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07 09:08:2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抽查工作方案,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抽查产品范围
(一)监督抽查对象:
1、全市范围内合法煤炭生产(加工)企业;
2、全市范围内合法型煤生产企业;
3、全市范围内合法蜂窝煤生产(加工)企业;
4、全市范围内合法散煤销售企业(工业用煤);
5、全市重点用煤企业。
(二)监督抽查产品范围:该“抽查对象”场所内生产、销售或使用的煤炭产品。
二、工作任务
煤油科组织开展全市范围煤炭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结合分局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煤炭产品违法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用煤企业煤炭产品质量抽检,配合查处使用不合格煤炭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各分局按照属地原则,配合煤油科对本辖区煤炭生产(加工)企业、型煤生产企业、蜂窝煤加工企业、散煤销售企业(工业用煤)等涉煤企业煤炭产品质量,开展监管工作。
三、抽查频次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结合辖区煤炭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实际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对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抽查覆盖率100%。
(一)对煤炭生产(加工)企业监督抽查的频次和密度不得低于每季度1次;
(二)对型煤生产企业、蜂窝煤(加工)企业生产期间监督抽查频次和密度不得低于每季度1次,秋冬季时段(2021年10月—2022年1月)监督抽查频次和密度不得低于每月1次,保供期间等重点时段,可根据工作实际相应增加抽检频次和密度;
(三)对经营工业用散煤的散煤销售企业,质量监督抽查的频次和密度不得低于每季度1次,秋冬季时段(2021年10月—2022年1月)不得低于每月1次;
(四)对重点用煤企业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频次和密度为每月2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到煤炭质量监管工作对提高大气环境质量、防治大气污染的重要意义。强化散煤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力度,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抽查的组织、抽样、检验、异议处理、结果处理等工作,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任务要求开展工作。各分局、相关科室要督促煤炭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规范和完善相关台账,实现煤炭产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究。不断完善《煤炭生产经营主体台账》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整合监管资源,统筹执法力量,做到从严监管、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全面规范我市行业协会商会各类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做到对违法违规收费“零容忍”,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
二、 抽查对象范围
抽查在2021年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市一级行业协会商会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民政局联合抽查,县(区、管委会)局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联合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21年在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总数的百分之五。
三、 抽查时间
2021年3月底前,要对辖区内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完成抽查工作。
四、 抽查内容
重点检查行业协会商会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规定的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会费管理方面。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是否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审议表决,是否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会费档次是否超过4档,同一档次中是否有不同标准。
(二)经营服务性收费方面。对存在垄断的服务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是否有价格主管部门明确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是否在价外或合同外加收费用等。
(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依据法律法规代行政府职能的收费,是否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是否违反规定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履行审批手续,是否利用法定职责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是否因承担政府部门委托或授权开展的事项向会员收取费用等。
(四)评比达标表彰方面。是否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否超出规定的活动地域和业务范围,是否向评选对象收取相关费用等。
五、 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抽查。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2020〕21号和闽市监价监〔2020〕167号文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认真完成抽查任务。已完成抽查任务的,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妥善处置企业反映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问题。
(二)严格执法。各地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规收费行为。对发现不认真开展自查、自查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协作。各地要积极与发改、财政、人社、审计,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开展横向有配合、纵向有联动的综合协同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及时反馈。各地应于4月1日前,向市局报送行业协会商会抽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联系人:林晓敏,电话:18850910023;林婷婷,电话18850982896)。
2020年11月20日,由危化股牵头负责抽查。
二、抽查对象
执法计划所列加油站共25家。
三、抽查事项
2020年双随机抽查检查清单所列所有事项。重点检查双控机制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培训情况。
四、抽查方式及比例
现场检查和安全生产资料检查;
不少于年初执法计划的14%进行抽查,执法计划所列企业共25家,抽查14%,25*14%=4,抽查企业不少于4家
五、工作要求
1、危化股牵头,各股室配合;
一、抽查时间
2021年5月18日至5月29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XX县所有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XX县只有5家)抽取比例为60%。
三、抽查实施主体
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
四、联合抽查检查事项
(一)XX县卫生健康局。
负责企业备案、消毒、人员管理等检查。
(二)XX县市场管理局。
负责本单位监管事项的检查。
(三)XX县生态环境局。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污水等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抽查任务分工
县卫生健康局牵头,随机抽取市场主体、随机抽取执法人员。联合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依法组织对辖区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在要求时限内完成对涉及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的检查、录入、公示,并将抽查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到本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督导检查、总结上报等相关工作。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县卫健局通过XX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将随机抽取的企业名单分派至有管辖权的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
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
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对抽查对象实施联合检查,对抽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不得出现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现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结果公示路径。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审批程序后,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XX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以下简称“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抽查结果公示时限。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应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系统并公示。
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
(四)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在部门联合抽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属于本部门职责的,要依法予以处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移交许可审批部门牵头处理,其他部门配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这次对全县餐饮具消毒企业的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是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的具体措施,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此次定向联合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
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宣传报道,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事项、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扩大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此次抽查工作的意义、目的,积极举报企业违法线索。
一、项目背景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生态环境部印发《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生态环境部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环办环评函〔2020〕463号),要求对重点区域、重点流域内的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况进行抽查。2021年4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提交情况全覆盖检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双百方案》),要求各省份3年对本辖区排污许可证质量检查以及整改情况、执行报告检查情况开展抽查复核。其中,2021年应完成火电、印染等25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质量复核工作。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工作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山东省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鲁环函〔2020〕400号),部署开展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质量及执行报告报送情况抽查,在此基础上,按照《双百方案》工作要求开展火电、印染等25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质量复核工作。
二、技术要求
A、工作范围:山东省全省
B、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对象。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提交情况全覆盖检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双百方案》),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分两阶段对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已完成检查的电力、造纸等25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进行抽查复核。根据《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监管方案》),对2020年度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进行抽查,重点抽点区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兼顾污染物排放量大、发证量多及有特征污染因子的行业。
2、检查数量。
根据《双百方案》,抽查复核火电、印染等25个行业排污许可证(含执行报告)数量不少于270家(具体按照正式印发文件执行)。根据《监管方案》,抽查2020年度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含执行报告)数量不少于603张。
3、检查内容。
对排污许可证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排放口、污染因子、可行技术、执行标准、许可排放量、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执行报告以及环境管理要求等。对执行报告按时报送情况,及内容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现场评估,对许可证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检查。
4、检查形式。
依托全国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采取靶向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三、时间要求
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
四、保密承诺
供应商必须提供保密性承诺函,对相关数据进行保密,不能用作他途。(详见附件)
五、提交的成果及支撑材料:
提交成果:《排污许可证质量检查单》、《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内容完整性核查单》、《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核查单》,电子版 1套。
《山东省排污许可证质量抽查和2020年度执行报告内容完整性和规范性核查总结报告》、全省及16市《排污许可证和执行报告抽查情况及对策分析报告》。纸质4 套、电子版 2 套。
(一)《特种设备安全法》;
(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三)质检总局《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
(四)市质监局2015年特种设备工作会精神;
(五)区政府安委会2015年工作任务;
(六)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二、抽查对象
本次抽查包括:
(一)已获得许可在有效期内尚未抽查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电梯生产维保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等(见附件);
(二)2015年度被举报投诉的单位;
(三)2015年度获得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充装单位(视情况在发证前、后及评审中进行);
(四)发生特种设备事故的相关单位。
三、监督检查项目和内容
(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充装单位和使用单位:
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及《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规定的内容。涉及举报投诉和事故的以举报投诉内容和事故设备为主。
(二)电梯专项监督抽查
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
(1)电梯安全风险大排查;
(2)整治三无电梯(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
具体依据市质检局“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和区局要求执行。
(三)油气输送管道专项督查检查
依据市质检局“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和区局要求执行。
(四)燃煤锅炉节能监督检查
依据市质检局“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工作方案”和区局要求执行。
四、工作任务
(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制定本地气瓶充装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年度监督抽查计划,按照规定气瓶充装单位抽查100%(含年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不少于5%。
(二)电梯专项监督抽查、油气输送管道专项督查检查和燃煤锅炉节能监督检查按照市质检局的“三大会战”工作方案执行。
五、组织实施
市场监管所负责对本辖区有关单位的监督抽查,并做出相应检查记录,如需区局配合,区局将积极支持。于2015年11月20日前将检查的情况及整改结果报区局(同时报送书面总结及附件二的汇总表)
六、抽查要求
(一)抽查人员应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的要求,对特种设备有关单位开展监督抽查,做出相应检查记录。
(二)对于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发出监察指令,限期整改;存在重大问题,不符合许可条件要求,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各市场监管所应及时上报区局。
(三)一个单位只抽查一次,不得重复抽查或分项目抽查。
(四)抽查人员应认真履职,遵守如下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公执法、认真检查、不徇私情,保守被抽查企业的商业秘密;
2、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承担检查工作,保证抽查工作科学、客观、准确;
为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制度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根据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完善教体系统内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优化内部抽查工作全流程整合,在进一步加强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确保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制度化。
(二)建立健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科学化。
(三)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风险分类管理有效融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强化随机抽查的刚性约束。
(四)确保抽查结果100%公示及抽查发现问题后续监管到位。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
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确保监管依法有序进行,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公正高效。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监管流程,提升监管效能,切实减轻学校和教育机构负担,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三)公开透明。
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证监管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组织保障。
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了“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亲自调度、亲自督办,明确综合协调机构,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二)动态调整“一单两库”。
按照“上下贯通一致”原则,认真梳理抽查事项,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做到监管事项无遗漏。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要综合考虑执法队伍实际、内部职能分工、执法人员专长等因素,提高执法人员匹配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及抽查的高效性。
(三)规范抽查程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统筹制定并实施抽查计划,对同一检查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组织实施前应由发起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抽查,抽取的过程要确保公开、公正。实地抽查要严格依照程序进行,如实填写检查结果检查记录表,由监管对象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发起机构要将抽查工作方案、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报综合协调机构通过政府或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着力提升抽查效能。
积极开展与其他部门进行联合抽查,做到“能联尽联、应联必联”,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不断提高“双随机”联合抽查科学化水平。要充分运用“XX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加大对高风险等级学校的抽查,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震慑力,推进智慧监管、精准监管。部门联合抽查结束后由发起机构填写《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情况汇总表》,与抽查方案、通报一并报综合协调机构向社会公开。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运用。
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录入抽查结果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学校的主体自律意识。要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相关股室务必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积极统筹谋划,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加强部门工作协调配合,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确保年度各项抽查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分工。
安查室负责统筹协调“双随机”抽查工作,业务股室负责业务范围内抽查事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一、以审前调研为先导,认真编制《审计工作方案》
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关系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非常重要。编制《审计工作方案》要以深入细致的审前调研和试审为基础。审前调研务必做到行业专项管理体制机制及底子基本摸清、行业专项制度政策基本吃透、审计目标及内容重点要求明确。最好由牵头组织者先行试审(如农村低保),采取解剖“麻雀”和以点带面的方法,从宏观面深入调查研究和把握专项资金管理运行特点、问题类型和选择恰当的审计组织形式及方法。这样编制出的《审计工作方案》才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真正起到行动指南和操作指引之作用,节约实施成本,提高审计效率。
在编制《审计工作方案》中,要特别注重审计报表的设计,因为大量的审计信息和成果要通过审计报表反映出来,近几年来我处组织开展的专项资金审计一般要设计5―7张报表,通过这些报表充分反映审计的主要内容,体现审计目标所要获取的宏观数据。报表设计要本着科学、严谨、便于填报和汇总的原则。必要时要制定旨在解释《审计工作方案》中的重点和难点,并提供具体操作方法的《操作指引》,实现市计方案精细化。
二、以审计实施为核心。加强面上指导和重点抽查
(一)把握特点,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一是社保审计重点要紧紧围绕资金的流向,突出资金的专用性、政策性、程序化等关键环节展开;二是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兼顾一般审计。如在2008年抗震救灾款物审计中重点突出汉中、宝鸡重灾区审计;在2010年抗洪救灾款物审计中,省厅重点抽查占全省救灾资金总量80%的陕南11个重灾县区。兼顾其他市县审计,就能总体把握全局,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加强面上协调和指导,掌控项目进度和质量。自2008年抗震救灾审计以来,我处与各市审计局都建立了社保审计专用电子邮箱,以审计简报或审计动态的形式,及时传达省厅工作要求、传输有关审计数据,交流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通报各地审计动态。解答各地在实施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有力促进了整体项目进度和质量控制。
(三)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审计疑难问题。主要是各地审计发现需要省厅协查的重大案件线索和带有全局性的突出问题。
三、以审计成果为依据,认真撰写有价值的审计综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