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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金融8篇

时间:2022-02-07 11:45:12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网络金融,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网络金融

篇1

1、网络金融的含意与特性

网络金融是指在因特网上实现的金融流动,它不同于传统的依赖于物资形态存在的金融流动,是存在于虚拟空间的金融流动,其存在形态是虚拟化的、运行方式是网络化。它是信息技术,尤其是因特网技术与金融理论、金融管理以及金融实务相结合的产物,是适应网络经济以及电子商务发展需要而发生的网络时期的金融运行模式。网络金融的内容不但包含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支付与结算等网络金融实务,还包含网络金融理论、网络金融管理以及网络金融监管等。

网络金融的经济性是指网络金融流动效益显着,投入少而产出高,这是网络经济自身的特色抉择的。网络技术利用于金融业后,采取了开放技术而同享软件,极大地降低了金融产品的开发费用以及金融系统的保护费用,经营本钱较传统金融企业降低许多。网络金融的科技性是指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广泛运用于金融业的实践,并对于现代金融业发生深远的影响。信息技术革命带来的信息传递以及资源同享突破了原本的时间概念以及空间界线,将原来的2维市场变成没有地舆束缚以及空间限制的3维市场。金融电子化、网络化既是现代科技发展的结果,也是金融业“e”化的意味。网络金融的信息性是指网络金融是金融信息搜集、收拾、加工、传输、反馈的载体,同时也是金融信息化的产物。货泉流通、资金清理、股市行情、保险、投资信托等金融信息的发生以及变化都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网络金融的人为性是指网络金融以人为本。在网络金融流动中,虽然强调网络信息技术的作用,但归根到底起症结作用的仍是人。网络技术的制造发明、网络金融的利用、效果的实现都是靠人来完成的,所以,必需强调人在网络金融中的抉择性作用。网络金融的立异性,为了知足网络经济前提下客户新的需求,增强其竞争实力,网络金融必需进行业务立异。网络机构的内部管理也必然履行管理立异,走向网络化管理,网络金融机构必需调剂其战略管理思想,注重与其它金融机构、信息技术服务站、资讯服务提供商、电子商务网站等的业务合作,以实现多赢的目的。网络金融前提下,金融监管必然走自由化以及国际合作与调和的道路。

2、网络金融与传统金融的比较

网络金融是传统金融与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紧密结合而构成的1种新的金融形态,是网络技术革命推进下所产生的最首要的经济变革之1。传统金融市场的发展及金融理论的成熟是网络金融发生以及发展的基础,而网络金融在推进了金融立异的同时,也了传统金融的运作模式,对于传统金融服务提出了挑战。

一、网络金融比传统金融更能吸引客户。首先,互联网打破了金融服务的时间以及空间的局限,扭转了交易的方式,使在任什么时候间、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的成为可能。通过互联网,金融机构还可以联络到更多的交易对于象,找到更多的交易机会。网络金融拉近了金融机构与客户的距离。其次互联网动态双向沟通的特性,使动态的交易互动成为可能。1方面,金融机构可以自动即时生成客户信息数据库,通过及时的客户需求分析,有效的细分客户,为顾客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同时依据目标客户群的特色制订本身的发展战略; 另外一方面,客户可以1改在传统金融下被动接受服务的模式,依照自己的需求在互联网上轻松地货比3家,寻觅到适合的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服务,而且还可以随时向金融机构反馈意见以及建议。再次,互联网加重了资本以及信息的活动速度,为寻觅资源最优化配置及动态均衡提供有效途径。通过互联网快速的、散布式的处理,人们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搜寻、传递金融信息,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远距离资金的划拨。最后,网络金融施展信息技术的同时,提供了比传统金融更利便、更快捷、更便宜的服务。

二、网络金融更能知足金融服务提供者的逐利原则。第1,如前面所述,网络金融更能吸引客户,因而可取得更多的销售收入。第2,金融企业应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网络金融,可大大降低其经营本钱。在网络金融前提下,金融企业不管自有资本是不是雄厚,在互联网都是同等的,因而庞大物理网点的优势将消失,金融企业的经营本钱将大大降低。应用信息网络技术,金融企业可以改善企业的内部管理,增进企业树立更公道科学的组织机构。此外,信息网络技术促使金融企业重组传统的工作流程,从而进1步提高效力,降低经营本钱。

总之,网络金融立异了金融企业的管理模式以及组织结构模式,降低了运营本钱,提高了金融服务的质量,提高了收入。任何1个以营利为目的的金融服务企业都将被潜伏的高额利润驱动,融入并推进网络金融。长远来看,网络金融的首要性将超过传统金融。

3、国内外网络金融发展概况

美国于一九七一年创建的Nasdap系统,标志着网络金融这1全新的经营方式从构想进入到实际运营。一九九五年一0月一八日美国三家银行联合在互联网上成立了全世界第1家网络银行“安全第1网上银行”,预示着网络金融已经进入迅速发展的新阶段。二000年七月三日,西班牙Uno-E公司同爱尔兰互联网银行第1团体正式签约,组建业务规模笼盖全世界的第1家互联网金融服务企业Uno First Group。两家公司跨洋重组的终究目标是树立全世界最大的网络金融服务体系。九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以及地区的网络金融发展无比迅速,呈现了从网络银行到网络保险,从网络个人理财到网络企业理财,从网络证券交易到网络金融信息服务的全方位、多元化的网络金融服务。网络银行走向成熟,网络证券以及网络保险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电子货泉以及网络支付开始遭到青睐。网络金融已经相对于成熟、完美、并初具范围;网络金融的服务多元化、全能化、综合化,内容集成度至关高而且立异频繁;网络金融业之间竞争剧烈,消费者可自由选择合适自己的服务;网络金融业的介入主体多样化,除了了传统的商业银行外,还有信誉卡公司、纯网络银行等。

篇2

关键词:网络金融特征风险防范

网络金融(e-finance)就是计算机网络技术与金融的相互结合。从狭义上理解,网络金融是指以金融服务提供者的主机为基础,以因特网或者通信网络为媒介,通过内嵌金融数据和业务流程的软件平台,以用户终端为操作界面的新型金融运作模式;从广义上理解,网络金融的概念还包括与其运作模式相配套的网络金融机构、网络金融市场以及相关的法律、监管等外部环境。

一、网络金融的特征

网络金融与传统金融的最显著区别在于其技术基础的不同,而计算机网络给金融业带来的不仅仅是技术的改进和发展,更重要的是运行方式和行业理念的变化。

(一)信息化与虚拟化

从本质上说,金融市场是一个信息市场,也是一个虚拟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中,生产和流通的都是信息:货币是财富的信息;资产的价格是资产价值的信息;金融机构所提供的中介服务、金融咨询顾问服务等也是信息。网络技术的引进不但强化了金融业的信息特性,而且虚拟化了金融的实务运作。例如,经营地点虚拟化——金融机构只有虚拟化的地址即网址及其所代表的虚拟化空间;经营业务虚拟化——金融产品和金融业务,大多是电子货币、数字货币和网络服务,全部是理念中的产品和服务;经营过程虚拟化——网络金融业务的全过程全部采用电子数据化的运作方式,由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电子货币、信用卡系统和网上服务系统等组成的数字网络处理所有的业务。

(二)高效性与经济性

与传统金融相比,网络技术的应用使得金融信息和业务处理的方式更加先进,系统化和自动化程度大大提高,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且能为客户提供更丰富多样、自主灵活、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具有很高的效率。网络金融的发展使得金融机构与客户的联系从柜台式接触改变为通过网上的交互式联络,这种交流方式不仅缩短了市场信息的获取和反馈时间,而且有助于金融业实现以市场和客户为导向的发展战略,也有助于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入发展。

从运营成本来看,虚拟化的网络金融在为客户提供更高效的服务的同时,由于无需承担经营场所、员工等费用开支,因而具有显著的经济性。此外,随着信息的收集、加工和传播日益迅速,金融市场的信息披露趋于充分和透明,金融市场供求方之间的联系趋于紧密,可以绕过中介机构来直接进行交易,非中介化的趋势明显。

(三)一体化

网络金融的出现极大地推动了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主要原因在于:首先,在金融网络化的过程当中,客观上存在着系统管理客户所有财务金融信息的需求,即客户的银行帐户、证券帐户、资金资产管理和保险管理等有融合统一管理的趋势;其次,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金融机构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和传递大规模信息,从而使得金融企业产品创新能力大大加强,能够向客户提供更多量体裁衣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同质化现象日益明显;第三,网络技术降低了金融市场的运行成本,金融市场透明度和非中介化程度提高,这都使得金融业竞争日趋激烈,百货公司式的全能银行、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成为大势所趋。

二、网络金融的风险分析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网络金融的兴起使得金融业变得更加脆弱,网络金融所带来的风险大致可分为两类:基于网络信息技术导致的技术风险和基于网络金融业务特征导致的经济风险。

首先,从技术风险来看,网络金融的发展使得金融业的安全程度越来越受制于信息技术和相应的安全技术的发展状况。第一,信息技术的发展如果难以适应金融业网络化需求的迅速膨胀,网络金融的运行无法达到预想的高效率,发生运转困难、数据丢失甚至非法获取等问题,就会给金融业带来安全隐患。第二,技术解决方案的选择在客观上造成了技术选择失误风险,该风险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所选择的技术系统与客户终端软件不兼容,这将会降低信息传输效率;二是所选择的技术方案很快被技术革新所淘汰,技术落后将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

其次,从经济风险来说,网络金融在两个层面加剧了金融业的潜在风险:其一,网络金融的出现推动了混业经营、金融创新和全球金融一体化的发展,在金融运行效率提高,金融行业融合程度加强的同时,实际上也加大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其二,由于网络金融具有高效性、一体化的特点,因而一旦出现危机,即使只是极小的问题都很容易通过网络迅速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引发连锁反应,并迅速扩散。

综上所述,网络金融的经济风险与传统金融并无本质区别,但由于网络金融是基于网络信息技术,这使得网络金融拓宽了传统金融风险的内涵和表现形式。首先,网络金融的技术支持系统的安全隐患成为网络金融的基础性风险;其次,网络金融具有比较特殊的技术选择风险形式;第三,由于网络信息传递的快捷和不受时空限制,网络金融会使传统金融风险在发生程度和作用范围上产生放大效应如何有效地防范网络金融风险是发展网络金融过程中的重要课题,风险控制是网络金融市场发展中的核心问题。针对网络金融的特征及其可能存在的种种风险隐患,笔者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一)技术风险的防范

1、提高技术水平

大力发展我国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计算机系统的关键技术水平,一方面在硬件设备上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提高关键设备的安全防御能力;另一方面,在软件技术上着力开发网络加密技术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这是防范技术风险,提高网络安全性能的根本性措施。

2、健全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体系

从金融系统内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建设两方面着手,首先要建立专职管理和专门从事防范计算机犯罪的技术队伍,落实相应的专职组织机构;其次是要建立健全各项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和防范制度,重点要完善业务的操作规程、强化要害岗位管理以及内部制约机制。

3、统一规划和技术标准

按照系统工程的理论和方法,根据管理信息系统原理,在总体规划指导下,按一定的标准和规范,分阶段逐步开发建设网络金融系统。确立统一的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不但有利于增强网络金融系统内的协调性,减少支付结算风险,而且有利于对网络金融风险的监测与监管。

(二)经济风险的防范

1、金融体制革新

网络金融的发展趋势要求金融业务向综合化、全能化方向发展。尽管我国目前的信息化水平还不高,网络金融业务、电子商务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但仍有必要在金融体制变革方面有所准备,特别是要做好研究、设计与中国国情相适应的全能型金融机构的模式,在保持金融系统稳定发展的前提下逐步改革专业化的金融体制。

2、配套制度建设

(1)金融制度建设

首先,随着电子货币的广泛运用,应当有效控制电子货币的发行主体、发行数量与种类。在确定电子货币发行主体时,应当首先考虑其信用等级,并据此决定获取电子货币发行资格、发行电子货币的数量、种类和业务范围等。其次,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减少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规范发展的制度保障。没有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人们就会减少经济行为的确定性预期,网络金融业务的虚拟性会使这种不确定性预期得到强化,不利于网络金融的正常发展。

篇3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金融;安全控制;防范

【中图分类号】G623.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158(2012)12-0057-01

1 计算机金融发展的现状

在网上交易的整个过程中,网络金融安全必须要有一定的保证,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来源于金融机构的内部,整个网络系统中自身的安全、自身管理的水平和网络进行内部控制的能力,例如由于硬件的不匹配、系统的不合理设计、系统运行的不够稳定;第二,来自于金融机构的外部,主要是受到网络开发商、供应商和评估咨询公司的水平以及各种各样的外部因素影响,例如黑客和病毒的攻击、自然灾害等造成的安全问题。

根据调查证实我国80%的网站都存在安全问题,而其中剩余的20%网站的安全问题也是非常严重的。网上交易的安全问题已经是金融交易中比较严重的问题,这个安全问题影响着我们国家金融的发展。存在于网络金融活动中的安全隐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1 金融装备比较落后

我们国家金融电子设备的核心技术大都是从国外引进的,国产化的使用率比较低,创新的自主知识产权比较少。当前整个金融电子化的过程中,在整个金融系统中的操作平台上和电子支付系统等核心的系统都依赖于国外的技术,因为平台软件的原因使我们国家的网络金融安全性非常差。因为计算机硬件出现故障使系统出现问题等,是网络金融安全的重要隐患。

1.2 网络系统中自身的漏洞

网络中固定技术体系存在着缺陷。为了能够达到远程通信的目的,网络中并没有考虑到安全性的问题,而又因为过于的信任,为了主机之间的连接设计出TCP/IP协议缺少安全性,而金融网络系统是建立在网络系统上的,这样必然会存在安全漏洞,并且防毒杀毒软件的功能太差,造成网络不能稳定的运行,所以就会被病毒、黑客攻击。情况比较轻的是资料丢失,比价严重的情况是使电脑瘫痪、损坏硬件等。目前世界上黑客攻击的系统中有40%是金融系统,而在我国则有60%以上。

1.3 交易系统中存在缺陷

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金融机构网上交易的安全标准必须要达到三级,可是现在大部分的金融机构都达不到这样的标准,他们自行设计开发并使用的网络金融交易的系统大部分都没有经过相关权威部门的检测,这些系统中大部分安全控制技术比较落后,安全防范的技术较差,抵抗攻击的能力比较差,对客户的一些私人信息的保密措施比较差。

1.4 交易监管比较落后

因为网络金融交易的虚拟化、不透明性和开放性,使各方面的信息出现不对称的现象,出现全球化的网上支付和结算的系统,使信用风险的程度提高。现在,我们国家的网络金融没有充足的监管经验,手段和技术都比较落后,网上监管的职责划分不够清楚,对内部进行控制的制度不够完善,对网上业务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只是形式而不进行深究,所以就出现了网上运作中对密码控制不严格、软件控制的能力比较差、对授权的机制执行的不够到位等一系列问题。

1.5 缺少共同合作的机制

各个网络金融系统都是为各自谋利,各个行业间的信息没有互相的沟通,没有很好的合作,行业间的资源达不到共享,浪费了许多资源和金钱,拖延了整个金融业的发展。使之发展很落后。

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没有很好的应对政策。除了上面的这些问题整个金融机构还存在着没有制定对突然出现停电、犯罪等这些人为的原因和地震等一些自然的原因突发事件发生的应急措施,这也影响着网络金融的安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2 网络金融安全出现问题的防范措施

2.1 加快设立对网络金融安全的法律制约

我们国家对网络金融的法律制约非常落后,更不用说对网络金融安全的制约。因为网络金融安全关系到我们国家的经济的安全,也可以说成国家的安全,所以对我国网络金融的发展制定法律制度是非常紧急的问题,我们国家必须要高度重视,并成立网络安全管理的机构,研究制定法规制度,严厉打击网络金融的犯罪,保护参加网络金融交易双方的合法的权益,保证网络金融能够稳定健康的发展。

2.2 提高技术防范的能力

技术的防范在网络金融安全的防范中是非常关键的。参加网络金融交易的机构需要准备完善的软件和硬件进行升级的方案,对系统要进行更新换代,及时的按照国家标准中规定使用的安全性比较好的软件平台和金融设备,保证计算机的所有软件不断更新升级,使网络能够健康稳定的运行。要使用高性能的网络防火墙、杀毒软件和病毒库,定期的进行升级,对登录的口令进行严格的管理,保证网络金融的安全发展。

2.3 不断的培训人才

网络金融机构中需要大量的掌握着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金融知识和管理知识的复合型的人才。从国家的角度说要多培训一些政治知识、技术比较全面和作风正气的执法人才,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惩治违法犯罪的行为。而从企业的角度说需要对所有的人员进行培训,让员工们都能够明白网络金融安全中的缺陷。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员工的技术水平,尽量减少因为操作失误而引起的麻烦,使网络金融能够稳定健康的发展。

篇4

〔关键词〕 科技金融;金融网络;科技创新网络;结构洞

〔中图分类号〕F2731;F83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2)05-0066-03

一、科技知识创新网络及其政府作用

网络联系(或者活动)是指网络行为主体之间的交互活动或关系。Beckman(1994)最早提出了知识网络(knowledge networks)的概念。笔者把科技知识创新网络定义为“科技知识创新与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社会网络”。科技知识创新活动链接了企业、科研机构和大学,即所谓“产、学、研”相结合的模式。但是,市场需求是科技创新成功与否的最终判断标准,因而科技创新网络必须链接消费者,即“知道技术可用在哪,以及为什么人所用”,〔1〕所以,科技创新网络一定是“产、学、研”与市场相链接的社会网络。

政府促进科技创新网络链接有三方面作用:第一,按照波兰尼的观点,科学与人应该是合一的,个人的意会知识(tacit knowledge)和个体技能(Skills)在人类科学知识创新中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2〕有效保护知识产权能激发创新者的积极性并产生更多科技成果,政府的作用是建立与完善制度体系,营造尊重知识产权和鼓励创新的社会环境。第二,政府对科技知识创新活动进行直接或者间接的金融支持,间接金融支持即“政策性金融”与市场的结合。第三,格兰诺维特把人们的直接联系称之为“强关系”,间接联系称之为“弱关系”。〔3〕强关系网络具有的高“接触频率”与“情感密度”以及“结构等位”(网络成员具有同等位置),有利于科技创新的产生,但也导致信息同质化;“弱关系”则带来新信息或机会,从而形成互补性的科技知识创新网络。依据这一理论,政府的作用是扮演科技金融网络“桥(bridge)”的角色,通过服务平台促进科技型企业与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发生链接。

二、财政资金嵌入金融交易结构的机制

“金融交易结构”是金融资产的未来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的结构化,并形成以交易价格为核心的交易双方的权利配置。金融交易结构是金融网络的链接机制,也是金融网络与科技创新网络发生链接的机制。当金融网络与科技创新网络发生链接时,这种社会网络称之为“科技金融网络”。政府的“桥接”作用便是通过政策性金融与服务平台共同影响“金融交易结构”,改变收益与风险匹配关系,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自愿达成交易。

“金融交易结构”是由科技创新类型与金融交易方式共同决定的。其一,基础科学知识创新一般采用财政资金直接投入;技术创新除财政资金投入外,还以技术应用单位提供研究经费或专利转让费等为补充;企业的“产品创新”和“过程创新”则可以通过VC和PE、银行贷款等金融资源配置方式。其二,高新技术企业或者产品生命周期各阶段,在风险最大的初创期利用自筹资金,辅之以政府种子基金或天使投资;在风险次之的成长初期除自筹资金外,还可能有VC或PE等股权投资;在风险较小的成长期和成熟期则采用PE投资、企业债、银行贷款等。长久以来,政策性金融在推动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基础科技研究方面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而财政资金嵌入“金融交易结构”,以实现政府引导与市场基础性作用相结合方面的尝试在近年也取得一定成果。

风险、收益与流动性相匹配是决定金融交易结构的经济学法则,当财政资金嵌入金融交易结构改变了风险与收益的不匹配关系时,过去不可能达成的金融交易现在可以自愿达成,所以,财政资金的嵌入本质上是一种政府信用的嵌入,以达到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增信的目的。如苏州“科贷通”模式就是政府通过设立信贷风险补偿专项基金,对合作商业银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违约损失实施风险补偿,从而降低了商业银行的风险。从金融交易结构创新的角度分析,企业与银行的双边交易结构在嵌入政府信用后转变为一种三边交易结构;金融机构之间的互动甚至可以形成多边交易结构,如苏州推出的“保险贷”就是在金融交易结构中嵌入保险公司的“信用履约保险贷款”,即经保险公司履约保证保险后发放给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银行信用贷款。但是,由于政府嵌入放弃了全部或部分商业利益,而金融机构则以商业利益为目的,所以,商业性多边交易结构往往会导致更高的交易费用。笔者的看法是,如果不能降低交易成本,这种商业性多边金融交易结构很难认定是一种有效的金融交易结构创新。

三、政府服务平台的“桥接”机制

篇5

关键词:网络金融;特征一、网络金融概述

一)网络金融内涵所谓网络金融,又称电子金融(e-finance),从狭义上讲是指在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上开展论文的金融业务,包括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等金融服务及相关内容;从广义上讲,网络金融就是以网络技术为支撑,在全球范围内的所有金融活动的总称,它不仅包括狭义的内容,还包括网络金融安全、网络金融监管等诸多方面。它不同于传统的以物理形态存在的金融活动,是存在于电子空间中的金融活动,其存在形态是虚拟化的、运行方式是网络化的。它是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产物,是适应电子商务(e-commerce)发展需要而产生的网络时代的金融运行模式。

二)网络金融的特征1、业务创新。网络金融以客户为中心的性质决定了它的创新性特征。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扩大市场份额和增强竞争实力,网络金融必须进行业务创新。2、管理创新。管理创新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金融机构放弃过去那种以单个机构的实力去拓展业务的战略管理思想,充分重视与其他金融机构、信息技术服务商、资讯服务提供商、电子商务网站等的业务合作,达到在市场竞争中实现双赢的局面。另一方面,网络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也趋于网络化,传统商业模式下的垂直官僚式管理模式将被一种网络化的扁平的组织结构所取代。3、市场创新。由于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金融市场本身也开始出现创新。一方面,为了满足客户全球交易的需求和网络世界的竞争新格局,金融市场开始走向国际联合。另一方面,迫于竞争压力一些证券交易所都在制定向上市公司转变的战略。4、监管创新。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使网络金融监管呈现自由化和国际合作两方面的特点:一方面过去分业经营和防止垄断传统金融监管政策被市场开放、业务融合和机构集团化的新模式所取代。另一方面,随着在网络上进行的跨国界金融交易量越发巨大,一国的金融监管部门已经不能完全控制本国的金融市场活动了。

二、网络金融的风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网络金融的兴起使得金融业变得更加脆弱,网络金融所带来的风险大致可分为两类:基于网络信息技术导致的技术风险和基于网络金融业务特征导致的经济风险。首先,从技术风险来看,网络金融的发展使得金融业的安全程度越来越受制于信息技术和相应的安全技术的发展状况。第一,信息技术的发展如果难以适应金融业网络化需求的迅速膨胀,网络金融的运行无法达到预想的高效率,发生运转困难、数据丢失甚至非法获取等,就会给金融业带来安全隐患。第二,技术解决方案的选择在客观上造成了技术选择失误风险,该风险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所选择的技术系统与客户终端软件不兼容,这将会降低信息传输效率;二是所选择的技术方案很快被技术革新所淘汰,技术落后将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其次,从经济风险来说,网络金融在两个层面加剧了金融业的潜在风险:其一,网络金融的出现推动了混业经营、金融创新和全球金融一体化的发展,在金融运行效率提高,金融行业融合程度加强的同时,实际上也加大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其二,由于网络金融具有高效性、一体化的特点,因而一旦出现危机,即使只是极小的问题都很容易通过网络迅速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引发连锁反应,并迅速扩散。

篇6

关键词:网络金融;风险;监控

从国际发展的趋势来看,电子化,网络化,虚拟化,综合化,全能化已经成为了未来金融业务发展的主要趋势,网络金融活动也随着金融自由化,金融国际化逐渐发展到了更高的阶段。我国网络金融实践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果。从现有的形式来看,我国网络银行全都依托传统商业银行建立,在传统商业银行的体制内运行、把传统银行业务利用互联网进行推广和操作,等于开设了一个新的电子化服务窗口。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中国并没有真正的纯虚拟的)网络银行机构,而是只有网络银行业务,网络证券与网络保险的发展情况也是如此。因此在国内研究中、网络金融与网络金融业务的概念往往是等同的。

经过近0年的发展,中国的网上银行发展呈现以下特点:

①设立网站并开展网络业务的银行数量增加;②外资银行开始进入网络银行业务领域;③网络银行业务量在迅速增加,业务已经覆盖了全国主要大中城市;④网络银行业务种类,服务品种迅速增多,交易类业务在网络银行业务中的份额逐渐上升,信息类业务比重有所下降;⑤银行日益重视网络银行业务经营中的品牌战略。

在国内网络银行的业务种类中、账户查询的使用度是最高的,其次为交易付款和个人转账这两项功能的使用。而理财咨询因为目前开展时间较短、其使用度并不是特别高,主要是一些拥有较高且稳定收入的用户在使用。但不可否认的是,网络银行已经逐渐成为推动传统银行创新和提升其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渠道。

网络证券我国网络证券发展的原动力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即信息技术企业和中小型证券公司、但二者介入网络证券的动机是不尽相同的。信息技术企业是希望借助自己的技术优势参与网络证券业务,在证券市场上推广信息技术的运用,并从中分得一杯羹;而中小型证券公司推出网络证券业务则是将其视为增强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以克服营业网点少,知名度小,规模效益弱等自身先天的不足,争取在激烈的竞争市场中求得一席之地。目前中小证券公司在网络证券业务中的排名也确实处于相对比较靠前的位置。

2000 年,随着中国证监会《网上证券委托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国内证券公司开展网上交易的热情空前高涨起来。尤其是在经历了2002年的全行业亏损之后,国内证券公司纷纷将压缩成本列为头等大事。缩减营业面积并推广网络证券业务就是其中最主要的手段。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统计,截止到2004年2月,通过互联网进行委托交易的客户开户数已达548.59万户,占到沪,深交易所开户总数的5.2,成交金额也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络证券业务的最大优势是其动态的数据库功能,使用者可以动态地进行历史信息和最新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因此目前在网络证券业务的实际操作中、行情查询的使用度是最高的,其次为账户查询和买卖交易这两项功能的使用。而理财咨询因为目前在国内服务开展时间比较短、在证券用户中的使用度并不是特别高。

网络保险作为信息时代的产物,由于其便捷的方式,低廉的成本,覆盖面广等特点、越来越受到保险公司的重视。据有关机构测算,通过人、经纪人、电话销售以及互联网开展的保险业务,其销售总成本的比值分别为而平均每次提供保险服务的成本之比为因此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将互联网作为一个全新的营销平台来拓展业务。

997年月28日,我国第一家保险信息类网站中国保险信息网由中国保险学会和北京维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997年2月,新华人寿公司在互联网上完成了国内首份网络保险业务。2000年3月9日,太平洋保险北京分公司与朗络电子商务公司合作在国内推出首家专业网络保险交易类网站网险,真正实现了网上投保、至今该网站上已经推出了包括个人和团体保险两大类三十余个业务品种。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以网站平台为基础的网络保险发展框架,3家中资保险公司有26家开通网站,4家外资保险公司包括分公司、代表处)开通中文网站的有28家,总共开通网站的公司有54家,开通比例占全部公司的75。

综合来看,我国目前网络保险业务的开展可以分为两大类模式: 一是保险公司利用自己开发的网站来推广产品和服务,例如平安保险,泰康人寿,华泰保险和新华人寿等。二是由专业财经网站或综合门户网站开辟保险频道,或是独立的保险信息类网站,前者例如和讯网和网易等的保险频道,后者中的代表包括中国保险网等。

网络期货目前国内网络期货业务主要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期货经纪业务委托,投资者尚不能直接利用互联网开展期货撮合或交易业务。网络期货委托业务的基本功能是将投资者的指令传达到经纪公司、经纪公司再将指令发送到交易所的系统里进行集中交易,实质上网络期货业务的开展更类似于期货交易场地的延伸。

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分散各地的期货交易者到专业的交易场所进行集中交易的难度较大,而期货经纪公司的分布也无法完全满足日益增长的投资者的需要、因此能够足不出户,方便,快捷地进行交易委托的网络期货业务一经推出便大受投资者们的欢迎;与此同时,近年来随着企业保值,投资需求的增长,我国期货交易量也迅速扩大,期货经纪公司因此有了一定的资金积累以满足网络期货交易的软硬件投入。需求与供给两方面的因素促成了网络期货的迅猛发展。

网络存在的问题目前、网络技术,CA认证、社会征信体系,安全问题等这些曾经被视为困扰网络金融在中国发展的旧问题依然没有得到突破。此外,监管制度,法律,科技人才和效益状况等方面问题,也在不停地困扰着网络金融的发展。

安全保障问题CCA2005网上银行行为调查报告表明:交易安全是用户最关心的问题。网络金融的安全保障问题,就是指金融尤其是与交易有关的信息流能否通过互联网进行安全传输的问题。因此网络金融的安全性标准应该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信息的保密性以及信息的不可否认性。由于网络金融业务涉及的环节众多,因此仅就技术层面而言、其运作中必然存在着大量的安全隐患。

由于网络安全问题始终未能得到很好的,完全的解决,利用互联网犯罪的案例日益增多。我国就发生过多起证券交易系统被侵入,犯罪分子盗卖盗买他人股票,挪用盗取他人股票账户资金的恶性计算机犯罪。而且目前尚没有针对网络金融安全的正式法规出台,网络金融的风险难以确定。通常做法是网络金融业务提供商要求用户自担风险,这显然不利于网络金融的推广。

但是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其实技术上的安全隐患并不足为虑,因为这些漏洞终究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来解决;但是心理上的忧虑,则超出了技术手段所能解决的能力范围。因此未来网络金融面临的最大安全保障问题不一定是技术上的漏洞,而可能是社会公众对网络金融安全的恐慌心态。外部环境尚未成熟传统金融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与此相对应、网络金融则是为网络经济电子商务)提供支持。目前网络经济市场呈现出需求不足,交易规模小,效益差等特点、这也就决定了网络金融发展的外部环境尚不成熟。

互联网具有充分开放,管理松散和不设防护等特点、网上交易,支付的双方互不见面,交易的真实性不容易考察和验证、同时我国的信用体系发育程度低,因此基于网络支付的信用结算交易方式推广较慢,电子商务活动还有很多现金交易等较原始支付清算方式的身影。在网络经济中、获取信息的速度和对信息的优化配置将成为决定网络金融效率的一个重要方面,但目前网络金融业务提供商的系统各自为政,有关信息资源不能共享、网络化的整体优势无法体现。

在当前的市场条件下,我国的网络金融业务还只是业务手段的一种创新,距离真正网络金融时代的差距还很大。虽然从理论上讲,网络金融业务可以降低客户与提供商双方的交易成本以及金融企业的营运成本,但目前由于传统业务方式与网络金融业务方式并存,特别是客户规模以及交易规模尚不够大,因此实际上是增加了成本,特别是网络金融业务提供商的软硬件投入成本和相应的管理成本。

当前国内客户对网络金融所涉及的各项交易活动普遍存在着困惑和疑虑,社会公众从心理上接受并真正掌握网络金融这一新生事物还需要一个过程。网络金融业务的发展不仅需要网络终端设备的普及,还需要参与者对电子商务及网络技术的熟练掌握和运用,而这些方面我国都存在相当的差距。前面提到过,大多数消费者目前过多地考虑了网络金融安全问题,却没有意识到网络金融业务可以方便地支付或转移资金,节约交易成本和自由管理个人账户等好处。而且中国的传统非常重视在交易中发生的个人接触,通常认为金融机构职员提供的真实服务是当前金融交易中的一个必备要素,因此网络金融这种非接触式的服务形式在推广中遇到的阻力较大。

统一标准问题网络金融立足于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因此就摆脱不了信息网络技术的固有缺陷标准很难统一、这反映在网络金融业务中就表现为、整个金融业的网络建设缺乏整体规划,使用的软,硬件缺乏统一的标准,也没有完整,综合的网上信息系统。目前我国各金融机构的电子化建设基本上是各自为政,互不兼容、具体的网络金融业务也无明确的操作规程。统一标准的缺乏,严重制约着网络金融自身的发展。

统一标准问题在认证系统中表现的最为突出。网上认证系统是网络金融业务中支付清算的重要依据,但目前即使是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CA)颁发的电子证书仍然存在各自为政,交叉混乱的缺陷,身份认证系统不完善不统一、认证作用只是保证一对一的网络交易的安全可信,而不能保证多家统一联网交易的便利。例如在支付安全系统方面,招商银行网上交易中的货币支付是通过一网通网络支付系统实现的,该支付系统采用 技术双重安全机制;中国建设银行采用给客户发放认证卡的方式;中国银行在个人支付方面采用E协议进行安全控制,而在对企业认证方面则采用协议。由此可以看出、各金融机构之间使用的安全协议各不相同、既造成劳动的重复低效以及人力物力的浪费、也影响网络金融的服务效率。

我国关于网络金融的立法相对滞后,网络金融业务适用的规则少之又少,风险暴露后所涉及的责任认定,承担等问题,常常因无法可依而难以解决。而立法上的缺陷也给网络金融业务的监管带来了困难。长期缺乏制度上的约束和引导,网络金融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不甚和谐的地方、法律制度问题目前已经成为了网络金融发展中的瓶颈。

加强网络金融发展对策建议加强技术开发,保障网络金融安全先进的技术是安全的根本保障,因此必须加强信息技术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加大对适合我国网络金融系统安全需要的核心技术的开发力度;完善金融机构的内部网络建设,并在内部网络和互联网之间设置可靠的安全屏障。同时,各网络金融业务提供商应对其客户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树立客户网上金融的风险防范意识,使客户能够掌握正确网络金融业务的操作方法,并对网络金融业务的风险有明确的认识。

加强宣传和营销、推广网络金融业务熟悉程度是网络金融发展中的一个关键因素,因此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各类网络金融业务的宣传,从基本概念到实际操作步骤都应在潜在的客户中进行普及。只有让消费者真正了解了网络金融、才能够打消顾虑,体会到网络金融的优越性,从而激发对网络金融的潜在需求,促进网络金融的发展。

加强机构间的交流、统一网络金融业务标准金融机构的网络化建设要能继承各金融机构的既有资源并制定统一标准,保证网络金融业务的长远发展。信息技术企业在为金融机构开发新的软硬件时必须考虑到对现有各种资源的影响、要保证现有资源的利用和现行网络的正常运转;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制定网络金融的统一标准,确保硬件,软件,通信协议的兼容性,保证网络金融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加快网络金融立法工作,强化网络金融监管应根据国内具体情况并借鉴国外经验、以及结合未来的发展趋势,制定切实,科学,可行的网络金融法规,对经营范围,经营程序,经营标准,经营比例等制定具有可行性的规定,并对违规,违法经营以及计算机犯罪,危害网络安全等行为制订出合适的罚则。另外考虑到电子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金融的相关立法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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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狄卫平 梁洪泽,网络金融研究,《金融研究》,2000年月

[3] 王维安,网络金融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002

[4] 舒志军,全球网络金融超市的崛起,国际金融研究,200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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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络银行面临的新风险

—方面,传统银行面临的风险,如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等,在网络银行的经营中依然存在。另一方面,网络银行改变了传统银行业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更多的风险种类。根据网络银行的构成及运行方式,从技术和业务的角度分析,网络银行面临的这些新的风险可分为两类:基于网络信息技术导致的技术风险和基于网络金融业务特征导致的业务风险。

(一)网络银行的技术风险

网络金融是基于全球电子信息系统基础上运行的金融服务形态,因此,全球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性和管理性安全成为网络银行最为重要的系统风险。这些技术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

1.技术选择风险。网络金融业务的开展必须选择一种成熟的技术解决方案来支撑。在技术选择上存在着技术选择失误的风险。这种风险既来自于选择的技术系统与客户终端软件的兼容性差导致的信息传输中断或速度降低的可能,也来自于选择了被技术变革所淘汰的技术方案,造成技术相对落后、网络过时的状况,导致巨大的技术和商业机会的损失。

2.系统安全风险。网络金融的业务及大量风险控制工作均是由电脑程序和软件系统完成,所以,电子信息系统的技术性和管理性安全就成为网络金融运行的最为重要的技术风险。虽然网络银行都设计有多层安全系统,并不断出现新的、安全性的技术及方案,以保护虚拟金融柜台的平稳运行,但是网络银行的安全系统仍然是网络银行服务业务中最为薄弱的环节。这种风险既来自计算机系统停机、磁盘列阵破坏等不确定因素,也来自网络外部的数字攻击,以及计算机病毒破坏等因素。根据对发达国家不同行业的调查,系统停机对金融业造成的损失最大。网上黑客的袭击范围不断增大,手段日益翻新,攻击活动能量正以每年10倍的速度增长,其可利用网上的任何漏洞和缺陷非法进入主机、窃取信息、发送假冒电子邮件等。计算机网络病毒则可通过网络进行扩散与传染,传播速度是单机的几十倍,一旦某个程序被感染,则整台机器、整个网络也很快被感染,破坏力极大。系统安全风险不仅会扰乱或中断提供正常的服务,给银行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而且影响网络银行的形象和客户对网络银行的信任水平。

3.外部技术支持风险。由于网络技术的高度知识化和专业化,或出于降低营运成本的考虑,网络银行往往要依赖外部市场的服务支持来解决内部的技术或管理难题。这种做法适应了网络银行发展的要求,但由于外部技术支持者可能不具备满足网络银行要求的足够能力而无法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二)网络银行的业务风险

网络银行基于虚拟金融服务品种形成的业务风险主要包括操作风险、市场信号风险和法律风险。

1.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系统可靠性、稳定性和安全性的重大缺陷导致的潜在损失的可能性。这类风险可能来自于网络银行安全系统和其产品的设计缺陷及操作失误,也可能来自于网络银行客户的疏忽,商业银行职员在业务上的误操作,也可能导致网络银行严重的业务风险。操作风险主要涉及网络银行账户的授权使用、网络银行的风险管理系统、网络银行与客户间的信息交流、真假电子货币的识别等领域。例如,网络银行改变了传统的以图章为支付指令的结算手段,采用数字签名方式对支付指令的有效性进行确认。由于网络的“虚拟性”,数字签名的可靠性完全取决于银行安全控制系统的严密与否。

2.市场信号风险。信息的非对称性可能导致网络银行面临不利选择和道德风险,这一风险被称为市场信号风险。由于网络银行无法在网上鉴别客户的风险水平而处于不利的选择地位,网上客户可能利用他们的隐蔽信息和隐蔽行动做出对自己有利但损害网络银行利益的决策等。另外,在虚拟的金融市场上,网上客户不了解每家银行提供的服务质量究竟是高是低,多数客户会按照他们对网络银行提供服务的平均质量来确定预期购买价格。结果,高质量的网络银行反而可能被低质量的网络银行排挤出网上市场。

3.法律风险。网络银行的法律风险源于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规章和制度,以及在网上交易中有关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多不清晰,缺乏相应的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则及试行条例。网络银行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政府尚未有配套、完备的法律、法规与之相适应,金融立法框架主要基于传统金融业务,使银行在开展业务时无法可依。即使各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网络是跨越国界的,各国之间有关金融交易的法律、法规存在差异,在网络银行的跨国交易业务中,难免产生国与国之间法律问题上的冲突。目前国际上尚未就网络银行涉及的法律问题达成共同协议,也没有—个仲裁机构,客户与网络银行很容易陷入法律纠纷之中。因此,利用网络提供或接受金融服务,签订经济合同就会面临在有关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相当大的法律风险,容易陷入不应有的纠纷之中,结果是使交易者面对着关于交易行为及其结果的更大的不确定性,增大了网络金融的交易费用,甚至影响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

二、网络银行的监管

通过以上对网络银行面临的诸多崭新风险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网络银行的发展将银行业的监管提升到更高的难度,网络银行的风险监管与控制更趋复杂化。笔者认为,要有效控制网络银行带来的新风险,必须针对各种风险的特征建立起国家、行业、企业三层次的网络银行监管系统,互相支持,互为补充,达到对风险强有力的预测、控制、化解的作用。

(一)国家层面的网络银行风险控制

国家层面的网络银行风险控制,具体是指在宏观层次上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旨在为网络银行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平台。具体来说:

1.大力发展先进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目前我国在金融电子化业务中使用的计算机、路由器等软、硬件系统大部分由国外引进,而且信息技术相对落后,因此增大了我国网络银行发展的安全风险和技术选择风险。因此,应大力发展我国先进的信息技术,提高计算机系统的关键技术水平,在硬件设备方面迅速缩/j、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提高关键设备的安全防御能力。

2.加强防范和控制网络银行风险的制度建设。我国目前已初步制定关于网上证券交易、计算机使用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法规,但还远不能适应网络发展的要求。应借鉴外国经验,在网络金融发展的初期及时制定和颁布有关法律法规,如在电子交易合法性、电子商务的安全保密、禁止利用计算机犯罪等方面加紧立法,修改(合同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条文中不适合网络金融发展的部分。另外,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减少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规范发展的制度保障。没有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人们就会减少经济行为的确定性预期,网络金融业务的虚拟性会使这种不确定性预期得到强化,不利于网络金融的正常发展,也会增**律调节的障碍和成本。

3.加强网络银行风险控制的国际协调与合作。网络金融业务环境的开放性、交易信息传递的快捷性强化了国际金融风险的传染性。对网络银行的监管需要不同国家金融监管当局的密切合作和配合,形成全球范围内的网络银行监管体系。对网络银行的监管包括对借用网络银行方式进行非法避税、洗黑钱等行为的监管;对利用网络银行方式进行跨国走私、非法贩卖军火武器及贩卖等活动进行监管;对利用网络银行方非法攻击其他国家网络银行的电脑黑客网站,以及其他国际犯罪活动进行监管;对利用网络银行方式传输不利于本民族文化和伦理道德观念的信息进行监管等等。

(二)行业层面的网络银行风险挫制

行业层次即在中观层次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主要是中央银行对网络银行的各种风险进行监控。具体来讲:

1.及时调整和转变传统的监管思路和监管理念。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网络银行的诞生对中央银行传统监管方式带来的挑战:其一,网络银行的发展打破了传统的金融区域界限和行业界限,使得金融业务综合化发展的趋势不断加强。其二,网络的无界性使一项金融业务的开通将迅速普及到一家银行的各个分支机构(网络终端),这将宣告传统监管方式下金融业务的市场准人实行分区域、按行业逐一严格审批的传统监管方式成为历史,金融监管部门面临的将是金融业务“一通百通”的局面。

2.严格网络银行的市场准入。现阶段,在审批过程中应把握:(1)严格制度建设。网络银行的公示、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和系统设计等制度性安排,必须严格审批。但对网络银行的硬件设施配备、技术投入、人员配置不宜干预过多,应当给银行以适当的弹性空间使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筹划投资,避免因行政干预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2)重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网络银行的设立或新业务的开展,必须具备完善的风险识别、鉴定、管理、风险弥补和处置方案、计划。

(三)企业层面的网络银行风险控制

企业层面的网络银行风险控制是指各网络银行在各自经营活动中对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1.透彻研究国家的法律法规,必须强化内部监控,防范违规行为和电脑犯罪,避免因法律的不确定性带来的法律风险。

2.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对网络银行技术方案进行科学缜密的论证,以避免出现大的技术选择错误。

3.在经营过程中对网上金融消费者进行跟踪和信用登记,尽量避免与信用等级低的客户发生业务关系,降低信用风险。

4.在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信誉至上的准则办事,树立良好的银行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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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个人金融服务网络银行,制约因素

一网络银行的个人金融服务概述

入世以来,金融业与国际接轨使得国内银行面临严峻的挑战,国内外的银行竞争不仅局限于传统领域,而很大程度上体现在网络银行这一业务领域上。网络银行又称在线银行,是网络经济下传统商业银行与电子商务结合的模式,现有传统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银行。它是以商业银行的计算机为主体,以银行自建的通信网络或公共网络为传播媒介,以单位或个人计算机为操作终端的“三位一体”的新兴银行。

随着国民个人收入水平和家庭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个人对理财的需求不断深入,形式趋向多元化。个人金融服务就是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按客户划分市场,对居民和个人家庭提供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总称。网络银行提供个人金融服务主要是网络支付服务和网上增值服务。网络支付服务是网络银行基于BtoC商务模式下提供给个人支付网上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方式。这一业务构成BtoC电子商务的核心服务项目。网上增值服务主要是提供给个人的账户信息查询、投资咨询、股票分析、开户、理财、转账、贷款、保险以及通过经济人购买各种金融产品等服务。

二网络银行下个人金融服务的特点分析

1.便利性的多元服务分析

个人或家庭从传统商业银行的金融服务下进入了网络世界的金融服务,便利性是网络银行提高自身竞争力的一大关键点。首先,个人用户可以不再受银行营业时间和营业网点的限制,24小时实现网上个人账户的查询、挂失,改密码、消费贷款、理财等多种业务。其次实现了任意时间下在线支付网上购物、订票、缴费和证券买卖等业务。如招商银行提供的个人银行大众版本中就提供了一卡通理财、存折理财、信用卡理财、网上支付卡的申请和理财、一卡通缴费、存折缴费、国债投资和消费者贷款等业务;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个人金融服务则包含了个人储蓄业务、个人消费和住房贷款业务、个人外汇业务、个人中间业务、个人电子银行以及个人理财等。这些多元服务的提供可以使客户足不出户完成所需的个人金融服务。

2.引导性的客户定位分析

近两年,我国的国民人均收入不断增加,银行利率的连续调整,股市的火爆,商品房价的政策控制等多方面都加深了个人或家庭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在详细了解自己的目标用户群的偏好、行为模式下结合自己网站的主题,实现清晰的网页和内容引导。改变过去同一化、大众化的服务方式,达到高层次化、专门化的金融服务水平。传统的一些商业银行对客户进行分层,主要是根据持有可投资性资产的数额进行分类。而网络银行则主要是根据个人客户所需的理财功能的多少对个人客户进行分层。进入招商银行的主页下可以清晰的看到个人网上银行业务内容的链接,进入个人银行业务网页后,客户层次分类清晰的显现。个人银行专业版、个人银行大众版、银证通/银基通、财富财户专业版。个人客户可以根据每一种网上银行服务的系统介绍、功能介绍、功能演示、申请指南、操作指导、常见问题解答来了解和确定自己所需网络的个人银行业务。

3.资讯性的内容认知分析

我国正处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过程中,新旧体制的交替,充满着种种的不确定性。网上个人金融服务是金融行业发展出现不久的衍生品,目前我国个人客户对其相关知识的认知和普及率还是十分低下。银行在网络上实行个人金融服务就特别注重内容认知这个环节。内容认知主要包含了各种个人金融业务的认知、操作步骤的认知、安全认知等。在招商银行的网上个人银行的主页上,可以看到一网通、移动数字证书、专业版转账汇款等各种业务的内容介绍;也可以看到各种业务之间区别的内容介绍;同时可以点击安全说明,了解实现网络个人银行业务所面临的一些安全性问题。通过这些内容的介绍,功能介绍、演示,能够是个人很快掌握相关的个人网上金融业务的实现和运作。

三发展网络银行下个人金融服务的制约因素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十九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报告分析,截至2007年1月我国上网用户总数达到13700万,其中15%的网民平时会在网上购物;透过网上进行股票或基金买卖的比例有14%;而其它理财等服务为5.8%,还不超过6%。这一系列数据可以看出网络银行发展个人金融服务形式还比较单一,存在很大的上涨空间,因此需要大力发展网络银行中个人金融服务。但是在发展的同时,必须面对以下所分析的制约因素。

1.个人的文化观念相对落后

首先从中国国民分析来看,大部分人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对财富的认识还主要是积累现金和储蓄,投资理财的概念还没有转变。其次能够实现网上的个人金融业务的个人,基本要求就是必须配备电脑和文化素质较高。对于家中没有电脑和文化素质较低的个人则现目前无法实现个人的网上金融业务,但是这一部分家庭在整个国民家庭中却占有绝大多数。进一步分析,即便是家中配备电脑,文化素质较高,能很快熟悉网络个人金融服务的家庭很多也不愿意参与网上的个人金融服务。因为他们还存有顾虑,交易是否安全,帐号、密码是否容易被泄露,有多大的风险等等一系列安全和法律问题。

2.商业银行的宣传意识相对落后

一方面当前我国的银行主要是从完善功能和技术领先的角度投入了网络银行的个人金融服务,对于个人金融服务这个潜在的市场的需求了解甚少,而且潜在的需求转化为现实的个人需求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另一方面个人金融业务的开展与信用体系的完善密不可分,我国目前的信用体系发展缓慢,个人征信体系尚未建立,因此网上按揭等业务的开展也无从谈起;另外银行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开展个人金融服务业务投入大,成本高,业务规模小,总体看得不偿失。这一系列的问题最终使得银行不愿意过多的投资开展网络开展个人金融服务业务,更不愿意冒风险对此业务进行大量的宣传和推广。只是为了保持该银行的核心竞争优势,搭建了这一平台。

3.网络市场环境不完善,信用机制不健全

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制度在西方国家已有150年的历史,而我国才进行试点。我国的信用体系发育程度低,许多客户不愿意采用信用结算交易方式,而是以现金交易、汇款等方式进行。网络具有充分开放、管理松散和不设防护等特点,因此交易的真实性不容易考察和验证,对社会信用的高要求迫使我国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以支持网络银行的个人金融业务尽快健康的开展。其次,在网络经济中,获取信息的速度和对信息的优化配置将成为银行信用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商业银行网上支付系统各自为政,个人客户资信零散不全,有关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其整体优势没有显现出来。第三,税务等与电子支付相关部门的网络化水平未能与银行网络化配套,制约了网络银行的个人业务的开展。

4.政府法律、法规制定落后

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带来了网络银行下的金融法律、法规建全的新课题。网上银行的个人金融服务开展诱发新的网络犯罪,个人与银行之间的各种风险加大,因此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管理,保障个人与银行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现阶段我国网络银行执行的是在2001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这一办法的实施,对规范和引导我国网上银行业务健康发展,有效防范银行业务的经营风险和保护个人客户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许多细节与技术问题上仍无明确规定。目前网络银行多采用协议形势,与个人客户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出现问题通过仲裁解决。然而一旦问题出现,又涉及责任认定、仲裁结果的执行等。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使得问题难以得到真正有效的解决。

5.具备网络技术和金融知识的人才缺乏

网络银行是金融业与高科技行业完美结合的产物,因此网络银行个人金融业务是否能够快速提高是决定网络银行能否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必须具有一批既掌握网络高科技知识,又精通金融业务知识的复合型的专业人才。通过他们实现网上银行系统与传统的后台业务系统之间的无缝连接,从而提高我国网络银行的个人金融业务的整体应用水平。但是我国现目前的教育体制下培养的是在各自领域下的专业人才,同时具备计算机技术和金融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几乎是空白。更进一步的是我国面临外资银行激烈的人才竞争。

四、我国网络银行下个人金融服务的前景

与国外银行比较,国内银行最薄弱的环节就是个人金融业务方面,主要停留在作为消费节余的存取款范围,理财、支付、信贷等个人金融服务市场占有率极低,而对方在理财、支付、信贷和信用资料积累有着相当丰富的经验,进驻我国后,势必会抢去这一业务大量的市场份额。因此我国银行必须转变观念和经营模式,树立以个人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下,锁定更多自己的目标客户群体,同时根据客户的需求确定自己的业务方向不断完善和发展个人网上金融服务,在面对国外银行的竞争和自身发展的环境中,独占鳌头,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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