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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2-07-03 05: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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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工作计划

篇1

构建宣传网络,层层召开动员大会:镇政府计划在2月初召开全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动员大会,要求各村(社区)召开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动员大会,传达精神部署工作。印发《__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洁倡议书》到户,运用横幅、标语、宣传橱窗、永久性宣传广告牌、流动宣传车等载体和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共建清洁家园”活动,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李恒海任顾问,镇长江涵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黄正根和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处主任卢长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萌春任办公室主任,黄力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组建专门工作班子。

2.明确部门职责。镇环境卫生整治办公室负责全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确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年度考核验收;镇民政办负责组织新闻宣传,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深入人心;镇爱卫办负责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预防控制;镇规划建设环保站负责指导村镇生态环境改善,指导村镇垃圾清运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环境监管、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并做好垃圾处理设施布点规划工作,指导村(社区)的垃圾清运处理工作,做好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搞好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工作,推进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国土所负责落实农村垃圾清运处理设施的建设用地审批;整治办负责农村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并开展监督检查。明确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标准和任务要求,并将每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有效避免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现象的发生,保证整治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1、建立垃圾收集处理模式,构建乡村环境整洁市场化机制。全镇12个村、计划安排专业保洁员92人、垃圾清运车辆14台,农村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各村保洁制度常态运行;二是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各村集中区域修砌垃圾池、安装垃圾桶。全镇计划在人口密集处、居民点、接合部建有垃圾池、以村(社区)为单位建有垃圾收购点、以镇为单位建有垃圾处理点的基础设施网络。

2、搞好村庄整治。各村(社区)组织党员、干部、群众长期开展以清洁家园为主题的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对屋边、路边、水边、田边的垃圾、卫生死角进行了大清扫、大清理和大清运,并对每户农户进行“最清洁、清洁、较清洁、不清洁”评比,督促农户自觉打扫和维护好屋前屋后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每月按镇政府的安排,各村(社区)居民、镇村组干部和驻镇各企事业单位对全镇辖区范围内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清扫。

3、加强河塘清理。各村组建打捞清污队对各村境内河道及塘坝沟渠内的生活垃圾和病死动物进行彻底打捞,达到河道畅通,河岸无杂物垃圾、河面无杂草漂浮物,底清、面净、岸绿的面貌。

为确保整治行动有序推进,达到预期效果,镇环境卫生整治办将对村(社区)每月组织检查考核,同时还

篇2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改善居住环境,建设新区”为目标,以“解放思想,勇争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为动力,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综合治理、全民动员、社会参与”的原则,大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把区打造成“宜居之区、畅通之区、洁净之区、靓丽之区”,实现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源头治理的原则。按照治标和治本相结合的思路,认真调查分析园区环境存在的根本问题,从源头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园区环境整治,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园区环境的深层次问题。

2、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条块结合、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协同整治。明确和细化管委、各部门和村两委在环境综合整治中的责任,建立健全环境综合整治长效体制和常态化管理体制,密切协作,确保实效。

3、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要求,实行管委领导分工责任制。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强化领导力量,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园区环境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二、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

从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通过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工作,使我区环境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机制和常态化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形成“区容区貌秩序改观、环境管理有序、园区品位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的良好局面。

(一)大力开展路域河流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1、进一步加强园区道路、河流卫生整治。进一步健全完善园区道路环境卫生保洁与管理制度,加强园区道路环境卫生保洁与管理,扩大充实保洁队伍,合理优化辖区内区域保洁力量,使主次干道在可视可控范围内,道路垃圾随产随清,第一时间保证道路卫生整洁。启动大卢河二期整治工程,修建标准护堤,清理河道,美化绿化沿河区域,打造风景秀美的沿河休闲区。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2、进一步加强路域、河流绿化管理。做好园区内主次干道和支路、河道两岸等公共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工作,积极协调园林、林业等部门,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绿化设施,对绿化的断档带进行补植,做到不缺不断。重点抓好路以及路两侧绿化工作,建立沿路屏障式绿化带,注重后期养护。合理利用空地,增加彩色景观绿化植被,提高园区绿化水平。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相关村庄

3、进一步加强园区市政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完善园区市政道路配套,重点抓好路道路两侧硬化亮化建设,铺设多层次立体感的人行道板,丰富园区道路风格。加强园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及时整修部分沥青面层、人行道板,增加重点路口红绿灯等交通标志,创造安全、舒适、便捷的出行环境。将疏港高速大庄出口节点附近作为重点整治区域,做到路标齐全完善,道路安全畅通。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4、进一步加强主次干道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彻底清理园区主次干道沿线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乱扯乱挂等问题,加强视觉环境整治,专项整治户外广告、占路经营和门头牌匾等问题,提升园区整体形象。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5、进一步加强废旧物品回收点的清理工作。加强废旧物品回收点整治工作,清除园区主要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废旧物品回收点。坚决取缔无证经营业户,规范合法经营业户,努力实现集中入室经营。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二)持续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1、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各村两委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明确各阶段整治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通过扎实持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保达到村容整洁的要求。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各管区及各村两委

2、进一步加强村庄环境整治管理。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相关要求,重点抓好清理“三大堆”(土堆、粪堆、草堆)工作,抓好小型供水、生活饮用水处理和垃圾收集设施建设。加快农村“五改”(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改房)工作,规范家禽、牲畜饲养和清洁卫生管理,减少家禽粪便污染。开展庭院环境整治工作,搞好庭院绿化美化,着重治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对村庄道路、场地、房前屋后、厕所定期清扫,保持村庄整洁。完善村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特别要实施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五化”工程维护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各管区及各村两委

3、进一步做好建成区村卫生保洁工作。健全完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制度,将垃圾清运作为村庄卫生保洁的重点来抓,及时联系协调运输车辆。根据园区公共部位垃圾桶设置标准,并结合各村人口数量、垃圾量等实际情况,在建成区村内设置垃圾桶,实行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禁止建成区村自行处理生活垃圾。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4、进一步做好山区村卫生保洁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各村结合实际,以方便群众投送为目的,以不影响村庄形象为原则,合理配置垃圾桶或建设垃圾池,配备垃圾清扫工具,并在符合环保要求的基础上,经公示且村民无异议后,设立集中填埋垃圾点。坚决杜绝生活垃圾乱扔乱放问题。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各管区及各村两委

5、成立专门的卫生保洁队伍。保洁人员以村居住人口为原则配备,100户以下村的设1-2人,100-200户的村设2-3人,200-300户的村设3-4人,300-500户的村设4-5人,500户以上的村设6-7人。保洁人员具体负责进出村道路两侧和主要街道的卫生保洁。建成区村要保证垃圾入箱,山区村做到垃圾入池,日产日清。

责任部门:社会事务局

(三)深入开展园区企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1、大力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协同市环保部门,着力抓好水、大气环境污染及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噪声、异味、粉尘等污染扰民问题的综合整治。通过发放环保宣传册、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提升园区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

2、大力开展园区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园区内所有企业要严格实行门前“三包”,职工宿舍和食堂设置垃圾箱和果皮箱。企业产生的生活垃圾要运送到市生活垃圾场进行集中处理,禁止随意乱拉乱倒。

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

(四)大力开展园区绿化

自年起,用三年时间,对园区村庄、荒山、荒坡实施绿化和改造提升,对主要通道林带实施断档补植和提升。到年底,使全区村庄、荒山、荒坡等宜林地段实现绿化全覆盖。年,全区计划完成新造林600亩,其中荒山绿化500亩;新育苗30亩;四旁植树1万株;封山育林500亩;新增活立木蓄积3000立方;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

1、大力实施荒山荒坡造绿工程。年上半年,重点完成疏港高速、沈海高速以及国道两侧可视范围内荒山荒坡造林绿化工程,消除坡面。根据上级部署,确保完成主要通道两侧林带,村庄林带断档补植的提升任务。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各相关管区及村两委

2、大力实施村庄造绿工程。结合园区环境综合整治,选择适宜的绿化树种,大力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农村”,重点实施村庄“四旁”(村旁、路旁、沟旁和宅旁)绿化美化。年,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闫家屋子村等16个村高水平村庄绿化工程。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各相关管区及村两委

3、大力实施防护林建设工程。重点抓好等山区防护林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农田林网建设,做到美化绿化相结合。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局、各相关管区及村两委

(五)持续广泛开展公民素质提升活动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手段,通过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专题宣传橱窗、宣传栏等,集中宣传爱国卫生、爱护环境等常识。广泛开展养成良好公共行为的系列教育和实践活动,形成个人讲卫生、人人参与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形成“讲卫生、懂礼仪、有修养”的良好风尚,提高居民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开展科学知识、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教育,引导居民提高环境卫生意识,摒弃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习俗和卫生习惯。加强爱护公共设施教育宣传,引导居民自觉抵制和纠正不文明行为。广泛开展“卫生文明家庭”、“卫生文明单位”、“卫生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精心打造和谐文明的新区。

责任单位:党建办

三、实施步骤

(一)发动部署。3月下旬,管委召开动员大会,部署目标任务,各村(居)、各事业单位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良好的环境综合整治氛围。各村(居)、各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整治方案。

(二)组织实施。自3月下旬起,用三年的时间,管委、各责任部门、各村(居)、各事业单位要集中时间、人员,按照工作责任分工,开展全面综合整治。各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管委考核目标,积极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和绿化美化工作,确保全面达到上级要求,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督查验收。管委将对各责任单位开展园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每阶段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工作,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考核工作。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村居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专门班子,认真抓好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各项责任目标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以各村及园区道路沿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环境为重点,以点带面、以大带小,全面推进。各村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确定每阶段和每年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计划。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要逐级逐人明确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三)多方筹资,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健全环境综合整治经费保障投入机制。管委决定拿出1000万元资金,对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实行“以奖代补”,专门用于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各村要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加大村庄排水设施、道路、环卫设施、村容村貌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特别要用足用活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奖补政策,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的积极性。

(四)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各企事业单位、各村居要进一步完善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监督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要配备专职人员和管理队伍,明确卫生清扫、垃圾清运、绿化管护和道路养护等的范围和责任,确保能扫得净、看得住、管得好。建立健全村庄环境管理制度,制定村规民约,加强日常管理和经常性维护,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严格考核,强化督导。将环境综合整治和绿化美化工作纳入管委对各村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大考核权重,确保管委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和长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加分、倒扣分制度,每年对环境整治工作实行分阶段考核,其中日常考核实行倒扣分;群众举报查实一次扣5分,有令不行、整改不到位、被曝光一次扣5分。进一步优化完善现场考核办法,由管委领导带队,每月分两组(第一组:建成区15个村,第二组:山区村15个村)组织一次现场考核检查评比。综合每月日常考核和现场检查评比成绩,对每一组得分前两名的每次加10分,对每一组得分第三、第四、第五名的每次分别加5、3、1分,对两个组得分列后两名的,每次扣10分。

篇3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改善单位的环境卫生面貌,争创市级文明单位。通过卫生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健康卫生意识和文明程度,切实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全面促进部机关各项工作健康顺利的开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达到以下四个方面的具体目标:

(一)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全处干部职工的卫生和健康意识。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对推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促进经济建设的作用和意义,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通过健康卫生进单位活动、办好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健康卫生知识讲座、组织健康卫生测试等形式,宣传健康卫生知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健康意识。

(二)通过创建工作,提升单位文明与和谐。把文明创建工作、健康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卫生健康和精神文明意识。

(三)通过加大整治,进一步美化净化单位工作环境。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积极开展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引导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健康向上的卫生习惯和良好的公共卫生意识;规范公共场所吸烟行为的管理,逐渐形成吸烟有损健康意识,在公共场所设立“严禁吸烟”标志,以减少公共场所烟对人的危害;完善卫生清洁制度,督促卫生清洁人员及时清扫办公室内外卫生,突出卫生间、会议室的卫生与消毒;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养成爱干净、爱清洁的卫生习惯,坚持做到办公室内门窗、墙壁、顶棚、用具物品上无灰尘蜘蛛网,地上无烟头、纸屑、杂物,办公用品摆放整齐,院落环境整洁、美观。

(四)通过除害防病,提高全处应对疾病预防的能力。采取各种形式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开展健康知识和疾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使每位工作人员都能掌握一定的除“四害”知识,从源头上预防疾病的传染,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卫生健康知识。重视除“四害”工作,把除“四害”工作作为创建卫生先进科室的一项主要任务予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各项具体创建要求

1、单位内部办公室场所:

一是领导重视,各科室参与。各科室的办公场所要按照创建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形成有责任区和责任人的包干负责制,形成值日制、制度化管理制,每日的卫生有专人值日清扫。对创建的全过程进行动态适时有效的管理,推行互议互评、交流促进的方式,及时开会点评、阶段总结,做到表彰先进纠正不足,把创建工作纳入到各科室的日常工作中。

二是把创建工作与全民健康运动、搞好环境卫生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每人每日有运动,每日每人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办公和卫生习惯。

三是大力提倡在工作场所内禁烟和拒烟活动,保证工作场所空气清新;各科室要提倡每日开启门窗,确保室内通风(气),空气清新。

四是做好科室内的日常卫生。桌面整洁,各类书籍、资料、报纸等及时整理归类;衣帽物件(品)按指定位置挂(摆)放,使办公室整齐有序。室内或走道做到无蜘蛛网、粉尘,门窗、桌(地)面等保持清洁明亮,玻璃镜面等无灰尘和痕迹;定点设放纸篓及垃圾箱,并及时清理。

2、办公公共区域:

一是根据划定的卫生包干区域,落实卫生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实行门前干净卫生制,保持全天候清扫保洁制。

二是配备必要的公用卫生保洁用具,在指定地点摆放,并保证办公垃圾及时适时清洁,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做到无痕迹,无异味。

三是在公共场所、会议室按要求建立健全相关的标识标志,有关禁烟、消防等标志应规范统一和醒目。

四是过道走廊和楼梯保持畅通,无杂物、垃圾,无污渍、无异味、无烟蒂痰迹,摆放的绿化盆景无明显垃圾、落叶和不洁。厕所、卫生间要按照保洁标准化要求管理,洗刷及时,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渍、无烟蒂痰迹,保持空气清新。卫生清洁用具专用专放,并做到整洁、光亮。

五是开展正常性的卫生检查,采取各科室共同参与的检查、考核管理模式,做到适时检查、点评,及时整改,共同提高,不留创卫工作的死角、盲点。

3、除“四害”工作:

一是经常开展有害生物情况调查,为做好杀灭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药剂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并遵循选用低毒、高效、环保的原则,确保用药规范和安全。

三是按照病媒生物防治方案,积极开展春、秋季的大规模灭鼠、灭蟑工作。

四是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四害”治理工作要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四、推进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单位的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制定和完善单位卫生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建立“统一领导、科室实施、层层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科室要落实一名具体干部负责本科室的日常创卫工作。

篇4

一、主要工作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队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

3、划分好卫生包管区,责任到班级。

4、认真做好卫生工作,加强学校整体和学生个人卫生工作。

二、具体要求

(一)教室内外要求:

1、地面干净,无纸屑、无杂物。

2、墙壁、阳台、天花板、日光灯管、饮水机、标语牌、等无积尘、无脚印、无蜘蛛网。

3、门窗无积尘,玻璃明亮干净。

4、书柜或者放置物件的课桌无积尘,清洁工具摆放有序,拖把不准放在室外。

(二)包管区要求:

1、地面干净,无纸屑、无杂物。

2、花坛内无纸屑、无杂物、无落叶,周围瓷砖上无积尘、无脚印。

3、厕所内外地面干净,水池清洁无污垢,墙壁无积尘、无脚印。

4、楼梯上地面干净,墙壁、窗台、灭火器无积尘。

5、墙裙瓷砖要擦拭干净,没有积尘。

6、垃圾桶外要经常擦拭,保持洁净,桶内垃圾满了要及时倒掉。

(三)办公室要求:

1、地面干净,无纸屑、无杂物、无痰迹。

2、墙壁、阳台、天花板、日光灯管、电脑桌、饮水机、标语牌等无积尘、无脚印、无蜘蛛网。

3、门窗无积尘,玻璃明亮干净。

4、办公室内桌椅整齐,办公桌上作业本,常用物品有序摆放。

5、物品柜上无积尘,无杂物。

6、卫生工具摆放有序,保持水池的清洁,并天天清理。

三、工作措施

1、强化全体师生的卫生管理意识,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橱窗的作用,宣传并强调学校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要性,使全体师生提高对环境卫生工作的重视,并促使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宣传橱窗的稿件可由学生投稿、学生优秀作文选登、卫生知识、针对现状的小评论、小幽默、和学习心得等组成。

2、建立一支由各班卫生委员组成的32人的环境卫生队伍,坚持每天检查一次卫生。

3、每天公布卫生检查的结果,成绩上墙。每月进行一次卫生总结,及时表扬先进。

4、每周三利用第八节进行一次大扫除,将主楼梯、门厅及清扫厕所彻底清扫一次。

5、学校直接与卫生委员和班内值日生进行沟通,对出现的卫生不良情况及时处理,解放第一线教师和班主任,让他们能专心致志地搞好教学工作,做到卫生工作也为教学服务。

篇5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加强我县煤矿企业环境管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各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对新、改、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市及我县有关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环保部门审批,在取得环保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准书后方可开工建设;在建设或运行中出现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重大不符的负面环境影响的,应当组织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以及产生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当停止建设或运行,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全县凡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的煤矿企业,必须立即停止建设或生产;已经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的煤矿企业,必须在年8月31日前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书和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图说报县环保局备案。

二、严格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

各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书的规定,完成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并于开工前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图说报环保部门备案。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并按规定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全县凡正在建设中的煤矿企业,必须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书和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图说的规定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并经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已经建成投产但未经环保部门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煤矿企业,必须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书和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图说的规定对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和整治,并于年10月31日前报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申请验收,逾期不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停产整治。

三、严格排污申报和排污许可管理

各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市及我县的有关规定,于每年1月1日至1月15日向县环境保护局申报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并提供有关资料;产生危险废物的,还必须同时报送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各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申请领取排污许可(临时许可)证,并按排污许可(临时许可)证规定的种类、因子、数量、浓度(强度、活度)、最高限值及排放方式、去向、时间等排放污染物。

四、严格落实煤矿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

各煤矿企业必须切实承担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活动中产生的废水、废渣、粉尘以及噪声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切实加强固体废物管理。煤矿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掘进废渣、煤矸石和生活垃圾。各煤矿企业应该采取措施对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必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建设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必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关于选址、设计、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禁止随意倾倒、堆放固体废物。各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矸石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煤安监调查〔〕15号)、《关于印发〈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162号)、《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AQ-)和《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等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落实煤矿矸石山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煤矿矸石山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自燃、滑坡、崩塌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不发生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对停用或废弃煤矿矸石山的安全管理应由原煤矿企业负责。对关闭煤矿企业,其已停用或废弃煤矿矸石山的安全管理由县煤管局负责,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关闭煤矿企业已停用或废弃煤矿矸石山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各煤矿企业对煤矿矸石山等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停止使用后,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进行封场,并符合关闭与封场的环境保护要求,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2.切实加强煤矿废水管理。煤矿废水主要包括井下废水和生活污水,各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书的要求,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一是严格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不得超标排放。二是新建煤矿在设计中,应优先选择矿井水作为井下生产用水、消防用水和绿化用水等。三是对于高矿化度采煤废水,应根据实际情况深度处理和综合利用,高矿化度采煤废水用作农田灌溉时,还应该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规定的标准。

3.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各煤矿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建〔〕41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履行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的义务,加强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同时,必须按照国家关于建立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的相关规定,向国土部门作出书面承诺,缴纳预提保证金,并按国土部门的要求开展并及时完成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减少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在停办、关闭、闭坑前,必须履行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义务,完成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提出矿山闭坑报告及有关安全隐患、土地复垦利用、环境保护的资料,并经国土部门验收合格。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采矿的,不免除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义务。采矿权转让的,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的义务同时转让,采矿权受让人应当依照履行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的义务。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

各煤矿企业是环境风险防范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一是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将评估报告和应急预案报县环保局备案;二是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环境事件,建设相应的应急设施,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物资和器材,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三是建立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定期检测、维护有关报警装置、应急设施设备,确保正常使用。当前,各煤矿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162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矸石山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煤安监调查〔〕15号)、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矸石山隐患治理工作的通知》(渝煤安监监察字〔〕226号)等规定,切实加强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和治理工作。

六、加强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县环保局负责对全县煤矿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国土房管局、县安监局、县煤管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煤矿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环保局、县国土房管局、县安监局、县煤管局等县级相关部门要建立环境安全联动工作机制,通报隐患排查情况,增进信息共享,开展联合执法,对可能引发次生环境安全事件的安全生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后督查。具体职责如下:

1.县环保局。负责对全县煤矿企业新、改、扩建项目执行环评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煤矿企业,应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的,依法进行处罚;对未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图说报环保部门备案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进行处罚;对需要配套建设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就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煤矿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对擅自闲置、不正常使用或者拆除环保设施、场所的,应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依法进行处罚。

2.县煤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对煤矿企业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对未取得环评审批文件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准文件的煤矿企业,不予核发或换发煤炭生产许可证;对已取得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准文件,但在生产过程中其环保设施发生重大变化,经整顿改进后仍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煤矿企业,应吊销其煤炭生产许可证;要强化对煤矿企业煤矿矸石山特别是已关闭煤矿企业停用或废弃煤矿矸石山的安全监管,将煤矿矸石山灾害防范与治理列入监管执法内容,防止出现煤矿矸石山垮塌灾害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安全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

3.县国土房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建〔〕4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对煤矿企业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对未取得环评审批文件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批准文件的煤矿企业,不予核发或换发采矿许可证;对煤矿企业提出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任务;对煤矿企业分期恢复治理工程应当组织县环保局、县财政局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上报市国土部门复查;对煤矿企业恢复治理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应商县环保局责令限期恢复治理;在办理煤矿企业闭坑手续时,应组织县环保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对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工程进行验收,并对矿山闭坑报告及有关环境保护的资料进行审查,经验收合格的,方能返还预提保证金;煤矿企业未履行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义务或者验收不合格,逾期不进行恢复治理或者恢复治理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商县环保局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使用预提的保证金实施恢复治理。

篇6

近几年,我省加大了整治软环境工作力度,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软环境和政行风活动,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开展百家医院、百所学校评议,清理规范中介机构,推进“诚信吉林”建设,严肃查处涉软案件。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软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方方面面的认可。但同时也要看到,我省发展软环境与发展振兴的要求相比,与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许多差距,主要是:思想还不够解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还没有完全转到服务上来,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效率不高,“吃拿卡要”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审批项目、收费项目过多,标准过高,环节繁琐;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行难问题比较突出,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当前,我省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我们要实现全面振兴、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作保证。环境不好,本地企业发展不起来,外面的生产要素也引不进来,发展就会受到制约,振兴就是一句空话。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破坏环境就是阻碍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软环境建设,切实增强责任感,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好整治软环境工作。

二、牢牢把握软环境整治工作的重点

各地各部门要抓好落实。这里,我再强调几项重点工作:

一要深入推进思想解放。我省在软环境方面的差距,从根源上讲,还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够牢,思想解放不够到位。要继续推进思想解放,强化发展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想问题、办事情都要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个中心。要破除一切障碍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激发广大群众的创业愿望和动力,使全社会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要加强诚信吉林建设,政府机关要带头讲诚信,说话算数,带动全社会诚信意识的增强。

二要大力改进作风。当前,在我们各级机关中,衙门作风还相当突出。个别同志习惯于老办法、旧框框,看似坚持原则,实则因循守旧,不办实事。要以“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广大公务员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进取精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软环境和政行风及重点岗位公务员工作,完善方式方法,搞好结果运用,推动政行风进一步好转。要对省直机关纪律作风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要规范行政行为。大力推进政府管理创新,进一步减少、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简化规范行政审批。着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最优服务,对进厅项目进行清理,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新办企业注册登记,除确属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进行前置审批的,一律不准自行新增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对审批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和首办负责制。推进“阳光政务”,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清理各类年审年检和经营性收费项目,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要认真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行政许可、依法行政、监督检查、服务承诺、考核奖励、惩处追究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违法违规必究,促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要以规范执收、执罚行为为重点,对现有法规进行清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四要围绕重点工作搞好服务。各级政府各个部门要主动围绕全省“工业项目年”工作,着重解决人为设卡、服务不及时不到位、违规执法等突出问题,确保重大项目顺利开展。要主动围绕招商引资工作,落实有关政策,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树立吉林省“亲商、重商、安商、扶商”的新形象。要主动围绕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开展跟踪服务,千方百计为企业发展壮大创造良好条件。要围绕改善民生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确保关注民生的八项实事全部完成。切实搞好集中整顿金融秩序、打击金融诈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

三、进一步加强对软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各级党群机关、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包括法检机关,都要加强对软环境工作的领导,纳入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具体抓。省直机关要带头,领导干部要做表率。要把整治工作当成硬指标,落实责任,明确进度,狠抓落实。重点任务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督办,参加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

二要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加强督查督办和考核评比。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采取召开联席会议、成立明察暗访小分队,深入机关、企业、社区、群众听取反映,及时解决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篇7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任务

指导思想: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六个五”的总体要求,以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为内容,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为着力点,广泛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增创环境新优势,不断美化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逐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

主要工作任务:县直各职能单位、各镇、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对所属区域内的集中治理力度,初步达到“五化、五无”标准,即:绿化、美化、净化、亮化、优化,无非法小广告、无占道摆摊和非法经营、无损坏废弃的公共设施、无暴露垃圾和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建立规范、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

1、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一是清理县内主要道路两侧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杂草;二是加强对县城主要街道及机关、镇政府及村委(社区)所在地的全面整治管理,落实“门前三包”,彻底清除卫生死角;三是进一步清理、规范广告牌匾。

2、环境秩序整治工作。一是治理街头游商无照经营行为、影响食品卫生安全未经批准经营早点、宵夜、兜售食品以及非法露天饮食经营场所等,建立规范的工商及文化市场秩序;二是治理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等非法行为,建立市容环境管理新秩序;三是整治社会治安秩序。

二、整治重点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抓好重点部位整治,并以此带动全县环境整治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各职能部门及镇、村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辖区范围内环境整治的各项工作,特别是要下功夫做好重点部位的整治工作。

1、县城: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废品收购点、主要街道、居民区、公共场所的全面整治管理,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机关单位落实“门前三包”,搞好美化、绿化和亮化,以文明整洁的形象带动社会环境的整治;主要街巷两侧的牌匾、路标、指示牌、标语、条幅及经营单位门窗上的喷字、贴字、图画、标语及彩旗的清理和规范;主要街巷店外经营、乱堆乱放、违章占道、流动摊贩、露天烧烤等行为的整治;非法网吧、无照经营医药店及非法出版音像制品的清理整顿。

2、镇区:镇政府所在地及圩镇内私搭乱建、占道经营及乱堆乱放的全面清理;主要道路两侧杂草及垃圾渣土、白色污染等废弃物的清理,做到垃圾随时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填埋;公路两侧设置的广告牌匾的清理和规范。

3、村委(社区):村委(社区)所在地的全面清理;村内主要道路两侧乱堆乱放的清理及垃圾杂草的清除;污水乱排乱倒的整治,逐步实现污水排放暗渠化。同时,对废弃的旧瓦房、牛栏、猪舍,要教育、引导农民主动、自觉拆除。

三、责任分工

各镇政府及县直有关职能单位要加大管理力度,以整治县城“脏、乱、差”为重点,带动全县各地环境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其主要责任落实单位是:

县环保部门加大对污水监测、治理力度,净化环境;建设部门做好建筑工地的围档和脚手架的清理工作;规划部门完善县城街道两边的美化绿化工作,做好市政设施的维护管养;爱卫会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指导各单位搞好社区环境卫生;环卫部门加强县城范围内的道路清扫保洁和垃圾的清运管理,确保县城街道干净整洁;公安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和社会面的控制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公共设施行为,确保社会稳定和公共财产安全;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警力调配,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交通畅通无阻;消防大队对宾馆、酒店及周围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宣传文化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加强对音像文化市场和娱乐场所的管理,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卫生部门加强对食品卫生的检查,同时做好医疗救护工作;交通部门认真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经贸、工商、技术监督等执法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巩固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成果;其他相关部门积极主动配合,尽责尽力,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四、主要措施及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和各镇、村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流动宣传车等宣传工具,采用出黑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发动,宣传整治活动的意义、作用、标准和要求,广泛动员农民群众积极参与镇村环境整治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搞好环境整治的重大意义,同时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在全社会形成“服从全局齐参与,人人动手搞整治”的浓厚氛围。

2、加强领导,注重实效。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镇村环境整治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县直各职能部门、各镇、村对本辖区内的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县成立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环境整治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组织协调,办公室设在爱卫会。县直各单位、各镇要根据县的统一部署制订出具体的工作方案,并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分管领导,确保把责任落到实处,尤其是全县30个新农村建设先行点要有具体的环境整治工作计划。要把此次环境整治工作与当前“双融双建”活动相结合,驻村机关干部、职工每月到所挂驻村参加义务劳动至少半天以上。工作中要注重实效,避免走过场、搞形式,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加强管理,防止反弹。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把环境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双融双建”活动的一项具体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治标,更治本,做到标本兼治,建立起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实施长效管理,达到“五化”目标。

五、时间安排及检查督促

1、从现在起至12月10日前,为宣传发动和重点部位整治阶段。主要是各职能部门和各镇、村按照县的统一要求要求抓落实阶段,县、镇检查组将派员指导和检查落实情况。

篇8

自8月以来,我村连续进行了5个多月的人居环境整治,为贯彻落实县委、街道办关于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结合我村部分居民环保意识不强、村内卫生死角多现象,查找不足,及时改正,狠抓宣传,力抓整治,见成效。现将我村8月工作总结如下:

一、整治重点和成效

1、狠抓宣传

8月份我村召开了村支两委、村民组长、党员及志愿者会议,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和发动,要求大家从自己出发,起带头作用,一是对自己身边的人积极展开宣传,二是带头参与环境卫生整治,让群众见到大家的实际行动,从观望的态度变成积极参与此项工作。

2、力抓整治,见成效

村支两委在每周的工作例会上对当前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立即行动。

1、在8月16日至17日我村支部总书记带领党员、干部对全村大面卫生进行清理。参与人员达到10余人,对全村卫生死角背街、沟渠进行了彻底的大扫除工作,在支部书记的带领下,这次行动做到了很好的宣传,发挥了党员先锋作用。

2、在协会会长万国喜同志的带领下,协会成员不惧炎热、辛苦,逐户进行登门卫生评比。一是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提高了协会成员在村民心中的知晓度,三是充分的发挥出了协会应有的工作作用。

3、组织督查,确保质量

村支两委对全村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性、阶段性督查验收,协会会长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村各组各户卫生评比活动,选出最清洁户4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张榜进行公示,鼓励其他村民像其学习。评选出4户温馨提示户,村组干部上门督导宣传,加强村民环境卫生意识,确保每月有进步、有改善。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目前环境整治工作处于中期阶段,但仍有部分村民卫生意识不够,存在乱扔垃圾、垃圾不入桶的情况,尤其乱堆乱放,沟渠倒置建筑垃圾现象,红白喜事仍有燃放鞭炮的情况,整治力度还有待加强。对人居环境整治行到村民积级性、参与率还有待提高。目前主要是村支两委、村民小组长、党员、志愿者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少部分群众还处于观望态度,我们需更加大宣传力度,多开屋场会,调动群众积极性。

三、下月工作计划

1、继续加大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以召开屋场会的形式,吸引更多群众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来。

2、充分发挥人居环境整治协会工作人员的作用,争取全村人员意识上有改善有提高。

3、对未清理完的沟渠、塘坝继续进行整治。

4、加强农户对自己房前屋后的柴草乱堆乱放的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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