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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心理健康 安全防范
中图分类号:G71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61(2016)01-0006-02
学校安全工作应树立新的安全教育管理观,对一切可能直接或间接能对学生身体、心理、学习、财物构成威胁的因素,都应是我们安全教育管理关注的对象和内容。而在安全教育中解决好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心理健康问题是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中的一个重大课题,也是当前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中的一个重要任务。
一、当前校园中由心理问题引发的常见安全问题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份报告中这样预言:“从现在到21世纪中叶,没有任何一种灾难能像心理危机那样带给人们持续而深刻的痛苦。”著名心理学家王极盛先生已向外界宣布了他对全国中学生的多年调查结果,称有32%的中学生有心理问题。这些心理问题往往是在学生的成长过程中,由于自身个体发展的原因,家庭的原因,学校及社会的原因等一系列因素诱发的。与其成因对应,当前校园中由心理问题引发的常见安全问题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中学生个人成长的问题,如对人生的迷茫、焦虑等引发的厌世轻生等;二是青春期的问题,如早恋、黄色文化引发的害等;三是学习的问题,如学习失败引发的厌学逃课等;四是与同伴沟通的问题,如交流不畅引发的打架斗殴等;五是与父母的矛盾问题,如沟通不畅引发的离家出走等。这五个问题是中学安全教育中必须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这些重要问题解决好了,就为中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铺平了道路,就抓住了学校安全教育的关键,对中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具有重要作用。
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消除安全隐患的对策
首先,领导重视, 转变教师观念,加强教师职业培训,建立健全教育管理体系。
一个学校搞得好不好,关键在校长。一个校长的水平,就是学校的水平,对于心理素质教育也是如此。校长认识到了它的重要性,校长有一定的心理素质教育理论,学校的心理素质教育就能很快开展起来。同时对教师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使其掌握一定的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技能,不断提高教师相关知识水平。加强师德教风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关键,关心、爱护和尊重学生,用教师的人格力量对学生的心理实施健康的影响,有利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
其次,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过程中,应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1.全面性原则。一切教育应面向一切学生和学生的一切,心理健康也不例外。
2.发展性原则。以发展的眼光和宗旨来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一切为了使学生的心理得以健康的发展。由于学生的年龄、文化、生理等都在不断地变化,他们的认识水平、承受能力、内心体验、行为表现等都是变化着的“不稳定因子”。因此,在教育时,不可以来所谓的“一锤定音”,而应当坚持发展性原则。
3.活动性原则。这是一条很重要的原则,在整个心理健康教育过程中,一定要以活动为载体,因为在活动中,学生的心理才展示出真实的一面,这是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最好的机会。
4.协同性原则。心理健康教育最讲究协调一致,双向互动,切不可一厢情愿地说教或以某种手段施压,那样的结果只能是造成更大的心理障碍和心理伤害。
三、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首先,防止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德育化倾向。我们工作在第一线的班主任老师,一定要明白,现在中学生中出现的安全问题行为不仅有思想、品德、法制纪律观念方面的原因,而且还有更深层次的心理方面的成因。因此,我们在育人工作中应正确区分学生的心理行为问题与品德行为问题,不要把本是心理健康范畴的问题,上升或转移到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等问题上来处置。我们只有认识到问题的本质,才能从治标转向治本,从而从源头上,从深层次上杜绝安全隐患。
关键词:莆田;荔城区;古建筑文物;消防安全;保护
荔城区存有丰富的文物古迹,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8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40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96处。在这次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荔城区实地调查了普查点269处,登录不可移动文物 259处,古建筑占有232处。因此。如何切实做好我区古建筑的消防及安全保护工作,就成了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本文试就荔城区辖区内的古建筑文物的消防及安全工作做点探讨。
一、古建筑文物外部环境因素
1.古建筑乱拆乱建现象比较严重,古建筑本身和周围环境受到破坏。有的古建筑民居出于自身利益考虑,随意拆除古建筑,新建现代建筑。如拱辰办东阳村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明清民居建筑群,由于自然和人为的破坏,有的古建筑改变了原有的风貌与格局。在古建筑边上随时可以看到炮楼式的现代建筑,与古建筑风格不协调,文物环境风貌受到严重破坏。
2.古建筑外在安全隐患严重,防火、防盗难度大。文物古建筑的不合理使用,极大的加重了古建筑的火灾负载。由于占用单位复杂,管理不是很到位,在古建筑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私拉乱接电线现像严重。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宗伯第,由于历史的原因,电线、有线电视线、网络线、电话线等线路全经大门进入,加上大宗伯第大门周边小吃店电线乱拉、煤渣乱堆,造成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在1991年和1993年就曾因电路老化引起火灾。
3.经济建设的快步发展,城市改造造成古建筑受到破坏。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朱天贵祠,作为莆田市委市政府城建18个重点项目之一的东大路南北侧旧城改造正式动工建设,朱天贵祠亦在改造范围之内。为此,市政府规定朱天贵祠异地迁建东岩山,但由于原住户与开发商因安置费用未能达成协议,故拖到今天该祠还未能迁建。现朱天贵祠已破败不堪,墙身严重开裂,部分建筑物已先后倒塌,构成重大的安全隐患。
二、古建筑内部现状。
荔城区辖区内现存的文物古建筑大多是以木结构为主要结构形式,基础上立木柱,柱上架木梁,梁上再立瓜柱,瓜柱上再架梁,层层叠叠,垒成一组木构架,加之古建筑的木材经过长期的自然干燥,含水量极低,极易燃烧。特别是一些枯朽的木材,由于质地疏松,在干燥的季节,遇到火星也会起火,火灾危险性极大。这些古建筑经历了历朝历代的风雨侵蚀,造成木质腐蚀、干燥,而且其表面漆油漆涂料耐火等级极低,一点小小的火苗足以使其化为灰烬,这使得它们脆弱而不堪一击。从平面布局上看,多为群体建筑,前后殿堂相连,廊道相接,建筑单体间距很小,没有消防通道,给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很大难度。从建筑格式看,古建筑多为跨度大、空间大的殿堂式建筑,房屋相当宽大,发生火灾时,整个屋内充满烟雾,烟雾和热量不容易散发,最终容易倒致轰燃现象。
三、造成古建筑遭受破坏的主要原因
1.宣传不够,文物保护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缺乏责任主体意识。群众文物保护意识淡薄。火源、电源管理不严,没有树立起“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责任主体意识。由于古民居、祠堂、宫庙等多为民间古建筑文物集中处,可是这些古建筑往往被当地群众用以出租、堆放杂物或者任其荒废。特别是拆除古建筑等现象在农村普遍存在,古建筑风貌因此遭受破坏。在一部分群众眼中,文物与物品并无多少差别,被盗了或者损毁了也不在意。
2.古建筑文物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容易引发安全事故。荔城区民居古建筑文物多,住户多为老人小孩,消防意识自然薄弱,而且民居内普遍使用电器,电器线路老化、现象严重,危及古建筑文物安全。也为消防安全带来隐患。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宗伯弟、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郭尚先故居、彭鹏故居、双池陈尚书宅等民居古建筑,线路乱拉乱接现象随处可见,有的灯具及用电设备距可燃物极近,有些线路直接敷设在可燃的构件上。又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东角百廿间大厝,因线路老化短路差点引发火灾事故,幸好发现得早,及时扑救,才没造成损失。
3.古建筑文物普遍存在既没有足够的训练有素的人员,也没有一定数量,一定威力的灭火设备,安全保障系数低。并且存在消防通道障碍。古建筑年代久远,所存有的灭火设施不适用于现代,又由于与普通民居毗邻,胡同狭窄,市政基础设施陈旧,消防车辆根本无法接近,消防通道普遍缺乏。
4.古建筑文物保护经费短缺。由于地方财政紧张,加上文物保护还不够重视,古建筑文物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严重缺乏,民居古建筑文物自救能力低。
四、加强古建筑保护的思考
1.要全面贯彻落实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文物保护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古建筑文物保护的职能部门。落实好相关部门的职责。健全管理机制,普及消防知识,努力预防火灾发生。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古建筑文物消防安全难点问题。依法解决古建筑文物保护维修经费问题。把防火管理目标分解到每一个部门,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2.要建立健全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古建筑文物消防的宣传力度。提高古建筑文物消防自救能力,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要以《消防法》、《文物保护法》和《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保护与整改相结合、利用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为保障古建筑文物的安全,预防和遏制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制定《文物消防安全事故处置预案》,严密防范各种突发事件。同时制定《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员工作职责》、《村级文物保护协管员职责》和《文物保护董事会章程》等,落实文物保护安全责任制。与文物保护员签订《文物保护消防安全责任状》,指导文物保护员按责任书中所规定的规章制度建章立制。进一步提高各有关职能部门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把文物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定期开展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定期开展对古建筑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宣传。切实增强文物保护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文物保护工作要得以落实,必需依靠广大热心人士,要用各种宣传手段教育、动员、提高人们对保护文物重要意义的认识,使“保护文物人人有责”思想深入人心。让人们意识到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和迫切性,鼓励人们自觉参与文物保护事业。
3.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古建筑要尽量配备室外消防栓,如无法达到,则要配置够量的灭火器,建立消防贮水池或备有消防水缸、消防砂、铁锹等,以备不时之需。
4.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在古建筑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线要采用钢芯绝缘导线穿管架设,不得将电线直接设在可燃的构件上。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利用修缮改造的机会将电气线路的改造纳入维修方案中,对线路已老化又不能立即整改的,应严禁用电或限制用电等措施,在古建筑内禁止使用碘钨灯等大功率照明灯具和电炉、取暖器等电加热器,清除所有电源插座,照明灯具距可燃物要有一定距离,对使用的电器设施、设备应当由专职电工定期检查和维修。对有雷击危险的古建筑。要安装避雷设施,并定期检测和维修。
5.加强火源管理,在古建筑内严禁堆放柴草、木料及汽油、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燃放和焚烧,要指定远离古建筑的焚烧点,并定人定岗负责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6.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有条件的地方要依靠现代科学技术,实现对古建筑文物的消防安全监控、监测和管理。要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针对古建筑的特点,制定文物消防安全事故处置预案,通过培训和演练使文物保护员对消防安全事故处置预案达到熟悉处置流程步骤和可操作。
我国是一个文明古国,中华儿女无不以辉煌灿烂的文化遗产而自豪。要让这种自豪感延续下去并且不断积累升华,全体公民都有义务和责任保护文化遗产。文物古建筑是祖先留给后人,留给社会的一份丰厚的文化遗产,所具有的精神价值、文化价值是不可估量的。丰富多彩的古代建筑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部分,理应得到悉心保护。加强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工作,确保文物古建筑的安全意义非常重大,是关系到对历史负责、对文化负责、对祖国负责的大问题。因此,做好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是文化遗产保护的一项紧迫而又重要的工作。
参考文献:
[1]吴志强;寺庙(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对策的思考与研究;中国消防;2004年第9期
关键词:建筑施工现场 消防安全 火灾隐患 安全防范
中图分类号:TU7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7)01(b)-0071-02
随着我国城镇建设规模的扩大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全国各地在建设工程量急剧上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火灾数量也呈增多趋势。为此,各地相继出台了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同时,为防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我国于2011年8月1日颁布并实施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把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从管理层面上升到了技术规范的高度。该文基于消防部门角度,从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防范角度进行了论述。
1 建筑施工现场易发的火险隐患
从以往建筑施工现场发生的一系列火险隐患来看,火险的原因都是出于下列情况:(1)建筑施工现场的一些设备电路存在超负荷运转,电路布线欠缺规范化操作以及电路保险装置未能正确安装等现象,部分电路安装人员为图省事,使用普通的铜线替代保险丝,这一来,极易导致线路出现安全故障;(2)电焊操作人员在焊接过程中未遵循正确的安装程序,尤其少数电焊操作人员本身不具备资质,安全意识薄弱;(3)施工现场未能按照要求进行消防器材的正确配备,部分施工单位尽管配备了消防器材,然而这些消防器材多数已经超过了正常使用期限,因而一旦施工现场发生火险,这些消防器材根本无法发挥用途;(4)一些施工现场为确保夜间施工的需要,安装了大量的夜间照明设备。然而这些设备因多为临时安装,布线也较为混乱,因而极易因靠近引燃物而引发火险;(5)一些施工单位在电器开关等设备上安装的电阻过大;(6)乱扔烟头。施工现场人员多且高度集中,吸烟者也不少,加之不少员工消防意识淡薄,烟头随意乱丢,给工地留下了潜在的火灾隐患。(7)员工宿舍隐患大。员工在宿舍内私搭乱接临时电线,且灭火器材配置数量不足,从而留下了潜在的火灾隐患,(8)施工现场的消防通道被占用。部分施工现场尽管按照要求设置了临时消防通道,然而却在通道内堆置了大量的建筑材料,因而埋下了安全隐患,如若施工现场发生火险,则消防车难以进入施工现场实施救援。
2 建筑施工现场火灾的安全防范
在建筑施工现场,要做好火灾安全防范工作,消防监督部门就需要注重消防审核,加大对施工现场动态检查力度,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确保监管关落实到位,注重消防安全宣传。
2.1 注重消防审核,加大对施工现场动态检查力度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对可燃复合材料使用量加以严格控制,尤其内部装修材料。施工单位在消防审核过程中,首先必须做到对装修材料的严格管控;其次,施工单位在进行建筑内部装修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通道的设置、紧急疏散指示牌的安装,以避免因在建筑内部堆积大量装修材料,影响安全通道通行等问题的出现;再次,施工单位应当安排专业人员对电路安装以及电路布线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以避免发生因电路安装靠近添置了可燃物的闷顶等位置而埋下火险隐患;最后,消防部门应当注重对施工现场的动态审核与检查,力求通过审核与检查活动引导施工单位规范操作,同时,对于审核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责成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通过这样的举动,确保施工单位消防责任落实到位,从而实现对火险隐患的有效预防。
2.2 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消防部门应当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组织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消防安全介入监督。作为施工单位而言,必须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具体的个人,通过责任分担与界定,切实提升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2.3 确保监管关落实到位
消防部门应当将辖区内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通过派员进入施工现场定期检查与随时抽查的方式,实现对施工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及时掌握,力求将施工现场火险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同时,消防部门应当通过安全培训的方式,使施工人员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意识,改变施工人员可能引发火险的不良习惯,诸如在施工现场吸烟、随意乱接电线等问题。同时,为了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真正引起施工单位的重视,消防部门对于个别消防安全整改不利的单位应当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则应当叫停施工。通过这样的方式,将确保施工单位加大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投入,进而最大程度地降低火险发生概率。
2.4 注重消防安全宣传
建筑工地的民工大多数来自农村,流动性大,接受能力较弱,在他们中间开展消防知识教育有一定的难度,消防部门要能够端正认识,迎难而上,牢固树立起执法为民的思想,要有耐心,还要细心,要深入到工地、深入到民工住所、深入到民工中间去进行宣传,手把手地教、面对面地交流。消防部门在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过程中,应当注意宣传方式的多样化与宣传手段的形象化,如消防人员可以通过火险视频播放、安全知识小贴士、消防器材使用讲解以及火险现场救援模拟等方式,确保宣传工作获得实效。同时,消防部门还应当利用施工人员上工前与下工后的时段,以发放消防安全彩页的形式向其进行宣传,彩页内容应当载明火险隐患易况、火险现场逃离方式等。
3 结语
安全是生产工作的第一要义。火灾事故发生后,不仅会使建筑工程损失惨重,更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为此,不仅仅能是消防部门,建筑工程的管理部门也应该加强防范,对消防工作加以重视,在消防设备方面准备齐全,并且配合消防部门的安全监管和监察,真正消除火氖鹿室患,确保安全施工,安全生产。
参考文献
[1] 樊建平.浅析中小城市的建筑防火安全问题及对策[J].内蒙古石油化工,2012(17):94-95.
[2] 马李奎.浅析建筑防火安全的技术及其管理措施[J].科技创新导报,2010(29):188.
关键词: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数量不断增加,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凸显,火灾逐渐成为影响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2009年2月9日,北京市朝阳区中央电视台在建的附属文化中心大楼由于违法燃放烟火导致火灾,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亿元;2010年11月1日,上海市静安区高层住宅在进行外立面墙壁施工时,由于4名电焊工无证违规操作,引燃周围易燃物导致火灾,造成58人死亡,70余人受伤。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4年,江西省高层建筑总数已超过2.7万幢,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火灾也时有发生,及时吸取火灾经验教训,加强对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预防工作日益重要。
一、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分析
1、结构通常较复杂
高层建筑功能多样,结构通常也较为复杂,在施工期间门窗孔洞、楼梯间、各类管道井等大多均尚未封闭,水平、垂直流通迅速,“烟囱效应”强烈,一旦发生火灾,蔓延迅速,在短时间内就能形成猛烈燃烧,极易发展成大面积的立体火灾。有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受场地局限,办公室、员工宿舍、仓库等建筑相互毗邻,临时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足,发生火灾时易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2、火灾负荷大
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有的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随意堆放,尤其是电焊、氧割作业以及部分施工还存放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一旦接触到火源,就极有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此外,有的施工现场的临时用房采用可燃泡沫彩钢板搭建,发生火灾时迅速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
高层建筑由于施工工期长,施工单位人员多而杂,人员流动性大,消防安全管理难度大。部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消防意识淡薄,消防安全责任相互推诿,未建立并落实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未组织对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导致员工消防意识淡薄,发生火灾时缺乏处置的经验和能力。
4、违章用火、用电现象时有发生
施工现场机械化操作用电量大,设备长时间使用甚至超负荷运行。临时性用电多,电器线路安装不规范,私拉乱接现象突出。动火作业多,电焊、氧割等作业普遍,作业产生的火花、熔珠飞溅。有的特殊工作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不遵循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时也不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5、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善
由于建筑尚未建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往往忽视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有的虽然有临时水源,但压力达不到灭火的要求,再加上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复杂,消防车通道、场地经常被占用,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火灾扑救难度大。
6、擅自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少数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或者虽然经过审批,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擅自降低消防施工标准和质量,大量选用易燃、可燃材料,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增加了火灾危险性。
二、加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措施
1、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
(1)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研究、解决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重大问题,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费。(2)要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结合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的特定,科学、合理的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3)要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要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落实逐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责任追究制度。
2、强化现场消防安全管理
(1)要合理规划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功能分区,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重点区域应设置显著标志,相互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尽端式道路应设回车场,消防车通道的宽度、净高和路面承载力应当满足大型消防车的要求,并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得堵塞、占用消防车道、场地。(2)要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格管理好明火,对于建筑工地中存在的明火源应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护。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短路、发热和绝缘保护层损坏的要及时处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将焊接作业作为重点防范对象,作业时应安排专人监护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在焊接点附近还采用非燃材料隔板遮挡,防止焊珠向四周喷溅。(3)要加强对易燃、可燃材料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材料管理要定点、定位、定人,分类存放,远离电源和火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易燃、可燃垃圾材料要及时清理。(4)要配全消防器材装备。要按照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各类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挪作他用。根据《江西省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建筑物施工高度超过二十四米时,施工单位还应当随施工进度落实消防水源。
3、加强消防教育培训
要把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重要环节常抓不懈。要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学习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灭火技能,切实提高各级管理人员与现场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尤其是要加强对电焊等特殊工种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坚持持证上岗制度。要针对建筑工人整体文化程度偏低的实际情况,丰富教育培训的形式和内容,采取观看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图片、施工现场讲解、消防安全操作实际演示等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消防安全意识和水平,掌握初期火灾的扑救和火场逃生能力。
4、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消防部门要加大对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指导单位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要针对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员工集体宿舍等重点部位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备案的建筑工程,要依法实施处罚,并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同时要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建设、安监等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分析总结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积极建立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2]付振华.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及火灾防范对策分析.《中国电子商务》,2011(12):107-107.
[3]任丽娟.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火灾危险性及防火对策.《山西建筑》,2012,38(2):275-276.
[4]王洪强.浅谈建筑工地火灾成因分析及消防安全管理对策.《经济视野》,2013(15).
一、总体目标
通过全县建设系统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落实消防安全整改措施,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坚决预防和遏制建筑施工现场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任组长,住建局建管股、质安站、规划建设监察大队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全面安排部署和监督。
建筑市场管理股:负责联络小组成员单位及市消防支队,针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组织开展抽查,对于不合格的在建施工项目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于未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和备案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质安站: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对于检查不合格的督促整改。
规划建设监察大队: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全面排查整治工作,对于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严厉处理。
三、工作重点
(一)建设工程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企业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将消防责任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项目和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开展火灾隐患检查治理;是否制定施工现场火灾应急预案;是否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培训教育。
(三)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情况;施工现场是否实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线路敷设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保管是否符合要求;焊接、气焊切割是否会引发火灾事故;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办公用房的彩钢板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临时用房内配电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现场是否存在使用明火,电炉、电热毯等不符合规范和消防安全的电器产品;农民工宿舍是否建立专人值班制度;脚手架是否采用阻燃材料;施工现场特种作业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布置和灭火器材配备。施工现场平面布局是否合理;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水池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器材放置是否显眼并便于取用;消防疏散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办公区、生活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四、工作安排
从即日起,动员和部署在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部门要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做好部署和落实工作并主动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督促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坚决消防火灾隐患,打击违法行为。我局将组织专项督查组,开展重点督查。
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密切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排查工作,针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情况,要组织精干力量,落实专人负责隐患整治工作,确保消防安全。
质安站、城建大队于2014年9月26日以前将全县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检查及处理情况汇总并上报住建局建管股。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建设行业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务必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贯彻落实。力争在2014年10月10日完成市所有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并由我局按要求将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市住建局、省住建厅。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德化县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件精神,为提升我镇火灾防范和应急管理能力,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加强城市消防公共基础建设,健全灭火应急救援体系,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职能,持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消除火灾隐患,逐步建立城市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和城市抗御火灾的综合实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工作目标
到2015年,基本实现城市消防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镇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基本形成覆盖城市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进一步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消防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城市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逐步有效解决,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得到充分落实,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城市公共消防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加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由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镇分管企业领导、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为综治办、派出所、企业办、林业站、村镇站、国地资源所等各部门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综治办,主任由陈林晖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镇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检查、指导、协调全镇的消防安全工作。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各辖区城市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工作任务和分工
(一)夯实城市公共消防安全基础建设
一是落实消防规划的编制。村镇规划站要协助县消防大队完成德化县城区消防规划修编。同步修订消防专项规划,每年组织开展对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和落实情况的检查。
二是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镇城市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要协调相关部门对城市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进行配备,将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的建设、维护、管理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三是加强城市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建设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健全应急响应的指挥体系,加强对火灾等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案编制,定期组织综合演练。要加大对救援力量、战勤保障和灭火救援物资储备等建设的投入,提升应急救援综合保障能力。
(二)整治城市重点消防安全问题
一是调整完善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对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火灾重点危险源,要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要责令停止使用。在制定近期建设规划、旧城改造计划时,要优先安排棚户区、“城中村”、木屋毗连区等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
二是大力整治建筑消防安全隐患。企业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要开展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公众聚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行为、有问责,督促整改建筑消防设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气线路破损和“三合一”和“多合一”等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并形成长效机制。安监办要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及时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燃气管理、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并在管道总阀门处设置醒目标识。
三是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镇村镇站要协助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工地检查整治,督促落实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生产和使用),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责任,指导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严厉打击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建筑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以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加大对施工现场特别是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严禁将工地活动板房出租作为店铺营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电焊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严肃查处电工、焊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规操作;将建筑外墙改造纳入监管范围,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保温装饰材料;检查安全网、外脚手架、垫板等设施的防火性能,消除安全网等设施及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堆放存在的安全隐患。派出所要定期组织检查、督促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规定配置临时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枪水带,设置消防车通道。
四是开展危险化学品的检查整治。镇企业办、安监办协助要负有危险化学品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开展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对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安全设施和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责令改正;对易燃易爆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责令限期改造、搬迁,并报上级有关部门督促落实。
五是消除影响灭火救援的障碍。各相关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协助执法部门对建筑周边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违法搭盖的建(构)筑物依法予以拆除,改造建筑周边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电力设施。
(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管理人是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业主多、产权分散,消防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的高层公共建筑,存在火灾隐患难以整改的,各村(社区)要协助协调建筑各产权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安全。
二是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要设立1名专职消防安全员,负责“四个能力”建设的培训、督促和检查;要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员工消防教育培训制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确定疏散引导人员,定期组织开展演练;要设置规范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识,定期对消防设施、电气线路进行全面检测。
三是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应对工程项目总负责,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施工单位应对消防施工质量负责,落实施工现场特别是明火作业的消防安全措施;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在建设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员集中住宿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和消防安全警示标识;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
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年要制定并组织实施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派出所要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推动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消防志愿宣传服务活动。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和单位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普法工作内容。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要在小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社区内每栋楼房均应设置一名消防宣传员。
(五)强化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监管
一是要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政府负责制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消防工作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等范畴,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实施和考评纳入政府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单列考评范畴。
二是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专职、志愿消防队伍,落实消防安全职责,指导辖区内单位(场所)建立并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社区居委会要组建志愿消防者队伍,组织居民签订防火公约,经常性地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各村(社区)要结合省农村、城市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考评细则(附件3)做好各项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工作。
三是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按照现行事权划分原则,在其法定职责范围内强化职能监督。村镇规划站要加强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及时上报制止。工商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关于市场主体登记前置审批的,加强登记审查,坚持先证后照。文化部门依法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以及被消防大队依法查封、责令停产停业的公共娱乐场所,上报上级予以取缔或吊销文化经营行政许可证照。安监办要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学校、医院、金融系统、商场、酒店、高层建筑及办公场所等人口密集场所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承担职责,同时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火灾致灾因素。
(六)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部门单位联合执法机制。各相关部门单位在重大节日、活动期间要组织开展联合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监督检查并及时汇总通报检查情况,对重大火灾隐患、违法违章等消防安全问题,负有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要建立火灾防控信息通报机制,并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
二是建立督办责任追究机制。对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效能办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认真履行职责,实施跟踪督办,对重特大火灾事故进行责任调查,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关键词】消防;建筑;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98文献标识码: A
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
当前,很多建设单位的领导认为对工程实行承包后,施工安全消防管理等就会随工程转包而转嫁到施工单位,由于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自身对消防安全的认识不足、不重视,造成对消防安全责任制构架不理解、不掌握,缺乏按规章制度管理的消防安全理念,并对安全工作撒手不管,疏于督促,同时,有的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进行层层分包,但消防安全责任制却没有逐级落实,有的分包单位甚至无施工资质,没有制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没有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施工单位为了缩短工期,只求施工进度,消防管理流于形式"对于消防安全的要求凭领导口头说说,不能形成规范化的制度,因此,企业消防安全工作不能落实人力的保障、制度的保障和财力的保障。
1.2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淡薄
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没有消防安全意识,只顾生产,不顾消防安全,甚至没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已经缺乏消防组织机构,在企业内见不到消防安全管理的痕迹,还有的单位领导持:重经济、轻安全、早施工、早完工、早开业、早获利的观点,没有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也没有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以及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对火灾的发生抱有侥幸心理,对具体消防安全工作持应付态度,过关思想,在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事务中,凡事都找关系,依法办事观念不强,没有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也没有订立消防安全责任合同;大多数员工消防意识较差;缺乏最基本的消防常识。
1.3建筑施工现场存在各种火灾隐患
一些建筑工地上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车道,占用了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更有甚者将民工宿舍,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以及危险物品库房混用,劳累后的施工人员多有吸烟或乱丢烟头的不良习惯,一旦失火,势必造成严重后果,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本身具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例如施工现场多数与办公室!宿舍,休息室,仓库等相邻;如突发火灾事故则很难疏散,同时,很多施工现场内部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现场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属擅自施工,导致火灾危险性极大。
1.4施工现场没有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很多施工现场消防通道不畅,一些施工人员为图方便,把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随处堆放,导致消防通道不畅,由于施工队伍大多只重经济效益,求速度,而忽视安全,一般施工现场均未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甚至建筑施工现场,多数建筑物处于已经开始建设但仍未竣工的阶段,消防设施不够完善,因此一旦发生火灾,建筑设计中的消防设施通常不能发挥作用"有的即使配备了消防器材,大都是个摆设,灭火器材也大都失效!过期,根本无法使用"许多建筑工地都没有落实临时水源,最多就是利用周围道路的市政消火栓,一旦发生火灾,不能及时取水扑救,对于火灾扑救就更为困难。
2坚决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机制策略分析
2.1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救火方法要得当
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灭,可用泡沫灭火器或隔离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时,应尽快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千万不要向电气设备上泼水,这样容易造成触电,断路爆炸等迸发事故,如果化学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据起火物性质选择灭火方法,同时注意救火人员的安全,防止中毒,现场出现火险时,工长要判断准确,当即不能救的要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在消防队到达现场以后,工长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人员提供电器!易燃,易爆物的情况"火灾区内如有人时,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将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2.2要建立健全安全防火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要责任到人,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制定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义务消防安全应急抢救队,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性火灾事件的处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前后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各种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科学!合理地规划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隐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划分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可燃材料堆放区!危险物品仓库等,并设置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
2.3要落实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和消除
对于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疏散通道;第二,重点工种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掌握足够的消防安全知识;而且对消防安全的重点环节进行加强管理;第三,消防水源情况;第四,灭火器材的使用情况;第五,施工现场有无违法用火行为;第六,消防车通道;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以及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按时巡查并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纠正;减少火灾隐患"施工单位应该纠正规章操作; 对已经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及时的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国家、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每天进行防火检查;而其余施工现场就根据其具体情况而定。
2.4加强消防审核和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动态检查
限制可燃复合材料的使用量,特别是建筑物内部装修材料,在审核中一定要准确适用规范对各类建筑物内部不同部位应采用的装修材料;二是内部装修是否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又无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三是把好建筑装修电气审核关"主要是防止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可燃隔断夹层内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护;四是依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动态消防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要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品的储存情况,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2.5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加强施工现场用火管理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减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有效地消除安全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严格落实易燃易爆场所动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件采用非燃材料做遮挡隔离板,防止焊珠四处迸溅而造成火灾隐患;施工现场应设吸烟室,不得在库房!宿舍和床上等易燃易爆场所吸烟。
2.6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落实安全责任
消防部门应不定期召集施工各级负责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会议;保持与施工单位协调工作;并对施工设计、施工、监工、竣工验收等方面进行监督;逐渐提高施工单位的消防意识;并且增强他们的消防技术水平,建筑工程公司以及施工单位对消防管理工作方面也应达成一致共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消防安全的责任;总承包单位对整个工程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单项转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对本次施工项目的负消防责任;安排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管理;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结语
总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任重道远,只有不断加强消防宣传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才能真正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参考文献
[1]张爱芳.有关规划和建筑设计中消防问题的思考[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3, (18)
关键词:建筑施工;火灾隐患;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近些年,我国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的步伐非常迅速,相应配套的公共、居住、生产等标志性建筑越来越多,建筑工地也随之增加,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也广泛的应用与现代建筑中,建筑施工现场出现了大量的火灾隐患,如不加以监督整改,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烧毁未建成建筑物和其周围建筑物,而且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因此,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势在必行。
一、建筑工地的火灾隐患及其成因
(一)建筑物密集、耐火等级低,易燃、可燃材料多,火灾蔓延速度快
因为施工现场有一定的局限性,大部分施工现场内的办公室、员工休息室、职工宿舍、仓库等建筑相互毗邻,或者成陈列出“一”字型,而且这些建筑大部分都是临时性的,结构太过简单,耐火等级大多都是三、四级。除此之外,有的职工宿舍与重要仓库和危险品库房相互毗连,更有甚者用三合板等易燃材料对临时建筑物进行分隔,再加上安全出口只设置了一个,如果发生火灾,人员疏散非常困难,很容易出现火烧连营的局面。
(二)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首先是施工现场放置了很多易燃可燃的材料。有的建筑工地随意堆放建筑材料,不能够及时拆除消防车道堵塞;在已建成的建筑物外侧采用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将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占用,甚至有的工地没有划分明火作业区,也没有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擅自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及其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实施明火作业,使得发生火灾的机率增加。
其次是用电量大、铺设的电气线路不够规范。伴随目前施工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施工现场机械化操作和用电量有了增加,临时性用电多,安装非常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现象普遍存在,尤其是在工人宿舍和食堂,随处都能看到电线接头,因为电线频繁移动,使得绝缘层严重破损,容易引起短路和火灾,甚至在可燃木制构件上随意安装很多配电箱。
再次是违章使用明火。施工过程中,有的电焊、气焊工作人员无证上岗,电刨、电锯、切割机、电焊等使用的比较频繁,缺乏保护措施,有的存在边营业边施工现象。施工、住宿人员用火用电等管理不严,在现场使用火炉、液化石油气等生活用火设施较多,存在很大的火灾隐患。
最后是忽略了对火源的管理,对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和意外火灾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不按施工图纸和消防要求进行施工,随意降低防火技术标准
有的建筑工程没有经消防部门审批就擅自施工;虽然有的是经过审批的,然而施工单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对局部平面设计进行更改;还有的单位为了减少成本,选用低价位的可燃材料,使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大大降低,加重了建筑的火灾荷载,偷工减料现象严重,选用的电线、吊顶、龙骨、室内家具、地面铺设材料、墙布等完全没有采取防火措施;有的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且擅自减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数量和设计宽度,从而遗留了先天性火灾隐患。
(四)消防安全意识谈薄,消防安全素质较差
在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大多数施工负责人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职责,觉得的消防管理与自己关系不大,不舍得投入资金购置消防器材。建筑工人流动性大,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对于消防安全知识不够了解,存有侥幸心理。此外,因为工人从事重体力活,下班疲劳,如果有火灾发生,不能及时发现,易酿成大灾。
(五)消防器材配备严重不足,消防通道不畅
有些工地只有较大的工地配备有少量的灭火器材,在中、小型工地,都没有任何消防器材,有的施工地人员为了方便起见,随意堆放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堵塞了消防通道。如若引发火灾后果将会特别严重。
(六)电气线路过负荷、短路和接触电阻过大引起可燃、易燃材料起火
主要是施工人员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过大,电气线路线径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电线接头处理不当而引发火灾。
二、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对策分析
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针对建筑工地存在的消防安全现状及隐患特点,为确保建筑工地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应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施工单位是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主要负责方,总承包单位应该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具体落实到位,并签订责任状,从而明确各单位对于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责任。
(二)抓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应该具备最基础的防火、灭火知识,会报火警,能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对于外出打工的人员,各地在进行技术培训时一定要加入消防常识内容,提高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从而减少人员流动对消防宣传教育带来的不利影响;大型建筑工地一定要对员工和管理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将消防培训当作重点工作来抓。专人分管,严格人员管理,制定科学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成立必要的义务消防队和安全组织,定期对各工地的消防安全状况督促检查,总结考评,纳入考核范围,与经济挂钩。
(三)加强施工现场平面规划布局,曾强消防安全意识
依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具体情况,合理的对各作业区进行划分,尤其是明火作业区,堆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场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对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设立专用仓库储存,并且要与其它建筑物保持不小于15m的距离,不可以超量储存,同时派专人负责收发登记。要尽可能的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降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提高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且相互间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禁止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消防车道,保证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不能少于两处,且宽度要大于4m。
(四)加强消防审核和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
首先要对可燃复合材料的使用量加以限制,尤其是建筑物内部装修材料,各类建筑物内部不同部位应采用的装修材料一定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审核。其次要对内部装修是否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是否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再次是要做好建筑装修电气审核工作。主要是防止因为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可燃隔断夹层内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护。最后是要依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检查。在施工的时候,对于薄弱环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品的储存情况、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等。
(五)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
首先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不可以混纺氧气、乙炔瓶,在焊接的时候要派专门的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且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将其周围的可燃物清理干净,以防焊珠四处喷溅;其次是要在民工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禁止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必要情况下还应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
(六)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
1、电气焊割场所。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审批手续,各动火作业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进行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焊割作业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装过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焊割前应彻底清除。
2、用电场所。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电工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施工现场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安装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或高热强光源灯具,临时用电应符合防火规定。
(七)配备消防器材,加强消防安全宣传
为防患于未然,建筑工地无论大小,都应配备灭火器材,针对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大部分文化较低且民工较多的现状,施工单位要针对这些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自防自救培训,并从加强管理入手,工地重要部位应设置警示标志和防火宣传标志,并加强工地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素质。
总而言之,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又繁杂的工作,它不但需要建筑施工单位管理层给予高度的重视以及消防安全部门的督促检查,还需要每一个施工人员都增强防火意识。只有这样才可以减少火灾隐患的产生,保证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