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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乡实施易地扶贫涉及2个村,人口2712人,869户,其中贫困人口1009人。我乡属深丘地貌,十年九旱,涉及搬迁人口均为严重干旱灾害频发地区,人均耕地0.9亩,且均不通公路,安全饮水不能得到保障。
二、易地扶贫搬迁总体规划
根据我乡实际,我乡易地扶贫搬迁均为就近集中安置。结合我乡新村聚居点规划,规划搬迁安置聚居点3个,可安置搬迁农户60户。安置点自然生态条件均得到较大程度改善。根据群众意愿,搬迁安置点共修建住房5940㎡,附属设施1980㎡,修建乡村道路20公里,建集中供水站3个,饮水管渠5公里,建沼气池60口,垃圾处理池5口。概算总投资1520.5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18.8万元,其余整合其他扶贫资金和群众自筹。
三、实施计划
全乡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分两个年度完成。
(一)2016年完成村聚居点、村聚居点2个搬迁点的建设,计划搬迁50户,168人,总投资1189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00.8万元。
(二)2017年完成村聚居点的建设,计划搬迁10户,30人,总投资332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8万元。
四、规划实施内容
1、村聚居点规划可修建民房80套,本次共搬迁40户。建集中供水站1个,引水渠道3公里,每户建沼气池1口,共40口,建垃圾池3口,建设公共文化设施900㎡,建公共卫生室300㎡。
2、村聚居点可建民房30套,本次共搬迁10户。计划建集中供水站1个,引水渠1公里,每户建沼气池1口,共10口,垃圾池1口。
3、村聚居点可建民房40套,本次共搬迁10户。计划建集中供水站1个,引水渠1公里,每户建沼气池1口,共10口,垃圾池1口。
一、我市易地扶贫搬迁总体情况
1、工程实施情况。按照扶贫搬迁工作任务,我市茶陵县搬迁移民230户共950人,项目总投资710万元,其中国家专项资金57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40万元。截止5月底,项目投资全面完成,完成移民230户950人搬迁安置,建成住房230套共24680平方米,配套完成10米宽主道1.4公里、6米宽支道1.2公里,引水管道工程主管6.2公里、支管4公里,架空输电线路建设10公里,变压器6台,农电入户230户,工程建设成效明显。
2、主要经验和做法。在工程实施中,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一是突出规划引导。根据搬迁村农户的经济基础和承受能力,科学编制“四个规划”,即总体搬迁规划、迁出村土地复垦规划、产业结构调整规划,脱贫致富规划)。布设一个好路网,建设好“三大中心”(村务活动中心、医疗卫生中心、便民商务服务中心)、规划好“五大管线”(电、通讯、有线电视、人饮、排污)。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五项制度”,即建立搬迁对象和补助标准公示制度、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制度、补助款发放公开制度、劳务报酬合同约定制度、贫困群众搬迁后致富指标监测制度;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保证资金到位、质量合格、搬迁入住和验收达标。三是加强项目监管。建立了资金专户,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用款有申请,拨款有审核,结果有审计。同时,规范项目档案管理,做到档案资料齐全完整,为合理规划、筛选、申报、验收工作提供依据。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我市茶陵、炎陵贫困人口多、分布广、贫困程度深。主要集中在高山区,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二是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由于暴雨洪水自然灾害频发,我市茶陵县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受损严重,解决贫困群众行路难的任务还很艰巨。三是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资金到位不及时,一定程度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四是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细致,规划设计不到位,部分项目区的整体效益不明显。
三、下阶段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体思路
(一)易地扶贫搬迁需求。我市需要易地扶贫搬迁的区域主要是茶陵县和炎陵县贫困人口。我市需要易地扶贫搬迁的人口户数约5150户,约16688人,其中茶陵需要易地搬迁的人口户数为5100户、约16531人,炎陵需要易地搬迁的人口户数为50万户、约157万人。
茶陵县易地搬迁的人口主要位于桃坑乡、湖口镇、浣溪镇、秩堂镇、八团乡、枣市镇、严塘镇、高陇镇、潞水镇、腰陂镇、舲舫等乡镇,这些乡镇大都位于偏远山区,交通闭塞,生产生活设施条件落后,大部分村组道路没有贯通或进行水泥硬化,群众生产、生活出行不便;通讯不畅通,与外界联系渠道少、信息缺乏;河道、农田水污染比较严重,有的地方安全饮用水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同时也存在因重点工程建设,如库区建设、高速公路及铁路建设等导致土地征收、资源减少而影响到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的情况。
炎陵需要易地搬迁的人口数量较少,零星存在,其生存条件恶劣,缺电缺水缺路,居住地山高水远,人口素质、文化素质低,致富条件、门路基本没有。
(二)总体思路
1、茶陵县
易地扶贫搬迁思路:采取因地制宜、就地搬迁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条件,通过山区搬迁至城镇区,山上搬迁至山下,高地搬迁至平原地带,环境生态治理保护与移民搬迁相结合,边治理、边搬迁,突出重点区域逐步实施的方式,使移民搬迁实现促进地区产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目的。“十二五”时期,规划搬迁人口户数3975户,约12910人。
可供安置搬迁人口的水、土资源状况。茶陵县域内水资源丰富,将在现有基础上加大水库建设力度和上游水土保持及水源保
护等工作力度,以保障全县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全县可供利用的新开发耕地面积为11550亩,可供调整利用的耕地面积为7800亩,十二五期间可供利用新开发耕地面积为7000亩,可供调整利用的耕地面积为3500亩。资金筹措。主要通过向中央、省市申请财政支持及地方政府、群众自筹等方式来筹集,并通过多种渠道吸引企业、民间资本参与移民搬迁工作。
2、炎陵县
易地扶贫搬迁思路:本着自愿的原则,多渠道、多元化的方式,加强贫困地区的教育,加强贫困地区劳动力就业能力培训,提高人口素质,多渠道筹措资金,以补代促,促进需移民对象自愿移民。搬迁方式采取整体、零星向集镇、工业园搬迁方式和整体、零星就地搬迁的方式相结合的方法移民。“十二五”时期,完成50户贫困人口搬迁工作。
可供安置搬迁人口的水、土地资源情况。炎陵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1亩,水资源丰富,是湘江洣水的发源地,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606.5毫米,规划搬迁安置地耕地、水资源都能满足要求。
资金筹措渠道。农村贫困地区移民搬迁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资金需求量大,必须发挥国家、省、县和移民户本身的积极性,四方筹资,加强管理,争取把每一分钱用好。把钱用在刀刃上。筹资比例为7:1:1:1,能较好的调动各方的主观能动性。
四、工作建议
农村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发挥国家、省、市、县和移民户本身的积极性。为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特提出几点建议:
1、建议切实落实国家、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国家和省级层面都制定了支持农村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各相关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政策,确保支持政策到位。同时,由于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自身财力困难,建议提高中央资金的补助标准,落实省财政配套资金,降低县级配套资金。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重要决策部署和要求,牢牢把握“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的根本要求,积聚全镇力量,以更加明确的责任,更加有效的举措,全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目前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全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共涉及5个村13个村民小组,完成搬迁任务227户90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8户649人,同步搬迁户69户259人。分年度规模为2016年111户471人,其中建档立卡77户335人;2017年116户437人,其中建档立卡81户314人。集中安置6个点共217户863人,其中赛云村赛云一组大鱼塘安置26户109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4户66人)为跨年度安置点,2016年实施16户6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6户27人),2017年实施10户47人(建档立卡贫困户8户39人);赛云村赛云二组那诺地安置27户65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2户34人)为跨年度安置点:2016年实施15户4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0户29人),2017年实施12户2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户5人);太和村小寨组古蜡平掌安置40户19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3户160人)为跨年度安置点:2016年实施35户17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2户157人),2017年实施5户2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户3人);太和村新寨组恩乐地安置56户24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7户150人)为跨年度安置点,2016年实施45户19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9户121人),2017年实施11户4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8户29人);官厅村厄里组拉古普池安置20户7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6户53人)于2017年实施;官厅村玉能一二组瓦场安置48户18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6户140人)于2017年实施。分散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户46人,其中新华村3户16人,官厅村5户22人,路思村2户8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截止2019年12月2日,全镇已全部完成搬迁任务。集中安置点开工6个,已竣工6个,竣工率100%;分散安置户开工10户46人,已竣工10户46人,竣工率100%;分散安置点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已竣工。全镇搬迁入住227户908人,搬迁入住率达100%;完成旧房拆除227幢,拆除率达100%。
(二)“双点长”落实情况。XX镇6个集中安置点已实行“双点长”制。集中安置点“点长”由一名县级领导及施工企业负责人担任,分散安置点“点长”由镇级领导及施工企业负责人担任,共同做好集中安置点建设、管理、后续脱贫发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脱贫措施落实情况
1.围绕《XX镇脱贫攻坚产业扶持实施方案》,由政府搭建平台,促成126户易地扶贫搬迁户与墨江县XX火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发展生猪养殖产业,产业扶持资金投入29.04万元。
2.2018年,整合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产业扶持资金20万元,结合“合作社+农户”产业发展模式,以XX镇烟叶生产技术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平台,烟叶生产为合作纽带,扶持太和村新寨、小寨组搬迁烟农20户,发放产业扶持贷款20万元,实现户均收入51219余元。
3.2018年-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农户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24户,发放贷款106万元,用于自身产业发展。
4.加强转移就业培训与技术技能培训,有效拓宽搬迁群众的致富路子。充分发挥挂钩单位作用,开展种、养殖技能培训187人次,召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动员会6次,自觉增强发展动力,挪穷窝、改穷业、拔穷根、换新貌,真正实现稳步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四)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调整建档立卡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发改扶贫〔2018〕422号)的要求以及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财农﹝2018﹞158号)文件要求兑付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定期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和稽查监督,确保资金安全。目前,全镇易地扶贫搬迁总投资XX万元,其中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资金XX万元,农户建房补助XX万元,旧房拆除奖励资金XX万元,同步搬迁户产业扶持资金XX万元,同步搬迁户建房贷款XX万元。
(五)复垦复绿情况。根据《XXX自然资源局及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的要求,上级下达XX镇复垦面积为200.65亩,需修建25m³水池18个,16m³水窖8个,需改建896.1米生产路1条。目前已完成复垦面积84.30亩,水池水窖建设8个,生产路改建896.1米,其余正在有序推进。
三、取得的成效
全镇共建成集中安置点6个:赛云村赛云一组搬迁安置点、赛云二组搬迁安置点、太和村新寨搬迁安置点、太和村小寨搬迁安置点、官厅村厄里搬迁点和官厅村玉能一、二组搬迁点,完成搬迁任务227户90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8户649人的搬迁任务。
(一)安全住房得到有效保障。从“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来看,从根本上解决了住房安全保障问题,帮助群众建设经济适用、功能齐全的房屋,让群众住上了安全稳固的房屋,共建成安全住房227间。
(二)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得到进一步完善。通过易地扶贫搬组内道路、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文化活动室、公厕、路灯建设等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环境脏、乱、黑问题,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提升。
(三)群众思想得到进一步解放。项目建成后,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加强技术培训,并合理引导劳动力转向发达地区,贫困群众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思想意识、观念得到根本转变,为脱贫致富奔小康,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及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从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四、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需进一步加快完善。《关于调整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发改扶贫〔2018〕422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公司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财农〔2018〕158号)文件,对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来源、标准及使用重新进行明确。根据文件精神我镇重新编制、上报实施方案,在原来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集中安置点与分散安置点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故目前尚未完全完善。
(二)部分安置点存在私搭乱建情况。一是部分农户因人口较少,安置房建设面积受限,存在粮食无地方堆放的情形,农户私自改变厨房用途,在周围搭建简易小厨房;二是在房檐、庭院、楼顶加盖彩钢瓦、树脂瓦。
(三)痕迹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由于政策、对象调整,项目资金投入、项建设内容等已重新变更皮肤过,一户一档、一点一档等资料需要重新完善。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扫尾工作。按照《关于调整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发改扶贫〔2018〕422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公司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财农〔2018〕158号)精神,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与分散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格按时间要求完成各项建设。
瓮安县创新精准扶贫方式,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全县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采取“三策”叠加、“三房”融合、“三保”衔接、“三权”同步、“三创”协同、“三变”推进6条措施,打消搬迁对象搬与不搬的顾虑、解除对基本生活保障的忧虑、谋划长远生计的“远虑”,从而激发搬迁对象主动搬出的意愿,满足稳得住的心愿,实现致富的夙愿。
打消顾虑
激发“搬得出”的意愿
新房基本上不用自己出钱,搬进新家以后还有政府帮忙联系工作,瓮安县猴场镇大田坝村马滚坡组的贫困户陈明海做梦都想不到,这样的好事会落到自己头上。
陈明海的新家位于猴场镇木瓜河生态移民安置小区,他掰着手指给记者算了一笔细帐:家里有4人,按照县里的易地扶贫搬迁奖补政策,每人能享受3.5万元的宅基地复垦奖补和购建房补助,各项奖补算下来,刚好和这套80平米的新房总价持平,还能余下一点。
陈明海家的老房子在大田坝村马滚坡组,至今仍没有通水泥路,从家走到镇上需要4个多小时。搬迁到猴场镇木瓜河生态移民安置小区后,居住环境明显改善,经济来源也有了保障。“镇里的包保领导已经为我联系了一份护林员的工作,月收入1500元左右,参加了相关技术培训后,就可以正式上岗。”对于今后的生活,陈明海充满期待。
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让越来越多像陈明海这样搬不起家的贫困户走出穷山沟,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在搬迁过程中,瓮安县通过实施“三策”叠加和“三房”融合两条措施,打消搬迁对象因搬迁负债导致贫困的顾虑,激发搬迁意愿,解决了“搬得出”的问题。
“三策”措施主要针对自愿申请复垦宅基地、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搬迁对象,分别发放宅基地复垦奖补、转移扶贫补助、计生奖励补助。
自愿申请复垦宅基地的搬迁对象按200元/O的标准给予补助,对之后在县城、乡镇购房或农村集中规划点自建住房的,除享有其他住房规定政策外,政府分别补助每户5万元、2万元、1万元;相对集中连片10户以上一次性复垦农村宅基地的,每户再奖励1万元。
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搬迁对象除享受宅基地复垦补助、购建房补助外,每户每人一次性给予5000元装修补助,最高补助3万元。属于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的搬迁对象,在享受宅基地复垦奖补和购房补助的基础上,每户由计生部门一次性补助房屋装修费1万元。
“三房”融合措施充分整合了国家保障性住房、生态移民房、农村危房改造三大住房政策,推出集中安居房、城镇保障性住房、商品房等多种房源,满足搬迁户不同需求。目前,瓮安县已利用生态移民项目在瓮安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了1000套集中安居房,一期500套即将交付使用。
解除忧虑
满足“稳得住”的心愿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搬得出”只是第一步,“稳得住”才是关键。瓮安大胆创新,严谨破题,通过实施“三保”衔接和“三权”同步两项措施,解除搬迁对象在基本生活保障与基本权利享受方面的忧虑,满足安居乐业心愿,解决了搬迁对象“稳得住”的问题。
“三保”措施是统筹城乡养老、医疗、低保政策,让转移人口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济,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平稳衔接和过渡,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
按“三保”措施规定,搬迁对象进城固定就业或灵活就业均可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已缴纳农村养老保险的可将其缴费金额归并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两者存在缴纳金额差额的,由政府补助10%,个人补缴90%。首次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5年的,可补缴参保前不足的缴费年限。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政府每人再一次性给予5000元参保补助。
搬迁对象可以自主选择新农合或城镇医疗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进入城镇居住前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可转换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搬迁对象进城后,享受城镇居民13类24项有关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权利及待遇。
“三权”同步是将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服务的权利,农村生产资料补贴收益的权利,选择梯度转移的权利同步推进。
为此,瓮安县建立供应链平台和安青创业社,出台《瓮安县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政府投入5000万元购买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服务,保障群众权益共享。
同时,制定《瓮安县国家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扶贫搬迁的农户和普通农户同等享受涉农资金补贴政策,保障扶贫搬迁户的公共资源补贴收益和农村生产资料的财产性收入,现已补贴资金587.55万元。
此外,在尊重群众自身意愿的前提下,集中在产业园区、城镇、新农村选址建设安置点,供搬迁户自愿选择。截至目前,全县异地搬迁户有5379户搬迁至城镇,532户搬迁至产业园区,1358户搬迁至新农村。
谋划长远
实现“能致富”的夙愿
8月18日,骄阳似火。猴场镇木瓜河生态移民安置小区住户邓胜祥忙着和妻子搬运农用三轮车里收来的废品。“别看收废品不起眼,只要勤快,每月基本能保持4000元左右的收入,多的时候有5000至6000元。”邓胜祥说,能把收废品这个事做起来,全靠换了一个新的环境,自己原来住在猴场镇金竹村,那里土地贫瘠,缺水严重,路也不好走,每日辛苦劳作只能勉强糊口。
搬到镇上的安置小区后,邓胜祥租了一个门面回收废品。不到一年,家里就添置了电视机、冰箱等家电,还买了一辆三轮车,日子一天比天好。“还是搬出来好,要是留在老家望天吃饭,也过不上如今的生活。”邓胜祥乐呵呵地说。
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许多像邓胜祥这样的搬迁对象凭借自己的勤奋和努力,一步步走出贫困。
瓮安县通过“三创”协同和“三变”两条措施,为搬迁对象消除就业与发展的“远虑”,实现发展夙愿,解决了搬迁对象“能致富”的问题。
政府创就业、能人创事业、移民创家业的“三创”措施通过发展产业、增加就业、鼓励创业,着力提升移民搬迁后的自我“造血”功能。
对于自愿参加培训的搬迁对象,政府除免费培训外还给予培训补贴并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培训后有一技之长的青壮劳动力可通过区域劳务合作,输送到外省务工。因残疾、失业1年以上等导致就业困难的零就业家庭、低收入家庭,可优先安排到公益性岗位就业。
对于自主创业者,政府从手续办理、贷款申请、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扶持。在农民工创业园创业的,享受“一免两优三扶四规”扶持政策,优先享受贷款金额最高8万元、贴息期限最长2年的农村青年创业和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优先享受“3个15万”补助政策;合伙创办企业的,可提供人均10万元、最高200万元、2年以内小额担保50%贴息贷款。创办小微企业和营业额在规定范围内的,同等享受相关税种免征或减征政策;个人初次创办经济实体或从事二、三产业的,自创办之日起三年内所缴纳的地方税收县级留存部分,由县财政据实以奖励形式返还。
一、1270个县已全面开工,项目开工率达98%以上
截至9月底,22个省(区、市)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已全面启动,开工县数1270个,占计划县数的99%以上。开工项目17269个,项目开工率达到98%。其中,已竣工项目2093个,已搬迁入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万人。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以来,项目开工率达到100%的省份由此前的仅重庆市1个,增加到吉林、山东、湖北、重庆、四川、贵州、、青海8个,山西、河北、宁夏3个省份开工率提高了50个百分点以上。目前,仅河北、广西、福建3省区因土地审批程序等原因,开工率在90%以下,分别为88.6%、84.7%和84.4%。
二、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为23.84平方米,总体控制在政策“红线”之内
截至9月底,全国已开工建设安置住房108万套,9244万平方米,配套建设学校及幼儿园1345个、卫生院所1347个、安置区活动室1964个。已累计完成总投资951.58亿元,投资完成率41%。初步统计,2016年计划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为23.84平方米,总体控制在人均25平方米的“红线”之内。
三、各省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已全部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今年3月和6月分2批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193.6亿元,实现对年度建档立卡搬迁任务计划的全覆盖。截至9月底,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已全部分解下达到市(县),并按照今年249万人搬迁任务要求,用于补助年度计划内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
四、18个省级政府已与投融资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协议,贴息贷款承接速度明显加快
目前,22个省(区、市)均已明确由省级政府或授权有关部门与省级投融资主体签订易地扶贫搬迁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除安徽、福建、河南、重庆4省(区、市)外,其余18个省份省级政府均已与投融资主体签订了购买服务协议,其中:吉林、江西、山东、湖北、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1个省份为现场会后新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同时,省级投融资主体承接贴息贷款速度明显加快。河北、山西、湖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等10个省份已与两行签订贷款合同,并承接贴息贷款337.7亿元,较现场会前增加238.3亿元,其中云南、四川、湖北3省分别新增105亿元、74.5亿元、47.6亿元;河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青海、宁夏8个省份已承接专项建设基金189.95亿元,其中,湖南、四川、云南3省已完成“十三五”时期专项建设基金全部额度的注入工作。
五、283亿元地方政府债所筹资金已支付到项目,部分省份存在债务资金滞留现象
截至9月底,除山东、湖南2个省份未发行地方政府债外,其余20个省份已发行地方政府债635亿元,占“十三五”时期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控制规模的63.87%。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福建、江西、湖北、重庆、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5个省份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的地方政府债已全部发行完毕。在已发行的地方政府债中,有615.54亿元已注入省级投融资主体,283.06亿元已支付到具体项目,分别占已发行地方政府债总额的96.93%和44.57%。其中,内蒙古、吉林、江西、重庆、甘肃、宁夏、新疆7个省(区、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全部滞留在省级投融资主体或市县实施主体,滞留资金132.1亿元,其中甘肃49亿元、重庆24亿元、江西和内蒙古各20亿元。有11个省份出现部分资金滞留,其中贵州100亿元、山西34亿元。仅湖北、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已全部支付到具体项目。
六、搬迁与脱贫同步规划,后续脱贫措施和就业岗位正在加快落实
各地在编制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时,同步制定了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扶持计划。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同步开展产业培育、就业培训等工作。初步统计,今年计划搬迁的贫困人口中,各地已开展就业技能培训62.33万人次,在本地落实就业岗位42.2万个,拟劳务输出人口81.73万人,通过产业扶持人口117.6万人。
一、基本情况
我乡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涉及8个村,贫困户223户,643人。
二、评估工作开展及评估发现的社会稳定风险
(一)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3月30日,乡党委组织召开班子成员会议,专题讨论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的可实施性及潜在风险。由乡长宣读《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并提出讨论内容:一是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二是集中安置点的选址、建设内容、整体规划;三是搬迁规模及搬迁方式;四是项目投资预算、资金来源;五是占地补偿;六是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七是综合效益分析。其次,由各成员提出个人意见,最后党委书记作总结讲话。
(二)评估发现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
合法性方面: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是我国重点扶贫项目,中央、省、市、县相继出台相关政策保障项目落实,但县扶贫办只统计了各乡镇相关贫困户数和人口数,并未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制定详细方案,特别是资金方面没有政策保障。
合理性方面: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所需资金巨大,而本地政府无多余资金填补,且农户筹资困难,各村集中安置点建设项目难以实施。
可行性方面:通过对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安置,根本改善其生存和发展环境,实现脱贫致富。但集中安置点只能解决贫困户的住房问题,若搬迁后土地离住房太远,极大地影响了农耕,一些农户不愿搬离原住处。
安全性方面:集中安置点项目工程量大、选址难、涉及人员多,存在施工安全、饮水安全、用电安全等诸多风险。
三、防范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措施
(一)政策保障:上级部门制定出台相关文件,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及连片扶贫开发项目有法可依;
(二)资金保障:国家足额划拨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到各乡镇,确保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三)基础保障:乡政府因地制宜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一方面做好所涉及农户的沟通协调工作;另一方面做好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
贵州省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在移民搬迁安置过程中面临着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碰撞和矛盾。因此移民的重新安置通常会面临着社会适应的问题。移民子女是移民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学龄阶段的移民子女,在其社会化过程中,多个主体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家庭、学校、社区、大众传媒等等。移民子女适应情况的好坏直接影响其生活质量、与父母的感情,更会影响他们是否能顺利完成社会化的过程。
2.理论意义
从研究对象来看,目前学术界重点关注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城乡移民子女等群体,对易地扶贫移民子女关注不多。本文以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为研究对象,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流动人口研究的视野。从研究内容上来看,目前关于易地扶贫户子女安置地适应问题的成果集中体现在教育学、心理学领域,从社会学角度对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安置地适应方面的成果还比较少见。因此,本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移民人口既有研究的内容。
3.实际意义
贵州省是我国扶贫攻坚的重要省份,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规模巨大,移民人口众多,移民子女所面临的学校适应问题也更为突出,亟需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因此,以贵州省为个案,研究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的安置地适应问题对提高移民子女的教育效果,提升移民家庭整体生活质量,促进移民群体真正融入安置地社区,促进移民社区的发展和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因此,笔者选取易地搬迁群体中的小学生群体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在安置地的适应情况,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善对策,增强移民子女的各方面适应能力,为其更好地适应和融入安置地生活,为其顺利完成社会化过程提供经验借鉴,也有利于推动贵州省移民工程的顺利进程。
(二)综述国内外有关本选题的研究现状
笔者在文章中所使用的“移民子女”即全部属于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子女。在对易地扶贫搬迁界定后,在本文中针对移民子女的界定也比较复杂,因为在这些移民搬迁群众当中,有农民工子女、农民子女、随迁子女以及返乡农民工子女多重角色等情况出现。
1、国内外有关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方面的研究
我国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实施已久,其演变经历了从试点探索阶段(2001-2010),到全面推进阶段(2011-2014),最后到现在的脱贫攻坚阶段(2015-至今)。随着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演进,其越来越成为学界关注的热点话题。许多学者从宏观政策的视角对易地扶贫搬迁进行研究,关注政策在基层实践过程中产生的风险,如张世勇(2017)认为易地扶贫搬迁在基层实践中,由于层层下压的执行压力使政策的执行出现偏差,从而产生执行风险。王赛赛(2017)认为易地扶贫搬迁在弱化生活和产生风险时,增加了政治、生态和土地的风险。有的学者关注政策效果的评估,如宁静(2019),曾小溪,汪三贵(2017)等人通过实地的经验研究认为易地扶贫搬迁降低贫困的脆弱性,是一种有效的扶贫手段。有的学者主要集中在地方经验的研究,如叶青、苏海(2016)贵州经验的表达,王晓毅(2017)的宁夏考察,邢成举(2016)的陕南实践都注重了地方性的研究经验。也有些学者关注了搬迁后移民的生计脆弱和恢复,以及移民的可持续生存等问题。如汪磊、汪霞(2016)关注移民搬迁前后生计资本的变化及对农户增收的贡献;金梅、申云(2017)通过不同易地扶贫搬迁模式前后的生计资本变动的情况,发现搬迁有利于农户生计资本的提升。另外一些学者关注了易地扶贫搬迁中存在的问题,如彭玮(2017)、蓝都云(2016)、张建(2018)等人从不同的视角关注了易地扶贫搬迁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
同时,也有许多学者关注到了微观个体,李宇军、张继焦(2017)关注移民能动性的发挥,形成以“以群众为中心”的政府做风,通过与民工商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其中部分学者关注到了移民的社会适应问题,如邹英、向德平(2017)从文化、经济、身份角色等方面分析移民陷入的市民化困境并提出了分类施策、政策配套和公共服务的适应路径。袁燕(2011)着重从心理方面研究移民的适应问题,而移民的感知融合更能体现出移民的心理认同和归宿感(史梦薇,2019)。邓华丽(2017)从社会工作的视角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开展介入,以解决移民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帮助更好的融入当地生活。
易地扶贫搬迁是我国提出的扶贫措施之一,国外没有对易地扶贫搬迁的直接概念和解释,而相似的概念则是“生态难民”以及“环境难民”等。1976年,Lester Brown提出了“环境难民”的概念,这一概念指的是遭受到环境因素的影响或者人为因素的影响,即环境的破坏,比如发生核泄漏事故、火山喷发等人为因素或者自然因素造成的影响,并且使人们无法居住在原有的家园,被迫永久搬离家园的人们,称之为“环境难民”。另外,Diane认为,生态难民的概念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环境的自然退化以及政府人为的因素,导致的原生居民被迫搬迁,这部分称为生态难民。由于“难民”一词具有贬义的词性,专家学者提出了一个新的名词,将“生态难民”更改为“生态移民”。国际移民组织(IMO)则定义了“生态移民”,指生态环境的突然变化或者是缓慢的变化,导致原著居民无法在当地继续生活或者生存条件不利的影响,从而被迫或者主动的迁离家园,这部分人群称之为“生态移民”。
2、有关移民子女适应问题的研究
纵览国内外学界对适应的界定,国外学界是将社会适应的诸多表现放在文化适应的框架下来谈,其落脚点在于习得、适应、融入或者扩充迁入地的文化样态。而国内研究对于社会适应问题的划分标准众多,将社会文化适应看做是社会适应的一种表现。主要分为心理适应、行为适应、学习适应、文化适应与社会环境适应。国内在有关移民子女的社会适应问题主要从移民子女自身和外部影响两个方向出发,自身适应问题主要还是偏重自尊感、歧视感等知觉方面引起的心理不适,行为偏差而展开讨论,通过与同龄的城市儿童的心理和行为状态进行对比,分析产生心理问题和行为不良的主要表现和原因,而在原因分析上主要还是归因于自信新,自身对城市环境和文化的包容度,和朋辈群体间交往的密切程度。在外部影响上主要从社会制度层面对随迁子女的就学情况展开讨论,通过实证方法发现打工子弟学校的教学水平,并思考移民子女就学困难的解决办法,为提升他们的教学质量,享受公平的教育机会展开相关研究。
国外关于移民子女的社会适应问题主要在文化适应脉络下去讨论个体的心理,行为、社会交往的一-系列反应。在社会制度层面重点分析研究社会制度如何有效地接纳移民子女,让他们在社会中实现过渡与融合,减小社会排斥的可能性.为国内移民子女的城市社会适应提供了不错的参考和借鉴。但是由于易地扶贫搬迁户及其子女在中国社会中经济、社会地位、社会角色等诸多的特殊性,让两者在概念上无法等同。国外对于我国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社会适应的相关研究还是比较欠缺。
总得来说国内在对于移民子女社会适应的问题上,解释分析视角众多,可以为社会工作介入此类问题,提供借鉴的思路和理论的指导,但是结合具体社会工作介入现实,社会工作服务模式的研究和反思相对较少,大多的社会工作处遇模式都以较为普遍的单方面社会工作方法介入某一特殊问题的方式展开。然而,移民子女处于快速的社会环境变迁和复杂的社会关系中,社会工作介入研究只有回到具体的社会环境、服务环境以及服务对象所处的场域,我们才能理清服务对象真实的想法,不适应问题产生过程中复杂的社会关系,而非只是从单方面的从心理适应角度或者行为偏差角度或者教育公平角度等等进行分析与介入。
由于笔者选取的是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中的学龄阶段儿童这一特殊群体进行研究,本文将从家庭适应、人际适应、学业适应和自我适应四个维度进行分析。当易地扶贫搬迁户以及其子女整体迁到新环境后,移民子女对家庭环境改变的适应是其在安置地完成社会适应的一一个重要内容。家庭是儿童出生后接受社会化的第一个社会环境,也是社会化的最重要场所,它的教育和影响对个体早期社会化甚至是一生的社会化都具有重要意义。”所以家庭适应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移民子女的适应情况,移民子女作为家庭中的一员,作为易地扶贫搬迁中的一分子,其家庭环境的影响不可忽视。
人际适应是移民子女适应新生活的重要方面。学龄期移民子女的人际关系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即师生之间的关系、同伴之间的交往关系、同龄群体的交往关系。对移民社区移民子女而言,其师生关系、同伴之间的交往关系对其影响较大。人际离不开两者之间的沟通互动,移民子女的人际适应离不开与其有联系的人的互动过程,就如社会学家齐美尔所指出的“社会是通过互动产生的”,他非常强调社会关系和社会互动对社会形成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只要有一些人通过互动和相互影响而发生联系,社会就(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
为推进全镇扶贫开发工作,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存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根据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及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联系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项目实施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一项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工程。为积极稳妥推进项目的实施,在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组织、群众自愿原则。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土地等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上,镇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要发挥中央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以及对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调动搬迁户自愿搬迁的积极性。
(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开工一个,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的稳步推进。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搬迁方式不搞一刀切,根据各搬迁点具体情况,能就近插花安置尽量就近插花安置,宜分散安置的则分散安置。有经济基础、建房用地条件较好的搬迁点,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
(四)镇人民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的原则。镇人民政府作为工程业主,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制定相应措施,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督促、负责检查。
二、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选择
(一)搬迁对象选择依据
搬迁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居住地生态环境恶劣,自然条件差的石山区贫困群众,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下的;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工程建设中需要搬迁的农户;贫困地区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民。(属地质灾害搬迁须市一级国土部门鉴定并确认)。
2、有劳动能力,遵纪守法,实行计划生育,愿意到搬迁地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
(二)搬迁区域的确定
根据我镇居住地生态环境及地质灾害情况,搬迁区域确定为我镇的高堆、甘棠2个村。
(三)扶贫搬迁对象的确定
1、凡符合扶贫搬迁条件的农户,必须自愿提出申请。
2、审批程序:搬迁户自愿申请。填写好《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农户申请书》和《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人口迁出审查表》,各一式四份。镇派出所、镇人民政府审查后签意见盖章,再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报县林业局审查签意见盖章,最后报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定案。
(四)各迁出点的移民规模
全镇计划搬迁规模为4户15人(其中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地建设
(一)迁入地选择依据
1、各搬迁户就近插花安置,搬迁户不改变其原住小组所在地行政性质,生活住宅建设用地在自有的旱地(坡、荒地)安排,要有发展余地。由镇人民政府审查,上报县土地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2、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3、所在地的干部群众积极配合搬迁户搬迁工作。
(二)迁入地的确定方法及各迁入点的搬迁人口规模
迁入地全部在迁出地本屯(组)选择,不存在土地纠纷,也可降低搬迁成本,易于群众搬迁。全镇迁入地及搬迁人口规模为4户15人,分别是: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点的建设内容
1、迁入点的主要生活和生产条件及移民生产发展方向
各迁入点交通相对便利,具备路通、电通、水通条件,居住环境改善后,移民能安心搞好生产,通过发展种植、养殖业达到脱贫致富的目标。
2、搬迁户的生产用地来源
搬迁户仍使用原来生产用地,并在荒地、坡地垦荒开挖土地45亩(人均3亩)种植经济作物。
3、搬迁户生活资料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
新开垦耕地45亩,新建道路3公里,清理水利渠道2公里,搬迁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
四、迁出地建设
(一)退耕还林方案
1、移民迁出后,在县水果、林业部门的指导下,计划种植水果和毛竹或造林,恢复植被。
2、条件允许可垦为耕地,种植木薯或种桑等,发展经济达到脱贫致富目标。
(二)方案实施时间
搬迁后,用两年时间实施完毕。
五、投资预算
工程总投资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4.5万元,地方配套3万元)。
六、实施时间及进度安排
20__年9月-11月,对2个搬迁点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做好宣传 发动和搬迁户的思想工作,完成项目的实施设计方案。
20__年11月-20__年6月,项目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期内要完成住宅、道路、水电、新开垦耕地等建设,组织农户为下一步的生产、生活做好准备。
20__年7月检查验收阶段。项目竣工后,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自检、自验,并将项目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自验合格后,写出申请报告,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再申报市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七、工程效益及试点意义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我镇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工程建成后,易地搬迁户生产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从而使未摆脱贫困的群众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的群众安居乐业,走上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