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04:30:48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监督员履职报告,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夯实基础,建设一支高素质监督员队伍
一是抓好队伍管理。颁发聘书和工作证并建立监督员信息管理档案;实行“分组管理”,选出12名工作态度积极、社会威望高的监督员担任组长,安排12位工委干部任联络员,形成了工委统一调度,联络员服务沟通,组长组织协调的队伍体系。二是抓好教育培训。通过长春机关党建网向监督员提供相关政策法规讯息,定期组织座谈和培训,不断提高监督员履职能力。三是规范活动开展。要求明察暗访活动必须在组长或联络员的带领下进行,发现问题时至少保证有两名监督员同时在场,并就发现的问题写明报告,由组长或联络员签字后报送机关工委,保证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问题。
完善制度,构建义务监督员履职长效机制
一是制定工作办法。明确义务监督员的职责、权利、纪律及活动方式,使监督员发挥职能有依据、有规范、有保障。二是完善了义务监督员党建工作考核赋分制度。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赋予监督员3分的评分权。三是建立义务监督集中活动月制度。全年开展1-2次集中活动月大检查,并将集中检查的时间、范围和形式以制度固定下来,使监督员心中有数,便于更好地开展活动。
多角度宣传,营造义务监督员履职氛围
一是抓好机关内部宣传。机关工委把义务监督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强调部署,逢会必讲、逢检必查、逢事必说。二是扩大媒体宣传。通过各种宣传载体,适时跟踪报道义务监督员工作情况。三是加强导向宣传。组织召开窗口单位负责人廉洁从政集体约谈会和市直机关窗口单位负责人培训会,通过集体约谈、经验交流、警示教育等方式,及时化解一些窗口单位对义务监督产生的思想负担,使他们做到习惯于在约束和监督下工作。
多方联动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作用
一是多方联动,强化督查。2013年先后组织明察暗访33次,开展集中检查6次,暗访覆盖面达到95%以上,发现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松散、窗口建设硬件不配套和服务的态度有待加强等问题25个。二是认真调研,倾听意见。2013年,先后3次组织义务监督员座谈会和调研会,征询到有关机关纪律作风方面的意见83条,梳理出可行性建议5条予以采纳并落实,做到将力量集中到群众关注的问题上。三是积极发动,传播正能量。充分利用义务监督员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威望,将暗访的过程中发现的廉洁从政、高效办事、热情服务的亮点人物和典型事迹宣传到社会各层面,发挥正向文化对作风建设的持久促进作用,树立好党政机关的正面形象。
向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是纪检监察工作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强化一线监督,保障项目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通过推行向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制度组制度,更好地预防项目建设中的各项廉政风险,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工程在监督中完成。
二、工作原则
向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要坚持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并重的工作原则。既要依法监督监察项目法人和相关人员遵纪守法,保证项目建设各个程序环节合法合规、规范运行,又要监督项目建设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和执法单位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努力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保障重大建设项目投资安全、质量优良、廉洁高效实施。
三、派驻范围
对经中、省、市、县政府批准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未达到规定投资总额,纪检监察机关认为有必要派驻监督检查组的建设项目。
四、派驻程序
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应在项目招标公告前5日内,向县纪委监察局提出书面派驻申请,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由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建设项目实际,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选调人员组建派驻监督检查组,并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后,统一制证、挂牌上岗。
派驻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由县纪委监察局统一领导。向重大项目派出监督检查组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在政府指定媒体、网站上公开监督检查组人员、办公地点、投诉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机构设置及职责
派驻监督检查组负责对所驻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独立开展工作,并向派出机关负责。
(一)机构设置
派驻监督检查组的监督员人数视项目规模而定,一般由2-3人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由不低于项目单位副职级别的人员担任。
派驻人员应具备如下素质条件:1、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廉洁自律;2、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事业心;3、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4、具有一定项目建设管理和纪检监察专业知识。
(二)工作职责
1、派驻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履行下列职责:
(1)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承诺履行情况;
(2)监督检查项目建设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情况;
(3)监督检查建设项目报批手续履行情况,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投标情况,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工程项目变更、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4)监督检查行业监管部门对重大建设项目履职情况;
(5)受理、处理投诉和举报;
(6)完成派出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派驻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派驻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不得派驻至现在或曾经管辖、工作过的项目建设单位或者近亲属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设项目;
(2)派驻人员不得参与、干预项目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
(3)派驻人员不得干预项目建设单位正常人事安排;
(4)派驻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为个人及其亲友谋取私利;
(5)派驻人员不得参加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安排或者支付费用的影响公正履职的活动;
(6)派驻人员不得泄露项目建设单位的商业秘密等;
(7)其他应遵守的纪律规定。
六、监督检查方式及程序
(一)派驻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采取下列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1、列席项目建设单位召开的有关会议;
2、实地查看工程质量、现场管理和工程进展情况,必要时进行抽样检查;
3、听取项目建设主管单位和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
4、查阅、复印有关文件、资料,向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有关情况;
5、履行职责的其他方式。
(二)派驻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对一般问题,建议相关人员及时纠正;对重要问题,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应在5日内向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反馈情况,建议及时整改;对影响重大的问题,监督检查组和监督员应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2、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整改建议起5日内向监督检查组书面回复整改情况,监督检查组应对整改事项进行跟踪检查。
3、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纪检监察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应予以整改,整改报告书面报纪检监察机关。
4、监督检查组在工作中发现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未能正确履职造成建设项目重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或阻挠、干扰监督检查组行使职权,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当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或查处。
七、工作要求
(一)各镇、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向重大建设项目派驻监督检查组制度的推行落实工作。对符合派驻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提出派驻申请以及造成建设项目重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的,县纪委监察局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和查处。
(二)监督检查组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工作中应当建立监督工作日志,对发现的问题登记备案,健全档案资料。
县政府副县长李淑艳
同志们: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源头治超是省里的统一部署,也是"三车"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车辆超限超载,对道路、桥梁的破坏性很大,同时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构成很大威胁。为提高全县道路的完好率、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抓好"三车"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力推进源头治超工作。县政府业已成立**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县交通局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治超措施,研究工作方法,及时掌握情况,当好政府参谋。县公安、安监、监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有序推进以源头治理为重点的治超工作。特别是公安、交警部门,要继续牵头抓好"三车"整治工作,加大对县城路面的管控力度,决不允许超载车辆从城区道路穿越,对"三车"违法行为一律按法律法规上限规定进行处罚。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本次源头治超采取向石料生产企业派驻安全监督员的办法,即向每家石料生产企业派驻3名安全监督员,其中县牵头部门安排2人、所在乡镇安排1人。县牵头部门为主要责任单位,所在乡镇为协同责任单位,由县牵头部门包片或包乡镇负责,县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全县现有石料生产企业42家,其中店埠镇15家、桥头集镇12家、长**镇4家、石塘镇5家、包公镇3家、古城镇3家。具体分工是:县公安局负责店埠镇,县交通局负责桥头集镇、长**镇,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石塘镇、包公镇,县农机局负责古城镇(见附表)。县安监局要迅速召开各砂石企业负责人会议,传达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砂石企业必须配备称重设备,严格执行货运车辆称重、登记等有关规定。
三、严明纪律,严格执法。县牵头部门和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正确处理好本地本单位工作与源头治超的关系,保证所抽调的安全监督员能全身心地投入源头治超工作,对参与源头治超的人员要给予必要的车辆和经费保障。2010年6月18日起,县牵头部门和所在乡镇所有安全监督员必须进驻到砂石开采企业,进驻时间暂定两个月。安全监督员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轮流驻守,要重点把好两个时段,即每日11:30——14:30和18:30-次日6:30。所在乡镇要组织村居干部参与监督、协助看守,并为县牵头部门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安全监督员不仅要在岗在位,而且要履职尽责。要督促石料企业配备计重设备,对进出厂区、货场的车辆状况、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实行登记制度,严把货运车辆进场关、登记关、装载关、称重关、出场关,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督促石料企业禁止为无合法经营手续的货运企业或黑头车装载货物;负责将企业超装、车辆超载等违法违规情况在第一时间向机动处置组报告。机动处置组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见附表),接到安全监督员的情况报告后,机动处置组要迅速赶往现场,对违规企业进行教育、处罚,视情做出停业整顿、公安部门停供炸药等处理决定,同时县环保、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要一并介入调查。
一、监督对象及范围。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
二、监督责任。局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认真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局长统一领导,全面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机关各处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处室(单位)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处室(单位)全体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各处室(单位)其他负责人应协助主要负责人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并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3.局领导、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及时纠正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不良问题。
4.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逐级报告。
三、监督方法。日常监督管理按照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主动监督、关口前移的要求,采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随时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工作、学习、生活、家庭等方面的状况。
1.开展谈心活动。谈心活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见的原则,达到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增进理解、找准问题、形成共识的目的。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及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的负责人、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本处室同志谈心每年不少于一次。继续执行干部职工与领导约谈制度。通过谈心,及时分析干部现状,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对干部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帮助解决。主谈者要做好谈心记录。
2.征求服务单位意见。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每年向服务单位征求意见不少于一次。各处室(单位)对服务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适时向服务单位反馈。
3.聘请行风监督员明查暗访。局聘请为人正直、有责任心、关心财政事业、敢于进言的日常管理监督员若干名,重点对财政干部工作、生活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员可通过谈话了解、模拟办事、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情况通过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反馈,对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
4.召开家属座谈会。各分管局领导每年至少召集分管处室人员家属召开一次座谈会,以通报情况、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相互沟通。
5.重点帮助。对日常监督中发现有工作不认真、存在不良嗜好、家庭不和睦等现象的重点人员,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局领导应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沟通,重点帮助,防微杜渐,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财政干部队伍纯洁。
【关键词】卫生监督;信息化
信息化是当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事关卫生监督事业发展的战略举措。从2007年3月,国家统计局批准了2010版《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我们齐齐哈尔市卫生监督所在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的部署,抓住卫生监督信息工作的难得发展机遇机,使我所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得到了较大的发展。
1 提高对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创新,信息产业持续发展,信息网络广泛普及,信息化已经成为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决策监管水平的重要标志。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是卫生监督科学化、规范化,有效提高效率和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充分认识到,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是卫生监督科学决策的必然要求。通过信息分析可以确定卫生监督工作重点,查找薄弱环节和空白地带,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工作的决策措施。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是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政务公开、履行政府服务职能的必然要求。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系统记载履职情况,发现并及时纠正履职不到位甚至履职缺失的重要手段。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是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监控权力运行过程,用科学的手段预防控制腐败的重要措施。
2 紧跟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的部署,做好落实工作
根据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 “以应用为基、制度为纲、创新为魂”的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新思路。我们监督所建立和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
(1)首先,按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等规定的要求,实行信息工作领导责任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实现了卫生监督信息工作从上到下在人员上得到保证。
(2)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根据信息化工作的具体要求,我们要重新修改和制定了具体单位的《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卫生监督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完善了信息工作组织机构,及时对有关信息报告工作进行调整;同时对基础资料,如本单位、本地区信息管理人员、信息录入人员的基本信息、权限的分配等进行了设置和分配。
(3)加强了对卫生监督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
要及时掌握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及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的有关要求后,做好有关人员培训工作。对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人员、骨干卫生监督员进行理论培训和上机操作进行了培训,进一步进行了应用性的培训,做到培训及时、指导到位,不留盲点。
(4)及时跟踪指导,加强信息工作的过程控制
随着信息化工作的不断深入,对于刚刚接触的一些在电脑操作不太强项的卫生监督人员来说,达到一定程度需要一个过程。我们就利用现场指导、网络通信软件、电话指导等形式,指导辖区各监督机构和所内科室进行对卫生监督信息的及时处理。每张报告卡的每个元素、每个栏目及其逻辑关系,认真讲解;信息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和《中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手册》要求,对卫生监督个案报告做到依法统计、规范管理,严格审查、核对数据,确保数据来源于卫生监督各项业务工作,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根据国家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努力实现工作转变
国家卫生监督“十二五”信息化建设的思路和主要内容,就是“建立覆盖全国的卫生监督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卫生监督的实时、动态、高效管理”的目标要求,使信息化和卫生监督业务发展同时推进、以信息化带动卫生监督工作创新,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2010年―2013年的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由每年的汇总填报逐步转变为个案信息的实时上报。我们清楚的认识到:传统的统计报告,“重收集、轻应用”,不善于运用信息来分析指导卫生监督工作的决策与执行,信息收集、分析水平不高,缺乏科学性、系统性,信息和工作共享能力差。我们要根据工作实际,利用网上汇总数据,及时分析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问题,通过分析报告,我们看出卫生监督的重点工作由原来的食品卫生占较大比重转变到现在以公共场所和医疗卫生为监督的重点的监督工作局面。
总之,面向未来,卫生监督工作任重道远,我们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随着国家和省的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的资金投入的不断加大,我们卫生监督事业在信息化这条高速公路迅猛的前进,我们卫生监督人正在以新的风采展现在世人面前。
参考文献:
在全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
建设监督员颁证会议上的讲话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XXX
(20__年11月4日)
同志们:
为深入推进全市规范化政务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市规服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全市各行业聘请40位同志为我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监督员(以下简称规服监督员),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聘任颁证大会。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聘的规服监督员们表示热烈的祝贺!对你们积极参与全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刚才,市规服办、政务中心主任刘明玉同志就前阶段的规服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完全同意。下面,我代表市委、市政府讲几点意见:
一、 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规服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体现党和政府形象,事关改革发展大局。首先,加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客观要求。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作出了战略部署,明确提出了“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要求。为此,我们要把认识统一到中央的战略部署上来,不断深化规服工作提升机关行政效能。第二,加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是服务“两个加快”的现实需要。为促进四川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的工作目标。我市是极重灾区,百废待兴,灾后恢复与重建工作倍受关注,机遇与挑战并存,这就必须按照“非常之时,要有非常之为;非常之事,要尽非常之责”的要求,为灾后重建提供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第三,加强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是改进工作作风,顺应群众期盼,实施亲民、便民、惠民工程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我市各部门在推进职能转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机关工作规范程度不够,效能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如:行政审批过多过滥,该放不放,以批代管现象突出;行政审批流程优化不到位,环节多,设置不合理,群众办事不方便;“两集中,两到位”落实不够,有的单位服务窗口存在“只挂号,不看病”;服务意识不强,仍然有、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为此,我们必须把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同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同广大群众的迫切需求结合起来,紧密结合我市灾后重建的实际,努力提高各级干部对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工作的认识,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加快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以优质的政务环境,高效的机关效能,服务“两个加快”,促进“两个加快”。
二、明确职责,确保履职到位
规服监督员要按照“都江堰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认真履行规服办赋予的工作职责,积极开展监督工作。一是要对各乡镇、市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履职进行监督。二是要对机关落实“四项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社会评议制),以及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三是积极参与市规服办组织的评议、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四是积极参加市规服办组织召开的有关工作会议,听取和了解规服工作的安排部署。五是对市规服办委托的其它监督事项实施监督。
三、加强学习,切实提高规服监督的实效
为快速推进我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更好地服务于灾后重建,不仅需要全市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也需要各乡镇、各部门工作人员“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更需要规服监督员积极开展监督工作,建言献策。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你们的工作提三点希望:
第一,要加强自身建设。市规服办聘请你们为规服监督员,这既是市委、市政府对大家的高度信任,也是人民群众对大家的殷切希望。大家一定要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站在对市委、市政府负责,对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负责的高度做好监督工作。特别是当前,灾后重建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希望你们加强学习,抽出一定时间,学习研究有关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知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监督水平,在监督中提高自己、在提高中实施监督。同时,规服监督员也要不断规范自身行为,自觉接受规服办的指导,严格遵守监督纪律,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第二,要敢于坚持原则。监督工作大都是挑毛病、找问题,有时还要得罪人。作为规服监督员,在问题面前要敢于坚持原则,善于辨别是非,正确履行规服办赋予的职责。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言之有据、言之有理,凡事做到公平、公正,不掺杂个人偏见;用法律、法规、政策说话;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断改进监督方法,努力提高监督质量。
第三,要突出监督重点。结合灾后重建和实际,按照“依法规范、廉洁高效、诚信便民”的工作准则,当前的监督重点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部门是否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找文章上文秘站]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二是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是否完善,质量是否提高。是否建立“四项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和社会评议制)并落实到位。三是部门执法行为是否依法规范,特别是对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是否做到了有效的规范和监管。四是亲民、便民、惠民措施是否落实。特别是相关部门是否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并将所有行政审批纳入政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受理,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工作要求,切实解决政务中心和便民中心窗口“只挂号,不看病”的问题。五是乡镇是否完善了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特别是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场所、人员、经费、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六是否严格执行了《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
达川区检察院在院党组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高检院、省市院的有关规定,遵循“坚定、深化、提高、规范”的工作思路,将人民监督员工作作为落实“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执法理念的重要载体,扎实开展工作,推动了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深入开展。多年来,我院采取不同方式定期向人民监督员报告检察工作及宣传情况,使人民监督员进一步了解、关注、认可和支持检察工作,深化人民监督员的监督空间。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工作总结、“公众开放日”、 领导班子考评座谈会等重大活动,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及时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机关的重大事项。定期召开人民监督员座谈会,扎实做好信息收集工作,了解社会大众对检察人员行为规范、执法办案活动情况的反映,并书面征求人民监督员意见和建议,把征求的意见作为本院开展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一名联系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检察干警,通过与本院3名监督员的工作联系和交流,笔者就人民监督员的角色问题进行一点理论的探讨。
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贵在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扬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优良传统,保持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所以,在选择人民监督员的时候必须要坚持人民本质,在确保人民监督员的纯洁,做到从群众中选来,选来就是为群众做实事,从而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基于此,我院历来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在听取各方意见并充分酝酿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初步提出候选人名单,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最终确定人民监督员名单,呈报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选任的3名人民监督员既有基层代表,又有来自企业、行政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较强的议事能力。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监督员要兼具“三者”关系。
一、人民监督员要成为检察业务的精通者
因为检察机关是维护人民利益的重要部门,责任重于泰山。而人民监督员是代表社会公众监督检察工作的。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监督员,缺乏专业知识,是难以胜任工作的。如果是一个没有法律学历或法律工作经验的人被选为监督员后有必要参加检察院组织的各项学习来不断地提升自己。通过学习,明确了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了解人民监督员要按时列席有关会议,及时了解检察工作情况,依法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要踊跃参加了人民监督员检察业务学习交流活动、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相关执法检查活动,参与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活动,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提高。作为聘请人民监督员的检察院一方,也要主动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的性质、职责及最高人民检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使他们充分认识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了解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的条件、人民监督员的职责、监督工作程序等,更加熟悉掌握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同时,向人民监督员赠阅《检察日报》、《检察工作文件选》和《人民监督》等报刊杂志,不断提高其监督能力和水平。
二、人民监督员要成为检察形象的塑造者
作为国家重要的专业机关,检察院的外在形象关系到执政党在人民心中的地位,关系到国家和政府的执政基础。检察院在群众中的地位不仅体现在公平的法律法规、正义的执纪执法,而且还体现在规范的工作流程、完善的管理制度、良好的工作机制、先进的系统文化、和谐的工作氛围以及干警良好的精神风貌等方面。所有这些不仅需要广大干警的共同努力,全心打造,也需要人民监督员的积极配合。作为检察院一方,要充分利用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与人民监督员密切联系,除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本院重大活动,建立信息平台,及时将检察工作动态通过手机发送给他们,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实现知情权的方式,积极为人民监督员履职创造条件,更好地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让人民监督员认真履行职责,把“七种情形”作为重要监督内容,按照规定的程序扎实开展各项监督活动,做到监督及时、监督准确、监督到位。实践证明,一名合格的人民监督员,入则代表公众,出则代表检察院,不仅要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而且还要有优秀的检察干部形象,要用出色的个人素质代表公众监督检察工作,要以自己良好的监督业绩展示检察干部的风采,在公众面前树立检察系统干警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人民监督员要成为检察文化的传播者
2018年度上半年在局领导的精心培养和关怀下,以及悉心的指导下,我充分发挥出了敬业爱岗,严于律己,擅长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自身优势,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我现在主要协助处理科室日常事务,主要是学校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
学校卫生方面:2018年上半年已开展了2018 年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学校小型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的检查、针对高中考卫生安全的保驾护航行动等。完成对全县20个乡镇、两个街道办事处的46所中小学校的学校卫生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与执法局科室人员与乡镇协管人员对我县辖区内的130家托幼机构托幼机构卫生状况情况进行了调查行动。截止目前为止,已完成国家双随机的16家中小学校检查,并及时进行了公示。在学校卫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并对4所学校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1所学校饮用水500元的罚款。
生活饮用水卫生方面:在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同时,生活饮用水也同时进行中,现场检查了全县24个集中式供水单位(包括国家双随机单位6家)。从单位的卫生许可资质、管理,到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及知识培训;从水厂的基础硬件设施,到制供水工艺流程的运转情况;从水源卫生的防护,到出厂水的自检能力等进行检查。并对6家供水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总罚款金额27700元。目前还有1件案子正在处理中,暂未完结。
在工作中。我做到了以下方面:(一)注重团结,搞好协调,增强工作合力;(二)内练素质,外树形象,营造稳固的团队;(三)增强素质,提高修养,完善自我。
二、廉洁自律、思想作风建设情况
半年来,我可以负责任地表白自己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和内容的财物,与管理相对人没有任何工作以外的接触,我会坚持自己做人做事的原则。表现出一名优秀监督员应有的修养和素质。
三、存在的问题和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