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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履职报告8篇

时间:2022-06-19 02: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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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履职报告

篇1

目前全区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门(单位)共有28家,其中区直部门21家,镇政府(街道办事处)7家。整个调研活动分单位自查与组织实地调研两个阶段进行。自查阶段中,区编办联合区监察局、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全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单位)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监管工作分工和检查内容,逐项梳理分析2010年以来履行职责情况,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落实改进措施,形成分析透彻、内容详实的自查报告,并分别报送区编办、区监察局和区政府食安办。实地调研阶段,在对各部门(单位)报送的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区编办与区监察局、区食安办组成联合小组,重点针对区农业局、区水务局、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兽医局、食品药品局及街道镇共计15家部门(单位)进行了实地调研。考察组通过听取履行职责情况介绍、检查有关文件资料、查验群众反映问题和食品安全处置情况、走访监管对象、访谈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上述各部门(单位)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实地了解,并认真听取各部门(单位)对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设置、编制配备和队伍建设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从调研情况看,目前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良好,各部门(单位)均能严格落实“三定”规定,不断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定期督查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快速反应机制,在农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食品餐饮消费等环节(领域)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通过抓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及时深入地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重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部分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编制严重不足,队伍建设比较薄弱。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例,目前泰山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总数达到2400余家,其中持证单位1836家,无证的小餐饮单位600余家,餐饮服务从业人员12000余人。此外,尚有数目庞大的无证小餐饮摊点。而作为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职能部门,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泰山区稽查大队目前只有25个编制,实有工作人员21名,其中副队长两人,行政审批大厅工作人员两人,区分局抽调人员2名,综合科工作人员1名,一线执法人员只有14人,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现监管全区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共109家,涉及197个品种的产品,而区质监分局2002年2月上旬时只核定了公务员编制9人,稽查编制10人,再加上市辖区不设技术机构,没有确定事业编制,近10年没有新进人员,人员年龄结构老化严重,造成目前区质监局监管力量严重不足。

(二)职责分工不够明确,监管链条存在交叉或者缺失,某些经营单位经营行为认定存有争议。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的界定模糊,尤其是边界领域,给具体实施操作带来了难度。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三定”规定及国家、省食品安全监管法规本身规定十分明确,并没有交叉或模糊地带。但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涌现出不少新类型的食品餐饮企业,到底分属哪段监管,各部门存有争议。如目前新出现的鲜奶吧,其经营模式包含了鲜奶现场加工出售、提供餐饮服务供食客现场食用等不同环节,使得工商、质监与食药部门无法独立完成监管,结果就是哪家也不管,监管陷入真空。目前存在这种监管空白的还有泰城知名的银座早餐、稻香园面包店等食品经营单位。

(三)监管区域界定不明确,现实操作中导致监管责任不明。泰山区地处市中区,地区特色为一地四府,狭小的地域范围内存在着多级政府机关,市政府、泰山区、岱岳区、泰山景区,单位众多导致出现某些领域监管区域界定不明确的现象。自2005年以来,在具体的监管实践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区域的餐饮单位难以界定隶属泰山区或景区监管,二是景区运营证是否适用泰山区存在疑问,三是存在一个食品经营单位同时跨泰山区、景区的现象,四是因管理争议而引发的系列问题。

(四)部分无证经营单位成为监管空白,亟需城市执法部门介入。泰山区现正处于高速城市化阶段,城市建设速度很快,城区内许多地方均在大拆大建,而小产权房、自搭自建房、面临拆迁房、违章建筑房等都不能提供房产手续,客观上造成了全区有1000余户食品经营户无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给食药部门和工商部门的监管造成很大难度和隐患。

(五)监管部门配合力度仍然不足,监管链条衔接地带不够紧密。此类问题在农、畜产品领域表现突出。根据职责规定,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全程管理,同时需要市场开办单位严把市场进货关,将法律赋予市场开办单位的职责履行好。动物产品进入市场时,市场管理单位并不能严格查验是否具有畜牧部门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证明,造成不合格动物产品流向市场。在乳制品领域,原料进入乳品加工企业时,企业应当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标准对各项违禁物质进行严格检测,才能杜绝各种违禁物质的违法添加,质监部门也应当派驻监管人员对企业的产品进行不定期的抽检,以防不合格乳制品流入市场。

三、对策与建议

一是尽快充实监管力量。力量不足是制约监管的直接原因。泰山区地处市中区,旅游餐饮业十分发达,食品安全监管任务十分繁重。就现有监管力量,如不计农户和小作坊、小摊贩,平均1人要监管100多户生产经营单位,每人日均监管几万斤食品。对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重、任务多、力量不足的部门(单位),如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街道镇等应尽快充实人员编制,从源头上增加监管力量。此外,大力推动监管力量下沉,健全街道镇、社区监管网络建设。

二是明确食品监管区域界定。尽快明确和落实泰安市、泰山区与景区三级政府部门在食品安全各监管环节的责任划分,使各单位在履行各自职能时有章可循,避免出现监管缝隙与空白。

三是监管体制由分段监管向分类监管转变。改变现行的分段监管模式,科学划分食品门类,在区内行业集中程度比较高、比较成熟的食品门类上,探索建立分类监管模式,具体的某一食品种类由一个部门从生产源头一直负责到餐饮消费环节。这种模式下,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的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专业执法水平,另一方面可以做到从源头开始的全程质量控制,避免可能出现的监管缝隙。

篇2

一、各级高度重视,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始终将其作为全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一是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组织召开了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印发了《周村区食品安全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分解》,全面安排部署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对地区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导开展多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成立综合协调机构。2011年成立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为正科级全额事业单位,编制员额4人,隶属区政府办公室领导。目前实有工作人员3人。

三是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各镇、街道成立了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教育、卫生、妇联等部门分管领导(单位)任成员的领导小组,与各村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单位)都确定了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细化了工作目标任务,全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环套一环、层层抓落实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格局。

二、强化日常监督,夯实食品安全监管基础

食安办移交区政府办公室以来,积极协调组织各监管部门(单位)注重从加强食品安全基础入手,强化企业责任落实,严格许可证管理,注重监管制度创新,推动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

一是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生产责任。周村质监分局从2010年开始,对企业资质变化、采购进货查验落实、生产过程控制、食品出厂检验落实等14大类76个小项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落实。周村工商分局注重抓好食品经营者教育,今年以来对全区供货批发商集中培训3次,组织经营户培训班5个。周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对全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检查全区餐饮服务单位1128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1021份,与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承诺书。

二是严格许可证管理制度。周村工商分局做好《流通食品经营许可证》前培训,并严格审核,要求经营者必须有相应的经营场所、经营器具、环境及个人卫生条件。周村质监分局强化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及时开展生产许可证的年检,让食品安全生产企业签订食品添加剂安全食品承诺书、使用添加剂明示表。区畜牧兽医局在区内6处生猪屠宰场、1处肉牛屠宰场全部派驻了专职驻厂检疫员,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制度。

三是注重监管制度创新。区农业局在全区实行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两项制度,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周村工商分局实行食品供货商备案管理和“一票通”制度,有效杜绝了制假售假现象的发生;同时,建立月报告、季评比、奖励到片区制度,进一步促进片区食品安全监管履职到位。周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针对基层监管面广量大、监管任务繁重、执法力量不足的现状,积极探索“区域监管、全局执法”、“小综合、大稽查”工作模式。

三、严格监督执法,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近年来区食安办牵头制定印发并认真落实《周村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周村区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方案》、《周村区学生“小饭桌”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组织各监管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各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在全区营造了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一是食品生产方面。2010年以来,周村质监分局先后开展了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肉制品、桶装饮用水、馒头、增塑剂、乳制品、明胶、蜜饯等各类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立案查处14家食品生产企业,并督促其整改。特别是针对“地沟油”问题,各监管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于去年12月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集中排查;区食安办、畜牧兽医、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单位)成立联合督导组,在镇、街道共抽查食品生产企业、粮油经营户、小型超市等有关企业单位56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处理。

二是食品流通方面。周村工商分局以城区社区、学校周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以粮油、肉类、蛋奶制品、蔬菜、食品、饮品、酒类、儿童食品为执法检查核心,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区域,先后集中开展了塑化剂、乳制品、酒类、熟肉制品、学校周边环境等专项执法检查100余次。今年9月,区食安办、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对重点街道、社区的小餐饮店、小超市、小商店、小食品店、茶叶店“五小”行业进行了集中检查。

三是餐饮消费方面。周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突出锁证索票、原料购进记录、餐饮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查体培训等重点环节,先后开展了年夜饭、猪肉食品安全、重大节日、旱码头旅游文化节、省运会、“观世博、游山东”等重大活动保障及中高考期间餐饮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联合区教体局对辖区内的82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30余家学校周边“小饭桌”进行了专项检查,并每月一次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区卫生局积极做好餐饮具集中消毒有证单位的专项整治,对餐饮业公共场所卫生安全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四是农药兽药残留整治方面。区农业局开展了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两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高毒农药经营实现有限制、能控制、可追溯。区畜牧兽医局开展了专项兽药清理规范、饲料和“瘦肉精”等专项整治行动。

五是生猪屠宰检疫等方面。区商务局每年联合公安、畜牧、法院等各综合执法部门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出勤350天以上,查缴私宰肉及不合格肉品200余公斤,严肃查处销售、使用未经处理血脖肉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食肉安全。区水务局加强对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的执法监察,严厉查处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等禁用药物行为。

四、注重舆论监督,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各级各部门注重向社会搞好宣传引导,不断提高群众的食品质量和安全消费意识。同时,做好舆情监测工作,积极处理好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工作。一是设立有奖举报。2011年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周村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范围、举报途径、奖励级别。区畜牧兽医局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和邮箱,提高群众参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意识。二是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区食安办组织各监管部门(单位)通过采取有奖举报、组织“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张贴宣传标语和横幅、发放各类明白纸、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等各类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有力地促进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三是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区食安办协调各有关监管部门(单位)积极做好媒体关注、人民来信、消费者投诉、网上举报(投诉)、部门转办等有关食品安全的调查处理工作,今年以来,受理食品案件23件,转办案件3件,处结率100%。周村质量技术监督分局根据舆情信息及时对酱油、明胶、酒类产品、蜜饯等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周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从2010年6月履行新职能以来,共办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案件130余起,受理和处理群众举报案件40余起。

五、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执法能力

各监管部门(单位)通过健全完善机构、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能力等措施,不断加强食品安全队伍建设,为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坚实基础。一是充实工作力量。周村工商分局设立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编制4人,专门负责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工商所由一名副所长任食品安全专管员。周村质监分局由食品监督科和稽查队的一个专门科室重点做好食品安全执法。周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由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稽查一科、稽查二科)、餐管科等4个科室分片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并在各镇、街道设置了9处食品药品监管所,配备了9名食品药品监管助理员,聘请了252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区商务局把执法队伍建设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专门的学习培训。周村质监分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努力在工作中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周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开展了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法律法规等岗位练兵活动,在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中获得第二名。三是提高执法能力。周村工商分局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评估制度,对食品经营违法行为识别和查处能力、与食品经营者沟通指导能力、对食品经营者监管数据掌控能力等五个方面八种能力进行评估,进一步提升了食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效能。

篇3

一、坚持把综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县旅游局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把综治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摆上重要位置,紧抓不放。年初,根据县综治委要求,成立了以胡冰彬局长为组长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综合治理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了综治工作的资料台帐。

二、切实抓好全县旅游行业综治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县旅游局认真落实了景区景点、宾馆酒店、旅行社等旅游经营单位的社会治安防范措施,将安全生产、安全防范提示做到常抓不懈。特别是节假日、五一小长假到来之前,县旅游局都要集中部署各旅游经营单位治安防范安全工作,重申“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求各旅游经营单位不得有丝毫的麻痹和松懈,思想上要认识到位,措施上要落实到位。加强旅游治安防范和安全质量检查,并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为实现“健康、安全、秩序、质量四统一”的目标,我局要求各相关单位出台有效措施,确保旅游安全生产:

1、要切实做好应对各类公共性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要制定紧急救援工作预案,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后,要及时妥善处理,并按报告制度及时上报。

2、要认真抓好交通安全工作,租用车辆时,必须选择信誉好的车队、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和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驾驶员,签订有关合同,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赔偿处理办法。要强化对驾驶员和旅行社陪同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司机违章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确保旅游行车安全。

3、对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人员聚集地(星级饭店、景区景点等场所)要进行检查,切实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4、组织人员对旅游区(点)的步道、接待设施、娱乐设施等进行检查并及时维修,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加强基层联系点的指导和督查工作

湖村乡大坂村是县旅游局新农村工作的联系点。局里相关领导多次到该村调研指导综治工作,认真分析并及时建立准确的治安形势分析评估机制。同时,指导该村创新农村治安防范工作体系,大力推进治安防控建设,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篇4

上一道“紧箍咒” 探索监督新途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制度。如何贯彻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结合起来,防止在人事任免过程中出现“重任命、轻监督”,甚至“只任命不监督”的现象,是青浦区人大常委会一直在思考、探索的工作。今年年初,区人大常委会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决定探索实施以“履职情况满意度”测评的方式,加大对被任命干部的监督力度。经多方听取意见、反复比较研究,主任会议决定对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旅游、体育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进行履职评价,同时研究制定了《青浦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听取区旅游局、区体育局局长履职情况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评议指导思想、报告内容、方法步骤等,成立了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满意度测评工作小组,着重对被任命干部贯彻实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区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完成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等情况进行评价。

听多方声音 让代表、群众广泛参与

在对区旅游局局长、区体育局局长履职情况开展的评议活动中,区人大常委会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对被任命干部的意见建议。“旅游事业是否较以往有所发展,有无亮点呈现”;“小区体育健身配套设施是否齐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如何”;“两位局长服务基层的群众意识强不强”等问题,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分组走访代表活动,通过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感受区旅游局、区体育局的工作情况;通过区人大各代表小组组织区人大代表在联系村居和接待选民等活动中了解区旅游局、区体育局的工作情况;测评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工作调研和督办代表建议等方式,掌握区旅游局、区体育局的工作情况。代表、群众的广泛参与,使测评工作组比较全面掌握了被评议人员的工作情况,为常委会开展后续评议工作打下了扎实基础。

有评议有询问 使测评更加客观真实

今年5月和9月,区旅游局、区体育局局长分别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了履职情况并接受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满意度测评。会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的区人大代表对报告进行了评议,并就推动全区旅游业转型采取的举措,如何重视对代表关于旅游事业发展议案和建议办理,如何谋划公共体育活动场馆规划建设、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等方面提出了询问,报告人现场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人的工作情况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会后报告区委,同时抄送区政府、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常委会这种把对人和对事的监督结合起来的做法,增强了被任命干部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篇5

一、加强职责管理的必要性

第一,加强职责管理是保障行政系统正常运转的基础工作。从行政管理角度看,行政组织体系中的各级各部门依法履行着特定职责,明确、具体的职责界定是一切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逻辑起点。从机构编制角度看,职责是机构设置的依据,机构是职责实现的载体,而人员编制只是职责履行的保障手段。198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把职责管理作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内容,提出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三定”规定制度,将“三定”作为各部门履职的基本规范确定下来。各部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领导职数核定都以其承担职责的范围和内容为依据,职责管理成为机构编制工作基础中的基础。

第二,加强职责管理是推进“依法行政”的现实需要。1992年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政府机构改革的重心逐渐转到政府职能转变上来。2004年3月,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十报告更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障是界定好部门的具体职责,坚持“职能法定”和“有限职权”原则,依法分权、依法履职、依法担责,通过科学界定职责厘清其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划清与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界限,职责的有效管理自然成为依法行政得以实现的条件。

第三,加强职责管理是建设高效“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十六大以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核心目标。十报告强调“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鲜明特点是精简高效,做到“精简”必须不断对政府自身进行调整和优化,整合相同和相近的职能,减少机构个数,降低行政成本;做到“高效”必须加强职责的科学配置,减少职权冲突、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等问题,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二、职责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入,部门职责分工更趋合理,尤其是“大部制”改革以来,职责界定和调整逐渐科学。但是,职责管理工作仍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落后于人民对服务型政府的期待,实践中还有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职责界定和职权划分不尽合理,权力配置缺乏科学性。长期以来,部门职责都是根据行政层级关系从上到下加以制定的,职责界定主要有三个依据:一是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二是党和国家的政策,三是上级政府或部门的系统内政策文件。从法理上讲,只有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职责才具有稳定性和确定性,而政策文件和上级授权缺乏稳定性和规范性,有时可能出现职权冲突和法律上的缺陷。目前部门职责界定不尽合理的原因,一是规范部门职责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相关条文界定不够清晰。二是省、市级以下缺乏专业的研究队伍,职责界定往往套用上级文件,很多部门间的职责没能及时界定和厘清,造成部门职权的越位、缺位、错位。三是各部门仍习惯按照系统内文件和惯例履职,规范化、法制化意识淡薄,有时出现部门之间争夺职权、推卸责任等问题,权力配置难以科学化。

二是各级各部门对职责管理工作不够重视,监管工作缺乏权威性。根据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三定”方案是部门履职的基本依据。但长期以来,“三定”规定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有的部门对于“三定”规定事项未能及时贯彻执行,需转变、调整和加强的职责长期得不到落实。一是因为 “三定”的法律性质和约束机制未明确,很多部门和领导认为“三定”只是一般的“规范性文件”,而且缺乏监督制约的硬性规定,导致效力和约束力不足。二是编制部门履行职责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能依据的法规政策较为笼统,实践中对各部门执行“三定”的具体情况难以掌握,只能从面上提出意见和建议,缺乏独立、完善的问责机制和监管权威。

三是条块分割及条条干预,造成职责体系中“权、责、利”缺乏匹配性。我国行政体制是纵向层级制和横向职能制的结合,纵向层级之间和横向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构成了完整的职责体系,但实践中却存在职责划分和权力配置中的“条块”矛盾。一是机构设置大都上下对口,职责界定看不出性质差别和责任归属,一件事省管,市县也管,“条条”管,“块块”也管,客观上给上级部门干预下级事权留了口子,“条块分割”、“收权留责”现象就容易出现。二是政府间职权划分不够明晰,职责调整程序不完善,职权的上收和下放表现出较强的趋利性和随意性,有时受领导个人的影响,上级部门擅自“割据”行使下级职权,造成“权在部门、事在基层”、“权在市里、利在县里、责在镇上”等现象,层级间职责体系缺乏稳定性,基层政府权小、责大、财弱,权责不相称。条条干预和条块分割,已经成为机构编制管理的巨大障碍,使职责管理工作较为被动,阻碍了科学合理的权责体系的建立。

四是职责调整及冲突化解机制不完善,职责管理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缺乏适应性。组织行为学认为,任何组织都是自身与环境相适应的产物。作为一个开放性、综合性组织,政府必须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适时进行结构调整和功能转换,部门职责也需随经济社会发展而变化。近年来,虽然部门职责调整优化的速度加快,但仍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一是“三定”出台后往往几年不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及时、明确的依据和职责划分,造成有些问题“无人管”、不知该“怎么管”,而有些问题“谁都可以管”的局面。二是部门职责冲突协调机制不健全,部门之间相互争夺界定不明的“边界性”权力,为谋部门利益擅自扩大职权范围,政出多门、多头执法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严重影响行政效能的提升,削弱了政府的公信力。

三、对策建议

第一,修改完善机构编制监管法规,提升职责管理的权威性。目前,机构编制法规体系中缺少关于部门职责管理的具体内容,监督检查也往往只重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而忽视了职责履行,可操作规范和权威性政策、法规的缺乏,使机构编制部门职责管理较为困难。建议从中央和省、市开始,探索制定部门职责管理专项政策法规,将职责管理作为完善政府职责体系、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同时针对“条条干预”出台更严格的问责机制,各地也应制定本地区部门履职监管细则,明确赋予机构编制部门履职监管权和考核评估权,提升职责管理权威。

第二,建立部门履职常态化监管机制,促进职责管理制度化。职责管理是机构编制管理的核心,推行部门履职常态化监管既是编制部门的责任,也是保障部门依法履职的重要手段。目前,政府职能转变难,公共服务不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对部门履职的监管和问责机制,“三定”规定对部门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不明显。只有实施部门履职常态化监管才能使“三定”规定真正得到落实,还可通过监管了解部门职责运行的全过程,有利于明确履职重点、纠正履职偏差,为职责的调整、撤并提供依据,实现职责体系更健全、职责分工更合理,从而发挥政府管理效益的最大化和机构编制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建议各级编制部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健全长效监管和问责机制,使履职监管常态化、制度化。

第三,改进政府和部门考核评价体系,推动职责管理规范化。当前,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工作考核较偏重经济指标,公共服务和社会评价性指标相对较少,考核评价中对量化指标要求多,而对职责履行这样难以量化的内容不够重视,政府“公司化”和部门“利益化”现象,导致公共服务职能弱化。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较为重视,但机构编制部门一直未被列入绩效考核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履职监管缺乏支持,导致监管工作长期缺失,影响政府绩效的提升。建议完善部门考核体系,将部门履职社会性评价等指标列入考核内容,从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

篇6

1个办公室+3项制度=履职保障

1个办公室

今年4月梅陇镇成立了人大办公室,作为镇人大的常设机构,新成立的人大办公室配正副主任各1名,工作人员2名,实体化运作,使人大工作日常办事、办文、办会更加规范有序。据介绍,成立办公室是为了加强人大工作制度化、机制化建设,相较之前只有人大主席、副主席和一个秘书的架构,新成立的办公室配备了充足的人员,有能力为代表们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协助代表们在闭会期间更好地履行职责。

3项制度

与成立梅陇镇人大办公室的举措相适应的,还有一系列镇人大代表制度的形成和完善,它们将镇人大代表的权利和职责加以规范,有效提升了人大代表的履职实效,夯实了人大工作的基础。

基层人大履行监督职责,很大一部分取决于对问题调查研究的深度。为此,镇人大制定《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制度》,每年为人大代表遴选问题比较突出的专题调研课题,涉及全镇经济社会、重大民生和社会稳定等,最终由人大代表形成调研报告,向政府提出议案及意见、建议和批评,监督政府改进工作。今年,镇人大就物业管理和社区服务站管理服务等七个课题进行了调研。

与《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制度》同时出台的还有《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和《人大代表接受选民询问制度》,首次将“每届代表至少进行一次口头述职、每年进行一次书面述职、履职优秀的人大代表向人代会述职”等要求制度化,方便选民了解自己选出的人大代表都在“忙什么”、“做什么”,使基层代表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制度还明确规定选民可以近距离就自己关心的问题向具有一定知情权的代表进行询问,不仅使选民充分了解代表的工作情况,同时也进一步促进了基层人大代表的主动履职。

为了让每一位镇人大代表不再做“会议代表”、“名誉代表”,不再仅限于“举举手”、“投投票”,梅陇镇人大从机构设置和制度建设入手,为代表履职提供支持和保障,使代表能更有效、更积极履职,使人大代表的作用发挥得更加充分。

优秀表率+责任倒逼=与时俱进

优秀表率

梅陇镇人大充分发挥履职优秀代表的表率作用,以此带动全镇人大代表并推动代表整体履职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的要求,在7月16日召开的梅陇镇四届九次人代会上,区人大代表刘辛培向全体镇人大代表及列席邀请人员作了述职报告。这份报告涵盖了其履职四年来的认识体会和开展工作的具体方法,对与会代表起到了实务培训的作用。

责任倒逼

在刘辛培代表向全体镇人大代表述职的报告中,我们还看到了关于向相关职能部门提交书面意见后主要负责人的态度及落实办理情况的详细描述,这实际上对所涉及的职能部门产生了巨大的倒逼压力,同时也使每位代表感到一份重大的责任和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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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委统一安排部署,今天上午我们召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动员会,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省市2016年度加强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动员部署我委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今天,我们很荣幸地请来了以李睿同志任组长的第二督查组全体督查成员,请大家以热烈的掌声,欢迎3位同志的到来。为开好这次会,把整个活动组织好、开展好,上周五我和家法书记、办公室专门研究,决定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方案及活动清单。刚才,柯剑同志宣读了成立领导小组文件和活动实施方案,请领导小组各成员和工作专班每个同志切实负起责任,按照既定路线图,在市纠风办和督查员的指导下,把我委的履职尽责活动抓实、抓牢、抓出特色、抓出成效。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对政府部门履职尽责进行督促检查,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是新形势下应对经济下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的迫切需要,是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省市都将发改系统列入督促检查范围,充分体现了发改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地位和分量,大家务必将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抓好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各项工作。

(一)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是对发改部门能力的集中检验。四个全面是新时期我党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布局。发改部门作为全市投资主管部门和经济综合部门,是服务发展的重要参与者、改善民生的重要执行者、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社会和谐的重要维护者,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的工作既关乎经济发展,也关乎民生改善,还关乎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我们无论做哪项工作,都要看是否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否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了、把改革任务落实到位了、把惠民举措落实到位了、把规范管理服务落实到位了、把简政放权和转变职能的要求落实到位了。开展好履职尽责活动,从严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和主体责任,是对发改委班子、发改委集体执政能力的检验和考验。

(二)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是对发改部门工作的集中检验。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全面决战小康社会的起始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事关全局、影响长远、意义重大。我们能否全面“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3700亿,增长20%;全年企业债券申报70亿元;全年铁路投资完成168亿元;全年能源投资完成50亿元;全年37个省市重点项目竣工”的战略目标;能否顶层设计当好参谋,提升服务决策水平;能否千方百计争取资金,发挥投资拉动作用;能否集中精力推进项目,夯实经济发展基础;能否加快铁路建设步伐,重塑交通枢纽地位;能否着力办好试点示范,抢抓重大发展机遇;能否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释放体制机制活力;能否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推动发展改革工作取得新突破。对标这些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应尽职责,是对我们推进发改事业,实现清廉为官的一次全面的检验。

(三)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是对发改部门形象的集中检验。我们发改委一直高度重视作风建设,不断强化履职尽责,经受住了考验、得到了锻炼,提升了形象,在全省发改系统和市委、市政府有地位,在群众中有口碑,在社会上有影响。但随着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在严处、动辄则咎的大环境下,有些干部干事激情减弱了,“为官不为”现象成为老百姓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极少数人组织纪律自由散漫,不服从组织安排,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存在“干多错多、干少错少、不干没错”的错误思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遇事推诿扯皮,把时间和精力花在“打太极”和“踢皮球”上;工作不思进取,习惯于照葫芦画瓢,不善于创造性开展工作;怕得罪人,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从表面上看,这些问题都是作风不正的表现,但从根子上讲,还是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尽管只存在于极少数人身上,但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进一步振奋精神,虚心接受督促检查,全面促进发改部门履职尽责。

总之,我们既要按照省市委的统一要求部署,严格遵循方法步骤,高标准启动、严要求推动、高质量促动,既落实“规定动作”,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又结合实际,探索“自选动作”,以活动推动工作,确保活动开展有声势、有亮点,出成果、出经验。

二、牢牢把握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关键环节,推进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活动扎实开展

这次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活动,我们务必要举全委之力,把开展履职尽责活动转化成部门优质服务水平提升的过程,转化成个人作风提升的过程,转化成提升知晓度、支持度、理解度的过程。

(一)要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的是干部”。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做明白人、清醒人、局中人、带头人,自觉落实有关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为大家树立标杆、作出表率,示范推动我委履职尽责活动。大家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履职尽责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政治要求,结合“两学一做”、“三抓一促”活动安排部署,建立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认真抓好确责、履责、追责、问责等四项工作,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要把自查整改落到实处。坚持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促、共同帮,突出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全面督查的五项内容,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依法行政、服务改善民生、专班工作作风、收集和解决实际问题,突出发改系统权力运行特点和轨迹,针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集中力量突出抓好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强化立行立改的意识,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采取得力举措,对症下药,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广大群众所期所盼。

(三)要把自选动作落实到位。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我们发改委有经验、有办法、有人才。去年我委五个活动一起抓,多面锣鼓一起打,在全市很有影响力。开展好履职尽责活动,活动专班按照“月月有活动、月月有亮点、月月有抓手”的思路,从四月到十二月,依次谋划了“七个三”活动,即学条例、学准则、学系列讲话“三学”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三不”活动;比学习、比工作、比廉洁“三比”活动;下农村、下社区、下企业“三下”活动;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三送”活动;亮成绩、亮激情、亮服务“三亮”活动;自己评、相互评、领导评“三评”活动。这些活动符合发改委实际,紧扣省市活动环节安排。希望活动专班策划好、组织好、落实好,年底既有纸质档案,又有影像资料。

(四)要把谦虚谨慎落到实处。履职尽责督查员来自人民、植根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最能代表人民的心声,在反映民意、汇聚民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也是我们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为此,我们一定要虚心接受督查员的督促检查,主动配合搞好服务。要按照部署发动、查找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四个时间节点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明察暗访、第三方监督、点题监督、集中评议等工作,认真落实好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活动专班的同志要主动向市督查组搞好汇报,把履职尽责工作落实到对督查组的服务和检验中去,落实到日常工作服务中去。

(五)要把追责问责落到实处。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自觉增强督促检查意识,层层压实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政府部门形象的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狠刹为官不为之风,严惩为官不为之人,严治为官不为之事。严格实行“一案双查”,班子成员出了问题,要连带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其他同志除了问题,要连带追究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六)要把建章立制落到实处。开展活动既要重过程,更要重结果。开展活动只是形式,促进工作才是目的。坚持把领导班子、干部个人查摆的问题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做到立行立改,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用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针对活动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研究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完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岗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考评、民主决策、调查研究、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等制度,发挥制度的教育、规范、约束作用,提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三、奋力冲刺“双过半”,紧盯全年目标任务,奋力促进我委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发改委要以此次督促检查为契机,变压力为动力,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把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增长的担子扛在肩上,扛好“投资增速全省第一”的大旗,守住“投资总量全省第二”的阵地,坚决完成好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要以更大力度稳增长。牢牢把握投资主战场和项目主抓手,严格落实投资目标考核制度,对各地完成投资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加强情况通报,加大对资金沉淀、项目协调推进不力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的问责力度,确保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突破3700亿,增长20%的目标任务。认真谋划策划项目,加大中央省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基金、发行企业债券、争取外国贷款等资金争取力度。

(二)要以更大力度促改革。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围绕“三去一降一补”,出台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统筹推进财税、电力、价格、国企、金融、环保、社保等配套改革。统筹推进中央在襄部署开展的7项重大经济体制改革事项和改革试点。继续深化高新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试点和全市“三个一”改革。抓好“全省宏观经济大数据平台、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平台、社会信用平台”等建设。

(三)要以更大力度调结构。配合做好《湖北省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抓紧编制《汉江新区总体方案》和《xx市长江中游城市实施方案》,力争更多的xx元素纳入省规划。深入抓好河谷组群、襄宜南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服务业提速升级行动计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着力抓好 “双创”、“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等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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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绩效经理人概述

1.1绩效经理人的定义

绩效经理人由国家电网公司创建并广泛应用,是指识别、衡量以及开发员工和团队绩效,并通过观察、辅导、反馈以及提供资源,使员工能力素养持续提升的直线经理人。对A公司而言,绩效经理人指公司所属各级组织(公司本部、基层单位所属部门和班组)负责人。

1.2绩效经理人的行为特征

绩效管理人是推动绩效管理实施的中坚力量,既对公司的绩效管理体系负责,又对下属员工的绩效提高负责,确保公司整体绩效目标与员工个人绩效目相一致,具有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提升绩效经理人的能力素质及工作热情,对企业战略目标落实和员工队伍建设至关重要。根据绩效经理人的具体工作,可将其职责归纳提炼为以下六个方面,分别是目标制定、沟通辅导、过程管控、绩效评估、结果反馈和员工培养。笔者认为优秀的绩效经理人应具备以下行为特征:

在目标制定方面:具有全局观念和以人为本理念,能够兼顾公司业绩目标和员工个人成长,科学制定部门和员工绩效计划。

在过程管控方面:能够知人善任,向员工合理配置资源并适当授权,做到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对工作任务过程中关键节点有效把控,及时纠偏。

在绩效评估方面: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制定员工考评规则,依据个人业绩和贡献度对员工进行考评打分,有效激励员工工作热情与动力。

在结果反馈方面:及时向员工反馈绩效考评结果,就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表现与员工进行沟通并提出改进意见。

在员工培养方面:具有员工“成长导师”理念,将员工工作任务和个人成长目标都作为自己应思考的问题,乐于与员工沟通交流,帮助员工分析成长目标和路径。

在沟通辅导方面:能够关注员工工作任务推进情况,采用恰当的方式与员工进行沟通,主动答疑解惑,帮助员工解决遇到的难题,能够在提出要求的时候耐心听取员工建议。

2.建立评估体系

鉴于绩效经理人的以上特征及绩效管理面临的新挑战,笔者以促进公司发展、帮助员工成长为导向,以推进“绩效评价向绩效管理、绩效沟通向绩效辅导”转变为目标,围绕绩效经理人履职“行为转变”这一着力点,建立了全新的绩效评估体系,共包含“一三六”绩效评估模型、调研问卷两大部分。通过实施测评,一方面深化公司各级绩效经理人履职评估的认识,发挥核心主导作用,提升公司绩效管理整体水平,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广大员工对绩效管理的思想认知,激发动力与自尊,培养意识和责任,打造一支努力担当、能力胜任、高效协同且得到充分授权的员工队伍。

2.1“一三六”绩效评估模型

所谓“一三六”绩效经理人履职成效评估模型(见图1)是指“一个目标、三级行为、六项职责”,即以评选优秀绩效经理人并提出反馈为目标,设立三级绩效行?槠拦捞逑担?考察绩效经理人在六大项核心职责的履职成效差异。

三级绩效行为评估体系(见图2)是基于绩效经理人的职责,对其行为特征进行归类分级,形成一套行为特征评估体系。以总体履职行为作为一级行为特征,以六大核心职责作为二级行为特征,以六大核心职责的细分职责作为三级行为特征,全面、系统地考察绩效经理人的履职成效。

2.2设置调研问卷

在确定三级绩效行为评估体系后,需要依据第三级行为特征,进行具体题库的设计。在此过程中,一是要做到评估点的全覆盖,确保各行为特征与测评题目对应关系。二是明确每道题中的各选项的分值。

目前,依据已有的16项三级行为特征,共设计了50道题目。考核者可根据阶段考核的不同侧重点,对题库内的题目进行差异化组合,形成具有针对性内容和不同测评路径(如自评与他评)的调研问卷。

3.实证研究

3.1调研实施概况

A公司针对本阶段重点考察的九项三级绩效行为,从题库中有选择地抽取了12个题目,形成本轮测评的问卷(满分100分),以公司本部为试点,开展了2017年度第一次绩效经理人履职成效测评。本次测评覆盖22个部门,目标对象共62人,其中部门正职22人,部门副职40人。测评采用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部门正副职分别填报自评问卷,进行自我评价;副职以下员工填报他评问卷,对部门正副职履职成效进行评价。据统计,本次测评共发放1040份问卷,收回1040份,其中自评64份,他评986份,问卷100%收回,经过效度、信度检验,数据有效可用。

3.2绩效经理人履职成效数据分析

本文从整体履职成效差异、三级绩效行为履职成效差异、正副职履职成效差异、认知差异四个维度,对绩效经理人的履职成效进行分析。

3.2.1 整体履职成效差异

据统计,本次测评最高分为92.70;最低分为70.33;平均分为85.50。其中,履职优秀(90-100分(含))的绩效经理人共9人,占比15%;履职良好(80-90分(含))的绩效经理人共58人,占比77%;履职不甚理想(70-80分(含))的绩效经理人共5人,占比8%;履职不合格(60-70分(含))的0人。

3.2.2 三级绩效行为履职成效差异

据统计,九项三级绩效行为的整体平均得分为6.83。其中,沟通效果、适当授权、公平公正、知人善任等各项职责的平均得分高于整体职责平均得分,表明绩效经理人在这些职责方面履职优异,需进一步保持。科学决策、辅导帮助、绩效反馈、答疑解惑、培养提升等各项职责的平均得分低于整体职责平均得分,表明绩效经理人在这些职责方面履职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需进一步改进。

3.2.3 部门正副职履职成效差异

在整体履职成效方面,部门正职的平均得分为86.27,副职的平均得分为85.07,表明部门正职的履职成效整体优于部门副职。其中,部门正职在科学决策、适当授权、公平公正、科学决策、绩效反馈、辅导帮助、答疑解惑、培养提升等职责上,履职优于部门副职;在知人善任方面履职略逊于副职。

3.2.4 认知差异

所谓的认知差异是指部门正副职自评得分与员工他评得分之间的差值。认知差异可用来分析绩效经理人与员工之间的认知是否一致。

据统计,部门正职认知差异较大的职责为培养提升、辅导帮助,反映出正职仍普遍仅仅关注部门业绩,未牢固树立员工“成长导师”意识,对员工个人能力和成长需求认知不足,仍需在这两项职责上力求认知提升,以更好地履行职责。

部门副职认知差异较大的职责为绩效反馈、辅导帮助。反映出副职与员工的沟通更多停留于简单告知考核结果和工作方法,而缺少对于开拓思路和提升工作技能的辅导。部门副职仍需在这两项职责上力求进步,更好地履行职责。

3.3绩效评估结果应用

经过数据分析,本次测评共筛选出9位优秀绩效经理人,他们能较出色地履行各项职责。同时,也发现绩效经理人在科学决策、辅导帮助、绩效反馈、答疑解惑、培养提升等职责方面普遍存在履职不足的现象。

由此,我??制定了绩效经理人履职成效测评个人报告,对其总分排名、履职有待提升的职责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以明确下一阶段工作中的注意事项。具体的改进措施包括:

在制定员工个人成长目标与安排工作时,您应科学考察员工能力,兼顾部门业绩目标和员工个人成长需求,在充分听取员工意见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工作。

在日常工作中,您应主动关注员工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对重点环节主动耐心辅导和帮助指导,不仅进行思路性讲解和启发,还应对当前问题告知具体的解决措施,帮助员工提升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

在管控任务进程时,您应适当、合理授权,但兼顾关注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以突出重点的过程管控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在开展绩效评估时,您应根据事先公开的考评规则,按照员工的业绩情况、对部门贡献度以及个人综合素质能力提升情况,公正确定考核结果并主动向员工进行反馈,对存在问题进行辅导,并在双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明确的改进计划。

在帮助员工成长方面,您应牢固树立员工“成长导师”意识,将帮助员工确定成长目标和路径作为自己的履职义务。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修正沟通辅导方式,采用适于员工接受的方式推进双向沟通。

在修正认知差异方面,您应进一步加强与部门员工沟通,了解员工的期望,实现双方对履职标准及要求上的认识一致,提升行动协同性,将绩效管理执行更加到位。

4.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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