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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安昌“美丽古镇”品位,投身“美丽乡村”建设,达到“二清一净”的工作目标,安昌镇妇联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这一工作重心,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巾帼环境卫生整治洁净千家万户”活动,现将具体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为主线,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乡村”这一主题,总体达到“二清一净”这一工作目标,即河面清洁、空气清新、面上干净,切实改变我镇环境现状,不断提高千年古镇的人居条件和生活质量,扎实推进我镇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
二、活动内容
1、发放一份倡议书。向全镇妇女发放一份倡议书,倡议全镇妇女同胞们都来积极参与镇党委、政府组织开展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自觉清理房前屋后陈年垃圾,实行“门前三包”,物品堆放整齐,定点投放垃圾,家畜实行圈养,污水沟渠畅通,向“脏、乱、差”告别,向不良陋习告别,用我们自己勤劳的双手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用我们的爱心和责任心改变自己的生活环境,为共建和谐文明的新家园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2、成立一支巾帼志愿者队伍。在各村、居成立一支由女党员、女村(居)民代表、先进女性组成的巾帼志愿者队伍,尽自己所能,积极参与本村(居)的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如清除村庄内的“牛皮癣”、乱贴乱画等,带头倡导文明、卫生、健康的生活方式,并敢于监督、勇于制止和劝导有损环境卫生的不良行为,争做先进文化思想的传播者、社会新风的倡导者、提升城市文化品味的实践者。
3、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各基层妇代会要积极行动起来,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各村、居妇代会要组织本村的巾帼志愿者队伍,对村庄内的“牛皮癣”、乱贴乱画进行集中清除,同时各企业妇代会也要组织本企业的女职工对企业周围的“牛皮癣”、乱贴乱画进行集中清除,按村域、按地段实行包干到村、到企业。
4、形成一个长效工作机制。对包干到村、到企业的村域、地段实行承包责任制,即谁的地段谁负责,形成一个长效的工作机制,对责任区内出现的“牛皮癣”、乱贴乱画现象由各基层妇代会负责清除,并加强日常的管理和监督。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民心工程,是党委政府的一项行政工作,也是一项德政工程。各基层妇代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妇女的作用,积极主动的组织妇女参与此项工作。
一、主要任务
深刻吸取我省近期接连发生较大事故的血的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意识,集中力量和时间,在全系统开展一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排查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工作中各种不负责任、不作为、不解决问题的行为,着眼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严厉的手段,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措施到位,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杜绝较大和重特大事故。
二、排查范围、内容
县农委实施的农业建设项目中存在的事故隐患;拖拉机、变形运输机违法载客和超速超载等事故隐患;委属各单位的生产、生活、工作场所及设施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特别是化肥、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
三、时间安排
排查治理时间确定为从三月至年底:安全生产常抓不懈,事故隐患勤查不停,各单位要组织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督查。县农委将组织督查组,对委属各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把集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加强领导,集中力量,深入进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解决措施和行动方案,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由分管负责同志带队,深入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进行彻底排查。
(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行动,委有关科室负责组织开展业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行动,实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三)迅速部署,精心组织。各单位、科室要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方案,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作出安排,并立即把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到位。要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改进方式,延伸安全监管的触角和范围,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深入排查,彻底治理。要坚持边排查边治理,以排查促整改的原则,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责令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落实整改责任、方案、期限和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制定专人盯守。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一一登记建档,公开挂牌督办,进行公告公示,定期跟踪督查,确保隐患排查不走过场,安全整改不留后患。各单位要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填写《县农委2012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明细表》(附后),于2012年3月30日前报委安全生产工作办公室。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蓝色休闲之都世界宜居城市”的战略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和谐社会理念,重点整治城市管理中难点、热点及多发问题,保障城市水、电、热、气等生命线,营造喜庆欢乐、热烈红火的节日气氛,创造一个卫生整洁、管理有序、人居和谐、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
二、整治内容、保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市区环境整治
针对城市管理中重点、难点及反复多发问题,集中开展以下整治:
1.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对市区主要道路的日常清扫保洁和卫生设施设备管理,确保环卫设施完好、清洁;合理安排人力、物力,及时清除卫生死角,调配好使用车辆,保证垃圾清运正常;及时清理清洁站、垃圾投放点、垃圾桶、果皮箱等及周边暴露垃圾和堆积废弃物;加强对公厕设施、化粪池井盖、排污管道等的检查,破旧损坏的及时更换和维修,阻塞不通的提前进行疏通,公厕设施做好防冻保护,确保节日期间公厕灯明水畅、设施完好;及时清理街巷内燃放的烟花爆竹残皮、纸屑,未燃尽的要扑灭后清运,确保安全。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
2.散流物体运输整治。继续对散流物体运输实行定路线、定车辆、定时间运输的管理措施,严肃查处不遵守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和超速、超载运输的违规行为,打击套牌、无牌或号牌不全车辆上路运输的违法行为。对从事运输渣土、煤炭、水产品等易洒落物车辆,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加装封盖设施,获得许可后方可进入市区作业。加大对违规车辆的处罚力度,坚决杜绝发生载运物遗洒和飘落问题。同时,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清除道路散落物,确保道路交通环境洁净、无散落污染。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市城管执法局、公安交警支队。
3.建筑工地整治。针对冬季大风降雪天气,施工工地潮湿泥泞,屡屡发生车辆带泥污染路面等问题,要从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入手,实行围挡封闭作业,设置场地排水设施,减少工地积水;实施工地出入口硬化管理,保证出入口畅通,并设置车辆冲洗装置,严禁进出车辆带土上路;督导工地建筑垃圾清运,查处随意倾倒垃圾、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出工地运输各种散装或粉尘类的建筑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防止因泼(扬)洒、泄漏对城市道路和环境造成污染。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市城管执法局、建管处。
4.市场环境及摊点整治。加强对市区农贸市场、夜市、早市及周边环境整治和管理,改善经营秩序。市场内摊位按设定范围分区经营,商品摆放有序;垃圾定点收集,及时清理外运,卫生保洁达到管理标准。市场周边保持道路畅通,卫生整洁,严禁占用道路、绿地等公共空间乱拉、乱围、乱搭、乱建,杜绝在市场外经营,确保周边环境整洁有序、管理规范。摊点管理按照主要道路严禁、次要道路严控、支路街巷规范的要求,依法取缔在主要道路及重要场所室外摆设的摊点、流动商贩,查处店外经营、露天堆放等行为;严格控制次要道路摊点设置,规范经营秩序,必须退路进屋经营,禁止占道影响通行;严格管理街巷摊点,实行定人、定点、定时经营。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市城管执法局。
5.机动车辆乱停放整治。针对市区停车场资源不足、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要在千方百计增加停车位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管理力度,对随意占用车行道、人行道、绿地等停放,阻碍交通、影响公共设施使用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惩。同时针对路段具体情况,合理设置禁停标识牌,加强对公众的引导和告知。加强停车场管理,制定合理收费机制,提高车位利用率,提升车辆停放管理水平,推进城市公共秩序逐步改善。
责任单位:市公安交警支队。
6.探头经营整治。春节前夕是商业经营活动活跃期,也是探头经营、占道经营的高发期,要进一步加大对探头占道经营的整治和管理力度,规范临街门面店铺经营秩序,禁止出店摆放各类物品,更不得在店外从事加工作业。同时要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严格查处超范围、超规模经营,拆除乱搭乱建的违章经营设施,确保经营规范、秩序良好。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二)市区应急及安全保障
1.水、电、热、气等生命线应急保障。要加大对自来水厂、加压站、配水池设备、输送管道等设施检修维护力度,加强水质检测,对外露的管道设施进行防低温保护处理,确保节日正常供水;要对供电设施逐站、逐线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问题、隐患等立即予以清除,确保不“带病过节”,力保市民亮堂过大年;要对供热锅炉房、调压站、输热管道等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运行良好无隐患,同时要储备充足的供热用煤,根据天气变化适时调整供暖温度,确保市民过一个暖洋洋的新春佳节;要对供气管道、泵站等设施进行检修,加大气源采购力度,增加储存总量,确保节日供应充足、不断供;要加大对有线电视、通讯等机房设备、中转站、发射塔、交接箱、光缆等的维修保养力度,确保节日使用高峰期无任何故障。同时,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准备充足应急值守力量,确保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妥善有效处置。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市物业办、水务集团、供电公司、一热电、二热电、绿能供热、港华燃气、北京燃气分公司、移动、联通、电信及广电网络公司。
2.道路清雪防滑应急保障。按照市人民政府《市城市清雪管理办法》责任分工,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提前对所用清雪设备再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表,组织清雪突击队员,所有责任人要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随时接受调度和指挥,一旦雪情发生,要以雪为令,人员、设备马上出动,不等不靠,按照轻重缓急,做到雪停即清,及时完成清雪任务,确保节日期间道路畅通、出行安全。同时,各责任单位一定要抓好安全保障,保证所有作业人员、机械、车辆作业安全。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市城管执法局、公安交警支队、市政处。
3.市政公用设施安全保障。加强对城市道路、桥梁、路灯等设施的巡查排查,加紧维修和更换,确保设施完好,减少安全隐患。强化对各风景区、公园、绿地、广场等的安全管理,按照规划容量,有计划、有组织的做好游人的疏导、分流工作,全面检修景区及公园内的车、船、电梯、游乐设施等,确保安全运行无隐患。同时要加强景区、公园森林防火工作,制定突发应急预案,严禁室外明火,教育游人自觉配合管理部门共同做好防火、防爆安全工作。
4.建筑施工安全保障。要采取有效措施,针对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特点,以防冻、防滑、防火、防风、防中毒为重点,认真抓好节日前夕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作业,在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坚决杜绝赶抢工期行为,切实防范坍塌、倒塌、火灾等恶性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制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防患于未然。
(三)市区稳控保障
1.房屋征收拆迁稳控保障。节日期间各区要暂停房屋征收及拆迁补偿安置工作,重点做好征地拆迁项目梳理和拆迁矛盾纠纷的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对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合理、资金不到位、安置房源不落实的项目,立即进行整改。要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对实施拆迁项目中的历史积案、重点户、缠访户,确定牵头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负责调处、教育和稳控工作,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切实做好建设工作,重点搞好拆迁积案排查和处理,做到“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和谐拆迁、阳光拆迁”,最大限度地维护好被拆迁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市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局。
2.农民工工资清欠稳控保障。要进一步健全农民工工资拖欠预防和处置机制,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置力度,把控制拖欠纳入日常监管。要集中开展节前农民工返乡季节的工资清欠情况大检查,及时发现、化解拖欠矛盾,让农民工拿钱安心回家过年,防止出现集中讨薪事件。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民工群体讨薪事件,主管部门和有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到一线处置,在耐心做好劝解工作的基础上,立即予以协调解决。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市建管处。
(四)节日气氛营造保障
为营造欢乐、喜庆、红火的节日氛围,各大公园、广场、公共场所、沿街单位、商场、网点等要抓紧检查和维修所属灯箱、霓虹灯、射灯及其他景观照明设施,对损坏和残缺的设施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节日期间都能亮起来、美起来。要在市区公园广场、主要道路等设置新颖、点睛式的景观小品,增加市民看点,活跃节日气氛。同时要积极配合好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节日宣传,办好灯展等民俗活动。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市城管执法局、市政处、园林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政府、管委及责任部门、单位要按照上述分工,切实履行好职责,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导,研究采取行之有效的实施措施,全力以赴地抓好整治和保障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卫生保洁水平,有效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实现城乡环境的统筹协调发展,根据《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市城乡环境卫生“四位一体”长效保洁工作意见》精神,现就我街道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四位一体”长效保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建立“一部门统筹,一条线管理,属地负责,以块为主”的涵盖公路、河道、村庄、小集镇四大区域的“四位一体”城乡环境卫生保洁新机制,解决卫生死角和管理盲区,促进环境卫生面貌进一步提升。具体目标是:
1、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属地管理责任,除专业保洁的河道和街道公路管理站养护的道路外,各村(农村社区)全面负责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2、建立健全城乡环境卫生保洁监管制度,提升保洁质量。制订出台环境卫生作业标准、管理办法、考核办法等系列管理制度。实行按属地监督管理,逐步监督到位的环境卫生管理新机制。逐年提高村庄、小集镇、公路、河道环境卫生保洁质量,逐步向城区同步。
3、完善环境卫生设施,实现生活垃圾城乡一体无害化处理。按照市定标准,一次性投入,一步到位,2012年底前实现农村垃圾收集房达标和垃圾收运密闭化目标。
4、拓宽市场化保洁作业机制。河道保洁和垃圾清运落实保洁公司市场化运作,新村点积极探索实行物业管理,有条件的逐步走专业化市场化保洁之路。
二、保洁范围
1、各村(农村社区)负责除河道专业保洁队保洁的河道和公路管理站保洁的道路以外的所有区域,含小集镇、村庄、新村点,村组道路及所有公路两侧,河岸,池塘(渔塘)、断头浜,沟渠,企业、个体工商户、养殖场(户)周边等。
2、公路管理站负责办事处所管辖道路的保洁,协助病死家禽清运和无害化处理。
3、河道保洁队负责河面保洁。
4、垃圾清运由办事处统一负责,委托环卫处及专业队清运。
三、近期工作计划
1、2012年1月开始全面实行城乡环境卫生“四位一体”保洁。
2、2012年2月完成农村垃圾房改造任务;3月份全面试行垃圾密闭式清运。
3、2012年3月保洁员重新双聘上岗,按120户配备一名保洁员的标准落实,对保洁员统一业务培训。
四、补助政策
1、各村(农村社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工作,街道以上一年度登记在册农户数(农经局)50元/(户·年)为基数,按市、街道两级考核实际得分核拨工作经费。各村(社区)必须按时落实好村级垃圾中转房用地和政策处理工作,在3月中旬前落实按120户配备一名保洁员标准,按户数配备垃圾桶,相关工作和经费由各村(社区)落实。
2、为推动城乡环境卫生“四位一体”保洁工作,办事处一次性统一标准建设垃圾房,统一配备垃圾收集车。垃圾清运费用统一由办事处承担和负责。
3、对各村(社区)管理监管环境卫生集体和个人实施年度专项考核。集体评比一、二等奖,各奖励0.4万、0.3万(不计入村干部年终考核报酬范畴)。对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分管环境卫生的同志和保洁员月月考核,每季度各评比工作之星2名,每季度每人给予500元奖励。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理顺体制,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新机制。街道成立由马明浩主任挂帅,陈斌副主任分管的领导小组,专门成立“四位一体”办公室,经贸发展办(农办)、农技服务中心、创卫办、爱卫办、交管站、财政办、宣传办、经贸办等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村(社区)按规定成立相应班子,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工作到位。
2、强化监管,确保城乡保洁工作长效化。
一是每月由“四位一体”办公室牵头,交通、卫生、农技中心、各村(社区)参与的环境卫生考核组,根据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平时开展经常性检查。二是各村(社区)要建立联动有效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做好整改落实工作。街道将统一考核各村(社区)监督管理到位情况,与目标责任制和奖金等挂钩。三是落实各村(社区)和相关责任主体自查监管和相互监管责任,明确作业人员的保洁责任,确保保洁质量,及时发现整改存在问题,不断提高保洁水平。四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发动群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查。
一、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简政放权
(一)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凡没有明确法定依据设定的审批项目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已上收审批权的审批项目,本级予以取消;项目审批依据已经废止的,一律取消。对国务院部委规章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国务院尚未明令取消,上级部门要求开展的,暂时予以保留,并按合并、精简的原则予以确定。全县行政审批项目在2011年的基础上再压缩20%以上。
(二)下放(变更)行政审批项目。在机构改革中被撤销、合并的行政审批主体,其行政审批项目变更为继续履行其相应职能的行政主体负责清理和上报,拟保留的行政审批职权由继续履行其相应职能的行政主体行使。
二、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推行“两集中、两到位”
(一)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凡具有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职能的部门要将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并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服务窗口,整建制集中进入行政服务中心;要确保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和服务项目进中心落实到位,部门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到位。中心窗口履行该部门的全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众服务)职能。
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部门要严格实行“首席代表”制。首席代表负责窗口的日常管理,即时办理审批事项;对上报办理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和督促;代表本部门组织联合审批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联合审批事项。
(二)严格执行窗口服务制度。对审批事项要精简程序、减少环节、缩短时限,缩小和规范自由裁量权。政务服务中心、进驻部门要严格执行审批事项公开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超时问责制、并联审批制、重点项目服务制、绩效考核制等制度。
(三)切实提高“窗口办理”效能。部门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纳入政务中心办理,实行“一个窗口进一个窗口出”的运行模式。决不允许应进未进、进“瘦”留“肥”、体外循环“两头跑”。重大事项须经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由“中心服务窗口”在规定时限内报请研究决定。要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事时限,推行马上办、现场办、立即办的工作机制。要做到窗口接办件率达到100%,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做好行政审批电子系统与电子监察系统的适时对接,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作用,加强对服务窗口工作纪律和效能的监督。
三、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权出让;政府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的采购,权限范围内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国有林权、产权、股权转让、水资源出让、国有资产处置,机关事业单位的房屋租赁,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罚没财物的拍卖;公共地段和空间户外商业广告经营权、路桥和街道等冠名权、公交车和出租车经营权出让等。投资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和服务规费达5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监理服务机构的选定等事项,必须全部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按照“管办分离、统一管理、规范透明”的原则,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督,对违反交易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对应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而未进入的,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许可、资金拨付和使用等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规避公共资源入场交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参加交易。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一)清理整顿收费秩序。严格执行《2011年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等有关规定,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擅自设立收费、罚款、基金项目。清理、规范各种行业协会、学会的收费。严禁向企业摊派和无偿占用企业的人、财、物。加强收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加强对“小金库”问题的专项治理,从源头上规范收费行为。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等情况及时进行督查,重点抓好行政权力的梳理并公示,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行政征收等政策的公开力度。整治“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乱培训”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深化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以开展市场诚信记录、促进市场信用信息共享、扩大市场信用信息供求、建立信用奖惩机制为重点,逐步完善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诚信建设成果运用。建成规范的诚信体系网络数据收集平台和网站,将严重违纪违法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列入“黑名单”,进入“黑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3年内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并向社会市场主体诚信信息,制定有关诚信体系建设长效机制。
五、加强社会管理,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保持对“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整治强拉强运、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影响发展环境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工地、火(汽)站等治安重点地区的专项治理,依法及时、有效处置影响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认真开展“三项清理”工作。坚决纠正、查处在土地出让、矿权交易、城市规划及容积率变更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
(三)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关注征收征用土地中侵害群众利益、拆迁中损害罟民利益、企业改制中损害下岗职工合法权益、拖欠民工工资、教育乱收费等热点问题,及时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举报中心、投诉中心对投诉举报的受理,发挥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风行风热线的作用,畅通群众的诉求渠道,加大对投诉件的督办和查处力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密切与投资企业的联系,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
六、加强对发展环境建设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加大对窗口服务部门的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情况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党风廉政监督员、特邀监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适时进行明察暗访。对履行职责不到位、服务不到位、工作推诿扯皮影响环境建设的典型进行公开曝光。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行政效能实行全程监察,努力促进各项建设效能提速,保障项目顺利落地、开工、建设、投产。
(二)加大案件查办和问责力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机制,充分整合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行政执法机关的力量,增强案件查处的整体合力。坚持“三个必查”,即影响环境建设的案件必查、损害企业利益的案件必查、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必查。对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越权执法、滥用权力、吃拿卡要等行为要严肃处理,对造成企业撤资等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地方、部门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一、工作目标
建立监管体系,进一步落实石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标准,及时发现企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督促指导企业巩固和加强安全基础管理,认真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石油企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各级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有关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要求,各采油企业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足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各采油企业应依法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少于从业人员的百分之一,选派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懂技术、懂管理的人员通过安全资格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安全员证,规范有序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到岗到人。重大危险作业过程必须确保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监督和管理,必须确保有专业的技术作业人员持证,按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正确作业。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成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标准开展安全检查,形成检查记录,严格隐患排查整改和复查验收审批管理制度。企业安全管理必须建立长效机制,达到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要求。企业应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档案,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2、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建章立制和规范管理上狠下功夫。各采油企业应重点健全和完善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应急救援演练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经费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以及主要负责人、矿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责任制度,并严格按制度进行管理和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非煤矿山企业应结合生产作业需要和生产工艺特点制定和完善矿山开采、机械加工、电气运行、爆破、运输、安全检查等各个生产环节、工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保障措施,指导生产作业,规范操作行为,提高安全操作的可靠性。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山企业必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机构、各生产岗位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按“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具体落实到企业每个部门和每个人,严格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严格责任追究,形成完整、有序、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
4、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费用,加大安全投入,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依据财政部、安监总局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石油企业应严格按17元/吨原油提取和使用安全经费,加大安全投入,安全费用计入生产成本,主要用于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劳动保障、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等。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和先进的生产工艺,着力打造安全型石油开采和服务企业,从源头上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推进企业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建设,提高企业应急处置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石油开采企业、涉油服务企业要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依据《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财政部、安监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安监局、工商银行分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具体收缴标准为:
(1)石油钻井有1—2部钻机的存储金额为32万元,有3—5部钻机的存储金额为50万元,6部以上钻机的存储金额为80万元;压裂、固井公司按照每队10万元存储,其他外协作业队伍按每队5万元存储。
(2)采油厂存储200万元,长庆采油三厂作业区、长庆采油三厂新寨作业区、长庆采油六厂、长庆采油七厂,长庆采油八厂按照管理权限进行缴纳,并将缴纳证明提供县安监局备案。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户储存、专项使用,主要用于组织事故抢险救灾、事故调查、事故伤亡、经济损失偿付。
5、规范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治并举,以防为主。石油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和长效机制,明确日常检查、定期排查、整改治理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卡管理,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治理,严格检查验收,跟踪督促落实。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的应按省、地、市有关要求上报各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挂牌督办,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
6、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采油企业要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企业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安全生产特点,在总体预案的基础上,编制包括触电、火灾、爆炸、中毒等专项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
(二)充分履行综合监管职能,督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监管部门应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石油企业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格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确保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石油企业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打击偷盗、非法进入石油作业现场、破坏正常生产秩序,影响石油企业安全生产作业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石油开采、技术服务企业无执照和超范围经营查处工作;国土、林业、水利、供电及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安监部门作为政府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部门,应充分履行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监督检查,确保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履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审批手续。依据《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依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陆上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各采油厂新投入使用或新开发的油井,以及新建地面油气处理设施(一级或二级原油站场,三级或四级天然气站场)的建设项目、扩大产能的建设项目,或者地面油气处理工艺、装置进行重大改造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县安监局履行“三同时”审批手续。上述之外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应当对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以及安全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并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职责分工对石油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监督管理,落实安全前置审批制度,对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开工建设。
工程设计审查应提交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报告及申请表、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安全预评价报告书》及评审资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国家和本省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工程验收应当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及申请表,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合格及设计修改的有关文件、资料,主要安全设施、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报告,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施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材料,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安全验收评价结论,建设项目试运行自查报告,安全机构设置或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国家和本省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组织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变更、换证工作。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范围等安全许可事项改变的,督促企业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或安全许可事项改变未申请办理延期或变更手续的,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限期办理换证手续,拒不申请办理的依法上报关闭取缔。严禁企业非法建设、非法生产或持过期失效证照进行生产作业。
(五)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治理。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在上岗前、岗中、离岗时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做好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工作、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治理工作、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定期对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进行公示。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和装备,淘汰落后设备,采取新工艺、新设备,有效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凡是未落实职业危害管理责任的企业,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在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中,要突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及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一要加强企业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监管的重大意义,抓好典型引路,广泛普及安全常识。各企业要在生产区域内刷写安全标语,在办公场所设置安全宣传橱窗。二要加强企业的培训管理,县安监局要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好对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企业负责人的资质管理;加强对企业重点部位、关键岗位的安全培训,做到重点部位、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加强“三级”(企业、车间、班组)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努力做到“三不伤害”。
(七)严格监督检查,深化专项整治。要依法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部门检查、安监部门督查的方法,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和督查工作,督促企业切实加大安全投入,严格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促进全县石油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要依法加强专项治理整顿,对查出的隐患要建档立卡,落实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对经停产停业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关闭或取缔,强制其退出市场。
(八)严格事故查处,强化责任追究。要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同时,要按照“关口前移”的规定,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乡镇、各涉油监管部门要把推进石油企业安全稳定发展作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安全监管的长期工作任务,落实人员具体组织负责,抓好这项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着眼于满足群众环境需求,扎实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切实改变农村整体面貌,真正把我县农村建设成为设施完善、生态良好、环境优美、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工作目标
1、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按照“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要求,认真抓好垃圾出村、出镇工作,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率、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专业化保洁机制,在钱清镇、安昌镇、夏履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试点工作基础上,在面上推广,全县70%以上的镇(街道)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市场化处理,逐步实现日常保洁由专人保洁向专业保洁转化。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户改厕、村建池、镇进网”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进程。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农村生活污水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其中农村重要饮用水源地及平水江、上灶江及三江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90%。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整村治理,年内各镇(街道)至少完成2个村的整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全县有三分之一的村实现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提升农村卫生改厕水平,积极普及水冲式卫生公厕,加快农村小型集中公厕改造步伐,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全县农村小型集中公厕得到全面升级改造,水冲式公厕率达到90%以上。
3、河道环境整治。按照县“清水工程”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村河沟池塘的疏浚整治。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主要流域的水质在原来的基础上至少提升1个标准。
三、工作措施
1、加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
(1)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加快镇(街道)环卫设施建设,三年内全面完成镇(街道)垃圾中转站建设任务。建立镇(街道)垃圾中转站、村垃圾集中收集点和垃圾箱等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立完善的中转运输机制和卫生保洁制度。
(2)加强重点区域的整治。切实抓好“十路三河”沿线、景区周围、集镇周边、饮用水水库源头等重点区域和敏感地区的环境整治,确保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3)探索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强镇村环卫队伍建设,配足配好卫生保洁人员。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专业化保洁机制,逐步实现日常保洁由专人保洁向专业保洁转化。
(4)落实长效保洁机制。从第二季度开始,集中一段时间,全面清理村内成堆陈年垃圾。实行“门前三包”,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做好村村结合部、绿化带、沟渠、公路沿线的垃圾清理工作,做到村内堆积物的集中有序堆放。
(5)强化检查考核。建立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每季检查通报制度,重点通报存在的问题,检查结果作为年终结算以奖代补资金的重要依据。
2、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
(1)编制治理规划。年内各镇(街道)要编制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及年度治理计划,有步骤地启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的集中收集处理。
(2)推进生活污水处理。镇(街道)集镇建成区生活污水两年内全部纳入统一管网外排处理。按照年度治理计划,扎实推进省、市级示范村、已整治村和待整治村实施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作。今年,各镇(街道)至少有2个村整体推进生活污水的集中收集处理工作。
(3)加快卫生改厕。积极推广三格化粪池式卫生厕所,加快卫生改厕步伐。今年完成5000户的卫生改厕任务,力争通过5年努力,全县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
3、加强河道漂浮物整治。
具体工作措施另行制定。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农村新社区建设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作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载体,认真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县机关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能,抓好工作的落实、检查和考核。
为全面推进我县城乡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把农村环境保护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健康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以“建设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力争到2015年底,使我县农村生产生活质量和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生态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质量有效改善,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规模化养殖业、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100%;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村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建设。要把饮用水安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一是环保部门要会同水利部门建立城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加强水源地保护区防护工程建设,加强监测和监管,完善各类标示牌、界桩及警示标示,坚决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二是环保部门要加强水源地周边环境保护和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防止水源污染事故的发生。三是各镇人民政府要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明确保护目标和管理责任,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四是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状况的监测、评估,及时掌握水质状况,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村生活饮用水达到卫生标准。
(二)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一是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住建部门要按照“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的思路,对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运、卫生填埋的处理模式,在距离县城较远的镇可就近选址建立垃圾填埋设施,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二是大力推进改厕工程。卫生部门要按照国家农村户厕卫生标准,通过开展改厕,逐步推广使用清洁卫生厕所,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三是大力推广农村清洁能源。农业部门结合我县实际,大力推广太阳能、水能、沼气、天然气、煤气、电能等清洁能源的使用率,逐步减少秸秆、煤等传统能源的使用,改善农村能源结构。
(三)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一是住建、发改等部门制定和完善镇村工业发展规划,按照我县实际,合理规划镇村工业企业布局。二是经贸、环保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高污染企业向我县农村地区转移。新上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水土保持标准,必须严格执行环境评价、“三同时”制度。环保部门要加强污染源监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把企业污染治理同污染减排工作相结合,督促企业落实污染治理措施。三是经贸、发改等部门要积极引导、鼓励村镇工业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对合理开发和利用本地自然资源、工艺技术先进、市场前景较好的企业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
(四)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必须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禁止直接将畜禽养殖产生的废水、废渣排入地表水体或随意乱排、乱堆。畜禽粪便还田时,不能超过农田负荷量,避免造成水体污染。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环保部门要监督养殖业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进行建设,对畜禽养殖业排污行为依法进行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农业、经贸部门要科学规划养殖规模、养殖区域,依法限期关闭、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同时,积极鼓励畜禽养殖业主通过建设沼气池或其他措施对所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综合利用,实现污染物的资源化。水利部门科学划定水产养殖区域、养殖方式,控制水库、湖泊网箱养殖规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栏养殖和向库区及其支流水体投放化肥、饲料。各镇人民政府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畜禽养殖业的监管,督促养殖业主依法履行相关手续、落实相关责任。
(五)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农业、科技等部门要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加大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力度和农业生产灌溉水源、农药和化肥使用的监管力度,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积极推行秸秆还田、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秸秆沼气、秸秆气化、秸秆生产饲料肥料等,严禁露天焚烧。环保局要做好全县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摸清土壤污染现状,加强全县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监管。
(六)大力开展生态创建工作。环保、农业、移民、扶贫等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要把生态创建工作与移民搬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农民致富、农民素质提高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推进,使生态创建真正成为解决农民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改善农村环境质量、推动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举措。环保部门要尽快编制符合我县镇村发展实际的生态创建规划,细化生态创建措施,力争“十二五”末实现完成创建市级以上生态村110个、生态镇9个,基本具备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条件。同时加强监管,巩固生态创建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作配合。按照“政府主导、环保牵头、部门协作、联合推进”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我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职,通力协作。环保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会同发改局制订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发展规划;发改局要严把项目审批关,防止高污染企业向我县农村地区转移;国土局负责农村土地用途管理;住建局负责制定镇、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及村容村貌的整治规划;农业局负责指导和组织农村沼气工程、清洁工程、测土配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水利局负责实施农村供水、人畜饮水、水保生态等工程;卫生局负责农村无害化厕所建设。
(二)积极筹集资金,建设环保项目。县财政每年从国家生态补偿资金中安排10%建立生态建设基金,用于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创建工作;鼓励镇村积极自筹,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多方筹措资金;涉农项目和环保专项资金捆绑用于生态建设工程;各单位积极开展招商引资,策划编制环保建设项目,争取中、省环保专项资金。
(三)落实相关政策,加快推进工作。落实国家有关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清洁能源、发展绿色食品、推广使用有机肥等有关免税、信贷等扶持政策;落实垃圾、生活污染等公益卫生事业运营政策;对通过验收的省、市、县治理项目按照“以奖促治”政策兑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