业升级,中国有实力的企业也要响应党的号召,全力实施“走出去”的策略,走到海外建厂,促进中韩贸易均衡发展。
③加强自主创新,提高产品竞争力。对于中国这样的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强大比较优势的国家而言,要对参与国际分工做出战略上的调整,积极准备产业升级,大力提高科研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与交流,致力于开展利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传统产业升级,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葛晶.中韩贸易中的互补与竞争[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6).
[2]赵云龙.中韩贸易发展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07.
关键词:韩国;影视文化贸易;成功原因;启示
中图分类号:G1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2-0164-02
一、中韩影视文化贸易发展现状
(一)韩国影视文化贸易发展劲头强劲
在1998年韩国政府“文化立国”战略引领下,韩国影视文化作品成为了主打对外输出产品。韩国影视剧出口值屡创新高,长期处于贸易顺差的状态。数据显示,2013年韩国广电节目对外输出额高达2.42亿美元。其出口市场覆盖了亚洲、美洲、欧洲的33个国家和地区,以有相似文化底蕴的中国、日本等亚洲国家为重要战略基地。韩国影视作品由于类型丰富,剧情生动,角色刻画细腻,内容积极向上,深受国内外观众喜爱,韩剧版权价格也因此不断攀升。
(二)中国影视文化贸易发展状况不尽人意
中国影视文化贸易起步晚,虽每年都以较大幅度增长,但一直处于贸易逆差状态。影视剧的进出口过于聚集,主要从美、日、韩等国引进,向亚太地区输出,其中更以东南亚地区为主。影视剧类型、主题都过于单一,内容缺乏新意和国际化眼光。因此,相较于其他产业,中国影视文化产业无论国内外都处在较低位置。
二、韩国影视文化贸易成功的原因
(一)韩国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
“文化立国”政策提出后,韩国政府逐步出台了《文化产业发展五年计划》《文化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文化产业被确立为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影视文化成为重中之重。影视剧的发展拥有了优越的政策环境。韩国信息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也为影视剧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技术帮助。韩国政府还不断增加对文化产业的资金支持,相关资金扶持额度不断增加,设立了“文化发展基金”,对特定项目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韩国贸易保险公社为了支持并协助那些新人导演以及拥有独特魅力的影片专门成立了“电影产业支援基金”。为推动影视文化产品的对外输出,韩国政府有专门的影音分轨公司,鼓励把韩文翻译成外语,对创造出新成品所花的费用给予补贴,还创立了“出口奖”,最多可以获得奖赏1 000万韩元。
(二)韩国影视文化将东西方文化兼容并蓄
1.借鉴西方文化使韩国影视作品向国际化迈进。韩国电视剧早年是以模仿美国起家的。通过韩国的影视作品,可以看到渐渐增多的西方崇尚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自由的意识形态,也能看到具有好莱坞特色的大投资、大场面、多国元素和精美特技效果。韩国已然成为全球观众的“亚洲好莱坞”。
2.保持儒家传统文化使韩国影视作品受国内外人民喜爱。儒家文化在东南亚地区有着较高的地位,其倡导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也已成为韩国人固有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在韩国影视文化作品中有诸多体现――以积极正面的形象为主人公,在困境中不屈服,始终保持着积极向上的奋发精神。这样的影视作品不仅满足了国内需求,也让外国观众产生了价值认同感。
3.兼容并蓄是韩国影视作品迅速成长的主要原因。“和谐”是韩国影视作品中最关键的特点之一。韩国的影视作品将传统的价值观念与西方国家提倡的民主自由的观念相结合,打造出独特的当今韩国影视文化,韩国影视文化也因此得以推开世界文化市场的大门,实现影视文化的大繁荣。如红极一时的《大长今》,就唯美地弘扬了东方文化,赞美了东方女性;而《哈佛爱情故事》和《皇太子的初恋》这两部电视剧则巧妙地把东方和西方文化结合在一起。
(三)积极开拓海外市场,能准确定位目标市场
因国内市场较小,韩国文化产业把世界文化市场当作主要的战略场地,并分进度,有选择性的开拓市场。把在周边并与其大致相同的价值理念的国家或地区,如中国、日本等作为突破口,进而打开东南亚和欧美市场的大门,并努力发掘潜在的中东和中南美市场。他们会根据出口市场的不同来选择不同的出口影片内容,对于欧洲市场,绚烂的视觉效果和惊险的动作场面较受欢迎,所以出口的影片大都是灾难片、动作片及战争片。而对于有着相同文化背景的中国和日本,则主要出口《大长今》《浪漫满屋》《太阳的后裔》等为代表的家庭伦理剧和浪漫爱情剧来让观众产生共鸣。
韩国还成立了韩国釜山国际电影节,在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韩国文化产业振兴院的境外办事处,以此来提升韩国影视文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国际市场需求的研究与分析,有利于更好地开拓国际市场。
(四)韩国影视文化自身包装魅力
为了获得海外市场的认可,韩国影视公司特别重视塑造影视作品及其中演员的优质形象。韩国影视作品中的俊男美女、唯美的拍摄场景、最新款手机、服饰等物件的出现和使用,吸引了大量观众,也引领了时尚潮流。
近年来,韩国影视文化也逐渐向互联网传播的方式发展,以此增强国际市场运作。如《来自星星的你》和《太阳的后裔》,就是随着互联网的宣传和在世界各国的各大网站同时热播而被众人追捧,随之而火的不只是男女主角,还有啤酒和炸鸡等。
(五)建立开发影视文化产业链机制
韩国特别重视文化产业及其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使经济效益不仅局限于一个点。各产业间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形成了非常坚固的产业链条。比如,韩国影视文化的进步就使得韩国各地的旅游业、饮食业等其他行业得到共同发展,促进了韩国经济的兴盛。
反观中国的影视文化贸易,无论在认识上或是政策措施、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影视节目制作等方面都与韩国有较大差距。中国影视文化贸易想要获得长足发展,借鉴韩国成功经验是可行的路径之一。
三、韩国影视文化贸易成功对中国的启示
(一)中国政府应加大对本国影视文化贸易的支持力度
政府的扶持与认同是影视文化产业贸易发展的首要保证。借鉴韩国经验,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应给影视文化贸易一定的政策支持,逐渐完善影视文化贸易的法律法规机制,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体制,设立资金支持影视文化贸易机制。应加大对影视文化贸易的投入,通过采取出口退税和补贴等政策措施鼓励和促进高品质影视作品的出口,缩小并消除我国影视文化贸易逆差。鼓励个人和企业赞助影视文化事业,建立各种影视文化基金会,实行专款专用,以利于影视文化贸易的繁荣。
政府在体制改革上还应着重解决发行渠道不畅通、打击盗版力度不够大、电影院瞒报票房等一系列问题。要不断推动有关影视方面的各项改革,努力提高影视工作者对工作的积极性并发挥出其创造力,并使文化和市场资源都能得到有效的配置。
(二)文化传承与融合并举,提高影视文化产业竞争力
影视业强调“内容为王”,在“文化折扣”和“文化壁垒”的影响下,我国很多的国产影视剧都不被海外市场所接受。而在这一问题上,韩国影视业就做得很好,他们把本土化与国际化结合在一起,形成自己的个性特征,让国内外观众都能接受,这是我国最应学习的地方。中国有着长达五千年的历史,这些丰富的文化资源都是属于中国的宝藏,体现了中华民族最本质、最具有特色的东西,必须保护与传承。同时,可以结合西方的审美和欣赏习惯,找到中华文化中最能被外国观众认同的部分,并且对不同的国家与市场,调整产品制作与包装的策略,打造出拥有中国特色的文化精品,使中国的影视文化在全球激烈的竞争中拥有较强的竞争力。
(三)努力创建文化品牌,早日打入国际文化市场
拥有良好的口碑和品牌效应是影视文化产业进军国际市场的秘密武器。具备了品牌影响力才有市场号召力,才能吸引一线的演员、制作团队和发行团队进行合作,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与更通畅的发行渠道。美国电影中的变形金刚、迪士尼等就形成了世界知名的文化品牌。韩国影视作品也创造出了属于韩国独有的文化品牌,比如生日喝海带汤、汗蒸、扎羊角帽都让人第一时间想到韩国。
中国的影视文化产业必须增强品牌意识,积极提倡品牌战略,加强影视品牌宣传,并改变运营方式,开发与之相关的衍生产品,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创造出更理想的战略效益和经济利润,提升中国影视文化在海外市场上的地位。
(四)大力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人才是发展各项产业最为关键的因素。我国可以学习韩国经验,在各大高校开设专门的影视文化专业或课程,积极推进人才在国际上的交流,定期与国外高校做相关的人才交流项目,定期让影视从业人员出国进行培训,培养出具有国际水平的影视文化产业专业人才。与此同时,我国可以建立并完善影视人才激励机制,用物质奖励等积极留住国内影视人才,努力营造出一个良好的影视人才从业环境,进而吸引大量的外国优秀影视文化产业人才进入中国,帮助我国的影视文化贸易不断繁荣。
(五)注重影视产品的原创性,努力建立完整的产业链
中国的影视文化产业处于中游和下游阶段,即销售产品的状态,与韩国注重原创开发相比,只能获取较低的经济利益;加之市场拓展意识不强,营销工作欠缺,中国的影视文化产品市场化程度较低,未能形成完整产业链。为此,应学习韩国经验,变模仿为创造,鼓励影视专业人员发挥创意,打造出属于中国独有的影视作品类型;努力建立影视文化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的联系,形成一条有效的产业链,推动不同产业间的配套工作,使得影视文化产业能与其他相关产业协同发展,促进中国影视文化贸易的发展,从而带来较高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 李丹丹.韩国文化产业贸易成功经验研究及对中国的启示[D].石家庄:河北经贸大学,2013.
[2] 江曼.我国影视文化产业出口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D].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
一、中韩贸易现状
(一)中韩贸易现状。早在20世纪九十年代,中日韩三国学者就提出构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构想,但是由于三国之间的 历史 遗留问题的影响,使得这一构想迟迟未付诸行动。在此情况下,
(二)原因分析。中韩两国贸易不平衡的存在是难免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若是这种不平衡持续存在并一味地扩大下去,终将会影响双边贸易的健康 发展 。在发展中韩 经济 关系的过程中,也存在诸多不利因素: 政治 上,东北亚地区存在安全隐患,这对中韩经济关系发展所需要的良好的外部环境的形成和维持构成威胁。美国因素和朝鲜因素在某种程度上对中韩经济关系的发展起了一定的制约作用;经济上,中韩经济关系中诸多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中韩经济关系的发展。韩国 金融 危机对中韩经济关系造成了负面影响; 历史 、思想文化上,中韩在冷战时期形成的历史隔阂成为两国经济关系顺利发展的障碍性因素。中韩在文化上的某些差异也对中韩经济关系的健康发展有一定的消极影响。尤其是在近期整个国际经济走软的形势下,大量韩企的驻华分支机构、商社等纷纷撤离。由于中韩双边贸易中有相当部分是通过在华的韩资 企业 承担的,投资的大规模“缩水”势必会影响目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双边贸易的发展。此外,中韩两国的贸易依赖度及竞争度急剧深化,这将成为中韩两国未来贸易发展的极大障碍,进而对两国产业及经济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三、问题的解决
论文摘要:随着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占据越来越大的份额,如何提高我国服务贸易水平,促进持续快速发展成为一个重要课题。做为同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国家,韩国在服务贸易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值得我们研究借鉴。
一、中韩服务贸易的现状
1 中国服务贸易现状
中国服务贸易近年快速发展,2006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达91.9亿美元,进口额达100亿美元。中国的跨境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982年到2005年增长了35.5倍,其中服务贸易出口增长近29倍,年均增长15.9%,是同期世界服务贸易平均出口增速的两倍。但中国的服务业起步晚基础薄弱,虽然近10多年来发展速度增快,但与发达国家甚至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2 韩国服务贸易现状
韩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受到世界服业经济升温的影响。在服务贸易方面,韩国发展速度很快,1993-2005年间,韩国的服务贸易增长速度为超过10%,高于货物贸易8.42%的增长速度。2006年韩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1225.1亿美元,其中,进口518.7亿美元,出口706.4亿美元,逆差187.6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14.9%,20.2%和37.4%。
二、中韩两国服务贸易比较
1993-1999年,韩国服务贸易总额略高于中国,但相差不多。1999年以后中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总额超过韩国,2005年中国服务贸易总额是韩国的1.54倍。1993-2005年中韩两国在服务贸易上均表现为逆差,但可以看出韩国的贸易逆差远小于中国。1993年韩国服务贸易逆差是中国的3.9倍,而到了2003年中国的服务贸易逆差却是韩国的1.11倍,2005年韩国逆差明显加大,为中国逆差的1.53倍。1993-2005年中韩两国服务贸易占总贸易的比重表现为韩国高于中国。1993年韩国为14.08%,中国为10.33%到了2005年韩国为18.6%,中国为11.7%。
中国服务贸易增长的速度快于韩国,所以中国在服务贸易总量上仍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中国要想在未来的世界贸易中取得突破,必须加快服务贸易的发展,提升其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发展地位,提高服务贸易在世界贸易中的份额。
三、影响比较优势的因素
目前关于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的决定因素的理论分析较为零散。概括起来,这些因素有政府的管理体制即制度安排;自然资源、文化传统;公司策略与服务基础设施等。
1 政府管理体制
韩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从韩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状况来看,韩国政府的扶持政策是成功的。韩国的服务贸易在这一方面的优势在于政府制定了积极的服务业政策和规划。
在中国,尽管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但中国特色的体制性困境,仍严重制约中国服务业发展。当前中国服务业的问题在于政府监管过多,并且没有独立统一的管理机构。由于管理机构过多,手续办起来也太麻烦,盖章太多,程序太复杂。这种没有独立统一管理的机制,造成了我国服务领域的管理混乱、不利于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通过借鉴韩国的经验能对中国服务业的发展有所启发。
2 健全法律法规
韩国服务贸易领域,金融服务,国际租赁业务,个人休闲文化服务及信息通信是其主要的组成部分。在这些领域韩国都加大了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调整。韩国政府1999年制定了《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提出振兴文化产业的基本方针政策。为适应数字化信息时代的发展需要,近些年陆续对《影像振兴基本法》等原法进行修订,被废止或修改程度达70%左右;为保护主要IT基础设施,使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免于网络攻击,10个政府部门的96项设施被确定为核心战略IT基础设施,范围涵盖了金融、通讯、交通、能源及社会保障等部门。
而中国的实际情况是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的保护。近些年,在政府的推动下,出台了《著作权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由于中国建立现代版权制度的时间不长,在版权保护方面的经验还不丰富,现行的著作权法律制度与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和飞速发展的社会各项事业的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各种侵权盗版活动普遍存在,严重扰乱了社会市场经济秩序,更为严重的是将会阻碍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
3 人才的培养
为了满足服务业专门人才的需求。韩国决定自2000年至2005年共投入2000多亿韩元,抓紧培养复合型人才。重点抓好电影、卡通等产业的高级人才培养。同时,加强艺术学科的实用性教育,扩大文化产业与纯艺术人员之间的交流合作,构建“文化艺术和文化产业双赢”的人才培养机制。
4 加大资金投入
目前韩国在加大对服务业研究投入的力度,对服务部门的研发支出快速增长,年均增长率超过10%。我国服务业由于长期得不到重视,相关投入较低。这直接影响到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提高。因此,资金支持能为服务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奠定基础,增强服务贸易的竞争力。
论文摘要:随着服务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占据越来越大的份额,如何提高我国服务贸易水平,促进持续快速发展成为一个重要课题。做为同受儒家文化影响的国家,韩国在服务贸易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值得我们研究借鉴。
一、中韩服务贸易的现状
1中国服务贸易现状
中国服务贸易近年快速发展,2006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达91.9亿美元,进口额达100亿美元。中国的跨境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982年到2005年增长了35.5倍,其中服务贸易出口增长近29倍,年均增长15.9%,是同期世界服务贸易平均出口增速的两倍。但中国的服务业起步晚基础薄弱,虽然近10多年来发展速度增快,但与发达国家甚至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2韩国服务贸易现状
韩国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受到世界服业经济升温的影响。在服务贸易方面,韩国发展速度很快,1993-2005年间,韩国的服务贸易增长速度为超过10%,高于货物贸易8.42%的增长速度。2006年韩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1225.1亿美元,其中,进口518.7亿美元,出口706.4亿美元,逆差187.6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14.9%,20.2%和37.4%。
二、中韩两国服务贸易比较
1993-1999年,韩国服务贸易总额略高于中国,但相差不多。1999年以后中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总额超过韩国,2005年中国服务贸易总额是韩国的1.54倍。1993-2005年中韩两国在服务贸易上均表现为逆差,但可以看出韩国的贸易逆差远小于中国。1993年韩国服务贸易逆差是中国的3.9倍,而到了2003年中国的服务贸易逆差却是韩国的1.11倍,2005年韩国逆差明显加大,为中国逆差的1.53倍。1993-2005年中韩两国服务贸易占总贸易的比重表现为韩国高于中国。1993年韩国为14.08%,中国为10.33%到了2005年韩国为18.6%,中国为11.7%。
中国服务贸易增长的速度快于韩国,所以中国在服务贸易总量上仍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中国要想在未来的世界贸易中取得突破,必须加快服务贸易的发展,提升其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发展地位,提高服务贸易在世界贸易中的份额。
三、影响比较优势的因素
目前关于服务贸易比较优势的决定因素的理论分析较为零散。概括起来,这些因素有政府的管理体制即制度安排;自然资源、文化传统;公司策略与服务基础设施等。
1政府管理体制
韩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从韩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状况来看,韩国政府的扶持政策是成功的。韩国的服务贸易在这一方面的优势在于政府制定了积极的服务业政策和规划。
在中国,尽管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但中国特色的体制性困境,仍严重制约中国服务业发展。当前中国服务业的问题在于政府监管过多,并且没有独立统一的管理机构。由于管理机构过多,手续办起来也太麻烦,盖章太多,程序太复杂。这种没有独立统一管理的机制,造成了我国服务领域的管理混乱、不利于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发展。通过借鉴韩国的经验能对中国服务业的发展有所启发。
2健全法律法规
韩国服务贸易领域,金融服务,国际租赁业务,个人休闲文化服务及信息通信是其主要的组成部分。在这些领域韩国都加大了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调整。韩国政府1999年制定了《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提出振兴文化产业的基本方针政策。为适应数字化信息时代的发展需要,近些年陆续对《影像振兴基本法》等原法进行修订,被废止或修改程度达70%左右;为保护主要IT基础设施,使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免于网络攻击,10个政府部门的96项设施被确定为核心战略IT基础设施,范围涵盖了金融、通讯、交通、能源及社会保障等部门。
而中国的实际情况是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的保护。近些年,在政府的推动下,出台了《著作权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由于中国建立现代版权制度的时间不长,在版权保护方面的经验还不丰富,现行的著作权法律制度与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和飞速发展的社会各项事业的要求还不能完全适应。各种侵权盗版活动普遍存在,严重扰乱了社会市场经济秩序,更为严重的是将会阻碍服务产业的健康发展。
3人才的培养
为了满足服务业专门人才的需求。韩国决定自2000年至2005年共投入2000多亿韩元,抓紧培养复合型人才。重点抓好电影、卡通等产业的高级人才培养。同时,加强艺术学科的实用性教育,扩大文化产业与纯艺术人员之间的交流合作,构建“文化艺术和文化产业双赢”的人才培养机制。超级秘书网
4加大资金投入
目前韩国在加大对服务业研究投入的力度,对服务部门的研发支出快速增长,年均增长率超过10%。我国服务业由于长期得不到重视,相关投入较低。这直接影响到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提高。因此,资金支持能为服务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奠定基础,增强服务贸易的竞争力。
关键词:中韩自贸区;黑龙江省;物流园区
中图分类号:F06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3-000-01
中韩自贸区的建成,不仅促进了中韩两国经济贸易的发展,更是东北亚地区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中韩是东亚最大的经济体,而黑龙江省是东北亚经济地带的核心和腹地,黑龙江省与韩国在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方面具有较强的互补性,韩国现在已成为黑龙江省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和第四大投资来源国。黑龙江省及时抓住相关的契机,2015年3月30日,由省长陆昊带队,黑龙江省在韩国首尔举行“2015黑龙江一韩国经贸合作推介会暨黑龙江省重点产业项目对接洽谈会”,向韩国企业宣传黑龙江省的产业投资机会与发展潜力。黑龙江省与韩国在物流业、信息产业、旅游业等领域都有更深更广的合作空间,促进中韩贸易的发展,而贸易的发展离不开物流的发展,如何提升物流的发展,促进物流园区的建设、满足是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拟构建航空物流核心产业园区
哈尔滨作为黑龙江省的省会,利用其独特的地理位置、经济发展优势,在龙运物流园区、哈东华南城商贸物流园区等园区的基础上,拟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镇建立临空开放经济综合试验区,具置位于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东南侧区域,总规划用地约43平方公里,拟建设航空物流区、航空保税区、航空教育培训基地、核心产业园区等。飞机拆解基地与跨境电商物流两个项目,作为先期启动区,规划用地约4.9平方公里,紧邻机场跑道。这样便于开展高的服务平台,同时也是国际航空物流门户的枢纽,更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和提升带来了新鲜的血液。
1.硬件基础设施设备的完善
运输是物流的两大功能支柱之一,运输的设施和设备是保证物流高效、准确、快捷的先决条件,所以作为不同运输方式的公路、铁路、航空、水路都应该加强建设和构建,并且使不同的运输方式能够有效的衔接,达到现代化要求的现代交通体系。
在公路建设中,要进一步加强向偏远的乡、村级公路的拓展,同时也要延伸高速公路的抵达范围,建设以哈尔滨为中心的宾县、五常等高速公路环线,加大沿边公路的建设,继续加强国道建设,形成一圈多线的公路网,促进客货市场的良性发展。
在铁路建设中,继续扩大哈牡、哈佳为代表的东环线的建设和“哈大齐北绥哈”铁路西环线的完善,同时进行沿边铁路的建设,形成四通八达的铁路运输网络系统。
在航空运输建设中,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哈尔滨太机场的扩建,同时建设一批民用和通用的机场,并对佳木斯等现有机场进行扩建等相关建设。依托机场及陆空联运,大力发展航空物流业;依托哈尔滨现有航空制造产业基础,通过存量优化和增量布局,积极发展航空制造业;通过龙头企业和大项目带动,引进和培育发展临空型电子信息制造业;依托机场客流及便捷交通优势,加快发展商务、商贸、金融、旅游、总部经济等高端服务业。
继续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重大水利工程,加快全省水利设施现代化进程。
2.物流园区建设的原则
(1)位于城市中心区的边缘地区,一般在城市道路网的外环线附近;在众多交通运输通道中,公路仍然是主要的货运方式
(2)位于城市物流的节点附近,现有物流资源基础较好,一般有较大物流量产生,如工业园区,大型卖场等企业集聚区,有可利用和整合的物流资源;从而能更好地节约物流成本;
(3)有利于整个地区物流网络的优化和信息资源利用。最理想的物流园区,应该是铁路网络、公路网络、航空、水空网络的联节点和交汇地
(4)坚持高起点,现代化的原则物流园区在建设过程中,一定结合世界最先进的园区建设经验,把目标定位在世界级的水平上,重视物流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并且以当前的市场经济运行为出发点。
(5)物流园区在建设过程中要积极引进先进人才。在高科技的背景下,一定需要高技能、高学历、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所以要组建一支具有丰富经验、锐意进取、各个层次都有的阶级型队伍,便于物流园区的长远发展规划。
二、围绕“商贸物流”构筑“四个中心”
随着“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和黑龙江省沿边开发开放战略的深入推进,紧紧围绕“引进培育现代商贸物流产业”的中心战略,重点构建“四个中心”。
园区站在打造21世纪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对俄沿边开放窗口和对俄、韩、日、蒙等东北亚国家开发开放桥头堡的战略高度,按照承载国家一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功能的现代商贸物流产业示范园区标准,在商业贸易、仓储物流、电子商务、绿色食品、总部经济、休闲旅游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启动“物流+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智能公路港建设,将全国公路物流网络和新亚欧大陆桥货运通道有效联通。毗邻哈尔滨综合保税区和联通全国铁路货运网络的哈尔滨铁路集装箱中心站,正在建设的哈佳、哈牡高铁将贯通园区,154条铁路专用线辐射东北地区和俄罗斯远东地区。依托众多地理和交通优势,道外产业园区正逐步构建辐射东北亚的“商贸展示交易中心”、“陆港仓储物流全智能服务中心”、“对俄经贸合作交易中心”及“综合物流示范中心”。 [本文由WWw. dYlW.nEt提供,第 一专业教学论文,欢迎光临dYLW.neT]
总之,在中韩贸易背景下,在国家一带一路政策的指引下,黑龙江省物流园区的建设和发展迎来了哪的的机遇和发展空间,物流园区的进一步完善将为龙江经济的腾飞。
(吉林大学 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摘 要:近三十年来,国内学界研究金丽关系的论著逐渐增多,主要围绕着关系史的梳理、重点事件的考述等展开,研究领域逐渐拓展,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对高丽遣使金朝问题的深入研究,对韩国文献资料的挖掘不够深入、运用不够充分等。本文综述学界近三十年来相关研究成果,企望对今后的进一步研究有所帮助。
关键词 :近三十年;高丽;金朝;遣使
中图分类号:K2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3-0004-04
高丽遣使金朝的研究是金丽关系史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重要意义不言自明。然而,学界对金丽关系的研究尚属薄弱,对金丽宗藩关系下的遣使问题,学界关注不够。有鉴于此,本文以国内学界的研究为主,试对近三十年来高丽遣使金朝的相关研究成果加以概述,既是求教于方家,也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这一领域的研究动态,以期唤起学界对该课题的重视。鉴于笔者个人学识和收集资料的局限,难免有所遗漏,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一、金丽关系研究总论
国内金丽关系的研究,大多散见于中朝(韩)关系研究的相关著作中,问题主要集中在关系史的梳理上,间或涉及贸易、外交制度、礼仪的探讨。
20世纪80年代,黄宽重《高丽与金、宋关系》[1]一文,是较早专门论述高丽与金关系的文章。该文运用丰富详实的史料,对高丽与金的关系做了爬梳整理,对金丽关系的研究起到了奠基性的作用。另外,黄宽重《高丽与金宋关系年表》[2]广泛搜集史料,把高丽与金关系按年月日顺序做了整理,将金宋关系与金丽关系对照,便于结合相关背景全面分析金丽关系的变化,是金丽关系年表的初步展现。王崇时的《十至十二世纪初女真与高丽的关系》[3],则对金建国前女真与高丽的关系做了系统全面的梳理。
20世纪90年代,国内学界涌现出一批致力于研究中朝(韩)关系的优秀学者,在中朝(韩)关系问题的研究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其中涉及金丽关系研究的有杨昭全、韩俊光的《中朝关系简史》[4],其中第六章为“辽、金与高丽之关系”,从政治、经济、文化等角度对金丽关系进行了梳理,对金丽间遣使次数做了初步统计。另外,本书还对金与高丽的官方贸易往来,即所谓贡赐贸易做了简单介绍。刘永智的《中朝关系史研究》[5],第六编第六节“金代与高丽争夺大同江以北的领土”,主要考述了金与高丽的九城、保州等领土之争。
这一时期,主要运用《高丽史》与《金史》对不同时期金丽关系进行梳理的还有杨通方的《五代至蒙元时期中国与高丽的关系》[6],何适之《论十二世纪初金与高丽的外交》[7],《中朝关系通史》编写组编著的《中朝关系通史》[8],蒋非非、王小甫《中韩关系史(古代卷)》[9]等,这些论著大多在前人的基础上,对基本关系史实进行梳理论述,故多有重复。此外,还有朴真奭等编著的《朝鲜简史》[10],陈尚胜的《中韩交流三千年》[11],这些著作由于体例限制,对金与高丽关系的介绍都非常简略。
进入21世纪,随着中朝(韩)关系研究的进一步深入,相关研究成果日益增多,金丽关系的研究也有所发展。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魏志江的《中韩关系史研究》[12]一书,上编“辽金帝国与高丽之关系”其中第四至八章按照时间顺序,对金丽关系进行了较系统的研究,对金与高丽的和战、保州问题的交涉、双方朝贡关系的确立、金丽间经济文化的交流诸问题进行了论述,为我们清晰地梳理出金丽关系的发展脉络。杨军的《东亚封贡体系确立的时间》[13],从东亚封贡体系的角度,对金丽外交使节往来的制度化特征进行了初步研究,对金丽使节往来进行了量化的分析。杨教授指出,辽金与高丽已经确立起封贡体系内的册封朝贡关系,标志着东亚封贡体系的确立。这一全新的观点,为金丽关系、东亚朝贡体系的进一步深入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付百臣的《中朝历代朝贡制度研究》[14],以中朝宗藩关系研究为基础,论述了中朝历代朝贡制度的确立、发展、完善和瓦解的历史过程,作者力图总结出中朝朝贡制度的特征与规律,并阐述其在东亚国际关系中的影响,该书可谓中朝朝贡关系研究的补缺之作。其中涉及金丽关系的方面,作者从高丽对金朝朝贡、金朝对高丽遣使两个方面,详细梳理了金丽朝贡关系的史实,列出了《保州问题解决后高丽向金朝朝贡活动一览表》以及《金朝遣使高丽一览表》等。另外,还有孟古托力的文章《女真及其金朝与高丽关系中几个问题考论》[15],也有涉及金丽之间外交往来、使节礼仪等具体问题。
这一时期还有一个特点,开始有学者对金丽关系之间一些具体问题展开研究,取得的成果是可喜可贺的。魏志江的专文《辽金与高丽的经济文化交流》[16],将辽金与高丽的经济交流形式分为:朝贡贸易、使臣夹带贸易、榷场贸易和密贸易四种。本文虽主要侧重辽与高丽的经济文化交流,但作者指出,由于金丽间经济文化交流的史料匮乏,故依据高丽对金朝贡“一依事辽旧制”而加以推断,得出金丽间经济文化交流当不会逊色于辽与高丽的规模的结论。周峰的《论金世宗时期的金丽关系》[17],以金世宗时期的金丽关系为研究对象,考述了金世宗对郑仲夫之乱、赵位宠之乱的对策等问题,指出金世宗始终在维持金丽宗藩关系的前提下,尽量避免干涉高丽内政。赵永春,玄花的《辽金与高丽的“保州”交涉》[18]一文,针对辽金与高丽间的“保州”交涉这一重大问题,对史料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考述,并从“保州”交涉这一问题上总结出辽金对高丽“仁者”“友善”,高丽对辽金则“智者”“事大”的不同的外交政策。孙建权的《金丽交聘路线考》[19],是针对金丽交聘路线考查的专文,作者利用金、高丽、宋三方史料来推断高丽与金的交聘路线,主要考述了由高丽开京至金中都这一条金丽交聘的主要路线,同时兼及金初由高丽开京至金上京,金末由高丽开京至南京开封府等两条路线的叙述。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时期国内高校硕博选题开始关注金丽关系研究,如朱晓乐的《高丽与我国辽金王朝外交关系略论》[20],将辽金时期的高丽外交与东亚局势结合起来,进行了细致分析。玄花的《金丽外交制度初探》[21],从金丽外交制度的研究入手,对金丽外交制度的形成、外交制度的内容、外交使节的使命及派遣,以及金丽间外交的礼仪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吕士平的《金丽使节贸易研究》[22],将金丽使节贸易划分为萌芽、发展、繁荣三个阶段,指出金丽间贸易类型为贡赐贸易、私觌贸易、自由贸易和走私贸易,对金丽之间的贸易进行了深入研究。延边大学博士林国亮的《高丽与宋辽金关系比较研究——以政治外交为中心》[23]一文,将丽金封贡关系分为发展、成熟、终结三个时期,按照分期梳理了丽金封贡关系,并对丽宋、丽辽与丽金的外交关系做了多方面比较,通过比较,作者指出丽金对封贡关系下的权利和义务已有明确规定,这种制度化的封贡关系是对前代封贡关系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除此之外,还有麻铃的《辽、金与高丽的战争》[24],曹中屏的《高丽发动争夺曷懒甸的战争与丽金关系》[25],孙希国、宋俊成的《试论女真及其金朝与高丽之间的战争》[26]、《金与王氏高丽的贡赐贸易》[27],黄纯艳的《宋代朝贡体系研究》[28]等论著在不同程度上论及金丽关系。
总的来说,金丽关系的研究虽然受史料缺乏的限制而无法深入,但近些年,学者们通过广泛搜集中外文献和碑刻资料,逐步将金丽关系的研究推向完善。
二、高丽遣使金朝研究
关于朝贡关系,韩国学者全海宗在《韩中朝贡关系概观》[29]中将朝贡关系划分为典型朝贡关系和准朝贡关系两种类型,高丽对金朝朝贡属于典型朝贡关系。张博泉先生在《金史简编》[30]里也指出历史上有两种性质的藩属国,一是属于中国国内的藩属,即地方民族政权;一种是中国国外的藩属,但是在政治上同中国王朝有一定的君臣关系,高丽就属于后一种。高丽遣使金朝是其维系与金朝宗藩关系的重要手段,然而在现在的金丽关系研究中,这一方面的研究尚且薄弱。下面按几个重要问题进行综述。
(一)金丽朝贡关系的确立时间
高丽与金朝的朝贡关系何时确立,由于以不同的标准作为朝贡关系确立的标志,故学界存在不同的认识。主要有以下几种:
1.高丽仁宗四年四月。此种观点以高丽仁宗四年(1126),高丽遣郑应文、李侯入金上表称臣为金丽朝贡关系的开始。这是学界的普遍观点,通史著作和大部分学者都持此说。如陈尚胜、孟古托力、杨昭全、周峰、麻铃、付百臣、汪高鑫、张维华、曹中屏、玄花、黄纯艳等。
2.高丽仁宗七年十一月。此种观点以高丽仁宗七年(1129),高丽遣卢令琚、洪若伊入金进纳誓表作为金李朝贡关系的真正开端。
杨昭全、韩俊光[31]指出,1129年高丽遣使入金进誓表之后,双方关系转为君臣之间的朝贡关系。此后高丽经常以贺正、贺节、进方物、贺登极以及告奏、告哀、吊唁等名义使金,金则经常以册封、贺生辰、横宣、告哀、吊唁等名义使高丽。蒋非非、王小甫[32]认为,虽然1126年高丽已向金朝称臣,但迟迟未上誓书,也没有行金朝年号,直到1129年进誓表,才标志着高丽正式成为金的属国。魏志江[33]进一步指出,在金人看来,进纳誓表是其行使对高丽宗主权以及由此确立金丽以贡关系为主要形式的宗藩关系的凭证。朱晓乐[34]、林国亮[35]持同样观点。同样,吕士平[36]认为,高丽1126年上表称臣,与金朝君臣关系虽已“既成事实”,然而朝贡关系只是初步确立,直到1129年高丽进纳誓表,金丽外交关系才算是正式确立。
3.高丽仁宗二十年七月。此种观点认为直到高丽仁宗二十年(1142),金正式册封高丽王,以及高丽正式使用金朝皇统年号,金丽朝贡关系才算正式确立。
黄宽重[37]指出,即便是1129年高丽向金进誓表,实际上高丽并未诚心事金,在其国内民间的资料中,仍有并记宋金年号的,甚至有只记宋年号不载金年号的现象。作者认为,直到1141年,宋向金称臣纳贡,金的东亚盟主的地位亦定,高丽于1141年4月,遣使至金贺上尊号,1142年,金正式册封高丽王,高丽正式奉行金皇统年号,高丽与金的封贡关系才正式确立。何适之[38]同样认为,在1136年,金熙宗“颁历于高丽”之后,高丽于1142年7月始行金皇统年号,才标志着以高丽对金朝贡制度为主要内容的金丽宗藩关系全面确立。
(二)高丽遣使金朝的次数
关于高丽遣使金朝的次数问题,学者们因掌握的史料、视角和统计方法的不同,也存在不同的统计结果。
杨昭全、韩俊光[39]统计了1115-1234年高丽遣使金朝一共174次。陈尚胜[40]、汪高鑫[41]皆采纳。对此,孟古托力[42]指出,杨昭全所统计的174次是不准确的,并根据《金史·交聘表》粗略统计为272次,同时指出仍然存在大量遗漏,应远不止此数。
另外,杨军在其专著《中国与朝鲜半岛关系史论》[43]中统计了1115-1214年高丽一共遣使金朝350次,平均每年3.5次。林国亮[44]统计了1127- 1212年为359次,平均每年4.16次。玄花[45]则统计了1142-1213年共197次。
(三)高丽遣使金朝的特点
关于高丽遣使金朝的特点,限于史籍记载的缺乏,目前学界尚未有对这一问题专门研究的文章,只散见于中朝关系研究的论著中,下面介绍几种代表性的论著。
孟古托力在《女真及其金朝与高丽关系中几个问题考论》[46]一文中指出,高丽作为金朝的藩属国,依据传统承担一些义务,其中,按特定礼仪定期朝贡、国王接受册封、使用金朝正朔等尤为重要。高丽常将多种使团同时派往金朝,这些使团各有专项任务和名称,不能混淆,不可兼代,但可搭伴而行,同时被接见。正常情况下,高丽使节的专一性很严格。同时,作者对高丽使臣出使金朝的过程,如时间、贡道、贡品等做了简单叙述,遗憾的是没有进一步展开研究。至于高丽对金朝的遣使臣服,作者强调,高丽不仅仅是慑服金朝的军事威力,而且也信服、崇拜金朝文化的发展和成就,所以高丽藩属于金朝,进入以金为首的天朝体系,不断遣使赴金。朱晓乐[47]在其硕士论文中采纳此种观点。最后,作者强调,对于金丽使节的研究,应该将《金史·交聘表》与《高丽史》关于使节的记载互补。
杨军在《中国与朝鲜半岛关系史论》[48]一文中将金丽之间使臣往来分为两类:一种是常规性的遣使,即高丽每年按惯例遣使4次,贺正旦、贺生辰、进奉使、谢生日使,同时指出,自大定以后,此种出使已经制度化。双方间常规遣使的比例多为高丽4、金朝1,或高丽5、金朝2。一种是应对突发性事件的遣使,如对国丧的遣使,高丽要派出奉慰使、祭奠使,金朝则派出敕祭使、慰问使、起复或册封,同时高丽针对金朝的遣使需要逐一派出回谢使臣。因此,杨教授指出,金与高丽之间不仅保持着稳定的朝贡关系,而且,双方朝贡关系已经呈现出制度化的特点。
朴云龙的《高丽与宋朝交聘问题探讨》[49]一文,对高丽遣往宋朝的使节的选派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总结,对分析高丽遣往金朝使臣问题具有借鉴意义。玄花的硕士论文[50],运用前辈学者所使用的常使与泛使的概念,对金丽使节及其专任使命做出了分析。作者列出了高丽常使和泛使的类型,在高丽使臣的选任问题上,作者借鉴发展了朴云龙的观点,认为高丽使臣的选派和金朝使节的选派一样,无专任使节之官,皆临时委任,且高丽多选能文知礼的人充当使节。作者指出,从使节个人角度而言,其与统治中心的关系越近,越易被派遣出使。遣使特点方面,作者认为双方遣使已经制度化,有一系列象征金丽君臣关系的使节,且这些使节的派遣存在制度性的对应关系,高丽必须回应金国的使节。另外,该文还对金朝接见高丽使的礼仪做了介绍。
付百臣在《中朝历代朝贡制度研究》一文中指出,高丽与金朝除保州投入人口问题外,并无太大矛盾,双方礼尚往来朝贡表明了宗藩关系的象征意义。作者论及,由于金朝对高丽朝贡的钥匙是求名不求利,在这种情况下,高丽大臣争当朝贡使,遗憾的是,作者并未对使臣的特点与选任等问题展开进一步的探讨。
另外,林国亮的博士论文[51],将高丽对金遣使与高丽对宋、对辽遣使做了比较研究,其中涉及遣使的频率、使节的品阶地位等问题。黄纯艳在《宋代朝贡体系研究》一书中,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对高丽与金朝朝贡关系的建立、高丽与金朝的使节交聘、受册封与行年号、朝贡礼仪及文书格式等几个问题做了叙述,是关于高丽遣使金朝研究的最新成果。
综上所述,由于学者们的辛勤笔耕,近年来国内金丽关系的研究成果不断出现。许多文章视角新颖,论述缜密,极具启发性,为进一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国内学界对高丽遣使金朝这一重大课题的研究,一方面多散见于中朝(韩)关系史研究的著述中,只是在梳理史实时附带提及;一方面仅仅关注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问题,缺乏系统性的分析与研究,故学界对于高丽遣使金朝的研究还比较分散,未能做到系统而深入。笔者认为主要是由于学界对韩国方面的资料的挖掘还不够深入,或者说还没有充分利用所掌握的韩国资料,对史料的运用仍停留在《金史》《高丽史》《高丽史节要》,对韩国碑刻墓志资料的运用不够。笔者相信,随着资料的不断发掘以及学者的不懈努力,今后在这一问题的研究中必将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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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韩 出版交流 现状
[中图分类号] G23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853(2012) 02-0094-04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China and Korea have been carrying out communication activities in the publishing field more and more frequently. The cooperation has stridden forward from copyright trade to in-depth capitalization, which has yielded preliminary fruits. The mutual-visits between the people in political and publishing academic areas have provided favorable opportunity for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communication activities. Meanwhile, the book fairs and financial-aid programs have become significant platform for the publishing communication and cooperation of the two countries. After in-depth rethinking on the above-mentioned situation of Sino-Korea publishing communication, the author puts forward the development prospect of Sino-Korea publishing communication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globalization and digitization of world publishing.
[Key words] Sino-Korea Publishing communication Current situation
1 中韩出版交流现状
近年来,中韩两国出版交流活动日趋频繁,互相成为重要的合作伙伴。虽然版权贸易仍是双方合作与交流的主要方式,但是目前两国出版业之间的合作开始由版权贸易合作向深度资本合作迈进,并取得了初步成果。两国政府、出版学术界的人员互访为两国出版交流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利契机。此外,两国书展平台和出版资助推广项目更是两国出版交流与合作的助推器。
1.1 版权贸易增长迅速
近年来,韩国一直是中国重要的版权贸易伙伴。2009年中国向韩国输出版权253种,从韩国引进版权799种,较2004年分别增长159%和134%。2004年―2009年中国向韩国输出版权数量的比重为10%―20%,韩国一直是中国的第一大版权输出国;同时期,中国从韩国引进版权数量的比重为3%―6%,位列美国、英国、日本之后,入围中国版权引进国榜单前五。
1.2 企业合作成效显著
中韩两国出版企业间的合作模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从报纸海外版印点在韩国开通,到与韩国当地出版机构合作出版报纸韩文版,中国出版企业“借船出海”实现出版、发行本土化运作;从两国图书出版机构合作出版,到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合资或收购的方式落地韩国,实现中韩出版企业的“同舟共济”,策划出版两国人民喜闻乐见的作品。
2004年7月1日,《人民日报》海外版(中文版)首尔印点开通, 2007年10月12日,《人民日报》海外版《韩国周刊》(韩文版)在首尔创刊,《人民日报》海外版(中文版)还将继续在韩国出版发行。2009年7月1日,天津《今晚报》韩国版《新华报》在首尔创刊发行,是该报在1年前创办日本版后在亚洲地区创办的第二个海外版,是韩国发行量最大的主流华文报纸。
2007年中国出版集团所属人民文学出版社与韩国熊津出版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互相引进优秀当代文学作品,韩国已引进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小说《所以》和《月亮背面》。2008年4月,中国出版集团和熊津开始正式接触,5月首尔国际书展期间双方高层经协商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9月第15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上举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签约仪式。2009年6月,双方联手成立海外合资公司――中国出版(首尔)有限公司(木兰出版社),为韩国读者量身打造汉语学习教材和介绍中国的图书,计划每年出版图书20种以上。
2008年5月14日,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与韩国阿里泉株式会社(AREESEM)在首尔国际书展中国展馆举行股权战略合作备忘录签字仪式,以现金购买股权方式,实现同韩方的股权战略合作,6月13日完成此宗收购。作为双方合作的首批产品,阿里泉株式会社出版的《恰同学少年》《爱城》韩文版同时首发。
1.3 人员交流涉及面广
自20世纪80年代末,中韩两国出版学研究者在中日韩共同主办的国际出版学研讨会上有所接触、了解之后,经过中韩双方努力,中韩出版学术研讨会自1996年起至2010年已经顺利召开了十二届。自1997年起,中日韩三国轮流召开大学出版社研讨会,三国大学出版社之间的交流合作机制由此启动。
进入21世纪后,随着中韩两国出版交流的深入开展,盗版问题也成为困扰两国出版从业者的一大顽疾,在中韩两国版权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下,自2006年起由两国版权保护相关机构组织召开中韩版权研讨会,至2010年已顺利举办六届。以2003年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市场监管考察团访问韩国为契机,韩方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与大韩民国文化观光部关于出版交流合作的合约(案)》,中韩两国新闻出版行政机关于2006年正式签订《出版交流合作协议》,为两国间的新闻出版交流与合作提供了政策保证。
1.3.1 中韩出版学术研讨会
中韩出版学术研讨会(The Sino-korea Publishing Seminar)由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和韩国出版学会共同发起。1996年首届研讨会在北京顺利召开。除第三届和第五届为隔年举办外,研讨会每年举办一次,由中韩双方轮流主办。截至2009年,中韩双方借助研讨会这一平台共近80篇。这些论文代表不同时期中韩出版学术研究的最新成果,不仅为两国出版学术界相互了解研究动态提供了有利条件,而且为两国出版业提供了宝贵信息和有益借鉴。
1.3.2 中日韩三国大学出版社研讨会
1997年8月,经中日韩三国大学出版社协会领导协商,第一届中日韩三国出版社研讨会在日本召开,三国交流合作机制开始启动。此后,按照日中韩的顺序轮流承办,每年召开研讨会。2006年第10届研讨会在日本举办,为进一步加强合作、互通信息、资源共享,振兴大学出版事业,三国大学出版社协会签署合作协议书。2007年第11届研讨会在中国杭州召开,三国出版社代表就体制改革、经营管理问题以及出版物市场的新变化进行深入研讨。2008年第12届研讨会在韩国召开,与会人员以“大学出版社学术出版的市场地位和发展战略”和“各国大学出版社间的版权交流”为主题,结合各国、各出版社实际进行互动交流。
1.3.3 中韩版权研讨会
中韩版权研讨会由中国国家版权局和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主办,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韩国著作权委员会共同承办。2006年9月、11月分别在北京和首尔举办第一届和第二届研讨会。此后,研讨会每年举办一次,由中韩双方轮流主办。
2007年9月在第三届研讨会上,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与韩国著作权委员会签订《促进中韩版权贸易与保护合作机制建立倡议书》,旨在加强两国版权机构及企业间合作与交流,促进图书、音乐、电影、电视剧、卡通、网络游戏等版权产业核心领域的合作,共同探索促进两国版权保护及版权贸易发展合作方案。倡议书号召共同建立中韩版权法律信息、版权贸易相关信息及合作交流、专业版权法律服务“三个窗口”,向两国有关行业、企业、权利人提供优质专业的版权服务。
1.3.4 出版物市场监管考察团
2003年11月,以范卫平为团长的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市场监管考察团对韩国出版业现况进行考察,先后拜访韩国文化观光部、大韩出版文化协会、韩国刊行物伦理委员会、韩国电子出版协会、韩国复印传送管理中心、教保书店、坡州出版文化园区。韩国文化观光部文化产业局局长李普京先生向范卫平先生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与大韩民国文化观光部关于出版交流合作的合约(案)》(中、韩、英三种文本)。
2006年5月18日,中国国家版权局与韩国文化观光部签订《出版交流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将交换保护著作权的相关技术及法规信息;不定期举行司局长级会议,协商两国的著作权法及政策,交流防止著作权侵害信息;就著作权交流及合作交换意见,并就著作权领域的政策制定、人才培养及信息交流等进行磋商,不定期举办著作权保护问题论坛;加强两国著作权相关政府官员之间的交流及培训,并促进双方著作权团体之间的交流;在世界贸易组织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机构举办的会议及工作项目中互相协助,谋求两国共同利益。
1.4 书展平台作用明显
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和首尔国际书展为中韩两国出版人搭建了良好的交流合作平台。2008年首尔国际书展上,中国作为第一任主宾国参展,使两国的出版交流与合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笔者相信,2012年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上韩国的主宾国活动会为两国出版界带来更多惊喜。
1.4.1 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
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由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文化部、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联合主办,中国图书进出口(集团)总公司承办。1986年9月,首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成功举办。2005年第12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首次设 “主宾国”, 2012年韩国将作为主宾国参展。2005年―2010年韩国参展商数量从19家增至30家,其中大韩出版文化协会、建筑世界株式会社、PK版权公司、胡萝卜图书版权公司、韩国爱力阳公司、熊津出版集团、知耕社、艺林堂、大教出版、教元几乎每年都来参展。
1.4.2 首尔国际书展
首尔国际书展,在韩国文化旅游部和韩国书商联盟协会的支持下,由韩国出版文化协会、韩国文化广播公司和韩国展览中心联合举办。2008年5月书展首次设 “主宾国”,中国作为第一任主宾国参展。中国主宾国展台面积600平方米,共展出中国图书近1.5万册,来自国内89家出版单位的代表和作家代表、文艺团体代表共计260余人组成中国主宾国代表团,共接待韩国参观者5万余人。中国展团达成版权贸易协议、意向共计386项,中国展台现场销售图书2100余册,组委会组织各类活动43场。
1.5 资助推广项目粗具规模
进入新世纪,中韩两国政府非常重视两国图书在国外的推广工作,分别通过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和韩国文学翻译院的相关资助推广项目向海外推介各自的优秀作品。
1.5.1 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
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新闻出版总署发起并实施,2006年1月正式开始运行,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已经成为我国新闻出版业对外开放的品牌工程。该计划主要采取资助翻译费的方式,鼓励各国出版机构翻译出版中国图书,通过作为文化载体和沟通桥梁的图书,为外国读者用自己熟悉的语言阅读关于中国的图书,使其更完整、更真实地了解和认识中国。截至2010年10月底,该计划工作小组已与黄梅、熊津、西格马、宇镛、多乐园、Darunsaenggak、Gimm-yong等近60家韩国出版机构签订124项资助出版协议,资助图书类别主要涉及传统文化、儿童图书、名人传记等。
1.5.2 韩国文学翻译院资助推广项目
韩国文学翻译院2001年4月成立,旨在推动韩国文学走向世界,积极援助国际间的文化交流活动。2008年11月开通中英双语网站koreanbooks,具有韩国图书信息检索功能,提供韩国出版社与商的信息、韩国图书摘要与节选、国际书展参展信息等。该院自2008年参加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设独立展台。据该院事业部本部长金允珍介绍,截至2009年9月底,该院已资助约70种韩国作品在中国出版。
2 中韩出版交流发展设想
在国际出版全球化、数字化这一大背景下,中韩出版交流要跟上国际新闻出版业发展步伐,以传统媒体和新兴数字媒体为载体,以中韩大型出版企业为龙头,以资本运作为纽带,促进中韩两国全方位的出版交流与合作。
2.1 重视新兴业态,扩大文化产品贸易
网络、手机、多媒体阅读器、电子期刊等新型媒体为国际出版交流提供了新的载体和方式。中韩两国出版企业应该积极开发利用数字、网络等现代传播技术,通过网络出版、按需出版、数字图书馆和网上书店的建设,采取连锁经营和网上销售等多种方式扩大各类出版产品的实物和版权贸易。
2.2 培育市场主体,推动出版企业合作
鼓励和支持中韩两国有条件的新闻出版企业,通过融资、合资、合作、参股、收购兼并、企业重组等方式到对方国家去,实现两国新闻出版企业交流与合作的“本土化”运作,生产更多适销对路的外向型出版产品,丰富两国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2.3 培养外向型人才,提升人员交流水平
加强面向中韩出版合作与交流的外向型、复合型、国际性新闻出版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力度,定期对专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队伍的专业化、国际化水平。借助中韩高校的力量,建立中韩翻译人才库,将对中韩文化兴趣浓厚、翻译水平高的人士纳入人才库,使翻译类图书更适合双方国民的阅读习惯。
2.4 利用好书展平台,深化出版项目交流
要继续利用好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首尔国际书展及其他国际书展,促进中韩两国出版企业、出版从业人员的广泛交流与合作。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建设一批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中韩出版交流项目、示范园区和基地,通过重大项目带动更多的中韩新闻出版企业参与到合作交流活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