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5 10:54:33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教育意义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美术治疗应用与教育的理论价值
在我国当今社会中,儿童面临的压力和环境影响越来越大,各种身心问题层出不穷。儿童心理畸形的预防和校正是当今教育的关键问题。通过实施美术治疗活动,透过艺术作品的创造与再创造、作品分析、作品欣赏等美术实践过程,获得自身身心缓和的平台,减低儿童情绪与情感上的困扰,以升华儿童在成长中所经的情感体验,并提升儿童自身的洞察力,从美的感悟中获得心理和谐的自身体验,近而消除抑郁。
当美术治疗成为一种方法被运用到美术教育中时,教师为学生创设一个安全自由的支持性环境,与他(们)建立相互信任的平等关系,不随意干涉学生,并运用各种技巧鼓励学生通过艺术创作进行内心世界的情感表达,并以动态的创造过程和最终作品进行综合性的评价或平等交流。这样,学生即能自由表达自我想法,从整个创作过程中获得艺术所带来的,从作品中获得自豪感与成就感,进而获得人格的完善与心灵的整合。
二、美术治疗应用与教育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美术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心理健康治疗方式,能帮助儿童表达与澄清自身难以言表或内心中压抑的情感,以正确的心态处理日常生活中遭遇到的各种应激事件,增强自信心,与其他儿童以及学校建立良性的社会关系。美术作为一种非语言的沟通媒介,被运用在美术治疗当中,当事人通过对自身作品相关的联想与自我诊断,抒发他们内在的情绪,以提供给当事人自我审视,自我成长以及自我表现的机会。这在教育中能使学生在进行美术治疗活动中通过非语言的沟通手段以及美术独特的象征方式表达出自己潜意识中隐藏的内容,这可以使学生通过正当的方式释放和发泄内心中毁灭性的能量,透过个体美术实践过程使其自身的抑郁情绪得以缓解,心灵得到升华,达到改善其心理不良症状,进而促进学生总体心理健康水平提高的意义。美术治疗作为与艺术教育内涵相异而又相生的学科,由于在以艺术作为媒介、以艺术创作为活动中心、在很大程度上涉及教育因素等方面与艺术教育存在交叉与重叠,故在很多方面能给予艺术教育一定的启示。在教育领域中运用美术治疗的理论,借鉴美术治疗实践中得到的经验,教育治疗相结合,势必在使儿童的人格获得稳定的基础上,极大地促进儿童的学习,对其教育产生积极的影响。实行当今教育领域推崇的民主化、人文化与多样化的艺术教育形式,如教师与儿童建立相互信任的对话关系,教师采取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激发儿童的艺术创造,教师充分尊重儿童的艺术创作,并以多维度的标准来评价儿童的艺术活动等,艺术教育才能充分发挥其本身蕴涵的治疗性,增强儿童的心理健康成长,使其人格获得完整与和谐的共生。
关键词:中小学教育科研
一、中小学教育科研的方向
我们明确了中小学教育科研的目的意义,其实也就给我们中小学的教育科研指明了方向,即中小学教育科研更多的表现为对教育教学实践的研究,通过研究来指导教育教学实际工作。因此,中小学的教育科研更应注重自己的教学实际,以小的课题研究为主,做到一个课题能解决一个教学实际问题即可,切忌贪多求大。这是因为:
1、工作需要。
2、自己熟悉。
3、便于操作。
4、利于推广。
二、中小学教育科研的种种不良现象
1.功利主义:今天中小学教育科研热,在很大程度上功利主义造成的,严重违背了教育科研的实质。我们知道,教育科研是一门严肃的科学,。虽然中小学教育科研的起点低,学术性不是很强,但其科学性不容置疑。它更多的表现为对教育教学实践的研究,通过研究来指导教育教学实际工作。一切真知来源于实践。中小学教育科研的实质就是通过教育科研的研究来达到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的水平,使之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但眼下的中小学教育科研热,在很大程度上并非如此,而是借教育科研工作为学校招来一块“金字招牌”,那些参加科研工作(特别是参加课题研究)的教师,也大多是出于评职晋级的需要,给自己脸上贴金罢了。至于所研究的内容(课题)是否对教学有益,对学生是否有切实的意义则不太关心。只要上级能肯定,给一个什么奖,那就万事大吉了。
造成科研工作功利严重的原因固然很多,但其中主管部门只浮于表面,而疏于管理和指导是分不开的。只要留心一点就不难看出,由于现在许多评定的项目和内容中,都有一条“科研情况”或“课题研究”情况。你想评职,没有参加课题研究,不行!你要获得诸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称号,对不起,未参加课题研究,不行!这种人浮于事的现象的确太多、太普遍了,“功利主义”能不大行其道吗?
教育科研是严肃的、科学的,它不能成为一个指标,也不需要所有的教师都必须参与,因为它必定是理性的,学术性很强的东西。而我们今天的某些领导,不能正确认识其科学性和学术性,硬实要把它作为一项评定的指标,这不仅违背了教育科研的本质,更是把它推进了“功利主义”的死胡同。
2.两头热,中间冷:功利主义必然造成中小学教育科研的“两头热,中间冷”。这里所说的“两头热,中间冷”主要是指在中小学教育科研中的课题研究方面,大家的热情和精力都放在课题的立项、开题和结题上。这种现象在中小学教育科研中是比较普遍的,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简单,应为大家所关心的并不是课题本身,而是课题的影响力,课题在上级那儿能引起多大的注意。说穿了,也就是一个“功利主义”在作怪。
3.泡沫成果多:功利主义、两头热,中间冷的现象必然产生“泡沫学术”,在中小学教育科研热的背后,各种“泡沫”现象层出不穷,水分沙子越掺越多。在不少的科研项目中,老师为课题的名称的确化了不少心思,以取悦于领导,课题一旦获得通过,便在开题、结题方面大做文章,包装过度,大话空话不少,但对课题的实施研究过程,却并不看重。更为甚者,对研究的过程凭空想象,造假数据,东摘西抄,胡乱拼凑,把课题越吹越大,但却经不起实践的检验。一些用巨资累起来的课题成果,不要说推广运用,就连本校教师甚至高课题研究的老师也不敢真正把它运用到教学实践中去,谁敢拿教学质量开玩笑呢?
“功利主义”倾向是产生“泡沫学术”成果的温床,而“泡沫学术”成果的飞扬跋扈又直接刺激和助长了“功利主义”倾向盛行的势头。要纠正这些现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要强调教育科研的正确定位,进一步明确并强调教育科研是运用科学理论来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困难与问题,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的功能,淡化名利,弘扬科学精神。
三、对中小学教育科研的几点意见
1.克服功利思想,端正科研态度
影响中小学教育科研顺利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就是功利主义思想,因此,要使中小学教育科研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必须克服功利思想,端正科研态度。这就需要我们广大的中小学教育工作者努力学习,提高我们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正确认识教育科研和教育教学的关系,多做实事,少空谈,不为名利。这样,中小学教育科研才能健康顺利的发展,也才能起到指导教学的目的。:
2.切合实际,做小做实
中小学教育科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切合实际,做小做实。作为广大的中小学教育工作者来说,我们不是为搞科研而科研,不是为开展课题研究而研究,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解决我们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因此,我们的教育科研工作必须要切合实际,做小做实。所谓“小”,就是我们的教育科研工作应着眼于教育教学中的具体工作,研究一个方面,解决一个问题,决不能贪多误得。所谓“实”,就是我们的教育科研工作应该做踏踏实实的工作,真真正正地解决我们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不为名、不为利。
3.来源实践,指导实践
一、有利于促进少儿智力的发展。
少儿舞蹈非常符合孩子们爱动、爱跳的特点,也很符合少儿通过感知和依靠表象来认识事物的心理特点。孩子们在动作、节奏、娱乐中提高了模仿能力,加深了对于外界事物的认识和理解。舞蹈动作是无声的语言,孩子们常常依靠丰富的想象和心灵的感悟去表现这些动作的内涵。而这些动作又能激发、启迪他们产生丰富的联想,开拓创造性的思路。
在少儿舞蹈的教学过程中,我并不单一满足于教会孩子一个技巧、一段组合,而是给孩子们留下一个创造性的空间。?例如,?我曾以一段抒情的音乐,配之以《雪花》的命题,让孩子们自编自演,让他们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性。
结果,每个孩子都跳出了对雪花的不同感受,或赞美,或喜爱,或突出其寒冷,或强调其萧瑟……这种创造性的艺术活动,帮助孩子们完成了从平面形象到立体形象的升华转换。它能培养孩子们的形象思维,训练其敏锐的观察能力,使学生的感知、联想、想象、幻想等得以淋漓尽致地发挥,从而促进学生的智力发展。
二、有利于培养少儿良好的道德意识和意志品质。
舞蹈是一门整体艺术,少儿舞蹈往往是以群舞形式进行排练或演出的,整齐的队形,划一的动作,常常是衡量整体美感的标准之一。如果有一个孩子不认真,动作不协调,就会影响甚至破坏画面的美感。通过这种步调一致的训练,久而久之,孩子们就会养成一种自觉守纪律、主动关心帮助他人、注意集体协作的行为习惯。
少儿舞蹈还能培养孩子们活泼的个性和坚强的毅力。少儿,特别是当代独生子女,在家中受到亲人的宠爱,在公众场合可能会有内向害羞、娇气任性的毛玻而舞蹈是当众表演的,这种艺术活动有着现场即时进行人际交流的特点,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利用舞蹈的外向特征,激发学生进行富有表情的表演。通过参加排练、外出演出、集体活动,许多学生克服了性格内向、胆小害羞等不健康的心理。参加艺术活动,开阔了学生的眼界,增强了他们的自信心,培养他们开朗活泼的个性。另一方面,舞蹈又是一门残酷的艺术,在舞蹈训练过程中,有些动作必须付出痛苦和艰辛才能完成。这就需要孩子们具有坚强的意志和吃苦精神。
因此,有些比较娇弱的孩子,经过刻苦的训练,他们的毅力得到了充分的磨炼。
三、有利于提高少儿身体素质,增强形体与气质美感。
舞蹈是人体动态造型美的精华,科学、协调的舞蹈训练,会提高学生身体各部分的协调性和灵活性,促进儿童的骨骼发育,增强孩子们的消化机能,增进食欲,提高身体素质。
在我所教过的学生中,有一些孩子原来曾有“驼背”“抠胸”“端肩”等不良习惯,我在舞蹈教育中常常注意提醒他们自觉地改变这种不良习惯。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他们的这种习惯,能被有效地纠正。受过舞蹈训练的孩子,都有仪表、举止端庄得体的特点。这种形体特点,又会使他们自我感觉良好,充满自信乐观,为他们以后得体地待人接物打下一个基矗经过舞蹈训练的少儿,能让人感受到我们民族的一代新人挺拔向上、大方活泼的形体和开朗美好的气质,有助于培养和提高民族自信心,激发民族自豪感。
关键词:文学;儿童文学;语文教育;文学教育;语言艺术
文学教育历来是语文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础教育中,由于学习者的接受特点,儿童文学在文学教育中占据着特殊位置,尤其是对于小学阶段的学习者而言显得尤为重要。在目前新一轮的语文课程改革中,儿童文学的重要性已引起了教育界的充分重视,在课程设计、教师培训I课程资源开发等方面都出现了一些令人鼓舞的现象。比如,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在编写新版小学语文教材时,将儿童文学理论家王泉根教授的《儿童文学与中小学语文教材选文工作研究》作为整个教材编写工作的理论支持,同时在教材中选人多篇中外儿童文学的名家名篇。又比如,北京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的儿童文学专业“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相关的教师培训课程,为教师编写儿童文学教材,向小学教师普及儿童文学理论知识,介绍儿童文学的内容、特点、功能、作用,介绍中外儿童文学的发展历史、代表作家作品等,组织教师在实践中摸索儿童文学的教学方法,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开展课外阅读活动,以全面提高小学教师的儿童文学修养”。此外,依据教育部2001年月7日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制定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在阶段目标中对小学一至二年级的阅读目标提出了lO项要求,其中第6项明确指出学生的阅读文类为“浅近的童话、寓言、故事”,由此可见,儿童文学的重要文体之一的童话、寓言已经受到小学语文教育的重视与关注。根据有关学者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人教版、北师大版、江苏版与河北教育版的四种小学语文教材中,童话文体在整个语文教材篇目中所占的比例明显提升,比如,人教版的一年级下册中,“童话文体的篇数由年版的7篇增加到2001年实验版的14篇,上升了个百分点,占到课文总数的4l%。儿童文学作为一种重要的课程资源在小学语文教育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一、文学在学生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文学是最古老的艺术形式之一,它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它是人类价值观的体现。学生通过阅读文学作品可以丰富自己的人生体验、了解人类的历史与文化、弥补自身经验的不足。文学对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具有德育、美育、智育等功能。具体地说:文学作品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具体化,优秀的文学作品具有高度的精神感召力,可以净化人的心灵,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和信任;文学作品是人类审美意识、审美理想和审美体验的集中体现,它可以传达给处在成长期的学生,并且经由学生自身的情感和经验内化为他们自己的审美体验;文学是人类的精神创造,文学的欣赏需要调动学生的形象思维,需要丰富的联想力和想象力,它可以促进学生的智力发育。
由于文学教育可以促进学生德育、美育、智育多方面的发展,因此它应该受到教育工作者的重视。我们常常提到,2l世纪呼唤新的人才观,那么,新型人才的素养应该包括一定的文学素养,从人的全面发展的角度来看,文学素养也应该是一个健全的人的基本素养。文学历来是语文教育的重要内容。人类早已认识到文学教育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在世界范围内,许多世纪以来文学课就是学校课程的一部分。以往,学生主要通过阅读经典文学作品学习识字,或者学习外语——例如拉丁语,或者获得宗教知识,或者学习阅读方法。直到世纪,文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文学教育才走上关注文学自身的道路。学生通过阅读文学作品主要是为了体验、感悟和学会评价。
西方的母语教育一直有重视文学教育的传统,虽然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人们日益感到应加强母语教学的实际应用色彩,但文学教育仍然受到普遍的重视。一种共同的看法是在母语教学中把语言教育与文学教育加以区分,这和张志公先生提出的从初中开始在语文课之外增设文学课的看法是一致的。例如在美国,由全美英语教师委员会制定、对美国中小学的英语教学具有指导意义的《英语教学纲要》(1982)指出:“英语研究包括语言知识本身,包括作为交际手段的英语应用的发展,以及对文学作品所表现的语言艺术的欣赏。”这份纲要把语言应用与文学欣赏区分开来,要求通过文学教育,使学生认识到文学是人类经历的一面镜子,把文学当作与他人联系的方式,从与文学相联的复杂事物中获得洞察力。德国的母语教学分为德语课和文学课,法国也十分重视文学作品和文学史的教学。至于前苏联,十年制的中小学语文教学一直采用两套教材,即俄语和文学。文学教材又分为《祖国语言》(一至三年级用)、《祖国文学》(四至七年级用)和《俄苏文学》八至十年级用)。
中国有着悠久的文学传统,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等等都是我们宝贵的文学遗产。中国传统语文教育也是十分重视文学教育的,能够吟诗作赋一直是显示一个人有文化的重要标准,不过,传统的文学教育是和历史、经学教育等揉和在一起的。本世纪以来的文学教育则是作为语文教育的一部分存在的,我国的语文教材中也选用了大量的文学作品。
1956年,我国曾经学习苏联母语教学的模式。把语文课分为语言和文学两科,并为此编写了两套教材——语言教材和文学教材。现在语文界一种普遍的看法是:1956年的分科是失败的。但是究竟失败在哪里,有没有合理的成分,却很少被研究。其实,即使那次分科教学不成功,也不能因此而否定文学教育在基础教育中应有的位置。目前在基础教育阶段应当重新认识文学教育的地位、功能,应当重视基础教育阶段的文学教育。
二、从学习者的接受特点出发,儿童文学在基础教育阶段的文学教育中担当着极其重要的角色。
不论是从文学在人的发展中所产生的重要作用这一角度出发,还是从中外母语教学的历史演变来观察,文学教育都是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在基础教育中,考虑到学习者的心理发展、审美趣味等特点,儿童文学应该成为文学教育的主要载体。
什么是儿童?1989年11月联合国大会通过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界定:“儿童是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什么是儿童文学?儿童文学是指专为18岁以下未成年人精神生命健康成长服务并适合他们审美接受心理与阅读经验的文学。众所周知,中小学语文教学的教学对象正是18岁以下的学生,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儿童文学与语文教学可以说是“一体两面”之事。儿童文学理应成为语文教学尤其是小学语文教学的主体教学资源。
儿童文学作为语文教学主体资源所具备的特别优势,来自儿童文学自身的性质与特征:第一,儿童文学是以儿童为本位的文学。儿童文学是指“在文学艺术领域,举凡专为吸引、提升少年儿童鉴赏文学的需要而创作的且具有适应儿童本体审美意识之艺术精神的文学。”儿童文学独立于之外,从本质上是因为它将儿童当作首要的读者对象,对儿童文学的儿童中心、儿童本位立场,儿童文学作家们都有明确的认同并反映于他们的创作中。特别是现在的儿童文学作家经过长期的探索已经认识到,为儿童写作并不是把成人的思想、信条强加给儿童,儿童文学必须要让儿童读者能够理解和领会,儿童文学的内容和结构都应该符合并激发儿童的兴趣,儿童文学作家必须了解儿童读者的年龄特征、身心发展特征、思维特征与社会化特征。在具有文学才能的同时还需持有与儿童共鸣的思想和心绪。
作为儿童本位的文学,所有体裁的儿童文学作品,都会尽可能贴近儿童的生活和心理,反映儿童的现实生活和想象世界,表达儿童的情感和愿望,具有儿童乐于体验、能够接受的审美情趣,尤其对于学龄初期的儿童,儿童文学具有天然的亲和力和吸引力,是其它品种读物不可替代、无法比拟的。
第二,儿童文学是具有教育性的文学。
虽然儿童文学已不再被视为教化儿童的工具和手段,现在的儿童文学也摆脱了过去教育和想象矛盾冲突的处境,教育性还是隐含在儿童文学的内容和形式之中,当然,人类社会,包括儿童文学世界,对教育的理解业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认为教育的目的应该是:最充分地发展儿童的个性、天赋、智能和体能;培养对人权和基本自由以及《联合国》所载各种原则的尊重;培养儿童对其父母、自身的文化背景、语言和价值观、居住国的民族价值观、原籍国以及不同于本国的其它文明的尊重;培养儿童本着各国人民、族裔、民族和宗教群体以及原为土着居民之间的谅解、和平、宽容、男女平等和友好的精神,在自由社会里过有责任感的生活;培养对自然环境的尊重。
事实上,早在公约签订之前,世界儿童文学已经多样化地呈现了上述理念。与19世纪的儿童文学相比,20世纪的儿童文学明显更具有社会的、文化的责任感,注重沟通儿童与现实、历史、未来的联系,注重向儿童表达人与人相互问的平等、友爱、宽容、理解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注重培养和增进儿童的审美意识和审美能力,以全面促进儿童精神和个性的成长。儿童文学之所以和先进教育思想同步,因为它是人类提供给后代的精神产品,传达着社会的理想,也凝聚着人类最进步的文化和文明,即使儿童文学不再承担宣传成人的思想、向儿童进行直接的道德教育的任务而转向想象和娱乐,但其陶冶性情、培育心智的作用,它对儿童审美的熏陶和浸染,对儿童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潜移默化的正面影响,也是非常突出的。
小学的语文资源,需要直接呈现给成长期的儿童,对思想性、教育性有着很高的要求,在这一点上,儿童文学已经具有明显的优势。与此同时,由于儿童文学向儿童传达的多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美德、共同理想,不会受到意识形态的专制影响,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背景的儿童文学在传播、交流方面享有更为广泛的自由,儿童文学这一资源也因此更为丰富,应用上更为便利,可以很大程度上满足语文教学的需要。
第三,儿童文学是特别重视语言艺术的文学。
儿童文学对于小学语文的资源优势还突出表现在语言方面。儿童文学和一样,都是语言的艺术。在文学中,语言是第一要素,它和各种事实、生活现象一起,构成文学的材料,文学中鲜活的人物形象、生动的故事情节,作者深刻的思想和感情、艺术风格和个性,都必须通过语言呈现和表达。由于儿童文学是以儿童为主要读者对象的文学,因而对语言美有着更高的要求。
俄罗斯着名作家列夫·托尔斯泰晚年专门为乡村儿童写作,这位语言大师吃惊地发现,他需要花在语言上的功夫比创作作品时更多。为了让故事字字句句都做到“精彩、简洁、淳朴,最主要的是明确”,他转而向民间文学学习语言,努力让自己的故事语言“明确、清晰、美丽和温和”。实际上,儿童文学的语言必须把简明、规范和鲜明、生动结合起来,同时还要符合儿童的审美趣味,这样才能吸引儿童,让他们感悟到语言的艺术魅力、感悟到文学语言的艺术美。从世界范围看,各个国家的儿童文学作品,都显示了其本民族语言特有的个性,具有较高的艺术品质,成为儿童学习语言最理想的范本。
儿童文学在儿童成长的各个年龄段,都直接参与儿童的语言学习。学龄前期,儿歌、童话、故事,由教师或家长以口头讲述方式提供给儿童;学龄初期、中期,儿童则自主阅读童话、小说,在口语、书面语言两个领域,儿童文学对儿童语言学习的影响都非常深刻。
小学语文作为为儿童开设的基础教育课程,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和发展,特别强调语言学习中的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针对我们汉语言文字的特点,即使小学阶段,语文的学习也开始注重语感和整体把握能力的培养,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学生需要直接接触大量的语言材料,通过具体的语言学习活动,掌握本民族语言运用的能力。在语感、整体把握,在人文与工具的统一方面,文学作品尤其是儿童文学作品较之一般的语言材料,优势相当明显,也更形象、更生动,能够激发学生学习语言的热情和主动性。大量的调查证实,小学阶段语文素养较高的学生,都有从小阅读儿童文学的经验。要将小学评议建设成开放而有活力的课程,推动小学学生进行自主、探究的评议学习,全面提高小学生的语文素养,应该重视开发和选用儿童文学资源,以促进课程目标的最终实现。
第四,儿童文学是传递人类价值的文学。各国的儿童文学当然也是具有意识形态性,“有着自己明确的美学原则”,但同时也反映一些共同的国际主题,如亲近自然、保护环境、热爱和平、国际理解、种族和解,儿童们阅读安徒生的美丽童话,并不只是度过愉快的时光,他们也从中自觉到做人的准则,以及作为人改变必须承担的重担责任。“希腊儿童文学作家洛蒂.皮特罗维茨在1986年日本IBBY发言中也强调,儿童文学是一座桥梁,是沟通儿童与现实、儿童与历史、儿童与未来、儿童与成年人、儿童与儿童之间的精神桥梁,在这个“桥梁”的概念中,包含了理解、抚慰、拯救、引导等不同的功能。在社会道德的价值上,儿童文学中传达的也多是人类共通的基本美德,如诚信、勇敢、合作、宽容等。
结语日本社会活动家池田大作曾谈到,童话往往成为构建人性的重要方式,如果幼年时期受过相同童话的熏陶,那么在人格最根本的部分,仍保持着共同的成分。《语文课程标准》中提出语文课程是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儿童文学在人文性上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儿童文学在陶冶性情、增进美感,对儿童情感、态度恶劣、价值观产潜移默化的影响方面具有十分明显的优势,从而在语文教育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参考文献:
[1]王泉根,儿童文学与小学语文教学。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6:255.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解析教育领域内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并对相关的问题进行反思,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地位和适用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教育关系总的可以分为教育民事关系和教育行政关系,现实中出现的许多涉及教育的矛盾和纠纷可以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找到合适地解决方案,但是最终的解决和政府在教育领域内的角色转化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一、问题的提出
《教育法》中明确规定:“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教育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基石和先导,是塑造未来的事业,所以教育领域的法制化和法治化是非常重要的话题。
我国现已有大量的调整教育活动的法律法规出台,而且关于教育的立法活动还在不断进行。但是现实情况是近年来涉及教育权,教育活动的纠纷频仍,诸如涉及侵犯受教育权、残疾儿童的入学权、教师的惩戒权等等问题的案件不断出现,但是从诉讼立案到判决都遇到了难题,从程序到实体都遇到了适用法律上的障碍。有的案件如齐玉苓告陈晓琪侵犯其受教育权案最终按侵犯姓名权进行判决;有的援引了行政法的法律规定;有的是作为民事关系进行了解决,各地方法院在处理同类问题时依然存在大量观点上的不统一,这些法律适用活动仍然没有被最终明确。究其原因是当前社会处于迅速发展和剧烈变革中,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对教育领域不断渗透,教育主体多元,教育关系错综复杂,来自于社会的各种矛盾与教育领域内部的固有矛盾交织在一起,使得矛盾与纠纷丛生。
另外,从法律的价值上讲,教育的法律控制的实现,不单是在于在立法上制定了多少倡导和维护教育法律关系和教育秩序的教育法律、法规,关键在于使这些教育法律关系和教育管理秩序在教育管理中得到全面的实现。教育法律适用过程是实现教育法律价值的过程,法律适用的概率越高,表明法律价值的实现程度越高,即法律价值化程度越高。
所以,通过对教育法律关系的进一步分析,明确教育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从而准确、及时、正确地实现教育法律法规的适用,实现教育领域的法治的要求已经非常紧迫,这种要求已经深刻触及了制度和法律的层面。
二、不同的观点
2O世纪60年代,日本法学界对教育法的地位提出两种对立的观点,即“教育行政法规学”和“教育制度独立自法说。”这一理论启发了我国教育法学研究者对我国教育法地位的讨论,探索,引发了1993年至今仍未衰退的学术争鸣,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观点:
(一)完全独立说
主张是以特有的教育关系作为调整对象,有特有的法律关系主体和法律基本原则并有相应的处理方式。
(二)隶属说
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教育法隶属于行政法,是行政法律部门的一个分支,不是独立的法律部门,不具备构成部门法的条件。因为“教育法体现了国家对教育的干预和管理,或者统称为国家调控教育的原则,这种调控在我国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通过行政行为实现的,因此,教育法就其基本性质而言,可以界说为调整教育行政关系的法规的总称。”
(三)相对独立说
认为教育法应脱离行政法,与文化法、科学技术法、体育法、文物保护法、卫生法等共同组成文教科技法,教育法是其中一个分支。从尊重人才,重视文教科技等因素来考虑,亟须加强这方面的法律,这一部门法中包括:教育法、科学法、版权法、专利法、发明奖励法、新闻法、出版法、文艺法、广播电视法、文物保护法。
(四)发展说
认为目前教育法的调整对象仍以行政法律关系为主,调整方法也属于行政法范围,但教育法同时调节着具有纵向隶属特征的行政法律关系和具有横向平等性质的教育民事法律关系。随着教育法的继续深入发展,调整对象、调整方法的继续完善、教育法应当独立。由于教育社会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有明显的独立性,这就为教育法归成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打下基础。
以上的不同学说是在不同的基础上,从不同的角度上提出的。笔者认为,要明确教育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位置,明确教育法律关系的性质,从而使教育法律法规得到切实有效的适用,必须分析在教育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关系的性质,只有这样,才能从理论和现实上解决问题。
三、解析教育领域内的社会关系
“教育关系”属于行政关系,民事关系,还是其他性质的社会关系呢?调整这些关系的教育法律法规的性质如何界定?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何种程序法呢?只有对这些与教育相关的社会关系进行科学地考察,才能明确“教育法”处于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哪个部分。这是教育法学研究的一个基本问题,它不仅与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教育法的分类、体系构成等直接相关,而且对教育立法活动和司法实践也有着深刻的影响。
学校作为法人组织(有的学者认为高等学校具有法人地位,中小学不具有法人地位),在社会生活中和方方面面发生着联系,形成了不同的社会关系,下面对一些主要社会关系进行解析。
(一)我国教育与政府的关系
在我国政府《教育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这说明政府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行政管理、行政干预和施加行政影响,学校处于行政相对人的地位,两者之间是行政关系。
随着大量社会力量介入教育领域,大量的私立学校纷纷建立,而私立学校的办学自的来源不是国家权力,而是民事权利,权利的特点是“法不禁止便自由。”但是这种权利的运用方向是教育,而教育是一个利益冲突集中的领域,不同的人对教育有不同的利益追求,试图通过教育实现不同的目的,因此决定了这部分领域而不能完全交给市场,完全按照市场规律运作,如果出现“市场失灵”,将带来极大的影响,因为教育是有时效性的,但是也不能完全由政府来掌控,因为政府既不是投资者,也不是办学者,所以政府必须有限介入,进行宏观调控,对民间办学权利明确界限但同时给予保护,《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颁行,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政府的有限调控,在这个范围内形成的就是行政关系,在此范围之外形成的社会关系,应该定位为民事关系。
但是,政府在对学校的管理中关于学校的自主办学权的内容必须要研究,因为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教育的民主化的不断演进,学校需要更多的办学自,实现政府的角色定位和权力的分化是必然的要求。
(二)学校与学生、教师的关系
教育法律法规的功能简言之就是能够实现“依法管理”和“依法维权”。
《教育法》第28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以下权力:“……2.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3.对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4.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5.对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所以,从教育法的规定可以看出,学校是经《教育法》授权,行使国家权力,学校在行使这些权力时,与学生和教师之间形成的是行政关系,学校是行政主体,学生和教师是行政相对人。作为学生,在校期间要接受学校的管理,虽然在学理上有从不同角度形成的不同的认识,如公法上的特别权力关系论,教育法上的教育契约关系等等。但是学校出于教育目的,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设立校规,对学生进行管理,甚至惩戒,尤其是在我国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总体上应该被认为是行政行为;而涉及到学生在校内所使用的硬件设备,包括教学设施、伙食、住宿等完全可以根据合同进行约定,如果发生纠纷,作为民事案件就可以解决。但是私立学校还是有其特殊性,学生入校时需要和学生的监护人签定相关的合同,不仅对学校的教学设施和服务标准进行约定,同时对管理的内容也进行约定,所以体现出了特殊性,公权力和私权利发生了一定的交叉,如果出现了纠纷,根据法学理论,我国一般是公权优先,可以按照行政关系界定,但大部分关系是作为民事关系界定的。随着社会力量办学规模的逐步壮大,对这部分领域进一步研究并作出相关规定是非常迫切的。
在学校内部,学校和教师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由权责分配和学校工作的特陛所决定的管理关系。
《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都规定了教师聘任制,双方作为平等主体签定聘任合同,但是基于我国教师制度的历史和现实中教师聘任制度和教师的资格制度、职务制度密切相关,而高等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对本校教师以及拟聘本校的教师实施资格认定,代替履行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在教师职务评审中,高等学校作为法律、法规的授权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因此,无论是在教师资格认证还是教师职务评审过程中,高等学校和教师之间形成教育行政关系,中小学教师也面临这个问题,所以学校和教师之间形成了微妙的关系,一方面作为管理者,与教师形成了不对等的管理和被管理的法律关系;而作为聘任人,学校和受聘教师问形成的是平等主体问的法律关系,在这双重身份下,学校很难主动放弃行政职权;而且长期以来,教师和学校形成的复杂的人身依附关系、如人事关系、住房、子女就学等等,使教师在聘任过程中更加处于被动地位。所以公办学校和教师的关系主要还是行政关系,是内部行政关系。但在私立学校和教师的关系是合同关系。
(三)学校与社会其他组织的关系
学校作为一种社会组织,与它所处的内外环境构成了一系列的社会关系。学校和企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团体、个人之间,既有互相协作、又存在着复杂的财产所有和流转关系。在这些关系中,学校是以独立的民事主体的资格参与其中的。最突出地反映在所有权关系、邻里权关系和合同关系上。这些都是明确的民事关系,完全可以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进行活动,不过由于我国还大量存在机关办学的情况,所以学校在产权的界定、变更等方面还存在着很大的障碍,尤其是学校合并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政府机关的财产权和学校的财产权无法区分,无法实现产权明晰。所以,进一步明确学校的独立法人地位、实现政府的角色转化和权力分化是非常迫切的事情。
四、结论
综前所述,教育法律关系总的来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纵向性的法律关系,一般称教育行政法律关系;另一类是横向性的法律关系,一般称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根据法律关系的不同,自然可以由行政法和民事法律进行调整,而不是单纯的讨论教育法,所以,本文作者认为,不应当把“教育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教育法”的外延应当包括“教育行政法律”和“教育民事法律”两部分。由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和调整方法不具有独特性,在现行的法律框架内就可以解决,如果按持“完全独立”说的学者所论,“教育法”作为一个单独法律部门,就会出现法律部门间的交叉,给立法和执法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会和我们划分法律部门的初衷相违背。而随着教育领域的不断发展,我们面临的问题不是创新法律部门,而是实现公权利和私权利的边界的界定,明确政府、市场主体、办学者和参与学习者在教育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并提供权利的有效救济途径和权力的恰当的实施方式。:
同时对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和研究。
(一)《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的性质认定需要进一步研究
本文的以上观点是基于为了解决现实问题而提出的相对有可行性的方案。如果从理论上仔细分析,还是有缺陷的,比如《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的性质是不是行政法,如果是,学校当然是行政被授权主体,反之就面临立论被全面的危险。
(二)政府在教育领域中的定位需要进一步确认
作为行政管理者必须和办学者、出资者的身份有一定的区别,尤其是高等教育建设中,减少直接以行政手段干预学校工作,而可以采取规划、审批新建高等学校、制定标准、评估和监督等手段对学校建设进行调控。从未来发展来看,教育领域的法治化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有密切的联系。
(三)确认学校的法人地位,保护学校的法权利
虽然对学校的法律地位有种种不同的看法,但是学校作为法人不管是从《民法通则》,还是《教育法》的规定上看都是不容质疑的,但是现实中学校的财产权、人格权受侵犯的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行政办学的情况下,行政权力和学校的法人权利间的冲突是经常存在的。
(四)继续深化教师资格认定及相关职称等认定的社会化
因为教师作为专业技术工作者在管理上应当体现更多的自由,使教师和学校能够真正处于平等地位上进行对话,从而不断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使之能具有更大的创造性。
关键词:教育管理;价值选择;以人为本
国际21世纪教育委员会96年在题为《教育——财富蕴藏其中》报告中强调指出,要把人作为发展中心,“人既是发展的第一主角,又是发展的终极目标……应该使每个人都能发展、发挥和加强自己的创造潜力,也应有助于挖掘出隐藏在我们每个人身上的财富。”强调人本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价值观,这也是现代教育理念的核心内容。而以人为本的教育观念,不仅要体现在学校的办学理念、教育方法之中,更要体现在学校的管理理念与管理方式上,体现在学校建设的整体氛围和校园文化里。
一、以人为本思想的时代内涵
以人为本就是要从人的本位出发,一切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要体现人性、要考虑人情、要尊重人权,不能超越人的发展阶段,不能忽视人的需要。”正如台湾著名管理学家陈怡安所概括出的人本管理核心精神那样:点亮人性的关辉,回归生命的价值,共创繁荣和幸福。以人为本首先是对“神本”与“君本”的超越与扬弃,是对君权、神权思想的彻底否定与对人的基本权利的普遍尊重;是对自由、平等、法治等理想社会的价值诉求,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本目标。尽管目前我们仍然无法绝对有效地使全社会共享社会所赋予的人类权益,但强调以人为本则是实现和谐社会的根本途径。它也是对社会普遍的每一个体的关怀和尊重。整个社会成员中的弱势群体、少数人的利益以及个性化的要求都会受到充分的关注。因此,以人为本是在不损害群体利益的前提下人的个性的充分展现。
二、以人为本教育管理理念选择的历史必然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物质生活水平越来越高,“物化”现象也日益严重,人变成了经济动物,为物欲所羁绊,其结果必然导致人的价值的衰退和生存意义的部分丧失,这也会限制、阻碍甚至破坏人际关系的正常交往、沟通和理解。人的主体价值被忽视,人际的亲情、友好互助的平等合作精神被漠化,人对社会的责任意识和个性充分发展也受到制约。“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将更加关注人的自由、人的情感、存在和价值,尊重、理解、沟通、信任等人文精神再次成为时代的呼唤。”作为人的培养的主体,教育承担起人本教育与管理的理念,光大人的自由、创造与价值已义不容辞。
首先,当代社会发展的趋势更加注重人才的素质与特色,追求人的个性与创造力。社会不断向前发展,知识经济已初见端倪,信息技术层出不穷,人类生活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工作效率将成倍地提高。而在知识经济时代,任何高新技术都是由人创造、使用并为人服务的,反过来对人的知识、智慧、管理才能和创造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代和未来的科技战实质上是人才战,知识和人才特别是高、精、尖技术人才将大幅度升值,成为社会发展的关键,人的创造性受到社会的极大关注。随着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人的地位、价值也必然不断提高,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对人的管理也将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以便使人的个性和创造性得以充分展现。其次,学校的发展也需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学校的发展是物力资源、信息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整合共同起作用的结晶,而起决定作用的是人力资源。学校的管理是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的,即一切为了“育”好人。一所成功的学校,不仅要有一支高素质的管理人员和教师队伍,而且需要发挥他们的集体协作精神,充分发挥其潜力。法国管理学家罗贝尔·萨蒙在他著作中引用了亨利·明兹伯格的一段话:“管理已经成为一项主要基于分析性方法的技术任务,而制定公司战略则首先是一项综合性任务。在我看来,我首先相信知识的获取和对人的开发;相信直觉的力量,相信一种根据经验的和渐进的方法(类似于我们在学习中可能偶尔采用者);相信新生和听取别人的意见;一句话,我相信人。”萨蒙分析了这段话,他说:“无论在管理中或生产中,翻来覆去老一套的常规工作,正不断地失去其进行创新活动的基础。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是全体公司职工的创造性潜力处于最佳状态。”正如所言,学校的发展需要在学校领导带领下全体教师同心协力去完成学校的发展目标,挖掘其内在潜力,才能真正体现其存在的价值。学校的发展就是学校人力资源的充分开发。
学校人力资源开发首先体现为学校人力资源的可预测性和管理性。学校可根据自己的实际对本校的教师队伍、领导队伍的年龄结构、职务结构、学历构成等进行分析,合理优化配置学校人力资源。学校在分析自身当前的发展现状及社会环境、国家政策对学校发展的影响及对未来自身发展的趋势的基础上决定对人才数量的动态性增减。教师岗位的设置及班级教师的配备既要能突出学校特色,又要人尽其才、发挥教师的特长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教师也通过各种职业培训不断更新知识、调整自己。学校可以通过人性化的制度管理、绩效评定、情感管理等途径进行对人力资源管理。
三、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的实现
教育管理不仅要强调“人是管理活动的主体,是管理的核心和动力”,发挥组织成员的积极性和参与精神、突出人在管理中的中心地位,更要实现在实施管理的过程中完成被管理者自我成长和自我教育的管理目标。这是学校教育管理“既教又管”这一特征的直接显现。而以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的机关事业管理或以增加生产效益为目标的企业管理,尽管都把对人的关注作为管理的核心问题,但管理中的人仍然只是管理的手段而不是目的,是作为“经济人”而进行管理。与此不同是,学校教育中的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是把管理的目标定位在育人上。因此教育管理的理念应该是充分人性化的,应依托于以人为本这个根本出发点。
传统的学校管理基本上是按照垂直管理的模式,由校长行使家长式的管理权威。而现代意义的学校管理,则大多数是按照行政职能和科层管理模式,由上一级根据权限向下一级实施控制和管理。管理便是控制,管理者便是控制者。在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观念中,管理者必须首先是教育者,而教育者也是管理者。因此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必须体现出以学生为本、以教育为本和以服务为本这三个相互关联、互相促进的管理层面。只有以学生为本才能把教育管理的重心落实到一切有利于学生成长、满足学生发展需要的目标上来。教育管理的质量与效率,不是以牺牲学生的自由意志和自然天性为代价的,而是以学生个性培养和全面发展为目标的自我意识与自我价值的实现为基础。教育管理的形式不能过度追求整齐划一的管理标识而忽视学生的个性与多样化的需要。高度企业化或军事化的管理模式,只能适合某一阶段教育中的管理手段,而不能也不该成为学校管理的基本模式。以学生为本就是要求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养成独立的个性和优良的品质。因此学校管理中的人本意识就是要突出在学校的办学理念、教育资源的分配和教学手段的选择中的学生意识。
因此在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中,管理就是服务,是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思想的自然延伸,树立以“服务为本”的管理理念,真正把学生的需要作为管理的目标,改变传统管理中威胁、监督、命令、禁止、惩罚等暴力式的管理理念以及管理和被管理者之间命令与服从、支配与被支配的主从关系,以避免像传统管理中那样管理者把从管理体制中获得的管理权限直接转化为管理者的权力。在学校管理中,打破传统师道尊严对管理的影响,管理者应善于倾听的被管理者的心声,树立耐心和设身处地的为人服务的人本理念。“俯首甘为孺子牛”般的工作姿态和精神意识,既不是源于亲缘的责任,也不是境界的超拔,而应成为当代教育管理的基本原则。教育因为受教育者而存在,管理同样因为人的全面发展而获得意义。
参考文献:
①张今声,论人本管理[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0(1)
②陈颢,非理性管理:现代学校管理的新趋向[J],教学与管理,2001(2)
【关键词】幼儿戏剧;幼儿教育;教育戏剧
教育戏剧是近年来在国外十分流行的教育方式,主要是让幼儿通过戏剧表演,培养其身体协调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目前在国内,教育戏剧还没有普遍得到应用和重视,特别是在幼儿教育中。希望通过本文的分析探讨,可以为戏剧教育在国内幼儿教育发展中提供一些参考。
一、幼儿戏剧的特点
(一)塑造真善美,有益于幼儿正确价值观的形成。幼儿尚不具备判断善恶的能力,且具有很强的学习外界行为习惯的能力。而在幼儿戏剧中,多是单纯、美好、幸福的故事,几乎没有杀戮和仇恨。这种良好的形象,有利于幼儿建立真善美的世界观,以戏剧中人物为榜样,具备善良的品格。
(二)情节简单。幼儿戏剧一般都只有开端、发展、、结尾四个部分,有些情况下会有序幕和尾声。相对于成人戏剧,幼儿戏剧情节展开更为快速,没有更多铺垫,对于自控力很差的幼儿来说,这种快节奏且剧情紧凑的故事,更容易吸引幼儿,也能使幼儿有耐心完成戏剧演出。
(三)具有很好的故事情节。对于幼儿戏剧来说,最重要的还是故事情节,因为幼儿对未知、新奇的事物具有强烈的好奇心,且幼儿也更喜欢通过故事来认识人物。幼儿戏剧故事情节的创作,是基于幼儿是非分明、注意力容易分散、对未知和新鲜事物充满好奇心的性格特性而进行的故事情节、情景的创设,再加上舞美设计,很容易使幼儿融入表演之中,突破自我。
(四)突出动作,具有更多的童趣。戏剧中很多效果和意境,都需要靠表演者的动作来塑造。在戏剧中加入合适的舞台动作,这也是戏剧艺术最基本的要求,舞台动作也能更好地将人物的内心世界展现出来,使故事更为真实。这种动作性,恰好符合幼儿多动的性格,使幼儿愿意参与到其中。幼儿戏剧一般都具有很丰富的童趣,这加深了幼儿对戏剧的热爱,以及对表演的热情,更是幼儿在戏剧表演的过程中,能够更好地体会故事情节,得到启发和领悟。
二、教育戏剧对幼儿教育的意义
幼儿戏剧涵盖多个方面,幼儿在学习戏剧的过程中,能够逐渐提升语言表达能力,舞台动作可以使幼儿身体更具协调性,群体合作能够使幼儿沟通能力以及团队合作能力得到提升,以及培养幼儿真善美的品质,具有艺术气质,主要可以分为身体素质以及道德品质两个方面,总结如下。
(一)帮助幼儿认识世界。幼儿戏剧教育可以让幼儿更直接体验人生,例如,说到盲人,幼儿会认为是眼睛失明的人,如果让幼儿亲自体验盲人的人生,那么幼儿对盲人的认识就会更加深刻。戏剧教育正是达到了这种效果,使幼儿通过精彩、轻松的戏剧,在轻松愉悦的戏剧氛围中,更加真实地体验人物精神和社会现实。
(二)可以培养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语言是戏剧表演中不可或缺的一种工具,戏剧中的语言都是经过仔细揣摩认真设计而成,是精炼的话语。幼儿在表达台词中,能够体验语言情景,掌握语言表达的技巧,以及具备表达的胆量。
(三)有利于幼儿完满人格的形成。第一,可以培养幼儿的团队合作能力。戏剧表演有很多分工,需要幼儿之间相互配合才能完成表演,是培养学生群体性最好的方式。第二,使幼儿具备同情心。幼儿会扮演各种角色,能够通过不同角色体验不同人的感受,因而使幼儿能够学会站在别人的角度相互体谅。第三,为幼儿树立良好的精神榜样。幼儿戏剧中多是正义战胜邪恶的故事,能够使幼儿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具备正义感。
(四)可以培养幼儿的艺术审美能力。戏剧舞台上包含各种构图、色彩、光线等美术成分,在特定的故事和表演相结合的情况下,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艺术氛围。这种艺术氛围,可以使幼儿能够从艺术的角度欣赏这个世界,提升其艺术审美能力。
(五)可以培养幼儿的音乐欣赏能力。在幼儿戏剧中,通常都会用音乐来烘托气氛,不同的音乐,表达不同的情景以及人物的喜怒哀乐。通过音乐的帮助,幼儿能够更好地融入表演,体验当下人物的感受。这种体验,能够使幼儿初步具备音乐欣赏能力,使幼儿在听到任何一首音乐的时候,都能通过音乐旋律感受到各种情景,以及人物的情感。
三、结语
幼儿戏剧教育目前在我国尚处于实践阶段,为了使其能更好地适应我国的教育体制,需要幼儿教育工作者根据自身的教学情况,对教学方式和内容进行改革和创新。
参考文献:
[1]舒曾,马利文.教育戏剧促进学前流动儿童发展的习式与效果分析[J].学前教育研究,2017,(02):53-63.
论文摘要:在知识时代的背景下,高等教育的教育目的已经不再局限于知识的简单传授,而重视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已经成为了当前世界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特别是高等师范院校的音乐教育,其主要培养目标是合格的中小学教师,更需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本文先是对音乐实践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初步的界定,提出了音乐实践对于高师音乐教育的重要意义,并就课内音乐实践和课外音乐实践的开展,提出了几点建议。
宋代杰出的爱国诗人陆游在他的《冬夜读书示子律》中写道:“纸上谈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意思是说,从书本上得到的知识终归是浅薄的,未能理解知识的真谛,要真正理解书中的深刻道理,必须亲身去躬行实践。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教育的进步,为了在当前和未来的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各国都采取措施,在知识传授的同时,比以往更加注重了学生能力的提高,特别是在音乐教育中,对具有音乐实践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大学生的培养,受到了普遍的关注。而且我们的高师音乐教育,培养的是今后要走上中小学讲台的音乐教师,所以在高等师范院校大力开展实践教育和实践活动,对于提高大学生的审美能力、创新能力、合作能力,使我们的毕业生更好的适应中小学音乐教育的需求,有着极大的促进意义。关于这一方面的研究,也成为高师音乐教育中一个值得长期关注的课题。
一、高校音乐实践的主要包含内容
实践是通过改造客观对象来满足主观需要,在对象世界实现主观目的的一种对象化的活动。音乐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生所学到的知识和技能,都需要一定的音乐实践活动予以表现和检验,并在这个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而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修养。在音乐实践中,大致可以分为课内实践活动和课外实践活动两大方面。课内实践活动包含教育实习、学分音乐实践等。课外音乐实践主要是一些校内外节目的编排、策划、演出等。如果说,在一般的课堂教学活动中,学生主要是对教师所传授的基本音乐知识和技能进行吸收和掌握的话,那么音乐实践活动则是对这些知识和技能的运用、深化和提高。没有严格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和掌握,艺术实践活动便失去了依托和根基。而适度、正常、健康的音乐艺术实践活动本身就是对音乐课堂教学情况的检验和考查,对教学工作有着积极地促进作用。通过让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音乐实践活动,可以启发、激励、引导学生学习、掌握所学的专业知识,促进学生人格发展,弥补课程学习的不足,开拓学生知识视野,增强创新精神,树立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养成科学思维的习惯,从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二、 音乐实践在音乐教育中的重要意义
1。有助于丰富大学生的审美体验
人对于客观事物的认识与了解,来源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直接经验,即通过自身的实践所取得的认识;另一种是间接经验,也是就通过书本和向他人学习得到的知识。具体到音乐教育中,我们从教师那里学来的知识和感受,就是间接经验,为了将这种间接转化为直接,就需要一个平台和载体,音乐实践活动无疑就是最佳的选择。例如我们对于一些民族民间音乐的欣赏,通过欣赏,掌握了其大致的艺术特征,但是如果能够深入到这些民间音乐的发源地进行采风,则可以更好的感受到这些音乐所特有的地域文化、民族文化精神,让我们在认识上有一种本质的提高。又如我们对于《黄河大合唱》的欣赏,之前只觉得这部合唱曲气势宏伟,富于激情,但是只有我们真正演唱它的时候,我们才能够被歌曲传递出来的爱国激情和民族自豪感所感染。这种审美感受,或者是以前从未有过的,或者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加深了一个层次。正是通过各种各样的音乐实践,来亲自感受各种不同的审美体验,这对于个人情感的丰富,以及审美能力和审美素养的提高,是一个前提性的基础条件。
2。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
21世纪,创新被提高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而音乐实践对于学生创新能力提高有着诸多的益处。在音乐实践中,提出新问题、新思路、新方法,都是一种创新。也就是说,音乐实践活动本身就是一个充满了创造的过程,也是一个培养创造力的过程。在音乐实践中,宽松和谐的氛围,让每一个学生都有加入的冲动,愿意在这个活动中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尽情的展示自我,当他们对活动有着高涨的热情时,思维便处于高度积极的状态,帮助学生深入的钻研,最大限度的激发他们的兴趣和好奇心,以此为推动、探求更好的方式和方法,获得自身创新能力的提高。
3。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群体合作能力
音乐是一门合作的艺术,很多音乐活动的开展,只靠一个人是力量是难以完成的,需要很多人、很多部门通力合作,才能予以完美的展现。学生们正是在这个合作的过程中,锻炼了个人的交往能力与合作能力,理解了相互尊重的必要性,学会了与他人的合作,从而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例如一场演出的举办,从场地的选择,到节目的设置;从人员的调配,到演出器材的提供,整个过程都要在大家的合作下,才能顺利地完成,缺少了任何一个环节,这个演出都难以进行下去,每个同学都感受到了自己身上的责任,也欣喜的看到了自己的对于这个临时集体的贡献,更在彼此的合作中建立了友谊,加深了理解。这种群体合作精神,对于新时期的大学生来说,是尤为需要的。
三、音乐教育中开展音乐实践的思考和建议
1。课堂实践——改革现有的课程体系设置
要想切实培养高师音乐教育学生的实践能力,就要对现有的课程和教学进行全面的改革。首先在课程的开设上,要根据社会的实际需要,及时的增补一些必修或者选修课程,供同学们进行选择。例如当今方兴未艾的音乐治疗学,很多有志于从事这类相关职业的同学,却因为没有合适的学习渠道,不得不放弃,如果学校能够组织有相关理论知识的教师为同学们讲课,或者针对同学们的学习意愿,主动地提供一些学习的渠道,那么学生们也就多了一个实践的机会。其次是在课程的设置上,不单是音乐系,几乎所有的师范类高校都将实践类课程放在了大四这一年,但是大四临近毕业,很多同学或者忙于找工作,或者忙于考研,缺少时间和精力来进行实践类课程的学习。同时,仅仅靠大四一个学期的突击学习,也难有理想的教学效果。笔者建议能够在整个大学阶段中,用各种形式,持续贯穿的进行实践类教育,不一定都集中在大四进行。诸如对音乐教师职业的要求的学习、师范类音乐毕业生的主要择业等等,都可以在日常的教学中穿行。再次是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要改变以往的教师在台上讲,学生在台下听的传统模式,而是将理论课程与实践有机的结合起来,校园内的音乐活动,本身就是音乐课程的一部分,更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大舞台,让学生们亲身投入到这些活动中来,能够为他们今后的工作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2。课外实践——搭建各类音乐实践平台
课外实践作为课内实践的有益补充,能够让学生尽可能多的接触社会,从本质上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首先是要建立一个稳定的音乐实践基地。音乐实践基地的建设是深化音乐实践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也是学校和社会相联系的重要渠道。大多数师范类学校都有附属中小学,但是在实际中,却发现这一最方便的基地却和音乐系学生联系的很少,很多学生反而要到学校之外的学校去实习。所以要正视自身的资源优势,在充分利用之后,再对照相应的实际需要,建设一些实习基地。例如可以和一些歌舞剧院签长期的合作协议,在教师的指导下,接触社会各行各业的人和事,锻炼其应对任何问题的胆量和各种环境下进行专业表演的信心。对于学生的综合素质的提高和今后的就业,都是受益匪浅的。
同时,学校应大力开展各类音乐活动以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学校领导要对实践活动在财力、物力上予以大力支持,鼓励学生放开手脚,全面参与。例如对于音乐活动团体的支持,应当鼓励学习努力创建品牌,推出新人。每年予以专门的经费,在场地、器材、设备上大开绿灯,并委派专业的教师予以协助。对于经常参加公益演出、各类比赛的同学予以鼓励,在政策上予以倾斜,以此来带动学生参加音乐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在活动机制上,将活动的管理权交由学生会、团委、党支部等承担,策划、导演等权利完全下放,充分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力求全员参与。每个具体环节选定负责人,由负责人排练和组织演出。这样使学生强化了责任心、增强了凝聚力,提高了协作能力,活动形式和内容推陈出新,管理与组织工作有条不紊,真正意义上锻炼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另外还要加强校与校之间的交流,共同提高普通高校音乐艺术实践的水平,甚至要与国外的学校进行交流,以扩大学校的知名度。
综上所述,随着基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如何为中小学培养出合格的音乐教师,成为了高师教育工作者首要关注的课题。作为一个合格的音乐教师,除了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之外,更需要具有相应的实践能力,更好地与基础教育的改革相结合,才能达到师范类院校学生的培养标准。音乐实践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学习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补充,可以尽可能多的让学生获得与专业相关的社会经验,在一个新环境里用全新的视角审视自己,了解自己,从而进行合理的自我调整,更有利于专业学习和能力的提高。本文分析了音乐实践对于学生个人素质发展的几点益处,对课堂音乐实践和课外音乐实践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希望越来越多的高校音乐教育工作者,能够重视音乐实践,大力开展音乐实践,因为这是音乐教育发展的必要环节,并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整个高师音乐教育的发展,以培养出更适合社会需要的全面发展的音乐教育人才。
参考文献:
[1]王文仲。能力培养是高校素质教育的关键[J]佳木斯大学社 会科学学报。2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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