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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模式论文8篇

时间:2022-08-06 17:51:36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经营模式论文,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经营模式论文

篇1

这组数字中,可以看出以下三点:一是随着住房销售面积的下降、竣工面积的增加,房地产商手上持有住房越来越多;二是尽管住房销售面积下降,但住房销售总金额减少不多,也就说明国内房价仍然在上升;三是上述数字也透露出,目前房地产市场不少方面没有什么变化,如粗放式经营模式没有改变、暴利型的利润水平没有改变、也没有从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转型等,尽管住房销售下降,但房价没有下降。

如果房地产开发商不维持房地产暴利的模式,把房价调整到自住性消费者有支付能力的价格水平上,或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与购买对象重新定位,那么国内房地产市场很快就会掀起新一轮发展与繁荣。

其次,由于房地产的价格还在上涨,从而使得国内房价水平仍然维持在暴利的水平上。无论是一线城市还是二、三线城市,甚至三、四线城市,以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与当地的房价水平来说,基本上没有多少地方的居民会认为当地房价是便宜的。国内房价过高是不争的事实。对于这个问题,政府只要对市场做一个最为简单的调查就一目了然。

前几天,论文答辩,一位名牌大学的教授就问我,北京的房价,他什么时候可购买得起?我就告诉他,如果政府现行的政策不改变,能够维持下去,应该不会太长的时间了。试想,北京一所名牌大学的经济学教授,其收入水平在北京也应该是中上,但是凭他的收入水平在北京根本无能力购买一处中位价格水平的住房。在这种情况下,北京市的其他居民对城市房价更是无可奈何。北京的房价高于不少发达国家早就是不争的事实。

在这样全国房价一片高企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要救市房地产不就是认为是要把房地产的价格维持在比目前更高的房价水平上吗?政府要维持高房价水平,到底想维持什么?

从最近披露出来的一些贪污大案要案来看,大多与房地产业紧密关联。比如重庆的规划贪污案、浙江绍兴贪污案、北京的案等,个个都是通过房地产土地转让、城市规划等大量地攫取社会财富及国家财富。这说明了房地产业所牵动的利益关系太大。相应的当事人不仅可以通过非法的方式攫取巨大的国家及民众利益,也可以通过合法及制度化的方式来攫取国家及民众的利益。而在当前房价高企的情况下,政府救市房地产就是希望房地产寻租空间的制度化。

有人说,房地产为什么要救?是因为依靠房地产可以拉动四五十个行业的发展,拉动居民的需求,特别是还有人说房地产是扩大内需或居民消费的一个增长点。其实,这里有几个问题要来思考。

一是房地产需求是居民消费吗?其实,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分类,房地产购买从来就不算作居民消费而是算作居民投资。如果房地产购买是居民投资,那么依靠房地产发展来拉动内需又有多少关联呢?正因为,在国家统计局那里,居民购买住房是投资,因此,房价攀升不要计算到居民消费的通货膨胀指数中,居民居住类消费所占整个消费比重也很小(如居住类比重中国只有13%,美国则在42%以上)。而通货膨胀指数则是政府货币政策核心指数所在。

二是假定房地产购买是居民消费,是可以扩大居民的内需的,并通过这种内需扩大来带动几十个行业的发展。但是,这里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这种内需扩大是建立在绝大多数居民有支付能力的价格水平上。但是,在目前的房价水平上,国内绝大多数居民都没有支付能力进入,因此,内需的扩大也只能是一句空话。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房地产销售出现严重下降,房地产开发商手中持有的住房太多,这不仅影响到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也影响相应产业衰退。如果不救市,中国经济将面临着下行的巨大风险。但是这种比较的依据是2007年。这种比较依据何在?

如果2007年是一个房地产泡沫较大的年份,那么2008年房地产开始走向正常运行。因为,2008年住房销售下行仅相对2007年而言,如果与2006年、2005年的房地产销售相比不仅没有下降,反之增长的幅度不小。即便假定2007年房地产增长速度没有太多的泡沫成分,我们也要问:这样的增长是否可以持续?2008年是否具有同样发展的条件?如果没有相应的条件,我们还要让2008年房地产达到2007年增长水平,恐怕是不容易的事情。

2007年房地产市场的火暴,不仅让房地产市场赚得盆满钵满,而且使房地产相关的产业也出现前所未有的繁荣。但是,2008年房地产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比如说,房地产市场政策、金融市场环境、房地产购买住房的对象、居民住房消费观念等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如果房地产开发商仍然以2007年的房价水平、地方政府以过去居民的购买观念,希望让居民进入房地产市场,这是不可能的。

篇2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银行;硅谷银行;创业投资;商业银行

科技银行主要是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在美国,科技银行又被称为风险银行,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往往伴随高风险,同时科技银行主要为风险投资和它的投资对象-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较之一般的商业银行,科技银行具有下列较为明显的特点:(1)专业性。通常科技银行贷款的主要客户为当地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科研单位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等,旨在为技术引进或者研发、新产品试验以及推广等与科技创新有关的活动提供服务;(2)政策性。因为科技银行具有特殊的地位和目的,它往往享有一定的政策特权,例如科技银行可以放宽贷款条件,创新利率收益方式等等。在规定业务范围内,科技银行可以专门针对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创新抵押担保模式;(3)商业性。尽管科技银行具有政策银行的相关特性,但由于其商业化经营模式使其更接近于普通意义的商业银行,仍然是把盈利目标摆在很高位置。科技银行一般有着和高风险相匹配的高收益经营模式,并且力图使这种收益稳定而可控。从国外的经验来看,这种兼具专业性、政策性以及商业性的科技银行,将成为破解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困境的密钥。[1]

一、科技银行是商业银行对其传统经营模式进行重大创新的结果

美国高科技发展水平处于全球领先地位,这要归功于其独有的融资体系。1993年,就在硅谷高科技产业兴起之际,当时在硅谷开设的商业银行虽有350家之多,其中就有美洲银行、花旗银行、摩根大通等的分支机构。但这些大商业银行主要服务对象多为大企业,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则无暇顾及。因此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得不依赖风险投资获得融资。而对于风险投资的核心业务主要为投资而非金融,因此其作用受到很大的局限,通常表现在创业企业贷款融资的困难,也表现为风险投资机构本身再融资面临的困难,特别是那种以公司制注册的风险投资机构。硅谷银行当时的决策者正是认识到风险投资的局限,同时又洞悉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融资市场的空白,决定区别于大型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把目标客户定在那些新创的、同时发展速度较快、但被其它商业银行认为风险太大而不愿贷款的中小企业身上。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制度创新,终于成功创建以支持创业创新为业务主体的新型金融产品-科技金融,并据此产生全球首家商业化运作的科技银行。因此,硅谷银行创立的科技银行经营模式是对其传统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一次重大创新。它具有以下特点:

(一)一举冲破债权投资和股权投资之间的限制

对于债权投资,科技银行主要通过客户的企业基金提取部分资金。虽然创业企业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债券或者股票的销售,但科技银行会从客户的企业基金中提取部分资金作为未来的创业资本,从而减少募集资金金额及募集所需费用。而后科技银行将资金以借贷的形式重新投入创业企业。如果采用股权投资,科技银行与创业企业签订相关协议,收取股权或认股权证的方式以便在退出中获利。美国的科技银行在投资中通常混合使用两种方法:一方面将资金借入创业企业,获得高于市场借贷的利率,另一方面与创业企业达成协议,得到企业部分股权或认股权证,从而提高收益,同时减少风险。

(二)进一步模糊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之间的界限

“直接”投资是指科技银行将资金直接投资到创业企业,途中不经过风险投资基金;在产生回报以后,由创业企业直接交给科技银行。“间接”投资是指科技银行将资金投入风险投资基金,由风险投资基金进行投资,同时由风险投资基金回报给科技银行,其中创业企业不会和科技银行有投资方面的联系(不包括科技银行对投资的创业企业开展投资以外的银行业务)。和风险投资基金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始终是科技银行最重要的策略之一。科技银行同时为风险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企业和风险投资基金提供直接的金融服务,通常它会将营业网点设在风险投资基金附近。[2]

二、科技银行经营模式解析

从运营特征以及服务领域而言,风险银行能够全面体现科技银行的特点:不同于普通的商业银行,一是贷款对象不同;二是贷款原则不同:商业银行主要按照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这几个原则发放贷款,而一般科技银行通过风险投资构建自身的风险管理架构。科技银行又与风险投资不同,风险投资通常以股权方式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企业的经营以及管理,并通过企业上市等途径退出。科技银行主要通过债权的方式参与企业经营,从企业利用风险投资再融资和第三方机构的投资获得偿还。最后,在监管方面,科技银行需要接受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管,需要满足《巴塞尔协议Ⅱ》中关于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而监管机构对风险投资的监管相对不多。总的来说,科技银行的经营模式具有以下特征:

(一)主要为创业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科技银行通常给与的金融支持方式主要包括贷款融资或者直接投资方式。其中的贷款融资,科技银行明确将其市场定位为处于创业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贷款。一般只考虑对处于成长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融资,一旦企业发展到成熟期,科技银行就决定退出。科技银行通常是在风险投资进入之后才会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当风险投资完成首轮或第二轮投资,然后科技银行开始跟进,对那些需要融资的中小企业进行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一旦获得风险投资以及第三方机构的股权再融资,意味着科技银行的贷款终于能够得到偿还。科技银行贷款利率通常比市场利率要高出2-3%,有的甚至高达5%。对于直接投资来说,科技银行进行直接投资涉及两种方式:第一种为直接参与方式,通过参与风险投资参与投资的创业企业,成为企业参股股东或合伙人,但其持股比例一般低于风险投资持有比例;第二种为间接参与方式,也就是所谓的基金中的基金,科技银行通过风险投资基金,再由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于企业。

(二)具有较为独特的风险管理制度

因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在研发过程中的创新有着不确定性,在研发产品还未商业成功之前,通常商业银行难以评估企业科技成果的相关价值以及企业潜在的经营风险,银企间这种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始终是困扰高科技融资的症结所在。在这方面,科技银行通常有其独特的风险管理方法:(1)通过风险投资对企业进行持续风险监控。通常科技银行只向已经获得风险投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贷款。科技银行利用风险投资筛选客户,从而避免了授信前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另外,由于风险投资通常会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科技银行间接地利用风险投资对贷款进行例行管理,从而有效地减少了风险;(2)仅参与熟悉的相关领域。科技银行的绝大部分员工都有高科技领域的背景或工作经验,同时在该行业拥有广泛的人脉,从而使得科技银行专业化优势更加突出;(3)重点关注贷款企业当前的现金流。处于初创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通常盈利不多甚至亏损,同时缺少可以抵押的物品。科技银行通常不太关注企业的盈利水平,但十分关注企业当前的现金流状况,通常要求贷款企业以及投资的风险投资基金必须在科技银行开户,以此加强对风险投资和中小企业现金流的监控。同时也会要求企业在银行账户中必须留有规定数量的现金,以防范风险;(4)签订债务第一受偿顺序条款。通常科技银行要求企业在贷款合同中需要签订债务第一受偿顺序条款。这样即使企业破产清算也可以将信贷损失减少到最低,从而在最大程度上维护科技银行的自身利益。[3]

三、科技银行是破解我国当前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密钥

我国现行的金融体制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融资需求,存在着突出的结构性矛盾。科技型中小企业从出生到成熟,每个发展阶段都存在不同特点的资金需求。尤其是进入创业后期和成长期阶段的企业,资金需求快速增长,资金压力空前加大。创业者们虽然真实地看到未来的发展前景,需要依靠大量的外源性资金支持。虽然有风险投资基金可以进入,但是有些企业的创业者们却产生顾虑,由于引入外来投资使股权稀释,从而失去企业控制权,造成企业发展背离创业者的初衷,因此不愿意希望过多权益资本介入,更希望引入商业银行提供的信贷资金。但在这些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很多企业的研发成果还处于刚投放市场阶段,企业当前的市场占有率、利润率及资产方面都很小,难以达到商业银行的贷款要求。科技型中小企业这种高增长、高盈利以及高风险的突出特点与商业银行的经营准则之间有着结构性矛盾,造成债权性资金不能大量进入处在这一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由于技术发展迅猛,产品更新换代快,缺乏资金,从而使一些处于创业后期或者成长期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样面临成长瓶颈问题。科技银行的经营模式,与目前在各地高新技术开发区内设立的那些科技支行不同,是专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机制创新的,具有专业化业务的区域性商业银行,它利用创新金融工具和国家的政策支持,通过债权与股权相结合的运行模式等在内的机制创新,从而使科技银行创立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相应资产结构,形成适应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特点和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原则的新管理制度。我国科技银行选择经营模式,既不能参照政策性银行的老路,应该以市场机制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也不能局限于现有商业银行的经营机制和业务模式,要进行制度创新:(1)应该以民间投资为主,结合市场主体进行股权设计,当地政府投入要以引导为主;(2)进行机制创新,对成长期阶段的企业进行贷款的同时允许部分实行债转股,使科技银行在承担风险的同时可以分享企业快速成长产生的价值增长机会。政府可以在一定条件下给与科技银行财政支持、税收优惠或者风险补偿,引导科技银行开展一些高风险项目;(3)进行制度设计,从经营体制、业务内容、担保方式以及盈利模式的设计上都应该保证专业性、盈利性以及风险可控性,包括聘请行业科技和经济专家为企业把握方向、与风险投资、担保机构进行紧密合作等。(4)应该主要集中于高科技园区内进行运作,因为这样科技银行能充分了解当地高科技园区内的企业,减少信息不对称。(5)建立一支既懂科技又懂银行业务的专业化科技金融人才队伍。目前科技银行相关经营理念已经得到我国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投资机构的认同。[4]

四、我国促进科技银行经营模式的主要障碍

针对我国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困境,许多专家希望成立科技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支持,通过在部分有条件的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进行试点,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引进、研发以及新产品推广等与科技创新紧密相关的业务提供服务。那么,科技银行经营模式能否得到复制?目前我国推行科技银行经营模式还面临许多障碍:

(一)我国的风险投资还欠发达

科技银行实际上是建立在风险投资高度发达这一基础上的,依托风险投资形成独特的风险管理体系。科技银行是20世纪90年代初由社区银行转变而来,科技银行最初的贷款对象是已经完成首轮或第二轮风险投资融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也就是说,拥有风险投资基金是获得科技银行贷款的条件之一。除了传统信贷业务以外,科技银行还投资其他项目。可见,与风险投资相伴相生恰恰是科技银行的一大特色。科技银行可充分利用风险投资基金对项目的判断能力以及投资能力。如果企业经营状况较好,还可与贷款企业商讨债转股,甚至有可能获取超额回报。[5]而我国风险投资还欠发达,在目前的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很难解决,科技银行已经承担的高风险难以得到充分的风险补偿,导致科技银行持续经营的能力难以得到保障。

(二)我国诚信机制存在缺失

我国诚信机制存在缺失,成为科技银行经营模式在中国复制的最主要障碍。在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尽管是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之一。但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往往抱怨商业银行程序多、贷款审批慢、抵押条件高、时间长,往往贷款通过批准却错过了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的良机;而商业银行却觉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存在财务状况不清晰、贷款额度难掌握、担保措施难落实等难题。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再加上科技创新成功率普遍不高,决定了对其贷款时面临风险大、成本高以及利差小三大主要障碍。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缺乏抵押担保的情况下,企业诚信机制的缺失显得极为显眼,这也是近年来科技型中小企业产生经营危机时,商业银行往往对其惜贷的主要原因。[6]

(三)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还未实施

全能银行制,尤其是银行控股公司能够提供非常全面的金融服务,实行全能银行制是确保科技银行业务得到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混业经营使得科技银行能够利用好项目的超额利润弥补差项目的损失,从而实现总体的平衡和盈利,达到既发展自身业务,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目的。如果提供贷款,不进行投资,科技银行就难以能保证盈利,很难持续经营。我国目前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系,使得科技银行无法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不同的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提供合适的融资渠道,与科技型中小企业间的密切联系无法建立。要使科技银行能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就应借鉴国外经验实行混业经营。

五、大力推进科技银行经营模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已经成为我国一项长期的国家战略。我国应该借鉴美国科技银行的发展经验,为科技型重小企业的发展提供融资服务。目前我国各地的高新技术园区普遍成立了科技支行。科技支行普遍引入贷款风险定价机制,按照企业的风险水平、筹资成本、项目管理成本以及贷款目标收益等条件,同时考虑当地市场利率水平等相关因素自行决定贷款利率,对不同企业实行差别利率。我国现行的商业银行经营体制很难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因此大力推行科技银行经营模式有着非常现实的意义。

(一)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

我国科技银行经营模式可以说是建立在风险投资不发达这一基础上的。因此很难完全照搬美国科技银行发展经验。必须通过现有的商业银行模式,实行专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科技金融业务新模式,使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依靠自主知识产权获取银行贷款。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重要无形资产之一的知识产权,如果能够用于质押贷款,或利用自有知识产权质押或者业主信用当作反担保,将在相当程度上解决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困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相关产品应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以企业知识产权作为贷款的核心质物,而且担保方式需要灵活处理;二是政府提供专项贴息以便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三是科技贷款期限与额度设计要最大程度符合企业融资需要;四是能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以及全方位金融组合产品。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部门协调、政策扶持和服务功能,进一步整合政府、银行、第三方机构等服务资源,尽力为科技银行的业务开展和金融服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科技银行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提供一定比例的贴息支持。未来科技银行应该致力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市场定位,创新科技金融产品,进一步完善服务手段,通过发展科技贷款业务,从而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问题。今后,我国政府要建立科技融资金融体系、引入贴息机制,同时启动科技融资培训工程和相关机构展开合作。[7]

(二)加快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由于我国法律法规不健全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不得不承担比大企业高得多的资金成本。信用担保体系能够解决科技银行对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管理问题。第三方担保机构利用专业化经营信息资源以及专门技术的研发,从而降低信息搜集以及处理成本,减少信用风险,使其可对以前回避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我国应进一步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从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给与更大的资金支持。此外,我国目前企业征信系统存在统计信息较窄的问题,征信系统对企业的评价结果很难得到银行的认同,因此商业银行在对中小企业进行贷款时通常并不采用征信系统的评价信息,而是单独对企业信用进行评估。这既降低中小企业信贷可获性,又提高银行和企业的额外成本。因此,加快社会征信体系的建设对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也有很重要的意义。[8]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才刚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先天的缺陷在一段时间内难以克服,应从三个方面加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与征信体系有关的法律法规。二是推动信用信息的共建共享。统一信息标准,同时加强信息管理,保证社会信用信息准确性。三是努力规范征信市场。通过政府推动,从而使征信机构由政府主导转为半官方半民间机构,同时逐步允许外资征信机构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最终使国内征信市场实现规范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三)我国科技银行业务模式可借鉴桥隧模式

美国科技银行的成功关键在于银行与风险投资的紧密关系。为降低信用风险,其客户必须是得到风险投资支持的企业。此外,科技银行会与客户签订相关协议,要求以专利权益作抵押担保。如果无法还贷,公司的专利权益将归科技银行所有;如果公司破产清算,在技术专利被拍卖后,所得资金要先归还科技银行贷款。我国银行业因为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相关限制,直接借鉴美国科技银行经营模式并不现实。但是实际上美国科技银行经营模式与我国金融行业的桥隧模式十分接近。所谓桥隧模式是在担保机构、银行和中小企业三方中引进第四方机构,包括风险投资基金或上下游企业;第四方机构事前以某种方式承诺,如果企业发生财务困难而无法按时偿付贷款本息时,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由第四方机构购买企业股权,通过为企业注入现金流,从而偿付银行贷款,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银行的贷款风险,同时规避了企业破产清算,最大可能地维持企业的潜在价值。例如当时处于初创期的杭州动漫企业-丰泽科技,因为无抵押物和现金流,很难获得银行贷款。中新力合通过引入第四方机构-红鼎创投,同时约定通过中新力合与红鼎创投进行共同担保,使丰泽科技能够向商业银行融资100万;此外,红鼎创投按照合同获得丰泽科技10%的期权份额,丰泽科技的股权质押给另一方中新力合。可见,我国科技银行经营可以参照桥隧模式。[9]

作者:陈游 单位: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李磊.科技银行:破解科企融资坚冰的密钥[J].时代金融,2012,(10).

[2]乐隐.硅谷银行模式渐行渐近[J].中国科技财富,2009,(3).

[3]徐苏江.美国科技银行的经营模式[N].上海金融报,2013-05-15.

[4]王婷.张朝晖等,建设科技银行,破解科技企业融资难题[N].中国证券报,2012-03-04.

[5]赵策.放开信贷,科技银行路漫漫[J].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2014-04-11.

[6]裘伟廷.试论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J].证券市场导报,2014,(12).

[7]科技部.科技金融合作成效显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在京启动[R].2011-07-30.

篇3

变化后的经营模式,集中体现了用工单位对岗位人才“面”的要求,这种变化的突出特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全方位参与运营代替单一岗位责任制。

针对原有实训超市注重培训学生某一特定岗位技能,学生的身份仅仅是该岗位实际工作的操作者,仅知道“点”而不懂得“面”的实际,我们将原来的食堂小超市变为实训学生的独立经营场所,把学校大超市当做供应商。小超市从学校大超市进货,进货价格按校外供应商给予的价格掌握,小超市利用小库房实现商品的存放过程。实训学生在小超市,由实训教师引领,完成对商业企业进销存全过程的实训教学。在经历了一个学期的实践后,将大小超市原来与供应商洽商进货与结算的专人负责制,调整为实习学生按对口商品(如洗漱用品类、文化用品类、饮品类、食品类等)来分工、实训学生为实习学生做助手的经营模式。每位实习学生专门负责各自管理的品类从洽商、接货、理货、销售、结算的全过程,该过程相当于在实训超市中分出了几个小超市由实习学生专人独立经营。模糊了原有的单纯岗位责任,取而代之的是实习学生和实训学生真正意义上的全方位参与商品运营。

2.学生的身份由操作者转变成经营者。

在原有实习学生与实训学生均定岗操作的基础上,确定以实习学生专人独立经营、实训学生轮岗、给实习学生当徒弟顶岗操作的经营模式。针对实习学生各自负责的品类在学校实训超市总体经营品种中所占有的比例,分别为实习学生核定经营额、商品陈列效果、与供应商沟通情况、商品差错率、收银差错率、盈亏率、服务效果评价等考核指标,让岗位工资与指标挂钩,让绩效奖与考核挂钩,实训学生跟班操作以确保实习学生经营指标的落实。变化后的运营模式,让实习学生和实训学生的身份真正由操作者转变为经营者。身份和岗位职责转变后,实习学生包括实训学生不再仅仅关心是否收银有差款、理货是否及时,而是更关心什么货品销售最旺、什么货品缺货、该组织多少,哪种货品盈利效果好,哪些货品应该做经营性的调整等作为一个经营者应当考虑的问题。

3.教师的经营与管理职能转变为管理监督职能。

实训超市一直由实训指导教师负责对外经营与内部管理。转变经营模式后,确定了以实习学生专人独立经营管理、实训学生轮岗、为实习学生当徒弟顶岗操作的经营模式。实训指导教师完全脱离具体的经营业务操作,转向指导监督学生的全方位操作与运营。教师的责任得以强化,实训指导的目标更加明确。考核学生的经营业绩、管理水平成为考核教师指导实习、实训效果的一项重要指标。实训指导教师对所有小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每一环节均进行全方位地管理跟踪与监督,成为这种尝试最重要的环节。

二、制度的更新是实现这一转变的有效保证

1.把安全当做第一要务纳入经营管理活动的制度更新。

有了安全不一定有一切,但没有了安全一切均无。安全就是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把安全当做经营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第一原则,是大家的共识。原有管理制度中,虽然对场地、设备、商品保管、商品陈列、收银要求等均有注重安全的提示,但并未形成严肃分明的安全责任制度。为此,在超市经营模式转变时,把安全经营纳入第一要务,制订了《实训超市安全管理规定》、《实训超市安全应急预案》。设立安全检查记录,坚持以预防为主、实行责任人制;坚持从日常检查入手,抓管理、抓设置、抓违章、抓常态管理、抓危机管理;坚持日常教育,培养员工和实训学生的专业化、职业化的意识和能力;坚持对所有安全责任事故零容忍。一年来的经营实践,让我们看到了在制度要求下的安全责任事故为零的好局面。

2.由考核教师转变为考核学生的制度更新。

原有制度侧重于对实训指导教师的考核,对实训学生的考核仅侧重于某项岗位工作的操作熟练程度考核。调整后的制度将实习学生的经营指标考核放在第一位,重点考核实习学生对所管辖商品的经营情况、库存控制、商品陈列、经营效益以及对实训学生的传帮带效果。对实训指导教师的考核仅限于控制把握安全运营、日常工作到位、监督指导作用如何等非量化指标。

3.学生的职责由单一操作向全方位经营转变的制度更新。

为保证小超市的经营实训顺利进行,我们在制度中强化了商品进出库登记台账制度,建立了小超市与学校大超市的结算制度及定期核销制度。从而有效保证了大小超市在运营过程中真正实现账账相符、账货相符。一学期实践探索后,确定了以实习学生专人独立经营管理、实训学生轮岗、为实习学生当徒弟顶岗操作的经营模式。在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制度及考核制度中加入了对实习学生管理商品安全、保证工作场所安全的考核以及对经营指标的考核。将实习学生的岗位职责真正从简单操作转变为全方位经营,让实习学生真正以员工身份直接参与经营,责任明确、指标到位。消除了以往实习、实训学生仅仅是操作者,实习与实训仅能解决具体岗位操作却难以懂得全方位、系统组织商品进存销并实现经营目标的实训教学弊端。制度的更新,确保学生们在学校实训超市真正的经营中,学会了与供应商沟通、合理组织货源、商品陈列与销售、经营成果核算的技巧,并逐步实现由一名学生向一名员工的转变。

4.管理细则中引入6S管理方法要求的制度更新。

篇4

1.传媒业高速发展掩盖了平面媒体传统经营模式的内在缺陷。传媒从产业属性讲,是社会信息的生产和服务者。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和社会组织结构特征,相当一段时期内,中国信息生产和加工渠道十分狭窄,社会对信息的接收处于被动状态,对信息的需求量并不旺盛。在这样的语境里,传统媒体将舆论功能当成了唯一使命,忽视甚至漠视了传媒的产业属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完善、社会结构的打散和重构、人口流动的不断增强,社会对信息对称和信息服务的要求逐步增加,都市类媒体应运而生,曾经一度弥补了市场供应不足,并迎来了持续约15年的爆发式增长。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不少媒体沉浸于成功的眩晕,却极少理性认识到本轮增长主要是其他行业从产品演化为商品的刚性商业需求,以及大众消费市场化和排浪式升级推动所致。平面媒体经营模式长期停留于“二次销售”单一路径,并未能引起足够审视,更谈不上创新求变。从平面媒体广告主要客户的行业结构变迁(商业家电通信地产汽车奢侈品)便可清晰印证上述结论。直到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对传统媒体产生颠覆性冲击时,平面媒体才开始反省内在缺陷。但积习已成,改变起来绝非一日之功。2.特殊的垄断性抑制了平面媒体经营创新自觉。与其他垄断性行业明显不同的是,传媒产业具有典型性二重属性,一方面产业集中度不高、竞争充分,另一方面又因其高度的政治属性,准入门槛一直较高。这种独特的制度设计和安排,有效占领和巩固了主流舆论阵地,但客观上减少了主流媒体壮大的机会。同时,在强调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过程中,经济效益虽然同等被强调,但往往被媒体人和考核者习惯性放弃,经营人员的地位长期式微。在产业属性长期不被突出的独特语境中,当经营遇到困难或挑战时,大家往往首先想到的是“等、靠、要”,希望从公共财政中寻求“供奶”,甚至归咎于相关管控,却极少从经营创新自觉上寻找原因和采取行动。3.商业性基因缺失导致平面媒体经营能力先天不足。一方面,部分平面媒体已告别财政供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有大量媒体的生存依然依靠政府财政或主管部门的各项明补或暗补,“恋奶情结”根深蒂固,商业性反应迟钝;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中的淘汰法则和退出机制在这一行业基本失灵。除21世纪初国家层面对报刊市场进行过一次集中清理整顿之外,整个行业的并购重组微乎其微,结果形成了“强者不强、弱者恒弱”的局面。4.新兴媒体对平面媒体经营模式形成越来越明显的外部性冲击。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对传统媒体构成了系统性影响,裂变式分野了广告投放界面。从内容渠道、产品延伸渠道到经营模式渠道,新媒体已形成明显比较优势,平面媒体的优势收窄到内容生产方面。就新媒体冲击力而言,最为关键的是对平面媒体经营模式的颠覆。同时,长期以来,平面媒体的组织架构、管理方式、决策机制,与市场化取向严重偏离,重计划轻市场,无法吸收外部优秀经营人才。所以,如果说平面媒体或电视媒体的媒介形态消亡是伪命题的话,那么,其商业模式的终结将是无法规避的大概率事件。

二、平面媒体当前经营模式创新的中观评析

虽然平面媒体的发展前景堪忧,但其在舆论引导功能和内容生产方面的集中优势,短期内尚无法被完全取代。基于对这一现实的把握,平面媒体开始在经营模式上发力创新,积极探索。这些经营创新模式主要包括:1.以南方都市报系为代表的全媒体模式。其主要特征是,依托强大的自身存量,借助与新媒体的融合增量,整合报刊、电视广播和新媒体资源,形成渠道集群优势,达到全覆盖式聚合营销目的。2.以重庆报业集团为代表的付费墙模式。通过变免费阅读为收费阅读,打破信息原创者无利可图、新媒体通过免费转发从中渔利的现实困境。这一趋向正在全行业得到显著性增强,越来越多的平面媒体已开始或正在酝酿采取这一方式。3.以南方日报报业集团为代表的报商模式。即平面媒体通过承包等形式帮助客户实现销售增长,分享增长利润。其主要方式有包销代卖产品,直接分成;借助版面宣传,提升产品销售量,从客户处获得返利;通过扩大宣传,实现产品销售增长,客户据此上调广告投放额度。4.以大众报业集团为代表的区域垄断模式。通过多种手段,对区域内主要平面媒体进行并购整合,从而达到垄断目的,形成区域性广告经营定价权和话语权。5.以《华商报》为代表的跨地域报系模式。通过报系内部“组合拳”,增强市场定价能力。6.以《武汉晚报》为代表的版面资产化模式。所谓版面资产化,就是通过提供策划、报道和服务,与商家合作共同生产商品。媒体将所投入的宣传版面,换算成虚拟的资本付出,换取合作对象对应的有偿资源。这种资源可以是实物、现金,也可以是对应的股份或相关权益。7.以《华夏时报》为代表的战略投资者进驻模式。近年来,文化传媒产业吸引了一批社会资本的兴趣。万达集团入主《华夏时报》、卓尔集团入主《投资时报》,成为平面媒体寒冬中的一抹亮色。8.以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为代表的资本市场运作模式。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宽幅资产整合,拓宽收入来源,改变经营结构。上述经营模式探索,为平面媒体改革注入了生机,但整体上讲,收效尚不明显。主要原因是:第一,现有创新探索模式(资本市场运作模式除外)建立在平面媒体辉煌如昨的逻辑起点上,行为落脚点归根于如何抵挡平面媒体经营当下的颓势而非根本性逆转。所以,相当部分媒体,抱着闯试的勇气,迈着走走看的步子,缺乏顶层设计的整体路线图和时间表。第二,现有创新探索模式的核心仍然在依附平面媒体展开,更多表现为小打小闹式延伸品开拓。随着平面媒体市场影响力消减,其延伸品的市场认可度也会水退船低。更何况其延伸品多数是市场竞争业已充分的产品。在与移动互联媒体融合进程中也缺乏有效的接口,结果陷入大把烧钱办新媒体却始终闹得水声响不见银子来的“囚徒困境”。第三,现有创新探索模式,在体制和机制层面依然未能摆脱平面媒体原有经营窠臼。在决策机制、分配机制、激励机制、用人机制等方面,仍然在旧有框架内运行,发展要素无法通过市场化途径有效聚集。第四,现有创新探索模式中,部分模式以牺牲平面媒体公信力为代价,不仅不能持续甚至会衍生附加风险。

三、平面媒体经营模式改革创新的微观建议

篇5

1.1联合协作经营型

联合协作经营型是现代型农业经营模式由初级形态向中级形态的过渡形态,其协作方式主要有“公司加农户”和“中介组织加农户”2种类型。协作双方以契约、合约为合作纽带,如公司向农户提供一定的生产资料、技术,或中介组织向农户提供市场信息、销售网络等等,农户则直接作用于土地。该种经营模式以优势互补为前提,分工明确,各自获得相应的比较收益。

1.2股份合作经营

股份合作经营型是现代农业经营制度的中级形态,被广泛的运用于农村的农业经营中。其采用投资者(农户)以入股的方式共同生产经营,除资金以外,土地、生产技术等生产要素也可以入股。该种经营模式真正地实现了农民当家作主,不仅能够激发农民生产的积极性,而且还能够广泛地吸收外来技术和资本,提高生产效率。

1.3现代股份公司经营型

现代股份公司经营型是现代农业经营模式的高级形态,具有现代企业组织的典型特征,如企业法人化、独立经纪人地位等等。该种经营模式更注重科学、高效的农业发展方式,以调整农业结构、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培育新品种等手段来提高利润。

1.4农科工贸现代一体化经营

农科工贸现代一体化经营是现代农业经营模式中的超高级形态,以产权和合约为纽带,实现“农、科、工、贸”一体化,避免衔接环节过多而产生的效率低下的情况,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其通常是由涉农的“农、科、工、贸”集团联合经营,以“强强联手”的形式垄断市场。

2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创新

自土地承包制实施以来,中国农村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但随着耕地资源的不断减少以及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已经成为近年来政府工作的重心。规模化经营、集约化经营、企业化经营是深化我国当今农业经营模式的主要目标。

2.1加快农地流转,积极发展农业规模化、专业化和服务社会化

引导农民自发联合,将分散的土地集聚起来,由农业专业大户带领农户经营,通过统一布局、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的形式将有限的资源进行整合,实现“1+1>2”的效果,达到共同致富的目的。鼓励农民开展生产联合,以入股的形式参与到合作生产中来,如向合作社提供一定的生产技术、有效的市场信息等,通过分红利的方式分发农民的既得利益。规模化经营有利于农业走向规范化、标准化,不仅能够增强对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还能够形成优势产业,带动整个乡镇的发展。在确保不变的情况下,实现农业企业化,充分地挖掘其经济效益。以完善市场机制为目标,建立准确、及时的市场信息传递机制,从而拓宽农产信息渠道,实现农业向高度商品化转变。企业化的经营模式引进了现代企业制度,进而打破了以家庭为组织单位的经营模式,不仅能够提高生产的效益,还可以有效地强化农民的市场意识、风险意识、科技意识。

2.2强化科技推广和人才培养

引进现代管理科学和农业科学技术手段,适当借鉴国外的耕作制度和经营理念,以寻求最有效的生产经营方式,如澳大利亚的轮耕套作制度,可以有效地保持土壤的肥力;美国高度发达的机械化农业等等。以技术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点,促进我国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型升级,实现农业生产工业化、市场化。国家要注重培养农业人才,鼓励大学生下基层、下农村。要在农村积极开展农民培训活动,提升农民的生产水平和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3结束语

篇6

(一)日本采用相互式农业保险

日本农业保险主要以政府扶持、补贴,由非盈利团体进行经营模式。养殖业和种植业能够直接影响国计民生并对农民的生活和收入产生决定性作用,国家会以法律政策的形式强制性保险,而对其他险种则以农民自愿为准。农业保险的经营机构是非盈利的民间保险互助社,他们是由村、镇、市各级农业共治组以及府县、道、都各级农业共济组合联合组成。政府指导和监督农业保险行为,并提供管理费补贴、保费补贴和再保险补贴风措施对农业保险进行扶持。

(二)公助民办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模式

西欧的一些经济发达国家采用公助民办的农业保险构建形式。这种模式的突出特点是,政府不参与或者经营农业保险,全国没有农业保险统一的体系和制度。所谓公助就是政府和国家在保费和税收等方面对农业保险进行一定补助和扶持。而民办就是由保险互助会、合作社或者各大私营公司进行联合经营。

(三)以政府主导的美国、加拿大的模式

加拿大、美国、智利、瑞典等国家采用政府主导的农业保险模式,这是一种以国家专门机构经营和主导关于农业类的保险,经营过程中实行私营和政府相互作用和联系的农险双轨制模式,以强制和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模式,并构建完善的法律作保障体系。政府支持、鼓励保险互助会、股份联合保险公司和私营保险公司共同加入农业保险,并对农作物承保的各种险种提供税收优惠、费用补贴以及保费补贴等优惠政策。

(四)重点扶持是亚洲国家农业保险普遍选择的方式

孟加拉、印度、巴基斯坦、泰国等亚洲国家农业保险都选择国家重点扶持的模式。这种险种少,承保范围小,利用政府与联合共保的方法模式,主要的承保的对象主要为粮食作物,对畜禽养殖类鲜有涉及。在农业保险的经营和运作过程中,政府负责贷款、业务补贴、保费补贴等方面提供支持。对世界各国经营的农业保险进行分析,虽然模式不尽相同,但是政府的扶持方式基本相同,大多采用行政指导、法律保护、减免税收、财政支持、以及农业信贷和业务发展的衔接等方式,这对我国构建农业保险模式具有启发性作用。

二、我国选择农业保险模式受国外先进经验的影响

我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一些自然灾害,会给农业的生产带来影响,从2004年开始,我国对农业保险进行了新一轮试点。发展推广农业保险经验欠缺,需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

(一)农业保险需要法律作为基础

我国农业保险若要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就要依赖于严格完善的法律。我国《农业保险条例》虽已颁布实施,但有关实施细则和制度建设尚不完善,所以国家要加速立法的进程,以法律为基础为保险发展保驾护航,能够切实的保护农业和农民的根本利益。用法律形式将政府在实施农业保险的过程中应该发挥的作用以及担负的责任进行明确,这样能够避免实施农业保险过程中政府的随意性,并以法律为契机将农民的保险意识进一步提高。

(二)科学、正确的对农业保险进行定位

对我国农民进行分类和定位是设计和开发农业保险,对农业保险进行有效推进的基础和前提。对农民进行正确定位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业保险的发展方向和方式。国外农业保险的实践表明其目标主要有两个:其一是发展农业推进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其二是稳定农业发展。对于我国来讲,就是要运用农业保险,让农业在经受灾害后能够尽快的恢复生产,为农业稳定和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为了农民在受灾后恢复生产和生活水平,政府会在提供保险的基础上提供物质保障。

(三)顺利开展农业保险需要财政以及正常的大力扶持

农业保险要顺利开展并蓬勃发展下去,就需要政府的扶持,首先国家要在推行农业保险过程中带有一定强制性,以便树立起政府推进保险的信心以及重要地位。其次,要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对保险拨发专项资金,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资金应用在农业保险上。2007年财政拨发22.5亿元支持农业保险,2008年财政拿出60.5亿元对保险品种和范围进行扩大,由此可见,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在不断扩大中。

(四)科学经营模式是基础

在研究和借鉴国外农业保险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商业保险公司和政府主导进行混合经营,以发展不同类型的农业保险机构和组织。建立起具有鲜明地区特点、带有较强政策性的农业保险公司,利用商业保险公司农业保险业务,允许外资参与农业保险,在运行方式上学习证券公司的运作模式,将金融业和保险业融合与借鉴,建立具有政策性、商业性体系完善的农业保险模式。

(五)培养人才,引进和创新农业保险技术

任何领域都需要人才,而农业保险的人才缺口特别大,所以要加强人才培养,可以在高校增设农业保险专业或者课程,为推广农业保险提供人才储备。农业保险如果缺少必要的技术和管理,那么开展业务经营将举步维艰,只有通过创新来解决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的困难。资本市场的完善以及先进的通讯技术和气象技术为发展农业保险技术提供发展的基础和必要条件。农业保险要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对其进行适当的政策扶持和引导,创新和发展出一条具有特点的农业保险体系。

(六)农业保险需要再保险机制

分担风险是农业保险的责任和主要功能。管理农业保险的相关部门调动国内和国外再保险公司的积极性,对再保险业务进行跟进了解,分散经营风险,确立再保险方案,促进农业保险能够安全、稳定、科学发展。

(七)农业保险要先进行试点研究,再向全国推广

纵观国外农业保险成长和提高的过程发现,国外保险一般都经历了先试点后推广和普及;先以法律确立后进行试验;先平稳起步后逐步完善的模式,有条不紊、循序渐进的开展农业保险的历程,这个过程是长时间的,需要通过试点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我国推广农业保险以国外先进经验为基础,遵守先试点后推广的基本原则,确保农业保险能够顺利、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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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渠道协作的B2C模式首先是O2O。电信运营企业要连锁化统一管理营业厅,接着和实体营业厅进行互动,通过线上获得人流以及订单,相互补充和发展。同时,传统互联网公司不具备运营商现成的门店资源,所以运营商和传统互联网公司有一争高下的资本。其次,电信运营商自身就是呼叫中心,可以不断扩大“线上”范围,促使其既可以覆盖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还可以拓展营销渠道,运营商可以主动呼叫客户,客户也可以自主拨打销售热线。例如,电话销售可以主动打电话给目标客户群,向其推荐手机,紧接着给有意向的客户发送更多的产品信息以及Wap地址,促使用户可以直接连接到地址自行全面了解产品的信息,最终获得客户的手机订单。将电话、手机以及互联网相结合的营销方式可以有效提高销售业绩。再次,O2O和电话营销的结合。电信运营企业将电话人工介绍、互联网自主浏览、实体渠道亲身体验相结合,可以大大提高购物成功率。比如,客户听到广播宣传的手机销售活动,觉得有需求,就会主动拨打销售热线,简单听取活动信息介绍,接着连接到销售人员发给自己的WAP地址,还可以到附近的营业厅亲身体验产品,最终购买产品。

2整合价值链的B2B2C模式电信运营商可以整合自身价值链的实体社会渠道以及自身的114或者12580整合,构建B2B2C模式。首先,构建网络销售平台,促使实体店可以在网上开店。电信运营商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促使自身的实体店到运营商官网开店并销售产品,因为电信运营商自身就具备大量管理渠道的人员,这些人员可以有效解决网店遇到的问题,这是电信运营商构建B2B2C模式的优势。这种模式不仅促使实体店可以网上开店,也促使其以较低的成本巩固实体渠道,与酬金补贴相比更具现实意义。其次,整合114或者12580的本地商家资源,并销售给自由客户第三方产品。电信运营商可以支持与114或者12580合作的本地商家在自己的官网开店并销售。因为电信运营商直接和本地商家合作,其服务和产品具有本地特征,所以可以做出有差异的产品。此外,电信运营商自身具有一定的规模,可以和第三方合作设计并实施低价团购的活动。这种模式即将用户的忠诚度提高了,也促使用户的保有成本降低,更增加了运营官网的流量,提高了品牌力量。

3B2B模式电信运营商还可以整合大量的集团客户资源,形成B2B模式。电信运营商具有很多集团客户,而这些集团客户之间有潜在的合作需求,电信运营商正好可以创设一个沟通合作的平台。同时,电信运营商自身具有一定的信誉和客户经理机制,构建B2B平台之后可以促成集团客户之间的合作。这种模式发展了集团客户,巩固了客户市场,将集团客户忠诚度提高。

4移动电子商务电信运营商具有大量的数据,较强的基站定位能力,大量网络管道,所以具有构建移动电子商务的优势。首先,电信运营商具有大量的数据。运营商具有的用户数据是互联网公司不具备的,因为运营商具有用户的真实信息和日常消费情况,以此为基础进挖掘分析数据,然后以分析结果为依据进行销售,提高了销售成功率。其次,电信运营商具有智能管道。电信运营商可以差异化对待使用电子商务服务的用户和第三方服务的用户,获得更好的发展。再次,电信运营商可以和互联网公司加强合作利用自身的移动网络优势开发更多的移动支付类软件应用,例如:翼支付、添翼宝等,培养客户的移动支付使用习惯,在推动流量业务发展的同时,打造新的移动电子商务运营模式。

二、电信运营商未来的发展

电信运营商可以形成多元的收入模式。电信运营商在发展到一定的销售规模后可以发展处更多的收入模式,例如,广告、手续费等,从多种渠道获得收入。其次,电信运营商可以改变营业厅的定位,促使其成为体验厅以及物流配送点。电子商务发展迅速,实体厅转变成为线上各种商品的体验店,为线上销售服务。此外,运营商不断加强集中管理各个营业厅,促使每个营业厅发挥本区域的物流配配送作用,更具物流配送竞争力。

三、结语

篇8

1.1样地设置与调查

野外样地调查于2008年10月对铁力林业局茂林河林场水胡黄阔叶混交林采用弱度、中度和强度、弱度采伐只是对林分的霸王树、枯死木和濒死木进行了清理;中度采伐是在弱度采伐的基础上对一些杂木、干形不好的树进行抚育伐;强度采伐是在中度采伐的基础上对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林木进行抚育伐,使公顷株数保持在600株左右[5]。进行抚育间伐,并进行人工更新,本研究共设置固定标准地22块,对样地内林木的树高、胸径进行测定,连续至今,样地的基本情况见表1。

1.2土壤采集与处理

在7种不同经营方式林分的标准地内,选择具有代表性的5个点(样地的4个边角和中心),在每个样点内,分0~10cm、10~20cm、20~40cm三个层次取样,将5个采样点同一层的土样混合均匀,将混合样风干过0.149mm筛后,用碳/氮分析仪MultiN/C3100分析,计算其各层土壤有机碳(SoilOrganicCarbon,简称为SOC)含量。

1.3数据处理

数据均采用SPSS16.0软件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

2结果与分析

2.1采伐强度对硬阔叶混交林土壤有机碳含量的影响

不同采伐强度硬阔叶混交林土壤有机碳含量如表2所示,中度采伐的林分,0~10cm平均有机碳含量为115.15g/kg,较强度采伐高出8.83%,较弱度采伐高出40.98%,较对照高出62.46%;10~20cm平均有机碳含量为57.3g/kg,较对照高出32.52%,较强度采伐高出38.07%,较弱度采伐高出48.18%;20~40cm平均有机碳含量为36.44g/kg,较强度采伐高出9.53%,较弱度采伐高出18.58%,较对照高出24.20%。方差分析显示不同采伐强度硬阔叶混交林土壤有机碳含量(0~10cm、10~20cm、20~40cm)差异显著(P>0.05),不同土层厚度土壤有机碳含量差异显著(>0.05)。

2.2更新对硬阔叶混交林土壤有机碳含量的影响

经单因素方差分析,采伐后更新与否对硬阔叶混交林土壤有机碳含量(0~10cm、20~40cm)差异显著(P>0.05),更新的林分较未更新高出19.64%(18.04g/kg)和19.63%(6.01g/kg)较对照高出55.00%(38.98g/kg)和24.76%(7.28g/kg),10~20cm土壤有机碳含量差异不显著。进一步对不同土层厚度土壤有机碳含量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显示,不同土层对硬阔叶混交林土壤有机碳含量影响差异显著,0~10cm的表层土壤有机碳含量最高,较20~40cm高出200.11%(73.28g/kg)、200.10%(61.25g/kg)和141.58%(41.54g/kg)(表3)。

3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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