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5 09:54:03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执法规范化建设,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加强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执法、司法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环节。只有规范执法行为,才能保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而推动全民守法、树立法治权威,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在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方面承担着重大责任,更要增强规范执法的自觉性,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二)加强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由此引发大量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检察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不仅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还要坚持严格公正规范廉洁执法,切实防止因自身执法不当激化矛盾或引发新的矛盾。因此,必须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适应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不断增强民主意识,提高人权保障和证据意识,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尊重当事人的各项合法权益,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律师、证人等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依法全面收集证据,不仅收集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也要收集其无罪、罪轻的证据,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做到不枉不纵。
二、加强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是执法理念陈旧。检察工作中,一些检察干警在执法办案中,依然存在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配合、轻监督,重数量、轻质量,重法律效果、轻社会效果等观念。有的为了突破案件违法取证,或者认为只要案子办好了,程序上的问题不是问题;有的简单理解社会效果,把执法游离和脱离法律之外,不讲程序,不遵规则,追求自以为、所谓的、局部的“社会效果”。有的重数量、轻质量,存在过分追求有罪判决,对改变定性、数额认定等案件质量不高问题重视不够等。
二是执法违反程序。执法主体方面。有的地方由于受检察官严重短缺影响,为缓解人少案多的矛盾,让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参与办案。执法行为方面。在自侦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相互自侦部门与侦监、公诉部门相互借用办案期限现象;对律师会见、查阅案卷材料等配合不积极,时常借故拖延,甚至设置障碍;有的因受12小时限制,往往存在侵犯被调查人员合法权益等。
三是执法公信度不高。总体上看,人民群众对基层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是充分肯定的,但极少数检察人员执法不严、不公、不廉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执法形象。有的干警不严格依法办事,执法存在随意性,滥用自由裁量权;有的干警执法能力不强,办案水平底下,往往大案办成小案,小案办成撤案;有的干警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吃请,收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的财物等。
三、加强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对策
一是要进一步深化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主题教育,夯实规范执法的思想基础。实现执法的规范化必须从源头上杜绝执法不规范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为规范执法提供思想保证。检察干警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始终秉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新理念,真正把规范执法贯穿于执法办案每个环节,以规范促公正,以规范树形象,以规范赢公信,切实增强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着力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主题教育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开展教育活动的有效途径,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思想研讨、典型案例剖析、规范执法警示教育等活动,并针对检察干警思想实际加强教育引导,使广大检察干警牢固树立严格规范执法的思想意识,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始终绷紧规范执法这根弦,自觉遵守规范执法的各项规定。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办案工作运行机制。只有建立健全执法制度规范和执法环节的各项工作机制,才能确保执法办案在规范中运行。一要规范办案规程。二要建立案件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三要加强一体化机制建设。
关键词:加强;消防监督;规范化
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1 提高认识,把握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质
1.1 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提高执法质量的必然要求。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整个消防执法活动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质量的必然载体、途径和手段。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的高低决定着执法质量的高低,执法质量又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发展。执法质量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互体现的。公安消防部队必须牢固树立“执法质量是执法工作生命线”的理念,从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抓执法机制建设、抓执法主体素质、抓执法行为规范、抓执法监督等方面着手,抓好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消防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1.2 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回应人民群众对消防部队新期待的必然要求。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是检验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根本标准。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消防服务的期望越来越高,不仅要求公安消防部队在生命财产安全上提供有力保护,还要求公安消防部队在工作上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从消防监督执法本质意义上来讲,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不但要实体合法,而且程序也要合法;消防执法人员不但要成为模范的执法者,而且要成为模范的守法者和护法者;消防执法行为不但要符合法律的程序,而且要体现严格、公正、透明。总书记指出“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消防队伍”,对公安消防部队提出了殷切希望。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正是贯彻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回应人民群众对消防执法新期待的必然选择。
2 正视问题,明确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目标
2.1 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几年来,公安消防部队开展了一系列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执法为民思想没有完全树立,一些消防监督员特权思想严重,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冷漠;二是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偏低,执法基本功不扎实,简单执法、机械执法、粗放执法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三是执法行为不规范,还存在执法程序违法、适用法律规范错误、法律文书制作送达不规范等问题;四是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基层单位存在畏难思想,屈服于各种执法干扰和阻力,对一些消防违法行为、火灾事故责任追究案件不立案、不追查,影响了执法公平、公正;五是执法服务水平、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2.2 全面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目标。公安消防部队要把“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贯穿于执法工作的每个方面、每个环节,要以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根本,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大力完善执法制度建设,强化执法主体培训及执法管理,深入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应用。逐步实现执法具体规范按要求全部建立,执法标准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信息化手段在执法中得到普遍应用,执法培训要求全面落实,执法公开制度全面规范,执法场所设置安全规范,执法能力、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的工作目标。
3 落实措施,大力推进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
3.1 加强监督人员执法为民思想建设。深入开展学习践行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教育活动,通过教育,使每一个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将执法为民思想,内植于心,外践于行,以维护公平正义为己任,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始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通过教育活动,使每一个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是代表政府、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在执法工作中,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通过教育活动,使每一个消防监督执法人员都达到敬畏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办事认真、负责、依法,执法不违法。
3.2 全面提升消防监督人员业务水平。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凡没有取得公安消防岗位资格的,坚决不允许从事消防执法工作。全面实施集中教育培训与岗位自学自练有机结合的经常性学习机制,以新修订《消防法》及其相关配套规章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大教育、大培训”活动,力争全体消防执法人员都熟悉本职岗位常用法律、法规,并能熟练、正确运用,掌握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执法办案技能。建立健全专业技术干部管理办法,大力培养专业技术骨干,分监督、火调、建审、产品等岗位建立执法办案人才库,发挥专业人才在执法办案中的指导作用。
3.3 大力推行消防监督执法标准化管理。推行监督执法标准化管理,是提高社会消防安全公共服务水平,实现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这就要求我们,要大力推进消防行政管理改革,深化消防警务建设,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政高效的消防行政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消防执法公信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推行监督执法标准化管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工作方式由行政命令为主向规范程序管理转变,对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工作失误、提高行政效率,不断提升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对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等方面都将产生积极作用。
3.4 推进消防监督执法政务公开建设。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结合政府大力开展的政务公开工程,最大限度地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基本实现公开所有行政许可案(事)件的受理、审查、批准办理程序。消防监督执法机构要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聘请执法和廉正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群众信箱,完善服务平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开通网上便民利民措施公示,网上执法告知、网上受理行政复议、网上查询等功能,增强公安执法透明度。结合新修订《消防法》的贯彻实施和“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消防执法服务月活动。通过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推动基层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消防监督执法机构要大力推行电子警务,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消防监督执法程序,实现消防法律文书制作、上报、审批等环节全部在网上运行,杜绝执法随意性和不规范行为。
总之,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涉及执法思想建设、执法行为建设,执法制度建设,执法监督机制建设等内容的系统工程,是抓好消防监督工作和消防监督队伍建设的关键切入点和最佳结合点,更是提高公安消防部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只有坚持不懈地推进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才能促进执法活动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才能更好地践行“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总要求。
参考文献
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涉及统一执法思想、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等内容的系统工程。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规范执法主体、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必须大力加强执法思想教育。正确的执法思想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目前,少数民警还存在着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影响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现象,执法思想、执法理念不正确是根本原因。新时期、新形势下,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每一个民警都要清楚 “权从何来”、“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问题,切实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始终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既是执法的过程又是服务人民的过程,特别要正确处理好打击和保护、管理和服务的关系,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必须大力加强执法主体建设。执法主体合格是执法规范化、职业化、专业化的保证,也是执法队伍建设的基础。一是以执法规范化推进年为契机,进一步规范我市协警管理。二是深入开展网上执法办案。以公安网络为平台,开展培训,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三是应全面推行专制法制员制度,严格案件的审核把关,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四是应深入基层强化源头管理。公安机关的大部分执法活动都由基层部门实施完成,所以重点应以基层执法质量建设为主线,在加大对基层部门人力、物力投入的同时,增加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时间和培训次数尤为重要。
三、必须大力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只有把公安执法工作全部纳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严格制定奖惩措施,才能确保严格、公正、文明、理性执法,使广大民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一是大力加强执法调研活动,对基层执法活动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及时归纳整理,及时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二是创新执法质量考评。明确执法质量考评的标准、考评范围、质量界定、结果运用等问题,将日常考评与季考评、年考评结合,将实地检查与往上考评相结合,落实执法办案奖惩制度,将执法质量同执法民警自身利益的捆绑和统一。
关键词:消防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理念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07.070
1 消防执法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1.1 法律条款理解不到位。适用范围存在错误
一是对法律条款掌握不准确,引用条文存在错误,针对违法事实错误的适用了法律条款;二是法律文书中填写具体条款时,描述不清晰,条款项不全;三是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相混淆,很多应说明具体技术规范条款的,只是阐明了法律法规的条款,例如:法律法规说明应符合相关消防技术标准,相关法律文书中完全未体现出具体技术规范的条款;四是法律文书使用不当,人为增加或减少法律文书,还有的仍然使用过期法律文书。
1.2 证据意识不强。调查取证不到位
一是不重视现场证据的收集、固定和保存,未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等相关设备,造成证据灭失;二是调查笔录、询问笔录等制作不规范、重点环节存在缺失;三是取证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常常事后再进行补充,造成证据的证明力不足;四是监督检查不能正确填写相关法律文书,屡屡出现填写错误、漏签字等情况。
1.3 忽视执法程序。执法随意性大
一是立案、调查取证、告知、裁决、执行不按照程序规定进行,往往忽略前期程序直接裁决,裁决后又久拖不执行;二是违反办案二人执法原则、一人履行全部程序,并常常有代签字的情况;三是行政处罚中不按规定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四是忽视法律文书送达环节,或是不按程序送达,或是送达后未按规定填写送达回证。
1.4 时限意识薄弱。拖延程序造成执法缺位
一是《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下发后到期不按时复查;二是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等行政许可项目不按时限要求出具书面意见,给申报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三是对到期未履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人为拖延,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 消防执法存在问题的剖析
2.1 对消防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力度不足
消防行政执法的内部监督主要是指消防部门内部上级对下级、单位领导对单位执法监督人员依照程序规定进行执法情况的监督,这种内部监督由于机制不健全、程序不严谨,造成监督不力或者个别存在一定的包庇,导致消防行政执法内部监督远远未跟上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
2.2 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外部监督缺乏
在现阶段,法制意识的淡薄是社会中存在的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消防法制观念的淡薄源于消防法律知识的贫乏,使群众不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这就造成对消防行政执法的外部监督大大缺失,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很多具体问题就没有及时纠正的动力。
2.3 消防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一是系统培训不够。很多监督人员仅满足于对原有法律法规的掌握,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理解不深、不透,对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的程度不高,达不到在执法实践中熟练应用的程度;二是法制意识淡薄。少部分监督干部的执法理念扭曲、责任心不强,受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造成徇私枉法、。
3 提升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建议
3.1 不断加强和完善消防执法的监督工作
一是建立和完善执法责任体系。造成消防行政执法出现问题的一个原因就是对执法内部监督不足,通过消防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责任体系,形成良好监督机制,确保监督人员自觉抵制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坚持严格执法,认真履行自身执法职责。二是将执法质量考评结果列入绩效考核。在执法监督制度的框架之下,细化完善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定期进行执法质量考评并对突然问题进行通报,每次执法质量考评的结果进行打分和排名,并列入绩效考核。三是健全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消防执法公开化,将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全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对消防执法程序的监督,做到被监督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断减少执法程序漏洞,全面提升执法质量水平。
3.2 强化学习培训。端正执法理念
一是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刻领会“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理念,在各项执法工作中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建立并落实集中培训、定期培训、日常学习和考核评比等制度,实际执法工作中严格实行执法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提升监督人员的对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的水平。
一、执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一般来讲,执法行为不规范发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是机制缺失、制度疏漏、管理不善、监督乏力。主观原因是行为人素质有问题:一是理想信念动摇,失去职业信仰、职业操守,丧失精神支柱。对自己履行的公共职责、职场口碑淡漠,价值取向出现偏差,不能正确对待利益冲突;二是自律意识薄弱。在不健康的交往、不良的生活方式、不良的嗜好上栽了跟头;三是缺乏自控能力。对享乐的追逐,对待遇的攀比,对利益的求偿,以及不能正确对待荣辱进退,导致心理失衡,成为执法行为不规范的诱因。
二、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法律执行机关,其前提是要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公安机关在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要把教育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第一道防线,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大走访”、“四整治两提升”、“让人民群众满意”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要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关键环节的监督,着力加强对执法决策权、干部任用权、经费开支权的监督制约,建立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要自觉把公安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群众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深化和落实警务公开,确保执法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二)要加强和完善公安机关内部监督部门的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履行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既要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变更强制措施等放纵犯罪的执法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又要监督纠正违法立案、刑讯逼供、滥用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建立健全侦查办案监督的关口前移机制和跟踪监督机制,正确使用纪检检察建议等手段,及时纠正和预防民警执法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防止重发、继发和小错不纠成大案,督促民警正确行使权力,纠正办案活动中执法不严、不公等问题。
(三)切实加强以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洁教育,完善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廉政教育制度,将廉洁从警教育列入公安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主动接受人大对公安机关的监督,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对公安机关的专项执法检查,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落实警务公开制度,扩大向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公开的事项的范围,最大限度地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关键词: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
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12)17-0121-02
1 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社会环境因素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愈来愈重视,普遍将消防工作纳入到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中,但政府负责、单位自管、全民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还未真正形成,公安消防机构唱独角戏的情况在少数地方还很突出。一些地方政府未能真正履行好消防工作职责,还常常出现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重视不足、干预有余的现象,造成执法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如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等处罚措施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实施,执法行为被迫中断,执法效能大打折扣。
1.2 可进行执法的力量和质量有待加强
一是消防监督机构可进行消防行政执法的人员数量很少,而且任务重,除了消防监督外,还需要从事消防行政许可和消防宣传、火灾调查以及日常事务等各项工作,消防监督执法有时只能在日常空余的时间里抢时间突击开展,这与消防监督本身的任务和要求相比不相称。二是消防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
1.3 治标不治本,监督执法效果不理想
实践中,有的消防执法单位在办案时,只注重罚款,而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应当采取的有效措施重视不够,查过隐患、发了通知书、罚过款后再无下文,很少采取伤筋动骨的做法,对火灾隐患不能积极督促整改,时常走进“重罚轻纠、以罚代改”的误区,执法程序难以得到严格履行,监督执法实际效果不理想。这样一来,只罚不纠、只罚不改,手段单一,致使某些违法人员误认为消防执法机关只要罚款,不管改正。即使违法违规行为被发现,许多单位、部门存在扯皮现象,对问题抱有“虚心接受、坚决不改”的侥幸心理,把隐患整改的责任往消防部门身上推,消防部门催一催,他们就动一动,使隐患整改过程变成一个耗费消防监督部门大量人力、物力、精力的冗长过程。
2 如何改进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的问题
2.1 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强化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消防监督干部执法素质
一要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要以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把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理念贯穿于消防监督干部的执法过程,成为消防监督干部的自觉行动;组织消防监督干部深入到先进支队学习参观,支队、总队级组织消防监督干部进行脱产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广大消防监督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
2.2 把握要点、突出重点、解决难点,规范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环节
一要规范监督检查程序。根据公安部第107号令的要求,在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办理。二要严格执法办案程序。在执法活动中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办理案件,实行领导责任制,领导随时掌握每起案件办理进展情况,做到每次执法心中有数,及时督促纠正不当执法行为的苗头隐患,杜绝立案不实、压案不查、久拖不决与执法程序不符和违反办案程序等问题的发生。三要规范执法行为。要积极推行消防警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各级消防部门应聘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廉政监督员,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消防监督干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应当自觉接受单位和公民的监督。
2.3 建立和完善执法机制,加强队伍建设
一、加强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必要性
(一)加强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执法、司法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环节。只有规范执法行为,才能保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进而推动全民守法、树立法治权威,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在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方面承担着重大责任,更要增强规范执法的自觉性,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二)加强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由此引发大量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检察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不仅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还要坚持严格公正规范廉洁执法,切实防止因自身执法不当激化矛盾或引发新的矛盾。因此,必须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要适应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要求,不断增强民主意识,提高人权保障和证据意识,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尊重当事人的各项合法权益,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律师、证人等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依法全面收集证据,不仅收集犯罪嫌疑人有罪、罪重的证据,也要收集其无罪、罪轻的证据,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做到不枉不纵。
二、加强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是执法理念陈旧。检察工作中,一些检察干警在执法办案中,依然存在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配合、轻监督,重数量、轻质量,重法律效果、轻社会效果等观念。有的为了突破案件违法取证,或者认为只要案子办好了,程序上的问题不是问题;有的简单理解社会效果,把执法游离和脱离法律之外,不讲程序,不遵规则,追求自以为、所谓的、局部的“社会效果”。有的重数量、轻质量,存在过分追求有罪判决,对改变定性、数额认定等案件质量不高问题重视不够等。
二是执法违反程序。执法主体方面。有的地方由于受检察官严重短缺影响,为缓解人少案多的矛盾,让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参与办案。执法行为方面。在自侦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相互自侦部门与侦监、公诉部门相互借用办案期限现象;对律师会见、查阅案卷材料等配合不积极,时常借故拖延,甚至设置障碍;有的因受12小时限制,往往存在侵犯被调查人员合法权益等。
三是执法公信度不高。总体上看,人民群众对基层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是充分肯定的,但极少数检察人员执法不严、不公、不廉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执法形象。有的干警不严格依法办事,执法存在随意性,滥用自由裁量权;有的干警执法能力不强,办案水平底下,往往大案办成小案,小案办成撤案;有的干警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接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吃请,收受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的财物等。
三、加强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对策
一是要进一步深化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主题教育,夯实规范执法的思想基础。实现执法的规范化必须从源头上杜绝执法不规范问题产生的思想根源,为规范执法提供思想保证。检察干警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三个至上”、“四个在心中”,始终秉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新理念,真正把规范执法贯穿于执法办案每个环节,以规范促公正,以规范树形象,以规范赢公信,切实增强规范执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着力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主题教育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开展教育活动的有效途径,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思想研讨、典型案例剖析、规范执法警示教育等活动,并针对检察干警思想实际加强教育引导,使广大检察干警牢固树立严格规范执法的思想意识,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始终绷紧规范执法这根弦,自觉遵守规范执法的各项规定。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办案工作运行机制。只有建立健全执法制度规范和执法环节的各项工作机制,才能确保执法办案在规范中运行。一要规范办案规程。二要建立案件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三要加强一体化机制建设。
执法行为规范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准则,也是确保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廉洁勤政、执法为民、端正党风、纯洁警风的强力保证。近年来,由于个别民警执法行为不规范导致系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案、事件时有发生,给公安机关造成不良后果及恶劣影响,本人结合工作实际浅谈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执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存在的主要原因
一般来讲,执法行为不规范发生的客观原因主要是机制缺失、制度疏漏、管理不善、监督乏力。主观原因是行为人素质有问题:一是理想信念动摇,失去职业信仰、职业操守,丧失精神支柱。对自己履行的公共职责、职场口碑淡漠,价值取向出现偏差,不能正确对待利益冲突;二是自律意识薄弱。在不健康的交往、不良的生活方式、不良的嗜好上栽了跟头;三是缺乏自控能力。对享乐的追逐,对待遇的攀比,对利益的求偿,以及不能正确对待荣辱进退,导致心理失衡,成为执法行为不规范的诱因。
二、改进和规范执法行为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自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法律执行机关,其前提是要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公安机关在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要把教育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第一道防线,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大走访、四整治两提升、让人民群众满意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深入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念,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要突出抓好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关键环节的监督,着力加强对执法决策权、干部任用权、经费开支权的监督制约,建立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要自觉把公安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群众监督之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深化和落实警务公开,确保执法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二)要加强和完善公安机关内部监督部门的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和相互制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履行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既要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违法变更强制措施等放纵犯罪的执法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又要监督纠正违法立案、刑讯逼供、滥用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建立健全侦查办案监督的关口前移机制和跟踪监督机制,正确使用纪检检察建议等手段,及时纠正和预防民警执法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防止重发、继发和小错不纠成大案,督促民警正确行使权力,纠正办案活动中执法不严、不公等问题。
(三)切实加强以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洁教育,完善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廉政教育制度,将廉洁从警教育列入公安机关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主动接受人大对公安机关的监督,认真落实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对公安机关的专项执法检查,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落实警务公开制度,扩大向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公开的事项的范围,最大限度地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