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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示范村申报材料,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x街道位于x城区中心,辖区面积47.97平方公里,总人口10.6万人,现有27个社区。2006年全街道完成地方生产总值46亿,比2005年增长35.3%,实现财政总收入5.53亿元,增长5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86亿元,增长47.7%,居民人均纯收入4700元,增长14.6%,城镇化率达到37.6%,比上年增长5.3个百分点。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建设“大、新”的目标要求,立足实际,科学规划,精心建设,严细管理,全力打造城市建设第一平台,城区建设、旧村改造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街道经济、社会的全面健康发展。经认真自查,各项指标均已达到村镇建设示范乡镇的要求,现申请参加全市村镇建设示范乡镇考核评比,同时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立足一个“高”字,高起点完善村镇建设规划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历来高度重视规划的龙头作用,早在1992年就聘请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规划制定了《城区规划建设方案》,科学安排城市空间和产业布局,精心规划城市道路网络和配套设施建设,合理划分城市功能小区绿地比例,描绘城市发展的宏伟蓝图。同时,高规格细化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编制了旧城改造、绿化亮化、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等十几个专项详细规划,增强了规划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新区建设后,我们又适应新区建设的需要,聘请上海同济大学规划设计院专家修订了罗庄街道分区规划图,城区规划面积达到15平方公里。2006年,我们又结合当前开展的新农村建设,先后完成了陶瓷商城、万泉商场、建材批发市场、于泉庄金昊小区、湖南崖金湖新村、韦姜屯小区、王庄小区的详细规划,新增详规覆盖面积10万平方米。目前,街道城区详规覆盖率已达到85%以上。
二、突出一个“快”字,高标准抓好村镇建设
一是加快城区道路建设。几年来,累计投资近亿元,先后对城区罗三路、罗四路、罗五路、龙潭路、宝泉路、文化路等二十条道路进行了硬化,形成了“十纵十横”的网格化道路交通格局。并按照高标准建设的要求,全部配套了排水系统,铺设了人行道板,安装了路灯,栽植了绿化苗木,绿化、亮化率达到100%。2006年,我们又投资260万元,对路面损坏比较严重的建设街、宝泉路西段、文化路西段、罗七路进行了重新硬化,硬化路面6.5万平方米,投资150万对罗五路、文化路、商业街人行道重新铺设了人行道板,较好地改善了城区交通环境;投资200万元对罗三路排水系统、宝泉路排水系统、小黑河、电厂河、南涑河等城区排水系统进行了改造和清淤;投资400万硬化了村间道路10条,硬化面积8万平方米;投资156万新建了朱张桥沟东村涑河桥、朱张桥东南村涑河桥两座中桥。
二是加快公共设施建设。我们牢固树立“建设一流宜居城市”的理念,在完善城市功能上狠下功夫,不断加大投入,加快城市公共设施建设。几年来,累计投资20亿元,建成了龙潭公园、宝泉寺公园、罗庄动物园、振兴广场;建成了万泉商城、龙潭商业街、罗四路餐饮娱乐服务一条街、陶瓷商城、建材批发市场和文化南路陶瓷一条街;建成了自来水公司,实现了村村通自来水;建成水冲式厕所2处,设置垃圾箱240个,摆放点90余处,城市功能不断完善。2006年,我们又投资40万元,建成了世纪广场,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投资1.2亿元,建成集生态农业、旅游观光、餐饮娱乐于一体的森罗生态游园;投资3000万元,完成了建材批发市场三期工程,新营业面积1.2万平方米;投资450万元,改造了山西头、朱张桥东北村、窑汪崖等村的自来水管道,更换供水主管道13公里,使全街道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5%以上。
三是加快旧村改造步伐。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大力实施旧村改造,2006年有三个社区进行了旧村改造,其中韦姜屯社区旧村改造总投资800万元,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连泉庄社区旧村改造总投资800万元,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于泉庄社区旧村改造总投资800万元,建筑面积8200平方米。另外还有湖南崖、闫泉庄、朱张桥河北、王庄、朱陈西村、朱陈东村、西山等村正在积极进行旧村改造规划和手续报批。
四是加快完善城区绿化。2006年,我们以争创国家园林城市为契机,大力开展“绿化、美化家园”活动,加大了城区绿化投资,采取见缝插绿、拆墙透绿、立体绿化等措施,全年新增绿地面积22600平方米,补植行道树1800株,栽植各类苗木16000余株,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良好的生活环境、齐全的配套设施,吸引了大量外来投资者,2006年,全街道新上技改投资达到4.1亿元,新上项目21个,新建厂房、车间2万平方米,推动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06年,全街道完成工业总产值188.7亿元、销售收入186.8亿元、工业增加值52.8亿元、利税15.84亿元,分别增长14.2、16.3、35.4、56.4%。
三、着眼一个“细”字,高效能抓好村镇建设管理
一是组织措施严细。办事处成立了城建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城建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村镇建设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设立了建设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村镇建设业务管理、指导服务工作。
根据《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好地发挥省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投入的带动作用,切实推动1000个示范村建设,特制定2011年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1000个示范村。
二、补助原则 一是上限控制。对示范村上报的项目补助资金实行上限控制,并根据示范村大小、建设实际和原有条件等情况,适当确定补助额度。二是重点支持。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三是相对集中。申报项目要具备一定规模,避免出现项目投资过小、数量过多。每个村申报项目1个,最多不超过2个,排好顺序。四是尊重民意。按照基层和农民群众意见和要求确定建设项目。五是奖优罚懒。对于地方投入大、乡村集体和农民主动投入、新农村建设成效突出的,给予适当资金倾斜。
三、补助项目目录 2011年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共10类。一是农村道路建设。包括村道、屯道、巷道的水泥路、油路、铺砖建设。二是桥涵建设。三是自来水工程建设。包括水源、泵房、管线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排水排污工程建设。包括路边排水沟、屯内小河流两岸整治。五是清洁能源建设。兴建集中供气的大型秸秆气化站。省支持最高额度不超过70万元,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和村集体、农民自行筹措。六是休闲文化广场。包括场地整治、设施配备、宣传栏建设等。七是垃圾处理场点建设。包括垃圾堆放场所、垃圾处理场、垃圾转动车等。八是有线电视建设。接入有线电视网络或建设卫星接收装置。九是农户围墙、大门改造。支持示范村改造农户围墙,统一格式,美观实用。十是太阳能路灯建设。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各示范村要按照村、乡(镇)总体规划、建设规划、经济发展规划的要求,提出2011年度具体建设项目,编制《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书》,经市、县两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签属意见后,分别报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申报材料以A4纸张尺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勿超宽、超高),一式5份,示范村留存1份,市(州)和县(市、区)各存档备案1份,报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财政厅各1份。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5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省新农村办供稿)
为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试点工作方案》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卫生应急示范镇(街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我镇卫生应急工作水平。
二、建设标准
建设标准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应急预案、制度建设、应急物资装备、应急避难场所、科普宣教培训、应急队伍建设、风险隐患排查和卫生应急联动处置等九方面标准。
三、申报程序
(一)温峤镇卫生应急示范村(居)创建工作实行申报制。根据市卫生应急示范镇创建工作要求,全镇各村(居)均要开展创建工作。各村(居)对照建设标准要求的9方面内容进行自评,自评分在85分以上的单位,填写《卫生应急示范村(居)申报表》(附表2),于2011年5月底前向镇卫生应急办申报。
(二)镇卫生应急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对符合创建要求的村(居)给予5个月的试点期建设。
(三)温峤镇卫生应急示范村(居)建设试点期满后,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自评打分。自评分在90分以上的村(居),由镇卫生应急示范创建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验收。
(四)被确认为温峤镇卫生应急示范村(居)后,向市推荐评选市级卫生应急示范村(居)。
(五)对已被命名的市和温峤镇卫生应急示范村(居),每年接受一次检查,每3年进行一次复审。复审合格的由镇或市政府发文重新确认;复审不合格的将予以取消。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镇卫生应急示范创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创建活动。各村(居)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补助资金(以下简称“培训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培训补助资金是中央财政预算安排、通过培训机构对务农农民开展科技培训而给予的补助资金。
科技培训内容包括农业技术、经营管理以及政策法规等实用技术和相关知识。
第三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地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的需求和任务,安排培训经费。
第四条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由财政部和农业部共同组织实施。
财政部的主要职责是落实培训补助资金预算,及时审核、拨付资金,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等。
农业部的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申报、审核、检查及验收等。
第二章补助对象及范围
第五条培训补助资金的补助对象为对务农农民提供科技培训服务的培训机构。
培训机构包括各级各类农业院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农业科研院所和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培训机构须按有关要求经公开招标确定。
第六条培训补助资金的补助范围包括授课人员的讲课费、误餐费、住宿费、交通费,以及培训机构用于与培训直接相关的教学耗材、培训资料、购买培训证书等方面的支出。
培训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培训机构的基本建设、培训条件建设等支出。各地不得在中央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中列支项目工作经费。
第三章项目申报及资金拨付
第七条农业部、财政部根据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和各省特色农业发展要求,结合中央财政年度预算安排情况,联合下达各省项目实施县、示范村的数量以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控制规模。各省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农业部、财政部下达的项目实施县数、示范村数和补助资金控制规模,选择确定具体的项目实施县和示范村,并联合向农业部、财政部申报。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的工作基础、项目县和示范村选择的原则、项目实施方案、资金概算、补助内容、组织方式、保障措施等。
第八条农业部负责对各省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培训补助资金分配建议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后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省级财政部门,再由省级财政部门逐级下拨。
第四章管理及监督
第九条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台账,并报当地县级财政、农业部门备案。培训台账应写明每次办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学员及授课教师等。培训台账应由授课教师、村负责人和学员代表三方签字。
第十条培训补助资金在县级财政实行报账制。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凭培训台账和县农业部门出具的检查验收合格证明等材料,到县级财政部门报账。
第十一条培训项目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县级财政部门要设立培训补助资金专账。
第十二条建立项目公示制度。县级农业部门要对培训机构、培训任务、培训内容、受训人员、资金补助及使用等情况进行公示,促进诚信建设,建立可追溯制度。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及时向上一级农业、财政部门上报培训工作的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省级农业、财政部门应于次年3月份前将本省培训工作的完成情况、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等联合上报农业部、财政部。
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培训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检查、稽查工作。
第十五条对骗取、截留、挤占、滞留、挪用培训补助资金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省级财政、农业部门可根据本暂行办法,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一)项目建设情况。一是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按期完成;二是工程建设质量合格,达到工程建设相关标准,有完备的工程质量验收材料。
(二)项目治理成效。项目治理成效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奖促治”项目环境成效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执行。
(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符合《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一是示范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二是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到位;三是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报账程序规范,财务档案完整;四是资金拨付及时,无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
(四)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一是明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设施管理主体,确保治理设施长期稳定运行;二是落实后续运行管理费用,确保环境连片整治的持续效果;三是制定了工程维修、养护、运行等各项规章制度。
(五)项目招投标与公示、公开情况。按照国家和省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招投标程序。示范村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向当地群众公开,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考核验收程序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考核验收由省环保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实行县级自验、市级复核、省级验收。
(一)申请考核验收条件
1.县级自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预期整治目标的,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自验,经自验合格的可向市级环保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2.市级复核。市级环保部门协同财政部门对提出复核申请的示范项目进行复核,并出具市级复核报告。
3.省级验收。经县级自验和市级复核后的示范项目,可向省环保厅提出考核验收申请,并提供完备的验收材料。省环保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示范村进行现场考核。考核验收采取实地察看、抽查记录、召开座谈会,民意测验以及会议评审等形式进行。
(二)申请考核验收材料
申请示范项目的申报材料汇总后装订,一式两份,包括:
1.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村考核验收表;
2.县级人民政府申请验收报告;
3.县级自验报告;
4.市级复核报告;
5.项目实施方案;
6.工程质量验收材料;
7.经评审的财务决算报告;
8.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说明;
9.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县级及县级以上环境监测单位出具的监测报告、县级财政报账材料等。
一、粮食生产补助办法
(一)农资综合直补
1、补贴对象及标准:全县所有种植粮食作物(包括水稻、大小麦、玉米、番薯、干豆类等)的农户,按2011年实际种植面积,中央财政每亩补贴32.7元。
2、申报程序与补贴办法:①通知农户到种植地所在村申报。②各村将申报结果上墙公示5天,群众无异议后,由村负责人签字统一报镇、街道农技站。③镇、街道农技站对各村的材料核查无误后,经农业镇长和农技站负责人签字,在5月15日前报县农技推广中心。④县农技推广中心进行审核,报县财政局批准后,通过“一卡通”一次性发放补贴款。
(二)种植早稻补贴
1、补贴对象及标准:全县所有种植早稻的农户,按实际早稻种植面积,市或县财政每亩补贴20元。
2、申报程序与补贴办法:①通知农户到种植地所在村申报。②各村将申报结果上墙公示5天,群众无异议后,由村负责人签字统一报镇、街道农技站。③镇、街道农技站对各村的材料核查无误后,经农业镇长和农技站负责人签字,在6月10日前报县农技推广中心。④县农技推广中心进行审核,报县、市批准后,通过“一卡通”一次性发放补贴款。
(三)种粮大户补贴
1、补贴对象及标准:对全年种植单季稻和连作晚稻20亩以上、100亩以下的大户,县财政每亩补贴20元;对全年承包土地100亩以上、种植水稻100亩以上的大户,市财政每亩补贴20元。
2、申报程序与补贴办法:①向种植地所在镇、街道农技站申报,并签订承诺书。②镇、街道农技站对申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包括面积、土地来源和生产情况等,核查结果在种植地所在村上墙公示5天,群众无异议后,经农业镇长和农技站负责人签字,早稻在6月10日前、晚稻(包括兼种早稻)在8月31日前上报县农技推广中心。③县农技推广中心进行审核,报县、市批准后,通过“一卡通”一次性发放补贴款。
(四)水稻良种补贴
1、补贴对象及标准:对种植水稻良种的农户,按实际种植面积,中央财政早稻每亩补贴10元,晚稻每亩补贴15元。今年我县水稻良种为:嘉育143、甬籼69、甬优系列杂交品种、嘉花1号、秀优5号、甬糯34、中浙优1号等。
2、申报程序与补贴办法:同农资综合直补,上报时间早稻6月10日前,晚稻8月31日前。
(五)水稻供种补贴
县财政对供应本县农户的县定水稻良种的优质种子实行供种补贴,供种企业降低价格供应农户,降价标准早晚稻常规种子每公斤0.4元,杂交种子每公斤2.4元。供种企业指定为市种子有限公司分公司。
(六)“双百”大户作业补贴
1、补贴对象及标准:对全年承包土地100亩以上、种植水稻100亩以上(简称“双百”)大户自行开展的机械化作业,凡符合“五统一”(机插、育秧、植保、机耕、机收)条件的,市、县财政每亩共补贴40元;凡符合“四统一”(育秧、植保、机耕、机收)条件的,市、县财政每亩共补贴20元。
2、申报程序与补贴办法:①向当地镇、街道农技站申报作业补贴。②镇、街道农技站核实无误后,经农业镇长和农技站、农机站负责人签字后,早稻在8月10日前,晚稻在11月10日前报县农技推广中心。③县农技推广中心进行审核,报县、市批准后,通过“一卡通”一次性发放补贴款。
(七)水稻抛秧盘补贴
对新购抛秧盘,市、县财政每张共补贴0.24元,抛秧盘统一由县农技推广中心按补贴标准降低价格供应农户。
(八)冬种生产补贴
1、补贴对象及标准:对种植油菜5亩以上、大(小)麦20亩以上的农户,县财政按实际种植面积每亩各补贴20元。
2、申报程序与补贴办法:同种粮大户补贴,上报时间为2009年4月10日前。
二、粮食高产创建活动
(一)创建水稻生产示范乡镇
创建省级水稻生产示范乡镇1个、市级2个、县级3个,通过三年(2012-2010年)创建活动,力争示范乡镇的水稻单产比创建活动实施前三年平均增8%左右,全县水稻单产比创建活动实施前三年平均增5%左右。
(二)推进超级稻“双高”工程建设
2012年全县推广超级稻3.5万亩,平均亩产500公斤,亩收入1000元以上,比现有杂交稻(协优46)增产、增收20%。设立超级稻示范村3个,每个村面积300亩以上;示范方10个,面积100亩以上;示范户20个,面积20亩以上;高产攻关田30丘,面积1亩以上。对示范村全额补贴种子,对示范方和示范户50%补贴种子。
(三)开展水稻高产攻关活动
1、高产示范方:要求集中连片面积100亩以上(早稻50亩以上),有相应实施小组,农田基础设施较好,有统一品种和技术,设有高产攻关田,产量达到规定指标。设立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3000元、1500元、800元。
2、优秀示范户:要求集中连片面积20亩以上,应用指定的优良品种,示范带动能力强,产量达到规定指标。优秀示范户每户奖励500元。
3、高产攻关田:要求是高产示范方内设的高产攻关田,面积1亩以上,应用指定的优良品种,采用相应技术措施,产量达到规定指标。设立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0元、500元、200元。
关键词:浙能乐清发电公司 社企关系 青年志愿者 改善
引 言
火电企业为了保证所在地安全及考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基本上均选址在远离人口密集地的远郊等范围。然这样的选址因涉及到征地等较为复杂的流程,易与所在地群众形成一定程度上的紧张关系。不良社企关系一方面容易埋下聚众闹事,导致无法顺利开展生产建设的隐患,另一方面同时有损企业在当地的形象,对政企关系的培养也会带来一定的负面作用。近年来,因不和谐社企关系造成的不良事件日常见诸报端,由此看来,找到改善社企关系的有效方法,并着力执行是较为有意义的工作。
位于浙江省温州市乐清湾区域的浙能乐清发电公司同样在一定程度上被此问题所困扰。该公司团委(下称乐电公司团委)针对这种情况,采取引导,动员,组织公司青年志愿者,依托走村串户勤服务、春泥计划、扶贫帮困、企业村官等各种类型的社企共建活动,结合宣传、帮忙、带领等各种方式方法,一方面充分调动起企业青工着眼社会的积极性,为青年志愿者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思想氛围和提供更为广阔的活动平台;另一方面通过多种活动,积极改善社企关系,收获了较为显著的效果,受到《乐清日报》等刊物的连载报道,并受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各类表彰。
1.总体指导思想
近年来,乐电公司团委按照公司党委“社企共建,和谐共进”的浙能集团党建示范点创建目标,以服务企业为抓手,以化解企业和周边村矛盾为重点,以开展社企共建活动为形式,以建设和谐乐电为目标,坚持不懈地吸引凝聚团员青年的力量,努力发挥团的基层组织作用,积极探索与思考企业团组织参与社企共建的新路子,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产生一定影响力。
2.具体活动形式
近年来,乐电团委始终把服务企业作为团委中心工作来抓。乐电团委成立了浙能乐清电厂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共有青年志愿者116名。五年来,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立足企业生产,服务当地社会,不断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多层次、全方位、深入开展了大量的志愿服务活动,为打造和谐社企贡献着自己的青春力量。
2.1以服务企业为抓手,打牢社企共建的基础
2.1.1走村串户勤服务
乐电青年“走村串户勤服务”活动是公司一项品牌志愿者服务项目,在2009年被评为浙能集团公司团青工作特色创新奖。该项活动自08年以来,已持续开展4年,共为3个村12户当地低保户和两家敬老院改造老化电线,更换节能灯泡,消除用电安全隐患,活动过程中我们还向村民传输安全用电和节能减排知识。
2.1.2计算机志愿者显身手
2007年8月,乐电公司团委成立了乐电青年计算机志愿服务小组,旨在为公司员工及当地村镇提供计算机知识咨询、计算机维护等服务。2008年3月7日,乐电公司17名具有电脑技术特长的团员青年组成现代远程教育志愿队与南岳镇9个村党支部结队,一对一为他们提供远程教育培训。2009年3月13日,计算机服务小组的志愿者们再一次活跃在南岳镇上,帮助该镇18个村对远程教育站点进行了设备改装。
2.1.3志愿者“村官”促文明
乐电团委多次组织青年志愿者协助南岳村镇开展计算机培训及申报文明示范村的申报工作。2011年11月,乐电青年志愿者们得悉南岳镇杏湾一村在申报“温州市级文明示范村”准备的申报材料遇到困难时,立即组织了3位“大学生村官”,全面负责协助村委会开展此项工作,顺利地完成了20余份材料的修改、完善、编辑、装订等工作,获得村委会工作人员的一致好评,圆满地完成了任务。
2.1.4“心手相连、治脏治乱”,为文明乐清添光彩
2011年9月,公司20余名青年志愿者参加了由乐清市文明办组织的“心手相连、治脏治乱”为主题的文明单位志愿者服务活动,20余名志愿者共三次来到乐清城区开展了文明交通,清洁城市等活动,切实为当地市容市貌做出了贡献,受到工作人员的好评。
2.2以化解矛盾为重点,建立互信互助的社企关系
企业从筹建之初,社区居民对机组烟气排放、噪音影响等问题存在一定程度的误解,企业和社区居民在环保问题方面的矛盾较为突出。几年来,乐电团委不断创新办法,化解矛盾,较好地维护了一方稳定,创造了企业和谐发展的外部环境。
2.2.1电厂科普宣传
乐电公司团委从2007年4月起,在当地大力开展“火电厂科普宣传”活动,以自编的《火力发电厂科普宣传手册》为主要载体,大力普及科学知识,传播节能减排常识。
2.2.2参观电厂,实践教人
2006年以来,乐电公司团委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到当地中小学讲授电厂环保知识之外,还多次邀请当地中小学生到电厂实地参观。仅2007年8月31日、2009年7月30日,就分别有当地小学留守儿童100余人、中小学生90余人参观乐电工程工地现场,青年志愿者全程陪同讲解。
2.3以开展社企共建活动为形式,推动社企共建的深入
乐电公司自落户南岳镇以来,积极主动支持地方经济、文化、教育事业。针对南岳镇“地理位置偏僻、外出务工村民多、留守儿童多”的特点,公司团委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文明单位结对村开展“春泥计划”,通过结对助学、邀请参观电厂、赠书、播放专场电影等活动,着力丰富未成年人课余生活,关心当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3.1结对助学,爱心暖人
2006年3月份,乐电公司团委发起了“结对助学”活动,与电厂所在地蒲岐镇、南岳镇贫困学生签订《结对助学卡》,每学期帮他们交纳助学款,还不定期组织去看望他们或请到电厂参观,帮助他们重拾学业、脱离困境。据统计,五年多来,结对助学款总额已达60000元,最高的个人资助金额6000元,共四名学生考上了大学。“授人玫瑰,留手余香”,目前第二批“结对助学”活动正在传承展开。
2.3.2送书下乡,文化育人
历年来,乐电公司团委与南岳镇政府一起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向中小学生赠书活动。活动中,乐电公司团委与南岳镇政府相关人员分别来到南岳镇里一村和杏湾一村,以及南岳中学、中心小学,给春泥计划试点村、中小学赠送《中小学生成长向导》,为青少年们送去精神粮食。
2.3.3播放电影,励志感人
2009年8月,乐电公司团委组织青年志愿者们在文明单位结对村——南岳镇杏湾一村播放安全教育短片、青少年专场电影,帮助中小学生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暑假。2011年暑期,公司青年志愿者来到杏湾一村为该村留守儿童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和海水淡化科普知识讲座,针对性强,受众面广,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2.3.4组织青年志愿者,赠送电脑
2011年年底,乐电公司团委获悉虹桥镇民工子女学校因缺少电脑无法开设计算机课程,立即组织青年志愿者,在虹桥镇团委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为其送去一批电脑,希望同学们能够通过互联网开阔视野,学习更多的知识。乐清日报以《浙能乐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团委为孩子们送电脑》为题进行了报道。
2.4以建设和谐乐电为目标,巩固社企共建的成果
乐清虽然是一个经济强县,但贫富并不均匀,特别是电厂所在地,仍有一些人生活在贫困之中。乐清发电公司落户后,乐电团委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经常开展访贫问苦活动,乐电青年志愿者急人所难、助人为乐的行为在当地获得了一致好评。
2.4.1情系敬老院,冬日送温暖
历年来,公司团委坚持每年春节前夕组织青年志愿者慰问蒲岐、南岳两地敬老院,为院里孤寡老人送上了水果、食用油、保暖物品等慰问品,并打扫庭院,布置上节日的喜庆氛围,让敬老院的老人们欢欢喜喜的过大年,更是通过此举为他们带去来自乐电的温暖和问候,两地敬老院院长均对本乐电公司表示欢迎和感谢。
2.4.2文体活动形式多样,社企青年互动频繁
乐电团委充分依托现有文体设施,组织公司团员青年与所在社区、结对村开展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进一步丰富当地群众文化生活。2008年6月16日,乐电公司团委组织与南岳中学羽毛球联谊赛在新落成的职工体育活动中心顺利举行。2010年3月10日下午,乐电公司与当地南岳中学开展青年联谊活动。乐电篮球队与来访的南岳中学篮球队进行了一场精彩激烈的篮球友谊赛,赛后,两家单位的青年职工们还进行了K歌交流。
3.结论与展望
“社企共建”是丰富企业党建工作的新途径,社区拥有丰富的共建资源和平台,共建对于拓展企业党建工作视野,提升企业党建工作水平,共同构建社企和谐环境,扩大企业社会影响,树立企业社会品牌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企业团组织参与社企共建,这仅仅是走出了第一步,还有许多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和深化的问题,对此,尚需继续加强和改进共建工作,确实发挥和运用好共建成果,继续深化沟通联系,增进了相互的了解,加强了双方的相互信任,切实改善企业关系。
参考文献:
一、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高起点统筹空间规划布局
一是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启动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召开全市动员会,印发绍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完成前期基础资料收集和调研、双评估报告初稿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评估初步方案,基本完成总规相关的九个专题和五个专项报告。
二是完善规划体系建设。利用信息化大数据优势,牵头推进了越城柯桥交界处融合规划研究、钱杨区块规划研究、兰亭旅游度假区总体概念规划等重要区域重要节点的规划研究,同步推进综合交通专项规划修编,开展市区社区生活圈划和轨道1号线2号线周边地块规划编制工作。分类指导控规编制工作,共审核和上报控规40多个。
三是加强古城设计成果转化。按照古城保护利用条例和古城总体城市设计要求,完成了古城北入口、广场、阳明故里、绍兴饭店二期、震元堂改造等重要节点规划研究及相关地块的控规编制工作。认真实施古城保护利用条例,开展古城内国有资产、资源更新利用方案研究工作,对古城内的办公房等空置情况进行了初步摸排。完成传统民居修缮导则(图则)编制和古城宣传资料及视频汇编。
(二)高质量提供要素资源保障
一是助推投资项目落地见效。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市政府城交口2019年市级投资项目涉土涉规工作的通知》,对47个市级投资项目建立局领导挂联督办工作机制。除因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等政策壁垒原因近期难以推进的5个项目外,销号项目已达15个,主要问题得以解决进入正常审批流程项目4个,其余项目都得到有序推进。2019年中心城区用地规模报自然资源部审核,共上报总用地面积3887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129亩(耕地2911亩)。2018年中心城区6个实施方案和市本级4个跨省增减挂钩指标实施方案均获批准。
二是加强资源要素精准配置。全年共争取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6万亩(耕地1.6万亩)。同时,针对“占补平衡”短板,累计争取国家统筹、省内调剂数量指标7114亩、水田指标6616亩、粮食产能指标471.4696万公斤,市内共享标准农田指标12000亩,补充耕地数量指标1272亩、水田指标1000亩、产能76.4213万公斤,全面保障了今年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各类基础设施、民生项目用地占补平衡需求,连续第2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三是推进资源集约利用。全市完成闲置土地处置1429亩,完成率316%,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3550亩,完成率149%,完成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9472亩,完成率114%,消化批而未供土地6935亩,完成率105%。全面推行“标准地”制度,全市已完成“标准地”出让231宗,面积8413亩,省级以上开发区等重点平台实现投资项目100%“标准地”出让。与经信部门开展了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僵尸企业清理、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倒逼企业提高土地厂房利用率、产出率和贡献率。
四是维护土地市场平稳运行。通过编制年度计划、加大做地考核、合理安排出让时序等措施,维护全市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全年共完成经营性用地出让1.35万亩,出让金总额达到828.98亿元,争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达到53亿元。
(三)高标准提升资源保护力度
一是推进国土绿化美化。全域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进展顺利,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复评动态监测自查,新增省级森林城镇5个、市级森林城镇4个,“一村万树”示范村39个。持续高质量推进造林绿化,严格保护全市9.2万株古树名木,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完成造林更新1.65万亩,新植珍贵树161万株,建设珍贵树种示范林14片、示范点14个、示范单位15个。浙江绍兴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顺利获批。
二是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全面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102个;新启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20个,上虞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列入省级试点。落实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和绿色矿山建设任务,通过召开全市矿山生态修复现场会,加强督察通报和检查指导力度,全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新开工数量和交工数量分别达到省定任务的300%和150%。
三是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田长制”。进一步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责任地块和责任网格,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实现保护责任全覆盖。目前,越城区已在全市首先公布了二级、三级“田长”、网格长、网格员名单,并率先在富盛镇凤旺村树立第一块永久基本农田“田长制”标志牌。其他各区、县(市)正在结合乡镇村撤扩并工作进行人员名单调查确定工作。
(四)高品质提升民生服务
一是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推进“网上办”“掌上办”,推广“浙里办”“浙政钉”。提前实现不动产登记事项100%网上申请,达到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一般商品房交易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探索“不动产+”服务,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户籍联办、向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延伸和与公证协同办理等。
二是开展“多审合一”改革。落实“三减”,助推提速增效,将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合并办理,优化一套办理流程、整合一张申请表单、统一一套申报材料,并将两个事项办理时限由法定的4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创新制定出台森林植物检疫证核发与木材运输许可联办事项,强化“一网申报”,实现“一同发证”,并将两个事项联办时限缩减到不超过5个工作日。
三是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稳步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20个项目列入省级试点,涉及31个行政村、17.25万亩土地,计划新垦造耕地1226亩、农村建设用地复垦1336亩,计划总投资4.84亿元。推进《绍兴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立法,有效保障了美丽乡村建设、五星3A村庄建设、村级经济发展和农村个人建房等“三农”事业的推进。加快发展森林康养旅游,培育融森林文化与民俗风情为一体的森林特色小镇和森林人家;加快推进森林旅游和疗养地建设,申报推荐5家基地参评全省森林旅游地和疗养地。
四是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召开全市地质灾害防治、森林消防暨矿山生态修复现场会,系统部署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年度任务,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项目回头看,市、县两级共完成检查351点次,查明问题143个,已整改到位79个;累计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25处、不稳定斜坡272处、已核销隐患点220处、其它上报点34处,成功应对了“利奇马”“玲玲”“米娜”等台风威胁。今年全市共发生灾情3起,转移群众1438人,成功避险1起9人,无人员伤亡。
(五)高速度推进数据资源基础建设
一是全面展开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已完成内业数据处理、外业调查举证及数据建库等全部县级调查工作和市级核查工作,并通过省三调办核查向全国三调办报送五批次初步调查成果,根据全国三调办国家级核查反馈意见和省三调办整改方案要求,对问题图斑进行全面梳理,积极有序组织全面整改及补充举证工作,集中力量保障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国家级核查整改成果分两批于9月24日和10月8日按时提交省三调办。
二是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建设。完成绍兴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项目一期建设;提升改造市级“一窗云”平台统一建设,实现全市云平台统一办理;联合公安、银监等多部门,提高登记信息共享水平。在上虞区率先开展不动产登记材料归档电子化试点工作。
三是提升基础测绘信息服务保障。绍兴市GNSS控制网及水准网复测、绍兴市1:2000数字线划图(DLG)生产制作更新2个项目技术设计书已通过评审,进入实施阶段,其余6个基础测绘项目正稳步推进。积极参与杭绍台高速公路镜湖互通兴越路连接线改建工程、越东路快速路工程等测绘工作,为市重点工程的推进提供了坚实的数据基础。
二、2020年工作思路
1.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指导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环境约束、国土空间保护、空间要素配置、生态整治修复、文化传承发展、城市风貌提升等全域全要素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完成绍兴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报批稿,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信息平台,推进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
2.加强资源规划服务,开展袍江三江口区域空间规划研究,为大湾区四大平台之滨海新区做好资源摸底、存量利用、生态修复、优化产业布局等研究。深化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全力保障全市重大项目用地。优化中心城区格局,强化中心城区蓝绿空间、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等结构性管控,划分分区规划单元,组织编制分区规划,推动古城新城联动发展。推进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用地规划许可与用地批准合并办理实施;加强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和批后监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
3.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推进“152”耕地生态保护工程,完成补充耕地(含垦造耕地、农村建设用地复垦)1.04万亩、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2100亩。再启动实施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21个,新创建4个绿色矿山。
4.加快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全市完成造林更新2.3万亩,新植珍贵树137万株,新建“一村万树”示范村35个,创建国家森林乡村60个;启动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项目建设,开展绍兴市植物园建设前期研究。
5.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和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不少于9200亩,完成城乡低效用地再开发不少于5000亩,完成省下达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
6.全面推行投资项目“标准地”出让,除负面清单外,省级以上平台等重点区域企业投资项目100%“标准地”方式供地,省级以下平台原则上全部以“标准地”供地。
7.全面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以此为基础先行开展浙江五泄国家森林公园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建立登记制度,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主体;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林权统一登记,建立全面完整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体系。
8.加大基础测绘投入力度,组织全市1:2000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更新,完成绍兴市GNSS控制网及水准网复测,提升应急测绘保障服务能力。
9.推进建设森林公安专业派出所,其中舜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派出所2020年一季度动工建设;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派出所2020年三季度动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