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1 20:23:54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质监节能减排工作计划,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1、关口前移,切实抓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是强化巡查工作,抓好证后监管。5月份,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企业巡查工作通则》和《2009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巡查工作计划表》,对巡查的内容和注意点作了详细的阐述,切实提高巡查的效果;并积极发挥镇(街道)质监员、基层所巡查作用,加大日常巡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对辖区内14家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梳理分类,确定了整改规范类9家(已建立档案),停产取缔类5家,并选择了3个示范点。全年巡查食品及相关产品企业144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1份,现已完成整改29家,其中2家正在整改中;抽检食品69批次,其中合格66批,合格率96%;全部完成14家小作坊整治工作,规范率100%;同时,我局及时将每次巡查、整改等资料进行分析、归档,录入监管软件,通过动态管理探索改进监管方法。
二是切实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3月初,我局就制定了《关于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添加剂整治目标和任务。加大食品添加剂监督抽查力度,检查了相关单位40家,抽检了辣包菜、橙汁饮料、馒头等6家企业6批次产品,其中不合格1批;实地检查了全区冷冻水产品企业,抽检了带鱼、叫叫鱼、小黄花鱼等水产品,没有发现添加含有碱性橙和酸性金黄等非化学物质。
三是狠抓《食品安全法》宣贯工作。为了及时将《食品安全法》这部重要法律宣贯到位,我局通过三个层面落实宣贯工作。第一层面以辖区内镇(街道)质监员、村居协管员为主要对象开展培训,要求其熟悉《食品安全法》的基本条例并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第二层面以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主,邀请专家对其进行了为期2天培训,通过典型案例教育警示,明确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使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担负起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第三层面是抓好食品相关产品企业法人代表及检验人员培训工作,共组织了4期350人次的培训班,详细地解读了《食品安全法》、《食品标签管理规定》、生产加工企业主体责任和义务,以及关于生产许可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等,切实提高食品相关产品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素质。
2、以“小锅炉整治”、“安全主体责任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一是积极开展小锅炉整治工作。去年,我局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个体工商户使用小锅炉数量较多,而且大部分分布在村居,存在无注册登记、无证上岗、无检验合格证等“三无”现象,安全隐患非常大,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盲点。针对洪家街道小锅炉“三无”情况较普遍问题,我局以该街道为小锅炉整治工作试点,在3月份对小锅炉使用较多的灵香店村进行排摸,共排摸出小锅炉100多台,90%以上存在“三无”情况。4月初,我局在前期排摸的基础上,经过详细讨论分析,形成了小锅炉整治调研报告向区党委、政府汇报。6月10日,区政府出台了《*区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椒政办发〔2009〕89号),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副区长毛建岳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了质监牵头、安监协调、街道配合的工作机制,通过质(安)监、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治理模式,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全区排摸出5个街道小锅炉730多台,基本上属于“三无”特种设备,现已着手开展检验工作。
二是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今年3月初开始,我局采用分镇(街道)形式积极开展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万人培训工作,连续培训3个多月,在全市率先完成1516家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方面的教育培训,与967家使用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目标承诺书,并对10家使用特种设备试点企业进行现场督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三是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局着重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设备和重点监控单位监管力度,对特种设备生产、运行中事故易发、多发以及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等环节,增加日常监督和巡查次数,切实加强事故易发环节监控。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362人次,完成263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检查,涉及各类特种设备500多台;发出指令书122份,立案1起;排查出287个安全事故隐患点,其中已整改265个。通过超负荷工作,努力规范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行为,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3、积极探索区域监管模式,提高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性。*区是省级产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新模式试点之一,我区以“防、管、扶”三结合为监管新模式,就是以*城区、椒南、椒北三个基层所及各镇、街道为中坚力量,形成“分区划片,条块结合”的监管新模式,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帮扶;以防促管,以管补防,打扶结合”的“防、管、扶”三结合监管模式,努力构建“政府监管、市场调节、社会监督、企业自律”四位一体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最大限度保证质监各项职能履行到位。5月份,通过区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椒政办发[2009]72号)文件,全面构建了“防、管、扶”三结合监管创新机制,推动相关部门工作落实。在湖州长兴、金华义乌召开的省质监系统区域监管创新试点经验交流会上,我局代表*市作了典型发言,得到了省局领导的高度肯定。截止目前,我局已经制订落实质量追溯、企业巡查通则、企业ABCD分类等9个制度,对规模上企业387家进行划分,其中A类25家,B类312家,C类47家,D类3家,将有限的监管资源落到实处。
4、关注民生,切实抓好质量行政执法工作。我局以食品质量安全为主线,突出抓好农资、家用电器、建材以及保护知识产权等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制假造假行为。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检查企业180多家,捣毁制假窝点3个,立案81起,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涉案金额120多万。
(二)深化质量服务理念,抓好“企业服务年”各项措施落实
1、发挥职能作用,应对金融危机,积极帮助企业转型升级。金融危机以来,*外贸企业生存困难,纷纷转向内销。我局针对出口产品与内销产品在标准、计量、质量监督等方面规范存在的差异,专门出台了《组织开展出口转内销调整转型企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引导和帮助出口转内销企业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标准、计量和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产品检测设备、建立自主品牌等方式,使出口转内销企业顺利实现产业经营方向的“调整转型”。对36家喷雾器、眼镜出口转内销企业进行帮扶,帮助企业尽快建立符合国内市场的标准、计量、质量体系,扩大内需市场份额。对85家企业128名管理技术人员开展免费培训,使他们熟悉相关的质量法律法规。与喷雾器行业协会一起,对11家喷雾器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面对面指导,提升他们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同时,我们密切关注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特别是对*企业重点出口产业、产品有重大影响的国外技术性贸易预警,共4次向10家企业通报情况,如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将水产品冰衣充净重将视为掺假情况,及时地向有关水产品出口企业进行了通报。
2、突出产业特色,抓好名牌、标准化和块状产业质量提升。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切实开展省名牌和*名牌申报工作,今年将19家企业列入2009年~2011年浙江名牌培育名单,完成浙江名牌6个和*名牌6个申报工作,在*市首届市长质量奖评选中,新杰克缝纫机有限公司成功入围。积极推进标准化战略,引导*龙头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今年有4家企业参与国家标准修订,1家企业参与行业标准修订。我局还为大陈黄鱼制定了农业标准规范,这个标准规范为打响大陈黄鱼品牌奠定了坚实基础,对保护大陈黄鱼品牌具有重要作用。11月20日,了*喷雾器陶瓷柱塞联盟标准,统一了*喷雾器关键部件的材质,提升了喷雾器产品质量。
上半年,我们深入对喷雾器、缝制设备、眼镜、医化等块状产业质量提升和质量赶超项目进行调研,年初向省、市局上报的“制订陶瓷柱塞联盟标准,推动喷雾机产业提升接轨国际先进水平”、“实施能源计量标准配备,实现实时监控系统,促进*医化行业节能降耗”2个块状项目已得到批准立项(浙质标发[2009]138号),通过块状产业提升和质量赶超评比活动,培育一批发展潜力大、效益好、技术强的优势企业,来辐射、示范、带动块状产业发展。
3、深化能源计量建设,推动节能减排工作。作为能源计量工作的主管部门,我局高度重视能源计量工作,一方面推动政府出台了三个政策性文件,即《*区企业能源计量工作实施意见》,成立*区能源计量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质监、发展改革、经贸、统计、环保、科技、电力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负责全区能源计量的日常工作。还出台了能源计量奖励补助政策,在区政府《*市*区节能降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专门将“开展能源计量建设,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重点用能企业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纳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今年5月份,区政府出台《*区能源计量实施方案》,明确2009年度全区能源计量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机制、服务活动内容和方法等,建立了政企联系制度,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计量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和服务,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在我局的推动下,东港集团、浙江海翔药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已着手安装能源计量实时监控系统。将于2010年初投入使用;辖区内7家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企业中,星星、东港通过了省二级级计量检测体系,其余5家企业全部通过了三级计量检测体系确认;全区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企业52家,配备能源计量器具1661台,配备率90%以上。这些能源计量器具的配备为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发挥了基础性的作用。
(三)充分发挥“十小”办作用,努力推进“十小”整规工作
今年,在我局的争取下,区“十小”整规工作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将“十小”整规工作列入*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纳入2009年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截止12月份,全区共有“十小”行业生产经营点4332家,其中已符合规范数4006家,规范率达到92%,全区9个镇、街道的规范率均已超过90%,达到省、市整规工作目标。整个“十小”整规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近5000人次,检查各类“十小”单位6000余家次,现场责令整改60余次,下发整规通知书(指令书)85份,关停取缔122家(摊、点),罚款近五万元。今年6月份,我区代表*市迎接了省人大、政协组成的省“十小”考核组检查,得到了省考核组的高度肯定。11月份,顺利完成了市“十小”考核组年度考核。
(四)凝聚人心,抓好队伍自身建设和宣传工作
*分局是一支年轻的队伍,大部分人员进单位时间不长,缺少专业知识积累和工作经验。针对分局实际,打造学习型机关,我局出台了《关于开展业务大竞赛活动实施方案》,专门成立业务大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以《质量技术监督法律制度基础教材》为主要学习内容,采取自学为主、重点内容面对面辅导的方式,加强质监法律、法规、业务基础知识(包括行政管理、质量、计量、标准、特设专业知识)学习。竞赛考核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成绩进行张榜公布,对单项成绩前三名和综合成绩前五名的干部职工给予通报表扬和物质奖励。通过竞赛活动促进业务学习,在一年的时间内,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行政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今年以来,在全局共同努力下,*质监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亮点特色不少,但我们面临的困难依然很大。一是监管任务重、压力大,尤其是公务员编制奇少和工作经费短缺,严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对称,成为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经济建设的瓶颈;三是有待进一步加大宣传,扩大影响面,提高美誉度。
2010年,是*质监分局跨越新目标一年,也是实现转型升级的关键一年。我局将紧紧围绕“质量兴区”工作主线,深化“服务”理念,突出“监管”重点,推动地方经济转型升级,保障食品、特种设备安全,切实提升干部素质能力水平,努力为*经济社会新发展再立新功。
(一)发挥职能作用,力促*经济转型升级
1、做好沿海产业带转型升级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滨海*区块服务办公室作用,把服务、推进沿海产业带建设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对*沿海产业带发展的研究,以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名牌战略、加快块状产业质量提升、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引导企业优化质量管理为目标,及时提出帮扶对策和措施,促进沿海产业带发展。进一步加大出口转内销调整转型企业的帮扶力度,帮助企业健全国内标准、计量和质量管理体系,完善产品检测设备,建立自主品牌,使出口转内销企业顺利实现产业经营方向的“调整转型”,扩大国内市场占有率。
2、抓好块状产业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以标准化战略、名牌战略和先进管理体系建设为抓手,引导、鼓励企业结成技术标准联盟,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制订,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转化为标准,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大小企业扶持力度,挖掘物流、服务、营销等新兴产业,改善我区企业“哑铃式”(两头大,中间小)局面,通过标准拉动和品牌示范作用,促进部分潜力大的小企业快速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后劲;通过各级质量奖评选活动的参与,推广“六西格玛”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等科学质量管理方法,引进先进的统计分析技术,提升企业管理理念,促进企业腾飞,全力推动*医药化工、缝制设备、家用电器、船舶制造等四个传统块状产业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
3、深化能源计量工作。加大能源计量宣传力度,扩大能源计量工作的影响面,夯实能源计量工作在节能减排中的基础性地位,促使更多的中小企业重视能源计量工作,从而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大力推广能源计量实时监控系统,争取各种有利的政策支持,激励和引导更多有条件的企业安装该项系统,力促高能耗企业节能减排。加强能源计量企业服务工作,在计量器具配备选型、检定校准、在线检测、能源平衡测试、企业能源计量状况评判、人员资质培训考核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和综合服务,提高企业能源计量技术和管理水平,提升节能减排效果。
(二)突出监管重点,切实抓好食品、特种设备安全
一是狠抓食品安全。全面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完善食品安全巡查制度,加大食品质量安全指标监控,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指导,引导企业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在条件允许的八星食品等重点企业推行HACCP(食品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认证,促进食品企业做大做强;深入开展“十小”行业整规工作,全面完成三年整规目标。二是狠抓特种设备安全。继续开展小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努力消除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盲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深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努力降低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围绕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继续实行特种设备安全监控制度;切实做好锅炉等特种设备节能减排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不断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三)重视质监文化建设,不断提升美誉度
1.加大宣传力度。以关注民生、维护公平、保障安全、促进和谐为出发点,把与人民群众关系最密切、影响最直接的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民生计量、打假治劣等工作切实管严把牢,及时挖掘亮点和特色,宣传正面典型,树立敬业、干事的良好质监形象。
2.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各项工作,主动邀请区人大、政协到分局进行工作视察,加强与各兄弟部门的沟通协作,争取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继续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切实加强与党外重要人士联系。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机关效能建设,完善各项效能考核制度,切实改变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保增长、促转型、重民生、创和谐”的要求,认真履行好质监职能,进一步优化服务,促进经济增长和产业转型升级,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名牌战略,积极争创中国名牌,新增*名牌20只,新增*名牌50只;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帮助和指导行业、企业标准创新,新增标准创新型企业10家,力争规模以上企业重点产品采标率达到85%以上;大力加强质量标准创新项目建设力度,新增质量赶超项目4个,省级块状产业质量提升重点项目7个;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节能减排,淘汰改造锅炉70只以上;充分运用好各种政策,积极为企业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和奖励资金;开展清费减负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深化技术机构质量帮扶活动,为100家企业开展质量帮扶工作。
三、服务内容
(一)大力开展名牌战略服务,着力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大对我市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扶持力度,重点加强企业申报中国名牌、*名牌、*名牌支持力度,引导企业走名牌强企之路,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力争在我市区域内形成以中国名牌企业为龙头,以*名牌企业为重点,以*名牌企业为基础的三级名牌梯度发展格局。
1、调整名牌评价政策方向。名牌评价工作向优势企业(产业)、重点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装备制造业等企业倾斜,对符合中国名牌、*名牌申报条件的企业优先予以推荐,符合*名牌申报条件的企业优先予以认定。
2、制订名牌培育规划。根据各级名牌评价目录和条件,全面摸清符合要求的企业情况,制订各级名牌培育规划,明确目标,分步实施。同时对列入各级名牌培育的企业根据各级名牌评价条件,帮助企业对照检查,分析存在问题,指导解决,逐步完善企业申报条件。
3、积极培育和发展区域名牌。认真分析研究我市块状经济的特点,帮助和指导块状产业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区域名牌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培育计划和方案,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争创区域名牌。对基本符合条件,已申请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注册并由相关部门受理的块状产业,优先作为*区域名牌重点培育对象。
4、加强名牌宣传和保护。建立名牌企业定期宣传机制,通过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名牌,叫响名牌,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提振大众消费信心。
(二)大力开展标准化战略服务,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1、帮助和指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帮助企业积极申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研制项目,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通过产学研有机结合和政策激励,促进关键技术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及时转化为标准,提高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水平。
2、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加强现代物流、连锁经营、旅游等服务行业标准化工作。积极帮助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制订城市建设、社会服务、旅游景点、现代物流、商业行业服务标准,并积极推广实施。
3、帮助企业提高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能力。强化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的意识,逐步建立健全应对工作预警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tbt预警能力;组织企业积极参与tbt评议工作,及时提出合理建议,避免或减少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三)开展企业质量管理基础服务,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整体水平。
1、帮助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工作。加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宣贯力度,引导和帮助企业采用*、5s、iso9000、iso14000、iso18000等国际先进管理方法,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工作,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2、帮助企业完善标准化基础工作。引导企业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相配套的企业标准体系,50%市级以上名牌产品企业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
3、帮助企业完善计量基础工作。指导企业加快计量检测体系建设,100%市级以上名牌产品生产企业通过计量检测体系或计量检测能力确认;帮助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大力开展“双百一千”工程,重点引导年耗5000吨以上标煤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并开展计量检测体系确认,至2009年底力争全部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配备计量器具,建立能耗监测计量基础设施,促进能源使用精细化管理。
4、开展企业培训活动。根据企业生产的实际需求,采取课堂讲解、实地操作、实习观摩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质监法律法规、质量管理、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技术培训,提高企业法律意识、质量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质量法律法规宣贯1000人次,标准、计量及检测人员培训1000人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培训1000人次。
(四)开展重点项目服务,加大质量标准创新项目建设力度。
1、加强质量赶超项目服务力度。帮助和指导企业赶超国外质量先进水平,提高企业质量竞争能力,全年力争有4个以上项目列入省级质量赶超项目。
2、加强标准创新项目建设力度。加大块状产业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的服务力度,指导企业高质量完成列入省块状产业质量提升项目的工作目标,确保更多的产业列入当地质量提升工作计划,争取更多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通过项目的提升,带动整个行业质量水平的提高。
(五)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1、先行服务行政审批事项。加大对生产许可证企业(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3c产品企业、特种设备制造企业以及代码证办证企业的服务力度,帮助企业进一步完善生产条件。对所有需要进行行政许可审批的企业,做到履行职能、服务先行,在进入正常审查程序之前,对相关企业进行免费的先行服务;缩短办理许可证时限,提高申报材料审查效率,实行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市级以上发证的,帮助做好与发证部门衔接,方便企业办事。
2、开展证后服务。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采取定期回访、信息通报等方式,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国家标准、实施细则的动态信息。
3、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完善并落实服务承诺制,推行“一站式”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工作制度。提高办事窗口的服务水平和能力,进一步缩短组织机构代码证办证时间。
(六)全面开展技术服务,着力解决企业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1、拓宽技术服务领域。充分利用质检部门技术机构优势,为企业在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节能减排、工艺改进、技术培训等方面提供技术服务。
2、建立技术服务队,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根据企业的不同需求,组建相应的技术服务队深入企业开展节能降耗、产品质量提高、工艺改进以及标准制修订等方面服务,为企业提供计量管理评定、质量管理、认证、综合测试等服务,推广节能降耗新技术新工艺,为企业免费提供节能减排技术咨询。
3、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建设。根据我市产业特点,建立相应的检测项目,提升技术机构服务主导产业和优势企业的能力,为我市企业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保障。积极为企业提供便捷有效的计量和特种设备在线检测服务,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实验室。
(七)开展清费减负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进一步落实清费减负政策。暂停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计量标准考核以及省级发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等收费项目;降低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对企业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以及部分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给予10%—30%的优惠,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转变理念,提升行政执法有效性。对企业存在违反质监法律、法规行为的,有符合法律法规可从轻、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的,一律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违规违法情节轻微的,实行“首次告知整改”制度。建立“联手打假,扶优护牌”协作网,力求我市名优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名优产品构建良发的发展环境。
3、改进和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式方法。减少质量稳定产品的监督抽查频次,对产品质量抽查连续3年以上合格企业减少1次抽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是质监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做好质监工作的有效途径,是提升质监部门服务能力的有效手段。市局将成立服务企业年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服务企业年活动的开展、实施工作,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全年目标责任制和当地实际,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
(二)落实责任,确保实效。
各单位、部门要围绕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目标和服务措施,认真落实,要将各项服务目标、任务和措施分解到具体责任部门,分解到人,确保服务活动不走过场,狠抓落实,抓出成效。开展领导干部联系企业活动,将重点骨干企业和优势产业作为服务重点,市局确定30家企业作为重点联系帮扶对象,局领导每人重点联系帮扶2家企业,局机关各处室分别重点联系帮扶2家企业,各县(市、区)局(分局)领导干部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实行对口联系。组织百名领导干部深入企业,保持与企业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企业服务需求,制定针对性的服务措施,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保增长、促转型、重民生、创和谐”的要求,认真履行好质监职能,进一步优化服务,促进经济增长和产业转型升级,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名牌战略,积极争创中国名牌,新增浙江名牌20只,新增*名牌50只;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帮助和指导行业、企业标准创新,新增标准创新型企业10家,力争规模以上企业重点产品采标率达到85%以上;大力加强质量标准创新项目建设力度,新增质量赶超项目4个,省级块状产业质量提升重点项目7个;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节能减排,淘汰改造锅炉70只以上;充分运用好各种政策,积极为企业争取各类项目资金和奖励资金;开展清费减负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深化技术机构质量帮扶活动,为100家企业开展质量帮扶工作。
三、服务内容
(一)大力开展名牌战略服务,着力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大对我市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扶持力度,重点加强企业申报中国名牌、浙江名牌、*名牌支持力度,引导企业走名牌强企之路,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力争在我市区域内形成以中国名牌企业为龙头,以浙江名牌企业为重点,以*名牌企业为基础的三级名牌梯度发展格局。
1、调整名牌评价政策方向。名牌评价工作向优势企业(产业)、重点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装备制造业等企业倾斜,对符合中国名牌、浙江名牌申报条件的企业优先予以推荐,符合*名牌申报条件的企业优先予以认定。
2、制订名牌培育规划。根据各级名牌评价目录和条件,全面摸清符合要求的企业情况,制订各级名牌培育规划,明确目标,分步实施。同时对列入各级名牌培育的企业根据各级名牌评价条件,帮助企业对照检查,分析存在问题,指导解决,逐步完善企业申报条件。
3、积极培育和发展区域名牌。认真分析研究我市块状经济的特点,帮助和指导块状产业行业协会(商会)按照《浙江区域名牌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培育计划和方案,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争创区域名牌。对基本符合条件,已申请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注册并由相关部门受理的块状产业,优先作为浙江区域名牌重点培育对象。
4、加强名牌宣传和保护。建立名牌企业定期宣传机制,通过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名牌,叫响名牌,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提振大众消费信心。
(二)大力开展标准化战略服务,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1、帮助和指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活动。帮助企业积极申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研制项目,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通过产学研有机结合和政策激励,促进关键技术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及时转化为标准,提高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水平。
2、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加强现代物流、连锁经营、旅游等服务行业标准化工作。积极帮助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制订城市建设、社会服务、旅游景点、现代物流、商业行业服务标准,并积极推广实施。
3、帮助企业提高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能力。强化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的意识,逐步建立健全应对工作预警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TBT预警能力;组织企业积极参与TBT评议工作,及时提出合理建议,避免或减少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三)开展企业质量管理基础服务,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整体水平。
1、帮助企业完善质量管理工作。加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宣贯力度,引导和帮助企业采用六西格玛、5S、ISO9000、ISO14000、ISO18000等国际先进管理方法,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工作,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2、帮助企业完善标准化基础工作。引导企业健全以技术标准为主体,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相配套的企业标准体系,50%市级以上名牌产品企业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确认。
3、帮助企业完善计量基础工作。指导企业加快计量检测体系建设,100%市级以上名牌产品生产企业通过计量检测体系或计量检测能力确认;帮助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大力开展“双百一千”工程,重点引导年耗5000吨以上标煤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并开展计量检测体系确认,至2009年底力争全部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要求配备计量器具,建立能耗监测计量基础设施,促进能源使用精细化管理。
4、开展企业培训活动。根据企业生产的实际需求,采取课堂讲解、实地操作、实习观摩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等多种形式,全面开展质监法律法规、质量管理、标准计量和检验检测技术培训,提高企业法律意识、质量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质量法律法规宣贯1000人次,标准、计量及检测人员培训1000人次,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培训1000人次。
(四)开展重点项目服务,加大质量标准创新项目建设力度。
1、加强质量赶超项目服务力度。帮助和指导企业赶超国外质量先进水平,提高企业质量竞争能力,全年力争有4个以上项目列入省级质量赶超项目。
2、加强标准创新项目建设力度。加大块状产业名牌培育质量提升工作的服务力度,指导企业高质量完成列入省块状产业质量提升项目的工作目标,确保更多的产业列入当地质量提升工作计划,争取更多项目列入省级重点项目。通过项目的提升,带动整个行业质量水平的提高。
(五)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1、先行服务行政审批事项。加大对生产许可证企业(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3C产品企业、特种设备制造企业以及代码证办证企业的服务力度,帮助企业进一步完善生产条件。对所有需要进行行政许可审批的企业,做到履行职能、服务先行,在进入正常审查程序之前,对相关企业进行免费的先行服务;缩短办理许可证时限,提高申报材料审查效率,实行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市级以上发证的,帮助做好与发证部门衔接,方便企业办事。
2、开展证后服务。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采取定期回访、信息通报等方式,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国家标准、实施细则的动态信息。
3、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完善并落实服务承诺制,推行“一站式”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工作制度。提高办事窗口的服务水平和能力,进一步缩短组织机构代码证办证时间。
(六)全面开展技术服务,着力解决企业生产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1、拓宽技术服务领域。充分利用质检部门技术机构优势,为企业在产品质量检验、计量检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节能减排、工艺改进、技术培训等方面提供技术服务。
2、建立技术服务队,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根据企业的不同需求,组建相应的技术服务队深入企业开展节能降耗、产品质量提高、工艺改进以及标准制修订等方面服务,为企业提供计量管理评定、质量管理、认证、综合测试等服务,推广节能降耗新技术新工艺,为企业免费提供节能减排技术咨询。
3、加强技术机构能力建设。根据我市产业特点,建立相应的检测项目,提升技术机构服务主导产业和优势企业的能力,为我市企业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保障。积极为企业提供便捷有效的计量和特种设备在线检测服务,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实验室。
(七)开展清费减负服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1、进一步落实清费减负政策。暂停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计量标准考核以及省级发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等收费项目;降低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对企业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以及部分特种设备检验收费给予10%—30%的优惠,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2、转变理念,提升行政执法有效性。对企业存在违反质监法律、法规行为的,有符合法律法规可从轻、减轻或免于行政处罚的,一律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违规违法情节轻微的,实行“首次告知整改”制度。建立“联手打假,扶优护牌”协作网,力求我市名优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名优产品构建良发的发展环境。
3、改进和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式方法。减少质量稳定产品的监督抽查频次,对产品质量抽查连续3年以上合格企业减少1次抽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
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是质监部门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做好质监工作的有效途径,是提升质监部门服务能力的有效手段。市局将成立服务企业年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服务企业年活动的开展、实施工作,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全年目标责任制和当地实际,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
(二)落实责任,确保实效。
各单位、部门要围绕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目标和服务措施,认真落实,要将各项服务目标、任务和措施分解到具体责任部门,分解到人,确保服务活动不走过场,狠抓落实,抓出成效。开展领导干部联系企业活动,将重点骨干企业和优势产业作为服务重点,市局确定30家企业作为重点联系帮扶对象,局领导每人重点联系帮扶2家企业,局机关各处室分别重点联系帮扶2家企业,各县(市、区)局(分局)领导干部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实行对口联系。组织百名领导干部深入企业,保持与企业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企业服务需求,制定针对性的服务措施,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根据《印发*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切实抓好我市“*”期间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江门市下达给我市“*”期间的污染减排工作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各镇政府、*街道办及市直有关单位分工如下: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对辖区内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负总责。要加大环保投入,加快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其中,*镇必须在20*年底前开展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并确保在2009年6月底前建成投入试运行;桃源镇、古劳镇、鹤城镇必须尽快开展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并保证在2009年底建成投入试运行。同时,各镇(街)必须积极配合淘汰落后产能,关停不按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企业和污染严重的企业;加强污染监管,确保落实责任,做到目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切实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减排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和总量减排目标。
(二)市环保局:市政府委托市环保局牵头协调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做好数据审核、汇总上报及年度计划的编制修订等工作。具体负责把好环保准入关,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排放;负责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分配工作,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未取得总量控制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环境功能质量要求的,实行区域或行业限批;完善和实施减排考核办法;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污染源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重点污染源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和动态数据库,实现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定期公布全市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以及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组织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征收超标排污费,并实施限期整改;未达到总量控制目标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对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提请市政府责令其停产整治;整治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提请市政府依法关闭。
(三)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将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抓紧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并将污染减排重点工程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计划。按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分解指标的要求,做好重大产业发展项目布局规划,并会同市经贸局制订并实施“*”期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年度工作计划,将落后生产能力淘汰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街),以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
(四)市经贸局:负责资源节约、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和使用清洁能源的实施、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引进优质能源,加快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淘汰落后的设备、工艺和技术,会同市发展改革局制订并实施“*”期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在2009年底前完成对市佳宝建材有限公司、市大雁水泥有限公司两家水泥企业的关闭、设备拆除等任务;引导环境保护产业化、市场化;同时,抓好企业节能降耗工作,与统计局协调控制好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耗量。
(五)市科技局:负责实施“节能降耗减排专项科技行动”。加强环境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安排一批总量减排重大技术项目,组织机动车尾气控制技术、城镇污水处理技术、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研究开发,加快环保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步伐,积极推进和实施环保科技示范工程。
(六)市财政局:加大对污染减排的财政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支持区域综合整治及环保产业的财政政策,加强我市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会同环保等部门研究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推进排污权交易;组织落实污染防治项目资金。
(七)市国土资源局:落实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协调解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问题;在组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要重视工业布局的合理性与环境保护问题,保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重大环境保护工程的用地,做到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牵头制订“*”期间全市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关停计划,并跟踪落实。
(八)市建设局:负责推进镇级污水处理和配套管网工程,严把验收关;建立健全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在城镇规划和管理方面严格把关,指导城乡建设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减少环境污染。加快推进各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实现区域污染集中控制。市建设局必须会同市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和相关文件规定,积极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和应用,限制和禁止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使用,制订全市实心粘土生产企业关停计划,并跟踪落实。
(九)市市政局:负责市生活垃圾处理、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及其污泥处理项目设计审查和技术指引工作,确保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在20*年7月份投入运行,11月前通过环保验收。
(十)市水利局: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水资源调配,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规范水功能区的管理,加强水资源保护与节约工作;组织安排好河道清淤工程,利用水利工程调度增加水环境容量,进一步抓好流域和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实施*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加强取水、节水管理工作。
(十一)市农业局:指导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农业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开展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合理利用沼气;发展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指导合理施用化肥、农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十二)市物价局:制订完善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等有利于环境保护产业化、市场化的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和纠正各地在电价、地价、行政事业收费等方面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优惠政策。
(十三)市工商局:落实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配合环保部门全力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执行。配合市环保局制作减排档案资料的要求,提供关停企业注销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
(十四)市水产局:加强对水产养殖环境的监测,科学布局养殖区域,合理控制养殖容量,开展养殖污水净化,发展生态渔业,指导科学使用水产养殖投入品,实施无公害养殖,减少养殖污染。
(十五)市质监局:要加强对小燃煤燃油锅炉的监管,在接受锅炉安装告知书时告知有关单位应当履行环评手续。
(十六)市外经贸局:要在招商工作中,重点引进无污染和轻污染的项目,避免引进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重、能耗物耗高的项目。
(十七)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市人口、经济发展情况、工业能耗等情况数据。对全市人口增长率、社会耗煤耗油量进行预测。及时向市环保局、市经贸局通报季度煤耗量数据变化情况。
(十八)人民银行鹤山支行:落实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对环境影响评价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给予贷款;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循环经济项目的直接融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利用产业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方式,筹措大型节能减排工程建设资金;建立健全银监部门与环保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从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起步,逐步将企业环保审批、环保认证、清洁生产审核、环保先进奖励等信息纳入征信管理系统,引导金融机构在为企业或项目提供授信等其他金融服务时,把审查企业信用报告中的环保信息、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重要依据,限制污染严重的企业贷款。
(十九)*供电局:要牵头制订全市电力发展规划,加快电源及电网建设,解决电力供应瓶颈问题。加强电力调度管理,协助物价部门推行环保电力优先上网,或在电价中体现环保折价。协助市环保局对违法企业实施停电整改。同时,配合市环保局制作污染减排档案的要求,提供关停企业的停电证明。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质量强国、质量强省、质量强市、质量强区战略为纲领,以实施市政府《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行动方案》为主线,以建立质量强区为总目标,以提升产品、服务、工程和环境质量为重点,创新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建设质量强区,到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市政府确定的质量强市发展目标。
主要目标
到2015年底前,率先建立起科学、高效的质量监管体制,形成各部门职责明确、密切配合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崇尚质量、追求卓越”成为主流的质量文化,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和环境质量整体水平显著提升,质量工作对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作用显著增强,把我区建成我市质量强区的典范。
(一)产品质量目标
普遍推行产品质量认证,14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获得各类管理体系认证。加大对涉及健康安全的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主要工业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8%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建立在市场竞争中形成、消费者认可的品牌产生机制,大力推进市质量奖、省名牌、市优质品牌评价工作,到2015年,名牌产品达到21项、市优质品牌达到18项,并有1家企业获得省质量奖、1家企业获得市质量奖。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
(二)服务质量目标
1.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区文化馆、图书馆保持国家一级标准,街道文化站达到省级标准,每30万人拥有1座小型以上图书馆,每2万人拥有1个社区图书室,公共图书馆藏书实现常住人口人均拥有0.5册,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100%,数字电视覆盖率达到90%。
2.促进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3-5岁学前儿童入园率达到100%,新创2所省级示范园、5所市级示范园、5所区级示范园,打造1所国内知名的特色高中,初步建成各类教育优质均衡、特色鲜明、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教育强区。
3.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总数达到2000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达到3500人,主要健康指标和业务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全面推行国家和地方服务质量标准。重点服务行业实施GB/T19004-2011《追求组织的持续成功质量管理方法》标准,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际水平,用户满意度明显提高。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中的重点单位和金融、商贸、物流业中的重点企业推行卓越绩效模式。大力推动管理创新,以服务质量的提升促进提高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
(三)工程质量目标
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竣工的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合格,确保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和城中村改造的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质量实现零事故,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尤其住宅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
(四)环境质量目标
以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与评价体系,严格执行污染物减排标准。工业废水95%以上达标排放,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9%以上,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全年的95%,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资源消耗水平显著下降,到2015年,万元生产总值建设用地累计下降20%以上,万元生产总值水耗累计下降20%以上,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8%以上,完成市政府规定的节能减排任务。
主要任务
(一)提升产品质量
贯彻实施市有关部门加强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意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检测体系。推广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管理标准,推行质量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强制性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和台账登记、原料进厂、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建立完善农产品及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及产品可追溯制度。加强进出口质量安全监管,防止疫病疫情和有毒有害物质的传入传出,出口产品检验合格率达99%以上。完善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机制,畅通12315、12365等质量投诉举报渠道,建立群众举报、质量申投诉等综合信息分析系统,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责任单位:市质监第一分局、区工商局、区卫生局)
(二)提升服务质量
1.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新建一批重点文化设施项目,完善街道、社区文化活动场所,推进24小时街区自助图书馆向基层布点,形成覆盖全区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人均文化设施面积和质量走在全省前列,全面完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目标。(责任单位:区文体出版旅游局)
2.促进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民办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推动校园改造标准化、教育设备现代化、教育管理科学化,形成多元开放、优质高效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建成全省教育强区。(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3.深化医药卫生体系改革。构建合理医疗机构布局和网络,完善医疗急救功能和妇幼保健服务,大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加快便民就医工程和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后续建设,建立职业病技术服务体系,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保障公共卫生服务均衡化。(责任单位:区卫生局)
4.提升服务管理质量。借鉴国外服务业先进管理模式,促进金融、商贸物流、文化创意、信息服务、互联网等现代服务业管理规范化、服务精品化、运营国际化。以服务质量提升推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提升商贸、餐饮、宾馆等传统服务业的经营管理水平。生活业顾客满意度达75以上,生产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区经发局、区文体出版旅游局)
(三)提升工程质量
贯彻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环节的监管,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主体的质量责任。大力推进建设工法开发和应用,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推行样板引路、标准化施工等精细化管理措施,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提高住宅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确保保障性住房质量。加强工程抗震设防,增强学校、医院、住宅、大型公共建筑等抵御地震灾害能力。切实抓好交通、水利、能源和信息等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加强监督,确保旧工业区、旧商业区、旧住宅区和城中村改造的工程质量。(责任单位:区建设局)
(四)提升环境质量
1.积极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国家生态区创建,针对辖区主要环境问题,积极开展水、气、声环境的综合整治,着力改善辖区总体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湖里的城市品位和居民的幸福指数,推进湖里城市化进程,推动东部新城区的形成。(责任单位:湖里环保分局)
2.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工程。坚持产业结构与区域环境容量相适应的原则,走节能减排和低碳生态发展之路,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着力推进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减少资源能源消耗,降低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代价。大力扶持电子商务、互联网、创意设计等低碳环保的新兴产业发展,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低碳产业结构。大力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和改造,严格落实国家节能技术标准,加强室内装饰装潢质量监管和检测,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新建工程达到100%,建筑工程节能效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0%,新型建筑节能材料应用普及率达到30%以上。推进城中村改造和旧工业区改造,建设宜居城区。(责任单位:区经发局、湖里环保分局、区建设局、区发改局)
(五)大力加强区域品牌建设
完善有利于企业品牌培育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以创建自主品牌为重点,做好省名牌产品和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的培育、保护和奖励工作。贯彻落实我市“内外需齐拓展,二三产共推进”中的智慧,形成计算机通信、平板显示、电力电器、航空工业、品牌服饰等百亿产业集群,现代物流、商务营运、金融、文化创意等成为支柱产业,建成现代服务业重要聚集区、都市科技核心区和区域性商务营运中心。(责任单位:市质监第一分局、区经发局、区财政局、区工商局)
(六)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促进保护体系和先进技术标准体系,鼓励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运用高新技术和新材料研发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抢占国际国内市场,每万人专利授权量年平均11件以上,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建成全国创新型城区。进一步推进辖区珠宝、商贸、物流等行业标准化工作,切实提高企业人员标准化素质。围绕我区主导产业、重点产品推进实施标准化战略,出台《湖里区标准化战略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实施标准化战略奖励办法。培育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着力提高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构建完善标准化支撑服务体系及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标准体系,提升全区企业技术水平、市场竞争力和自主创新力,推动产业技术升级,提升区域标准化整体水平和竞争力。(责任单位:市质监第一分局、区发改局、区经发局、区科技局、区文体出版旅游局)
(七)切实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坚持从源头抓质量,综合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重要工业品和农产品、食品的监管,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严格实行质量追溯、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推进设备监理工作,对大型设备安装、使用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和控制。完善科学、规范、高效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加强对法定检验进出口商品的通关单联网核查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逃避监管行为,防止不合格商品出入境。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食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质量安全。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质量安全风险监管体系,推动建立商品质量安全联盟和产(商)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机制,切实防范和有效处置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市质监第一分局、区建设局)
(八)实施质量管理进步工程
以管理创新促进质量管理进步。实施以省、市质量奖为载体,以推广卓越绩效模式为核心的质量管理进步工程,建设以卓越绩效为特征的创新型城区。每年引导一批重点企业导入、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培训一批企业卓越绩效管理人员,培养一批优秀的卓越绩效管理专家,催生一批管理创新成果,使“崇尚质量,追求卓越”的理念深入人心。以管理创新推动技术创新,形成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双轮驱动的创新模式。引导教育、医疗卫生等非营利性公共服务机构实施卓越绩效模式,促进公共服务质量的提升。(责任单位:市质监第一分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
实施步骤
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分三步走,即分启动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
(一)启动阶段(2012年8月)。区政府召开全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动员部署启动质量强区战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质量强区方案的总体目标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加大质量强区战略宣传工作,营造氛围,全面推动,初步建立质量强区工作机制。
(二)实施阶段(2012年-2015年)。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广大企业普遍树立以质取胜的经营理念,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全面提高。各职能部门严格按职责分工的要求,每年制定出工作要点,并抓好实施,每半年报告一次进展情况。
(三)总结阶段(2015年底)。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验收工作,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完善工作措施,提出下一轮战略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已成立区长为组长的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质量强区办”)负责日常工作,挂靠区经发局。市质监第一分局、区建设局、区发改局、湖里环保分局分别作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工作组的牵头单位。各相关部门要相应成立“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领导和协调本系统的“质量强区”工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质量强区战略部署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职责。区质量强区办要建立和完善督查指导、考核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健全法制保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认真推进本领域质量工作。各成员单位每半年将质量强区工作总结及下阶段工作计划报送区质量强区办。
(三)强化效能考核。区质量强区办要会同区效能办、各工作组牵头单位,抓紧研究制定质量强区工作考核办法,并纳入区级政府绩效评估指标考核体系,定期组织考核。领导小组将对在质量强区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工作中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大力宣传质量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要坚持典型引路,以正面宣传为主,对重视质量、守法经营的优秀企业和质量过硬的名优产品,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要正确处理新闻监督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既要发挥新闻舆论的公开监督作用,又要把握宣传的时机、力度和分寸。要通过宣传引导,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监督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坚持“四个结合”。一是把“质量强区”与创建文明城区活动结合起来;二是把“质量强区”与推进名牌战略和实施标准化战略结合起来;三是把“质量强区”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四是把推进“质量强区”与优化发展环境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四个结合”促进我区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的调整,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一批品牌声誉好、生产规模大的项目或企业;实施品牌带动,通过项目带动拉动经济增长,品牌带动促进了项目带动,品牌带动提升我区经济的质量;促进优良资本向名牌企业转移,增加名牌产品的科技投入,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到质量强区工作上来。
(六)设立“区长质量奖”。设立“区长质量奖”,主要表彰和奖励当年在实施“质量强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1)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80万元奖励;
(2)对获得省名牌产品、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3)对获得市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
一、领导分工
党总支书记、局长同志负责局全面工作。分工党风廉政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行政管理、执法打假、标准信息、特种设备安全、人事、财务管理、安全生产、依法行政、环境保护、旅游、社会综合治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便民行政许可服务及案审委工作,分管办公室、监察室、标准信息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法制科、稽查队、计量所、衡器所、特种设备协会。
党总支副书记、副局长同志分工食品安全、计量、质量、创卫、宣传教育,分管总工办、综合科、区域监管一区、区域监管二区、区域监管三区、区域监管四区、质检所、标准计量质量协会。
党总支委员同志协助同志分工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标准信息、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打假、社会综合治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同志分管标准信息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所、衡器所。
副主任科员同志协助同志分工便民行政许可服务工作。
工会主席同志分管工会、老干部、人事、、青年、妇女工作。
二、各科所工作职责界定
(一)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管理工作,推进全局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2.负责机关公文处理、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行政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工作制度;
3.负责机关公务接待、会议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4.负责本单位行政章、钢印等印鉴的管理、政务公开、信息化、机要保密工作;
5.负责机关办公用品和基础设施使用与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后勤保障、车辆管理、环境、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
7.负责局工作计划调度、重要事项的督办和重点工作目标及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办公会议按时间内容进行督查落实,并向局长汇报。
8.组织实施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经费管理、政府采购、综合统计和国库集中支付等工作。
9.负责全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票据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局固定资产、基层建设项目经费、会计资料审查和档案管理工作。
对口单位:市局办公室、计财处,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
(二)监察室
协助局领导做好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政风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1.负责局机关及各技术机构的党务和机关建设工作,负责全局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遵纪守法教育、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工作;
3.承办纪检监查工作,负责受理党员干部、工作人员的控告和申诉;
4.负责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受理行政效能投诉举报,做好纪检监察案件的跟踪回访工作;
5.对三个文明建设和“一切为了质量”质监品牌抓监督落实;
6.负责全局日常行为、党风、政风、行风等方面考勤、考核的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单位:市局监察室,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文明办。
(三)总工办
负责全局的宣传工作。
1.负责宣传通讯报道,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2.协调市局总工办,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3.负责全局科技工作。
对口单位:市局办公室、科技处。
(四)综合业务科
负责全市的质量、计量、许可证、认证、名牌等综合管理工作,具体指导区域监管工作、食品安全工作,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产品监督抽查、定检、报告数量和质量的考核,综合业务工作的统计报表。
1.组织贯彻实施质量、计量、认证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负责对全市质量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拟定全市质量工作发展规划,组织推行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方法,推进实施名牌战略,参与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
2.负责对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和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进行监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认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3.编制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并由稽查队、各区域监管工作站实施,并及时公布检查情况。安排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
4.组织开展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的申报工作。
5.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全市量值传递,企业计量标准器考核工作,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管理工作,计量器具制造、修理许可证的管理工作。
6.规范社会公证计量服务机构、指导企业开展计量工作,建立计量管理体系和计量确认工作。
7.负责推进金质区域监管信息系统和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等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
8.指导节能服务队,服务于全市重点用能企业,促进节能降耗。
9.负责骨干企业直通车服务的协调、考核等工作。
对口部门:市局质量管理处、食品监督处、监督与法制处、计量管理处、认证管理处,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
(五)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区域监管机构对特种设备进行巡查工作。
1.负责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造的监督监察和有关环节的开工审批工作。
2.负责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由锅检所或特检所配合。
3.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
4.负责特种设备使用证发放和注册工作。
5.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对口单位: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六)法制科
1.承担局案审委的日常工作,负责立案案件的初审、行政复议应诉、案卷的审查归档、管理及法律文书的发放,作好听证、案审委会议记录。
2.负责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统计报表工作。
3.负责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宣贯和法律咨询,落实上级部署的执法工作任务。
4.负责全局“明确工作职责、打造工作流程”工作。
对口单位:市局监督与法制处、市政府法制办、依法治市办。
(七)稽查队
负责全局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
1.受理和查处管理科室转交的企业质量技术监督违法行为。
2.负责农资、“家电下乡”产品、建材、重点食品、棉絮品的执法及打假工作,积极开展节能减排执法检查,加大特种设备执法办案力度。
3.负责流通领域计量、生产许可证、代码条码、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4.负责并牵头办理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各类专项打假和综合整治工作、外单位移交案件的查处。
5.受理12365举报投诉,转稽查队办理,并督查办理情况。
6.负责上级业务部门和市局监督与法制处、市稽查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口部门:稽查局、监督与法制处。
(八)区域监管机构
1.区域划分
⑴区域监管一区工作站:
⑵区域监管二区工作站:
⑶区域监管三区工作站:
⑷区域监管四区工作站:
2.业务范围:区域内的质量监督管理、计量监督管理、标准化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质量认证、QS认证、3C认证管理咨询等工作;负责生产企业的执法打假工作;负责本区域内质量技术监督牵头工作,业务上受局综合科、特监科、法制科、标准信息科指导。
3.工作职责:
⑴监管。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全面履行对监管区内质量、计量等方面的综合监管工作。
⑵执法。对监管区内质量技术监督违法行为进行巡查并依法查处
⑶宣传。负责为辖区监管对象宣传与质监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提供,业务宣传和咨询服务,协助培训企业相关业务及监管区内协管员培训工作。
⑷严格执行市质监局和市人民政府下达的产品质量定检计划,按规定抽取样品,送质检所检验或现场检验。
⑸档案管理。查清监管区监管对象的基本信息,建立档案和台帐,并结合巡查记录借助计算机对档案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九)标准信息科
1.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监督指导企业开展标准制修订及备案工作,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体系。
2.组织指导全市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服务标准化工作,并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负责新产品引进技术和重大项目标准化审查工作。
3.产品标准查询。由客户提品标准号或产品标准名称,予以确认并配发。
4.标准制修订技术咨询服务,除食品企业标准外的登记备案,标准的确认。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IC)卡,代码年检,办理商品条码。
6.食品标签审查备案。
7.积极开展联盟标准工作。
对口部门:市局标准化处、信息所,市综合治税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质检所
1.负责各区域监管机构抽取的样品及稽查队抽取的样品的检验,检验结果及时反馈。
2.负责全市机械、建材、化工等产品的现场质量定期检验,区域监管机构根据计划组织实施。
3.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及管理机关的委托检验,提供各项检验技术咨询服务。
4.大力拓展完善质量检验能力,拓宽检验服务领域,实施全项检验,争取更多的质量检验项目取得省质监局计量认证和审查验收资质。
5.开展新产品的型式检验。
6.负责分析定期检验信息,及时汇总反馈至各区域工作站及综合科,确保检验检测产品在限期限时间内完成,保证检验报告科学、客观、公正。
7.探索实行市场化运作,独立开拓检验检测业务。
对口部门:市局食品处、纤检所、质量处、质检所。
(十一)计量所
1.负责全市范围的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和依法管理计量器具检定、校准、修理工作。
2.负责全市除在用衡器的强检计量器具的登记备案年审工作。
3.负责计量器具台帐建立和档案管理。
4.负责定量包装商品、予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检验工作。
5.负责全市的加油机检定,加油站计量认可工作。
对口部门:市局计量处、计量所。
(十二)衡器所
1.负责全市地秤、电子秤、台案秤的检定、维修、安装工作。
2.负责称重计量的公证、仲裁和纠纷调解。
3.负责全市集贸市场、较大商店、超市在用衡器强检计量器具的登记备案年审工作。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以质取胜之路,引导、激励广大企业或组织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创业、创新、创优的“三创”战略,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2010年)》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区长质量奖”是区政府授于辖区内有效实施卓越绩效质量管理模式,并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企业或组织的最高质量奖励。
第三条“区长质量奖”评审工作遵循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企业或组织自愿申请为基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第四条“区长质量奖”每年评定一次,每次获奖企业或组织不超过3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成立“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主任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区质监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质监分局、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评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和评审组。评审办设在区质监分局,评审办主任由区质监分局局长兼任;评审组由具备资质的评审员组成。
第六条评委会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指导和监督区长质量奖评审活动的开展,决定“区长质量奖”评审过程出现的重大事项;
(二)审定“区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评审工作程序等重要工作规范;
(三)审查评审结果,决定拟奖企业或组织名单。
第七条评审办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修)订“区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评审工作程序等工作规范;
(二)制订“区长质量奖”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区长质量奖”申报工作,受理“区长质量奖”申请;
(三)组织制(修)订“区长质量奖”评审员资质标准和管理制度,建立评审员库,并按评审需要,组建评审组;
(四)对申报企业或组织的资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名单;
(五)组织评审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进行现场评审,考核、监督评审员履行职责情况;
(六)向评委会报告“区长质量奖”评审结果,提请审议候选授奖企业或组织名单;
(七)负责社会各界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
(八)宣传、推广获奖企业或组织的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和方法;
(九)监督获奖企业或组织持续实施卓越绩效模式,规范使用获奖荣誉。
第八条评审组由3名(含3名)以上评审员(包括行业专家)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现场评审实施计划,对企业或组织实施现场评审;
(二)提出建议授奖的企业或组织名单。
第九条评审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熟悉国家有关质量和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从事质量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有丰富的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熟悉企业质量工作情况;
(三)接受过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掌握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方法和技巧,熟悉《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国家标准,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
(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评审纪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条企业或组织申报“区长质量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运行3年以上;
(二)产品、服务和运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取得国家规定应取得的相关证照;
(三)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并取得较好地经营绩效,主要经济、技术和质量指标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
(四)在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企业或组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实施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进节能减排等方面,走在省内同行业或市内前列;
(五)近3年在各级质量监督抽查中未出现不合格,未发生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因企业或组织责任导致的顾客、员工、合作伙伴和社会对其的重大投诉;
(六)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信誉;
(七)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四章评审标准
第十一条“区长质量奖”评审标准采用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总分为1000分。
第十二条结合评审标准、行业特点和区的实际,制定“区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并根据变化情况和发展要求,适时进行修订。
第十三条获得“区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的总评分不得低于600分(含600分)。若当年所有申请企业或组织的总评分均低于600分,则该奖项空缺。
第五章评审程序
第十四条每年由评审办发出申报“区长质量奖”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当年度“区长质量奖”申请。
第十五条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在自愿基础上,按照“区长质量奖”评审标准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填写《区区长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提供相关的证实性材料,经区级政府主管部门或镇(街道)政府签署推荐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评审办。
第十六条评审办对申报企业或组织的基本条件、申报表及相关的证实性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名单。
第十七条评审办组织评审组按照评审标准和评审实施细则,对资料审查合格的企业或组织进行现场评审。现场评审的时间一般为2-4天。现场评审应形成现场评审报告,并由企业或组织确认。现场评审结束后,评审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现场评审报告提交评审办,并提出建议拟奖的企业或组织名单。
第十八条评审办综合各评审组的建议后,提出提请审议的候选拟奖企业或组织名单,并将企业或组织的申报材料、现场评审报告等提交评委会。评委会审议后,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拟奖初选对象。
第十九条评委会对拟奖初选对象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限期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对公示期间反馈的意见,由评审办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核实情况报告,提交评委会审查。
第二十条经初选公示和异议处理后,评委会确定拟奖企业或组织名单,并及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批准。
第六章表彰、奖励及经费
第二十一条对获得“区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由区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并由区长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奖金金额为每个企业或组织20万元。
第二十二条“区长质量奖”奖励经费和评审工作经费每年由区财政给予保障。
第七章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申报“区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发现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区长质量奖”的,由评审办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撤消其“区长质量奖”称号,收回奖杯、证书,追缴奖金,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第二十四条获得“区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应持续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改进质量管理,不断追求卓越,努力为促进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第二十五条获得“区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可在企业或组织形象宣传中使用该称号,并注明获奖年份,但不得用于其产品宣传。
第二十六条获得“区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并经评审办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由评委会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撤消其“区长质量奖”称号,收回奖杯和证书,并予公告:
(一)质量管理水平明显下降的;
(二)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的;
(三)产品在各级质量监督抽查中出现严重不合格的;
(四)顾客、员工、合作伙伴和社会对其有重大投诉且情况属实的;
(五)经济效益下滑,连续两年出现亏损的。
第二十七条获得“区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有义务配合评审办宣传和推广其质量管理先进经验和方法,与其他企业或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并在每年2月底前向评审办书面报告上年度持续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的情况。
第二十八条参与“区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的人员应实事求是、公正廉洁,保守企业或组织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严格遵守评审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警告或取消评审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评定的“区长质量奖”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经复评合格继续有效(复评视同重新申报),并颁发“区长质量奖”奖杯、证书,但不再重复颁发奖金。
第三十条被撤销“区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5年内不予受理“区长质量奖”申报。
第八章附则
根据局党组要求,我科室认真核对了年度目标任务,现将三季度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
我科室前三季度主要工作包括标准化项目申报、两免费工作以及节能减排目标考核。标准化项目方面,我们主要的思路是突出重点,着力在项目申报方面,精心选择有实力的企事业单位和优秀项目,力求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力争在年内完成项目申报,为此,我们联系了经信委以及区域内的部分企业,对企业经营情况、科技实力等方面进行摸底,组织了多个标准化项目。
计量工作方面,重点在努力打造两免费服务品牌、计量诚信体系建立和能源计量方面,主要思路是做好民生计量服务群众,能源计量服务企业两方面工作,一是积极联系计量测试所,在开展两免费工作的同时,帮助乡镇卫生院建立健全计量管理体系,二是,提前准备,和辖区内的14家重点耗能单位联系节能工作,三是积极配合市局计量处,完成省局安排的节能电机专项检查工作。
1、标准备案工作
完成18家企业27项企业产品生产执行标准的备案审查,网上申报工作。在企业标准备案过程中,组织企业标准制修订人员进行标准编写模板使用培训,帮助他们按照标准格式要求提交符合规定的标准文本,并对标准内容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企业标准备案一次通过。
2、标准化项目工作
⑴主动与区经信委、农委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联系,筛选标准化项目申报单位,完成了循环经济标准化、服务标准化、农业地方标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四大项7个小项的标准化项目调研、材料准备、项目申报工作。
⑵准备白玫化工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省级验收工作,通过一查台账,二看现场,三听汇报的方式,按照循环经济标准化验收细则逐项核对,一次通过了省级验收,完成了创建工作。
⑶走访区行政服务中心,与中心负责同志座谈,落实行政服务中心创建的具体事宜,协调下一步创建工作,接下来,将根据国家级服务标准化试点考核明细要求,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开展创建工作。并与8月份顺利通过了中期评审。
⑷根据台创园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联系台创园以及相关企业,准备完善任务分解表和目标进度计划,与台创园召开会议,按序时进度做好创建工作,准备迎接年终评审。
⑸与农委联系,走访相关企业,推动企业主动申报农业地方标准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先后组织企业申报草菇生料栽培技术标准、无公害黄瓜、草菇轮作生产技术规程、家禽生态养殖中的中草药运用技术标准等6项农业地方标准,还申报了丁集无公害大棚黄瓜、棉花庄无公害大白菜、西瓜两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⑹结合淮阴区实际,联系相关企事业单位,制定了农村物流服务地方标准、政府行政审批中心服务地方标准、乡镇敬老院服务地方标准,准备进行申报。
⑺根据省卫生厅食品地方标准申报要求,我科室联合食品科申报了无矾粉丝项目。
⑻帮助企业查询产品执行标准160余项目,接待咨询人员70余人次。
⑼按照省局要求,通过实地走访、资料查询、电话询问等多种方式,完成了对辖区内标准化基础信息调研和信息上报工作。
3、其他标准化工作
⑴按照省局要求,及时上报了2014年度地方标准化信息统计表。
⑵组织万邦香料、中大饲料等企业标准编写人员参加省标准化协会组织的标准编写、评审人员高级培训班。
⑶组织专人参加了省局组织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省局管理系统培训。
⑷按照市局安排,收集了蔬菜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创建材料,按要求及时上报标准化成果展示平台。
三、计量工作方面
1、两免费服务品牌创建工作
配合市计量测试所完成了21家乡镇卫生院、187家卫生所1385台件的医用计量器具两轮免费检定工作,完成了18家集贸市场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工作。在两免费工作中, 注意树立质监服务形象、打造两免费服务品牌,切实帮助企业做好、做实计量管理基础工作。
按照市局要求,对品牌创建满意度进行了实地回访,填写并按时上报了服务满意度调查表。
2、计量诚信体系建立工作
完成乡镇卫生院计量合格确认申报工作,确定徐溜卫生院和赵集卫生院为诚信计量示范医院创建点,并提前开展创建工作。
3、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配合市所先后完成了2014元旦民生计量监督检查、元旦定量包装检查和春耕监督检查工作,中秋国庆定量包装商品检查并按要求上报了检查材料。
4、电机能效调查工作
3月下旬,按照省局要求,对辖区内的电机生产企业进行能效调查,指导企业按照省局文件要求填写并上报了各项表格,并在3月份对企业进行走访,察看台账,实际了解企业淘汰落后电机产品,推动高效电机研发和使用工作进展情况。
5、节能考核工作
4月中旬,根据市节能办2013年度节能目标考核要求,整理了2013年度重点耗能单位和本单位节能材料,按照要求装订报送,准备迎接市级节能目标考核。
6、能源计量工作
4月下旬,根据市局做好能源计量工作的文件要求,对民康油脂、双汇食品等4家低碳行动企业开焊能源计量审查、对辖区内15家重点耗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专项检查。
4月中旬,组织重点耗能单位计量管理人员,参加省计量协会、市局共同组织的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培训班。
6月27日,安排人员参加了《江苏省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宣贯班。
7月,走访辖区内定量包装生产企业、C表示企业,计量确认企业10家,统计汇总淮阴区计量发展规划,按要求上报市局。
7月9日,组织有关企业人员参加市局主办的企业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培训班。
8月,按照市局苏质监量函〔2014〕13号要求,组织对辖区内小区民用四表检定情况进行检查,并按时上报了有关材料。
四、其他工作
按照局工作安排,完成省依法行政模块化试点初步建设工作。经过努力,报送的模块被评选为优秀模块,同时,根据局党组部署,安排科室人员参与省局模块化试点推进工作。
五、责任目标上线和更新情况
已经在系统中将责任目标上线,将年度责任目标任务细化、量化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明确了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和阶段性要求;并在“目标任务管理系统”中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及时更新,计划15项,启动15项,完成0项。
六、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工作情况
企业标准登记备案网上申报工作,受理27项,完成27项。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开展过程中,我科室注意受理时限要求,严格执行附件上传大小、名称等规定,按照要求填写申报审核回复,网上申报无超时件、无督办件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
七、特色工作
1、标准化方面,与食品科配合,通过项目调研、组织、实施,申报了无矾粉丝作为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目前项目已经由省局推介与省卫生厅申报立项。
2、计量方面,加大计量诚信单位创建,对加油站、超市、医院、集贸市场等单位加大宣传监管力度,通过督促企事业单位制修订计量管理制度、张贴诚信计量承诺书,配合计量测试所开展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营造区域诚信计量氛围,同时,通过多种宣传模式加强计量宣传。
八、四季度工作打算
四季度我科室将继续按照市局安排做好各项工作,主要工作有:
1、做好在建标准化项目实施工作
进一步细化台创园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分工,做好项目收尾工作。
2、完成采标工作
积极推进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加强采标技术指导,加强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强化企业对企业标准的主体责任,按要求完成采标工作。
3、创建标准化服务品牌
制定标准化工作分级管理实施方案,推动标准化服务品牌创建工作。
4、抓好民生计量,力保计量公平
主要做上级布置的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民用“三表”检查等工作。
5、配合上级要求,抓好能源计量
继续做好规模以上企业能源计量管理工作,加强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检定工作,加强《节约能源法》的宣传,配合市局及其他部门继续做好重点耗能企业的检查工作,为节能降耗增效做出实实在在的工作;
6、抓好计量执法,切实维护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