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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式法律教育(ClinicalLegalEducation)发端于美国,是一种旨在使学生通过实践和经验学习法律执业技能、培养法律道德和职业责任感的法律教学模式。②诊所式法律教育遵循主体性原则、参与性原则、服务性原则和实践性原则,③其特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在目的上,诊所式法律教育旨在培养学生运用律师的思维方式去思考法律问题、解决实际法律问题;在内容上,诊所式法律教育是一种以参与法律实践为主要途径、从而掌握法律知识和法律执业技能的学习方式,在授课过程中使用真实的案件材料,以学生为主导办理真实案件;在社会效应上,诊所式法律教育是一种服务于社会的教育形式,通过学生直接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使当事人和弱者群体直接或者间接受益。诊所式环境法教育,是采用诊所式法律教育理念、模式和方法,在教师或者环境律师的指导下,学生通过办理实际环境案件培养执业技能和职业伦理的教学模式。④诊所式环境法教学,通称环境法诊所(EnvironmentalLegalClinic,下文将“环境法诊所”与“诊所式环境法教学”在同一含义上使用),是诊所式环境法教育落实到高校教学体系的具体形式。诊所式环境法教学的授课过程通常由集中授课和分组办案两个环节构成。在集中授课环节,由富有理论和实践经验的环境法教师、资深法官、环境法律师、环境保护行政机关的学者型官员、国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等为学生授课。在分组办案环节,学生定时到实践基地(通常是有环境诉讼业务的律师事务所,⑤或者专业的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机构⑥)值班,参与热线答疑、回复来信、接待来访、实地调研、收集证据、查阅法律法规、访问技术专家、走访行政机关、法律文书、诉讼与非讼案件等活动。在此过程中,学生不仅能将课堂上所学的法学知识特别是环境法学知识用于实践,掌握律师办案技巧,还能真实地了解环境法的实施现状,维护污染受害者维护的合法权益。
二、诊所式环境法教学的核心内容
诊所式法律教育应着重训练法律执业技能,促进学生对法律的理解,并以不同的视角和方法观察、分析、处理和评价所处理的案件。⑦在此理念下,根据上述诊所式环境法教学的宗旨和特征,诊所式环境法教学的内容应至少包括电话咨询、会见当事人、案件事实调查、获取证据、出庭、环境纠纷行政处理、环境司法及其专门化、环境律师职业道德引导等八个专题。
第一,电话咨询。通过环境维权热线电话咨询寻求帮助,往往是污染受害者首先想到的维权方式。因此,诊所式环境法律教学的首要环节,是使学生掌握接听咨询电话的技巧。在授课过程中,应至少使学生掌握如下要领。首先是接听电话的步骤,包括如何介绍自己、如何倾听和询问、如何快速记录和同步分析、如何给出专业的答复等。其次是通过电话咨询应掌握的事件发生的核心信息,包括何人(Who)、何时(When)、何地(Where)、何事(What)、为何(Why)、过程(How)以及结果(Result),即所谓的“WHR理论”。再次是在接听电话实践中经常发生的问题,如了解信息不全面、未记录当事人联系方式、未听清问题的主要内容、记录过于简略、缺乏后续咨询计划等,这些内容应通过实例讲授和分析进行提示,避免在电话咨询过程中发生。
第二,会见当事人。会见当事人,是诊所式环境法教学的核心内容,是法律诊所学生提供法律服务的前提,是法律诊所的工作形式与内容的统一,也是法律诊所学生感流与理流的有机结合。⑧由于参加环境法律诊所学习的学生是以“准律师”的身份与当事人接触,所以首先要使学生了解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区别,譬如:律师具备专业的环境法律知识、判断力和法律实践经验,而当事人往往不具备这些特征。基于此,明确学生会见当时人的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了解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确定法律关系、确定应当适用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制定下一步的跟进计划和步骤等等。这一专题还要使学生掌握会见当事人的注意事项,包括通过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以掌握案件的关键环节、随时总结纠纷的焦点、根据法律要素合理引导当事人的陈述等。
第三,事实调查。办理案件过程中所调查的是“法律事实”,⑨这一点是在诊所式环境法教学过程中应特别提示学生的问题。根据案情的不同,可以采取不同的调查路径,如按照时间顺序、因果关系、法律要素或者其他逻辑顺序展开。当然,在实践中,很少有严格遵循其中一种顺序进行调查,往往以一条线索为主线、辅以其他线索进行。在调查过程中,应当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设计合理的方案,采用正当合法的手段,同时避免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⑩这些是学生在这一专题下应予特别重视的内容。
第四,获取证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形式,应与学生逐一分析这些形式的证据之于环境法律实践的意义。这一专题可重点讲授原告和被告应收集哪些方面的证据。就原告而言,应收集证明污染事实存在的证据、证明污染危害事实存在的证据、证明污染损害大小的证据、证明污染与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证据等。被告应收集的主要包括证明自己没有实施排污行为、证明自己排放的污染物无法到达受害地点、证明原告损害由污染以外的原因造成等方面的证据。在这一专题中,还应特别强调收集证据过程的合法性、客观性、及时性等。
第五,出庭。这一专题可以按照庭审的时间顺序进行讲授,特别应当重视庭审材料的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调解等环节。需要准备的庭审材料包括发问的问题清单、词提纲、证据清单或者说明、需要引用的法律法规和证明文件、科学证明材料等。在法庭调查阶段,应着重强调特别授权时陈述事实和回答问题的技巧、举证要领,以及如何提出对对方证据的质证意见。法庭辩论环节需要重点讲授,强调辩论应依据法庭调查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展开,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进行,同时应注意语言文明,不强词夺理。关于调解环节,应强调在不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积极争取调解结案,但在未经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不要轻易提出或承诺调解条件。鉴于这一专题的重要性,可以采用视频资料等多种形式的材料来说明相关问题。
第六,环境纠纷的行政处理。在我国,行政处理在解决环境纠纷过程中发挥着非常大的积极作用。2014年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环境行政处理作出了更加有利于执行的规定,更加提高了行政处理在环境保护和维护污染受害者合法权益中的重要性。在诊所式环境法教学过程中,应使学生熟练掌握以行政处理方式解决环境纠纷的技巧,尤其应当特别强调如下方面:注意搜集保留证据,及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处理;明确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提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合理确定污染损害金额,提出赔偿请求;行政处理失败后,及时做好运用其他法律手段开展环境维权工作的准备;积极运用环境举报等制度和媒体力量维权,配合环境行政处理手段的运用。
第七,环境司法及其专门化。环境司法专门化,即国家或地方设置专门的审判机构,或者现有的人民法院在其内部设置专门的审判机构或组织对环境案件进行专项审理。近些年来,以环境法庭为代表的专门环境司法机构发展较快。201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必将大大推进环境司法专门化的步伐。在诊所式环境法教学中,应使学生掌握通过环境法庭解决环境纠纷的途径,特别是环境法庭与一般审判机构的差异之处,如环境法庭主要形式、案件受理模式、基于不同类型的环境法庭制定有利于环境维权的诉讼策略等。
第八,环境律师职业道德引导。在诊所式环境法教学中,学生以“准律师”的身份参与办理真实的环境案件,因此,为其提供适当的律师职业道德指引,为必需环节。除了一般的律师职业道德之外,这一专题还可以以讨论的形式关注下列问题:律师职业道德之于一般人行为准则的差别;如何面对污染受害者和污染者的委托意愿;如何处理行政权力干预环境司法问题;如何面对当事人“疏通关系”的请求;如何面对自己客户的弄虚作假行为;等等。
三、诊所式环境法教学内容的实施途径
为了在诊所式环境法教学中有效实施上述教学内容,应在授课过程中不断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和知识储备,同时采用适当的教学方法。诊所式环境法教学的有效开展,要求学生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其中至少包括法学理论基础、环境法学理论和实践知识、基本的环境科学知识以及相关学科知识等。首先是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包括民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等部门法的知识。例如,民法侵权理论为环境法律纠纷的解决提供了重要法律资源;诸多环境法律制度,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许可制度等,均以行政法理论和制度为基础;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理论和制度,在环境法律实践中亦有广泛的应用。其次是熟练掌握环境法学理论和实践知识。不仅要深入理解环境法的价值追求、目的和原则,而且要将这些理念基础与环境法律制度相结合,并能够应用于环境法律实践之中。再次是环境科学知识。与其他学科相比,环境法具有显著的科学技术性特点,其产生和发展与科学技术的发展密切相关,涉及大量的技术规范,并且其实是需要科学技术予以保障。掌握环境科学知识,对于顺利开展环境法律实践工作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最后是相关学科知识。在环境法律实践中,社会学调查研究、试验、观察、二手资料分析等研究方法,不仅在环境法学研究中被经常采用,而且在环境法律实践往往也发挥重要的作用,应予重视。
四、总结
1.从危险防御到风险预防
传统的环境法强调对环境污染的控制。此种污染对于人类而言,根据经验是可以预见和估计的,即具有一种盖然性。也只有在此种盖然性之下,国家采取行动才是正当合理的,这就是一种危险防御。如果国家对不可预见的行为进行恣意干涉,就会丧失其正当性,不为法律所允许。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些新的环境威胁正不断增加,如气候变化、新化学物质所引发的具有不确定性的环境风险。此类风险对于人类而言,无法通过经验进行判断,具有预测不可能性、作用不可逆性等特征,在归责方面难以确定。在危险防御理念之下,国家不能对其采取措施。但如果国家放弃,而将人民置于环境风险的威胁之中,同样是不合理与不正当的。所以,风险预防理念由此产生。
2.从目的二元到保护优先
我国原来的《环境保护法》第一条规定了其目的在于保护和改善环境以及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说明我国环境法在立法目的上存在二元性,即在要求环境保护的同时又强调经济建设。此种设置使得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产生冲突的时候,环境保护往往让位于经济建设,致使环境形势不断恶化。对此,我国去年修改了新的《环境保护法》,将“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修改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并强调“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过去的目的二元的理念,强调经济活动与环境保护发生冲突的时候,环境保护能获得优先考虑。
3.从环境治理到生态文明建设
传统环境法在环境保护路径方面通常强调的对环境污染与破坏的治理,较多地使用被动的措施应对环境污染与破坏。并由此形成我国环境法的基本制度体系,对于环境保护具有基础性的作用,但是在实践中这些制度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用。这其中或有制度设计不合理、实施不到位等因素,但根本性的因素在于没有将环境保护融入社会发展之中。党的十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以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由此,生态文明建设成为环境法发展的一个根本理念。
二、环境法理念变革对教学内容的影响
1.环境风险规制理论
环境风险已然成为现代社会环境问题的重要特征,环境风险规制也就成为现代环境法的重要内容。在法学范畴内,风险通常与危险相对而言。对于危险领域,基于制定法和基本权保护义务,国家有责任必须介入,以达到保护个人法益之目的,公民亦可要求国家保护。对于风险领域,除了在客观上完全不能克服的风险外,因国家行政资源有限性以及社会因素的限制,使得国家仅能在一定范围内规制风险,其规制界限在于一国的环境保护政策水平。另外,为实现环境风险最小化,在环境风险国家行政规制之外,还需要社会力量对环境风险进行规制,即自主规制。通常是企业自己设定环境保护目标,按自身特点制定对策,并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行动达到保护环境的效果,优点在于企业能充分发挥自身能动性,找到低成本高收益的环境对策。环境风险规制理论包含了行政规制与自主规制,两者的结合必然可以实现环境风险的最小化目标。
2.统合性环境政策
在环境法领域内,关注整体性环境问题成为一种趋势,即超越环境媒介和部门对环境问题进行规制。过去对于不同环境问题由不同的部门规制,或者按照环境媒介如大气、水、土壤等来规制,此种规制模式会导致在解决一种环境问题之时而形成对另一种环境问题的放任。所以,如果能从整体上解决环境问题,无论是从环境法的角度还是成本效益的角度来看,比起个别的、非全面的规制方式更有优势,这就是统合性环境政策。统合性环境政策需要程序上的整合,即在程序上、组织上的整合,实现环境行政决策一体化,简单来说就是由单一管辖机构在单一程序内做出单一的决定。实体整合方面,要求环境法相关许可的要件事实的实体性审查或决定一体化,在环境媒介之间应注意其相互作用以及环境污染的转移,时间上应注意产品的生产流程以及使用后废弃的各个阶段,尽量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小化、循环化。统合性的环境政策也是当前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体现。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不仅是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制度与措施,加强环境污染与破环的治理,更是要建立新的制度,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之中,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三、环境法理念变革对教学模式的影响
1.加强环境问题意识的指引
我国环境法教科书的体例几乎都是从理论到法条的讲解。从环境法的概念、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环境法律责任、环境法律体系、环境保护基本法、单项污染防治法、自然环境保护法、中国与国际环境法等方面对环境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论述,但总体上存在一种“就法论法”的阐释法学方法,难以达到解决环境问题的实效。对此,在环境法学教学过程中,应针对现实中的环境问题,强化环境法的实践环节,使学生在面对某一环境问题之时,能从多角度和用多学科的方法对该环境问题进行剖析,考察环境问题的社会根源,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干预。这一过程中,具体的环境问题成为教学的指挥棒,环境问题的解决之道也不再局限于法律文本层面,而是随着问题的深入不断采取多学科交叉的方式予以应对。
2.推动环境法系统性思维教育
关键词环境化学回顾与展望
环境化学主要研究化学物质在环境中的存在、转化、行为和效应及其控制化学的原理和方法。它是化学科学的一个新的重要分支,也是环境科学的核心组成部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然科学学科发展战略调研报告》的划分,环境化学的研究主要包括环境分析化学,大气、水体和土壤环境化学,污染生态化学,污染控制化学等四部分内容[1]。
环境化学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970年以前为孕育阶段,70年代为形成阶段,80年代以后为发展阶段。二次大战以后至60年代,发达国家经济从恢复逐步走向高速发展,由于当时只注意经济的发展而忽视了环境保护,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的事件接连发生,事实促使人们开始研究和寻找污染控制途径,力求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60年代初,由于当时有机氯农药污染的发现,农药中环境残留行为的研究就已经开始。这个阶段是环境化学的孕育阶段。到了70年代,为推动国际重大环境前沿性问题的研究,国际科联1969年成立了环境问题专门委员会(SCOPE),1971年出版了第一部专著《全球环境监测》,随后,在70年代陆续出版了一系列与化学有关的专著,这些专著在70年代环境化学研究和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
1972年在瑞典斯德歌尔摩召开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成立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立了一系列研究计划,相继建立了全球环境监测系统(GEMS)和国际潜在有毒化学品登记机构(IRPTC),并促进各国建立相应的环境保护结构和学术研究结构。应该说,这一系列的举措在人类的环境保护事业中起到了里程碑作用。
80年代全面地开展了对各主要元素,尤其是生命必需元素的生物地球化学循环和各主要元素之间的相互作用,人类活动对这些循环产生的干扰和影响,以及对这些循环有重大影响的种种因素的研究;重视了化学品安全性评价;开展了全球变化研究,涉及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等全球性环境问题。同时加强了污染控制化学的研究范围。
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UNCED),国际科联组织了数十个学科的国际学术机构开展环境问题研究。例如: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1989年制订了“化学与环境”研究计划,开展了空气、水、土壤、生物和食品中化学品测定分析等六个专题的研究。
1991年和1993年在我国北京召开的亚洲化学大会和IUPAC会议上,环境化学均是重要议题之一。
1995年诺贝尔化学奖第一次授予三位环境化学家Crutzen,Rowland和Molina,他们首先提出平流层臭氧破坏的化学机制。Crutzen于1970年提出了NOx理论,Rowland和Molina于1974年提出了CFCs理论,这几位化学家的实验室模拟结果在现实环境中得到验证。从发现平流层中氧化氮可以被紫外辐射分解而破坏全球范围的臭氧层开始,追踪对流层大气中十分稳定的CFCs类化学物质扩散进入平流层的同样归宿,阐明了影响臭氧层厚度的化学机理,使人类可以对耗损臭氧的化学物质进行控制。这些理论的研究成果因1985年南极“臭氧洞”的发现而引起全世界的“震动”,从而导致1987年《蒙特利尔议定书》的签订。这充分表明环境化学家的工作已经引起全人类的重视,环境化学已经开始走向全面发展。
我国的环境化学研究也已经有了20多年的历史,自70年代起,在典型地区环境质量评价,环境容量和环境背景值调查,污染源普查,围绕工业“三废”污染,在大气、水体、土壤中环境污染物的表征、迁移转化规律,生物效应以及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工作。近年来,完成了一批攻关课题和重大基金项目等国家任务。“八五”和“九五”期间,在有毒污染物环境化学行为和生态毒理效应、水体颗粒物和环境工程技术、大气化学和光化学反应动力学、对流层臭氧化学、区域酸雨的形成和控制、天然有机物环境地球化学、有毒有机物结构效应关系、废水无害化和资源化原理与途径等方面的工作分别得到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攻关、中国科学院重大重点等项目的支持,取得了一批具有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形成了一支从政府到地方各级行政管理与环境保护部门、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多层次的管理人员与研究人员队伍[2,3]。
在酸雨测量技术、形成机制、物理化学特征、高空云雨化学、大气酸性污染物来源和沉降过程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天然源研究、区域酸沉降模式和酸雨成因、能源与环境协调规划、酸雨区域综合防治和临界负荷的研究方法等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
在环境分析化学方面,从80年代起,我国先后制订出《环境监测标准方法》,《环境污染分析方法》和《环境监测分析方法》等,选取了200多种分析方法,近百种无机和有机物,所用的方法灵敏、准确、可靠,多年来在全国环境监测系统和有关实验室广泛应用。对监测分析方法的统一与标准化,在提高分析监测水平及实验室质量控制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1992~1995年,国家基金委化学部资助了重大基金项目“典型有机污染物环境化学行为与生态效应”的研究,探讨了某些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环境行为、在介质中的迁移转化规律、污染物的环境风险评价、水生天然有机物的起源、表征、与重金属相互作用机理与模型以及卤代烃生成潜力等。在新农药单甲脒的环境行为和生态毒理效应以及有机锡的生态毒理效应研究中取得了创新性成果。首次发现城市水源中的硝基多环芳烃的存在,对多氯联苯等的光解规律和产物毒性提出了新的机理和解释。部分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该工作于1999年获得了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一等奖。
在O3的测量技术、中国光化学烟雾特征、室内大气光化学反应模拟、空气质量模式、汽车尾气高效净化等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其中大气微量组分源排放、大气氧化能力、大气光化学模拟和模式的研究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曾获国家科技进步二、三等奖。
在天然水质变化与水污染控制原理、难降解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物理化学去除与生物降解和高级化学氧化、水质净化的高效生物和絮凝反应器、废水的无害化与资源化、清洁生产等方面取得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成果,获中国科学院科技进步二等奖和国家教委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奖励。
关键词自然环境评价心理学方法
一、研究背景。
21世纪,生物学、法律学、经济学、建筑学及心理学领域的研究者,在探索人类幸福生活方法时,把关注点集中在环境问题及环境与人类和谐发展的问题上。心理学领域,研究人类行为最主要的是探求人类生存环境和人类知觉、认知及学习的因果关系。在某种意义上说,心理过程就是对环境的不断适应过程,就人类发展来讲,无论是个体还是群体,适应环境是其发展的前提。但是,人对于环境的适应不是完全被动的适应,通过认识和实践去改造环境是人类适应环境最大的特点。
环境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借鉴多种科学知识,反应出交叉学科的特点。与其它研究相比,环境心理学一个相当明显的特点是,关心自变量(环境)对因变量(人类心理)的长期效应。
二、环境评价的心理学研究方法。
(一)景观评价的心理物理学研究方法。
20世纪70年代,Daniel等人开始采用心理物理学方法进行景观评价的系列研究。即探求景观的物理特性(例如,地形、植物、水等)与心理反应(例如,选择的喜好、风景的感觉等)的相互关系研究。
景观评价的心理物理学研究方法是把风景与风景审美的关系理解为刺激——反应的关系,再把心理物理学的信号检测方法应用到风景评价中来,通过测量公众对风景的审美态度,得到一个反映风景质量的量表,然后将该量表与各风景成份之间建立起数学关系。所以,心理物理学的风景评价模型实际上分两个部分:一是测量公众的平均审美态度,即风景美景度;另一部分是对构成风景的各成份的测量,而这种测量是客观的。
(二)景观评价的心理学方法。
Daniel认为景观评价的心理学研究方法注重人的景观经验多元分析。虽然在研究程序上景观评价的心理学方法与心理物理学的研究方法比较类似,但是在解释景观选择和喜好时,不是从物理特性上解释,而是运用心理学的各种概念来解释。
1.Berlyne的对照刺激特征(collativestimulusproperty)。Berlyne根据实验美学的研究结果,提出美的反应是人的视觉刺激所具有的复杂性(complexity)、新奇性(novelty)、不协调性(incongruity)及意外感(surprisingness)等相互对照特性与此类刺激诱发的探索行为的函数关系。也就是说Berlyne认为通过不同的刺激类型的特性,可以促使不同唤醒的产生。这就是Berlyne的对照刺激特征概念。
根据Berlyne的对照刺激特征概念,Wohlwill以人工景观、自然景观和二者混合景观等3类景观为评价对象,对人的景观喜好进行了实验研究。结果显示:第一,3类景观中自然景观的喜欢程度最高,人工景观的喜好度最低;第二,无论是自然还是人工,中等复杂程度的景观最受欢迎;第三,新奇性、不协调性及意外感与喜好程度成直线关系。其中,新奇性和意外感与喜好程度成正比关系,不协调性与喜好程度成反比关系。
2.Kaplan的风景审美理论模型。
Kaplan以进化论为前提,以人的生存需要出发,提出了风景信息的观点,相继提出并完善了他的风景审美理论模型,他认为,人为了生存的需要和为了生活得更安全、舒适,他必须了解其生活的空间和该空间以外的存在,他必须不断地去获取各种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去判断和预测面临着的和即将面临着的危险,也正是凭借着这些信息,去寻求更适合于生存的环境。所以,在风景审美过程中,他将人的风景认知中质的信息归纳为,复杂性、神秘性、统合性和明瞭性等4个方面。同时,他又指出人对风景质的要求是既要风景具有可以被辩识和理解的特性“理解性”(Makingsense),又具有可以不断地被探索和包含着无穷信息的特性“探求性”(Involvement),如果这两个特性都具备,则风景质量就高。随之Kaplan又把这两个特性分别在风景信息是否马上使用(即时),还是作为线索使用(推测)两个侧面进行了扩展,于是形成了四维量的风景审美理论模型。
(三)自然环境的减压功效研究。
20世纪80年代初,Ulrich开始将研究的重点投入到自然对人的心理及生理压力的缓解上。首先,他为了解释人对自然环境的感情与美的反应,提出了心理进化模型。此模型详细地描述了人的感情形成的基本过程,其别强调到了人接触新环境时的感情状态。其次,将人对环境的喜好作为重要的感情考虑,并将其视为压力调节中众多情感(如,恐惧、关心、愤怒及悲伤等)中的一份子。由此可见,心理进化论体系,不仅包括美的反应,也包括压力调节、自然的形状及内容等众多情感的反应与生理反应。
近年来,Ulrich等人用脑电图、心电图等精密的科学测试手段,来客观地测量人的情感反应,避免了语言表达测试的种种弊病,使得该理论体系更趋于完善。Ulrich认为,自然风景的作用并不仅仅在于其作为审美对象而存在,它也直接影响着人的其它生理和心理的各种反应,他的研究发现,自然风景往往明显的加速病人的恢复,产生积极的心理反应,而城市风景则延缓病人的恢复,产生消极的心理反应。
(四)原生态自然体验研究。
环境体验课程的目的是借助于教育手段,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使整个社会对人类与环境间的相互关系有一种新的正确理解和态度,使人们了解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紧迫性,激发人们关心环境、爱护环境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培养一批保护环境、治理环境所需要的各种专业人才。保护环境是可持续发展中的关键,而环境体验是推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Talbot和Kaplan在其一项长达十年(1972-1981年)的纵向研究中,对参加野外环境体验者进行了跟踪调查。在这项研究的初期结果表明,所有参加者对原生态自然体验的价值都给与了极大的肯定。经过野外环境体验,与其他人相比,体验者不仅关心他人,同时在自我认知、自信心和日常生活的计划等方面都有极大提高。
在此项研究的中期,通过问卷调查,对野外环境体验者在观察原生态自然反应变化过程中,面临知识、理解等困难时所产生的感情进行了评价。研究结果表明,体验者不仅在野外环境的体验过程中,有意识、自觉主动地学习相关知识,而且不分男女老少都表现出较高的热情和斗志。此项研究的最后两年,研究者主要考察了体验者的支配环境情感。研究结果显示,体验者无论参加时间长短,也不分男女老幼,都表现出无意支配自然,自己是自然的一部分的感觉。这一研究结果表明,人们在直接接触自然的活动中,能提高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认识。
(五)自然环境自身的机能评估。
在物理环境中,动物和植物等有机体与土、水、大气等无机物在相互影响的同时,构成一个统一的体系。目前的研究已经不仅仅关注景观对于土地、空间的利用等自然环境的直接效果,还包括自然环境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内,自然环境和人的关系也成为研究关注的重点。
日本学者青柳等人在制定森林环境保护机能概念体系的基础上,以附近居民为对象,对森林管理基层单位从4个方面:风景保护;和自然亲密接触场所的提供;文化财产与历史遗迹的保护;生活环境是否安定等进行了调查研究。学者横张在林地评价上设定了多种环境保护机能,在居民中实施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概括出8种农林地的环境保护机能:生物生态体系保全;水保全;风景保全;保健修养;微气象暖和;居住环境保全;大气保全和土保全。
论文摘要:环境法是现代国家保障公共环境利益的制度形式之一。受个体行为、政府行为以及违法人者与执法机构之间的不合作博弈等因素影响,环境法规实施的效果往往并不理想。通过讨论破坏行为数量与执法者发现违法行为的概率、惩罚强度以及其它相关因素之间的关系,分析了环境法规实施过程的内在机理,并据此提出了提高环境法规实施效率的建议。
环境法是调整人类在开发利用和保护环境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1)(P40)建国以来,我国先后建立起以《环境保护法》等为基础,以包括“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在内的八项环境管理制度为核心的环境法规体系。这些法规在遏制生态环境危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活动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冲突日益加剧,环境法规的实施效果越来越不能令人满意,其中效率较低的问题尤其突出,以致我国每年的《中国环境状况公报》的基调总是“局部好转,总体形势仍在恶化”。本文运用经济学原理,对影响环境法实施效率的因素及其内在机制进行了分析,并据此提出了提高环境法规实施效率的策略和建议。
一、影响环境法规效率的因素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影响环境法实施效率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个体在行使其环境权利中的“外部性”问题,是影响环境法实施效率的重要因素。生态环境物品本身是不可分割的,它具有典型的“公共物品”的属性,个体的环境权利彼此间是相关联的,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公共产权。随着人口数量的急速增长,以及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人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能力不断增强,对环境的造成了越来越大的压力,生态环境物品日益成为一种稀缺的资源。由于存在负的外部性,出现了企业生产的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的差异。(2yr2-;a}为了追求自身经济利益,企业往往过度地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后果。众多企业对于土地、水资源等环境资源的争相利用,对草地、森林等生态资源的滥垦、滥砍、滥伐、滥樵,往往导致资源的过度开发,造成“公地悲剧”。[3](P1243-48〕另一方面,由于环境物品的公共物品属性以及个体环境权利的公共产权属性,在环境治理活动中,个体间存在着“搭便车”的动机,大大影响环境治理的绩效。以制止环境污染为例,为了争取公共环境利益,本可联合起来与污染者进行集体谈判以避免效用损失,但作为理性经济人,每一个体都希望自己不参与或少参与,尽量地将制止污染的成本转嫁给他人,即企图通过“搭便车”来实现自己的环境权益,结果使污染者得以逃避制裁,公共环境权益遭到侵害。
其次,作为人,政府对于环境目标的偏离甚至背离,也会影响到环境法的执行效果。环境效益具有正的外部性。事实上,由于自然条件和技术因素的限制,治理者基本不可能向享受者收取费用。这意味着治理主体以外的其它个体可以无须付费而免费享用环境利益。因此,要使个体成为治理主体尚存在相当困难。环境治理必须通过委托人指定的人来进行。在现代社会,政府往往扮演这种人的角色。在委托一关系下,由于缺少完善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人可能违背委托人的意志,形成“道德风险”,使委托人的环境权益无法完全实现。作为人,政府有着多元化的目标,除生态环境治理目标外,政府还不得不兼顾其他诸如经济增长、就业、社会稳定等经济政治目标。在决定政府行为的综合目标体系中,并非所有的目标都具有同等的重要性。由于人力、物力及财力资源的稀缺性,它们更多地被用于解决与国计民生相关的近期目标,当众多发展目标发生冲突的时候,地方政府在生态环境治理活动中有意地采取投机行为,作为远期目标的生态环境效益往往被忽视。另一方面,在环境效应的外部化的前提下,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为了追求本地区的经济利益,可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来获得GDP的增长。地方政府之间如此博弈的结果,同样会产生“公地悲剧”的结局。许多跨流域、跨地区的生态环境问题,就是不同地区政府间的不合作博弈造成的。
第三,在理性人假定之下,环境法所提供的行为准则并非直接决定人们的行为,也不可能强制性地改变环境破坏者的行为。从经济学角度分析,违法者的行为取决于它对其行为结果的收益与成本的理性计算。如果环境行为收益大于成本,则理性的个体的选择必然是行动;若收益小于成本,则个体必然选择放弃。根据经济学关于经济人理性的假定,个体是自身效用最大化的追求者,符合“经济人”的全部特征。个体虽不乏对舒适的环境和清新的空气的追求,但在其效用体系中,经济利益仍居于首位。为了获得经济利益,上述个体会不惜损害其它人的环境权益。虽然无法脱离环境法的约束,但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他们并不只是被动地服从法律规定,也会与执法者进行不合作博弈。表现为这些破坏者不仅不服从环境法,而且会通过“钻空子”、逃避制裁等方式有意地实施违法行为,导致环境法规的实施效率大打折扣,公众的环境权益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
二、环境法规实施过程的机理
贝克尔认为,犯罪或违规活动不必归于道德或者个人的素质,它纯粹是一种经济行为。[4](P63)根据“经济人”假定,当某人从事违法行为的预期效用超过从事其他活动所带来的效用时,此人便会从事违法活动。企业或个体有意破坏环境的行为是否会发生,同样取决于其行为的收益与代价(违法的成本)的对比。
假定某一违背环境法者的违法行为数量CS;)与其被发现并被惩罚的可能性(P;)与被判定违规后接受的惩罚(f),以及与他从事其它活动可得到的收入、逃避被发现和惩罚、违法意愿等其他变量之间(综合为混合变量u;)存在着某种关联,这种关联可用下面的函数形式表示:S一艺S;}P}}.}}u})(,,
因为只有被发现而且被认定违背环境法规,破坏者才会受到惩罚,所以对违规者而言,违规是否会受到惩罚是不确定的:如果判定有罪,那么他将因此而为每次违规支付关,否则他将分毫无损,而且还会因从事违法活动而获益。P,和关的任何增加都会减少违法行为的预期效用,因而减少违法数量,即:Sp;二as;<oaP;,及Sf二as~-一上<0(2)a};
一般认为,对于那些对风险持喜好态度的违法者而言,他们对于违规行为被发现并被惩罚的可能性的变化的反应比对接受一定惩罚的反应更为敏感,违规行为发生的数量对于被发现并被惩罚P‘的弹性要大于个体对于惩罚本身关的弹性,即:as;>as;aP;al;-
另外,综合变量u‘的某些要素如个体的收入水平、教育程度以及执法过程中的惩罚形式等,也会影响S;。如果个体能够通过合法经营和生产活动而不是以破坏环境为代价来取得经济收入,那么违法数量就会减少;同样,如果提高个体的遵纪守法程度,也可降低违法数量。
上述分析表明,要减少违法数量,提高违法者被发现并被惩罚的可能性(P})是一种最有效的途径。但问题在于,受执法成本(c)、环境监测技术(t)以及自然条件,如环境行为者的空间分布(g)等因素的限制,P‘的提高是有限的。
即:P}=P;}c}t}g)(3)
在监测技术和自然条件确定的前提下,执法成本(c)是影响P‘大小的重要变量。如果c增,._‘、___._.as
大P}将趋于递减。又由(2’知,蓄<0,则“f将增大,环境法规的实施效率将降低。
一般说来,违法者属于风险喜好型。他们对关的反应弹性要小于对P‘的反应弹性。尽管如此,在环境法的实施过程中,关同样是改变个体环境行为的重要约束条件之一。在不违背“罪罚相当”的原则下,适当地提高惩罚强度是有利于减少违法数量s‘的。这可以解释现实中为什么罚款或行政处罚不能从根本上制止污染和破坏行为,而若将处罚上升为追究刑事责任,则可大大提高环境法的威慑力。当违法者面对刑事责任而不是少量的罚金时,意味着违法的预期成本加大。成本—收益计算的结果,必然引导个体的行为符合环境法要求的规范。
三、提高环境法实施效率的策略
提高环境法实施效率的目标,在于通过改变约束条件,使违法行为的数量最小化。即:
Min艺S;(,,,f,,u;)(4)
提高P;大或改变u‘都可以有效地降低违法数量。其中“,属于综合变量,可以视为外部环境因素。在特定时期和特定地域条件下,u‘可视为常量,这时减少违法行为数量的关键就取决于执法者与违法者的博弈。对执法者而言,可以通过调整Pr关来改变违法者的行为以降低违法数量,达到保护公众环境利益的目的。
提高P,是提高环境法实施绩效的最为有效的手段。这些手段包括改进技术和手段,扩大环境监测的时空范围;强化监督机制,督促执法者尽职尽责;通过界定资源的环境产权,以市场化的方式调动个体维护环境权益的积极性等。
但P‘的提高要受制于执法成本c的限制。由于企业、农户等生产者、消费者个体在空间分布极广,其环境破坏行为类型又呈现为多种方式。特别是在执法者和违法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导致信息障碍。另外,由于技术水平和实施条件所限,大量的生态环境事件还处于不可观察性的状态。如对污染企业的污染状况的监测,存在着很多技术障碍。要实现对所有违法者的行为的监督与检查,其成本之高可想可知。当生产企业或农户与执法部门进行不合作博弈时,这种成本会更大。如现实中环保部门在对污染企业进行排污浓度的监测时,就经常遇到巨大的操作困难,企业往往和环境监测部门“捉迷藏”,使后者防不胜防,徒唤奈何。
在这种情形下,通过改变f的方式,如提高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强度等来影响个体的环境行为就成为一种更可行的选择。在我国环境法的执行实践中,经常出现以罚款或行政处罚替代执法的现象,即对违规者只进行罚款处理或行政方面的批评教育,且罚款数量远远低于其所产生的生态环境破坏的治理成本,根本不能制止违法者的污染和破坏行为,甚至在客观上还纵容了企业的破坏行为。如果增大罚款的强度,使违法者承受巨大的经济惩罚,以至倾家荡产,或者将惩罚方式改为追究刑事责任,则必将增加违法者的风险预期,促使其改变其环境行为。在这个意义上,环境执法中实行“严管重罚”、“杀一做百”,应该是一种不错的策略。1997年,我国首次在刑法中规定了破坏环境罪,包括污染环境方面的犯罪、有关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方面的犯罪、有关植物方面的犯罪以及破坏资源方面的犯罪等四个类型共12种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这无疑标志着我国环境法更趋于科学和成熟。
1、如何科学优化讲授内容实施苏格拉底教学法需要增加课堂讨论环节的学时,需要将课内讲授学时压缩1/3左右。环境法学课程教学内容庞杂、交叉性比较强,如何科学安排讲授内容,既要使教学达到预期的效果、激发学生参与讨论的兴趣,又要突出重点、为学生传授开展课堂讨论和课后学习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是成功应用苏式教学法的关键。笔者的做法是,将教学重点放在环境法学总论部分,并从分论部分的污染防治法、资源保护法、国际环境法中选择几个专题,将学生分为对应的几个小组,各小组独立自主完成内容的学习,并在课堂与其他小组交流,最后教师针对学生认识上的一些偏差进行纠正,对个别知识点做进一步的阐释。课堂情况表明,教学效果非常好,同学们学习、交流的积极性很高,问卷调查中,学生们普遍反映收获很大。
2、设定哪些教学启始问题启始问题是启动整个讨论的关键,所有讨论以此为中心逐层、逐步展开。如何设定教学重点各章节的启始问题,推动讨论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一般而言,启始问题应该满足以下几个条件:没有单一的或标准的答案;可诱发思想冲突,引致学生对给定资料中的思想观念产生更深刻、更广泛的理解。例如:在环境法总论部分“环境问题”一章的教学中,笔者从“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是什么?”这一问题入手,最终将学生们的众多回答,从理论层面归结为“外部效应”和“公有地的悲剧”,并进一步对之进行阐述说明,完成了既定的教学任务。3、如何提高学生课堂讨论的主动性根据笔者多年的教学经验,由于担心犯错,法学专业学生课堂讨论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够强,如何使学生尽快地融入互动的课堂,通过对话的形式使其认识自己,激励自我,学会独立思考,敢于挑战传统,在讨论和争辩中进步,激发出他们的见解,对于苏式教学法的成功应用十分关键。
二、苏式教学法在环境法课堂教学中的应用步骤
1、初步实施阶段在这一阶段的环境法学教学过程中,根据苏格拉底教学法应用的客观需要,对传统的教学环节进行完善:精炼教学内容;明确采用苏式教学法条件下各章节的教学目的;为各章节设定多个启始问题;拟定学生评价的标准与规则;明确课堂讨论的组织形式和规则,并组织实施;根据学生反馈意见对相关标准、规则进行修订。
关键词 人文环境 科学技术发展 新李约瑟命题
中图分类号:G301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Throughout human histo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he humane environment plays an important part as an engine to push different nationalities and different countries in different time on their way to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ummarize the historical experience and lessons, combining with the current China'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reality, if we want to achieve scientific development and technological progress, we must innovate humane environment factors constantly through the art and humanities, cultural traditions, ethics and values, scientific literacy and many other complex, so as to elevate the construction of humane environment to the key position.
Key words humane environment;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he new Needham Thesis
1 “新李约瑟命题”带来的深思
被美国经济学家肯尼斯・伯尔丁称之为“李约瑟难题”的谜团,是由英国皇家学会(FRS)会员李约瑟(Joseph Needham,1900-1995)在其编著的《中国科学技术史》(Science & Civilization of China)中提出:“如果我的中国朋友们在智力上和我们完全一样,那么为什么像伽利略、托里扯力、斯蒂文、牛顿这样的伟大人物都是欧洲人,而不是中国人或印度人呢?为什么近代科学和科学革命只产生在欧洲呢?……”它表明了一个事实,即古代中国为人类科技发展中做出了卓越贡献,但近代科学成长发展于欧洲文明。
在2007年的伦敦DEMOS会议上,剑桥大学李约瑟研究所所长古克礼教授重提李约瑟难题,继而抛出第二个问题:“当前中国科技和经济发展这么快,中国有无可能引领下一轮科技革命”?这一“新李约瑟命题”比 “李约瑟难题”更难回答,即一是要对中国的科技现状进行分析,二是要对科技革命进行预测。要准确判断中国既成的科技现状并进而预测科技发展的趋势,首先应分析影响科学技术发展的因素,即包括由科学技术规律所决定的内在因素和非科学技术规律所制约的外在因素。
2 影响科学技术发展的人文因素
影响科学技术发展的外在因素中,文化因素所决定的人文环境对科学技术产生的影响虽然不及政治、经济因素极具速效且显见,但是对科学技术长期的潜在的推动力和制约力难以估量,是巨大且意义深远的。
2.1 人文环境的界定
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人文环境是在自然与历史的演进中,随着自然科学技术与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以哲学、文学、艺术等为代表)之间的相互碰撞、相互渗透、相互交融下而形成的长期、自然、平等、宽松的环境。
2.1.1 人文学科的建立
以哲学、史学、法学、伦理学、文艺学、语言学为内容的人文学科是人文环境的思想基础,它对社会和文化艺术中伦理、道德、审美、艺术、哲学、意识形态的研究可谓新学科诞生的酵母,不仅能够为科学技术的孕育提供创意的温床,更能够为科学技术的发展扫清各种思想障碍,提供思想武器。
2.1.2 地域性文化传统
人文环境因地制宜,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物质条件的改变而演变,最终积淀下来的是带有显著地域性的观念形态,代表着该地区人们的人格性情、思维方式、价值取向、伦理观念、精神风貌等等。地域性文化传统通过三个渐进的方式影响科学技术的发展:一是,直接地以传统文化内生的逻辑模式阐释客观世界。这使得以两极矛盾同一体系下看待世界的东方文化重整体、重演化,而以结构量化的理性来看待世界的西方文化重结构、重抽象;二是,以世界观衍生的思维模式探究科学技术。科学技术的理论体系建立在逻辑思维的构架之上,而思维模式包含于世界观之中,这导致崇尚经验的东方文化演进出直观、综合性强的思维模式,崇尚理性的西方文化促成了发达的逻辑演算能力;三是,间接地潜移默化科技工作者的价值观和精神态度进而作用于科学技术的研发过程。深植在科技工作者内心的价值观决定着他们的志趣和追求,不仅左右工作时的事业观、道德观、功利观,更反映在个人对待科技工作时的内在精神。历史已表明,古代中国对仕途的追求和对民间“奇技巧”的嗤之以鼻极大地扼制了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间接导致了中国在近代科技史上的没落,而欧洲文艺复兴后,西方对怀疑精神、冒险精神、求实精神的极大阐扬则推动了近代科学的孕育。
2.1.3 价值观念
从被动认识到主观意向,从内在决策到实践行动,价值观念作为转化的中介桥梁,是个人或群体关于客体相对主体需要是否具有意义的认识和判断,具体表现为好与坏、对与错、提倡与反对等等。它对科学技术发展的影响分为宏观与微观两个方面。宏观的导向作用集中地体现在国家的科技政策之中,科技政策所制定的目标和方向正确,可促进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反之,则停滞或倒退。日本提出的从“贸易立国”、“科技立国”到“知识产权立国”的科技政策和美国的曼哈顿计划、阿波罗计划正是宏观导向的积极例证;微观的导向作用则反映在个人和群体的价值观中,提倡科技的同时正视科技的负面效应,才可能营造推动科技良性发展的人文环境。
2.1.4 科技工作者的人文素养
科技工作者的人文素养包涵哲学素养、艺术素养、历史素养、法律素养等等。它对科学技术发展的影响表现为:通过影响科技工作者的世界观进而影响科技工作者的思维方式,使科技工作者对科学研究产生不同的态度和精神,最终采用不同的操作方法。科技工作者哲学素养的高低程度直接决定科技工作者个人的思维方式,不仅使科技工作者具有更开阔的视野、更活跃的思维和更多元的角度,而且有助于陶冶情操、磨练意志,使得科技工作者在科学的道路上锲而不舍地追求,具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甚至可以激发科技工作者非逻辑思维的产生进而决定其创造性能力的高低。因此,人文素养的微妙差别往往指向的是迥异的科学发展轨迹,甚至于引起科学技术的变革。
2.2 “汤浅现象”中的人文环境因素由图1可看出:科学中心转移的时序依次为:意大利(1540-1610),英国(1660-1730),法国(1770-1830),德国(1830-1920),美国(1920-至今),这表明:当某个国家在某一时期内产生的重要科技成果超过全世界总量的25%,就可认定该国家是当时世界科技活动的中心,这一持续时期被称为科学兴隆期,平均长达80年。
“汤浅现象”中阐述的科学中心转移过程有很强的突变性,原因涉及社会大系统中诸多因素的作用和耦合,其中文化的震荡以及由文化的震荡所带来的文化张力是促进科学技术变革和高速发展的深层次因素。在平衡或超稳态特征的人文环境中,科学的发展也相应地平稳但发展步伐却极为缓慢。只有当人文环境表现出某种动态特征,即文化体系和结构产生大幅度激荡,新旧环境相互碰撞并与产生的文化张力相耦合,才会导致科学技术的革命式跃进,形成并发展一种孕育在新型人文环境下的科学技术。16世纪中期的意大利在文艺复兴运动后成为第一个世界科学中心,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因于它主张平等人权、思想自由,并且这种文化的激荡最终引发哲学认识领域内的文化张力,突出体现在科技工作者重识本体论、认识论、方法论与科学的互动关系上。
3 人文环境是科学技术发展的引擎
纵观人类科学技术发展史,结合“李约瑟难题”和“汤浅现象”所揭示的共性,可以看到任何时代、任何民族、任何国家在其科学技术发展过程中人文环境因素所起的重大作用。当所处时代的人文环境成为科学技术发展的阻力时,文化的激荡将直接导致对旧有环境模式的突破,这种突破带来的直接后果将为科学技术活动注入全新的精神和思想动力,进而引发科学技术创新活跃时代的到来。因此,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实现科技事业的腾飞,必须不断地通过变革文化中的阻碍成分引发文化张力来为科学技术发展提供强大推动力。科学技术的发展与人文环境的革新是一个互动的过程,科学技术渗透到人文环境中不可避免地改变着社会文化结构,促使形成新的人文环境;反之,人文环境的新旧变革又会更有利于科学技术的孕育和发展。
4 未来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
科学技术史的发展表明,科学技术从未脱离过人文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影响科学发展、技术进步的各要素在其领域内营造着有效、和谐的氛围,合力开辟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道路。
4.1 人文环境的发展趋势
未来科学技术发展的人文环境,有赖于包括哲学、史学、法学、伦理学、文艺学、语言学、教育学等在内的人文社会科学的繁盛,有赖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民族文化传统和丰富的文化积淀,有赖于科技工作者的人文素养和社会价值观念的综合提升。如商品中知识含量特别是人文含量的增加、技术中高技术与高文化的联姻,企业中具有创新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复合型人才的招聘,文化产业中人文资源的开发和应用等等,普遍反映着现代社会中明显的人文特征,即科技发展中的人文化。人文环境一改往日的辅、被动性角色,从潜在力量积极转化为主导力量,使得当代的科技发展中不仅有科学和技术的向度,而且有知识和人文的倾向,人文资源将毋庸置疑成为更具高价值、更具创造力、更具战略性的可开发资源。
4.2 未来科技革命的趋势
“汤浅现象”曾以平均80年的科学兴隆期来预言美国的科技中心地位将终止于2008年,贝尔纳曾预言苏联将会是继美国之后的世界科技中心。现实表明,美国仍然处在尖端科学技术的前列并领导着全球的科技发展方向,而继承苏联主体的俄罗斯在苏联解体后其政治经济秩序方面远未达到稳定阶段,更不用提何时能成为全球科技的中心。审视现状,现代科技所创造出来的科技成果比以往任何时期加起来的总和还要多得多,呈现出爆炸式的增长,但同时也得出一项结论:研究近代科学中心转移的“汤浅现象”,已经不适用于国际政治格局多极化、经济格局一体化的今天,仅由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主导世界的可能性越来越小,科学技术活动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独霸世界科学技术的舞台。所以,具有当今时代特征的是大国之间的博弈,若借用国际政治格局向多极化方向发展的趋势这一思想,则未来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必与政治趋势互相影响,将呈现出“多中心”的趋势。
综上所述,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局面下解决科学技术又好又快地发展这一问题,有效地营造能够促进科学技术发展的人文环境是关键。如前所述,中国在近代没有保持住科技的优势并孕育出近代科学,究其原因,人文环境的不协调所导致的观念和文化的滞后、学科设立的缺陷、科技工作者素养和能力的落后以及科技体制的制约等等都是问题的症结。如同“李约瑟难题”是后人对中国科技史的反思,“新李约瑟命题”不可以再度覆辙,中国必须严肃对待自身的科学技术发展,中国在经历了60多年的飞速发展后要引领下一轮科技革命,机遇是存在的,但也存在不少的问题:只谈科技所涉及的政治、经济是不够的,必须考虑人文的因素,将良好人文环境的营造摆在首位,以思想观念的创新、制度体系的创新、学科建设的创新、教育体制的创新、人文素养的创新、战略政策的创新等等为科学技术的前进提供多层次强有力的保证,并且将人文因素融入各个领域统筹看待,把构建人文社会环境的重要性提升至事关成败的关键位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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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专业下的装饰壁画课程,人才培养和教学内容定位必须适应环境设计行业的需要和专业的发展。通过近些年的专业就业回访,我们发现在长三角地区,用人单位对环境设计专业设计师的定位是具有设计创造能力、整合能力及具备审美素养的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由此可见,装饰壁画的教学中必须融入提升学生创造能力及审美能力的具体教学内容。另一方面,作为环境设计专业的辅修课程,装饰壁画仅48课时。有限的课时量导致传统的壁画类应用技法的学习无法大规模展开,教学的重点转向装饰壁画的创作思维方法、画面构图、色彩等基础知识以及引导学生了解、掌握在不同环境下各类型材料的绘制表现方法,从而提升学生的独立创作能力以及协调合作能力等。体现在教学课时分配比重上,装饰壁画设计稿的内容要多于装饰壁画的绘制技法。在教师讲授部分,教师通过对一些经典装饰壁画的评析,使学生能够直观地了解装饰壁画的基本理论知识,培养学生感受、鉴赏艺术美的能力,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在教学实践环节,前期创意草图部分主要以手绘形式在课堂讨论中完成,进入设计稿环节则以电脑绘制为主,手绘、扫描复印等多种方式为辅,完成主体性装饰壁画稿创作。到后期壁画制作环节,则由学生自主在重彩、丙烯、沥粉或马赛克综合材料等装饰壁画绘制手法中选择一种,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主题性装饰壁画的制作。
二、启发式教学理念
装饰壁画课程的特殊性在于兼具较强的实践性和创造性两方面的主要特征,这对学生以及教师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所以,教师教学的重点在于如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而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是否具有积极性,直接影响对其动手能力和创造性的开发,进而关系到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效果。作为一门专业辅修课,将启发式教学理念植入课堂可以很好地提升学生的学习兴趣。在装饰壁画设计稿设计过程中,可以植入启发式教学理念,将学生有限的知识基础最大化拓展,引导学生举一反三。如,启发学生将保罗•克利的画面造型语言与中国的甲骨文造型进行比较,进一步解读西方现代绘画中点、线、面在画面构图、形式语言中的装饰性,并绘制以“当保罗•克利遇见东方的甲骨文”为主体造型语言的壁画稿。教师要努力营造多种创想氛围和模式启发学生的兴趣,帮助学生发挥学习的主动性。通过实践活动,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当然,还要注意一些接受能力较弱的学生,先以调整其心态为主,再分别辅导,以免使这些学生失去学习的主动性。
三、材料媒介的拓展与表现
因为课时量和教学空间等方面的限制,装饰壁画实践教学中所涉及的装饰壁画材料一般是比较传统的绘画材料,如丙烯颜料、国画颜料、石膏板、高丽纸以及木板等。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设计观念的不断更新,综合材料与工艺方面呈现出多元化和多样化特征,这是现代装饰壁画的亮点所在,也是将来装饰壁画的发展趋势。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当向学生强调综合材料对于壁画及周边环境最终视觉效果的影响力和重要性,并带领学生到施工现场或材料市场学习和认识各种材料的特征及其在装饰壁画中具体运用的方法和最终呈现的效果,教育学生将材料的性能与造价成本放在同等重要的考量位置。在绘画材料上,除了传统的各种绘画颜料以外,还有油漆、涂料、硅藻泥等材料,泡沫、大理石、玻璃、塑胶、贝壳、树叶等也可以作为绘制材料,使用剪贴和拼接的方法制作装饰壁画;在表现工具上,除了毛笔,各种刷子、喷枪、叉子、凿锤、刮刀、针甚至竹刀都可以被作为制作特殊效果的绘画工具;平涂、勾线、拓印、喷溅、皴、扫擦、流色、编织、堆砌、镀金镶边等手段,往往可做出各种生动的肌理效果。教师要鼓励学生勇敢尝试不同的材料与造型,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使其创作出不同风格和类型的装饰壁画作品,达到材料、作品与环境三者的完美统一。另外,在课堂练习中,装饰壁画载体的拓展也应该是教师重视的问题。学生不能将目光停留在纸上或是画框上,教师要引导学生从室内空间、环境氛围、装置艺术等多方面尝试装饰壁画载体的拓展,这样不但可以开拓更为广阔的载体空间,而且更切合专业特点,从而创造出更好的作品。在装饰壁画的制作环节,教师可以突破架上绘画的材料限制,要求学生在教学楼走廊的墙壁上进行装饰壁画的绘制。同时,教师要引导学生充分比较在画框绘制与墙壁绘制的不同感受,并要求学生考虑在墙壁上绘制过程中如何协调光线、材料、色调、构图以及表现方法,如何更好地适应和满足使用者的需求,从而使作品产生最佳的视觉效果。
四、注入地域性设计文化元素
全球化是当今的时代潮流,同样也是艺术设计学科的发展趋势。在顺应全球化与传承本地区优秀文化的同时,为了避免因国内艺术设计院校数量不断增长而产生的教育雷同化问题,一定要考虑设计教育的特色性和针对性。地域文化一般是指“本地区源远流长且独具特色,传承至今仍发挥作用的文化传统,是特定区域的生态、民俗、传统、习惯等文明表现”。①它是地域范围内的人们在长期历史过程中创造出来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以饮食、民间信仰、民间建筑等各种形式直观地表现出来。就整个环境设计专业而言,结合地域性设计文化元素已成为高校专业教学中非常重要的研究课题。装饰壁画作为传达城市文化内涵和人文精神的载体,研究者更应该注重其在地域性特征和元素上的体现。所以,在装饰壁画课程的教学实践中,教师应该依托地缘文化优势及地域民间美术的独特性,在保持装饰壁画课程教学的基础上,在课后作业中增加本地调研部分,让学生在具有一定地域性设计文化背景的基础上进行命题创作。如,引导学生将本地的历史文化建筑造型进行抽象、概念化的表达,使之成为文化符号,运用于装饰壁画的创作。
五、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