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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职责情况报告8篇

时间:2022-11-04 05:00:04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法治建设职责情况报告,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法治建设职责情况报告

篇1

根据区司法局法治建设考核通知要求,结合本系统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逐项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我局机构改革后依法行政职能职责,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年初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工作年度计划和工作要点,年末,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列入单位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报告中。

二、加强组织学习。制定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全年举办4次法治专题讲座,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等三项制度,按要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审核小组名单,做到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有制度、有机构、有人员应审必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网上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案件办理情况。机构改革后本系统农业综合执法职责整合到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由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统一行使集中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因此我局2020年没有案件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

五、执法检查情况。今年共办理行政许可83640件,开展执法检查468余次,检查生产基地110家次。完成种子备案59个品种167个批次,农药备案115个品种104批,移交综合执法局案件1起。投诉人均对答复处理情况表示满意。

六、做好规范性文件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立规调研、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审议和统一等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出台的合法性。

七、严格执法纪律,加强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牢固树立服务“三农”的执法理念,严格执行农业执法工作制度和纪律。坚持文明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结合法制宣传,做到以理服人,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文明执法;不断推进文明执法的深入开展。

八、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开展形式多样依法行政执法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业法》、《宪法》、《民法典》、《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淄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5日

 

 

 

 

 

 

篇2

(一)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2020年法律合规部共《合同管理办法》《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纠纷事务管理办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合规管理制度》共五项制度文件,进一步划定岗位权限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初步构建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将合规管理纳入公司日常管理体系,从粗放式管理经营逐步转向优化流程化经营管理。

(二)加强合同管理,督促整改落实

依据合同管理办法,应做到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公平公正签订合同,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合作共赢;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有效监控合同,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以上五个要求全年分别对芜湖项目部、南京分公司、集成房屋分公司分别进行合同管理检查。南京分和集成房屋按照季度检查,自2020年5月1日授予合同备用章,已经完成对其二、三季度的检查并书面通报检查情况。

法律合规部将定期对合同管理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被检查单位合同规范管理,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并提交书面整改回复。

(三)依法化解纠纷,保障公司权益

截止当前,2020年共发生11起诉讼案件,分别为3起主诉案件,8起被诉案件。主诉案件中2起为我方起诉南京政瀛高合金属有限公司,剩余1起主诉案件是我方起诉慈溪四海轴承有限公司为政瀛案衍生案件。

政瀛案件中,聘请外部大所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协助处理案件纠纷。深入研究政瀛案件关键点即涉案票据的流转过程,法律手段和财务技巧双管齐下发现突破口,促使政瀛公司、四海公司与我方达成协议。追回公司损失、诉讼费、律师费、违约金的费用合计270万。

(四)培养合规理念,构建合规制度

开展公司内部培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和合同合规管理意识水平。协助搭建OA平台,优化重大经营决策流程、合同评审流程,运用信息化手段,将法律审核作为关键节点嵌入决策流程中并成为刚性约束。

(五)对标工业标准,总结法治建设

强化组织协调和统筹安排,组织法律合规部具体推动落实,逐项对照《统计表》验收标准,结合依法合规考核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公司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年中初次向工业提交法治验收统计表以来,我司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完成《合规制度》《第一责任人》制度完善,组建合规管理委员会,统筹兼顾,在法律合规建设过程中保持动态管理。

二、2020年重点工作、创新工作主要做法

(一)合同信息化管理

推进合同信息化管理,实现合同管理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避免违规操作。授予分公司合同备用章,提高小微合同管理效率,保障重大复杂合同管控在机关,实现降本增效。

(二)十四五合规管理规划

编制十四五合规管理规划,公司将继续开展合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致力公司高质量稳定发展。立足合规管理的基本原则:全面覆盖、强化责任、协同联动、客观独立原则。将在公司内部建立覆盖全领域、全层级、全系统的合规管理体系,结合主营业务,为公司转型升级保驾护航。

三、面临的行业环境、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新变化、新动态

利用《民法典》优化的公平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注重合法经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将法治能力转化为推进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持续动力。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法律原则转化为企业尊重契约、崇尚诚信的运营准则,构建完善的运营体系和信用体系。

“十四五”法治企业建设规划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布局的重要工作,是国有企业的使命和责任要求,是企业战略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十四五”期间,面临新旧动能转换、高质量发展、自主创新、转型升级等问题。加强法治企业建设,用法律手段为企业加快发展保驾护航,确保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竞争、依法发展、合规经营,是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影响力与抗风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提前深入业务部门,为他们提供法律政策研究、交易架构设计、风险防范、协调纠纷、争议解决以及管理流程的改善等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立足系统管理和全局角度,2021年系统工作基本思路、安排和措施

(一)基本思路

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的制度体系和搭建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完善体系建设,加强合规管理程序规范,基本方法是合规管理部门作为合规主体应当对市场经营、产品质量、安全环保、劳动用工、财务税收等多个重点领域,依次进行合规风险识别、评估、应对,最终由法律合规部形成合规检查报告。

同时,对标上级单位进行的法治经验总结验收边查边改自我提升工作,应当与十四五合规管理规划以及公司法治建设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有效衔接。促进法律合规工作进一步稳定进步,提升公司依法治企的水平。

(二)具体安排及措施

(1)构建合规管理制度体系

落实《中铁钢结构有限公司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中铁钢结构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总领性制度的落实工作,推进合规管理规划。

(2)实现合规管理部门建设

保证公司内部工作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将合规管理职责融入部门,落实岗位职责,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的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保证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合法合规,实现合规管理部门基础建设。

(3)搭建公司合规管理架构

“十四五”期间搭建公司内部合规管理要素间关系的组织架构,开展合规管理活动。分配合规资源、合规职权、合规责任,保证合规信息在公司内部流转顺畅,增强各部门合规管理的协作与配合。

(4)注重落实管理链末端的合规建设

立足公司现有组织机构资源,将合规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纳入法律合规部,建立复合交叉式的组织架构层层推进合规管理建设,落实到公司管理链的末端即项目部。降低成本消耗,加强合规综合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交流沟通、协作互动,保障合规管理的动态运行。

(5)建立长效机制

完善基础的法律合规工作,重视总结验收,加强反思与提升。前置程序规范、高效、科学的基础上,将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提升为长效机制,推广应用促进共同发展进步。

篇3

今年以来,我局全力落实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推动‘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切实履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的谋划指导和组织协调,推动“法治”建设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结考核年“法治”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

按照《“法治”建设考核办法》和考核办的部署要求,牵头组织各协调指导组对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年“法治”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考核打分,并向市考核办报送了考核结果,纳入了全市目标管理考核。认真研究总结我市“五五”普法“四五”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并已形成书面经验材料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拟在7月份召开的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

二、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市领导和市直各部门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汇报“法治”建设工作,得到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将“法治”建设和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列为年重点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市政府将“法治”建设列为重点督查项目。5月份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法治”建设视察活动,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侯法生等领导亲自带队到区县和市直部门视察,对“法治”建设起到重要的影响和推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慧晏,市委副书记、市长周清利,市委副书记陈家金分别对视察活动作出重要批示,予以充分肯定。

三、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谋划指导

围绕全市中心任务特别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工作,加强对“法治”建设和“六五”普法、“五五”依法治市规划的研究,按月份排出“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年的重点工作,增强工作的计划性。经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将年的法治建设主题确定为“法治”建设整体推进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建设整体推进年工作的意见》,确定了“法治”建设整体推进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等30项重点工作,继续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

四、加大“法治”建设宣传力度

五、积极开展司法行政服务“法治”建设活动

制定《关于开展司法行政服务“法治”建设活动的意见》,在系统内确定了18项法治建设重点项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典型培养,确保项目落实。特别是,为做好全市村“两委”换届工作的相关法律服务和保障,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组织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组织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农村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基层党员和群众进一步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促进了全市村“两委”换届工作依法顺利完成。认真落实市政府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对局机关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及执法责任进行梳理和完善,研究制定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等6项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司法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召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前段“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今后法治建设工作任务。

二是做好“六五”普法规划和“五五”依法治市规划的论证出台工作。认真总结“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结合《“法治”建设纲要》、《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研究、起草、论证,使规划与“法治”建设第二阶段的行动进程和目标任务相适应,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

三是高标准启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真做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召开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员大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部署“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是开展“法治”建设大培训。举办“法治”建设骨干培训班,从司法部、江苏、浙江、省厅或高等院校聘请法治建设专家,为市直各部门、各区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和业务科长授课,提高对法治建设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继续举办“法治建设大讲堂”,协调各协调指导组牵头单位,邀请知名专家学者莅淄讲授有关法治知识。

篇4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完善组织机构,工作有保障。落实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初步实现了“组织建设规范化、工作职责标准化、目标任务项目化、主攻重点责任化”,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新突破、新成效。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初在我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会上,街党委书记进行了工作强调与要求,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提供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研究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有效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更好更快发展。同时,街党委办事处与机关各部门、各社区签订法治工作目标考核责任状,实行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严格实行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年底对照清单验收的方式,很抓落实,切实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

(二)增强执法效能力度,切实规范行政行为。

严格依法行政考核,重点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否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是否依法处理社会矛盾和纠纷等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聘请北京亚欧雍文()律师事务所担任本街法律顾问。健全完善台账管理机制、督导推进机制、公益普法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和销号管理。我街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履行执法程序,树立执法权威。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劳动保障、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违法行为的关注、查处和打击力度,特别是打击“两违”和城南周边打击非法“”码报取得明显成效。

(三)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水平,带头学法用法,提高自身法律素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守法制度。深化公务员学法制度,把法治建设有关知识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机关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全体机关工作人员中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在进行法治教育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重点,把反腐倡廉教育和法治教育作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重点培训内容,不断提高法律素质。我们依照《宪法学习读本》、《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民法典》等内容举办法律学习讲座12次,全面提高了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二是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制度,积极征订普法教材、报名参加普法考试,做到教材人手一份,组织参加每年度的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为100%,通过率为100%。

(四)加强法治宣传,提高普法惠民实效。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加大普法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在全街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一是组织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综治办、办、安全办、卫健办、派出所、等部门开展大型宣传专题活动12次,进行扫黑除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道路交通安全、禁毒禁赌、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条例宣传,通过现场展板、宣传栏、入户宣传等形式累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服务达1800余人次。同时充分借助各社区中的可利用资源,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全街社区中设立法治宣传栏,向社区居民群众宣传法律常识,定期到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增强社区居民的法治观念,形成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围。二是进一步抓好青少年学法,全面推进青少年法律素质教育。青少年学法,是普法工作的重点任务。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小学聘请了法律顾间,举办法治讲座12次,做到了学校法治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重点把《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学生伤害事故赔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学校的必修课。

(五)建设在末梢,抓好民主法治社区建设。抓好“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在各社区建立民主法治社区工作领导小组,突出重点,严格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开展社区各项工作,同时,结合我街社区实际制定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公约》等规章制度。完善网格建设,经常性组织社区党员、干部群众等开展群防群治,参与治安巡逻等志愿服务活动,确保了社区治安稳定。全面依法做好社区民主公开制度,定期召开民主协商会议,协商讨论社区各项事宜。

(六)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法治。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托政务服务网,切实做好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权力清单事项的全面公开和及时更新工作。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和完善内部办理、对外答复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依法履行报告、通报职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社会诉求和反映。强化部门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和流程控制,实现行政权力行使各环节的相互制约。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因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面不广,缺少法律专业人员,人员法律知识学习不够,个体存在差异,导致普法力度不够,解决问题还存在畏首畏尾的情况,缺乏主动性。今后工作中还需多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依法办事,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合理调整法治机构人员配置,加强全体机关干部社区干部的学习,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教育培训,加大工作考核力度,使依法行政工作形成完善的工作体制,为街道建设法治政府提供充分的组织保障。

篇5

1、完成依法治区办公室相关工作交接。根据市政法委员会、市编办、市司法局《关于调整依法治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体制的通知》要求,区编委下文(浦编字20*3号)将原由区司法局承担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交由区委政法委承担,“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委,增设“依法治区工作科”,编制3人,已全部到位,依法治区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

2、完善组织网络和制度建设。为健全完善依法治区组织网络及制度建设,区依治办下文要求各镇(街)、区政府各部门及区有关单位进一步明确依法治理工作分管领导,明确区依法治区联络员,草拟了依法治区联络员职责,修订依法治区的信息传递、情况报告、工作会议、检查考核、协调联络、评比考核等制度。

3、依法治区工作有序推进。为贯彻落实《法治江苏建设纲要》,推进区政府《依法行政三年工作意见》的实施,区依治办认真调研“法治*”建设现状及“十一五”工作目标和举措,并结合实际拟定了《*区20*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4月14日,区政法委召开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观摩会,各镇(街)分管副书记、副镇长、综治办主任和部分依治联络员参加会议,进一步深化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5月18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动员布署会,命名表彰了第二批*区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单位;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工作会议精神;布置了创建“法治*合格区”工作任务,明确了20*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

4、启动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区”宣传月活动。我区将6月份定为宣传活动月。区政府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指定专人负责,制定计划,出台相关措施;各镇(街)、依治成员单位在门前、街道悬挂了创建法治江苏合格镇(街)、创建法治江苏合格单位横幅,广泛宣传了创建“法治合格区”的重要意义、创建内容和目标任务。同时,区依治办牵头,组织政法系统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江浦街道市民广场开展了大型法律法规咨询活动,提高了群众知晓率,激发了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的热情。

篇6

1、结合市人事调整实际,提请市政府及时对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强化对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稳步推进。

2、抓紧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审定制发《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2013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年底,代市政府起草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配合做好向省政府,市委、市人大报告工作。

3、认真落实《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综合目标考核工作,科学制定《市县市区依法行政考核细则》和《市市直单位依法行政考核细则》。

4、积极配合省法制办做好市县法治政府建设试点工作,加强对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调研、指导,推动县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把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关,着力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5、认真做好对市政府及其办公室拟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及时反馈修改意见,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

6、对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进行备案审查,审查率达到100%。及时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备案。

7、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或废止。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8、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和办证工作,对新入职的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率达到100%。

9、落实对企业检查批准备案制度,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到企业检查行为进行批准登记和备案。

10、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违法与错案责任追究制,对发现的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及时移交市监察局进行责任追究。

四、提高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11、认真落实《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着力在完善办案制度、规范办案程序、增强办案能力、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有序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12、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确保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受理率达到100%,法定期限内办结率达到100%。在办案过程中,充分运用实地调查、听证审理、调解和解等方式,提高办案效能。

13、积极履行行政应诉、复议答复职责,行政应诉出庭率达到100%。

14、扎实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年度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准确报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

五、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妥善办理涉法事务

15、依法、及时、客观提供法律意见,切实为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16、加强对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配合省法制办做好市县政府法律事务工作培训。

17、认真履行市行政审批改革、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市“三违”治理工作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为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把好合法关。

六、加大政府法制宣传研究力度,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18、以国务院及省、市政府法制信息网为基础,认真做好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基层政府法制工作动态。加强同日报、秦楚网等市主流媒体的联系沟通,不断拓宽政府法制宣传平台。

19、积极运用讲座、考试、会议等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政府法制业务培训及新颁布的法律知识培训等。适时组织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培训。

20、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认真组织开展理论与实务研究,做好2013年度省政府法制研究课题的申报、撰写工作。

七、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法制服务水平

21、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以及省、市“学习贯彻十,争创发展新业绩”会议精神,严格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岗位意识,努力营造朝气蓬勃、锐意进取的良好工作氛围。

篇7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办实际,以县2015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为主线,开展好“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

二、工作内容

(一)贯彻实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认真组织开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和方法,强化考核惩处机制。一是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二是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对作出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照法定期限向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三是要定期组织本机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行政执法行为;四是要依法推进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定期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和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考核;五是探索实行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和登记制度,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六是建立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对实施满一年的法律、法规、规章,向县政府书面报告实施情况。

(二)贯彻实施《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着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

按照《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一是要严格履行职责,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二是要结合全办实际,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各项配套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三是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通过合法性审查,在对重大行政决策内容是否违法予以认定的同时,从程序上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

(三)以合法性审查为切入点,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

按照《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一是要提升合法性审查能力。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审查把关,将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是否违法增设行政权力和公民义务、是否违反上位法等作为审查的重点。二是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根据《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前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管理和监督力度。四是要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审查率、纠错率力争达到100%。

(四)以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着力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

一是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设立专门接待场所,向社会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探索受案环节下移,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行政复议申请受理点的作用,在有条件的村(居)设置行政复议受理咨询点。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要加强学习和研究制定贯彻《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意见,制定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完善考核机制,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健全完善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机制。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4月)。召开街道办事处“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动员会议,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确定具体年度工作目标。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5月-11月)。按照制定的活动方案和工作目标,广泛开展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及时做好音像信息的收集工作,将相关情况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12月)。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开展自查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报告,并于12月中旬报送县政府法制室。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街道办“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各个站所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严格落实责任制,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落实活动经费,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作用,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篇8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县安全监管工作实际,以依法治县、依法治安和法治建设为着力点,按照“流程细、操作精,指标细、控制精”的精细化管理要求,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一个目标”、“六大机制”和“十化”要求,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提升安监部门及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二、活动内容

(一)以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抓手,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强化新《安全生产法》和《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贯彻落实。《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要加强学习宣传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讲座、发放学习材料、张贴标语等各种方式,将新《安全生产法》和《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贯彻落实到实处。

2、按照《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对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有自由裁量幅度的条款进行梳理后予以细化、量化,并向社会公布。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对做出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照法定期限向上级安监部门和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4、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行政执法行为。

5、按照《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六大机制”,实现“十化”要求,特别是在执法运行信息化、执法监督制度化方面,配备必要的信息化装备,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内容网上公示、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等新机制,实现企业监管“一企一档”。执法监督制度化方面,要重点落实执法相对人监督评议制度,每季度对企业发放一次《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征求意见表》,接受执法相对人监督。

6、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修订《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注重平时管理与年终考评的有机结合,侧重平时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和履行法定职责情况,建立社会公众参与评议、自查自纠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考核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科学考评机制。

7、按照《省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建立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对安全生产领域实施满一年的法律、法规、规章,向本级人民政府书面报告实施情况。

(二)以贯彻落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重点,着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

1、按照《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县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制度》,把公共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2、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各项配套制度,建立机关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在对重大行政决策内容是否违法予以认定的同时,从程序上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

(三)以合法性审查为切入点,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

1、按照《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市安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严格审查把关,将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是否违法增设行政权力和公民义务、是否违反上位法等作为审查的重点。

2、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根据《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按照《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以创建“五型”队伍为目标,着力提升执法水平

1、推行执法培训经常化。通过组织专家讲座、外出学习、互相交流等各种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和执法能力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水平。

2、实行执法责任全员化。将执法责任分解到每名执法人员,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分解执法责任,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全员执法责任体系,推行岗位责任人“一口清”制度,每名执法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监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重点环节和部位、应急处置措施等做到“一口清”。

3、推进执法内容“标准化”。在执法每个环节制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行为和标准,探索建立图表化管理,规范程序和流程,并将工作标准完成情况纳入系统考评和干部个人考核。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4月中旬)。印发“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部署开展各项工作。集中召开“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会议,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4月中旬-11月中旬)。按照活动方案和工作目标,广泛开展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将适时组织观摩会和座谈会,加强交流学习,学习上级部门和其他县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11月底)。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市安监局,迎接市局考核验收。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又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安和加快建设行政执法“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完成“法治建设提升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提升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将产生直接影响。各镇街、开发区安监站,局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务实的作风、积极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参与活动、推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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