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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申报材料8篇

时间:2022-09-10 15:15:1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优化营商环境申报材料,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优化营商环境申报材料

篇1

今年上半年,在市建委党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数局各相关业务处室的指导下,市建委审批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统筹疫情防控与优化审批服务,既注重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又积极谋划打好优化审批服务战,在优化营商环境、工改等重点工作和日常审批服务工作中都取得了优异成绩。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行“四个一”办事模式,提高审批服务水平

作为我委“一门式、一张网”综合改革工作的牵头处室,我办积极协调政数局,解决市建委“一门式、一张网”综合改革运行以来遇到的各种问题,严格按照我市“一门办事、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跑动”办事模式要求进行标准化操作,坚决执行“受审分离”,充分利用网络和工作电话指导服务对象报件,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出门”,努力实现疫情防控与审批服务“两不误”,确保工作“不掉线”、服务“不断档”。今年上半年,我委在一张网上审批共办结2513件,比去年同期增长5%。

(二)开辟“绿色通道”,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为推动疫情期间“三早”项目、城建重点工程、房地产开发等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见效,市建委印发了《关于打造“绿色通道”加快建设项目开工的通知》,按照“容缺快速审批、优化项目服务、顺利高效实施、确保质量安全”的原则,主动靠前服务,为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支持建设单位在一定条件下提前进场施工,帮助企业抢抓黄金施工期,提高项目建设的“加速度”。截止到目前为止,通过“绿色通道”共有21家省市重点企业项目提前30天进场施工,项目总投资额达200亿,有力的推动了企业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

(三)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审批办作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第三、第四阶段的牵头处室,积极配合市政数局做好改革各项工作。一是推进全面应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在线审批。做好使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审批,杜绝线下审批、秒批等现象,重点解决审批超时、异常审批等问题。二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领域市政公用服务、中介服务。进一步完善市政公用服务企业公布的各类事项的办理标准、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通过工程审批系统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三是进一步梳理审批服务事项,完善配套政策。牵头做好优化和完善审批服务事项,制定出台工改配套政策文件。四是继续扎实做好各项改革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施工图联审、联合踏勘、联合报装、联合验收、联合缴费、告知承诺等改革措施,不断优化审批流程,严格按照“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模式推动施工许可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改革工作。

(四)突出重点,持续优化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营商环境

作为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牵头处室,我办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的内容,对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方面营商环境的现状、优势、不足进行进一步梳理分析,坚持“以评促改”原则,与评估机构进一步交流合作,形成合力,打好营商环境“组合拳”,充分发挥牵头处室作用,重点协调督促做好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工作,探索全部或部分取消强制性施工图审查,实行勘察设计质量承诺制;协调督促进一步推进完善现场“联合验收”,提升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监管效率和质量,持续优化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营商环境;综合协调规自局加快推进“多测合一”改革工作、电子防伪签章系统建设、拿地及开工试点工作和加强“多规合一”信息平台作用。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做好大厅综合管理和规范化审批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政务大厅绩效考评细则》,做好大厅市建委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查找不足、完善制度、认真整改、规范管理、争创一流。同时做好与委内各相关处室及政数局的沟通协调,对我委的审批事项依据、要件根据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变化进行实时更新;

(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做好我委牵头的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用气指标营商环境。全力协调推动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和竣工联合验收的实施工作,提升办理建筑许可指标营商环境。协调督促相关处室做好获得用水用气指标提升工作;按照市里统一要求,以办理建筑许可指标为工作方向,秉持服务企业的宗旨,提升审批效率,查漏补缺,做好以高标准完成2020年的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答题填报的准备工作。

篇2

尊敬的各位领导: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市场监管部门保市场主体做好“放管服”工作情况做一汇报,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放管服”改革安排部署,研究制订出台《助推企业复工复产18条措施》,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是加快市场主体培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统筹推进企业登记注册规范化、便利化,实行企业登记实名认证制度,市场主体实现稳步增长。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市场主体12105+户,其中内资企业1753户、注册资本431623.61万元,农专社1140户、出资总额231479.57万元,个体工商户9212户、资金数额89483.24万元。2020年1-4月份新登记市场主体223+户,其中内资企业51+户、农专社15+户、个体工商户157+户,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6.4%、8.4%、10.3%。

二是持续推进“四办”改革。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四办”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大力简化申报手续,精简申报材料,取消了各类不必要的行政审批申报材料;取消了不必要的办理环节。《营业执照》办理时限缩短至3个工作日,《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限缩短至15个工作日,所有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时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全面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和“县域通办”制度,严格将企业登记注册时间控制在3个工作日以内。

三是大力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我局全面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一批106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对照“证照分离”改革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积极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行网上公示注销公告、简化提交资料,落实简易注销程序,目前共办理简易注销登记16+户。

四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我局大力简化涉企证照申请环节文书材料,严格清理法律法规明确设定以外的其他申请材料。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全流程电子化,申请材料网上申报、在线办理、 “不见面审批”, 全面实现 “最多跑一次”。今年1-4月份共办理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2+?张、《食品经营许可证》40+?张、《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5+?张。

五是大力推行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颁发应用工作,我局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全面推行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让企业从提交申请材料到领取营业执照全程“一网通办”,实现不见面审批。今年1-4月份共办理核发《营业执照》?张,其中内资企业?户、农专社新设?户、变更?户,个体户新设?户、变更?户;共办理核发电子营业执照?户。

六是稳步推进转型升级,拓宽融资渠道。我局与甘肃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银商合作”,提供“信息申报、登记审批、执照”一站式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办理股权出质登记,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今年1-4月份共办理股权质押登记??件,实现担保债权???万元。

七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全县市场主体总数10%的比例,分别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并对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进行随机匹配,现场组成检查组。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抽查结果将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向全社会公开。认真抓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内资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应报1676户、实报76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1120户、实报275户;个体工商户应报8967户、实报1512户,全县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率分别为45.35%、24.55%、16.86%。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办事不求人”的营商环境。我局将全面落实市、县《关于加快建立“办事不求人”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健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示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推送制度。公开公示企业注册、行政许可办结时限,力促企业开办时间在3日内的基础上再行压缩,积极推行“秒批”“一日内办结”等服务。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健全完善市场监管部门“一窗”办件规则,提升服务质量,全面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管理,探索开展部分低风险食品告知承诺制许可试点,积极推行“容缺审批”“应急审批”“倒置审批”试点工作。提高许可和注销便利化程度,加强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运用,推动行政许可事项“一网办理”和“一网一门一次”,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二是支持服务创新,营造规范平等的投资创业环境。我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业创新的热情,大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非公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全面落实“保姆式”帮办代办服务,多渠道扩大帮办代办队伍。强力推动质量强国、质量提升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提升计量服务,支持X县银杏等特色产品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发展。

三是加强市场监管,营造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推动跨部门联合抽查,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构建完善的“一网公示、联合惩戒”信用监管体系。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规范公共服务领域、民生领域的涉企收费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努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全覆盖、常态化。

篇3

按照全市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为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升效能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我委窗口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简化工作流程,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实施方案。下面是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20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最新范文的相关材料,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20年全市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部署,结合《全市服务窗口深入推进“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立足我委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树立“审批就是服务”的理念,以“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无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为工作标准,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状态不佳、推诿搪塞、程序繁杂、时间冗长和服务内容、申报材料、办理结果不公开不透明问题,促进程序简化、效能提升、服务规范、过程透明、流程再造、严谨公正、及时办结,形成“人人是窗口、处处树形象”的良好局面,把服务窗口建设成为信息化程度一流、软硬件一流、服务态度一流的先进典范和示范区。

二、创建目标

(一)进一步优化流程。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原则,结合窗口工作实际,用新理念、新标准对所有承办事项审批流程进行重新评估、科学分析,大胆改革创新,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前置要件、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二)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推行并联审批、超前介入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等服务方式方法,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 。

(三)进一步规范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公开服务承诺,健全制度规范,切实解决服务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漠、办事拖沓、服务不到位问题,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固化成果。按照“信息化程度一流、软硬件建设一流、服务态度一流”的标准,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强的队伍,以全流程高满意度为目标,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严格廉洁自律,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切实提高服务质效,把成果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强化执行落实,用制度建设推动“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常态化。

三、创建措施

(一)服务受理零推诿。按照我委服务职能,积极受理服务对象申报事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怠慢、推诿扯皮。材料齐全的一次性受理,并在时限内办结;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不让服务对象空跑、多跑。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窗口设置岗位牌,工作人员佩戴身份牌,做到岗责分明、精准服务。

(二)服务方式零距离。推行网上申报服务、电话预约服务等多种便捷服务方式,根据需要开辟“绿色通道”,高效便捷服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工作人员做到着装规范、服务热情、语态端正、文明有礼。对服务对象做到真情接待、主动服务,不居高临下、不盛气凌人。配备桌椅笔纸等便民服务备品;在明显位置公开办事指南、法定依据、办理时限、办理结果等。

(三)服务质量零差错。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准确无误开展工作。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做到“一站式”“一网式”服务。全面推进“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依托发改委门户网站,及时审批服务信息。同时,建立完善业务办理纸质和电子档案的审核、存储和保管工作。

(四)服务结果零投诉。建立网上服务平台,开通群众反馈通道,接受服务对象监督,对服务对象的合理诉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受理。以全流程高满意度为目标,切实提高服务质效。及时解答和办理相关业务,使用规范办公用语,做到语调平稳、语气文明。

四、创建步骤

(一)自检自查,兑现承诺。按照“四零”服务标准,严格开展自检自查,做到制度再完善,承诺再兑现,责任再落实,标准再达标,从制度、设施、服务上达到“四零”服务窗口标准。(完成时间:6月底前)

(二)细化标准,健全制度。立足窗口实际制定“四零”承诺服务标准,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简化流程、规范服务,做到流程再造、看有现场、学有榜样、服务有标准,把服务窗口打造成为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的服务榜样和服务标杆。(完成时间:7月底前)

篇4

海淀区

1、促进科技企业加速器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注册于海淀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营一年以上的加速器经营管理机构,至少有10家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快速成长企业入驻,具有一定的加速器运营管理经验。

支持方向:支持海淀区加速器增加基本建设投资、提供增值服务。具体支持项目包括:加速器基本建设投资贷款贴息、加速器增值服务补贴、加速器引进企业房租补贴、加速器财政贡献奖励、加速器培育上市企业奖励。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服务体系建设处。

2、促进创新企业品牌建设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海淀区创新企业,具有海淀园国际化发展服务平台会员资格。

支持方向:主要用于促进海淀区创新企业有效开展品牌创建工作,促进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重点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开展品牌推广。

申报窗口: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3、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临时性补贴

支持对象:扶持对象为工商、国税、地税注册在海淀区,符合海淀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

支持方向:该项资金用于中小企业发生融资行为的贴息、担保和信用评估费用的补贴。主要用于支持高技术制造业、信息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节能环保和资源节约、服务外包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申报窗口:受理单位为“海淀区金融办”,北京中关村海淀金融创新商会、海淀资本中心和北京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协会接受海淀区金融办委托负责接收申请,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过评审论证后确定支持的项目,由区金融办和区财政部门联合报送区政府审批。

4、海淀园国际化经营促进资金

支持对象:园区注册、取得进出口经营权资质的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方向:支持积极面向国际市场,卓有成效地开展国际化经营的园区高新技术企业,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具备较高品牌知名度的企业。支持内容包括出口项目研发资助、国际市场营销体系建设等。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5、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注册在海淀区的企事业单位,国税、地税注册登记地在海淀区的企业。

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海淀区创意产业发展领域的企业和项目,重点支持海淀区内创意产业基地、集聚区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孵化体系建设。

申报窗口:海淀区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

6、促进科技中介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在海淀区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科技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科技中介机构的范围包括: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相关的知识产权、产权交易、技术转移服务、财税、法律等中介机构;为科技发展服务,提供科技咨询及行业信息并服务于海淀区创新企业的行业协会和组织;金融及投融资相关中介机构等。

支持方向:主要支持五个方面:科技中介信息服务平台补贴专项、科技中介机构办公用房补贴专项、行业协会启动资金专项、大型活动补贴专项、公益活动补贴专项。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7、促进产业聚集区及专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产业聚集区及专业园区是指海淀行政区域内经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端服务业、总部经济、文化创意产业等产业为主的各种特色产业空间。

支持方向:支持产业聚集区及专业园区制定与海淀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的发展规划,重点支持智力密集型高端服务业、技术密集型高端制造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鼓励以经营、决策、研发为特征的高新技术总部型经济发展,鼓励各产业聚集区及专业园区之间形成差异化发展。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8、促进重大产业发展专项

支持对象:该项资金从海淀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优先支持海淀区重点企业、百家创新企业的项目。企业须在海淀区注册一年以上。

支持方向:重点支持智力密集型服务业、技术密集型制造业和高新技术总部经济的发展。

申报窗口: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

9、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中小企业专业协会、中小企业公共信息化建设项目、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担保机构。以及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国家免检产品、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北京市名牌产品、北京市质量管理先进奖、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市著名商标等各类优秀称号的各种所有制企业。

支持方向:支持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的市场体系、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及非公经济及中小企业培育扶持项目。

申报窗口:属于海淀园区的非公经济及中小企业项目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海淀园企业发展处,由海淀园企业发展处负责初审和筛选;获得本申报指南中规定的各类优秀称号企业,根据获得称号的种类不同,相关申报材料分别报送区质监局或工商分局,由质监局和工商分局负责初审和筛选;(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北京市著名商标称号的企业将材料报送工商分局,获得其余符合奖励范围的各项先进称号企业将材料报送质监局。)其他项目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区发展改革委,由发改委负责初审和筛选。

10、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该项资金适用于海淀区行政区域内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街道的社区居委会、乡镇的村委会以及在海淀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手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支持方向:专项资金主要适用于: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等循环经济技术应用项目建设、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建设项目等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包括节能服务平台建设、产业结构调整项目、节约型小区等在内的循环经济建设相关工作。

申报窗口:海淀区发展改革委。

11、海淀园创新资金

支持对象:支持项目包括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一般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

支持方向:优先支持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和项目:智力密集型高端服务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技术密集型高端制造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企业总部研发的行业关键技术项目、海淀区重点企业研发的行业关键技术项目、海淀园百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研发的行业关键技术项目、专利项目(包括已授权或已申请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12、科技项目专项计划

支持对象:海淀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支持方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项计划、中小企业虚拟研发中心专项计划、企业博士后科研专项计划、新农村建设专项计划、初创科技型小企业研发专项计划等。

申报窗口:海淀区科委。

13、科技项目基本计划

支持对象:海淀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支持方向:支持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支持的重点技术领域参照《北京市海淀区科技发展重点领域指南(2009―2013)》。

申报窗口:海淀区科委。

14、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孵化场地位于海淀区内,经营管理机构在海淀区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的孵化器。

支持方向:鼓励孵化器引进资本、项目、人才,聚集优势创业资源;鼓励孵化器开展对外合作,共享孵化资源,提升区域国际化程度。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海淀区科委。

15、重点项目引进扶持专项

支持对象: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在海淀区,产业领域和经济指标符合《海淀区重点项目引进扶持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企业。

支持方向:吸引重点项目入海淀区发展和扩大投资。优先支持新设立的总部型企业以及智力密集型高端服务业、技术密集型高端制造业的重点企业。

申报窗口:海淀区投资促进局会同区财政局、海淀园综合办等部门,对项目(企业)进行评估并提出支持意见,报区政府批准。

16、促进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所属行业为海淀区重点发展产业,注册地、经营地在海淀区、属于海淀区税务局直接征管的科技型企事业单位,为海淀区创新企业提供仪器设备、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等资源共享服务,提供试验验证、测试考评、开发设计、科技成果转化等检测研发服务,以及其他技术服务。

支持方向:支持海淀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新建、改造升级和对外服务。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17、促进创新企业国际化发展专项

支持对象:海淀区内创新型企业。

支持方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海淀区内创新型企业为促进国际市场拓展、国际合作研发、对外投资设立跨国分支机构和国际资源整合等国际化业务而实施国际合作研发项目,开展国际交流活动及购买中介服务的相关支出。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18、促进企业挂牌上市补助资金

支持对象:已完成股份制改造,与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签订上市合作协议,符合海淀区产业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经营情况良好,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地址均在海淀区的拟上市企业。

支持方向:支持、促进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含创业板和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

申报窗口:海淀区发改委。

19、促进商业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均在海淀区的企业。

支持方向:优先支持有利于促进消费指标增长、引进国际品牌、服务改善民生、促进流通发展、倡导低碳经济等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全面促进海淀区商业服务业的发展。包括促进消费项目、优化调整商业结构,升级改造传统商业项目、商业服务行业创新项目、商业服务业人才培训项目等。

申报窗口:海淀区商委。

20、产业技术联盟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注册地点在海淀区、符合国家及北京市关于社团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产业技术联盟。

支持方向:产业技术联盟初创资助、产业技术联盟专项活动补贴、产业技术联盟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21、企业研发中心补贴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经认定的国家级或市级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研究开发机构,且属于海淀区创新企业。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创新研发及产业化、扶持产业技术联盟、补贴企业研发中心,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和促进标准化实施。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22、专利实施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海淀区创新企业(申请企业专利战略资金同时必须是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创新研发及产业化、扶持产业技术联盟、补贴企业研发中心,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和促进标准化实施。包括专利成果转化专项资助补贴和企业实施专利战略专项资助补贴。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23、标准化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属于海淀区创新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清晰,且设有标准化管理部门,有统筹管理企业标准化工作的专职人员。

支持方向:支持企业促进标准化实施。包括“订标”专项资助补贴、“订标”专项奖励补贴和“采标”专项奖励补贴。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24、促进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专项资金申报仅限于以海淀区创新企业为主体,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在风险共担、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机制下开展的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项目。优先支持海淀区重点企业、中关村科技园区百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申报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支持方向:支持海淀区创新企业牵头进行的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的产学研合作,奖励产学研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技术转让、委托开发和合作开发资助;产学研合作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贷款贴息;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资助,产学研合作共建研发中心资助;产学研合作重大科技攻关、重大产业化项目资助;高校、科研单位科技成果产业化资助,高校、科研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发明成果产业化资助。

申报窗口:海淀园管委会。

25、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

支持对象: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在海淀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离岸服务外包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及培训机构。

支持方向:促进海淀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以软件和信息服务为主要特色的离岸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

申报窗口:海淀区服务外包企业协会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并上报海淀区商务局。

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

1、专利促进资金

支持对象:属于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或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保护工作产权巴黎公约申请国际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企业。

支持方向:该项资金用于中关村的专利促进工作,提升企业专利意识和专利管理能力。

申报窗口:中关村管委会。

2、技术标准资助资金

支持对象:标准的主要起草或主导制定单位、中关村标准化示范区试点企业。

支持方向:资助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主导制定技术标准;中关村标准化试点企业承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工作和中关村标准化试点企业参加、组织国际标准化会议三个方面的标准化活动。

申报窗口:中关村管委会。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科技创新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该项资金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企业进行的技术研发、自主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包含中关村科技园区及其他地区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产业化的科研项目)等科技创新活动进行支持。

支持方向:企业自行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

申报窗口: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朝阳区

1、专利实施项目

支持对象:企业在朝阳区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且项目具有较高科技含量,拥有有效专利。

支持方向:鼓励发明创造,加速专利技术转化。

申报窗口:朝阳区投资服务大厅区科委(知识产权局)服务窗口。

2、企业研发投入资助计划项目

支持对象:在朝阳区依法注册和纳税,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自主创新型企业。

支持方向: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和加大科技研发投入。

申报窗口:朝阳区科委产业科。

3,高技术产业与现代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对象:在朝阳区登记、注册、纳税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其项目。

支持方向:支持3G运营商、3G设备商以及“后3G/4G”研发企业的引入,支持生命科学、环境科学、新能源及节能技术产业项目的引入。支持为保增长重点推进的在建和新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支持重点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实施。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引入风险投资。

申报窗口:朝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办公室。

丰台区

1、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重点建设项目

支持对象:在丰台区依法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研发、生产、服务的产业活动单位。

支持方向:符合丰台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高端产业、特色产业、产业集聚区和特色街区、低端产业的淘汰和改造升级以及国家、北京市支持并要求区政府配套资金的产业项目。

申报窗口:丰台区产业项目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

2、专利转化资助项目

支持对象:在丰台区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

支持方向:申请资助的专利转化项目,原则上应是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的;且科技含量高、授权有效的专利,没有专利纠纷,具有产业化条件,并可预见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申报窗口:丰台区政府3号楼301室。

东城区

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支持对象:东城区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人及驻区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方向:适合东城区发展的经济、建设、环保、治安等科技项目,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软科学项目。

申报窗口:东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管理科。

西城区

科技计划项目

支持对象;西城区企、事业单位及驻区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方向:重点扶持区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创新创业活动、持续创新能力、强化自主创新、原始性创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及以高新技术为特征的中介服务等智力密集型产业。

篇5

20*年上半年,*工商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局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总体目标,积极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主题活动,深入推进服务型、监管型、法治型工商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初步显现了*工商局立足市情谋发展、立志创新促进位、立新图治树形象的工作特色。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立足市情,以科学发展的先进理念把握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一是深入开展了“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美好新*”主题教育活动,局党组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局机关先后3次组织“走出里下河,融入长三角”解放思想大讨论集中交流发言,在全系统形成了以科学发展观引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我局主题教育活动得到了挂钩领导吉天鹏副市长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发挥登记准入职能,积极促进*优势产业、产业集群等具有地方特点的企业快生优生。在我局的多次努力下,*市政府专门行文,将民营经济发展目标列入乡镇年终综合考评,上半年新发展私营企业338户、个体工商户3049户、新增注册资本15.3亿元。三是大力推进市场标准化建设,提升专业市场档次和管理水平。为认真落实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市政府每年拿出500万元作为扶持发展第三产业发展基金,其中对集贸市场改造给予一定的奖励。上半年,市场成交额达48亿元,对城区和乡镇所在地市场开展了标准化管理推进活动,从市场主办者准入、经营户持照亮照、进货登记索票索证制度等方面进行规范,在泰州工商局召开的市场标准化推进现场会上,我局和金三角市场作了交流发言。四是强化对重热点行业的监管,加大化工企业、违法排污企业、废旧橡塑企业、网吧游戏室等专项整治的工作力度。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开展了社会文化环境百日整治,对“黑网吧”和非法经营游戏室进行集中取缔。在废品市场环境整治工作中,我局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人力,取缔违法经营户近千家,拆除各类设备设施1393台,彻底解决了废品市场长期存在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在刚刚召开的废品市场综合整治总结表彰大会上,我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先进部门。

二、立志创优,以主动进取的开拓精神推进市场执法监管职能。一是深入开展“百名工商干部挂钩帮扶百家民营企业”活动中,共走访联系企业220家,梳理意见建议七大类270条,帮助企业组建集团4家,办理各项变更登记91个;帮助7家企业办理动产抵押贷款680万元;帮助办理注册商标申请47个,指导帮助1家企业完善中国驰名商标申报材料,9家企业完善省著名商标申报材料,24家企业市知名商标申报材料;帮助22家企业开展打假维权活动,挽回企业经济损失454.9万元。二是使商标品牌创建成为企业创新管理的共识。我局注重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商标品牌创建工作,增强政府的行政推动力。上半年,在全市工业企业管理现场会和全市企业创新管理工作会议上,我局主管局长都做了加强商标品牌工作的专题发言,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的赞许。市政府专题下发了《关于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意见》,首次设立了对新认定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以及地理标志各奖励30万、10万、5000和20万元的奖励措施。在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注册工作中,分管市长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市政府办公室每月向分管市长、各职能单位印发《申报工作计划表》,6件地理标志已进入实质审查阶段。三是加大经纪人教育培训和组织活动的频次,增强组织的活力。注重依托乡镇政府、农业龙头企业,加快经纪人培育进程。上半年,我局主动与沙沟镇政府、江苏红膏大闸蟹有限公司、戴窑粮食市场联系,对600多名水产、粮食经纪人进行集中培训,把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与合同管理、订单农业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传授《合同法》的相关知识,推广使用农产品购销合同示范文本。我局经纪人培育管理工作得到了省工商局领导的重视,省局市场处来我局进行了专题调研,泰州工商局在*召开了全市经纪人发展推进会。四是建立信用数据库督查制度,保证数据录入的准确性。注重从组织领导、技能培训、建立制度入手,加强对信用数据库的管理,采取了每周有提示、半月有督查、每月有通报,增加监督检查的密度,不断提高数据质量。重点做好营业执照换号、年检验照、重热点行业标注数据的管理,企业换号率达76.17%,个体工商户换号率93.2%;内资企业年检率79.8%,私营企业年检率61%,个体验照率98.47%;确认重热点行业企业1531户。五是放大放心消费创建效应,显现创建工作特色。在食品、食用农产品、粮油制品、豆制品、药品、建材家具、农资、房地产、餐饮、建筑装饰等与群众消费密切相关的10个重点行业开展放心消费创建,积极推进和深化“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店)”、“星级流通企业”、“星级文明市场”等创建活动。10大行业创建工作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各创建牵头部门相继成立了本行业创建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市政府从财政预算中拨付专款10万元。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我局先后两次组织食品安全“两个100%”集中检查“回头看”活动,检查经营主体3256户。针对豆制品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与相关部门开展了联合调研和论证,建立了市百康豆制品生产基地,拟定了城区豆制品上市准入制度和措施,从源头上保障豆制品消费安全。召开了电动车行业创建动员大会,建立了全市电动车行业基本台帐、创建活动方案和行业创建标准,积极促成市工商联筹建电动车行业商会,并已进入筹备实质性阶段。我市农机行业自去年创建试点以来,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创建经验在全省农机经验交流会和农业部、省农机局网站上作了交流,得到省农机局的充分肯定。市放心办联合市农机局、旅游局分别在农机经营单位和水上森林公园旅游风景区新设6家“12315”工作联络站。六是坚持依法行政,抓住执法重点、克服执法弱点、解决执法难点、捕捉执法亮点,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上半年全局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642起,结案423起,罚没款309.69万元,其中万元以上案件56起,其中适用《反法》的28起,适用《产法》的29起,适用《消法》的27起,适用《公司法》的23起,查处无照经营案件171件,查扣假冒侵权卷烟474条,假冒“五粮液”10箱、侵权包装物200只。认真贯彻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严厉打击非法传销行为,共组织专项执法行动4次,出动执法人员130多人次,捣毁传销窝点3个,遣送来自湖南、江西等贫困地区受骗的传销人员190多人,有力地打击了非法传销行为。加强案件录入数据管理,通过定期检查、及时通报、跟踪督查等措施,网上案件流程得到了有效运行。建立了严格的案件审核把关制度,案件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实现了复议无撤销、诉讼无败诉、复查无改处、无错案“四无”目标。

三、立新图治,以积极有为的工作态势树立工商部门的崭新形象。上半年,*工商局取得了良好的工作局面,局机关顺利迁至新区,办公环境焕然一新。下半年,我局将紧扣年度工作目标,立新图治,开拓进取,努力以积极有为的工作态势,树立工商部门的崭新形象。一是加强机关管理,严格考勤考绩制度,规范岗位职责和公务流程,提高机关科室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的工作水平。二是重视基层建设,局领导班子将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研,与分局干部面对面交流,一对一谈心,了解基层干部的心理状况,想方设法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提高分局班子组织和执行工作目标的落实能力。三是强化职能业务工作效能,按照“服务创新优化形象、监管创效优化环境、素质创升优化效能”的总体目标,进一步发挥工商监管职能,细化主攻项目、硬化实绩考核,努力使条线工作上名次、特色工作上水平、全局工作上台阶。四是狠抓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市局的部署要求,加大重点、热点岗位的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坚持以制度管事、管人,强化执行各项“禁令”、规定的教育和监督,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努力以良好的工作成效,向市委、市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篇6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决策部署,以“便民利企”“依法行政”为导向,紧紧围绕“全省一流、中西部一流、向全国一流跃进”的目标定位,以等城市最优做法为标杆,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持续推进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举措改革,突出流程优化和“一网通办”,全面建设“审批最优、流程最简、机制最活、效率最高、干部最勤、服务最好”的住建政务服务标准,打造“群众满意住建服务”品牌。

二、实施范围

本次对标优化所涉部门包括住建领域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认领、编辑、审核,并在政务服务网(县)或天府通办上对外了政务服务事项的局属单位和股室,所涉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等6类行政权力事项和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

三、主要任务及步骤

(一)对标定标(2021年4月15日前)。对标等城市(不限于上述城市),从办理条件、提交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审批方式、网办深度、跑动次数等方面,逐事项逐指标和标杆城市对标,深化对比分析研究,摸清底数、找准差距、明确目标、制定措施,推动住建领域政务服务事项优化。各事项的具体方面指标,可根据最优做法对标不同城市。按一事一表方式,填报《政务服务事项对标优化表》,如涉及需统筹协调解决问题的,一并填报《政务服务事项对标优化问题和需求清单》,请各局属单位和股室于4月15日前报送,相关资料报送至政策法规股(并附word文档)。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质安站、建管股、城建股、交易所、设计股、住保股、局办(档案室)、村镇服务中心、地震监测中心等。

(二)综合评估(2021年5月5日前)。局属单位和股室,对提出的优化实施条件和重难点问题进行会商研究,进而明确现阶段优化提升目标。优化目标原则上保持与市上统一,对因客观条件限制短期内无法实现统一的,局属单位和股室要纳入持续对标提升计划。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质安站、建管股、城建股、交易所、设计股、住保股、局办(档案室)、村镇服务中心、地震监测中心等。

(三)优化实施(2021年5月15日前)。按照“明确一批、实施一批”原则,局属单位和股室对照评估审定的对标清单,推进相关改革措施落地落效,重新编制优化后的办事指南,并同步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逐事项完成优化调整,保持线上线下一致。局属单位和股室对政务服务事项优化调整到位情况要重视,确保对标优化措施目标及时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质安站、建管股、城建股、交易所、设计股、住保股、局办(档案室)、村镇服务中心、地震监测中心等。

(四)成果巩固(2021年5月底前)。各局属单位和股室要结合政务服务对标优化,积极推进“全县通办”“一张身份证办成事”,要形成和一批“全县通办”“告知承诺”“零材料提交”和“一证(照)通办”事项清单,于5月底前对外公开,并报政策法规股汇总后报县政务和大数据局备案。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质安站、建管股、城建股、交易所、设计股、住保股、局办(档案室)、村镇服务中心、地震监测中心等。

四、主要优化路径

(一)“减材料”。大幅精减办事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一律不需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或网络核验的材料一律不需提交;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证照一律不需提交;对能够通过告知承诺、容缺审批、审批部门主动核查等方式解决的材料一律不提交;对兜底的模糊条款一律取消;上一环节已收取的申请材料,下一环节不再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文的,只需提供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即可,不再提交原件或复印件;对政府部门出具的各类证明材料,实施数据共享或网络核验后,申请人可免于提交;对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材料,通过转变管理方式予以精简,如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评估评审材料,推动转变为审批部门内部审查评估;大力推广电子证照,丰富电子证照亮证应用场景,减少实体证照提供。

(二)“减环节”。对进驻大厅事项要进一步充分授权或通过“一网通办”高效运转。探索推行“审核合一”“独任审核”等审核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审批层级,提高运转效率;对可并行、可提前介入服务环节,要进一步优化减并环节,大力推行联合踏勘、联合验收、联合审图;推行“一事联办”集约服务,推进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的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系统重构政务服务部门内部业务流程以及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协同办事流程,推进关联政务服务业务流程优化再造。

(三)“减时限”。根据审批事项的法定要求、管理现状和风险系数等的不同情况,分类研究时限压减办法,强化分类细化管理;在不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下,对部分审批时限较长的事项,积极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对建设工程类事项,强化提前服务,缩减办理时限;对补证、换证、注销等业务相对简单的办理事项,力争做到当场办结。

(四)“减跑动”。大力推动网上办,强化数据共享和部门业务协同,提升网上办事深度,减少企业和群众到后台股室及实体大厅现场办事;大力推进“全县通办”“就近办”,实现更多事项在全县范围内办理;强化“一事联办”,减少多头申报、反复跑动;深化事中事前指导服务,推进“不见面”审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局属单位和股室要充分认识实施“住建领域‘四减’提速工程”是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对标优化提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局属单位和股室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落实,认真摸清底数、找准差距,坚持对标一流,深入剖析问题、提出措施,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制定对标优化方案,明确改革措施、目标进度、责任分工及可预期达到的改革成效。

篇7

一、以服务垦区“抓城”、“强工”战略为中心,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营造宽松和谐的经济环境

该局全力服务经济发展战略,实行降低门槛、简化程序、落实政策、优化服务等方式,通过采取建立绿色通道、全程跟踪服务、提供登记年检规范样本材料等方式为企业登记提供全方位服务。在工作中落实“一次说清”制度,努力创造公平、宽松的发展环境,确保了辖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积极实施商标战略,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一是积极开展商标品牌的梯队建设。该局采取优先培育,现场指导的方式,争取工业企业进入市场后,两年拥有注册商标,三至四年拥有知名商标。现在正在帮助企业申请办理“龙道香”大米、“冰城”机械配件、“财绪”酸菜、“刘师傅”酱油注册商标4件;争取办理“十五队”西瓜、“十八里”香瓜著名商标2件;帮助企业做好“嫩源”和“农垦人”申报驰名商标工作。二是在争创“驰名商标”上实现了突破。2010年,该局多次深入黑龙江省农垦龙王食品公司,帮助企业从商标的宣传、申报材料的组织完善,到与省工商局、国家工商局的沟通,做了大量务实性的工作。今年5月,“龙王”商标通过国家商标局的审批,成为农垦绥化管局第一个驰名商标。三是加强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几年来,该局始终把企业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作为工作的重点,先后多次赴省内外打击侵犯辖区内企业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有效地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强化措施落实,促进企业发展落到实处

一是紧抓重点工作,支持服务工业园区建设。该局先后制订了多项优惠政策,服务企业的发展。采取“预约式”、“上门式”等方式,为工业园区企业提供登记、商标等咨询和审查合同等各项服务320(件)次,多次为企业特事特办。二是开展动产抵押,方便企业融资。按照“程序最简、审批最快、时间最短、服务最优”的标准,开展动产抵押登记服务,三年来先后办理动产抵押登记9件,为企业融资13亿元。三是积极开展上门服务,为企业发展尽心尽力。该局每年都组织登记人员到农场开展企业登记和网上年检申报流程培训,企业办理登记或年检基本做到了材料一次通过,减少了企业的奔波。

(三)主动引导,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该局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引导发展特色经营,推进辖区内产业结构调整。几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从无到有,在只有8万多人口的辖区,扶持发展了188户,占到了辖区法人企业的近一半。

二、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重点,全力整顿规范经济秩序,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

为了确保监管到位、责任到人,该局按照垦区局市场监管的要求,全面实施“网格化管理”,确保了监管执法工作到位。

(一)全力推进,深入开展“红盾护农”执法行动

该局认真贯彻省局、垦区局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开展了“红盾护农”行动,连续多年代表垦区迎接省工商局“红盾护农”检查组的考核,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一是确保落实责任到人。每年都有针对性地制定当年的《“红盾护农”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和《宣传方案》,对“红盾护农”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细化工作职责,层层抓落实。二是加强“红盾护农”信息宣传工作,在品牌建设上下工夫。 2010年以来,在各类媒体刊登信息175条,其中国家级媒体6条,省级媒体14条,地、市媒体86条。在该局辖区内,“红盾护农”已经成为工商系统的一项家喻户晓常规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三是全面实行信用管理等级分类监管。对辖区104户农资经营户全部实行了信用等级分类,共评出A类15户,B类68户,类经营户21户,《农资信用监督管理公示板》悬挂率100%。四是加大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力度。2010年以来共送检化肥136个品种,占所有经营品种60%,合格率达到了98%。五是全面开展留样备查工作。每年都要对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农作物种子进行留样备查,共留样各类种子155份。

(二)强化监管,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该局始终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继续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管理责任制度,规范三级管理。分局与工商所签订监管责任状9个,工商所与监管人员签订责任状15个,工商所与经营户签订承诺书202份,真正做到了签订监管责任状到具体监管人员,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到经营户。二是加强食品流通许可程序的监管。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就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批、发放做了详细的规定,并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责任。全局《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246份,许可材料齐全,档案装订规范,无一差错,在2012年省工商局首次组织的食品流通许可档案检查中,受到了检查组的高度评价。三是积极开展食品质量检测活动。每年在节日市场检查、专项检查和3・15活动期间,利用快速食品检测设备开展检查工作,共检测食品32类140多个品种,对涉嫌问题食品都做出了责令退市处理。2011年,两次代表垦区分别接受省政府食品市场整顿检查组和省工商局食品市场监管检查验收,由于措施得力、监管到位,得到了充分肯定。

篇8

政务服务管理处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0年,政务服务管理处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工作主线,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2019年,我区营商环境方面取得较好成绩,省营商环境评价全省33个城区排名第10,营商环境指数综合考核在全市排名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协同。成立管委会主任、区长任第一组长的营商环境专班工作小组,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2月20日,召开专班工作专题推进会,确定了专班的5大方面15项年度目标,并按月明确了58项项目清单,建立专班月度报送工作机制。对标赶超标杆,推进工作落实。对标苏高新总体要求,研究制订了《发展环境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明确到2020年,我区营商环境评价指数排名与苏高新持平,2021年实现全面赶超。认真研究学习上海、深圳、苏州等先进地区营商环境方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研究制订《新北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深化宣传推广,推进品牌建设。深入思考营商环境工作简报板块设置,开辟对标苏高新专栏,及时收集汇总各单位报送材料,配合综合处印发营商环境工作简报2期。以“四个一”(政策一口清、材料一标准、受理一平台、办事一次成)和微笑服务理念初步设计营商环境公共服务品牌方案,研究制订《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高新事高兴办”政务综合服务品牌的建设方案》。

着力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2019年,我区“放管服”改革考核在全市排名第二。有序谋划全年工作要点。根据《2020年常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研究制订《新北区“放管服”工作要点》。认真梳理汇总疫情期间“放管服”改革的经验做法,向市级报送案例7个。其中秒批、竣前联合指导、推进审批“四化”工作获市协调办认可并推广。有效推进基层赋权工作。根据《省委编办、省司法厅、省政务办关于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苏编办发〔2020〕12号)及2019年孟河镇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和第一批赋权的经验,开展了多轮梳理、调研、座谈和征求意见工作,分三类对象推进赋权工作,梳理形成孟河镇第二批赋权清单11项;第一类赋权乡镇(薛家、罗溪、西夏墅、奔牛)赋权清单137项;第二类赋权乡镇行政许可类权限42项,公共服务类95项;为街道赋权119项,政许可类24项,公共服务类95项。有力落实审批前置中介事项规范工作。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前置中介事项清单规范工作,明确需保留的中介事项名称、对应的审批部门、审批事项、设定依据、收费标准等,汇总前置中介服务事项44项,并及时向市级反馈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强镇级为民服务中心。加强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现场管理指导,拟订服务大厅现场管理、物品摆放、工作考核等模板,供各镇(街道)学习、参考。梳理完善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面积、门头设置、区域划分、全科窗口建设、制度规范建设等情况,根据各镇(街道)现状列出表单明确下一步改善计划,推出一批特色亮点。推进一体化在线平台向基层延伸,以孟河、奔牛、薛家等5个镇(街道)为试点开通账号,定制个性化事项,并指导完成事项认领。研发企业法人自助申报一体机,已统一为孟河镇、薛家镇、罗溪镇、奔牛镇为民服务中心配发,实现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注销等近30个事项的“区域通办”。

着力优化12345热线服务。今年1-5月,区平台共受理诉求件10136件,按时办结率99.94%,答复完整率100%,群众满意率97.93%。站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保卫战第一班岗。第一时间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建立联动处理机制,疫情期间咨询类工单半小时内答复。建立12345疫情周报机制,每周报区主要领导参阅,对复工复产、返常出入人员、疑似疫情人员举报等问题进行及时跟进,确保疫情相关问题第一时间得到解决。用好企业群众办事服务“一号答”。高度重视国家、省、市平台交办件,上半年处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交办件24件,国家政务服务网交办件2件,处理省级工单177件,总体满意率99%。 做优“12345”高新区企业服务专席,围绕企业群众所关心的证照办理、税收服务、优惠政策等相关内容,咨询类3日答复、投诉类5日解决,实现全过程评价和满意度回访。建好沟通协调中转站。以办理类工单为重点,明确答复内容评定四项指标,即投诉内容是否属实、处理依据是否充分、处理时限是否明确、处理结果是否满意等,优化沟通联络机制,确保各类事项责任明确、处理有效。联动政务服务“好差评”,群众办事不满意立即反馈、立即整改。对政风热线8件线下交办件,办理诉求的过程进行重点跟踪,主动协调相关部门沟通处理,及时追踪办理结果。

此外,“三八节”妇联活动、政协提案答复等相关工作也都圆满完成,深入排查解决突出民生问题等工作也在有序推进。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2020年,政务服务管理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处)将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工作基础,着力建强政务服务体系、完善营商环境工作机制。

加快打造基层审批服务力量新范本。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放尽放”,积极谋划滨开区与区本级同权工作,高质量实现“园区事园区办”工作。主动开展基层赋权事项培训、指导和业务对接,确保各镇(街道)接得住、用得好。积极配合区编办推动各镇(街道)行政审批局挂牌和实体化运作,实现乡镇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加快打造“15分钟便民利企服务圈”,以帮办代办体系、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为两翼,以区镇村三级联动为抓手,全面打通全区政务服务大通道、构建全区为民办事大前台,形成政务服务一体化服务新格局。积极探索“延时服务”“自助服务”向镇村延伸,在春江镇等镇(街道)服务大厅探索建设“24小时”政务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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