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2 01:24:0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诚信社会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论文摘要】:诚信是市场机制运行的基础,它受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要通过建立诚信制度和信用体系来构建诚信经济,为社会主义市场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化,诚信建设的重要性日益显现出来。目前,我国市场经济运行中非常突出的失信问题,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的一种必然现象。在这一转变过程中,国民经济继续保持着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我国社会稳定,政通人和,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新的社会矛盾,经济增长和道德失范的矛盾就是其中之一,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中诚实守信问题又是经济道德矛盾的焦点。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更是诚信经济,诚信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进入市场经济以后,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和交换方式的发展,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越来越密切。只有把诚信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机制,才能使资源的流动和社会财富的交换有一个可靠的制度保障,才能使市场经济更加发达。所以要实现市场经济秩序的根本好转,从本质说就是要建立和完善诚信机制。
一、诚信缺失的根源及其表现
诚信是社会生活的基本道德准则,但是近年来我国却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诚信缺失现象,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诚信危机,给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思想、道德等多方面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主要表现在:
(1)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成熟,法律体制不健全
在我国诚实守信已有了两千多年的传统,然而,建国后我国长期处于计划经济,很少有真正的社会信用关系。加上近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完善,导致信用市场发展缓慢、滞后、不发达;因此不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缺乏对信用意识的重视,使失信者有机可乘,再加上市场自身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尚未建立,产权不明晰责任不明确。虽然我国在加强法制建设方面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从总体上来看,法律在信用经济的运行方面还没有起到强有力的保障作用。在立法方面我国在《民法通则》、《合同法》法中虽然都有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刑法》中也有对诈骗等犯罪行为处于刑罚的规定,但这些都不足以对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针对信用方面的立法还是比较滞后,同时,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也相当的严重,在一些失信和诈骗案件的审理中,还存在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某些基层执法部门受到当地企业和政府的影响,在司法过程中有意偏袒本地企业而损害他人利益,致使社会上缺乏严格而规范的失信惩罚机制。
(2)政企不分,国家和企业法人代表职责不清也是诚信缺失的一个原因
在现在的国有企业,一些企业领导者具有行政级别和企业管理者双重身份,企业即使破产也可以换一个地方继续任职。
政治方面,政府信用降损,一些违反诚信原则瞒上欺下,等现象屡禁不止,少数领导干部为表现自己政绩和能力,捏造数据,虚报政绩,对人民急待解决的问题视而不见。由于转轨时期政府政策的不稳定和不连续,使公众对政府政策和承诺的信任度下降,政治领域中的"诚信危机"与政治腐败相助相长,成为政治腐化的一大症结。
经济方面,集中体现在生产者对消费者的欺骗上,某些企业利用生产环节远离消费者而"暗箱操作",在生产中违反诚信,导致假冒伪劣商品泛滥,同时又通过商业欺诈、会计作假、偷税漏税、虚假广告等各种不正当手段得到非法收益,严重违反商业道德,致使诚信的缺失已给我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不紧降低了经济活动的效率,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也严重削弱了人们参与经济活动的信心。
思想文化方面,个人信用的缺失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道德失范,信仰危机,社会风气败坏,文化市场上出现前所未有的造假,盗版之风,就连学术界也出现了肆意抄袭,剽窃的学术腐败现象。
(3)执法不严,经济市场的监管缺失
一个国家的清正廉洁、严明自律的司法、执法系统是这个国家经济主体拥有一个长期预期的稳定器。假如缺了这个保障,人们很难有一个稳定的长期预期,我国在这个方面尤其滞后,是最需要加强的方面。
首先,法律不健全,对私有财产保护不力,会大大影响人们对未来财产拥有权的长期预期;第二,司法和执法方面的种种问题,更是令很多人对长期的、好的预期的有利保证产生了巨大的怀疑。在我国由于缺乏专门的信用法律和管理制度体系,以及政府职能的缺位和错位,使众多失信者还逍遥在诚信法则之外,有的人视法律为儿戏使法律失去应有的尊严,使国家强制力失去强制性。诚实守信的企业和个人,因为没有客观的信用评级制度,也无法与失信企业区分,守信收益低,导致失信者的市场风险更加恶化了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这种局面不仅是对守信者的一种不公平,更会对其产生一种心理暗示,使人们追求利益的本性驱使他们走向失信。第三,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发达的市场经济信用体系得信用记录和监督制度,对企业信用及经济行为的记录和监督分散在工商、税务、银行等不同部门中尚未形成完整的信用记录,也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督。而且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远未最终形成,市场经济的机制,规则秩序尚在摸索和完善中。在这一过程中,政策的多变性难以避免。
二、解决诚信问题的建议和对策
(一)构建"诚信社会"要发挥道德示范作用,进行诚信道德教育,培养公民信用观念和意识
第一,要树立诚信观念、规则意识。有了规矩而不遵守,规矩也会失去应有的作用。一是不懂规则,犯了规还不知道症结在哪里;二是不按规则办事,犯了规还强词夺理。所以在我国治理诚信缺失需要法律的支持,要以"法治"为主,但法律手段也有自身的局限。道德教育是对心理动机的自律性约束,它是一种无形的力量,往往能起到"法治"不能起的作用,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是相辅相成的。因此,在治理我国诚信缺失的过程中,应该是"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诚信道德教育。
第二,要培育以"诚信"为核心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道德规范。首先,要认真贯彻执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社会进行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把诚实守信作为建设现代文明的重要基石,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内容。其次,要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契机,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使人们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在以诚信为核心的道德基础上,使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的观念深入人心。经过长期系统的宣传教育,用诚实守信将人们的道德行为、经济行为、政治行为有机地统一起来,使诚实守信真正成大多数人所认同与遵循的行为准则。
(二)加强和改善诚信教育,营造诚信德社会大环境
传统的说教和诚信教育远远的滞后和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新的诚信制度和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甚至在经济利益的刺激下,原有的道德诚信也发生了变异,尤其是道德教育,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不能与时俱进。因此,人们的道德观念和诚信意识跟不上飞速发展的形势,没有形成"诚实为荣,失信为耻"的社会风气。所以要大力宣传市场经济中的诚信思想,建立诚信教育,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水准和个人诚信道德,要通过广泛的诚信教育,宣传活动,倡导言行一致,有信无欺的道德情操。要建立起一套以诚信为核心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伦理体系,既要吸收古今中外文化积淀中的合理因素,又要结合中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既要把国家、集体利益放在首位,又要充分尊重个人的正当利益;既要倡导竞争意识,效率优先原则,又要发扬协作精神;既要肯定和充分追求个人的局部利益,又要强调社会责任和全局利益,形成一套符合实际的道德评价标准。
(三)重新树立政府诚信,转变政府职能
一个具有良好诚信的政府必然示范和影响整个社会。当前各级政府要规范自身行政行为,重塑政府的良好形象,引导整个社会诚信规范的恢复和重建。因为政府在市场经济中扮演的是裁判的角色,制定交易制度和法律,扶持和监督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发展,并保证政府各部门的公共信息向社会开放,同时监督市场经济主体之间依法公平、公正的批露信息和取得信息的义务,权利得以实现,保护公平竞争。
参考文献
[1]杨丽萍.浅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建设问题[J].《前沿》,2004.9.
[2]梁晓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问题的思考[J].运城学院学报,2006.6.
[3]殷建国,郭兴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诚信问题[J].金融与实践,2005.1.
[4]蒋旭.我国诚信问题研究综述[J].兰州学刊.2005.6.
[5]吴学军,朱文兴.经济信用机制的缺失与建立[J].经济改革与发展,2003.4.
第一,职业道德建设是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职业道德建设的为重点,把诚信作为道德规范的核心,使社会从业人员把诚信内化为深层的道德需求,形成良性的职业道德基础,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提供坚实的保障。职业道德伴随着社会分工和专业性的劳动分功而逐渐产生,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涵盖了从业人员的进行各种职业活动的人际联系。而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就是在各种社会关系处理中实现诚信这一核心目标,所以职业道德建设在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道德体系的同时,也为实现社会诚信奠定广泛的社会基础,是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助推器。第二,构建社会诚信体系为职业道德建设提供重要外部保障。职业道德建设不但需要从业人员内在的道德自省,还需要外部社会环境的道德监督和评判。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强调形成社会整体的诚信氛围,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诚信道德养成起到的至关重要的作用。从业人员在社会诚信体系中用统一的道德评判标准,实现自身客观公正的道德评判,并以诚信这一指标对自身行为进行校对,实现职业道德建设的自觉性,通过社会诚信体系这一外部环境对职业道德建设产生巨大影响。
2当前职业道德与社会诚信的现状分析
当前,我国社会处于“黄金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的相叠加的特殊时期,各种社会问题不断涌现。正如《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中指出社会的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腐化堕落现象严重存在。从职业道德的角度看,国家公务人员职业道德的缺失导致腐败滋生,不仅阻碍了整个社会的道德发展,而且影响了国家发展的稳定。公共服务事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的缺失加剧了社会矛盾的激化,“医患纠纷”不断升级,“教育失德”不断出现,成为的新燃点,加剧了社会道德滑坡的速度。而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工程质量等诸多问题则一次次拷问“社会的良心”都去哪了。从社会诚信体系的内容看,个人诚信缺失已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假文凭、假证、假发票等等;企业失信则更是比比皆是,恶意违约、制作假账融资、百年老店使用过期原料等等;政府失信表现为“朝令夕改”、“暗箱操作”、“欺上瞒下”等等,这些行为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影响了经济运行发展,更动摇了国家稳定的根基,甚至损害了我国在国际上的形象。究其原因,有历史遗留的问题,有法制体系不健全的原因,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壮大,物质文明急速增长,而精神文明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物质文明的发展,社会道德体系建设并没有实现与时俱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着巨大的反作用,在社会经历巨大经济变革的同时,原有的道德规范被打破,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使得新的道德规范无法在短期内完全达成社会共识,造成了社会道德迷失的真空期,多举并发不如逐一击破,因而以职业道德建设为突破口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成为不二之选。
3以职业道德建设为突破口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职业道德建设的继承性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奠定了历史的基石,而职业道德建设的多样性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铺垫了最广泛的人际基础,同时其特有的实践性也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快速实现与时俱进提供了可能性。职业道德建设包含多方面内容,必须抓住要点,以点带面,推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3.1追本溯源———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就是通过培养社会成员的职业道德意识,通过意识影响行动,把内化的职业道德素养外化为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通过教育这一途径,树立社会成员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并在具体社会实践中不断强化这种正确的理念,把思想转变成习惯,实现遵守职业道德的自觉性,实现内在自省,外在自律的常态化。而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必须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要不断提高教师的胜任力,只有一支具有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才能充分发挥职业道德教育的正效应。
3.2画龙点睛———营造社会舆论正确导向
职业道德建设需要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正如英国思想家赫青黎所说“,在许多情况下,人们之所以这样做而不那样做,并非出自对法律的畏惧,而是出自对同伴舆论的畏惧”。社会舆论能为职业道德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正确的社会舆论可以起到道德监督员的作用,而错误的社会舆论则使得职业道德在社会实践中出现校正的偏差。在全球化的今天在互联网时代,人际关系的紧密程度超过以往的任何一个时期,而职业道德的建设除了依靠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外,必须接受社会舆论的价值评判,因而打造客观、公正的社会舆论环境是职业道德建设的必然选择。
3.3防患未然———加快完善法制体系
关键词:诚信缺失社会诚信建设政府作用
进入新的世纪,我国的诚信建设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推崇,各企事业单位纷纷将诚信建设列为提升自身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个人也越来越注重自己的诚信记录,把“诚实守信”奉为追求的“价值目标”。但诚信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互动的、全而的系统工程,在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中,个人是基础,企业是重点,政府才是关键,政府应在诚信建设的过程中发挥旗帜、导向作用。目前,我国各级政府为推动诚信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从系统和发展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必须积极正视这些问题,科学界定政府作为的方式、范围和程度。
一、我国政府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作用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的作用也是关乎全局,不可或缺的。但在社会诚信建设中,必须明确规定政府职贡义务,以防缺位,严格限制政府发生作用的范围,以防越位。根据诚信建设的自身规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我国政府在诚信建设中应发挥好以下几方而的作用:
(一)示范引导作用。在日常经济社会管理事务中,政府讲诚信,则会给企业和个人树立榜样,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使社会公众“见贤思齐焉”。反之,政府失信,社会主体也极有可能加以效仿,对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产生恶劣的“传递效应”,误导社会的“价值取向”。
(二)规划协调作用。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内容杂,任务重,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所及部门来看,包括银行、工商、税务等;从所涵盖的内容来看,包括个人、企业和政府的诚信建设。因此,要使诚信建设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用地有条不紊开展,就离不开政府对诚信建设的统一规划,对方方面面的利益协调,对不同行业特点的兼顾,否则,各社会主体就极有可能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而各自为政、重复建设,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和地区、行业的割据、垄断。当前各地区、各行业盲目地自成一体、大建数据库就是缺乏规划、协调的恶果。
(三)监管保障作用。社会诚信制度的建立,社会诚信体系的完善并非一个自然而然的嬗变过程,其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会出现或强或弱的利益冲突。要把这些矛盾、冲突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仅靠社会公众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教化是远远不够的。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垄断组织应在其中发挥监管保障作用,大力强化诚信行为,坚决惩处诚信缺失,使得诚信建设沿预定的规划、设计顺利、高效开展。
二、我国政府在推动社会诚信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计划经济思维惯性的影响和诚信建设在我国刚刚起步的缘故,政府对自己在诚信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和作为方式等都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和行动上的不力并造成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政府自身诚信缺失现象大量存在。受传统权力思想的影响,很多政府工作人员常常误认为讲诚信只是个人、企业的事情,政府的权力是为社会公众谋福利的,只需着眼于大局和长远,对于局部和个人利益宜倡导“舍小家、顾大家”的奉献精神,不必“谨小慎微”,可以不讲诚信。
(二)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的互动关系不明确。“自主经营、自负赢亏”的市场化运作是企业“重合同、守信用”的根本动力和最大约束。然而现实情况是,“政企不分、产权模糊”仍是我国很多企业的重大弊端,市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也并不健全或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在政府对诚信建设的调控中,各种“缺位”、“越位”现象时有发生。在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过程中,政府应确实分清“作为”与“不作为”的界限,分清“主体”与“支持”的区别。但我国许多地方政府在调控诚信建设时,就没有把握好上述的界限,没有分清上述的区别,作了许多“不该做也做不好的事”,同时“该做的事”却没有做好。
(四)在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中,各级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危害极大。这一方面造成了信用信息的割据和垄断,增加了一些政府机关索贿的砝码,另一方面也使得大量的信息不能按价值规律自由流动而闲置浪费。
(五)政府对诚信服务机构的监管存在着重“事前审批”,轻“动态管理”的倾向。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片面地认为,加强对诚信服务机构的监管就是强化对服务机构的“资质认证”和“行政审批”,于是便想方设法增设“准入条件”,千方百计抬高“准入门槛”。与此同时,又对己获准入的机构缺乏必要的检查、考核和淘汰机制的设定。
(六)与社会诚信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框架不完善。如我国的产权制度仍不清晰,企业缺乏追求长远利益的稳定预期,很难始终做到恪守诚信,“奉信誉高于一切”。对于信用信息的管理也缺乏可操作性强、效力适中的法律规章。
(七)我国社会诚信建设的运作机制不完善。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缺乏统一的层次高、专业化水平高的政府诚信服务管理部门,管理多头、分散,政策不一;(2)诚信服务行业标准尚未确立,造成对行业的管理弹性大,可操作性差,行业整体竞争秩序混乱。(3)诚信服务机构人才匮乏,设施落后,很难为社会提供高水平的信用服务,影响了市场主体的信用服务诉求;(4)诚信服务的供给与需求脱节。很多的服务机构缺乏市场意识,缺乏对诚信服务市场的调研,不能敏锐把握市场对诚信产品的需求,导致诚信产品的市场转化率低,影响了其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如何更好地发挥我国政府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作用
(一)以制度创新打造诚信政府。首先,创建和完善社会参与决策的机制。其次,力促信息公开,透明行政。再次,要制约政府权力,规范权力运作机制,促进依法行政。最后,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大力消减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以杜绝各种借审批机会乱收费、乱设卡的现象。
(二)加强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没有道德约束的诚信体系是不牢固的,没有道德内涵的诚信制度也是没有生命力的。诚信道德教育应是诚信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把诚信教育作为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来抓,同时又要注意把诚信建设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三)促进行政方式由“政府主体模式”向“政府支持模式”的转变。我国政府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已习惯了以自身为主体的行为模式,在计划经济的竞技场上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在推动社会诚信建设的过程中,政府应着力改变自己以往所扮演的角色,从具体的微观事务中解脱出来,重点做好对诚信服务市场的“规划引导、建章立制”,为社会诚信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制体系。政府应组织专门的人员研究影响我国诚信建设的体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应有的政策、法规体系,特别应该借鉴外国经验,尽快出台以下制度:(1)明晰产权制度。(2)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强化失信惩戒制度。
关键词:诚信缺失社会诚信建设政府作用
进入新的世纪,我国的诚信建设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推崇,各企事业单位纷纷将诚信建设列为提升自身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个人也越来越注重自己的诚信记录,把“诚实守信”奉为追求的“价值目标”。但诚信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互动的、全而的系统工程,在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中,个人是基础,企业是重点,政府才是关键,政府应在诚信建设的过程中发挥旗帜、导向作用。目前,我国各级政府为推动诚信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从系统和发展的角度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必须积极正视这些问题,科学界定政府作为的方式、范围和程度。
一、我国政府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作用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的作用也是关乎全局,不可或缺的。但在社会诚信建设中,必须明确规定政府职贡义务,以防缺位,严格限制政府发生作用的范围,以防越位。根据诚信建设的自身规律,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我国政府在诚信建设中应发挥好以下几方而的作用:
(一)示范引导作用。在日常经济社会管理事务中,政府讲诚信,则会给企业和个人树立榜样,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使社会公众“见贤思齐焉”。反之,政府失信,社会主体也极有可能加以效仿,对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产生恶劣的“传递效应”,误导社会的“价值取向”。
(二)规划协调作用。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内容杂,任务重,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所及部门来看,包括银行、工商、税务等;从所涵盖的内容来看,包括个人、企业和政府的诚信建设。因此,要使诚信建设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用地有条不紊开展,就离不开政府对诚信建设的统一规划,对方方面面的利益协调,对不同行业特点的兼顾,否则,各社会主体就极有可能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而各自为政、重复建设,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和地区、行业的割据、垄断。当前各地区、各行业盲目地自成一体、大建数据库就是缺乏规划、协调的恶果。
(三)监管保障作用。社会诚信制度的建立,社会诚信体系的完善并非一个自然而然的嬗变过程,其中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矛盾,会出现或强或弱的利益冲突。要把这些矛盾、冲突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仅靠社会公众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教化是远远不够的。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垄断组织应在其中发挥监管保障作用,大力强化诚信行为,坚决惩处诚信缺失,使得诚信建设沿预定的规划、设计顺利、高效开展。
二、我国政府在推动社会诚信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计划经济思维惯性的影响和诚信建设在我国刚刚起步的缘故,政府对自己在诚信建设中的角色定位和作为方式等都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和行动上的不力并造成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政府自身诚信缺失现象大量存在。受传统权力思想的影响,很多政府工作人员常常误认为讲诚信只是个人、企业的事情,政府的权力是为社会公众谋福利的,只需着眼于大局和长远,对于局部和个人利益宜倡导“舍小家、顾大家”的奉献精神,不必“谨小慎微”,可以不讲诚信。
(二)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的互动关系不明确。“自主经营、自负赢亏”的市场化运作是企业“重合同、守信用”的根本动力和最大约束。然而现实情况是,“政企不分、产权模糊”仍是我国很多企业的重大弊端,市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也并不健全或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在政府对诚信建设的调控中,各种“缺位”、“越位”现象时有发生。在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过程中,政府应确实分清“作为”与“不作为”的界限,分清“主体”与“支持”的区别。但我国许多地方政府在调控诚信建设时,就没有把握好上述的界限,没有分清上述的区别,作了许多“不该做也做不好的事”,同时“该做的事”却没有做好。
(四)在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中,各级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危害极大。这一方面造成了信用信息的割据和垄断,增加了一些政府机关索贿的砝码,另一方面也使得大量的信息不能按价值规律自由流动而闲置浪费。
(五)政府对诚信服务机构的监管存在着重“事前审批”,轻“动态管理”的倾向。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片面地认为,加强对诚信服务机构的监管就是强化对服务机构的“资质认证”和“行政审批”,于是便想方设法增设“准入条件”,千方百计抬高“准入门槛”。与此同时,又对己获准入的机构缺乏必要的检查、考核和淘汰机制的设定。
(六)与社会诚信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框架不完善。如我国的产权制度仍不清晰,企业缺乏追求长远利益的稳定预期,很难始终做到恪守诚信,“奉信誉高于一切”。对于信用信息的管理也缺乏可操作性强、效力适中的法律规章。
(七)我国社会诚信建设的运作机制不完善。突出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缺乏统一的层次高、专业化水平高的政府诚信服务管理部门,管理多头、分散,政策不一;(2)诚信服务行业标准尚未确立,造成对行业的管理弹性大,可操作性差,行业整体竞争秩序混乱。(3)诚信服务机构人才匮乏,设施落后,很难为社会提供高水平的信用服务,影响了市场主体的信用服务诉求;(4)诚信服务的供给与需求脱节。很多的服务机构缺乏市场意识,缺乏对诚信服务市场的调研,不能敏锐把握市场对诚信产品的需求,导致诚信产品的市场转化率低,影响了其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如何更好地发挥我国政府在社会诚信建设中的作用
(一)以制度创新打造诚信政府。首先,创建和完善社会参与决策的机制。其次,力促信息公开,透明行政。再次,要制约政府权力,规范权力运作机制,促进依法行政。最后,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大力消减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以杜绝各种借审批机会乱收费、乱设卡的现象。
(二)加强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没有道德约束的诚信体系是不牢固的,没有道德内涵的诚信制度也是没有生命力的。诚信道德教育应是诚信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把诚信教育作为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来抓,同时又要注意把诚信建设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三)促进行政方式由“政府主体模式”向“政府支持模式”的转变。我国政府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已习惯了以自身为主体的行为模式,在计划经济的竞技场上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在推动社会诚信建设的过程中,政府应着力改变自己以往所扮演的角色,从具体的微观事务中解脱出来,重点做好对诚信服务市场的“规划引导、建章立制”,为社会诚信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制体系。政府应组织专门的人员研究影响我国诚信建设的体制,进一步建立、完善应有的政策、法规体系,特别应该借鉴外国经验,尽快出台以下制度:(1)明晰产权制度。(2)在产权清晰的基础上强化失信惩戒制度。
一、会展业的基本内涵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以经贸为主体的展览活动由最简单的直接交易演进到现在的展(博)览会、交易会、洽谈会等多种形式,成为生产消费领域的桥梁和纽带。
会展包括“会”与“展”两层含义,所谓“会”主要是指以会议形式的组织活动,它属于一种高级的社会群聚性活动,通过它的组织,可以交流信息、探讨问题、传道授业、解疑释惑;所谓“展”主要是指以样品陈列、参观和交易为主的展览活动。根据美国《大百科全书》的定义,展览是“一种具有一定规模、定期在固定场所里举办的、来自不同地区组织的商人聚会”,展会上所陈列的商品种类涉及各行各业,形式亦多种多样。
会展的外延很广,包括各种类型的大型会议,如APEC会议、博鳌“亚洲论坛”;展览展销活动,如大连的服装节、沈阳的制博会;体育竞技活动,如奥运会、世界杯足球赛;还包括常年开设的博物馆、名人或历史事件纪念馆等。在功能上,会展是人们进行信息、洽谈商业合作和进行市场营销的场所,发挥着桥梁和媒介作用。西方大多数企业把每年的参展费用开支作为对外联系交际费列入项目下,在营销方式上则把它与直接销售和电子商务相并列,三者属同一范畴。当然这仅仅是展会的商务功能,事实上展览的功能也不仅限于经济和贸易,还涉及到社会、文化、外交、政治的发展。因此,其影响面和产业关联度也随之增强,进而推动了以展览和会议为主、涉及行业广泛的综合性经济形态的发展,发展形成为会展产业。
所谓会展业是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会议和展览展销,能够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一种经济现象和经济行为,也被称为会展产业或会展市场,在西方称为会展业(ConventionandExhibitionIndustry)。由于会展是集信息通讯、交通运输、城市建设、旅游发展等在内的综合性的、关联度高的服务贸易行业,能够创造高额的经济价值、提供广泛的就业机会和对于社会综合经济指数增长具有拉动作用,呈现有产业基本特征的一种经济形态,因此可以作为会展经济来对待。
二、发展会展事业、提高城市竞争力
在宏观经济部门中,会展业属于服务业。由于会展业本身是一种无污染产业,且对整个城市经济发展具有较大的带动和促进作用,因此对那些本身地域狭小,但在交通、通讯和对外开放度方面具有较大优势的国家或地区来说,发展会展业常常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首选发展战略之一。按国际博览会联盟的估计,国际上展览业的产业带动系数大约为1:9,即展览会所创造的经济效益中,只有10%是展览会行业的,其余90%为相关行业所拥有。在欧洲有一个十分流行的说法:会展是城市的面包。现代会展业滚动着商品流、物资流、信息流、资金流,会展业的发展完全可能成为一个城市、一个地区、一个行业的经济增长点,构成表征城市竞争力的一个重要的部分,同时也说明了该城市的竞争力水平。
首先,会展产业关联度高且利润大,具有较强的经济带动作用。会展业是一门系统工程综合经济,相关行业较多,除了会展业的行业协会、展览设计施工公司、展览公司、展览场馆外,还包括广告、餐饮、交通、旅游等为会展提供服务的部门。通过举办各种大型会展,吸引大量游客来洽谈贸易、观光旅游,进行技术合作、信息沟通、人员互访和文化交流,以此带动交通、旅游、商业、餐饮等多项相关产业的发展。会展业对整个经济发展具有前连效应和后连效应,所创造的利润相当惊人。据国外统计该行业的利润通常在25%。
其次,会展经济能培养新兴产业群,增加大量就业机会。据测算,每增加1000平方米的展览面积,就可以创造近百个就业机会。在德国汉诺威举办的世界博览会,创造了10万个就业机会,获得了145亿马克的利润及45亿马克的税收。在香港,一年的会展收入达74亿港元,还提供9000个就业机会。我国是就业压力很大的国家,在中心城市发展会展业,一定会创造出一条广阔的新就业门路。
第三,会展业可以促进科技开发和实现科技成果转让,具有技术扩散功能。传播先进的技术成果,展示和推广新产品、新工艺是会展经济的重要功能之一。从科技发展史来看,许多划时代的发明创造,如电话机、留声机、蒸汽火车、电视机等都是在展览会上首先进行推广的。会展业可以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或推广,实现科学技术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即使是信息技术和手段迅速发展的今天,会议和展览的便捷性、集中性、直观性和快速性对推广新技术仍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四,会展对城市的促销功能。在以城市整体形象为依托的前提下,展会促销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可以提高整个城市的国际影响力。会展活动不仅为本地企业提供了一个充分展示自已的舞台,以借机宣传自已的经营理念和产品品牌,加强同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从而将产品推向国际市场,同时也使城市的影响具有了发挥作用的平台和渠道。
三、建设会展中心城市的政策建议
综合关于会展中心城市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分析,目前我国正在逐步走入经济快速发展的历史阶段。其中上海、北京和广州等经济发达的城市不仅开始迈入信息化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而且会展产业的产业链培育与企业经营模式日趋成熟。全国其他大中小各类城市,据不完全统计,提出要把本市办成“国际会展都市”、“国际会议中心”、“中国会展中心城市”、“中国会展名城”、“中国区域会展中心”的已经超过了30个,而且其中大多数城市都已把这一目标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或本地的发展规划之中,有许多城市为此专门组建了政府会展管理或协调机构。与此同时,新建或扩建的会展中心,如雨后春笋般一座座拔地而起,由政府亲自策划、组织并给予财政资助的展会一个接着一个举办。在此,以我国当前的地区经济发展现状和会展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为基础,从前瞻的视角提出一些政策建议,作为现阶段我国发展会展中心城市的战略思路。
第一,加强政府对展览业发展的引导和培育作用,积极促进展览业的市场化和国际化。一方面,我们要充分发挥加入WTO和国外展览公司进入的开放优势,促进国内展览市场的统一,加快对现行展览管理体制的改革,改进管理展览业的方式方法,积极推进展览会行政审批的改革。同时,运用既符合中国国情也符合WTO规则的管理办法和管理手段,扶持国内展览业的发展。例如,可以通过给予会展业优惠税率,对经营好的会展企业发放支持贷款,制订鼓励中外合资、国际合作的经济政策,以及鼓励使用风险投资和鼓励会展项目的资本运作与兼并整合等一系列方针政策来推动和引导中国会展经济和会展产业的健康发展。重新定位地方政府在发展会展业中的作用。
在城市会展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城市政府的作用是一把“双仞剑”。一般而言,政府在会展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包括为会展业提供基础设施和政策优惠。但是,单纯的补贴、优惠或税收减免会产生企业对政府的依赖效应,从而抵消企业进行创新和发挥主体作用的积极性。因此,政府的职能是创造有利于会展产业发展的环境,这种环境包括城市社会的、文化的、经济的、法制的等诸多方面,最终使得城市在资源禀赋、城市产业特色的优势更加突出,成为会展产业的中心地域。
第二,根据城市的资源禀赋条件,在“展”、“会”与“节事活动”中选择能发挥城市资源优势的重点,加快培育一批有品牌效应的展会和一批有专业水准、有竞争实业的会展公司。我国的许多展会是从行业性的交易会或订货会发展来的,如纺织服装业、医疗器械行业、电子行业、农机行业以及百货业等等,规模大、历史长、效益显著,这些展会应该是未来中国展览业的中坚力量。因此,要让品牌展会在本城市扎根,必须充分挖掘内在的优势;同时,随着展览的专业化和市场水平的提高,展览会的主办和组织工作更多地要依赖专业展览公司,只有专业展览机构的成长和壮大,才能提高展览会的整体水平,促进展览业的健康发展。要重视会议、节事活动的同步发展,发挥城市的资源禀赋优势,在“展”、“会”与“节事活动”中有侧重地加以发展方向。以厦门为例。厦门本地经济总量较小,其周边市场与全国各主要会展城市相比没有太大优势。厦门是全国最重要的海空口岸之一,其交通运输条件和城市环境,比之大部分主要会展城市毫不逊色,外向型经济特色和开放度较高,涉外服务行业具有一定的基础。厦门还是一个风景秀丽的旅游城市,厦门市根据自身的这些特点,在其初步的规划中就曾提出:(1)“会”与“展”二者中,重点发展“会”;(2)“展”的重点是发展专业(贸易)类展览会;(3)争取多举办国际性和涉台会议及展览活动。因此,城市在发展会展经济的道路选择上,完全可以根据现有的城市资源禀赋条件,培育出一流的具有品牌影响力的会议与活动。
第三,要重视规模和品牌。与国外相比,中国的会展公司比较弱小,规模有限,经营范围较窄,档次也不高,没有自己的品牌,难以与国外强大的会展公司竞争。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会展业应该集中优势资源,努力提高展会组织、策划、服务的水准和经营管理水平,不断进行展会活动的创新,争创名优品牌。在中国目前的会展经济条件下,扩大会展企业规模的战略选择,要实现多元化与专业化的协调发展,提升中国会展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重视打造城市会展品牌要注意以下几点:
(1)树立牢固的品牌观念,只有走品牌化的发展道路才是中国会展业快速发展的唯一途径,树立了这样的品牌观,才会从场馆的设计、主题的立项、展会的规划、组织与管理等方面来实施会展业品牌化发展。要制定长期的会展业发展规划,确立会展业的品牌发展战略。
(2)提升品牌质量。会展的硬件设施是影响品牌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国际上著名的品牌展会往往都是使用最先进的设备。因此,要实现会展品牌质的飞跃就必须加大投入,不失时机地更新展会的硬件设备。会展的软件主要指的是会展的专业服务水准,一方面会展企业要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另一方面会展企业应积极加入国际性的会展组织,通过这些途径实现会展服务与国际接轨。
(3)拓展品牌空间。会展品牌的拓展空间具有三维性,即时间维、空间维和价值维。时间维是指品牌的影响力会随着时间的延续而不断发散和扩张。从展会的角度分析,延续的时间越长,则参展商和观展者之间的交流就越充分,展会的效果就越显著。国外的展会延续时间大约有十来天,而中国的展会往往只有三五天的时间,这对于会展品牌的拓展是远远不够的。会议与节事活动同样是如此。所谓空间维指品牌在地域上的扩张。德国汉诺威展览公司就通过在上海举办著名的汉诺威办公自动化展(CeBIT),成功地迈出了世界性扩张的第一步。所谓价值维则指品牌作为会展企业的无形资产,其经济价值的含量是可以增加的,品牌价值的提升实际上也是为会展业品牌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拓展创造了条件。因此,会展企业要灵活运用各种经营方法和手段,尽力扩大会展品牌在时间、空间上的影响力,并最终实现会展品牌价值的提升。
(4)培育网络品牌。人类社会已经步入了信息时代,网络作为人们生活的第二空间,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信息交流的一个重要平台。中国会展业应该充分利用网络的信息资源优势,培育出知名的中国会展网络品牌,网络品牌的建设主要应从企业网络形象塑造、网络展会的建设以及开展网络营销等方面进行。
第四,加快筹建全国性展览协会,充分发挥协会等中介组织的自律、规范和协调作用,积极促进会展的产业化。目前,展览市场的竞争无序和展览业整体水平的低下,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缺乏全国性的行业组织,缺乏一套展览业的游戏规则,同时也使得政府管理职能难以转变。因此,当务之急要尽快成立中国展览业协会,在政府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展览业的行业规范和服务体系,起草展览会的等级标准及评定办法,促进国内展览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引导国内展览业的发展。
第五,有意识、有目的地推进会展产业的专业化分工与合作。由于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交易需求的不断增长,专业会展逐渐成为各企业进行产品推广的必不可少的商务活动之一,这一趋势即便是在信息、网络迅速发展的时代也没减弱。因为,会展的魅力之处在于可以现场将产品的特色及时传递,并与目标客户直接沟通,从而在短的时间内达成商业合作的目的,这是其他任何媒体无可比拟的。随着产品服务的细分就要求会展举办更加专业化,专业会展是未来会展发展的趋势所在。所谓专业化,是指会展产业链上的分工专业化、会展活动服务专业化、会展项目运作的专业化。从会展企业角度分析,有以下几条:
(1)会展内容专业化。会展内容的专业化因其专注于某一个领域,专业性强,故可以集中吸引该领域精英企业的核心产品参展,提高展览水平和质量,让参展商更明确展览性质,这是专业会展的最核心部分。会展内容的专业不仅决定了其会展性质、主题、目的等,也决定了参展商和参观者的范围。目前,我国很多会展组织者经常强调其会展吸引多少专业参观者就是这一现象的最好体现,专业性强能够提高会展效率、增加成交额。
(2)会展组织者专业化。国际上更多的会展是由大型专业展览公司进行商业运作,使得展览服务更加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广义的展览服务,既包括发生在展览现场的租赁、广告、保安、清洁、展品运输、仓储、展位搭建等专业服务,也包括餐饮、旅游、住宿、交通、运输等相关行业的配套服务。举办贸易展览会是市场行为,不是政府行为,政府不应该成为办展的主体,办展的主体应该是商业协会和专业展览公司,这也是国际惯例。
(3)会展服务人员专业化。会展服务人员工作在会展现场,直接面向参展商、参观者,他们的言行举止、服务规范、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服务水准的最终体现。这不仅是制约我国会展发展的一个瓶颈,也是会展企业目前抓内部管理的着重点。因为,很难想象没有办展经验、对行业认知度不高的人员能够办好专业会展。只有专业人员的大批培育才能够使得会展水平大步提升,才能真正办成质量一流的专业会展。
第六,加强会展专业人员的培训,建立会展业经理培训制度。会展业作为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自身的发展规律和运行规则,需要大量相关的专业人才。为此,通过专业化培训方式大规模培养会展业人才,已是中国会展业十分迫切的任务。因此,为使会展行业管理体制能更好地运转起来,一方面需要加强对已有的行业管理人员进行在职培训;另一方面要特别强调人才的流动性,吸纳新鲜血液,引进国内外的会展专业人才进入到会展行业承担一部分管理工作,以此来提高国内会展管理的水平与理念,保障会展业的管理体制的更好地运转。
此外,应该加强会展经济的理论研究,重点在于给出会展经济更为具体的影响因素和指标,而不是以某几类因素作为判断会展中心的标准。对城市政府而言,一方面将城市硬环境和软环境做综合的考虑;另一方面,应高度重视文化多样性和人文国际化,加大城市开放的力度。
参考文献:
[1]高燕.中国会展业发展前景和行业协调服务体系建设[N].中国贸易报,2003-12-30.
[2]黄菱.厦门市会展业的发展现状和基本思路[Z].2003中国会展经济论坛.
[3]林宁.中国展业面临大调整[N].中国贸易报,2004-01-06.
[4]倪鹏飞.中国城市竞争力: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
[5]苏泽群.广州会展经济发展趋势和思考[Z].2003年中国会展经济论坛.
[6]宋建军.发展广州会展业的思考[J].广东商学院学报,2001(1).
[7]伊宇.中国会展业的得与失[N].中国贸易报,2003-12-23.
[8]邹树梁,王铁骊.会展、会展业与会展经济的演进分析[J].湖南社会科学,2003(4).
[9]赵成孝.中国会展产业现状.问题与发展对策[J].中国物价,2003(2).
网络时代所引起的网络诚信问题就更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重视。作为当今社会新鲜事物的主要接受者,大学生与网络之间有着更多的契合点,这种契合点使二者之间更容易“一见钟情”,为此有些大学生在网络状态下出色的表现让社会变得徇丽多彩,但也有不少大学生因网络的出现而迷失方向,违背社会道德。事实上,大学生作为社会的新鲜血液,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主要力量更需要这种诚信的品质在心中,把它作为进入现实社会与网络社会的接入点,使做任何事情都要以诚实守信为准则,为构建和谐社会主义增添正能量。
二、网络对大学生诚信行为的负面影响
(一)网络诚信缺失导致大学生道德感与责任感的缺失
道德感与责任感是一个人对自己和社会主动施以积极有益作用的精神。道德感作为一种高级情感,是人们用一定的道德标准去评价自己或他人思想和言行时产生的内心体验。责任感从本质上讲既要求利己,又要利他人、利事业、利国家、利社会,用正确的态度对待自己的一言一行。客观而言,网络是个隐匿又开放的环境,其自由、开放、隐匿的特点使人们的约束力与克制力大大弱化,甚至出现一种“规范真空”的状态,这样的状态下人的自制力往往变得不堪一击,再加上大学生的意志力比较薄弱并且容易受到外界干扰。因而,面对虚拟的网络环境,大学生往往会抛弃现实社会的限制与约束,在交往与做事过程中出现道德感与责任感的缺失,任意放纵自己的行为,不对自己的言行举止承担任何责任和后果,道德感与责任感在他们心中早已趋近为零。这种现象足以说明,大学生缺乏网络诚信意识、网络道德水平下降、自我调控能力的不强。对这些敏感大学生来说,网络道德感与责任感的缺失很容易造成扰乱社会行为的产生,这不仅扰乱社会正常的社会秩序,还有损国家形象,影响社会稳定。
(二)网络诚信缺失导致大学生社会角色冲突
在网络社会中由于网络的自由性、开放性、隐匿性,使得身心还在发育阶段的大学生在交往过程中能够自由进行角色扮演,甚至还能在网络上刻意掩饰自己真实身份而进行相互攻击、谩骂,污染网络环境,破坏社会的行为准则,抛弃在现实社会中约束自身行为的法律和道德约束,在网络社会中“游戏人生”。由于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差异,促使部分大学生在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中来回切换自己的生活,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和道德观受到严重的破坏,甚至部分大学生逐渐分不清现实社会和虚拟社会的区别,形成多重人格,难以以诚信为准绳约束自己的行为,更难使自己在现实角色与网络角色之间取得平衡。这种角色的冲突与互换长久下去自然会破坏角色规范的实现,还会阻碍现实社会中正常的角色规范。这样的不良循环长久下去必然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不仅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带来负面影响,也会对大学生的身心发展带来阻碍,更会对他们未来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三)网络诚信缺失导致大学生人际关系冷漠
网络世界虽是现实世界的延伸和发展,但却不能等同或高于现实世界,大学生在虚拟社会中的行为举止还应以现实世界为基础。然而,现在的部分大学生似乎已经忘却了现实社会的存在整天沉溺于网络,在网络世界里渐渐失去了在现实社会中与人交往的本领和技能,甚至对现实社会持有抱怨、悲愤、失望的态度,不愿意与外界沟通交流,但却觉得虚拟世界是他们的理想世界,那里面的自己才是真正的自己,于是他们越来越多的宅在网络里,成为现实社会里的“宅男宅女”。可以说,一个“宅”字映射出网络交往给大学生带来的弊端,一是它使人们之间原本面对面的交流变为以各种动画表情、字母符号等虚拟元素进行情感交流,看似热烈生动的沟通交流,但是与面对面的谈心相比,在交流中少了眼神的凝视、肢体的互动以及真情实感的流露;二是长期沉溺于网络中会让大学生产生自闭心理,这种心理使大学生对现实情感逐渐感到麻木进而产生交往的冷漠化,久而久之使整个现实社会中人与人的交往变得冷漠化。
三、影响大学生网络诚信行为的原因
(一)网络诚信日益弱化,网络社会公德缺位
网络社会不同于现实社会,具有很多明显的不确定性,导致网络失信行为极易在互联网中产生与存在,且很难受到道德的约束与法律的制裁。因此,一些大学生并不认可“网络中聊天撒谎是件不道德的行为”,反而认可“网络聊天或者交往中可以有不诚信行为的存在”,并且持这种赞成观点的人大有人在。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调查显示,被调查者中有31.3%的人认为“网络聊天交往出现撒谎的行为是可以接受的”,还有37.4%的被调查者认为,“在网络中可以毫无顾虑的从事任何行为”,网络社会真正变成了“隐身人”的乐土,网络诚信日趋弱化。网络给人们带来了丰富的资源与广阔的知识,这也使一些不善钻研的大学生可以巧走捷径,不脚踏实地、投机取巧,养成弄虚作假、浮躁的不良学风,导致网络社会公德的缺位,如明目张胆的在网络上找人替考、买卖答案或者剽窃论文等情况略见不鲜。这不仅败坏了一个大学生应该有的良好学风,还践踏了学术尊严,加促了学术腐败,更导致了大学生思想品德与学术水平的急剧下降。
(二)网络违法现象日益猖獗
虚拟性和隐蔽性是网络社会特有的功能,这种功能使人们在从事道德行为时在自由度和随意度上大幅增加,但这也进一步为社会生活中逃避道德责任的人提供了更多的机会。网络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网络违法事件,但因网络犯罪在手段上显得高明不易被人察觉和查处等原因,一些大学生网民也抓住了这样的心理通常在不考虑后果、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带着虚假面具在网络上与他人进行各种网上活动,甚至采用欺骗的方式赢得对方的信任,从中获取不合法利益。但是,这些大学生并没有觉得网络中这样的行为是不道德或者违法的,反而将这样的行为视作一种本领,并争相效仿,情况十分堪忧。
(三)学校诚信教育不足
在传统应试教育之下,一个学校的领导和教师评价一个学生好与不好的标准多还从分数方面考虑,很少去考虑一个学生的德育是否良好。这是一种极其错误的人才观,这种只重“分”不重“德”的传统教育体制忽略了学生更为重要的品格和才能,将教育彻底引入到一个很大的误区。客观而言,如今我国高校在诚信理论教育方面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意识基本停留在空白阶段,这显然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并没有很好的将教书与育人相结合,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这也就成为了导致大学生诚信意识薄弱的主要原因。
(四)学校管理制度方面的不足
学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就可能使学生有空子可钻。例如,学校在日常考勤、成绩考核、论文审查、考试监督等方面的管理不到位,监督不严等漏洞就很容易让一些爱钻空子的大学生有机可乘,他们这样的心理长久下去就很容易养成诚信缺失的恶习。同时,在诚信教育管理方面,我国的很多高校并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大学生诚信教育机制对大学生的诚信进行管理、规范与约束,由于制度管理的不完善,在其约束力上自然也就显得疲乏无力。这不仅是对高校诚信制度管理的一个严厉责问,同时这些不诚信行为也从另一个侧面加剧了大学生诚信的缺失,造成了诚信缺失行为的不断泛滥,泛滥的诚信缺失行为蔓延至网络中就造就了大学生网络失信行为的产生。
四、加强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的对策
(一)精准定位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理念
做好大学生的网络诚信教育主要的任务是要精准定位网络时代下大学生的诚信教育理念。在这方面需要坚守两个原则:一是知行合一原则,它是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首要遵守的原则。在现代社会培养和塑造符合当代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是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的目的与宗旨,所以在高校的教育实践中应该切实将诚信教育和网络实操统筹起来,通过网络信息平台不断扩充知识,丰富教学内容,完成学、思、知、行四个方面的完整统一。同时,在知行合一当中需要任课教师熟练掌握网络教学,认真学习和钻研网络教学技能,使自身的网络技能与学生的网络知识结构保持一致。因为诚实守信的高尚品格是思想与行为的统一,是在长期的、持续的、稳定的言行一致中形成的,是值得社会与众人信赖与认可的,所以一时的、不长久的作秀之风是不能被认可与信赖的。二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原则。首先,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要求教育管理者在进行学生网络诚信教育中应当以学生为中心,站在学生的角度,从学生的立场出发考虑网络诚信教育的开展,把持学生的自治化教育,培养大学生自尊、自爱、自信、自立的积极人生观,增强大学生自身对网络真假信息的辨别意识。其次,以人为本管理原则要求学生作为网络诚信教育管理的主体而非客体参与到其中,积极进行网络诚信教育的管理工作,使其在整个教学管理工作中发挥主观能动性。
(二)开创网络诚信教育的师生互动模式
大学生的网络诚信教育应该从网络时代的特点与大学生的实际需求出发,教师应当通过与学生的互动了解学生的需求,学生通过参与教学的管理了解教师管理的不易及自身需要遵从的规范要求,从而更好的实现师生间的良性互动。所谓的大学生的诚信教育,从实质上就是要求教师深入了解学生的内心世界,从学生的内心出发挖掘出内心当中善的一面,并将其大力发扬使其思想进步的一种行为。那么在开展师生互动方面,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一是开展师生互动教学评价模式。任课教师通过引导学生进行教学评价,使学生更好的了解教师教学内容,同时也更好的使任课教师对自己的教学内容进行改进。二是开展师生互动教学内容模式。任课教师首先可以通过了解学生的需求,搜集整理一些学生愿意接受并与网络诚信教育相关的资料提供给学生。其次,学生也可以亲自查询或借助网络整理一些与诚信教育相关的内容与任课教师一起开展讨论。三是开展师生互动交流模式。网络给老师与学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师生互动交流平台,在这里各自不因身份的限制而有所规避,学生和老师可以在完全自由、平等的状态下聊天、讨论,敞开心扉,这不仅增进了师生之间的关系,还有利于开展大学生的诚信教育。
(三)完善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评审机制
大学生诚信教育可以通过建立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评审机制这种教学效能的硬约束力来实现。一是要建立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评价机制。教育评价机制是建立在开放、公平的环境下,从大学生的自我评价、教师与学生互评、学校评价、社会及家庭评价等几个方面进行考虑,切实做到评价全面,不可疏漏的一种机制。这种机制可以通过激励的形式促使大学生养成诚信的意识。二是要建立大学生网络诚信教育惩戒机制。针对大学生网络社会中的不诚信行为,特别是针对一些情形恶劣的行为,校方要做出严厉的惩戒措施以此警示学生。三是要将高校的网络诚信评价系统与社会网络诚信评价系统进行联网。通过联网的方式使社会用人单位更容易了解到大学生在学校的诚信行为,能更好的选择企业所需人才,但同时也通过这种方式从另一个侧面强化大学生的诚信意识。
(四)优化网络环境,营造文明上网的文化氛围
无论任何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都是其要遵循的最基本的规范。然而,无论是我国对会计人员的教育中,还是会计人员工作的企业环境中,会计职业道德诚信建设都没有得到重视和关注,甚至完全忽视了这一重要内容。目前我国对会计从业人员的教育,关注强调的是会计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操作技能的学习,对数据的掌握和处理的能力。在具体的工作中,会计人员要处理企业的账目问题,为企业利益服务是其工作宗旨,以确保自身利益为目的,遵照企业需求,处理会计问题,完全忽视会计人员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诚信,根本原因是会计信用的缺失和职业道德素养的短缺。
二、会计职业道德诚信建设的重要性
(一)有助于推动会计行业风气向正确的方向发展
会计职业的道德诚信指的是,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会计从业人员行为的约束之外,会计从业人员本身能够做到的自我约束行为,不断提高自身职业素养的一种道德规范。法律法规规定的是会计从业人员日常工作中“必须做”的工作,而会计职业道德诚信是从从业者自身出发,通过其所受过的教育,社会风气和习俗,以及会计从业者本身所拥有的荣辱观等方面来约束自己,理解从业过程中“应该做”的工作。会计从业人员本身职业道德诚信的提升,可以让会计从业人员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正确执行其工作权利及义务。在会计职业生涯中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素养和诚信原则,与行业中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保持距离,始终持有诚信的工作态度,杜绝徇情枉法和的行为,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推进会计行业职业道德的提高,诚信建设的发展,纠正行业的歪风邪气。
(二)有助于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趋势
我国经济发展内容,包括政府、企业和人民,三者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会计信息已引起了政府、企业和人民的高度重视。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所涉及到的内容有国家税收,国家经济策略,国家经济的发展,国家经济宏观调控等方面;从企业的角度来讲,涉及到的内容有企业本身的决策和发展;从人民的角度来讲,涉及到的内容有人民的投资和借贷等。从而,提高会计职业道德诚信建设,不仅可以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诚信素养,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还可以保证会计信息利用者得到准确的会计信息,进而做出科学准确的选择,保障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健康的发展。
三、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的策略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监管力度
我国现有的会计行业法律法规并不完善,给一些道德诚信薄弱的会计从业人员提供了机会,让其有机可乘,降低了其触犯道德诚信的成本。若要彻底杜绝这类事情的发生,就要将健全行业制度和完善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为出发点,细化相关的准则和规范。这样不仅为会计职业道德诚信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还可以推进会计职业道德诚信体系的建设。在相关法规和规范细化的同时,也需增强监管执行力度,对违反道德诚信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触犯道德诚信的利益成本。此外,有关部门在监管工作进行过程中,必须转变传统的监管方法,在加大大众舆论监督的同时,还需加强内部监察,如相关的部门审计、税务监察等,将这些相关的部门协同起来,共同监管监察,提高监管力度及监管效率,发挥监管部门的作用,有利于纠正社会风气和行业风气。
(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诚信建设
诚信不仅是中华名族传统美德,也是整个社会的灵魂,处于会计职业道德的核心位置。在会计从业人员的具体工作中,不管是对原始资料的登记,还是报表的编制等工作,会计从业人员所反映的数据都必须是属实的,如实的反映真实的数据是其基本职业道德,客观公正的进行工作,切不可弄虚作假。会计职业道德诚信建设,需要社会、国家、个人三个方面的协同来实现,需遵循的基本原则“诚信为本,操守为重,讲求原则,不做假账”,创建诚信社会,为会计活动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会计从业人员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诚信。
四、结束语
强化理论基础,提高文化素养
人物化妆造型设计是一项技术“活”,但是在技巧的背后是理论的依托和文化的素养的积累和沉淀。因此,教师在重点对学生的技巧进行训练和指导的同时,对学生的理论和文化教育却也不能放松。
1.树立新的课程观。在新的课程理念下,教师不再是课本知识的解释者和忠实的执行者,而是与专家、学生一起构建新课程的合作者。在教学中要注重书本向实际生活回归、向学生经验回归。所以,一方面要求教师理解教材编写的意图、渗透的理念,结合实际,对教学内容进行整合,创造性地使用教材;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网络、多媒体资源,不断丰富教学手段,增加课堂教学的趣味性。
2.注重人文艺术知识的融入。人物化妆造型不仅仅考量的是化造师的技巧,同样更多的是考量对造型师妆面整体设计的驾驭能力,而这种能力更多的是人文艺术素养的积累。比如参与一场舞台剧的化妆工作,如果对角色人物的理解出现偏差,那么通过妆面所反映的这个人的性格特点、生活阅历乃至特定情境下人物的心理活动就都会出现偏差,而这种能力就来自于文学艺术素养。因此,在教授《人物化妆造型设计课程》中,应当加入人文知识的内容,提升学生的文化素养。
3.化繁为简,强化学生的理论基础。理论基础课程的授课通常比较枯燥,而且单向“灌耳音”式的教学方式也会令学生对知识的接受效果大打折扣。因此,教师在进行《人物化妆造型设计》课程的理论授课时,易采用化繁为简的教学方式,简明扼要地梳理出知识体系,坚持从整体到局部的思路了,帮助学生以最快的速度搭建起较为完整的知识体系。
关于新教改下如何授课的几点思考
新教改之后的教学更加注重自主探索、交流合作与实践创新的教学方式,但新教改也并不是对传统教学理念的全盘否定,教书育人的最终目的并没有变,只是为了适应现在学生的特点,在教学的方式上采取更加灵活、更加平等、更加注重创造力的教学方式。
1.不要为“活跃”而“活跃”。“寓教于乐”是教育的至高境界,同样在新教改中,也更强调“快乐学习”。但是“教”的目的是“育人”,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活跃的课堂气氛固然十分重要,但是切忌为了追究形式上的活跃而活跃,从而忽视了课堂教学的实质。长此以往,对学生知识的学习和积累、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正确学习态度的树立都是非常不利的。
2.知识要让学生终身受用。即所传授的知识不宜脱离学生的生活实际,以是否“适应终身学习”来衡量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因此,在课程内容的选择上就要求教师付出更多的心血,不仅要让所传授的知识内容方便学生们实际应用。另一方面,通过直观地向学生传递所学知识对学生终身受益的价值,来激发学生刻苦学习的原动力,并逐步养成“终身学习、终身思考、终身受用”的良好习惯。
3.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终身学习”是持久保持学生核心竞争力的主要的方法和不竭的源泉。因此,从长远看,引导、教育学生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动力和方法是十分必要的。“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教师能够在课堂上传授学生的知识其实很有限,积累更多的知识是在学生的日常生活中。因此,作为高校教师,在如何引导学生逐步养成良好的学习行为,如何帮助学生搭建更为科学的知识体系,如何指导学生提高学习效率方面应该给予更多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