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3 05:54:4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食品整改报告,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1.区超市分店存在的问题:食盐未离地离墙,堆放在地板上;票据装订不及时;营业场所卫生较差。针对以上问题,该店已按要求将食盐离地离墙存放,按时整理装订进货票据,同时对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进行了全面清理。
2.区牛肉面馆存在的问题:冰柜中有运输用深色塑料袋;冰柜中生熟荤素不分。针对以上问题,执法人员对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该店已将冰柜中深色塑料袋更换为食品级塑料袋,同时生熟荤素分开整理存放。
3.区快餐店存在的问题:操作人员未戴帽子、口罩;灭蝇灯未正常使用。针对以上问题,执法人员对负责人进行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该店已按要求整改,食品操作人员按要求佩戴工作衣帽、口罩,同时灭蝇灯正常使用。
4.百货商行存在的问题:啤酒未加地垫存放。针对以上问题,该店已按要求加地垫存放啤酒。
二、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结果
1.新村卫生室存在的问题:部分药品未按规定遮光保存;部分药品未按规定阴凉保存。针对以上问题,该卫生室已按包装标识的温度要求储存,需要阴凉保存或遮光的已按药品包装说明书要求储存。
xx年9月贵单位组织人员对我校食堂进行了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检查,并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希望,在此,由衷地感谢你们对我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在虚心听取你们的意见后,学校领导和食堂管理人员十分重视,专门召开了食堂管理工作会议,针对我校食堂存在问题并参照其他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和认真整改:
一、进一步强化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校长负责制度,强化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进一步明确专人负责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和监督,建立建全监督管理与定期检查制度,加大检查力度,完善设施设备。
二、进一步健全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完善供货商档案,实行定点采购,签订购销合同,建立健全各类台账。
三、组织人员对原有货物进行彻底排查,清理“三无”及过期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坚决销毁,对检验检疫不严格或者手续不全的产品进行清退。如将原采购的食用猪油退货,改用合格的产品“元宝牌”餐饮大豆油。
四、加大资金的投入,改善仓储设施,加装仓库排风扇,并计划在最近时间内改装地楼。同时要求仓管员加强仓库管理,合理摆放,定期盘查,确保货物质量。
五、改善消毒设施,加强消毒管理,增设餐具保洁柜,进一步加强场所、炊具、餐具的清洗消毒管理工作,安排人员对保洁消毒工作进行全程监管。
六、加强添加剂使用管理,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物。
七、进一步规范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与潲水收取人员签订《潲水处理协议》,安排值班人员对潲水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并随时跟踪考察。
八、对于其它做得较好的工作,如环境卫生、食品安全预警、食品留样、含毒测试、消毒及记录、健康管理、卫生许可等,我们一并予以完善和加强。
再次感谢上级对我们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上级相关部门随时对我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xx年9月贵单位组织人员对我校食堂进行了食品安全卫生工作检查,并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希望,在此,由衷地感谢你们对我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在虚心听取你们的意见后,学校领导和食堂管理人员十分重视,专门召开了食堂管理工作会议,针对我校食堂存在问题并参照其他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和认真整改:
一、进一步强化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校长负责制度,强化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进一步明确专人负责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和监督,建立建全监督管理与定期检查制度,加大检查力度,完善设施设备。
二、进一步健全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完善供货商档案,实行定点采购,签订购销合同,建立健全各类台账。
三、组织人员对原有货物进行彻底排查,清理“三无”及过期产品,对不合格产品坚决销毁,对检验检疫不严格或者手续不全的产品进行清退。如将原采购的食用猪油退货,改用合格的名牌产品“元宝牌”餐饮大豆油。
四、加大资金的投入,改善仓储设施,加装仓库排风扇,并计划在最近时间内改装地楼。同时要求仓管员加强仓库管理,合理摆放,定期盘查,确保货物质量。
五、改善消毒设施,加强消毒管理,增设餐具保洁柜,进一步加强场所、炊具、餐具的清洗消毒管理工作,安排人员对保洁消毒工作进行全程监管。
六、加强添加剂使用管理,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物。
七、进一步规范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与潲水收取人员签订《潲水处理协议》,安排值班人员对潲水处理情况进行登记,并随时跟踪考察。
八、对于其它做得较好的工作,如环境卫生、食品安全预警、食品留样、含毒测试、消毒及记录、健康管理、卫生许可等,我们一并予以完善和加强。
再次感谢上级对我们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上级相关部门随时对我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整体工作安排情况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行党委高度重视金融扶贫领域巡视整改和作风治理工作,成立了全市农行金融扶贫领域巡视整改和作风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同志任组长,其他行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加强金融扶贫领域巡视整改和作风治理工作组织领导,统筹推动问题整改,确保治理成效。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明确了领导小组中各相关部室职责分工,三农对公业务部牵总全行金融扶贫领域巡视整改和作风治理工作,对整体工作安排部署、督导推进,其他部门负责协办事项以及落实内外部相应作风治理工作要求。
(三)结合实际,细化落实。对照《金融扶贫问题对照自查表》,逐项逐条开展自查。坚持举一反三,认真检视辖内金融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四)重点排查,防范风险。对扶贫小额信贷发放不合规、“户贷企用”管控不严、违规要求担保或者抵押、审批不严以及个别存在冒名骗贷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强化风险防范。
二、存在问题
总体看,我行扶贫政策落实到位,业务开展合规,贷款发放精准,统计符合要求,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支行对金融扶贫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还需要更深一步的加强,主动性有待提高等。
2018年2月,省脱贫攻坚督查小组对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根据反馈问题,我镇立即安排整改,现将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 整改情况
1、责任落实不到位。县直部门在履行部门脱贫攻坚职责和包村帮扶责任上落实不力,帮扶联系人责任心不强、帮扶措施不多、成效不明显。座谈访谈中,县直相关部门(如县人杜局、县卫计委等)负责同志既不熟悉脱贫攻坚政策,也不了解自身脱贫攻坚职责和工作进展,更不知晓帮扶责任落实情况。访谈9位帮扶联系人,均不熟悉脱贫攻坚政策,也不了解帮扶贫因户的家庭状况,没有采取任何实质性的帮扶措施。针对此问题,我镇举一反三,加大对各部门负责人、帮扶责任人、扶贫专干的业务培训,利用镇每月工作例会,帮扶人大会、专干例会等时机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指导,同时,加强对帮扶干部的管理,每月进行督查,对履职不力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2、政策落实不到位。由于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全面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导致部分贫困户未能享受相应政策,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一直未验收也未拨付补助资全(如施官镇成山村某户)等问题,健康脱贫方面存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次数少、签约无日期、无签名等现象,存在走过场、走形式现象。针对此类问题,我镇加强对十大工程的监督管理,加强与各部门的之间的沟通,疏通渠道,确保各项政策落实精准,截止目前,我镇未发现有危房没有验收的情况,家庭签约医生也全部按照要求签订完成。
3、扶贫资金使用不精准。没有聚焦贫困村和贫圆户、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需求安排和使用扶贫资全。加之项目后续管理缺失,导致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脱贫效益较低。2017年安排扶贫资金400万元入展桃丰合作社、百思德农业发展公司,按8%的年收益,作为施官镇张储村等8个非贫困村的集体经济收入。这种做法违反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施官镇龙山村特色产业项目投资72万元扶贫资全建设大棚,因管理不到位造成在2018年初的雪灾中受损严重,致使项目无收益。以此为鉴,我镇及时梳理了相关项目材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规范项目程序,有效提高和规范了扶贫项目安排及资金使用严谨度。
4、基层基础工作不扎实,部分基层干部对扶贫业务和脱贫攻坚政策不熟悉,村级扶贫专干“不专业”,难以有效推进各项脱贫攻坚工作。访谈的5位村支书、5位扶贫专干、3位第一书记,仅有1名扶贫专干能够正确回答问题,其他人对脱贫攻坚政策及本村扶贫工作均不熟悉。村级档案原始资料不完善,逻辑性错误较多。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与贫困户实际情况不一致,数据质量不高。针对此项问题,我镇加强了对专干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利用每周例会的时机对专干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具体工作的知道,让每个专干都能尽快做到熟知本村脱贫攻坚工作;同时,加强了对村级档案资料的整建工作,按照县级要求对村级档案资料进行规范化整理;针对国办数据质量不高的问题,我镇安排信息管理员集中辅导各村扶贫专干利用一周时间对全镇数据进行了再次核查修正,有效提升了国办数据质量。
二、下一步打算
1、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其他方面的典型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提升脱贫攻坚工作质量和成效,进一步巩固大排查整改成果。
2、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就业扶贫工作指导,加强对扶贫专干及帮扶人的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提升基层基础工作精准度。
3、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以帮助对象户“弄懂、讲清”为标准,深入开展进组入户“面对面”政策宣讲,不断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vdd”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对市脱贫攻坚专题暗访调研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南阳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根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桐柏县专题暗访调研发现问题交办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安排情况
对市脱贫攻坚专题暗访调研反馈的问题,我县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并切实把抓好问题整改作为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一是迅速安排部署。组织各乡镇(集聚区)、县直相关单位深入研究问题原因,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全面查摆问题。对照问题清单,严格要求各乡镇(集聚区)、县直相关单位对本地本部门问题进行认真排查,深入分析,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满意认可类(1条)
1、算账收入不认可。回龙乡杨集村脱贫户杨某某对收入算账不认可,认为对其2019年收入算账过高。
整改情况:回龙乡杨集村脱贫攻坚责任组通过对2019年度该户的逐笔收入核对后细心、细致讲解,目前杨某某及其家属已对2019年度算账收入认可。该问题已整改。
(二)行业政策类(5条)
1、慢性病病种鉴定不全。平氏镇小河塘村脱贫户杨某某,患冠心病、高血压二十余年,仅鉴定了冠心病慢性病,未鉴定高血压。平氏镇小河塘村脱贫户张某某,患类风湿性关节炎、高血压,仅鉴定了高血压慢性病,未进行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病鉴定。
整改情况:平氏镇小河塘村脱贫攻坚责任组组织对杨某某、张某某进行补充病种鉴定。经鉴定,杨某某符合高血压慢性病条件,慢性病卡已增加高血压病种,张某某不符合风湿性慢性病条件,已发放告知书。该问题已整改。
2、残疾鉴定不全。程湾镇和湾村脱贫户姚某某,其子一级听力残疾,还疑似先天智障,未进行智力残疾鉴定。
整改情况:程湾镇河湾村脱贫攻坚责任组组织人员陪同姚某某儿子去县人民医院进行智力残疾鉴定,经鉴定不符合智力残疾标准,已告知鉴定结果。该问题已整改。
3、残疾人无障碍改造政策落实不到位。月河镇彭坎村脱贫户唐某某,二级肢体残疾,身体自腰部以下失去知觉,无行走能力,未实施残疾人无障碍改造。
整改情况:月河镇彭坎村脱贫攻坚责任组已对唐某某实施“四集中”入住月河镇敬老院并免费配发了轮椅。该问题已整改。
4、危房改造建新未拆旧。月河镇彭坎村脱贫户唐某某,2017年实施D级危房改造,其土坯旧房未拆除,至今仍作为堆放杂物和生产器具的房间使用。
整改情况:月河镇彭坎村脱贫攻坚责任组已对唐某某旧房进行了拆除,该问题已整改。
(三)产业就业类(1条)
1、公益岗工资未发放。回龙乡杨集村脱贫户刘某某反映,其丈夫周某某在村内从事护路员公益岗,2020年公益岗工资至今未发放。
一、指导思想
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落实监管工作责任,监督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督促落实责任、积极帮扶指导、严惩责任缺失、鼓励诚信经营”的指导思想,依法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确定年度常规监督检查的对象
本辖区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新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企业以及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按季度进行补充更新。
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参照此方案执行。
(二)确定年度常规监督检查的频次
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常规监督检查一般每年进行两次,各单位可以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监管工作需要适当增加检查频次。其中一次监督检查要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和企业生产情况确定时间实施,结合年度报告的提交时间确定,即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每满一年前的一个月内完成一次对该企业的常规监督检查和年度报告的审查。
(三)制定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常规监督检查
我局在本辖区内组织实施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常规监督检查和年度报告的审查工作,制定常规监督检查具体实施计划,确定每家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的时间。实施计划要报告当地政府并报市局备案。
三、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年度常规监督检查要结合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审查工作一并进行。
(一)送达监督检查通知书:在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常规监督检查前15个工作日,向企业送达附件1《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告知企业监督检查有关项目。(承办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食品生产监管股)
(二)督促企业提交书面自查报告:被检查企业收到监督检查通知书后,应依照国家质监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第二章内容进行自查,并向实施监督检查的质监部门提交书面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括附件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规定内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结合年度报告的审查要求辖区内的食品获证企业一并提供以下资料:1、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自查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3);2、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4、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5、安全检验项目委托检验报告单两份。(承办单位:食品生产监管股、各食品监管责任区)
(三)核查企业自查报告:对收到的企业自查报告进行核查,必要时要求被检查企业做出说明并提供补充报告材料;对逾期未提供自查报告和年度报告的食品生产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要求提供,逾期仍不提供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实施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食品生产监管股)
(四)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对企业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可结合企业年度报告审查的生产条件实地抽查同时进行。
1、告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对企业的自查报告和补充材料进行核查后,局食品生产监管股确定对企业实施现场检查的期限,并发交办单告知各食品监管责任区、技术所实施现场检查的时间期限,由各食品监管责任区确定具体现场检查的日期并告知企业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各食品监管责任区、食品生产监管股)
2、现场监督检查的依据:对企业实施现场监督检查的程序以及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法依据《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第三、四章执行。
重点检查是否有生产场所搬迁未变更、超许可范围和超期未延续继续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生产条件、检验条件、环境卫生条件是否持续满足生产的需要,其中计量器具是否持有合格有效检定证;检查企业是否做到批批出厂产品检验,自行进行产品出厂检验的企业,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实验室测量比对;委托出厂检验的企业,是否委托具有法定检验资质检验机构签订委托检验协议等。(实施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食品生产监管股、技术所)
3、抽样检验:根据监督检查工作需要,依照食品监督抽查计划和有关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加强食品中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抽检和监测,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标准、超范围使用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实施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食品生产监管股、技术所)
4、记录监督检查结果: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附件4《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有关事项,如实记录监督检查结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以及企业对前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现场监督检查人员应予以详细描述,并记录在附件5《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现场监督检查情况记录表》上。(实施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食品生产监管股)
(四)常规检查结果的后处理
1、常规检查的处理: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能够现场整改的问题,应当要求企业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问题,要依法发出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跟踪整改情况。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隐瞒食品安全隐患、故意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实施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食品生产监管股)
2、检查记录归档:现场检查完成后5个工作日,所有监督检查记录应按照“一企三档”的规定,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三年。留存企业的监督检查记录,应归入企业建立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留存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记录,应归入监管部门建立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有关监督检查的基本信息,应录入食品质量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实施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食品生产监管股)
3、每年应检查总结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并形成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分析报告,报所在地政府和市局。(实施单位:各食品监管责任区、食品生产监管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制定常规监督检查的实施流程,明确各接口的交接事宜,并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责任到人,确保不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
(二)完善监管机制。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辖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把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企业纳入到常规监督检查的范围,严格落实监督抽查、年度报告审查、执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强制召回等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到位。
一、整治目标
通过全面整顿,严格依法注销、吊销一批违法违规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强化市场退出机制;基本消除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基本遏制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基本消除同行业共性食品安全问题,重点问题食品的复查合格率达到98%以上,整治和规范一批食品生产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企业,淘汰和挂牌重点整治一批问题企业,树立一批质量过硬、诚实守信的食品生产企业典型;推进食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的建立,引导百姓科学、理性消费食品,共筑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二、整治重点
(一)严厉打击三种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或滥用食品添加剂、未按《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建立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未按《通用规范》要求建立实施原(辅)料进货台账和入厂查验记录、添加剂领用记录、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等可追溯制度的和设备、设施、环境等生产条件已不能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等三个方面违法行为。
(二)集中整治6类区域性质量问题较突出的产品。
通过全面排查梳理,确认对以下六类重点问题企业开展治理整顿:
1.有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或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企业;
2.设备、设施、环境等生产条件已不能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
3.未按《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建立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未按《通用规范》要求建立实施原(辅)料进货台账和入厂查验记录、添加剂领用记录、产品出厂检验记录等可追溯制度的企业;
4.在年省级监督抽查、风险监测或年两节期间专项抽查中产品不合格或原(辅)料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企业,特别是饼干、糕点、肉制品、蜜饯生产企业;
5.有超许可范围生产加工或无证生产行为的企业;
6.年评定为C级、D级的企业。
对上述重点问题企业,要结合现场检查,对可疑原(辅)料、出厂产品进行抽样送检,被抽查企业、产品名单及检验项目等要及时上报市领导小组整治办公室。
三、整治措施和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月中旬至6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检查阶段(月中旬至月10日)
月10日前,应完成辖区内所有获证企业拉网式的全面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六个方面:一查企业的生产环境和生产必备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并持续保持资质的一致性;二查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核查台账记录是否真实、齐全,是否购买、贮存、使用非食用物质;三查添加剂管理及使用环节,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及卫生部公告规定,是否建立并保存食品添加剂贮存、保管、领用、投料等相关记录;四查产品出厂检验情况,核查企业每批出厂产品是否按规定检验项目逐批进行自检或委托检验,并有检验记录和检验报告;五查生产加工过程中关键环节涉及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的建立、执行情况;六查以往检查和抽查检验中不合格企业整改措施和复查检验落实到位情况,具体检查项目详见附件。现场检查情况应按企业逐家记录,经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二)整改复查验收阶段(月11日至月10日)
针对检查和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按企业逐家下达整改通知书,规定整改期限,指定专人督查。对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的,一律吊销生产许可证;对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一律停产整顿并暂扣生产许可证,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吊销生产许可证;对生产环境、条件等已不能保证所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的,以及未建立、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可追溯记录制度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许可范围生产加工或无证生产的企业,一律取缔,并按《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从严处罚。对严重违法企业和负责人,要按规定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人员,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重点问题企业要逐家提交整改承诺书。企业整改原则上应于月20日前全部完成。问题企业整改结束后,必须向整治办公室提交整改复查报告。未经整改合格的企业,一律不得恢复生产。整改复查工作要做到“五不放过”:一是问题原料来源、问题产品流向未查清的绝不放过;二是问题产品未召回、未处理的绝不放过;三是违法企业未受到惩处的绝不放过;四是企业管理措施整改不到位的绝不放过;五是企业生产环境、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绝不放过。
(三)整治跟踪阶段(月11日至6月底)
对整改复查合格的企业,实施跟踪检查措施:一是在今年6月底前,每周至少要巡查1次;二是监督企业每月对已自检合格入库(出厂)的产品按品种送检,直至连续3个批次均合格止。6月底前,省局将对我市辖区内问题企业的产品进行全面监督抽查,对此次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的企业,省质监局将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对连续2次跟踪监督抽查不合格且不合格项目涉及安全指标的企业,将吊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整治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决定成立“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治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治理整顿工作。组长由郑文全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康清河(市政府办副主任),姚海良(市质监局局长)、陈细田(市药监局局长、食安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农业局、畜牧兽医局、经贸局、卫生局、工商局、海洋鱼渔业局、粮食局、公安局、药监局、质监局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质监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人员由成员单位抽调组成。全市上下要齐心协力,相互支持与配合,切实抓出成效。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局、市局的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此次全面集中治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大局出发,确保整治成效。
(二)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承担大要案或难以解决的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的协调和督查、向市政府报告工作情况、请求市政府对食品监管工作的支持等职责;各个责任小组承担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治理整顿办公室承担食品监管工作的计划、任务分配和总结,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整理、审核和上报等职责。
(三)动员部署,营造氛围。
立即组织召开全市所有获证企业负责人参加的治理整顿动员大会,传达有关精神,对治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营造声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活动。大力宣传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情况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表彰一批质量信得过的名优企业,曝光一批制假售假企业黑名单,取缔一批无证照生产的黑窝点。
(四)加强督查督办,认真查办大案要案。
对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食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不论案件涉及到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依法严惩,坚决把“五不放过”的要求落到实处,并努力从一般案件中挖掘大案要案线索。对于严重质量问题、社会影响重大的违法案件,及时上报整治办公室,对已查明食品质量安全直接涉及危害生命健康的案件,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对于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的,必须坚决移送,严禁和杜绝“以罚代刑”或“罚过放行”等违法行为。
(五)及时报告,沟通信息。
全面集中治理整顿过程中,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配合,治理整顿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材料的搜集、整理,每日报送专项整治动态,每星期五下午前报送专项整治情况,于月10日前将全面集中治理整顿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整治办公室。对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协调下,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在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整治办公室报告,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治理整顿结束后,向市政府做一次专题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