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25 01:39:54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农贸市场工作计划,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从年7月份起,用三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市现有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通过升级改造,逐步以设施完善、环境舒适、管理规范的新型农贸市场取代传统农贸市场,努力营造公平、卫生、方便、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升级改造的原则、范围、进度和对象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以镇为主、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由各所在地镇(区)政府组织实施。升级改造范围为全市现有的农贸市场。其中首批列入升级改造的市场为城区(含开发区)和镇()范围内所有农贸市场,第二批市场为农村镇政府所在地农贸市场,其余市场均列为第三批。具体升级改造的对象由各镇(区)根据城镇建设的要求确定。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计划在3年内全部完成,其中首批农贸市场必须确保在1年内完成,第二批农贸市场确保在2年内完成。上述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改造达标的农贸市场一律实行关、停、并、转。
今后凡本市范围内按规划新建的农贸市场,包括住宅小区、集中居住区规划配套建设的农贸市场均必须按《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见附件1)要求实施。
三、职责分工
各镇(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系升级改造实施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市场经营单位、产权单位对农贸市场实施升级改造;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进度计划;认真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和市场经营户的安置、过渡工作,确保市场改造期间群众生活购物正常和社会稳定;配合物价部门打击以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工商局: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项目的指导、监督,会同各镇(区)政府以及发改委(经贸委)、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指导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审定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具体计划和方案,负责审核改造后的市场内部功能分区布局设置,组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考核验收工作和验收后的软件规范管理及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发改委(经贸委):牵头负责并会同建设局、国土局和工商局等部门制定全市农贸市场布局规划;负责按照规划及时办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手续;会同工商局组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参与实施方案制定和考核;协调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程扶持资金落实等相关事宜。
财政局:负责落实升级改造奖励扶持资金,并会同工商局、经贸委等部门制定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考核奖励办法;协调项目审计工作;依据考核结果及时安排专项奖励扶持资金。
建设局:负责对城镇总体规划范围内农贸市场的规划审批服务;负责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改造建设的全程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供水用水服务、落实相关用水扶持政策。
国土局:对符合用地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新建农贸市场及时办理土地征供手续,对改建的及用地手续不全的逐步完善相关手续。对各类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提出用地方案。
建工局: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施工许可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农林局:负责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检测设施配备和使用管理工作。
卫生局:参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案审查,参与工程验收。
公安局:负责加强市场治安管理工作,处理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的治安矛盾纠纷,及时疏导交通,确保市场秩序稳定。
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相关审批部门及时办理涉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全过程的相关审批手续和各项优惠政策。
环保局: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文件进行审核并提出环保方面要求,参与后期竣工验收工作。
城管执法局: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指导相关镇并配合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在市场附近设立临时摊点,以方便居民生活和市场经营户正常经营,牵头负责市场改造期间城镇市容市貌整洁工作。
安监局:牵头负责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及其投入使用后的安全监督管理和督查工作。
监察局: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对各镇(区)、部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进行效能监察,参与项目的考核验收。
物价局:负责各农贸市场收费及物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打击借升级改造之机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
法制办:负责农贸市场管理职能的协调和执法监督工作。
招投标办: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消防大队:负责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审查,按有关消防法规进行审核,并组织验收。
供电公司:负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供电用电服务。
四、扶持政策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按照“谁投资、谁收益、谁改造”原则,实行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投资方式,统筹各方力量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同时市镇两级政府也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政策扶持。
(一)对列入升级改造的市场按照《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进行提升改造。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级改造的工程,其中新建或改造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并按《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综合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2)经考核验收符合二级标准(140分以上)的市场,市、镇两级政府分别给予市场主办单位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其中市政府对新建或改建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的市场,第一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18万元、12万元、6万元;第二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9万元、6万元、3万元;第三批考核结果名列第一、二、三名的,分别给予相应市场主办单位奖励4.5万元、3万元、1.5万元。同时,对上述组织实施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推进有力、成绩显著、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升级改造并经竣工验收符合标准的市场,给予三年的优惠期。三年内(自投入使用之日起)每年按原市场实施升级改造上一年度所收各类税、费、基金为基数,超收的部分按地方留成给予全额奖励。
列入升级改造计划改建、扩建、迁建的农贸市场在立项、规划、建设、施工、开发过程中的行政性收费、基金给予减免优惠。
税务部门要对升级改造后市场内经营户给予适当照顾。
(三)为有效调动市场改造者的积极性,解决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成本较高的矛盾,在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领导组把关,可按照市场升级改造建设的规模,拿出总用地规模的一定比例土地用于商业房地产开发,以弥补市场开发投入资金的不足。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必须规范运作,且不得与市场经营管理相冲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和放心消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政府建立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牵头组织全市市场升级改造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工商局。
各镇(区)、各部门务必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顺利进行。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按照方案,认真有效地组织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协调、跟踪督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进度和结果,列入市政府对各镇(区)年度综合考核。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各镇(区)、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协调配合、统筹安排、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各镇(区)必须结合城镇规划迅速拿出切实可行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实施计划,确保两年内各镇(区)辖区内的重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到位,三年内所有农贸市场全部升级改造到位。市建设、工商、卫生、环保、安监、城管、消防等职能部门要从大局出发,加强对全市各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对不能按照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规划实施的,各镇(区)要会同相关部门迅速调整完善规划,加快实施进度,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同时要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包括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支持参与。
(三)积极引导,确保稳定。各镇(区)、各部门要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向农贸市场开办者及经营户宣传相关政策,坚决打击以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等行为;要切实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过程中经营户的安置工作;要做好农贸市场周边居民的稳定工作,搞好市场周边、疏导点的管理,保证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稳步推进。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谁主办、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统一领导、各负其责、标本兼治,把改善市场环境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全面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
二、整治重点
(一)明确主体。改变市场主体责任不明确、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的现状。
(二)改善环境。彻底整治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差的现状,杜绝乱扔乱倒垃圾,污水漫溢,清扫保洁不及时,垃圾箱(房)破损,市场内厕所设施差、异味严重等问题。
(三)规范秩序。整治市场及周边不划行归市、占道经营、摊外摊、乱停乱放、乱悬挂、乱张贴、乱涂画、违章搭建等问题。
(四)完善硬件设施。完善经营设施,疏通下水,对老旧破损设施进行全面修缮。
(五)落实消防。打通消防通道,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六)诚信守法经营。强化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建立投诉机制,确保公正公平,不欺行霸市。
(七)强化教育。设立宣传栏,加强文明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文明创建氛围,开展评比“放心店”、“文明(示范)经营户”等活动。
(八)证照齐全。明确市场责任范围,整治市场证照不齐等问题。
三、健全组织,明确职责
成立区标准化菜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商务局、文明办、城管局、工商分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农林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卫生局、商务局、安监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各街道、镇及工业区分管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标准化菜场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建设标准、各种管理制度和长效管理机制,负责成员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工作督查、奖惩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负责相关文件政策的起草和拟定,制定工作计划,定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负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材料、简报及会务的准备。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农贸市场相关会议,定期组织农贸市场检查和考核,并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街镇:按照建设标准,督促市场权属单位对硬件设施不达标的农贸市场进行改造;组织实施市场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确保完成整治目标任务。
市场开办者:根据领导小组和街镇下达的整治任务,按照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要求,对市场及周边存在的脏、乱、差现象进行全面整治,并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对场内经营户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鼓励其文明经营;杜绝场内占道、扩摊和流动经营行为,确保场内通道畅通、周边环境整洁、商品划行归市、陈列规范,水电、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符合标准,建立健全市场日常管理组织和制度,责任到人,建立切实可行的防火、防盗、卫生、治安等措施和制度,确保市场安全有序。
区商务局: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定市场管理的行业规范,推进行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行业交流和行业检查。
区农林水务局:负责对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管,严防活禽经营市场发生和传播疫病;协调配合市畜牧水产局对禽畜产品进行检疫,市农委对蔬菜、水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查、指导物业管理企业做好市场相关物业管理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督促协调街镇及市场开办者做好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管理,彻底整治流动摊点、车辆乱停放、市场“伸舌头”、店外店等问题。
区卫生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区安监局:落实市场内部及周边安全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工商分局:依法对市场实行登记注册,审查确认市场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区质监分局: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规范市场计量行为,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
区公安分局:加强对市场的治安管理,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安全保卫机构,落实安全保卫措施,履行依法查处市场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碍执法、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职责。
区消防大队:负责农贸市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一、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我局为扩大我县对外贸易,在积极主动做好外贸企业跟踪服务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中央专项资金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建设,2013年落实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144万元支持2个项目建设,2013年度计划安排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63万多元对12个项目给予补贴,现正在与县财政部门核实中。目前,我局正根据省商务厅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相关企业做好2014年度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努力把国家的各项资金优惠政策落实惠及到企业,促进企业发展。
由于我县没有对外开放口岸,企业进出口主要通过海口海关或八所海关、八所出入境检验局办理。据我局了解,在出口退税方面,海关部门在办理企业出口退税时都依据有关规定,尽量减化办理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时都比较及时顺利。我县重点出口企业司克嘉橡胶制品有限公司2013年度出口退税额约250多万元。
八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严格按照国家总局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检验检疫收费行为,对所有出口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境检验检疫费。进一步减少出口法检商品种类,2014年6月15日起共取消涉及222个海关商品编码的机电产品和食品接触产品的出口检验检疫。
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落实情况
我局着力抓好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和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升级改造和平价商店建设3项工作。
(一)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和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专项议题会议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加快我县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作步伐,我局自2013年来即把此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推进,在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2013年和2014年共从县财政预算安排建设资金661万多元。继今年初完成了叉河、十月田和王下乡3个乡镇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并投入使用后,4月又启动海尾五联农贸市场建设,计划10月底完成。2014年计划启动的峨港和昌城2个农贸市场改造项目,我局正在抓紧办理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
(二)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升级改造。根据全省生猪屠宰加工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要求,我局在全面完成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农村代宰点的清理整顿后,2013年起即全力推进我县列入全省规划的4个网点的升级改造工作。在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共预算安排建设资金1086万多元(其中省级专项扶持资金198万元),启动了石碌肉联厂、海尾生猪屠宰场和乌烈屠宰场3个项目建设。石碌肉联厂项目于2013年11月进场施工,目前已投入资金350多万元,生猪屠宰车间、生猪存放栏、办公楼等土建工程已基本完工。海尾生猪屠宰场项目于2014年3月进场施工,土建工程已投入资金140多万元,完成办公楼、无害化处理间的基础工程。乌烈生猪屠宰场项目已完成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用地批复、环评、节能审查、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前期工作。
三、主要存在问题
一是生猪屠宰厂(场)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资金预算安排不足,需报县政府批准追加预算,项目建设进度受到一定影响。
二是我县中小企业基础差,底子薄,尤其是缺乏具有外贸进出口业务知识的专业人才,企业需要加大对外贸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三是服务业等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评定、验收、资金拨付等需要相关部门共同配合才能完成,但由于责任问题,有的单位不愿派员参加,造成省下达的项目扶持资金拨付不及时。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我县外贸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力度,提高服务质量。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减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的指示精神,规范各类项目审批程序,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尽可能为企业办事提供便利。
一、农贸市场经营环境存在的诸多问题
(一)场内人员行为缺乏城市公共商业空间内的文明规范
一是市民买菜沿袭路边交易习惯。有的习惯将菜叶扔在地上;有的边走边摘菜,菜叶、豆壳扔了一路;有的光膀子、随地吐痰、抽烟、乱扔烟头,不把农贸市场当作城市现代商业空间。
二是场内经营者还有路边摊位经营意识。为了扩大销售额提高利润,有的摊主喜欢突破摊位空间限制,溢摊、出摊经营;有的为图方便,在摊位周边乱扔蔬菜废弃皮壳,垃圾遍地;有的超越摊位条件开展批发业务,尤其在早市,有的甚至将经营摊位拓展到市场外和街道上。
(二)市场主办方的利益取向导致管理松弛
农贸市场主办者,一般不直接参与市场日常管理,只是根据摊位情况核算总租金,采取承包转包方式分派给日常管理人,并将日常管理费用压到很低水平,由于日常管理人手不够,难以维护秩序和场内保洁,市场只能维持低水平运作状态。同时日常管理人员为了增收,场内私搭乱摆,增加临时摊位,加剧了市场内部的拥挤混乱。
(三)政府行政主导的市场管理模式效率不高
第一,政府任务指派与职能分工不_致,致使管理效果短暂。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以及国家三定方案的落实,过去由工商部门一家统管的职能相继划分到相关职能部门,如农残、家禽防疫,生猪屠宰、收费监管就分别由农林部门、商务部门、物价部门监督和管理。但对市场活动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管理职责,一直由于农贸市场的定位问题而存在分歧,长期以来,职能分工让位于上级分工,常常出现指定负责的部门没有依法查处的权限,有查处权限的未被指定管理任务,使得许多行为难以彻底性纠正,只能是暂时性的,管一下改一下。
第二,条线部门超越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联合管理难以落实。为了实现某一管理目标,需要多部门共同配合,地方政府指定其中一个具有一定行政资源的部门,如行业规划权、政策制定权、资金扶持权等,来牵头负责情况汇总、居间协调、信息交流、共同行动。目前,地方政府仍然沿袭过去农贸市场的管理模式,越过商务部门职能指定工商部门作为牵头部门显然不合适,一是从工商部门职能看,它主要负责对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行为监管,是农贸市场管理中的一小部分;二是作为条线部门在市级以下政府中,工商部门不属于政府所辖部门,很难协调政府所属的块块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组织。
第三,过多地依赖行政手段而缺乏经济手段。农贸市场中属于事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应由相关的管理制度或机制来约束。现在的管理中,依照内部约定实施经济制裁的手段严重欠缺,即便有所规定,也很难有效执行,市场管理工作主要依赖政府部门的检查执法来推动,通过外在的他律实施监管,不胜其累。
(四)政府对农贸市场建设的公共服务供给不足
第一,政府管理目标要求提升而公共投入却没有跟上。主办方为了盈利,尽量减少管理费支出,场内卫生保洁、场外车辆停放方面政府也没有补充投入,致使政府管理目标没有转化为市场自身的管理目标,导致农贸市场环境差的现象比较普遍。
第二,环卫部门公共服务的长期缺失。环卫部门每天固定时间在固定地点按次序收集垃圾,对于农贸市场这样生产垃圾的大户,并没有安排特殊的收集方式。在早晚上菜高峰期间。经常由于垃圾清运不及时,影响场内经营秩序。
第三,农产品交易准入制度不完善。从消费安全角度看,农产品交易场所必须具有设备检测和内部质量把控条件。由于缺少准入制度,一些规模很小的农贸市场,以及散落在城市里的个体蔬菜店、活禽店、肉店,还有那些开着卡车、挑着担子到处兜卖的流动摊贩,如果任其发展,农残、注水肉、瘦肉精、病死猪肉、禽类防疫、水产品运输过程中添加致癌物、水发产品致癌问题等安全隐患很难消除,而且会降低市场方提高管理水平的积极性,还会浪费大量的行政监管资源。目前,行政监管部门面临着诸多尴尬,一方面,无法依法责令场外经营小店整改和停业;另一方面,由于怕影响市民日常生活,对不具备条件也不整改的市场,不敢强行关闭。
二、农贸市场作为准公共产品具有多重管理属性
(一)农贸市场的公共性与准公共产品定位
首先,农贸市场长期融贯于百姓生活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公共性。
第一,农贸市场功能可替代性弱。对于居民生活十分重要。农贸市场为居民提供日常食品需求,满足居民的一日三餐;交易的农产品新鲜、方便和价格便宜深受居民认可。即便现在城市里已经拥有众多综合性超市。还有一些专业性生鲜超市或是蔬菜连锁店,但农贸市场依然是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流程中最便捷、最经济的平台。
第二,农贸市场选址基本上由历史沿袭,居民对此有很强的认同依赖。农贸市场设施基本都在居民密集区。所用场地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国有房产开发公司或政府兴建;二是政府规划由开发商享受优惠而兴建的配套设施;三是由镇街一级政府或大型企业出借闲置土地民资兴建;四是原有大棚市场改造为室内农贸市场,政府给予资金扶持。虽然现在大都实行了民营化,但其为居民生活配套服务的性质没有改变。
第三,农产品集中交易有利于货源和质量的把控,农贸市场是农产品进入市民餐桌之前的重要安全关卡。农产品没有标准化的生产工艺流程,质量问题随时都有可能在生产、加工、运输、流通等环节出现,这就需要有对货源正当性进行审核、对产品质量安全性进行检测的第三方管理机制,采取农产品集中交易模式、实现集中质量安全把控显得尤为重要。
第四,农贸市场盈利模式主要是靠获取租金,基本上属于微利性经营。农贸市场的经营模式主要是市场主办者通过投资兴建或上缴一定的土地房产租借费或承包费获取经营权,以收取经营户摊位费获取收入,摊位费再通过经营户成本最终传导到菜价上,形成租借链、成本链。从某种程度上讲,露天、大棚或设施越简陋的市场,蔬菜价格较低,人气反而较旺。
第五。农贸市场内集聚了众多经营户,交易方式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
准公共产品,是指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或有限的非排他性的公共产品,它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如教育、政府兴建的公园、公路等都属于准公共产品。
农贸市场的经营活动具有非排他性和一定程度的竞争性。对于获得同一农贸市场承租摊位的经营者来
说,当甲从事食品经营的同时,并不会排斥乙卖菜。就是说。甲在使用农贸市场的同时,不排斥乙的使用,也不排斥乙获得利益。但是,场所内经营者之间的竞争是显然的。与超市、连锁经营者不同,农贸市场内集合了众多的市场经营者,他们的进货渠道大多来自于同一集散地,进货价格几近一致,利润率极其透明,其销售价格平均要比综合性超市低。
农贸市场具有公益性、微利性、替代性弱等特征,可以将此定性为准公共产品。对于准公共产品的供给,在理论上应采取政府和市场共同分担的原则。以此定位,来研究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问题,才能寻找到较佳的管理思路。
(二)农贸市场管理具有多层次性和多重属性
一是从政府的角度来看,要管理好两个层次的主体:农贸市场的主办方和场内经营户,政府应当对他们的经营活动与社会影响依法分别实施行政管理。二是农贸市场的主办方对于市场活动的日常管理,主要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实现对市场经营环境的维护,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引导场内经营户合法合规经营。三是市场管理人员对场内经营人员和入场消费的购买人实施具体管理。其市场内交易活动和场内行为都要遵守秩序。
不同层次和方式的管理,具有不同的性质。
第一,行政执法。政府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能对市场中蔬菜农残、家禽与肉类检疫、农产品来源等,以及经营户的交易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实施行政监管,并依法对场内经营户和市场主办方的违法行为实施查处,维护市场法制,维护居民消费权益和生命健康。
第二,契约管理。政府通过行政合同规范市场举办者的行为。政府依法规划批准建设农贸市场时,市场举办方应有文明规范经营的承诺,由此形成与政府的合约:经营户在入场经营时向市场主办方签订文明规范经营承诺,相互形成契约;市场主办方向入场购买者提出文明倡议和宣传,与广大消费者达成共识。
第三,自律管理。农贸市场协会可以受政府的委托对所属各会员农贸市场的文明经营进行检查、评比,并对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奖励和惩罚建议;政府管理部门将检查、评估结果作为政策扶持的依据。同样,市场主办方将场内经营户组织起来进行评比考核,并将诚信摊位张榜公布,引导市民到诚信摊位消费,从而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自律机制。
三、建立自律、契约、执法相衔接的农贸市场管理架构
政府对农贸市场的建设管理,具有宏观性、行政性、依法性、外部性、非自主性的特点。农贸市场的日常运行和文明建设,主要还是要靠市场自身的管理。为此,需要把政府管理、市场管理与行业自律结合起来,构建以自律管理为基础、以契约管理为纽带、以执法管理为保障的农贸市场管理架构。
(一)建立农贸市场综合管理的政府职能协调机制
首先,明确主管部门职责。农贸市场的管理职责归于具有相关行业管理职能的部门承担,主要负责制订整个地区农贸市场的布局规划,制订农贸市场的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等规划,提供农贸市场建设和运行的制度,协调政府对农贸市场的管理。
其次,划分和协调各职能部门行政执法的管辖范畴。农贸市场的文明规范建设,涉及工商、商贸、城管、环卫、卫生、质检、农林等多家职能部门,应先明确各自职能边界,再建立各部门合作管理的机制,实行有效监管。
(二)加强农贸市场有序进入和退出制度建设
首先,要建立农产品准入经营和入场经营制度。一是农贸市场必须具备对入场农产品货源管理机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这两项基础条件,方可对外经营。二是对小规模的独立门店实施行政许可。
其次,加强对摊位收费权限、收费标准的监督,提供相关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不同档次市场的收费,提升规范经营的水平;对不按规定的、屡不改正的市场主办者暂停或收回收费权,使得政府不因对市场主办的处罚累及百姓日常的购菜权,引发。
(三)构建由政府、市场、经营者组成的规范经营责任链
首先,明确相关单位的责任,并通过契约的形式固定下来。申办农贸市场时,需要对场内场外环境和卫生、摊位摆放秩序、买卖秩序、文明宣传等事项作出责任承诺;场内经营户提出入场申请时,也要签订相应的责任承诺。
其次,建立与承诺相对应的保证金制度。市场向政府指定部门或委托管理单位,缴纳文明经营保证金;经营户向市场交纳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证金。政府指定部门或委托农贸市场协会对各市场进行考核评比,对达到目标要求的,由政府兑现增加人员经费补贴或相关建设改造资金补贴: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动用保证金加以整改。
(四)充分发挥农贸市场行业协会组织自律管理的作用
第一,政府要对行业协会加强指导。一方面,主管部门制定农贸市场文明建设的规范标准,提出总体的管理要求,为发展中介服务组织提供良好的制度依据;另一方面,职能部门参与行业管理的制度设计,做好政府管理与行业自律的衔接。
第二。按照市场自治组织的要求建设行业协会。行业协会应保持自己的独立性、自律性、公正性,需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完善内部机制,注重协会的微观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强化经济责任制和财务控制。完善行业协会内部结构,建立行之有效的规则和监管。
第三,充分发挥协会章程实行行业自我管理的作用。行业规章约束行业的从业人员,要把行业章程与每个市场主办方的经营管理直接挂钩,与市场中的经营户直接挂钩,更好地运用行业规范和经济责任调节经营者的行为。
第四,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和业务素质,增强其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改变目前农贸市场从业人员素质偏低,管理较弱的状况。
四、政府提供有效的扶持与服务
(一)政府提供必要的建设扶持资金,完善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
根据城市规划和政府工作计划,对兴建及改造升级的农贸市场,给予一定项目的一次性扶持资金,为农贸市场规范有序经营创造基本条件。为每个农贸市场配备农残检测设备,并提供一定的日常运作费用,确保这些设备的正常运行,以便把好农产品质量关。
(二)政府提供或购买部分公共服务,激发农贸市场投资者提升管理水平的积极性
一种方式是由政府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物业公司,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内部卫生保洁,门前保洁和车辆停放秩序维护,费用由政府提供一定比例,其余由农贸市场缴付,这样可以确保市场有比较合理的保洁和维持公共秩序的人力;另一种方式是政府直接按农贸市场保洁、维持秩序人力标准,给予农贸市场一定比例人力薪资的补贴,人员配备由农贸市场负责,政府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考核后发放,并可配套一定的处罚措施。相对而言,前一种方式,容易出现场内经营户和购买人不配合的情形;后一种更具约束力。
【关键词】农贸市场;经营管理秩序;管理路径
1.农贸市场经营环境存在的诸多问题
1.1场内人员行为缺乏城市公共商业空间内的文明规范
一是市民买菜沿袭路边交易习惯。有的习惯将菜叶扔在地上;有的边走边摘菜,菜叶、豆壳扔了一路;有的光膀子、随地吐痰、抽烟、乱扔烟头,不把农贸市场当作城市现代商业空间。二是场内经营者还有路边摊位经营意识。为了扩大销售额提高利润, 有的摊主喜欢突破摊位空间限制,溢摊、出摊经营;有的为图方便,在摊位周边乱扔蔬菜废弃皮壳,垃圾遍地;有的超越摊位条件开展批发业务,尤其在早市,有的甚至将经营摊位拓展到市场外和街道上。
1.2市场主办方的利益取向导致管理松弛
农贸市场主办者,一般不直接参与市场日常管理,只是根据摊位情况核算总租金,采取承包转包方式分派给日常管理人,并将日常管理费用压到很低水平, 由于日常管理人手不够,难以维护秩序和场内保洁,市场只能维持低水平运作状态。同时日常管理人员为了增收, 场内私搭乱摆,增加临时摊位,加剧了市场内部的拥挤混乱。
2.农贸市场作为准公共产品具有多重管理属性
2.1农贸市场的公共性与准公共产品定位
首先,农贸市场长期融贯于百姓生活之中, 所提供的服务具有公共性。第一,农贸市场功能可替代性弱,对于居民生活十分重要。农贸市场为居民提供日常食品需求,满足居民的一日三餐;交易的农产品新鲜、方便和价格便宜深受居民认可。即便现在城市里已经拥有众多综合性超市,还有一些专业性生鲜超市或是蔬菜连锁店,但农贸市场依然是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流程中最便捷、最经济的平台。第二,农贸市场选址基本上由历史沿袭,居民对此有很强的认同依赖。农贸市场设施基本都在居民密集区,所用场地大致可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国有房产开发公司或政府兴建;二是政府规划由开发商享受优惠而兴建的配套设施;三是由镇街一级政府或大型企业出借闲置土地民资兴建;四是原有大棚市场改造为室内农贸市场,政府给予资金扶持。虽然现在大都实行了民营化,但其为居民生活配套服务的性质没有改变。第三,农产品集中交易有利于货源和质量的把控,农贸市场是农产品进入市民餐桌之前的重要安全关卡。农产品没有标准化的生产工艺流程,质量问题随时都有可能在生产、加工、运输、流通等环节出现,这就需要有对货源正当性进行审核、对产品质量安全性进行检测的第三方管理机制,采取农产品集中交易模式、实现集中质量安全把控显得尤为重要。第四,农贸市场盈利模式主要是靠获取租金,基本上属于微利性经营。农贸市场的经营模式主要是市场主办者通过投资兴建或上缴一定的土地房产租借费或承包费获取经营权,以收取经营户摊位费获取收入,摊位费再通过经营户成本最终传导到菜价上,形成租借链、成本链。从某种程度上讲,露天、大棚或设施越简陋的市场,蔬菜价格较低,人气反而较旺。第五,农贸市场内集聚了众多经营户,交易方式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与超市、连锁经营者不同,农贸市场内集合了众多的市场经营者,他们的进货渠道大多来自于同一集散地,进货价格几近一致,利润率极其透明,其销售价格平均要比综合性超市低。农贸市场具有公益性、微利性、替代性弱等特征,可以将此定性为准公共产品。对于准公共产品的供给,在理论上应采取政府和市场共同分担的原则。以此定位,来研究农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问题,才能寻找到较佳的管理思路。
2.2农贸市场管理具有多层次性和多重属性
一是从政府的角度来看,要管理好两个层次的主体:农贸市场的主办方和场内经营户,政府应当对他们的经营活动与社会影响依法分别实施行政管理。二是农贸市场的主办方对于市场活动的日常管理,主要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和工作安排实现对市场经营环境的维护,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引导场内经营户合法合规经营。
3.建立自律、契约、执法相衔接的农贸市场管理架构
3.1加强农贸市场有序进入和退出制度建设
首先,要建立农产品准入经营和入场经营制度。一是农贸市场必须具备对入场农产品货源管理机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备这两项基础条件,方可对外经营。二是对小规模的独立门店实施行政许可。其次,加强对摊位收费权限、收费标准的监督,提供相关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不同档次市场的收费,提升规范经营的水平;对不按规定的、屡不改正的市场主办者暂停或收回收费权,使得政府不因对市场主办的处罚累及百姓日常的购菜权,引发。
3.2构建由政府、市场、经营者组成的规范经营责任链
首先,明确相关单位的责任,并通过契约的形式固定下来。申办农贸市场时,需要对场内场外环境和卫生、摊位摆放秩序、买卖秩序、文明宣传等事项作出责任承诺;场内经营户提出入场申请时,也要签订相应的责任承诺。其次,建立与承诺相对应的保证金制度。市场向政府指定部门或委托管理单位,缴纳文明经营保证金;经营户向市场交纳合法经营、文明经营保证金。政府指定部门或委托农贸市场协会对各市场进行考核评比,对达到目标要求的,由政府兑现增加人员经费补贴或相关建设改造资金补贴;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动用保证金加以整改。
3.3充分发挥农贸市场行业协会组织自律管理的作用
政府要对行业协会加强指导。一方面,主管部门制定农贸市场文明建设的规范标准,提出总体的管理要求,为发展中介服务组织提供良好的制度依据;另一方面,职能部门参与行业管理的制度设计,做好政府管理与行业自律的衔接。
4.政府提供有效的扶持与服务
4.1政府提供必要的建设扶持资金,完善农贸市场的硬件设施
根据城市规划和政府工作计划,对兴建及改造升级的农贸市场,给予一定项目的一次性扶持资金,为农贸市场规范有序经营创造基本条件。为每个农贸市场配备农残检测设备,并提供一定的日常运作费用,确保这些设备的正常运行,以便把好农产品质量关。
4.2政府提供或购买部分公共服务,激发农贸市场投资者提升管理水平的积极性
一种方式是由政府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物业公司,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的内部卫生保洁,门前保洁和车辆停放秩序维护,费用由政府提供一定比例,其余由农贸市场缴付,这样可以确保市场有比较合理的保洁和维持公共秩序的人力;另一种方式是政府直接按农贸市场保洁、维持秩序人力标准,给予农贸市场一定比例人力薪资的补贴,人员配备由农贸市场负责,政府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考核后发放,并可配套一定的处罚措施。相对而言,前一种方式,容易出现场内经营户和购买人不配合的情形;后一种更具约束力。
1、 小城镇建成区(即老城区)提升改造工程:约投资1500万元对**大道、乌江步行街、文化休闲广场全面高标准进行庐陵风格改造。
2、 乌江农产品交易市场兴建:投资约1100余万元兴建,9月底完成新征收110亩土地的挂牌、出让,年前开工建设并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3、 中心幼儿园建设:已完成选址和征地工作,马上开工建设。总投资500万元,年内完工;2014年投入使用。
负责人:娄建华、陈建斌、王青红
4、 老农贸市场改造工程:改造老农贸市场,建设一个功能齐备的现代化小区。
5、 三大主题公园改造升级:完成了政府门口休闲公园,中学旁水上公园,圩镇东侧天然生态公园建设的改造升级设计工作,并马上实施
6、健全、完善环卫队伍和城管队伍建设及圩镇秩序管理
7、客运站选址和筹建工作
8、乌江药店至冻米江桥街道改造:对本段街道经行道路、下水道、立面的改造升级。
工作目标及要求:圩镇工作组全体干部必须对照分工严格按照工期安排将每项工作到位,进位赶超。对于如期或提前完成的工作将对负责同志进行物质奖励,对于未如期完成的工作将对负责同志进行物质处罚并要求加班加点追回工程进度。
工作亮点:重点打造新建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及周边住宅小区,力争打造成全县乡镇中标准最高的商贸居住区。
整个工作由杨哲书记负总责,康志伟、娄建华同志具体牵头,并由娄建华、肖斌任办公室正副主任负责资料准备工作。
今年以来,__县工商局根据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和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贯彻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效能等四个方面入手,多层次、全方位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努力构建多形式、多途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明确监管责任,推进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在本系统全面推行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区制度,确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进一步推进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十项制度”,签订《食品经营管理责任书》,按照“十项制度”、“六查六看”的要求,确保人员、职责、制度、整治等工作落实到位,量质并举。
二、规范监管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 ),结合本局实际,组织学习贯彻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的“十项制度”、“八项”职责、“十一种”不能入市经营的食品、“七项”食品经营户自律制度、“六查六看”巡查内容、“十项”责任追究制度。二是通过推行“两图一栏一书”——辖区地图和责任区图、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食品经营管理责任书》监管措施,落实《实施方案》,使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三是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依法开展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工作,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进一步全面掌握辖区食品经营主体情况,取缔无照经营,健全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改善和提升城市形象。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主要领导为组长,区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城市管理责任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办。
三、整治目标
以“治乱”为重点,清理、取缔各类非法占道经营、出店经营。通过集中整治,达到我区主、次干道及支路非法占道、出店经营现象和落地广告基本消除,户外广告设置合理规范,沿街商业门店橱窗立面干净整洁、户外宣传活动遵章有序、城市各类非法小广告得到有效治理、沿街商业音响噪音扰民、居民生活小区油烟污染现象明显减少的目标。
四、整治路段和区域
以淮河路、南山路之间区域的带面为中心向两侧辐射,加强面上的整治;以淮河路、南山路、中山街、中平街、朝阳路、雪华路、宏业路、红旗一路、红旗二路等主、次干道为重点,加强线上的整治;锁定花鸟市场、国货路步行街及百货大楼周边、淮河路人行天桥、中兴街饮食群、蚂虾街周边、前进路饮食群周边、安德农贸市场周边、太平街批发市场周边、世纪联华超市周边、米亚农贸市场周边、钓鱼台农贸市场周边、陶店大转盘周边等重点区域,加强点上的整治。
整治期间,各乡、街道要分别安排一条道路、一个小区,作为城市管理示范道路和示范小区,进行亮点打造。道路整治着重解决占道经营、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秩序乱的问题;生活小区要重点清理卫生死角、杂物堆放、“牛皮癣”、乱养禽畜、违法建筑等行为,着力打造“五无”小区。
五、整治方法及工作步骤
1.整治方法:由各乡街城市管理委员会牵头组织,片区行政执法分队具体实施,区行政执法局等有关部门配合,集中解决整治路段和区域存在的问题。集中整治实行点、线、面相结合,着重加强点上的整治,以点带线,以线促面,从而达到全面综合整治的目的。同时要加强日常管理,巩固整治成果,确保整治过后不反弹。
2.工作步骤: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推进。
(1)宣传发动阶段。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广泛动员全区上下支持、配合、参与整治活动。
(2)集中整治阶段。各乡街及有关部门依照方案要求,集中力量,组织整治,形成严抓严管的态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存在的重点问题,协调督查,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3)巩固提高阶段。各乡街及有关部门全面攻坚克难,认真落实长效管理措施,进一步巩固综合整治成果。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街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制定相应的整治措施和工作计划,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