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12 10:28:0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司法局办公室工作总结,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推动大调解工作,提升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
我局开展的大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了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切实有效的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与此同时,我局也不断创新大调解工作模式,率先开展了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试点工作以及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1、切实有效的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我区开展大调解工作以来,区街两级调处中心共接待矛盾纠纷3499起,受理各类矛盾纠纷共3288起,直接调处1291起,分流到相关部门和调委会共1997起,劝阻群体性上访512起12031人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60次,没有因调解不当或不及时而导致民转刑案件和重大。各级人民调委会共受理纠纷总数4509起,调处4500起,调处成功4320起,调处率99%,成功率96%,劝阻群体性纠纷434起12578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13起。大量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资关系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被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了各类矛盾纠纷的升级、激化。成功化解了一批情况复杂、牵扯利益关系众多、社会影响重大的纠纷,如龙潭街道正龙金箔厂群体性劳资关系纠纷、靖安大唐电厂桩基工程保护性施工、迈皋桥街道梁桂英涉法涉诉类纠纷、XX街道老上访户郭平待遇问题、八卦洲造船厂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等,充分发挥了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获得了领导的肯定和百姓的信任。
2、适时开展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我区劳动密集、外向型企业比较多,受金融危机和《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双重影响,随之而来的是劳动争议数量多、类型复杂、调解难度大的难题。针对这一情况,我局于今年4月份,在全市率先于区街两级成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截止目前,区街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走访排查区域企业和社区215家,组织矛盾纠纷排查168次,及时排查出矛盾纠纷96件,直接调处78件,调解成功73件,调处成功率94%,防止24次985人次,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劳动纠纷,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解决劳动争议“第一道防线”的保障作用,发挥出司法行政“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职能优势。
3、率先进行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试点工作。面对日趋增多的交通事故带来的矛盾纠纷,我局和交管局七大队在市司法局和市交管局的指导下,经过反复磋商,于5月中旬,在全市率先建立人民调解与交通事故赔偿处理协调联动、相互衔接、信息互通、共同化解矛盾的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交警七大队派驻成立XX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辅助工作人员2名。在事故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进行公开调解。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并督促当事人履行。同时,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在调解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案件过程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运行以来,取得了很好的实效。截止10月份,共受理纠纷169件,已调解成功147件,签订调解协议数147件,在调纠纷14件,进入诉讼程序8起,涉及金额总数达到165万元,其中死亡事故4件,赔偿金额达一万元以上的纠纷24件。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二、以“应援尽援”为己任,提升法律援助的服务能力
我局继续加强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用统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大对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站的建设和规范力度。
1、加强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工作
打造五福家园社区、青田雅居社区、尧林新居社区、摄山新城社区、白水纤城社区、江畔人家社区、燕华花园社区七家法律援助工作站示范点,工作站的办公设备和人员基本配备到位,达到“四个一”标准,加强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明显提高,困难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目前,我局在经济适用房社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件,其中低保户5件,老年人5件,妇女4件。法律援助咨询接待数量明显提高,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的能力和愿望不断增强。10月15日至11月15日,我局在全区开展“保稳定促和谐法律援助进万户”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
2、推进规范化建设及工作站点建设工作
一、推动大调解工作,提升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
我局开展的大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了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切实有效的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与此同时,我局也不断创新大调解工作模式,率先开展了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试点工作以及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1、切实有效的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我区开展大调解工作以来,区街两级调处中心共接待矛盾纠纷3499起,受理各类矛盾纠纷共3288起,直接调处1291起,分流到相关部门和调委会共1997起,劝阻群体性上访512起12031人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60次,没有因调解不当或不及时而导致民转刑案件和重大。各级人民调委会共受理纠纷总数4509起,调处4500起,调处成功4320起,调处率99%,成功率96%,劝阻群体性纠纷434起12578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13起。大量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劳资关系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被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了各类矛盾纠纷的升级、激化。成功化解了一批情况复杂、牵扯利益关系众多、社会影响重大的纠纷,如龙潭街道正龙金箔厂群体性劳资关系纠纷、靖安大唐电厂桩基工程保护性施工、迈皋桥街道梁桂英涉法涉诉类纠纷、XX街道老上访户郭平待遇问题、八卦洲造船厂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等,充分发挥了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获得了领导的肯定和百姓的信任。
2、适时开展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我区劳动密集、外向型企业比较多,受金融危机和《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双重影响,随之而来的是劳动争议数量多、类型复杂、调解难度大的难题。针对这一情况,我局于今年4月份,在全市率先于区街两级成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截止目前,区街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走访排查区域企业和社区215家,组织矛盾纠纷排查168次,及时排查出矛盾纠纷96件,直接调处78件,调解成功73件,调处成功率94%,防止24次985人次,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劳动纠纷,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解决劳动争议“第一道防线”的保障作用,发挥出司法行政“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职能优势。
3、率先进行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试点工作。面对日趋增多的交通事故带来的矛盾纠纷,我局和交管局七大队在市司法局和市交管局的指导下,经过反复磋商,于5月中旬,在全市率先建立人民调解与交通事故赔偿处理协调联动、相互衔接、信息互通、共同化解矛盾的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交警七大队派驻成立XX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辅助工作人员2名。在事故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进行公开调解。对调解成功的纠纷,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并督促当事人履行。同时,为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在调解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案件过程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运行以来,取得了很好的实效。截止10月份,共受理纠纷169件,已调解成功147件,签订调解协议数147件,在调纠纷14件,进入诉讼程序8起,涉及金额总数达到165万元,其中死亡事故4件,赔偿金额达一万元以上的纠纷24件。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二、以“应援尽援”为己任,提升法律援助的服务能力
我局继续加强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用统一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大对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站的建设和规范力度。
1、加强经济适用房社区法律援助工作
打造五福家园社区、青田雅居社区、尧林新居社区、摄山新城社区、白水纤城社区、江畔人家社区、燕华花园社区七家法律援助工作站示范点,工作站的办公设备和人员基本配备到位,达到“四个一”标准,加强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明显提高,困难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目前,我局在经济适用房社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件,其中低保户5件,老年人5件,妇女4件。法律援助咨询接待数量明显提高,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的能力和愿望不断增强。10月15日至11月15日,我局在全区开展“保稳定促和谐法律援助进万户”主题宣传月系列活动。
2、推进规范化建设及工作站点建设工作
一、深入贯彻《纲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坚持科学、民主的决策
按照市政府和杭州市交通局的要求,在实施依法行政纲要的过程中,结合交通行业管理的难点、热点问题,健全、完善交通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落实决策跟踪与反馈、决策监督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凡涉及全市交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如:高速公路、省、县道改(扩)建、县乡道路大中修、乡村康庄工程、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安保工程”等,都事先经过规划设计、可行性论证、项目招投标等程序。涉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如: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城市公交实行老年人乘车优惠政策、杭临公交一体化改造等工作,都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公开征求意见、招投标等程序,使行政决策更加切合实际,符合群众利益。逐步把依法行政贯穿到道路客货运输管理、公路路政管理、交通工程管理等各个领域、环节,解决行业管理和自身建设中的实际问题,使交通行政决策、管理日趋科学、民主,面向社会。
(二)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队伍建设
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根本。为了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我们通过三个方面,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加强法制培训和教育,根据“五五”普法、“三五”依法治市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认真落实《*市交通系统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市交通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市交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制度》。局党委中心组按季度组织法律学习活动;下属各行政执法单位都已组织或正在组织全员法制培训、学习、考核等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提升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执法证件管理,我们按《浙江省交通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所有持执法证件人员对照持证条件,按照相应规定对申领、换领、补领执法证件的人员严格把关、审核,凡不符合条件一律取消年审资格。对有违反证件管理规定的执法人员实施暂扣执法证件或提请上级吊销执法证件。三是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核心,各行政执法单位都实行了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队伍的积极性。工作实绩与工资、奖金挂钩,对发生错案、违规违纪人员实行“一票否决”,调离执法岗位。
(三)规范管理,树立行业文明形象
1、规范交通行政许可行为。我们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认真做好了第四轮审改回头看工作。对许可的环节、许可程序、申报材料、收费标准,予以进一步明确,并减少了部分许可项目的办理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对非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和公示。
2、通过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素质。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局继续做好“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长抓不懈,把重点放在长效管理上,使创建活动富有特色。在各基层执法单位深入推广政务公开、创建文明示范岗、使用文明用语等各项活动。用优质高效的服务,努力实现零投诉目标,使全系统文明执法形成氛围,有力地促进执法队伍素质的提高及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同时,局下属运管所及昌化公路段今年还申报参加了杭州市级文明单位评选。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改善交通行政执法环境
我局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交通法制宣传教育。以法制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的作用,认真组织开展交通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市场秩序整治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半年来,我局及下属各执法单位利用高速公路路口、车站、车管所、车辆集散地、汽车销售点、各乡镇主要路口、各运输企业等场所作为交通法制教育阵地,悬挂法制宣传教育横幅30余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千余份,将《公路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到广大市民和从业人员手中,还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就交通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重要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报导。同时,各执法单位举办培训班对行业从业人员加强法制培训教育,全年共培训从业人员1000余人,取得较好效果。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为交通行政执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各级责任
一是明确各执法单位的主要领导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均将依法行政工作放到全局工作的高度,纳入本单位工作的重点。二是我局局长分别与局属三家执法单位签订责任书;三家执法单位分别与所属科室、中队、班组及执法人员层层签订《岗位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形成人人肩上有压力,心中有责任的局面。
(二)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认真组织落实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考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行政损害案件备案审查制度、行政损害赔偿制度、行政错案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年度工作报告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办事制度、行政案件罚缴分离制度、行政案件调查人员与作出处理人员相分离制度、行政案件统计报备制度等各项制度。二是加强对下属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案件的管理,要求各执法单位制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规范使用自由裁量权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办案,对同类违章案件的处罚做到基本统一标准,防止自由裁量权过大而引起处罚不公。三是加强监督及检查,局职能科室经常深入执法单位,抽查行政执法案卷,年终开展质量评判,及时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同时,我局及下属各执法单位都聘请了行风监督员,行风监督员由人大、纪检、政府、政协、新闻媒体、群众车主等多层面的代表组成,随时接受他们举报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不定时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他们对执法工作的意见,以促进行政执法工作;并且公开96520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三、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一)深化货运、维修市场的专项整治
在今年1月至6月,组织运管稽查力量对道路运输市场开展了专项整治。着重打击驻点经营、擅自改装货运车辆、无证车辆装载危险品、“外挂”车辆逃漏规费、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为维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信用建设,引导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诚实守信,规范服务,创造良好的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竞争环境,对我市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了全面的考核。在考核过程中,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使我市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一、狠抓队伍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团结协作能力,建设和谐科室。按照全局的统一要求我们认真参加我局的政治学习和其他思想教育工作,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真正提高每一位同志的政治思想素质。两位主任基本做到小分工、大合作,形成合力;在文秘、装备方面各有侧重,互补优势明显,无重大缺位和越位现象。其他同志责任意识强,具备服务意识,有大局观念,特别在工作任务轻重不一和安排布置不到位时有奉献精神和团队观念。
二、文秘工作:所有文件的收发都按程序办理。从交换站拿的和各县、省厅来的文件全部来文照登。来文签批、处置、传阅及时,文件的去向清楚,办理结果反馈及时准确。今年由于多种原因我局行文多。截止目前发字*号、法字*号、函字*号、简报*期,还不包括政治部和法制宣传科的文件。由于量大,在格式和校对上就存在不足,有时甚至没有把关。认真撰写领导的讲话稿和会议材料,没有出现大的失误。一般按时间顺序及时打印材料,注意节约用纸;注意保密;管好印章,做好用印登记。严格按局里的规定及时编辑上报信息,全面完成今年政府的信息任务。电子政务工作进入起步阶段。
三、会议和接待工作。今年大型的会议有年初全*政法工作会议后的司法局长会、半年司法局长会议、全*司法行政系统法治理念知识竞赛、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全*司法局长学习会等,大型的接待有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一行来*调研、司法厅*副厅长一行来*调研、全国律协来*调研、*、*司法局来*交叉检查工作等。会议和接待做到了早准备、精安排、细分工、勤汇报,提高了服务水平和效率。
四、财会和装备工作。认真做好单位财务往来帐目的登记管理,按要求填报各类报表和材料。定期报告财务状况,积极协助局领导争取资金和项目,努力改善我局的办公条件。编制好预算,搞好决算,确保资金合理开支。物资采购公开透明,领取和管理规范,厉行节约,报帐及时,做好一切后勤保障。认真开展全*司法行政系统的经费保障标准调研工作,及时形成报告上报省司法厅。积极上报各县司法局办公综合楼建设缺口资金,同时争取新上建设项目。配合政治部开展“四项清理”工作,对一些上级部门下拨的专项资金协助局领导进行监督管理。认真完成我局卫生间维修工程、法律援助接待中心改建工作,切实保证工程质量。
五、档案、综治、等工作。经过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在档案人员和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局档案管理达省二级标准。平安建设稳步推进,综治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全面完成和落实。按照省司法厅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及时上报数据,认真接待群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正在准备启动。
六、车辆安全工作。驾驶员注意车辆保养和维护,车辆做到安全行驶,除有两次小的碰挂外没有出现事故。办公室合理安排车辆,保障了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加大警车清理力度,落实警车制式统改工作。督促各县司法局加强警车和牌照的管理,及时报废车辆。
七、协调和外宣工作。强化班子团结和职工和谐,认真做好上下、内外协调工作,理顺关系、加强联络,为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认真执行局领导的有关指示和工作安排,注重反馈办理结果。外宣工作成效显著,为我局的形象提升和职能发挥作出积极贡献。
今年办公室工作仍然存在以下不足:
一、公文质量不高,有时审核把关不严。
二、信息报送多,但加大委办信息登载率是当务之急。
三、办公室人员多,如何合理安排、团结协作、人尽其才、整合资源必须认真解决。
一、概述
年,市司法局认真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加强督导检查,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推进,取得明显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司法局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潘传坤同志为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机关副局长方大喜为办公室主任,具体抓政务公开工作。
(二)健全公开制度。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公开内容和行为,提高工作透明度。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运行机制和制约机制,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督查考核到位。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资金保障。市司法局安排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项资金,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基础设施。安排3000元购买了政府信息公开电脑,安排1000余元设置了党务政务公开宣传栏。
(三)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在工作实践中,市司法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公开的类别和内容,选择网络、新闻媒介、电视、短信、公开栏、便民资料、大型现场咨询活动、征求意见座谈会、走访等载体,采用多种公开形式,切实方便群众知情、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司法局编制了《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进行了规定,使政府信息公开能够制度化、常态化。《目录》中明确的对外公开的内容有: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应急管理等。截至目前,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93条,分别为机构职能介绍1条、领导信息4条、下设机构介绍9条、内设机构6条、单位文件11条、政策解读3条、办事指南4条、发展规划1条、工作计划3条、工作总结7条、理论调研2条、政务动态30条、公示公告1条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咨询处理情况
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本年度我局未收到社会公众申请公开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支出4000元,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集中力量全面推进“法律五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着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县“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了办公室,办公室下设五个工作指导组,明确任务职责,强化工作落实,做到了办公场所、人员和经费“三落实”;制定完善了“领导小组例会”、“工作协调调度”、“活动跟踪督查”、“典型经验交流”、“活动信息报送”等五项制度,确保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二夯实基础,健全制度,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2、狠抓人民调解室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场所、有制度、有牌子、有办公设施、有调解员、有档案材料的“六有”标准,做到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集中开展了村居调解室规范化建设。各乡镇司法所认真抓落实,先后抓出了XX镇鱼台村等50个高标准的农村调解室。县人大于5月5日组织部分人大常委和委员对农村调解室建设进行了调研,对农村调解组织建设和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
3、加强“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148”专线始终坚持“热情解答,精心归纳,疏导化解,保持稳定”的工作思路,做好了法律咨询和群众心态调节工作,为当事人解惑释疑,化解矛盾。上半年共接听、解答、分流咨询电话57个,接待来访13人次。
三扩大法律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为维护全县发展和谐稳定大局保驾护航
4、社区矫正工作步入正规化。配齐配强了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部分乡镇成立了由离退休干部,社区居委会楼长、村居会治安主任为主的矫正志愿者队伍。与县法院联合制定了关于判处管制和宣告缓刑人员接受社区矫正告知书,建立社区矫正人员信息登记卡,统一制定了《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并印制了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材料,加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有效衔接,注重人性化管理,防止了社会服刑人员的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采取多种帮教形式,促进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同时加大了对生活困难矫正对象的救助力度,促使他们能够安心接受矫正,体现了矫正工作人性化思路。目前,共登记社区矫正对象97人,其中管制23人,宣告缓刑58人,假释15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6人。
5、强化公证工作。全体公证人员努力开拓公证证源,拓展业务范围,从加强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着手,积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男到女家落户、银行贷款、招投标项目建设、土地承包以及社会公益事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服务范围广,服务力度大,同时,将公证触角向社会领域延伸,不断拓展农村证源,积极为“三农”服务。上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226件,其中经济类公证23件,民事类公证203件,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
四加强教育,狠抓作风队伍建设
制定了《司法局关于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深化年”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督查方案》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开展了“抓学习、转作风、保稳定、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五抓”执行“五不准”规定。落实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审批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增强了全局职工纪律观念,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圆满完成其他各项工作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环境,通过多方协调资金,投资近十万元,对局办公楼进行全面整修,更新了办公桌椅,绿化了草坪,办公环境和办公条件有了全新改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捐款支援地震灾区,全局职工共捐款29630元。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抓好“法律五进”集中推进年活动的总结验收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年内10%以上的村居调委会要建成规范化调解室,实现建设56个高标准的农村调解室的目标。
三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尤其做好奥运期间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确保调处率100%,成功率96%以上。
四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细化教育矫正管理措施。
1、切实履职,强化主动意识。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既是妇联组织维护妇女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职能,更是新形势下党和政府交给妇联组织的重要工作任务,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抓手,因而我县妇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主动跟进,积极创新。我们在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争取重视后,积极主动地与民政、司法等部门衔接取得支持,下发了《关于成立__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将婚调工作纳入县妇联年度工作重点内容,制定了《__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实施方案》,在机构设置、人员组成、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强化措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婚调委的有效运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我们与民政多次沟通协调,在办公用房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县民政局在婚姻登记处提供了一间房作为婚调委办公室,完善了办公场地的硬件设施。10月份,举行了__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仪式,举办了成立大会,选聘了人民调解员,并进行了相关培训。
2、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调解婚姻家庭纠纷需要依托多元化的社会力量,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正是各种资源的有效整合:是人民调解、诉讼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是道德、文化、法律、经济等手段综合运用的有效载体。在婚调委成员单位召开多次协调会后,妇联、民政、司法三家达成共识,形成了合力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应。妇联组织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利用联系家庭、联系妇女的群众工作优势,切实抓好婚调委的具体运作和日常管理,同时注重发挥社会力量作用,鼓励、吸纳有特长和热心公益的个人加入到调解员队伍中来,进一步推动社会资源、行政资源、群团资源有效整合。民政部门变被动为主动,驻点在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调解员,发现属于职责范围的纠纷后主动介入进行调解,对于那些因为冲动或者考虑欠成熟而一心要离婚的夫妇,起到了及时有效的缓冲作用。司法部门积极开展婚姻家庭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提供维权咨询服务和相应的法律援助,在相关培训和工作会上加强业务指导,使调解员能掌握更多司法调解的专业知识,提升人民调解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县妇联充分发挥联动成员单位的作用,实行资源互补,切实做好诉调对接等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对接有序、协作联动、合力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应。
3、健全机构,依法规范运作。有了婚姻登记处的婚调委办公室后,为了能更好地为全县广大妇女提供维权服务,县妇联办公用房紧张地情况下安排出一间办公室做婚调委办公室,又在甘棠桥社区组建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办公室,建好用好了婚姻家庭纠纷调解阵地,并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巾帼志愿者”等服务团体为广大妇女和家庭提供便捷、热情的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纠纷调解等维权服务。
我县婚调委根据新时期婚姻家庭现状和调解工作需要,从县妇联、民政局、司法局、教育系统等单位选聘了14名具备一定专业素养的人员作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首批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由法律工作者、妇女工作者、婚姻家庭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组成。在我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业务培训班上,县司法局副局长左荣华同志作了业务培训讲课,他以多年的实践经验,站在一名律师与调解员的专业角度,运用生动的语言、丰富的案例对婚姻家庭纠纷常用技巧做了深入浅出的辅导。选派了一名调解员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维权培训班,11月,组织婚调委成员及部分调解员到长沙市天心区妇联现场观摩学习,天心区婚姻纠纷调解室的温馨布置与天心区妇联何主席为我们介绍的“三免原则”、“四有四必四心”服务承诺,以及在工作中总结出来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方法,都让我们受益匪浅。学习回来后,我们印制了调解员工作联系卡,发放到各社区,在婚调委办公室,我们将调解员名单与各项制度上墙公布,便于群众自由选择调解员帮助调解。12月1日下午,县妇联组织30多名巾
帼维权志愿者律师团、婚姻家庭心理咨询顾问团等进入甘棠桥社区,结合12月4日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的宣传活动,同时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婚姻、赡养、抚养、扶养等纠纷,提供纠纷调解、维权指导、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受到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1、注重法制宣传,提升家庭成员素质。2014年县妇联启动了“反家暴,促和谐”宣传年活动,将反家暴工作纳入到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在县公安局设立家庭暴力法医鉴定中心;启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联席会,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健全妇女儿童维权长效机制;在县内广泛联系法律工作者及具备律师资格的人员,选聘一批具有丰富经验的优秀律师,组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援助顾问团,为我县妇女儿童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举办婚姻调处和家预培训班;组织“反家暴、促和谐”现场签名活动及反家暴书画作品巡回展进机关、进社区,受到群众广泛好评。反家暴宣传活动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2、注重平安和谐创建,融洽家庭关系。平安家庭创建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重要载体,也是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的重要手段。县妇联积极开展平安家庭、书香家庭、和谐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吸引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主动参与,在预防婚姻家庭纠纷、创建和谐幸福泰安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县妇联积极利用“六一”、“中秋”“春节”等传统节日组织开展爱心结对帮扶贫困单亲母亲、贫困儿童“关爱春蕾女童”等工作,丰富创建内涵,打造关爱品牌。
根据青岛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建立“执法(执业)档案”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就区局建立执法(执业)档案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执法(执业)档案是将执法(执业)主体的执法(执业)行为以档案的形式记录下来,对执法(执业)的每个环节、整个流程以及执法(执业)行为的优劣进行考核评估、跟踪管理,全面纳入监督视野,形成系统科学的监督体系。建立“执法(执业)档案”是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载体,是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提高执业水平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执法(执业)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范围和内容
根据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分别建立履行法定职能档案(有关科室)和执业档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具体范围和内容如下:
范围:
㈠单位执法(执业)档案的范围包括:局机关具有履行法定职能的科室(宣教科、基层科、安置帮教科、法律服务科)、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法律服务所。一个单位一本档案。
㈡个人“执法档案”、“执业档案”的范围包括:局机关、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具有履行法定职能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档案实行一人一档。
律师执业档案按照已建立的诚信档案继续使用,并根据需要不断加以完善。
主要内容:
单位执法(执业)档案:
(一)基本情况:
1、执法(执业)职责范围;
2、执法(执业)具体岗位;
3、领导成员及其分工;
4、执法(执业)人员数量及构成。
(二)执法(执业)情况
5、履行职责情况;
6、履行职责效果,包括检查情况,明察暗访情况,投诉控告、涉案及查处情况,执法守纪情况;
7、执法(执业)工作总结;
8、执法(执业)工作创新及其他执法活动。
(三)专项工作情况
9、围绕区委、区政府、市局中心任务开展的专项工作情况;
10、阶段性重要工作情况;
11、督导、督办案件、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处理情况;
12、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四)考核情况
13、日常、专项、年度考核及其他考核情况;
14、年度考核结论。
(五)奖惩情况
15、奖励情况;
16、执法过错认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违法违纪查处,国家赔偿追偿等。
个人执法(执业)档案:
(一)基本情况
1、个人简历及家庭情况;
2、学历;
3、执法(执业)资格及岗位;
4、参加业务培训情况。
(二)执法(执业)情况
5、执法(执业)数量;
6、履行职责效果,包括案卷评查、执法(执业)检查、明察暗访、投诉控告及涉案、执法遵纪情况;
7、执法(执业)工作总结;
8、执法(执业)工作创新及其他执法活动。
(三)专项工作情况
9、围绕区委、区政府、市局中心任务开展的专项工作情况;
10、阶段性重要工作情况;
11、督办案件、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处理情况;
12、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四)考核情况
13、日常、专项、年度考核及其他考核情况;
14、年度考核结论;
(五)奖惩情况
15、奖励情况;
16、执法过错认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违法违纪查处,国家赔偿追偿等;
17、依据执法(执业)档案考核结果及单位认定结论做出的评优、记功、奖励、晋职晋级、提拔重用及惩处等。
以上各项,在内容不减少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变通或合并。
三、方式方法
建立执法(执业)档案,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分类建档、跟踪考核、动态管理”的方法进行。
㈠本局具有履行法定职能的部门,负责本部门单位及个人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㈡本局负责各科(处、所、中心)执法(执业)档案的组织建立和管理工作,区局各有关科室建立执法(执业)档案工作主动请求市局各对口部门指导和监督。
㈢各司法所负责本所和负责人、工作人员的执法(执业)档案的组织建立和管理工作,基层科负责指导、监督。
㈣区属各律师事务所负责本所执业档案和所属律师个人执业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法律服务科负责指导、监督。
㈤公证处负责本单位执业档案和所属公证员个人执业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法律服务科负责指导、监督。
㈥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本中心及工作人员执法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㈦区属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本所执业档案和所属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执业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基层科负责指导、监督。
㈧政工科负责本局局长及副局长个人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并报区委政法委备案。
㈨在执法(执业)档案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办公室(执法执业档案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司法行政执法(执业)档案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时间要求
5月份全部建立起执法(执业)档案。从6月1日起按建立执法(执业)档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时将相关材料载入档案。
档案应及时记录。记录的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建好执法(执业)档案,是规范我区司法行政系执法(执业)行为、促进公正执法和诚信执业的一项重要工作。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执业)档案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