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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管理论文8篇

时间:2022-02-02 10:48:10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工资管理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工资管理论文

篇1

1.雇员关系的重要性。

1.1良好的雇员关系是实现组织目标的前提。雇员关系在组织公共关系中的重要性是由雇员在组织中的地位决定的。组织的公共关系工作是从雇员关系开始的,因为雇员是组织的主体,是组织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组织的一切计划、行动、决策乃至目标的实现,需依靠全体雇员齐心协力、众志成城的共同努力。

1.2稳固的雇员关系是塑造组织形象的基础。雇员处在组织与外部公众接触的第一线,其言行代表着组织,其态度和做法也决定了组织在公众的形象。当组织存在稳固的雇员关系时,该组织也能在民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1.3和谐的雇员关系有利于组织信息的传递。在多数情况下,外界公众是通过接触组织的雇员来了解组织的,雇员的一举一动都直接或间接地传递着组织的信息。和谐的雇员关系也能增加组织宣传的可信度,使之更容易为外界所接受。

2.协调雇员关系的方法。

2.1了解雇员心理,掌握雇员的需求。雇员的需求包括雇员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每个人在社会中生活,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是人类最基本也是最持久的动力,只有基本物质需求得到适度的满足,雇员才能形成以厂为家的主人翁意识。当然,雇员精神需求的满足能有效的调动雇员工作积极性。比如2004年的普华永道事件,伴随着员工工作量的大幅增加,公司没有体恤到员工的辛苦,没有加班费,使得员工集体罢工,这也给普华永道的中国业务蒙上一层阴影。

2.2建立基本价值观念,达成雇员奋斗目标与组织目标的一致性。人们总是希望自己在从事的工作岗位上建立个人与组织及社会的认同关系,获得归属感和荣誉感,并且希望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以自己的才干、实绩赢得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和尊敬。因此,协调组织与雇员的关系应该充分发挥每个雇员的自身价值,将它们的日常工作与价值目标联系起来。

2.3采取合理化建议制度。全体雇员参与的管理才是卓越的管理。换句话说,培养雇员的参政、议政意识是决定管理水平高低及组织绩效的关键,而雇员参政议政的主要形式之一就是提出合理化建议。这种合理化建议制度的建立与健全,增强了雇员参政的意识,大大地激发了雇员热爱组织的积极性,也形成了强有力的内聚力。例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经济的迅速崛起,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日本的组织管理者们重视激发雇员的潜能,鼓励他们积极地参与组织管理。

二、沟通

1.沟通的重要性。人际关系的紧张往往产生于误会,而多数误会又是由于彼此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雇员作为组织的一份子,如果对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知之甚少,便会产生猜疑、烦恼、对抗的心理和行为,从而造成雇员与组织之间、雇员与雇员之间的隔阂。富士康员工跳楼事件就是源于管理者与员工缺乏沟通。与雇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实行信息共享,既是为了形成组织内部良好的人际关系,也是为了求得组织与雇员的关系稳固与和谐。

2.沟通的方法。

2.1雇员沟通的原则。雇员不仅希望知道自己的优点,也非常想了解自己的弱点,明确自己在组织中的定位,因此我们应坦诚相待;双向沟通,沟通应该是双向的,而不是沿袭的传统单项、自上而下的信息传递过程,这种双向的沟通越多且越到位,雇员就信任管理层;诚实与公平,没有这种信念与作风,就不可能取得雇员的信任与爱戴,更谈不上与雇员真诚合作和良好雇员关系的建立与维护;及时、全面地沟通与雇员利益相关的信息,及时地向雇员通报直接关系到其利益的工资、福利、奖惩、等,避免在雇员不知晓的情况下盲目推出,而招致雇员的议论和抵制,给政策的实施造成压力。

2.2雇员沟通的内容和形式。一般来讲,雇员沟通的内容必须是他们需要了解并感兴趣的组织情况,以及组织有必要让雇员了解到的有关信息,包括组织经营管理的状况,市场状况,新产品、新技术,组织名人的工作业绩,雇员新闻,雇员生活和福利情况等。之后就要选择雇员沟通的形式。雇员沟通的方式很多,包括采用内部刊物、会议、公告牌、给雇员写信、性娱乐活动和业余活动。当然,沟通的方式应根据组织的特点、雇员的文化素质及有关条件许可灵活地运用。

三、结语

篇2

知识产权法的最终目的虽然是平衡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最终达到维护公共利益的目标,但是这只是一种理想的状态。知识产权人希望知识产权法能够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大众又希望知识产权法能够使人们获得更多的公共信息,这种矛盾在随着信息社会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加剧,知识产权法的天秤也逐渐向私人利益倾斜。

1.知识产权法的权力客体不断扩张

知识产权法在最开始的权力客体只是以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法为主,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法的权力客体也不断的扩张。比如商标法最开始保护的是具体货物的商标,但是到了现在服务商标、地理标志、证明标志等都被划分到了商标法的保护范围之内;最初的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文学艺术作品,到了现在其保护范围已经扩展到了各种设计图、模型作品和相关的图形作品等等与文学艺术作品无关的作品。除此之外,随着生物技术、教育的不断发展,一些以前不被专利法所保护的医疗方法、教育方法等等也逐渐被纳入到专利法的保护范围之内。

2.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归属的发展

在知识产权法建立之初,其主要目的就是鼓励人们进行创新,所以在知识产权就直接归属于创造者。比如在1791年法国专利法的前言中写道:任何想法或发明只要是对社会有利的,那么这个想法或发明的所有权就应当属于创造者,如果所有权不属于创造者就是违反了人权。法国和德国甚至一度坚持作品是作者的私人财产。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品的商业化运作不断完善、知识产品的商业价值越来越高,知识产权的归属也渐渐由创造者转向投资者或创造者的雇主。比如在1897年的奥匈帝国的专利法中规定:专利权可以归属发明人,如果在合同或其章程中有特殊规定的,则按照合同或章程中的规定进行划分归属。随后类似的法规慢慢普及到其他国家,我国《专利法》中也规定,雇员在受雇进行研究、发明的时候,除合同中有明确规定所属人是雇员外,研究和发明成果都属于雇主所有。我国《著作法》中第16条第2款中规定:职务作品的经济权利属于作者的雇佣单位所有,作者只能从雇主或投资者那里获取报酬。

3.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内容上的发展

随着科技、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法在权力内容上也不断的扩充着。对商标权、著作权的保护方式从板块保护模式发展到网络保护模式,因为知识产权的客体在某些方面具有一定的共性,比如一幅画可以涉及到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那么在这种侵权发生权利人全不相同的情况的时候,就需要知识产权法秉承诚实信用、保护在先权利、禁止滥用权力的原则进行协调和处理。所以这幅图画的作者有权利禁止他人使用这幅图画作为商标,如果作者同样使用这个图画为商标的时候,可以制止他人在类似产品上使用这个商标或与这幅图画类似的商标。可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简单用一个模块来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已经不足以应对所面对的问题,网络模块保护势在必行。

4.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期限的延长

知识产权法在私人利益上的倾斜的主要表现之一就是在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期限的不断延长上,我们可以从美国的著作权法上窥得一斑。在1790年的著作法中规定,对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14年,在这基础上可以再延续14年。在1909年中著作法规定在之前基础上可以再续一次。1976年,著作法规定将保护期限延长到作者终身以及其死后50年,法人团体的保护期为75年。到了1998年则将这一保护期延长到作者死后70年,对法人团体的作品的保护期更是延长到了95年,这种期限在很多时候已经超过了作品的使用寿命。

二、知识产权法对公共信息资源管理的影响

知识产权的不断扩张是符合科技发展和信息发展需求的,如果不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的话,长此以往将打消人们对创作的热情,但是知识产权法过于偏向私人利益,就不利于大众获取信息,更影响了人们对信息的获取与使用,最终后果依然是阻碍新信息的创造。

1.知识产权法扩张使公共信息资源空间被压缩

信息资源是由公共信息资源和私人信息资源组成的,当私人信息资源比例扩大的时候,公共信息资源就会相应的减少,知识产权法内容的不断扩张使更多的信息成为了私人信息资源,这就使公共信息资源比例在不断的减少。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的增加使公共信息资源管理所拥有的客体减少。一般一个新的作品会首先出现在公共信息资源中,被大家所认知。在知识产权还没有将它划分为保护的客体的时候,是属于公共信息资源范畴,但随着知识产权对新客体保护的速度越来越块,使很多新型信息刚刚露出端倪就被知识产权笼到保护之下,使公共信息资源客体几乎无法增加。不断延长的保护期使公共信息资源所拥有的内容增加缓慢。当一个信息的保护期结束的时候,这个信息便自动归入公共信息资源范围,但是随着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客体越来越多,保护期限越拉越长,使公共信息资源无法得到及时的补充,而且信息具有很强的时效性,每延长一年,信息所具有的的价值就会减少一部分,有时候信息即使已经归入公共信息资源却已经没有其应有的价值。

2.阻碍创新信息的创造

在信息社会的当今有一个非常有名的悖论:如果不对知识产权人进行保护,那么人们就不会积极的创造出新的信息,但是对信息保护过多,就使人们无法很好的利用各种信息,这样又阻碍了新信息的创造。首先,过于严厉的知识产权法会阻碍人们自由使用信息。当今知识产权法在很多方面对各种信息进行了保护,使人们无法正常的使用这些信息,很多的学者和研究者都对此非常头疼,现在的文化界和科学界都无不生活在“知识产权“的高压网下,随便抬手便会触碰到这道高压网,限制了很多人的创作和研究,不利于社会科学文化的发展。美国的录音协会利用知识产权法曾成功的阻碍了某著名大学计算机系的两个研究者的论文的发表,而这个论文主要内容则是分析了录音协会用于保护数字音乐商业销售的一种数字水印技术的缺陷,录音协还要求这两个学者不能将这个发现告诉别人,因为其他人可能会利用这个缺陷来逃避购买数字音乐。这个行为保护了录音协会的暂时的利益,但延长了解决这个缺陷的时间,阻碍了数字水印技术的更新换代。其次,过于严厉的知识产权法影响了知识创新。任何创新是基于大量已有知识的累积上的一种质变,如果没有大量的前辈的积累,就没有现在新的创新,知识产权法对这些已有的知识保护越完善,人们获取这些知识就越困难,创作的成本和周期就越长,那么新知识出现的频率就越低,而且当这种成本和周期超出创作人所能承受程度的时候,这些创作人甚至会放弃对新知识的研究,导致创新的夭折。另一方面,当这些创作人经过各种困难创出成品的时候,会因为大量的成本使这些创作人更加维护自身利益,为后人的创作设置了新的障碍,这样便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3.不利于信息的传播

知识产权法使知识产权人有权保护自己的利益,如果知识产权法过于保护私人利益,在这种保护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会形成一种知识垄断,这种被法律所保护的垄断会被有心人所利用,从大众手中谋取高额的利润。同时现在的知识产权法自然赋予知识产权人一定的保护期限,而有的知识产权人并不需要这种保护,希望自己的知识能够汇入公共信息资源,得到广泛的传播,但现在的知识产权法并没有这方面的具体法律条文,使这些本来可以进入公共信息资源的信息被迫限制了传播。

三、结语

篇3

1.1资料管理中数据记录和内容整理不够完整和统一

以水利工程中的水库枢纽工程竣工资料整理为例,由于所记录的数据前后资料不统一,这就造成在技术管理和归档时影响到了最终的实施结果。可见,当前资料管理中数据与内容整理不够完整也是当前水利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工程施工报告和竣工报告中,经常会出现数据不统一的问题,甚至在同一个技术管理环节也有可能出现不同的数据信息,这无疑是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失误,若是在必要的防汛资料或是水位数值记录方面出现错误,那么势必对工程施工的质量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此外,针对数据内容的归档审核环节也没有落实到位,相关的水利工程技术文件资料经常会存在不完整甚至是缺少技术总结的现象,这显然是技术资料管理工作亟需强化的重要环节。

1.2资料搜集与归档工作欠缺规范性

由于水利工程建设本身在施工规模以及周期方面相对较长,这对于技术条件本身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针对施工技术勘测以及工程技术运用等环节的技术资料整理是体现工程施工环节相互融合的有效手段,这对实现水利工程技术施工管理极为重要。然而由于工程设计变更或是技术革新等问题的出现,针对技术资料整理工作的开展是极其必要的。当前水利工程在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方面无论是技术资料的搜集还是资料归档都缺少了必要的规范化指导,档案工作本身显得极不合理。

2水利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改进措施

2.1从思想上重视水利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开展

作为水利部门技术管理实施的重要依据,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不仅将作为水利施工建设的凭证,同时对于工程建设本身也有着积极的指导与促进意义。现阶段,水利建设部门需要从思想意识中提高对技术资料管理的重视,切实将技术资料管理的重要性落实到具体的档案管理各个环节之中,促进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从规范化管理和现代化管理角度来看,水利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实施将成为现阶段水利建设部门面对的首要问题,这对于工程档案建设也具有积极的推动意义。技术资源管理从前期的项目立项、技术设计以及正式施工到后期的竣工技术管理都应当做好必要的技术整理与记录工作,完善技术资料补充与配置。针对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可采取一次性资料整理的方式,而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由于施工周期较长,就需要将技术资料管理落实到工程施工的不同环节,实现施工技术与资料管理的同步开展。

2.2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开展应当与工程建设同期执行

从根本上体现水利工程建设与技术资料管理的一致性,其最终目的旨在更好地保证工程技术资料整理的完整性和科学性。从这一目标出发,首先,在合同协议签订环节就可对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管理提出相关要求,就其中的资料质量以及完整度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次,在对水利工程施工进度进行监督与管理的过程中,对技术资料管理内容展开必要的检查,若是在检查或是验收过程中出现资料不完整或是不真实等问题应当及时进行整改。最后,针对施工技术及资料管理之间的同步执行问题还可在工程实际竣工之前建立资料管理小组,就档案资源验收及检查等问题展开实施,确保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的准确性与完整性。

2.3从人员培训方面突出技术资料管理的规划化

通常水利工程施工过程技术人员配备较为充足,而针对其中资料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却相对较为稀缺,因此从技术资料管理的规范化角度研究,针对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以及课程讲授是不可缺少的,甚至可以通过专家现场指导的方式来提升技术资料管理人员的综合技能,促进档案整理与归档工作的有序开展。除此之外,专业化的学习过程也至关重要,这是管理人员自我素质提升的重要过程,同时对于后期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实施也有积极的促进意义。技术资料管理的细节方面,一般文件应尽量保存原件,或是复印件附加公章,文件字迹应当尽可能清晰,保证图表图样的整洁,无论是任何形式的技术资料都应当与规范化的存档要求相符合。

3结语

篇4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集中体现。为了更好地推动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相关部门理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以达到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职能的目的。而数字化城市管理便是一种借助高科技信息管理系统,积极处理对社会公共利益及人民群众利益有直接影响的城市公共问题,以促进城市管理水平及管理体制革新的管理方式,它的出现符合中国社会的发展需求。近年来,鉴于中国城市化水平的持续升高,城市管理问题也接二连三的涌现。由于城市管理问题的不断升级,传统的城市管理方式已然无法适用中国社会的发展,社会呼吁城市管理进行技术创新。数字化城市管理可借助多项数字技术的使用完成对管理目标空间上及时间上的精准定位,缩减巡查及处置人员,节约管理成本,促进管理效率的提升,最终推动节约型城市的发展。由此可知,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推行对于城市管理方法、技术的创新及中国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言都是特别重要的。

二、当下数字化城市管理存在的不足

1.公共机构职能重叠,办事效率特别低。就我国数字化城市公共机构而言,它们所具有的职能重叠及办事效率低下的现象是特别严重的。之所以出现这一现象最主要的原因有如下几个方面:其一,各公共机构职能划分不明确;其二,机构改革不彻底;其三,上级机构管理不科学;其四,基础机构认识不正确;其五,内部诸多因素的制约等。

2.发展不均衡,资金短缺,高科技人才匮乏。事实上,我国城市管理机构的信息化水平还是比较高的,然而基层机构的信息化水平却特别低,同时各机构间还存在发展极不均衡的情况。大多数机构没有,抑或仅有特别有限的可利用专项资金。熟悉信息化建设的人都知道:信息化建设除了开展项目时需进行一次性投入外,还应进行系统的日常管理及维护、设备的更新等,这些均需要资金,所以政府的投入及支持对于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发展是特别重要的。此外,我国高科技人才匮乏这一现状也给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许多阻碍。

3.数字资源未进行统一的规划,未实施相应的整合。城市数字化属于一个特别庞大的系统,其信息量特别大,同时其信息也来自许多部门,因此其信息整合的任务便特别繁重,当然所牵涉的范围也特别广,比方说软件、人才及服务等等。现实生活中,与城市管理有关的机构在实际管理时均存在以自我为中心展开信息化建设的现象,尤其是市政、交通及公安等机构,创建了诸多面向行业主管机构的纵向信息项目,此类信息化项目均由机构自主决策,各机构间缺乏必要的协调,最终便导致了各信息系统相对独立,缺少应有的共享机构及信息交换平台的局面出现。

4.公共机构服务管理意识低下。众所周知,公众需求系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核心。然而我国在进行数字化城市管理的过程中却出现了公共机构服务管理意识低下的情况,就算是基础的数字化对外服务组织,其员工的服务管理意识也亟待提高。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由于传统政府机构受强化管理、弱化服务意识影响特别深的原因造成的。

三、促进数字化城市管理效率提升的措施

1.科学规划,创建完备的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数字化城市管理所牵涉的内容特别多,它不但涉及到了信息技术的运用、各政府机构,同时还涉及了人员及职能的整合。完备的体系是数字化城市管理得以顺利开展的可靠前提及有力保障,而先进的技术则是数字化城市管理得以正常进行的手段。为了更好地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有序开展,政府理应统一牵头,创建完备的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如此我国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此外,鉴于搞好数字规划系数字化城市创建的基本原则之一,同时其也属于进行现代城市规划必须要做的事情,因此城市管理者理应展开统一规划,解决管理及标准等方面必须解决的问题,以推动中国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2.优化城市公共机构职能,促进其工作效率的提升。为了促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发展,城市各公共机构不但应改掉机构繁多、人员冗杂及办事效率低下的不足,同时还应优化机构自身职能的划分,以提高自身工作效率。相关部门理应以数字化城市政府机构为着眼点,优化城市政府机构的性质及职能,促进机构管理层次扁平化,优化对外服务窗口,促进机构人员工作主动性及积极性的提升,最终实现提高其工作效率的目的。

3.强化城市公共机构服务管理意识,促进其服务管理水平的提升。群众满意系数字化公共机构服务管理理念的重心,数字化公共服务机构的工作均应围绕群众满意度展开。鉴于群众对于公共服务机构提出的审美、服务及产品等诸多需求,所以,数字化城市公共机构理应于强化服务管理意识及提高服务管理质量的前提下,做好群众服务管理,明确关键服务管理策略,并借助各方面的创新提高群众对自身服务的满意度,最终促进自身服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4.强化城市管理团队信息素质建设,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信息化人才。数字城市并非仅牵涉技术及工程,它属于一个兼容性特别强的概念,主要涉及如下领域:其一,技术;其二,管理;其三,人文;其四,经济。数字城市建设并非高新技术产品和信息基础设备的简单堆砌,它更重视体制的改革及机制的改革,以对现行政府组织机构、运行方式及行政流程展开重组及再造,让它在信息技术的引领下,进行更好地运转,所以管理团队的信息素质建设所具有的作用是特别巨大的。为了更好地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者还应跳出传统思维的限制,以现行信息化要求为依据组织及协调管理。此外,信息技术人员还应给予业务工作应有的重视,并借助信息技术的使用进行数字城市化管理。

四、结语

篇5

一年级学生识字,存在问题是课内积极识记,走出教室无人问津,学得快,忘得也快。解决这一问题,关键还在于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与持续上。

根据寄宿制学校的特点,我将每次的语文小课和一日三餐后的10分钟时间乐称为“正餐+点心”识字游戏时间。识字正餐时间,孩子们与字宝宝们“打声招呼”后,就开始选择自己喜欢的游戏巩固生字,有猜谜语、摘苹果、定时认读……识字点心时间分为早、中、晚三次,户内户外相结合,学生兴趣十足。

下面具体讲一下识字点心时间的游戏玩法:

一.早餐点心(户内)──挑战需要勇气

①识字擂台:看谁在最短的时间内正确认读所有的生字。(挂擂主牌)

②勇过同心桥(见图):师徒互帮互助后老师抽读,读对一个字或词则师徒往桥中心前进一步,比一比哪一对师徒最先汇合。

(游戏闪光点:活动气氛浓,参与者兴奋;不足:参与面欠窄。)

二.中餐点心(户外)──剪刀石头布,碰碰我的运气

①两个组:两人对坐,将卡片叠在一起,剪刀石头布后,赢者拿一张卡片认读,对的放在自己一边,连续“对峙”直至读完卡片,五局三胜制,胜者领取一颗“星星”。(认读时也可加入组词)②四人组:两人一队,每队各派一人进行剪刀石头布,赢者读卡片后让同队的另一位从起点向前跨一步,比一比,哪一组最先到达终点。

(游戏闪光点:参与面广,在此基点上,孩子们可自由重组队员,重新编排,兴趣浓厚;不足:学生剪下的卡片易丢失。)

三.晚餐点心(户内户外皆可)──快乐下棋。

①同起点同终点;②异起点同终点;

本游戏涉及棋谱的来源。棋谱可由教师针对班级学生兴趣自制,也可

收集各类棋谱,如孩子们数学学具盒中的“加减法游戏棋”棋谱、平时经常性玩的飞行棋棋谱。棋谱常换,以满足孩子新口味,保证孩子们在游戏中识字的兴趣。

游戏时,二至四人一组为宜,将字卡放入棋谱格内,掷骰子下棋。走入格内“休息”时,读字卡或组词。字卡或组词正确的则有机会按格内“暗语”行事,一旦看了,非“行”不可。

篇6

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保证保险合同具有担保合同的性质。法院审理保证保险合同纠纷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时,适用保险法,保险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担保法。由于上述司法解释稿尚在征求意见阶段,还没有被赋予法律效力,姑且可以看作是一种学术观点。2004年,保监会《关于规范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2004]7号),规定“严禁将车贷险业务办成担保业务”。因此,就保险、法律的理论学术界和保险实务界来说,意见分歧很大。

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法院和法官认为保证保险虽然有某些担保的属性,但还是应该归为保险。其主要的、核心的理由是:虽然保证保险某种程度上具有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功能,但是,界定民事法律行为法律性质的依据应当是该行为本身而不是行为的目的或者功能。无论银行是否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作协议,特定的保证保险关系的成立,还是必须以借款人就特定的汽车消费贷款向保险公司投保并签订保险合同为前提。保险关系更加符合合同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应该指出的是,保证保险作为未经保监会核定的业务,其经营是违法的,其违法利益不应当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因此在法律意义上有关保证保险的合同均应属于无效合同,对此保险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但这一观点若被采纳,其影响范围将会很大,实践中是否可行尚难预料。

2.保险单与业务合作协议之间的效力优先的问题

关于合作协议与保险条款的关系,鉴于实践中保险合同订立在合作协议之后,故银行接受与合作协议不一致的保险合同,则应视为银行和保险公司在特定保证保险关系中达成了以保险合同约定变更合作协议相应约定的默示协议。但如果银行和保险公司在合作协议中已明确约定保险合同和合作协议约定相冲突时以合作协议约定为准的除外。

3.保证保险合同的效力

《保险合同》与《借款合同》系两个相互独立的合同和法律关系,相互之间不应当理解为主从合同关系。因此,法院对借款合同和保险合同之间的效力问题产生了分歧。我们认为,保证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投保人(借款人)基于借款合同对银行应负的还款义务,如果借款合同无效,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就失去了保险利益,根据《保险法》第12条的规定,保险合同也应当归于无效。

保证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投保人的依据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应当履行的还款义务,即合法的债务。投保人可能因非法借款(骗贷)或不当得利(借款合同未生效,使其丧失取得贷款的法律依据)使其对保险标的丧失保险利益,因为保险利益是受法律承认或保护的非法骗贷和不当得利均不应受到法律承认和保护。1

4.资产管理公司能否把借款人、担保人、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

对于将借款人与担保人作为共同被告的问题是不存在争议的,而能否将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则存在截然不同的观点。实践中多数法院认为,保证保险合同和相关消费贷款合同是互相独立的,彼此并无主从关联。故除确有助于便利诉讼、解决纠纷的个案外,不宜将两类不同的法律关系合并处理。关于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其保险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出了同样的意见。

本所认为,对于债权人来说,仅就单笔贷款而言,贷款合同中约定了借款人的投保义务,而保险合同中保险事故的发生则是借款人未及时履行借款合同,两个合同相互依存,将借款人、担保人以及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并不违反一案一诉的原则,况且,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并无所谓的“一案一诉”的诉讼原则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采取分别诉讼的途径存在以下不足:

首先,若单独保险合同纠纷,由于保险合同一般会对违约金、罚息等内容约定免除赔偿责任,因此,即使银行胜诉,债权仍无法完全实现。

其次,若单独借款人,尽管可以保证在诉讼结果上的完全胜诉,但保证保险作为对债权的保障措施则失去其实际的意义,对债权的切实保障不足。

再次,若将借款关系和保险合同纠纷分别诉讼,人为地加大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时间和成本。

5.保险公司的抗辩权可能对资产管理公司造成影响

虽然资产管理公司取代了银行的地位,但是保险公司相关的抗辩权是依然存在的。

(1)保险公司的先诉抗辩权问题

实践中,银行不债务人及经销商,仅保险公司的案件比较多。其的依据为银行、经销商、保险公司签订的关于合作开展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的“三方协议”以及保险公司向债务人出具的保险单。突出的问题是,为查清基础合同的履行情况,保险人能否主张先诉抗辩权,要求追加债务人及担保人参加诉讼。

现有案件中出现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车辆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条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约定:“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先行处分抵(质)押物或向担保人追偿以抵减欠款,抵减欠款后不足的部分,由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规定责任赔偿。”保险公司往往据此享有先诉抗辩权。如果银行未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前,单独保险公司,法院应当以银行尚不能就不保险合同行使债的请求权为由,裁定驳回银行的。如果银行将债权人、经销商、保险公司一并提讼时,法院可判决保险公司对处分物的担保或向担保人追偿后不足的部分承担保证保险责任。

有法院对以上问题持相反的意见,因为,保证保险合同并不从属于借款合同,也不是对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1,因此,不存在银行主张保险债权前,必须先借款人或先处分抵押物问题。这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个二审判决中得到了确认。

(2)保险人基于保险单的背面条款的抗辩权

保单背面条款属于有效的合同条款,对保险单上载明的当事人各方具有拘束力。但是,银行作为被保险人,并非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而只是关系人。因此,保险单的背面条款并不能当然地对被保险人产生效力。因此人民法院不能单纯依据保险单的背面条款而免除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而要结合其他相关的协议加以考察。

(3)保险人因投保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而产生的抗辩权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和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若保险公司有证据证明投保人存在故意的,将极有可能免除保险责任。这种风险对资产管理公司而言是存在的。

(4)关于贷款诈骗对保险的影响

目前,只要有证据证明借款人在贷款和投保时所提供的部分文件虚假,保险公司为达到免赔的目的就会采取刑事报案的形式要求公安机关介入。但是,根据目前个人贷款的程序规定,许多贷款和投保所需的文件形式过于格式化,对于许多具备还款能力的当事人来说是无法取得的,因此提供部分虚假文件不能等同于“具有诈骗的犯罪故意”。

在法律上,确定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犯罪,应当考察当事人在办理贷款和投保时在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不应仅依据公安机关是否立案、人民法院是否制作调查笔录进行判定。对此,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应当避免轻易介入经济纠纷,防止他人以此逃避法律责任的承担。

参考文献:

[1]王全弟主编,《债法概论》[M],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9月版。

[2]王利明主编,《中国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C],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3]陈贵民,《民商审判案例与实务》[M],群众出版社2004年版。

[4]陆永隶主编,《金融贷款担保案例评析》[M],法律出版社,2000年1月版。

[5]吴志攀主编,《金融法律典型案例解析》[C]第二辑,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9月版。

[6]韩良主编,《贷款担保法前沿问题案例研究》[C],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年8月版。

*中山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1参见王全弟主编的《债法概论》115页,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9月版。

2参见《合同法》第41、42、43条,学者对此的相关理解可参见王利明主编《中国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181页,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有抵押担保的债权后,可以依法取得对债权的抵押权,原抵押登记继续有效。

2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相关案例见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案[2001]1024号。转自陈贵民《民商审判案例与实务》308页,群众出版社2004年版。

3参见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案[2002]4110号。转自陈贵民《民商审判案例与实务》314页,群众出版社2004年版。另一个相关案例可参见陆永隶主编《金融贷款担保案例评析》第4页,法律出版社,2000年1月版。

篇7

财务资产管理相关的信息源,是指在财务资产管理中心根据要求所提供的数据,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种指标。在公司的财务资产管理模式发生转变的同时,也要求公司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的相关模式能够由原来的核算管理型转变成管理核算型,由原来单纯的财务资产的数据集散地转换成财务资产相关的综合信息源。想要达到这一目的,就要把目前公司中财务资产管理中心所具有的职能实行一定的划分和分离,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不应仅仅是简单的汇报与总结,应更加倾向管理型的核算工作;同时也要对现有的硬件设施进行充分的利用,将信息化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进一步加快财务会计数据传递速度,缩短各类数据在传递时所使用的时间,为财务资产能够及时、有效地形成综合信息,并据此实施各类专项工作的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完备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当前公司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存在三个问题,一是管理制度中缺乏体系性;二是某些制度缺乏实际操作性,内容太过宽泛;三是缺少主要制度。在公司的实际运营过程中,这些不足给公司的运转,尤其是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因此进一步加强公司财务资产管理的制度建设等相关工作。

1.对于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缺乏一定的体系性问题,公司可以在运营过程中通过提高财务中心的理论、政策的研究水平来进行解决与克服,在制定制度时,要注意语义清楚、层次分明以及用词准确,对于实体性的制度,在制定时则要注意制度应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内容要具体,同时还要联系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2.由于公司中的某些制度缺乏应有的实际操作性,内容太过宽泛,在制定制度时一定要通过进行细致、深入的调研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相关的实践工作经验。财务人员应该深入基层,加强对于本公司在生产经营中的特点的了解,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的制度。

3.由于一部分公司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中缺少一定的主要制度,在实际的工作中以及制定相关制度的同时,还要注意要从系统、全局、整体的角度来看待公司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三、结束语

篇8

(一)集团公司的资金集中度不够

集团公司下属成员单位,在地域分布上,存在“点多面广”,目前,各成员单位资金分散,账户用途不明已经成为集团资金管理中最突出的问题。这一方面使得集团总部缺乏对资金的统一管理和筹划。围绕集团公司的战略目标对一定期内资金的取得和支付、各项收入和支出作出具体安排,缺乏准确的现金流程预算。难以做到资金流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分析;及资金存量管理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

(二)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力不够完善

集团公司拥有大量成员单位,内部管理幅度很大,各成员单位的管理水平存在差异,于是各成员单位执行《货币资金内部管理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就存在了差异;有些成员单位的领导片面追求效益最大化,没有切实了解资金管理的重要性,使得成员单位使用资金过于随意。

(三)成员单位的现金收支预算缺乏有效的掌控

全面预算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企业资金的预算控制和管理,对提高制度执行力,完善其管理职权、管理流程,确保资金安全和提高资金效益等都具有重大的意义。现金收支预算是资金管理的重中之重,以资金的收取为依据,相应的作出资金的支付。俗称“看菜吃饭”。当各成员单位支出大于收入,造成资金面的紧张,给集团公司造成拆东墙补西墙,使资金管理混乱无序。(四)资金管理监控机制不到位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重要在工程保修金、保证金回收这个环节上。由于工程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后方可回收、工程保修金需要在工程竣工验收后2-5年才能回收,客观上造成了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难度,导致集团公司资金的沉淀。

二、企业资金管理的解决办法

(一)提高企业资金集中度

解决集团资金集中度不高问题应由集团公司的内部银行来付诸实施,在整个集团当中,必然会存在某一个时间节点部分单位资金存在结存,部分单位存在短缺,当各成员单位收付工程款时,应由内部银行统一结算,收付,调度。内部银行不应简单记账,对各成员单位的资金要了如指掌,当发现问题必须向集团高层提出报告,支付款项的顺序应当明确,特别是还贷周期,年度时间,春节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资金控制尤为重要。各成员单位的开户银行只能支付一般的日常开销,杜绝各成员单位开户银行收付工程款。内部银行应有效运用集团的资金存量,积聚沉淀资金,变分散、闲散的资金为集中、统一的资金,实现规模经济,增强企业集团的内源融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有效执行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制度首先应从经营理念着手,集团应找准市场定位,实行资金全程监控。集团公司发挥自身优势,投标前应加强控制,科学合理的筛选投标项目,并做好全程监控。特别是一些需要垫资施工的投标项目,还应认真全面考虑垫资期限,利率水平和自身承受力以及对方企业的履约能力。应在充分调研后合理确定投标价,这样即保证了不盲目投标,消除完工后垫资款可能变成拖欠款的因素,也能保证工程款按期计量支付,各项保函保证金的及时回收,从而保证资金流的良性循环。建立资金网络管理信息平台,规范资金支付的科学性、程序性。随着集团公司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运用,计算机网上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将集团公司的工程款收入与分包工程款,材料款等款项支付纳入了计算机统一的信息平台上操作。同时规范了集团公司各项资金支付的审核、审批流程,明确公司各项经营者的管理权限。由于异地成员单位项目与本地成员单位的项目实行同样的审批程序和标准。因此集团公司能对各成员单位的合同审批、兑现审计、结算审计进行有效监控,保证了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各成员单位应依托几支与集团公司长期合作有实力的分包队伍进行招标必选,充分利用分包队伍的资金和人员将一些总包合同中约定的垫资压力转嫁给分包队伍使项目资金真正做到以收定支,避免了因不熟悉市场而出现的风险。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要求每月编制付款计划上报公司流转审批同时对在建项目实行以收定支,切块使用的原则将分包款及材料款等资金的支付通过公司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审批平台进行审批。对于在建项目资金短缺时必须提出借款申请填写《临时用款申请报告》,在得到成员单位及集团公司二级审批同意后才能办理借款,同时承担该笔借款的使用利息。在严格执行工程款支付审批制度外,成员单位在控制付款流转中充分考虑到分包商与材料商的资金压力采取先急后缓,先分包商再材料商的原则操作尽量缩短网上办理流程的时间,起到了雪中送炭和合作共赢的效果。开设和管理银行账户的规范要求。根据《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规定,集团公司及各成员单位开设银行账户必须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同意。银行账户开设必须执行双印签制度(有单位印签、有企业领导印签),集团公司对各基层单位银行账户开立和使用、是否及时清理等,开展定期、不定期以及专项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加以处理,以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促进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公司对资金的监控力度。

(三)加强预算控制,集中资金管理,增强资金的安全性

成员单位预算费用的控制,按照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进行管理,所有费用管理均纳入公司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上费用报销审批流程执行。特别是异地成员单位的业务招待费及机票均须通过成员单位及集团公司领导面批和网上审批两项程序控制,便于集团公司对异地成员单位全面预算进行动态监督和检查。通过实施预算管理,杜绝了账外资金和账外银行账户的出现。对施工企业来说,工程项目是利润的主要来源,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就是要保证施工生产能按计划进行,项目资金运行状况在一定程度上是项目部经济运行质量的体现。因此,集团公司实行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落实项目、成员单位和集团公司年度预算的编制与审核,资金预算管理纳入公司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审批流程把资金收款与支付的职能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工程项目,责任到人。同时,预算费用的控制按照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进行管控,所有费用管理均纳入集团公司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网上费用报销投资理财审批流程执行,便于公司对全面预算管理进行动态监督和检查。企业资金的实施预算管理,同时也杜绝了账外资金和账外银行账户等情况的出现。为保持公司资金运行正常,集团公司领导应特别重视资金预算计划管理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控制和分析。具体工作中,对工程项目的收付款工作,在掌握情况的前提下按旬编排计划、按周编制项目收付款报表,及时反映资金动态信息;在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方面,体现出公司资金管理的基础工作比较实;在抓好竣工项目销项,催讨拖欠款工作中,集团公司领导、相关条线应经常到成员单位了解情况、指导工作,确保该部分被拖欠的资金及时收回。

(四)有效监督资金管理工作

资金管理工作中,应重点监督拖欠款的清理回收情况。资金的使用情况,分包队伍资金结算情况,采购资金的支付情况,通过监察加快资金流动,促进资金回笼,保证企业的资金安全。在费用支出中,应重点检测了制度落实情况和违规操作问题,真正做到合理开支,勤俭建企。应规范保修金台账的建立和工程回访保修的制度,减少了修理的损失浪费和推萎,保证到期足额回收保修金及保证金。集团公司内部各成员单位因其所处地理位置分散或其他原因,若缺乏必要的财务约束机制,特别是缺乏有效的资金监控手段,使得集团公司无法对下属企业的资金质量及其运行状况实施有效监管,就容易产生资金账外循环和资金管理失控等现象。所以加强以资金管理为中心的监管对提高集团公司的整体管理及提升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另外提高财务各层次人员的素质,高层次的财务人员应减少决策失误,资金管理是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银行结算手段、信息技术的综合运用,需要具备财务、金融、信息处理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应实行提高和引进并举的人才策略,大胆引进和聘用金融、证券和法律等专业管理人才,增强经营决策的专业化和理性化程度,减少决策失误。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严格遵照法律要求的规费操作,并适时进行培训,接受集团公司对各成员单位不定期的“飞行检查”。集团公司检查的结果告之相关主管部门。

三、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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