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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城乡低保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对城乡低保政策落实和低保资金发放情况的专项检查,认真监督、查处城乡低保认定、管理、资金发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城乡低保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阳光低保”、“公平低保”、“和谐低保”的目标。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存在“非保得保”、“应保未保”的情况;
(二)城乡低保申请、审核、评议、公示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按照属地管理和动态管理的要求进行;
(三)低保金补差是否合理,能否做到按时足额发放。
三、检查形式
从乡镇抽调从事低保工作人员,由局领导牵头组成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帐以及随机走访低保户的形式开展检查。
四、分组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井宏岭局长担任组长,沈慧、陈卓、姜吾辉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后勤保障组和业务指导组,俞斌、朱媛莉分别任组长。
五、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阶段(7月1日—7月15日)。成立检查组,制定检查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7月16日—10月16日)。抽调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对各乡镇低保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检查。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各乡镇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整改,确保低保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广大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六、工作要求
(一)统筹联动,形成合力。县民政局全面负责全县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和指导,针对乡镇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这次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落实此项工作。
(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各乡镇民政办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要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对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动真格,真解决,见实效。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切实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功能和水平,保证困难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
(三)讲究方法,确保稳定。这次专项整治互动涉及对象多,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工作中会遇到各种不同的问题,在核查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人性化原则,设身处地的为困难群众着想,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要按认定条件、程序审批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对不符合条件的群众,既要坚持原则,也要做好政策解答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群众满意。
(四)完善制度,确保成效。开展城乡低保工作专项检查活动,不仅要查找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提高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确保低保对象准确率。因此,各乡镇要在切实查找问题和及时纠正问题的同时,仔细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认真总结经验。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操作程序,强化监督手段,切实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城乡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把城乡低保这项惠及民生的工作做好做实,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五)认真履职,严明纪律。对清理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退未清退、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对违背政策规定搞“人情”低保的;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待遇、干扰低保管理秩序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核查工作举报电话:。
七、其他
(一)人员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将抽调全县从事低保工作的部分工作人员开展此次专项检查。
(二)车辆安排
因检查工作需要,租用二辆依维柯,其他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一、整治重点
(一)农村低保政策精准落实到位。将《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作为治理重点,结合全县民政领域脱贫攻坚行动,4-6月份开展一次社会救助全面排查。检查各地落实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低保情况,以及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纳入低保情况。检查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中是否存在“脱保”“漏保”“多头重复保”“关系保”、突击提高贫困户低保收入脱贫等问题,是否严格落实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低保档案管理是否规范。
(二)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作风严实。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突出“四联四增”,聚焦社保兜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做表面文章类”“违规决策类”“弄虚作假类”和其他扶贫领域形式主义问题,严肃查处专项整治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纸上整改问题,经办服务中不担当、不作为,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以及农村低保等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兜底保障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问题。
(三)加大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力度。认真落实《省民政厅财政厅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深入排查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识别不精准、动态调整不及时,违规领取、重复领取、死亡后亲属继续领取社会救助金等问题。深入排查社会救助资金筹集、拨付、发放、使用等环节侵占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盘剥克扣社会救助资金等问题。
(四)加大低保公示长效机制力度。一是审核公示。乡镇对新增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进行审核,将审核情况在申请人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二是拟审批公示。县民政局拟批准的对象,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在申请人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公示栏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民政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受益人、保障人数、保障类别、拟保障金额。三是长期末端公示。各乡镇民政员负责每月在各村村务公开栏内对辖区内当月低保对象政策享受情况进行长期末端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低保家庭户主姓名、保障对象、保障人数、户月保障金额、县民政局和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举报咨询电话,同时在县民政局和乡镇门户网站公布乡镇和县级社会救助热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
(五)规范低保行政文书和档案管理。各乡镇根据《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规定,全面使用新的行政文书,规范填写低保审核审批表、诚信声明及低保申请及授权书、入户调查表、审核审批公示单、不予批准决定书等行政文书。低保档案要做到一县一室、一乡(镇)一柜,一村一盒,一户一档,材料齐全,形成县、乡(镇)、村委员会三级档案管理体系。审批类档案(个人档案):包括申请书、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房产证、相关困难证明材料等原件或复印件,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授权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入户调查表,民主评议记录,公示照片,低保审核审批表,动态管理审核审批表等。日常管理类档案(综合档案):包括低保政策文件,会议记录、工作请示、报告、总结、批文、信函、低保资金发放汇总表、低保对象花名册、调增(减)人员花名册、低保金调增(减)人员花名册等。
二、工作安排
2020年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底至5月9日)。各乡镇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有关工作。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政策,增强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意识和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意识,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专项整治工作的浓厚氛围,积极稳妥、公平公正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专项整治排查阶段(2020年5月10日至6月31日)。专项整治工作以乡镇为主,集中力量对社会救助对象,尤其是农村低保对象、返贫人口和建档立卡边缘人口进行全面排查。各乡镇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切实整改。及时把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后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巩固兜底保障脱贫成果,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按规定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对于主动申请退出低保的可给与1-3月的低保金,促进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积极就业,防止养懒人。
(三)扎实全面整改(2020年7月起持续推进)
一是制定整改措施。县民政局、乡镇会同纪检部门全面梳理自查中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中的风险点、薄弱环节和监管盲区,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切实完善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规范管理。
二是抓好问题整改。县民政局、乡镇对照问题整改措施,高标准抓好整改。纪检部门通过约谈、督办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县民政局和乡镇政府抓好专项治理问题的整改落实。坚决不让专项治理走过场,坚决防止以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县民政局、乡镇对排查出来的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及时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新申请低保对象要依据规范文书开展审核审批工作,及时予以审批纳入,做到“步步有痕迹、环环能倒查”。
三是公开整改情况。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督”,县民政局、乡镇在其网站全面推行网上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公开辖区范围内低保对象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保密的对象除外)、居住村(居)委会、低保类别等相关信息,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开展督查检查(持续推进)
在各乡镇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2020年8月中下旬,县民政局将组织人员对乡镇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每个乡镇抽查1-2个村,对抽查村的低保户按照30%上门入户核查。
对、举报次数较多、群众反映问题强烈和媒体公开曝光问题的乡镇重点督查,督促乡镇针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实施)
一是建立联动机制。县民政局、乡镇要与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高效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组织纪律保障。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积极争取其他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二是规范定期报送和通报制度。各乡镇每月26日前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总结上报县民政局低保中心,务必做到工作开展有成效。要按月收集本乡镇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县民政局将视情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强化以案释纪,发挥震慑作用。
三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各乡镇要举一反三、加强整改,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制度措施,建立完善防止问题发生和反弹的长效机制,把务求阶段性成效和形成长效机制有机统一起来。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制度机制。各乡镇要完善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在在乡镇、村两级要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要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困难群众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确保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有效落实。
一、工作目标
以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为主要手段,对全镇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在我镇得到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
二、整治内容
(一)低保对象核查。由镇政府统筹安排组织力量,对全镇目前所有低保对象都上门上户进行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核查面达到100%。对核查出来的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及时予以取消。同时,对各村(居)比较突出的困难家庭也要进行调查摸底,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低保,防止“漏保”,真正做到“应保尽保”。
(二)依规处理“人情保”。进一步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对一经查实的本辖区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进行集中依规处理,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有效遏制“错保”。重点核查拥有私家车辆人员、拥有2套及以上房屋人员、已退休并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人员、已从大中专院校毕业一年以上或毕业后已就业人员、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人员收入和财产状况,切实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出低保范围。
(四)全面实行公示。以村为单位,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公示,同时在公示栏右上角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或把“人情保”、“关系保”对象隐瞒不予公示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7月10日——7月15日):召开镇村两级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动员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宣传低保政策,公开核查内容,设立举报电话:。
(二)全面核查阶段(2014年7月16日——8月5日):对全镇目前所有低保对象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对按人群统一纳入低保的对象要作为排点,严格按照家庭收入和财产重新核定,确保每户上门见面。对在核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低保享受资格及时予以取消。8月5日前向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上报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
(三)接受督查阶段(2014年8月6日——8月20日):主动接受省市民政部门检查督导,如实反映本镇城乡低保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在自查自纠阶段中所采取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整改总结阶段(2014年8月21日——8月30日):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自查和重点督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确保到位。8月3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上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整个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成立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和各村(居)支书为成员,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各村(居)支书又是本单位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居)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各村(居)民政干事具体负责业务报表和材料归档。
(二)加强政策宣传。一是层层发动,召开动员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和安排。二是组织学习。认真学习国发[2012]45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民字[2014]83号文件精神,全面掌握政策和要求,为开展专项治理奠定基础。三是舆论造势。镇村要办好宣传栏,宣传本次治理活动的必要性治理工作要求。同时,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1.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我局领导班子认真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方面。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中心工作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检查考核;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经常研究,确保工作落实;与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工作,进行工作总结。
(2)选好用好干部方面。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向县委组织人事部门推荐了正科级和副科级干部各一名;健全了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3)深化作风建设方面。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不断增强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相关规定要求,坚决反对和纠正“”,防止问题反弹。进一步压缩了会议数量、规模和时间,能不开的会尽量不开,1—9月,只召开了一次全县民政工作会议。最大限度地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精打细算,压缩了一切不必要开支。严格执行公款消费各项管理规定,杜绝了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建立和完善了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定点维护、定点定量加油等制度,不存在公车私用现象,加强了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审批制度,建立了“三公”经费领导负责制,开展了“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接受监督。
为使作风效能建设从根本上、源头上建立长效机制,我局制定了《关于提高民政系统执行力、公信力、操作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措施的通知》、《县民政局作风建设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县民政局作风建设整改情况督察制度》、《县民政局作风建设整改责任追究制度》,使各项作风建设工作落到了实处。
我局按要求开展了“会所中的歪风”,违规收受“红包”,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4)维护群众利益方面。我局认真研究解决上级交办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开展了民政窗口单位行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闻过则喜的态度和“大爱民政”的情怀,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认真对待每一位群众意见,认真梳理每一个问题,扎实开展了殡葬服务、婚姻登记、救助站民政窗口服务单位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反映殡仪馆个别人员向丧主收受、索要“红包”;服务态度生硬,有时刁难丧主;自选收费项目不够透明,不够公开的问题。我局不遮掩、不回避,敢于自我开刀,刮骨疗伤,即成立了由副局长带队的整治工作组进驻殡仪馆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组及时召开了殡仪馆全体人员会议,并组织学习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严格规范收费标准和操作程序,进一步完善拒收“红包”规章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和收受“红包”倒查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两名职工给予辞退,在殡仪馆显眼处和殡仪车张贴拒收红包的告示牌,统一制作工作人员工号牌,公布举报电话,殡仪馆全体人员与殡仪馆,殡仪馆与县民政局签订了拒收红包的责任状。同时,建立了丧主反馈调查制度。殡仪馆工作人员在接送遗体和火化遗体前,要先告知丧主收费项目和标准,告知丧主按规定不准收受红包,并将印有监督和举报电话的意见反馈表交与丧主签收,丧主如发现工作人员索取、收受红包、乱收费、服务态度不好等现象,可24小时向民政局反映和举报,民政局将在第一时间受理和查处,从源头上杜绝了收受、索要“红包”和擅自收费的现象发生。目前,共处理收受红包4例,退还红包款1050元。为杜绝殡仪馆此类问题的再次出现,我局和殡仪馆一道,全面完善殡仪馆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专项整治工作以来,至今没有收到一个举报电话和一封举报信,使群众的关切问题“零距离”送到了群众手中,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同时,殡仪馆的服务质量和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二是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保”、“人情保”、“错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从7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我县各镇集中力量对已纳入低保范围的对象进行全面动态复核,对于家庭经济收入明显增加、生活明显改善;家庭人员户籍状况发生变化的;已经领取养老金的和已经实现稳定就业的;出具虚假收入证明甚至编造虚假申请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的;家庭中有子女在行政单位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购买商品房、机动车辆或使用高档消费品、奢侈品的实施重点核查。
(5)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方面。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人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一名副局长分工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6)推进源头治腐方面。我局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实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规划》和县委《实施意见》,保证了改革发展各项工作都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
(7)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按照《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科学配置权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落实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出国定居和任职回避等制度;严格执行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等制度。
(8)加强廉政教育方面。我局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干部教育管理,并开展经常性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领导班子每年安排了4次以上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专题学习;安排了2次党员干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开展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了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2.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1)强化领导责任方面。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精心部署;今年主持召开四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班子会议;给党员干部上了二次廉政党课;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工作。
(2)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方面。敢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批评,积极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督促其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时掌握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并帮助改进工作;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县委、县纪委报告。
(3)当好廉政表率方面。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搞特权和,不公车私用,树立了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
3.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层层传导压力。
(1)强化责任担当方面。领导班子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领导班子部署要求,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2)加强日常管理方面。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监督检查分管股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
(3)自觉接受监督方面。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下属没有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没有人受到了侦查、审查、审判,没有人受到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
二、存在问题
一是党员干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性不够高,总认为是领导的事,与己关系不大。
人口及计划生育。围绕“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提高服务”认真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全乡符合生育率达92.66%;药具应用率达97.11%;“孕情、环情”医学检查94.3%;完成孕前优生检查32对,对出生缺陷进行提前干预。建“三结合”基地1个,帮扶户30户,新增14户,征收社会抚养费3.2万元。及时兑现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
惠民工作。农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全覆盖,医保参保率达90%以上,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500人,年满60周岁以上老人全部领到55元养老金。今年发放农村低保651人,695940元,城市低保77人,192960元,廉租房补助10户,19440元,孤儿补助1户2人,16272元,优扶定补38人,178968元,60岁以上退伍军人补助20人年补助13920元,退役士兵、士官地方补助6人139000元,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助155人,94800元,医疗救助11人,10378元,残联脑瘫儿康复治疗1人,落实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辅助器具7人,落实残疾人家庭实施元障碍改造1户,居家托养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6人,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80人,农村贫困残人扶贫解困20人。乡卫生院为三年未报账人员进行免费健康体检88人。完成小额人生意外保险1514人。
工业发展。结合我乡实际,加强煤矿业发展。狠抓服务,为煤矿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协调业主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化解其中的矛盾。引导煤矿加大安全投入,改善生产条件,不断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金宇煤业21万吨技改正在按计划推进。全乡企业解决农村劳动力3000人,实现劳务收入2000万元。
农业工作。加强对春耕生产的指导,组织群众搞好抗旱救灾,组织群众投工投劳1000余个,清理排灌沟2500余米,有效解决了2000余亩农作物的灌溉问题,大春粮食播种面积达12425亩,建成水稻、玉米高产示范片分别是100亩。新发展茶叶2228亩,建成茶苗新品种示范基地6个。完成6830.4亩水稻、1708.4亩玉米良种补贴面积核查,超额完成农业保险130588.4 亩,其中:水稻6641.6 亩,玉米3156.7 亩,洋芋 648.1亩,油菜2612 亩。预计全乡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920元。完成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514人、住房保险参保达1488户,上缴保费30310元,完成农村劳动力资源普查。加强沼气安全知识宣传,发放户用沼气安全使用挂图25幅,安全警示资料300余份。
林业工作。围绕建设“美丽沐川之美丽乡村”目标,大搞绿化,利用一切可绿化地块进行植绿,2013年完成新造林3000余亩,完成森林抚育5000余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完成历年退耕还林的自查,认真执行《森林法》、《天然林保护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严格执行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做到依法采伐,持证采伐,打击乱砍滥伐,禁止毁林开垦,加强森林管护,全年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80份,办理蓄积1837立方米。坚持巡山护林,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83份,全年无森林火灾发生。收缴育林基金4.5万元。完成森林保险35787.4亩。
畜牧、防疫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重点,搞好动物疫病预防监测工作和防疫工作,免疫率达100%。以发展养殖业为主,抓好规模户、示范户养殖,以点带面促进全乡养殖业发展,目前我乡有存栏生猪4897头,牛338头,头羊1823只,禽58775只,毛兔1236只,现有存栏能繁母猪1525头,规模户52户。全乡年出栏肉鸡50000只的大户1户,出栏肉鸡200只以上的10户,肉种兔存栏100只以上的7户,存栏肉兔200只以上的3户,肉免养殖小区一个,年出栏生猪100头以上的有4户,年出栏1000头的1户,年出栏仔猪50-100头的2户。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500万元的惠民农贸市场正在建设中。争取2013年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5个,争取财政奖补资金33万元、引导群众投劳折资38万元,整合扶贫移民资金18万元,修建民主村引水渠0.25公里、光明村环卫设施水渠1公里、杨湾村环卫设施水渠1公里、杨湾村5组泥碎石路1.4公里、龙槽村4组公路硬化1.4公里。投资80余万元的龙河村2公里公路硬化工程.计生工作。围绕“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提高服务”认真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全乡符合生育率达92.66%;药具应用率达97.11%;“孕情、环情”医学检查94.3%;完成孕前优生检查32对,对出生缺陷进行提前干预。建“三结合”基地1个,帮扶户30户,新增14户,征收社会抚养费3.2万元。及时兑现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惠民工作。农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全覆盖,医保参保率达90%以上,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500人,年满60周岁以上老人全部领到55元养老金。今年发放农村低保651人,695940元,城市低保77人,192960元,廉租房补助10户,19440元,孤儿补助1户2人,16272元,优扶定补38人,178968元,60岁以上退伍军人补助20人年补助13920元,退役士兵、士官地方补助6人139000元,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助155人,94800元,医疗救助11人,10378元,残联脑瘫儿康复治疗1人,落实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辅助器具7人,落实残疾人家庭实施元障碍改造1户,居家托养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6人,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80人,农村贫困残人扶贫解困20人。乡卫生院为三年未报账人员进行免费健康体检88人。完成小额人生意外保险1514人。
一、主要做法
1、大讨论活动拓宽了民政工作思路,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上形成了共识。这次大讨论,通过与乡镇民政办、社区民政工作者、服务对象、社会人士的面对面交流,热烈讨论,使民政干部清醒地认识到思想上的差距:对比省市要求,民政工作存在思路不宽,争先创优不够;对比兄弟县市情况,民政工作仍有诸多薄弱环节亟待改进;对比内部干部职工愿望,民政发展后劲不足,条件设施有待改善;对比基层群众需求,民政工作仍存在某些情感淡化,服务不优等问题。热烈的思想大讨论,形成了民政工作谋求超越发展、开放发展、长远发展、创新发展、突破发展、自主发展、高位发展的良好态势。
2、大讨论活动分析总结了民政工作现状,在解决影响和制约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形式了共识。这次大讨论,围绕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对照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总结成绩与经验,查找出影响和制约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其中涉及创新能力不强,改进传统民政工作模式、探讨引进社工服务模式、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改进局属事业单位管理机制,寻求人、财、物最佳结合,加快老年公寓筹建、敬老院服务设施优化方面的投入;为民情感淡化、服务不优,工作服务方式向“贴心、真心、爱心、耐心”四心服务方式拓展延伸,注重文明礼貌用语,热情办事等服务细节,加快推进民生工程建设。3、大讨论活动起到了凝心聚力的作用,在实现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和后发赶超目标上形成共识。通过大讨论,大家充分认识到了民政现实情况和比较优势,决定凝心、集智、汇力、克难攻坚,把思想大讨论成果转化为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巨大推力。经过大讨论,有三个问题得到明显缓解,如机关作风不实、学习氛围不浓、服务意识不强等症状得到根本转变;有3个问题已拟出解决方案,如老年公寓规划、社区建设等。大讨论工作的深入开展,把民政事业推向一个快速发展的轨道,掀起了民政人干事创业新。
二、取得的成效
(一)在思想认识上的提升。
1.通过开展解放思想活动,我局从领导班子到一般干部围绕更新发展理念,树立“等不起”的机遇意识;明确目标定位,树立“停不得”的创新意识;立足争先进位,树立“慢不得”的超越意识;提升素质水平,树立“坐不住”的责任意识,着力在提高认识、查找差距、理清思路、推动发展上下功夫,促进了发展目标、速度、效益有新提升。
2.在思想认识上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即从过去注重管理和物质帮助而解决民生问题向落实民权、维护民利转变,从过去政府包办民政事业向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路子发展民政事业转变,从单纯依靠本部门力量向综合协调整合多个部门资源来推动民政工作转变,从临时性、分散性、救急性开展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建立长效机制转变。
(二)促进了民政工作的开展。
(1)开展了民政对象复核清理工作。自2012年以来我局在规范低保管理方面,连续多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2013年通过专项整治,查出死亡对象815人并取消;2014年通过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的核查,共取消1712人的城乡低保资格;2015年又在全县范围开展了一次对各类民政对象的全面复核清理整顿工作,时间为期2个月。由乡镇组织人员进行拉网式入户调查,按照“谁入户、谁清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入户见面率达到100%。民政局组成6个督查组,每组指定了1名副科级领导带队进行督查核查。这次清理行动发现死亡以及不符合条件对象1500人,清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民政基础项目建设成效显著。据统计,2012年到2015年6月,用于养老、社区和农村幸福院建设资金xx万元,新增建筑面积xx平方米,新增床位xx张。其中:2012年XX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投资xx万元,完成一期工程,新建XX敬老院;2013年新建改建了XX、XX、XX、XX等敬老院;2014年XX县社会福利中心二期工程老年公寓楼、儿童部主体工程完工,三期正在规划设计;改建扩建了XX、XX、XX、XX乡敬老院。
已投入运营民办养老院1所,床位数达50张;正在筹建的有XX县四季春老年公寓。该公寓位于XX县XX镇XX村,全部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投资额6000万元规划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床位500个,已立项征地,正在开工建设。
(3)出台政策,大力推进我县社区建设。今年初,县委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XX县发[2015]3号),提出了今后我县社会建设的整体框架:一是力争到2015年县城区建设1个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社区服务中心,每个示范镇建设1个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县城社区建设1个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服务站。二是到2015年,县城社区达到有一校(社区党校暨市民学校)、一室(文化活动室)、一场(室外活动场)、一廊(宣传长廊)、一队(文体活动队)的标准;三是开展社区结对帮扶活动。加快推进结对帮扶工作,今年将安排县直单位与全县社区居委会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在资金、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社区力所能及的支持,每个帮扶单位每年不少于1万元的资金扶持,切实为社区解决实际问题。XX湾社区管理和服务用房经与开发商的多轮协调现已成功移交,城东、城西社区居委会用房已得到解决,梅林新区正在兴建新的办公用房。与此同时,我们还大力加强了农村干部社区建设,吉埠镇枧田村、XX镇蕉林村、XX镇黄屋村先后评为全省精品农村社区。
(4)以争资争项工作为重点,推进苏区振兴发展。三年来我局紧扣争资争项工作不放松,通过积极赴市跑省,加强信息沟通,勤于请示汇报,2012、2013、2014年我县民政争取上级资金分别为1.72亿、1.83亿、2.07亿元。今年继续加大争资争项力度,上半年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已多次到省民政厅、财政厅争资争项,向厅处长汇报工作,进行沟通对接、了解项目信息动态情况。今年已到位各类民政专项资金6907万元。同时我们还编制了(XX县)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十三五”规划项目30个。
(5)依法加强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完善地名数据库建设,增设标志牌56块。设置村级地名标牌300多块。2013年完成了辖区内32条、约390公里乡镇级界线及12个三交点勘定任务;先后完成了县级边界“XX兴线”、“南康区XX县(南)线”和“南康区XX县(北)线”联检工作。
(6)积极引导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2012年以来,县慈善会共接收捐款144.8万元(其中慈善一日捐74万元),接收捐物折款55.3万元;2014年向云南鲁甸地震灾区捐款33.5万元。县慈善会三年来共资助贫困户、残疾人家庭、贫困大学生284人(户),资助金额52.6万元。
三、关于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几点认识
(一)解放思想是提升民政水平的强大动力。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决定出路,思路对了,事半功倍;反之,就会南辕北辙。思想支配行动,思想超前就可以捕捉先机,勇立潮头;思想滞后,行动慢,就会自缚手脚,坐失良机。我们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目的就是使我们继续解放思想,适应新形势,更新旧观念,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完成新任务,达到新目标,为实现与全国人民同步进入小康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我们在工作的实践中,也切身的体会到,只有解放思想,才能消除模糊认识,破除思想障碍,才能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减少影响新跨越的思想阻力;才能引导干部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形成实现新跨越的强大合力。
(二)协调关系是做好民政工作的必要措施。
辩证法讲,事物是普遍联系的。要想做好我们的工作,离不了财政、审计、发改、建设、人社、卫生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如果协调不好和有关部门的关系,就会浪费很大的精力,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协调关系,不是不讲原则,大原则必须坚持,该灵活的,必须灵活。只有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才能协调好和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如在社会福利中心、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我们工作协调得好,从立项到建设手续,再到财政局的招标和资金拨付,都比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