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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依法治理工作的首要任务的法制宣传教育,如何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新型公民,这是新形势下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回忆过去,我们对广大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无疑取得明显成效,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表现在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上,“一般高”,讲远近不够;教育对象上,“一锅煮”,分彼此不够;教育内容上,“一阵风”,抓经常不够;教育方法上,“一副样”,出生动不够;教育推进上,“一家忙”,搞合力不够。这些问题,既是我们的薄弱环节,也是我们对广大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改进和创新的着力点。必须在内容、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和改进,特别要在增强针对性、趣味性、实效性上下功夫。
法制宣传教育本身是一门面向人的应用科学。人民对法制宣传教育认识总是有一个由低到高的发展过程,同时又是多方面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态度来认识和对待它,克服“走过场”和“教条主义”,注重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系统性建设。所谓系统性建设,就是用系统论的观点,将法制宣传教育看作是一个多方面、多层次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强调依据“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理念,顺应新形势发展要求,针对不同教育对象特点,开展目标环环相扣,内容层层递进,方法包罗万象的法制宣传教育,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相适应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新体系。
一、目标上的远近配套。目标是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归宿和起点,在整个法制宣传教育系统中处于指导和支配地位,对于确定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按照目标的实现时间、可能程度,可以分为根本目标和具体目标、长远目标和近期目标等等。改进法制宣传教育,首先就是要分层次设置目标,要从公民各自不同的特点开始,根据培养广大公民“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总目标。设计出切合不同群体的分目标,由近及远、阶梯式、连贯性将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导向一个更高的层次。在不同群体的分目标下,各群体中的教育对象又分别有不同的具体目标,有的要着重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的要提高公正执法能力,有的要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有的要提高法律素质,有的要着力培养法制观念等等。所有这些分支目标、近期目标,都是对总目标、长远目标的分解和具体化,他们都是最终指向总目标和长远目标并成为其基础。我们在确定目标时,就应该做到既立足现实找对策,突出针对性;又把握未来求发展,看到远近目标之间的连贯性,使二者上下相接,互相配套。
二、对象上的分层有序。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个多层面的复合体,包括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是普法教育对象。按每一轮五年普法工作综合情况考察,可分为重点普法对象和一般普法对象。重点普法对象类别可分为领导干部、公务员、司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村级组织领导。领导干部还可分为地(厅)级、县(处)级、科级;公务员还可分为行政执法人员、无执法职能的公务员;司法人员还可分为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干警;青少年还可分为青少年学生、社会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还可分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员工;村级组织领导还可分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般普法对象类别可分为工人、农(牧、渔)民、城镇街道居民、个体工商业者、常住外来人口。这些类别和层次既有共性,又有个性。表现在公民作为社会成员上,他们有共同的基本需求和行为规范;表现在公民作为独立个体上,他们又千差万别、各不相同。成功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就是要抓住公民的共同规律,把握整体性的同时,仔细分析公民不同特点和实际接受能力,对症下药,因人施教。
三、内容上的系统衔接。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确定,很大程度是受教育对象不同特点的制约和影响。具体到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就是一方面要适应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法治社会”的需要,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另一方面要着眼于培养全面发展的公民,为公民的健康成长服务。根据这两个方面的要求,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既要鲜明地体现时代特色,紧跟形势的发展,又要从实际出发,保持一种动态的稳定性和连贯性。就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总体框架而言,可以概括为四个大方面:一是要深入学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要将学习宣传《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和根本性工作摆上日程,努力提高广大公民的《宪法》意识。要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培养公民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二是要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引导经济主体依法进行经营和管理,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公共卫生和文化,体育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建设,推进文化和体育 事业发展。三是要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以及知识产权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同时,在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工作中也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预防和解决社会矛盾。四是要深入开展“一学三讲”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加强对公民守法和依法维权观念的培养,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进一步提高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的能力,促进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等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应该看到,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要素根据它本身所要解决的问题,又表现出等级有序的层次性。比如,同属法制教育对象的领导干部和农民教育就是两个不同的层次,领导干部是提高依行政的能力,农民是提高法律素质的问题,领导干部教育层次要高于农民教育层次。法制宣传教育的全过程就是一个有序递进的运动过程,它立足于公民不同特点的实际,有的放矢;又根据人的认识规律,循序渐进。
四、方法上的生动多样。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就当前而言,我们要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主线,以灵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原则,力求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载体,把抽象的法律条文形象化、生动化。具体至少要落实五项宣传教育载体:一是“法律广场”。在城镇人群密集地设立固定“法律广场”,如:休闲广场,影剧院露天广场等分别设立法律宣传处,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宣传及法律咨询解答活动。二是“法制文艺”。要与文化、剧团等部门共同创作编排一台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制文艺节目,在城、乡、村、屯巡回演出,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辐射面,推动“法律六进”活动有效开展。三是“普法专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辟“普法专栏”,采取银幕字幕、宣传口号、法律条文、法律讲座、以案说法等形式,通过电视等覆盖面,把法律知识传送到千家万户,达到“家家户户是课堂,随时随地学法律”,以此解决人员难集中和死角盲区的问题。四是“法律大集”。在农村乡(镇)集贸市场设立“法律大集”宣传处,以各乡(镇)集贸市场日定为“法律大集”活动日,县依法治县办统一制作一整套关于“法律大集”活动的形式,力求图文并茂、形式多样、通俗易懂,到各乡(镇)巡回宣传。五是“法律橱窗”。充分利用乡村公开栏,开设乡村“法律橱窗”,乡(镇)每周一期并轮换一次内容,村每半月一期并轮换一次内容,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法律进乡村活动有效开展。不仅仅如此,还有很多方法,但各种方法的运用都应该与内容相适应,符合广大公民的认识规律和心里活动规律、要适时、适度、不能脱离实际,或千人一面,或生搬硬套。同时,由于广大公民特点不同和复杂性,也决定了方法运用的多样综合性,既要针对不同对象,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又要多路出击,优势互补,以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总目标。
“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征文:法制宣传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及作用
普法的核心环节是法治的宣传教育,法治的宣传教育与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是否存在着一个关联关系呢?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会产生一个什么样的作用呢?找出它们之间的关系,找出它们之间的影响,对我们科学地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具有积极的作用,所以我们有必要对之进行研究,这一点正是本文的指导思想。
首先,我们知道一个社会的法律制度是该社会的上层建筑,是其经济等的集中反映,并为其服务;那么该社会的经济等是其经济基础,是决定该社会上层建筑的基础;这是经典作家的经典理论,根据这一经典理论,社会的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是一对矛盾的对立统一体。法治的宣传教育是为法律制度服务的,所以这种行为也是社会的上层建筑的范围;社会的经济发展,社会本身的发展都是社会的实体内容,是经济基础的范围;所以我们可以根据经典作家的理论知道,法制宣传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是一个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关系。但是在我们国家,由于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制度和产生它的经济基础虽是矛盾的对立统一体,作为它们的主体都是人民,所以两者在代表利益上是一致的,也就是说两者的价值取向是同构同向的。那么基于此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对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本身的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反过来也一样,我们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越是发展的好对我们的法律制度走向完善就越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基础性保障;当然有了更加有力的基础性保障,法律制度的宣传教育也就会更有物质基础,也就会做得更好;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法制宣传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着一种矛盾统一关系,它们之间具有相互促进的作用。所以我们应当明白做好法制的宣传教育虽然相对于经济发展来说是一种务虚性的工作,但它同样重要,也是对社会的经济发展的一种促进;同样道理,做好社会的经济发展是我们的现实需要,对不断地完善社会的上层建筑是一种物质前提,两者都很必要,都很重要。
我们认为,法制的宣传教育是法律制度落实执行的观念实现途径。也就是说立法的目的,立法的内容,只有向全社会广泛地宣传和教育,才会在全社会中产生对该法的了解,知晓,才会在人们的观念中树立起该法的观念,才会在人们的意识中以之为规范,从而去自觉自为的规范自己的行为。这个过程我们看到它其实就是法的执行和落实的一个观念上的实现过程。当然法律一旦经过合法程序产生,并不以社会某些成员是否了解其内容为其生效的前提条件;也不以某些成员不了解该法的内容而对该成员不产生拘束力;但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反映,是用来维护人民的利益的,所以不希望任何人糊里糊涂地受到制裁。我们的法律不是以事后的惩罚为唯一目的的,所以法律的观念实现显得尤为重要,这就是我们普法的目的所在;我们的法律以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秩序,在观念上实现为最高境界。法律在观念上的实现,是在社会成员中形成自觉自为地守法,以良好的社会秩序规范成员的行为。所以法制的宣传教育是实现法制观念实现的有效途径和手段;社会更多成员自觉自为的守法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内在积极因素;社会更多成员的自觉自为的守法以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性条件;所以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构成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一种环境动力,具有积极的意义。比如,我们的行政执法以往的做法都是一种被动性的执法,也就是当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产生以后才去给与惩罚的,但是这种惩罚(来源:文秘站 )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同类违法现象,为什么呢?就是这些行政相对人并不是人人都从观念上形成了一种自觉自为的守法意识,从而没有内在的拘束力,当然也不排除某些行政相对人根本就不知道相关法律的内容,当然也就不知道他们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所以被动执法的结果是:同样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执法工作量很大,效果不明显。我们的行政执法体系,对象多,领域广,具有源头性,如果在这里使我们的对象能够自觉自为的去守法,那么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本身的发展都会大有改观的。
法制的宣传教育是强化社会法制环境的有效手段,依法治国不仅仅需要把立法工作和执法工作,司法工作做好,更重要的是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法制环境;因为不管是执法,还是司法,这些工作在更大程度上具有事后性,也从而使之具有被动性;但是全社会形成一种浓厚的法制环境后,这种环境本身就是一种力量,对社会成员具有矫正力。我们做好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不仅使社会成员树立起法制意识,还会在这种宣传教育的过程中进一步强化人们的法制意识,就会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浓厚的法制环境,在这个环境中人们的言行就会受到环境的制约,同时这种环境的强化还会推动社会的法治进程,这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来说无疑是一种推动力量。我们知道,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没有一个很好的法制环境,没有一个良好的法律制度,市场经济高效有序地运行就是一种不可能,所以我们做好法制宣传教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摆在我们普法人面前的重要课题,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目的和方式等进行了必要的审视与思考,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思想必须与时俱进
全民普法二十多年来,人民法律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国家民主与法治进程取得了巨大进步。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必须确立与之相适应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思想,做到与时俱进。一是树立正确的普法观念。普法工作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伟大事业,其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是不言面喻的,尤其是我们这样长期浸透在封建历史长河中的国家,更是如此。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吃苦耐劳、默默无闻、坚忍不拔的思想,克服一切可能的急功近利和悲观情绪,把功夫下在对广大群众的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上。二是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要从侧重普及(来源:文秘站 )法律知识,转到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法治精神和法律信仰上来;要从侧重履行法律义务方面教育,转到增强公民积极的法律意识上来,尤其是要用现代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公民的权利意识和义务观念;要从侧重法制教育的普及率,转到强化公民自觉自愿参加法治实践活动上来。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必须不断创新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要求我们必须将普法活动有机地融入到公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之中,使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因此,我们必须突破惯性思维,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尤其要更加注重法治文化的熏陶。一是加大法制文艺的创作和演出。充分挖掘城市街道、社区民间文化资源,鼓励支持群众自编、自导、自演各具特色的法制文艺节目,让群众在日常文化活动中实实在在感受法律的存在。二是加强与现代媒体联手。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全力利用影视、报刊、网络和广告载体等资源,以法制主题词句、动漫图片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还可以尝试市场化运做的方式,组建法制文化艺术传媒公司,编写拍摄播出法制文化艺术影视作品和组织舞台演出活动,编导有关法律与政治、法律与民生、法律与文化、法制史与社会发展等专题电视记录片,着力解决法制文化节的社会性、参与性。好的影视作品既可以产生社会效益,也可以产生经济效益,有了经济和社会效益,就可以使法制文化艺术的创作活动产生良性循环,就可以产生更多的有影响力的法制艺术影视作品。
充分认识加强和改善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可推卸的法定职责。《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并强调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的主体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下,加强和改善学生法制教育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首先,这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早在100多前年,梁启超先生在深刻总结失败原因的基础上,就提出了“新国必先新民”,“欲维新吾国,当先维新吾民”,“新民为今日中国第一急务”的论断,强调要建成民主法治的“少年中国”,必须先着手改造国民性,培养造就一代“新民”。现在,我国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要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又要切实完善推进法治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既要进一步加大对全民的普法力度,提高全体公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更要重点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和法制教育,努力培养造就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从“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国家始终把青少年学生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推进“法律进学校”,就是要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公民意识基础。
其次,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素质教育的核心之一是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学会做人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学法、知法、尊法、守法、护法,学会依法办事,既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又要学会依法规范自已的行为、依法履行作为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因此,是否具有现代法治意识和较好的法律素质,是衡量学生基本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三,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误入歧途的有效方式。近年来,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呈上升趋势及低龄化、团伙化、危害程度严重化的态势,形势比较严峻。究其原因,有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原因,其中不学法、不懂法,缺乏法制观念、缺少对法制尊严的敬畏,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世界著名法理学家贝卡利亚曾指出:“预防犯罪,最可靠也是最艰难的措施是完善教育”。实践证明,加强法制教育,可以抑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可以有效引导青少年自觉守法,可以增强青少年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仰,从而有效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也是一项“希望工程”,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应该下大气力抓好,也必须下大气力抓好。
明确学生法制教育的任务和要求
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牢固树立宪法至上、法律至上的现代公民意识,而不是要求学生学习和熟知所有的法律理论、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成为法律专家。
各级各类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都要突出宪法教育,使学生逐步理解和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与精神,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基本制度,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形成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要适当加大对《儿童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等我国签署加入的重要国际公约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建立对多元文化、少数人群和弱势人群权利的尊重与平等意识。
义务教育阶段应当重点开展法治理念、法律原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学生形成公民意识,初步形成对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的认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掌握社会生活必要的法律常识,建立守法观念。
高级中学、中等学校要进一步深化法治理念、法律原则教育,使学生树立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应具备的公民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比较系统地开展法治常识和一般性法律知识教育,使学生具备依法参与社会生活、辨别是非、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知识与能力。中等职业学校还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保护以及特定职业岗位要求等方面法律法规的教育。
高等学校要进一步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积极推进高校法学理论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引导高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着力加强和改善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
扎实做好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学生法制教育的重中之重,能为进一步开展好大学生法制教育打下扎实的基础,且能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
中小学生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逐步形成的过程中,其心灵如同一张白纸,如果能在其心灵中从小就种下现代法治文明的种子,就能为中小学生成长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奠定坚实的基础。所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对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并切实抓好中小学生法制教育。
抓好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要遵循德育规律,按照将德育融入课堂学科教学、学生管理和学生生活之中的科学方法,创新工作方式,大力推进“法律进学校”、“法律进课堂”,充分发挥学校课堂主渠道作用。
全国“六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全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也明确提出:“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积极探索在学科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形式与途径。”2007年颁布的国家《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更是明确而具体地提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要以有机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各门学科、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为主”,“将法制教育与学校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
中小学学科内容中,无论文科还是理科,乃至体育学科,本身就蕴含着丰富的人文精神、法治精神、人类优良思想品德等内容或因素,而且新修订的《义务教育学科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一大特点,就是在学科课程中强化了法制教育的内容;学科教学本身就应当挖掘和拓展这些内容的教育。为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在加强和改善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过程中,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切实落实“法律进学校”、“法律进课堂”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要通过加强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课题研究,深入系统挖掘中小学学科内容中蕴含的法制内容或法制因素,形成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教学指南,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增强教师具体实施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在中小学相关学科乃至全部学科中启动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学科教学中适时、适度渗透法制教育,是学生最容易、最愿意接受的一种法制教育形式,既能使学生在潜移默化、润物无声中学到法制知识、提升法治素养,又能使教师通过备课和教学提升法治素养,还能有效解决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的难题,能实现学校教师“全员育人”的目标。
二是加强中小学思品课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课程计划,严格按规定开齐开足中小学思品课,并强化《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思想政治》等课程中的法制知识的教育,加强对学生进行以《中小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养成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中小学校,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增设法制教育或公民意识教育课程。
三是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法制教育。专题教育具有主题鲜明、针对性强、题材鲜活、教育面广的特点,是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一种好形式。中小学校要根据学生思想实际、认知能力和发展形势,紧密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和发生在学生身边的重大事件,积极利用新生入学教育、国旗下的讲话、党课、团课、主题班会、主体团(队)会、征文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和宣传栏、板报、漫画、小品、模拟法庭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是坚持和完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充分发挥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可以会同法院、检察院、司法、公安等部门,组建法制宣讲团,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巡回宣讲。
五是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局格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宣传、综治、司法、公安、文化、工商、新闻出版、电信、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等部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加强和改善中小学生法制教育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联手净化社会环境,共同抓好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六是建立健全中小学法制教育监督评估考核制度。任何一项重大教育政策、教育工作的实施,不加强监督评估考核,不建立健全监督评估考核制度,都是难以落到实处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实施中小学法制教育的情况,纳入“六五”普法的重点内容,纳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的检查内容,纳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下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校对教师的年度绩效评估考核的内容,切实建立健全年度评估考核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年度评估考核。同时,学校要建立完善学生法治意识、法律素质评价制度,将学生学法尊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情况,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体现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在抓好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同时,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全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抓好对大学生、中职生的普法教育,使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
校园法治文化是重要的育人环境,是无声的普法教师,对提升学生的法治意识、法治素质能起到春风化雨、潜移默化的重要作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环境育人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重要功能。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八荣八耻、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优秀传统文化、科学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内容,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关键词]医院;依法治理;和谐发展
[中图分类号] R19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7)02(b)-0159-04
[Abstract]In order to meet the needs of society, the hospital must follow the road of administering a hospital according to law.As a maternity and child care institution,our hospital integrated the concept of hospital management according to a law into every management level,developed the legal environment of administration,decision,and operation in the hospital,and improve the level of hospital scientization,normalization,and institutionalization so as to boost up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hospital.
[Key words]Hospital;Management according to law;Harmonious development
长期以来,医院坚持以学法用法为基本目标,以维护广大职工和患者的合法权益为宗旨,逐步形成了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执业的良好风气,医院环境不断改善,医疗技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全院无一例非法上访,无一例安全责任事故,无一例政策外生育,无一例,无一例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医院被评为全省首批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医院业务快速发展,业务量、业务收入增长幅度居全省地市级妇幼保健院之首。具体做法如下。
1 强化普法保障,突出一个“全”字
1.1 全员推进普法工作
1.1.1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后勤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具体负责普法工作的实施。
1.1.2 制定详细工作方案 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荆州市妇幼保健院“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实行“院党委统一领导、院部组织实施、院纪委监督考核、各部门密切配合、全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把普法工作纳入医院“十二五”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1],进行统筹安排,切实把普法工作方案落到实处。
1.2 全力保障普法建设
1.2.1 建章立制 建立完整的普法学习制度、普法培训制度和普法考试制度,推动全院上下普法工作健康有序发展[2]。如印发《法律法规汇编》《医院制度职责汇编》《全员岗位责任制》《职工守则》《妇幼保健工作常规》《六五普法学习培训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医疗、护理工作质量考核方案》《患者病情评估及治疗方案修改制度》《患者安全目标制度》《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患者大额费用评估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形成依法管理的良好氛围[3]。
1.2.2 阵地保障 在医院保卫科悬挂治安服务点标牌,把医院学术报告厅、党员活动室、图书室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充分利用院内LED显示屏、宣传栏、广告牌等载体,播放展出依法治院公益广告,传播相关法律知识[4],通过医院简报、医院网站、OA系统和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强化宣传舆论引导。
1.2.3 经费支持 医院加大普法经费的投入,将普法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近五年来共列支普法学习、宣传、培训等专项经费近30余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医院法治建设。
1.3 全面考核普法工作
1.3.1 明确多项考核目标 将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与医院工作计划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整合,制定8项目标责任书,每年年底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年度评先表彰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考核评先的重要内容。
1.3.2 实行多种考核方式 如进行院科两级考核:院办对各科医疗护理质量、医德医风实行百分制月考核,对行管后勤科室实行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月百分制考核,考核分95分以上的,给予责任人单项奖,考核分在95分以下的,取消责任人单项奖。进行全员岗位责任制考核:针对工作量、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公共区域的管理等方面明确岗位责任,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细则,可操作性强,科室每月考核职工,根据得分情况与绩效工资发放系数相挂钩,调动全院职工的服务潜能,形成整体合力。进行反馈式考核:坚持每月开展患者满意度测评,职能科室中层干部、业务科室负责人以及分管院领导工作到位率,将满意度测评每月通报公示,每季度开展采购员工作满意度调查,对反应的问题落实持续改进措施[5]。各病^分别召开患者或家属工休会,同时对出院患者进行电话追踪回访,征求意见及建议,建立整改销号反馈制,不断提高环节服务质量[6]。
2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突出一个“活”字
2.1学习内容活
2.1.1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为职工订阅有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书籍杂志10余种,对干部职工自学法律的篇目、内容、时间、计划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为保证自学效果,制定了学习考试考核制度,不定期组织职工撰写心得、抽查干部职工的法律自学笔记。在集中学习方面,主要是采取专题讲座、观看录像、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把普法学习纳入到全年《职工综合素质教育计划》中,每年集中学习达8次以上,医护参训率达100%,提升学习效果。
2.1.2坚持学习专业法与学习公共法相结合 医院每年将9月定为普法宣传教育月,采取法律专家来院辅导讲课、电视教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7],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儿童发展纲要》《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参与依法治理考试,全院参学率达到100%。
2.1.3坚持内部学习和对外宣传相结合 在院内学习上,对医院所涉及的70多项法律法规仔细清理,汇编成册人手一本,同时购置《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不断加大内部培训力度;在对外宣传上,采取多种形式,利用“12.4”普法宣传日、4.25预防接种日、5.20全国母乳喂养日、8月母乳喂养宣传周、12.1世界艾滋病日等卫生宣传日,通过组织义诊咨询、开设法制宣传专栏、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各项医疗法律法规,多途径、全方位地向社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在报纸、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医院普法动态;利用医院网站、宣传栏、《妇幼简讯》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2.1.4 坚持主题活动与理论研究相结合 以弘扬医院文化为主线,在职工中举办了法治文化漫画比赛、员工法律讲堂,开展了征文和演讲比赛等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近年来,我院已经刊发原创性法治建设论文10余篇;收集普法案例,自制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光碟2部;在省、市卫计委网站、市政府法制网发表稿件十余篇,制作宣传栏和宣传展板20余个,印发法制宣传单20 000余份。
2.1.5 坚持现场培训与网络学习相结合 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监狱、看守所进行现场警示教育,到农村特困家庭慰问,净化思想;邀请市纪委、检察院领导来院进行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安排普法骨干参加市级培训班;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执业医师和重点岗位人员观看反腐倡廉法治教育影片,做到警钟长鸣。2013年开始积极推行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达到规定的学习时间和考试合格后方能通过培训,如参加培训人员离线一定时间系统将自定义重新进行培训,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有效性。通过学习强化医务人员法治思维,近几年,我院全省统一网上普法考试参考率100%。
2.2 学习方式活
2.2.1 领导干部由“被动学”转变为“主动学” 要求班子成员将法制教育同反腐倡廉、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并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教育引导,提高班子成员的法制观念。
2.2.2 全院各科由“重点学”转变为“普遍学” 对干部职工自学法律的内容、时间、计划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制定了学习考试制度,不定期抽查干部职工的法律自学笔记[8]。集中学习主要采取专题讲座、业务轮训的方式进行。把普法学习纳入全年《职工综合素质教育计划》中,每年集中学习达8次以上,同时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促进学习效果。
2.2.3 重点科室由“单一学 ”转变为 “多样学” 突出强化四大安全为重点,立足学习《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事故管理惩处条例》《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医务科、护理部、保卫科、总务科、器械科以及质控办、财务科等科室人员参加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受试率达100%,及格率100%。结合重点科室工作特点,聘请法律顾问、消防官兵、专家教授和知名人士来院进行专题培训及消防安全演练、电梯故障应急演练,提高重点科室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
3 强化法治实践活动,突出一个“融“字
3.1 将依法决策融入办院方向之中
依照《母婴保健法》有关规定,确定了“以保健为主导,临床作后盾,保健与临床结合”的办院方向,改变过去“重临床、轻保健”的思想观念和固定模式,根据业务工作性质和发展方向在妇女、儿童保健医疗特色上做文章,近十年,这一决策使医院得到快速发展,医院业务量及发展规模居全省地市级妇幼保健院首位,医院成为市“贫困白内障复明工程”定点医院,每年超额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任务,产科分娩数、儿科病员量常年位居全市各大医院之首。
3.2 将依法决策融入院务公开之中
认真贯彻执行院务公开的要求,坚持“党务、院务、医务”三公开原则。每年召开两次职代会,审议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在医院重大改革、重大方案出台前后,充分发挥职工议事的作用,在职工中广泛征求意见。对职代会收集到的提案实行责任分解,每月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督导有效落实。对医院重大活动、人事任免、财务收支、职称晋升等定期在院务公开栏公布、公示,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3.3 将依法决策融入院科两级管理之中
坚持按章办事,首先,制定院党委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每月召开两次院长办公会和院长碰头会,统一安排和布置阶段性重点工作,月底在行政办公会上,职能科室汇报落实情况,院领导点评工作,总结成绩指出不足。其次,制定中层干部责、权、利管理办法,明确职责,中层干部享有科内人事权、业务人员进修学习推荐权,经济分配权,享有中层干部贡献奖。其三,坚持用三甲标准规范管理环节,做到“七有”:即管理有专本、考核有标准、检查有专人、统计有专表、资料有专盒、档案有专柜、各项管理有规范。通过院科两级管理的落实,促进全院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医院连续多年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中被评为甲类单位。
3.4 将依法决策融入医疗服务行为规范之中
3.4.1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医院创建活动,依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通过扎实开展医院管理年、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荆楚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创建等活动,努力保障医疗安全。医护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依法聘用,依法执业,医院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做到“六个杜绝”,即“杜绝超范围执业;杜绝出租、承包科室;杜绝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杜绝非法从事性病、艾滋病诊疗活动;杜绝利用B超等技术手段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杜绝违法虚假医疗广告”。
3.4.2 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医疗保健质量 认真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十三项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医疗责任追究制》,防范医疗事故发生。通过临床路径制定规范诊疗行为,使医疗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动作”进行,有效地避免漏诊、误诊,提高医疗质量;按照《献血法》规定,加强血液管理,临床用血符合规范要求;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和医源性感染;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和《抗菌药物临术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促进了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进展[9];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在药品生产、使用,送氧安全、电梯安全,医疗器械的安全质检、用水、用电安全管理等方面,均严格按照安全监督部门标准要求来做,有力保障了广大患者的就诊安全。
3.4.3 开展法律进医院活动,建立第三方介入调解医疗纠纷工作机制,着力实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10] 邀请知名律师到医院为职工进行《侵权责任法》在临床实践中的应用培训,规避风险。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司法部门指导下,我院与街办司法所、辖区派出所联合成立医院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委员会,设立医疗纠纷调解室,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机制[11-13],建立合理、合法调解程序,在调解中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合理,维护好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好医患矛盾。
3.5将依法决策融入商业贿赂治理之中
3.5.1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 邀请市委党校教授来院为全体党员进行“讲规矩,明纪律”专题辅导讲座;医院主要负责人对党员干部进行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培训,要求全院党员干部做到:严以修身作表率,严以用权秉公心,严以律己守规矩,做事要实讲实干,创业要实勇担当,做人要实显品格。
3.5.2 实行廉政责任制管理,标本兼治[14] 邀请市纪委领导来院进行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学习《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法律法规,重点抓源头治理,强化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行业不正之风的蔓延。药品、器械、后勤物资采购负责人每季度向院班子成员及院务公开监督小组汇报执行采购制度和节支情况,财务、审计、工会等部门定期进行市场核查,同时与药品、器械、后勤物资供货商签订购销廉洁承诺书,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落到实处。 安装防统方软件,自觉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接受器械、药品回扣、开单提成和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15-16]。
全面推行依法办院,把普法工作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结合起来,与建成和谐社会具体工作结合起来,与促进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与医院综合管理措施结合起来[17-18],多渠道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推进医院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法制化建设,将会持续实现医院健康发展和长治久安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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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6-11-01 本文编辑:许俊琴)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现新跨越
围绕争创省级法治先进市的总体目标,以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为切入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法治惠民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有效的推进法制宣传工作。
今年以来,我市全力以赴做好五五普法迎检工作,成绩显著,受到省五五普法检查组的高度赞扬,有望获得省级五五普法先进市称号,实现历史性突破。一是市普法办、司法局高标准、高要求落实迎检备点各项工作。市普法办、司法局制定了迎检工作计划,市委办市府办作了转发,市分管领导专门召开迎检工作会议,并成立专项工作督查组,加强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各备点单位精心准备、大力配合,提供了有力支持;市普法办台帐资料整齐规范,为全市迎检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部门联动,形成了创建的浓烈氛围。司法局组织参加了全国、全省法制漫画比赛获得全国和全省两个一等奖,为、为泰州争得了荣誉;普法办组织协调16个部门单位,开展五五普法巡礼《法制报》专版宣传,大造舆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会同法治办组织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了五五普法成果展,100块展牌,声势大,影响大。三是借创建东风,法制宣传的载体建设效果显著,实现了新的跨越。五五普法的载体建设,超越历史,比如,法治文化街,法治文化园,法治文化宣传品,法治文化宣传车,法治文化电影队,法律书屋(柜),法治漫画,法治文艺汇演等等。五五普法的经验,影响深远,比如,大普法格局,依法普法--普法的法制化建设,整体联动的教育培训机制,整体联动的宣传报道机制,整体联动的督查考核机制等,这些经验必将对六五普法产生积极地影响。通过省、泰州五五普法工作考核,上级对我市五五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充分的肯定,具体为“四个提高”:即领导重视程度提高、社会知晓度提高、部门配合度提高、司法行政部门地位形象提高。此外,今年我市新闻宣传工作名列泰州前茅,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二、大调解和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进展
今年以来,按照省、泰州市和我市政法综治、平安创建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化解社会矛盾,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的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大调解”各项工作职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截止目前,市、乡镇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中心共接待、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615批次,受理登记1298件,成功调处1272件,调处成功率为97.99%。其中,市调解委员会及其工作室、调处中心接访536起、891人次,受理登记140件,成功调处140件,调处成功率为100%。此外,村(社区)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15件。有效地遏制了民转非、民转刑和的发生,较好的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为社会矛盾纠纷及时排查、有效化解提供基础性保障。紧紧抓住“化解社会矛盾”这一工作重点,充分利用平安创建的大好契机,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办公条件等进一步落实改善的同时,扎实推进基层司法所创“优秀”、乡镇调处中心创“星级”、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等三大基础工程建设,全市35个司法所全都达到规范化要求,20个乡镇调处中心达到我市“三星”级标准,乡镇司法所和调处中心软件、硬件及平安创建整体水平明显提高,排查、化解复杂纠纷的能力普遍增强。
强化大调解机制,为社会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化解提供机制性保障。按照“大调解机制提升年”和市委“服务发展、优化环境、促进和谐”的工作要求,我们立足服务发展、关注民生、维护稳定职能要求,及时总结提出了大调解工作“333制”运作模式,被泰州市局评为季度亮点工作。坚持定期排查和月度例会制度,积极参与校园安保工作,注重源头化解、突出应急现场化解,不断深化“法治惠民”行动的效果。切实加强大调解对接机制的建设,进一步提升驻法院、公安派出所、交巡警大(中)队人民调解工作室效能;在局安排律师参与市领导接访,在市调处中心接待大厅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在重点部门设立了专业调解室,昭阳镇城市16个社区分别成立了个人调解工作室,形成了基本覆盖全市的人民调解工作网络格局。全市各类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控制和化解,抑制了重访、越访、集访,实现了全市进京上访零登记的目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满意度达98%以上。
三、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展现新气象
今年以来,我市新增矫正对象545人,解除矫正532人,现在矫982人,其中:缓刑735人,假释88人,管制1126人,暂予监外执行20人,剥权113人。开展审前调查441人,诉前调查23人。接收刑释人员264人,解教人员51人,安置率95.7%,帮教率98.7%,重新犯罪率0.6%。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作为安置帮教的工作方针,积极采取衔接管理、生活安置、教育引导等有力措施,使安置帮教工作真正实现“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本”的目的。充分理解和尊重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作为一名普通公民的劳动生存就业权利,做到不歧视、不嫌弃、不纠缠旧罪过,使回归人员重拾生活工作的信心与勇气。与此同时通过实施规范管理,落实专项排查、突出重点管控、开展回访调查等,有效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再犯罪。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乡镇三个文明考核体系,实行评先一票否决。今年以来,我们以市级矫正教育中心建设为龙头,不断加强公益劳动、警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基地、法律维权等“五大基地”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共建各类基地37个。目前,市社区矫正教育培训中心已建成挂牌成立,集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帮扶解困、技能培训等功能于一体,进一步创新教育矫正的载体,丰富了矫正工作形式和内容。
以季度考评为抓手,着力推进日常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日常监管、审前调查、重点对象的管控能力和水平有力较大的提升。年初我们在全市矫正对象中深入开展了“真情回报社会”系列活动,激发了矫正对象用好的表现回报社会的热情,矫正对象的良好表现受到各地群众的好评。日常监管的“五个环节”,即调查、入矫、监管、请销假、解除矫正等,进一步细化规范,加大了日常监督力度。今年5月18日,我市“六项措施强化矫正监管”被《法制日报》采用报道;11月2日,“社区矫正帮’回头浪子’圆了创业梦”,被新华日报专题报道。
加强部门协作和社区矫正辅警队伍的建设。今年6月,市检察院在我局挂牌成立社区矫正检察室,派驻2名检察员驻点开展工作。与市公安局开展复合式社区矫正联动工作机制建设,与市公检法等联合起草了《市社区矫正对象脱、抗管处置办法》,制度体系的不断创新与完善,推动了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专职辅警队伍建设,今年9月份我们对35个乡镇矫正辅警逐一进行了点验、调整,并集中进行了培训和签约上岗,稳定优化了辅警队伍,强化了工作责任心,同时解决了矫正辅警的工资待遇问题。此外,对全市1000多名社区矫正志愿者,全部实行挂牌上岗,基层一线的工作力量得到了巩固加强。
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再创新业绩
我市法律援助中心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惠民生、助发展、保稳定”和“应援尽援”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决定》,切实加大对社会弱势和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今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援助案件1140多件,接待来访20000余人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50000余条,为受援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2014年,在办案数量逐年增加的情况下,实现了四个明显提升:即办案数量、办案质量、群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明显提升,多项工作被泰州市司法局评为特色亮点工作,在全省130多个法援中心各项工作评比中位列前列。目前为止,我中心办案数量排名全省第一。
一是高标准抓好中心规范化建设。从机关办公经费中挤出15万元资金,对中心进行了装修改选,配齐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开通12348免费法律咨询省际专线,加强法律援助管理系统软件的使用管理,发挥网络信息化的作用,方便群众申请和实行网上管理。二是建立法律援助律师专业队伍。依托城区律师事务所组建30余人专业援助律师队伍,每天到中心接待大厅、市救助中心和仲裁院、局参与值班、解答来访群众咨询,引导涉访、涉诉人员走依法维权途径、钝化矛盾,筑牢第一道防线。三是开展专项活动。根据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先后在全市组织了依法维权“百日行动”、法律援助“万户行”等专项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宣传,有重点地受理援助土地流转纠纷、群众集体讨薪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四是强化便民举措。从方便群众申请援助入手,针对农民工、下岗人员、妇女儿童等不同身份的人员,发放“法律援助证”、“维权绿卡”,简化审批程序,保证各类人员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凭证即可获得市中心提供的即时援助。五是贯彻“调解优先”原则。积极与市调处中心及驻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市局、市劳动仲裁院等化解机构协作联运,着力构建“援调对接”、“援裁对接”工作机制,积极推行“诉前调解”,减少对抗,努力做到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六是认真落实重大案件报告、集体讨论和庭审观摩等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并认真抓好案前集体讨论分析、案中跟踪督办、案结评议测评,保证办案质量全程控制,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让受援人满意。
今年以来,我市律管工作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和泰州市局的中心工作,坚持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坚持律师行业服务与管理并行,深入开展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行动。
一是坚持服务经济发展,扎实开展“双促双助”法律服务专项活动。(1)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组织全市律师深入680家顾问企业调查摸底,了解企业转型升级期存在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需求,与企业开展“法企联姻”结对服务活动,先后走访企业3000多家次,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1000余张,发放法律服务函2000余份。针对企业存在的涉法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法律意见240份,为企业修订完善劳动合同4000余份,承办各类案件600多件,排查调处矛盾纠纷500多起,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10亿元。邦兴所为企业行万里并购路,天炜所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出金点子,四牌楼所为小城镇建设献良策,道和道所为不锈钢企业发展搭舞台,兴华人所为国土开发使用提供双向服务等好的做法被律师网和泰州律协报道推广。(2)发挥法律顾问团作用,服务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我局在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基础上,今年又分别成立了经济开发区、昭阳工业园区、临城科技园区三个园区法律顾问团,共参与5个市属重大项目和680次园区企业的法律服务,提供法律意见80余份,参与谈判50余次,协调矛盾纠纷30余起,诉讼68起。(3)开展“双促双助”典型案例征集和“查案评案”活动。有力地推进“双促双助”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4)组建律师宣讲团,开展法律咨询、送法进企活动。年初,我局成立了以主任律师和骨干律师为主体的法制宣讲团,具体负责企业的法制宣传。
二是坚持管理与服务并行,着力提高律师政治觉悟和律师行业自律水平。(1)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实践活动。立足岗位,开展创先争优竞赛活动,争创陈燕萍式律师事务所,争做陈燕萍式律师,提升律师服务人民的执业理念和执业水平。(2)扎实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针对律师年检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所对照检查,制定措施,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诚信档案,严格投诉查处工作。规范律师收案登记,提高律师服务质量。(3)完成律师事务所年检和信息论文报送工作。按照市局要求,我们及时上报律师工作信息,特别是“双促双助”专项活动信息,今年有16篇专题信息被省律师网采用,有10篇被泰州律协采用。我市赵才前律师“论青年律师的培养和发展”论文被苏北律师发展研讨会录用。
我市公证处充分发挥公证机构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公证质量防控,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038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650件,国内经济公证107件,涉外民事公证240件,涉台公证26件,涉港公证14件,涉澳1件,公证收费近62万元。积极参与市局开展的“双促双助”和公证文化年建设活动,在日常办证过程中,做到“四不”和“四坚持”,努力打造一支“坚持信念、精通业务、维护公证、恪守诚信”的高质量公证队伍,将公证员的廉洁、质量投诉、错证责任追究等纳入到全年考核中去,建立健全公证质量“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控制体系,提升执业监督水平,使公证质量整体得到提高。
五、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坚持从教育入手,把司法行政干警素质提升的落脚点放在思想教育和思想水平的提高上。
今年以来,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局开展了多项学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局党组将局机关星期五政治学习与“五好五带头”创先争优活动、“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活动、政法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服务发展、优化环境、促进和谐”等有关学习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使政治学习和主题教育“两不误,两促进”,把队伍建设工作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常抓不懈,常抓常新。局机关坚持星期五学习制度不动摇。每月确定一个学习教育主题,局领导干部轮流带头领学。与此同时,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公正廉洁执法等主题学习教育系列活动,在积极参与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的基础上,组织系统内部开展述职、测评、民主推荐活动,认真总结戴南、临城、海南、新垛司法所等一批先进集体和宋朝勇、孙定余、单兆宏、毛登铭等爱岗敬业的先进个人典型,通过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和事迹报告会,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激发全体干警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以先进典型引领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弘扬开拓创新的工作精神,营造人人崇尚先进、个个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结合“五好五带头”创先争优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系列党风廉政和业务培训教育。组织开展了“学习《廉政准则》,争做勤廉表率”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收看反腐倡廉专题片、举办研讨会、理论征文等形式,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准则,熟悉主要内容,把握基本要求,牢记纪律规定。组织开展“学习陈燕萍,我要学什么;对照陈燕萍,我还差什么”专题研讨活动,每个科室、个人都制定了一份学习陈燕萍同志的争创目标规划。制定了司法行政系统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加强基层党员干部和人民调解员政策法规和执行能力培训,全面提升干警公正执法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先后组织了两场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知识考试,并以此来推动练兵竞赛活动,在全市开展了调解员技能比赛,系统上下形成了比学赶帮的浓厚氛围。
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修订和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重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五项禁令》,制定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工作自觉性、责任性和组织纪律性,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健全完善调处中心、公证处、法援中心等窗口单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及服务质量考评制度等,努力营造运转有序、公平公正、及时高效的工作氛围,不断提升司法行政部门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群众的水平。
六、2015年工作设想
新的一年,司法行政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新的一年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
(一)以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指导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和科学发展。学习把握五中全会精神应深刻理解四句话:科学发展是主题,转型发展是主线,改革发展是关键,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根本。
(二)以学习贯彻《人民调解法》为契机,夯实基础,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真正发挥大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这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首要职能、核心业务、看家本领。大调解的作用空间和潜力巨大。
(三)以“三项服务、三项工作”为抓手,打造司法行政工作的亮点特色。牢牢抓住服务弱势人群、服务企业发展、服务社会稳定,精心组织、强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法律顾问工作、大调解和高危人群管理等维稳工作。
Abstract: The Civil and Commercial Law assumes special tasks in the training scheme for non-law majored students,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law popularization, professional and moral education. To improve students' capabilities of solving practical problems and enhance teaching quality and effect, teachers should conduct a systematic teaching reform from both inside and outside, such as specifying the nature and status of the course, properly arranging the opening time and credit hours, improving Lecture-style or Case-style teaching and phasing in flexible evaluation method.
关键词: 非法学专业;民商法;判例教学;诊所教育
Key words: non-law major;civil and commercial law;case method;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中图分类号:G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1)18-0243-02
0引言
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大学阶段则是青少年接受普法教育的最佳时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一再高调重申必须依法治国,建设法制社会,十二五规划中更是明确指出,要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形成人人学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追求公平正义是法的理念,也是德高所在,出产有才无德的大学生绝非高校法律教育所提倡。十二五规划在加快教育改革发展一章中强调,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就是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评价制度,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这无疑是对目前高校法律教育敲了警钟,要求学校和教师要加快教改,培养德高才重的青年精英,以适应和推动中国的法治进程。
1民商法教学现状
法学分应用法学和理论法学两支,非法学专业为适应专业所需所开设的法律课程多从应用法学中选取,实用性很强。如管理类会计专业要开设经济法课程,以应对会计师资格和注册会计师等证件考试,金融学专业要开设银行、证券、投资、期货等课程,以应对一些证券、期货等从业资格考试,技术性较强的和自然科学领域专业切近的如防汛、防震减灾、卫生、农业等法律法规,其他较中性的如档案、保密、信息、网络等法律法规。倘若没有法律基础,又易被如今社会不公现象所蒙蔽,再加上大学生的价值取向尚不明确,信念不稳定,则不能避免对课程内容的断章取义,或只是为了应付考试。民商法应为所有非法学专业所开始,一来因民法为基本法中的基本法,二来因商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需②。经济类和管理类专业因与商法的关系和未来职业的要求,对民商法更应予以重视。其实多数高校为适应社会和学生专业就业所需,早已开设民商法课程,但整体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2民商法课程的特殊使命和性质
高校非法学专业一般在大一均开设一学年或一学期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法学概论、法律基础理论等课程,但由于种种因素,高教版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作为必开课已基本完全取代其他法学基础课程。课时不变、侧重点在道德修养、授课教师多为政教出身,很难说学生能有比较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以方便学习专业法律。本人曾在大一上学期、大二下学期大三上学期为学生讲述民商法,发现很多问题,如学生知道自己是公民,却不知何为公民,知道自己已成年,不知应为哪些行为负责,直称学校为机关,不知政府是法人,被打之后打人称正当防卫。针对这种现象,本人对1000多名不同年级非法学专业学生做过问卷调查,结果表明,95%左右学生认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课非常重要,但只有15%的认为思想道德和法律修养有开设的必要性。因此,在目前尚不具备充分条件开设法律基础课程的情况下,民商法课程作为一门衔接法基础理论――应用法基础知识――专业法的课程承担着三个使命。
非法学专业所用的民商法教材内容通常可划分为法基本理论、民商法基础知识(民商法总则)和部门法(分则)三个部分,直接体现着民商法所承担的三重使命。其一,通过对法概念、立法原则等原理的阐释,初步培养学生法律意识,使其对法的理念有所理解;其二,通过民法原则、民事法律关系(尤其是主体)、法律行为、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物权和债权、、法律责任等基础应用知识的把握,学会用法律思维去考虑问题,从法律角度分析现象;其三,根据专业需求讲解合同、公司、证券、票据、银行、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侵权和诉讼等部门法,利用法律工具为专业服务,培养职业责任感,提升职业道德。同时,强调地位平等和公平诚信的民商法最容易使公平正义的法理念为学生所接受,法理念也理应贯彻在课程始终。只有正确的引导和系统的讲授,才能使民商法课程体现法的睿智和魅力,发扬德的光辉和影响。
至于民商法课程性质在整个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定位,无外乎公共选修课、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选修课、专业基础课或干脆称为专业应用基础课、专业素质教育课等,只要能结合专业特征科学体现其地位和价值均无不可。在有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学专业,甚至不把民商法课程作为必修课,仅是任选而已,这与国家法律文化和历史相关,如意大利,其法律专业必修课只占到全部课程的1/4,法理课则只有1/7不到,主要还是考虑满足学生兴趣和不同就业方向的需求,更不用说非法学专业。根据我国教育文化、法律实施现状以及实用主义甚嚣尘上的现象,还是应将民商法作为必修课开设。
《2011 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和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而且要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为了跟上十二五规划和“六五”普法规划要求,作为青少年思想教育的前沿阵地,高等学校理应将该课程作为必修课――公共基础课或学科基础课开设,公共基础课普及面最广,学科基础课可选择讲授,各有特色。
鉴于民商法课程的特殊使命和性质,开设时间宜选择大二第一学期。③原因有三,其一,高中对应试教育的极度重视使刚进入大学的学生对社会的认识有限,法知识极为薄弱,加上大一第一学期为公共课,第二学期为公共课和专业入门课,一下子接触到应用法知识,理解很吃力,很多课时浪费在法基础理论的讲解上。而且,民商法作为非主干课程,不会安排一个学年的授课时间。其二,高年级专业知识渐夯实,宽松的学习氛围也使学生接触了很多社会现实,这个年龄段的意念还比较模糊,就业升学压力也越来越大,学生轻理论重实际,很容易曲解甚至蔑视法律条文的规定,这无疑与法的教育目的适得其反。其三,选择大二第一学期开设民商法,一来新闻报纸杂志电视等从不缺少这样或那样的案例,学生理解能力增强,有了一定的法律常识,对社会也有了成年教育初级阶段的懵懂的直观感受;二来专业课开始大量开设,急需理论的正确引导和合理疏通。至于该课程课时数的确定,既不能与纯专业课相提并论,也不能完全等同于哲学等公共基础课,还要与高数等基础课相区分,一学期一周一般不应低于6个学时。
3民商法课程教改建议
课程的定性、课时量的妥当等外在条件都具备,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内因。教师是教育产出的最后一道关口,把握课程教学的每一个细节,从教材的选取、内容的取舍、案例的筛选编排整合到教学方法的创新等,无一不和能否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密切相关。
3.1 教材的选择和内容的取舍首先要明确教材只是教学辅助手段,尽量避免照本宣科。①选择理论较浅显,和专业相契合的教材。很多教材为了满足不同专业的需求,内容庞杂,应有尽有。为非法学专业的学生选择法律教材,首先不建议用法学专业教材,尤其是研究型的,比如有很多的专家观点或是流派介绍等。其次不赞成在课堂上使用现成案例教材。转型期中国社会处于“危险期”,这个阶段或简单或复杂的案例俯拾皆是,课本案例虽精挑细选却已失去新鲜感,而且很容易让教师产生惰性。②根据不同专业、专业课的设置时间以及课时量多寡增删教学内容并区分轻重点。例如金融学专业,一般会开设证券投资、银行保险等课程,那么象证券法、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中与专业课相重合或相近的内容不必赘述。有些章节比如婚姻、继承等可以直接略去。需要注意的是,民商法中的民法部分是本门课程的基础,如大厦之根基,没有民法的原则精神和基本概念,商法将犹如抽魂朽木,所以不能因与专业不甚明显的关系就将民法章节片面归于教学非重点。
3.2 慎重整合案例资源完整的民商事案例可以信手拈来,比如一些政府、司法、学术网站等,没有什么比身边生活更能刺激大学生好奇心的。然用于教学教育的案例不能随兴所至,一来课堂讲解完整案例的可能性不大,所以要紧扣知识点,绝不能旁生枝节浪费时间;二来分解、整合案例需要教师花费很多的精力去研究,不能修改成面目全非的自创产品。任何一位教师的口才都不能代替生活现实,既要保证案例原味还要适合一堂课的需要,因此教师需要全身心投入去备课,不在乎理论有多深奥,而是要在50分钟内给学生最崭新最贴近生活的东西,才能充分调动学生主动性和积极性,才能使教学高效产出。还需要提醒的是,案例必然引发讨论,既定判决并非不可质疑,但要把握教学秩序的有条不紊,防止情绪化和反面效果,牢记法律教育的终极目标。
3.3 改进教学方法,活用辅助工具民商法课程的教师显然必为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这些教师在求学阶段接触的教学方法总结起来,有最常见的传统的演讲式归纳法,还有引进的判例演绎法、模拟法庭、诊所教育、书刊编辑、法律援助等等,本科多为板书授课,研究生有无板书并不重要。法学和非法学专业的培养方案和目的截然不同,所以教师要适时转变观念,同样的课程需要改良既有办法、改进教学手段来适应授课对象的实际情况。
3.3.1 传统的演讲式授课法直接拿来,这种归纳法也是文科类和部分管理类学科专业应用最普遍的方法,先讲理论后解案例,或带着案例和问题去听课,教师运用起来得心应手,但一定要突破共性逐渐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培养严谨思维,提高雄辩能力,给学生耳目一新的感觉。需要改良的主要是从国外引进的一些教学方法。
3.3.2 改判例教学法④为案例说明和讨论。判例教学法1870年由哈佛法学院院长兰德尔Christopher Columbus Langdell始创,由于其采取学生总结思考分析案例中隐含的法律规则,教授根据学生的回答层层深人提出问题,又被称为苏格拉底式方法 (Soeratie Method)。
这种方法需要教师将繁杂的判例梳理成条理清晰的法律规则,引导学生在较短的课堂时间内了解和掌握法律。但由于这种教学法对学生素质要求很高,需要在课前大量阅读相关书籍且具备一定的法学基础和法律思维,对非法学专业学生来讲不具备可行性。但是判例教学的理念――“学习开始于我们的已知,开始于我们的经验(亲身经历的和别人的)”――却可以指导教师来改进教学方法。从现实判例到法律理论是一个演绎的过程,相比传统的归纳法,学生是带着对社会实践的深度思考探究去发现其中的奥妙和原则,易培养对事实的洞察力和逻辑推理能力。教师可深入研究复杂的判例,但一定要以案例浅出,直接的方法就是选取简单条理而现实案例的,指定材料让学生课前阅读(不需要花费很多课外时间),课堂组织学生或分组讨论既设问题,展开争辩。其次,可要求结合材料和自己事、身边事或现象,举出一个例子,再围绕这个最生活化的案例展开讨论。无论是争论还是讨论,最终都要归纳出蕴含其中的法律规则和原理。需要注意的是,这样的案例可能并非完全符合课堂需要,教师可以增加情景,设置障碍,引导和控制讨论不偏离正题。
3.3.3 将模拟法庭作为课外大型法律活动开展。模拟法庭是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教学活动。这是一种通过学生亲身参与,将课堂所学理论知识、司法技能等综合运用于实践,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之教育目的的教学模式。模拟法庭虽是假设案例的虚拟法庭,但要模拟真实情景,学生兴趣很高,进行却非常困难。一是需要讲解大量的诉讼知识和技巧,甚至是法官和诉讼参与人的位置,二是操控不当很容易演变成一场争论。这与学生法律常识缺乏、不具有法律思维、从未旁听过审理等有关。因此把模拟法庭作为教师教学实践课程、学校普法规划一项工作、学生社团大型法律教育活动(比如安排在每年的“12.4”)来开展更合适。
3.3.4 弃用法律诊所教育。法律诊所是学生在律师指导下学习诉讼策略、撰写法律文书、当事人诉讼等。国内高校的诊所教育多采取法律援助活动或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等学生组织,因当事人多属穷困,这类活动可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相比判例教学法,无论从时间、精力、财力等哪个角度来考虑,在非法学专业实施诊所教育都不具备可能性,也因它和学生今后的职业选择毫无关联,现实意义不大。总结起来,民商法课程应以传统的演讲式授课法和生活案例说明与讨论为主,辅以模拟法庭等课外活动,其他的如带学生现场旁听、作试探性法律咨询等等也可适当安排。
3.3.5 PPT课件被称为“助学利器”,既可以节省时间,增加课容量,还能通过丰富活泼的界面、声像资料和网络链接活跃课堂气氛、调动学生参与、加深课堂印象。民商法教师是文科出身,习惯采用板书,然而大量的案例材料靠课堂读写和课前复印很不科学也不现实,采用电子课件是必然趋势,所以教师需要尽快掌握office、flash、图案剪辑等软件操作技巧,实现电子化和网络化教学。
3.4 改进统一的卷面考核方式,严把分数关中国高等教育的现实是“严进宽出”,入学严格,授课自由,考试宽松,这样的教育体制和高等教育的初衷是相悖的,毕业生真正学到手的东西少得可怜。大学教师授课风格个性化,课堂气氛比较自由,能为学生营造相对轻松的学习环境,但如果学期考试不能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习态度和知识水平,自由便会质变为散漫。因此,改进统一的卷面百分制考核方式,以灵活的考试方法和严格的分数把关,促使学生重视平时的知识积累,才能遏制消极懈怠情绪。
传统的考试方式是闭卷笔试,实行百分制加学分制,现在有口试、论文、材料观点论述、开卷等,实行百分制、等级制、平时和期末比例制加学分制,多样化考核和计分可适应不同的专业和课程需求,也是大学教学改革的一项成果。然“良法需要好的实施”,要不将成为一纸空文,教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一丝不苟的态度对待成绩判定。与劳动相适应的报酬最能使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取长补短,提高学术水平。
注释:
①非法学专业,不包括政教类专业,因为部分高校政教专业已开设法学概论、法理以及其他一些重点部门法课程,有将法律课程作为主干课程的趋势,这与本文所论有民商法地位有差距。
②本文所论民商法课程不介入民商分立、民商合一、商法和经济法的部门法独立地位之争,只是应需而设,内容根据专业、实用程度有所取舍和侧重。如高程德为经济类、管理类等非法学专业学生所编教材就叫做《经济法(民商法)》。
[论文关键词]基层司法所;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近些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村新的矛盾和纠纷,如土地承包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集体收益分配纠纷等新型矛盾和纠纷也大量出现。这些新的矛盾和纠纷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涉及面越来越大,如果处理不当就会使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事件。能否解决好这些新的社会矛盾是新时期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同时也是司法所面临的新课题。司法所作为最基层的司法行政机关,通过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这就要求司法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大局,树立大服务思想,拓展业务,强化职能,发挥优势,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改革和经济发展。
一、当前司法所在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型矛盾纠纷把握不足
随着农村改革、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农村经济矛盾纠纷有了新的变化。一方面,传统涉农纠纷房屋、宅基地、邻里、婚姻、家庭纠纷等数量增多,另一方面,因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村镇规划等因素而引发的各类新型涉农纠纷案件如征地拆迁纠纷、土地承包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集体收益分配纠纷不断涌现,但是,一些司法所没有认清形势,适应新情况、新变化,迎难而上、积极应对,把握全局,在工作中有些措手不及,手忙脚乱。也没有认识到涉农矛盾纠纷增加有其必然性,更没有做好长期应对的准备。
(二)对当前新形势下司法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理念较弱
一些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司法服务大局,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理念较弱,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缺乏司法工作的服务性,主动性、高效性。在工作中没有积极深入村坡调研,了解情况,没有加强指导处理纠纷。工作中重判决轻调解,不愿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没有积极的工作作风,没有良好的工作热情,更没有强化责任,工作效果难以显现。工作机制、工作方式陈旧,按部就班,不积极主动配合乡镇街道办农村经济工作中心履行司法所职能,提出司法建议,难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形势要求。
(三)司法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履行职能的举措有待创新
一是人民调解方面,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要结合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情况有待进一步规范。一些基层司法所对村级人民调解工作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指导,村级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素质欠缺,应对复杂、疑难纠纷,调解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法制宣传方面,为服务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法律宣传流于形式针对性、实用性不强。法律宣传流于形式,基本上是法制宣传活动日才搞宣传,不少基层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的认识是“要我搞,不得不搞”,而不是“必须搞,应搞好”,普法工作没有形成常态机制。三是组织农民学法难:人员难集中,时间难安排,效果难体现。四是普法形式还停留在传统的“小册子”、“灌输式”模式,一些普法方法已经不适应目前的实际情况,农民不乐意接受。五是法律服务方面,一些基层司法所没有围绕农村经济发展大局有效地履行为乡镇街道政府充当法律顾问的服务职能,没有很好地为其依法办事、依法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促进社会经济活动依法有序进行。在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征地安置补偿以及对农村各种经济实体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大量法律需求方面处于被动地位。
(四)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一是对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形势的分析研究机制不健全,对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收集掌握不及时。二是对村级调解经济纠纷的监督指导机制不健全,对村级调解工作不能及时制定指导意见,强化指导工作。三是对涉及乡镇街道征地拆迁等重大工作项目中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不健全。四是对经济发展过程中涉及的矛盾纠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没有有效地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究判断,为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和妥善化解提供决策依据。
(五)司法所自身建设有待提高
部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参差不齐,影响工作整体效率。一是部分司法所服务大局,为民服务的思想素质有待提高,责任意识有待加强,纪律懒散,工作作风拖拉。二是有的司法所把握涉农案件新发展、有效服务农村群众的能力有所欠缺。三是一些司法所积极主动学习农村经济法律知识的能动性欠缺对涉及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贫乏。四是有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大多为乡镇街道转过来,原来乡镇工作的思维惯性、工作方式难以适应当前形势对司法所的工作要求,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二、司法所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议
司法所要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为第一要务,能动服务当地经济发展。
(一)牢固树立服务农村经济法发展的能动司法理念
面对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呈现的各种新型矛盾和纠纷,司法所要强化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理念,积极应对新课题、新任务,充分发挥司法所司法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高效地为农村经济发展大局服务。司法所干部要加强服务理念,切切实实放下架子,扑下身子,丢掉那种“高高在上”的感觉,真心实意地为人民群众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好事、办实事,才能促进农村区域经济的发展。
(二)把握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动权
正确认识涉农经济纠纷的新情况,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涉农经济工作的责任和信心。围绕基层工作重心,大力开拓业务领域,积极探索和实践新的业务切入点和增长点,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大局。针对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型矛盾纠纷深入调研,掌握全局,加强指导。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为乡镇街道政府依法处理好本地区的重大经济各种涉法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法律对策和建议,并就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及时制定指导意见。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有关农村经济发展问题,开展分析研究,总结出规律和对策,及时向乡镇街道政府提出司法建议,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三)创新司法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履行职能的举措
发挥司法的能动性,拓展新思路,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延伸司法职能,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法制宣传方面,改善司法服务,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村普法活动,为农村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氛围。结合“六五”普法,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多种途径,有效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围绕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社会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和法治环境。围绕重大建设项目,有针对性地宣传涉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让农民群众了解改革、支持建设。围绕农村集体、农民的经济行为,有针对性地宣传新农村建设、土地流转、资产出租、集体经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社等政策法规,减少农村集体、农民的投资风险,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好先期的保卫工作。
法律服务方面,积极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积极组织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向农村延伸。积极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征地安置补偿以及对农村各种经济实体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大量法律需求,特别是在农村合作经营、农村市场秩序整顿与规范等方面的法律需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努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进步。
人民调解方面,要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的覆盖面、调解领域,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指导村级调解组织搞好队伍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制度建设;坚持多形式开展对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队伍的法律素质和调解水平;及时总结交流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加强对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适应新形势,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实行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的工作机制。要结合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增强人民调解程序的公正性,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积极主动介入乡镇街道重大建设项目,实行预警机制,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为农村的开发建设化阻碍。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治安环境,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好后期的保卫工作。
(四)创新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对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形势的分析研究机制,对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收集及时掌握。二是健全对村级调解经济纠纷的监督指导机制,对村级调解工作及时制定指导意见,强化指导工作。三是健全对涉及乡镇街道征地拆迁等重大工作项目中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四是健全对经济发展过程中涉及的矛盾纠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有效地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究判断,为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和妥善化解提供决策依据。
(五)提升司法所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思想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