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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交通安全整治工作8篇

时间:2023-02-07 19: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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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篇1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道路交通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市政府有关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要求,针对我乡道路交通特点和当前交通事故预防的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通过集中整治,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和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该次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以政府乡长邹新民为组长,党委委员、副乡长周水文为常务副组长,陈峰、陈思泉、严荣禄为副组长,李子居、廖树美等为成员的吴屯乡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路检路查队和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办公室主任由严荣禄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工作任务

(一)对道路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扎实提供路面通行守法率。乡路检路查队每周由乡领导带队与派出所一同对路面进行一次路检路查,每个墟日从各站所抽调人员配合派出所进行一次集中整治,扎实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力度,对超速、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驾驶资格与准驾车型不符,不按规定让行,三轮车、拖拉机、农用车非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要从严查处,真正形成高压严管的态势。

(二)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扎实提高事故预防工作能力。各行政村要结合两季汛期对山区道路危害的特点,组织人员对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进行一次深入排查和整治,对排查出的事故多发路段及时报请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及时整改,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危险路段必须增设警示标志或安保设施,以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三)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行集中检查,扎实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各行政村、厂(场)、乡直各单位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提升市民素质教育”活动,积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此次教育活动中,各村要利用“数字武夷”屏幕的平台,进行字幕滚动宣传交通安全内容,掀起宣传,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此次教育活动中,利用橱窗、课堂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辅导。各单位还要以广泛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的宣传方式,营造“重视交通安全,参与交通安全,保证交通安全”的氛围。

(四)对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机制进行集中检查,扎实提高综合预防交通事故水平。在这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中,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的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工作格局,特别是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单位要加强对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对本单位的所有机动车、驾驶人员详细造册建档,以此夯实交通安全基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中、小学领导对学生周末乘车问题,在没有统一校车的情况下应由家长负责接送。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行政村、厂(场)、各单位要深刻理解此次集中整治的重大意义,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好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各行政村、厂(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管辖区域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集中整治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人头上。

篇2

一、组织机构

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为市交通局和市公路分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交通局,主任由陈玉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傅国明、方跃兴、黄碧福担任,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安办主任或农村公路站站长担任,并作为联络员。成员单位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各乡镇(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所管辖本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存在隐患,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同时成立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化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处的隐患彻底整治,明确我市道路交通安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各成员单位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运行,加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严厉打击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营运和超限运输行为,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形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我市道路交通安全运行状况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专项整治责任区域划分

市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县道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工作。

市公路分局:负责国省道、干线和专养乡道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工作。

市交警大队负责:国、省道重点干线人行横道线,道路示警灯的设置排查工作。

各乡镇(场、开发区)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乡道专用公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进行宣传发动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隐患排查阶段(年11月1日至年11月11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各单位各部门依据专项整治责任区域划分,对本辖区内道路路段存在安全设施隐患地段进行统一排查,排查主要工作内容:

1.落实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清理,制定治理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整治措施、时间和经费情况。

2.加强临河临崖,路侧险要、急弯等危险路段防护设施的设置和维护,一些防护设施不足的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要根据具体状况不断完善;对已有防撞墙等防护设施出现损坏及时进行修复。

3.加强道路沿线安全标治线的设置和修复,对于地质灾害容易发生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正在施工路段等重点部位标志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于设置不到位的及现有标志标线存在缺失、损坏、污染的,按轻重缓急进行修复确保标志标线明显醒目。

4.对于各负责单位区域内的公路桥梁,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要逐一排查,排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设障碍物限宽限重。对五类危桥一律设障碍物严禁通行,并上报市交通局,力争列入省交通运输厅危桥改造计划,确保桥梁运行安全。

5.对于已建成的公路、桥梁,未经验收的公路、桥梁严禁投入使用并登记备案,逐一排查,同时帮助业主单位办理验收手续,早日投入使用。

6.排查整改方案和联络员名单在11月9日之前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安全隐患整治实施阶段(年11月12日至年12月20日)

各单位各部门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备案,每一项隐患要有整治措施,整改意见、整改资金预算,并落实整改所需的资金,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和隐患整改完成时间,对排查方案的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跟踪落实到位,对于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的要落实“问责制”,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市政府将组织对各乡镇(场、开发区)和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监管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于工作认真,效果显著的成员单位将予以通报表扬。对于工作不落实,隐瞒问题的单位将以通报批评。同时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活动,正视存在问题,争取有力措施,狠抓整改,以不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整治措施与要求

(一)确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专项整治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大干150天”要求,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的具体行动,也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场、开发区)对有关道路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确实加强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具体承办部门和人员,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强化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监管责任。

篇3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农村客运车辆、学生乘坐车辆违法违规等问题,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人民满意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

总体目标:通过开展集中整治,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好转,交通事故减少,隐患明显消除,管理基础打牢,从源头上杜绝重、特大恶通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安监局、交通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政府办、教体局、工商局、经贸局、农业局、文广局、司法局、公安交警大队、运管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由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路段是全县农村道路以及事故多发、秩序混乱的集镇重点路段。

(二)整治的重点车辆是无牌无证机动车、报废车、学生乘坐车辆;农村客运车辆违规运输、非客运车辆非法营运行为,学生乘坐车辆及微型客车(7座以下)超员、带病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和清查登记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各镇要明确管理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的主体地位和法定职责,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集中时间、人力做好本行政区内所有机动车辆、驾驶员及道路隐患的摸底和登记造册工作,尽快建立健全本辖区交通安全工作的基础台账;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委员会,由镇长任主任,分管综治的领导及辖区的人武部长、派出所、交警中队、司法所负责人任副主任,各镇综治办主任、各学校校长、村委会主任、包村干部为成员,专门配合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要进一步落实“镇设交通安全监管员、村设交通安全监督员”的监管机制,把好农村道路源头管控。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重点加强本单位及干部职工所属汽车、摩托车的监管,杜绝无牌无证、挪用遮挡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工作。一是交通(运管)部门要对农村客运车辆和非法营运“黑车”进行全面整治,对车辆技术性能不符合安全标准、无证从事客运的“黑车”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要重点做好农村客运线路发展和运力投放规划工作,对符合通行客车条件的农村线路及时投放运力,开通客运班车,提高农村客运覆盖面。二是农业(农机)部门要认真做好对农业机械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农业机械操作人员的资质进行一次严格审查,凡不符合操作条件的一律不得从事农业机械作业,防止农业机械作业事故的发生。三是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从事客运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机动车交易市场和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监督、检查和管理,要抓紧时间对拼装车的生产、销售进行一次彻底清查,对清查出的问题要严罚重处。四是公安、交通、农业部门要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凡不符合培训条件及培训中弄虚作假的,一律停业整顿。五是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能,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三)突出抓好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工作。各镇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职责,教体、公安交警、运管、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辖区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乘车安全进行教育、监管到位。县教体局要进一步明确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生乘车安全第一责任人,各学校、幼儿园要把学生乘车安全纳入工作常态,确定专人担任学生乘车安全监管员,建立起专门台帐,加强对学生乘车安全的日常监管。各学校应采取错峰放学等措施,缓解周末、节假日车辆运力不足的矛盾。要认真调研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形势,结合实际在学校周边道路设立减速带、警示标志。各镇、村及学校的交通安全监管员要及时制止运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及时通知派出所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四)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各镇要积极协同交通部门,将农村道路安保工程作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生命线”,按照农村道路分级管理原则,着力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逐步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全面提高通路率和通车率。重点突出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标志、标牌、标线的设置工作,在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设置客运车辆夜间禁止通行的禁令标志,在急弯、临水、临崖路段设置波型防撞墙或防护栏,在长下坡路段设置减速带。对不能及时设置和完善标志标线等防护警示设施的路段,采取相应临时处置措施,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按照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县文广局、交警大队及各镇要根据自身职责要求,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教育群体为广大车主、驾驶人、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群体。县司法局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常用法规纳入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普及到交通沿线的群众中去,想法设法提高全县人民交通法律法规意识,切实提高公民遵守交通法规、预防交通事故的能力。要组织协调媒体开展持续深入宣传报道,使公众了解这次整治的目的、任务和工作措施,定期公布曝光一批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进一步强化日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工作。各镇、有关单位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大力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严管严治氛围。公安交警部门要合理设置检查点,坚决查处违法载人、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速行驶、超载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要对各镇摸底清理情况进行汇总,做到任何时候心中有数,对达到报废的车辆一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报废。公安派出所要发挥管片优势,加强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对非法客运的打击力度,切实规范客运市场秩序。通过强化日常管理整治工作,使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得到切实提升。

五、工作要求

(一)各镇、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行动,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当前主要工作抓紧抓好。要迅速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周密部署,广泛发动,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取得实效。要通过集中清理整治,达到管理规范,运营正常,不留隐患。

(二)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到各镇、村进行督查。各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领导要经常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推动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各级责任追究,凡是因整治工作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发生重大事故的,要进行责任倒查。

(三)公安、交通、农业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农业部门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供拖拉机及其驾驶人管理信息,公安部门要及时向农机部门通报拖拉机驾驶人违法、记分、事故情况,对在路面执法中发现的非法营运车辆要及时通报交通部门。

篇4

(一)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依法查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改善,确保不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三)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民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进一步树立,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为做好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县局成立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尹剑任组长,交管大队大队长侯名松任副组长,各派出所所长和交管大队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全县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管大队,交管大队大队长侯名松兼任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一)重点道路

1、214省道、县乡道路

2、城区道路、乡镇集镇道路。

3、校园周边道路。

(二)重点车辆和驾驶人

1、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

2、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及驾驶人。

3、乡镇中巴车、出租车、公交车及驾驶人。

4、摩托车及驾驶人。

(三)重点违法行为

1、酒后驾驶。

2、涉牌涉证。

3、客车超员。

4、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5、封闭式三、四轮载人电动车违法载人。

6、机动车违法停车。

7、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

8、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

(一)交管大队

1、交通安全宣传。结合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强化机动车驾驶人、学校师生等重点人群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整治期间,协调团县委组织青年志愿者在城区各主要红绿灯路口开展为期一周的文明交通劝导行动。协调县电视台、今日郎溪报社强化公益文明交通宣传,引导行人、车辆遵循交通指示信号,按章通行。

2、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开展城区机动车停放秩序治理,规范停车秩序。开展城区机动车通行秩序整治,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净化城区道路通行秩序。

3、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结合全县道路交通实际,合理安排警力和勤务,适时组织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加大机动车涉牌涉证、客车超员、校车超员等各类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

(二)各派出所

1、负责辖区乡镇集镇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加强集镇红绿灯路通秩序管理,加强乡镇集镇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协调乡镇相关部门加强占道经营行为的管理,保障集镇道路通行畅通。

2、负责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工作。

3、加强三、四轮电动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工作。

4、利用农村警务室、派出所户籍室等窗口,对农村群众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6月4日至10日)。交管大队和各派出所要对交通乱点地区进行摸底调查,查找出需要重点整治的乱点区域和路段;对城区和乡镇集镇道路标牌、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缺失情况和需要增设临时停车泊位、标牌、电子警察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情况进行排查,建立台帐。召开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印发整治宣传材料。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6月11日至8月4日)。交管大队和各派出所要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工作分工,制定整治计划和时间表,全面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三)提高巩固阶段(2015年8月5日至8月7日)。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查漏补缺,开

展针对性整治工作,重点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六、整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勤务制度。交管大队各执勤中队要针对全县道路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特点规律,制定勤务方案,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管控。遇有雨、雾等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的恶劣天气时,要增加巡逻密度,加强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管理,警示驾驶人安全驾驶。各派出所要针对本乡镇集镇道路实际情况和乡镇中小学校、幼儿园护学岗设立情况,制定勤务方案,责任到人,加大集镇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集镇道路通行畅通,加强上下学期间护学岗工作,保障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交管大队要积极协调宣传、教体、交通运输等部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宣传活动,形成全方位、大规模的宣传声势。要会同县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出租车、乡镇中巴车、长途客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会同县教体部门加强学校师生、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城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教育学生家长接送学生上下学时,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电动不闯红灯、不越线停车。要会同县电视台、今日郎溪报社加强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集中宣传,组织记者随警作战,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措施和成果,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常识宣传、警示和提示。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宣传,广泛道路交通安全提示信息,形成专项整治宣传的规模效应,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促进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三)完善道路交通管理基础设施。交管大队要充分利用县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平台,对排查出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提出治理意见和建议,向当地政府和县安监部门书面报告,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治理。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城区缺失、损毁的交通标志、标线,在县汽车站门前路段、伍员路国购路段、伍员路瀚海路段、东路苏果路段设立禁止停车标志,上述禁停路段要同步设立电子监控设施。

(四)加强流动执法检查。交管大队各交警中队针对辖区道路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乱点地区开展专项治理,不定期、不定点在辖区事故多发、交通秩序混乱路段和时段开展流动执法,及时查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整治的覆盖面。各交警中队要组织精干力量,至少组建一支机动执法小分队,由正式民警带队,针对本辖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治理,每天在辖区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交通秩序混乱路段和时段开展流动执法,现场查纠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期间,交管大队要组织开展交警中队间异地用警互查活动,抽调交警中队机动执法小分队到其他中队辖区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把乡镇中巴车超员、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高发、辖区交警查处难度较大的区域交由大队抽调的人员进行整治。

(五)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

1、对乡镇集镇道路,特别是十字、新发等重点乡镇集镇道路机动车乱停乱放,以及农村公路上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占道经营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突出的乡镇,各派出所要提请乡镇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交管大队、交警中队和派出所参加,共同组织开展整治。

2、交管大队要将整治“酒驾”范围进一步向乡镇集镇道路、农村道路和城乡结合部延伸,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3、各派出所要进一步落实参与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职责。派出所在日常业务工作中要向农村群众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醒他们不违法驾车、不违法载人,不乘坐电动三、四轮车和拖拉机,发现农村公路上电动三、四轮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要及时制止。

4、各派出所加强乡镇中小校、幼儿园护学岗工作,在上下学期间,要组织警力到学校门前疏导交通秩序,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超员、查纠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

1、开展高峰岗交通秩序整治。抽调交管大队机关警力,以二院路口和县汽车站路口为重点,开展城区道路高峰岗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重点查纠、劝阻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不安规定车道行驶、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规范红绿灯路口通行秩序。

2、开展机动车停车秩序整治。要以县汽车站门前路段、伍员路国购至瀚海路段、东路苏果超市门前路段(主要是夜间)、北大街、郎步路为重点,开展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违反禁停标志停车(指驾驶人坐在车内)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规范城区道路停车秩序。

3、加强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护学岗工作。要以县实验小学、建华幼儿园为重点,责任到人,定人定岗,加强上下学期间学校门前停车秩序、行车秩序管理,保障上下学期间学校门前路段道路通行畅通、有序。

4、组织开展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管理。设立临时执勤点,加大对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号牌、套用其他车辆号牌、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等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要以上限处罚,按规定记分。

(七)组织开展统一行动。交管大队要结合实际,每周确定一个整治主题,适时组织开展区域性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抽调大队机关警力和参加“战训合一、轮值轮训”交通管理培训班的警力到路面执勤,严格整治城区和十字等重点乡镇集镇道路机动车违法停车、酒后驾驶、客车超员,三、四轮电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从大局出发,从实际出发,立足于解决道路交通管理突出问题和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强化措施,密切配合,多管齐下,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规范执勤执法。要加强民警和交通协管员执勤执法教育,提高管事率,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严肃执法纪律,严禁交通协管员单独上路执法,严禁民警当场收取罚款,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要教育民警和交通协管员提高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执勤执法时必须穿着反光背心,严格按照规定设置隔离锥筒,切实保护好自身安全。

篇5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农村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安监管办〔*〕11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89号)精神,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全区农村道路各类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民及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力争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坚决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整治重点

重点道路:区镇(开发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村道等。

重点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客运车辆、摩托车。

重点违法行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准驾不符;脱检脱审;客运车辆超员、站外组客;货车超限超载;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机动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职责分工

区安监局:负责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集中整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要求,对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区公安分局:加强农村道路通行秩序管理,严厉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和改善农村道路通行秩序。加强机动车及驾驶人源头管理和服务,严把机动车及驾驶人准入关。指导各镇(开发区)交通安全工作站、警企交通安全工作室等配合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

区交通局:配合市公路部门、区交警大队和各镇(开发区)完善“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加快道路危险点段、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低承载桥梁治理步伐,不断完善农村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配合市运管部门加强对农村客运站、场和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区农林局:配合市有关部门严格拖拉机牌证核发及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查处拖拉机交通违法行为。协助市农业部门认真做好外省籍拖拉机及驾驶人的信息登记、建立健全工作台帐、加强日常教育和管理。

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利用报刊、广播、有线电视等媒体、结合“五五”普法活动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在全区中小学校中经常性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多种途径,深化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农村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各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我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律和特点,突出对交通流量大、通行秩序乱、交通事故多发道路的整治,加强区(县)、镇交界路段的管控,严厉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准驾不符,脱检脱审,客运车辆超员、站外组客,货车超限超载,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机动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摩托车超员以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各类严重违法行为。交警、路政、运管等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开展联合整治行动,不断形成严管态势。交警等部门要以开展外省籍拖拉机交通安全联合整治为抓手,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严厉查处拖拉机载人等违法行为。积极探索并落实长驻我区的外省籍机动车特别是工程车、拖拉机管理的有效措施,消除管理盲区和空白点。

(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镇(开发区)交通安全工作站要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排查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落实治理责任和资金,多策并举,切实加快道路交通事故危险点段、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低承载力桥梁治理工作,及早消除安全隐患。突出抓好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和长下坡路段的警告标志的设置和完善工作。要落实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责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逐步设置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等基础设施。在新建、改建道路过程中,切实做到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努力改善安全行车条件。

(三)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州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行动方案》(湖政办发〔*〕70号)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组织对农村客运企业、客运场站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客运驾驶人安全学习制度、客运车辆门检制度,强化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学生接送车管理,认真落实有关安全措施。要全面落实工程施工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督促抓好本单位机动车管理,不雇用无牌无证车、拼装车、报废车从事货物运输。加强对超限超载货车的源头管理,禁止超限超载货车上路行驶,落实货车企业或车主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引起的群死群伤事故,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包括外省籍在内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车逐人建立工作台账,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教育和管理。采取定期下乡和预约上门等多种便民利民措施,实现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业务向农村延伸,解决农民群众办牌办证难的问题,提高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办牌办证率、定期检验率。对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一律强制报废。

(四)强化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以“迎奥运、文明出行”为主题,继续深化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以争创“交通安全示范村”、“交通安全村”为抓手,抓住农村集区、庙会活动等时机,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示出行注意事项。利用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大力宣传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载人及货车超限超载的危害性,教育驾驶人自觉守法行车、安全行车,教育群众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出行。要在学校放假前、开学后,组织中小学生上交通安全课,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完善乡村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等设施,及时更新宣传内容。组织交通安全宣传车,深入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要在报刊、广播、有线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上开设栏目,对严重违法、肇事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认真落实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制度,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相应建立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扎实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调配合。安监、公安、交通、农业、教育、宣传等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做到市、区、镇、村,局、队、站、室联动,形成整治合力,推动集中整治健康顺利开展。要注重发挥各镇(开发区)交通安全工作站和村(居)委会、警企交通安全工作室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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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是动员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全力以赴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刚才,3个部门作了表态发言,讲的都很好,决心很大,我完全赞同。下面,根据县政府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依托鲁南经济带和东陇海产业带,大力实施工业化带动、城市化推进、外向型扩张、服务业突破、新农村提升战略,不断加强和巩固县域经济基础,每年都推进和实施一批城建交通重点工程,落地一批新项目,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全县财政收入总量在全市保持在前三位,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保障了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投入。去年以来,启动了一批道路交通重点工程。建设了沂河路、白马河堤顶路、古城路、富民路,改造提升了郯东路、北大出口景观带,有效缓解了城市交通压力,带动了沿路开发建设。农村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开工建设汤郯路、郯胜路,改造黄李路、马涝线、港重路、东郯线、重坊至省界等5条县乡公路。交通标志标线更加齐全,施划道路标线30公里,在城区、国道、省道、新建设开通的道路增设各类指路、指示、禁行标志60余套,在城区新增设灯控路口二个,固定测速二处,205国道郯城南段新增固定测速一处,主要路口控制率达100%。今年,县委、县政府还将着力推进兴郯路、郯胜路、沭河滨河路建设,构建新的城区西外环、北外环、东外环,完善环城路网结构,拉开新一轮城市发展框架。

可以说我县的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在方便群众出行和外商来郯投资兴业,促进全县城乡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从全国来看,我国正处于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道路交通事故总量比较大、万车死亡率比较高,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居世界第一。

近年来,我们连续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全县各级以“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平稳。可以说,在全县经济飞速发展、道路通车里程大幅度增加,人流、物流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取得这些成绩非常不容易。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差。部分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差,出行不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部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仍然存在。部分企业重生产、轻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系统管理缺失,教育培训滞后,职工交通安全意识差。更为严重的是,农村经济条件逐步好转,摩托车成为人们代步工具,农村妇女、儿童无证驾驶现象越来越多,造成极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二是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道路通车里程与交通安全设施滞后的矛盾突出,新形成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多。企业、单位只注重经济利益,不重视对交通安全隐患的治理,超员、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多发;对挂靠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监管不力,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非法拼装、改装和无牌无证的摩托车、农用车、送子车的车辆上路行驶现象增多,存在重大交通事故隐患。三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低。除县城建设了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外,县域其他道路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还很低,交通安全监控设备建设还不到位,加之警力不足,造成了大量路段失控漏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现象严重。四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全。

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对于维护经济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道路交通安全的总体要求,是要做到人、车、路的和谐统一,核心是以人的安全为根本,第一要义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的畅通。解决好人、车、路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就能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为此,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很好的思考在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上,如何进一步处理好人、车、路三要素的关系,强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

(二)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是促进我县道路客运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近几年来,我县积极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极大地促进了道路客运事业的发展,全县现有各类客运车辆235台,从业人员达542余人。去年我县客运车辆客运量已达283.1万余人次。但在客运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大量的农用车、微型货车、三轮车在县乡道路从事非法载客,特别是乡镇集市的“黑车”非法从事道路客运,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扰乱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班线客车站外揽客、中途超速抢客、飙车现象时有发生;城区电动三轮车不按规定路线载客,乱停乱放、逆向行驶,造成极大地交通安全隐患,因客车、出租车、三轮车争抢客源而引发的矛盾纠纷相当突出。这些问题和矛盾严重影响了全县的经济发展环境,道路交通秩序必须下大力气全面整治,促进全县客运市场步入良好的发展轨道。

(三)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是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当前,人、车、路的矛盾日益突出。首先,从路来讲,我县目前公路通车里程已达到2200余公里,并且随着公路等级的逐年提高和农村新硬化道路的迅速增加,平均车速在不断加快。其次,从人和车来讲,农民购买三轮车、摩托车的经济能力不断提升,但入户率、办证率低下,一些交通事故黑点没有得到有效治理,交通安全设施缺失大,给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防控带来了沉重的压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对于提升郯城形象,加快经济发展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四)扎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是确保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不和谐因素,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既不投入人身财产保险,也没有家庭可动产资本,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车毁人亡,没有能力赔付,有的受害者就到处上访,造成社会不稳定和不和谐因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结合“平安郯城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平安畅通县区创建”、“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等四项活动,全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突出重点,全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平安郯城”的重要内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仅是一个安全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体现。今年10月份全国第十一届运动会将在我省举办,我市设分会场,同时,也是建国六十周年庆典即将来临的政治敏感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为开展好这次活动,县政府成立了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印发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明确目标,找准重点,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扎扎实实地做好这次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一)抓宣传,营造全社会重安全的氛围。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法制、安全和道德意识,是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治本之策。要本着“谁的人谁负责、谁的人谁宣传、谁的人谁教育”的原则,切实落实教育管理责任,确保交通安全宣传落到实处。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的优势和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集中报道整治工作情况,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各单位要大力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促使其自觉学习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自觉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加强对客货运输企业、中小学校、幼儿园、公路沿线村庄等重点单位和区域的交通安全宣传,重点抓好对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中小学生、公路沿线村民等特殊群体的交通安全教育,营造有广度、有深度、有规模、有影响的宣传声势和社会氛围。近期,县里初步打算搞一个全县车驾人员教育培训基地,县交警大队要好好研究,选好场地,适时推进开展。该项工作启动后,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好本单位的驾驶人员定期培训,全面提高我县车驾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素质,为“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抓整治,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目前,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还比较薄弱,要实现控制交通事故事故总量、减少人员伤亡的目标,必须以这次集中整治为契机,加大执法力度,全力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源头管理。县交通部门要对全县的营运驾驶人的从业资格及挂靠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整改;交警部门要严把车辆检测关和驾驶人考试关,要实行倒查责任制,严格落实各类车辆管理的各项措施,确保做到“病车不上路,驾驶人上路不违法”。二是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管理。由于我县是农业大县,农用车、拖拉机等违法载人现象比较严重。要按照实施意见确定的7类整治重点,严格执法,联合整治。要突出短途客车、低速载货车、送子车、农用车、摩托车等车辆的检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超员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无牌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三是严点交通违法行为。要针对205、310、232等3条国、省干道和乡镇、村庄重点路段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和事故特点,科学调整勤务安排,加强夜间巡查,按照“点上测、线上巡、卡上查”的工作要求,进行统一布局、分层设防,突出重点、区域联动,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力度。同时要加大对途经辖区各类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

(三)抓排查,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乡镇政府要组织交警中队、派出所、交管所等单位深入各村街、逐人、逐车进行排查,摸清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报废拼装、非法营运等机动车辆的底数,6月底前报县交警大队。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对道路事故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确定的事故多发点段,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整改。对于能够整改未整改、不能按时完成的,要进行通报。公路、交通、城建等部门要定期对主要道路进行检查,发现路面破损、凹陷、标志标线损毁、缺失、井盖丢失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确保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切实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三、落实责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树立“大交管”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把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意见中确定的相关牵头部门,要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相关措施的落实,要深入研究,切实解决道路交通安全深层次问题,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是要明确责任分工。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重点搞好国、省道及城区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要把国道、省道和重要县乡道路作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主战场”,全面加强路面执法,做到严防、严管、严治、严惩,要在客运主要线路设立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加强对客车、校车、旅游包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消除隐患。交通部门要牵头搞好客运出租车辆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城区三轮车载客的监督管理,打击非法营运,规范客运市场经济秩序;教育部门要牵头搞好接送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车辆管理工作,要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学内容,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督促中小学校完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终考核内容。要对校内送子车进行清理整顿,严禁拼装车、报废车、未年检车、三轮车等不符合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联合交警等部门对非校内车违规接送学生的行为严格查处,确保学生安全;各乡镇政府要牵头搞好道路集贸市场的治理工作。前段时间县委、县政府专门组织开展了205国道沿线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效果较好。这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乡镇集贸市场是个重点,特别是在205国道、省道、县乡主干道逢集的村镇,如高峰头曹村集市、港上集市等,诸如这些集市,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需要彻底整治。各乡镇要结合各自实际,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集贸市场和停车场,方便群众生活。目前能搬迁的要立即着手搬迁,暂时不能搬迁的,要认真规划场地,9月底前全部搬迁完毕;质监、工商部门要牵头搞好电动车辆生产、销售的清查工作;旅游局要牵头搞好旅游景点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管理,严把驾驶员考试考核、拖拉机牌证发放和机械检验关。安监部门要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依法对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督促有关部门、企业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监督交通运输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城市道路及依附于城市道路的附属设施的管理,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市道路和市政配套设施的投入;公路部门要加大对国省道打场晒粮,污损路面的车辆和人员的整治,同时对国、省道沿途乡镇的出租车等车辆在国、省道乱停、乱放行为的检查执法力度,确保路况良好。城管、国地、税等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扎实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开展。这次集中整治涉及的范围比较大,县里决定采取联合执法行动,由交警、交通等7个牵头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相关执法人员和车辆根据整治工作需要进行抽调,相关的单位要密切配合,不能敷衍应付,要积极出人出车,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是要严格执法。超速驾驶、客车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恶性事故的直接原因,而纠正和查处不力,是造成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因素。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坚决依法从重处罚。该吊销驾驶证的,要坚决吊销。该拘留的,要坚决依法拘留。要通过严格执法,维护良好的路面秩序,维护法律的权威。要建立实施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加大非现场违章的执法处罚力度,以严格执法来营造遵章守法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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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人大主席和副镇长担任副组长,交管办、农机站、安办、经发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管办,具体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工作。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14年1月1日--3月31日)

对货车生产、销售、改装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违规生产、销售货车企业和非法改装货车车辆底数。与货运企业、业主和货场签订一律不得超载超限的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

第二阶段(2014年4月1日--6月30日)

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查禁超载超限车辆。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加快公路路侧护栏、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建设,路侧护栏设置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0%以上,完成车辆及驾驶人员信息台账。

第三阶段(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

固化治超站点责任任务分工,建立健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全面完成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2014年建设任务及公路路侧护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任务。

三、整治内容

交管办:加强调研,对具备开通农村客运的村要尽快开通农村客运,同时按照“谁经营、谁收益、谁建设”的原则,在农村客运申报前落实好站点的设置;对于前期已经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要督促企业整改落实。把住营运车辆市场准入和年度审验关,打击维修企业超范围作业、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同时强化企业安全源头监管,对客货运车辆挂而不管、汽车维修企业二级维护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整治,要加强对沙石、码头等重点货运源头和货运站场的监管,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建立交管办、派出所人员联合驻点或巡查监管制度,坚决制止超载超限车辆出场、出站。

农机站:开展拖拉机涉牌涉证专项整治,查处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拖拉机号牌和证书行为,依法打击制、贩假拖拉机号牌、驾驶证、行驶证窝点和违法犯罪团伙。切实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监管,采取疏堵结合、教育引导与强化监管查处并举的方式,进一步做好拖拉机及拖拉机驾驶人的相关管理工作,同时做好禁止农用运输车辆和拖拉机入镇工作。

派出所:履行好牵头单位职责,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整治交通秩序,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加强路面管控。对7座以上小型面包车和客运车辆要严格落实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六必查”,加大对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限、疲劳驾驶、行驶途中接听移动电话、酒后驾驶和野蛮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以罚代管、不卸载放行的现象。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宣传教育、通行秩序管理,切实进一步减少“超标”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减少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减少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事故。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好各项整治工作维护治安秩序。

中小学校:加强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校车的监管,做好校车安全监管工作,严禁使用报废车、农用车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接送学生。

党政办:把交通法规宣传作为全年宣传报道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体大力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并采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解读、设立曝光台等多种形式,全面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一)深化高速公路安全整治

高速公路沿线各村安排值守人员对主要路口、路段值守,派出所和交管办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行人违法上高速的现象进行劝离和教育。加强隐患排查,完善高速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对铁丝网和隔离栏栅破损的地方进行详细登记,能维修的尽快维修,不能维修的及时通知高速公路进行维修,对行人易上高速公路的桥梁接头处,建议修筑围墙等隔离设施,堵住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入口,最大限度地阻止行人进入高速,杜绝行人上高速公路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全力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安全环境。

(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在全镇全面完善我镇农村交管办建设,使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现经费保障、人员落实、制度健全、机制完善、考核逗硬。在一些重点地区的村设立劝导点,配备1至2名交通安全劝导员,负责对辖区内机动车(小型面包车、低速载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车主和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劝导制止超员超速超载等行为。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力争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三)全面推进公路安保工程建设

全面消除我镇已建成普通公路路侧安全隐患,提升我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坚决扭转农村公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势头,构建我镇安全畅通的公路交通网络。确保2014年底前全面完成辖区内的公路安保工程建设任务。由镇交管办牵头,派出所、安办、财政所参加对辖区内现有道路临崖、临水、陡坡、急弯等危险路段隐患以及路侧护栏已被损毁的危险路段按现行技术规范进行排查,据实提出调整方案,于2014年3月上旬前报区交通运输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村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形势的严峻性,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痛下决心、综合施策,深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根本好转。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社区)是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村(社区)要参照镇交管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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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hunt”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度乡镇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以来,黄兴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引导下,在黄兴镇党委、政府的强力支持下,以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目标,按照省、市、县各级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黄兴镇各部门、单位围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通过执法与宣教并行,多措并举加强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

2020年,我镇党委、政府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特别是2019年12月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以来,为确保整治行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成立了由黄兴镇镇长为组长的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黄兴镇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方案》(黄镇道安发〔2019〕 11号),通过多次会议部署,分阶段提出了工作目标和要求,明确了整治范围和工作措施,强化了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社区的工作职责,提高了全镇对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的认识与紧迫性,确保了整治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效果。为打好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攻坚战,我镇制定交通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实行每周一简报,每半月一调度,每月一总结的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各部门间的协同合作,做到了有机构、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

二、加强宣传手段,强化宣传氛围

为有效开展各类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自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镇通过“七进”活动大力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宣传工作。通过“戴帽工程进校园”将戴帽教育与戴帽督导齐头并进、“戴帽工程进企业”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开出“靶向药方”。通过安全宣教“大篷车”载歌载舞进农村、进企业,为辖区群众带来了接地气、聚人气的安全宣传文艺汇演活动,各村社区“五老”志愿者队通过跳舞、打快板等各种方式,在农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为道路交通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这些工作都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认可,也在全县尝试进行推广。此外,还加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宣传力度,利用农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微信、户外屏幕等宣传交通安全法规,警示广大群众出行安全。

截至目前,2020年我镇通过多种渠道、各类宣传方式共开展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101场次,全镇共发放安全头盔3400余顶,印发“2019年我镇摩托车电动车亡人事故警示宣传三折页”6000份,印发粘贴戴帽提示4000余张,一盔一带宣传海报400份,悬挂横幅近百余条,设置橱窗、展板30余块,在省、市、县各级媒体平台报道25篇。

三、加强整治力度,强力推进工作进度

一是强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工作。为确保我镇道路平安、畅通,营造严查严管高压氛围,自2019年12月份以来联合各相关部门单位在辖区内重点路段共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95次,黄兴交警中队、黄兴行政执法大队等执法部门更是进行不间断的路查路检,重点打击“三驾”(酒驾、毒驾、无证驾驶)、非法载人(农用车、三轮车、工程车)、校车、渣土车、危化品货运车辆、面包车超员、驾车时使用手机、机动车占用右转道直行、摩托车不戴头盔、无牌无证驾驶、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违法行为过万起。

二是强化对“马路市场”进行全面整治。今年以来,我镇对辖区范围内16处农村集贸市场进行全面整治。根据《黄兴镇关于加强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强制取缔中心城区6处(高塘坪集市、桑田集市、窑元集市、大杉元集市、凤凰庙集市、长轴社区集市)马路市场和外围3处(鹿芝岭集市、沿江集市、座寺岭集市)的马路市场,对规范的非中心城区4处(雷家组集市、甲田组集市、石家河集市、卢家围集市)在赶集时段安排人员值守,对集市周边进行临时交通管制,严禁乱停乱摆;对规范改扩建的3处(仙人集市、早禾集市、长英市场)按时间节点进行了规范建设。马路市场的整治充分发挥了各部门、村社区的合力、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优势,确保了我镇“马路市场”整治的成效。

三是强化重点(危险、事故多发)道路整治。针对镇内19条约95.3公里主要干线公路,及25公里村级道路管护任务,我镇今年共修剪遮挡标识标牌树木杂草120余处,整理公路路肩、水沟和边坡40余处,每月对桥梁、涵洞、临水临崖等路段进行隐患排查,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30余处,安装护栏1900余米,并清理桥梁中间伸缩缝12处,砍伐桥梁涵洞周边延伸的树枝8处,对桥梁路面的沉积泥沙进行冲洗,对生长速度快的杂草进行施药防控。2020年11月,应急管理办根据各村社区及黄兴交警中队排查的隐患进行了实地查勘并对政府提交了整改申请报告,确保尽快尽早将此批隐患进行整治。

四是坚持预防为主,把握关键环节,落实重点抓。针对我镇道路交通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等重点车辆,我镇按照“政府主导、镇街牵头、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治超模式,采取日常班前会自主教育、监管部门定期警示教育与路面严罚的形式进行源头控管,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货运源头企业50吨以上超限超载车辆基本消除,全镇公路交通状况明显改善。由黄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对辖区内问题拖拉机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上报变型拖拉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清单34台,其他在用拖拉机问题清单98台,注册登记拖拉机查无此人台账15台。截至目前,34台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变型拖拉机已全部注销并签订不上路承诺书,其他在用问题拖拉机已注销39台,63台已签订不上路承诺书。各重点车辆的监管,从源头上消除了安全隐患。城市管理服务中心、黄兴行政执法大队、黄兴交警中队等部门对辖区国际会展片区、集镇、海吉星周边摆摊设点、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影响交通通行能力的行为进行劝导、整治,截至目前,我镇累计劝导流动摊贩2600余次,规范摊位摊点850次,整治违规店外经营20余家,劝导、疏散摩的及车辆1400余台次;抽查各主干道通行渣土车258台;违停车辆抄牌2500余张,有效地提高了道路通行条件。

五是各村社区劝导站力量的充分发挥。自2018年9月以来,我镇“两站两员”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真正发挥了在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宣传教育以及事故矛盾纠纷调处中的前哨作用。尤其是在日常工作中,在辖区集镇、上下学、红白喜事、重点路段治堵保畅,确保了车多不乱、有序通行的良好局面。我镇交通劝导员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反响好、工作成效高、责任意识强,在路面劝导中不怕艰辛,是一支随时能调动,能重用的队伍,为我镇交通环境综合治理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受到了上级的充分好评。

2020年,通过各相关部门、各村社区的群防群治、齐抓共管,我镇交通安全呈平稳趋势,全镇未发生一起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四、不足之处

虽然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我镇交通亡人事故仍频繁发生,截至12月21日,我镇共发生交通事故1620余起,亡人事故13起,死亡13人。

一是道路安全方面。我镇快速的城市化建设带来了大量车流人流,辖区路多面广,弯道多,陡坡、临崖临水路段较多,农村公路宽度仅有3~4米,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无法分离,交通方式混行现象严重。加之部份村道公路安全警示标志、隔离桩、防撞墩等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相当滞后,安全行车条件较低;路灯等交通设施不完善,导致事故多;另外,我镇海吉星市场群、会展片区、集镇等重点区域都没有大型停车场,乱停乱靠现象严重。

二是辖区在建工地多、时间紧、任务重,辖区工程车及过境工程车多,违法行为较为普遍。

三是海吉星市场及黄兴镇发达的仓储物流行业、国际会展中心的各种展会,带来不可管控的各类车辆和各种层次的外来务工人员,不熟悉我镇交通现状,安全意识不足,也是宣传教育的盲区。

四是摩托车、电动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没有达到整治效果,戴帽率没有提升。主要是电动车戴帽没有相关处罚规定,无法进行强制措施;受人员编制等影响,目前一线执法队伍不能对全镇范围进行网格化监管,执法存在盲区;部分村社区工作开展流于形式,不能持之以恒。

五是辖区主要干道存在大量流动经营摊贩,特别是国际会展会议片区、海吉星市场周边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目前我镇共整治、劝离近2400起,但是还未达到根除效果。

五、下一步工作

当前,我镇还存在一些屡禁不止、危害严重的“顽瘴痼疾”没有彻底根治,随时都有可能酿成现实危害。为在巩固整治成果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更好地服务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对交通安全出行的美好期待,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达哲书记指示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继续一年的要求。2021年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的主要任务是以坚决杜绝重大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交通事故为目标,以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领域重大风险为主线,通过一年的具体整治,使全省交通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提升,安全设施更加完善,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守法意识显著增强,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具体目标是六个明显:一是责任落实明显改善,党政加强领导、部门联合共治、社会广泛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模式要进一步形成;二是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容易诱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顽瘴痼疾”得到根本治理;三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野蛮驾驶、酒驾、醉驾、疲劳驾驶、违法载人等危害交通安全的非法行为得到严厉打击;四是管控效果明显提升,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得到加强;五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较大事故,一次死亡3人的交通事故比上一年度减少;六是安全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一盔一带”、安全文明驾驶等交通安全常识和企业安全生产观念成为常态。重点打好风险路段治理攻坚战、源头安全隐患清剿战、重点车辆管控阻击战、重点违法整治歼灭战这“四大战役”。

所以现阶段,我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力度不减、班子不散、措施不变的要求全力干好下阶段的工作,岁末年初人流物流车流急剧增加,各部门、村社区要谋划和实施好岁末年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警示宣传,加强路面执法劝导,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大投入加强摸排加大整治,做好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积极谋划新一轮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新一年的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工作,应急管理办也会牵头起稿下一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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