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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法规论文8篇

时间:2022-11-10 20:28:3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工程法规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工程法规论文

篇1

我们在论文的撰写过程中引用了别人的学术研究成果,作者有不如实的写出文献的出处,那是不道德的表现,也会被认为是抄袭剽窃他人的学术研究。下面是学术参考网的小编整理的关于建筑法规论文参考文献,给大家阅读借鉴。

建筑法规论文参考文献:

[1]陈东佐.我国建筑法规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探讨.太原大学学报,2003.4

[2]许戈.我国建筑法规与FIDIc合同文本.广东建筑装饰,2003.5

[3]梁成柱渭To与我国的建筑法规.山西建筑,2003.

[4]王卓甫,杨高升,刘俊艳.现行建设法规对工程交易模式发展影响的分析[J].建筑经济.2008.07

[5]高玉兰,《建筑工程法规》[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03

建筑法规论文参考文献:

[1] 卢士华.案例教学法在建筑法规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探讨[J].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9(2):72-74.

[2] 王晗璋.任务驱动-建筑法规教学中的重要一环[J].研究与探讨,2013(11).

[3] 由力.高职教育法律课程的探索与创新[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4):128-129.

[4] 李秀红.高职院校建筑法规课程实践教学改革探讨[J].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2012,14(10):86-88.

[5]郭艳芹.建筑法规课程教学研究[J].山西建筑,2015,05:222-223.

[6]陈良金.关于增强《建筑法规》课程教学实效性的思考[J].门窗,2015,02:240-241.

[7]李秀红.高职院校建筑法规课程实践教学改革探讨[J].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2012,10:86-88.

[8]黄洁丽.《建设法规》课程教学方法改革中对案例教学法的应用[J].法制与经济(下旬),2012,12:123-124.

建筑法规论文参考文献:

[1]乔晓辉.建筑法规课程教学内容探索,科技信息,2009年第27期.

[2]卓菁.案例教学在高职房地产经营课程中的应用.广西轻工业杂志,2006第9期.

[3]何峰,建筑法规与房地产法规实务,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年9月第1版

[4]樊宏涛.当前高校法律基础教育改革之我见.教育前沿,2010年第8期

[5]卢士华.案例教学法在建筑法规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探讨[J].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09).

[6]王晗璋.任务驱动-建筑法规教学中的重要一环[J].研究与探讨,2013(11).

[7]由力.高职教育法律课程的探索与创新[J].教育教学研究.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02).

篇2

结果显示,我国检验医学论文数量逐年增加。1993-2002年5510篇,2003-2012年11649篇,论文数成倍增长。但2003年后每2年的论文数量差别并不大,都超过2000篇。2007-2008年数量为10年中论文最少的一个组别。

原因是“中华医学系列期刊”版权被万方公司整体买断,2007年后《中华检验医学杂志》等部分检验医学期刊已不在《中国知识资源总库》中。虽然本文的数据并不能完全代表检验医学论文数量的真实情况,但不影响论文数增长的态势。

2检验医学、临床检验、检验科等是检验医学研究的主要关键词

从表1可看出,医学检验、检验科、临床检验、检验医学、质量控制是我国检验医学论文使用频次较高的关键词,证明了检验医学与临床医学的密切关系。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有关某种疾病或某种检测方法的关键词逐渐减少,如脑脊液、军团病聚合酶链应、糖尿病等;而质量控制、教学改革、管理、实验室、实验教学、质量管理等与检验医学相关的关键词比例逐渐增多,说明检验医学的研究领域在不断拓展,研究层次和研究水平在不断提高。

3临床医学、医药卫生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研究和医学教育与医学边缘学科是检验医学主要的研究领域

临床医学、医药卫生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研究和医学教育与医学边缘学科研究论文数量占前20个学科论文数的69.57%,说明这3个学科是检验医学研究最主要的学科领域。从表2还可看出,进入21世纪后医药卫生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研究论文超过临床医学跃居第一,表明检验人员更加关注与检验医学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的研究。

篇3

近几年来,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我国会计工作人员针对目前的经济形势分析了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以及对策,并且充分结合相关的会计方法,以便于形成具有不同的会计方法。面对不同的会计方法,企业要科学、合理地选用,从而充分确保会计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公路施工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2.1 比较落后的会计实务

自从进入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开始不断引进西方先进的会计理论以及会计方法。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成立了会计学术参考网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学,并且在我国的会计工作计划中引入国外的会计理论以及会计方法。在1992年,我国将中外会计进行比较,并且比较中国与国际的会计准则,促使我国会计实务的顺利发展。在一些高等院校中开始开设会计专业相关的课程,并且也翻译了国外的与会计相关的著作。在1993年,我国建立起会计平衡公式,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确立起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为根本的会计报告体系。在我国会计核算方法中,要引入国外先进的财务管理的定量分析方法,并且充分结合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确保财务管理向着科学化、实用化的方向发展,这便使得我国的审计体系变得更加完善,大大加快了我国会计的国际化进程。

虽然我国的会计理论比较超前,但是我国的会计实务是比较落后的。由于我国会计理论比较注重研究会计实务,根据目前的发展趋势,可能会遇到种种困难,比如:近几年来,我国企业改制以及重组的相关情况、兼并、破产等情况。由于在研究会计理论对一些特点问题比较重视,并且对会计实务操作的问题不够重视,例如:会计工作不够规范、监督力度比较小以及会计信息失真等情况。

2.2 有学术参考网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关会计实务法规比较落后

目前,我国已经了30多项会计法规制度,并且这些法规制度不仅能够监管科学管理会计资料,而且能够使得会计工作人员的利益得到保护以及工作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从而使得我国会计工作与国际接轨得以实现,以便我国的会计工作能够适应当前的市场经济发展情况。在会计工作中,要进行系统化的管理,大大推动我国经济体系的改革,促使我国的财务管理工作取得较快的发展。

现阶段,会计实务的法规比较落后,虽然一些纲领性的法规已经出台,但是一些配套的法规不能紧跟上法规的步伐,这就要加大会计具体操作的困难。从理论上来讲,会计法规应该与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核算制度等方面要统一起来,但是目前我国的会计法律却不是这样的,在《会计法》中对会计法规的发展不够重视。由于我国的财务会计与所得税法存在不一致性,并且在会计法与审计法之间存在一定的沟通障碍,致使会计实务工作无法得以顺利开展。

在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中,选择会计政策的备选方案的机会相对较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会计实务工作的随意性。根据新的财务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并且在一致性原则的基础下,要选择一种科学的、合理的方案。比如:在进行存货计价工作的时候,要从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以及月末移动加权平均法中选择一种计价方法;然而在提取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时候,要从年限平均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工作量法以及年数总和法中选择一种折旧方法;在选取方案的时候都没有较为严格的限制条件。在会计实务操作过程中,为了能够增加企业的利润,这就要求企业要选择合理的、科学的方案,并且在选择方案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统一性的原则。

2.3 不合理使得成本以及资本的管理

在公路整个项目中,由于涉及的资金较大,公路工程的生产周期较长,这就使得对成本和资金的管理存在一定的难度。在财务管理中,成本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在公路工程中,原材料、半成品以及存货等材学术参考网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料都需要进行控制和管理,从而可以抑制公路工程的成本。如果不能很好地管理原材料等,这就容易出现资源浪费的情况。影响成本的因素除了成本的控制,还有工程款项是否能够及时收回,在公路工程行业中出现拖欠款项会使得企业所承担的利息增加。由于在公路工程行业中资金比较分散,这就使得公路工程行业对资金的管理较为困难。除此之外,在公路工程企业中,会出现诸多无法收回的账,进而使得这些账目变成了坏账,导致公路工程行业中的资金外流。

3 解决公路施工企业会计失真问题的具体措施

3.1 做好新旧衔接,从而能够顺利实现平稳过渡

对于公路施工企业的管理层来说,要不断提高自身对新制度的认识,并且要充分发挥新制度在提高会计信息以及推动公路施工企业管理发展发面的作用。与此同时公路施工企业的管理层要制定相关的政策,从而能够使得新制度在企业的日常会计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在新旧衔接的时候,①要全面清查公路施工企业的资产,并且要核算企业现有资产的原价以及其他方面;②按照新的制度建立新的账目,并且要原有账目的金额过渡到新账目中;③正确运用新会计科目,并且要按照新的会计制度来编制资产负债表,确保过渡工作的顺利完成。

3.2 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会计电算化水平

近几年,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这就要求企业在财务会计管理工作中充分利用新的会计制度,并且要不断提高会计的电算化技术水平,从而能够建立起完善的网络管理系统。在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中,在管理学术参考网专业提供论文写作、写作论文的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成本的时候要建立精细化的管理模式,并且要更新管理软件,从而能够使得企业的信息得以共享。除此之外,在新的财务会计制度下,要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并且要通过信息化技术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从而能够使得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变得更加清楚。

3.3 不断完善成本核算体系,对预算实施全面管理

为了能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这就要求企业不断完善成本核算体系,而且要不断降低由于业务活动而产生的各项费用支出。除此之外,还要实施全面的预算管理,这样可以充分调动各个部门员工对成本管理的积极性,从而能够使得预算管理得以完善。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 中,公路施工企业要不断加强会计信息的管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同时还应当强化监督职能,以便于确保会计信息具有真实性以及可靠性。

主要参考文献

篇4

【关键词】高职;建设法规;课程;教学改革

面对新时期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对职业教育发展提出新要求,高等职业院校承担起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所需人才培养的历史重任。相应的,高职高专的人才培养目标已经由过去的“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调整为“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作为培养未来建筑业骨干力量的土木、建筑、工程管理类高职院校,也应培养适应法制化建设进程中既懂得土木、建筑、工程管理专业知识又掌握法律知识的专门人才[1]。在此背景下,对具有较强理论性和实践性的《建设法规》课程教学内容及方法进行改革探索有着重要意义。

一、建设法规课程的特点

1.1 跨学科性、内容多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人们为了使得建设法规所涉及到的内容更加全面,就将各个学科中的相关内容应用到建设法规中。建设法规的内容主要包含工程建设项目程序法规、建筑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建设工程合同法、房地产法规和相关法规[2]。

1.2 知识的抽象性

《建设法规》课程所涉及到的教学内容,并不像其他的工程类教学内容那样比较直观,可以通过公式、图像或者实际案例来进行表达[3]。

1.3 课程政策性强,课时有限

《建设法规》课程内容政策性强,与国家经济发展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变化及更新密切相关,但一般高职院校的授课时限仅有40个学时左右。

二、课程改革的内容和方法

2.1 及时更新教材内容,做到因材施教

基于《建设法规》课程的特点分析,我们在授课时应及时改进教学课程教材,把最新的建设法律法规应用到教学中;也可以把一些执业资格考试(如建造师)真题作为练习题,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兴趣。同时,针对不同专业,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教学内容上应有所区别。例如,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侧重于建筑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和勘察设计法,工程造价专业侧重于招投标法和合同法,工程监理专业则侧重于施工质量、安全和工程监理法的学习等,在教学内容上做到因此施教。

2.2 教学方法多元化,提高教学效果

针对建设法规课程学时少、内容多的特点,既要保证完成教学任务,又要切实保证教学效果,必须将传统教学手段与现代教学手段有机整合[4]。现将《建设法规》课程部分授课内容可采用的教学方法总结如表2-1。

表2-1《建设法规》课程内容及授课方法表

注:讲授法是教师通过简明、生动的口头语言向学生传授知识、发展学生智力的方法;小组讨论法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围绕教材的中心问题,各抒己见,通过讨论或辩论活动,获得知识或巩固知识的一种教学方法;角色扮演、模拟演示:让学生以老师的角色进行备课、授课及评论的一种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通过全程案例教学,帮助学生了解建设项目的过程,让学生在分析案例过程中找到相应的法律条文,从而激发学生的思维潜力及协作学习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2.3优化考核方式,提高学生自主能到性和实践性

课程考试形式建议采取书面考核和课堂成绩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书面考核成绩占40%,考核的形式可以以考卷或者论文的形式表现;课堂成绩占60%,具体包括学生的出勤率、在课堂上讨论时的参与程度和对案例分析的深入度等。这样不仅能够克服单纯卷面考试的弊端,又能够把学生参与课堂案例讨论和模拟演练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三、结语

本文对建设法规课程教学内容进行较系统的阐述,从岗位需求和学生的发展角度出发对教学方法尝试改革,以培养学生今后进行相关专业工作“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运用手段的能力。

参考文献

[1]黄洁丽.《建设法规》课程教学方法改革中对案例教学法的应用[J].法制与经济,2012,12(333):123~124.

[2]马楠.《建设法规与典型案例分析》[M].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年7月第一版

篇5

【关键词】市政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对策分析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前言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 ,市政工程招投标问题也逐渐得到了更为广泛的重视和关注。为了规范市政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使之科学化、合理化,我国的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为规范市政招投标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有效的解决了市政招投标过程中的一系列腐败问题。但是工程的招投标毕竟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具有商品市场的特性,并且伴随市场的发展而不断地发生变化,发展的同时涌现出不少函待解决的问题。政府要想做好这项工作,必须不断的结合它的发展现状、发展环境,全面的看待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提出相应可行的解决措施和方法,从而使市政招投标工作正确开展。

二.市政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招投标单位和个人主观法律意识淡薄,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针对市政招投标中先后出现的种种不规范行为,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市政招投标市场稳健、有序地向前发展;从而规范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市场,使之走向规范化、专业化。但是在实际招投标市场中一些单位和个人对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使国家《招标投标法》不能在实际招投标市场中很好的发挥作用,流于形式,起不到规范市场的作用。所以才会在整个的市政工程的招投标市场中存在非法挂靠、违法转包的现象。

从表面看,很多市政工程项目在实施招投标的过程中,是建立在双方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之上的。但是我们透过表面往实质看,却发现很多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背后受到各方各级的行政干预的。建设单位并不是通过招投标来选择施工单位的,而是事先已经由行政单位内定了施工单位,再通过公开招投标来走个过场罢了。这种表里不一的现象在全国各地的市政招投标过程中是广泛存在的。

2.招投标市场存在“僧多粥少”,恶意竞争现象

(一)串通投标的现象严重

所谓串通投标就是指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抬高或压低标价,以及投标者为排挤竞争对手而与招标者相互勾结的行为。在市政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的行为具体的说有两种方式:一是投标者互相串通围标。在参加投标之前,相互串通的投标人间以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互相沟通,内部按报价高低拟定多个报价投标,从而达到既定中标人和中标价的目的。二是投标者和招标者互相串通投标。在公开招投标之前,招标人给拟定中标人事先泄露标底,并且投标人通过事前与招标人的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排挤其他投标人以便达到中标目的。

投标人间或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通过私下暗箱操作、进行幕后非法交易的恶劣行为,不但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规则,而且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造成不良的社会风气。

(二)当地政府行政部门干涉投标,限制或排斥外地投标单位。

地方政府为保护当地施工企业的市场,在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等过程故意为外地施工企业设置“门槛”,刁难外地企业顺利介入投标。比如:在投标报名前要求外地施工企业首先到当地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而备案截止时间短,外地企业来不及办理手续报名时间已经截止;资格预审程序中非法要求外地投标单位提供在本地的施工业绩,进而排斥外地施工单位进入本地市场;开标过程非法要求外地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到场等不法行为;

为达到保护本地企业的利益,行政单位联合招标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对整个招投标的过程进行干预,排挤其他投标者。严重的扰乱了整个市政工程正常的招投标工作秩序,破坏了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招标的意义。

3.招标人对招投标的重视力度不够,寻找借口,规避招标

主要表现在通过非法手段将整个的市政工程项目化整体为部分,再分包给不同施工单位。我国《招投标法》规定,如果一个市政工程的各种工程建设施工费用概算价在50万元及以上,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所以,一些单位为了规避招投标,把符合规定的项目人为的进行拆分、肢解,化整体为部分,从而使整个项目免于招投标。或者是把整个市政工程项目分阶段报批,只申报部分项目,从而使每一次的项目都达不到法定招投标数额,从而免于公开招投标。

4.缺乏客观、公正的评标和定标方式

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不合理。很多招标单位在进行招标之前,没有依法客观地制定一套公平、可行的评标规则,在进行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中,设立的评标、定标方法不科学,具有倾向性。使整个招投标过程失去了公平,甚至使许多别有用心的投标者钻了空子,让招投标失去了原来的意义,还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5. 合同管理不够严格

据法律规定,招投标工作结束后,中标者应该在中标通知发出的30日内,与投标者订立合同。合同订立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双方约定的条款订立。但是实际情况是,在招投标工作结束之后,招投标方为达成“共赢”,私下签订“阴阳合同”。施工过程中以各种理由,各种借口,随意变更施工内容或要求,增加投资额,造成整个投资超出之前的计划,之前的招投标失去了意义。

三.市政工程中招投标的对策分析

针对市政市场的存在不当竞争机制,为引导市政企业在投标中自由、公平地竞争,需要国家在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市政企业之间的竞争模式。

首先应为市政招投标项目提供更为广阔的信息服务平台,使市政招标采购信息在国家或政府规定的网络平台上传递和沟通,使投标企业能更全面地了解该工程招标的相关信息;其次应提高招投标单位和个人的整体法律意识,特别应加强施工单位法人教育,建立必要的考核制度。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建立合理的奖罚制度,规范企业在招投标市场行为。再次要应加强政府在招投标市场中的监督功能,正确引导招投标市场向正确的方向发展,为招投标工作创造—个良性的发展环境,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顺利进行。

1.巩固和完善法律法规的制定,确保《招标投标法》在招标市场中的执行力。

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规范竞争市场和完整监督体系。法律体制的不统一致使在市政建设的招投标工作的不规范和执行力度的不具体和不全面。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工作要依靠于法律体系的健全和规范。要在统一了市政建设的管理权力的同时对相关的法律体系进一步进行规范和统一,使刚制定的法律法规能满足工程建设的现状和需求,法律法规的制定应在系统上和执行上充分考虑工程招投标工作现状,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加大执行力度。对在工程招投标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企业和评审人员,也要在巩固完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大惩罚力度,促进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公平顺利进行,建立一个持续有序的竞争市场。

2.健全完善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机制,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平性

市场经济的不正当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监督机制的不健全和不完善,要在规范市政市场的同时加强对企业、对评审人员的监督管理。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是投标活动的公平性,这在很大的程度上依靠于监督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无论是在招标前、招标过程中还是招标完成后的建设中政府的监督管理体制都应细致而全面,防止一系列虚假竞争、权钱勾结现象出现。再对投标企业展开全面重点监督的同时也可建立意见反馈机制和群众监督机制,让政府和中标的企业置于群众的监督范围之中,将监督的权力交付于广大的人民群众,同时通过工程的建设建立起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

3.招投标活动中必要的保密工作

首先,评标专家的抽取是开展评标工作的第一步。若是人为选取评标专家或是评标专家名单泄漏,都会造成评标公正性名存实亡。因此,评标专家的抽取应是随机的,而且要对所抽取到的专家名单进行必要的保密,直至评标结束。

其次,标底编制的科学性为保密防止漏标起到关键作用。标底管理不合理就会出现漏标现象,并且由此会产生一系列的腐败现象。目前常见确定标底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评标标底底价=标底价;二是评标标底价=(A+B)/2,其中A代表招标人的审定招标控制价,B代表招标人报价在合理控制价允许偏差范围内筛选出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平均报价;显然方法一容易漏标,不好控制。而方法二带有很大的随机性,弱化了招标人标底价对中标价的影响,比方法一在公平竞争上前进一大步,在现行招投标市场应优先运用。

4、合理确定评标方法

尽管评标时间有限,有些专家对经济方面不甚了解,仍然制定了有针对的评分方法。对投标报价过低总价、投资占比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均要求进行比较;不合理低价或过高报价,均将提出质疑,合理废标,有效遏制投标单位无序竞争,哄抬报价、恶意压价抢标、不合理的不平衡高报价等行为的发生。

在评审专家对商务标评审过程要优先推行计算机软件评标为主,人为核审单价为辅的原则;技术标进行评判时,可以隐去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名称、背景等内容,减少人为因素对评标的干扰,促使评标工作客观、公正地进行。

5、加强中标后合同管理

招标文件中要有相应合同条款和履约保证金要求投标人做出响应,为中标后合同订立的提供依据,保证中标合同顺利签订。同时建设主管部门坚决贯彻标后合同签订后的备案制,一旦发生纠纷,应以建设主管部门的备案合同作为裁定标准。因为市政工程地下、地上不可预见情况较多,因此在标前投标人应做好现场踏勘工作,详细了解现场地质情况,同时向招标人提出相应疑问,招标人以书面的形式给予答疑。招标人对不确定的因素应以预留金的形式写入招标文件中,合理确定变更调整幅度,规范变更程序,使最终决算价控制在合同价内,从而保证国家投资有效应用,杜绝腐败浪费现象。

四.结束语

市政工程关系到我国的城市化建设进程,关系到我国广大居民的生活质量的提高,其招投标过程将会直接对整个市政工程的成本和工程质量产生深远的影响,在新的时期下,加强对市政工程的招投标的管理和监督,将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赵和 市政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及对策[期刊论文] 《科技经济市场》 -2006年11期

[2]丁亮苏 浅析市政给排水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1年26期

[3]霍兴 浅谈市政公路工程招投标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1年17期

[4]张国利 李光泽 浅论给排水工程施工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期刊论文] 《安徽市政》 -2004年2期

[5]刘水荣 浅谈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期刊论文]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12年9期

[6]骆国良 丁大元 市政工程企业成本控制的问题及对策 [期刊论文]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0年12期

[7]张传秀 市政工程招投标中的若干问题探讨 [期刊论文] 《现代企业文化》 -2009年14期

篇6

关键词: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工作,对策

 

1.定量包装商品计量存在的问题

1.1生产企业计量法制意识淡薄。

有的企业只重视自身效益,忽视产品的计量问题,至今仍有部分企业对相关计量法规知之甚少,特别是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允许偏差、标注净含量的法定要求等缺乏了解。不少单位在生产控制中,由于对平均净含量概念模糊不清,把其控制在负偏差范围或在计算净含量时错误地将包装袋计算在内,从而导致商品缺秤短量。当然。这其中也不排除个别企业为了减少成本,提高企业利润,采取偷工减料、弄虚作假,明欺暗骗等手段坑害消费者,钻法律法规的空子。

1.2 定量包装设备和计量器具选用不合理,计量管理水平不高。

据统计,大多数生产企业生产规模较小,定量包装设备陈旧,工艺落后,缺乏必要的计量监控措施。有的在生产流体、半流体产品中,以非罐装容器的某一固体液位作为产品罐装的标准容量,而忽视了非标准容器之间的误差。许多小型及私营企业还进行小作坊生产,未配备自动罐装机。

在计量管理上,一些企业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控制缺乏足够的重视,没有制定商品净含量的控制规范,内部管理松驰,无专门的计量人员,缺乏严格的自我监督抽查措施。有些企业在产品出厂前,要么很少或根本不检查产品的净含量,要么靠简单应付性的“检查”来代替科学正规的抽查,导致生产的同一批次产品,其最大偏差与最小偏差相差十几倍。

1.3 流通领域管理不严。

各大中型商场、超市对商品质量非常重视,对假冒伪劣商品把关较严,而对缺斤少两这一最为普通的计量问题,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大部分商业企业缺少必要的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手段,对商品净含量没有专门进货把关制度。免费论文。这反映出各商品企业缺乏对国家有关计量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认识,流通领域缺炒有关的规范措施和执法力度。

1.4 生产企业质量意识淡薄。

企业内部管理不严,一味追求经济效益, 不能按标准规定组织生产、包装、致使一些不合格的定量包装商品流入市场, 主要表现为:①包装文字印刷模糊;②商品净含量不准确,有的商品实际净含量与标注的净含量之差远超过规定的负偏差,更有甚者是抽检商品的平均偏差呈现负数,从中牟取暴利, 有的商品净含量与标注净含量存在更多的正偏差,使企业蒙受损失。

2. 管理对策

2.1 进一步建立完善的计量法规体系

我们应加快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法规与国际接轨的步伐,根据国际上的通行做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近几年的实践经验,对《计量法》加以补充和完善,将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管理纳入法制计量监督管理范畴。按照新修订颁布的国际建议,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检验过程中的抽样方案、检验方法、风险平衡等方面予以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并按照原净含量允许负偏差的逻辑关系,将定量包装商品量限范围适当扩大。研究完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机构的考核、授权及其监督管理纳入其中。另外,针对非定量的预包装商品实际存在的问题,国家应参照定量包装商品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建立既符合中国实际,又与国际接轨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的法规体系,以提高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统一性。

2.2 抓好源头,把住厂内

规范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行为,是提高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整体水平的关键。因此,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就显得尤为重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加大向企业宣传计量法律法规,特别是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办法》等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力度,确保不留死角,从思想认识、法律法规意识和计量检测能力上堵住部分企业的“漏洞”,增强广大企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免费论文。要建立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和分类指导。对计量基础较好、生产规模大、社会知名度高的企业,指导企业建立完善计量保证体系,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推行“C”标志管理制度。根据我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具体情况,建议国家质检总局应逐步扩大“C”标志的产品和企业应制定更加优惠的鼓励政策,使“C”标志更具吸引力和影响力。免费论文。对计量基础较薄弱的企业,要帮助其加强计量基础工作,建立必要的计量管理制度,改造落后设备,配备合理的计量器具,培训计量检测人员,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控制水平。对规模较小的民营企业,根据企业需要,可直接为其提供计量技术支持,帮助其控制出厂产品的净含量合格水平。另外,要进一步加强对定量包装(罐装)设备的生产企业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因为定量包装(罐装)设备的准确度和稳定性直接影响到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直接关系到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

2.3 规范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规范市场行为,提高流通领域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合格水平是当务之急。一是应加大对定量包装商品经销企业宣传有关计量法律法规的力度,帮助经销企业全面增强计量法制意识,提高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正确标注的识别能力。使他们认识商品量计量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形象,计量不准确会导致有形资产的流失,又会引起无形资产(企业形象)的损害;二是帮助经销企业严格实行定量包装商品进货验收制度,设立专用计量器具,落实专人负责,对验收不合格的定量包装商品一律不准上柜台;三是要把加强经销企业计量基础工作与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把经销企业的计量管理水平作为参与“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的重要评价指标,推动经销企业全面提高计量管理水平;四是按照“严格计划、精心组织、把握时机、加大力度”的指导方针,列也重点定量包装商品检查计划。特别是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组织力量,协同作战,检查人民群众关心的定量包装商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结论

在计量监督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消费者对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基本上无法进行检测,经营者也反映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短秤少量问题必须从源头、从生产企业抓起。为此,我们全面开展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考核工作,鼓励企业建立计量保证体系。整个检查工作从宣传发动、业务培训入手,要求企业从定量包装商品的标识标注、实物净含量、计量检测手段、计量体系及规章制度的建设等各个方面全面自查,进行认真整改。在检查验收过程中从服务企业、提高水平的角度出发,既促也帮,现场商品抽查力求合理、公正、随机、真实,保证能力考核力求体系健全、运行规范、管理长效。

【参考文献】[1] 夏文汇,曾红,谭建伟. 产品包装物流运输中心优化选址的技术经济研究[J]. 包装工程, 2001, (04) .

[2] 徐敏,金国斌. 初论产品包装质量综合评估体系与方法[J]. 包装工程, 2002, (01) .

[3] 李玉凤,黄义萍. 色彩规划的定量化理性化方法研究[J]. 包装工程, 2004, (06) .

[4] 辛安见,陈润洁.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工作的现状分析[J]. 包装与食品机械, 2006, (04) .

[5] 闫亚玲.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在执法实践中应注意的几点问题[J]. 大众标准化, 2006, (06) .

篇7

【关键词】课堂教学教学改革教学模式城市规划专业

1前言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教学工作始终是中心工作。本科教育是高等学校的主体和基础,抓好本科教学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点和关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本科教育应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的目标要求,因而培养什么样的人和怎样培养人成为了高等教学中的两个根本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及城市开发主体利益多元化的格局,城市物质要素与空间资源配置转而依靠市场力量进行;同时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城市规划也越来越走向宏观与战略的研究,城市空间结构与布局则愈加依靠政策的导向,城市规划越来越成为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规划外部环境的改变、任务的变化对城市规划学科的知识结构,规划教育与研究领域的知识结构提出新的要求。以往计划经济时代以工程设计为核心的知识结构难以满足新形势的要求,必须进行改进。城市规划教育面临着从注重规划技能的传授转向对规划思想和规划技能并重的方向发展。

2城市规划专业课程设置特点与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1城市规划学科特点及专业课程体系设计

城市规划是涉及面颇广的综合性学科。在西方发达国家,城市规划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物质形态规划,而是转向了与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相结合的综合性规划,相应的规划专业教育也发生了变化。以建筑、工程为主体的“功能主义”规划教育已不适应形势的需要,社会、行为科学大量介入规划教育,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城市和多样变化的城市社会经济问题,城市规划学科也已逐步发展成为一门融合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的综合性、实践性和政策性很强的交叉学科。

而在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现阶段处于快速城市化的发展阶段,物质形态规划仍是城市规划工作的重点,对城市规划价值观的教育、方法论的教育、社会经济问题的综合系统分析教育还很不够。我国城市规划基础课程的知识结构具有明显的工程实践导向型的特点,即多以物质空间形态的具体规划为对象,注重城市规划编制技能知识(如何编制规划)和实施方法(如何按规划进行建设)的传授,而对于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状况,其中所体现的规划理念,以及涉及社会价值判断的规划思想则论述较少。从2004《城市规划专业教育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和教学基本要求》中可见,在8门专业主干课课程安排中要求最多的是关于建筑设计和规划编制的课程,两者的学时数分别占了24%和28%,合计超过了50%,而管理法规和规划实施相关等的基础理论课程只占核心课程的6%,将学科知识的侧重点放在了解决实际问题,客观上带来了学生“重设计、轻理论”的专业观。城市规划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规划管理是城市规划设计的延伸。所以规划师还需要有政策、理论的素养,组织协调能力。除了必须掌握建筑工程技术外,还必须掌握城市经济、公共政策、社会学、法学及地理学等。

2.2课程教学的问题

教学方法问题。专业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内容安排搭建了人才培养的方向和目标,而课堂教学则是实现目标的主要平台。无论是知识的传授、还是能力、素质的培养,本科阶段课堂教学都是实现目标的重要手段。

由于专业课程体系设计上规划设计类课程内容比较多、所占的学时比例偏大,从而导致学生片面理解城市规划,普遍存在“规划就是设计方案、画图表现”。课程学习过程中“重设计课程、轻理论课程”现象比较普及。

以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课程为例,作为我国注册规划师制度考核的课程之一,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在规划实践中具有相当的重要性。但作为一门基本理论课程,内容体系安排相对比较抽象,高校城市规划专业开设的《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课程通常课时较少、内容较多,加之国内目前缺少相关的优秀案例教材,采取传统的教学方法,学生学习过程中缺乏主动性、创造性及团队合作精神。因此课堂教学比较枯燥、课堂气氛沉闷、理论授课与规划实践脱节、学生提不起兴趣等现象不可避免。

教材内容的问题。作为理论课教材,必须具备理论内容的成熟性和教学要求的完整性。但由于我国城市化发展速度较快,一些规划理论的总结、教材内容安排远远落后于实践。如《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使用的教材是2003年版的,一些新的法律法规、法律条文没有及时补充进教材内容。以城市规划法为例,作为规划领域的第一部纲领性法律文件,它是1990年颁布实施的,18年来,我国的城市规划建设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规划法中的一些条文和规定与现时的社会环境脱节,在新形势下条款内容面临着更新和补充。同时城市规划的研究对象是一个动态开放的复杂巨系统,其研究的对象、范围与方法在不断地调整改进,城乡规划法的实施,与之相关的规划理念、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管理的政策导向、方法等都发生相应的变化。同时与城市规划相关的环境科学、地理科学等其他学科也在不断地发展完善,其最新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应用—反馈循环过程需要一定的周期,“教材滞后”的现象不可避免。学生拿到教材却发现与教学内容相差很大,有无所适从之感。

因此,围绕着人才培养目标,在课堂教学中必须注重从有利于增强学生自我学习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生个性和才能的全面发展来调整改革基础理论课传统的教学方法,注重理论与实践的联系,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培养学生学生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教学改革的实践

3.1强调“专业系统构架—基本概念及原理—课程自我实践总结”的系统教学思路和方法

针对本科学生思维过于发散、系统条理性差等问题,在教学过程中逐渐摸索出“专业系统构架—基本概念及原理—课程自我实践总结”的系统教学思路与方法。城市规划管理课程安排在规划专业大四年级,学生已经完成了本专业的基本学科知识的课程学习,但对专业的掌握还只停留在“点”的阶段。针对这个特点,在课程教学中,首先强调建立学科完成的系统构架、从“点”走向“面”帮助其理顺思路,全面认识专业,认识理论课程的重要性;其次应用“解决问题”而非“认识问题”的学习方法,即尽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式来进行理论课教学,通过国内外规划管理的差异比较分析、规划管理事例说明等,一方面补充课本的内容,另一方面提高学习兴趣;最后,组织学生围绕专业前沿性问题展开课程自我实践总结,对活跃课堂气氛、学生主动学习起到了良好的帮助效果。

3.2变更教学体系,增加教学互动,提升学习能力

在教学中主动摒弃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以书本为中心教学模式。强调教学中以学生为本,强调自我学习能力的培养,通过引导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兴趣。首先在教学内容安排上与时俱进,不局限于基本教材,除了选择通过自备教案或者案例教学的模式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外,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借鉴研究生培养方式,提出优化、整合现行城市规划管理和法规的教材、教学内容与课时安排。

除了完成教材内容外,增加了课程论文内容。1/3课时安排管理及行政管理原理的教学、1/3课时安排国内外城市规划管理比较教学、1/3课时留给学生在已讲授内容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兴趣在教师给出的研究性专题范围内自己尝试去解决问题。在设计安排好课程教学内容的基础上,还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教学相长研究;结合问题穿插“专题研究”及“论文写作”,并成为学习成绩的一部分记入期末课程考核。

3.3改进课堂教学手段,创造多样化的教学平台,提高教学效果

现阶段本科教学中课堂教学仍然是主要的学习平台。针对规划专业学生“重设计、轻理论”的现象,如何使理论课教学课堂焕发出激情成为任课教师的重要职责。在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教学中尝试采用案例教学、小组讨论、课程论文等多种模式来穿插教学。

案例教学法。针对法律条文抽象、枯燥特点,收集设计并整理编写了案例库,针对不同法律法规的特点,选择相应的案例,将案例以及围绕案例需要回答的问题交给学生去解决。学生在此过程中,应用法律依据解决了问题,从而熟悉了具体的法律条文。通过对典型案例素材的分析、对比、归纳、总结,以案学法。案例教学法也经常和小组讨论法结合使用,针对不同的案例在课堂采取分组讨论的方式,让每位学生都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机会。整体而言,这种教学方法能使干枯的“法律法规”鲜活起来,并能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小组讨论法。借鉴以问题为导向的学习方式,课前由教师提出问题,以问题为中心,带着问题去展开学习与思考,教师课前拟定好课堂目标,课堂组织学生分组讨论,在教学过程中,引发学生参与的主体性意识,甚至以学生为中心,培养个别表现欲强、表达能力出众的学生,使课堂的主体性由教师中心性转向学生与老师的双心制,最后教师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小组讨论法可以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提高其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及人际交流沟通能力。这种方法不仅体现出学生的主体作用,还强调教师适时指导的必要性,产生教学相长的效应,使课堂所学知识更加立体化、形象化与纵深化。在这种课堂学习中,别人的信息为自己所吸收,自己的思路被别人的看法所唤起,在师生的共同讨论中碰撞出思想的火花,在这样的课程里才能形成真正的学习共同体,这样的教学也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互动课堂。通过讨论还可以了解学生的兴趣所在,不断地调整与完善的教学方案。

课程论文法。在最近三年的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课程的教学过程中,还专门设计了针对规划管理领域中的研究热点及研究前沿等问题引入撰写课程论文、课堂宣讲论文、师生共同探讨的教学环节,目的即是能够让学生从枯燥的说教式教学和静态的课本知识中跳出来关注日益变化的动态城市规划领域,通过主动摄取自己感兴趣的研究专题,并围绕专题来完成资料收集、形成思路、撰写课程论文,并结合小组讨论法进行论文宣读与演讲。在师生讨论环节,进一步通过“思考—质疑—相互讨论交流”完成对知识的系统梳理和形成个人观点,开拓思路,初步学习如何去思考问题、改变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状态,学会去寻找问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与传统教学方式相比,课程论文法加强了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通过“授之以渔”,培养与强调了学生自我学习的能力。同学认为“课程论文方式可以培养学生科学文献的检索方法、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科学思维能力的启发”,“科学论文写作方式方法、文字的书面、口头表达能力的锻炼,能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对信息的筛选整合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上述几种教学方法相辅相成,互为补充,针对不同章节内容的特点,可以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或者穿插使用几种方法。如对于讲授《城市规划的实施管理》这一章内容,可以事先将一些规划实施的案例及存在的问题交给学生,让学生带着问题去查找资料解决问题,并总结所应用到的相应的法律法规条文,其后在课堂组织小组讨论,选取小组代表发言并结合正在开展的实际规划案例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延伸讨论,这样一来开拓了课堂思路,丰富了教学模式,也弥补了教材内容枯燥,理论与实际脱节的现象,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通过连续几届学生问卷调查发现,学生普遍认为“教学方式有特色,启发性较好,不仅了解了规划专业知识的系统构架,课程的完整系统及重要性和适用性,而且能够从枯燥的说教式教学和课本知识中跳出来”,“提高了积极主动去摄取知识的能力,领会到了通过自己去收集知识再消化的过程才是真正的学习”,且课堂讨论与交流方式“活跃了课堂气氛,提供了学生自我表达的机会”,“在师生双向交流过程中拓宽了视野和思维方式”。尤其是课程论文方式,“提高了自我学习能力,不仅可以了解学科演变的理论历程和前沿知识,还可以发掘自己的兴趣点所在,为将来的进一步学习培养了兴趣和方向,值得推广”。

4教学改革过程中的一些思考

教学改革的目标是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注意提供给学生自主学习的空间和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从而引导规划专业学生从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转向解决问题、对问题的认识和把握、对问题的展望三个方面相结合的学科发展方向上来。

对于习惯了理论课教学“学期一本书、期末一张纸”的“传统教学模式”的本科生来说,这种方式无形中加大了工作量和压力感,尤其是专题研究、论文写作教学阶段,在小组讨论确定自己选题、提出解决问题的观点、撰写论文感觉压力大,尽管对今后学习有很大帮助,还是要有个适应和习惯的过程。同时教改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了,尤其是课外辅导、师生互动、课程论文批改、课堂点评环节,对教师而言也有压力,不仅增加了教师课外课程论文评阅的工作量,课堂上对教师的知识体系和水平也提出了挑战。教学由单向、单纯的“照本宣科”正变成了“教研相长”、师生共同完成的任务。

因此教学中教师把握循序渐进的尺度非常重要,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和教学方法中,要切实根据学生之间水平的差异程度进行启发和要求,在教学改革中教师要充分倾听学生,必须尊重学生的选择,充分倾听学生的声音,不要让教学改革变成一种压力。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M].第二章,第十六条.

[2]陈秉钊.谈城市规划专业教育培养方案的修订.规划师[J].2004,4(20):10-11.

[3]谭纵波.论城市规划基础课程中的学科知识结构构建.城市规划[J].2005,6(29):52-56.

[4]高等院校土建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城市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编制.全国高等学校土建类专业本科教学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及主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城市规划专业[M].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篇8

【关键词】课堂教学 教学改革 教学模式 城市规划专业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8)09(b)-0031-02

1 前言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教学工作始终是中心工作。本科教育是高等学校的主体和基础,抓好本科教学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点和关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本科教育应使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的目标要求,因而培养什么样的人和怎样培养人成为了高等教学中的两个根本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及城市开发主体利益多元化的格局,城市物质要素与空间资源配置转而依靠市场力量进行;同时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城市规划也越来越走向宏观与战略的研究,城市空间结构与布局则愈加依靠政策的导向,城市规划越来越成为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规划外部环境的改变、任务的变化对城市规划学科的知识结构,规划教育与研究领域的知识结构提出新的要求。以往计划经济时代以工程设计为核心的知识结构难以满足新形势的要求,必须进行改进。城市规划教育面临着从注重规划技能的传授转向对规划思想和规划技能并重的方向发展。

2 城市规划专业课程设置特点与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1 城市规划学科特点及专业课程体系设计

城市规划是涉及面颇广的综合性学科。在西方发达国家,城市规划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物质形态规划,而是转向了与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相结合的综合性规划,相应的规划专业教育也发生了变化。以建筑、工程为主体的“功能主义”规划教育已不适应形势的需要,社会、行为科学大量介入规划教育,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城市和多样变化的城市社会经济问题,城市规划学科也已逐步发展成为一门融合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的综合性、实践性和政策性很强的交叉学科。

而在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和现阶段处于快速城市化的发展阶段,物质形态规划仍是城市规划工作的重点,对城市规划价值观的教育、方法论的教育、社会经济问题的综合系统分析教育还很不够。我国城市规划基础课程的知识结构具有明显的工程实践导向型的特点,即多以物质空间形态的具体规划为对象,注重城市规划编制技能知识(如何编制规划)和实施方法(如何按规划进行建设)的传授,而对于城市规划学科发展的状况,其中所体现的规划理念,以及涉及社会价值判断的规划思想则论述较少。从2004《城市规划专业教育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和教学基本要求》中可见,在8门专业主干课课程安排中要求最多的是关于建筑设计和规划编制的课程,两者的学时数分别占了24%和28%,合计超过了50%,而管理法规和规划实施相关等的基础理论课程只占核心课程的6%,将学科知识的侧重点放在了解决实际问题,客观上带来了学生“重设计、轻理论”的专业观。城市规划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规划管理是城市规划设计的延伸。所以规划师还需要有政策、理论的素养,组织协调能力。除了必须掌握建筑工程技术外,还必须掌握城市经济、公共政策、社会学、法学及地理学等。

2.2 课程教学的问题

教学方法问题。专业课程体系设置和教学内容安排搭建了人才培养的方向和目标,而课堂教学则是实现目标的主要平台。无论是知识的传授、还是能力、素质的培养,本科阶段课堂教学都是实现目标的重要手段。

由于专业课程体系设计上规划设计类课程内容比较多、所占的学时比例偏大,从而导致学生片面理解城市规划,普遍存在“规划就是设计方案、画图表现”。课程学习过程中“重设计课程、轻理论课程”现象比较普及。

以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课程为例,作为我国注册规划师制度考核的课程之一,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在规划实践中具有相当的重要性。但作为一门基本理论课程,内容体系安排相对比较抽象,高校城市规划专业开设的《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课程通常课时较少、内容较多,加之国内目前缺少相关的优秀案例教材,采取传统的教学方法,学生学习过程中缺乏主动性、创造性及团队合作精神。因此课堂教学比较枯燥、课堂气氛沉闷、理论授课与规划实践脱节、学生提不起兴趣等现象不可避免。

教材内容的问题。作为理论课教材,必须具备理论内容的成熟性和教学要求的完整性。但由于我国城市化发展速度较快,一些规划理论的总结、教材内容安排远远落后于实践。如《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使用的教材是2003年版的,一些新的法律法规、法律条文没有及时补充进教材内容。以城市规划法为例,作为规划领域的第一部纲领性法律文件,它是1990年颁布实施的,18年来,我国的城市规划建设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规划法中的一些条文和规定与现时的社会环境脱节,在新形势下条款内容面临着更新和补充。同时城市规划的研究对象是一个动态开放的复杂巨系统,其研究的对象、范围与方法在不断地调整改进,城乡规划法的实施,与之相关的规划理念、规划的编制与实施管理的政策导向、方法等都发生相应的变化。同时与城市规划相关的环境科学、地理科学等其他学科也在不断地发展完善,其最新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应用―反馈循环过程需要一定的周期,“教材滞后”的现象不可避免。学生拿到教材却发现与教学内容相差很大,有无所适从之感。

因此,围绕着人才培养目标,在课堂教学中必须注重从有利于增强学生自我学习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及实践能力的培养,有利于学生个性和才能的全面发展来调整改革基础理论课传统的教学方法, 注重理论与实践的联系,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培养学生学生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教学改革的实践

3.1 强调“专业系统构架―基本概念及原理―课程自我实践总结”的系统教学思路和方法

针对本科学生思维过于发散、系统条理性差等问题,在教学过程中逐渐摸索出“专业系统构架―基本概念及原理―课程自我实践总结”的系统教学思路与方法。城市规划管理课程安排在规划专业大四年级,学生已经完成了本专业的基本学科知识的课程学习,但对专业的掌握还只停留在“点”的阶段。针对这个特点,在课程教学中,首先强调建立学科完成的系统构架、从“点”走向“面”帮助其理顺思路,全面认识专业,认识理论课程的重要性;其次应用“解决问题”而非“认识问题”的学习方法,即尽量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式来进行理论课教学,通过国内外规划管理的差异比较分析、规划管理事例说明等,一方面补充课本的内容,另一方面提高学习兴趣;最后,组织学生围绕专业前沿性问题展开课程自我实践总结,对活跃课堂气氛、学生主动学习起到了良好的帮助效果。

3.2 变更教学体系,增加教学互动,提升学习能力

在教学中主动摒弃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以书本为中心教学模式。强调教学中以学生为本,强调自我学习能力的培养,通过引导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兴趣。首先在教学内容安排上与时俱进,不局限于基本教材,除了选择通过自备教案或者案例教学的模式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外,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借鉴研究生培养方式,提出优化、整合现行城市规划管理和法规的教材、教学内容与课时安排。

除了完成教材内容外,增加了课程论文内容。1/3课时安排管理及行政管理原理的教学、1/3课时安排国内外城市规划管理比较教学、1/3 课时留给学生在已讲授内容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兴趣在教师给出的研究性专题范围内自己尝试去解决问题。 在设计安排好课程教学内容的基础上,还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教学相长研究; 结合问题穿插“专题研究”及“论文写作”,并成为学习成绩的一部分记入期末课程考核。

3.3 改进课堂教学手段,创造多样化的教学平台,提高教学效果

现阶段本科教学中课堂教学仍然是主要的学习平台。针对规划专业学生“重设计、轻理论”的现象,如何使理论课教学课堂焕发出激情成为任课教师的重要职责。在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教学中尝试采用案例教学、小组讨论、课程论文等多种模式来穿插教学。

案例教学法。针对法律条文抽象、枯燥特点,收集设计并整理编写了案例库, 针对不同法律法规的特点,选择相应的案例,将案例以及围绕案例需要回答的问题交给学生去解决。学生在此过程中,应用法律依据解决了问题,从而熟悉了具体的法律条文。通过对典型案例素材的分析、对比、归纳、总结,以案学法。案例教学法也经常和小组讨论法结合使用,针对不同的案例在课堂采取分组讨论的方式,让每位学生都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机会。整体而言,这种教学方法能使干枯的“法律法规”鲜活起来,并能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小组讨论法。借鉴以问题为导向的学习方式,课前由教师提出问题,以问题为中心,带着问题去展开学习与思考,教师课前拟定好课堂目标,课堂组织学生分组讨论, 在教学过程中,引发学生参与的主体性意识,甚至以学生为中心,培养个别表现欲强、表达能力出众的学生,使课堂的主体性由教师中心性转向学生与老师的双心制,最后教师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纳总结。

小组讨论法可以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提高其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及人际交流沟通能力。这种方法不仅体现出学生的主体作用,还强调教师适时指导的必要性,产生教学相长的效应,使课堂所学知识更加立体化、形象化与纵深化。在这种课堂学习中,别人的信息为自己所吸收,自己的思路被别人的看法所唤起,在师生的共同讨论中碰撞出思想的火花,在这样的课程里才能形成真正的学习共同体,这样的教学也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互动课堂。通过讨论还可以了解学生的兴趣所在,不断地调整与完善的教学方案。

课程论文法。在最近三年的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课程的教学过程中,还专门设计了针对规划管理领域中的研究热点及研究前沿等问题引入撰写课程论文、课堂宣讲论文、师生共同探讨的教学环节,目的即是能够让学生从枯燥的说教式教学和静态的课本知识中跳出来关注日益变化的动态城市规划领域,通过主动摄取自己感兴趣的研究专题,并围绕专题来完成资料收集、形成思路、撰写课程论文,并结合小组讨论法进行论文宣读与演讲。在师生讨论环节,进一步通过“思考―质疑―相互讨论交流”完成对知识的系统梳理和形成个人观点,开拓思路,初步学习如何去思考问题、改变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状态,学会去寻找问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与传统教学方式相比,课程论文法加强了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通过“授之以渔”,培养与强调了学生自我学习的能力。同学认为“课程论文方式可以培养学生科学文献的检索方法、独立思考问题的能力、科学思维能力的启发”,“科学论文写作方式方法、文字的书面、口头表达能力的锻炼,能锻炼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对信息的筛选整合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上述几种教学方法相辅相成,互为补充,针对不同章节内容的特点,可以选择不同的教学方法,或者穿插使用几种方法。如对于讲授《城市规划的实施管理》这一章内容,可以事先将一些规划实施的案例及存在的问题交给学生,让学生带着问题去查找资料解决问题,并总结所应用到的相应的法律法规条文,其后在课堂组织小组讨论,选取小组代表发言并结合正在开展的实际规划案例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延伸讨论,这样一来开拓了课堂思路,丰富了教学模式,也弥补了教材内容枯燥,理论与实际脱节的现象,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通过连续几届学生问卷调查发现,学生普遍认为“教学方式有特色,启发性较好,不仅了解了规划专业知识的系统构架,课程的完整系统及重要性和适用性,而且能够从枯燥的说教式教学和课本知识中跳出来”,“提高了积极主动去摄取知识的能力,领会到了通过自己去收集知识再消化的过程才是真正的学习”,且课堂讨论与交流方式“活跃了课堂气氛,提供了学生自我表达的机会”,“在师生双向交流过程中拓宽了视野和思维方式”。尤其是课程论文方式,“提高了自我学习能力,不仅可以了解学科演变的理论历程和前沿知识,还可以发掘自己的兴趣点所在,为将来的进一步学习培养了兴趣和方向,值得推广”。

4 教学改革过程中的一些思考

教学改革的目标是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注意提供给学生自主学习的空间和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从而引导规划专业学生从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转向解决问题、对问题的认识和把握、对问题的展望三个方面相结合的学科发展方向上来。

对于习惯了理论课教学“学期一本书、期末一张纸”的“传统教学模式”的本科生来说,这种方式无形中加大了工作量和压力感,尤其是专题研究、论文写作教学阶段,在小组讨论确定自己选题、提出解决问题的观点、撰写论文感觉压力大,尽管对今后学习有很大帮助,还是要有个适应和习惯的过程。同时教改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了,尤其是课外辅导、师生互动、课程论文批改、课堂点评环节,对教师而言也有压力,不仅增加了教师课外课程论文评阅的工作量,课堂上对教师的知识体系和水平也提出了挑战。教学由单向、单纯的“照本宣科”正变成了“教研相长”、师生共同完成的任务。

因此教学中教师把握循序渐进的尺度非常重要,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和教学方法中,要切实根据学生之间水平的差异程度进行启发和要求,在教学改革中教师要充分倾听学生,必须尊重学生的选择,充分倾听学生的声音,不要让教学改革变成一种压力。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M].第二章,第十六条.

[2] 陈秉钊.谈城市规划专业教育培养方案的修订.规划师[J].2004,4(2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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