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7 10: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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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明确“三大任务”,务求“三个落实”,实现“三个确保”,以80%的执法精力监管全市20%的重点高危行业,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提高执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档升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方面
1.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全市性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回顾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并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2.全年组织2次以上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活动;组织2次以上涉及全市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按期组织“百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全国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检查活动;
3.组织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和汛期、夏季高温、冬季雨雾冰雪等重要时段的全市性安全大检查工作;
4.全年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30户次以上;
5.全年开展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监督检查20户次以上。
责任领导:
(二)直管行业安全监管方面
1.全年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水泥建材等企业监察执法100户次以上;
2.全年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经营等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岗位工人安全业务培训1次以上;
3.全年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专项检查1次以上;
4.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等级评定工作;
5.全年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专项检查1次以上。
责任领导:
(三)安全生产专项监察执法方面
1.对全市范围内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立案处罚率达100%,按期结案率达100%;
2.对全市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四不放过”原则,按期向市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查处率达100%。
3.对全市道路运输、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情况进行监察执法,全年实现监察执法70户次以上,重点监管企业监察执法覆盖率达90%以上。
4.依法受理并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举报,举报调查核实率和查处率达100%。
三、监管执法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1.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7.生产经营单位组织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2.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14.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7.矿山企业以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兼职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以及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和保养等情况;
18.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9.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二)乡镇及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方面
1.各乡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及各产业园区是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从人员、职责、经费等方面确保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
2.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发展、行业(领域)管理的有关工作协调一致,同时计划、安排、布置、检查和总结。
3.是否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按照职责分工,对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立即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置和排除,组织开展公共设施、场所、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是否按规定落实和承办上级或市政府、市安委会以及相关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安全生产其他工作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监管。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查资料、看现场和暗访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履行好法定职责,对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当场予以纠正或责令限期改正。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执法程序和规定,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2012年,经济检查执法工作的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牢牢把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基本职责,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完善工作机制为抓手,以提高执法能力为保障,发挥工商部门执法办案主力军的作用,依法全面履职,优化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四个之城”建设做出新贡献。
一、深入开展竞争执法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一)严打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按照“双打”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建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将打假工作常态化。县局、各分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分时段设立工作目标,确定工作重点,相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二是继续加大对批发市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傍名牌”行为的打击力度,抓好源头治理。三是强化案件的延伸查办工作,顺着小案、个案追线索、究源头。今年,县局、各分局要力争抓1-2件案件延伸工作典型。四是加强对工商机关周边的专项检查,防止出现“灯下黑”的问题,维护工商机关形象。五是加大对大型商场和超市销售绿色食品的检查,严厉打击掺假售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侵犯绿色食品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六是加大与名优产品企业联手打假保优的工作力度,严厉打击“傍名牌”行为。切实净化市场环境,规范竞争秩序。
(二)开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打虚假、铸诚信”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对社会反响强烈的服装、家具、房产、社会培训、医疗、保健品等领域和行业存在的虚假宣传、虚假标示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三)加大对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与政府纠风、公、检、法等部门的合作,加大对社会中介、通信、房地产、担保、图书发行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的查处。抓住国家商务、发改、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的契机,组织开展好对零供关系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查处的专项行动。县局、区分局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件以上,开发区、商城分局力争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上有突破。
(四)严肃查处限制竞争行为。进一步加强与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协作,依法查处供气、供水、供电、有线电视、交通运输等行业强制交易、强制服务、差别待遇和附加不合理条件、滥收费用等限制竞争行为;加强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力度,查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积极开展格式合同条款专项整治行动。
二、坚持“以防促打”,扎实推进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打击传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打传工作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充分发挥市、县(区)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打传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作用。强化打击传销综合治理格局,推动打击和防范传销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结合,扎实开展综合考评工作。保持我市打击传销工作的良好态势。
二是深入开展“皖剑-2012”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党的十期间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保持高压态势,早发现早打击,重点打击“资本运作”式传销、“拉人头”式传销和网络传销,防止传销活动被组织、黑恶团伙、民族分裂势力利用,避免引发。
四是巩固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工作成果,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和“无传销示范社区(村)”评选活动。启动“无传销县(区)”、“无传销城市”创建活动。
五是继续深入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高校、进车站、进劳务市场”的“五进”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网络等媒介平台开展立体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传销的识别能力。
六是进一步加强对直销企业的监管力度,维护直销市场秩序。重点是直销员招募、培训和考试行为,企业的信息报备披露,服务网点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丰富和强化监管的手段,县局、各分局特别是工商所要加强日常巡查,建立监管档案,实施有效监管;定期召开直销企业座谈会;完善监管工作制度;强化对直销企业案件查办工作和备案报告。
三、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按照市“扫黄打非办”的统一部署,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认真建立、落实“扫黄打非”台帐管理制度,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数据。
二是继续开展打击“网络共享”网站及设备产品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和“网络共享”网站及设备产品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网络电视棒。
三是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意识,认真做好军服管理、打击走私、禁毒等工作
四、完善执法制度,提高办案质量
一是加大办案监督和指导力度,严格执行大要案报告制度、挂牌督办制度,建立跨地区案件联办机制,树立正确的办案理念,按照“过罚相当”、“惩教结合”的原则实施行政处罚。
二是强化对全市罚没(暂扣)物资的管理工作,加强执法风险防范。强化对大要案件查处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完善案件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三是慎重做好案件移送工作。正确把握政策规定,慎重处理案件移送,稳妥做好行政执法与司法相衔接。
四是进一步强化区域执法办案工作的合作与交流。扩大与周边兄弟单位的联系与交流,建立执法协助与信息互通机制,拓宽办案思路。
一、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进一步提高对执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依法治统理念,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统计执法作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动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落实执法机构、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确保统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专业抽查、统计巡查等方式,大力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统计违法行为要及时受理,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二、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一)围绕“四大工程”建设,加强日常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根据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工作的意见》《省统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联网直报平台日志监管办法》等文件要求,抓紧落实“四位一体”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一是及时开展“重点”检查。针对群众举报、媒体披露、领导批示的统计违法重点案件,及时深入现场调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是联合部门、专业,认真开展“专项”检查。针对经济普查、联网直报、工业园区、服务业等中心工作和专项工作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三是按月开展联网直报网上巡查工作,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加强专项执法检查。配合做好名录库建设、统计从业资格、统计法律事务告知等工作的专项检查,为“四大工程”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三)认真做好经济普查执法工作。高度重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反对和制止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确保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数据质量监控管理。为进一步提高企业源头数据质量,根据国家和统计局“五条红线”禁令和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平台数据质量监控管理,做好“一址多企”有关情况的报送,定期开展“一址多企”各种情形的工作检查。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一)健全执法机构,加大工作保障力度。加强统计执法机构建设和执法人员的配备,充实执法力量,提升执法能力,保证统计执法工作正常开展。
(二)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加强执法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三)加强统计执法的宣传力度。通过统计普法骨干培训、统计专业会议、统计继续教育和统计上岗培训等方式,组织开展统计法知识的学习培训,加强对乡镇和企业统计人员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法制观念。
四、采取有力措施,夯实统计执法工作基础
(一)发挥统计执法的服务功能,适应加快建设服务型统计的要求,将服务理念贯穿统计执法全过程。
(二)继续推行并不断完善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使广大调查对象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提高调查对象的配合程度,保障政府统计调查顺利实施。
(三)加强对企业的业务指导,统一按照规定的《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及《送达回执》,推动企业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及时做好统计法律事务告知、送达回执的回收和归档工作。认真做好对被检查地方、被处罚单位的回访指导工作,巩固执法成果。加强正面教育和宣传,树立统计守法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企业诚信统计。
五、其他工作
一、大力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
各县工商局要加强《反垄断法》及配套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及时学习内地兄弟地区反垄断执法工作经验,加强对垄断企业的行政指导和有效监督,主动走访座谈,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指导行业规范经营。
二、继续深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
各县工商局要以查处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源开发与经销、金融、房地产、医疗、教育等重点,认真组织查处辖区内一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案件。加大对以商业贿赂手段推销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完善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双保”工作,严厉打击“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政企互动和部门联动,指导和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及时了解企业诉求和侵权动向,健全完善“双保”工作长效机制。紧密结合省、州局开展的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拓宽案件查处领域,强化对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傍名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落地查处,查处一批有影响力的、有代表性的、领域新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大力开展查处公用企业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以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和反应强烈的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坚决查处强制交易、滥收费用等限制竞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大型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的不公平交易行为,强化行政指导,促进零供关系健康发展。
加大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工作力度,加强对商业秘密相关理论的学习培训及研究,强化企业保护商业秘密意识,重点指导知名企业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推动商业秘密案件的查办工作,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
各县局要积极与烟草部门建立烟草市场监管协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治理无证、照经营行为,打击制售假冒卷烟、非法制售烟草制品商标标识等违法活动,规范烟草市场秩序。
三、认真做好相关市场秩序治理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2014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精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持久开展“扫黄打非”工作,进一步开展查堵非法出版物以及涉藏地区市场依法管理等工作。
按照省委《关于在我省藏区开展涉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打击“网络共享”网站、非法网络公关行为、短信群发设备专项执法行动等。
强化军服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军地协作制度,加强宣传、培训等,坚决查处违反军服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进一步创新完善竞争执法工作机制制度
继续认真落实《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督查落实情况,做好案件回访的统计分析工作,确保案件回访工作常态化。
继续强化执法办案信息化工作,完善执法办案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案件信息录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
严格执行绩效管理考核相关规定,扎实做好公平交易执法绩效管理工作,力争绩效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五、加强执法办案专业化队伍建设
一、加大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
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持续抓好“五制一创建”工作机制落实,落实率达到100%,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账制度,在农产品市场全面推行“来源溯源制”,完善可追溯制度。在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的基础上,不断扩大食品经营示范店覆盖面,力争年内在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1家示范店,靠典型示范带动,使全市食品经营业户实现从“要我规范”到“我要规范”的转变。充分利用《特别规定》和《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查办不落实食品安全四项制度案件,同时注重办案质量,全年查办一批违法数额大的典型案件,提高问题食品查处制效能。培育食品安全五制一创建工作样板所,推广样板所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标准,促进全局“五制一创建”工作水平的提升。深入推行《食品买卖合同》,力争年内在批发市场、大型宾馆等重点领域的推广应用率达到80%以上。要进一步转变思路,采取“上游把关、抓大促小、规范批发、方便零售”的办法,重点加大对食品批发环节的管理,鼓励、指导建立电子台帐,强化流通领域上游监控力度。要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率等措施,切实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组织好集中检查,严厉打击经营有毒有害、假冒伪劣以及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大力推进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发挥检测车、检测箱等的作用,加强对食品安全检测结果的运用,切实搞好市场预警,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2、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全面实施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四位一体网格化”市场监管模式推广实施率达到100%。督促指导已办理市场登记的主办单位补齐市场登记材料,对未办理市场登记的集贸市场,指导开办单位限期办理,对拒不办理的,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由政府牵头,组织经贸、公安等部门联合取缔。建立健全“两费”停征后市场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对市场开办单位的监管,及时纠正市场开办单位不履行服务职责的行为,严格督促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防止出现“脱管市场”。抓好161处农资经营示范店的日常监管规范,并全面落实农资商品“两帐两票一卡一书一袋”制度,确保不出现重大农资产品质量事故。要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加大对禽类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发生疫情周边地区市场的巡查力度,全面实施活禽和禽类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挂牌经营”管理制度,严防疫区禽类及其产品和病死禽类流入市场。
3、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突出抓好对传销活动的从严打击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继续强化领导协调机制和部门执法协作机制,依托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建立传销、非法直销违法人员、企业案件信息库和“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深入推进“无传销社区”创建工作,努力争创“无传销市”。要在认真履行打传职责的基础上,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4、深入治理商业贿赂。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以查处商业贿赂为重点,推进公平交易执法办案管理系统建设,并与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有机关联,将执法领域向工程建设、产权交易、土地出让、资源开发和经销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领域拓宽,查处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行为。继续开展房地产行业和零售商、供应商交易行为两个专项治理,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上半年组织对大型零售企业实施普查,加强对垄断案件查办规律和方法的探索调研。
5、深入整顿规范广告市场秩序。继续把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广告作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大监测力度,强化对广告环节的监管。要积极开展广告扶农、助农活动,开展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广告的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和查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广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积极履行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加强对广告行业自律工作的指导,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积极探索网络市场监管机制,对辖区经营性网站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定期对经营性网站的广告信息进行检查,严厉打击网络经济中的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网上交易秩序。
6、深入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加强对各种品牌商品专卖店、店及批发零售市场和商标印制单位的检查监督,严厉查处使用假商标、假产品标识、仿冒他人商标等各类商标侵权案件,突出保护涉农商标、地理标志、驰名商标,对达到商标犯罪立案标准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城区工商所推行“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力争市局该项制度在我局试点,对大型超市重点商品实行商标查验备案制,推进商标监管的规范化。
7、进一步做好合同监管工作。以房地产、旅游、物业管理等领域为重点,严厉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实施合同诈骗等违法行为;采取部门会审、专家点评、群众参与等方式,加强对银行信贷、电信消费、保险、供气供热等格式合同的审查备案,并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继续加强合同格式条款加注标记工作。认真贯彻《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办法》,将信用评价体系引入“守重”企业认定;继续深化“企业伦理与社会责任”大讨论,进一步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丰富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年内向社会公示良好、不良信息两次。
8、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认真排查辖区内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的企业以及商场、娱乐场所等公共聚集场地,加大巡查力度,做好巡查记录,确保监管到位。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协作机制,提高监管效能。
9、进一步加大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落实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和前置审批部门的职责分工,提高监管执法合力。健全市局、工商所、综合执法队、网格执法组四级目标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以食品、药品、农资和涉及安全生产、影响社会稳定的领域和行业为重点,坚决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确保无照率控制在3%以内,单体无照经营存续时间不超过7天。坚持疏堵结合、区别对待的原则,做到治理与引导相结合,引导帮助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特别要关心扶持社会弱势群体合法经营。
10、深入推进重要商品和特殊市场监管。继续加强对成品油、粮食、肉类、汽车等重要商品市场的监管,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及相关市场的规范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走私贩私、扫黄打非等专项整治,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等服务行业的监管,扎实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查处取缔“黑网吧”等各项工作。
11、进一步改进和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以涉及公共安全、消费安全、生产安全和社会安全等领域和行业的经济违法行为为重点,严厉查处危害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案要案。对于情节轻微、没有危害后果的行为,要立足促进企业健康平稳发展,加强预警和行政指导,促进合法经营;对于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也要分清原因,区别对待;依法进行的罚款,一般按裁量区间下限执行。深入落实行政指导五项制度,以重要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见为主要内容,加强事前引导、事中规范、事后巩固,降低行政成本,促进社会和谐。严格控制涉企检查,坚决杜绝多层次、多部门的重复检查;严格强制措施备案编号管理,坚决杜绝随意查封、扣押等行为;完善“统一掌控制”,加强对重大、疑难、敏感案件或涉及特殊行业、特殊企业违法行为查处的统一审批立案、统一调度指挥,营造宽松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监督制、案件核审制、大要案件集体研究决定制、案件回访制、案卷评查制、评议考核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普遍推行“说理式办案文书”,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执法检查,一般程序案件回访比例不低于10%,着力对执法行为进行全面、全方位的规范,确保经核审通过的案件不存在行政诉讼终审败诉,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现象,全面提升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化服务,积极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2、努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前置审批条件,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一律不得登记。严格按照实现节能降耗、降污减排、资源节约目标的要求,依法做好产能过剩、技术落后、污染环境等企业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工作。在严把市场准入的同时,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平等准入,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没有明令禁止或限制的行业、商品,均允许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允许生产经营。加大现代服务业扶持力度,着力提升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科技与信息服务、房地产中介、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做强做大一批服务业重点企业。把载体建设作为中介服务业发展的基石和突破口,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年度责任制,年内培育发展2-3个重点项目,中介服务业企业户数、注册资本、增加值增速保持14%以上。扶持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创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认真落实个体经营业户试营业制度,将受惠群体扩大到退役军人和返乡农民工.加强对就业再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在各工商所设立咨询窗口,发挥基层私个协会作用,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创业咨询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配合有关部门举办帮扶就业招聘会、洽谈会和再就业培训班。积极规范人才劳务市场,对招聘企业实行申报备案制,对重大招聘活动实行工商监督岗制,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类“黑中介”,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企业登记管理数据的监测分析,每月向市政府提报一次各类市场主体经济运行分析报告,为政府实现经济改革目标、制定产业政策等提供决策参考。
13、大力扶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在完善首问责任制基础上,实行一对一行政指导制度。对守法经营、不涉及前置审批、无法按时出资或生产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各类企业,依法允许延长出资期限。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继续实行“绿色通道”、“直通车”服务,直至办结。深入贯彻落实市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32条”意见和上级有关扶持政策,按要求组织开展“十百千大走访活动”,了解企业实际需求,分门别类制定支持政策。每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都要联系5-10户企业、个体工商户,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继续做好网上年检工作,推广使用电子执照,力争市局“年检网上申报备案制”在我局试点。认真落实好省局《关于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促进全省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积极做好股权出质、出资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村镇银行登记工作,鼓励股权出质、动产抵押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新的低成本融资担保渠道,解决融资难题。
14、继续深入推进品牌战略。支持企业深化商标广告战略,在重点镇(处)设立品牌指导服务站,深入开展“一所一标”活动,年内全市商标注册申请量增长15%以上。加大推动品牌战略的支持力度,大力扶持和培养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2012年,力争全市新增驰、著名商标4件以上,努力提高我市企业品牌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15、加大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力度。2012年,全市要引导新注册农副产品商标30件以上,再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实现由培育规范农村经纪人,向提高农村经纪人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能力转变,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0家以上、农村经纪人600人以上。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和进退自由的原则,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成立农村土地流转合作社,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民增收。进一步加大“合同帮农”力度,积极引导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重点镇(处)、企业、村庄、农户的合同履约率达到95%以上,“订单农业”二次分配普及率达到20%以上,拥有地理标志、省著名商标的“守重”企业、协会的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使用率达到95%以上。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以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及零配件等农资商品打假为重点,集中开展整治行动和农资质量监测工作,带动农资市场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引导农资经营者建立购销台账、质量追溯、质量承诺、重要农资备案、种子留样备查公告等自律制度,加快推广“农资及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预警系统”,建立农资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
16、进一步加强协会能力建设。以《市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基层协会建设的意见》为指导,夯实基层协会基础。把走访企业、了解状况,向政府反映企业呼声,搭建企业合作平台等,当作今后协会工作的重点,努力当好会员心声的代言人,合法利益的维护人,政策渴望的协调人,行业沟通的经纪人,组织开展扶贫帮困、送法进企业、对口洽谈、人才招聘等活动,扶持帮助企业度过当前遭遇的困难,为抵御世界金融风暴带来的负面影响多做贡献。
三、深入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创建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17、进一步强化消费教育引导。紧紧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以引导消费、拉动内需、活跃市场、促进增长为主线,精心组织开展“3.15”大型宣传、名优企业形象和名优商品服务展示、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等活动,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引导提高消费信心。进一步加强消费教育咨询,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商品比较试验、消费调查、消费课堂、消费体验活动,帮助消费者提高识真辨假能力,促进科学、健康、文明消费。
18、进一步强化维权体系建设。突出抓好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三个五”工作运行机制,认真办理好消费者的每一件申诉举报。深入开展“局长在线”、“社会开放日”、“回访消费者”等活动,做大做强12315服务品牌。要建立健全工商机关与相关部门在消费维权方面的协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消费维权整体合力。充分发挥“专家团”、涉农维权站、消费维权联盟、农机投诉站的作用,全面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以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使消费者敢于消费、放心消费。积极构筑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体系,建立实施“消费维权披露制度”、公开受理申诉制度、典型案例会审制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力度。
19、深入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年内组织开展两期法律法规及技能培训,重点在提高“一会两站”工作人员维权调解能力上下功夫。加强同地方党委政府、村(居委会)的沟通和联系,使“一会两站”真正上升为政府层面工作,提高维权工作层次和公共服务能力,一会两站建设率100%,作用发挥率80%以上,其中作用发挥示范率10%以上。进一步研究制定消协分会的各项制度及考核办法,多方筹措办公经费,逐步解决维权经费不足问题。
四、紧紧围绕工商文化建设主题,全面加强基层建设和队伍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20、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作为工商文化建设的先导和主旋律,从三月份开始,利用六个月的时间,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学习、全面掌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符合科学发展、不利于科学发展的问题,注重从思想根源上找原因,从建立长效机制上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真正做到“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努力实现干部队伍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
21、抓住文化建设的核心,着力提高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在培训内容上,主要根据总局“三定”方案和目前系统内干部职工岗位职责情况,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着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培训模式上,努力创造条件,创新培训手段,推行案例式教学、体验式教学等,丰富授课方式,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在坚持实行闭卷考试、开展业务比武等传统检验方式的同时,继续推进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在参训人员中开展问卷调查、开座谈会、抽选“1小时授课教师”等活动,对各岗位教育培训情况进行质量评估,检验教育培训效果。深入落实我局《关于开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工作水平”活动的实施意见》,每个机关各部门至少申报一项创新性工作,及时汇集和提炼在创新活动中形成的新思路和新成果,指导工作实践,营造特色创新文化氛围。继续抓好中层干部定期演讲、新公务员定向培养等制度的落实。结合专业特点,选拔部分新进公务员到市局机关锻炼,推进干部队伍向专业化、能力化方向稳步迈进。
22、综合运用多种文化载体,营造和谐工作氛围。以“爱我工商、干好工商”为主题,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着力解决队伍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局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鼓励干部职工踊跃参与民主监督,使两公开由形式迈向实质。在系统不同年龄层次、不同业务岗位、不同模范代表中,开展单项、综合项目的评比表彰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激励、辐射和带动作用。认真组织好“迎国庆”歌咏比赛和系统篮球比赛等活动,丰富干部职工文体生活,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工商文化建设、“四型工商”创建,激发干部职工工作活力,形成团结向上、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文明和谐、争先创优的基层工商文化氛围。继续大力推进心理健康工程,培养阳光心态,塑造干部职工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达到全体干部职工之间共同目标的一致性和个体目标的相容性,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让干部职工主动快乐地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机构建设
(一)切实发挥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
将原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调整为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各级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加强信息通报和交流。
(二)加快区县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建设
各区县经信委要专题向政府报告,参照省、市模式,设置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电保办”),务必在三月底前完成组建工作。县电保办人员由县经信委、公安局、安监局、供电企业人员组成。供电企业抽调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
(三)推进各区县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目标考核
市综治委已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领导小组制定考核细则并定期组织考核。各区县要积极跟进,将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纳入本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内容。
(四)完善执法队伍,加大电力执法业务培训力度
一是各区县经信委要积极争取编制管理机构批准成立相应机构并给予一定数量的人员编制;二是督促各区县供电公司派驻执法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尽快到位;三是开展电力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体系
(一)继续完善电力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电力行政执法工作要做到合法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切实提高电力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一是制发电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等范本;二是根据电力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相关制度要求加强执法监督;三是建立健全各类电力行政执法的规章制度,规范电力执法的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四是组织开展各类隐患治理档案的管理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
(二)全面推进电力行政许可工作
建立健全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许可审批制度,对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的施工、建设和临时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进行有效控制和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减少和降低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施工作业行为引发架空电力线路和电力电缆外破跳闸停电事故的发生。
一是在市、县电力执法机构设立电力行政许可项目统一办理窗口,办理施工许可;二是督促施工作业项目单位与电力设施产权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保证金;三是继续开展与质监局、安监局等部门建立联动培训教育机制,将电力设施保护相关知识等纳入特种车辆作业人员取证、年审培训考试内容;四是深化与林业部门的沟通联系,联合出台相关文件,以明确树、线先后的责任和清理程序;五是联合住建、交运等部门开展电力设施保护特殊区段的巡视和执法检查。
三、开展专项行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一)联合各部门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市安监部门要按照省安监局、省电力公司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全省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安全事故隐患整治工作的意见》(皖安监二〔2005〕56号),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树障、违法建筑、违障施工等安全隐患重点地区和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二)继续推进公共安全治理工作
我市部分区域农村居民保护电力设施和安全用电意识仍较为淡薄,存在私拉乱接、违章搭建行为;农村家用漏电保护器私自退出运行时有发生;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房、植树造成触电现象仍有发生。市经信委、安监、公安、电力等部门要在夏季开展对农村打水抗旱保苗电力线路、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用电公共安全隐患。
(三)适时开展弱电线路同杆搭挂整治工作
市经信委、安监、公安、供电、移动、电信、联通、铁通等部门联合进行弱电线路与电力线路同杆架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12年5月底完成前期的摸底工作,从6月份开始,按照“轻重缓急,先重点后一般”并结合现场情况进行整治。
(四)开展电能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充分发挥电力行政执法作用,公安和电力部门要开展夏季和冬季反窃电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建立政企联动、警企联合预防和查处窃电工作的保障机制和协调配合机制。
(五)开展废品回收站(点)专项治理工作
公安、工商、电力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废品回收站经营收购非法或不明来源的被盗电线或其他电力设施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规范废品回收站(点)建设和管理;严格行业执法,坚决取缔违法经营,严厉打击偷盗、销赃、收购电力设施等违法行为。
(六)深入开展跨越铁路和公路电力线路隐患专项督查整改工作
经信委、安监局、住建、交运部门、铁路和公路部门等单位要开展跨越铁路和公路的电力线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跨越铁路和公路的电力线路不能达到安全技术要求的,责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确保各方设施的安全。
(七)结合季节特点开展专项行动
根据地区的环境特点和电力线路通道情况,开展毛竹笋、树障专项清理活动;清明、冬至时期防山火和防烧秸秆活动等专项行动。针对鱼塘和放风筝重点隐患区域进行隐患排查,设施警示牌和发放安全告知书。
(八)开展重点项目专项督查行动
继续对高铁、高速和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督查工作。组织经信委、安监、铁道办、供电等部门对重点外破防范区继续进行人工蹲点守候,及时发现隐患,提前控制,确保电网安全运行。
(九)落实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
针对输电线外破隐患等级,影响范围和控制难度等情况,相关部门按照隐患性质实施差别管控。一是对管控难度大、风险大的现场聘请当地责任心强的群众协助进行蹲点守候;二是安装3套无线视频装置进行高频次在线巡视,确保线路安全运行。
(十)实施“差异化”护线工作机制
供电部门要根据地区的地形特征,结合人员活动频次的多少,分析发生外破事件的规律和就地护线的实效,针对电网输电线路的特点,实施“差异化”护线工作,即“区域、时间、隐患整治、重点工作、护线队伍”的差异化护线管理,进一步强调护线的实效性,达到重点外破区域、重要时段均能多频次地进行现场护线监督和及时报送信息,实现安全共赢。
四、深入开展宣传,提升电力安全意识
(一)发挥各媒体的宣传平台作用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宣传《电力法》、《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引起全社会对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的重视。加强区县信息报送工作,鼓励向省经信委电力执法网站和《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简报》投稿,宣传我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
(二)推进警示牌规范设立工作
编制电力设施保护各类警示、警告标志设置规范,在各地人口密集、跨越道路、河流等重要地段规范设立电力设施保护和警示标志,并逐步加以健全和完善。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力法规宣传
1、各区县电保办、电力企业要充分利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等时机,以“进社区、进工地、进校园、进工厂”为主题,在城、镇、社区、乡村主要广场和街道,通过设立宣传台、发放宣传品、散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标语、粉刷墙体标语等形式,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和电能宣传活动。
2、将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电能的典型案例,制作宣传牌、开展送电影下乡、播放广播剧等形式,广泛开展电力法规宣传。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原则为指导,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综合治理,依法规范管理,逐步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基础工作,提高执法力度,从制度上、机制上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确保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安全。
工作要点
(一)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体系
建立以企业为责任主体,各乡镇、街道安监所和区安监局为监管主体的重大危险源监管体系。
1.逐步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督促辖区重大危险源单位加大安全资金投入,逐步建立切实可行的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并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及有关专家的支持和指导下,逐步完善和规范监控系统,强化本质安全。
2.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体系。各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重点完善重大危险源点的处置方案,使预案(方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立与应急救援相匹配的专(兼)职救援队伍,并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专业学习、训练;加强应急救援演练,重点推进重大危险源工作场所的班组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重大危险源企业每年组织综合性演练应不少于1次,每个危险源点的班组演练每半年应不少于1次;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质;要加强重大危险源区域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乡镇、街道安监所要把重大危险源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督促企业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预案完善、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工作,以保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安全。
3.做好重大危险源调查摸底工作。各乡镇、街道安监所要在去年重大危险源摸底的基础上根据新出台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2009)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摸底确认,建立、健全新的重大危险源台帐,对重新摸底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应根据区安委会《关于开展辖区内重大危险源调查摸底的通知》(元安委〔2010〕3号)的要求进行填报,于2010年3月31日前报送至区安监局进行汇总。
4.新建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进行“三同时”审查。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建有企业安全监控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中介机构在本辖区内进行安全评价时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项目,必须有安全评估的章节。
(二)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监管
一是各乡镇、街道安监所依法依规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地监管,其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执行、“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卖时监控及人员培训等工作;二是要对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安全评估和实时监控等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和基础信息档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投入,逐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三是每年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组织专项检查,制定年度检查工作计划。对构成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的内寄包括: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执行的情况,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费用提取与有效使用等情况;区安监局对本辖区的一级重大危险源每年监察不少于3次,二、三级重大危险源每年监察不少于2次,四级重大危险源每年监察不少于1次。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应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监督企业反馈整改结果,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执法队伍和应急救援机构建设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区安监局积极争取招录增加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并做好新招录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技术》等的学习培训工作,有计划地采取“以老带新”,灵活采取各种培训方式强化安全监管实践学习、锻炼,使他们尽快熟悉安全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
2.推进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根据《转发省安监局关于推进金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加快设立我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切实提高我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工作要求
一、突出抓好重点法律宣教
1.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形成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为推进各项监管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思想基础。
2.抓好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突出宣传的专业法属性。
二、全面推进重点对象学法
3.不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丰富领导干部学法内容,改进领导干部学法方式,贯彻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学法情况考核等制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4.全面落实执法人员学法制度。继续通过法制讲座、周五学法活动、案例分析讨论会等方式,开展公务员法制培训,及时交流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实际效果。
5.继续强化管理相对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餐饮和涉药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使相对人既懂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有承担法律责任、社会责任的意识。
6.广泛开展面向群众的普法宣传。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发放宣传资料等,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依法维权意识。
三、不断创新普法宣教手段
7.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继续加强社区食品药品法制专栏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开展宣传教育,使宣传教育更便捷、更有针对性,更为群众喜闻乐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