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02 14:32:56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金融工作方案,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总体思路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金融强省”的战略目标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个发展”的工作要求,在发展创新型经济、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过程中,依托金融创新加快推动以中央商务区为主体的金融总部核心集聚区的建设。采取监管部门指导、金融机构主导和地方政府推动的方式,在金融项目、人才、资本集聚的基础上,通过金融创新工作的开展不断丰富金融集聚的内涵、提升金融集聚的品质、促进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实体经济的加快发展。以引进金融创新人才、开发金融创新业务、优化金融创新环境、构建金融创新机制等为重点,充分发挥金融创新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城市升级中的催化和加速作用,通过创新放大金融对其他产业发展的辐射和支撑作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年底前入驻金融集聚区的省级以上金融机构不少于28家,金融法人总部不少于10家,覆盖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金融主要业态。
(二)初步构建起一个集合创业投资、股权质押、小额贷款、融资租赁、信托投资、投资担保等多种融资手段,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科技创新创业提供多元化金融支持的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
(三)着力提升金融集聚区在金融业界的知名度和社会关注度。
(四)对接、落实省、市促进金融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高效率地使用2000万专项资金开展金融创新。
(五)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支持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无障碍化区建设,加大金融业务创新对区域实体经济和民生保障的服务力度。
(六)探索形成中长期区域金融创新的平台和机制,深化对金融创新工作的研究,制定金融创新持续推进的路线图。
三、工作重点
(一)夯实金融创新产业基础
1、十大金融项目开工开业。年内实现首都银行、北京银行、中大期货、安诚保险、民安保险、红土创投、华泰证券、康宏理财、国泰君安、紫金投资担保公司等10个金融项目开工或开业。
2、十大金融项目引进落地。新引进汇丰银行、利安人寿、紫金农村商业银行、美国友邦保险、英国太阳联合保险、中英人寿、紫金信托公司等10个金融大项目。
3、拓展和储备50个新项目。重点吸引新进入的金融机构入驻。银行类侧重于外资知名银行和行业排名领先的城市商业银行、保险类侧重于法人总部和外资保险公司,加强新兴金融业态相关机构的引进。
(责任单位:CBD管委办、发改局)
(二)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1、成立市第一家市级引导基金参股的创业投资公司,建立辐射全省的创业投资中心。
2、引进市场化运作的为中小企业融资和个人理财服务的“一站式”投融资服务机构或平台。
3、探索利用债券市场为优质企业融资的模式,与银行合作开发中小企业集合债产品。
4、扶持2-3家企业上市或进入上市辅导期。
(责任单位:CBD管委办、发改局、财政局、科技园办)
(三)支持企业开展金融业务创新
1、大力支持紫金财险、乐爱金财险、首都银行、省再担保公司、太平洋安泰保险等企业开展金融业务创新,鼓励金融创新产品在区内先试先行。
2、利用金融创新产品支持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协助对外贸易企业获取买方信贷、卖方信贷等出口融资支持。
3、对金融机构开展的有利于产业升级、改善民生、环境保护的金融创新业务给予资金扶持。
(责任单位:CBD管委办、发改局、民政局)
(四)优化金融创新的发展环境
1、为入驻CBD金融机构统一规划并实施户外广告宣传。
2、编印标记有区内落地金融机构的区“金融地图”。
3、推进“金融无障碍化”区域建设,CBD区域及周边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数量不少于20个、POS机、ATM机等自助设备的覆盖范围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CBD管委办、发改局、民政局、市容局)
(五)构建金融创新交流合作平台
1、积极申办有影响力的金融会展活动,重点跟进“第九届年世界华人保险大会”、“第十四届全国地方金融论坛”、“第七次中美保险对话”等。
2、成立CBD金融企业商会,创立金融家俱乐部。
3、举办“第三届金融博览会”,打造区域金融会展品牌。
4、定期举办“CBD金融大讲坛”。
(责任单位:发改局、CBD管委办)
(六)创新金融招商、服务机制
1、成立区金融工作办公室,统一协调区域金融发展和服务工作。
2、依托金融机构和相关人士加强金融产业链招商,对新引进的金融项目起到关键作用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责任单位:发改局、CBD管委办)
(七)实施金融创新的扶持政策
1、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省分税制文件规定的08年起新进入金融机构50%营业税与地方分成的政策。
2、制订并实施全区金融创新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
3、促请市政府延长针对CBD金融集聚区的相关市级金融政策有效时限,并根据情况适当提高扶持标准。
(责任单位:CBD管委办、发改局、财政局)
(八)做好创新型金融人才引进培育
1、引进400名金融专业人才,为金融中心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2、引进金融专业博士后流动站、社区金融学院、金融人才实训基地等金融人才培育机构。
(责任单位:CBD管委办、人事局)
(九)强化金融创新成果的展示宣传
1、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和CBD网站上关于金融创新的宣传报道力度。
2、增加在国内金融业主流媒体上关于金融发展的展示和报道。
3、在CBD内地铁站或金融机构集中的楼宇设置金融创新动态展示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CBD金融集聚区整体形象宣传。
(责任单位:CBD管委办、宣传部、信息中心)
(十)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工作研究
1、定期开展入驻金融机构相关数据搜集、统计、分析工作。
2、跟踪国内外各项金融创新成果并吸收借鉴。
3、成立课题组对区域金融创新工作定期评估、总结,每年编印区域金融业发展报告。
(责任单位:CBD管委办、发改局、统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金融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金融创新工作的协调和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组织精干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的按时推进和完成。
(二)争取相关支持。在金融创新工作中应畅通与省、市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及金融机构的交流沟通渠道,定期向征集意见和建议,争取支持指导,不断提高创新工作水平。
一、项目融资方案
鉴于贵公司不断转变经营模式,扩大经营范围,正在进入环境治理、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等领域,根据这些情况我行提出以下融资建议:
此项目贷款确定为项目融资贷款,公司可依项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分期提款,根据项目土地的出让情况分次还贷。我行根据贵司的资金需求、经营情况以及您正在开发的项目的基本情况,为您提供关于项目融资的专业融资咨询,并为您制定一套依照贵司所开发的项目的建设计划,对项目融资进行分期发放以及分期使用的安排方案,可以有效的降低您的融资成本。同时建议贵司要求项目相关方签订总承包合同、建立完工保证金、提供完工担保和履约保函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贵司在建设期的风险。
二、现金管理服务方案
1、账户管理。协助您建立企业合理的、集约化的银行结算账户体系,科学配置与安排现金资源,在高效使用银行账户进行交易结算的同时,及时获取账户现金头寸及现金收付款交易等相关信息,保障企业日常正常收支经营。
2、投资管理。企业现金管理的目的是既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所需的现金需求,降低流动性风险,又不使企业保留有过多的现金余额,达到两者之间的动态平衡。对于您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现金,我行可以为您提供多种短期投资渠道,通过资金或资本市场运作,实现企业现金增值。我行接受您的资金委托,你的理财资产由我行或与我行合作的其他金融机构投资运作,您可享受投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3、收付款交易管理。我行将为您提供传统的或电子化的双重结算渠道以供选择,特别是伴随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的发展而诞生壮大起来的,以网上企业银行为代表的电子化结算渠道,将让您更多地享受到我行创新型产品和服务,帮助您高效处理基于账户的供应链、国际贸易等结算业务,提高现金周转效率,刺激企业销售,使得现金在您供应链运转过程中增值。我行还向贵司推荐使用代扣业务,该项业务可以帮助企业轻松完成工资发放、费用报销等工作。
4、风险管理。在日趋开放和发展的网络环境下,防范和杜绝可能对企业的系统和资金造成巨大危害的网络黑客、木马等,采用前沿数字认证技术和信息化风险控制措施,是企业开展网上现金管理活动的前提。我行网上企业银行的风险控制机制,提供更全面、安全的防护措施,从业务流程、交易控制、信息预警、技术支持等多角度,保障您安全使用我行网上企业银行系统,有效防范网络攻击,保证资金安全。
三、商务卡服务方案
高效的差旅管理可以协助企业减少资金在差旅等用途的占用,从而解放出资源为企业的创造更多的价值。针对贵司的差旅管理领域,我们向您推荐我行的商务卡产品。我行商务卡可根据公司不同的组织架构和个性化需求,提供多种运用方式。可以省去员工出差的繁琐借款流程,有效降低现金管理成本;可以提供的银行信用和免息期,降低运营资金的占用,提高现金的使用率和周转率可以使公司随时掌握个人消费动态,提高财务逐笔报销、付款的工作效率。
四、资产管理服务方案
1、点金公司理财计划。我行点金公司理财计划目前有三个系列“平衡”“稳健”“成长”,是针对客户的不同需求,针对相应的风险偏好和期望收益水平推出的理财产品。“平衡”系列理财产品投资对象为新股申购、银行存款等低风险金融产品;“稳健”系列理财产品投资对象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国债、央票和金融债等信用级别较高的金融工具。
2、企业年金业务。我行可为贵司提供企业年金政策与计划设计咨询、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理财平台四大服务以及其他增值服务的“一站式”全方位金融服务。
五、银行综合服务方案
1、国内结算电子化技术领先。我行具备国内领先的电子结算网络,全国招行系统联网,即刻到帐;全国各地通过人行电子汇兑系统2天以内到帐。
2、专业化的国际业务服务。信用证及信用证项下,托收、议付、押汇、打包业务及汇出汇款的各项服务高效快捷,手续费优惠。
3、专职银行理财服务。我行为贵公司配备专业化的客户经理,可以第一时间根据贵公司业务需求度身设计出专业化的融资理财方案,并提供全程的上门取、送单服务、帐户对帐服务。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全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及上级单位的统一部署,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迫切性。有效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全面改善我街金融生态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街道各部门作用,多方协调、多措并举,精准发力。逐步完善提高街道对辖区金融风险的处置和统筹管理的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使辖区内的金融业有序健康发展。
三、工作措施及分工
街道成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村、社区、派出所、司法所及其他站办所,实现信息共享,纵向联动,横向协调,齐抓共管的格局,并明确了各站所的工作任务。
(一)由社区和村对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进行宣传摸排管控。
(二)由街道文体站对辖区内的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进行宣传摸排管控。
(三)由街道民政办对辖区内的养老机构进行宣传摸排管控。
(四)由街道农机站对辖区内的农机合作社进行宣传摸排管控。
(五)由街道农经站对辖区内的养殖、种植合作社进行宣传摸排管控。
(六)由街道民营办对辖区内的小额贷款机构、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宣传摸排管控。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完善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要严防发生金融风险。我街已经成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并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
第二条奖励依据。围绕我市“富民强市”战略,重点考核评比在信贷支持、金融创新和服务、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打造金融安全区、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机构的高级管理层。
第三条奖励范围。各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股权投资类企业及为推动我市金融工作健康快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机构的高级管理层。
第四条奖项设置及奖励对象。
(一)信贷投放突出贡献奖。主要奖励银行业各金融机构在保障金融资产安全的前提下,不断加大对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的信贷投放,信贷规模总量及结构优化方面较上年度增长突出的金融机构,包括支持“三农三牧”、中小企业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类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等方面做出贡献机构的高级管理层。奖励主要考核各参评金融机构当年的信贷规模、增量、结构及新占份额。
(二)专项奖。主要奖励在引进金融机构、建设体系和环境,推进企业上市融资,进行金融技术、产品、服务创新,降低金融交易成本以及提高金融交易效率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机构的高级管理层。
(三)地方金融建设突出贡献奖。主要奖励经主管部门推荐认可,资金实力较强,合法合规经营,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信誉较高,且坚持支农服务方向,信贷支持额度大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和股权投资类企业。
第五条评比方式。采取综合考评和分类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先按照内部分类评比,在各分类评比中按增量及投向机构、份额进行综合评比。
第六条评审组织。由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牵头,会同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和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第七条评审程序
(一)评审委员会根据相关标准对候选机构高级管理层进行初评,提出拟奖励对象的等级建议。
(二)召开评审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产生评审结果。评审结果须三分之二(含)以上的评审委员通过。
第八条奖励资金及分配。市财政每年安排800万元作为奖励资金。其中信贷投放突出贡献奖500万元,专项奖100万元,地方金融建设突出贡献奖200万元。同一奖项如有多家获奖,奖金平均分配。
第九条考评纪律。凡发现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骗取金融奖励的,撤销奖励,追回颁发证书和奖金,并取消下一年度参评资格。参与评选活动的有关人员,在评选活动中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县内各银行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在有信贷投放的异地金融机构。
二、主要目标
1、争先进位:县内外银行机构新增投放70亿元,县内银行机构贷款增量排名全市前三位。
2、生态创建:保持“省金融生态示范县”称号。
3、引进入驻:引进3家异地银行机构在设立分支机构,组建村镇银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创司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各1家。
4、重点投放:县内银行机构工业贷款增量力争20亿元;新发放重点建设工程贷款48亿元;向上争取中长期重大工业、服务业项目贷款项目数15个以上(县内银行机构确保每家完成1个),当年发放贷款总额15亿元以上。
5、平台建设:推进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的正常运行。
三、奖励办法
(一)县人民银行
县内银行机构贷款增量达全市平均水平,享受县内银行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平均奖金。全年贷款总增幅和新增存贷比比全市平均水平每少5个百分点扣减奖金10%;未实质性推进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的,扣减奖金10%;年内未能保持“省金融生态示范县”称号,取消奖励资格。
(二)县内银行机构
1、直接投放增量奖
县内银行机构年末市系统内直接贷款增量排名第一的,按增量(不含异地投放和票据融资增量超过全市平均水平部分)的万分之二计发奖金;排名第二的按万分之一点五计发;排名第三的按万分之一计发。排名第四及以后名次,不计发奖励。
当年新设支行市内系统少于三家的银行,增量超过8亿元,该项奖励参照第一名奖励标准发放;增量超过5亿元,参照第二名奖励标准发放;增量超过2亿元按第三名奖励标准发放。
实行直接投放增量奖与新增存贷比挂钩考核。除农发行外,对当年新增存贷比超过全县平均水平的金融机构,每超过一个百分点,直接投放奖励加发0.5万元,最高奖励不超过5万元;当年新增存贷比超过100%的,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2、法人客户贷款增量奖
对工业、服务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农业企业法人客户贷款设立增量(不含票据融资和间接投放)奖。当年增量在5亿元以下的,按万分之一进行奖励;5-10亿元的,按万分之一点五奖励;10亿元以上的,按万分之二奖励。当年工业、服务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农业企业法人客户贷款增量占全部考核贷款增量50%的,超过50%以上部分再按万分之一奖励。
3、重点项目奖
县重点建设工程(含重点社会事业项目)按当年新发放贷款额的万分之二进行奖励(不含借新还旧)。凡完不成县下达重点建设工程贷款目标任务的银行机构,该项奖励按任务完成百分比打折发放。县内银行机构对园区、开发区的重点工程项目投放,仅计算目标任务,不计发奖励。对超额完成年初任务的银行机构,超额数按万分之三进行奖励。
对向上争取发放的工业、服务业中长期项目贷款按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奖励有功人员。超额完成当年县下达工业、服务业中长期项目贷款任务的银行,超额部分按千分之一点五计奖。
对年办理工业、服务业企业银团贷款(贷款总额4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其中牵头银行奖励50%,配合银行按份额奖励。
当年县重点建设工程贷款目标完成比例达不到50%,且没有新发放工业、服务业中长期项目贷款的银行,取消全部奖励资格。
(三)县内担保机构
省经信委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整顿验收合格的县内担保机构列入考核范围,实行分档奖励。全年日均担保责任余额达到实收资本2倍(含2倍)至3倍的,按全年日均担保责任余额的万分之二计奖。全年日均担保责任余额达到实收资本3倍(含3倍)至4倍的,按万分之三计奖。全年日均担保责任余额达到实收资本4倍以上(含4倍)的,按万分之五计奖。全年工业、服务业企业担保总额占80%以上的担保公司,上述奖励标准提高万分之零点五。当年发生代偿损失的担保机构不予奖励。
(四)县外金融机构
县外银行机构按当年在直接投放增量的万分之二进行奖励。对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企业贷款、县重点项目贷款再按直接投放增量的万分之一进行奖励。县外银行机构在我县直接投放增量超过5亿元,且当年在我县设立分支机构的,一次性加奖10万元。
对当年为境内企业或县融资平台提供担保、融资租赁等服务的县外担保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按当年成功合作累计发生额平均资金占用期折算额万分之一进行奖励。
(五)小额贷款公司
按全年贷款累放额的万分之一进行奖励。对累放额超过上年部分再按万分之二进行奖励。鼓励小贷公司规范运行,全年贷款总额达到省金融办“3个70%”要求且当年未发生贷款损失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
(六)新兴产业投放和创新奖励
县内外银行机构、创司对我县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文化创意企业的贷款增量和投资按万分之三进行奖励。鼓励各银行机构拓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按全年累放额的万分之一进行奖励。鼓励县内银行通过贷款销售、信托、融资租赁等方式,加大对我县的信贷投放,按全年累放及平均资金占用期折算额的万分之一进行奖励。
(七)其他奖励
吸纳异地银行机构在设立分支机构和村镇银行,每落户1家,奖励县有关部门10万元。组建小额贷款公司、创司,每组建1家,奖励主管部门10万元。
继续实行财政性存款与信贷实绩挂钩。一是财政结算中心可调剂的活期存款与有关银行全部投放贷款增量和财政业务挂钩,其中投放贷款占70%,按贷款增量占比分配;贷存比占15%;财政业务占15%,按非税收入和授权支付业务数量分配。年度按月全部到位的,奖励相关部门10万元。二是财政结算中心可调剂的定期存款,在保证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收益的前提下,按重点工程建设贷款增量占比分配。三是对已到期的定期存款,且挂钩贷款续借,资金增值费征缴到位的,达到上年实绩部分按资金增值费的5%,超过上年实绩20%以内部分按8%,超过上年实绩20%以上部分按10%奖励责任部门。
年金融考核与金融部门推进运用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平台、银企对接成效情况挂钩,具体考核挂钩办法待网站正式开通后下发。
当年全县贷款增量居全市第一位,分别奖励县金融办、发改委、财政局各10万元。当年全县贷款增量居全市前三位,对信贷投放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按全年金融工作考核奖励总额的2.5%给予专项奖励。
在对企业信贷投放过程中强行搭售其他金融产品以及相关强制性的有偿服务并经查实的各银行机构以及当年出现支付挤兑风险造成严重影响或因内控管理不到位发生100万元以上案件的县内银行机构,实行一票否决,该银行机构领导班子取消享受年度奖励资格。
四、考核办法
一、突发性支付风险的防范措施
㈠我支行要密切关注可能发生支付风险的诱因:
1、已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严重自然灾害及类似“非碘”等公共卫生事件;
2、可能引发突发性支付风险的各类谣言;
3、媒体对金融改革或其他方面的负面报道;
4、金融系统发生抢劫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或高级管理人员畏罪潜逃;
5、其他金融机构发生挤兑、限兑或停兑的;
6、可能引发支付风险的其他信息。
㈡非现场监测及预警
1、要根据非现场监管数据及风险监测台帐,按日、旬、月、季定期测算农村信用社资金状况,重点分析储蓄存款变化情况及原因、备付金变化情况、资产流动性等,从中发现可能发生支付的苗头,及时提醒告诫农村信用社要加以警惕和防范。
2、根据《农村信用社风险评价和预警指标体系》相关要求,定期对县辖农村信用社进行排查,确定可能发生支付风险的农村信用社,列为重点关注对象,严密监控,及时预警,并要求农村信用社尽快落实各项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对策措施。
3、对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的信用社,要根据其支付风险状况,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检查,并拿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㈢报告
1、接到联社或信用社风险报告后2小时内报告上级,风险报告表在当日起逐日报送。
2、可根据风险处置情况,要求农村信用社和各联社增减报告内容和次数。
3、突发性风险报告中要包括以下内容:金融机构基本情况、风险基本情况,原因、时间、涉及信用社或分支机构数、各项存款和储蓄存款的下降情况,已采取的和拟采取的措施、发展趋势分析等。
二、处置程序
㈠接到联社或信用社的风险报告后,要立即责成县联社实施风险处置和同业救助方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提出具体化解措施和对策,并监督信用社实施。
㈡要立即组成由行长带队、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门监管工作小组,进驻金融机构,直接履行监管职责。
㈢要牵头,协调县政府、银监办、联社等有关部门组成风险救助小组,商讨给予财政资金支持等事宜。
㈣督促金融机构及时提出动用存款准备金和紧急再贷款的申请,并协调尽快给予答复。
国务院日前下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作为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社会转型的重中之重,未来5年,我国节能减排的力度更大、标准更高、相关促进措施也更有力。
根据《工作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十二五”期间,我国在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量方面,均较“十一五”期间有显著下降。
《工作方案》明确,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86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034吨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的1.276吨标准煤下降32%。“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实现节约能源6.7亿吨标准煤。
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2086.4万吨,比2010年的2551.7万吨、2267.8万吨分别下降8%;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8.0万吨、2046.2万吨,比2010年的264.4万吨、2273.6万吨分别下降10%。
为了有效推进目标的实施,《工作方案》特别明确,要合理分解节能减排指标,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环境容量及国家产业布局等因素,将全国节能减排目标合理分解到各地区、各行业。
在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的同时,我国将推进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完善财政激励政策、健全税收支持政策、强化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
《工作方案》明确,要推进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理顺煤、电、油、气、水、矿产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关系。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
对能源消耗超过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严格落实脱硫电价,研究制定燃煤电厂烟气脱硝电价政策。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研究将污泥处理费用逐步纳入污水处理成本问题。改革垃圾处理收费方式,加大征收力度,降低征收成本。
在财税、金融支持方面,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积极推进资源税费改革,将原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税计征办法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并适当提高税负水平,依法清理取消涉及矿产资源的不合理收费基金项目。
自从2013年6月,国家九部委联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之后,工信部多次传出要出台促进乳业兼并重组方案细则。但经过一年的激烈讨论,直到2014年6月,工信部才公布了《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
据说该方案修改数十次,但与此前流传的“报批稿”内容大相径庭。《工作方案》规定,力争到2015年,形成10家左右年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的大型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集团,前10家国产品牌企业的行业集中度达到65%;到2018年,争取形成3-5家年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大型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集团,前10家国产品牌企业的行业集中度超过80%。
而报批稿的主要内容是,经过摸底调查之后,培育10家年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的大型企业,前10家国内品牌集中度达到65%;到2018年底形成3-5家销售额超过50亿元的企业,最终配方奶粉企业整合到50家左右。
正因此,外界纷纷猜测,在工信部的主导下,国内乳企将掀起新一轮的并购大潮,而且大潮之下,“你想合并得合并,不想合并也得合并”。外界也质疑此次乳业指导意见,国家意志过强,行政干预痕迹明显,并非真正依靠市场手段优胜劣汰。
另一条“消息”也刺激着许多人的神经――此前的报批稿中说,内定的“乳品国家队”企业,将会获得大约300亿元左右的资金支持。据报道,工信部相关官员解释称,这是指为了支持乳业间的兼并重组,国家开发银行打算支持300亿元的贷款,民生银行打算每年拿出不低于100亿的资金;国家财政也会有资金倾斜。《工作方案》虽未提及300亿元资金支持,但在大方向确定之后政府将通过财税支持和金融支持对相关企业进行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