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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工作目标和计划8篇

时间:2022-10-22 11:26:4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主管工作目标和计划,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主管工作目标和计划

篇1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工作责任,遵循“客观真实、量化考评、绩效挂钩、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

成立双凤开发区社居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管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社居工作目标管理考核领导组负责社居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领导工作,对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定,监督考核程序,协调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考核对象

开发区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全体社居委干部。

四、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社居委党建、社会事务、计划生育、综治、物业监管、安全生产等工作以及围绕开发区中心任务布置给社居委的重点工作。

五、考核方式

社居目标管理考核实行按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的方式。

1、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主要考核基础性的计划生育、综治、、物业监管、安全生产工作和围绕开发区中心任务布置的重点工作。考核实行540分制,基础性工作440分(其中计划生育工作240分、综治工作56分、工作64分、物业监管工作48分、安全生产32分,均参照年度考核该项工作分值的80%计算),重点工作100分(围绕开发区中心任务由考核领导组确定各社居委重点工作,指定相关具体部门拟定考核细则并派发)。

每季度结束,汇总考核结果并提交考核领导组审定,基础性工作由各部门自行考核,重点工作由考核领导组办公室进行考核。

2、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分值1000分,主要考核党建工作、社会事务工作、物业监管工作、综治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安全生产工作等,其中党建工作100分、应急及宣传工作20分、社会事务工作280分、重点工作50分、物业监管工作60分(按季度考核分值加权平均计入年终考核)、综治工作150分(按季度考核分值加权平均计入年终考核)、计划生育工作300分(按季度考核分值加权平均计入年终考核)、安全生产工作40分(按季度考核分值加权平均计入年终考核),加分事项另计。

年终考核,根据考核领导组的安排,各部门结合考核细则和给定分值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至考核领导组办公室,考核领导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考核领导组审定。

注:年终考核加减分事项说明

加分:因工作出色,获得上级表彰奖励和荣誉的,可以加分。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在年终考核中可加50分;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可加30分,获得县级奖励的可加10分。均需为集体荣誉并辅以文件、奖牌、证书等证明材料。

减分:发生对开发区造成严重影响的不良事件,年终考核中给予扣除50分处罚,并不得被评为优秀和良好等次。具体由相关部门提出,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一票否决事项:

对计划生育工作、综治工作、工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工作被“一票否决”的社居委,直接定为不合格,并按相关责任追究办法对社居委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六、考核结果运用

1、季度考核

社居干部绩效工资与季度考核挂钩,由财税局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进行发放,社居委考核第一名的,社居干部绩效工资上浮30%;社居委考核最后一名的,社居干部绩效工资下调30%。社居委连续2个季度考核最后一名的,给予黄牌警告,连续3个季度考核最后一名的,报请区两委研究,给予社居委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季度考核突出绩效奖惩,各社居委需加强对社居干部的考核,将绩效工资发放与个人实绩相结合,每季度确定奖惩明细表报财税局和社管局认可后发放。

2、年终考核

年终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总分在800分及以上的,考核第一名给予优秀等次,考核第二名给予良好等次,总分在80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等次。

考核结果与社居委干部年终奖金挂钩,奖金基数为5000元/人,社居委年终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发放社居干部全额年终奖金;社居委考核为良好等次的,发放社居干部年终奖金基数的80%;社居委考核为合格等次的,发放社居干部年终奖金基数的60%;社居委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社居委干部年终奖金不予以发放,并对社居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社居委连续两年年终考核不合格的,建议区两委对社居委主要负责人降职使用。

七、相关要求

1、社管局作为社居委的主管部门和考核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保证考核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2、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遵守考核工作统一安排,客观、公正的进行考核。

篇2

保安主管需要以身作则,恪尽职守,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保安主管工作职责,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保安主管工作职责11、传达上级工作指示,有序地开展治安、消防和车辆管理等各项服务工作,做好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的维护工作;

2、负责拟定秩序部各项工作的计划,贯彻落实,组织实施。

3、及时收集涉及管理区域安全工作的信息,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杜绝一切可控事故发生。

4、督导秩序部业务培训和专业技能训练,定期开展考核工作,建立培训档案。

5、负责拟定秩序部装备用品的采购计划。

6、坚持对各安全管理岗位工作情况进行日检,对各巡逻点不定期进行月检。

9、建议管理处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调动物管员的工作积极性,保持护卫队伍的相对稳定。

10、保持同辖区城管、派出所等部门的联系沟通。

保安主管工作职责21、制定管理目标、策略、流程架构、标准、制定安全管理团队的目标规划和工作计划,确保管理目标实现;

2、落实公司的安全和消防工作的制度要求,对日常工作进行监控和督促;

建立安全消防责任体系;建立健全队员值班、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并负责对本队队员岗位考评工作,每月定期向经理汇报;了解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熟悉物业秩序维护各项操作流程,对物业出入口管理、车辆管理、放火、防盗、防事故、突发事件处理流程等方面有个人见解,能拟写相关工作分析报告。

3、开展组织和队伍建设,持续保持队伍人员业务技能达标,队伍稳定;队伍管理、组织建设;全面负责区域内的消防、保安工作,对消防设施、监控设施定期维护;

4、按要求建立区域内紧急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理机制和组织;

5、负责与周边区域安全管理部门的协调,建立联动机制。

6、专项风险评估及风险分析管理、安全问题反馈。

7、安全状况收集与预警;

8、物防、人防、技防管理

(人、车、物出入管理)

9、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保安主管工作职责31.协助保安课经理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操作规程,并组织落实;

2.协助保安课经理对保安课日常工作进行安排,全面负责保安课班组的日常培训、检查、督促、管理等工作;

3.负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安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4.负责定期开展消防设施设备及防火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商场安全运营;

5.负责督导检查各班工作记录及表格表单填写是否规范;

6.负责落实施工现场动火、登高、喷漆等特殊作业的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

7.负责对商场租户进行安全检查,并将安全隐患进行整理汇总,同时跟进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8.负责商场大型活动安全预案的配合工作,组织编排各岗位人员,确保活动的安全和有序进行;

9.负责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确保保安课全体员工熟悉并牢记各类应急预案流程;

10.负责组织保安课全体人员治安防范及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培训,加强安保人员的消防、防盗安全意识及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11.负责下属员工的培养与培训、工作督导和绩效考核工作;

12.负责检查、督导各岗位保安员仪容仪表是否达到其岗位要求,并监督各岗位保安员岗位职责、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

13.负责外包安保服务的监管工作,对外包安保人员进行合理的岗位安排;

14.负责对外包安保的工作进行培训、指导、监督和检查,如:外包安保人员的工作流程、工作纪律、出勤情况、服务态度、仪容仪表等方面;

15.配合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安排,并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

16.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安主管工作职责41、做好所管辖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工作,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监督检查本部门各岗位履行职责情况。

2、负责协调班与班之间的工作关系和保安人员与客服、工程、消防、保洁、绿化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3、熟悉保安员各岗位职责,掌握管理区域内保安工作的规律及重点

4、负责安保部的文件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器械及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管理工作

5、带领并督促全队保安员搞好训练,不断提高素质和业务水平,掌握保安队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工作,做好培训。

保安主管工作职责51、负责对物业管理处门岗、巡逻、监控和车管的工作进行培训和指导。

2、负责与物业管理处所在辖区公安派出所建立工作联系,落实区域安全防范工作。

3、配合品质服务中心、行政管理中心落实秩序维护班长和队员的检查、考核工作。

4、规范秩序维护服务的管理及内务管理。

保安主管工作职责61.、善于通过礼貌的询问甄别出是业主、租户、访客、员工、维修人员、送货人员、养护人员。

对企图进入大厦闲游、推销商品或分发广告等闲杂人员,应当以文明的方式劝其离开。礼貌劝阻客人、员工、维修人员、养护人员、送货人员等将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携带进大厦(注:如发现任何人携带武器、弹药及管制刀具,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2、对衣冠不整、醉酒者、精神异常者,应立即查明其身份做出相应处理。

3、对前来大厦工作、检查或抄表的政府有关部门,如:公安部门、劳动局、卫生防疫站等机关部门人员在电话确认以后只要出示有关证件即可放行,但应立即报告领导以示重视。

4、对前来大厦送货、维修、养护等人员给予办理临时出入证登记手续。

5、确保大厦大堂门外道路畅通无阻,禁止一切车辆停泊,保持岗位内外环境整洁、明亮。

6、严格执行大厦物品出门制度,必要时可以检查离开大厦的送货、维修、养护、出租(空载)等车辆所携带的物品。

7、严禁在岗位上吸烟、吃零食、或看报杂志、小说、在岗位上睡觉和处于睡眠状态、在岗位上接待亲朋好友。

8、负责大厦公共区域的保洁、绿化,定期巡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9、遵守公司和部门所规定的工作程序,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保安主管工作职责71.公司大门车辆及人员进出管理控制;

2.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篇3

三项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实现专业监管

市场准入岗位责任管理。市场准入岗位责任管理是指以岗位尽职为基本要求,明确市场准入岗位的操作内容、方法、程序,落实市场准入业务工作责任,确保增强行政审批质效的管理规定。市场准入是防范银行风险的第一道关口,加强准入管理是保障银行机构稳健运行和银行体系安全的必要前提。依据银监会“建立规范、公正、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体系”的要求,市场准入工作应坚持以下指导思想:明确岗位职责,合理划分事权,规范尽职要求,加强内部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做到公开程序、依法许可,实现发展与内控兼顾、效率与质量并重。制订《市场准入监管操作规程》和《市场准入监管岗位责任管理办法》,明确划分监管处长(分管局长)、分管副处长(分局副局长)及监管岗位人员的管理责任,界定各市场准入岗位的尽职要求,包括合规性要求、审慎性要求、程序性要求、时限要求、机构开业后经营管理状况评估要求、新业务风险跟踪识别与后评估要求、高管人员履职评价要求等。设立银监局市场准入专业考评办公室,每半年对各监管处室、各银监分局市场准入工作的合规性开展一次考察并进行市场准人监管岗位尽职调查,对市场准人工作基础薄弱、效率效能较低的处室,提出调整市场准入审批权限的建议。

非现场监管目标责任管理。非现场监管目标责任管理是指以数据指标的监测监控为基本线索,明确非现场监管的内容、方法、程序,突出工作目标考核,确保非现场监管过程和结果对整个监管工作发挥基础和指导作用的管理规定。管理思路是,制订《非现场监管工作指引》和《非现场监管目标责任管理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银行业非现场监管工作流程和监测分析框架,严格规范监管信息的采集加工、风险分析与评价、非现场监管分析报告、风险评价结论的反馈与使用等程序和要求,进而设定非现场监管工作目标,明确各级非现场监管员的职责,加强对非现场监管工作及任务完成情况的管理和考核,促使非现场监管人员及时、完整地收集监管报表等信息资料,定期进行监测分析、风险评估,及时识别、预警风险,跟进异常情况并向上级报告结果。

为保证非现场监管工作责任的落实,银监局非现场监管专业考评办公室根据《非现场监管目标责任管理办法》,每牛年对各处室非现场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评价,年度工作结束后对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重点考评工作质量和效率。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信息资料收集的及时性和全面性、分析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报告程序的合规性、监管建议或措施的可行性、非现场监管的有效性和监管信息档案的规范性、完整性。

现场检查项目责任管理。现场检查项目责任管理是指以单个现场检查项目为管理单元,明确现场检查方法、程序及各环节责任,实行项目全过程管理和主查人终身负责制的管理规定。现场检查是银行监管的必要手段,为进一步提高现场检查的独立性、权威性,应根据项目责任管理的要求修订完善现场检查操作规程,并制定《现场检查项目责任管理办法》,规范现场检查的程序和质量要求。加强现场检查计划和项目立项管理的归口管理,严格对自选项目立项的合理性及可行性进行审查。年度现场检查规划一经审定,即印发各监管处室、分局执行,并提前通知各银行业机构,增强检查透明度和计划性。认真执行现场检查项目主查人(兼任检查组组长)负责制,主查人应自始至终参加检查,对现场检查项目的方案制定、检查实施、证据收集、工作底稿编写、报告撰写、档案整理等实行全过程责任管理。检查前,主查人拟订检查实施方案,报经项目申请部门和局领导审核后组织实施;检查中,认真落实检查方案,严格履行检查程序;检查结束后,按规定撰写检查报告、提出对有关问题的行政处罚建议及监管工作建议;向项目申请部门、办公室及分管领导报告工作完成情况;向项目申请部门移交检查档案。

对项目完成情况、检查组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进行两个层次的评价,一是每季度安排现场检查人员述职,由所在处室每季度对其在现场检查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二是年末由银监局现场检查专业考评办公室参照后续现场检查及日常非现场监管规程对现场检查项目成果的跟踪监管情况进行检查;对全年所有现场检查项目实施方案、检查报告的质量和主查人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价;评选出优秀项目和优秀主查人;对违规、违纪、失职的提出问责建议。

四项制度:规范监管行为,实现科学监管

银行业监管职责的顺利实施和充分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整套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的确立和良好执行。

管检交叉制度。建立该制度旨在强化监管自律约束、提高监管透明度,使监管处室日常监管(市场准入监管、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职能适时适度分开、既独立又协作,现场检查人员与非现场监管人员和市场准入监管人员交叉整合使用,并对重大或特定的现场检查项目,在全局范围内统一调配检查人员、主要由与相关监管处室无日常监管关系的检查组实施。通过一定程度的管检交叉活动,实现日常监管与现场检查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相互监督的有机结合。

查处分离制度。依照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明确查处过程中各有关部门的职权,规范对银行业务问题的查处行为,做到各有关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对日常非现场监管中发现且需立案检查的问题,按规定程序立案后实施检查,查清事实并充分收集相关证据,主查人提出处理建议,监管处室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形成完整的卷宗资料,移交政策法规处审查,主查人对检查、取证过程及所移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政策法规处对监管处室、检查组移交的检查、调查材料进行审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提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意见,提交有关会议研定后实施,并对处罚意见审核、复议、执行过程及处罚的合法性负责。

跟踪问责制度。依据监管责任制及监管工作尽职要求,对监管过程及结果进行跟踪监督并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实施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定期对监管执法及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执法监察,开展现场检查再监督,及时反映、纠正和防止现场检查中的监管宽容、不作为或乱作为问题,依规查处现场检查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绩效考核制度。该制度是指对照工作职责和目标任

务,按季度分级定性定量考核各监管处室、各银监分局的监管工作及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季度绩效工资分配、监管人员晋职晋级等挂钩。设立银监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采取全方位考核方式,对工作人员季度或年度监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每季度末,依据年初与各监管处室、各分局负责人签订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参考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三项专业季度考评情况,对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量考核,分级评定各考核对象每季度考核等次;年末综合汇总四个季度考核结果相应确定全年考核等次,依据考核等次核发季度绩效工资和全年绩效工资,发挥考核和绩效工资激励作用。

五项保障:强化监管基础,实现持续监管

强化监管信息系统支持保障。根据银监会“1104”工程统一规划,充分利用现代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加快建立银监局系统的监管信息管理体系。一是加强统计信息规范化管理,实现“数入一门,数出一门”。制定《监管统计信息管理办法》,建立监管统计信息的数据处理中心,在数据的采集、加工、上报、共享以及等环节上实行归口管理,减少数据处理层次和环节,提高数据报送、处理的效率和质量。明确要求被监管对象专设统一管理报表、数据报送的专业部门,按规范流程实现监管报表“点对点”集中报送。二是加快网络建设步伐,大力推广办公自动化和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建设由银监局内联网、城市金融网、互联网接人工程组成的多层级、多通道的网络系统,实现“上联银监会,下接分局、办事处,内联被监管机构,外联国际互联网”的建网目标,为办公自动化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奠定基础。三是加快信息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步伐,提高监管信息处理能力。建立以统计信息处为主导、各监管处室参与的银行业信息监测和预警中心,逐步实现统计数据收集校对、加工处理、编制报表的信息化处理。完善银行业机构风险监测指标和风险预警体系,加强对非现场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和运用,及时向监管处室通报和提示预警信息,提高非现场监管信息质量。

强化监管人才队伍建设保障。确立银监局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基本思路,即:以岗位培训、岗位成才为主导方式,以岗位细分、明确规范、专业达标、定期考核为基本架构,明确人才培训培养目标,制订实施《监管人才培训培养规划》,建立长远、持续的监管人才培训培养机制。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制定监管人员个人成长规划。力争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在全局系统建立由精通相关专业的100名现场检查主查人和综合分析人员、熟悉相关专业的300名专项检查人员和分析人员、200名保障支持人员构成的监管人才库。按总体目标,对监管人员个人发展目标进行统一规划,通过业余自学、脱产学习、岗位培训等途径,不断提高专业人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打造职业化监管队伍。二是加强岗位培训工作。按照“立足岗位,选定专业,限期达标,组织评估,奖励兑现”的原则,制定全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分年度工作目标、计划,采取脱产进修、交流学习、专题讲座、专家辅导、专业培训、集中调研、担任主查等培训措施,分级分类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多层次的、组织安排与自加压力相结合的培训活动。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信息化和教学手段网络化,改进教育培训方法,完善教育培训登记制度,提高培训工作质量。三是强化教育培训激励。设立监管人员培训培养工作专家考评委员会,对各类培训教育项目和监管系列职务资格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制订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保障和奖励办法,对职工自学成才、参加培训及业余学历学位教育并取得成效的予以奖励。

强化监管资源系统管理保障。建立以省局为中心的省局、分局、监管办事处人员集中调度、资源统一整合的系统管理体制。一是加强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省局负责组织、统筹全省银行业监管工作,部署辖内重大监管活动,统一安排大型现场检查,具体承担对省级及武汉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任务。银监分局负责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按照“管法人”的要求,重点抓好法人机构监管。监管办事处负责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日常监管工作,重点是农村信用社和邮储机构。二是统一调度监管力量。统一调配、集中使用现有监管力量,从全系统抽调监管人员,集中开展现场检查、高风险机构的风险处置、大型课题研究、金融机构风险评价等重点:工作。三是加强系统资源集约管理。本着集约、高效原则,强化省局的系统综合管理职能,减轻分局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压力。

强化监管文化体系建设保障。监管文化是指监管机构所倡导并在监管过程中逐步培育形成的监管思想和行业精神,是全体监管员工普遍认同的价值观、事业观和监管行为规范的集中体现。成立湖北省银监局监管文化建设领导小组,以“科学监管、秉公执法、积极进取、从严治局”为基本要求构建监管文化体系。一是抓理念确立,增强科学监管意识。引导监管人员和被监管对象学习、贯彻并尽快确立“四四六三”银行监管理念,不断强化监管工作“五种意识”,即宏观意识、产业意识、专业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敏锐性和有效性。二是抓活动开展,提高职业道德素质。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员工”、“青年文明号”、“优秀青年”等争先创优活动,坚持每月举办一次专题讲座,组织员工每月读一本好书,营造努力学习、积极向上、爱岗敬业、拼搏进取的工作生活氛围。三是抓内部管理,激发团结奉献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事业自豪感和单位归属感。健全职代会和民主管理制度,推行局务公开,提高局务运作透明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认真落实“约法三章”和“八不准”,建设廉洁敢管、雷厉风行、高效运转的局风局貌,增强银行监管事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篇4

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的宣传发动,全面落实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全力做好事故预防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建设“平安”创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社属各企业交通安全组织健全,职能作用到位,工作水平显著提高。

2、安全监管到位,单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为零。

3、社会化宣传教育深入,干部职工及其家属交通法规意识、交通文明素质明显提升。

4、事故预防机制进一步健全,科学预防事故能力明显提升,交通死亡事故为零。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交通安全组织作用,全面履行交通安全防范责任

1、强化交安办职能作用,完善安全防范体系。充分发挥交通安全组织作用,完善社会面交通安全防范体系,全面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工作。

2、明确安全防范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逐级明确防范责任,把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单位、每名法定代表人、每名交通安全管理干部、每名驾驶员。

3、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机动车日常保养、检查、维修制度,保持车辆机件符合安全要求,杜绝“带病车”上路。

4、全面完善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结合全年交通安全中心工作,制定年度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加强对企业交通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

(二)强化重点监管和责任追究。

1、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驾驶人的安全监管机制。重点加强对市祥安烟花爆竹公司、众生药业公司、中大饭店和区联社机关车辆和驾驶员的监管工作。

2、进一步深化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对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的领导、违法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停业整顿等措施,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完善领导参与事故现场处置、分析工作机制。发生一次死亡1人事故,区供销社分管领导、区联社交安办主任及车辆所在企业主要及分管领导,要到事故现场组织指挥事故处理、参加事故分析会等工作。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事故,区供销社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区联社交安办主任、车辆所在企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到事故现场组织指挥事故处理、参加事故分析会,研究事故原因,制定预防事故措施。

(三)深化交通安全培训及社会化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市民的交通文明素质

1、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展文明交通活动,评选“文明驾驶人”、“优秀文明交通志愿者”。同时,要将“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先进单位”评比考核的范畴。

篇5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农业工作的意见》(湘农业发〔2012〕1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全省农药监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为本、依法监管”的理念,健全监管体系,夯实工作基础,规范农药登记、经销和使用,确保农药质量和标签合格率有效提升,为保障我省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2012年全省农药监管工作的具体目标是:建立健全从省到村的五级农药监管体系;农药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和标签合格率提高2-3个百分点;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稳中有升;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引发的重大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健全农药监管体系。一是健全从省到村的五级农药监管体系。到2012年底,各市州、县市区都要有编委下文的农药监管机构,各县市区要在每个乡镇明确1名农药监管员,在每个行政村明确1名农药监督员,并规定其职责和要求。二是各地要加强经费保障力度,争取农药监管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各地要积极探索乡镇和村级农药监管工作制度,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规范农药登记管理。按照农业部提出的“部、省一体化”工作思路,不断强化农药登记管理职能。一是全面实行农药登记网上审批,严把农药登记资料初审关,降低登记复审率。二是深入农药生产企业,加强农药登记产品跟踪监管,强化农药登记产品质量和标签抽查。三是科学开展农药大田药效、残留、环境、毒理等试验及风险评估,为农药登记管理提供有效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监管。一是全面深入推进“三项措施”。各地应严格审查条件,加快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工作进程,到2012年3月底,各地应完成两项工作的首次审查确认,确保农药经营单位审查率达100%,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到位率达100%。各地应加大农药销售产品审查工作宣传发动,争取到2012年4月底完成首次确认,销售产品审查率达90%以上。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各地应加大农药质量、标签和广告检查力度,联合执法部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的,报请农业部依法吊销农药登记证,或联合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三是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各地要联合农业执法、工商、公安、安监等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药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及面广、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药案件,要配合执法部门重点查办,一查到底。四是加强农药特殊环节监管。各地应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邮政配送、物流直销和专业合作组织等环节农药产品的监管,积极探索监管措施,确保农药监管无盲区。五是进一步规范农药监管,逐级建立农药监督抽查、农药巡查、农药经营从业人员培训、农药“黑名单”管理等制度,各地要按照制度要求认真落实。

(四)进一步规范合理安全使用农药。一是要加强对农药使用者用药行为监管。各地要督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单位,严格执行合理安全使用农药准则,执行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规定,建立使用档案,确保农药使用可追溯。二是妥善处理农药使用安全突发事件。全省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快速反应、上下对接、科学处置”的原则,建立农药使用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因农药使用引发的突发性安全事件。

(五)加强农药基础工作。一是继续深入摸查农药经营单位情况,建立信息完整、实时更新的农药经营单位档案。二是开展水稻、茶叶、水果、蔬菜等用药情况调研,建立不同作物、不同农药品种分类使用档案。三是继续实行农药信息年报制度,各地要做好辖区内农药基础情况汇总与统计,及时报送省农药检定所。四是各地要依托当地农业信息网站,建立农药信息平台,加快农药监管信息传递。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农药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建立“政府主导,农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农药监管领导工作体制与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的农药监管工作新局面。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强全省农药监管系统人员队伍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更新培训与学习,提高业务工作能力。省里计划举办1-2期市县级农药监管人员培训班,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乡、村农药监管人员培训。全省农药监管队伍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发扬敬业奉献、为民服务的优良作风,切实做好农药监管各项工作,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农药管理条例》和合理安全使用农药的宣传力度。要以湖南农药“一网一刊”(即《农药监督管理》和“湖南农药信息网”)为重要载体,广泛宣传政策法规、农药监管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效,曝光违法案件和非法经营行为,充分发挥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农药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是办好样板示范。各地要积极探索农药监管队伍建设、市场监管、制度建设、安全使用等机制与体制方面的经验,办好有典型、有特色、有经验的示范样板。省里办好1个省级农药监管综合示范县,各市州办好1个市级农药监管综合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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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级政府负责人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县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县长是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常务会议内容,定期在政府常务会议上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3.组织编制、实施本辖区城乡消防规划,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完善,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和消防装备建设,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

4.确定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和政府消防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并对计划实施与目标实现组织考核评价;定期(每年不少于2次)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和调研活动。

5.每年主持召开一次由县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街道(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会议,分析和部署当地消防安全工作,研究和决策当地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6.对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7.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火灾事故或其它重大灾害事故时,应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协调做好善后工作,责成有关部门调查追究事故责任,组织研究加强防范的对策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二)分管副县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分管副县长是本辖区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协助县长全面做好全县消防工作。

2.定期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每季度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例会,分析研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提出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组织制定政府消防安全工作年度计划,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指导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

3.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制定网格化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确保如期销案。

4.抓好城乡消防规划的实施,提出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的建设性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协调加强消防力量和消防装备建设。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

5.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领导责任,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内容,严格督查考评,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督促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督促、检查相关部门按规定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机构,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消防安全纳入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目标管理。

7.在重要活动、重大节日或火灾多发时期,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8.辖区范围内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救,指导、督促做好善后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事故情况。

(三)其他副县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其他副县长是分管条线内消防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分管条线内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领导责任。

2.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具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消防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并负责督促实施。

3.督促、检查分管工作范围内有关部门按规定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健全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消防安全纳入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目标管理,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单位和场所,定期(每半年一次)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4.组织制定分管工作范围内网格化工作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相关人员的消防工作责任区域,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5.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时,亲自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批复结案工作,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事故情况。

(四)街道办事处主任、乡镇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街道办事处主任、乡镇长是当地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当地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研究和解决本地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涉及消防安全的资金投入。

3.组织研究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部署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机制,明确街道(乡镇)干部的消防工作网格化责任,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4.每半年组织召开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研究处理或上报重大火灾隐患,及时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5.组织研究辖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按要求组建街道(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农村志愿消防队,提高辖区抗御火灾的能力。

6.积极配合上级搞好各项消防安全整治活动;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生产经营单位和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整治。

7.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水平。在农村新社区建设工作中,同步推进社区消防工作,建立与农村新社区建设同保障、同规划、同建设的农村(社区)消防警务室。农村新社区建立建队配泵的志愿消防队,建队率达到100%。

(五)街道分管副主任、乡镇分管副乡镇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街道分管副主任、乡镇分管副乡镇长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把消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消防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解决或汇报重大火灾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的,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

5.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消防安全氛围,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6.结合上级下达的消防工作任务,研究制定辖区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具体部署街道、乡镇消防安全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消防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7.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8.牵头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工作站的火灾隐患排查、督改和消防宣传职能。

9.组织抓好各项消防安全整治活动,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10.抓好政府专职消防队的管理,落实经费,确保队伍正常运转。

11.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

(六)其他街道副主任、乡镇副乡镇长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其他街道副主任、乡镇副乡镇长对其分管工作中涉及的消防安全事项负分管领导责任,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把消防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传教育和工作落实。

2.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研究制定分管工作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计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消防工作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3.及时研究解决或汇报重大火灾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做好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4.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火灾事故的,应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二、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一)部门共同职责

1.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负总责,定期听取本部门消防工作情况汇报,批准实施涉及消防安全的计划。

2.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工作。分管领导是本部门消防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具体负责,领导本部门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组织制定、部署涉及消防安全的计划,领导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和协调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

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定一名消防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有关消防工作的信息上报和沟通。

4.加强对内部负责行政许可的相关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在办理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审批职责。

5.加强对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相关社会单位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6.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7.积极参加本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例会,参与研究消防工作。

8.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二)公安部门职责

1.对消防部门上报的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报请县政府协调解决。

2.督促指导并统筹协调治安、消防部门以及派出所等下属机构,认真履行法定工作职责,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消防宣传教育水平、社会管理创新水平等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

3.督促指导刑侦、消防部门落实协同调查火灾工作机制,提高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质量。

4.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严重危及公众生命安全的依法从严查处。

5.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每半年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突出问题。

6.将派出所消防工作作为派出所等级评定的重要指标,提高派出所消防工作在公安工作中的考核比重。

7.督促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加强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及时整改火灾隐患,指导派出所受理并查处有关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的举报案件。

8.加强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2次由派出所全体辖区民警参加的消防监督业务培训,并突出跟班作业培训,增强培训的实际效果。

9.分管领导应当经常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指导帮助消防部门解决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10.分管领导应当组织策划并带头参加消防安全重大行动。

(三)消防部门职责

1.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定期向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报告当地消防工作的开展情况,提出推动消防工作的合理建议。其中每年向政府常务会议报告不得少于1次。

2.积极发挥消安委办公室作用,负责筹备消防工作会议和消安委例会。

3.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及消防安全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4.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予以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函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5.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6.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定期分析火灾形势,掌握本行政区域火灾规律和特点,及时向社会相关信息。对亡人火灾或影响较大的火灾,应当提出对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建议。

7.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对公众聚集场所进行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8.负责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推广应用消防新技术、新产品。

9.加强执勤备战,切实做好火灾扑救工作,积极参加以抢救人民生命为主的各类救援工作。

(四)监察部门职责

1.负责对有关部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参与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认真考虑消防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依法依纪对有关失职、渎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五)发改部门职责

1.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协助做好重大项目前期消防工作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公安消防部门装备和设施建设政府投资计划安排。

2.在建设项目审核工作中,将消防相关要求纳入核准内容,确保消防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保证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六)财政部门职责

1.负责安排公安消防部门装备建设、消防队(站)设施建设等消防正常业务经费预算,以及现役消防官兵福利经费和非现役消防员经费预算,保障足额经费支出需要,确保非现役消防员工资待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所从事的高危职业相适应,将非现役消防员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

2.切实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维护资金。将公共消防设施规划、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等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七)国土资源部门职责

1.负责办理消防站和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用地手续。

2.负责违法占地涉及消防安全问题的排查。

3.依法拆除土地违法的违章简易棚,同时加大对“两沿”(沿河沿路)消防违章建筑的查处力度。

(八)住建部门职责

1.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规时,应当落实消防专项规划有关内容。

2.对不符合城乡规划中有关消防强制性内容的建设项目,不应办理规划许可。

3.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建设工程相关许可证照。

4.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严格审查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对于未达到相应要求的,不应审查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条件。监督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并设消防安全巡逻人员,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严禁在施工建筑内安排人员住宿。

5.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审核或消防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手续,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6.对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组织建设竣工验收。

7.对未提供房屋竣工验收证明的建设工程(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临时性建筑除外),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8.负责做好物业维修资金筹集使用,指导、督促物业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确保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

9.做好直管公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0.加快研发和推广具有良好防火性能的新型建筑保温材料,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和有效的技术措施,提高建筑外保温材料系统的防火性能,减少火灾隐患。尽快研究提高建筑材料性能,建立淘汰机制,将部分易燃、有毒及职业危害严重的建筑材料纳入淘汰范围。

(九)质监部门职责

1.负责生产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把消防产品生产企业纳入监督计划,组织抽查。根据政府有关部署,会同消防部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联合整治工作。

2.对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取消其相关产品市场准入资格。

3.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的行为。

(十)安监部门职责

1.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和经营条件的,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安全生产和经营许可证照。

2.将消防安全列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重要内容,督促基层安监机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十一)工商部门职责

1.督促各市场主办单位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市场主办单位及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疏散逃生和防火自救技能水平。

2.负责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对经营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照消防法和产品质量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规范消防产品市场。根据有关部署,会同消防部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联合整治工作。

3.在核发企业、个体户工商营业执照前,要将场所内部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审查内容,督促其做好场所内部消防安全。

4.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

(十二)教育、经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人口计生卫生、旅游、民族宗教、民政、人防、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部门职责

1.加强行业内部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业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自救技能水平;加强对行业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其及时消除,对拒不改正的,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督促行业单位根据《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防火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自主自律负责,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履行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职责。

2.行政审批部门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要严格依法审批,凡不符合法定审批条件的,教育、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卫生、文化、文物、人防等部门不得批准开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社会福利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医院、博物馆和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把场所内部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审查内容,督促其做好场所内部消防安全。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宾馆、景区,在限期改正、消除隐患之前,旅游部门不得评定为星级宾馆、A级景区。

3.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及卫生部门每年年初分别召开一次由教育机构、文化场所及医疗机构负责人参加的消防工作会议,部署本系统全年消防安全工作;每年底,教育、卫生部门要组织对当地各教育、医疗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工作考评。

4.教育部门负责把消防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专题教育之中,保证学校开设的消防课程每学期不少于4个课时,督促学校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员应急疏散演练。

5.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负责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活动,义务宣传火灾案例和消防知识,督促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安排专门时段、版块刊播消防公益广告。

6.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把消防知识纳入劳动就业前的培训内容,纳入相关职业资格考核内容之中,提高劳动者的消防安全技能。

三、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分为事中问责和事后追责。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事中问责:

1.不及时传达、研究、部署本级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工作任务及阶段性重要工作安排的;

2.未认真执行本级政府要求建立网格化责任制度,情况较为严重的;

3.未认真执行本级政府关于整治火灾隐患工作任务,工作严重拖沓的;

4.有关部门未切实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执法不作为,工作不到位,配合不主动,处理不及时的;

5.班子成员、工作片(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主要领导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整改和纠正的;

6.其他需要事中问责的事项。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事后追责: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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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规范进口药品注册的申报与审批,2003年8月1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关于进口药品再注册及其审评时限等事宜的通告》,对进口药品再注册的审批程序和时限、再注册时涉及的补充申请事项及注册证书的编号等事宜作出了具体说明。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治理工作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2003〕65号)和国家药品监管局等8部(局)印发的《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国食药监办〔2003〕174号),全面推进医疗器械专项治理工作,2003年9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局)全面清理已注册的医疗器械、严厉查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违规行为。明确本次专项治理期间对生产企业检查的方法,确定了工作目标,并对进度作了具体的安排。

全国特殊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召开

2003年9月2~5日,全国特殊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在新的历史时期特殊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同时开展了有关特殊药品监管的业务培训。邵明立副局长讲话中提到:调整品用药政策,进一步满足医疗使用;放射性药品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紧紧围绕禁毒工作抓好特殊药品监管;认真履行联合国有关药物管制公约。

我国加快医药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立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不久前将一批生物技术、新医药和现代中药项目列为2003年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其中包括透皮吸收系列藏药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国家二类新药甲磺酸多沙唑嗪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参芪扶正注射液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国家一类新药甘氨双唑原料药及冻干粉针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等。这将对我国医药行业的技术进步特别是中药现代化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卫生部出台《食品安全行动计划》

为保障食品安全,卫生部近日出台《食品安全行动计划》,明确了卫生系统今后5年在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工作目标,卫生部表示,食源性疾病仍然是危害公众健康的最重要因素。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食品中新的生物性和化学性污染物对健康的潜在威胁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新技术新资源,如转基因食品、酶制剂和新的包装食品材料的应用带来新的食品安全管理问题;我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高,自身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仍然偏低;犯罪分子极易利用食品进行犯罪或恐怖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条件、手段和经费还不能完全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

因此,卫生部制定的《食品安全行动计划》中确定的具体目标是:到2007年,在保障食品安全的水平上实现以下目标:建立较完善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建立和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与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食源性疾病的预警与控制系统,建立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身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建立有效保证食品安全的卫生监督体制和技术支撑体系。

上海提高降价药房开设标准

近日,上海市有关主管部门对降低药房的开设表示支持,并提出了相关的行业准入标准和布局原则。针对日益增加的降价药房,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提高后的大型降价药房准入标准:选址倾向于内环线以外,同时300米以内不能有第二家药房,且须通过GSP认证。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还要求大型药房(含降价药房)不搞大卖场式销售,经营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000~2000平方米之间。

香港将与国外合作防治传染病

香港新任卫生署署长林秉恩近日会见传媒时表示,在防治传染病方面,特区政府除加强香港本地医护人员的流行病学培训外,也将邀请外国专家来港交流,提高香港处理传染病的能力。

他透露,特区政府将与外国传染病机构合作,制订处理传染病的应变计划,有关应变计划现在已在草拟。另外,政府将与香港大学以及香港中文大学保持密切合作,避免出现资源重叠的情况。

林秉恩说,香港将扩大注射流感疫苗,除了入住安老院舍的长者,10月及11月将为入住院舍的弱智人士以及医护人员进行注射。

对于扩大内地城市居民赴港澳旅游是否会引致传染病传入香港的问题,林秉恩强调,政府将加强与内地检疫部门的联系,即使内地旅客人数增加一、二万,相信也不会造成大问题。

巴西将提高500种药品的进口税

据商务部消息,巴西政府日前决定,为保护本国的制药业,将提高500种药品的进口关税。对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材料进口税提高到8%;对巴西国内完全能生产的同类药品的进口税提高到14%;但巴西国内尚不能生产的如治疗癌症、艾滋病等药品仍将保持零关税或最多提高到2%。新的进口税率将从7月份开始执行。巴西外贸委员会(Camex)执行秘书穆尼亚尼表示,为了避免提高进口关税带升巴西国内市场药品的价格,进口税率的提高将逐步进行。药品将继续免征商品流通税(ICMS)。

法国和西班牙暂停销售绿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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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科站室主任按照所承担职责的履行情况,依据《工作月报》和《考核月报》内容总结全年工作.侧重本部科站室工作的主要绩效,突出的员工事迹,存在的主要问题等.12月10日前完成并报院长.在医院专题研讨会议上交流汇报.

各科室业务主任,护士长依据《月度工作小结》内容总结全年工作.侧重总结所承担职责的履行情况,工作的主要绩效,突出员工的事迹,在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12月5日前完成并报所属部科站主任;科室护士长总结同时报医院护理办一份.在专题研讨会议上交流汇报.

全体员工总结个人全年工作,同时制订2006年度个人职业发展计划.总结注重工作绩效,思想认识,工作缺陷,尤其总结今年个人职业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医疗科所属内科医护人员结合三级医师,护师职责履行情况加以总结.个人总结11月20日以前完成.各部科业务主任,护士长签署评价意见,11月底报部科站主任.

各部科站主任签署对所属科室业务主任和护士长在业务,管理,沟通三方面能力的评价意见,于12月10日前报院长处;主持召开员工年终工作交流会议和核心组会议,汇总本部科站人员全年工作评议并签署考评意见,12月15日前报经保部,为年终先进工作者评比做准备.

经营保障部依据《医院月度综合考核情况通报》汇总全院全年个人考评情况.按照奖励和处罚加减百分办法,以各部科员工高低分排序.12月10日前完成.为年终先进工作者评比做准备.依据全院每月工作总结,做好2005年医院工作总结,12月20日前完成.在2006年工作会议上汇报.

医疗社区部主持总结医疗业务及社区卫生服务开展,病友协会,残疾人康复,计免防疫及疫苗注射全年工作和开展情况,对外出培训,进修情况加以汇总分析;质控办主持总结质量控制,风险管理,临床路径,投诉处理等工作情况;护理办主持总结规范护理,培训和继续教育,院感管理情况,对陪护管理制定并实施改进加强措施.12月10日前分别报主管院长.

经营保障部主持汇总财务,投资,员工福利,职业培训,读书活动,后勤保障等情况,侧重全年及2006年各项变动成本分析;医保办总结分析医保管理的主要难点,对全年多次违反医保规定的员工进行汇总分析;微机办总结评价各工作站运行情况,对计算机操作的员工进行能力分析评估.12月10日前报总会计师.

2006年的工作研讨和部署

召开院领导和部科站室主任专题会议.分析明年社会及改革进展,国家和上级政策变化,医疗市场竞争趋势,我院发展应对策略.重点学习我院内参资料《梁万年—建立以顾客满意为导向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生收入的市场化是医疗改革当前急务》两篇文章,回顾我院几年来经营管理的理念和做法,遵循我院追求卓越理念和保证我院的持续发展,针对2005年工作的缺陷,思考研讨确定2006年医院工作要点,综合工作目标和具体办法.年底之前结束.

各部科站主任主持,召开各部科站员工会议.集中学习我院内参资料《梁万年—建立以顾客满意为导向的医疗卫生服务》文章,回顾我院几年来经营管理的理念和做法,遵循我院追求卓越理念和保证我院的持续发展,针对本科室2005年工作的缺陷,思考研讨确定2006年科室工作加强改进的措施.12月25日前结束.

召开院领导专题会议.调整和确定《2006年组织机构设置和部科站室主任,业务主任,护士长任职》和《职能管理组织和人员名单,主要职责及考核办法》等事项.年底之前完成.

按照2005年各职能部室业务分工和职责,各职能部室分别提出医疗社区卫生工作,质量控制工作,护理工作,经营后勤保障工作,计算机管理工作,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2006年度工作安排,报主管院长,总会计师审定,12月底完成.

按照医疗社区,经营保障两大系统工作内容,主管院领导,总会计师主持,部主任参加,召开各项工作专题研讨会议.制定200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教育,慢病防治,残疾人康复,继续教育,院感管理,质控活动,病友协会,职业培训和读书活动,财务监查,物资采购,物价管理,治安消防等系列工作安排.2006年年初工作会议之前完成.

总会计师主持,对成本核算科室的经营情况,费用提留及核算办法评估分析,制定《2006年各部科站成本核算办法》,修订《2006年财务预算及各项费用控制办法》,确定《2006年各部科站岗位奖金标准及考核发放办法》.12月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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